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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防控范文

时间:2023-10-11 10:10:41

序论:在您撰写公共安全防控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公共安全防控

第1篇

按照全县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初步建立起*县电力公共安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使各类应急预案“层次分明、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运转,更加有效地预防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努力实现电力公共安全事故的全面防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电力安全保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提高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实现公共安全事故的全面防范,最大限度预防遏制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三、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璋任组长,县经委主任刘海清任副组长、县水利局局长蒲亚平、县安监局局长曾文、县公安局副局长刘茂森、县经委副主任刘沛、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任辉、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总经理丁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力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电力公共安全的工作机构,由县经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电力公共安全的日常工作,上传下达,及时通报有关涉及电力公共安全的事宜,负责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同时要求应急处理组织体系的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四、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电力公共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执行省、市、县有关电力公共安全事故包括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严重自然灾害、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等应急处理的规程、规定。

2、启动及终止电力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的指令,指挥县经委、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并决定处理方法。

3、组织制订全县电力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评估,通报电力运行安全状况。

4、接受县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

5、报道、通报和电力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进展情况。

6、及时上报电力公共安全事故情况,协助县政府应急办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五、防控范围及内容

电力公共安全的可控范围主要是指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和农村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事故、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主要内容包括:本辖区内电力企业的输、变、配电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冰冻雨雪灾害下保供电的快速应变能力、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重点电力客户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电力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洪涝灾害下保证供电的快速应变能力、抗震救灾抢险应急处理能力等等。适用范围:本行政区域辖区内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破坏、严重自然灾害、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供电中断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六、防控措施及预警救援

(一)电力企业采取的防控措施及预警救援

1、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应当按照电力建设规划,科学布网,安全施工,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技术。

2、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严格保护电力设施,确保安全运行。

3、当突发电力安全事故发生时,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公司根据电力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处理突发电力公共安全事故。

4、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所属供电区域在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第一时间,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5、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当县政府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电力企业要做好应急预案启动的准备,同时要求应急处理组织体系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大的电网、设备事故等需要多方协作、支援时,电力企业须立即呈报县政府调度一切有效资源,进行抢险与救援。

(二)政府电力主管部门采取的防控措施及预警救援

1、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会同电力企业及有关单位落实电力设施安全保护责任制,处置电力违法行为。

2、督促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当发生突发性电力公共安全事故时,由电力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并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出预警信息。

4、根据县政府应急办的指令,及时启动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工作,敦促电力企业保证事故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尽快组织电力企业排除电网险情,修复受损设备设施,恢复灾区供电。

5、及时报道、通报突发电力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进展情况,指挥或配合县政府应急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中心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提升视频监控联网率、在线率和完好率。

二、主要任务

以产业园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为依托,积极配合厅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的产业园区视频监控建设,扎实开展省工考中心领域内视频监控建设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心各部室要高度重视“雪亮工程”攻坚提升活动开展,中心成立“雪亮工程”攻坚提升工作小组。充分调动积极性,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攻坚提升各项工作落实。

(二)健全队伍,提升能力。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人才和队伍建设要求,积极培养中心视频监控综合管理人员、视频监控专业应用人员。

第3篇

关键词:城市安全;空气生物学;空气微生物;健康危害;监测

一、引言

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传播的H1N1(江苏、北京和贵阳等城市的感染事件和致死病例),长江上海段、宜昌段以及陕西渭河等流域出现的死猪事件,造成的空气微生物的吸入健康风险和通过水介质进入空气介质加速扩散的风险,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公共卫生提出了新的挑战,正不断地考验着当前的空气卫生检测水平和应对紧急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本研究全面介绍空气微生物在城市大气中的行为特征、主要的健康风险、城市中的来源与关键的致病菌种、历史上曾经由于空气微生物而造成的重大城市公共卫生事件,最后提出城市生物安全的防控对策建议。

二、空气微生物的城市大气行为特征

从空气生物学角度来讲,空气微生物一般指悬浮于气态介质中生物来源的颗粒物,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在100 ?m以下。[1]空气微生物的种类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和它们的副产物,如内毒素、葡聚糖、过敏原和霉菌毒素等。国内外研究表明,不同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具有不同的粒径分布特征,见图1。病毒、支原体、衣原体和立克次体、细菌等的粒径主要在2 ?m以下;真菌的粒径(主要在3-100 ?m);而真菌孢子介于两者之间。病毒的粒径在纳米级(0.08-0.3 ?m)。从粒径分布的特征可以发现,空气微生物是PM10和PM2.5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空气动力学理论(假设在理想条件下悬浮在空气中的颗粒物主要受自身重力和运动时的空气阻力的作用),不同粒径的空气微生物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不一样,如图2所示,从8.2 min(10 ?m的花粉过敏原)到41.0 hr(0.5 ?m的细菌气溶胶)不等。由于病毒的粒径更小,因此大气停留时间会更长,这样就客观决定了不同类型的空气微生物可以在城市环境中普遍存在,广泛分布。[2]

三、空气微生物暴露的主要负面健康效应

吸入空气微生物可能会导致各种健康危害,直至伤亡。[3]空气微生物通过人群和动物的呼吸道系统而进入体内,以人为例,不同粒径大小的空气微生物(图1)在呼吸道的不同部位沉积(如图3所示),进而造成不同的负面健康效应。[1]图3列出了不同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在肺部沉积对应的疾病类型。

图3从粒径段归纳了空气微生物和非空气微生物对应的健康应特点。从图3中可以看出,小粒径(0.015-15 μm)的空气微生物,如病毒、细菌具有导致传染病的严重健康效应,而大粒径(5-100 μm)的空气微生物,如真菌孢子也对人体具有普遍的过敏性。

由细菌气溶胶引起的健康效应包括肺功能障碍、哮喘和传染性疾病。由真菌气溶胶可以引起过敏,并导致头痛、眼睛刺激感、出鼻血、鼻塞、鼻窦充血和咳嗽等。由于真菌的空气动力学直径较大,一般认为它的空气停留时间较短,但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致病性真菌病原体广泛存在于空气中,[4]因此,真菌气溶胶的环境暴露风险值得重视。此外,由肺结核杆菌(细菌病原体)引起的人患肺结核被认为是最流行的致病性细菌传染病之一。在众多负面健康影响中,与城市建筑息息相关的病态楼宇综合征(SBS)影响的人群规模最为广泛,[5]该问题是当前职业场所健康暴露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2]

除了职业健康暴露风险之外,人类也面临着由空气微生物诱发的传染性疾病的暴露和传染风险,如2003年以中国广州、深圳和北京为代表的全球范围的SARS、2009年以墨西哥为代表的全球范围的H1N1和某些生物恐怖(如2001年在美国发生的炭疽杆菌恐怖袭击事件),2013年伊始,挪威首都奥斯陆和波兰的西里西亚省等地相继出现H1N1的致死病例。

四、空气微生物的城市来源解析与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种类

空气微生物的来源广泛。当人和动物在打喷嚏时,都会产生大量的空气微生物。呼出气中的致病原、尘螨、真菌孢子、菌丝和其他生物材料都是室内环境空气微生物的来源。废品循环、生物固废的归田、发酵、农业、医药和生物技术活动等,都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空气微生物。常见的来源包括,禽舍(包括哺乳动物、鸟类和昆虫)、生活用水和污水、大气、土壤、 生物技术、废物回收、农业和医药工业、生物废弃物肥料和燃烧。更为重要的是,有意释放传染病菌等生物恐怖袭击也是空气微生物的重要来源。由于空气微生物在各种环境中普遍存在,并且空气微生物还对相应的行业具有危害性,从人群健康、农业生产到半导体、抗生素制造、发酵工业,特别是医院卫生等,对人群和动物健康和植物生长构成重要的暴露风险都有重要的影响。经空气传播的细菌和病毒气溶胶常见表1和表2。

五、因空气微生物引起的代表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

人类经历过的与空气微生物暴露相关的重大城市公共安全事件如表3所示,如鼠疫、流感、天花、霍乱、结核、艾滋病、口蹄疫和非典型肺炎等。鼠疫、流感、天花、结核和非典型肺炎都是经空气传播并造成人类的感染。其中,只有天花已经被人类攻克,而鼠疫、流感、结核和非典型肺炎等还对人和动物健康存在严重威胁,特别是流感病毒。下呼吸道感染在前十大致死疾病中排到了第三位(世界水平)和首位(发展中国家)。2011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因呼吸道感染致死的人数仅次于印度,排在世界第二位。

有研究已经证明,SARS主要是通过空气传播而造成重大健康暴露风险。当人感染病毒或者其他种类的空气微生物后,人本身就会成为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来源之一,通过打喷嚏、呼气和说话等方式来自发释放空气微生物。这些常规的人类活动可以释放大量的空气微生物,这其中可能包括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具有存活能力的空气微生物一般可以在空气中停留相当长的时间,和惰性颗粒吸附在一起,这样就有可能传播到相当远的距离。城市作为人口集聚的空间载体,为致病性空气微生物的传播和感染客观上创造了条件,并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交通体系的日趋完善、社会文娱精神生活的极大丰富,如果缺乏必要的政策管制和技术防控,空气微生物暴露的风险势必会提高,作为“小粒子,大问题”来造成显著的环境污染和健康损害。

六、城市生物安全防控的对策建议

2003年爆发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和2009年发生的全球性H1N1感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管理者和公众对空气微生物及其危害的关注,客观地讲,人类所聚集的城市环境正面临着不断提高的生物感染的威胁。此外,因地区性的不稳定和政治上的冲突,生物恐怖的威胁也在增加。这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历史教训表明,很可能引起广泛的社会恐慌,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沉重的医疗负担。仅以美国为例,发生了2.5亿件呼吸道感染事件,每年7.5千万的门诊量,造成了1.5亿天次病假,造成了近100亿美元的医疗费用和近100亿美元的损失。[6]因此,加大以空气微生物为代表的空气生物的管控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必要组成部分。鉴于当前在该方面的体制制度的空缺,建议首先从推进技术常规化和科研前瞻性角度出发给出若干建议:

(一)强化对城市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管理,对潜在空气微生物的重点污染源开展定期卫生监测工作,推行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城市范围的空气微生物检测工作有助于从空间尺度上全面掌握城市的空气微生物污染现状,甄别出重要的污染源,为后续的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资料,与此同时,推行监测信息公开,有助于激发社会的参与意识,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的安全宜居。

(二)定期对城市系统畜禽养殖/交易场所及其周边进行空气生物安全检测,为探索和预防禽流感提供基础信息。当流感在国内的飞禽中爆发,它们排出的粪便当中有大量的病毒,而这些病毒可以通过快速空气化成为空气微生物,可以传播到更远的地方。如果这些被气溶胶化的病毒被包裹在颗粒物里面,本身还不会被损伤,由此就产生了重要的空气暴露传染风险。所有的流感病毒都存在变异的能力,H5N1可能会更加容易地感染人类并且在人与人之间快速传播,进而造成在城市空间的大流行。

(三)加强跨境运输的空气微生物检验检疫,提高应急方案和处置技术能力。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与被环境污染的表面相比,A/Panama/2007/1999 (H3N2)型流感病毒可以通过空气进行有效的传播。国际旅行的增加,疫情(如H1N1)在机舱内通过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四)跟踪检测新型的或可能继续出现的疾病。由于抗生素的滥用,微生物本身也会快速变异,这就可能诱导出具有更强抗性的物种出现,如近些年出现的超级细菌,因此必须加强相应的防控理念。

参考文献:

[1]徐振强,杨光,王凤.基于PM2.5防控理念的特大城市清洁空气改善战略研究[J].建设科技,2013(18):23-30.

[2]Xu,Z.Q.,Yao,M.S. Analysis of Culturable Bacterial Aerosol Diversity obtained Using Different Sampling and Cultivation Methods[J]. Aerosol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11(45): 1143-1153.

[3]Douwes,J.,Thorne, P.,Pearce,N.et al.Bioaerosol Health Effects and Exposure Assessment:Progress and Prospects[J].Annals of Occupational Hygiene, 2003(3):187-200.

[4]Fung,F.,Hughson,W.G.Health Effects of Indoor Fungal Bioaerosol Exposure[J].Applied Occupational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2003(18): 535-544.

第4篇

科学、规范、持序开展肺炎、易发流行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普及及隐患排除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向学校蔓延,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彻底排除,确保学校安全稳妥开学及师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快速反应。组建局(校、园)开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派出所)、安委(办)等行业部门配合,确保摸排、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稳定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稳控有力。

(二)一校一策,职责分明。按照属地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校(园)应及时做好开学所需物资采购、设备安装、校园消杀灭等工作。“一校一策”制定切实可行开学工作方案,及时向区教育体育局审批报备。

(三)系统联动,联防联控。落实校(园)长主体责任,主动谋划、统筹思考、及时掌控开学筹备情况,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卫健等部门报告和联系,及时精细做好家长或社会告之工作,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和校园安全排查消除隐患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形成统筹合力,协同推进工作落实落地。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开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学准备、组织开学、指导检查、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返校前

1.完善组织领导,落实分工责任。成立由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校(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疫病预防等校园公共卫生及安全排查处置工作,明确疫情报告人。明细和压实责任,落实防控物资和经费。

2.再细“两案九制”,确保落地落实。即再细化开学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做好模拟演练。确保设备设施、应急物资、医务人员等准备充足。

3.强化联防联控。区教育体育局将统筹协调、加强与区直相关部门联系,共同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食堂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区卫生健康局督促各校(园)认真贯彻实施《学校(幼儿园)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标体系》,加强疫情和其他易发流行性疾病防控指导,对传染性疾病严格按相关流程处置;市公安局分局负责督促派出所对辖区学校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进行巡逻,负责协调交警支队和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城区学校上、放学时校园周边的交通管理,确保学生路途安全;区综合执法局加大对辖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保证校园周边道路畅通;区应急局加强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排辖区内学校所在的村、社区统筹做好校内住户特别是非教职工住户人员的管控工作,同时要协助学校做好上、放学时段学生接送秩序的维护工作。

4.做好物资储备。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完善基础设施,备足备齐测温设备(每班配备一个)、口罩、消毒器械、消毒水、洗手液、肥皂、药品等防护物资,设置充足的水龙头等,强化预防性消毒,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

5.改善校园环境。各校(园)利用开学前的时机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食堂、会议室、厕所、卫生间等重要公共场所的保洁、消毒和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要合理规划和设置(临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6.开展师生健康筛查。全面摸清师生底数并建档。详实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校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时必须提交健康卡,健康卡内容包括:返校前14天个人旅行史和居住史、自身健康状况、家庭密切接触成员健康状况、假期是否前往疫情较重地区、是否接触疫情较重地区高危人员等。对来自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师生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决不允许带病返校返岗。不符合到校工作和学习条件的师生员工,要延缓报到,并做好安抚工作。

7.全员培训加强防控。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知识和技能培训。全员培训教职工学习教育部的《中小学校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幼儿园病毒肺炎防控指南》。通过QQ群、微信群等非接触性途径,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防控意识,提高防控工作能力。学校要结合实际拟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一日常规”并认真执行。

8.实现停课不停学。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校(园)和学生实际,做到一校一案、一班一案、一生一策,加强师生互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线上学习实效。

9.做好返校后教学准备。做好提前返校准备,提前拟定好教学计划、班级工作计划,做好课程安排、教师配置到位,对不能及时返岗的教师,要安排其他教师补位,保障开齐开足课程。

(二)返校后

1.精心组织报名返校。科学有序组织报名工作,延长报到时间,师生分年级分时段进校,防止学生、家长在校园内外集聚,学生家长原则上不得进校。寄宿制低段学生家长确需进校的,务必佩戴口罩,速进速离。返校的教职员工、学生要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上班上学。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形式收取学生需要交纳的费用,提前告知家长缴费方式,原则上不得组织学生及家长到校集中缴费。实行“两点一线”上学模式,倡导师生往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确需乘坐公共交通的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接触公共物品后,勤洗手;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2.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各校(园)以班级为单位,上好开学健康安全第一课,根据《中小学校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幼儿园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一日常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学生每天足够的睡眠和1小时校内体育锻炼时间,提高学生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同时,做好家长的教育和沟通工作。

3.严格落实公共卫生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开展常态化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和导化及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校园清洁美好,全员健康卫生。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教室、寝室、图书室等人群高度密集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定时清洁消毒,不留卫生死角。对师生员工经常接触的门把手、课桌椅、水龙头等,使用消毒液消毒。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严禁有感冒、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员工上岗。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人员、食材等管控,强化日常消毒,确保饮食安全。食堂应配备体温检测和洗手消毒设备,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洗手消毒。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管理员应对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诊。学校食堂原则上应采取轮流、错时或分散就餐,尽一切可能减少人员集中。

4.开展晨午晚检报告制度。在校门口增设进校体温检测站点和人员,确保每一名进入学校人员先测体温再进学校。做好返校师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切实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安排专人每天向区教育体育局安全管理股报告)。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切实加强每日晨检、午检和住校学生健康巡查,若发现师生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健康状况异常者,应立即隔离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加强跟踪管理。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待症状消失经医院检查无传染性,出具痊愈证明,由学校疫情报告人审核后方可返校复课。

5.做好医校联动。按照就近的原则,各校(园)要和附近的医院加强联系,作为疫情防控联动单位,负责接收、诊断有发热等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6.疫情应急响应。校(园)若出现疑似肺炎等传染性疾病,应立即将疑似人员快速隔离,及时报告局分管领导和区疾控中心,火速组织专业人员诊断,视诊断结果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机制。

7.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各校(园)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尽量避免举行开学典礼等大型集体活动。合理安排开学课程,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尽量避免过近接触。各校(园)要以学校为单位,班级为单元,错时使用图书室等学校公共场地,指定课余活动区域、进出路线等,并使用标牌、地贴、划线等清晰标志,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避免不同班级交叉聚集。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要组织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等多种方式做好答疑、辅导。有条件的学校应积极开展“互联网+教学”,利用网络推送优质学习资源以弥补日常教学不足。对于因病耽误学校考试者,学校应妥善安排补考。

8.努力完成教学任务。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低,区教育体育局将按省市主管部门要求,适时调整作息时间和统筹安排教学内容,保证“教学时间、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9.加强师生关怀抚慰。要加强防疫一线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指导和关爱,体现政治关怀、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做到情况摸排到位,教育宣传到位,学习安排到位,生活保障到位,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心健康的关爱和保护。对少数特殊家庭子女或未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要组织教师精心集中补习辅导,保障学习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有效控制肺炎等传染性疾病疫情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大局为重,防疫为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执行肺炎疫情春季学期开学工作要求,做到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确保平稳安全开学,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第5篇

一、目标任务

科技管矿是指对地下开采的矿产资源开发行为,利用“井下采掘远程监控系统”监控采掘设备、人员等动态目标的地理位置,了解井下采掘情况,进而实时监控企业生产行为是否有越界现象,实现对矿山地下开采活动的有效监管;利用“矿山产量远程监控系统”自动统计矿山产销量,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准确核定和储量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全面提高矿产开发监督管理的科技水平,实现矿产开发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2012年底前,在全区所有地下开采矿山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申请市国土资源局验收。

二、方法步骤

“井下采掘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企业:坤升实业、金岭铁矿铁山矿区、宇峰实业、煤矿、沣水煤矿。第二批企业:张赵煤井、金东煤井、鲁坤矿业、孟东矿业、中埠矿业、铁矿。

(一)准备阶段(2012年5月20日至2012年6月30日)。各有关单位完成推广矿业监控系统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调查摸底、实地测量、拟定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意见、筹集设备安装资金、签订有关协议等。根据矿山生产规模、硬件设施条件,以及采掘资料完善程度。

(二)第一批企业安装运行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在试点矿山企业安装并运行相应的数据采集设备,安装监控中心设备及配套软件,调试、完善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

(三)全面安装运行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总结第一批矿山企业经验,开始第二批企业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于12月31日前在全区所有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完成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并出台远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所有地下开采矿山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报告,于2013年2月30日前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科技管矿工作中顺利实施,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应用矿业安全远程监控系统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要加强与省国土测绘院的协作配合,并牵头做好对矿产资源开发远程监控系统安装的指导工作。

第6篇

一、组织领导

区管委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管委办公室、宣传部、社会事业局、政法委、经济发展局、投资贸易促进局、财政局、建设局、科学技术局、农业经济发展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服务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统筹推动总体规划及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负责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日常工作。

二、总体目标

围绕“平安”、“智慧”建设,按照管委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和分级建设、综合应用、统筹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需要相适应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重点实现三个目标:一是建成标准化的区视频监控信息中心、公安分局视频监控信息中心及区域和行业分中心、单位视频监控室,基本实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全覆盖;二是跨区域、跨行业、跨层级的视频监控互联共享机制初步形成,管理维护和网上值守机制有效落实,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成效进一步提升;三是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的建设维护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三、主要任务

(一)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建设。以“两大信息中心、六大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依托云计算技术和VPN网络,在全区建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并建立科学统一、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全区各区域、行业及单位的视频监控均架构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上,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同时要实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与市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中心的联网对接。

2014年建成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为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提供基础网络;各区域、行业及单位监控接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的联网率达到70%。

2015年继续加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建设和联网力度,各区域、行业及单位监控接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的联网率达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局。

(二)视频监控中心(室)建设。区视频监控信息中心和公安分局视频监控信息中心要建成具有系统管理、实时监控、智能分析、视频转发、数据共享、综合应用等功能的视频监控管理平台,作为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集成管理和使用的中枢。怡园、田和两个街道要建设区域视频监控分中心,建设局、农经处、安监局、教育局、经信局要分别建设居民生活小区、森林防火和水库除险、危险物品、校园安全及重点企业等行业视频监控分中心,并负责本行业监控的联网协调、建设督导、实时监控等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建设标准统一的视频监控分中心。其他各单位应建设本单位的视频监控室。全区各监控中心、分中心和监控室要通过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进行有效对接。

2014年各监控中心、分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他单位监控室建成使用率达到70%。

2015年全区各级各类监控中心、分中心和监控室建成使用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局,各相关部门、单位。

(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建设。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专网的框架内,按照“谁管辖谁投资、谁主管谁投资、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建设。

1.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网。全区所有居民小区要在出入口、主要道路、健身休闲区等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建成小区视频监控室,有效记录过往行人及车辆信息,提高社区治安防控水平。

2014年全区所有居民小区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建设局,各镇、街道。建设局负责在建未验收小区的督导落实;各镇、街道负责已建成小区的督导落实。

2.森林水库视频监控网。在重点林区及大型旅游景区的制高点、主要通道、森林防火以及小(Ⅱ)型以上水库、部分重点塘坝的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2014年完成所有中型以上林区、旅游景点、小(Ⅱ)型以上水库及部分重点塘坝视频监控建设。

2015年森林水库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农业经济发展处。

3.危险物品视频监控网。全区所有民爆危化物品单位要在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场所,按照联网标准安装高清红外网络摄像机,运输车辆要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监控和3G图传联网设备,爆破施工人员要配备便携式摄录设备。危险物品单位要建设视频监控室,实现对民爆危化物品的全过程监控。

2014年全区所有民爆危化物品单位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校园视频监控网。全区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学校出入口、主要通道、操场、食堂、财务室等部位以及校车上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建设单位视频监控室,对出入人员、车辆和内部状况实施监控。

2014年全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监控覆盖率达到85%。

2015年全区所有院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教育局。公安分局负责大中专院校的督导落实;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督导落实。

5.重点企业视频监控网。全区所有重点企业要在财务、仓库及生产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建设单位视频监控室。

2014年全区所有重点企业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投资贸易促进局、建设局、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区重点内资工业企业的督导落实,企业所在辖区镇、街道配合;投资贸易促进局负责区重点外资企业的督导落实,企业所在辖区镇、街道配合;建设局负责房地产、建筑施工企业的督导落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孵化企业的督导落实;各镇、街道负责辖区重点企业的督导落实;公安分局负责市属及其他重点企业的督导落实。

6.金融机构视频监控网。全区各银行和金融网点要在营业柜台、自助网点、运钞车交接款通道、金库、客户区域及其他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贵重物品存储、交接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建设单位视频监控室。

2014年全区所有银行和金融网点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经济发展局。

7.文体娱乐场所视频监控网。全区所有歌舞娱乐、电子游艺、网吧、旅馆及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运动场等要在出入口、收银台、安全通道及其他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建设单位视频监控室。

2014年全区所有文体娱乐场所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8.镇村视频监控网。初村镇和双岛街道及其所辖各村要在主要道路、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分别建设视频监控分中心和监控室。

2014年镇村监控覆盖率达到85%。

2015年镇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初村镇、双岛街道。

9.机关单位视频监控网。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及区直部门等独立场所办公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在停车场、出入口、大厅、主要通道、办事窗口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建设单位视频监控室。

2014年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及区直部门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区直各部门。公安分局负责中央、省、市属驻区单位的督导落实;区直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落实。

10.服务业视频监控网。全区所有宾馆酒店、商场超市要在停车场、出入口、大厅、收银台、主要通道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建设单位视频监控室。

2014年星级宾馆酒店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小型宾馆酒店和商场超市监控覆盖率达到85%。

2015年全区所有宾馆酒店和商场超市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服务业发展局。

11.医疗卫生视频监控网。全区所有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停车场、出入口、大厅、挂号、收银、取药、主要通道及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建设单位视频监控室。

2014年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监控覆盖率达到85%。

2015年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

12.其他行业视频监控网。全区所有特种行业、废旧物品回收、二手市场、集贸市场、“五小场所”及收费停车场、游乐场等治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均要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规模较大的行业场所要建设单位视频监控室。

2014年其他行业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85%;

2015年其他行业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13.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网。在全区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商贸集中区、广场公园和治安复杂部位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网。所有交通路口、公交站点要全部安装高清全景视频监控摄像机;商贸集中区、广场公园及治安复杂部位要在周边出入口、主要通道及重点场所、部位安装不同类型的视频监控摄像机。要在城市监察、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养护重点及难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摄像机。

2014年上半年完成89个公共区域监控点建设;2014年底前,重要路口、重点路段和治安复杂区域监控覆盖率达80%;城市监察、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养护重点及难点部位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2015年全区公共区域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公安分局负责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商贸集中区、广场公园和治安复杂部位等公共区域的监控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城市监察、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养护重点及难点部位的监控建设。

14.边界视频监控网。在进出的主干道路上安装高清电子卡口,记录过往车辆信息;车站、码头等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快推进海防视频监控站建设,实现对近海海域全面监控。

2014年上半年在主干道路上建成8个高清电子卡口;2014年底前,主干道路高清电子卡口建设率达到80%。

2015年进出的主干道路高清电子卡口建设率达100%;完成车站、码头及海防视频监控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15.无线指挥视频监控网。采取单兵、车载、临设等方式,在所有公共勤务的车辆上,构建集视频指挥、治安巡控、信息采集、现场取证、实时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无线指挥视频监控网。政法系统所有制式警车及路政、卫生、水务、燃气、电力、热电等部门的抢险救援车辆,要全部安装无线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图像信息实时上传。

2014年公安、检察、法院、路政、卫生、水务、燃气、电力、热电等部门的警车、抢险救援车辆无线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各相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成立专门班子加强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的组织领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步骤清晰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职责分工。管委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资源整合利用和信息共享,为全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供运算、存储、安全、接入等平台支撑。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满足公共区域、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网建设资金需求。供电部门做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前端设备供电保障。通信部门做好视频监控资源网络传输工作。根据现有监控实际,经过前期考察论证,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了社会单位第一批633个监控探头(见附件)要尽快建设完成,各部门、单位在全面部署本单位、本行业、本区域视频监控建设的同时,配合公安分局于2014年上半年先期完成第一批监控建设任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多渠道解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资金问题。对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农林水、公共区域等行业部位,按财政开支渠道解决。对重点企业、金融机构、文体娱乐、商贸流通服务等行业部位,由相关企业单位自行筹资解决。对新建居民小区,由规划和建设部门统筹规划,在项目审批时一并纳入准入条件,由开发商筹资解决。对老旧生活小区,采取财政补助、协调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单位投入等方式筹资解决。鼓励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本单位周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后续建设及应用所需的网络租赁费、管理维护费、值守人员工资报酬等,各单位要纳入资金保障范围,一并考虑、同步解决,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效能。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正、透明、便捷、高效”工作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区级和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结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节约财政开支,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环境。

二、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副组长由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担任,全区各镇和街道办事处均应成立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街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组长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员35人,成员由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并对交易文件进行审核备案管理;负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镇(街道)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领导、协调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制度的规定核准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范围、申报方式、交易方式、交易程序。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统一命名为“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各镇(街道)应结合实际情况,全区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明确交易场地,确定相关业务人员,负责办理交易业务。

不设专用交易场所。镇(街道)应合理安排交易场所及人员,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则上不新增人员编制。明确相关人员兼任,但领导机构、机构人员设置、职责范围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

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全区各镇(街道)分中心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负责管理和组织开展辖区内除按规定应进入市、区两级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以外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申报、接受报名;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并公示交易结果;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的交易纠纷,维护交易秩序;负责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四、交易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全区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主要交易范围如下:

村、社区属于国有、集体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镇、街道。工程造价在规定应进入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额度以下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等工程建设)

采购货物类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至10万元以下项目,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镇(街道)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村(社区)使用集体资金。服务类和工程类(指房屋装饰装修、修缮)10万及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项目。

村、社区所属公共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土地、山林、河塘、山塘、水库及其他投资权益等)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资产处置项目:镇、街道。

4.其他应进入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二)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组织开展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活动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并经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活动必须由业主(发包、采购、出让)方报经领导小组初审。

经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活动原则上采用随机抽取、竞价(询价)方式进行。对特殊情况需要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的必须书面申请向镇(街道)领导小组初审后。

五、监督机构及主要职责

交易方式、交易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以及执行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等情况;监督是否存在人为干预,全区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负责对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主要监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是否都进入了交易分中心进行交易。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

六、时间安排

全区各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的组建工作必须在年12月底之前完成。

确保如期建立。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镇(街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分中心的建设情况进行督促。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