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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从2012年开始,笔者在江苏省仪征市卫生局工作期间,围绕管理、人才、技术、服务等资源共享,在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1.仪征市城乡医疗卫生资料基本情况
2.仪征市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的措施与成效
2.1完善城乡卫生发展规划
2009年起,全面实施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经费、药品、绩效一体化管理,使濒临崩塌的农村卫生三级网络的网底重新建立并逐步完善。按每3000-5000服务人口设置1个村卫生室标准,在乡镇设置3个卫生监督分所、2个医疗急救站点,使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基层延伸。
2.2夯实农村卫生发展基础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建成一个标准化卫生室(服务站)给予25万元补助。二是改进装备条件。2013年全系统共购置医疗卫生设备1684件(台、套),投资2045.96万元。三是整合乡村资源。按照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的原则,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财、物实际利用效率。四是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与管理,建立与服务数量、质量、费用控制、社会评价等挂钩的绩效评价与分配体系,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2.3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市卫生局联合发改委、编办、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制定《仪征市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帮扶, 2013年,全市12家卫生院的住院人次同比增长59%,医疗净收入增长32.4%。
2.4拓宽对基层的帮扶渠道
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中的龙头作用,采取“走下去”帮教、“请上来”培养、物质上援助等做法,积极建立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
2.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认真实施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患者管理等为主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截至目前,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已完成,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1]。
3.卫生城乡一体化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3.1卫生资源配置欠均衡
一是资源总量不足。由于长期投入不足,与周边县市相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落后。二是在地域上配置欠均衡。优质资源、医疗设备大多集中在城区,就医条件急需改善。三是在结构上不合理。多综合少专科,民办医疗资源少,康复类、护理类、医养结合类等医疗机构缺乏。
3.2卫生人才配置欠合理
一是卫生人才总量不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现象较为明显。按照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每千人执业医生数2.3”的标准,2013年卫生系统床位增加161张,而卫生技术人员却减少64人。二是卫生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不足,名医缺乏,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仅43人占1.9%,副高以上职称137人,占5.7% 。三是基层卫生人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卫生发展的瓶颈。目前,12家乡镇卫生院编制数应为752人,实际在编人数为662人;村医在职村医仅有238人、退休返聘72人,在职职工中相当一部分为临近退休人员。四是人才外流现象严重。由于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缺乏吸引力,特别是收入方面和发达地区同行业人员相比差距较大,也低于周边各县市,专业卫生技术人才“人往高处走”的状况难以遏制。近两年人民医院、中医院有52名医务人员辞职或考研,基层卫生机构近也有近50名技术骨干“跳槽”。
3.3居民就医流向需要引导
有调查统计显示,到医院就诊的病人, 80%-90%以上的属于常见病、多发病,在治疗方法和治疗效果上没有显著差别,完全可以分流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同时,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花费明显少于在大医院的花费,医保报销的比例也较高。据统计,2013年市外住院人次占全市住院人次的19.96%,而市外住院费用占全市住院费用的40.87%。
3.4政策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实施城乡卫生一体化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和机制,在一体化实施过程中各种政策障碍直接影响和制约一体化的深入和推进,解决卫生人才上下流动、柔性使用的问题等等。
4.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探索
4.1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
进一步完善区域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眼科、康复、护理等特需服务、专科服务,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结合仪征城市建设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异地新建,同步规划在城市新区和医疗机构老区的医疗卫生服务布点,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就医和基本保健。整合全市资源,以市人医、市中医院为依托,组建全市检验中心、影像中心、集中消毒供应中心,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2]。
4.2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改革一体化实施
一是做强龙头,继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为重点,推动城市医院对县医院的帮扶。二是夯实基层,强化分级诊疗。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总体要求,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便捷度和信任度[3]。三是创新机制,探索运用医疗集团、医联体模式,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多渠道多举措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执业,改善卫生人才队伍现状,为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进程提供最根本的智力支撑[4]。
4.3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推进
整合新农合和城市居民医保,在筹资标准和支付标准上逐步实现统一,消除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差别,实现城乡医保的一体化。改革医保支付方法,住院病人实行按单病种与按床日付费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门诊病人实行按人头付费的总额预付方法,同时明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诊治病种及支付限额标准,引导病人在县域内就诊,在基层就诊,切实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4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
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规范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互取共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药品监管、绩效考核等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行城乡居民健康卡,实行就诊保健一卡通,使所有基本健康信息和就诊信息能够及时调取,提升诊疗质量。建立县乡联通影像诊断和临床检验信息系统,使农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上级专家的诊治。
4.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开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筹资提高到不低于人均35元,继续落实好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建立基本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5]。
参考文献:
[1]雷继敏,吴彬,杨汉东,等.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统筹城乡社区卫生工作.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9,9
[2]石应康.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之我见.中国医院.2008,2
[3]王靖元.城乡一体化与城乡卫生四级网.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11,8
统筹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共建,突出农村卫生重点,着眼于实现城乡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爱国卫生和行业管理一体化,建立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的发展格局,努力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切实改善城乡卫生二元结构,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是要统筹城乡公共卫生一体化,筑牢群众健康保障防线;二是要统筹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做优三级医疗服务网;三是要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维护人人享有健康公平;四是要统筹城乡爱国卫生工作一体化,改善人居环境与生活质量;五是要统筹卫生行业管理一体化,增强宏观调控与发展能力。
统筹城乡卫生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城带乡、共同发展;坚持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坚持纵向整合、优化结构;坚持整体推进、综合配套。一要均衡配置卫生资源,着力消除看病难;二要开展惠民医疗措施,大力破解看病贵;三要创新特色卫生服务,切实保障看好病;四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未雨绸缪防好病。对此,要建立区域卫生共同体,区医院联办南强镇中心卫生院、西宁乡卫生院和高升、育才、凯旋、龙坪、广德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以技术协作、业务指导、设备资源共享、转诊转院、会诊查房、信息互通、学术交流为主要内容的共同体,实行“五统一”管理,即财物、人事、后勤、分配、药品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六个不变”,即所有制性质、职工身份、财政投入、卫生政策、收费标准、职责任务不变。建立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机制,对村卫生室实行“三统一”管理,即国家对村卫生室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管理,新农合支付结算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用药统一配送。
统筹城乡卫生一体化,有利于全区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有利于推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区医院是三级卫生服务体系的龙头,无论是医疗技术还是综合服务能力都是最好的,保升等8个乡镇卫生院增挂船山区医院协作医院,老拱桥等60个卫生室增挂船山区医院协作卫生室标牌,建立对口帮扶协作关系,通过开展临床教学、下派人员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讨论、继续教育讲座、短期培训、巡回医疗、对口支援、双向转诊等多种方式,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达到以城带乡、共同发展、资源共享的目的。
我希望受援单位要抓住这个机遇,密切与区医院的协作,主动加强业务上的联系,虚心接受指导,充分运用区医院的教学、科研技术优势,促进自身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的提高,为全区人民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也希望区医院要从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角度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真正体现龙头医院的实力,扩大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影响,带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1、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背景
目前我国在卫生工作方面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重治疗轻预防的倾向,导致卫生事业结构失调,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已经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弱化,另一方面,医疗服务能力差。在传统的卫生管理体制下,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之间相互独立,多竞争少协作,使得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等制度难以有效落实。
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改革传统的卫生管理体制。通过实施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将县、乡两级医疗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实现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形成以县带乡、以乡促县的发展格局,促进县乡卫生事业和谐发展。
2、影响一体化实施效果的关键因素
目前的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一般是由一个核心医院牵头,对一体化范围内的其他医疗机构在人员、技术或者设备上进行帮扶,甚至参与其管理。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在实施中会碰到很多体制,所以,一体化工作必须由政府主导,赋权给核心医院,由核心医院去做县域医疗资源整合的具体工作。而影响一体化实施效果的关键性因素有以下四点:
①核心医院对其他医疗机构管理层人选的决定权;
②核心医院对其他医疗机构普通员工的人事管理权;
③核心医院对其他医疗机构的其他业务方面的管理权限等;
④核心医院与其他医疗机的利益关联度。
3、各地一体化模式的分类
以上4个关键性因素还可以作为标尺,将不同地区的一体化分为2类:紧密型一体化模式与松散型一体化模式。
3.1紧密型一体化模式
(1)核心医院主导着对乡镇卫生院管理层的任命权;
(2)乡镇卫生院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部划归核心医院,打破乡镇卫生院引人难、留人难、育人难的瓶颈,实现优秀医疗人才的下沉;再加上考核与薪酬权力,核心医院就可以实现对员工的自由调配,实现人才县到乡、乡到县、乡到乡的多向流动;
(3)核心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有财务、后勤、药品耗材等方面的管理权;
(4)一体化并不改变核心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独立法人地位,但由于一体化关系,核心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由竞争关系转变为协作关系,对人员、业务和设备等能够实现有效的统筹和整合。
我国河南安阳县[1]、郑州金水区[2]、陕西阎良县[3]等地的一体化实践,便是紧密型一体化模式的代表。
3.2松散型一体化模式
(1)核心医院仅派出帮扶人员,给予业务上的帮助和指导,并不参与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工作,或仅参与部分业务的管理;
(2)乡镇卫生院人员的身份保持不变,核心医院派出的帮扶人员的人事关系也依然保留在核心医院。在考核、薪酬等方面,核心医院完全管不到乡镇卫生院的员工;
(3)核心医院不参与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后勤、药品耗材等方面的管理;
(4)核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是独立法人,独立核算;核心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存在着竞争关系,很难实现对人员、业务和设备的有效整合,帮扶工作难以建立长效机制。
甘肃陇西县[4]、陕西千阳县[5]等地所推行的县乡一体化,便属于松散型一体化模式。
3.3两类模式的综合比较
以安阳县、金水区、阎良县、陇西县、千阳县等地推行的县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为例进行综合比较,比较的维度是上文提到的4个关键性因素。
每个维度分别用“3”、“2”、“1”、“0”这4个数字来表示权力或关联度的“大”、“中”、“小”、“无”。
序号 地区 特征比较
对管理层的决定权 对普通员工的人事管理权 其他管理权 经济关联度
1 安阳县 3 3 3 3
2 金水区 3 3 3 3
3 阎良县 3 3 3 3
4 陇西县 0 0 1 1
5 千阳县 0 0 1 1
4、两类一体化模式的评价
对于这2类一体化模式,分别从患者的角度、医院的角度、医疗资源配置的角度进行评价。
4.1对紧密型一体化模式的评价
(1)从患者角度看,农民群众可以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和乡镇卫生院低廉的收费,病人离优质医疗资源更近,看病更方便。
(2)从医院角度看,一体化带来的改变立竿见影,以安阳县为例,2012年,总医院年门诊263013人次,同比增长13.71%。年住院36301人次,同比增长16.88%。全县县、乡两级医疗机构门诊人数达到40.98万人,新农合患者县外转诊率为37.9%,较去年下降了近10%。
(3)从医疗资源配置的角度看,由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的人事关系都属于核心医院,极大地增强了核心医院的人员调配权,实现了技术下沉、人才下沉、服务下沉目的,打破了乡镇卫生院引人难、留人难、育人难的瓶颈;同时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都留在了当地卫生院就诊,危、急、重病人能够及时转诊到核心医院,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康复期的病人,又可以从核心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继续治疗,“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模式逐步实现。
4.2对松散型一体化模式的评价
在松散型一体化模式下,医疗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帮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限,也难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帮扶管理工作不实的情况也有发生;人事管理机制不活,县乡两级医务人员流动机制无法形成,严重制约了一体化工作的拓展和延伸。
松散型一体化模式,无论是对于解决患者“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还是对于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架构问题,或是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就医模式所能起到的作用都是有限的。
总体来看,紧密型县乡一体化模式效果更佳,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县外转诊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掘基层的医疗需求,解决了几十年来乡镇卫生机构没人愿意去、去了留不住的问题,解决了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资源不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需求不相适应的难题,更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未来趋势。推行这种新模式,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和慢病对卫生工作挑战的良策,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卫生服务公平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安阳县医改在全国叫响“安阳模式”
[2]《金水区城乡卫生一体化管理汇报材料》
[3]阎良卫生县镇村一体化管理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卫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们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夏县实际,有序推进夏县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工作,逐步落实改革措施。目前,一体化改革框架已基本形成,改革效果初步显现。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实行“六统一”管理,加快“新医改”进程
2017年10月17日夏县医疗集团正式挂牌成立,医疗集团下属12个乡镇卫生院统一变更法人资格,实行行政管理、人员、资金、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管理模式。
行政统一管理方面:集团现已成立综合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医保管理中心、药械管理中心、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科教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健康管理中心10个管理中心和医学检验中心、放射影像中心、信息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远程会诊中心、120急救中心等6个业务中心并开始运行。
人员统一管理方面:全面落实岗位聘用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依岗聘用,合同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原有人员按原人事规定管理,新进人员由县医疗集团自主招聘,报县人社局备案。医疗集团对所辖乡镇卫生院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
资金统一管理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集团经济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安全、完整,集团制定和下发了《夏县医疗集团财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确保资产盘点移交工作顺利开展,真正实现人、财、物统一管理,集团制定下发了《夏县医疗集团资产盘点移交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资产、账目、设备、物资等进行了全面、详实清查。
业务统一管理方面:集团定期开展医疗质控、临床路径、病历书写规范、临床业务知识和技能等专项培训,抽调各管理和业务中心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疗、护理、院感等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行为,提升业务能力,推进医疗业务一体化管理。
绩效统一管理方面:为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集团制定和下发了《夏县医疗集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效率、财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扶贫、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的考核,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调整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内部激励机制。
药械统一管理方面: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根据《山西省医改办关于做好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药品采购“五统一”的通知》和运城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促进药品“两票制”和“五统一”政策的尽快实行,集团制定和下发了《夏县医疗集团关于落实药品“两票制”和“五统一”政策的具体措施》,并对与家庭医生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四种慢性病患者,提供两个月慢病用药长处方服务,进一步方便慢性病患者。
(二)打造“医联医共”新模式,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
为致力打造“两端医联体,中间医共体”的运城模式,稳步实现“县强,乡活,村稳”的医改目标,医疗集团在上级医院的支持下,不断做大做强医联体建设,做细做实分级诊疗工作。一是通过医联体模式,结合“同心共铸中国心”义诊活动,与北京、省、市三级医疗机构加强合作;二是与山西大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3所三级医院签订了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医院管理等具体的医联体帮扶协议,疑难重病人上转更加高效;三是与各上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自2018年1月至10月,来自山西省大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共累计有18名专科专家到我院轮流开展对口支援,现有13名专家正在我集团长期带教坐诊,参加科室急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帮扶期间,每周二至周四开设内科、外科专家门诊,让夏县百姓不出家门便可享受到省级专家的优质医疗服务。经统计,2018年以来各位专家开展集中培训授课21次,科内各专业培训400余次,参加培训2000余人次,帮助各科室开展新技术项目10余项,集团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服务水平明显增强;四是邀请上级专家来我院开展学术交流和讲座培训,选派4名年轻医师前往西京医院进修学习一年,组织骨干医师外出短期培训102人次,不断强化县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医疗水平;五是由山西大医院、山西省儿童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夏县人民医院组成的义诊专家组开展联合下乡义诊活动30余次,参与专业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骨科、五官科等临床学科,参加医务人员120余人次,累计诊疗患者1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700余份,前往水头镇、裴介镇、泗交镇、禹王乡、祁家河乡等乡镇卫生院业务查房7次,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群众授课10余次。
在分级诊疗方面,我县医疗集团已经建立健全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和运行机制。当前,医疗集团十三个成员单位都已经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分级诊疗工作,分级诊疗新秩序基本建立。
(三)推进医疗资源下沉,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一体化改革的首要目标就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老百姓在自己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因此,集团已经着手建立人、财、物向基层下沉相关制度,对集团成员机构帮扶计划正在有序推进。一是集团组织10余名各科专家成立巡回医疗队,下乡入村深入到瑶峰、庙前、水头、裴介、禹王等10个乡镇开展了义诊和健康体检巡回医疗活动,受益群众1800余人;二是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乡村基层医疗从业人员医疗服务能力。县人民医院为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层医务人员提供进修学习机会,组织开展为期14天的专项技能培训,为78名村卫生室医生提供培训学习机会,为3名乡镇卫生院医生提供为期一年的长期培训进修;三是集团从县人民医院抽调6名主治医师、主管护师及以上的精英医护人员到裴介、尉郭、水头三所乡镇卫生院定点定位帮扶一年,集团制定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管理制度》,确保对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
(四)落实医保打包付费政策,助力集团医疗机构发展
集团与医保中心签订了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协议,采取“总额预算、按月拨付、年终结算”的方式,将核定的医保基金统一每月预拨给医疗集团,集团医保中心每月对县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医保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由专门人员与县医保部门对接,做到医保资金每月报账,确保医保资金及时拨付。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织密县、乡、村信息化网络
信息化建设一直以来是县乡一体化改革中的薄弱环节,为尽快架构县域内医疗信息化网络,加快完成集团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入山西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并完成了与健康山西平台的对接,实现了区域内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共享;二是投入200万元与夏县农商行和山西惠盈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启动患者自助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患者自主服务平台,提供预约挂号、自助挂号、在线支付、诊间支付等业务,实现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与互认,开展移动支付、出院患者床旁结算、门诊患者诊间结算等服务,实现个人健康档案手机查阅查看,提升老百姓的医疗服务获得感;三是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信息化联通。一期计划对各乡镇卫生院实现信息化网络联通,实现远程会诊时时互动,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为县中医院、妇幼院、骨科医院、疾控中心增设信息连接端口。二期计划对各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网络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细化公卫网络模块分工,延伸公卫网络模块功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均等化、人性化、智能化。三期计划深入覆盖全县257所村级卫生室信息化网络,实现县域信息化网络全覆盖。
(六)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家庭医生签约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集团结合脱贫攻坚和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推行村、乡、县三级医疗卫生机构“1+1+X”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组建46个家庭专科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参与签约医生349人。其中县医院参与签约医师48人,签约团队优先与辖区内的贫困户、慢性病人、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幼保健对象等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并根据协议书内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电话咨询、入户访视、健康教育等针对,医疗集团对经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提供免挂号费、免健康管理费、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两免三优先)服务,对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医疗服务跟踪和指导,提升群众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截至目前,夏县辖区内常住居民362619人,家庭医生签约186830人,签约率51.52%,各类重点人群签约90104人,签约率81%;建档立卡贫困户3951户,全部双签约,签约率100%;计划生育特困家庭5户,签约5户,签约率100%。
(七)实现医疗机构深度融合,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充分满足民众的健康需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质,更好发挥中医、疾控、妇幼等专业机构的指导作用,经县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由县公立医院管理任命县中医院、县骨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院负责人分别任医疗集团副院长和院委,发挥各自机构专业优势,为我县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4项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发生。
(八)加大医疗人才招聘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针对我县医疗系统人才短缺现状,聚焦人才流失、编制空缺、人员退休等问题,坚持引育并重、多措并举,有效解决医疗行业人才短缺问题。一是通过建立医疗科研平台,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二是加大人员招聘力度,扩大医疗机构用人自主权,适度放宽招聘条件,力争两年之内将集团空编岗位全部招聘到位;三是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激发人才活力,建立人才结对包联机制,选派临床技术骨干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坐诊,开展技术指导,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动基层医疗技术发展,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九)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持续提升医疗服务含金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服务能力及发展状况、基本医疗保障承担能力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集团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调研小组,通过积极调研,经申报批准现已完成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十)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落实各项民生实事工程
一是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帮扶措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面实施“136住院报销政策”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密切关注和跟进健康扶贫网上信息录入和核查核准工作完成情况和慢病手机APP随访管理情况,组织人员定期对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考核,确保健康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实不走形式、不打折扣;二是与县残联合作为全县200名精神残疾人和40名重度智力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心理疏导、康复知识宣传、残疾人用药指导等多种支持;三是扎实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工作,对各乡镇卫生院完成数量及完成质量每月进行追踪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2961例免费产前筛查,圆满完成全年指标任务。
二、下步打算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现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市医疗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736个,其中,医院7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2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个;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5.1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为2.31人、注册护士数为1.65人;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就诊人次为2103.5万人次,住院患者52.5万人次,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病床周转次数分别为27.6次、28.7次、18.6次,病床使用率分别为90.8%、89.5%、59.1%,住院率分别为3.8%、2.8%、1.1%,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分别为11.9天、11.1天、9.8天。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医疗机构就医吸引力不强,医疗服务有待提升,致使本地大量患者外溢;二是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合理,现有专业技术人才老龄化趋势加剧,专科医院、康复疗养保健机构少,重点学科建设薄弱,无法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就医、保健需求;三是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供给与合理利用不足,医疗服务利用主要集中在高级次、高成本的医疗机构,大部分基层卫生机构和专科医院的病床使用率较低、门诊量不足;四是我市仅有5个专业精神病诊疗机构指导全市236个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病防治服务,精神卫生诊疗网络尚不健全,精神卫生疾病防治力量不足;五是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小,未能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未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
(二)面临形势
从规划远景目标看,党的十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健康梦,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调整面临新的更大挑战。
从人口结构层面看,到2020年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7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8%,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需求日益增长。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大量青壮年劳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老龄化进程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随,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相交织,医疗服务需求将急剧增加。老年人口医养结合需要更多医疗卫生资源支撑,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更为凸显。实施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后,新增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公共资源造成压力,特别是妇产、儿童、生殖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从居民健康需求层面看,社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居民生活方式迅速变化,疾病传播速度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负担日趋加重,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
从技术和协同发展层面看,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推动与京津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发展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和“健康中国”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要求,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核心,立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科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及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充分考虑协同发展前景,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基本适应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基本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要求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坚持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当前,着眼中长期,科学优化、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与群众服务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
坚持保障公平与提高效率相统一。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协调性,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区域整合与协同发展相融合。统筹城乡、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优化整合和均衡调配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紧紧抓住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群众健康水平的同质化、一体化。
坚持内涵建设与转变发展方式相协调。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尤其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资源规模,坚持走精细化内涵发展之路。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建设高水平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着力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快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医疗卫生保障。
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好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政策,切实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保障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
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标准
根据本规划指导思想和医疗机构设置原则,以人口数量、患病状况及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状况为主要依据,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设置。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与规模,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应专科医院。鼓励引导社会办医,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根据省与北京市卫生合作框架协议,适度承载北京医疗卫生资源溢出和服务。
(一)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医院
(1)公立医院。
——省办医院。设置省办综合医院1家,即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到2015年底床位数为1690张,按照“增加总量,调整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增加其单体医院的床位规模。
——市办医院。分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
综合医院。设置市办综合医院2家。承接首都医疗机构外溢,按照每年新增人口与医疗需求相符的原则,以引入社会资本为主,在市区北区(双峰寺空港区)新建三级综合医院1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相关政策,部分县级医院可逐步升级到三级医院标准;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逐步向中心城区外迁移;严格控制一级医院数量,中心城区不再新增一级综合医院,市域内不再新设置50张床位以下的一级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设置市办三级中医医院1家。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市场需求建设中医医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健康需求变化,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医院设置进行调整。
专科医院。主要包括:
市第三医院。由市肿瘤医院和新建的市传染病医院合并而成,建设成为集医疗、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市级肿瘤和传染病专科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迁址新建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市妇儿医疗、保健和指导任务。
市儿童医院。新建市儿童医院,以儿童疾病防治为主,承担全市儿童重大疾病防治及指导工作。
市精神病医院。设置市精神病医院,以精神疾病治疗和心理咨询为主,承担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及指导工作。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立精神科病房。
市口腔医院。迁址新建市口腔医院,改善现有医疗条件。同时分别在市区北区(双峰寺空港区)和西区(双滦区)建立4-6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口腔医院门诊部,开展口内、口外、牙周、儿童牙病、口腔种植、修复等口腔诊疗项目,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口腔医疗保健需求。
——县办医院。依据县域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县办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各1个;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每个县至少有1家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有条件的县可单独设置精神病医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
——市级区域医疗中心。根据我市实际,依托市中心医院和技术力量较强的专科医院,建立区域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和市级专科性医疗中心,主要面向辖区居民提供代表本地区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性医疗服务,并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一定的医学科研任务。
(2)社会办医。社会办医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状况,鼓励以社会资本举办为主设立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建设骨科、心脑血管病、老年病、康复、精神病、眼科、耳鼻喉、肿瘤、皮肤病、烧伤、整形外科等专科特色突出的医院,与公立医院形成相互补充、错位发展,力争建成和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社会影响和品牌特色的社会举办医疗机构,实现社会办医床位数占全市总量的比例有所上升,办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服务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可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人口一般在1万人左右。随着城镇化加速和人口增加,可在符合条件的城市新区和街道办事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城市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依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域内可依照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原则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面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初级医疗卫生保障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由辖区政府解决,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地点与所属街道不符的重新规划设置。
(2)乡镇卫生院。分为一般乡镇卫生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山区等交通不便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支机构,同一乡镇不能同时设立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成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
(3)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按照基层医改的要求,继续强化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建设任务。
(4)个体诊所等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发展特色专科诊所,新设置诊所以本辖区服务人口数和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原则上一定区域范围内不重复设置同一类别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市、县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公共卫生科为补充,构筑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体系。
市级设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各县区分别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未设置疾控预防机构的承德高新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保障全区国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对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公共卫生科。每个乡镇卫生院设公共卫生科。
(2)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县市合、乡增强、村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机构职责整合,理顺服务职能。
整合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整合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组建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其中,未设置妇幼保健机构的承德高新区在“十三五”期间规划新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所,保障全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妇女健康检查、孕前优生检查等服务项目落到实处,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整合乡镇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组建新的“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保留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场地资源共享共用;保留村医、计划生育村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
(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整合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整合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和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组建县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其中,未设置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局的承德高新区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1家。将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做好域内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等工作;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协管,承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村(居)计生专干兼任村(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
(4)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机构。设置市精神卫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各县区均设置精神卫生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乡镇(街道)设置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负责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病人线索摸查、建档立卡、免费发药、社会康复、技能训练和定期家庭随访、转诊等工作。
——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设置市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1家,承担患者的紧急住院治疗任务及由县区转诊而来的疑难病例的治疗任务;协助市卫生计生部门规划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定期统计、分析、评估、报告相关数据和工作信息;指导县级精神卫生中心工作;承担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各县区分别设置1家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有精神专科医院的设在精神专科医院内;无精神专科医院的至少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承担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5)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依托市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设置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指挥调度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急救资源,承担全市急危重症病人求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应急反应、现场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宣传急救常识,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急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收集、报告和传递急救信息,参与维护急救“绿色通道”。各县区根据需求科学设置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紧急医学救援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市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为龙头、县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为依托的全市医学救援网络体系。
(6)中心血站。设置市中心血站1家,难以覆盖的县区可依托县办综合医院规划设置供血点。
(7)卫生信息化机构。将市医学情报站更名为市信息中心,相关职责由信息中心承担;各县区设置专门的卫生信息化机构,实现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和以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的六大业务协同应用。到2020年,我市全面实现市域内“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互联互通”的卫生计生信息化构架。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1)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融健康理念于养生养老服务之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加快建设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实现医疗卫生与养生养老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采取医务人员定期巡诊、派人员驻守、开设“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为医养结合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诊疗和急诊急救服务。“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实施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双十”工程,规划建设10个富有地方特色、体现医养结合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园区,满足10万老年人群体的健康养老需求,为承德及京津地区群众提供良好的健康养老服务。
(2)健康养老照护机构。根据全市老龄化状况、两周患病率、慢性病患病率、疾病谱、就诊模式及市场需求,规划建设一批集养老、医疗、康复为一体的健康养老照护机构,相关机构床位及人员设置依据市场需求调整。支持依托综合医院建设高标准、高水平的健康养老照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的二级综合医院转型为以健康养老照护服务为主的综合医院。市区与县区健康养老照护机构的数量按照1:1的比例设置。
(3)健康管理机构。设置市健康管理机构,满足居民相关健康需求。县区健康管理机构按照区域发展和保健需要进行建设。
(4)美容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设置。
(5)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可根据全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当前临床检验能力和水平,设置一定数量的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市级与县级临床检验诊断机构(医学检验所)的数量按照3:1的比例设置。
(6)加强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机构建设。在市、县中医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加强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抓好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和项目评估工作。大力发展基层治未病医疗队伍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新增1至3名治未病巡诊中医人员,定期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免费服务。
(7)其他诊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根据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其他诊疗机构。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1.床位配置。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现有病床使用率及医疗机构级别、功能等相关指标,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规划床位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省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在严控公立医院单体规模的同时,对公立医院实行动态调控。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9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配置不达标时,一般不得新增床位编制;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8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时,应适当减少床位编制。
2.人员配置。人才队伍培养是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根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技术职称和服务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并获得执业(或职业)资格(合格)证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使其在流动中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公共医疗卫生人员的专项能力建设。
(1)医院人员配置。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50、3.10人。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万名居民配置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按全科医师与注册护士1:1的比例配置社区注册护士;其它卫生技术人员不超过9人;非卫生技术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总数的5%。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乡镇卫生院人员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等因素配备80-90人。在人员配置总量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90%,行政后勤人员比例不得超过10%,公共卫生人员不低于3-4名;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医师。
——村卫生室卫生人员配置。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以上资格医师)执业;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或联办的村卫生室,每增加500-1000名服务人口应增加1名乡村医生。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到达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要求,按常住人口0.3/万的比例,核定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按常住人口1.35/万的比例,核定设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常住人口少于15万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现有人员编制标准高于本标准的,可暂维持现有人员编制总数不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人员3-6人。
——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人员。市、县、乡级机构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均不得低于总人数的80%。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人员配置。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合理配备人员。
——血站人员配置标准。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量合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人员配置。按照区域人口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人员配置。按照区域人口及承担的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合理配置人员。
3.设备配置。根据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结合全市医学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大型医用设备实行总量控制,按照“规划、论证、申报、审批、采购、反馈、评估”程序,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严格控制利用贷款、融资、集资等形式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禁单位擅自购置或无证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对社会举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预留一定配置额度予以支持。鼓励在医疗机构分布密集区域,设置影像、病理、检验中心等机构,整合大型医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阳性检出率和设备利用率。
4.技术配置。健全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负面清单制管理。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协同研究网络建设,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医疗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以发展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为目标,立足我市实际,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指导,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临床重点专科,形成以市级为主体、县级为基础的临床重点专科新体系,逐步缓解地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可持续发展。
5.资源信息配置
(1)积极应用新技术。积极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促进智慧医疗服务和健康大数据的应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创新人口健康信息化投资建设新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项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3)积极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服务等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可及性和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率。鼓励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和远程会诊,缓解边远地区和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降低就医成本,缓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
(4)大力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居民健康卡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务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5)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6.经费配置。规划期内,按照“两个提高”(即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要求,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事业,进一步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政策。重点加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层卫生机构和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经费投入保障。
四、保障政策
(一)完善医疗卫生资源调整机制
拓宽医疗卫生费用筹资渠道,提高财政和社会投入比例,降低个人卫生支出比例,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在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等系列改革基础上,按照“科学调整存量、严格规划增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数量和布局,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设备配置,严禁举债建设和装备,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县区,要进一步优化结构和布局,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和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小区和社区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逐步实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均衡性。
(二)构建多元化办医新格局
以政府为主导,动员多方面力量参与,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新建城区,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满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建设;优先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达标率95%以上。加强社会举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率。推进区域注册及医生多点执业备案,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科学评估办法,形成多元化、多样化的办医格局。
(三)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以居民健康需求为依据,合理确定各类人才队伍规模,制定有利于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使用的政策措施;重点加强护理人员培养,促进医护队伍平衡发展。强化医教协同发展,推进院校医学教育与卫生计生行业需求紧密衔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合格临床医师。
以卫生计生人员需求为导向,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构建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切实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加强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创造良好职业发展条件,鼓励、吸引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护理、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
健全以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事业岗位的70%,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药卫生人才倾斜。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为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四)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保护患者合理就医。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广开展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建立合理的价格补偿机制,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资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五)推进防治结合与中西医协同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强化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要承担起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患者的治疗任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中西医综合服务能力。市办、县办中医院及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国医堂。
(六)推动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加快发展
进一步转变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推动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大数据应用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和健康信息共享、智慧医疗、远程医疗等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内容和方式,拓展健康服务范围和空间。加强现代信息手段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方面的应用,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的精准化,提高服务能力和防控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制定并落实支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的政策,对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位、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鼓励以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中医医疗保健、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多样化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支持发展大健康新医药产业集群。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建立问责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本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市卫计委依据本规划组织实施,重点规划市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等卫生资源细化到各县区,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地方实际,编制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逐一细化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各项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标准、配置规模,对村级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统筹规划。县区规划编制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目标;要与新型城镇化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县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经市卫计委组织专家论证、县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协调联动。卫计、发改、编制、财政、人社、国土、住建、规划、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卫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部门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依据本规划对新改扩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编制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设置;财政部门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人社部门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住建、规划部门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医疗机构规划用地;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大家好!
根据县卫生局《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卫生局的部署安排,我镇于4月至9月在全镇开展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践证明,此项工作的开展在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的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将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做如下汇报:
一、工作背景
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基本情况:服务人口5.6万人、41个行政村、41个村卫生室,在岗乡村医生79人(其中女村医29人)。
二、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为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并积极参与,广泛宣传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基本知识和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管理的目的,引导乡村医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他们要端正态度,增强对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加日常工作中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
三、合理选择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行政村卫生室。
按照“实际需要、方便病人”的原则,选择通过规范化验收的条件较好的卫生室作为一体化管理对象,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经整合全镇41个村卫生室全部启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四、并转资产,恢复集体办医。
在设点的各行政村,除对在村卫生室行医的乡村医生进行统一调配管理外,卫生院还对原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等进行清点盘存入所。对乡村医生的药品和器械及其他物品(如房屋、桌椅等)盘点清理作价、登记造册、转归集体所有,由卫生院进行统一管理。
五、规范设置,实行“六统一”管理。
1、机构统一建设管理:即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为“镇村卫生室”、统一标识牌匾、统一机构印章、统一工作制度牌、统一业务用房设置、统一设备摆放标准(要求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六室”独立设置,房屋外观整洁、室内布局合理,摆设规范,墙白地平,通风良好,光线明亮,窗明几净)。
2、统一业务管理:
一是卫生院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业务工作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特别要保障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卫生院采取措施邀请县局领导及上级专家对辖区内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对乡村医生的培训进行统一安排,采取不定期或利用例会进行培训、和上下交流等形式进行。三是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改变不合理的诊疗方式,消除医疗事故隐患。四是要求门诊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治疗和转诊有记录。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统一人员管理: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人员聘用管理工作,在广泛征求村委会、村民和村医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个行政村选出村卫生室主任一名并选聘乡村医生,村医被聘用后,其身份不变,被聘用的村医由卫生院在本辖区内统一调配使用,保障各村卫生室业务正常开展,与受聘的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建立村医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职称、考核、公共卫生补助情况进行档案管理。未列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得进入一体化管理组织,不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允许其继续依法校验村级医疗机构许可证。
4、统一药械管理:
卫生院加强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购置、销售和药械管理的指导和管理。一是指导村卫生室原则上要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补增药物,并按规定配备一般诊疗设备和急救设施,加强药械管理,保障药械正常运行。二是规范村卫生所的药品采购,我院邀请县卫生局药政科负责人及卫生院药事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组,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顺利的完成了药品招标工作,村卫生室所需药品需在集中招标目录内采购,由中标企业直接配送,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三是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规范抗生素、激素类药物使用,严格输液管理。四是要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的安全。
5、统一财务管理: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产权及配置设备归集体所有,村医无偿使用,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 会计制度,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债权债务独立承担。村卫生室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价格,提供收费凭证。卫生院指导村卫生室建立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村卫生室每月月底前向卫生院上报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北大人民医院院长助理、信息中心主任刘帆以" 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和数字化医院建设"为主题,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考和体验。
医联体即国外的IDS:(integrated delivery system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早在医改之初的美国,大医院为了降低成本必须和社区医院合作,共同组成一个有效的体系,完成一体化健康与疾病相关的整合型服务体系,达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该模式在国外已有二三十年的实践,命名为IDS.在中国,不同的医疗机构互相配合在一起,为病人提供一个连续的服务,所谓的医联体也就是IDS,北大人民医院院长助理、信息中心主任刘帆介绍。
在IDS包括很多方面,从社区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到二级医院的康复,覆盖了人全生命周期的从健康到亚健康;以及疾病、重病的全部服务内容。在IDS这个内涵里面,其实不仅仅是技术的整合,包括临床服务的整合,医师的整合,功能的整合,行政的整合,信息的整合等。
刘帆表示,中国的问题在于二级医院跟三级医院抢生意,整个医疗服务配置资源没有得到很好协调和控制,进而导致资源配置出现问题,造成整个服务导向大医院。所以,迫切希望在北京地区有若干个IDS来相互制约这种无序状态,共同促进不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协调合作,能够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并在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的同时改善服务质量。
医联体三种模式:医联体的模式有很多种,在美国和台湾有三种,分别是契约结盟模式、平衡权利模式和闭锁模式。在我国,由于社区医院,区级医院不能并购,各医院之间基本上是契约结盟的关系。也就是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互相整合在一起,按照政府的要求,借助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团队,在政府的监管下为病人提供一整套的服务。核心来讲,现阶段的医联体主要是围绕医疗机构互相联合,医疗工作者可以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