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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安全教育范文

时间:2023-10-13 09:42:11

序论:在您撰写食品安全的安全教育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食品安全的安全教育

第1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 消费者教育 社会共治

2015年10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新《食品安全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强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重视并充分发挥消费者、媒体的作用。保障食品安全不仅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消费者也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已有经验表明,要想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必须强化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同时,强化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丰富其食品安全知识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一、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

食品生产流通供应链的最终环节是消费,广大消费者是食品安全风险的承受者,更是问题食品的直接受害者。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是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对于食品信息的掌握,消费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相比处于劣势,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使得一些生产经营者产生机会主义倾向,为了追逐利润故意制假售假,从中谋取暴利。食品品质同时具有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的特征,消费者需要利用多种质量信息来判断食品品质。但是,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日益复杂的食品生产和流通体系,人们依靠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已无法对食品是否安全作出全面、正确、科学的判断。

当前我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消费知识缺乏,公众容易陷入一些消费的误区,一方面贪图价格便宜,不注重食品质量,缺乏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又容易出现过度紧张情绪,听信一些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出现食品恐慌现象。由于消费者粗糙的选择行为,使得一些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产生。安全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的养成与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并掌握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使他们成为有鉴别力的消费者,能够在食品这一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不平等的市场上作出明智的选择。

新《食品安全法》,强调全社会共同治理食品安全,要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的作用。作为食品安全风险的承受者,消费者理应成为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真正主人。但在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由于食品安全教育的缺失,消费者既没有很强的参与意识,也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缺乏正确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去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有的消费者常常把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完全推到政府和企业头上,出现问题一味地指责政府和企业,自己只是盲目担心食品安全,监管上单纯依赖于政府,习惯于被动接受保护,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往往处于边缘地位,不能真正切实地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能强化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其科学素养,增强识别判断能力,及时发现身边的问题食品,及时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科学理性地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活动。

(二)制约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

众所周知,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需求同收入有关,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基本的温饱问题解决后,影响食品安全需求的关键就是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的认知了,没有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就不会产生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会影响供求关系的变化,他们的行为制约着生产者的行为,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增强会刺激食品供应链上各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行为,能有效抑制不法企业的制假售假行为,使造假企业失去市场和生存空间[1]。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行为本身就是对厂商不负责行为最有力的约束。

同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一方面自己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他们也是食品的消费者,他们具备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双重身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了掌握他们自身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有关专业知识外,也在作为消费者接受食品安全教育,这样通过不同角度开展的食品安全教育,使得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规范操作意识得到加强,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的自觉性也会得到提高。

(三)提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减少执法成本

各国的经验表明,政府监管是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最有力的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赔偿数额、强化法律责任对于保障食品安全无疑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农业生产、工业加工、物流仓储、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监管的链条较长,而我国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小,据2011年统计,全国有40多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超过80%是员工不足10人的小企业或家庭作坊,小型生产企业如此之多,如果要对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保持持续高强度的监管力度,国家监管机关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在当前的条件下,监管部门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监管力度一旦放松就会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导致消费者生命健康受到劣质食品的损害,食品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因而,单纯依靠食品监管部门“堵截式”的管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日趋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2]。食品安全监管既要强化政府的组织,更需要普通消费者的介入,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别判断能力的提高,可以弥补政府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减少政府监管部门执法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二、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现状

(一)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专门立法缺乏

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立法是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指引,缺乏相应的规范,必然会影响到这一工作的开展。受教育权是消费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同时也是消费者实现自我保护、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关于消费者受教育权利的规定都还停留在基本原则和精神号召层面,没有具体从立法上落实这一制度,没有专门的法律为消费者获取食品安全教育提供保证,政府文件中仅是零散地直接或间接提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2006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2011年5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虽然这些文件提到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构建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文件效力级别较低,内容简略,仅是对一段时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则性安排,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未明确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主体、客体、内容、责任等相关要素,使得工作的开展无法可依,政府、企业、社团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职责和行为得不到规范,不利于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鉴别能力以及培养消费者维权和参与意识。

(二)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

缺乏法律体系的支持,使得我国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没有形成体系,没有形成具体的工作机制。新《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之责,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行业协会包括食品生产企业也应承担起开展食品宣传教育的责任,但具体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工作的工作机制、工作任务、目标、职责等没有明确。消费者协会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其最重要的一条职责就是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但现实中消协更多的工作是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有关的消费纠纷。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具体负责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更没有专门研究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机构。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规范,没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难以形成系统性,“就事论事”、“亡羊补牢”现象比较严重,常常是在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后,匆匆忙忙开展集中性的、突击性的食品安全检查、宣传,而当问题稍稍平息时,一些不良的食品消费习惯又会抬头,不法生产厂商的问题食品又重新在市场上出现。周而复始,层出不穷的问题食品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巨大威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参加的部委也从最初的9个增加到2015年的18个。但每年一到两周的集中宣传教育,无论是从宣传教育的受众还是实施形式都非常有限,主要是一些零散的媒体节目或是相关部门街头、社区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形成持续的、系统的、全国范围内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活动。而且,食品安全教育包含的内容很丰富,食品安全宣传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食品安全教育应该是一个长期、持续、全方位并且教育内容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短期的临时性的宣传活动不能替代食品安全教育。

(三)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基础薄弱,教育体系不健全

我国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缺乏,长期忽视食品安全基础教育。众所周知,饮食习惯是在孩童时期养成的,从小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健康非常重要,因此,各国都把少年儿童作为食品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从娃娃抓起”,使消费者从小就形成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在中小学校园开展了一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如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科学、健康的食品消费行为。但这些活动多采用不定期在学校举办食品安全教育讲座的形式,并没有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正规教育体系。目前,我国以正规的学校教育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还没有统一模式,各地实施形式各异,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差异也很大,只是在与素质教育有关的如劳动课、社会课等课程中涉及少量食品安全的内容,没有专门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课程开设。

当前,互联网和电视是社会公众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首要途径,广播、报纸杂志次之,最后是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宣传画册等,这些都是通过大众媒体或街头宣传等方式进行的全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针对性不强。随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出现,消费者接触到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量大大增加,但同时也出现了信息真伪难辨,各种虚假、夸大、不准确的信息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而广大农村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收入水平低,信息闭塞,使得农村成为造假售假的最佳隐蔽地,过期劣质食品也大部分流向了农村。而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普遍缺乏统一的、固定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宣传教育机制,城市普遍使用的宣传教育手段又很难适应农村的实际情况,针对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尤为匮乏。

三、完善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措施

(一)完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立法

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治,法治和教育缺一不可,我国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缺乏完备的法律的支撑,体系尚未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颁布实施20余年,《食品安全法》也已实施6年多,作为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不应该还只是停留在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上,更应该尽早出台细化可操作的具体的法律规范,明确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对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各相关主体在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中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相应的规范,使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有理有据,各主体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在法律法规体系中为消费者获取食品安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二)将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学校教育,实现正规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食品消费活动贯穿于整个社会及每个社会成员的一生,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国民教育,是对全体国民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有关食品安全消费的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的食品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的一种社会活动[3]。食品安全教育是全民教育,应将大众普及教育和特殊人群的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如针对社会大众,教育的重点是食品的安全选择、健康的饮食习惯、营养膳食知识等;多是通过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或街头宣传等方式开展教育。而少年儿童是食源性疾病易感染人群,同时也是观念、行为形成的关键人群,是食品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4],针对他们的教育重点应该是培养食品安全意识,增长食品安全知识,从小培养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因此应该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将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成为学校教育基本课程的一部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与教育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制定全国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计划,根据少年儿童的行为特点,共同组织编写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相关教学材料,使食品安全教育成为学校正规教育的一部分,使食品安全教育常态化、体系化。

(三)加强在农村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

农村作为食品原材料的产地,在食品生产供应链中占据源头地位,同时也是食品安全高风险地区。广大农民既是食品原材料的生产经营者,同时也是食品的消费者,针对他们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是我国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较城市普遍偏低,在农村开展食品安全教育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因此,农村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需要政府更大的财政投入、更强的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注意到农村中收入较低、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消费者的需要,教育培训的方式也要相应进行调整完善,如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中,充分动员农村基层组织,在乡镇、村庄广泛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采用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排演食品安全小剧目等为群众所喜闻乐见、浅显易懂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农民具备一定的防范意识和食品鉴别能力。

(四)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

一些调查研究表明,我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超过发达国家,部分消费者的支付意愿甚至高于发达国家[5],但同时消费者又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消费的基础知识,在食品消费方面缺乏科学引导,在评价食品安全风险时,往往是主观的,因从众效应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很大。媒体对社会认知有着重要影响,媒体的观点对社会公众具有十分明显的导向作用。互联网、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体是针对社会公众开展食品安全普及教育的主要平台。现实中部分媒体出于经济利益考量,为了吸引眼球,满足公众喜欢曝光等心理,会突出报道一些负面信息,甚至违背职业道德,编造一些虚假信息;同时由于其自身往往也不具备科学正确的食品安全知识,在新闻报道中又不认真求证,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造成传播的食品安全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甚至出现错误。当前,自媒体的兴起和蓬勃发展使得社会公众接受到的食品安全信息更加良莠不齐,真假难辨。由于食品安全信息报道人命关天并且专业性特别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专门针对媒体从业人员组织一些食品安全专题研讨会或座谈会,加强对媒体工作者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媒体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风险,科学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的能力,促使其客观、公正、科学地传播正确的食品安全知识,纠正错误理念和观点。

新的《食品安全法》强调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要形成良性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既需要政府监管、市场优胜劣汰等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更需要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识别判断能力以及媒体的素养,只有当每个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得到激发,社会公众才有能力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与政府、企业一道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

参考文献:

[1]郭雨,叶良均.我国食品安全教育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宿州学院学报,2014(1)

[2]何坪华,何信生,周德翼.从消费者角度检视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的缺失[J]. 河南农业科学,2005(12)

[3]彭海兰,刘伟.食品安全教育的中外比较[J].世界农业,2006(11)

[4]李世敏.美国食品安全教育体系及其特点[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6(11)

[5]钟甫宁,易小兰.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与购买行为的差异分析――以南京市蔬菜市场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第2篇

一、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

食品生产流通供应链的最终环节是消费,广大消费者是食品安全风险的承受者,更是问题食品的直接受害者。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是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对于食品信息的掌握,消费者与食品生产经营者相比处于劣势,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使得一些生产经营者产生机会主义倾向,为了追逐利润故意制假售假,从中谋取暴利。食品品质同时具有搜寻品、经验品和信任品的特征,消费者需要利用多种质量信息来判断食品品质。但是,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日益复杂的食品生产和流通体系,人们依靠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已无法对食品是否安全作出全面、正确、科学的判断。当前我国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消费知识缺乏,公众容易陷入一些消费的误区,一方面贪图价格便宜,不注重食品质量,缺乏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又容易出现过度紧张情绪,听信一些不真实、不准确的信息,出现食品恐慌现象。由于消费者粗糙的选择行为,使得一些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产生。安全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的养成与教育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并掌握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使他们成为有鉴别力的消费者,能够在食品这一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不平等的市场上作出明智的选择。新《食品安全法》,强调全社会共同治理食品安全,要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的作用。作为食品安全风险的承受者,消费者理应成为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真正主人。但在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由于食品安全教育的缺失,消费者既没有很强的参与意识,也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缺乏正确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去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有的消费者常常把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完全推到政府和企业头上,出现问题一味地指责政府和企业,自己只是盲目担心食品安全,监管上单纯依赖于政府,习惯于被动接受保护,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往往处于边缘地位,不能真正切实地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能强化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其科学素养,增强识别判断能力,及时发现身边的问题食品,及时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科学理性地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活动。

(二)制约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

众所周知,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需求同收入有关,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基本的温饱问题解决后,影响食品安全需求的关键就是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风险的认知了,没有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就不会产生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会影响供求关系的变化,他们的行为制约着生产者的行为,消费者对安全食品的需求增强会刺激食品供应链上各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行为,能有效抑制不法企业的制假售假行为,使造假企业失去市场和生存空间[1]。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行为本身就是对厂商不负责行为最有力的约束。同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一方面自己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他们也是食品的消费者,他们具备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双重身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食品生产经营者除了掌握他们自身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有关专业知识外,也在作为消费者接受食品安全教育,这样通过不同角度开展的食品安全教育,使得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规范操作意识得到加强,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的自觉性也会得到提高。

(三)提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减少执法成本

各国的经验表明,政府监管是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最有力的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赔偿数额、强化法律责任对于保障食品安全无疑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农业生产、工业加工、物流仓储、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监管的链条较长,而我国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较小,据2011年统计,全国有40多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超过80%是员工不足10人的小企业或家庭作坊,小型生产企业如此之多,如果要对食品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保持持续高强度的监管力度,国家监管机关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在当前的条件下,监管部门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监管力度一旦放松就会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导致消费者生命健康受到劣质食品的损害,食品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因而,单纯依靠食品监管部门“堵截式”的管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日趋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2]。食品安全监管既要强化政府的组织,更需要普通消费者的介入,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别判断能力的提高,可以弥补政府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减少政府监管部门执法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二、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现状

(一)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专门立法缺乏

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立法是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指引,缺乏相应的规范,必然会影响到这一工作的开展。受教育权是消费者的一项法定权利,同时也是消费者实现自我保护、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基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关于消费者受教育权利的规定都还停留在基本原则和精神号召层面,没有具体从立法上落实这一制度,没有专门的法律为消费者获取食品安全教育提供保证,政府文件中仅是零散地直接或间接提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2006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2011年5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虽然这些文件提到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构建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文件效力级别较低,内容简略,仅是对一段时间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则性安排,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未明确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主体、客体、内容、责任等相关要素,使得工作的开展无法可依,政府、企业、社团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职责和行为得不到规范,不利于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鉴别能力以及培养消费者维权和参与意识。

(二)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

缺乏法律体系的支持,使得我国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没有形成体系,没有形成具体的工作机制。新《食品安全法》虽然明确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之责,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行业协会包括食品生产企业也应承担起开展食品宣传教育的责任,但具体开展食品安全消费者教育工作的工作机制、工作任务、目标、职责等没有明确。消费者协会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其最重要的一条职责就是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但现实中消协更多的工作是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有关的消费纠纷。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具体负责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更没有专门研究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机构。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规范,没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难以形成系统性,“就事论事”“、亡羊补牢”现象比较严重,常常是在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后,匆匆忙忙开展集中性的、突击性的食品安全检查、宣传,而当问题稍稍平息时,一些不良的食品消费习惯又会抬头,不法生产厂商的问题食品又重新在市场上出现。周而复始,层出不穷的问题食品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巨大威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参加的部委也从最初的9个增加到2015年的18个。但每年一到两周的集中宣传教育,无论是从宣传教育的受众还是实施形式都非常有限,主要是一些零散的媒体节目或是相关部门街头、社区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形成持续的、系统的、全国范围内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活动。而且,食品安全教育包含的内容很丰富,食品安全宣传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食品安全教育应该是一个长期、持续、全方位并且教育内容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短期的临时性的宣传活动不能替代食品安全教育。

(三)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基础薄弱,教育体系不健全

我国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缺乏,长期忽视食品安全基础教育。众所周知,饮食习惯是在孩童时期养成的,从小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健康非常重要,因此,各国都把少年儿童作为食品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从娃娃抓起”,使消费者从小就形成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在中小学校园开展了一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如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科学、健康的食品消费行为。但这些活动多采用不定期在学校举办食品安全教育讲座的形式,并没有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的正规教育体系。目前,我国以正规的学校教育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还没有统一模式,各地实施形式各异,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差异也很大,只是在与素质教育有关的如劳动课、社会课等课程中涉及少量食品安全的内容,没有专门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课程开设。当前,互联网和电视是社会公众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首要途径,广播、报纸杂志次之,最后是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宣传画册等,这些都是通过大众媒体或街头宣传等方式进行的全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针对性不强。随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出现,消费者接触到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量大大增加,但同时也出现了信息真伪难辨,各种虚假、夸大、不准确的信息让消费者无所适从。而广大农村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收入水平低,信息闭塞,使得农村成为造假售假的最佳隐蔽地,过期劣质食品也大部分流向了农村。而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普遍缺乏统一的、固定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宣传教育机制,城市普遍使用的宣传教育手段又很难适应农村的实际情况,针对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尤为匮乏。

三、完善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措施

(一)完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立法

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治,法治和教育缺一不可,我国的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缺乏完备的法律的支撑,体系尚未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颁布实施20余年,《食品安全法》也已实施6年多,作为消费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不应该还只是停留在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上,更应该尽早出台细化可操作的具体的法律规范,明确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对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各相关主体在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中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相应的规范,使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有理有据,各主体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在法律法规体系中为消费者获取食品安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二)将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学校教育,实现正规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食品消费活动贯穿于整个社会及每个社会成员的一生,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国民教育,是对全体国民进行的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传授有关食品安全消费的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的食品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的一种社会活动[3]。食品安全教育是全民教育,应将大众普及教育和特殊人群的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如针对社会大众,教育的重点是食品的安全选择、健康的饮食习惯、营养膳食知识等;多是通过网络、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或街头宣传等方式开展教育。而少年儿童是食源性疾病易感染人群,同时也是观念、行为形成的关键人群,是食品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4],针对他们的教育重点应该是培养食品安全意识,增长食品安全知识,从小培养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因此应该积极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将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成为学校教育基本课程的一部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与教育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制定全国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计划,根据少年儿童的行为特点,共同组织编写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相关教学材料,使食品安全教育成为学校正规教育的一部分,使食品安全教育常态化、体系化。

(三)加强在农村开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

农村作为食品原材料的产地,在食品生产供应链中占据源头地位,同时也是食品安全高风险地区。广大农民既是食品原材料的生产经营者,同时也是食品的消费者,针对他们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是我国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较城市普遍偏低,在农村开展食品安全教育面临着更大的困难。因此,农村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需要政府更大的财政投入、更强的工作力度,特别是要注意到农村中收入较低、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消费者的需要,教育培训的方式也要相应进行调整完善,如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中,充分动员农村基层组织,在乡镇、村庄广泛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采用张贴宣传画、举办知识讲座、排演食品安全小剧目等为群众所喜闻乐见、浅显易懂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农民具备一定的防范意识和食品鉴别能力。

(四)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

第3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教育 化学与生活 新课程

实施新课后,化学教材的设置更加的贴近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化学选修1(化学与生活)中就包含了大量的食品安全知识。教材的安排使食品安全知识比以往更加的集中、规范。但教师在教学时,难免按照以往旧教材的授课方法,对这部分内容不够重视。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新课程的背景下分析食品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针对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食品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

1.高中课堂上没有多余的时间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近几年来,由于初中毕业生的逐渐减少以及职业中学的发展,使得部分地区的高中招生面临一定的困难。一流学校“抢”优质生源,二流三流学校甚至连生源都保证不了。在这样激烈的竞争形式下,高中学校为了占有招生的优势,必须使一切为高考服务。而食品安全知识在高考中几乎没有,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食品安全知识无人问津。

高中各科目在新课改以后,教材内容的涵盖面要比以往的旧教材更丰富,知识容量要比以往更大。比如新课改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化学科目,光课本就有必修1、2和选修1~6共8本。这种课程结构丰富了化学课程的多样性,有利于实现学生基于自己潜能和学习性向的课程选择。在必修1中,基本就涵盖了旧教材的大部分元素及其化合物的内容。很多老师在教学时还是按照以往旧教材的深度讲,这样就导致课本内容都上不完,更没有时间教授食品安全方面的内容。

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化学课本中,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集中在选修1的前两章。其中第一章的关注营养平衡以及第二章的促进身心健康只是食品安全知识中的很少的一部分,且其中的食品安全知识分布不是很系统。

更令人惋惜的是,新课程的本意是让化学更加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增强学生学习化学的积极性。但仔细分析进入新课改地区的高考,在选择选修课本时,很少把把选修1列入高考考试范围之列。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0高考新课改地区都有广东、宁夏、江苏、辽宁、天津、安徽、福建、浙江,北京、湖南、黑龙江、海南、山东、吉林13个省市。其中把人教版选修1列入高考范围的仅有北京、天津两地。既然其他地区没有将选修1列入高考的考查范围,那么他们在教学中会不会涉及选修1的相关内容呢?我们得大大的画一个问号。

2.高考中食品安全知识所占比重很小

在中学范围内,由于食品安全知识真正从理论层次考查的话,大都比较复杂。因为中学阶段涉及到的食品安全知识大都是比较简单的记忆型的知识,这样的知识点如果放到高考试题中,得分太过于简单,很难有区分度,所以大部分涉及食品安全的高考试题只是在题干中做引题之用,题目真正考查的知识和能力大都并不是食品安全知识本身。

从表2中分析可知,只有极少数地区的高考中含有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而且在2010年的新课程全国卷和四川卷中,食品安全知识只是在题干中作引题的作用,题目真正考查的能力和技能实际上并不是食品安全知识。

相比较而言,江苏在2008~2010三年中都有食品安全知识的考察,但是分析其所考查的知识点,基本都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如食品添加剂三年内都被作为了考察的对象。

二、针对问题解决的方法

1.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在高考中的考察力度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倡导素质教育,而且现在很多大学都可以自主招生。但是高考在大多数学生、老师和家长心中还是有着极其重要的不可取代的作用。如果想要他们对食品安全知识有足够的重视,应该让他们因为重视高考而重视食品安全知识。

高中化学人教版选修1是以社会生活中与化学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为主题,在主题的统领下选取相关的化学知识,不追求知识的系统性,而突显了化学知识的实用性,充分体现的STS教育的基本理念。而前两章中有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国家可以把前两章列为各省市的高考必考内容。在高考中可以适当的有一定的分值设置或作为题干引题也可以,而且可以结合实际,适当的联系一下时事,如2010年的地沟油、2009年的三聚氰胺……

当然高考命题者也应该在设置考查食品安全方面的题目时下一番功夫,题目的设置不但能考察食品安全知识,而且每年都有所不同,有一定的区分度,最好还能联系一下时事。这样连续考查几年后,就可以建立一个食品安全知识高考的试题库,并且逐渐完善规范。

2.开发食品安全知识校本课程

随着新课程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的教育教学观念不断更新,对新课程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并积极开展了教学方法的改进与研究。化学选修1前两章中的食品安全知识比较片面,不够系统,我们可以在充分参照化学选修1的基础上,再结合各地区各自的特点,开发一本符合各地区自身实际的校本课程。这样不但能够传授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而且与各地区的实际融为一体,能够极大的提高学生学习知识的积极性。比如,某地区有各种各样的蘑菇,那么我们在研制教材时,可以详细的介绍一下蘑菇的营养价值,以及怎样辨别那些蘑菇可以食用,哪些蘑菇是有毒的;再比如,内蒙古很多地方都有加工牛奶的企业,那么我们可以在校本教材中详细介绍一下这些企业是怎样检测牛奶中的三聚氰胺的……

三、结语

与美国和日本相比,我国的食品安全教育还非常的滞后,所以我们一定要对其有足够的重视,尤其是青少年的教育。虽然化学选修1中的食品安全知识不是很完善,但毕竟为中学教育的相关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只要我们对食品安全知识有足够的重视,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收到可喜的收获。

参考文献:

[1]王磊.化学教育,2010,(4).

[2]龚正元.中学化学教学参考,2010,(4).

第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教育体系;公众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3-0212-02

我国职业资格制度与学历教育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但仍然缺乏能够对食品生产与流通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的大批标准化、专业化从业人员。消费者缺乏相应的渠道了解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知识。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的匮乏和安全意识的缺位导致许多居民存在消费误区。一是图便宜,缺乏防范意识,尤其在普遍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偏远农村的食品安全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与农民的安全意识不强有极大的关系。二是过度恐慌,消费信心容易受打击,新闻报道鱼龙混杂,虚假和夸大的报道容易误导消费者,捕风捉影,以讹传讹的现象时有存在,“我们还能吃什么”,起到了误导作用。根据各国的经验来看,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几率随着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增加而减少。许多发达国家已将食品安全列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长远来看,食品安全教育有利于整顿和振兴食品工业,重建我国食品市场秩序,因此,在我国开展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教育非常必要[1]。

一、我国食品安全背景

1.主要食品问题。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较高[2]。食品安全问题中,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1号问题。化学性污染(农残、兽残、重金属、天然毒素、有机物污染)是2号问题。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是3号问题。1987年上海毛蚶导致31万人患甲肝,人数之多至今还是世界记录。2011年,肠出血性大肠杆菌传染病在德国爆发,导致50人死亡。美国估计每年约有4800万例食源性疾病患者,3000人死亡。2号问题很吸引眼球,常引起媒体注意。而1号问题刚好相反。

2.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堪忧。当前,我国农村仍存在着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国家统计局曾做过统计,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占6.8%,小学文化程度占32.7%,初中文化程度占49.5%,高中文化程度占3.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25%[3]。一方面农民作为农产品生产者往往提供不安全的食品。另一方面农民作为消费者深受不安全食品的危害。我国农民数量庞大,部分农民法律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意识缺乏;大量的假冒伪劣食品在大中城市失去市场后转而销往安全卫生意识不强的农村,而农民对假冒伪劣食品的维权意识薄弱。

3.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认识的误区。常见认识误区:①将掺杂使假等同于不安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等于健康损害,质量问题与安全问题混淆;②以讹传讹,2010年奶粉反式脂肪酸事件是典型以讹传讹。将反式脂肪酸夸大危害,认为是餐桌的农药而拒绝;③绝大多数中国居民并不了解转基因食品,而是一味抵制,美国转基因食品是不需强制标记,因此许多消费者误以为美国的转基因食品极少;④对食品添加剂存在严重误解,“本品不含任何添加剂”往往误导消费者,实际上,不含添加剂的食品不一定是安全的食品,如农村自制的盐浓度低的酱菜容易感染肉毒梭菌,使用了添加剂的食品不一定是不安全的食品,如几千年来传统食品豆腐使用凝固剂石膏、MgCl2等,天然的不一定是健康的,如发芽的马铃薯,人工合成的也不一定是有毒有害的,如谷氨酸钠;⑤对标准的认识不客观,标准的制定是有国情的,标准的未必是健康的,不符合标准的未必有损消费者健康,我国的大米Cd限量严于国际标准,为0.2mg/kg,国际标准为0.4mg/kg。

4.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薄弱。风险交流是我国当前实施风险分析框架的薄弱环节。人们接受新东西大多来自于茶余饭后谈话、互联网信息、电视报导等,而一些专业文件、科学杂志、政府报告等进入茶余饭后存在真空。

5.媒体报导鱼龙混杂。许多食品安全事件报导的方式:信息多,转载多,表象多;调查少,求证少,科学分析少;采用吸引公众眼球的修辞描述事件;用选择性的观点评论事件;夸大事实,以偏概全,以讹传讹,混淆概念。如某种有害物质“含有就说致癌”是不对的,北京烤鸭皮100%含有3,4-苯并芘,但并不能说北京烤鸭致癌。评论时的观点:个案质疑行业,局部风险解读为系统风险,微观的真实性推论为宏观的真实性,农产品中检出有害物质等于有毒农产品。在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的情况下,往往出现一些妥协的产物。

二、国内外食品安全教育体系

在国外高校中,没有设置专门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而是在相关的学科或专业中设置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课程,如动物科学、食品科学、微生物学、饭店餐饮等,学生根据专业方向被要求选修一定的课程如食品安全研讨、食品化学等来获取学分。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教育大体包括: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教育、职业资格教育、公众教育等。高校专业教学和课程内容体现了食品安全等内容,但课程设计与食品企业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脱节。专业对接市场、课堂对接岗位仍然没有实现。食品安全人才呈现供不应求的状况。2011年5月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下文简称《纲要》),确定每年6月份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总理强调: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十分必要。由此可见,国家已经意识到食品安全教育的针对性问题,并在逐步改正和完善。

三、我国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的思考

1.食品安全教育的参与者。王仕平[1]等研究认为食品教育参与者包括:①食品生产加工者;②食品经营者;③食品安全监管者;④食品安全宣传者;⑤食品消费者。值得说明的是2013年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整合了食药局+质监+食安办+工商。因此上述食品安全监管者实际上为食药总局+农业部+卫生计生委。

2.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的内容。一是食品安全专业知识。以食品监督检测为例,食品监管检测仪器投入了许多资金却有许多闲置,人员跨专业、无食品检测背景的现象比较普遍。而食品生产企业以家族式的传统企业为多,还有大量的黑作坊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无专业背景、跨专业、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职业素养不高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食品安全法律知识[1]。据相关资料显示,西方社会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由大工业化生产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或一些不可预知因素所引起的,而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事故大多数是由不法之徒为赚取不义之财而人为造成的。在食品安全教育中,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掌握固然重要,但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的培养于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现状来说更加重要。三是食品安全道德知识。纵观近几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生产者与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是最主要的原因。2011年毒血燕事件中经营人员用鸟粪浸泡普通燕窝而制作真血燕的假象,导致亚硝酸盐严重超标。历年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各类注水肉、假牛羊肉、病死肉、“黑作坊”、“黑工厂”等层出不穷,有极少数是出于无知,大部分是明知故犯,甚至不敢食用自己生产的食品。四是公众食品安全教育知识[4]。首先,食品安全相关基础知识如食品标志的识别、转基因食品的判断与选择等。食品储存与烹饪的基本常识等,如三全水饺曾因为在超市未及时冷藏而污染金黄色葡萄球菌,而消费者却往往归咎为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食物的相生相克、天然毒素、生熟食物混搭等引起的问题都应该是消费者需要掌握的常识。其次,伪劣食品鉴别知识。再次,食品安全的维权意识。以往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较为轻微的往往会选择沉默,近年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渐上涨,各个省份也相继公布了各种监督举报途径。最后,食品安全危机处理知识。如发生食源性疾病的处理方式。公众食品安全教育是杜绝各种“回锅油”、“口水肉”的有效方法。

3.食品安全教育体系的层次 。李书国等研究认为我国食品安全营养教育体系应包括:公众食品安全营养常识的普及教育,农产品生产及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为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教育、研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本科教育和食品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型人才(硕士、博士教育)。目前以下几个方面仍需加强。

一是发挥专业教育的根本作用。我国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专业众多,所培养的人才逐渐在各个行业发挥重要作用。但高校的食品安全人才教育要真正适应市场需求,课堂要真正适合岗位需求仍然需要不断探索,真正培养能进行食品过程监管的人才。二是加强对非专业学历教育的食品安全意识渗透。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课程众多,化学、微生物学、原料学等,往往高校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无法满足这些需求。在其他专业教学中渗透食品安全意识是必要的。三是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职业素质培养。应落到实处,彻底杜绝应付式的培训教育。如食品检验员的职业资格证考试应更严格。四是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政府应该为公共义务教育“买单”。社区的教育培训就是很好的辅助手段。目前许多社区采取张贴海报、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群众介绍食品安全知识。五是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教育。

参考文献:

[1]王仕平,杜波,张睿梅.对我国食品安全教育的探讨[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3):17-20.

[2]陈晓华.“十二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任务及近期工作重点[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1):5-10.

第5篇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学校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提高学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定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XX年5月6日——5月20日在全校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经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方案周密,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制定计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活动期间,我们学校做到了“三个一“,即:上一节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拦。

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期间,通过在校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开展期间,每天中午在校园广播中利用15分钟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并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投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

五、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如:《如何识别真假商品》、《如何做到健康饮食》、《各种有色食物对补充微量元素的特效》、土豆变绿不能吃、豆荚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六、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源头食品卫生安全关。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教育个人心得体会二

作为基层质监部门的一员,如何严格履行职责,把好食品安全监管关,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目前面临的头等难事、头等急事、头等要事。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与大家交流如何做好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严格依法履职。监管人员要充分依靠地方政府,各级各部门要依法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将工作做到实处,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

逐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首先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基层监管部门要把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作为重点,建立工业品和食品两个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实现从源头抓质量。要引导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质量承诺和协议准入制度。对于流通环节中有缺陷、不合格的产品,要实行货源回溯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确保产品质量。食品经营者必须要有具体的承诺,保证承担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要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通过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广标准化生产模式,从产品的产前环境质量检测、产中生产技术操作达标到产品出厂检验,全过程实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与管理,从源头上提供质量保证。

健全完善检测体系。要实现全过程、高标准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基层监管部门应该大力借鉴先进国家、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检测体系,配齐配强检验人员,购置添加先进的检测设备,运用高科技检测手段,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健全监督网络。监管部门应该着力建设两个监管网络。一是加速建设科技监管网络。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电子手段,把食品、药品、农产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纳入监管网络。二是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管网络。不仅要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干部的监管积极性,还要充分发挥乡镇、社区居(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结合整治目标,进一步摸清底数。二是突出重点,抓主要对象。三是强化商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四是专项整治活动中要突出各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食品安全教育个人心得体会三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教育个人心得体会四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食的选择也日渐多样化,食品的种类也越变越多。就我们的身边而言,食品的选择可谓是琳琅满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近期,食品安全几乎每天都有新的问题被曝光,从最开始的老皮鞋酸奶,到来一份添加剂超标,生产环境杂乱不堪等,各种问题就像一个个重磅炸弹一样投向我们。于是,我们小组对食品安全问题这个话题对身边的同学展开了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大家的对身边和自身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在调查食物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心得。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有两方面的体悟:一是对学生就餐环境的看法,二是对身边的同学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是的态度和做法的看法。

在我们周边有很多可以供我们吃饭的地方,但这些地方的卫生质量却是良莠不齐的。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有一部分的同学会选择去路边摊挑选食物,毋庸置疑,路边摊的食物在口味上占了很大的优势,但其食品的卫生情况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少去路边摊吃东西,不能单纯的只考虑口味。就杭电而言,我们学校有六个食堂,是足以提供给学生足够的食物的,但还是有不好同学宁可选择校园外的一些外卖,我认为这是有原因的。首先,我认为食堂也应该提高其卫生质量。对于一些菜的清洗上进行严格的把关,同时食堂应该多做一些符合学生口味的菜色,多采纳学生的意见不断的改进。这样对学生的饮食安全能够有一定的帮助。

第6篇

关键字:食品安全 学校教育

一、引言

食品安全问题由来已久却是个难以根治的痼疾。近年来新闻事件曝光率频频,来势汹汹,已然成为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

诚信缺失,道德滑坡付出的代价就是人民的健康,这其中也包括即将担负起国家命运、民族未来的青少年。

二、正文

1.食品安全在学校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我国有4亿多青少年儿童,他们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民族兴旺和国家发展。

而我国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影响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美满。

青少年儿童普遍存在食品消费心理急切、辨别能力弱的现象,社会又缺少专门针对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以及相应的保障手段,致使我国青少年儿童在食品安全及营养失衡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通过在学校教育中实施 “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知识,提倡膳食平衡,增强青少年儿童及家长选择食品、辨别食品质量的能力,已是当务之急,也是学校教育中的重要举措。

因此,食品安全在学校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2.在学校教育中应加强食品安全教育

(1)食品安全现状。目前食品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剧毒农药、兽药的大量使用;添加剂的误用、滥用;各种工业、环境污染物的存在;有害元素、微生物和各种病原体的污染;有害生物和疫病多次发现;生物技术和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带来的可能的负面效应;周边国家疫情的频繁发生;国内外人口流动的增加,新疾病的出现和原已消灭的重大疫病的死灰复燃等。近年在市场上曾发现食物加吊白块、鸡鸭饲喂激素、面粉加增白剂、海鲜用甲醛浸泡等,还有在水果上喷施催熟剂、膨大剂,在蔬菜上喷施剧毒农药等案例。

(2)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

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

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

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因此,在学校教育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尤为重要。

3.在学校教育中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的作用。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生的健康牵动着千万个家庭的心,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影响到一个大群体,轻者影响学生学习,重者影响社会的稳定性。

同时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也影响学校的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使学校声誉下降。

因此,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要想把这项工作做好,要求我们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教育知识。

三、结论

终上所述,树立“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理念,以大健康观为指导,把学校食品安全教育作为学校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呵护学生成长为宗旨,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全面保障千万师生饮食健康安全。为每一位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四、建议

学校应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结合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形势和特点,有组织、有计划地落实相关教学内容。

食品安全教育的学科教学主要载体课程为《体育与健康》,小学阶段要与《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的教学内容相结合,中学阶段要与《科学》、《生物》等学科教学有机结合。对无法在相关课程中渗透的食品安全教育内容,要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及校本课程、班队活动等,加以体现落实,向学生传授食品安全健康知识和技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开发编写相应的教学课件、图文资料和读本,创新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育的实用性和实效性。

充分利用校园黑板报、宣传窗、广播台、电视台、网络、卫生角等阵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师生参观考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小分队到社区、村(居)开展宣传活动,举行食品知识竞赛、测试、主题班(队)会、食品知识小报、漫画、卡通画等比赛,通过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重视食品安全知识,促使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得到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第7篇

1.内容与方法

(1)基线调查。首次上课前,用食品安全问卷进行调查。

(2)教育活动开展。参加食品安全选修课的106名学生为教育组,参加其他选修课的146名学生为对照组,对教育组开设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来源、食品安全防范等内容,共10讲,每周1次。

(3)教育评价。结束后用相同问卷再次调查,观察学生食品安全知识与行为的变化。

(4)评价指标。

①食品安全认识:食品安全存在问题、消费环境安全、油炸食品安全等。

②食品消费行为:消费食品环境选择、食用油炸食品频率、食品放置时间等。

2.质量控制

对调查员和调查对象培训后,填写调查问卷,上交问卷时当场核对;回收调查表后,进一步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计算分析。

3.数据分析

数据采用双录入法进行录入,用2检验比较两组间差异。

二、结果

1.调查对象构成情况

教育组男13人、女93人;对照组男22人、女124人,两组男女构成无显著差异(2=0.854,P>0.05),年级构成也无显著差异(2=6.011,P>0.05)。

2.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教育前两组学生对食品安全认识无明显差别。教育后,教育组对食品安全存在有问题、油炸食品不安全等的知晓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但对校外早餐不安全、超市食品安全的认知无显著差异。

3.食品消费行为改变

教育前两组学生消费食品的行为无明显差别。教育后,教育组学生每周食用3次以上油炸食品的比例明显低于对照组;在学校用早餐、食品放置≤3天等比例高于对照组。

三、讨论

知信行理论认为,知识与行为存在相关性,知识是行为改变的基础,行为是知识掌握应用的具体体现。大学生学习与掌握知识能力强,能注意用知识指导行动,因此,加强大学生食品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应能取得理想效果。

1.选修课教育切合学生接受知识的需求

本次调查显示,教育前学生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足,部分饮食消费不安全。教育后,教育组学生的认识有所提高,食品安全消费行为也大为增多。因为选修课具有课堂教学、互动教学的双重特点。选修课具有一定的教学体系,还需要进行考核,故与健康教育讲座相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知识传授有一定的体系,教学内容较丰富,授课形像生动,利于学生接受。但它又不同于正规教学,不需要讲授全部知识,形式灵活多变,通过大量视频观看、讨论等,澄清认识与行为,促使学生自我教育,这种活泼的教学方式切合学生的需要,学生能很快接受知识。

2.选修课教学促进学生知行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