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09:42:24
序论:在您撰写土地整理规划的主要内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编制实施规划的意义
示范区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涉及的专业面广,特别是建设实施期从2006年到2010年,时间跨度长达5年,每个具体的建设项目均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总体设计范围内,工程项目之间既相互联系又保持独立,有些还涉及到配套工程。这些特征决定了示范区建设的任务实施起来难度较大,所以,必须按环节步骤有序进行。其中编制科学的建设方案是决定示范区建设成败的首要环节。
建设方案的编制,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基本方针与思路,制定了示范区建设任务、步骤和目标,能够达到从整体上控制示范区建设的目的,是示范区建设工作安排、监督检查与验收的重要依据。然而,在建设方案的编制过程中以及在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的前期准备中发现,由于建设方案编制时间相对不长,内容涉及面广泛等原因,建设方案虽然目标明确,针对性却比较弱,操作性差,实施起来并不能完全甚至很难和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相协调。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方案与实施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做好两者的衔接工作,这个桥梁就是实施规划。
编制示范区建设实施规划,是按照建设方案的既定目标,对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工作,做到在5年的建设期内,既能综合考虑示范区建设的整体效益、确保完成总体目标,又能保证建设项目实施的针对性、操作性,充分发挥建设方案安排、监督、检查、验收等应有的作用,不至于流于形式。示范区建设实施规划编制完成后,应该和建设方案一起作为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控制,同时应该作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主要依据。
同时,示范区建设实施规划对于全国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能够从技术、制度、信息化等方面起到支撑作用,有利于土地整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规划主要依据建设方案,是对建设方案的深化和补充,主要任务可以分为:分析示范区现状及存在问题;制定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方案;确定“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以下简称“四化” )建设的标准与任务;明确具体任务的实施步骤;分析预期投资和综合效益;确定管理制度方案;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分析阶段
示范区的建设实施规划是一个期限较长、内容具体的动态规划,对示范区的全面分析直接影响到建设能否切合实际,实施能否顺利进行。分析阶段可以包括示范区规模及各项目区范围的划定、基础条件的分析,以及水土资源的评价。
1.项目区范围的划定。项目区的划定影响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在建设方案初步划分示范区范围后,实施规划阶段应加以细化并论证。主要可以考虑项目区是否符合各种规划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召开论证会,组织专家和村民代表对项目区范围进行讨论,分析有哪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解决。
2.基础条件的分析。实施规划作为建设实施的指导以及规划设计阶段的主要依据,应该重视对基础条件的分析,充分收集和挖掘示范区的基础资料。具体内容包括:示范区所在地区的概况;示范区所在项目区的基本情况,包括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农作物种植情况、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管理工作情况、土地整理工作情况等。
示范区集中连片,规模大,范围广,分析时可运用遥感影像资料,对项目区所在的地形地貌、水文、区位、土地利用方式、基础设施状况等进行总体分析。其次,土地利用状况的分析不仅是数量上的,还应注重对土地质量的分析,结合农用地分等资料,运用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综合等指数对项目区土地质量在空间分布上的差异进行描述。再者,深入分析当地的土地管理工作情况,找出其中的不足,促进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水土资源评价。为做好基本农田整理工作,必须明确土地的自然质量、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限制性。评价的内容可以包括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生产潜力评价、水资源评价以及限制性分析。其中,土地资源的评价可以尝试利用农用地分等的中间成果,将农用地自然质量与农作物需求比配,确定土地适宜性。土地潜力评价应该包括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内容,数量上是根据适宜性评价结果,预测整理后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质量上测算生产能力提高潜力,测算方法可根据整理后耕地自然质量、农业生产条件,计算土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利用等指数、综合等指数以及对应生产能力的提高空间。限制性分析则分别按照土地自然质量、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这三个方面的影响评价因素,分级描述项目区内土地生产能力差异的形成原因,确定限制性因素及限制性程度,对如何提高潜力提出改善的手段及措施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确定整理后的控制目标。
规划阶段
规划阶段的目的就是经过全面分析,对示范区的建设作合理的总体安排,为使建设总体方案合理可行,必须做好大量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方案的确定、“四化”建设任务与标准的确定。
1.总体方案的确定。对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构思可以参考以下一些原则:紧密联系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地方需要。示范区实施内容与国家和地方部门的政策关系紧密,结合政策需要,确定规划编制原则和方针,才能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确定投资方案,加强指标管理。以建设方案为依据,细化投资方案,特别是“四化”建设内容广泛,须在实施规划阶段实行统一指挥。确立建设实施构思,合理安排实施内容。示范区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四化”建设应齐头并进,确保示范区建设的整体效益,需要有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构思进行指导。特别是由于几个项目区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规划中要通盘考虑示范区的整体建设,结合地方经济实力和自然条件的地域差异,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安排项目,做到建设一块、见效一块,同时保证全局利益。
2. “四化”建设任务与标准的确定。为对项目的建设质量进行控制,应细化“四化”建设的具体任务,更主要的是参考国家和当地的标准、规范及文件制定各具体任务相应的建设标准,为实施中项目设计、施工管理、项目验收提供依据。其中,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与具体任务是难点,需要以已有信息化工作为基础,按照文件提出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客观制定。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资料为基础,通过土地更新调查,查清基本农田相关信息,结合农用地分等成果,运用信息化技术,整合基本农田数据,建设基本农田数据库;实现基本农田数据的日常管理、数据的维护与更新、基本农田信息的网上在线查询、日常土地管理自动化、基本农田的动态管理等功能。
实施阶段
包括对建设进度的控制、实施步骤的安排(实施的具体内容、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和验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同时要通过一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来规范管理工作。
1.实施步骤和进度计划。按照总体统筹规划、分步滚动的指导思想,实施步骤的制定应根据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详细编写。编制需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验收、统一管理、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优先支持重点项目,以重点带动一般。还需按实施步骤编写“四化”工作进度安排,绘制进度计划图表,通过对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来控制施工进度。其中基本农田整理工程还应对第一年土地整理项目编写较详细的工作进度,作为其他项目区的参考样板。
2.资金分析与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分析、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管理方案。
投资估算按“四化”建设分别计算,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所需投资标准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建〔2005〕169号)的规定执行,同时参考地方已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设计标准、工程投资预算等,估算项目区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投资标准。基础建设工作和制度建设项目根据主要工作内容估算,包括档案资料、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工资,基本农田保护图和标志制作费,示范区土地变更登记费,建立保护责任制费用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监督人员工资等费用,按照当地工资水平及消费标准计算。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硬件和软件设置购置、网站建设及人员培训工资等,主要参照建设标准和当地部门提出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信息化建设投资预算标准。
资金管理。由项目法人负责控制资金和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论证后的预算方案进行投资控制,避免盲目和被动追加投资,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资金投入时间和数额,资金拨付、使用按计划执行,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高效利用。
3.制度管理。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使示范区建设规范化。包括公告制度实施方案,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工程监理制度实施方案,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等。
效益评价和后评价阶段
关键词:土地整理;项目规划;项目实施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人与地之间的矛盾一直很尖锐,难以协调。农田土地整理是通过综合整顿治理农田、水利、山林、道路等方面来扩大有效耕地面积,是确保耕地总面积动态平衡的重要措施,通过土地整理可以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有效协调人地关系,缓解当前我国尖锐的人地矛盾[1]。土地整理是十分庞大且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尽管我国在土地整改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土地整改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国的土地整改工作还是需要谨慎对待。在此,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基本农田土地整改项目为例,针对土地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原则进行探讨。
1.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项目概况
1.1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行政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总人口超过38000,其中绝大部分为农村户口,该区西南部多为丘陵地形,东北部主要是圩区和沿江的小型平原地形。就可用耕地的面积而言,该区人口相对较多,基本耕地的后续能力较低,随着该区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逐渐加剧,人地之间的不平衡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速度,现有的土地利用状况难以适应具体发展的要求。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该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于该区的农田、水利、山林、道路的整治工作是十分迫切并且必要的。
1.2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主要涉及乌沙镇新庄村,秋江街道办事处驻驾村、幸福村。东面到秋浦河,西面到乌沙镇政府,南部延伸到同乐河,北部延至长江。项目总投资3242.95万元,建设规模为1271.79公顷,设计新增耕地266.87公顷,新增耕地率为20.98%。
2.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设计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及制约因素
2.1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设计的主要内容
对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是整个土地整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一个完善的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设计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1)对项目区的基本情况、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和开发潜力等方面进行分析;(2)制定土地整理的目标和具体任务;(3)对项目区内的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确定其整理方向;(4)对项目区内土地整改的各项工程进行合理布置,如土地平整、兴修农田水利、建造农田防护林等;(5)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并进行全过程核算、记录;(6)制定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具体政策及措施[2]。
2.2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设计的原则
(1)融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制定土地整理项目时要从长远的发展着手,融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一方面要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对今后的发展有益,另一方面又要对生态环境起到保护作用。在乌沙镇的土地整理项目中需要进行拆迁,为了维持生态平衡,乌沙镇补偿树木4.8万株,补偿青苗290亩。
(2)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根本目标[3]。农田土地整理如果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就失去了其意义,因此,要减少闲置土地、扩大可用耕地规模、完善农田耕作的基础设施。在乌沙镇的土地整改项目中,新建了不少农田水利工程,这对于今后的农田耕作灌溉以及用水大有益处。
(3)土地整理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即使是小范围内,其地形、生态环境也会有区别。因此,土地整理要因地制宜,根据具体项目实施地区的不同制定合适的项目规划,只有这样才能节省投资并从实际上优化土地结构、改善土地利用条件。乌沙镇的土地整理项目于2008年 2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至 2010年8月底竣工,期间就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规划进行了变更。例如项目区斗渠的建设,由原先预定的21条变为15条,又增加了新庄灌溉渠、新庄路斗渠等灌溉渠道。
(4)土地整理项目开展需要协调统一。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需要经过两个步骤,第一是根据整体规划的要求,对开发土地的用途做出明确表示;第二是综合考虑农业、水利、交通等各个部门的规划,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相关部门的规划策略,避免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生冲突。乌沙镇在土地整理过程中需要对一些居民住宅进行拆迁,乌沙镇对被征地拆迁的居民做出了经济补偿,因此拆迁过程基本顺利,没有发生冲突。
(5)土地整理项目离不开政府决策和公众参与[4]。土地整理项目具有综合性,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规划的过程中,要积极听取各级人民政府和项目区人民的意见、建议,从而确保规划合理并能投入实际。乌沙镇在建造防护林工程时,依据当地村民的要求和林业部门的意见对种植树木的间距进行了调整。
(6)建立灵活的应对机制,对于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任何计划都不可能完美无缺,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变数,面对这些情况就需要启动项目规划的应对机制,有的放矢,合理解决问题。乌沙镇在推进土地整理项目过程中,出现了因施工图纸不合理导致了施工不规范等情况,新建灌溉站不能使用,针对这种情况,区政府召开了两次区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工程进行了合理的调度和监督,使得项目计划得以有效推进。
2.3制约因素
土地整理项目开展的制约因素主要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从客观方面来说,自然条件和基本数据不准确、公众不配合等,乌沙镇在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就出现了延期,主要是因为阴雨天气多,工程难以开展,项目涉及面广,村民要求发生改变,造成施工受阻等。从主观方面来说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单位不够专业,地方政府片面追求资金,申报思想不合理等。在乌沙镇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就发生了因为施工图纸不合理导致兴修的灌溉站不能使用。
对于这些制约因素,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规避,制定合理有效的规划和应急制度,才能保证土地整理项目合理有效开展。
3.结语
推进土地整理,可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土地整理项目区长远的经济发展,对于项目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刻意义。就乌沙镇而言,土地整理后,项目区设计的三个村的人均耕地和土地利用率均有所提高;相关农田生产的设备基本健全;通过疏浚渠道、兴修水利和植树造林,水土流失情况得到改善,灌溉水质也有所改善等。除此之外,乌沙镇新增土壤肥沃的耕地268.07公顷,预计每年生产可以增加收益1096.02万元,六年就能收回进行土地整理的投资成本,还能持续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需要合理推进农田土地整理。
【参考文献】
[1]吴柏清,何政伟,许辉熙.土地整理项目区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以温宿县托乎拉乡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9(10).
[2]李岩,赵庚星,王瑷玲,张韧.土地整理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及其应用[J].农业工程学报,2010(10).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统筹规划、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努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导原则。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二、指导思想分析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工程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
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工作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11-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重点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等。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基本方针、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新农村建设建新区复垦区、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和建立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四、技术路线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采用建德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基础,结合DOM影像图,调查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依据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确定农村土地整治范围及规模。组织准备和资料准备阶段,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技术组等组织机构,对乡镇及国土所进行土地整治专题培训,编制工作计划制定技术方案,收集、整理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资料及其他基础资料。调查汇总分析阶段,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成果等资料,编制调查底图,以图表结合的方式,查清各类可供整治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分布。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潜力,摸清乡镇中心村建新区类型、数量及规模。编制规划方案阶段,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拟定规划初选方案。
土地综土地综土地综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工作机构 ,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工作动员和技术培训。
召开座谈会、资料收集、填报情况、问卷调查、实地踏勘、走访农户等。调点调点调点调点。耕地利用情况调查;村镇用地调查;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
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
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
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法;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率法。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 根据地形坡度、土壤质地、水源条件、水利设施、交通等因素,分区片测算可复垦增加耕地系数,确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
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拆并潜力级别。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 现实潜力是指在目前的自然环境、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制度供给等约束条件下,在规划期内可以实现的新增有效土地面积。可采取构建限制条件修正系数指标体系。
制约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的因素主要有自然、经济、社会、成本和效益等因素。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评价原则评价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生态环境优化原则;技术可行性原则。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从生态安全性、自然适宜性和经济可行性三大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五、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目标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整治的潜力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4、农民对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拆迁意愿
5、经济投入和融资能力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求
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土地整治潜力、整治分区和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生产规划、水利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县乡道路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等相衔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农用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单项重大项目和以上项目中两项或两项以上项目组成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
六、结束语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首先涉及土地利用类别划分及获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目前我国采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获取是一项复杂庞大且 重要的工作,需要集技术、专业人才、物力的配合进行全面调查。
参考文献:
[1]严金明.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2
[2]吴次芳,潘文灿等.国土规划的理论方法.科学出版社,,2003.9
[3]束克欣,叶燕妹等.土地管理基础.地质出版社,2004.6
[4]江景波,华楠.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关键词: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方法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土地整理是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尽管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已经初具形式,但毕竟是一个新的行业,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具有规划功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可以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统一规划,是农村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的主要途经。因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具有很强的规划功能。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特点
土地整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工程等级低、综合性、地区差别大、外部效益显著等特点。根据各地土地整理的实践,信阳市的国土地整理可概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以“三个集中”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即通过迁村并点,逐步使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通过搬迁改造,使乡镇企业逐步向工业园集中;通过归并零星地块,使农田逐步向规模经营集中。二是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土地整理。三是以对小流域统一规划,综合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山区土地整理。四是结合农民住宅建设,迁村并点、退宅还耕,通过实施村镇规划增加耕地面积的村庄土地整理。五是通过控制城市外延式扩展,挖掘城市存量土地潜力,解决城市建设用地,实施城市土地整理和盘整闲置土地的闲置土地整理。六是通过对工矿生产建设形成的废弃土地进行复垦整治,增加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改善生态环境的矿区土地整理。
二、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质内涵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的目标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完善农田基本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的实质内涵: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生态建设。土地开发对象为沙地、草地、盐碱地;土地复垦的对象为工矿废弃地、煤矿塌陷地等。当前,正在实施的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广泛、内容复杂,涉及千差万别的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其工程内容涉及土地平整和田块建设工程、农田灌排水工程、农田道路工程、农田生态防护工程等诸多领域的工程类型。同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也不同于某些单一的工程,它是一个覆盖面广、内容庞杂的系统工程。为体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这一特点,便于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的分区、分类管理,特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的划分。同时,土地开发整理要保障土地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工程建设中,要处理好工程占地的权属调整,明确新增耕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费县土地整理模式的特征和做法
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加上土地生产效益低,费县普遍出现了一些农户纷纷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二、三产业,就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他人经营,由此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户承包地出现了撂荒,村集体土地大部分也闲置;村里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失修,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而村集体收入较少,难以筹集财力发展现代农业进行新农村建设。而费县有的农民将不愿种或种不了的土地对外转包,但由于田块零碎,不适合大户承租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土地有序流转,也可以盘活、管好村集体的土地资源,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机械化作业,加快转变农村生产方式,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鉴于此,费县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工作运行方式是:
一是成立县、乡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土地流转合作社搭建供求平台,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秩序。有土地流转意向的农户,向国土部门提出存地申请,并向所在村备案同意后,经合作社现场确定,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对存入的土地,按质量和存入年限分年度向存入方支付利息。存入的土地主要租赁给企业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和特色产业种植,也可以承包给本社大户成员经营和合作社自主统一经营。
二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土地流转合作社加大扶持,增强合作社凝聚力,要将土地整理、农开、扶贫、林业、水利、养殖、种植等政策项目资金向土地信用合作社倾斜,这样,既解决了土地流转体制机制创新,又解决了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发经营,对贷出的土地,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开发经营,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同时强化监管,加强人员培训,经常及时对土地信用合作社进行督查指导,使其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管之下,确保农民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失,而且获得更大的收益。同时,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进一步建立创造条件。还要结合乡、村社会治理、宅基地整治和土地复垦,有计划地撤并空心村,增加农村土地面积,集约利用土地。
四、小结
土地整理政策体系的建立,有力地指导、规范了我国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土地整理是一项政策和技术指向性都很强的新事业。目前从事土地整理项目管理工作的基本上都是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直属的土地整理专门机构的从业人员,他们对土地整理行业的认识、对国家有关政策的把握程度、对土地整理工程的特点的了解程度等直接关系到土地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土地整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鉴于此,土地整理事业要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就必须尽快推行土地整理行业资质认证制度。
参考文献
[1]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M] .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5;
[2]安丰军.我国村庄整理中的公众参与研究[D].苏州大学.2006年;
相关行业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分析
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可以直接相比较的其他行业的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主要有《小型水电站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这都是针对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也都是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另外,《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针对的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其格式也可以借鉴。
对比分析以上三个规程,可以看出报告编制规程的一般结构是:“总则”、“综合说明”、各主体章节内容、“附录”、“附加说明”和“条文说明”六大部分。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主要介绍制定本规程的依据、规程适用范围、报告编制的原则要求、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以及设计报告的内容在规程中的编排位置。
(2)综合说明:主要是全部设计报告的纲要和主要结论,要求能够反映整个工程的设计概况,与设计报告下面的其他各部分内容基本上对应,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3)各主体章节内容:报告的主体内容,从基础条件分析―确定工程任务―工程设计―工程管理设计―概预算到效益评价,各主要构件都是独立成章。
在规程的各章节中,主要是提出本工作阶段需要介绍、说明的内容,例如各种基础数据、基本情况、结构尺寸、相关指标参数、计算条件和方法、主要措施、主要结果等。对于如何确定上述内容,不做规定。
(4)附录:主要是提供定制的各种表格,如工程特性表。
(5)附加说明:主要说明规程的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6)条文说明:是对“附录”以前的各项内容的各条款所做的逐条说明。主要涉及概念范畴和注意事项(如与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相比,设计阶段新出现的一些情况如何处理;特殊基础条件或者不同工程类型下特别需要的计算、说明要求)。对于如何确定上述内容,不做规定。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现状
自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以来,项目设计报告(2005年以前为规划设计报告)一直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00)的规定编制。根据《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设计说明j部分组成。从这些年各地项目设计工作的实践来看,现设计报告编制规定不能满足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设计报告编制内容不全。随着项目管理的不断发展,以前没有列为重点,或者没有成为重点的内容越来越重要;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拓展了土地开发整理的内容。比如,现设计报告编制规定中缺乏景观工程设计的有关内容;生态保护和村庄整治的内容阐述的不够详细。
第二,内容不统一,格式不规范。由于《规范》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要求不十分详尽和明确,导致报告编写的内容不够统一,格式也不够规范,造成不同设计单位编写的报告内容和格式都不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范》的指导性。
第三,重点不突出。《规范》将设计报告分为三部分,但是具体内容要求不十分明确,以致在实际编写报告过程中一般性的内容,如整理区概况、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经济评价、管理措施等大量重复,而真正需要重点说明的工程布置和设计内容,反而不能得到充分的解释和阐述。
第四,缺乏工程技术特点。从《规范》的要求来看,报告的内容缺少针对性,土地开发整理的工程特性阐述不详。工程设计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延续和深化,而不是可行性研究的重复;工程设计应该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要求,重点解决诸如工程布局中的工程定位和标准问题、工程具体形式、结构、尺寸和材料等问题,突出工程设计技术特点。
第五,规划设计图件不规范。现规范对规划设计图纸编制只规定了原则性要求,具体的上图要素和制图格式没有明确的界定。各地上报的规划设计图件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项目现状图与规划图图面不清晰,图例不全或图例与图面内容不一致,建设内容标注不详细;建筑物设计图纸不完整,图式、图样不规范,主要尺寸、材料标注不全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大纲建议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的编写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反映土地开发整理规程指导的一般性。规程本身就赋予了规程在技术和管理指导方面的一般性和普适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所指导的不仅仅是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还包括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程指导的一般性就要求报告内容的全面性,必须为可能出现的各种新的土地利用、工程和管理措施留有弹性、接口。
(2)反映土地开发整理的发展趋势。以往的土地开发整理主要是以农用地整理为主,随着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越来越显得重要。一些有一定超前理念和具备一定条件的工程项目,如景观生态工程,已经成为土地开发整理的工程建设内容。
(3)反映土地开发整理的特点。土地开发整理的特点首先反映在土地问题上,重点是强调耕地质量、新增耕地面积、土地结构优化、土地相关指标管理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其次,土地权属问题,主要是所有权属、使用权属、土地他项权属的调整问题,是土地开发整理的核心;第三,公众参与问题,这是土地开发整理的保障。
(4)反映报告内容组成的逻辑性。报告内容应按照如下逻辑进行安排:综合说明(概略说明整个报告的情况)―项目概况(现场踏勘需要了解的,是项目分析和工程设计的依据)――项目分析(是进行项目基础分析、保障总体方案有效性和群众性的基础)――工程布局和建设内容(按照项目分析中的推荐方案进行土地利用布局和工程布局,并在布局阶段提出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规模和数量)――工程设计(就各类工程进行设计,明确各分项工程量,并进行汇总)――施工组织设计――权属调整方案――实施措施与工程管理――预算投资――效益分析与耕地质量评价――相关附图附表和附件。
(5)简明扼要,避免重复,突出重点。
根据以上原则及我国土地开发整理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大纲建议。
第一章总则。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的作用,制定本规程的依据;规程适用范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报告编制的原则要求;项目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
第二章综合说明。可研批复情况;综合说明:1)项目所在
地(市)、县(市),2)项目类型,3)项目性质,4)项目建设地点(位置和范围),5)项目区地貌类型,6)项目建设规模,7)项目区土地权属情况(所有权、使用权),8)项目预计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9)项目建设工期,10)项目总投资,11)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特性表。
第三章项目概况。××县(市)简况;项目区基本情况:1)自然条件,2)社会经济情况,3)土地利用现状。
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分析。基础设施条件:1)交通基础条件,2)排灌系统骨干设施状况,3)电力基础设施状况,4)农田基础设施现状,5)其他基础设施状况;居民点建设:1)居民点分布情况,2)居民点用地结构,3)居民点建设强度,4)规划建设情况;土地利用限制因素:1)土地利用限制因素,2)主要对策;水土资源分析:1)灌溉水源与可供水量分析,2)需水量预测,3)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节水措施说明;新增耕地来源分析;公众参与:1)设计阶段公众参与情况,2)公众对项目的主要意见及处理情况,3)项目实施公众参与方案。
第五章工程规划。建设目标;规划标准;规划设计依据;工程规划:1)土地利用布局,2)工程布局;建设内容;方案比选说明:1)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结论,2)方案比选。
第六章工程设计。土地平整工程:1)田块布置,2)土地平整分区与方法,3)土方计算;灌排工程:1)灌溉工程,2)排水工程,3)电力线路,4)建筑物;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1)农田防护林,2)水土保持工程,3)其他防护工程;拆迁工程(坟地、废弃宅基地整理);居民点整理工程;景观生态工程;典型田块设计;工程量分类汇总:1)工程量计算说明,2)分类汇总表。
第七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施工布置和方法;质量管理;施工进度。
第八章土地权属调整。土地权属调整范围;土地权属现状;土地权属调整原则;权属调整程序。
第九章实施措施与工程管理。实施措施:1)组织机构,2)管理制度,3)实施控制措施;工程管理:1)管理机构,2)管理措施,3)管理经费。
第十章投资预算。编制依据;费用计算标准;投资结构;分年度投资。
一、规划的编制
(一)指导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任务: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方向,提出重点区域、工程和项目等,拟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
1.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潜力;
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任务;
4.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规模、布局、项目等;
5.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预期投资和效益;
6.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制定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和政策,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原则、方向和途径,确定土地开发整理投资方向。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明确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作为确立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
1.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2.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3.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6.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跨行政区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由涉及区域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重点确定近期规划。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六)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编制经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等;
2.调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现有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与调查的基础上,对现状、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明确存在的问题;
3.拟定规划方案: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资源状况,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结合资金投入和有关政策,综合平衡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相关规划指标分解等,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经可行性论证和评价后,提出规划推荐方案;
4.协调论证:通过规划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主要就规划目标、重点区域布局、开发整理分区、重点工程安排、实施政策和措施等进行协调论证,县级规划还应征求公众意见;
5.规划评审和报批:通过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规划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规划后,按照本意见要求报批。
规划编制、评审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意见。
(七)规划成果: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
2.规划图件:省级和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图件比例尺一般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一致。
3.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及工作报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提交的文档、图件的电子数据。有条件的,应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
二、规划的审批
(八)审批权限:地方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九)审批程序:申请报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审: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负责编制该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2.申报: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审批。上报材料包括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规划图件。
3.审查: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规划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4.批复: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论,提出批准、原则批准的意见,并正式行文批复。
凡属批准的规划,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做好规划备案工作。凡属原则批准,但需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规划,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规划前应认真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批准机关备案。
(十)审查标准:审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遵循下列标准:
1.充分体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
2.土地开发整理目标、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可行;
3.土地开发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确,指标分解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工程、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4.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分析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
5.上下级规划之间以及相关规划之间协调、衔接较好;
6.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7.规划图件内容全面,编绘方法正确,图面整洁清晰,符合制图要求;
8.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十一)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批准后,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十二)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改变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
三、规划的实施
(十三)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十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国家投资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则上应当安排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实施。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审查。
一、规划的编制
(一)指导思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开发整理的水平,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任务: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方向,提出重点区域、工程和项目等,拟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内容:
1.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潜力;
3.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目标和任务;
4.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的规模、布局、项目等;
5.分析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预期投资和效益;
6.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国家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制定全国土地开发整理的方针和政策,提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省、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出本行政区域内补充耕地区域平衡的原则、方向和途径,确定土地开发整理投资方向。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重点是划分土地开发整理区,明确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作为确立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项目的依据。
(四)编制原则:
1.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2.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3.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以土地整理复垦为重点;
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统筹安排;
6.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跨行政区域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编制,由涉及区域的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一致,重点确定近期规划。近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
(六)编制程序:
1.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落实编制经费,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培训等;
2.调查分析: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现有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与调查的基础上,对现状、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明确存在的问题;
3.拟定规划方案: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资源状况,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结合资金投入和有关政策,综合平衡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相关规划指标分解等,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经可行性论证和评价后,提出规划推荐方案;
4.协调论证:通过规划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主要就规划目标、重点区域布局、开发整理分区、重点工程安排、实施政策和措施等进行协调论证,县级规划还应征求公众意见;
5.规划评审和报批:通过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规划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规划后,按照本意见要求报批。
规划编制、评审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本意见。
(七)规划成果:
1.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说明;
2.规划图件:省级和地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般包括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潜力分布图,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布等规划图。图件比例尺一般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一致。
3.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及工作报告等。
上述成果包括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提交的文档、图件的电子数据。有条件的,应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数据库。
二、规划的审批
(八)审批权限:地方各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九)审批程序:申请报批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审: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负责编制该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2.申报: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审批。上报材料包括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规划图件。
3.审查: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对规划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4.批复: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论,提出批准、原则批准的意见,并正式行文批复。
凡属批准的规划,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做好规划备案工作。凡属原则批准,但需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规划,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规划前应认真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批准机关备案。
(十)审查标准:审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应当遵循下列标准:
1.充分体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
2.土地开发整理目标、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可行;
3.土地开发整理部署和安排明确,指标分解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工程、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4.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分析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
5.上下级规划之间以及相关规划之间协调、衔接较好;
6.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7.规划图件内容全面,编绘方法正确,图面整洁清晰,符合制图要求;
8.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十一)县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批准后,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十二)经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改变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
三、规划的实施
(十三)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活动,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十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都必须依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国家投资的重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原则亡应当安排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中,并有利于重大工程的实施。
(十五)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