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12 09:39:14
序论:在您撰写普法教育培训内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普法教育,加强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设立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相关任务的落实布置和活动安排。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XX年12月——XX年1月)
按照上级安排,建立学校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研究学校宣传教育活动初步设想。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关工委〔XX〕5号文件和活动《指导手册》以及平关工委〔XX〕1号文件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XX年3月)
1.举行普法教育启动仪式
计划在四月份举行学校普法教育启动仪式,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报告。
2.组织参加法制教育培训
邀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挂钩成员来校,给全体教职工开展法制教育培训。
3.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邀请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来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邀请辖区民警来校开展青少年知法守法教育。
4.组织观看普法影视教材
组织学生观看dvd(专家讲座)光盘和普法教育动画片等普法影视教材。
5.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利用现有的黑板报、宣传栏、学生网络博客等传统宣传渠道,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和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
6.组织开展专题读书活动
使用好《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小学高年级版和低年级版,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普法教育专题读书活动,引导和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基础法律知识。
7.组织开展体验教育活动
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模拟法庭、辩论会、书画比赛等多种形式体验教育活动。
8.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根据普法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参加普法活动学生的法律常识掌握情况,组织学生参加由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努力巩固和提高普法成果。
具体活动安排:
时间
活动内容
参加对象
负责部门
1
XX年4月
活动启动仪式暨主题大队活动
全体学生
校长室
2
XX年5月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全体学生
校长室
3
XX年5月
演讲赛、模拟法庭、
全体学生
大队部
4
XX年6月
读法律读本
全体学生
各中队
5
XX年7、8月
暑期宣传活动
全体学生
各中队
6
XX年9月
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
全体学生
大队部
7
XX年9月
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
全体学生
大队部
8
XX年10月
征文比赛、队报比赛
部分学生
大队部
9
XX年11月
知识竞赛
全体学生
大队部
(三)评比、表彰阶段(XX年3月)
评选推荐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并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上报。
(四)总结阶段(XX年4月)
今年是“四五”普法教育实施的第三年,各单位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扎实实推向深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针对不同的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类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普法队伍的建设,搞好骨干培训是普法教育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而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小教员)是培训造就一批合格的法制宣传员队伍,为搞好普法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所以,各单位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选派了一批热心普法工作,接受过普法教育,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承担本单位普法授课任务的同志参加普法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举办的普法培训。这些同志肩负着本单位的普法重任,学习积极性很高。他们非常珍惜学习的机会,希望能多学点东西,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完成领导交办的普法工作任务。但由于他们在本单位从事的工作不同,其中:有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经管人员、有经过多次普法教育的老骨干、有党政工人员、保卫科干部、企事业法律工作者、工人等;其次在他们之中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接受知识的能力也不一样。再则普法培训班的学习时间一般都安排在几天,他们要在短时间内将几部法律法规学深学透的确有一定的难度。骨干是普法教育的核心,是一个单位普法教育的人才资源,如何使参训学员在短时间内能掌握一定的知识,这就需要主办者精心的组织和合理的安排。
首先,作为主办者既普法教育的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确定学习内容。根据“四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紧密联系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组织学习一些与当前经济工作和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是聘请优秀的授课教师,教师是应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授课经验的同志担任。目前,各单位聘请的教师有大学教授、社科院的法学专家;有普法讲师团的成员(成员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还有众多的法律志愿者。第三是教师的经验和水平。教师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因为培训班学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接受能力存在着差异,在学习中,常听参训的学员反映对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有一定的难度,有些学员文化水平有限,常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再则培训班时间紧,有时半天学一门法律或法规,这就要求授课老师廓清教学思路、完善教学方法,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抓住重点,以保证教学的质量。
在具体教学和运作中,如何达到一定的效果,笔者参加过多期普法培训班,有着个人的一些建议,现与同志们商榷。首先,教师在讲学中:一是要条理清楚,简明扼要,在语言上力求通俗易懂。比如学某一部法时,应着重阐述为什么要立这部法律,它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遇到官司如何运用法律,以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教学中,应理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很多学员在学习中对案例颇感兴趣,对条文的理解有难度,感觉比较枯燥和抽象。所以老师在授课中应着重通过案例分析,结合条文来解读内容,语言上力求简洁,变抽象的语言为具象的事例。这样,即生动又灵活,学员们不但理解了法律法规条文中的含义,即增强了记忆,又活跃了课堂的气氛。三是在教学中,利用高科技工具来增强教学的效果。如采用电子屏幕、录相等宣传工具,提高教学的档次,拓展学习的空间。四是组织考试,检验参训学员的学习效果。培训班授课结束前,应对参训学员组织考核,考试是检验几天以来学员们学习的态度和应掌握的知识面,也是对所学知识的回顾。其次,主办单位和教师还应准备好适用于参训学员备课之用的教学辅导材料,以便他们回去后上课。五是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办学的新思路。授课教师应在总结教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摒弃旧的教学模式,树立全新的教学理念;作为主办者应征求老师和学员对授课和办班的意见,为以后的办班积累宝贵的经验。版权所有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培训班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应在实践中逐步积累,目的是让参加学习的学员们多学点法律法规知识,并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为本单位普法教育的深入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突出重点内容,安排普法教育培训
1、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精神和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要始终强化宪法的学习,广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在全局系统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在全局系统中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2、重点加强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教育。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就是要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要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体公民中牢固树立“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主题教育、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3、重点安排“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根据省法宣办、市普法办的统一部署,2012年安排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禁毒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六法一条例一办法”作为全市公民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为了保证我局系统“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效果,各单位要落实指定普法教材《省2012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订购,充分运用教材,在单位内部采取自学和讲座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学习。农业局将集中组织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讲座,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本部门执法水平。
4、加强促进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局属各单位要加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关于民生、公平正义和全民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二、注重分类指导,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引领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2、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今年普法教育培训组织形式,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自学相结合,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从7月份开始,局里将组织开展二次法律学习培训班,原则上每二个月以授课方式集中学习培训一次(学习培训课程安排附后)。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农业执法人员和局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自学时间,把全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同专业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局属有执法职能的单位每月组织执法人员日常学法时间不少于二天,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好学习记录,个人(尤其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做好专门的学习笔记,以备检查。
3、指导农村法律普及工作。加大农村干部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宣传手册、培训、配合科技下乡宣讲法律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适应农村干部群众需要的学法用法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积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围绕宣传主题,提高普法教育成果
1、围绕“一学三讲”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五”普法规划提出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围绕“一学三讲”主题,按照《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一学三讲”活动。
2、围绕法制宣传纪念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载体,切实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要面向社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推进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3、围绕“法律六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为手段,推进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乡村、法治企业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把农业法律宣传到农村、宣传到基层,不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坚持把服务农民群众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广大农村大力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开展与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安置、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开展生产生活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观念,培养和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手把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2、健全机构。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普法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四落实、四有”的要求,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健全完善普法宣传办事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同时,加强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素质建设,确保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985年2月,浙江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省委、省政府于同年12月印发了《浙江省基本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五年规划》,确定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简称“十法一条例”)为“一五”普法的重点内容。
“一五”普法期间,全省共有2588万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渔)民及个体从业人员参加了普法学习,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2.34%。共有依法治理试点单位140个。
通过“一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为各行各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初步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
“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
1991年至1995年,我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教育。
“二五”普法期间,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着重抓了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注重实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大力推进了行业和地方依法治理;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年内,全省共有2752万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1.43%,开展依法治理的单位数从1990年的140个发展到17835个。
“二五”普法教育是“一五”普法教育的深化和发展。经过“二五”普法,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显著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大为增强,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五”普法:突出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1996年至2000年的“三五”普法教育,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重点,突出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广泛宣传宪法知识以及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
“三五”普法期间,全省共培训普法师资骨干27.23万人,建立市、县级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基地)303个,成立普法讲师团4g1个,有各类法制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共53309人。全省共有3190万人次接受了“三五”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89.79%。
领导干部学法成为制度。各地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定期学法、干部学法培训或轮训、任职前考试考核等制度,共举办干部法制讲座5844次,参加人员89.29万人次,参加普法考试的干部达146.5万人次。
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普治并举,基层依法治理单位总数已超过20万个,逐步形成了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依法治理格局。
“四五”普法: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自2011年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以来,我市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普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荆法治办 〔2013〕5号)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实现“四个落实”
(一)普法机构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李军任组长,副局长熊信艳、纪检组长笪邦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每年都要召开2-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普法规划落实。制定了《荆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各个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切实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从而使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落实。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制、目标责任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局机关每年安排1万元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工作中,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积极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如:《荆门市积极创新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在2012年分别被中国普法网、中国民主与法制网、湖北法治网等媒体网站采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工作轨迹清晰。
二、突出工作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坚持“四个面向”
(一)坚持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进机关实现了常态化,有力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纳入了我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市民宗局编印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1000本。2012、2013连续两年,市民宗局局长李军走进课堂和会堂,为市委党校“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学员、市县两级人大政协领导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授了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基本知识。
(二)坚持面向机关干部开展普法教育。局机关建立有学习制度,征订了“六五”普法教材,坚持每月15日集中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都在2次以上,机关干部认真撰写学法心得体会并开展交流活动。近两年,我局先后3批16人次参加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民族宗教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民族宗教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回顾“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全面发动,为“四五”普法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三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并且使“四五”普法的开展有经可取,能够准确把握方向,合理安排资源,做到有的放矢。在总结“三五”普法经验基础上可以看出,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基础性工作仍是关键,做好基础工作,也就等于为“四五”普法工作铺平了道路,定好了方向。因此,我们主要通过四个方面全面落实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宣传发动。“三五”普法虽然开了个很好的头,也在社会各层面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四五”普法的开展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高的一个台阶,所以仍需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更加和谐的氛围。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把宣传发动作为启动的中心环节来抓。为在全镇上下营造更好的“四五”普法工作氛围,镇党委、镇政府召开全镇党员干部和各界群众1000余人参加了“四五”普法动员大会,紧接着又召开了广播电视会议和各种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决议及“四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对象、方法、步骤、要求等。在宣传发动阶段,除刊出黑板报,开辟宣传栏,书写和张贴各种标语、悬挂横幅外,还组织司法、法庭、公安等部门利用集市在街头设点开展法律咨询,进行图片展览,同时,开展法制教育电影展映活动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统一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了人们对“四五”普法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使“四五”普法有了非常扎实的群众基矗
二是抓普法机构的健全。为了加强“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建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党委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共青团和妇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办事处、行政村和重点单位也相继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分析、检查、研究、交流普法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各种措施。建立了杜桥镇普法学校,杜桥镇外来人口普法学校,大汾东岳宫武校普法学校作为普法教育基地,并在临海市真空镀膜厂等五家外来人口聚集企业内建立外来人口普法学校,加强外来人口在工作生活中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面稳定。几年来,我们还根据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及时抓好领导小组的调整充实工作,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为普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矗
三是抓规划制定和责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根据《临海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本镇实际,制订了《杜桥镇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健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办事处、驻村干部、村干部身上,纳入综治管理的责任考核。对镇行政企事业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机制,促使“四五”普法真正纳入镇、村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并落到实处。
四是抓普法师资培训。根据“三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造就一支合格的普法师资队伍,是搞好“四五”普法教育的关键。我们先后请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的行家来镇举办了师资法律培训班,专题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等11部法律法规知识,来自全镇的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团支部书记、村妇女主任、村治保调解主任、镇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共10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同时,我们还从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聘请了法律基础好、授课能力强、热爱普法工作的十余名同志为镇师资骨干,并选送镇宣传员和司法助理到市里接受《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明读本》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培养了一支素质较好的师资队伍,为“四五”普法有效地开展创造了有利的人力资源条件。
二、总结经验,使“四五”普法目标明确,针对性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实现“四个落实”
(一)普法机构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李军任组长,副局长熊信艳、纪检组长笪邦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每年都要召开2-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普法规划落实。制定了《荆门市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各个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切实做到了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从而使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落实。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民族宗教“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组织领导机制、目标责任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局机关每年安排1万元经费用于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工作中,我们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民族宗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积极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如:《荆门市积极创新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形式》在2012年分别被中国普法网、中国民主与法制网、湖北法治网等媒体网站采用。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工作轨迹清晰。
二、突出工作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坚持“四个面向”
(一)坚持面向党政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近年来,我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党校、进机关实现了常态化,有力扩大了民族宗教工作影响。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纳入了我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市民宗局编印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读本》1000本。2012、2013连续两年,市民宗局局长李军走进课堂和会堂,为市委党校“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学员、市县两级人大政协领导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讲授了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及基本知识。
(二)坚持面向机关干部开展普法教育。局机关建立有学习制度,征订了“六五”普法教材,坚持每月15日集中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都在2次以上,机关干部认真撰写学法心得体会并开展交流活动。近两年,我局先后3批16人次参加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民族宗教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民族宗教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坚持面向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开展普法教育。民族方面,我们确定每年的10月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在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2012年,我们组织荆门日报、荆门电视台、荆门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多视角、深层次宣传我市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荆门日报》开设专栏,大篇幅宣传民族工作“三个条例”知识。各主流媒体分别以《土家族的新变迁》、《企业里的“民族大家庭”》、《“牛倌”引领致富路》、《民族和睦的“亲善大使”》为题,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5个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
(四)坚持面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开展普法教育。为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近年来我们多形式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出台文件指导。印发《关于在全市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就“六五”普法期间及年度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二是开展培训辅导。2012年3月26日,我局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全市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25人参训。重点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就 “宗教三项重点工作”、“同心建农谷,同行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以“安全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行了探讨交流。三是入寺(观、教堂)宣传引导。组织全市宗教干部进寺观教堂,面对面宣讲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现场解答宗教界人士提出的各种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辑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口号50条、宗教必读书目15篇,发给寺观教堂,引导他们采取组办专栏、悬挂标语、学好用好宗教必读书籍等形式,营造学习宣传氛围,提升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宗教素养。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2013年6月,我们在荆门日报头版开设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全面宣传宗教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