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1 00:46:57
序论:在您撰写教师幸福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们教师若不是路标,纵然你的理论再高,教育的形式再好,艺术性再强,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每个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思一想、一情一态,都清晰而准确地印在学生的视网膜里、心光屏上,这就是无声路标的示范性,这种示范性将在学生的心灵深处形成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内化力。
我从小就喜欢教师这一职业。现在是一名普通的教师。从教至今已经有几个年头,我深深地感到教师的物质生活相对清贫,但精神生活却无比充实。每当看到那一双双渴求的目光,一张张专注的面容,不由得让人身心激动,似乎融入到无比圣洁的情境,生命也因此赢得了壮丽的升华。我们的奉献虽然不见什么轰轰烈烈的壮举,但却是用平凡与崇高的师德之光,照亮了一片清纯的天地。课堂内外淳淳的教诲,一点一滴,潜移默化,日积月累,耳濡目染,久而久之,教师的道德品格便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正如古诗所云:“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是的,教师的职业是平凡而琐碎的,教师的生活清贫而艰辛的。但是我们也看到了,老师们脸上却永远挂着晨曦般的笑容,正是因为老师们都愿自己像一片绿叶,默默地去成就果实的辉煌,才有今天的桃李满天…有一个曾做过教师的人说:教师这工作是少有的净土,如果能在光荣感之余再多点幸福感,是值得一直干下去的。
说起来,教师这职业到底给了我们许多,比如一份可以矜持一些的心态,一种相对安定的生活,一个三餐准时的习惯……所以,那些多年不见的朋友听说我做了老师,往往都会问:你的薪水高吗?你的待遇不错吧?
可是,即使是再关心我的好友,也无人问及,你幸福吗?
我幸福吗?
幸福是什么?也许我们记住了许多快乐的场面,可幸福却是一种自己灵魂的问答。
当然,你完全可以选择爱自己的亲人和朋友,获得幸福。但当你身为一名教师,就有了一份以爱为主题的职业,那就去爱你身边的孩子吧,像宽容你亲人的小脾气,和原谅你的孩子的恶作剧一样,去接纳他们的优点和缺点。关爱别人,是一种发自灵魂的芬芳,一种深入骨髓的甜蜜,日子久了,它就会萦绕成一团幸福,紧紧裹住你的心灵。
多少次,当你辛勤的工作日见成效,当你发现孩子们一个小小的进步时,无不欢欣雀跃,这样巨大的幸福感难道还不够吗?
几年的工作经历,使我深深懂得,教育是爱的事业,教师的爱不同于一般的爱,她高于母爱、大于友爱、胜于情爱。不是吗?母爱容易出现溺爱,友爱需要回报,情爱是专一、自私的爱。而师爱是严与爱的结合,是理智的科学的爱,是积极主动的爱。这种爱包涵了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我的工作生涯中,最大的事就是用爱滋润每一个孩子的心田。虽然有时也会因学生的调皮而埋怨,因他们的退步而急躁,因他们的违纪而失态,虽然有时也感到很累,很烦,但这时心中总会涌起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是老师,我要给这些寻梦的孩子引路,在他们心里写一本最美的书。这强烈的意识不断激励我以真诚去拥抱每一个学生。与孩子朝夕相处,我始终想着两句话,那就是“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这样的情感使我对孩子少了一份埋怨,多了一份宽容;少了一份苛求,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指责,多了一份尊重。家长把天真烂漫、聪明伶俐的孩子交给我们培养,这是对我们的极大信任。我又怎么能不全身心地去爱他们呢?我坚信,我们也一定能以一片至真至诚的爱心感动我面对的全体学生。
“起始于辛劳,收结于平淡”。这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人生写照。但是,我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会无怨无悔,当清晨走进校园,面对一个个标准的队礼,一声声清脆的“老师早”;当走进圣洁的课堂,看到一双双渴求甘霖的双眸,一颗颗等待塑造的无邪的心灵;当课间跟孩子们泡在一起,看到一个个生龙活虎的身影,一张张天真烂漫的笑脸;我又是那么激动,那么满足,终而丢不下九月的承诺,离不开那笑靥的花朵。
(一)关于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含义
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就是幼儿教师在幼教工作中自由实现自己职业理想的一种教育主体生存状态,享受着幼儿教育工作带来的愉快和幸福体验。具体分析如下:
1.与领导、同事、家长和谐相处。
这些都是幼儿园中重要的人际关系。幼儿教师要尊重并听从园领导的指示,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同事之间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相互支持;要多与幼儿家长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得到家长的理解和配合。只有在各种关系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幼儿教师才会带着一种积极的情绪投入到工作之中。
2.随着工作的努力和时间的积累
自身的工作能力在不断提升,得到了领导、同事、家长的一致认可,逐步从新手教师转变为骨干教师,对于工作得心应手,幼儿教师才会投入更多的激情。
3.发自内心爱孩子,并赢得幼儿的信赖与喜爱。
最重要的是幼儿教师要发自内心尊重、爱每一个孩子。幼儿虽然是不成熟的个体,但自从其出生便拥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同时师幼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教师应平等地给予每一个孩子一样的爱。以上这些都是做好幼教工作的前提。
(二)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意义
1.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可以造就与幼儿、家长、同事、领导的良好关系。
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会转化为洋溢在脸上的笑容,会产生更多的亲和力,从而使幼儿愿意与你亲近、同事愿意与你交流、家长愿意与你沟通,于是,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会更加融洽,教师也会得到更多的信任和配合。
2.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可以给自己带来事业上的成就感。
在工作中职业幸福感能为个体创造更多的原动力,可以把职业的幸福感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实现理想,努力接近自己设定的目标。当荣誉的光环照耀在你身旁时,你会感受到职业带来的幸福。由此教师就可以创造更多的荣誉,幸福就这样获得了良性循环。
3.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可以造就生活幸福感。
幼儿教师如果在工作中很幸福,那么在生活中会扩散他的幸福,而且幸福不仅体现在脸上还有心情上,会把这份幸福感染给家人及周围的朋友。大家都分享到你工作带来的幸福,会更加支持你的工作,因为你的工作给大家带来了欢笑与健康。
二、影响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因素
(一)外在因素
1.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家长的评价是影响其职业幸福感的外在因素之一。
我国学前教育的历史不过一百年,在1903年学前教育正式纳入学制系统。官方创办了第一个幼儿园(湖北武昌幼稚园),之后在北京、上海相继成立了蒙养院,中国第一代幼儿师资,是敬节堂的洁妇和育婴堂的乳媪,是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女性,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在外界看来似乎还很可笑,妇女走出庭院引起了全国性的轰动。那时的幼儿教师社会地位很低。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影响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获得。虽然中国学前教育到现在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直到现在,在不少人的心中,幼儿园里带孩子只是母亲或保姆带孩子职能的一种代替和延伸,职业的神圣感和社会地位的反差,不可避免地使幼儿教师丧失了职业幸福感。学前教育在师范院校早已是热门专业,近几年在呼和浩特的教师招考,吸引了大批专业理论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年轻教师进入幼儿园,这些教师中几乎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本科学历的教师可占一半,幼儿园的师资水平明显提升。但相对义务教育、高等教育来说,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略低一些,家长乃至更多的人没有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对幼儿教师也不够理解,没有认识到其工作的复杂性与艰巨性。有些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入幼儿园,全部的教育责任便给了老师,忽略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对幼儿教师要求苛刻,期望过高,幼儿教师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长期这样下去,幼儿教师会对工作失去热情,哪还会有幸福感。家长对幼儿教师的态度、评价也会影响其职业幸福感。
2.幼儿教师区别于其他教师工作的特殊性。
首先,幼儿教师工作的独特性。(1)工作的艰巨性。由于幼儿教师的教育对象的独特性,其工作具有艰巨性。因为幼儿身心的幼稚性,幼儿教师不但要承担教育责任,还要承担保育责任,幼儿教师承担的保育职责是其他各级各类教师都无法比拟的。当前独生子女增多,幼儿家长对孩子的重视度提升,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幼儿教师身上的责任加重,要求工作的全面细致性,幼儿教师几乎要对幼儿生活中、学习中每件事、每个环节都要给予关心和帮助。总之,幼儿教师所做的工作非常细致、具体和琐碎。(2)工作时间较长。幼儿教师的工作时间相对其他各类教师较长。还是因为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幼儿教师从上班开始精力就要高度集中,甚至顾不上喝水上厕所,得时刻关注班里每一个孩子的活动及应对突发状况。下了班还要写教案、教育笔记、教学反思、多种计划、论文等。私立幼儿园的教师下班时间更是不固定,一天工作平均在12个小时。其次,工资待遇较低。呼和浩特市公立幼儿园工资基本上在两千元左右。但在我调查的这些幼儿园教师中,所有人都对目前的收入很不满意。私立幼儿园的工资基本上不到一千元,没有保险,基本生活保障都难,所以幼儿教师改行的很多。如此大量付出劳动,却与得到的不成比例,幼儿教师心里怎么能平衡,幸福从何谈起。
3.影响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环境因素。
幼儿园的环境因素分为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用一句诗词来形容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而且学前教育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育原则叫做环境育人,幼儿园的环境创设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影响幼儿也影响着幼儿教师。幼儿园的物质环境是指幼儿园内的各种物质要素的总和,包括园舍建筑、室内装饰、场所布置、设备条件、物理空间的设计与利用。简单地说如果幼儿教师每天工作的幼儿园周围是个垃圾场,园内没有活动场地,教室内空间狭小孩子又多,嘈杂声一片,幼儿教师连休息、备课的地方都没有,资源缺乏,有好的创意得不到幼儿园的支持,长此下去,也就蒙混度日,或是另寻出路。宽敞明亮的室内环境,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幼儿教师专门准备的备课室休息室,让幼儿教师感到自己在被关怀,一来到幼儿园就心情舒畅,自然会把这种积极的情感带到工作之中带到家庭之中。幼儿园环境中的精神环境,是指幼儿园内的一切精神因素的总和,主要包括教师的教育观念行为、幼儿园的人际关系、幼儿园的文化氛围等。这里我主要想谈一谈幼儿园的人际关系对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影响。首先,幼儿教师希望获得领导的支持、肯定,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赫兹伯格提出,领导的赏识是一种重要的激励因素和手段。因为,对教师来说,它意味着自己在组织中的位置、自己获得发展机会的多寡、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和获得成功、工作业绩是否获得认可等。幼儿教师的发展与领导有很密切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影响幼儿园的发展。幼儿教师获得园领导的认可,感到自身工作很有价值,增强职业幸福感。其次是幼儿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在工作中,家长的一言一行都牵着教师的心,在对幼儿教师工作的评价和认识上,家长一方面是社会的代言人,一方面是教师工作的直接评价者。绝大多数的家长尊重、信任和肯定他们的工作。这是对幼儿教师辛勤劳动的承认。这种被承认和认可的体验是一种幸福的体验。再次是幼儿教师与幼儿爱的互动,在教师与幼儿的交往中,教师给予幼儿爱时,幼儿也会以一份真诚的爱回报教师。对于教师的付出来说,幼儿的爱是最大的安慰、补偿和回报。这是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主要源泉。我在多个幼儿园实习过,在我的观察中发现很多40岁左右在幼儿园当教师超过15年的老师,看到幼儿因为想父母哭闹、尿裤子、办错事,都很默然,甚至生气地指责,比较烦躁,工作积极性明显低于年轻教师,得到幼儿爱的反馈较少,职业幸福感偏低。
(二)内在因素
1.幼儿教师的工作态度。
幼儿教师对幼儿教育事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就会产生截然不同的体验。古今中外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家,把工作干得有滋有味,似乎不是在工作而是在享受工作,如裴斯泰洛齐、福录贝尔、陶行知等,他们就是以审美的态度对待工作。但实际中有不少幼儿教师工作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把工作当成谋生的手段,感受不到教育工作的乐趣,真正意义上的教育生涯也就结束了。
2.幼儿教师工作中的成就感。
幼儿教师工作的成就感可从两个方面获得,一是自身的工作能力在不断提升,二是幼儿的成长进步。幼儿教师工作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无邪、充满好奇心的幼儿,教会幼儿认识自己的水杯、毛巾,成功地组织一堂课,内心都会伴随着无比的喜悦,看到幼儿在自己的精心照料之下健康快乐地成长,认为自己能胜任这项工作并非常有价值,当然就会产生一种成就感。这种职业的成就感是影响职业幸福感的内在因素之一。
3.幼儿教师的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影响其职业幸福感。
已有研究表明,那些富有理想、热情洋溢的教师,以及执著地为实现其理想而努力工作的教师,更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因为他们过分努力投入到工作当中,精力的消耗会非常大,他们希望通过努力可以获得成功,然而现实并不总是如愿的,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会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从而影响职业幸福感。
三、提升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途径
(一)幼儿教师对本职工作应树立正确的认识
对工作的正确认识,包括对工作的性质和价值的认识。幼儿教师只有对工作的性质和价值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从内心深处接受它,体验到幸福感。因为每一种工作都有它的价值,从不同的角度看它,便会产生不同的感受。有些人认为幼儿教师就是看孩子的保姆,什么人都可以干,其实不是这样的,幼儿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首先我们自己应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幼儿在六七岁时脑重已达成人的90%,感知、注意、记忆、想象、思维、语言都是在此之前形成并逐步发展完善,说明幼儿期的教育非常重要。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教师都知道0~6岁,存在着很多不同关键期,比如说4~5岁是幼儿坚持性发展的关键期,幼儿教师要在这段时间注意对幼儿坚持性的训练,并告知家长进行配合,可以帮助幼儿拥有良好的坚持性,对幼儿今后的学习或是工作都是非常有帮助的。如果错失了早期发展的关键期,今后将很难弥补,甚至影响幼儿今后一生的发展。所以说幼儿的早期教育非常重要,幼儿教师的责任重大工作拥有巨大的价值。其次,为什么同样在幼儿园工作的教师,面对同样的孩子,有的能从幼儿身上体会到幸福感,有的却不能,其原因是源于不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如果想从幼儿身上体会到幸福,我们要改变对待幼儿的看法,试着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幼儿,因为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的局限,经常会犯一些让成人看了极其可笑的错误。我们作为幼儿教师,在幼儿园里充当“妈妈”的角色,应该理解包容孩子的缺点、错误,去帮助他,而不是指责、怒骂、嘲笑。孩子的天真无邪,爱得真挚、纯洁,让许多成人自愧不如。著名的教育家蒙台梭利曾说过“儿童是成人之父”。中国最早发现儿童的作家周树人也曾提出类似的观点。所以,幼儿教师要改变自己的儿童观,理解幼儿就会减少大发雷霆和误解幼儿,而且幼儿的好多优良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二)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幼儿教师整体水平的提升,可以提高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评价,也可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所以,社会应重视对学前教育师资的培训,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首先,对师范院校中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要尽可能投入丰富的教学资源使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并让学生有机会去幼儿园参观、见习,从而对幼儿园有一定的了解,在进入幼儿园时不会茫然失措,更容易适应幼儿园。其次,是幼儿园提供各种机会为在职教师充电,或鼓励他们外出学习。最后,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后,主动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反思,总结经验得失,以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幼儿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对于幼教工作的得心应手,便会得到领导的认可、同事的好评、幼儿家长的支持与配合,会使幼儿教师感到工作带来的成就感。
(三)建议教育部门针对幼儿教师生存现状给予制度保障
本文采用问卷法、文献法等研究方法,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过程,对赤峰市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经过分析,提出了提升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途径。
(一)调查对象
本研究采用随机分层取样的方法,在赤峰市区随机抽取六所幼儿园,从办园性质来看,政府级别幼儿园三所,企业性质幼儿园一所,民办幼儿园两所。在六所幼儿园中,省级类幼儿园一所,市级类幼儿园三所,一般幼儿园两所。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0份,有效回收率为90%。在本研究样本中,来自市级幼儿园的教师共37人,占总调查人数的41%;来自政府性质幼儿园的教师共59人,占总调查人数的65.5%。从调查对象所在单位级别来看,市级幼儿园教师所占比例大,因为他们更具有群体代表性;所抽取幼儿园样本中的幼儿教师多集中在政府级别、民办性质的幼儿园里,因为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政府性质的幼儿园仍然是幼儿园的主体,而逐渐发展起来的民办性质的幼儿园是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股新的力量。
(二)对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现状的调查分析。
1.工龄与职业幸福感
本次调查研究显示,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与其工龄长短没有显著关系。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经常能体验到幸福感的教师比例在上升,但仍然没有超过一半,总能体验到幸福感的教师比例有所增加,说明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与工龄没有显著关系。对于工龄不同的幼儿教师,体验到幸福感的时间会有所不同。有的幼儿教师在刚参加工作时就能体验到幸福感,有的幼儿教师则在工作一段时间后适应了工作环境,体验到其中的乐趣后才有幸福的感觉,而有的幼儿教师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体验到幸福感。
2.幼儿园级别与职业幸福感
数据分析显示,在自治区一类幼儿园中,经常能体验到幸福感的教师所占比例明显高于在市一类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一般幼儿园中,偶尔能体验到幸福感的教师比例达到71%,明显高于其他两类幼儿园教师所占比例。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不同级别的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说幼儿园的级别影响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从总体上来说,教师所在幼儿园级别越高,其越能体验到更多的职业幸福感,而在级别较低的幼儿园工作的幼儿教师,其职业幸福感较低。
3.工作成就感与职业幸福感
结合以往研究和本次调查研究可知,目前,赤峰市幼儿教师的工作成就感现状值得深思。在调查中发现,有一半的教师在工作中只是偶尔能体验到成就感,经常能体验到成就感的教师只占13.3%,这说明整个幼儿教师群体工作成就感的水平是比较低的。幼儿教师工作中的成就感对其幸福体验有直接的影响。一般来说,成就感高的教师其职业幸福感较高,而低成就感的教师只体验到较少的职业幸福感。
4.人际关系氛围与职业幸福感
经过调查可知,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体验与其所处环境的人际关系氛围有很大的关系,其职业幸福感存在显著差异。能经常体验到幸福感的教师比例占57.4%,有超过60%的调查者只是偶尔能体验到幸福感。在调查中,大部分的幼儿教师为女性,觉得自己的工作环境十分和谐的幼儿教师所占比例极小。幼儿教师中男、女比例的失调不仅对幼儿的成长有负面影响,而且也不利于幼儿园和谐人际关系氛围的形成。调查结果显示,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幼儿教师愉快工作的必要条件,同时,也会影响幼儿教师对幸福感的体验。
5.社会地位与职业幸福感
虽然本次研究中被试样本主要集中于公办幼儿园、市级类幼儿园,但数据显示,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还是比较低的,从总体上来看,有超过一半的调查者选择了“等级在5级以下”(级别越高,说明社会地位越高)。幼儿教师体验到的他人眼中的幼儿教师群体社会地位主要集中于4、5、6级别,并且有超过80%的调查者选择“在4级以下”。相关研究已经证明,社会地位与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关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是提高其职业幸福感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提升幼儿教师职业幸福感的途径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通过激发幼儿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有利于赤峰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及和谐教育目标的最终实现。
(一)完善教育管理制度,为幼儿教师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相对于发达城市来说,赤峰市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较缓慢,但总体上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作为新一批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建设地区,决策者要从幼儿教师的切身实际出发,寻找改革的突破口,调动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改革合理化、科学化、统一化,以幼儿教师为本,进行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提升私立、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
(二)关注幼儿教师,为幼儿教师的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好的环境造就好的心态。社会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同运作,尽可能地为幼儿教师营造宽松、愉悦的工作环境。针对赤峰市幼儿教育的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应鼓励社区幼儿教育的发展,使更多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提高城市的幼儿入园率,给更多从事幼儿教育的年轻教师提供就业机会,使其感受到幼儿教育的快乐和幸福感。幼儿园管理者应为幼儿教师创设良好的教学、科研氛围,积极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的优秀改革成果,使幼儿教师在幼儿园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感受到幸福感。
(三)鼓励幼儿教师,为幼儿教师的发展搭建平台
1、法律层面《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作为推动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对高等职业教育和教师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纵观这三部重要的法律,其中与幸福感联系最为密切、最为核心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和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以及“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等三条明文规定在现实操作中很难得以全面、彻底的贯彻和落实。
2、高等职业教育本身方面与一些西方国家在专科层次教育中授予副学士学位相比,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没有设定所谓的副学士或相当的学位,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是没有学位授予权的,因此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质量等方面与本科院校相比就产生了很大的差别。而与中等职业教育相比,高等职业教育学制长、起点高,不仅要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还要传授构建一定程度的知识体系,有一定的区别,同时还未享受一些中等职业教育方面的倾斜、支持、优惠政策。高等职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演变成了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中职教育的发酵馒头,发展战略、地位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尴尬。而在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内,还进一步分为高专和高职,二者又分别倾向于本科教育和中职教育,更是显示出了其复杂性。另外,与相同在校生规模的本科高校相比,高职院校因层次低,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均拨款等一系列指标上都有明显的缩水。而且限于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低,国家在制定教学、科研等方面支持和资助方面明显就会向本科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倾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高职院校教师因自身发展需要向本科学院和综合性大学流动。
3、社会层面社会层面对高校发展及高校教师幸福感的主要影响是由于高职院校层次相对本科学院及综合性大学要低,其办学历史、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往往比他们要低,得到社会认可度就显得相对要低。每年新生报考程度、新生报到率就远低于本科高校,这就是最为直接的反映。
伦理文化;教师幸福;德性;师德
【关 键 词】中图分类号:G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5)06-0101-03
幸福与德性是人类生活的永恒主题,也是人类不断追求的价值。教师幸福是教师在职业生涯中的价值追求,是在教育工作中实现职业理想的教育主体状态,也是实现自己职业理想和人生价值相统一的心性能力。这种心性能力是基于德性的心性能力,蕴含着丰富的伦理内涵。
一、教师幸福的伦理内涵:基于德性
教育是关涉人幸福的事业,它影响着人的活动。教人怎样向善,怎样追求幸福的生活,怎样实现自身的价值,并为人类的幸福事业做出贡献。而教师在教育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要想教会别人怎样幸福,教师首先要具备一定追求、享受和创造幸福的能力。因此,教师幸福影响着教育幸福的实现与否。伦理文化中的幸福与德性有内在的统一性,德性是我们获得幸福的内在品质,德性是获得幸福的必要手段,因此教师的幸福也是一种具有德性的心性能力,有其内在的德性要求。
(一)教师幸福以教师伦理为前提
涂尔干认为,“世界上任何一种职业,都有自身存在的职业伦理。”①教师要在社会伦理规范、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范围内追求幸福。首先,教师在追求幸福过程中所采取的行为需要基于德性的价值判断。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需要什么,哪些是幸福生活所需要的,哪些是必须的,哪些是可以放弃的,这些都要基于教师个人的价值判断。其次,教师在满足自身物质需要的同时,要注重精神需要的满足。教师不仅有物质需要、社会性需要,还有精神需要,教育幸福的获得是建立在这些需要满足的基础之上,只有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都得到满足时,才能体验生命价值的意义。而且教师在满足自身物质需要、精神需要和社会性需要的同时,要将自身统一与教育之中,用教师伦理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断加强教师道德修养,不断内化和升华自身德性幸福能力。
(二)教师幸福以德性为内核
教育是教人追求幸福的精神事业,人的精神性事业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对道德生活的追求和完善,教育工作者在这项精神事业中承担着维护最高伦理标准的责任。②所以说,道德教育从始至终都应是教育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而教育则是一种德性的教育,是教人向善的教育,是教人获得幸福品质的教育。③
以德性为内核的教师幸福要凸显公正原则。教师公正是教师伦理生活的重要原则,其有两个层面的德性内涵:一方面是指教师在自己的教育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公平和正义。它表现在教师对学生的公平、教师对同事的公平等人际关系中。教师在对待他人尤其是学生时,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是指教师政策对教师自身所体现的公平原则。“当人们生活在一个基本公正的社会中,不懈努力、奋发进取、创造有为、立德立功时,人生幸福就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实现的”。④以德性为内核的教师幸福不仅仅需要教师自身凸显公正原则,还需要社会和国家政策对教师体现出公正原则。国家教师政策的制定要以公正原则为基本价值取向,要让教师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更加自由地行使权力,享受幸福,从而保证教师幸福的实现。
以德性为内核的教师幸福强调:教师要担当拥有的道德责任。石里克指出:“责任感像是自己被欲望驱使一般而开始自由行动,有了主动去行动的动机,并且情愿因行为有错而受到责备。”⑤教师只有意识到自由承担的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时,才能不遗余力地去做好自己的教育工作。一旦教师有了自觉的责任意识,就可以在没有任何外力约束的情况下,自觉地去完成教育工作,还能激发教师创造幸福的动力,提升教师的道德修养水平,促进教师、社会和学生德性幸福的共同实现。
二、教师幸福失落的根源:德性缺失
当前,社会对教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把教师当作“完美”人物的化身,一切好的东西都要在教师身上体现。并且伴随着教育复杂程度的加深、社会与家长要求的提高、教学压力的增大、社会分配差距的拉大等,这些外在的原因逐渐阻碍了教师对人生幸福的追求,导致教师幸福的失落,但更深层的伦理根源也值得我们去探寻。
(一)教师缺失追求内在幸福的心态
罗素曾指出:“人生活在世界上,总会出现种种不幸,这些种种不幸的根源,一部分可能源于当下的社会制度,而另一方面则源于个人的心理。”⑥个人心理对个人的幸福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个人的不幸就是因为自身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对待职业所体现出来的错误态度。教师幸福是客观物质需要和主观精神需要的统一,教师幸福是在正确的世界观、伦理观基础上的一种积极追求,消极的、不合理的追求只会使得教师离幸福越来越远。
一些教师奉行享受主义,认为教师职业不能让自己得到物质的满足,从而忽视了教师职业带给自己的精神享受。一些教师奉行节欲主义,他们选择教师职业的初衷是因为教师职业的稳定性,对职业意义和生命意义的体悟能力不高。一些教师渴望幸福,但是他们只是消极地等待幸福的到来,他们在现有的条件下等待着外在政策的变化,等待着与自己内在尺度相符的条件和对象的出现,以使自己不需努力就能获得利益,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这些教师之所以不幸福,就是缺失了追求内在幸福的积极心态,他们奉行着享乐主义的幸福观、节欲主义的幸福观以及消极等待的幸福观,而这些都是被动的、外在的、即用即无的,都不能促进德性修养的提升。因此,教师在教育生活之中,只感受到了各种压力或仅有的一时幸福,而没有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体会不到真正的幸福和长久的幸福。
(二)教师缺失以德性为主体的幸福能力
教师幸福能力包括广义幸福能力和狭义狭义幸福能力,广义的幸福能力主要是指教师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教学能力以及较高的文化素养,这是教师追求幸福的客观条件。狭义的教师幸福能力主要是教师内在的主体性心性能力,即德性幸福能力,它要求教师要具备较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品味。⑦伦理文化中,幸福是一种德性幸福,只有具备德性能力的人,才能真正感到幸福。虽然在全面的人性观下,德性不是幸福的前提,也不是幸福的全部。幸福也不是万能的,但是一个人如果缺德或者无德,他的幸福将是空洞的,他也会因为缺乏创造和享用幸福的心性基础,逐渐丧失追求幸福的主体性能力,不会真正感到幸福。近年来出现的各种师德问题,比如幼儿教师的虐童事件、小学校长的事件、大学教师的论文抄袭事件等等,不同层次、不同待遇、不同的教育对象,但他们都同样因为道德的缺失而犯下不能弥补之错,对他们而言,幸福太遥远。而且实践也表明,物质需要的不断满足、工作报酬的不断增长、教学技能的提升不一定能让教师感到幸福。由此可见,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影响着教师追求幸福的能力,教师德性能力的缺席也成为制约教师幸福能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教师幸福的回归路径:重塑德性
通过探寻教师幸福失落的根源,在伦理文化中,我们需要通过确立积极的教师幸福观、提高教师基于德性的幸福能力这两个方面来从内部提升教师幸福感,还需要构建以幸福为取向的师德建设体系,为教师提供一个进行师德修养公正和谐的环境,从而切实提高教师幸福。
(一)确立积极的教师幸福观
教师的职业特性赋予了教师积极追求幸福的莫大权利,只有教师积极追求幸福,才能引导学生积极追求幸福,才能最终实现教育的幸福。因此,教师要树立积极的教师幸福观,把自我价值的实现与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的教师幸福观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将个人利益与社会集体利益统一起来。教师只有通过自觉履行职业义务、承担道德责任,以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才能实现自己对幸福的高层次追求。其次,不仅要注重物质生活,还需要注重精神生活。教师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要注重精神生活的充实,树立远大的教育理想和责任使命,把教书育人看成是一个幸福的事业,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教育事业,发挥师爱的德性能力,创造出更高层次的幸福生活。再次,既要关注当下幸福,又要领悟教师未来幸福的意义。教师幸福寓于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具体表现在学生成才之后,而且这种长远的幸福的获取,是教师幸福的最终目的。最后,既要做一名会享受幸福的教师,又要成为一名会创造幸福的教师。石里克曾提出:“任何时候都要为幸福做好准备的道德原则,他认为人们应力求成为值得享有幸福的人。”⑧教师职业本身就蕴含着莫大的幸福,教师要做的就是学会享受幸福和创造幸福,教师要在创造性的劳动过程中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和人生价值。
(二)提高教师的内在幸福能力
我们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成长着,追求幸福是一个人生命境界不断提升的过程,也是一个人内在生命力不断增强的过程。教师幸福能力的提升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教师要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意义和价值。马克思指出:“教育是最能为人类谋福利的劳动职业,那么只要我们选择了它,就应该不会为任何沉重的负担所压倒,因为这是为整个人类幸福而做出的牺牲。”⑨教师首先要做的就是充分认识教师职业意义,自觉承担职业使命即引导学生的精神成长,启迪他们对生命价值的追求,引导学生领会爱、希望、公正和善良的价值,给予他们追求幸福人生的精神食粮。其次,教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水平和境界。教师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从古至今,教师就与清寡和奉献这些词语联系在一起,教师职业不能让你发财致富,让你物质上很富有,但是教师职业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有自己的教育理想,树立德性情怀和人文情怀。因此,教师要想获得幸福就必须走出物质主义、享乐主义和功利主义,自觉提升自己的德性修养,向更高的精神境界发展。第三,教师要在道德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追求幸福、享用幸福和创造幸福的能力。德性的获得不是道德知识直接转化而来的,而是在道德实践中将自己的价值理想、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内化而来的一种心性品质。所以,教师要不断提升主体实践的能力,并在创造性的教育实践活动中,体验对工作的乐趣,从而获得幸福的感受。
(三)构建以幸福为取向的师德建设体系
构建以幸福为取向的建设体系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师德建设要将教师的置于主体地位。在师德建设中,不管是目标的确立还是制度的制定,都要体现教师在教育生活中的自由和平等原则,关注教师的需要、愿望、利益,确立其主体性地位,激发教师主体性力量,从而帮助教师实现职业理想和,体现生命价值。第二,师德建设要将公正和民主作为基本的价值选择。教师幸福的获得,不仅需要自身做到公正原则,还需要外在的政策和制度对教师体现公正原则。在师德建设中要实现教师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体现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这种公正和民主精神将会成为影响教师道德行为的规约力量,为教师幸福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支持。第三,师德体系建设要注重对教师的关怀、理解和尊重。师德建设的本意是为教师道德成长和专业生活质量提升服务的,而不应该成为教师的负担,要体现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理解和尊重。师德体现建设要内涵于教师的真正理解和尊重,这样才能让教师自觉进行德性的培养,自觉地在实践中内化道德知识、情感、意志,从而逐渐提升追求幸福的能力。
幸福的追求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程,教师幸福也需要在不断的追求中获得和享受。在物欲化的今天,教师幸福逐渐失落和迷失,感到生活和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教师一定要认识到教师职业本身所具有的幸福意义,正确认识教师职业与教师幸福的关系,自觉抵制不良习气的影响,积极追求幸福,学会享受幸福,不断提升自身道德品质的修养,进而引导和熏陶学生德性的养成。
注释:
①[法]涂尔干.付德根,译.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62.
②檀传宝.走向新师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5.
③冯建军,回归幸福的教师生活[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9.26.
④高兆明.幸福论[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155.
⑤石里克著.伦理学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139.
⑥罗素.走向幸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5-7.
⑦檀传宝.论教师的幸福[J].教育科学,2002(2).40-41.
论文摘要:近年来,各级法院在执行工作者们做出了种种努力以缓解“执行难”,在这些努力中,说服教育的原则保持着重要的位置,几乎能够说,说服教育是法院针对“执行难”而采取的种种对策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首先,一般而论,说服教育比起其他执行措施来更容易节省法院或具体办案人员的资源或成本,从而可能在一定程序上弥补法院执行力量的不足。
这不仅因为成功的说服教育能够减轻乃至免除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负担,而且更体现在说服教育方法广泛的替代性上。在其他所有的执行措施都无效或无法采取的情形下,常常仍存在着做说服教育工作的余地,而且有时也能够取一定成效。
其次,在法院针对种种验证以执行又似乎不宜中止或终结执行的复杂情况而采取的各种对策中,说服教育都占有不可或缺的一席之地。
这些对策或措施既包括“以物抵债”、“劳务抵债”等灵活的清偿方式,也包括在执行的期限、金额、方式、主体等方面的种种变通做法,而有名的所谓“放水养鱼”更是这种种灵活方式及变通做法的综合运用。
说服教育在法院克服“执行难”问题的种种努力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决不是偶然的。作为转型期特殊的法律现象,“执行难”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功能相当有限的法律程序直接面对过于复杂的社会现实,不得不处理远超过其制度容量的问题而引起的制度扭曲或制度紧张。
我国强制执行程序功能的有限性不仅体现在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负担过重、执行组织等内部关系并未理顺等问题所造成的“绝对力量不足”,更集中地表现为转型期制度总体供应不足所导致的“相对力量不足”,如果存在较完备健全的担保、银行存款及证券的记名、不动产登记、公证、拍卖等制度,则不动产及担保债权、存款及证券等财产的执行能够通过法定程序简单地完成,强制执行的措施将有可能像许多国家那样,主要集中在动产的扣押和拍卖上。这样,事情就会单纯得多。恐怕这也是尽管不少国家的强制执行成功率相当低,却并不认为存在“执行难”问题的原因之一。
此外,尤其就经营性组织而言,目前我国的强制执行实际上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应该由破产制度来解决的问题。
由于上述制度以及其他类似的制度缺乏或者不健全,同时也由于制度间的专业化分工不发达或制度间关系没有理顺,需要运用不同的原理、不同的法律技术来解决的许多问题都集中到强制执行领域,使得这个制度不堪重负而验证以有效地发挥其功能。
说服教育原则的作用在于,通过加强法院裁量的因素和引入当事人同意的契机以减轻执行制度的负担,它使过大或过于复杂的问题也有可能在强制执行的范畴内得到处理,从而加大了制度的容量,在一定程序上弥补了其他制度的不足。说服教育不仅在通过获得当事人同意而满足程序的正当性要求这方面必不可少,而且在运用得好的时候确实能够解决问题,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作为确实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制度供应不足的整体状态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之前,从强制执行取消作为原则的说服教育看来是不可行或者是不可取的。
“说服教育也强制相结合”被视为执行程序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要用国家的法律,对当事人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义务人遵守法律,自觉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只有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方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教育入手,以强制作保证,将二者结合起来,是我们当前执行工作的一项原则,这项原则要求执行人员自始至终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又要适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时,首先要立足于说服教育提高当事人的思想认识与法律意见,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但是,没有强制执行作后盾,说服教育就不易奏效,就无法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两者不可偏废。针对执行义务人,以发动强制措施的可能性为后盾,先作思想工作,进行法制宣传,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这些工作无效才采取强制措施。这样,说服教育可以贯穿整个执行过程,与强制措施相伴或交替使用,以确保法律文书元宝的义务最终得到实际履行。
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特点,《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各种强制措施集中体现了这个特点,没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各种生效法律文书就不可能得到正确的执行。: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指导工商启示
“服务型政府”是中国学者在21世纪前后提出的全新概念,也是中国学者面对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的急剧变化对新的政府管理模式进行的一次大胆探索。近年来,源起于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在全国工商系统全面推行的工商行政指导,就是其中范例之一。这种灵活且富有弹性的行政方式,越来越受到了行政机关的普遍重视,成为有别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新型行政方式。
一、“服务型政府”理论引介与工商行政指导的兴起和发展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这种类型的政府将彻底抛弃旧的治民理念或“为民做主”的观念,而确立为民服务和“由民做主”的理念。服务型政府应当是一个民本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法制政府、阳光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更高形态的政府类型虽然包含着上述概念指称的全部内容,却不能归结为它们,更不是它们的拼凑和杂糅,而是对它们的超越,是一种面向后工业化现实的政府模式。”
随着“服务型政府”理论对政治发展与行政实践影响的不断扩大,促成了政府职能与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关系的变革。作为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寻求平衡的一种制度尝试,2005年,福建省工商局在泉州等地试点的基础上,在监管执法与服务维权等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充分运用这一新型的柔性监管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为政府组织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促进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良性互动与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行政指导(Administrativeguidance)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与职权管辖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与传统的刚性行政管理方式不同,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突出了柔性指导,突出行政相对人的参与、协作与配合,其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政府与民众间相互沟通协商、共同参与、协作配合和自律自治的良性互动过程,充分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个体意志的尊重与需求权益的关怀,彰显行政主体人文化的公共服务理念。它是顺应行政民主化的时代潮流,在现代公共治理理念催生下出现的一种以人为本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
二、基于“服务型政府”视角解析工商行政指导的实践转变
1、行政理念:由“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转变。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机关就是履行行政权力、管理社会、约束行政相对人行为的,行政权力是政府机关的唯一存在方式。这种权力本位的行政理念,往往会使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忘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事实上,任何行政主体都是责任主体,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处于责任状态,这是公共治理的基本逻辑。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这要求任何行政主体都必须树立“真诚为民服务、提供平等服务、提供有效服务”的理念。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从这点上说,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本位理念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关注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尽可能多地吸引他们参与到公共治理实践中来。工商推行行政指导,把服务市场主体和服务市场经济秩序当成分内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强信息引导,可以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由此可见,行政指导这种行政模式增强了工商部门的行政责任,也能够充分调动公民社会组织对行政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达到共同的行政目标奠定基础。
2、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到“服务型”行政的转变。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推行行政指导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需要,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传统的管制型行政是种以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模式,其行政理念往往习惯于“管”和“罚”,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也往往被简单理解为管理与被管理、管制与服从的关系。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服务职能。而服务型政府理论采取的是“顾客导向”,把权力中心主义转变为服务中心主义,实现由管制到服务的转变。公共权力社会化,公共管理变成为公共服务,使服务成为行政活动的主题。政府行政活动实质上是提供公共产品,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工商行政指导改变了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充分运用“说服、劝告、引导、商谈、帮扶”等柔性手段,把服务行政相对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管理融入服务,弥补了传统单纯依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的不足,促进了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的履职到位。
3、监管模式:由“刚性为主”到“刚柔相济”的转变。在单向的“命令——服从”行政监管模式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刚性管理手段得到广泛运用。在这种行政模式下,行政主体的意志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行政相对人则比较被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容不得置疑、反驳、拒绝和抵抗,行政双方长期处于对抗的紧张关系。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主、法治、人权等观念更深入人心,公众参与、追求公正的意识逐渐增强,说服型、说理型的行政监管模式备受推崇。以权力为主导、带有强制性的传统行政模式,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开放透明、互动参与、说服沟通、协商服务为主要特征的工商行政指导,体现了政府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在监管执法等行政活动中,通过运用建议、说服与警示等柔性的行政监管手段,做到刚柔相剂,相得益彰。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选择,能够有效减少磨擦、抑制和对抗。从而增强相互间的配合、合作与协调关系。这是形成“以理服人”、“合作行政”的行政管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和谐监管”的必然选择。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对完善和优化工商行政指导的启示
服务型政府是把管制纳入了总体的服务框架之中,是为服务而管制,管制是手段,服务才是最终目的。这些理念对工商部门完善和优化行政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
1、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服务型政府”理论认为,公民不仅是国家的主人也应是公共管理行为主体,要从以往管理客体或者顾客的被动角色中摆脱出来,不断增强参与意识,成为公共治理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在今天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公民积极参与和公民自治能力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已成为主流,冲击着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使得传统的国家或政府组织的作用逐渐缩水,而公民社会正在不断强大起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所有这些,凸显了公共治理过程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工商部门开展行政指导,始终坚持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在行政指导实践中,行政相对人是否参与或接受行政指导,则由其自主抉择,充分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个体意志的尊重与需求权益的关怀,彰显公民本位的公共服务理念。而行政指导的目的,则主要是集中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上,这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只有确实把工作着力点和重心放在服务行政相对人上,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服务导向,彰显公共机关的职责转型。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是职能转变的总方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新公共服务理论学家认为,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方式是“掌舵”,而不是“划浆”。在推进公共治理过程中,要能够解决好“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把政府职能转到“市场调节、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公民社会组织服务是任何行政机关都必须始终牢记的职责。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时俱进,改变传统的管理型行政模式,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把目光聚集在如何更多地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上,行政指导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推行的。在执法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加强行政指导,有助于较好地实现预期目标。这种重指导、重服务的行政模式,彰显了工商部门在新时期下职能的转变;实践也充分证明,它大大提高了工商部门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由此可见,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行政行为,与传统强制性行政方式相比较具有更加明显的亲和力,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置于一种相对平等的地位,体现了政府机关的民主色彩和职责转型,因此有利于改善和塑造部门形象。
3.诉求合作,形成协商型的治理机制。在治理理论看来,治理是种多元的、民主的、合作的行政模式,它强调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问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协商互动的方式来共同管理公共事务。而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掌舵”,但这并不排斥公民等其他社会主体的主动参与。公民社会组织是实现公共治理的有效基础,促成两者间合作的契合点是公共利益。诉求合作的协商型治理机制,实质上是政府机关对其他主体意愿和利益的尊重与回应,通过积极的对话、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工商推行行政指导,扩大了行政相对人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具体施行过程中,关于提供什么行政指导、怎样提供行政指导,事先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公众的意愿为第一价值取向,建立了解民意、公众参与的渠道、规则和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l】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7)。
【2]高轩.《公共治理——和谐社会的治理模式选择》【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