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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供求理论范文

时间:2023-10-09 10:54:09

序论:在您撰写劳动力供求理论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劳动力供求理论

第1篇

劳动供给理论是指在一定的市场工资率的条件下,劳动力供给的决策主体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劳动时间。劳动力供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待业人员、在职同行人员等。

二者关系:

1、它指劳动供给曲线呈现出的劳动供给量随着工资上升先增加后逐渐减少的特征。

第2篇

论文摘要:在高等教育供求主体中,大学生是双重身份的主体:对于高等教育机会需求而言,学生是需求主体;对劳动力市场而言,大学毕业生将成为劳动力供给主体。因此,大学毕业生就业成为供求均衡度的计量指标,也是实现各个主体利益的集中反映。在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的框架下探讨大学毕业生就业,是实现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的关键,以保障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的平衡。

一、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的“联姻”

20世纪9o年代末。我国高等教育迅速扩展,扩大高等教育供给是为了满足个人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以及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的挑战。但是,高等教育供给的数量增长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关键的问题是高等教育供给是否能够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确切地说,无论是满足社会还是个人需求的高等教育供给,其最终结果必须实现大学生个人从潜在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大学毕业生要在就业的劳动力市场上实现配置。实现这个配置过程要求:作为高等教育服务供给者的学校能够在企业和大学毕业生之间建起通畅的渠道,企业和大学毕业生之间又能够相互了解,以使所有的供求主体利益更加协调发展。这些要求的实现只能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中完成,可想而知,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的健全与否事关重大。由此可见,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的“联姻”是供求实现的最基本前提条件,就业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高等教育供求伴随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变化,如果就业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利益冲突就会得到化解;反之,利益冲突就会加剧。

就业市场机制对高等教育供求的数量和层次结构都有影响,因此,高等教育供求就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作出灵敏反应。我国学者康宁博士认为,由于大量人口涌向高等学校,高等教育供给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仅仅只从规模扩大来缓解眼前人口压力带来的矛盾,势必导致大量人才出现“无效供给”局面,出现人才过度和人才缺岗的双重浪费现象。以致这种结构性失调供给的人才数量越多,则无效供给造成的结构性浪费越大,最终使生产性成本上升,劳动生产率下降。因此,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一种有质量的数量增长和有效益的规模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讲结构就是讲数量、质量和效益的结构优化;讲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就是讲结构性供需均衡。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场所,它反映着高等教育供给数量和结构达到平衡气象变化。概言之,高等教育供求是通过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来实现,它制约着高等教育供求主体的行为(见下图)。

在高等教育供求实现过程中,劳动力供给者(学生)、劳动力需求者(企业)、高等教育服务提供者(学校)都需对劳动力市场作出应有的反应。也就是说,高等教育的供求活动已纳入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机制之中,只有这样供求活动才能满足各个主体的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否则,高等教育供求主体之间就会滋生出难以消解的利益矛盾,演变为利益冲突。因此,高等教育供求主体利益必然是大学生就业市场配置效果的反映,因为高等教育供求与就业市场之间存在“联姻”关系。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配置规律

按照劳动力经济学的解释,劳动力市场是劳动供求双方进行劳动交换而发生的一系列劳动合约的总和,是一种劳动供求之问以劳动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深层反映。劳动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在劳动力市场变化中,作为劳动交换的当事人,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双方的行为是理性的,即以寻求最大利益为其行为的基本动机,并以各自收益与成本的均衡为原则决定各自的供给和需求。在收益与成本均衡点相等之处,双方自愿达成劳动供求数量和工资率的劳动合约。这个收益均衡点就是工资率,即工资率作为一种劳动(小时)的价格,是一种灵活的“看不见的手”,它在劳动供求之间进行利益的分配,同时,通过利益引导,在社会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进行劳动资源分配。工资率作为劳动供求运动的结果,既显示已有劳动供求状况,同时又引导劳动供求发生变动。调节着劳动力自由流动从而导致劳动资源在各个企业和部门之间的分配作为个体劳动力供给者,他们需要适应市场的安排,因为对社会绝大多数劳动力供给者来说,劳动是唯一的谋生手段。市场配置理论强调:劳动力市场的重要作用在于将社会的劳动力资源有效地分配到各个企业和部门中,其结果是不仅改进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而且也改进了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境况。正如我国学者付钢战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力市场与企业所有制没有必然的逻辑对应关系,它与行政性劳动资源分配体制主要的差异在于:(1)劳动力市场对于劳动资源的分配,是以劳动交换为基础。通过劳动合约形式而实现的;(2)它是一种微观经济主体在寻求自身利益过程中自动进行的配置和改进效率的社会形式,无需任何人格化和行政力量来安排。”由此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可以作为一种信号,调节着企业和劳动力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从而达到对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动力有效配置可以使劳动力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如何能够实现劳动力有效配置,经济学家的诠释如下:

第一,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古典经济学家认为。虽然劳动力市场配置过程是复杂的。但就其本质而言,不过是调节市场中“经济人”的主体行为过程而已。在人力资源的市场配置过程中,劳动力市场出现两个独立的主体: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需求主体指一切用人单位。包括“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供给主体指凡有劳动能力又愿意就业的人。按照“经济人”假设原理,供求双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那么,作为劳动力使用的企业就成为需求方,它们在利润最大化目标下,以劳动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为用人原则雇佣劳动者;而提供劳动力个人就成为供给方,他们是以个人收入与福利的最大化为就业目标。王善迈教授对此曾经作出比较具体的描述。他指出:“劳动力供求主体双方在劳动力市场上(有形与无形的)双向自由选择,供与求相互间展开自由平等竞争,最终以劳动合同形式完成配置过程。劳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益,约束双方的行为。作为劳动力的价格——工资,由劳动力供求决定,并在供求均衡点上形成均衡工资。工资的水平与变动,反过来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并引起劳动力在地区、行业、职业间的自由流动。”其实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力特殊组成部分。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配置没有本质区别,对劳动力市场配置有着相同的反应,即大学毕业生就是劳动力的供给者,要与企业这个劳动力需求者进行交换,双方的行为均为“经济人”,不过学校作为(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培养者也被卷进这个交易的活动中,因此,依据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就比较有规律可循。

第二,政府干预学派的观点。关于劳动力市场配置,政府干预学派的理论是对古典经济学予以补充。新凯恩斯主义的供求调节理论认为,失业是劳动力市场的非均衡结果。正如罗莫尔(Romer,D.)指出:“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工资粘性就会使市场波动演变为就业波动。”非瓦尔拉斯均衡和配给制度理论是在继承和发展凯恩斯主义供给理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理论认为,如果没有适合性的话,失业的存在就是不可抗拒的现实。在研究劳动力供给调节问题时,“瞬时一般均衡理论”的观点代表了一种普遍意义的看法。被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接受。-它强调劳动力的消费和供给行为之间的关系,认为二者通过预期工资和财富价格的变化引起劳动力供给的变化,从而引起就业数量的变化。同时,瞬时一般均衡理论承认自愿失业,认为市场上存在的寻找工作的失业状态的人只是由于固定工时制的原因,在工作和闲暇两种状态中作出选择。失业表现为市场固定工时工资所带来的效应小于这段时间用于闲暇所带来的效用。瞬时一般均衡理论很好地解释失业的原因,为解决失业问题另辟蹊径,对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据此,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可以这样解释,随着社会劳动效率提高,个人闲暇时间增多,“失业”则是劳动力配置过程中存在的一种不可抗拒的状态。第三,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关于劳动力的配置进行了比较深入细致的分析。2o世纪60年代以美国学者舒尔茨等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理论揭示了人力资源在劳动力市场有效配置中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到70年代,一些西方学者在此基础上提出“筛选理论”、“社会化理论”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这些观点提醒人们,如果一味地以数量为目标的高等教育供给增加,在劳动力市场上并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是因为教育本身不能绝对地改变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而且还要受劳动力市场的影响。首先,筛选理论的观点将教育只是当作劳动力配置的一个“信号”。该理论的代表人物迈克尔·史播斯在《筛选假设——就业市场信号》一文中曾经指出:“筛选假设系指把教育看成是一种帮助雇主识别不同能力的求职者,以便将他们安置到不同工作岗位上的装置的理论。”筛选假设理论把人的属性按照特点分为两类:一类是叫做标识。指的是人与生俱来的、永远不变的那些属性,如性别、种族、家庭背景;另一类叫信号,指的是人后天形成的、可以改变的属性,如教育程度、婚姻状况、个人阅历等。筛选假设理论认为个人受教育并不意味着对经济增长起作用,教育只不过是一个筛选的手段和方法。如果说教育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就是教育有效地把能力不同的人配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而已,由此,能力不同的人,工资收入是不同的,教育和收入是正相关的。筛选假设理论强调的是高等教育的甄别作用,当人才不再紧缺时,甄别的信号就不明显。人力资源不可能实现有效配置。其次,社会化理论也是在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理论。代表人物英克莱斯等人认为,学校不仅是学生学习的场所,也是学生进行社会化的地方,人的社会化程度与将来的就业密切相关。教育的过程就是要努力使学生进入高度等级化、社会化和世俗化的社会过程。社会化理论更加关注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培训,特别是为大学生将来走向社会做准备工作,使毕业生更好地适应劳动力市场。再次,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M·卡诺依(MartinCarnoy)认为,劳动力市场不是统一的市场,而是分割为二元或多元的劳动力市场,即主要劳动力市场、次要劳动力市场、垄断劳动力市场和竞争劳动力市场等。求职者受教育程度决定其进入那一种劳动力市场,个人收入多少与其所处的劳动力市场层次相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进一步强调作为不存在统一性的劳动力市场始终是处于分割状态,劳动力能够进入哪一级劳动力市场完全取决于个人受教育程度;主次不同的劳动力市场的待遇存在本质区别,根据市场分割理论的判断,受高等教育者可能得到的预期回报就显而易见,如果个人希望获得高回报,就必须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就必须接受高层次的教育。

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论对所有劳动力的配置过程做了一般解释,实现大学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的配置,就是要求高等教育供给要面向劳动力市场。K·辛齐利夫(K.Hinchliffe)在《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在5O年代后期以前的模式中,劳动力被视为同质的。随着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这种观点不再被接受。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在一系列市场背景下得以解释。每一种市场都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劳动者的背景有一定要求,有关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尤为重要。”这说明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劳动力有明显的差异性,从某种意义上讲,高等教育就是一种专业教育,它是直接为社会输送各类高层次劳动力服务的。高等教育供求实现必须面向劳动力市场,高等教育供给需要兼备双重使命:其一,作为高等教育服务市场中的生产者要满足高等教育机会需求者的要求;其二,作为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商品的供给者要满足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高等教育只有成为完成上述双重使命,对两个市场作出良好的反应,才能使供给达到合理的状态并转化为有效供给。

三、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市场配置中的调节因素

从劳动力市场配置理论的研究中可以归纳如下三点:劳动力的工资、劳动力市场信号、主次劳动力市场分割。这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能否有效发挥的三个关键的焦点问题,因此,也是衡量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机制健全与否的因素。

其一,就工资而言,在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配置调节过程中出现扭曲。一直以来对大学生就业的思考中,常常要求大学生要调整心态,降低对高工资的奢求,促进就业市场配置的实现。大学毕业生经过就业市场配置过程中的“博弈”,已经将自认为合理的工资水平降了又降。以致出现了“零工资就业”的现象,但是,就业率还是在下降。由此可见,从宏观上,工资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配置起不到调节作用。

考察我国的工资变化,我国工资制度中的“体脑倒挂”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现存的工资制度还存在问题,工资制定缺乏根据,存在着行业界限。地区之间差异明显。工资制度一直在改革,但都是针对在岗人员采取的激励机制,并没有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具有推动作用的影响。

第3篇

【关键词】 工资理论; 存量―流量模型; 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 F0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1-0020-04

一、引言

对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探究一直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主题。以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派以及马克思认为劳动力市场是工资的接受者,工资是在劳动力市场之外被决定。其中,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工资受劳动力生活所必要的生活资料影响而独立决定,劳动力市场上的需求是外生的,给定需求与工资水平,供给被内生决定、受需求的调节,认为在均衡之外不存在多余供给,劳动供求不能调节工资,工资调节着供给以迎合劳动的需求,即长期市场必然完全出清,市场零失业。而马克思从生产领域出发解释工资的独立决定,认为工资由生产过程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与供求无关,批判地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失业理论,但认为劳动力供给并不受需求的调节,是自发独立决定的,所以当劳动力供过于求时,多余的劳动力被解释为相对过剩人口,由此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市场非出清的原因。但是,马克思没有给出劳动力供给独立决定的原因,而且将失业引咎于资本主义制度机制,显然理论与现实存在矛盾。

至此,新古典经济学家克拉克提出劳动力的供给是由边际生产力决定的,是内生的,假定劳动力是一种稀缺性资源而独立供给,工资水平由最后一单位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决定,形成于劳动力市场内。之后,刘易斯用古典经济学生存工资理论完善克拉克无法解释当边际生产力递减至零甚至负数时工资不为零的特殊性。马歇尔提出均衡理论,认为劳动力供求决定均衡工资水平,工资于市场内生,反过来工资水平的不断变化也可以促使劳动力供求均衡。所以从长期看,得出劳动力市场可以完全出清的结论。

然而,现实劳动力市场对新古典经济的均衡理论提出了两个挑战:一是劳动力市场实际工资水平长期高于其出清工资水平,且具有向下的粘性,导致劳动力供求关系失去了对工资的调节功能;二是无论市场经济是繁荣还是衰退,长期内都存在着大量的非自愿失业人群。理论与现实之间的矛盾相当尖锐,现实对劳动力市场工资的供求决定机制提出了质疑。

对此,凯恩斯在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背景下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同时,对新古典经济模型中隐含假设价格可以随供求变化而作出迅速反应,即价格具有浮动性提出了否定,引出工资粘性理论解释了现实工资水平长期高于出清水平的缘由。当有效需求不足时,因劳动力存量市场工会力量等因素的存在使得名义工资在一段时间内存在粘性,导致流量市场上劳动力的需求量下降,而在此背景下,流量市场劳动力的意愿供给原则上只增不减,这些供给能否实现就业取决于厂商对劳动的意愿需求。显然,当前者大于后者形成失业就是非自愿性失业,对符合当时社会经济实情的非自愿失业现象作出了一种理论解析。

然而,凯恩斯学派一方面在劳动力存量市场上指出工资的形成,另一方面在流量市场用新古典经济学供求均衡模型分析问题,造成了经验事实与理论范式的冲突。本文就是要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科学地解释这一冲突。

二、文献综述

依据新古典学派原理解释,只要劳动力市场完善、健全,市场一定可以形成使得劳动供求均衡的出清工资水平。然而现实劳动力市场之所以没有形成出清工资水平,是因为市场化不健全。庇古给出现实市场出现失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愿接受当前的工资水平,其被称之为自愿失业,而因摩擦性因素出现的则称之为摩擦性失业。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古典经济学理论,既强调了理论的实用性,也对现实情况做了新的解释。新古典学家认同古典经济学家认为从长期看劳恿κ谐×闶б档墓鄣悖即在完全市场化前提下,市场能够形成出清工资水平使得市场供求均衡。但是认为工资是内生的,将失业的缘由归结于现实劳动力市场化不健全,造成了摩擦性失业,且是自愿的、短期的。显然这一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新古典理论与实际的矛盾。

确实,运用庇古市场化不健全观点可以解释部分现实现象。比如说,市场化学说对建成健全的工资决定机制影响深刻。刘俊和徐志强[1]指出要想实现这一机制就要使工资体系和结构随市场化进程相同步,只有使得工资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水平提高,才能建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且通货膨胀、劳动生产率以及失业率是重要影响因素。在城市化方面,张松林[2]指出在完全城市化进程中,市场化完善程度对劳动收入的占比负效应越来越弱,应以市场化来推进城市化,以加快城市发展建设。在收入分配方面,田卫民[3]、陈享光和李克歌[4]指出,正是因为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市场化程度不健全,造成了收入分配格局有了较大的分化。柴国俊[5]、贺光烨和吴晓刚[6]认为需要加大市场竞争才能改善性别歧视,因为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完善,收入差距因性别差异而不断扩大。

综上,说明从市场化不健全角度出发,确实帮助人们更好地解释了生活中的一些不规则常态。但仍旧无法解释无论经济实况如何都存在的大量失业,还是非自愿的,长期的。事实证明,即使在西方市场化水平已然很高的国家依然是失业与高工资水平并存的状态,说明它们的市场还是非出清,所以现实与理论之间矛盾依旧突出。为了解释这一现象,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对市场出清问题作了探究,点明了市场非出清的根源是名义工资粘性的存在,并提出了粘性工资理论,认为工资的决定与劳动力的供求无关。认为是市场内部失灵、有障碍,然而却用工会力量、信息不及时等一系列市场外部原因来解释为何供求机制对工资失去调节功能。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价格形成是由要素供给与需求相互作用构成均衡水平,即在厂商的生产函数里,要素供给与需求是自变量,价格是因变量。而在凯恩斯经济学生产函数中,不仅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相互独立,工资也与供求独立,供给、需求和工资三者两两独立,所以就出现市场非出清的一个常态,否定了供求关系对工资的影响。换句话说,凯恩斯也认为工资不是由供求机制所决定。

运用凯恩斯模型确实可以解析庇古非市场化论不能解释的部分。例如,王艺明和蔡昌达[7]、杨慎可[8]利用凯恩斯模型分布证明了因成本渠道的存在会弱化货币政策效应和政府财政乘数效应,使得不同类型的政策所起作用差别较大。张四灿和张云[9]在凯恩斯黏性价格模型框架下,解释了中国经济波动出现的平稳化趋势与企业预算约束硬化的不断变化有关。在就业与失业方面,王君斌和王文甫[10]、郭春良和吕心阳[11]在动态凯恩斯主要视角下得出就业波动与非技术冲击相关性不大,应留意市场非完全竞争因素。同样视角下陈利锋[12]发现“失业回滞”问题在中国的存在,解释了我国失业表现出较强持续性的原因,指出失业的持续性及失业超调的幅度会因不同冲击、不同劳动偏好等系数的不同而不同。

显然,凯恩斯模型对市场出清假说作出了重要补充,对于解析现实高工资与高失业并存的现象有着重要贡献,但是模型自身并没有解析彻底而且只能解释周期性的非自愿失业常态。之所以根据有效市场理论信息不能反映到劳动力供求关系上从而调节工资、工资也不能反过来调节供求关系,是因为工资本身就不在供求框架中形成。显然凯恩斯理论存在经验事实与理论范式的冲突。本文就是要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科学地解释这一冲突,并理解劳动力市场工资的决定机制。

三、经验分析与模型构建

(一)经验分析

研究发现,从古典经济学派到凯恩斯学派,都是在总量模型内分析价格(工资)与市场出清之间的关系,综上所述,可以将前人就此发展脉络概括为表1。

新古典模型隐含了一个对价格的假设,即价格(工资)可以随着供求的变动作出快速的反应,所以得出无论是一般产品市场还是劳动力市场总是可以长期出清且价格保持均衡的结论。然而,凯恩斯学派对工资具有浮动性或伸缩性提出了质疑,认为现实经济中,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不确定性,工资是刚性、粘性的。依据货币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将总量区分为流通量和非流通量,可以将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总量区分为流量与存量。基于存量―流量模型,凯恩斯在谈论工资与市场出清时定义的工资内生其实与古典经济学派、马克思、新古典经济学派的工资外生或内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内生于劳动力存量市场,后者是内生或外生于劳动力流量市场。

经验事实证明,存量市场上的劳动者都是已就业人士,一般情况下,所关注的是工资水平,而流量市场上的劳动者都是求职者,所关注的却是能否成功就业。所以,劳动力市场工资的形成与流量市场上的就业因素无关,只与存量市场上的非就业因素有关,也就与供求机制无关。在劳动力存量市场上,因劳动力具有一般产品所不具有的激励特殊性,厂商会因为想要得到高效率产能而激励劳动者努力工作,防止后者偷懒而只能获取低效率的产能。然而,劳动者若工作努力,会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所以存量市场上的劳动者努力工作程度取决于厂商所愿给予的激励,即劳动力存量市场工资水平的变动由激励机制所决定。

(二)模型构建

本文在徐泓等所用的ROSS激励机制模型的基A上进行修正,构建存量市场员工工资水平与厂商利润之间的函数关系。模型修正的研究思路为:(1)给出模型的基本假设和模型;(2)在前文基础上,指出模型缺陷;(3)在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修正模型。

1.ROSS激励机制模型。激励机制采用线性法则,表示为w0=b+p×y,w0代表员工获得的实际工资,b代表员工的基本工资,p代表员工参与厂商利润的分成比例,y表示厂商利润,即b×y等于员工的绩效工资。

2.模型缺陷。基于w0=b+p×y,模型把员工实际工资表示为是厂商利润一元函数关系,随y的变动而变动。如果厂商的经营长期内亏损,即y长期为负并且数额足够大,员工就面临着要补给厂商一笔钱的可能性,从风险与利益的正相关关系角度来看,员工不仅不存在这个能力,也不会有这个意愿。此外,在最低工资标准(w*)的规定下,w0应不低于w*。

基于上述分析,修正的激励机制模型应为:w0=max[w*,b+p×y]。如此修正,使得员工获取的报酬与为厂商赚取的利润水平相协调,使得厂商的激励机制在风险和收益中运作,决定出存量市场劳动者工资水平。

基于现有理论分析,在一段时期内,基本工资报酬水平很难变动,假定保持不变,而绩效工资报酬水平主要与劳动者的才能t、市场环境ε及努力工作程度e有关。t主要与其自身的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有关,ε亦非劳动者或厂商所能控制,故假定t、ε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而由于劳动力的激励特殊性,员工越努力工作,可能得到的利润分成越大,越可能付出更大程度的努力,两者具有双向传导作用。劳动者选择的e由厂商选择提供的激励程度所决定。即p=p(e),且?坠p/?坠e>0,?坠2p/?坠2e>0,意味着e越大,员工可能得到的利润分成比例p就越高。但是,员工努力工作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即c=c(e),且?坠c/?坠e>0,?坠2c/?坠2e>0,c(0)=0,即在员工不努力工作的情况下,其机会成本为零。

基于劳动力不同于一般产品所独有的激励特性,如果厂商在一开始就答应提供激励给员工将很大程度上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使得e增大,主要体现在员工的心理满足感这一非物质激励层面上,用U1=U1[p(e)]代表员工因努力工作而被厂商给予的名誉、地位等一系列非物质激励所得到的效用,用U3=U3[c(e)]代表员工因机会成本损失所减少的效用。

无论是员工是否能得到厂商的或口头激励或合同激励,为了不被解雇,员工都在保证一定的工作效率并基于公司前辈们得到过激励的经验上,期望得到一定的激励,虽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用m(y)=p×y=p×y(e)表示员工可以得到激励的确定性物质激励等值。正如上文所述,在存量市场上的员工不再关心就业问题,所以有没有得到厂商的激励对员工来说是两个不同层级的效用问题,假设没有得到激励,员工得到的物质报酬水平为w,其效用为U2(w),这样得到激励的员工获物质报酬水平为w+m(y),效用变为U2[w+m(y)],所以员工从厂商提供的激励中得到的物质激励效用为U2[w+m(y)]-U2(w)。

四、结论与启示

通过梳理经济学有关工资理论的发展渊源,发现对劳动力市场工资决定机制的探究由来已久,虽然各有精彩但也都有不足,本文在前人已有的研究贡献基础上展开研究,针对凯恩斯理论理论与范式之间的矛盾问题,通过构建劳动力市场存量―流量模型,得出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是在存量市场由激励机制所决定的结论。

本文研究的贡献主要体现在:(1)区分了总量模型与存量―流量模型,科学地解释了凯恩斯理论所遗留的经验事实与理论范式之间的冲突。(2)基于存量―流量模型,解释了劳动力存量市场工资水平的决定与供求机制无关,而是由劳动力所特有的激励机制所决定。(3)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劳动力工资研究体系。目前,绝大多数就劳动力工资的研究还是局限于供求关系框架内,而且为简化研究模型,往往并没有区分存量与流量,而是在实际基础上放大了流量的范畴,使得研究结果有所偏差。

本文的政策启示主要体现在:(1)从员工行为选择角度来看,在保证不被厂商解雇的前提下,劳动力存量市场上的在职员工应选择努力工作以获取更高的工资水平,换取更高的生活水准。基于委托―理论,一味偷懒的后果就是前提被打破,被厂商所解雇。(2)从厂商利润最大化角度来说:厂商想要确保利润最大化,应加大对员工的激励程度,实现双赢局面。作为委托人,在监督成本很高且不太可能妥善处理的情况下,主动选择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如一定的股权激励计划让员工更有动力去努力工作创造价值以期获取相应的利益,也符合厂商的利益。(3)从政府促进充分就业角度来看,结合上文所述,政府应简政放权,尽快实现劳动市场更加科学的市场化,以市场化推进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提高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帮助其形成一种健康的就职从业理念,尽快尽好地让劳动者过上更好的生活;出台一系列企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治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

与绝大多数研究一样,本文的研究也受限于样本数据,并且为研究简便,做了很多理想性的假设,可能遗漏其他影响因素会造成研究结果与实际有一些偏差。另外,本研究未考虑劳动力市场上的人为操作因素,毕竟无论是厂商还是劳动者都是有生命、有感情的要素,不同的济环境下的不同厂商与不同劳动者,所要考虑的影响因素以及影响程度都可能存在差异,有待后续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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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自由人。所谓“理性行为”,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第5篇

关键词 失业;失业属性;失业理论

一、关于失业属性

失业的概念一般被解释为劳动者要素未能与生产资料要素结合。这是按照政治经济学的观点,从失业的本质属性出发作出的定义。而从失业的一般属性上讲,失业即是劳动的供给与需求之间不相匹配,发生失衡。劳动供求失衡是失业问题最一般的市场表现和最基本的市场特征。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要素代表了劳动的供给,生产资料要素则代表了工作岗位,也即劳动的需求。劳动者要素与生产资料要素之间的结合就是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协调配合得好,可实现劳动供求的均衡,反之,就会出现失衡。要素之间的结合包含数量、质量和结构三个方面,所以劳动供求失衡也包含三种状态:(1)劳动的数量供求失衡:劳动资源的数量供给大于市场的需求,一部分劳动资源处于闲置状态;(2)劳动的质量供求失衡:劳动资源的质量供给水平偏低,达不到市场对劳动者的质量要求,导致一部分劳动资源处于闲置状态;(3)劳动的结构供求失衡:劳动资源供给的技术专业结构和性别年龄结构以及地域结构等与市场所需不匹配,导致一部分劳动资源处于闲置状态。

这三种劳动供求失衡状态的差异不仅体现在外在形式上,而且体现于内在生成机制上,因而可以说其失业的属性不同,或者说,这三种不同的劳动供求失衡状态,反映了三种不同的失业属性。它们可分别被称之为:数量性失业、质量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

许多失业问题研究成果也用类似的概念和称谓去划分失业形式或类型,但本文认为,尽管人们观察和描述的可能是同一现象,但“形式”只描述了其外在表现,“属性”则揭示了其内在规定性,而用内在规定性来对事物进行划分,能更好地归纳和抽象出事物的特质,更充分地体现出事物的差异。

从失业理论史上看,似乎除了凯恩斯在谈论古典经济学对资本主义失业的描述时,触碰到了“属性”一词外,尚无人将“失业属性”作为一概念使用。然而人们对失业问题的探讨则多涉及对其固有特性,也即失业属性的分析,以下分别论之。

二、对数量性失业的认识

凯恩斯之前的传统失业理论是否认资本主义社会有失业存在的,基于著名的“萨伊定律”,即“供给自身创造需求”的观点,他们认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工资可以随劳动市场供求状况而变化,只要工人愿意按现行工资受雇于雇主,就不会存在失业。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庇古就曾明确提出:“只要有完全自由竞争,就会经常有一种强烈的倾向将工资率与需求相连,使每个人都能就业。”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下不会出现失业,如果出现,也是“自愿失业”。

凯恩斯理论问世后,承认了仅靠市场自发力量不能达到劳动供求均衡状态,他认为,所谓“供给会自身创造需求”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定之上的:即不论就业量取何值,不论产量和就业量在何水准,总需求价格总是永远等于总供给价格,社会上并没有任何阻碍充分就业的力量。凯恩斯认为这一假定是不符合资本主义社会一般状况的。他写道:“经典学派之前提,只适用于一种特例,而不适用于通常情形。经典学派所假定的情形,是各种可能的均衡位置之极限点,而且这种特例所含属性,恰不是实际经济社会所含有的”。-2J

那么,什么是实际经济社会所含有的失业属性呢?凯恩斯认为,一个社会的就业总量取决于有效需求的大小,失业是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所谓“有效需求”:按照凯恩斯本人的解释,就是商品的总供给价格和总需求价格达到均衡状态时的社会总需求。凯恩斯认为,总需求价格与总供给价格之间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即总需求价格大于总供给价格;总需求价格小于总供给价格;总需求价格等于总供给价格。当总需求价格大于总供给价格时,资本家就愿意多雇佣工人,以扩大产品总量。当总需求价格等于总供给价格时,资本家既不增雇工人以扩大生产,也不减雇工人以缩减生产,因为这时资本家预期获得的总利润已达到最大量,从而生产和就业在这个时候达到均衡状态。当总需求价格小于总供给价格时,资本家就会减少雇佣工人,以缩减产品总量。这就是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由于一个特定的总供给价格和特定的总需求价格都是相对于一个特定的总就业量来说的,总就业量的变化必然引起总供给价格和总需求价格的变化,总就业量与总供求之间的这种函数关系也就说明了就业量与有效需求之间的关系,所以有效需求不足既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供求关系,也是资本主义“实际经济社会”所具有的“非自愿失业”的真实属性。可以说,凯恩斯是触摸到了资本主义失业问题的脉象了的,他发现了“非自愿失业”的存在,通过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均衡关系的分析揭示出有效需求不足的产生机理,又通过对有效需求与就业量之间关系的分析揭示出劳动供求之间的均衡机制。应当说已经揭示出了资本主义失业问题的某种内在规定性和一定的属性特点。

三、对结构性失业的认识

凯恩斯理论抛出后,虽然一度被当作资本主义制度的救命稻草而很快上升为失业理论正统地位,但由于其观察视野仅局限于总量性失业,且是经济萧条时期的总量性失业。它无法解释为什么经济繁荣时期仍存在一定比例的“非自愿失业”,因而受到以米尔顿・弗里德曼领军的货币主义学派的质疑。

弗里德曼认为,失业率有两种:一种是“市场失业率”,即市场上实际存在的失业率;另一种是“自然失业率”,即“在任何时候,都存在着的与实际工资率结构相适应的某种均衡失业水平”,也就是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让劳工市场和商品市场的自发供求力量发挥作用时应有的处于均衡状态的失业率。弗里德曼不同意凯恩斯所谓通过国家干预就可以消除非自愿失业,实现充分就业的观点,认为“自然失业率”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始终存在的。只要资本积累继续进行,不管实际工资率如何变动,一切与实际工资率结构不相适应的人员仍将被排斥在就业之外。自然失业往往由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业结构变动所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动要求劳动力在不同产业部门之间转移。但是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发展,对劳动力的专业化程度的要求提高,使这种转移不能很快完成。在信息不完备、部门之间劳动力供求结构性较强、培训劳动力成本较高的情况下,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部分结构性的、摩擦性的失业。这种失业的存在与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实际结构性特征有关,也与“劳工市场的有效性、竞争和垄断的程度、阻碍或促进人们变换其工作岗位等”实际因素的影响有关,而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无关,是在劳动力市场供求总量均衡但结构不均衡时出现的失业。因此是难以通过政府的反周期政策来消除的。

弗里德曼观察到了劳动力供求的结构失衡这一资本主义失业属性的又一个侧

面,因而是一种理论进步。

凯恩斯失业理论的局限性不仅被其对立学派所诟病,而且在凯恩斯学派内部也有人意识到其只注意到了劳动供求关系在数量上失衡这一失业属性,而没有注意到劳动供求在质量上和结构上失衡等其它失业属性。并且正由于这一缺陷,使其无法解释后来资本主义经济中遇到的经济停滞、失业率居高不下与通货膨胀并存的问题。所以,20世纪70年代后,詹姆斯・托宾、杜生贝、约翰・希克斯等所谓“后凯恩斯主流派”代表人物提出结构性失业问题,开始从劳动供求的结构失衡角度对资本主义失业属性进行观察和分析。

结构性失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劳动力市场技术结构不相适应所引起的失业,因为这种结构性失业具有相当普遍性。在任何技术条件下,失业者都有可能由于技术工种不同而不能填补现存的职位空缺。

托宾认为,凯恩斯的“充分就业”实际即指劳动市场的均衡,而非自愿失业的存在即意味着劳工市场的失衡。凯恩斯刺激需求的政策只能解决“就业水平”失衡问题,并且正是由于存在劳工市场技术结构不相适应等就业结构失衡的情况,失业人数和职位空缺的数目差额不能互相抵消,所以,通货膨胀率的变动并不一定与失业率的变动直接相关。他也明确质疑菲利浦斯曲线关系,认为通货膨胀的加速进行不可能使不相适应的劳工市场技术结构变得适应起来,从而也不可能因此降低失业率。

杜生贝在托宾的论述基础上,进一步阐释说:失业与职位空缺的并存就意味着失业与通货膨胀的并发,这不仅因为存在工会操纵工资率和大公司操纵价格的情况,更由于劳工市场是由许许多多局部市场组成的,劳动的供给和需求是高度分散的,且各个市场的工资变动状况会相互影响,彼此推动。所以只要个别市场上出现了职位空缺和工资水平的上升,就会推动整个工资水平的上升,推动整个物价的增长,从而引起通货膨胀。

希克斯则注意到,劳动市场上存在着不同的产业部门结构,在同一时期,各产业部门的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是不同的,而落后部门往往基于“公平性原则”去追求与先进部门一样的工资水平,结果一方面推动了通货膨胀,另一方面也降低了落后部门增加劳动雇佣的积极性,加剧了失业。希克斯虽然讨论的是工资水平与失业率之间的关系,但观察到的则是劳动供求在市场上的产业部门结构差异和失衡。

结构性失业问题本不是托宾和杜生贝等人最早提出的,凯恩斯以前的古典经济学的“摩擦性失业”概念,与结构性失业有不少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被看成是“结构性失业”的一种,只不过它较着重于失业“季节性”、“临时性”和“局部性”而已。但托宾等人通过对失业的结构性观察,揭示出了资本主义劳动力市场的功能,并从劳动供求的结构失衡角度对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失业与通货膨胀并发问题作出新的解释,则是对凯恩斯总量失业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发展。

四、对质量性失业的认识

对资本主义失业属性作出重要发现的,还有人力资本理论,特别是以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兹和加里・贝克尔为代表的现代人力资本理论。

舒尔茨在《人力资本的投资》一文中明确指出,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必须依赖于物质资本和劳动力的增加。实际上人的知识、能力、健康等人力资本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远比物质资本、劳动力数量的增加重要得多。他认为,一国人力资本存量越大,人力资源质量越高,人口受教育程度、科技文化水平和生产能力越高,其国内的人均产出或劳动生产率就越高。

贝克尔首次用传统的微观均衡分析方法建立了人力资本投资均衡模型,使用了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对人力资本投资进行分析,弥补了五六十年展经济学人力计划理论没有考虑到人力资源建设成本问题的缺陷。

贝克尔还对家庭生育行为的经济决策和成本一效用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了“时间价值”理论与儿童“量一质”权衡理论。

在舒尔茨和贝克尔之后,罗默和卢卡斯等人又提出了“收益递增型增长模型”和“专业化人力资本积累增长模式”,进一步发展了现代人力资本理论。

对于人力资本投入与降低失业率的关系,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劳动者人力资本投入的增加可使其具有更多的职业选择,更能适应技术进步的要求,从而具有更低的失业风险。

人力资本理论这种将劳动人口素质直接视作为资本要素的观点颇具理论意义,因为它对于解释劳动市场上由于劳动供求质量失衡而引起的失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工具。

五、对失业属性变化微观基础和区域差异的认识

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个主张政府干预经济的新学派,即新凯恩斯主义。它是在原凯恩斯主义受到理性预期学派打击之后,吸取凯恩斯主义与其对立学派的斗争的经验教训而形成的,并在与理性预期学派的斗争中不断发展。新凯恩斯主义者坚持凯恩斯的基本信条,在凯恩斯传统下构建微观基础,并以独辟蹊径的研究方法和新颖的理论观点复兴了凯恩斯主义。新凯恩斯主义者对失业的原因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提出了独特而又新颖的劳动市场理论。它主要包括效率工资理论、内部人控制理论、失业回滞理论、隐含合同理论等。

新凯恩斯主义的特点是从微观角度观察和分析引起劳动供求失衡的市场机制,所以其研究显得很局部,甚至很琐碎,但它对劳动市场的功能作了更加深人的剖析,使人们看到了失业属性变化的微观基础和依据,也反映了一种新的理论发展趋势。

不管是新老凯恩斯主义或是货币学派,都把失业问题定位于一般市场经济制度下工业社会中的经济现象。以刘易斯、托达罗和希金斯等人为代表的发展经济学派注意到了现代世界经济格局中存在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种经济区域以及发达经济和欠发达经济两种明显不同的经济社会和发展水平,而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经济所面临的失业问题又与发达国家或发达经济不完全相同,其失业属性有着自己的独有特征。

刘易斯观察到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市场呈现出劳动力数量无限供给的特征。为什么会出现劳动力无限供给呢?刘易斯认为,一是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出生率较高,人口总量,从而劳动力资源总量存在大量过剩;另一个是发展中国家存在着经济发达的现代工业部门和经济落后的传统农业部门并存的二元经济结构。前者获得劳动工资收入,后者只能获得最低生存费用。前者的边际生产力必须大于边际成本才能受到雇佣,后者边际生产力为零甚至为负仍在维持最低费用的生存,所以前者的收益恒大于后者。这种情况下,前者只要开出一个工资水平,并且如果劳动力在两部门间的流动是自由的,那么低收入的农业劳动人口一定会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从而给城市带来几乎是无限的劳动力供给,导致城市中出现大量的失业人口。

托达罗认为:在城市存在高失业的条件下,农村劳动力还不断向城市迁移是人们对城乡预期收入差距的反应而不是对实际收入差距的反应,迁移者可以考虑城市和农村各种劳动市场的就业机会,但他们通过迁移选择那个能取得最大“预期”收入的工作。

刘易斯和托达罗都是跳出城市来观察城市失业问题,敏锐地注意到由于城乡之间“最低生存费用”的差异而造成的“劳动力无限供给”几乎使得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数量供求几乎永远处于失衡状态。

希金斯则注意到,不发达社会存在一种经济的“双元结构”。一是“先进部门”,二是“原有部门”。“先进部门”首先是通过外国资本投资开始发展的。外国资本带来了新式的先进的生产技术,然而这些技术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将许多劳动力排斥在生产过程之外。尽管有投资的扩大,但这种技术资本的投入对劳动的吸收极其有限,并且往往其投入系数是固定的,即劳动对资本的替代度是极低的或者说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无论资本和劳动的相对价格如何变动,由于技术性的制约,都会产生过剩劳动力。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就是不断工业化的过程,且多数国家是通过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工业技术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因而都难以避免工业化不断地排斥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结果。希金斯的研究提示了欠发达经济中的另一失业属性,即劳动供求的质量失衡。

从凯恩斯对劳动供求数量失衡的观察到“后凯恩斯主义”对劳动供求结构失衡的认识和人力资本理论对劳动供求质量失衡的认识,从货币主义对发达国家“自然失业率”的捕捉到发展经济学对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过程中劳动市场变化的观察,可以看出,人们对失业属性的认识在逐步深化,并且正是这种深化使失业理论得到不断发展。

第6篇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形成与运作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规定是: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谓“理”,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八十年代中后期,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其次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

第7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谓“理”,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配置,表现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平衡的结果。这种纯粹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形成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即劳动者作为流动行为主体,对于其是否流动,以及怎样流动,具有完全决定权。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程度,还要受经济结构变动因素的制约。正是经济结构的变动,直接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西方经济学家把它称为劳动力市场歧视。劳动力市场歧视,指的是在所有经济因素方面都相同的个人之间的报酬差别。这些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某些社会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引起劳动报酬或待遇上的悬殊差别。对这种现象的研究,旨在确定歧视对报酬差别的影响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这些劳动者之所以领取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其劳动素质低,而是由于他们无法进入可以领取较高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劳动力市场,失去了在其中谋职的机会。出现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报酬不相对称的情况,即同工不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在城乡两种就业体制的差别性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彻底启动城乡之间长期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闸门,即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尚未确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劳动者就业采取不同于农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性流动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还无法同城市劳动力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业于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条件差的非技术性行业,领取比城市劳动者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这种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

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改革初期由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简称城乡收入比率)高达2.37。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地区展开后,城乡收入比率开始下降,到1983年达到1.70这一最低点。随着的进行,从1984年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开始超过1978年的差距,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2.86,此后虽然有所缩小,但1999年仍然达到2.65。

劳动力市场分割,也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垄断行业在缺乏适当约束机制的条件下,将垄断收益大量地分配给职工个人,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险业、城市供应业、邮电通信业和房地产等行业。这既是市场化不够、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结果,也是国家对这些企业监督管理不力的结果。

劳动力市场分割,还表现在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选择渐进式道路,东部地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较快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东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拉开了距离。1949-1978年,以现价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东西部之比为7.08:7.52。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到1978年东西部年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0元左右。而1979-1995年的17年间,我国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速度为12.8%,西部增长速度为8.7%。东部地区高出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使一度缩小的地区差距又呈拉大之势。在近几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中,东部地区占65%以上,西部地区仅占15%左右。在全国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超过平均数4成以上,西部地区只有平均数的一半左右。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78年东西部农民人均收入不相上下,1998年东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600元,比西部高出3倍。东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绝对收入差距则从西部高于东部的11元变为东部高于西部1793元。不同地区居民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不同地区之间劳动力缺乏流动性和开放性有关,市场不能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平衡区域间的工资水平差异以及相应的收入差异。归根到底,在于东西部地区间还存在着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过去的20年里,越来越多不拘泥于传统理论的经济学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并试图构建新的范式。很多人放弃了居于主流地位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式分析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性、社会性因素对劳动力流动、劳动者就业以及劳动报酬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就被冠之以劳动力市场分割学派,并被确认为劳动经济学的前沿问题。

参考文献:

1科斯.契约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