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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成果;反思
一、成果
1.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职能由管理经济向服务于经济转变,政府的规模日趋合理,管理方式日益创新:
(1)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持续转变
(2)在宏观调控中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组合效应
(3)政府机构改革方兴未艾,并取得初步成效
(4)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改革日益深化
(5)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6)在依法行政方面成效显著
(7)政务公开渐趋制度化、规范化
2.企业市场化
(1)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大大增强,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最近几年,中小企业更是几乎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大半江山”。
(2)国有企业市场化
国有企业市场化的目的是使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制度的市场适应性改革;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国有企业经营行为的市场化和规范化;国有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的形成。
3.生产要素的市场化
(1)劳动力流动和工资决定的市场化
工资体现了劳动力的价格,因此工资的决定机制是劳动力市场化的核心机制。近几年我国劳动力流动和工资决定的市场化程度稳步提高,具体表现在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劳动力工资决定的市场化机制、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城乡统筹制度等方面。
(2)资本交易的市场化
证券化率是股票市值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是资本市场化的重要指标。近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拓宽投资渠道,使该指标稳步增长。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使证券市场发展更加迅速,债券一级市场融资活跃,市场品种进一步丰富。
(3)土地交易的市场化
中国土地交易市场化改革,主要体现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两个方面。为巩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主体地位,政府不断深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健全土地交易制度,营造了良好的土地交易环境,推进了土地市场的持续繁荣。
4.货币和金融的市场化
我国货币和金融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形成了种类齐全、分工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国有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改革继续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深入,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
二、反思
1.国有垄断的低效与民营企业的困境。毫无疑问,国企为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但目前国有企业在某一行业的垄断却造成了极大的低效与浪费。1998年以来,民营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5%以上,而国有经济的贡献率仅为7%到48%。可以说如果没有民营经济的发展,我国将难以取得经济高速增长。然而,民营经济的发展却面临诸多瓶颈。民营经济最突出的问题是融资困难,同时,政府对民营经济的管理也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少政府部门仍未真正做到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2.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一个经济发展阶段的经济效率应当和相应时期的商品市场化、要素市场化以及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相关。相对于产品市场,我国生产要素市场,尤其是资本、土地市场的发展明显滞后。而资本、土地等对其他商品和要素的价格有着重大影响。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滞后以及要素价格的扭曲,极大地限制了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和程度,对经济影响很大。
3.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缺失。我国近代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且建国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社会信用关系十分淡薄,再加上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惩罚机制不健全,使诚实经营者的收益低于失信者,更激发了一些不法分子的投机心理,造成我国存在严重的社会信用缺失现象。
三、展望
1.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刻,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民营企业的优势,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的发展。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体系,减轻税负,降低准入门槛,消除非公有制经济的体制。
2.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针对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的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通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来真正转变发展方式。着眼于建立一个统一规范、兼具灵活性与安全性的劳动力市场;完善货币市场,降低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货币市场的限制;落实集体土地产权,解决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及其利益分配问题,保障集体的土地收益权。
3.营造社会信用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首先要重视道德教育,树立道德规范。其次,建立一套保证信用的制度体系,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矫正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最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失信成本。
参考文献:
[1]许小年.自由与市场经济[M].上海三联书店,2009.
[2]天则经济研究所.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J].天则经济研究所,2011.
【关键词】会计;市场经济;职能;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经济在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市场的竞争日益趋于激烈,如何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使企业处于不败之地,这在客观上对会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从会计的职能和对市场经济的作用方面进行探讨。
一、会计的职能
(一)反映和监督的职能
这是会计最原始、最基本、最固有的职能,是会计存在的基础,也是会计发挥更多市场职能的基础和前提。会计工作通过记录、确认、核算、报告等环节,用数字来反映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主体已经产生或完成的经济产量,为市场主体提供系统、全面以及正确的经济信息,为市场主体进行下一步经济活动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信息支持,使市场主体对于自身的经营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地规划和管理。会计的监督作用是会计反映职能的延伸,是会计利用预算、检查、分析等方法,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合理性进行检查和控制,使其能在一定的规则下进行经济活动,使市场经济的主体能够合法、合规、合理地进行市场行为。
(二)分析和评价的职能
会计的另一延伸职能是分析和评价的职能。所谓分析职能是指以财务报告和相关的经济数据为依据,对经济活动中的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果进行分析,为经济活动主体的下一步财务管理以及经营策略提供重要的信息,是市场主体调整经营策略,衡量经营业绩的重要依据。会计的市场评价职能则是通过对应相应的评价标准,对市场经济数据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对市场主体的经济风险以及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为市场主体下一步的经济行为提供有效预测和判断。
(三)控制和管理的职能
控制和管理的能力是会计延伸职能中的一个很重要的职能。财务控制是进行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使市场主体能够按照特定的方法和程序实现市场经济目标的方法,对经济目标的实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会计对市场行为的核算过程也是一种市场的管理行为,它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经济数据,为企业带来最直观最全面的经济信息,另一方面由于其在经济活动中掌握着第一手经济活动信息,利于企业掌握经济动向,规避市场风险,有效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使经济效益最大化,从而促使企业的壮大和成长。
二、会计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一)会计核算能有效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会计核算又名会计反映,是用货币这个计量单位对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情况进行最为直观的反映。会计核算不仅能有效反映发生的经济业务,而且也是为了对未来的经济状况进行预测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所以说,会计核算既是企业进行自我管理与调节的重要环节,也是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力武器。会计核算通常表现为记账、算账、报账等会计常规工作,以便让会计主体通过收集上来的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情况进行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一个企业如果没有正确的会计核算,则完全不能够如实地反映出企业管理是否规范,材料和人工是否过度浪费,产品质量问题是否突出等存在的问题。这种情况日积月累之后,会让企业随时面临破产倒闭的命运。因此,一个企业要想能够真正提高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就必须严格扎实地对会计的基础工作进行管理,使会计的工作职能能在企业管理中得以良好发挥,从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会计监督能有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所谓会计监督,是依据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参与企业经营活动,对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财经纪律执行的监督和检查。会计监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是整个会计活动的核心环节,它伴随着会计核算贯穿在企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会计监督具有双重意思,第一,就会计自身而言,要严格执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以身作则、严于职守,对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部门和人员都要一视同仁,不管领导或是普通员工都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原则来办事。第二,会计不仅要全程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又要在某一经济时期结束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核算和处理进行严格检查。会计监督具有监督市场经济活动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作用,可分为企业内部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政府监督。因此,加强企业会计监督,不仅能保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按照计划和有关政策要求实现经济效益,而且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状况,是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的重要条件,从而真正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会计诚信是企业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
就经济发展历史而言,诚信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发挥会计对市场的核算、监督等重要职能的职业道德标准,因此,会计诚信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树立良好口碑和得以生存的基础,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会计诚信的培养。加强会计诚信的方法很多,一是加强企业员工的诚信教育,二是提高财会人员的工资待遇,三是加大对违规人员的惩治力度。这些方法都能够让企业会计诚信得以弘扬,从而使企业经济建设得以发展,并实现突破。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会计是经济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及组成部分,市场的良性发展离不开会计工作,会计在整个的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固有和延伸职能,使市场主体能按照计划目标,有效地进行风险规避,及时地调整市场策略,达到预期经济目标,实现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所以,会计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峰.浅谈企业会计监督[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1).
一、我国政府和市场在市场经济建设中扮演的角色
(一)政府的角色
现阶段,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当的主要角色有:
1、进行宏观调控。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主要作用是弥补市场缺陷和解决“市场失灵”。通过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制手段、行政手段和舆论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一方面,通过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创造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条件,削弱经济周期性波动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计划指导下,通过产业政策影响供给,优化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制定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政府通过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一是对市场主体和市场活动进行规范,维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复杂的经济关系,合理地界定和保护产权,促进市场更有效率的配置社会资源。再则,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规范,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以及政府不合理的分配和再分配社会资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公正而稳定的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二)市场的角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的体制。” 市场通过自身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来配置社会资源。
1、供求机制。供求机制是指市场主体根据市场的总供给量和总需求量来调节自己的投资、生产和消费。供求关系一般存在三种情况:一是供过于求,当市场上的总供给量大于总需求量时,产品的价格下跌,生产者减少供应量,从而使供需逐渐趋于平衡。二是供不应求,当市场上总需求量大于总供给量时产品价格上升,刺激生产者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的供应量,使供需逐渐趋于平衡。三是供需平衡,这种市场状态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象,是前面两种市场状况不断变化的一种趋势,而不是一种常态。
2、价格机制。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格机制是从价格变动的角度描述市场机制,是指价格变动引起供求变化而对资源配置发挥作用的经济机制。” 价格在市场配置社会资源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而,市场机制也可以称为价格机制。价格就像一盏信号灯,它的变动为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指明了方向。
3、竞争机制。竞争机制是区别于计划经济的一个本质特征。它是众多市场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最大经济利益和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在追求共同目标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竞争机制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功能。一是实现市场公平公正,维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刺激生产者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三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
二、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研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中,我国大量的专家和学者主要从政治学和经济学的视角进行研究,本文试图从哲学的角度进行探析,运用矛盾论的对立统一观点来解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一)政府与市场的同一性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反映了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本质上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二者作为矛盾的两方面共存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这个统一体中,是互相依存、互相联结、互相渗透、互相贯通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市场与政府是相辅相成的。...绝大多数成功的发展范例,不论是近期的还是历史的, 都是政府与市场形成合作关系。” 由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存在,政府和市场都不能单独担当市场经济建设的重任,只有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有机结合,协调统一,步伐一致,才能使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良性发展,形成一种合力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健全。
(二)政府与市场的斗争性
在经济活动系统中,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另一方面两者又相互对立、相互斗争。在计划经济时代,国民经济发展由政府一手包办,市场被完全消灭。改革开放之后,市场机制逐渐被引入国民经济发展体制,在政府配置资源效率低下的行业和领域,由市场来优化配置。此时,政府和市场成为相互斗争的双方,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二者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即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也随即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政府将主导经济发展的权杖交给了市场,由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律调节生产消费和配置社会资源,政府只进行宏观调控,不再作过多的微观干预。
三、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思考
自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变革传统体制和创建新体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上升和加强。”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的成绩显著,但问题也不容忽视。在政府方面,一是管理的缺位与越位并存;二是政府干预的方式欠妥。在市场方面,一是市场法制不健全;二是市场机制不完备、体系有残缺。面对我国政府与市场现存的诸多问题,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仍需要不断深化。
(一)健全市场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的市场法律体系已基本上能维持经济的运转,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尤其在界定和保护产权方面还有很大的缺陷,导致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交易费用增加,社会成本上升以及资源的浪费现象严重。只有产权更加清晰明确,才能使各种复杂的经济关系更加规范,社会财富实现最大化。健全的法律制度不仅是市场机制正常发挥的保障,也是限制政府权力膨胀和行政行为出轨的主要手段。通过规范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行为,促进政府与市场的相互配合、协调一致。要健全市场法律制度,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保证市场经济建设有法可依;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进一步提升政府能力,牢固树立有限政府理念
处理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关键在于塑造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政府。首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政策的能力。公共政策是政府意志的体现,关系着社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进度。第一、提升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能力,使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更加科学合理;第二,提升政府执行公共政策的能力,使科学的政策落到实处,带来实际的社会效益。第三,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管理的能力。政府与市场是在市场经济中是相互补充的,当市场配置资源出现低效率或“市场失灵”时,此时需要政府实施有效的公共管理,弥补市场缺陷和解决“市场失灵”。
摘要:经济危机不是资本主义的独有产物,而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正常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同样有可能发生经济危机。本文就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分析,并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从产业结构调整、市场规范化、金融体制改革及避免两极分化等措施着手,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
关键词:经济危机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联系;启示
一、经济危机爆发的原因
认为,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独特产物,消灭经济危机的必然途径是消除资本主义,根据来说,马克思认为经济危机发生的诱因有几下三点:
(一)竞争盲目性。恩格斯认为,工业化发展必然会出现竞争的自由化,而竞争总是与供求联系在一起的,并且供求从来就不是完全吻合的,供应相对于需求或者过多,或者过多。这种竞争的自由化对于供求无法准确把握,造成一定的竞争盲目性。
(二)以生产社会化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这是导致资本得以不断扩张积累的根本内因。而资本的内部性质也决定市场经济无法在正确比例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当符合社会化生产的适当比例被打破,就很有可以引发经济危机。
(三)生产与消费二者的矛盾。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剥削使生产与消费二者的矛盾不断加剧,一是所有的资本家都把获得剩余价值当成最大追求,二是工人是消费品的最主要消费者。工人支付能力的有限性和生产的无限扩张同时存在就诱发了经济危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危机的内在联系
由于时代限制,马克思在论述中并没有涉及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如何进行管理的问题。当前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融合的现代社会,与马克思当初设想的社会状态已经完全不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很有可有诱发经济危机,因为,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经济危机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就需要进行一些分析。
(一)从社会生产的无序性与单个企业生产的组织性之间的矛盾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一般市场经济存在共性,即企业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利润、追求财富,这样企业经营者在运营过程中考虑更多的是个体,而不是市场整体,就有可能导致市场供求失去平衡。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来看,虽然不能说我国的市场管理是无政府状态,但在许多行业重复建设现象不断,行业产品供求失衡、生产力与实际要求不符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现象的大量存在都是引发经济危机的直接因素。
(二)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二者的矛盾来看。认为经济危机的发生是三方面因素导致的,分别是“劳动本身由于协作、分工以及劳动和自然科学的结合而组织成为社会的劳动”、 “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并“转化为社会的生产能力”及“世界市场的形成①”。然而,这三个因素是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必然产物,而不是资本主义的独有的。在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三个因素仍然存在,并仍有可能导致经济危机的发生。
(三)从有限的支付能力与无限的生产力扩张之间的矛盾看。从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状况看,人民存款储蓄量不断提升、工业贷款需求量降低、生产力利用率低下、工人失业率攀升、就业率履创新高……虽然这一系列现象都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是买方市场,可是消费者力不足、消费力与生产力扩张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严重制约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如何在马克思经济危机指导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以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危机理论为依据,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深入指导和规划。
(一)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要在利用新科技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带动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同时,在市场经济提倡转型跨越发展的今天,不应将建设的重心停留在原有的、无意义的重复建设,而在重点关注人才引进、设备更新和技术创新。
(二)加强市场管理,促进市场规范化。社会主义市场也会失灵,政府应该发挥其引导、规划和管理作用,在市场管理中,加强市场规则的建立,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加强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化,营造公平交易、合理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政府还应该对市场本身无法提供的商品进行调剂分配,以解决民众的需求,弥补市场的缺陷。
(三)促进市场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几年,西方国家金融危机的爆发给我们发展市场经济予以警醒。西方金融危机爆发的本质仍然是生产资料相对过剩,只是由于实物经济的相对萎缩与虚拟经济的过度膨胀,以金融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社会主义市场已经越来越趋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更是不断加快,这种情况在引入国外金融资金的同时,不可避免会将国外的金融风险也同时引入。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发展还不完善,金融机构管理刚刚起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仍有待规范,银行与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完全理顺,金融业体制改革问题重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际化大发展的背景下,加强金融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四)进行生产资料占有再分配调整,避免贫富分化严重。贫富分化加剧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严重问题,低收入者徘徊于低层次消费需求,高收入者消费需求极度饱和,这种情形使得社会消费格局进一步分化,使社会供求平衡被打破,两极矛盾不断激化。现在,基于市场内需不足的情况,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三农”问题,完善税收政策,进一步缩小两极分化现象,促进社会公平。这些举措不但对于巩固政权,提高政府公信力有着重要意义,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也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最后,我们需要指出一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可能发生的经济危机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危机是完全不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济危机是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体制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的,不可因为经济危机的存在而完全忽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经济危机[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分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必然会对各国经济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采购国际化将进一步增进各国经济福利。作为全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生产的角度来看,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和市场的开放,一方面可以使一国的厂商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充分发挥规模经济,进而有利于扩大一国的就业和产出;另一方面,从消费的角度而言,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和市场的开放也可使采购人更多地享受到国际贸易的好处,作为消费者的一国政府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更多的选择机会,在竞争性的政府采购市场上选择价廉物美的产品和劳务,从而有利于节约采购成本。因此,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和市场的开放可以使进口国和出口国来自于政府采购自由贸易的福利得到增进。
2.政府采购的国际化有利于促进各国政府财政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根本上说,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政府采购市场的对外开放、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将对采购国政府的财政支出行为形成有力的外部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在规范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
3.政府采购的国际化将使政府运用这一政策工具调节经济运行的空间受到制约。如今,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日益突出。传统上,政府采购一直属于国内公共财政管理的范畴,一直被各国政府用作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调节经济周期,保护国内产业,实现本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而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实行政府采购国际化,则意味着各国政府运用政府采购这一国内政策工具的空间将受到更多的制约。随着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政府采购的国际化,一部分原由国内市场供给的政府采购将会转为进口,而本国出口量也可能会因为其他国家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而增加,从而加大政府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难度。此外,政府采购国际化也将限制政府实现某些特定经济目标的能力,如保护少数民族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开放的程度越大,政府采购国际化的程度越高,各国让渡的管理国内经济的权利也就越大,同时也意味着各国政府在调节国内经济运行方面面临的挑战越多。
二、政府采购国际化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影响
加入WTO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而言,最大的收益莫过于将国际市场的价格、供求、竞争和信用引入国内,从而有力地促进我国市场机制的完善。政府采购的国际化是这种健全完善的进一步发展,也是在政府采购领域运用市场机制的深化和扩展。具体体现如下:
一是有利于我国市场体系的健全。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平衡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机制得以充分和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入世”后,我国已经基本建立并开放了资本、商品、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几乎包括所有生产要素在内的市场体系。唯有在政府采购市场,其市场机制的作用有限,基本不对外开放。国际化首先使政府采购市场真正被纳入统一的市场体系,扩大了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并使国内市场机制与国际市场机制完成了最后部分的对接。
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首次提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马克思从人自身寻找道德基础,即人自身这个物质体决定其意识——道德。他认为,纯粹的道德的内在本质是康德、费希特和斯宾诺莎等道德领域的思想巨人提出的“道德的基础就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命题。
关于“道德”范畴的质的规定性蕴含了经济伦理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了“道德”范畴的质的规定性,是指在人类现实生活中,由经济关系所决定,借助善恶标准评价,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仰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社会现象。即人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决定其道德观念和品质:“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观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认同在合理追求个人利益基础上,弘扬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精神,摒弃极端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将利己性与利他性、私利与公益贯穿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将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这个根本原则作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远大理想。同时,始终坚持伦理道德观念中的生产力标准,摒弃任何阻碍生产力进步的伦理道德思想,鼓励产生和形成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经济伦理道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观念既要反映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的一般特征,又要符合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质的规定性,最根本的是必须建立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客观基础之上。
二、市场经济伦理建设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定位
劳动和资本是市场经济运行中最根本的范畴,其正常运行促使市场产生一切机制;作为经济伦理范畴的自由、公平和竞争,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伦理道德保证;诚信则是市场经济运行和交往的基准,更是市场的灵魂之所在;利益作为整个经济伦理范畴体系的核心,是联系经济因素和道德活动的纽带。这些经济伦理范畴构成了市场经济伦理范畴原始体系,它们共同发挥作用,最终形成了市场中维持安定有序经济秩序的信用体系,并且逐步发展成为道德市场,促进了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的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伦理定位,取决于市场经济和社会制度自身的运行机制及其结合方式,即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结合后的伦理定位是经济个人主义,它是个人主义在经济领域中的表现,在本质上肯定个人占有和支配财产;而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后的伦理定位,取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目的和经济发展目标。[2]
道德是一种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约束人们思想、行为的规范和准则,是社会对人们思想、行为的是非、善恶、荣辱的评价标准,从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必然产生与客观要求不同的伦理道德。当前,我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的核心。然而,由于封建小农经济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资本主义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和侵蚀,我国当前社会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评价存在不一致性,很大程度上妨碍了人们充分发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加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道德是经济基础的反映,道德建设的首要前提必须是社会经济运行体制的形成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伦理道德赖以生存、发展的客观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随着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旧体制正在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所取代,社会原有道德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已不复存在或已发生了动摇。与此同时,由于新旧体制的转轨需要一个过程,使得新经济体制尚难完全定位与最终确立,因此,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并为之服务的新道德,也必然因为其客观基础的不稳固、不完备而无法完全建立和最终形成。
所以,当前道德建设中最根本的任务是加大改革力度,尽快使市场经济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主体;只有牢固地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道德体系的形成与建立才可能获得稳固的现实基础,具有明确的发展取向,并最终趋于完善。
(二)加强经济伦理道德教育
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经济是基础,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巨大的反作用。所以,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领域的研究、教育和宣传工作,而发挥上层建筑的积极作用的有效方法之一是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坚持经济伦理思想的宣传教育,并吸收儒家经济伦理以及西方市场经济伦理的合理内核,加强经济伦理的理论建设。
新世纪的伦理道德文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批判地继承和超越性创新的统一,要求我们在对待人类伦理道德文化遗产这个问题时,以创造符合社会主义新的伦理道德文化的需要和价值为出发点,以为指导,既要立足本国又面向国外,批判地继承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精髓,广泛借鉴国外伦理道德文化的合理观点,正确处理伦理道德文化建设中全球性和民族性的关系,确实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创造出既符合民族特色又展现时代精神的新型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道德文化。
(三)构建服务型政府,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体系
论文关键词:背景;国家干预;市场调节;适度干预;平衡
中国的经济法是我国改革开放特殊时期出现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法律现象,经济法及其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创立不过二十余年时间,却“是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我国经济法的目标之一就是实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平衡。因此,笔者欲以此目标为线来谈谈经济法在中国社会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一、我国经济法的产生背景
我国的经济法与国外大部分国家的经济法产生的背景不尽相同,我国经济法在最初产生之时,其思维出发点在于企业,在于把企业从高度行政管制下松绑出来,在于为企业争取到作为平等经济主体所应有的权利等。所谓把经济管理自还给企业,以便使企业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愿开展横向和纵向的经济往来,利改税等上交利润制度的改革,以及理论上开始承认企业作为私有主体应当享有自己的权益,应当具有属于自己的利润等等,无一不体现放权让利给企业的思想。因未能摆脱旧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同时也由于我国关于改革思想的摇摆于“以市场为导向”与“坚持计划经济”之间的不断摸索前进:“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以十二大为标志)——“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以十三大为标志)、“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治理整顿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十四大为标志)。与此同时,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重心亦逐渐发生了变化。以1993年为标志,开始由原来的企业“支点”转向国家干预。当然,在这之前的各种经济法学论点并没有否认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因素,因为经济法其本身不可能摆脱国家干预,只不过是究竟应把国家干预作为构筑整个经济法学大厦的基础,还是只作为经济法学研究的手段之一,意义不同罢了。
二、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
“经济法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是调整以社会公共行为为根本特征的发生在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对象具有社会整体性的特征。”这个观点把建设市场经济的共性真谛一语道破,为我们把握和处理国家干预和市场调节之间的“度”和“量”提供了理论基础。
目前,无论是在当今经济实践还是在经济理论中,市场经济是混合经济的思想普遍被人们所接受,很少有人还主张绝对自由放任的经济而反对任何的国家干预。政府与市场之关系的焦点不再是国家干预不干预,而是干预多少,即干预的程度的问题。过犹不及,干预过度和干预不足都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干预不足(一般来讲,国家经济状况比较宽松时,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不足以克服市场失灵,干预过度(通常表现为国家经济状况较紧张时期)则会矫枉过正,导致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过多过细的不合理限制性规章制度、比重过大的公共产品生产、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其结果不仅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如果不能克服政府的过度干预,只会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失灵的市场”必然是雪上加霜,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
萨缪尔森说:“市场经济是一种精巧的机构,通过一系列的价格和市场,无意识地协调着人们的经济活动。它是一种具有传达信息功能的机器,把千百万不同的个人的知识和行动汇合在一起。”但市场经济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点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萨缪尔森将其归纳为如:会产生外在不经济的效应;无力向社会公共产品部门和领域配置资源;无法避免经济危机、失业和通货膨胀,从而无法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会造成贫富悬殊、收入分配不均,无法实现社会公平;由于存在有上述缺陷,也会对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予以削弱。由是,萨氏得出结论——只有实行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如果政府干预是适当的、科学的,那么就可以缓解市场机制的某些缺陷,促进效率、稳定和公正三大目标的实现,收到预期效果;如果干预不当、举措失调,就会出现“政府失灵”的局面,不仅不会医治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经济弊端,反而会加剧病症。这实际上已经向我们道出了国家干预的两大特性:必要性和适度性。
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但由于经济状况之不同,各个时期两者的结合又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国家干预因素与市场调节之间也存在有一个结合度的问题,一般来说,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国家干预所具有的宏观性和间接性就更多地表现为市场行为,政府与企业之间除正常的税收关系以外,很少发生直接联系;反之,国家干预则具有较大的微观性和直接性,则更多地表现为行政行为以及政府对企业的直接行为,我国目前就是这样的状况---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换时期,市场经济因素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国家干预过剩,要想在这种情况下健康地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必须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各要素为目标外,还必须注重国家干预的适度性,必须注意市场自身的发展现状会直接影响国家干预的实有效果。从理论上来说,经济的发展不可能没有国家干预,从实践上看,我国目前不可能一下子摆脱国家干预(无论是正常的还是非适度的)的影响,经济法的发展也不可能离开这个具体的实际状况。这并不是理论屈从于实际,而是在尊重客观情况下的实事求是。
三、公平与效率
传统法理认为公平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价值目标,一些用经济方法分析法律的论著,又将效益视为法律的基本原则,并将其视作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效益与公平之间的矛盾等,但公平、正义与效益二者在经济法中如何体现及在现实中如何操作,也是经济法难以解决同时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法律效益一般认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投资与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之间的比例;二是指法律实际作用于社会所取得的社会效能与立法所确定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具体到经济法中又体现为两种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公平指的是最大化缩小个体之间的差距,在经济法中主要表现为竞争环境、经济收益和社会分配的公平,因而属社会效益的范畴。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社会,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只能是市场主体自己,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便希望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排斥外力的干涉,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国家干预“或多或少地侵害了个人改善自己境遇的自然努力的自由,或减少了这种努力的安全,从而影响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与增加”。只是由于市场主体的自身条件不同,其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的结果也必有差异,要达到或体现公平,又需外力(主要是国家权力)干涉,从这一意义上即国家权力对竞争环境及竞争结果的干预,同时,公共管理职能又要求国家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顾及其他社会效益,因而又出现了对市场主体的自由经济活动也进行干预等,即出现了干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等问题。这似乎又追索到自由与干预的矛盾,具体到经济法领域又表现为经济法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效益与公平的矛盾。
虽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着互补性,效益与公平也具有统一性,但在经济法的具体规范中却难以体现,如针对某一特定的地区、部门或某一特定的市场主体,如何解决其效益及与其它地区、部门或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即经济法“如何将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分配给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成员”,即既实现公平又促进效益,却是很难确定的。
四、运用国家适度干预原则,实现公平与效益的平衡
至今为止的经验表明,任何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的运作都不可能离开国家干预的作用,即使是在号称“经济自由主义堡垒”的美国,其经济现实也和理想的“自由市场”有很大出入,国家干预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概括而言有以下四类:一是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对市场运行的环境和制度条件予以调节、完善。因为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不仅将导致垄断的形成,阻碍和削弱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脱离产品价值的垄断价格、产生垄断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还将因垄断技术而阻碍技术进步,从而损害垄断企业与消费者的权益,甚至阻碍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国家保证和促进自由市场竞争就是通过经济立法,通过市场竞争规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干预,即改变或创造经济运行条件,对市场主体的利益和优先地位进行重新分配。国家通过财政货币政策和计划、投资等手段,对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进行调节,实现总量与结构平衡。三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过程。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市场主体都是在最大化的追求经济效益,同时由于经济规律的左右,任何产品或服务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起社会资源配置的变化,大量的生产者和社会资源总是集中于利润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其结果往往又造成利润较低的基础行业衰退,尤其一些经济效益低而社会效益高的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更是如此。这也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原因。四是国家干预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实施社会保障。“‘看不见的手’可能惊人地有效率,但它同时也带来非常不平等的收入分配”为在市场机制的分配基础上尽量做到社会公正,保证社会安定,减少人们的生命、生活风险负担,国家必须干预市场调节的社会产品分配和社会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