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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非遗文化存在的问题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新野猴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
新野县猴戏艺人鲍凤山等4人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时,因没有携带野生动物运输证而被该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带走,法院判决认定,4人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传承千百年的新野猴戏首次因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而判刑。另外,新野猴戏的继承人则是越来越少,这也意味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野猴戏会随着耍猴人的减少而逐渐的消失。十几年前,新野猴戏艺人有数万,现在仅剩四五百人,原本传承就难以为继,如今又面临不明确的执法挤压,传承和打击让手艺人不知所从。[3]新野猴戏存在的问题,也从一定的程度上反映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
新野猴戏艺人的“罪名”的成立在某些程度上是对非物质文化的扼杀。这个问题凸显出我国现有法律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不足。其一,现有的法律大多是地方性法律法规,约束性不强,权威性不够,不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其二,主要是以公法为主,尚未建立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我国目前缺少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律主要是以地方性法律为主。新野猴戏是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对于黑龙江省来说是对野生动物的非法对待。这反映出我国目前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为地方立法,立法位阶不高,权威性不强,影响力不大,没有真正的起到法律保护作用。虽然我国国务院先后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提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指导方针,确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规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文化遗产日”。但是这些只是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一个思路,并没有形成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1997年我国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1982年颁布并在2002年进行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它们中有些虽然涉及类似非物质文化遗产现象,但也仅仅是作为其保护客体的附带对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整尚缺乏法定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性,如果想对其进行全面的保护,现有的法律制度是不够的,这就需要制定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法律法规进行保护。[4]公法保护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途径[5],相关法律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可实施性和针对性;各省市出台了专门性地方性法规,但是地方立法囿于其地域范围和保护对象的限制,这些法律文件的适用受地域范围限制,只能在本行政区划范围能起法律效力,同时,分散性的地方性立法会造成保护内容不一,法律文件冲突,立法资源浪费等状况。对于我国法律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这两个主要问题,需要引起广大学者的共鸣。为此我们亟需建立完备法律保护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传承人在法律条文上作出明确的相关的规定,切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稳定持续的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自身利益,充分的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因此,需要在法律上作出很大的努力,通过对法律的改进和完善,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提供一个可靠的法律保障体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问题
“新野猴戏”事件,不仅让人们看到了法律保护的不足,也让我们了解到了新野猴戏的传承人也是在逐渐的减少,现在耍猴艺人年龄偏大,很少有年轻人在从事这个行业。十几年前,新野猴戏艺人有数万,现在仅剩四五百人,原本传承就难以为继,如今又面临不明确的执法挤压,传承和打击让手艺人不知所从。
“新野猴戏”事件也反映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存在的问题,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我国也做出了相应的举措,如关于非物质文化传承,现在我国主要是依靠传承人进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制定与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对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2007年6月,国家文化部公布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2008年2月公布第二批55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7],2009年5月公布了第三批71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2012年12月公布了第四批498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9]。我国先后公布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可见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相当的重视。但是,由于我国文化的多样,地域的复杂形,以及民族之间的差异性等等,导致对于传承人的保护并没有起到明显的作用。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与发挥作用的工作虽然取得初步成绩,却依然存在许多情况和严峻的问题。
新野猴戏的耍猴艺人急剧减少以及没有年轻人原意从事相关的技艺的这些现象,也从一定的角度反映出了我国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大多老艺人已经离世,很多精湛的手艺也随之消失殆尽;其次,在世的艺人老龄化和严重,后继无人;最后,作为传承人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得不到保障。绝大部分艺人虽技艺精湛甚至身怀绝技,但生活无保障,既无退休工资,又无医疗保险,日子过得很窘迫。[10]为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没有政府的引导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就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需要对这些传承人作出相应的规划,在这个过程中,要考虑到各种因素,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应当充分发挥相关技艺的人才,对其加大政府的投入与照顾,充分培养更多的艺人,保障好其切实的根本利益。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1]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N]. 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2.
[2]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N]. 中国政府网, 2009.6.
[3]史林静.“耍猴儿”的被拘,非遗猴戏何处去[N]. 新华每日电讯,2014.10.
[4]刘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中国传统文化传承[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7
[5]曹新明.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J].法商研究,2009.(03):13.
[6]文化部办公厅.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N]. 中国文化报, 2007.06.
[7]文化部办公厅.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N]. 中国文化报, 2007.12.
[8]文化部办公厅.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N]. 中国文化报, 2009.06.
一、文化馆免费开放中面临的问题
1、场地受限,无法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随着免费开放工作的实施,文化馆零距离面向老百姓后,来文化馆参加各种文化活动的人员也逐渐增多。活动场所小,免费开放活动的规模受到限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形式较为单一,在吸引力方面必定有所欠缺,势必不能满足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需求。
2、服务质量问题。随着文化馆的免费开放,原本群众心中高雅的场所形像可能逐渐转为群众学习文化艺术的场所,随着人多嘈杂、拥挤现象的出现,必然影响馆内卫生,降低服务质量。因此,能不能在参加活动人数增加的情况下保证管理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是文化馆免费开放应思考的问题。
3、师资薄弱,文化设施、设备陈旧功能不全。免费开放后,随着参与文化活动人数的增加,对服务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目前看,文化馆干部职工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工作人员没有增加,师资力量有限,造成艺术门类比较单一。设施、设备上如:乐器、服装、道具、灯光等设备经过长期使用,严重老化。
4、经验不足,安全管理面临考验。文化馆免费开放必然会带来人流量增大,给安全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需要一些懂安全管理的人员参与现场管理和服务,而文化馆目前既缺少这方面的经验,也缺少懂这方面的人员。如何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参与活动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文化馆内的安全,切实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这些都对文化馆的安全防护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参观者素质有待提高。随着文化馆的免费开放,给更多的人提供免费参观学习、参观、艺术交流的机会,因此群众对此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但是由于一些市民不注重保护馆内公共措施,不能做到遵守文化馆内的秩序,这就加大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很不利于文化馆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使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吸引更多市民走进文化场馆,文化馆应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文化馆实际情况,从多方面入手,狠抓制度建设,增强责任意识。
二、文化馆免费开放中几点看法
1、强化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工作方案》、《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管理办法》、《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项目一览表》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定免费开放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方法、开放范围。为免费开放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2、强化责任保障。制定公益性辅导培训主讲人一览表,明确责任人,做到辅导培训任务与责任双落实。
3、强化安全保障。制定《文化馆文明参与群文活动须知》,加大管理力度。组织全体在职员工学习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在免费开放期间组织专门人员维护正常秩序,确保进馆参观群众和学员的安全。
4、强化经费保障。必须加强文化馆服务体系的经费保障,除了争取加大政府补贴外,还应成立文化发展基金与专项基金,并加强社会宣传,发动社会募捐,提高企业捐赠、社会赞助等力度,鼓励并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家加入对文化馆免费开放的支持与赞助。
5、强化服务内容与形式。文化馆是开展群众文化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应以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优化服务内容与形式为不断进步的目标。文化服务可以体现出多种多样性,同时这也是提升文化能力与水平的主要标志,满足不同群众的不同需求,这也是文化馆服务的魅力所在。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推动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文化馆应本着普及性、教育性的宗旨,根据各地风俗习惯的不同、审美要求的不同等,提供满足群众需求的服务,让文化馆的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方便群众。充分利用本馆的师资力量,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服务,探索与基层群众需要相符的新内容,让文化馆的服务真正符合群众需要,被群众广泛接受并欢迎,才能真正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
关键词:化肥生产 生产管理 问题对策
引言:目前,我国的化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拼搏中,通过企业自己兴衰的体验,逐步认识到售后服务关系到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他们改变了坐商的习惯,主动走出去与农资部门、农业“三站”以合作、联合,代销等不同方式建立销售网络,形成一支有特色的农化服务队伍,开展农化服务工作,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建立示范田,举办科学施肥讲座,提供施肥技术咨询,在服务农民的同时,化肥生产企业也提高自身的信誉,建立了-销售服务体系。这些举措密切联系了用户群体,增强了肥料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生产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1.农村水源污染 由于农田大量使用化肥,尤其是氮肥的过量施用,已造成局部水源的严重污染,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许多渗入土地中的硝酸盐被冲入河流,导致饮用水遭到污染,会造成对人,畜的健康危害,最终将构成对生态环境的较大威胁。
2.农业投入与产出比连年下降 “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这当家的肥在半个多世纪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六十年代以前,当家肥是有机肥,化肥是少量氮肥且用量很少,是一种自然的生态循环。由于自然有机肥有效成份含量低、肥源有限,土地相对贫脊。农田产量较低,而施入少量的化肥,起到了明显的增产效果,化肥的投入与产出比很高,每公斤纯养分可增产粮食15kg。第二阶段是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这时期,化肥工业快速发展,化肥在肥料中所占的比例逐渐加大,这一时期是有机肥和化肥并重的时期,化肥对农田的污染并不明显。此时的化肥投入与产出比还比较高,每公斤纯养分增产粮食8—1Okg。第三阶段是八十年代以后,曾经“当家”的有机肥逐步退出主导地位,而作为次要的肥源,有机肥的使用比例大幅度下降,尤其是最近几年,一些地方有机肥成了农村的污染源。随着化肥的大量使用,土壤板结,化肥利用率下降。
3.农作物品质下降 由于化肥的大量使用,尤其是氮肥的过量使用,农作物所需的中,微量元素及其他养分得不到及时的补充,使农产品的营养成份下降,水果中的含糖量降低,蔬菜维生素降低,粮食的蛋白质及淀粉含量降低。蔬菜的亚硝酸盐含量升高等。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我国农副产品的出口受到很大的影响。农副产品的品质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在我国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以后。人们已开始重视食品的质量,除农药污染外,过量使用化肥则是导致农产品品质变差的第二大因素。
二、加强关键点控制的对策
1.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各级领导者要把安全与生产统一起来,抓生产首先要抓好安全,龙其是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就是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求将安全管理由事故管理型转变为事故预防型,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主动采取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安全生产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减少财产损失,生产中如果没有较高的安全生产意识,就不可能有全面的事故防范手段和措施。安全生产这一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各层次、各领域的支撑。作为化肥生产企业,安全涉及到的不仅仅是生产人员,还涉及到各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全面提高化肥企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最起码的也是最重要的要求。生产中可结合实际,企业党、政、工、团齐手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新入厂工人要按“三级教育”的标准施教,各种教育要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学习等手段可不断地全面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改变安全生产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才会得到全面顺利的开展。与此同时,还要落实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光有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还不够,关键是要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是全面抓好安全工作的本质和前提,要做好这一工作,真正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群防群治、防治结合”,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必不可少的,以责任制规定和约束人们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按安全规章办事,实现对安全生产层层把关和负责,只要做到这一点,安全生产工作就会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
2.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强设备维护
工艺安全管理是化工安全管理的重点,生产工艺不仅关系产品产量与质量,还关系到操作环境、工业卫生、劳动强度等,要解决工艺安全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原料的选择,尽可能以低毒代高毒,无毒代有毒,尽量减少生产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从源头预防可大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被动预防工作和开资;二是不断探索新的生产工艺,到同行业先进厂家学习,吸取精华,采用新工艺,控制好生产中的跑、冒、滴、漏,应用电子技术,提高自动化程度,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三是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对设备的材质选择,要考虑强度、腐蚀、磨损、密闭、维护检修方便适用等,对特种设备必须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办理;四是不断提高工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水平,随着电子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生产操作越来越简单、方便和舒适,要掌握好这种简单、方便的技术必须有较高的科学文化,其次还要加强对工人职业道德与操作技能的培训学习,使其具有高的责任感和操作技能,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精心操作,准确操作。
3.立足安全检查,抓好现场管理
生产现场是各种管理的实践场地,企业各种管理的疏漏或不到位等都会在现场暴露,安全管理更是如此,因此抓好现场安全也就成为抓好整个安全的关键环节。安全检查方式方法很多,但要做到经常化、日常化,还得发动员工,发动各级相关管理部门,采取面上查与集中查相结合、重点查与普遍查相结合、领导查与相互查相结合等形式,生产越忙越要查,各类安全检查要定时、定量、有组织、有纪律、有记录、有考核、有评比、有总结。检查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事故隐患,隐患是否能按时整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台帐是否健全有效适用等。充分利用好安全检查的手段,促进安全管理的全面提高。
三、结语
安全工作对化肥生产是一项艰巨、长期、复杂的工作,“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从管理到生产,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不能有麻痹思想,要警钟长鸣,绷紧安全这根弦,这样就能攻破生产中的各种安全难关,化肥的生产就有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一次性;问题;施肥
化肥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人们有意识地将化肥施入土壤,以提高土壤肥力,供给作物营养,达到作物高产、优质、低成本等经济目标的过程。我们在使用化肥时应提高效益,也就是使用化肥所带来的好处和利益。其中使用化肥所带来的好处和利益有很多方面,比如促使农作物增加产量,促进农产品品质的提高,提高土壤肥力及其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但化肥使用不当也会带来一些不良效应,比如造成土壤板结并导致土地生产能力降低,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污染,农产品特别是人类食品的污染等,对人类健康和农业生产极为不利,应当尽量避免。
为此,对农民朋友使用化肥,跟踪调查多年,尤其是对农民的一次性用肥做了详细的调查,现就农民在玉米种植过程中,使用一次性化肥出现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看法。
1.使用一次性肥出现的问题
一次性肥是指在玉米种植过程中,农民为了图意省事,在玉米用肥上仅在播种前一次性施入全量化肥做底肥。全生育期不再施入化肥,这样的施肥方式叫一次性肥。根据调查分析,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1.1一次性肥施肥的深度不够,对种子及幼苗的影响
由于一次性肥含氮高,加之早春特殊气候,连续阴雨天,氮肥在土壤里溶解快,施肥深度不够的,种子及幼苗的根与氮肥接触,出现烧种和烧苗的地块很多。
1.2一次性肥复混肥施肥不均,造成营养不均衡
现在使用的一次性肥多数是复混肥,其中磷、钾肥是矿物质肥,比较重,氮肥比较轻。加之整地不细,施肥车为了赶进度快跑,就造成车摇晃、颠簸,就使磷钾肥沉在下面,氮肥浮在上面,这就造成施下去的肥不均,一段磷钾多氮少,另一段氮多磷钾少,磷钾多的垄段玉米苗缺氮长势弱,氮肥多的垄段,施肥深度不够,就会造成烧种烧苗现象(施肥车施肥时量调的不准或多或少也会出现上述情况)。这样的垄段,小苗先期营养不足,后期又没有追肥,因而造成减产。
1.3施肥的量不等
在施一次性肥时,农民施的量不等或多或少,施量多的地块施肥深度不够,容易造成烧种和烧苗,即使不烧种烧苗也会导致前期旺长。化肥施用过多不可能全部被作物吸收,有一部分流失这就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一次性肥施量少的,就会造成玉米后期脱肥,也会影响产量。
1.4不分什么土质都用一次性肥
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农民的地,不适合用一次性肥的,也都用。农民在施一次性肥时,不考虑自家地能不能用一次性肥,看邻居用自己就用。结果是不能使用一次性肥的地块,肥的流失量大,造成玉米后期脱肥早衰。
1.5什么比例的复合肥都做一次性肥用
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农户用氮:磷:钾为18:18:18或16:16:16的含量做一次性肥使用,他们认为总含量够就可以,不考虑氮磷钾比例合不合理。
2.田间调查
为了更好的说明一次性肥使用出现的问题对产量的影响,我们对梨树县小城子镇13村130个点进行了跟踪调查。结果表明,各种问题都造成不同的田间表现和不同的减产程度。如下表:
3.如何正确使用一次性肥
(1)选择缓控释肥料,延长肥效。尽量让肥料的释放时间、速度和玉米需肥规律相吻合,提高化肥利用率,保证后期不脱肥。缓控释肥料目前主要有硫包衣和树脂包衣二种。
(2)分层施肥。如果有机械化播种和施肥条件的,可以分施到种子侧下方不同深度的土层,其中约1/4在浅层,3/4在深层(上层是施口肥,也叫种肥,下层是基肥深施)。使玉米在苗期和中后期都能获得足够的养分。主要是提高了磷肥的利用率,它可以解决春天地温较低、玉米苗期容易缺磷的问题。没有条件的,施肥的深度一定达到15-18cm。(种肥隔离至少6cm以上)。
(3)有机肥和化肥共施。有机肥和化肥共同施入,能增加肥效,提高肥料利用率。
(4)适当提高施肥量。若用复混肥,一亩不应少于40~50公斤;一定选用高氮型复混肥,因为玉米一生中对氮(N)的需求量大致是磷(P2O5)的两倍,甚至更多。
(5)使用一次性肥时特别要注意土质,不保肥,不保水的地块绝对不能用。(如;沙壤土、轻减土、盐碱土……等等)。
关键词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 存在问题 分析 建议
中图分类号:TD79 文献标识码:A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是矿山企业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具有动态性、长效性。早在80年代初期,全国地方煤炭系统在本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推行了煤矿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国范围内地方煤炭企业事故率明显下降,这说明标准化建设对保障煤炭安全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至今煤炭行业标准建设工作为省级以上煤炭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准入企业从事生产条件之一,由此可见开展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近些年随着我国非煤矿山上的迅速发展,相对的矿山安全事故也在不断上升,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治理措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随着非煤矿山的快速发展,非标准生产和无序开采导致的安全事故频出不断。直到2006年11月国家出台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从而非煤矿山企业进入安全标准管理轨道上来。但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各级安监部门监督体制仍然跟不上发展的需求,国务院在2010年出台23号文件,指出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实现达标,没有达标的暂扣两证和整改,整改后仍然未达标的建议地方政府关闭。2011年国家安监总局出台104号文件,提出标准化建设思路和目标,到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达到三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由此可见国家把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到重要程度来抓。笔者参加本地区多家金属非金属矿山标准化验收工作,现就矿山标准化建设软件、硬件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1标准化建设软件方面
软件资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纸质版东西,是标准化建设活动一系列内容的记载,又是安全生产活动指导、反馈和保障性资料,包含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各类表单等。
1.1存在的问题
(1)内容文题不符,未进行深度分解。主要体现在内容脱离实际,缺少手段和措施。如第一元素安全生方针执行“是否有由最高管理者签发的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对这一问题缺乏必要的理解,首先最“高管理者签发”“文件化”,很多矿山最高管理者签发了但没有形成文件,有的形成文件但最高管理者没有签发。再比如安全目标,有的矿山比较单一,只规定无重伤、零死亡目标,缺少培训、设备实施、隐患整改、职业健康等目标。还有的矿山目标不明确,没有量化。
(2)缺乏系统资料管理。文件资料未进行分类、无编号、无日期、无保存归档单位、无定期更新等。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陈旧,与实际已经不相符,缺乏收回报废更新。
(3)资质单位评审报告提交后,未进行问题的持续改进。有的矿山进行完标准化评审就算告一段落,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没有进一步制定措施。
1.2解决措施
标准化14个元素分为若干子元素,每个子元素又有很多问题,软件应当从每个问题中逆行对应进行建立。同时深刻理解每个问题所涵盖的内容意义,根据内容意义建立健全与其相对应的管理资料。如第五个元员工教育培训,要建立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大纲、培训内容、学时保障一整套文件。同时不能局限于一般的三级培训,对法律法规、应急逃生、风险识别、事故报告也进行培训。
建立标准化持续改进制度并予以跟踪。
2标准化建设硬件方面
矿山硬件是对设计、规程的具体体现,是设计与规程的有机结合。标准化硬件建设涉及内容广泛,其验收标准主要依据安全规程,是对安全规程条款的详细分解。对具体实际而言主要体现在作业现场、设备实施、生产工艺、风险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投入、检查等方面。
2.1存在的问题
(1)作业现场方面,主要体现标志、标识、警示不清楚,未注明应对各类灾害的逃生办法和路线,作业现场距安全出口距离没标出。
(2)设备实施方面,保护不全、缺少防护、隔离等设施,淘汰设备不能及时更新,新设备在使用时没有风险管理。尤其地下矿山缺少有效的通风设施,通风系统段短路,多数靠自然通风,局部积存污浊空气。
(3)生产工艺落后,与规程及设计存在差异,应急变化、处理突发事件管理未及时更新,没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作业规程不符合实际。
(4)风险管理方面主要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对本矿山在用关键设备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对周边环境和已经采过的空区存在危险否不清楚,缺乏检测评价。
(5)应急管理面窄,没有全面展开,很多矿山注重于火灾、水灾的演练,缺乏诸如竖井坠罐、井下窒息、地压灾害等演练。有的矿山进行桌面演练,员工理解不深,缺乏实际能力。有的演练没有专职救护队和社会政府结构参加,实效不能印证。
(6)安全投入不足,财务未建立投入台账,安全费没有使用记录。
(7)检查内容不明确,检查周期和线路不清,例行检查与巡回检查没有分开,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层次混淆。
(8)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现场缺乏足够的卫生应急箱和应急措施,员工在上岗、离岗、换岗没有进行体检或体检人数不足,对体检资料缺乏分析。
2.2解决措施
矿山标准化硬件管理是一个动态性,但在一定时期内会保持相对稳定,矿山与矿山之间存在差异。同一个矿山在不同时间阶段又存在差异,而且随着矿山的开采,差异性越来越明显,要想解决标准化硬件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入手:
(1)提高对安全标准化的认识,是解决矿山标准化硬件途径之一,只有认识到位,思想才能到位,思想到位,行动才能到位。
(2)注重标准化建设中的资金投入,只有足额资金投入及时到位,才能解决标准化建设中的一些硬件设施。
(3)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标准化建设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是全员参与,只有全员参与,提高整体素质,标准化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4)不断寻求创新提高标准化水平。创新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知识创新。
3结论
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是矿山企业推动安全发展,提高安全保障,创造社会和谐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是矿山企业加强技术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正确认识和分析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找出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做到持续改进,从而更好地实现安全生产,为社会创造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养猪场;废水处理;沼气池;污染物
中图分类号:TE9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畜禽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促进了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养殖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环境问题。
养殖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本文就沼气化处理工艺对养殖废水的处理效果、产沼气量及影响因素等进行探讨,并结合攀枝花地区地理环境的特征,分析沼气化处理模式在该地区运用的合理性。
1、养殖废水水质
攀枝花地区集约化养猪场大多采用干清粪工艺,较水冲粪工艺污水量小,且废水中有机物浓度低。养殖废水水质主要与养殖种类、清粪方式、用水量等有关。不同统计资料提供的数值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可参考表1[1]。
表1 集约化养殖场单位用水系数和产污系数及各污染物浓度
2、养殖废水沼气化处理工艺及原理
沼气化处理工艺即沼气发酵工艺,又叫厌氧消化,是指利用人畜粪便、秸杆、污水等各种有机物在密封的沼气池内,在厌氧条件下,被种类繁多的沼气发酵微生物分解转化,最终产生沼气的过程。在沼气发酵过程中,有发酵性细菌、产氢产乙酸菌、耗氧产乙酸菌、食氢产甲烷菌等五大类微生物参加沼气发酵。发酵过程可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液化
发酵性细菌群利用它所分泌的胞外酶,如纤维酶、淀粉酶、蛋白酶和脂肪酶等,对有机物进行体外酶解,也就是把大分子有机物分解成能溶于水的单糖、氨基酸、甘油和脂肪等小分子化合物。
第二阶段:产酸
这个阶段是发酵性细菌、产氢乙酸菌及耗氧产乙酸菌群三种细菌群体的联合作用,三者联合将液化阶段产生的小分子化合物吸收进细胞内,将其分解、转化为甲烷菌可利用的乙酸、氢和二氧化碳等。
液化阶段和产酸阶段统称不产甲烷阶段。两个阶段主要的作用是为产甲烷菌提供营养和为产甲烷菌创造适宜的厌氧条件,消除部分毒物。
第三阶段:产甲烷
此阶段,产甲烷细菌群可以分为食氢产甲烷菌和依乙酸产甲烷菌两大类群。它们利用产酸阶段所分解转化的乙酸、氢和二氧化碳小分子化合物等生成甲烷,从而实现有机污染物的降解。
3、沼气池对养殖废水各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类比10家不同的集约化养猪场的养殖废水监测数据,得出单位重量猪只的污染排放系数。即,每50kg重量的猪只,每天产生的污染物的量为:SS163.68g、COD116.86g、NH3-N6.60g、TP1.07g[2]。
根据有关调查研究,废水在沼气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在30d以上,温度在25~35℃时,对养殖废水中COD和BOD具有较高的去除效率,一般可以达到60%~75%;对SS的去除效率可达80%以上;对NH3-N、TP不具备去除能力[2]。
另根据后勤部军事医学研究所对20个沼气池的调查分析,沼气池对粪液中寄生虫卵的去除效率约98.28%,蛔虫卵的死亡率约69.23%[3]。考虑攀枝花地区集约化养猪场采取的是干清粪工艺,废水中粪便量较粪液中更少,即废水中有机物质较粪液更少。在厌氧发酵后,废水中寄生虫卵等,会因生长所需的有机物质的减少而出现死亡率增加的情况。因此,理论上讲,在相同发酵条件下,干清粪工艺沼气池对养殖废水中寄生虫卵等的去除率较湿清粪工艺高。为确保养殖废水寄生虫卵及大肠菌群等的去除效率,宜在出水口外设置紫外消毒,对有害微生物进一步灭活。
4、沼气池产气量与养殖废水中污染物等的关系
沼气池产生沼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进入沼气池的干物质量占沼气池总量的1.2%以上;二是废水在沼气池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5d,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沼气是一种可燃性气体混合物,主要成分为CH4,其次是CO2,此外还含有少量的NOX、H2、O2、NH3、CO和H2S等气体。
沼气池产气量与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主要是COD)、干物质量(相对于有机物)、温度等有关。根据有关资料研究表明,厌氧、消化去除1kgCOD有机物理论上可产生CH4约0.35m3,但考虑CH4在水中具有一定的溶解度(在20℃, 101.325kPa下,溶解度约0.0331L/L),废水中COD浓度越大,CH4溶解度导致的影响越小,实际产生的CH4量就越接近理论值[4]。
由于攀枝花地区采用干清粪工艺,约80%的粪便在圈舍内直接收集,经发酵后用作肥料;而剩余的20%猪粪与猪尿、冲洗水一起进入沼气池。根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对3家采用干清粪工艺的养猪场的实测结果,其养殖废水COD浓度分别为989mg/L、1476mg/L、1255mg/L[5]。参照上述实测结果,并结合攀枝花地区具体的干清粪工艺特点,集约化养猪场干清粪工艺废水进入沼气池的COD浓度约为1000mg/L。考虑CH4在废水中的溶解度为0.0331L/L时,沼气池去除1kg养殖废水中COD实际产CH4量为0.3169m3。这是考虑废水中COD全部去除时的结果,但在实际过程中,COD是达不到全部去除的效果。据有关资料显示,当废水中COD浓度为1000mg/L时,沼气池对COD的去除效率约为80%,在不考虑溶解度影响的情况下,集约化养猪场废水沼气化处理产生的理论CH4量为0.28m3/kgCOD[4]。
对沼气产生条件而言,只是增大废水中COD浓度来控制沼气池的产气量是不行的,因为必须要确保进入沼气池的干物质量和废水的停留时间也要达到相应的要求。
就干物质而言,也并不是干物质量越多产气量就越大,它是和温度密切相关的。
根据发酵温度,沼气池厌氧发酵工艺可分为常温发酵工艺、中温发酵工艺和高温发酵工艺。攀枝花地区集约化养猪场养殖废水均采用常温发酵工艺,即在自然温度下进行厌氧发酵,发酵温度随气温变化而变化,不受人为控制。通常夏季气温高,产气率高;冬季气温低,产气率低。
常温沼气发酵的温度一般在18~27℃,在同一沼气池内其他条件(干物质量、COD浓度等)不变时,一小时内允许发酵温度变动1.5~2.0℃。但当变化范围超过2℃时就会抑制产气率,若有5℃的急剧变化,便会突然停止产气[6]。据相关资料研究表明:在夏季沼气池发酵液的浓度以6%(有机物的含量)为最好;而到了秋冬季节,沼气池的发酵液的浓度以12%(有机物的含量)为最好[7]。也就是说,当池内温度较高时(25~27℃),发酵液浓度应稀一些;当池内温度较低时(18~23℃),发酵液浓度应浓一些,以达到提高产气率的目的。
攀枝花年平均气温较四川省其他市州高,应结合具体的地理环境和不同季节的气温,适当调整发酵液的干物质浓度,以增加产气量。
5、沼气化处理后的沼液用于灌溉的合理性分析
沼气化处理后的养殖废水中COD、BOD和SS仍无法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浓度限值。若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来处理沼气池出水,其处理成本十分巨大,且NH3-N、TP也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
攀枝花地区普遍采用种养结合的方式进行生猪养殖的污染治理,将沼气池处理后的沼液用于果园或耕地灌溉。该方式既可以消纳大量的沼液,同时可充分利用沼液中不能去除的NH3-N、TP。以种植的芒果园为例,每一亩芒果地每天可以消纳沼气池沼液约0.5m3,相当于存栏30头生猪的废水量。考虑到沼液中NH3-N、TP浓度较大,直接用于灌溉可能会发生烧苗现象,从而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因此,沼液用于灌溉前,均需采取与水混兑降低沼液浓度后(不同植物、不同生长阶段兑水的比例不同,如用于叶面追肥时,沼液兑水比例约1:2~4),方可用于灌溉。
攀枝花地区雨季在6月~10月,约130天,其中半数为雨天,在这期间果树水量较充足,沼液灌溉的频次及用量应减少。过度浇灌的沼液会被冲刷到环境中。一般雨季每三天灌溉一次(选择晴天时灌溉),对于多余的沼液,必须建设沼液暂存池进行收集储存,待雨季过后再用于灌溉。沼液暂存池的容积必须具有至少能容纳20天沼液产生量的要求,以防止多余沼液排放污染环境。
此外,沼气池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农田灌溉应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沼气化处理措施是否能有效地预防土壤污染,还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研究确定。同时土壤的容量是有限度的,长期的土地处理应每年进行定期土地监测,避免废水的长期浇灌对土壤造成影响。
参考文献:
[1] 张洪芳,黄武,刘媛.浅析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处理模式[J].天津;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9,12.
[2] 张全东,陈健,张红兵.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探讨[J].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2007(6).
[3] 张洪龄,宋锦章,张学文等.沼气池处理粪便消灭寄生虫卵和细菌的效果[J].后勤部队军医学研究所,1976(4).
[4] 赵剑强,朱浚黄.厌氧消化中甲烷产量及沼气中甲烷含量的理论探讨[J].西安公路学院环境工程研究所,1993(11).
[5] 方炎.大中型养殖场粪污清理工艺[R].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09,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6-0154-02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人们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些地方因保护理念错位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了“保护性”破坏,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特征是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它是一种无形的,以人为载体的“活态”文化样式,其核心在于通过传承人世代相传。可以说,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载者、传承者、创造者,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就是保护传承人。换言之,对传承人的保护就意味着对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忽视对传承人的保护,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就失去了根基与价值。所以,弄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面临的问题,进而对传承人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就是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迫切而重要的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现代化、价值多元化、娱乐多样化的不断演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既迎来了机遇,也遭遇了挑战,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后继乏人的窘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口耳相传的文化,其技艺的获得是一个长期习得的过程,传承人的成长需要时间的累积。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受其本身性质的局限,无法为人们带来直接客观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当今社会转型与经济变革的冲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处境尴尬:一方面,许多年轻人更愿意到大城市寻找发展机会,并不愿意跟随父辈在老家学习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困于传男不传女的旧习,使得愿学的女性却无法获得学习机会,这使得本来就愿学者寥寥的传承活动更是进退维艰,如此一来,许多年事已高的代表性传承人面临着无徒可授的状况,传承人正面临着断代的危险。不仅如此,一部分年富力强的传承人可能因为经济的贫乏与生活的困顿,为了生计不得不“改弦易辙”,这使得传承人又面临着流失的危险。在这种“断代”与“流失”的双重夹击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处于青黄不接与后继乏人的境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环境改变的苦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其产生与发展依赖一定的文化环境与文化空间,脱离这种环境,其形态就面临改变或消亡的危险。一方面,随着科技与社会的发展,一些传统非物质文化技艺失去依存的活动空间,逐渐式微,甚至走向消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针指导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保护、传承、利用的辩证关系,没有做到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是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而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得其赖以生存的活态环境遭到破坏,有的破坏甚至是不可逆的。这样一来,或者因为传承环境的改变使得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目全非,或者因为传承空间的改变使得原有的观赏对象流失,或者因为生活方式改变使得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难以存续,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境地。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保障不力的困境
不可否认,各级政府部门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中,都下了很大的功夫,然而现存的认定与保障制度却存在着保障不力的困境。比如,在对传承人保护过程中,首要的工作就是对传承人的认定,然而恰恰就是这一基础性的工作,却存在制度的缺陷。现有的认定制度规定传承人只能从众多的艺人中挑选一个或者几个予以认定,这必然使得那些需要团结协作的链状结构的传统技艺会发生“掉链子”的情况。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技艺需不同的艺人承载不同工序,那些其他关键工序上未能被认定传承人的艺人可能会因经济利益和个人荣誉等原因与获选艺人之间产生矛盾,从而使得传统技艺非但未因认定传承人而获得更好的保护,反而适得其反。与此同时,在争夺有限的传承人指标中,有部分人或许因弄虚作假、迷惑专家而当选,有部分人却可能因交通信息闭塞而错失机会,无论是当选还是落选,都无疑会挫伤那些具有独特技艺却无缘获得传承人的真艺人的积极性。这种缺乏公平公正的认定,其结果往往与初衷相违背。此外,现有的制度在认定过后的保护中也存在各种保障不力的问题: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经济保障不合理性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问题的成因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的文化,其由传承人的传习展演、受众的观摩模仿以及传承空间与环境等要素构成,无论哪一个要素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最终会传导到传承人保护这个问题上来。就此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濒危主要有以下成因。
(一)从传承人的角度看,经收入菲薄与社会地位不高导致“无心”传承
目前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各级政府都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但主要用于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其中用于资助传承人的经费却少得可怜,完全不足以让传承人衣食无忧地专注于传承。多数传承人在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只得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维持自身和家庭的生存上来,无法潜心从事传承活动以及培养传承人。此外,尽管各级政府每年都要利用“文化遗产日”组织开展大型宣传展示活动,但多半是利用多于保护,索取高过给予,对传承人缺少人文关怀,通常授一个牌,发一个证书了事,并没有对他们进行隆重的表彰和奖励。掌握精湛技艺的民间艺人既没有获得经济上的有力资助和支持,也没有获得精神上的荣誉和自豪,这使得不少传承人不但无法潜心从事非遗工作,有的甚至会产生失落或迷茫的情绪。由于传承人地位弱化、经济贫乏、生活困顿,使年轻一代对成为传承人失去兴趣和信心,无法被吸引到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中来。
(二)从传承受众的角度看,生活方式改变与思想观念演化导致“无人”传承
随着全球化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随着文化消费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当今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人们的观念意识、生活样式、审美精神和价值导向都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刘锡诚先生所指出的:“正在推进的现代化进程,正在使民众的生活条件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由发生和繁荣的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的土壤逐渐削弱和消失,民众的价值观和审美观随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1]面对日益多元化的物质生活和现代精神文化生活,年青一代更热衷于现代的生活方式。在当代电视、网络、手机等新媒介的冲击下,他们更热衷于运用现代科技产品消遣、娱乐、生活:如玩微博、微信、游戏、网购等,他们对民间传统技艺逐渐失去兴趣,既无心观赏更无心学习。当大多数年轻人被吸引到现代电子传媒上后,传统技艺展演的受众群体不断流失。传统文化在现代物质文明、商业文明及科技文明的裹挟中日渐被蚕食,甚至消亡。如此来看,缺少观赏对象、无人喝彩鼓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自然“曲高和寡”,难以为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然也难逃后继泛人的困境。
(三)从传承空间的视角看,现代文明制度与新型城镇建设导致“无法”传承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l一体化的逐渐推进,大批人口向城镇迁移,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也纷纷外出谋生,留守乡村的大多数是老幼病残,他们既无精力也无兴趣去学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严重的问题是随着人口的迁徙流动与生活方式的改变,原有的乡土生活体系遭遇侵袭甚至崩溃。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存在着一个以社长、社首或是寨老、巫师等为代表的村落神事管理系统。这套系统主要负责村落的神事活动,祭神、娱神、迎神、赛会等带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民俗活动[2]。随着农村社会的逐渐解体,原来很多依赖于传统农耕社会的传统技艺失去了存在的空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了“活态”传承的生活基础,不得不走向博物馆似的展演传承,这无疑会导致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走样与异化,可以说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旦失去原有的传承空间就无法原汁原味地“活态”存续。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的对策建议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着眼点放在对“人”选定、保护、传承上,也就是说首先要保证能选出真正的代表性传承人,其次要保证能让传承人安心传承,最后要保证能让传承人在一定的空间中开展传承。从这一思路出发,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的建议有如下几点。
(一)完善传承人保护制度
选人是用人的基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中,首先要制定传承人的认定标准。要针对不同门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制定可操作性标准,确保选出的传承人真正具有代表性。其次要建立传承人的选拔制度。为了提高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要坚持民间推荐、政府把关的推荐、认定政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世世代代生活在群众中间,要充分相信并利用广大群众特别是民间艺人们的推荐,政府所要做的是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综合考量,在候选人中认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起决定性作用的优秀传承人为代表性传承人。再次,建立传承人的技艺档案库,对传承人的技艺进行完整录像归档并制作光盘以备传习之用。最后,要建立传承人的退出机制。这样既可以及时纠正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极个别滥竽充数的错误,还可以剔除已认定传承人中的个别不负责任、不尽义务的传承人,从而保证传承人队伍的纯洁与活力。
(二)保障传承人身份地位
选出优秀的传承人后,要使其安心于传承,还必须从物质与精神两个层面提高他们的身份地位,使其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保障,社会上受认同。从物质角度看,要让传承人衣食无忧,这就需要对传承人提供充分的经济保障,对技艺精湛或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应可享受相应的政府特殊津贴,同时依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效率,给予传承人特殊的“绩效津贴”。同时也要分考虑到其他未当选艺人的经济状况,形成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团体的综合保障系统,以免艺人之间相互妒忌、内耗而阻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除了经济上保障外,还得从精神层面上对传承人进行鼓励,使其安心用心于传承。比如,每年定期组织传承人开展活态展示、定期交流、技艺比赛等活动,让他们获得社会认同与肯定。每年定期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表彰大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或参与支持非遗传承的其他个人进行隆重表彰,颁发荣誉称号。大力推荐非遗传承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让他们参政议政,为非遗保护代言发声。我们在给这些文化传承人以积极的社会地位肯定与社会声望评价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的舆论导向,这样就会形成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社会氛围,自然也就更加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3]。
(三)保护传承人传习空间
保持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其核心是传承人的保护,但是单一的以人为中心,并不能带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健康发展。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如古建筑、历史街区与乡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依相存,并与人们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特征迫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注重保障传习场所、文化空间的完整性,充分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后续艺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通过地域性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其次,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活态教育培训,让更多的人逐步了解传统技艺,喜欢传统文化。
总之,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传统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日益重视。但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社会发展不够平衡,法律制度不够完善,这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刘锡诚.传承与传承人论[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