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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特征范文

时间:2023-10-08 15:32:59

序论:在您撰写文化遗产特征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文化遗产特征

第1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遗产;遗产旅游;营销;特征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3008101

1引言

少数民族多居住在我国边疆和西部地区,总体而言,民族地区呈现出经济欠发达、区位边缘化、文化多元化的特征。具体表现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较好,文化遗产丰富。在经济上谋发展与文化上保护多样化这对矛盾的作用下,文化遗产旅游作为一种中立或尚且称得上双赢的方式应运而生。然在实际操作层面却不尽如人意,如因旅游运作不当而致使民族文化遗产遭毁坏或变异,当地居民在旅游发展中受益有限等现象。民族地区居民未蒙其利,反深受其害,旅游发展并没有为民族地区带来实质利益,反而造成民族文化的变质,甚至有人将文化的变质视为旅游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此背景下,如何营销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成为民族旅游发展的关键。

一提起营销,总让人联想到销售的最大化,那么,市场营销和文化遗产管理能够和谐共存吗?将市场营销视角运用于文化遗产管理,总会令遗产的忠实保护者嗤之以鼻。认为营销等同于销售最大化,意味着无限制的扩展消费基础从而导致遗产的核心价值进行错误的表呈。同样,很多人还将营销与广告和促销相混淆,认为有损文化遗产作为重点保护对象的形象。实际上,销售和促销所代表的是市场营销过程的最后环节,它们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是实现更广泛的管理目标的途径。

当我们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市场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仔细分析发现,都是没有采用市场营销管理视角的直接后果,而不是因为采用了这种方式而产生的结果。由于没有清晰地界定核心产品、目标市场、经济的和非经济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行动计划,所以混淆的信息就有可能被传达给公众,其结果就是,可能把“错的”人群带着对“错的”体验的期望吸引到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地,进而迫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管理者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来展现他们的产品,以满足这些人群的消费需求。这当中采用营销手段对目标市场进行过滤就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2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营销特征分析

因文化旅游的一些特别特征,也给作为管理工具的市场营销提出了挑战,同时也说明了在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规划程序中充分考虑市场营销问题的重要性。其独有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凸显民族文化内在价值

在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的整体目标中,内在的文化价值往往与使用价值有着同等或更强的作用。如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觉意识、培养对本民族历史的自豪感,甚至进行宗教沉思等,可能成为比增加游客人数或经济收益更为重要的目标。而通过营销手段无限制地吸引游客人数往往能阻碍这一目标的实现。因此,营销要着重针对目标明确型文化旅游者,使其获得深刻的文化体验,凸显民族文化内在价值。

2.2使利益相关者受益为目标

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主要有遗产管理者、旅游经营商、旅游者、当地居民等群体。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两个利益群体为旅游者和当地少数民族民众,要想让这两个群体共享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资产,就需要对外部市场(旅游者)和内部市场(当地少数民族民众)都有所了解。因此要对有旅游使用价值的文化遗产进行价值评估,确认双重价值的优先次序,采取必要的平衡措施,获得社区对民族文化遗产资本旅游化运作的支持,同时又确保旅游利用不会牺牲当地使用者的需求。这时运用信息传递过滤方法对营销受众目标群体进行调控,从而使位于第二位的使用者的行动,无论是旅游者还是当地居民,都不应该冲击首要使用者的需求。

2.3将“旅游”与“遗产”视为一个有机整体

很多文化遗产管理者没有认识到遗产及其设施是旅游吸引物,而在管理方法的运用上没有兼顾文化遗产本身的旅游使用价值。致使遗产的展示及解说系统无法为更多的旅游者服务(尤其是大众旅游者),进而导致旅游者的体验肤浅(民族文化差异也是影响因素之一),使产品的质量下降。由此可见,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营销应建立在“旅游”与“遗产”作一个有机整体的基础上才能使游客的感知目标与体验效果拉近。

3结语

在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旅游领域市场营销不仅仅是销售,而有其独特的特征,它是构成整体管理计划组成部分的一种管理途径。最重要的是,它是一个能用来实现一系列广泛的管理目标的战术工具,特别是在凸显民族文化内在价值、使利益相关者受益等方面发挥了控制平衡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尹立军,叶全良.民族旅游地经济获利与文化保护的互惠研究——基于认真旅游者的角色探讨[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1,(4).

第2篇

[关键词]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资源特征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0)10-0057-07

农业文化遗产(Agricultliral Heritage systems)是一种新的遗产类型,其概念源自联合国粮农组织2002年启动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项目。按照粮农组织的定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目前,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还存在一些争议。关于概念问题争论的主要焦点在于对“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和“GlobaUy Important Indigenous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的译法,集中在是否要将“文化”一词加入概念中和是否要将“系统”一词去掉的问题上。在现阶段的研究中,笔者暂且仍然将其称为“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国内外在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为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概念和特点来看,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不同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等旅游形式,更不同于目前盛行的农家乐旅游。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核心是“遗产”,是旅游者前往农业文化遗产地进行体验、学习和了解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活动,属于文化旅游的范畴,其重要功能是确立遗产地的文化身份。而乡村旅游、农业旅游等本质上来讲还是大众旅游,主要目的是休闲娱乐,二者存在本质区别。按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有效管理的旅游发展应该成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手段,从而充分发挥旅游在遗产保护、教育、文化、科研以及经济方面的功能。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旅游来讲,农业生产、知识、经验、技艺和农业生物多样性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旅游元素,农民不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同时也是珍贵的旅游资源。学习、了解和尊重传统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是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者所追求的核心体验。了解农业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旅游资源特征对于识别和区分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以及合理进行资源开发和目的地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研究,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具有遗产类型特色明显、脆弱性高和敏感性强、分布范围广、可参与性强和复合性强等特征。

1 遗产类型特色明显

1.1 一种活态遗产

农业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活态遗产。整个农业系统中必须有农民的参与才能构成农业文化遗产,而同时农业系统又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部分,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农民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仅是农业文化遗产重要的保护者,同时也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之一”…。农民生活在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方式就要保持原始状态,不能随时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农业系统的精华,同时也保护这些系统的演化过程。因此,农业文化遗产体现出一种动态变化性。

由于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遗产,是农业社区与其所处环境协调进化和适应的结果,因此,不能像保护城市建筑遗产那样将其进行封闭保护,否则只能造成农业文化遗产的破坏和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持续贫穷。农业文化遗产要采用一种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的方式,也就是说,要“在发展中进行保护”,因地制宜地保护和管理农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要保证遗产地的农民能够不断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获得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这样他们才能愿意参与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也就是说,多方参与,尤其是社区参与机制的建立,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占有重要地位。

1.2 区别于一般的农业遗产

农业文化遗产和一般的农业遗产存在一定区别。国际上关于农业遗产的论述最早出现于普林特斯(Prentice)对遗产的分类,将农业遗产界定为农场、农业博物馆、葡萄园以及捕鱼、采矿等农事活动。其实,我国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就成立了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研究内容侧重于中国农业史的综合研究、传统农业发展的动力机制与制约因素研究、近现代农业史研究,以及农业历史文献研究与整理等方面。石声汉先生认为,我国的农业遗产概念比较宽泛,包括具体实物和技术方法两大部门,古农具、古农书、古农谚等都属于农业遗产的范畴。

目前,很多学者都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只是“农业遗产”的一部分,而且更强调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属于全球环境基金中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项目)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系统(system)或景观(landscape),除一般意义上的农业文化和技术知识以外,还包括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和农业生产系统。农业文化遗产突出强调农业景观与农业系统这些至今仍在使用、也更有现实意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形式。

徐旺生等认为,从内容上讲,农业文化遗产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也可以将其分为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农业文化遗产。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等同于一般的农业遗产,而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则更加强调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景观,强调遗产的系统性。苑利同样认为,农业文化遗产至少应该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但他认为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农耕生产经验,如开荒的经验、育种的经验、播种的经验、防止病虫害的经验、收割储藏的经验;而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则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各种农业生产经验和农业生活经验。

1.3 区别于现有的世界遗产类型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确定了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3种类型。随着对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入,1992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又提出了文化景观的概念,它是“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是“保证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的特定土地利用技术”。文化 景观以其独特的视角和选区范围,不同于文化遗产,也不同于自然遗产,而是体现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与大自然所达成的一种和谐与平衡。

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定义来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与世界遗产类型中的文化景观十分相似,二者都强调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自然与人类生活的协同进化以及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事实上,很多已经被列为文化景观的遗产地同时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试点,如菲律宾的伊富高梯田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对于保存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维持可恢复生态系统和传承高价值传统知识与文化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它更强调人与环境共荣共存、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农业文化遗产更像是文化景观的一部分,是关注农业的文化景观。但同时,农业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又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文化景观强调遗产的地域性,而农业文化遗产则更强调对某种传统农业知识和农业技术的保护,对这些知识和技术的地域要求并不十分严格。

2 脆弱性高和敏感性强

生态脆弱性是指生态环境对外界干扰抵抗力弱,在扰后恢复能力低,容易由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而且一经改变很难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性质。而文化的敏感性则是指文化易受外来因素干扰。作为一种特殊的活态遗产和旅游资源类型,农业文化遗产既有脆弱性高、也有敏感性强的特点。

2.1 生态脆弱性

农业文化遗产本身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很多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境地。同时,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人口密度高的偏远落后地区,这些地区的生态脆弱性一般都比较高”“。研究发现,农业文化遗产地浙田县的人均生物承载力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6.2%,同时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仅能勉强维持生态平衡。生态脆弱性除了与生态环境的组成、结构、功能相关外,还与生态环境的处境密不可分,因为生态环境本身的结构特征只是导致生态脆弱的潜在条件,而将这些潜在条件激化为现实的则是人类活动的干扰。旅游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来讲就是一种很强烈的人为干扰活动,如果管理不善,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发展将非常容易破坏农业文化遗产以及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其他资源,大大增加本地的生态足迹,不仅无法成为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手段,而且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2.2 文化敏感性

很多农业文化遗产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如贵州的稻鱼共生系统位于黔东南侗族自治州,云南的哈尼梯田位于红河哈尼族和彝族自治州,而国外很多农业文化遗产也是由少数民族甚至处于殖民状态下的农民所创造的,如非洲的很多农业文化遗产。这些地区具有很强的文化和政治的敏感性,这些地区旅游业开发不当很有可能就会引发社会文化冲突。因此,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的发展必须充分尊重当地的文化,尽量减少旅游对当地的文化涵化,减少对民族文化的冲击。作为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旅游发展必须以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为前提,对于农业文化遗产地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

3 分布范围广

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广泛,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和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目前,联合国粮农组织已经评选出首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试点,同时也开始考虑将更多的候选点纳入保护范围。从目前试点和候选点的分布情况来看,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分布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3.1 一般分布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地区)

从全球范围来看,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基本特点是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相对紧张。以“稻鱼共生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处的中国浙江省青田县为例,全县海拔50米以下的河谷仅占4.64%,山间盆地占0.05%,丘陵和山地占95.31%。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当地农民逐渐发展出一种充分利用当地农业生物多样性、适应当地特定环境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多年的传承和发展证明了这种方式具有可持续性,而人地关系紧张则是这种生产方式产生的主要动因之一。

3.2 一般位于经济发展相对欠发达或自然资源/气候条件较为恶劣的地区

农业文化遗产一般位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从全球范围来看集中在非洲、南美洲和东南亚等地区。农业文化遗产地大多位置偏僻、生态系统脆弱、自然资源有限或气候条件恶劣。为了生存,当地农民发展了复杂而具有创新性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技术,由于这些地区人口密度较高,农民适应环境所发展出的可持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就显得弥足珍贵;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这些地区还没有受到大规模现代技术的影响,也没有对资源进行过度利用。但现代化进程和全球的环境变迁也正迅速威胁着这些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农业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传统农业地区。

3.3 一般处于历史较为悠久、土著居民定居历史较为久远的地区

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长期适应环境的产物,是人类优秀传统农业的杰出代表,其形成需要悠久的历史。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的农业生产和生活经验对人类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评选的重要标准。菲律宾的伊富高梯田农业系统拥有超过2000年的悠久历史,中国的稻鱼共生系统也同样拥有2000多年的历史。历史悠久证明了当地居民对其所创造的农业系统的依赖,以及该农业系统与当地社会系统的有机结合。历史孕育了农业文化遗产地灿烂的农业文化,同时也产生了与农业有关的生产和生活文明。

4 可参与性强

参与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社会进步与发展宣言》指出,公民参与是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参与程度的高低可以衡量人们对某一活动的积极和认可程度,广泛的参与对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墨菲(Murphy)在《旅游――一种社区的方法》(Tourim:A Community Approach)一书中认为,社区参与正是协调发展与保护矛盾的途径。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发展都离不开社区居民和广大旅游者的积极参与。

4.1 当地社区参与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可参与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地社区的参与。作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同时也是保护的对象,当地农业社区的居民掌握着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主导权,离开了当地社区的参与,农业文化遗产就不复存在,更无法成为愉悦旅游者的资源。农村居民从事农事活动本身就是参与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重要形式,也是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发展的根本。另外,他们也可以参与其他资源的利用,如参与食宿接待、制作旅游纪念品等。研究表明,农业文化遗产的居民参与对于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转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4.2 旅游者参与

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 资源可参与性强的另外一点表现在游客的活动上。传统农业系统作为观光资源的潜力并不太大,因为调查发现很少有游客对农业文化遗产本身的景观感兴趣,而往往对参与农事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旅游项目产生吸引。如在浙田,超过50%的游客对下田抓鱼、了解稻鱼共生系统农业生产的相关知识、参与与稻鱼共生相关的民俗活动等感兴趣。因此,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时必须结合游客的需要,在不破坏农业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设计参与性旅游活动,让游客通过旅游活动的参与切实了解传统农业的价值,同时避免了游客仅作为旅游地的观众而无法获得真实的遗产旅游体验。

5 复合性强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类典型的社会一经济一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更能体现出自然与文化的综合作用,也更能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它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与文化景观的特点为一身,本身就是一类复合性遗产。而从旅游资源的角度来看,它集中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与其他资源,结合了有形(物质)资源与无形(非物质)资源,通过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了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吸引力。

5.1 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与其他旅游资源的复合

农业文化遗产地除了拥有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同时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旅游资源,如山水风光、地方特色建筑、民俗节事、美食等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这些资源与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机结合可以大大增强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吸引力。按照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主体一辅助资源分类体系,主体资源为农业文化遗产系统本身,如稻鱼共生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主体资源为稻鱼共生系统,而辅助资源则包括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各类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以青田县为例,如奇云山、鱼灯舞等。真正的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中主体资源发挥主要的吸引作用,而其他资源则起到增强吸引和扩大旅游规模的作用。

第3篇

这厚重的历史积淀,无疑是我们民族的先辈给后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同时这也是留给我们的一付重担。因为,保护的责任是那么重大,而保护工作的分量又是那么异乎寻常地沉重。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项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相当迅速,从2003年启动至今不到5年的时间,全国就已经确定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总数达1028个,并认定了代表性传承人777人。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因为更多的项目正在运作中,更多的发现正在进行中,更多的认识正在形成中,更多的经验也正在积累中。

笔者有幸参加了本地的这项工作,并经历了从起始阶段到现在的过程,其间对许多具体问题进行过相对深入的思考,并通过进一步学习和实践,形成了一定的认识。比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界定,我们就应该根据以下三个突出特征,综合地去进行把握。

一、传承性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唇齿间倾谈的、纸页上流淌的、精神意识层面跳跃着的“活态”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渊源的基因。

文化是由物质和非物质两种形态构成,而文化的进化是传承和积累的结果。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化同样也是通过传承和积累来实现,其细致周密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经过传递实现传承,另一方面经过长期的沉淀达到积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文化的自我选择、对文明的自主抉择。应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过特定历史阶段,特定种群民族、特定地域范围内的人民群众,世代沿袭所传承的结果。其传承过程,生动地保留并表现了这些人群的生存状态、生产习俗、生活风貌、伦理观念,并形成了对当时的社会形式、自然环境和等多方面的历史发展状况的反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依靠冗繁的传承载体和庞大的传承群体。其中,传承载体重点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环境和社会环境,而传承群体离不开人们之间所依靠的“口传心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性的传承,包括礼俗仪式、岁时节令和社祭庙会等,主要是依靠群体性传承或者是家庭性传承而构成的传承链传承至今。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和民间知识等文化,一般是由传承人代代相袭而传承延续。一个优秀的传承人,既传承了先人的文化遗产,又以过人的聪慧,按照当时社会发展的节拍推动文化遗产的创新和发展,他对一个民族文化的延续起着重要的链接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手段离不开人的因素,传承人作为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传统文化传承的历史重任。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直接面对的是传承人的保护问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其提供生存和发展延续传统文化的环境和土壤,才能实现当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标。

二、“活态”显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习惯的“活态”显现,它保持了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示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从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存在,既与相关生产方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关,也与产生这种文化的土壤和背景,包括民族和地域的独特生活方式、文化传统、文化心理、审美原则和风俗习惯有关。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通过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得以延续的“活态”显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我国古老的羌民族文化就是典型的活态案例。

第4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文化发展

中国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我们的祖先曾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为后人积累了丰富的文化财富。外国市场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兴致盎然,一些传统文化产业在国内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却在国外备受关注。虽然目前情况有所缓和,人们对于国学教育的认识逐步加深,但是还需更多的时间与机遇,才能发生更多转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有其发展的必然性,因为人类群体的文化具有整体性,它不以某种单一的特质存续,而以整合多方面关联的形式存在,文化要素之间的互动关联是文化产业最基本的特征。人、社会与文化之间的互动使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并不是泾渭分明而是互相依托、共生共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需要一定的载体,特定的人类社会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脱离了特定的群体和由他们所组成的文化环境,非物质文化将不复存在。同样的,作为一个族群和社会所认同的文化,其核心是这个群体的综合价值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和存在形态往往更能表达这种文化的思维方式。华夏祖先从制造第一件劳动工具开始,就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地寻找、摸索并创造实用性强的劳动工具,在满足了造物基础的同时,又培养了独特审美的精神需求。由此发展出来的民间工艺美术,多就地取材、手工生产带有形式美感的作品。它们造型多样,色彩鲜明,质朴清新,具有独特的乡土气息和生活色彩,以实用性为依托,既是工具又是工艺作品。它们从民间来又服务于民众,融入了各个民族衣食住行、风土人情、礼仪禁忌的各个方面,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哲学、艺术学、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学和人类文化学多学科的文化价值,体现了整个民族的文化意识、哲学观点、感情气质和心理素质,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瑰宝,也是非物质文化兴起与发展的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象体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民间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

我国的民间工艺美术类型的非物质文化分布于全国各地,由于地理气候、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民族文化、审美尚好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丰富的品类和多彩的风格,大多采用天然的材料和传统的手工加工模式,成品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与民俗活动密切结合,与生活息息相关。如,以蛋画、印花画、扇面画、唐卡为代表的工艺绘画类;以剪纸、皮影戏、镂刻为代表的剪刻类;以印花、蜡染、浇花布为代表的民间装饰服饰印染类;以风筝、扇子、彩灯为代表的扎糊类以及刺绣类、雕塑类、编织类和陶瓷类共类民间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

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以传统文化环境为基础,以宫廷机构、民间班社、民间自发传习的方式传承,与社会经济、传统思想、历史文化、民俗民风水融,是传统文化环境下历史对表演艺术的自然选择。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综合艺术,融合了歌曲、舞蹈、文学、装饰、制造等多个方面的艺术,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和现代文化产业的艺术宝藏。

三、其他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

除上述传统表演艺术、民间工艺美术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外,传统制造技艺、民俗节庆礼仪和民间口传文化三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发展、传承和改造形式上也面临与前两类艺术几乎相同的问题。中国的非物质文化虽然丰富多样,但自西方文化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我国的一些传统文化受到影响,其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也几乎消失。很多以祈福、传统信仰、表演审美为基础的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的生活中逐渐被人们遗忘甚至抛弃,一些传统艺术形式逐渐丧失了文化生态环境,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一些有着数千年传统的中华文明所崇尚的伦理道德、艺术修养、民间风俗逐渐被淡化,这给我国的非物质文化产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总而言之,文化产业脱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将会削弱社会群体的历史特性和文化多样性,使社会的文化环境和价值观念趋于大同而没有灵魂与根基。所以,文化产业与非物质文化具有共生的联系,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对发展整个国家的文化产业具有特殊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昕.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发展重要的文化资本.广西民族研究,2008(3).

第5篇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不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比较容易被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在讨论学术问题时,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关键词:

世界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 遗产保护与利用

收稿日期: 2010-11-09; 修订日期: 2010-12-28

基金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产品研究》(CW091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旅游资源与文化发展创新基地》(CLA601)资助。

作者简介:

梁保尔(1953-),男,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遗产旅游、旅游文化。张朝枝(1973-),男,博士,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与遗产保护、旅游规划与管理。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1987年、2001年起分别有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公布的《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词汇。本文2010年底用“谷歌”搜索引擎①,以“世界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2万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9万条记录;在“中国知网”学术文献总库作检索②,以“世界遗产”为题名的有1703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4537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名的有6304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26391条记录③。与此同时,以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围合的“世界遗产”徽

记也无可争议地成为优质旅游资源的身份标识(见图1)。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时使用的一种专有名词,有特定的涵意。然而我们发现,学术界在一些场合使用时,往往以“世界遗产”通称两种类型的遗产,如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

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8:69.

列有“中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

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12.

列有“世界遗产类别五: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且此类现象亦非个案

如孙克勤《世界遗产学》(旅游教育出版社,2008:26209.)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世界遗产”章节并列,彭顺生《世界遗产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25.)将这两种遗产并称为“中国的世界遗产类别”等。

。这样一来未免令人感到有些困惑:“世界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种遗产类型究竟是同属一个范畴还是分属于两个独立的体系?倘若是分属两套独立体系的话,那么这两种遗产类型的主要区别何在?本文试就这两个问题作一些梳理工作。

2 两种遗产归属两种不同的体系

“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都属于UNESCO宣布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条。

的遗产保护项目,然而研究发现,这两种遗产,其内涵和外延并不属于一个统一的范畴。

2.1 有两份独立的公约文本

UNESCO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规定,由“政府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委员会”制定、更新和出版《世界遗产目录》。这份《公约》将“世界遗产”定义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1987年起增列“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1992年又增列“景观遗产”,总计为四个类型。因此,严格意义上的“世界遗产”应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遗产保护项目,除了“自然遗产”之外,“文化遗产”还应涵盖“文化景观”以及“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的文化遗产部分《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45-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2条。

UNESCO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规定,由“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编辑、更新和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份《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个类别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2条。

。但UNESCO 2001年起在宣布入选项目时,又划分出一个“文化空间”的类型(参见表5),曾一度引起了学术界很大的争议(参见本文3.3叙述)。入选这份《名录》

的遗产保护项目通常就被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径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强调是一种所谓“国际”级别的遗产类型。

由此可见,“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泾渭分明,是由两个不同的遗产委员会独立宣布的两种类型的遗产保护项目体系,UNESCO因此为两个相对独立行使权力的“本公约的最高权力机关”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4条第1款。

制定了两个独立的标识(见图2)。

2.2 有两套不同的遗产目录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世界遗产目录》,另一个是《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第3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结束时,《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总数达911项,包括: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704项、自然遗产180项、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27项;2010年在册的濒危遗产项目总数为34项。自1987年至2010年,《世界遗产目录》先后收录中国项目达40项

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罗列,可参见“维基百科”相关条目。

,包括:文化遗产26项、自然遗产8项、自然和文化混合遗产4项、文化景观2项。中国的“世界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三(意大利44项、西班牙41项)。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建立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另一个是《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结束时,《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收录项目总数213项,2010年在册的急需保护项目总数达16项。自2003年至2010年,这两个目录分别收录中国项目28项和6项,中国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总量达34项

UNESCO官方网站http:∥。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一。

即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种目录而论,其性质亦大相径庭。《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项目均须已载于《世界遗产目录》中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0条。

。如1995-2003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1978年第一批《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1992-2004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柬埔寨“吴哥窟”是于1992年被《世界遗产目录》收录的项目(便于“吴哥窟”及时接受国际援助)

Google 译自UNSCO官方网站的2010年《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在册的35个项目名单以及经整改已陆续解除濒危的25个项目名单。

。而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则未必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已列入项目,如中国2009-2010年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6个项目,皆为UNESCO当年的新增项目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主要区别在于,列入前一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尽管在社区或群体的努力保护下其存续状况仍然受到威胁的文化遗产,申报国需要承诺制订专门的保护计划。

3 两种遗产执行不同的标准

3.1 遴选标准不同

UNE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以“突出的普遍价值”为准绳拟定了10条遴选标准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7条对世界遗产的遴选做了规定:()代表人类创造精神的杰作;()体现了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重要的价值观交流,对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能为现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是一种建筑、建筑群、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发展阶段;()是传统人类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由于不可扭转的变化的影响而脆弱易损;()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文化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本标准最好与其他标准一起使用);()绝妙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区;()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包括生命记载和地貌演变中的地质发展过程或显著的地质或地貌特征;()突出代表了陆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群落演变、发展的生态和生理过程;()是生物多样性原地保护的最重要的自然栖息地,包括从科学或保护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栖息地。

,“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只须符合其中的一条或多条相应的单一标准就会被认定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如“奥斯维辛集中营”、“九寨沟国家风景名胜区”是符合一条文化标准或者自然标准,“莫高窟”、“三江并流”是符合全部文化或者自然标准而入选(见表1)。“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则必须同时满足双重标准才具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资格,如“武夷山”、“泰山”同时满足了文化标准与自然标准,特别是泰山同时以7条标准入选,在《世界遗产目录》中十分罕见(见表1)。“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在于文化,或本质上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见表1)。

UNESCO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设立具体的遴选标准,只是表述了一些基本特征或要素,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做了若干限定,如“各国人民集体记忆的保管者”、“能够确保文化特性永存”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引言。

。各缔约国在此基础上都建立了庞大的名录体系。以中国为例,截至2010年,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7万项之多

据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副司长屈盛瑞在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新闻会上所的通报,7万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中,有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10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186项“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77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

,国务院并为之制定了6条遴选标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6条:1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2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3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4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5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6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主要涉及候选项目的杰出创造力、世代相传、文化认同、高超技艺、见证传统、濒临危险等“突出的普遍价值”。这些遴选标准对各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3.2 类型标准不同

本文将已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各种类型的遗产项目尝试着排列了一份比较直观的通表(见表2):

本表综合了两个板块。第一板块,参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首先区别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参照《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再分列出“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和“文化景观”两大类;参照《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第2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的口径,继而将“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拆分为“(文化部分)”“(自然部分)”两部分列入相应类别。第二板块,参照《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

作”条例》(1998)二分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五分法和《国家级非

4.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31条:“应把在本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1/2003)(第一批《人类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1/《公约》2003)

1.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注)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宣布的目的在于奖励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优秀代表作品,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条例》1998)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

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公约》2003/《暂行办法》2005)28+6项

2.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条例》1998)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暂行办法》2005)(如妈祖信俗、端午节、麦西热甫等)

2.自然遗げ(《公ぴ肌1972)

.文化与自然混ず弦挪(自然部し)(1987增列)

1.自然面貌

2.动植物生境区

3.天然名胜

4项

(总计8项)

资料来源:据《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9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等并参考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第293页图表归纳整理。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六分法拟定。通过一种通融办法,把UNESCO宣布的两种体系的遗产类型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显示其相互关系,这样似乎比通称为“世界遗产”更妥帖、更容易理解。

相比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要比“世界遗产”复杂。

第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12条。

:“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定一份或数份关于这类遗产的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因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这种特殊的“清单”性质,旨在为中国项目前赴后继地跻身《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或《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热身”。很显然,国家级项目和世界级中国项目之间有稳定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国家级项目处于一种预备状态,随时可向UNESCO申报“国际一级”的项目。限于篇幅,兹选取两批被收录的中国项目列表,以便说明世界层面与国家层面两个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3):

第二,除了UNESCO的分类之外,还有一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用性分类,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2006-2008)的十分法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Z].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1316.

(2007)的十六分法,这两种分类也有一个明显的对应关系(见┍4):

从表上可以发现两个问题: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医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中并没有建立对应的类别,而只是在“民间知识”下设一小类;二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类)分类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6类)的分类不能完全对应。

3.3 类型分歧不同

在“世界遗产”分类中的“文化景观”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似乎难以截然区分。对于这个问题不妨这样理解:其一从遗产性质而言,它是人类学的一个概念,代表的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文化遗产/遗址”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联合工程”

韩锋在《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一文中认为,“文化景观”在于“展示人类社会与聚落在自然环境的物质性制约或机会下以及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内在和外在持续作用下的演进,突出强调人和自然之间长期而深刻的相互关系作用”(见 ,200918)。并参见UN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第47条。

;其二从遴选标准而言,“文化景观”的入选项目只须满足符合文化标准的一条或多条标准,而不必涉及其他的自然标准;其三从类型划分而言,它主要包括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园林、公园)、有机进化的景观(残余物景观、持续性景观)、关联性文化景观(自然因素、宗教、艺术、文化)三类。所以说,“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应该在于文化方面,或者说,“文化景观”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

江西庐山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的佛教和道教庙观与代表理学观念的白鹿洞书院一起,以其独特的方式融汇在具有突出价值的自然美景之中,激发了无数艺术家以美学的态度看待自然,开拓自然文化。

(参见表1)。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中关于“文化空间”(“文化场所”)的分类有颇多争议。起因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分为五类,而实际宣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却多了“文化空间”的类别(见表5);与此相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有“文化空间”的类别,而实际上在国务院两次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却难觅其踪迹

参见相关文献。

――于是便引发了关于“文化空间”的学术争端。

从源头而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文化空间”概念来源于《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UNESCO,1989)“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文化场所的人类学概念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但也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周期、季节、日程表等)或是以一事件为特点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和这一地点的存在,取决于按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把“文化空间”解释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3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 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王文章认为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48,300.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本身就不是一种逻辑的分类,难免会出现一些跨类现象。乌丙安认为

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认为,“凡是按照民间约定俗成的古老习惯在确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场所举行传统的大型综合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形式。……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或花儿会、歌圩、赶坳之类)集市(巴扎)等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传统节庆活动就是最典型的文化空间。但这些解读听起来仍然有些费解,关键在于要解释清楚“文化空间”为什么是“非物质”的。相对而言,向云驹的解读比较透彻

向云驹《论文化空间》20091026,《再论文化空间》20100101,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他认为,“文化空间”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其存在的核心价值和理论依据在于它完整地、综合地、真实地、生态地、生活地呈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人类学”的概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类别、样式之一的文化空间,首先必须有实在、实有的场所,这个场所必有物的存在(桥、民居、村落、庙宇、街道、广场等等),或有固定的(如物的永固性)时间周期;其次,这个空间必与人的身体的栖居和精神的栖居相关联,才成其为“文化空间”。栖居必然建造,建造是人在场的象征和天然成分。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有人在场和出场的空间。因此,有人在场的“文化空间”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空间”,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如果没有活的人在场,“此地空余黄鹤楼”的话,那就只能是文物、古迹和遗址(“文化遗产”)。向云驹的解读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文化空间”的释义作了必要的注脚。

4 结论与讨论

4.1 本文结论

“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官方文件《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World Heritage,汉译名“世界遗产”,包括了“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四个类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颁布的官方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汉译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有UNESCO官方的中文文本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39条“有效文本”:“本公约用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拟定,六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这一文本将目录译作《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人类”二字,以表示这是一种“在国际一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4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由此可知,“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社会层面通常的兴奋点在其UNESCO“出身”,比较容易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讨论学术问题时,为避免产生歧义起见,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4.2 问题讨论

两个《公约》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9-95条有关“完整性和/或真实性”条款内容。

。国家为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3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5第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表”分列了8个资源主类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第4.3条款,见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

,其中的A.地文景观、B.水域风光、C.生物景观、D.天象与气候景观、E.遗址遗迹、F.建筑与设施等类别多与“世界遗产”(自然、文化)有关,G.旅游商品、H.人文活动等类别则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换言之,本文讨论的两种类型遗产的“合理利用”与旅游吸引物有着有高度的相关性。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为例。旅游通常由“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旅游要素进行生产性传承,如昆曲(人类2001)(国家145 Ⅳ1)

人类、国家、国家三推分别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人类2005)(国家101 Ⅱ70)、京剧(人类2010)(国家172 Ⅳ28)等

参见表3。

是通过旅游“娱”的要素的发挥、通过剧场演出和票房收入解决一部分传承发展中的问题,这是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是通过“购”的要素的发挥,使濒危手工制作技艺在各类旅游摊档令人爱不释手的小商品形态中保持“活态”,如内联升千层底布鞋(国家898Ⅷ115)、龙凤旗袍、亨生和培罗蒙奉帮裁缝(国家三推Ⅷ6)、上海鲁庵印泥(国家917Ⅷ134)、曹素功墨锭制作(国家三推Ⅷ73)、油纸伞、西湖绸伞(国家923Ⅷ140)、嘉定黄草(国家830 Ⅶ54)等;第三种方式是直接嵌入现实生活,成为居家旅行、日常用度的趣味盎然的选择,最典型为“吃”要素的发挥,如存续我国城市历史文脉的“老字号”项目等(见表6)。

令人瞩目的是,在2010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和睦、味觉上的美好体验以及人与自然间的平衡的“法国美食大餐”(人类2010)首次以一国美食而被UNESCO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参见UNESCO官方网站;并参见《文汇报》2010年11月20日报道《法国大餐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国美食大餐”是庆祝个人或群体生活重要时刻,如:出生、结婚、生日、纪念日、庆功和团聚等活动时的一种实用的社会风俗,通过节日盛宴,法国人聚集在一起享受独特的美食艺术。“法国美食大餐”的入选,对旅游资源而言,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遴选将逐渐从诸如中医针灸

王乐,吴越.申遗后针灸精髓如何传承[N].文汇报,20101125;吴越,王乐.如何让老外弄懂活血化瘀[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10)(444 Ⅸ5)、中国活字印刷术

任思蕴.活着――中国活字印刷术的前世今生[N].文汇报,20101207.

(人类急2010)(国家918Ⅷ135)、中国书法

莫三相.汉字书写――怀恋中国人的文脉载体[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09)(国家839Ⅶ63)之类主要依赖于诠释系统予以转化的项目趋向于开始关注存活于现实生活中的通俗旅游吸引物了,这对于旅游资源利用和旅游产品开发的研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非常鲜活的信号。オ

(鸣谢:谨对上海师范大学张萍、姚小梅所承担的资料整理工作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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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莫湘.汉字书写――怀恋中国人的文脉载体[N].文汇报,20101227.

[11] 王乐,吴越.申遗后针灸精髓如何传承[N].文汇报,20101125.

第6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已在一些国家兴起,1950年日本政府提出的“文化财保护法”中从“有形文化财”的概念延伸出“无形文化财”概念,并首次授予拥有精湛传统技艺的民间艺人“活态民族珍宝”(Living National Treasures)的美誉。1962年韩国政府在《文化财保护法》中将文化财(即文物)分为四类:有形、无形、民俗和纪念物,正式将无形文化遗产纳入国家文物普查和保护的法定范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

根据上述定义,能够看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特殊遗产,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集中表现为传承性、活态性、无形性、民众性、地域性、多元性、文化性等特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是研究其可持续发展对策的前提。

(一)传承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是指具有人类集体、群体或个体一代接一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人对“精神文化”的传递,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传承过程是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即口述、身教、观念或心理积淀等形式进行的,具有无形性、抽象性。如剪纸艺术、戏剧表演、美术工艺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由老一辈的艺术家口传心授的方式来传承艺术、发展艺术。因此,传承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共性特征。

(二)活态性

无论是语言、戏剧、还是传统手工艺制作或民间习俗,它们都需要借助人们的行为活动直接表现。在这些特殊的行为活动中,语言的使用、口头传说的传播是动态的;音乐、舞蹈、戏剧的表演是动态的;同技艺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器物制作是动态的;民俗习惯的表现也是动态的。这种动态性贯穿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个存在过程中,赋予他们以活态的特征与生命力,从而与静态形式存在的文物明显区别开来。

(三)无形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抽象的文化思维,它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之中,且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形性一方面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是有形可感的,如山西杏花村汾酒酿制技艺,人们可以感知的是一套完善精密的、无形的酒水制作工艺,而不是一台有形的酒水制造机器。无形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不是通过物而是通过人对“精神文化”进行传递,载体与对象是分离的,它的传承是通过人与人的精神交流,因而是抽象的、无形的。

(四)民众性

非物质文化产生于民间,也主要在民间流布。以民俗为例,仅从字面上就可以知道,它是指官方以外的有某种共同社会关系的群体,主要是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中下层民众,在社会生活中世代传承、一定自然与文化环境的产物。一个社会群体的语言、行为和心理上的集体习惯,其中并不包括官方的法律规章制度,也不包括上层社会有的生活习惯,尽管二者对民间风俗都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五)地域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文化遗产一样,是一定自然与文化环境的产物,也只有在适宜的生态环境中才能传衍,因此带有深深的民族和地域烙印。以民俗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为例,如果说民俗的民族性获得,是受民族居住地自然条件、社会生活,以及语言、心理、信仰等文化传统制约的结果,那么,民俗的地域性更是与其所形成的区域环境,包括自然资源、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审美观的特点密切相关。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是对民俗区域特点的概括。

(六)多元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种族、信仰、风俗、群体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外部差异,以及同一地区、种族、信仰、风俗、群体在不同时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部差异。

(七)脆弱性

高度的个性化、传承的经验性、浓缩的民族性,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脆弱没有过的危险境地,仅就戏剧表演艺术来看,其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令人心惊的现状,如广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有地方剧种18个,桂剧、壮剧、彩调剧、粤剧、毛南戏等,到上世纪末,除壮剧、彩调剧、粤剧以外,其他剧种已难得一见。山西省的地方戏为例,上个世纪80年代尚有52个剧种,现在却只剩下28个,短短的20年里,24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剧种消失了。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立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非物质文化遗产脆弱性要求必须致力于对它们的保护。在人们的文化保护意识还没有充分树立起来之前,立法显得格外重要。截至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我国有关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的立法已有30多部。《文物保护法》和一些地方保护性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处于国家或地方法律的保护之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国这一宝贵资源免受不法侵害。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有坚实的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和保障。

(二)普及“非遗”教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性、民众性要求“非遗”可持续发展必须普及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很好素材。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参与保护“非遗”的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未来命运。因此,非遗传承的根应该在学校,学校教育是“非遗”传承最为核心和带有根本性的举措。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纳入学校正规教育,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从而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此外,要加强“非遗”基础理论研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争取把理论研究转化成实践成果,为保护、利用、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理论支撑。

(三)创新“非遗”保护方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无形性要求必须创新其保护方式,才能确保其发展的可持续性。当今社会,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主导力量。同样,科学技术也是应对“非遗”被毁危机、扭转“非遗”保护严峻形势的关键途径。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说:“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的“非遗”资源要得到切实的保护,还必须大力发展“非遗”保护科学技术,积极培养“非遗”保护科技人才,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保存、修复、传承“非遗”,用先进的科学手段记录或整理、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加强区域合作管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第7篇

[关键词]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特征;价值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6)06-0072-05

辽西,从人文地理学上的角度考察,是指“燕山山地以北,西拉木伦河以南,医巫闾山以西和七老图山以东的区域”[1]。从现有的行政区划考察,辽西地区是指辽河平原以西与河北省、接壤的辽宁省西部地区,共包括锦州、朝阳、阜新、盘锦、葫芦岛五市。因本文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区域文化特质,因此,这里的“辽西”采用的是人文地理学区域概念。

辽西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地域特色凸显,内涵丰富厚重等特征。这里有标志着物种发轫的“古生物化石群”①、具有人类非凡意义的鸽子洞古人类遗址、标志着万年文明起步的查海文化遗址、有中华文明曙光之称的红山文化遗址。同时,较之辽海文化的其他区域,这里有着更为鲜明的民族特色,有着数量大、品类多、高价值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辽西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是漫长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是对区域文化、社会发展、人文精神产生重要影响的文化遗存,且有着鲜明的特征和独特价值。其主要特征如下:

一、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所承载的历史深远而厚重

在4000年至1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西辽河、大辽河流域居住的原始人群是汉族的先民,他们创造的红山文化奠定了辽西地区汉文化的底色。在随后的漫长历史进程中,辽西成为少数民族异常活跃的舞台,他们在这里生存、争夺、迁徙,在创造本族文化的同时,也不断地改造着文化板块的结构和元素,使辽西成为民族融合特征明显、少数民族特质不断凸显的文化区域。

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山戎、东胡是辽西最为活跃的少数民族。山戎包括多个大小不同的部落实体,史称“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史记》卷100,“匈奴列传”)。公元前7世纪,山戎被齐击败溃散,后返回原地,因这一部分山戎居住在匈奴东,被称为东胡,“山戎、东胡实为一族,时代不同,名称遂异”[2]。东汉、魏晋时期,乌桓、鲜卑两族自内蒙古草原东北部南下进入辽西地区。乌桓原为东胡的一部分,史载:“乌桓者,本东胡也,汉初匈奴冒顿灭其国,余类保乌桓山,因以为号焉。”(《后汉书》卷120,“乌桓传”)它曾长期臣服于强大的匈奴,居住在大兴安岭南端。公元前119年,汉武帝三战击溃匈奴后,乌桓摆脱了沉重的奴役和控制,南迁至辽西的老哈河流域。公元1世纪,随着乌桓的入塞,鲜卑的一支――东部鲜卑也大批南迁至辽西地区。西晋末年,鲜卑族进入空前活跃和繁盛时期,慕容鲜卑以辽西为基地先后建立了前燕、后燕、北燕政权,三燕政权以龙城(今朝阳地区)为都城或留都经营辽西地区,前后共计80年,创造了厚重的“三燕文化”。契丹隶属于宇文鲜卑部,公元4世纪分布在西拉木伦河流域,公元5世纪进入辽西腹地,为避高句丽和活动在漠北的柔然人之扰,部分契丹人入居白狼水(今大凌河)以东地区。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壮大,耶律阿保机于公元916年在龙化州(今内蒙古赤峰地区)正式建立契丹政权。后以辽西为中心,以东北为基地,几度征伐,契丹统治者占领了北部中国,并创造了影响深远的契丹文化。女真族的先人,曾世代居住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流域和长白山麓一带,女真部落,长期为辽所控制。公元1114年,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举兵反辽,并于1117年至1120年间,攻占了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及其腹地,将辽西纳入了其统治区域。至1215年蒙古军队占领辽西,女真人统治辽西近100年,进一步改变了该区域地域文化的诸多要素。蒙古族原居额尔古纳河下游的大兴安岭山林地带。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落后,四处征伐。1214年,木华黎率蒙古军队南下,于次年基本控制了辽西地区。由于上述政治及地缘因素,辽西成为蒙古族的重要生活区域,蒙古族人长期与汉、满、朝鲜、锡伯等民族杂居,不但发展和丰富着自身的文化,也在民族融合的过程中,为辽西地区留下了诸多高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具有丰富性和融合性特征

辽西地域文化有着“走廊”和“熔炉”两个鲜明的特性,它既是联接东北与中原地区的主要交通廊道,也是民族迁徙和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诸多民族在此流转和共存,并且在文化交流中不断的得到融合。辽西走廊既是交通孔道,也是民族文化廊道,它不但是“历史形成的民族地区”[3],也是堪与藏彝走廊、西北走廊、南岭走廊相比的重要历史――民族走廊。起源于辽西的民族主要有古商族、孤竹、山戎、东胡、徒河、俞人、库莫奚、契丹等,在辽西迁徙流转或长期生存的少数民族主要有匈奴、乌桓、鲜卑、吐谷浑、高句丽、粟末H、女真、蒙古、锡伯族等。且诸多民族长期同时并存,深度融合。隋唐时期,汉、高句丽、契丹、库莫奚、粟末H等民族在辽西混居。辽金元时期,在辽西杂居的民族有汉、契丹、库莫奚、女真、高句丽、蒙古等民族。辽西多民族文化的聚合,主要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第一个层面是少数民族之间的聚合。在历史上,这些民族最原始的碰撞状态是血腥的攻略和残酷的战争,只有他们被置于同一政权统治下时,才进入暂时的相对稳定期。这时,他们采取通好、通商、通婚等方式进行交流。暴力也好,温和也罢,无论何种方式,充盈其中的总是民族间文化的交流和融合。第二个层面是汉族和少数民族间的聚合。在远古时期,辽西就有了汉文化的积淀,成为汉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开始了少数民族和汉文化的交融。自夏、商起,在政治、军事、经济、社会等诸多因素的驱动下,辽西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碰撞中不断走向融合。在上述环境下产生并留存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数量多,品类丰富,具有承接历史和民族融合的文化内蕴。

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堪称丰富,主要有以下七类,一是古人类活动遗迹,包括山戎、东胡、徒河等游牧民族的徒河城、紫蒙城,乌桓、鲜卑民族的龙城、徒河新城、新昌黎、棘城等城址,契丹、女真、蒙古民族的宜州、懿州、显州、广宁府、乾州、辽上京、辽中京遗址等城址,朝阳西三家辽代村落、喀左南公营子王爷府、赤峰的喀喇沁蒙古亲王府等遗址。二是陵墓等建筑遗产,包括北票喇嘛洞鲜卑贵族墓、北票北燕宰相冯素弗夫妇墓、葫芦岛大卧铺辽金画像石墓、凌源石羊石虎辽代古墓遗址、建平辽墓、医巫闾山辽代皇陵墓群、阜新辽名将古墓群、辽代萧氏古墓群、喀喇沁蒙古右翼王陵、赤峰辽祖州、祖陵遗址等。三是寺庙,包括义县奉国寺、阜新瑞应寺、普安寺、阜蒙县佑安寺、德惠寺、彰武圣经寺、北票惠宁寺、凌源万祥寺、赤峰召庙、福慧寺、寺、龙泉寺等。四是摩崖造像,主要包括阜新海棠山摩崖造像、彰武千佛山摩崖造像等。五是古塔,主要包括朝阳北塔、南塔、锦州广济寺塔、广胜寺塔、阜新闾州辽塔、东塔山塔、凌峰塔、葫芦岛前卫斜塔、大塔、塔子沟塔、赤峰中京大明塔等。六是出土实物,主要有朝阳出土的慕容鲜卑族的金步摇、梯形棺、鸭型玻璃注、七宝塔、龙凤罐、阜新出土的绿釉鸡冠壶、滑石狮、鎏金铜牌饰、白釉黑彩童子灯、钧釉碗、青花玉壶春瓶、各代的墓志铭等。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阜新东蒙短调民歌、蒙古勒津乌力格尔、蒙古勒津婚礼、蒙古勒津安代、蒙古勒津好来宝、蒙古勒津刺绣、蒙古勒津马头琴音乐、瑞应寺庙会、喀左东蒙民间故事、吉祥寺扎布、兴城满族秧歌、赤峰阿日奔苏木婚礼、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蒙古族服饰图案、敖汉传说故事等。

由于多民族频繁流徙承继,民族间不断融合,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呈现出强烈的融合性特征。朝阳的北塔,在政权更替与历史传承中实现了佛教与各民族及各民族间的文化融合。北塔的修建,经历了三燕、北魏、隋、唐、辽五个历史时期。北塔所在的位置,是慕容鲜卑修建的和龙宫,北魏在和龙宫基础上创建了土木结构阁楼式塔――思燕佛图;隋代在思燕佛图的基础上修建了方形空洞式十五级密檐砖塔;唐代对此塔进行了装饰和修缮;辽代对北塔进行了两次重修,使其成为一座有着宽大台座、须弥座和塔身雕饰复杂的十三级叠涩密檐式密宗佛塔。今日的北塔,仅从结构上,就能领略到多重文化叠加的神韵,沿廊道可清晰地目睹雕有龙、虎、朱雀等图案的三燕时期的宫殿柱础石,北魏时期“思燕佛图”的夯土台基,隋塔遗迹,唐塔砖砌塔基和辽塔砖砌塔基,五朝遗迹并存一塔,堪称奇迹。朝阳周边隋唐时期的鲁善都墓等出土的“深目高鼻的胡商俑、满载行李的骆驼、昂首嘶鸣的战马、浓眉大眼面施粉彩的H俑”[4],体现了契丹、库莫奚、H、汉族文化及异域文化的相互渗透及融合。位于赤峰宁城县的辽中京遗址,是辽鼎盛时期的标志。城市的整体规划、街道布局、建筑风格,在吸收汉族城市营建模式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契丹族的传统居住习俗和草原生活特点,被誉为“契丹族创造性的吸收汉文化的典范之作”[5]。号称藏传佛教国庙之一的瑞应寺,具有蒙、汉、藏、满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色。阜新、朝阳、赤峰地区的辽代契丹族古墓众多,古墓中出土的画像石是以中国图案画为特点的石雕艺术品。这些画像石采用的是汉族人的雕刻方法,画像石具备了中国画的特点,以线条作为主要表现手法,是装饰画和线雕、浮雕相结合的产物。画像石的题材是反映契丹人的生活状态、思想意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内容,整体构图既表达了契丹人的现实生活和精神生活,融进了其他民族的文化精髓,深刻体现出汉文化对契丹人的影响和浸润。海棠山摩崖造像,是辽传佛教文化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它是由活佛请来和当地的蒙古族能工巧匠,巧妙构思,精心雕刻而成的,是“藏传佛教美术与清代阜新地域蒙古民间艺术深刻融合的代表,充分显示出蒙古族工匠精湛高超的雕刻技艺及其强烈的民族审美取向”[6]。

三、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可辨识性特征

辽西诸多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尽管是在文化传承、民族融合与文化融合中形成的,却丝毫无法遮蔽各民族文化遗产的独特文化内涵和精神气质,它们有着强烈的可辨识性特征。

这些文化遗产,都渗透着各民族所具有的独特文化内涵和精神气质,包括价值取向、情感表达、审美情趣等。

三燕鲜卑遗存相对于三燕文化,契丹遗存相对于辽文化,蒙古勒津及藏传佛教遗存相对于辽西蒙古族文化,都是重要的辨识体和核心价值承载体。创造了三燕文化的慕容鲜卑是一个有着开拓、创造精神和艺术特质的民族。他们在公元3-4世纪首创了双马镫,后来通过高句丽人,慕容鲜卑的马具系统应用到整个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使骑射文化发生了质的飞越,对骑兵的发展和战争的作用十分巨大。北票冯素弗墓出土的两件木芯包鎏金铜皮的马镫以及铁马甲等马具[7],北票房身北沟八号墓、朝阳袁台子壁画墓、朝阳十二台乡砖厂一号墓等出土的包括衔镳、鞍、镫等主要构件的马具[8],就是这一创造的明证。冯素弗墓出土的梯形棺,前大后小,前宽后窄,前高后低。梯形棺为慕容鲜卑人最先使用,并逐渐影响中原,到唐代,在全国流行。朝阳多处鲜卑墓出土的金步摇冠饰,“在双塔区他拉皋镇的木营子鲜卑墓、朝阳县柳城乡袁台子三号墓、王坟山一号墓、西营子乡田草沟一号墓、北票市章营子乡房身二号墓、八家子乡喇嘛洞三燕墓、西官营子北燕冯素弗墓中都出土金步摇冠饰”[9]。形制各异,设计精巧,结构繁复,纹饰美轮美奂。此外还有冠饰、金牌饰、金扣、金钗、银钗、金戒指、指环、手镯等饰品。三燕的马具同样制作精良,在工艺和装饰上流行铜鎏金、镂孔技术,鎏金包片正面多錾刻各种纹饰,如龟背纹、三肢纹、蟠龙纹、兴龙纹、舞龙纹、单凤纹、对凤纹、鹿首凤纹、羊首凤纹、人首凤纹等。这些华贵的饰品和马具体现了慕容鲜卑人的审美追求和艺术特质。鲜卑民族是草原文化的承继者,他们的艺术承接了匈奴人的造型风格,融入了自身的宗教观和艺术观,极力推崇外部自然力,崇拜神兽。同时,纹饰中龙纹的大量出现,也表明慕容鲜卑的审美观受到了汉文化的影响。

开放、流动、进取、兼容并蓄,是辽文化的基本特征,崇山自由、奔放,是契丹人的民族性格,粗犷豪放、稚拙朴素,是辽代的重要美学特征。上述种种,在辽西的契丹族文化遗存中都有着强烈的体现。鸡冠壶是契丹的特色器物,也是中国陶瓷史上的瑰丽奇葩,鸡冠壶的形制和纹样多次发生变化,由扁身单孔式,到扁身双孔式、扁身环梁式、圆身环梁式、矮身环梁式,壶身的纹饰、色彩等多次发生变化,鸡冠壶的产生和演变,是辽代陶瓷精美化的一部分,折射出契丹族因时而动,吸收时代精神与异质文化,充实本民族文化,发展新文化的进取、开放情怀。契丹人钟情于绿草、清水、蓝天、白云,喜爱各种来自大自然的纹饰,在以藏于阜新市博物馆的三彩摩羯壶为代表的三彩器上,以黄、绿、白三色为主流,多应用了水波、葵花、、牡丹、蝴蝶等来自大自然的纹饰,充分体现了契丹人崇尚自然和自由、奔放的民族性格。契丹人有着独特的审美情趣,如鸡冠壶压印的线条粗犷、跳脱,体现着游牧民族的艺术风格。赤峰、朝阳、阜新等地墓葬遗存的壁画,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鲜明的民族特点。早期的辽墓壁画,如赤峰克什克腾旗二八地辽墓中的《放牧图》和《契丹住地生活小景》以及喀喇沁旗娄子店辽墓中的《游牧生活图》等[10]多以契丹游牧生活为题材,用笔简约,线条明快,色彩简单,格调清新,这是契丹文化青春期的主基调。中、晚期的辽墓壁画,如赤峰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中的《宴饮图》等[11],多以契丹贵族的宴饮、出行、归来为题材,在人物和动物造型上更趋写实和准确,构图略显繁复,色彩较之早期更显鲜艳和绚丽,这既有处于繁盛期及衰退期的契丹文化心态的反映,也有汉文化影响的印记。尽管早期和中、晚期题材、风格有异,但在辽墓壁画中,契丹民族豪放、质朴的美学追求却贯穿始终。

勇猛善战、刚毅劲健、崇尚自然、适度内敛,是蒙古族文化的基本特征,也是蒙古族的性格特质。他们的审美观充满着杂糅性,即糅合着阳光崇高和宁静和谐的审美因子,阳光崇高是蒙古族传统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经过藏传佛教的改造,蒙古族的精神世界开始趋向宁静和谐。以蒙古勒津文化和藏传佛教遗址为核心的辽西地区蒙古族文化遗存群,是蒙古族文化精神的集中投射点。辽西的蒙古族,源自多个部落,尤以聚居阜新的蒙古勒津部发展最为强劲,他们在狩猎、游牧和农耕生活中,创造了东蒙短调民歌、胡仁乌力格尔、安代、好来宝、民间器乐曲等非物质文化。东蒙短调民歌利用四胡、马头琴、扬琴、管、竹笛、笙、九音锣等乐器伴奏,节拍鲜明,曲调流畅,旋律风格多样,或微风拂柳,或万马奔腾,或深沉委婉,或情趣横生。歌中常出现虎豹、骏马、雄鹰、羊羔、苍松翠柏等体现蒙古族精神的元素。安代是把歌、舞、踏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形式,音乐、装饰、造型均体现出热情奔放、朴实刚劲、节奏明快的特点。蒙古勒津民间器乐曲,既有蒙古族固有的高阔、辽远、粗犷、豪放的风格,也有着清邈、肃穆、庄重的宗教韵味。作为蒙古族聚居区,阜新又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内联东北各地,外通蒙古族其他聚居区,而被选为藏传佛教东传的基地。一时间,阜新庙宇林立,建于1699年的瑞应寺是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寺庙,民间有“喇嘛寺(即瑞应寺)有名喇嘛三千六,无名喇嘛赛牛毛”之说,“瑞应寺成为当时东蒙地区宗教、医学、文学、艺术的中心”[12]。瑞应寺所包含的文化体系博大精深,不仅包括习俗、礼仪、典章制度、建筑艺术、造型艺术、唐卡佛画等外部文化表现,还有语言文字、历史、哲学、医学、逻辑、美术、音乐舞蹈、天文历法等。如其中的“查玛舞”、“经箱乐”、“哲理论辩”等传承至今,成为融合了藏传佛教文化、蒙古族传统文化、汉民族文化的宝贵文化遗产。这个文化体系的最高价值理念是教育喇嘛实现人生慈悲利众精神,倡导破除自私欲望,为众生效劳、谋福,才能成就佛果。这种理念所寄寓的宗教情怀联通的是人们的精神世界。可以说,瑞应寺所承载的文化与理念,就是那个时代蒙古族民众的灵魂主宰和精神归宿,是蒙古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特色浓郁的辽西历史文化遗产,对于今人及来者,均有着重要的价值,通过挖掘这些文化遗存,以及人们与文化遗存之间的主客体建构,会产生重要的历史文化认知、艺术濡染、精神提升及助推经济发展等作用,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能强化人们对辽西历史文化的认知

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断地强化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认为“文化遗产在让人们了解自己是谁,来自何方以及生活的意义等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3]。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遗迹、遗物和文化承载体,它必然会被打上时代的印记,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告诉人们,先人是在什么样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下,以什么样的方式面对生存的困境,应对自然与社会的挑战,他们是在什么样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环境中创造着历史,发展着自身,改变着世界。这些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丰富信息,与各阶段的历史文献相互印证,不断强化人们对辽西历史文化的认知。

二是丰富时代的艺术世界,提升人们的精神世界

辽西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包含着种类繁多、价值丰厚的艺术作品,主要有建筑、石窟、壁画、陶瓷艺术、摩崖造像、装饰、音乐、舞蹈等。通过对上述艺术品的发掘、保护、展示和艺术性阐释,会不断地丰富着时代的艺术世界。除了具有审美、愉悦、欣赏和史料价值外,历史文化遗产还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历史文化遗产体现了各个国家和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共同心理结构、意识形态、生活习俗等特点,从一定意义上说,历史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14]。辽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民族精神,是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人们的精神世界有着重要价值。

三是参与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建构,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是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文化遗产保护服务和景区游览服务是现代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是与文化产业关联度较高的行业。因此,充分保护、整合和开发辽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在发挥它的游览、观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挖掘它的文化价值,联通图书出版、影视制作、文艺表演、旅游商品制销等产业,能够有效地参与地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建构。同时,上述产业的繁盛,还会带动餐饮、交通、旅店业、娱乐等相关行业的繁荣,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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