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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村级审计问题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资料不规范
有些村的财务工作仍使用传统的收入减去支出,缺乏足够的原始凭证,代之以大量的自制自支的白条、收据和报销单。因为未采用正规的记账凭证,因此不可能按照规范的会计记账程序入账。例如,在对某村进行审计时发现,该村2002年8月12日的招待费为2473.00元,登记在一张自制的记账凭证中,根本没有附上任何原始凭证。在记账凭证的使用上,重复编号、所附原始凭证数与实际数不相符等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明细账和总账,给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村级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财务工作没能明确的划分审批人、会计和出纳,使会计资料分散在村长、书记、会计和计生专干的手里,待需要时再临时拼凑在一起。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出现人人都有审批权和现金控制权的现象,或者自批、自领、自用、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3、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
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是村级财务工作中最常见的错误,也是许多重要问题、热点问题的症结所在。具体表现在一是会计科目使用的不合理。例如,同是招待费,有的记入“管理费用”,有的记入“其他支出”或“承包经营支出”;同为一笔借款,借入时记入“短期借款”,返还时却从“其他支出”中冲销。二是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我们在审计某村时,发现其200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327.60元,而2001年1月1日的上年结转数却为零,就其原因,原来是被转入了收益的贷方,但从账面上却无任何反映。三是会计期间没有明确地划分。如2002年的原始凭证中夹杂着大量1999年至2001年的原始凭证。
4、项目支出繁多,无法准确核实
村级财务中的招待费支出并无明确的限额标准,这很容易给某些村干部造成可乘之机。由于许多专项资金被基层用款单位领用之前,已经被层层分解,在此过程中大多以拨代支。有些用款单位的支出仅凭自制的领款单领款或以领款单作为项目支出;有些用款单位财务管理较混乱,大量的白条使资金真正用于项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例如,我们在具体审查个村时,如果发现该村发放了一笔款项用于统一购买树苗时,我们可以去怀疑村或农户会将该项资金挪为他用,但具体核实起来难度较大,审计人员不可能对此进行详细的核实。
5、财务管理长期混乱,干群关系紧张
近年来,由于某些村干部重发展、轻管理和作风不廉洁等原因,使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了会计人员不会记账、不会成本核算的现象,村干部谁收谁支,坐支挪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村领导和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从而造成财务管理长期混乱。村级财务管理的长期混乱导致了干群关系紧张,一些村干部的形象不佳。
二、村级财务审计中的治理对策和建议
1、成立完整的基层专职审计机构
乡镇党委、府应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立基层专职审计机构,备专职审计人员,心接受县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镇党委、府要经常把群众关心的热点、点和难点交给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查和。时要做专职审计人员的坚强后盾,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有后顾之忧,解决专职审计机构所需要的经费,级财务审计专职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谙相关制度和法规,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此应对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基务培训,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层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意识
各乡镇党委、府应该把依法治村纳入的重要环节,大基层审计宣传力度。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村级财务上墙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各村群众民主选举组成财务清理组织,为村常设的群众监督机构,组织有权参与制定本村全年的财务预算并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权把村里的集体财产登记造册并负责保管资产登记册,权于月末听取人员关于财务收支的汇报,把有关账页的复印件在专用的财务公开栏上公开张贴。
3、财务审计工作应该协调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采用灵活多变的操作方式
基层专职审计机构每年应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自行立项或接受委托的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确定了审计具体事项之后就可以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中还要乡镇有关部门如经管站、财政所、司法等部门相互配合。村级财务审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送达审计、就地审计或者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如有必要还要进行审计调查。在具体审计过程,应采取既要沉下去又不能陷进去的灵活方式,对于矛盾小、问题少的村可以集中送达到乡镇所在地进行审计;对于矛盾大、问题多、群众呼声急的村,可以进行就地审计,也可以先送到乡镇进行审计后再到村里进行调查核实。这样更利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摘要:村级财务审计实务操作由于缺乏独立性,由于存在信任不对称问题,因而引发诸多矛盾。为此,文章通过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现状,分析村民与村干部、村民与审计人员、村干部与审计人员相关利益方之间信任不对称的原因,提出弱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措施。
关键词 :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审计独立性
村级财务审计是审计部门对农村生产经营单位财务报表审查和评价的经济监督活动(王金凤等,2012)。从1990 年关于林盛堡镇村级财务审计成效(郑克杰、曲向军,1990)的文章起,至2014 年,探讨基层村级财务审计问题的文献,大多由农村审计人员发表于乡镇级实务型期刊。理论研究逐年呈现递增趋势,尤以2011年文献居多,研究重点集中在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审计方面。有些研究成果关注到了信任问题,进行财务学与信任的关系研究。李心合(2001)把信任问题引进财务学研究,他指出“信任是信息不对称的委托关系,信任是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也有学者基于两权分离形成的委托关系,将信任和财务学联系在一起,指出委托关系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本质上都是信任问题(刘峰,2009;雷宇,2012;张莉萍,2014)。李正图(2014)将信任分为对称信任(双边信任)、不对称信任(单边信任)和互不信任(双边不信任)。
有的研究者基于社会学原理构建资本市场审计和信任关系,提出通过声誉、制度机制,建立和维护资本市场的审计信任关系(漆江娜,2002)。但是将信任不对称引入村级财务审计问题是一个新的课题,理论研究缺乏对审计信任不对称问题的关注,现实中因为信任不对称现象的存在而影响审计监督效力,使审计难以发挥经济监督作用。为此,文章基于“信任不对称”问题的思考,探讨村级财务审计问题,以便通过弱化信任不对称,优化审计环境,规范村级财务制度,有利于基层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
一、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原因分析
(一)村民与村干部的信任不对称
1.两权分离是信任不对称的前提条件。村级财务审计三方关系人中,审计客体即村干部,代表村民、基层政府和自身的利益,是沟通村民和基层政府的媒介,担负着双重信任。村民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的财产所有者,将财产的管理权委托给村干部,他们之间构成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是审计关系产生的前提,而这一委托关系需要由政府认可才发挥作用。因此村干部权衡后会有意或无意地让渡村民利益,这是村干部和村民之间信任不对称发生的必然原因。此外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村干部处于信息掌握的优势地位,往往不愿意或者由于能力不足,未能确保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即便是公开,也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象征性的走形式,表现为选择性公开有关政策指令、文件,而且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大多数村民认为这种“面子工程”侵害集体利益,违背基层民主管理的宗旨,对信息真实性的质疑不断累积,加剧了村级财务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任不对称。
2.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薄弱。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合理与否与执行是否有效的匹配程度,影响村级财务的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薄弱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弱化了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信任对称,而且可能会给审计带来风险,强化审计的信任不对称关系。有些村的原始凭证填制不合规,白条入账现象客观存在,将村干部记录信息视同发生的凭证内容,缺乏完整的财务账目,致使会计资料不完整,信息编制不规范,信息反映不及时。有些村的会计既记账又管理现金收支,审批和报账手续不规范,违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致使财务资金内部控制执行失效。财务管理制度本身的缺陷和执行的无效,使得村民对村干部不信任,这些加大审计难度和成本,在有限时间内完成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难免有疏漏,这为审计信任不对称提供了条件。
3.职业道德缺失加剧信任不对称。村民对村干部的信任取决于村干部是否真正从村民的角度出发,为村民着想而干实事,如果村干部有违村民的期望,侵害集体的利益,就会引发信任不对称。
(二)村民与审计部门的信任不对称
审计意识淡薄,对审计监督职能不甚了解。大多数村民的文化水平是初中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数比较少,虽然大学生不断增加,也有研究生出现,但相对农村整体而言,这部分力量还是缺乏,因为文化程度的高低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决定审计认识程度。随着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很多村民失去土地,有文化的年轻人离开本土,留在家中的大多是年长者或小孩。村民对于审计的相关认识大多缺乏了解,年长者根本不清楚,更谈不上对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的信任问题。对于审计的认识更是没有概念,他们视审计人员为行政人员,视审计为上级部门检察工作,正是这一模糊概念,将第三方审计人员看做“官官相护”的群体,对其工作始终存有疑虑,这种审计信任不对称具有一定的广泛性。
审计负效应的影响。审计负效应指在某些条件下,审计活动的执行及其结果对社会产生消极或负面影响与后果(曹建安、张禾,1999)。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审计负效应随媒体传播而扩散,导致审计监督职能受到质疑。村级财务审计主体主要由乡镇经管站或乡镇政府内设的审计机构担任,独立性欠缺。审计失败案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合谋,其经媒体加工报导后,村民基于心理学的“光环效应”,使得审计负效应的影响放大。因此只要谈到审计,人们的认识是基本没有多大差别,充分反映出信任不对称。
(三)村干部与审计部门的信任不对称
村干部对审计认识不到位。审计作为监督的角色,一直被审计客体所排斥,审计主体和审计客体的对立关系,源于客体对审计的不信任。审计人员和村干部目标函数不一致,村干部将审计视为对其行为的监督,对委托人聘请的审计人员存在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有些村干部因为在管理村级财务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被审计时往往采取不配合的态度,导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很大风险。
村级财务审计缺乏独立性。乡镇经管站负责乡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工作和财务会计的指导工作,要管理农村承包合同、村办企业立项、统筹提留款等事项,此时它既是管理经营者又是监督者,与审计独立性原则相违背。
乡镇政府内单独设置的机构审计其所辖属部门的财务活动和经济效益,类似于“自己审自己”,即使审查出村级财务问题,也不能确保及时公布信息和处理问题,很难保持审计独立性。这种存在缺陷的审计模式也使村干部对村级财务审计的信任度降低。
二、弱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的措施
(一)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
建议建立体外专业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体系,促进对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审计经费采取由村集体分担、政府补助以及社会援助的形式,提高村级财务审计独立性,树立审计权威性,发挥审计监督功能,弱化村民对村级财务审计信任不对称现象。
(二)降低甚至消除审计负效应的影响
审计行业的整体声誉需要审计人员的努力。无论是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还是村级财务审计,都属于审计范畴,通过提高审计行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聘用坚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确保专人专职,加强审计人员的持证管理制度,以及执业后的道德教育,使审计作为外部独立监督的力量真正发挥,巩固审计的专家权威地位。
(三)健全村级财务审计法律制度
静态的制度建设与动态的实务变动之间不可能全然吻合,始终会存在错位,只是错位的程度因为法规制度与实际要求的差距不同而不同。2007 年修改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指出,农业部负责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显然缺乏独立性,而影响权威性。使村级财务审计有法可依,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四)确保财务公开,增强干群互信度
各村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公开财务信息,透明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应尽职尽责落实村民知情权,监督村级财务事项公布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掌握财务状况。同时村民素质也需要提高,主动积极参与村务民主管理。自觉将审计引入村务管理,并从中受益。
(五)建立人际沟通渠道,优化村级财务审计环境
基于村民和村干部委托关系,从既有关系中构建人际关系,村干部须保证凭证、账簿等规范、真实;村民履行民主监督职责,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村民文化程度要不断提高,扩大审计知识宣传范围。村级财务审计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确保外部监督到位。村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提升审计接受度,改变对审计的负面情绪和消极态度,构建和谐的审计关系。
总之,村级财务审计结果的可靠性,关系到村民对村干部,以及基层干部的信任程度。从两权分离、村级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薄弱、职业道德缺失,分析村民与村干部之间信任不对称;从审计知识的普及和审计负效应的影响,分析了村民与审计部门之间的信任不对称;从村干部对审计的态度,以及审计独立性缺陷,分析村干部与审计部门的信任不对称,最后从加强独立性、降低审计负效应、财务公开透明、健全法制、建立人际关系,提出强化村级财务审计信任对称的措施,以期实现健康的村级财务审计。
参考文献:
[1]沈燕萍,李军,沈博雅. 藏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及成本实证报告[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4.12:231.
[2]雷宇.财务会计的信任功能[J].会计研究,2012(3):26-30.
关键词:村级,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审计机关不断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从已经普及至县、乡镇一级,又延伸至加强对村干部参与农村经济活动的监督与约束上,积极推行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一、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薄弱。一是账簿登记不规范,账账、账表不符。二是原始凭证要素不符,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或没有原始凭证。三是账目混乱,无依据进行账记调整。
(二)财政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违规收费时有发生,违规收入不入账形成账外收入。二是账外列支、白条支出较为普遍。三是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导致往来户头多,且往来单位金额不一致。
(三)挤占挪用专用资金。一是一些村委将上级拨入的扶贫款、专项资金不单独核算。二是征地补偿费未实行专户管理且使用不规范。三是改制企业上缴的净资产及剥离资金未及时上缴市级财政专户。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少数集体资产长期游离账外,存在管理风险。二是建设工程管理及核算不规范,手续不全,未经审计便自行结算。三是固定资产核算不合规,存在不入账和报废销账。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财经法规知识宣传学习不到位,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一些村干部平时不注重对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自身缺乏财经知识和基本的财务知识,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认识不够,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和工作职责没有充分发挥。造成违反程序行事、不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乱收费、乱摊派;在资金管理和运用方面存在挤占挪用或滞留专项资金、账外设账等现象。
(二) 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少数村级财务人员的财经法规意识淡薄,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意识不强,往往是被动的做账、做报表,村干部叫怎么做就怎么做,对于一些明知是不符合财经法规的不加以制止,做“好好先生”,未能真正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毕业论文,村级。以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纳税意识薄弱,对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从不缴纳有关税费。毕业论文,村级。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乏力。一是一些村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能有效控制财务收支。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工作人员调离岗位也不及时办理清点、交接手续等。二是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有章不循,如业务招待费,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格控制招待费,但在执行过程仍然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三是资产不实,资产管理混乱。添置的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时常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混乱状态。少数单位的资产长期游离在账外,对外长期投资的本息未按规定收回,一些应收未收的资产未及时催收,由于人动,极易造成“人走账不清”,“新官不理旧账”。
三、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学习,不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对于存在的问题,整改得到不到位,是否还会复发,其执行在于业务人员,但关键还是看领导认识到位不到位,贯彻有力不有力,因此必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教育。村级领导干部应自觉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增强依法理财能力。另外,会计管理部门在会计业务培训过程中要加强业务指导,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加强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促进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二)加强监督,规范内部财务行为。应全面清理整顿原有的各项内控制度,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培育自我约束自控能力。毕业论文,村级。毕业论文,村级。特别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工程款支付和核算。毕业论文,村级。加强财务安全管理,确定财务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毕业论文,村级。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另外,建议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强对村级日常经费支出的合理、合法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等方面,对监督结果在村级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培植财源,从严控制政府性负债。一方面各乡镇应适应经济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各乡镇实际,因地制宜,挖掘传统产业,发展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壮大农村经济,努力实现富民、富村、富乡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做好节流工作,正确处理好负债与建设的关系,应合理安排制订建设计划,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负债搞建设,更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
(四)健全监管,注重审计成果转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情况如何,是衡量这项工作成败的关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将执行财经法纪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乡级干部管理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报告所列问题,与被审计的村干部进行谈话,予以诫勉,督促整改。切实规范和制约村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村级组织 财务审计
一、村级组织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1、资产投资、出让、租赁、清理等存在问题,管理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集体资产因历史原因,没有入帐,家底不清,极易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投资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合同成为一纸空文;以往年度村出借资金,因种种原因无人追讨;在资金收缴和运用上,有的以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或收支均不入帐;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帐,导致集体资金的体外循环。2、征地拆迁等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分配方案有完善。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部分村居存在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现象,挪用的资金用以弥补各行政村或自然村级各项经费的支出,再加上管理、分配不透明,不规范,极易激化各种农村潜在的社会矛盾。3、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不够高。村级财务审批制度流于形式,根据《安徽省村集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村一般财务开支要由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复核、村务公开监督组审查后入帐。但是根据各个村居的审计发现,村务公开监督组这一环节流于形式。不按时报帐,白条支出现象严重,特别是招待费和工程款未开根据税务发票,而以收据或代办条直接支付,票据入帐手续不完备,甚至有的大额支出凭证后竟未任何附件;4、聘用人员随意性较较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但是实际在各村居审计时发现,各基本上都有聘用人员,用以承担村里的面的工作。这些人不占村两委的编制,工资是由村里面支付,加重了村民的负担,造成了不好的影响。5、管理费用过大,尤其是招待费支出较为突出。管理费用以各种方式存在,特别是招待费,村级零招待费规定在实际工作执行中难以得到落实,基本上村村都有招待,有的比较大,隐性招待费也难以遏制,严重影响了农村干群关系。6、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比较混乱。各个村居对于工程项目建设有极少部分经过一事一议,然后通过村委会制定的招投标程序,实行招投标;有部分是经过区招标办招标;但大部分工程项目没有经过招投标和审价程序,漏洞较大,给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乘之机,容易滋生腐败,应加强这方面的制度建设,节约集体资金。
二、针对村级财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各村居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建立健全现金、存款内部控制制度、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用制度来管理人、财、物。2、加强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清理登记,摸清家底。首先,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其次对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最后,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3、坚持财务公开,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对于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项目资金,实行实行专户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重点项目可以一个月公开一次。4、依托社会化服务,创新财务管理形式。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可以推行村居会计委托制,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或财政主管部门,建立村社会计记账中心(办公室),统一执行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代管各村财务专用章、统一使用票据、统一开设监管账户、统一档案管理,进行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5、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各级政府应及时出台农村审计方面的文件和制度,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村级财务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重点关注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对在审计中查出的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责令如数退赔。情节严重者,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2]安徽省村集休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现状
1.“村账镇管”制度流于形式,存在“代而不管”现象
“村账镇管”制度在国家颁布正式文件中的名称为“村级会计委托制度”。所谓“村账镇管”就是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的基础上,把村级财务委托给乡镇统一核算和管理。这种方式切实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和核算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1)“村账村管”和“村账镇管”划分不清。有的乡镇虽然形式上实行了“村账镇管”,由乡镇经管站记账、资金由乡镇统一管理。但实际上,由于乡镇经管站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由村会计记账,乡镇经管站的会计人员只是将会计信息录入农廉网,而且有的村账反映的数据与农廉网的数据不一致,未能真正做到统一核算,使“村账镇管”流于形式。
(2)双重管理使权利义务不明确。“村账镇管”模式中,乡镇政府、村干部均享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多头管理则容易形成管理盲区。乡镇政府认为钱不是自己花的,只是代个账而已,出了问题村负责。村干部则认为钱花在哪里政府都知道,账也是经管站代做的,出了问题政府担着,结果使村账成了“两不管”账。
(3)会计监督执行不到位。首先,乡镇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不到位。按照规定乡镇经管站、财政所应当对村级财务进行指导监督。实际上,经管站作为村级账务代账员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不可能做到自我约束。同时,由于部分乡镇代账员的会计水平低、责任心差,无法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识别,所以更谈不上对村级财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其次,未能充分发挥村会计的监督职责。由于大多数村会计学历偏低,并非科班出身,业务能力较低,常常受制于村干部的牵制,会计的监督职责不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2.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会计基础薄弱
村级财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财务工作的质量,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村级财务人员都未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有的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有的甚至连最基础的会计知识都不懂,仅仅记个流水账,更不用说发现和提供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3.会计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不规范
村级财务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要求,严格设置会计账薄、及时填制会计凭证,规范登记总账与明细账,按规定及时、全面、真实地编制会计报表。然而实际上,部分村只设置收入、支出科目,所有收入都记入“其他收入”,支出记入“其他支出”,没按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更没有设置往来款明细账,由于会计核算混乱,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证不符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无法对村级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建议
1.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财务制度是进行财务管理的基础。乡镇必须严格执行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结合各村的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例如:现金管理制度、支出审批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等。同时,要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所有财务事项都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发生经济业务要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办人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并签名,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交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单据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由村会计到乡镇经管站报账,乡镇代账员按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后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2.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问责机制
审计监督是规范财务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审计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由乡镇财政所和经管站牵头,抽调专门人员,对村级账务进行定期审计检查。二是广泛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在对村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村级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经济强村、重点村、难点村由县农经办负责组织审计,普通村由乡镇政府组织审计。通过审计,对村干部的履职情况、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村“两委”换届选举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三是实施专项审计。各级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加大对涉农、惠农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加大纪委检察的办案力度,确保资金能够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将各级的检查结果{入村干部的管理档案,作为村主要领导干部免职、辞职、换届考核等的参考依据,并由乡镇政府负责督促整改,村民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整改,村两委则负责整改落实。对审计出来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3.提高村级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稳定会计队伍
一、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事项。成员由村民或其代表推选,被推选的人应具有财会或相关的管理知识。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发现,此项法律规定虽然非常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形同虚设”,如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未由村民推荐产生,而是由村委四职干部或委员担任,其印章却由报账员保管,监督委员亦未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逐笔审核及签字。这里在形式上,一方面实质上不符合财务内部控制的独立性要求,起不到切实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流程及权限不合理(如报账员保管印章,监督人员不复核签字等),都在形式上也使得监督工作完全没有展开,村务监督失效,导致农村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混乱。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由于缺少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掌握在村支书等少数村干部之中,村的大额经费支出不经集体研究决定,费用审批手续不严谨,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有的是白条列支,有的是村干部自己领条自己审批,有的是重复报账套取资金。
(三)村务公开不规范
其一是村干部民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够;其二还是由于其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未能认识到自身与村民的服务关系。这样导致的后果是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规范或者不完整,公开的内容也片面、单一,不够具体。从另一个角度讲,大多数村民对自身的权利也没有完全认识,对于村务公开的程度、形式不够关心。这样则导致了村务公开工作完全成了“形式”与“过场”,使村民只能雾里看花,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受到限制。
(四)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
由村级建设的村组道路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办公室装修工程没有实行公开招标程序或集体决策程序,工程未经公示,无工程预算、决算、验收等资料;外购建筑材料无购销合同和验收资料;材料款和工程款都是以领条或收据方式报销,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随意性大,基本上由村支书和村主任共同操作和掌控工程项目。
(五)超额开支征地拆迁工作经费
涉及征地拆迁的村委会收到上级拆迁办拨付的拆迁工作经费,限额开支,主要用于征地的政策宣传、思想动员等相应费用的开支以及村组等征地工作人员的误工补贴及加班费,征地工作人员的就餐费用。由于村干部对拆迁工作经费开支无预算和计划,开支内容的随意性大,在没有考勤记录的情况下,村委会成员集体超额发放误工费和加班费,村干部采用领条和个人餐票方式报销大量餐费,导致拆迁工作经费大大超过限额开支标准,挤占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金。
(六)违规发放坐班补助和误工费
街道办按照上级规定对村四职干部的工资由财政统一打卡,其他职位干部工资待遇按照上级规定执行。村干部工资以外的差旅费(交通费)、电话补助、节假日值班费、其他专项工作补贴等限额报销(除征地工作外)。村干部不得再发坐班补助及专项误工费。村委会因征地拆迁收到大额的拆迁补偿款,村干部面对突如其来的大额资金,就千方百计想办法如何使用。由于拆迁补偿款属于全体村民共有资产,向村委会全体成员发放坐班补助和误工费属于乱支滥补行为,损害全体村民集体经济利益。
二、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村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缺失
由于缺乏必要的内控制度,导致村干部的审批权和控制?喙?大,未能从制度层面对村干部进行约束,存在自批、自领、自用、挥霍浪费、乱支滥补等情况。
(二)村干部的财经法规知识缺乏
村干部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缺乏学习,上级部门也未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致使村干部财经法规知识缺乏,遵守财经制度的意识淡薄,个人权力表现力强,对村级财务收支不按规章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集体资金一人支配,造成管理不规范。
(三)对村级财务管理监督不力
一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代表全体村民对村级财务收支、民主理财、村务公开等进行监督和落实,监督流于形式,给少数不廉洁的村干部提供有乘之机。二是村民监督不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部分村民忙于生计,不主动参与集体事业,对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了村干部的违法乱纪。三是上级部门监督不到位。由于上级部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监管空白,疏于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和监督,致使村干部心存侥幸,违法乱纪的胆子越来越大。
三、加强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民主监督管理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完善村民监督。要从组织建设出发,由各基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各村民监督小组的组建,明确其成员构成、职责与相关办事流程,从形式上和实质上完善村级财务收支的合规性。二是强化外部监督。由于内部监督远非一蹴而就,因此适时引入外部监督也非常重
要。这里重点考虑以政府审计的模式,通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或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对村级财务或重点收支事项进行审计或审查,并定期公布审计结果。结合审计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对重大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依法移送纪委或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真正做到查处一个,威慑一方的作用。考虑到政府审计力量的不足,有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外聘社会审计的模式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二)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结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做到规范管理,同时强化执行情况的监督。
(三)完善村务公开制度
一是要完善村务公开形式。要求各村委会将一定时期的村财务收支进行公布。在形式上要明确公布周期,公布载体(如上网、张榜等),公布的同时要注明举报或反馈方式等。二是要明确公开内容。要求各村委会必须将所有收支、资产负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情况逐项进行公开。杜绝“选择性公示”的做法,使村民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落到实处,使村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明白的答案,及时纠正不合理收支项目,消除村民对干部的疑虑,化解干群矛盾。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对拟参加村级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从资质、业绩、报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评比,择优确定中标施工单位,并将中标单位的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规范的建筑业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合同交上级部门备案。对建筑工程一定要按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先要设计、预算、招投标,订合同、聘请工程监理,完工后,完善工程验收手续,按合同分期支付工程款、暂扣质量保证金等。
(五)制定费用报销标准
建立健全村内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拆迁工作费等各项费用标准,做到费用支出事无巨细,做到费用支出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规范各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能有效的杜绝费用支出的随意性。
摘要:村级财务问题,影响到基层社会秩序,村级财务审计是当前村务监督的重要议题。文章基于受托经济责任理论,通过村级财务审计、CPA 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分析,从四个方面,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创新、责任村委会建立、村级财务审计模式和绩效管理制度和监控体系,探讨CPA服务村级财务的实践路径。以便发挥CPA 审计功能,监督财务公开透明,以便构建良性运行的经济秩序。
关键词 :村级财务审计;受托经济责任;村级财务
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相容等制度设计缺陷,和执行过程缺乏相互牵制等制约的内部监管漏洞,村级财务账目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低,给集体资产被侵蚀、资金被挪用、资产的流失提供了条件。最终使村民集体利益被侵害,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进而影响干群关系和基层社会秩序良性运行。而具有独立性的CPA 参与村级财务审计,既有利于村级财务审计目标的实现,也是自身发展的契机。现有的CPA参与村级财务审计模式,受托经济责任观是有普适性的审计动因学说,与审计前提与目标相关(蔡春、李江涛,2008),其内涵随着当今社会的前进而不断的拓展,对于不同的组织,去建立相适应的审计模式(机制)则是受托经济责任内容发展充实的必然要求。基于受托经济责任观理论基础,分析CPA 审计与受托经济责任,以及村级财务审计与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并探讨CPA 服务村级财务审计的实现路径。
一、村级财务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分析
(一)审计关系与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分析
受托经济责任要求受托人的行为应对委托人负责,这一要求构成了审计功能的基础,而审计则是被用作强化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的手段而被运用(Tom Lee,1986)。现代会计和审计,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理解清楚受托经济责任,是现代会计和审计发展的关键(杨时展,1991)。审计和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是一种相依相伴的关系(秦荣生,1995)。审计的目标和功能应该随着受托经济责任内容的增加而拓展,为了确保拓展后的受托经济责任能够全面且有效的履行,审计的功能必须与拓展后的受托经济责任相匹配。
(二)村级财务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分析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之间产生了实际分离,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之间与经营管理者实际上也形成了一种委托和的经济责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中的成员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然要求对经营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
村级财务审计就是以村民与村委会之间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为基础而存在的,村级财务审计主要涉及到对公共权力和资源进行分配和利用的监控,所以,村级财务审计的核心是对公共权力的阳光运行进行监控,不断促进公共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对各利益主体的诉求做到妥善处理。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村级财务审计结构和运用适当的村级财务审计机制,发挥其监督、鉴证、评价职能,有助于弥补村级财务监督资源的短缺,保障村民利益,密切干群关系,达到社会良性治理的目的。
(三)CPA 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关系分析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受托经济责任重要类型之一。ASOSAI(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指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管理公共资源的当局或个人对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报告,并要说明自身履行所应承担的经营和财务责任等义务。如果按照此界定,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也应强调报告责任和行为责任两方面。村级财务中,村委会向村民充分披露,并证实村级公共资源应用的合规性与合理性,是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重要要求。随着村委会支出规模和项目的增加和村民参与村务愿望的加强等,其行为责任的要求以3E为基础,向环境性、社会性等要求不断的拓展,其报告责任同样不断拓展,两种责任相互匹配。
在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审计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起到的作用存在一定的必然性。当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出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时,传统的村级审计难以解决村级财务公开时存在的问题,所以,由政府部门主导的村级审计之外,将CPA业务引入村级财务审计中,CPA参与经济管理活动,并对农村财务的公开进行监督和检验,对村级财务中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进行调节,不仅是受托经济责任随村级财务审计发展而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CPA行业也在村务审计业务的发展中取得了契机。以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为基础,将CPA引入到村级财务中,拓展了其审计功能。
二、CPA服务村级财务审计的实现路径
(一)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的创新
具体而言,针对CPA 服务村级财务审计,新的村级集体经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报告体系包含:第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需要提供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度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相关信息,为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开展提供信息载体;第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度会计报告。主要反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的信息;第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情况报告。通过提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经营活动的信息和目标实现程度,来反映对上级及本村规定的遵循情况,和政策执行效果;第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会责任报告。对自身环境、经济和成员贡献的一种表达和梳理。
由于审计工作形成的审计成果(主要表现为审计报告)主要是给广大村民看的,而他们绝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因此,CPA应该出具详式审计报告,而不是像公司年报审计那样出具格式化审计报告,报告结构安排、词句用语应通俗易懂,对于村民关心的村级收入和支出等信息,信息量应充分。可以在审计报告后附审计报告使用说明,更好地满足村民对村务公开、透明的需求。
(二)受托经济理念的树立,责任村委会的建立
可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责任村委会建立:第一,村级财务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与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的建立;第二,以目标经济责任为导向,构建以经济责任履行报告体系为基础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第三,完善村级财务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和深化村级财务审计的关系;第四,公告与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相关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村级干部考核和提拔的重要依据,进而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村级财务审计中的作用。
(三)CPA 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的构建与实施
构建良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CPA 审计有利于强化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村级财务审计的本质功能在于保证和促进村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CPA 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强调从评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入手,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立足点在村级财务审计评价之上,通过对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分析,据以识别审计重点,并估算审计风险,进而进行基本审计程序的实施,编制审计报告。此前,应该深入研究以下几点问题,为村级财务审计导向的CPA 审计模式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第一,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评价方法可从公司财务审计评价方法的思路出发,从廉洁反腐、村务公开、内部控制、乡村治理责任、经济绩效、可持续发展等维度考虑;第二,审计的重点识别和风险估算。CPA审计要成为村级财务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同样受到村级财务审计状况的影响。所以,CPA审计导向的村级财务审计模式不仅需要关注更多相关者在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的利益保护,而且还需要考虑村级财务审计结构中其他相关者与审计本身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构建绩效监控体系
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欲使CPA 更好的服务村级财务审计,须在村级财务审计方面,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传统的财务审计仅仅就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判断,而对于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绩效审计进一步对此提供了解答:
第一,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对绩效目标的确定方式和方法进行深入研究,为村级财务绩效审计的评价提供导向和依据;第二,绘制绩效评价体系。对其绘制要考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即需要全面反映人、村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不可片面用经济指标对村级财务审计发展进行评价,而应关注乡村经济和乡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第三,建立以村级财务审计为导向的绩效监控体系。村级财务审计应该利用宏观优势,调动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资源,构建以村级财务审计为导向的绩效监控体系;第四,建立绩效责任追究机制。因为责任追究机制是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机制保障,则在建立时应注意:对各责任主体及其权责要明晰;建立合理、公正、科学的绩效责任评价机制;并逐步建立全方位和多层次的绩效责任追究监督机制。
课题名称:
青海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编号14028)研究成果;青海民族大学2014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西宁市城东区村级财务审计问题研究”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沈燕萍,李军,沈博雅. 藏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及成本实证报告[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14.12:231.
[2]于文波.基层审计服务惠农政策落实的定位选择[J].审计月刊,2013(4):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