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3 09:42:04
序论:在您撰写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是增强档案工作者的依法治档意识。依法治档,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档案事务中的具体贯彻和体现,是指依据良好的档案法律来管理档案、处理涉档事务的活动。依法治档也就是在档案领域实现法治,其基本含义:首先是制定良好的档案法律,其次是所制定的档案法律得到良好的遵行。从以上两个含义可以看出,依法治档不仅有严格依据法律进行治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还包含对法律正当性的要求。
中国传统上一直是人治社会,鲜有严格依据法律治理社会的时期,更谈不上有严格依据良法所进行的治理。但现代社会中法治建设对于保障一个国家的持续稳定发展、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正是认识到了这―点,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张,随后写入宪法,成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了顺利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型,必须在思想意识领域内尽可能清除旧观念的不良影响,确立新的观念,使“依法治国”成为全体公民的集体共识和自觉追求。
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就是要具体地在档案领域确立法治的意识和追求,其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律理念,增强档案工作者的依法治档意识,增强其严格依据良法来处理涉档事务的能力。
二是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意识.增强其参与依法治档工作的意愿和能力。档案是人们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等活动所形成的真实的历史记录,具有重要的查考、凭证等作用。借助档案,公民可以更好地认识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但由于档案所能发挥的效益往往不是现实效益,需要保存一段时间后才会清晰显现其价值,导致很多公民不重视档案的积累和保存;另外,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农业社会,社会经济活动比较单一,政府所保管的档案多数是单纯就其自身统治管理活动的记录,普通公民对这部分档案的利用需求不多,自然对其缺乏关注。以上两个原因导致了公民的档案意识普遍比较淡薄。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社会经济活动愈加复杂,政府在履行管理职能的过程中,会形成大量涉及公民个人的档案。出于查考和研究的目的,公民对该部分档案有着比较现实的利用需要。但因历史传统所形成的习惯,公民的档案法治意识整体上不强,缺乏参与档案立法博弈的意愿和能力;在有了档案利用需要、利用权无法实现时,又缺乏利用现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的能力。
做好依法治档工作,仅仅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自我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进来,鼓励、监督、帮助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治档。因此,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另一主要目标,就是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意识,增强其参与依法治档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为了更好更快地实现上述目标,作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机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大力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在档案工作者中间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档案法制工作,不只需要运用档案法律知识,还需要大量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如在涉档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档案的利用和开放中涉及大量行政法律方面知识,在非国有档案的范围划定、征收等方面涉及大量的民事法律方面知识。如果对档案法律知识和大量其他部门法律知识掌握不牢,或不能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就无法做好档案法制工作,最终给整个档案事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者的法制宣传教育,除了积极参加权威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活动外,还可定期聘请法律专家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除了要涵盖现行法律中的常用部分,还要涉及立法理论、有限政府、程序正义等方面的知识;要积极创造学习法律的浓厚氖围,鼓励档案工作者学习法律知识,采取购置法律书籍,支持参加培训和深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表彰学习上的先进等手段,加强对档案工作者法律学习方面的支持力度。
二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实践相结合。同志曾经说,战争是锻炼士兵的最好方法。这句话深刻指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那就是一实践锻炼是提升能力的最好方法。为了更好地实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必须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依法行政的实践相结合,以法制宣传教育引领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以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将法制宣传教育中学习到的知识和理念落到实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可以与此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权力有限、权责分明、程序正义”等法治理念来指导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以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来增强档案工作者学习法律知识的内在动力,调动档案工作者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提升其处理涉档法律事务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其依法行政的本领,从而使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三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现代传播平台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代社会是资讯社会,众多的报刊杂志、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构成了社会的联系纽带和资讯传播平台,这些平台覆盖面广,传播力强,受众面广,影响力大,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很好工具。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这些工具,与媒体、网站等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采用开辟专栏、建立网站、以案说法、发表档案法律类文章、公布档案法律咨询热线、举办档案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此才能更好地营造出学习档案法律、使用档案法律的浓厚社会氛围,更快地实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
四是借助特定节日、特别事件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定节日、特别事件一般比较敏感,在公民中受关注程度比较高。借助特殊节日、特别事件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二十周年之际举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图文并茂地展示《档案法》颁布施行以来档案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或者开展档案法律咨询活动,会比平时举行类似活动更易引起公民的重视和参与。还有经常见诸报端的档案丢失、被涂改等事件,如被媒体广泛报道的罗彩霞人事档案被人冒用案、吴卫荣人事档案被人冒用案、某市某镇政府档案丢失案等,社会上对这些案件关注度很高,是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很好机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充分利用这些鲜活的案例,宣传档案的重要性,宣传档案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公民遵守档案法律,积极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江苏省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
进入“五五”普法以来,江苏省档案部门认真按照国家及省“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密结合本省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档案“五五”普法规划,把深入实施普法和广泛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促进和保障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多措并举加强档案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对社会广泛开展普法,有力促进了档案事业建设法治环境的形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1、规划指导。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了深入推进全省档案工作领域学法普法工作,确保国家及省有关“五五”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在档案部门得到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要求各级档案部门按照《规划》确立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以及时序步骤,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普法任务。近年来,各地不失时机抓住档案法律法规颁布日和档案事业发展新机遇,有组织,有计划、不间断地开展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地推动着档案法制建设从认识到实践的重要转变。
2、加强普法。全省档案部门先后组织10多次具有较大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档案普法和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定期学习档案法律规范和行政法知识在各级档案部门逐步形成制度,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为工作常态。每年的档案法律法规颁布日被确定为档案法制宣传日,把档案法制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类档案培训和继续教育以及大专院校开设的档案专业,都把档案法规知识纳入必学课程。此外,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传媒,不断加强档案与法制宣传,目前全省各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的档案管理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开设了档案法制栏目。
3、普治并举。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坚持以档案普法学习教育为抓手,不断推进各单位档案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有效促进全省档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强建章立制,着力完善适应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档案法规制度体系。二是履行法定职责,确保依法管理档案事业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当前,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要求,重点围绕国家档案局提出的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的目标要求,把档案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关注民生的需求之中,突出档案工作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主题,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服务发展意识,在不断拓展档案工作范围和延展档案服务领域的过程中,全面提升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用出色的服务推动行政效能的提高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随着档案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和档案事业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化,对档案部门多年来开展的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认真审视,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重视和加以解决的问题:
1、重视程度有差距。少数地方的档案部门对抓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看作是推进档案部门依法治理、保障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以部署和落实。有的重计划安排,轻督促检查;有的重临时应付,轻长远打算;有的缺乏工作主动性、紧迫性,甚至将学法用法和开展普法视为可有可无、可做可放的软任务,或敷于形式,或应付了之。长此以往的结果是,自身素质提不高,履职能力跟不上,发展环境受影响,档案工作不仅滞后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且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环境也不相适应。
2、形式效果不对应。多年的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实践,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在实际操作中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相应的效果。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着诸如学法方式单一,普法形式单调等程式化、简单化现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手段相对落后,分析其主要原因,一是缺乏创新意识,总感觉档案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诸多条件和因素的限制,难与其他系统和行业相比,只能采取简便省事的习惯做法;二是缺乏针对性,有的地方特别是一些基层档案部门,没有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和形势发展要求,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开展有的放矢的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三是重外轻内,有的档案部门对外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可谓有计划,有落实,不仅形式多样,而且社会效果也不错,但在加强自身学法用法方面,却抓得不够经常、不够扎实、不够有效,以至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出现“法到用时方恨少”的现象。
3、受众范围不均衡。普法工作的要求是全覆盖,但在档案普法实践中明显存在受众面不均衡的问题。有的地方对习惯范围内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以及档案法制宣传比较重视,普法和法治实践活动开展得也比较规范有效,但对市场主体多元化趋势下出现的,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或非国有事业单位等新型组织,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却没有跟上。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存在着重生产经营,轻档案工作,重经济利益,轻档案管理的问题,甚至有的还不知道建立和做好档案工作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加强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各级档案部门来讲,要在档案工作范围日益扩大、档案服务领域不断延伸的同时,更加注重覆盖,更加突出重点,逐步消除盲点。
深入推进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设想
1、开辟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开创档案普法新方法。随着社会变革、时代变迁,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们的社会生活已进入了全新的数字时代和网络世界。广播影视和互联网络等现代传媒成了人们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以其传输快捷、生动直观、覆盖广泛等优势占领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也越来越凸显。对此,各级档案部门要顺应时代新潮流,适应社会新需求,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在重点办好自身档案网站和爱国主义基地、不断丰富对外宣传内容的前提下,主动参与或者积极引导、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和部门开展档案普法和档案宣传。在当前要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政府关切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档案工作,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吸引更多的人走进档案部门,了解档案,认识档案,关心档案,利用档案,支持档案工作。基层档案部门可将行政管理实践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或者选择发生在身边的涉法事件,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人们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开展寓教于乐、深入人心的档案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引导。
依靠联动机制,促进档案法宣工作
上海市档案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严格落实每年年初明确计划、年中检查督促、年末考核评估的工作措施,并确保人力、经费到位,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我们认识到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社会的需要,必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不断优化与各相关部门的上下联动、紧密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档案局积极争取和依靠各级法制、宣传等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部门的组织优势和工作影响力,扩大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力度和社会影响。市和区县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政府法制办、司法局、法宣办领导经常亲临档案普法活动现场指导工作,并为档案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活动平台,有力促进了档案法宣工作。
深化法治实践,增强普法社会效应
档案局坚持依法行政,档案馆千方百计吸引更多的人合法利用档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档案事务中的合法权益就是最大最好的法制宣传。区县档案局开展档案普法教育进学校、进班组、进楼宇、进家庭活动。宣传档案法规,指导建档。随着各种民生政策的不断推出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各类档案尤其是涉及民生的档案资料的利用需求日益增多。市档案局积极推行“就地查阅、跨馆出证”便民服务新模式,即利用者在就近的一个档案馆可以查阅到市和其他区县档案馆保存的有关民生档案并取到相应的档案证明。截至2011年年底,市和区县档案馆通过馆际远程协同机制成功为市民跨馆查询婚姻、计划生育、知青及知青子女等民生档案3128人次,跨馆出证3155张。市档案局还积极推进各区县档案馆民生档案向社区延伸服务,在安全保密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信息化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就地就近、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即利用者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即可查阅区档案馆的部分民生档案。仅杨浦一区就有2798人次在社区利用到自己所需的档案。与此同时,通过发放档案法律宣传册、档案利用服务手册等,对百姓提出的有关查档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等咨询问题提供释疑解惑服务。档案法治和民生权益依法保障问题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拓展了档案普法的社会参与度。
创新普法形式,着力打造法宣品牌
普法宣传必须不断创新形式,市档案局连年推出灵活新颖、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如2006年举办的档案法制宣传DV、FLASH作品比赛活动,通过珍贵的图片资料、幽默的动漫场景展示了档案记录历史、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的重要作用;2007年在上海档案信息网开设“学法知法、依法治档、促进和谐建设”档案法制论坛和建言献策互动栏目,吸引众多网民纷纷投稿、评论和建言。2008年至2010年档案普法宣传故事演讲会及其社区巡回演讲活动,以发生在身边的档案小故事为载体,凸显档案和法制理念。
2015年,我县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扎实做好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对全县2015年档案法制工作的内容、对象、实施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做了具体部署。成立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兼任组长,并配有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全县档案法制工作在机构、制度、人员和领导上有了可靠的保障,同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意见、有目标任务、有检查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严格进行年度考核,逗硬奖惩。
为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档案、文秘、科技工作者和广大群众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把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一是积极编写和印发档案宣传学习资料。年内,我们印发了法制学习教材600多本,保证县级各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学习资料能有效供给;征订《中国档案》、《__档案》、《中国档案报》等杂志100多份,这些文件和资料充分满足了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学习档案法律、法规,了解档案工作知识的需要;二是认真培训档案法制宣传骨干。举办了一期档案、文秘人员培训,参训人员达200多人次,较系统地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业务知识,为各单位培训了一批宣传骨干;三是结合档案业务指导,把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及复查等工作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四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年内,召开档案工作座谈会2次,先后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9余幅;全县各级各部门办厨窗、板、墙报30余块,写大小宣传标语25余条;县广播局、乡镇广播站播放档案法规和档案工作稿件16篇。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增强了全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为了依法管理档案事务,适应新世纪做好档案工作的需要,我们始终把档案法制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来抓。配备了执法人员、执法监督员和协助执法员,对所有执法人员都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并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后才持证上岗,从而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建立健全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和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年终逗硬考核。坚持执行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五项制度,保证了档案行政执法公正、严明和档案工作的依法开展,档案事务的依法管理。
档案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制保障,要真正做到依法治档,只有严格执法,通过监督、检查手段予以落实。2015年,我们在政府法制办、督察室的积极配合下,认真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能,采取专项督察和组织专门执法检查相结合,抓住薄弱环节和死角,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在检查:请记住我站域名中,通过“听”(听汇报)、“问”(问情况)、“看”(看学法资料、记录、看档案室及档案)、“找”(找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原因、找整改措施)等多种方法,对全县43个单位在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保护、利用以及档案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及履行职责、特别是2014年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和向档案馆移交到期档案等方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对不按时立卷归档、将档案资料据为已有、档案保管不安全等违法现象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及时纠正。通过执法检查,维护了档案法的尊严和档案财富的安全,把档案法的贯彻执行落到了实处。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政者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密切干群关系,加强与群众联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为公民普及法律知识,讲解、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四、做好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耐心解答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
五、忠于职守,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机关一切工作制度。
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讲求质量与效率,特别注重社会效益。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湖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四、培训应建立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坚持培训必考的办法,考试合格颁发合格证书。
七、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一、县委、人大、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
二、领导机构建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配专人负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行有效监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
六、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公民法制观念不断增强。
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各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有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
九、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十、各级干部参学率达到95%以上。职工要达到90%,居民和农民要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县工作委员会的法宝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年度计划,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办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八、组织、协调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不同层次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并具体指导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有关工作。
十、参与县人大、政府、政协组织的执行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十一、定期向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或受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完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领导小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教股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研究编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检查、督办和指导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各类教材征订、发放及普法辅导材料的编印工作。
四、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总结等各类文函材料的草拟、统计呈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类表彰的呈报经验,总结推广及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法律培训中心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轮训工作。
七、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规范、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丢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县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达到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达到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则无效。
1 问卷与问题设计
问卷共设计法制常识、档案法制基本知识、法制教育与用法意愿4类,15个问题,65个选项。其中单选题10个,多选题5个。调查时,题目随机排序,不分类。
2 卷面回答情况及分析
2.1 法制常识问题。这一类问题设置了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您对基本法律知识了解多少、您了解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有哪些三个问题。
多数参加调查者能正确选择出全国法制宣传日。对自己基本法律知识掌握情况评价较高与一般的占比基本相同,总比接近90%。网络新媒体成为受访者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被动获取方式仍占主导地位。
2.2 档案法制基本知识问题。这类问题设置了《档案法》宣传日是哪一天、《档案法》是一部什么法、造成档案损坏的人或单位是否应当被追究责任三个问题。
近六成受访者错将“国际档案日”当作“《档案法》宣传日”,回答正确者大约只有四成。清楚《档案法》是行政法的人数最多,但占比不到四成。大多数人认同造成档案损坏的人或单位应当被追究责任。
2.3 法制教育问题。这类问题设置了是否参加过普法教育、对普法活动的看法、档案法制宣传效果、法制宣传教育评价、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选择、影响法律知识宣传的因素有哪些六个问题。
接受过普法教育的人占九成,对普法教育效果持肯定态度的超过了七成。半数以上的受访者对待普法教育的态度积极或比较积极,态度消极的极少。大多数人对档案法制宣传的效果表示肯定,持否定态度的人极少。
对法制教育效果持正面评价的人数最多,持负面评价的人数较少。大多数受访者认为传统宣传教育形式效果好,认为新媒体效果好的人数超过了半数。绝大多数受访者将“领导重视”视为影响法律知识宣传的最主要因素。
2.4 用法意愿问题。这类问题设置了法律在您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您是否关注法制建设、现实中当您的正当权利被侵犯时一般会通过什么途径解决三个问题。
多数受访者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或者比较重要,四分之一的人认为一般,觉得法律没用的只占不到5%。大多数受访者对法制建设比较关心,经常看法制节目;不再关注者,多因期望值高,对现实有所失望造成的。遇事“找政府”仍然是大多数人的处事选择,走法律途径与找熟人协调已经成为同等重要的处事手段。
3 问题及对策
3.1 普法宣传教育有死角,继续推行普法教育,消除法制盲区。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对基本法律知识“几乎都不了解”的人,或搞不清,或搞错《档案法》属于哪一类法的人;无论是搞不清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的人,还是记不得《档案法》宣传日日期的人;无论是表示没有接受过普法教育的人,还是 “觉得法律没用”的人;都说明法制和档案法制宣传存在死角和盲区。从这些人的占比数来看,有大有小,似乎不是一个大问题。但如果将这一比例用在全国十几万档案工作者身上,其绝对值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因此,应当继续进行普法教育,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与持续性,直到消除法制死角与盲区,进而提高全体档案工作者的法制意识与法制能力。
3.2 对《档案法》的实质不清,应加大知法守法教育,强化对法律的敬畏感。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行政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不仅要遵循《宪法》《档案法》,还要遵循行政法。应当加大对档案工作者,特别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者的知法、守法教育,强化档案工作者对法的敬畏感。
3.3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受访者仍然喜欢通过传统媒体和被动接收的方式获得法律法规及其法制方面的资讯。应当在尽力做好传统媒体的档案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高与需接受教育者的互动,增强档案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3.4 用法意愿有待提高,加大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知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法制观念法制思维首先需要有知法、守法、用法的意愿。要改变“有事找政府”的观念,就需要在法制教育与法制宣传中,以提高档案工作者用法意愿为重点,加大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档案工作者知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档案工作者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个人生活中,都要真正从有事找熟人、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
3.5 对领导作用的依赖是把“双刃剑”,既要求领导做出表率,也要提高普通档案工作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领导在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可替代,应当起带头作用,做出表率。同时说明受访者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上存在一定的依赖心理,应当将档案普法及法制教育的目标确定在提高普通档案工作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上。
2010年,是国家实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第三年,深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为使普法和行业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年来,我们按照省档案局《关于在档案系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在市、县法制局和法建办的领导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档,深入推进档案依法治理工作,使广大干部和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责任,建机制,强领导
法律法规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整个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是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依法治档也是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重要保障。为此,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各项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尤其是加大了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单位内外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到领导班子及成员依法行政,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从而推动全县档案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目的。局党组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为普法工作取得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抓好宣传发动。我局在普法教育工作上有着较好的基础,从“一五”到“五五”普法,局党组始终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常抓不懈。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人民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尤其是对档案法律法规认识不够,起初局党组就把“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依法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这样一个较高的起点上。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大家明白档案的价值,从而在思想上认识到档案工作重要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启动“五五”普法教育和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动力来抓,积极营造“五五”普法工作的氛围。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及要求贯彻到各股室;通过张贴各种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有效形式的宣传发动,大造“五五”普法声势,让职工入耳入脑,在理念上接触、认识、理解“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从而对“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总体、概括的了解和认识,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同时各股室结合实际,在制定本股室的措施和目标的基础上,将普法教育目标分解到个人,让职工知道自己该学什么,怎么做,使“五五”普法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础。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局党组把“五五”普法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馆)长姜成相同志任组长,副局(馆)长柏慧、王励长为副组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成立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实现多层面、多角度的网络体系。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工作的总体规划,局普法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并积极与县人大、司法局、法建办沟通,不断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汇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由于领导重视,经费落实,使我局的2010年普法工作得以顺利的开展,全县的档案法意识日益增强。三是抓规划和责任落实。局领导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在档案系统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职工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责任到位,层层抓实,严格考核的思路,制定了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从指导思想、对象内容、步骤方法、进度安排、工作职责等方面都做了具体的要求,并将普法工作的工作指标通过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股室,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普法教育工作上,坚持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并通过年初的计划与整个效果有机结合起来,分析经验教训和得失。四是抓普法宣传员的培训。根据我局在“一五”至“四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在“五五”普法中我们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并以此带动全局普法工作的进行。在普法宣传员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机关支部书记郭冀渠、各股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档案普法宣讲队,深入到业务指导各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加大了普法工作的力度,让大家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员骨干作用,提高他们的水平,局(馆)在购置一些法律书籍、宣传学习材料和音像材料的基础上,还邀请有关专家来局进行专题辅导、培训、以案说法,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整体素质,使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提素质,重宣传,强队伍
经过今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我局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大家在学法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法律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身边所发生的事情,深切感受到了在法制社会法律的重要性。一年来,许多职工自觉地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分析社会现象,解决现实问题。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通过县人大与档案工作人员下基层、进单位活动,让各级干部更加认识到档案在社会的作用和价值,对社会文明和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局(馆)领导班子及成员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坚持科学发展观,自觉学好法、用好法。在制订2010年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了不少于7学时(其中集中辅导不少于4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如在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职工带薪休假工作条例》等的过程中,局党组一班人深刻感到《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为我们依法治档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曾多次分专题学习,并就局领导、各股室的职能、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工作的任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把思想统一到法的精神上来。为保证学习质量,局党组在分专题进行讨论时,多次吸收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共同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并与机关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融入效能建设之中,通过学习和讨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变,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今年,我局就积极与县人大办联系,并加强了《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和《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对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级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大大提高档案工作在人们心中的认识,接受的档案资料和档案室规范化管理不断增加。
(二)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法制宣传教育上,除了进行必要的集中学习外,更多地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由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搞好四个结合。首先是普法集中学习与分散教育相结合。在普法教育中既有集中学习,又有分散个人自学。其次是普法教育日常工作相结合以更好地增强教育效果,寓教与乐。同时根据职工特点,进行形象化教育。如在来单位咨询和购买装具的人员,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和示范,讲解档案法律法规,增加大家对档案事业的认识。三是普法教育与开展各种有益活动相结合。如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档案执法考试等职工喜欢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档案业务探讨,寓普法教育于知识竞赛之中,强化职工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四是普法教育与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规范化管理促使各级档案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提升对发出法规的认识,从而自觉执行档案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认真做好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行政审批。今年,在市档案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了各乡镇和县级部门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审批工作。通过宣传、培训、现场指导等措施,让全县各级各部门认识到国家档案局8号令颁布的重要性,从而积极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我局还成立了8号令的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业务工作人员具体抓,并在8月专门指派领导和业务人员入住“*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此项工作。目前,我县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审批工作已全部结束,成效显著。在开展审批工作的同时,我局也积极贯彻上级关于“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实现了服务、指导、审批一体化,提高办事效率,也改变了工作作风,深受大家的好评。
三、抓认识,注结合,促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