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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范文

时间:2023-10-13 09:42:24

序论:在您撰写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安全生产法简介

《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

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即“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国家监察——政府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即安全监察、安全审查;

行业管理——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或公司,实施直管、专项监管;

社会监督——工会、群众、媒体舆论;

中介服务——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服务制度。

3、《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基本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五项:

(一)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的求偿权。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4、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资金投入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

安全基础知识

1、安全的定义:

安:无危( 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 损伤、损害、损坏、损失)为全。

安全(safety),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尽善尽美,这是与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2、安全生产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3、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6、什么是特种作业?

l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1)电气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作业(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11)矿山排水作业(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 (14)采掘(剥)作业(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7、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它是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8、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设备等。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撤除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堵塞。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手代替工具操作

E、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F、攀坐不安全位置

G、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忽视其作用:不按规定配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间不戴呼吸器等。

H、不安全装束:操纵旋转设备时带手套等。

9、职工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10、员工的权利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11、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防止机械性损伤

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12、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

(1)要有下额带和后帽箍,并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与碰掉;

(2)热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冲洗,不得用热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气片上、火炉上烘烤,以防帽体变形;

(3)安全帽使用超过规定限值,或者受过较严重的冲击后,虽然肉眼看不到裂纹,也应予以更换。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三年;

(4)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13、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 2)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 3)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14、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

(1)选用的护目镜要选用经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2)护目镜的宽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

(3)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

(4)护目镜要专人使用,防止传染眼病;

(5)焊接护目镜的滤光片和保护片要按规定作业需要选用和更换;

(6)防止重摔重压,防止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

15、防尘防毒用品的作用:

(1)防止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由于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等作业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进入肺组织可引起肺组织的纤维化病变,也就是尘肺病。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尘肺病的发生。

(2)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化学物质的伤害。生产过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体会引起职业性中毒。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职业性中毒的发生。

16、防护手套的作用:

(1)防止火与高温、低温的伤害。

(2)防止电磁与电离辐射的伤害。

(3)防止电、化学物质的伤害。

(4)防止撞击、切割、擦伤、微生物侵害以及感染。

17、防护手套使用注意事项 :

(1)防护手套的品种很多,根据防护功能来选用。首先应明确防护对象,然后再仔细选用。如耐酸碱手套,有耐强酸(碱)的、有耐低浓度酸(碱),而耐低浓度酸(碱)手套不能用于接触高浓度酸(碱)。切记勿误用,以免发生意外。

(2)防水、耐酸碱手套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观察表面是否有破损,采取简易办法是向手套内吹口气,用手捏紧套口,观察是否漏气。漏气则不能使用。

(3)绝缘手套应定期检验电绝缘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使用。

(4)橡胶、塑料等类防护手套用后应冲洗干净、凉干,保存时避免高温,并在制品上撒上滑石粉以防粘连。

(5)操作旋转机床禁止戴手套作业。

18、绝缘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

(1)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论是穿低压或高压绝缘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气设备。

(2)布面绝缘鞋只能在干燥环境下使用,避免布面潮湿。

(3)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简内。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保持布帮干燥。

(4)非耐酸碱油的橡胶底,不可与酸碱油类物物质接触,并应防止尖锐物刺伤。低压绝缘鞋若底花纹磨光,露出内部颜色时则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

(5)在购买绝缘鞋(靴)时,应查验鞋上是否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伏,等表示;

鞋内有否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19、防静电鞋、导电鞋的使用注意事项 :

1)在使用时,不应同时穿绝缘的毛料厚袜及绝缘的鞋垫。

2)使用防静电鞋的场所应是防静电的地面,使用导电鞋的场所应是能导电的地面。

3)禁止防静电鞋当绝缘鞋使用。

4)防静电鞋应与防静电服配套使用。

5)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进行电阻测试,符合规定才可使用。

20、安全带的作用:

预防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21、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安全带时,应检查安全带的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损伤,金属配件的各种环不得是焊接件,边缘光滑,产品上应有“安鉴证”。

第2篇

__县安监局全心全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后两个月各类事故的发生,近日,__县安监局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实施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边在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宣传教育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把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各类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使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强大的法制氛围。

二是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好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涉及到生产经营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安全检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加大对非煤矿山检查力度,坚决关闭取缔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对县产业集聚区园区内企业,对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各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3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 安全生产 培训 要点

中图分类号:TU6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8-0342-01

1.前言

随着我国现代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用电需求不断提高,这也需要电力系统更加完善,并保证系统输送稳定。

2.基于PDCA的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流程

在百度百科中,将工作方法定义为:是指人们在实践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目的和效果所采取的办法和手段。最简单的工作方法和思路是PDCA循环,展开来就是凡事有记录,有计划,有执行,有结果,有改进,在这个过程中时刻体现目标驱动和用数据为证。一般而言,电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中期的查评及整改、撰写自查自评报告、申请达标评级工作,后期的迎接第三方现场查评工作。其三个阶段之间是承前启后关联的,是PDCA循环的,而每个阶段内部,也是PDCA循环的。

3.电网企业培训体系建设难点

虽然电力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但几十年的大型国有企业外部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剧了电力企业培训体系建设的困难程度。

3.1 训文化与理念认识存在误区

目前有些电力企业内各部门对培训重要性较为认可,但往往基层部分员工对培训工作的认知存在一定的误区。广泛存在“培训万能论”“培训是教育培训工作人员的事情”“培训能立刻见效”等认知误区,由于这些认知误区,员工培训心态往往过于放松,导致培训效果欠佳。

3.2 员工参与培训积极性不高

目前有些电力企业内各层级员工对培训工作重要程度认识较高,但落实到个人,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工学矛盾突出,员工工作量较大,造成培训时间与工作时间冲突;二是培训针对性不足,导致员工参与培训意愿不强;三是培训费用报销流程复杂,导致员工培训心理懈怠;四是培训考核与员工岗位晋升关联不大,导致培训积极性不高。

3.3 培训针对性不足

目前有些电力企业内培训项目计划设置针对性不足。在计划制订过程中,很大程度站在企业发展角度,根据组织需求制定培训项目,然后确定参与课程人员,对员工岗位胜任能力的差距分析偏弱,课程与员工个人需求有差距,降低了员工培训积极性。

3.4 培训需求收集有效性不足

目前有些电力企业内部分员工缺乏对培训需求的思考,出现班组需求与岗位职责和工作能力不相关的情况,员工个性化需求与岗位胜任能力契合度不高。培训需求收集形式与渠道不够多样,反馈机制不完善,使得需求分析缺乏有效的来源。

3.5 培训相关激励不足

部分企业内由于考核激励未能和员工绩效、薪酬、晋升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各模块未能有效联动,导致很多工作有要求无考核、有考核无激励或是激励措施太少、效果不足。此外,员工培训与绩效晋升无关联导致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3.6 培训评估难度大

培训结束后,多数企业主要开展一级评估、二级评估,虽然可以通过培训前与培训后的测试,观察员工培训后的成绩改善,但对实际工作的指导缺乏有效的观察手段。三、四级评估在开展过程中,没有一定的标准,跟踪时间长,投入的人力较多,存在一定人为主观性,很难持续开展。

4.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措施

4.1 前期准备工作应关注解决的主要问题

4.1.1在遴选人员取得内外审资格方面。一是遴选人员不严肃,许多参加内外审资质取证人员,多是即将退休或者部分对此感兴趣的员工,或是工作比较休闲员工;另一个是遴选人员时,没有考虑专业覆盖问题,形成专业空当;三是单位中层干部少有参加,特别是作为牵头部门的领导干部或专责参加内外审资格培训取证更少。没有认识到,遴选人员是开展达标评级的“播种机、宣传队”,也是企业开展此项工作的专家队伍。

4.1.2企业达标评级工作方案往往是一人拟定,征求极少数人意见建议,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签发,一纸文件流转,少有将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在企业安委会或办公会议上研究决策。其结果是工作方案不细、考虑不周、可操作性不强,执行落实乏力。

4.2 中期工作应关注解决的主要问题

4.2.1企业自查常见问题表现

目前在一些企业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企业的管理制度体系梳理不深不细,如注重对企业管理制度目录体系查评,缺乏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查评等;二是习惯性做法认识根深蒂固,如以职工健康体检代替职业病检查等;三是以母公司要求或企标、习惯代替查评标准;四是自查自评不认真,漏洞百出;五是企业自查报告讨论审核不足,用词模糊,如部分变电站、部分 10 千伏线路等存在某某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出现第三方查评时的窘态,更是达标评级成为走过程,过后一切如故,返回原点!

4.2.2自查自评工作方法

开展企业自查自评有两种工作方法,一种是自上而下方法,另一种是自下而上方法。但实施中,各个专业都存在并行工作。

自上而下工作方法是先从梳理查评企业组织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每个管理制度(含管理的、技术的、工作的等企标)等与国家、行业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的耦合度查评,从而归纳总结出存在的问题,进而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第二步,以《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为标准,分专业按照查评项目内容同时查评。第三步是开展问题的整改,包括问题整改责任领导、部门、班组、完成时限、资金等,进而进行整改监督。

自下而上工作方法是直接以《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为标准,分专业按照查评项目内容同时查评,再归纳分析查评问题,是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对于不需要停电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需要停电才能整改,进入检修计划整改。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有必须收集、归类、存档查评结果,对以达到标准要求的,提供佐证;对于需要整改才能达到标准要求,提供已整改的佐证或已列入整改计划的佐证。他们是自查报告中必不可少的,也是自查报告以及结论的最重要依据。

5.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电力生产作业技术复杂,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对安全生产造成不利条件。因此,我们要提高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网购食品

1 我国食品安全概述

(一)食品安全的概况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6年给出了“食品安全”的定义:“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对人的健康造成损害的一种担保。”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的含义有以下共识:

1.食品安全属于综合概念。食品安全涉及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多方面内容。2.食品安全属于社会概念。食品安全是社会治理方面的概念,在不同的国度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其治理的要求有所不同。3.食品安全是一个政治性概念。食品安全是一国政府职责的体现,并且关乎公民的切身利益。4.食品安全更是一个法律性概念。从上世纪80年代起,部分国家开始以食品安全综合立法逐步替代卫生、营养和质量的立法。

(二)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指涉及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我国政府颁布施行了一系列有关保证食品安全或者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奠定了基础。《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原来的《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2015年4月24日,新《食品安全法》通过审议,并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2 新《食品安全法》的不足

新《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显示了国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与旧法相比较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新《食品安全法》与其他法律不对接

由于新《食品安全法》刚刚颁布实施不久,在许多方面其他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来得及与之相衔接,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与其他法律法规对接。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与旧法比较,该条调整了罚款额度,但在确定罚款具体数额上留有过大的裁量空间,这样会很容易导致罚款不明确不公平、不公正现象。

(二)监管机构和人员存在问题

首先,食品安全监管权不稳定。在制定《食品安全法》之前的时期,食品安全管理主要由卫生部门负责指导,从《食品安全法》起草以来,食品安全的管理职权又移转给了国家质检总局,新《食品安全法》由国家食药监总局主导,职权又转移给了食药监总局。多次主导权的移转导致了监管权的不稳定性,给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其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分配不明。在2003年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成立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主要负责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对食品药品的安全进行监督和协调,其职能是全局性的。但在实际的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有一部分被其他部门分割出去,在进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就不能起到总领和指导的作用,导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矛盾和重复。

第三,从事监管工作人员的能力参差不齐。监督管理工作往往涉及法律法规的运用,很多时候涉及执法处罚的问题。这就要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执法素质。但在实际当中,部分工作人员通常执法素质执法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在实际的执法监督过程中难以做到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

(三)政府职权干涉市场

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还是依靠政府的职能,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传统的监管模式下政府职权存在以下问题:

1.监管不适当。以往的模式下对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采用不同手段履行监管职责时难以把握监管的度,导致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超过必要的限度。2.监管的方式缺乏必要性。市场化的今天,在一部分食品行业或部分情况下,市场有自律的能力和积极性,这时就没有必要介入政府的职能来督促监管。3.监管不平衡。当前监管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时,部分情况下只是为了完成既定的任务目标,严格监管只集中在特定的一段时期,其他时间监管的力度就会小很多。同时存在监管不公平情况,使得行政相对人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3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一)确保新《食品安全法》与其他法律的对接

在新《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一段时间之后,应当及时调整其他法律法规与新《食品安全法》的对接问题,明确罚款的确定标准,以及其他行政处罚的标准。其他法规、条例有关食品安全、食品质量标准的都应与新《食品安全法》相衔接适应。只有这样才能理顺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形成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二)改革监管机构与提高人员素质

首先,在新《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稳定食品安全监管权的主体,形成高效便捷的食品安全监管职权,这样才能够统一指导,制定有效的政策方针。

其次,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权分配。通过制定部门规章与新《食品安全法》相衔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权,细分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自负责相互协调。根据实际的必要性,回收拆分给其他部门的职权,形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的专业性和集中性。

第三,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根据工作强化培训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合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避免过度干涉

必须明确市场与行政的界限,改变以往陈旧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首先,应当适当监管。对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制定具体的标准来执行,使得执法和监管人员能使度把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其次,要有必要才监管。对于部分行业和情况,可以交给市场来自律。第三,要做到平衡监管。在任何使其都应按照标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而不是一味的为完成上级的任务。同时,保障相对人能得到公平公正的监管力度,杜绝权力寻租。

参考文献

[1]涂永前.食品安全的国际规制与法律保障[J].中国法学,2013(4):135-148.

[2]戚建刚.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之转型[J].法学研究,2011(1):33-49.

[3]隋洪明.论食品安全风险预防法律制度的构建[J].法学研究,2013(3):56-64.

[4]张志勋.系统论视角下的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研究[J].法学论坛,2015(1):99-105.

第5篇

一、适用范围

*区辖区内所有企业、单位、场所和个人。

二、整治时间

*年3月25日至*年12月31日。

三、整治要求

(一)辖区内各单位、部门、街道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火常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辖区内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生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应立即予以消除;发现其他单位、个人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积极向公安消防机关和相关部门举报。

(三)*区公安、安监、工商、规划、市政建设、国土房管、经贸、城管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依法按职权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对下列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

2.营业性场所未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3.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导致安全隐患的;

4.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仓库、厂房、废品收购站或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用火、用电、用气现象的;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

6.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为在高处、临边、悬崖、陡坡等危险场所作业的作业人员采取专门防护措施的;

7.违法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装卸、经营、使用、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8.出租屋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

9.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其他违法建设,导致安全隐患的;

第6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学习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  XXX  XX

成 员:XXX  XXX   XXX  

由于处于疫情时期,学校利用网络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通知宣传作为启动仪式,对学习计划、学习的主要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及学习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讲解,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教师学法用法培训内容,全面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法律法规学习的认识。

二、明确任务,强化监督

本次活动主要采用分散自学的形式,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组织教师自己拟定学习计划,自主学习相关文件及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复学后对全校教师的学法笔记进行检查。

三、注重反思,巩固提升

学校决定法律法规学习笔记集中检查之后,将利用开会时间引导全体教师对本次学习活动进行反思,以提高活动的实效性。

只有知法,才能懂法,才能做守法的教育工作者。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已经深深地印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心底,必将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第7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重大部署,准确理解新《食品安全法》新增内容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熟练掌握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遵法、依法、护法的自觉意识,为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促进全体乡村组干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提高,践行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为新法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促进乡机关和领导干部强化食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正式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三)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的权力和义务,为新法正式实施夯实主体责任。

(四)促进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深入了解新《食品安全》规定,为新法正式实施营造浓厚氛围

(一)成立领导小组

按照要求,我乡迅速开展新《食品安全 》贯彻落实会议,成立领导小组。

(二)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

1.着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在幸福场镇和卷桥场镇采取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深入普及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宣传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食物中毒预防与应急处理常识。

(三)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开展培训。

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会,有计划、分批次推动各村、企事业单位等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题学习,真正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懂法、守法。结合两干会,乡机关干部会,安全例会等工作部署会,开展每月不低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扩大宣传范围。

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把宣传的范围延伸到广大农村、矿山、网吧、学校、建筑工地等基层薄弱区域,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浓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