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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县域发展思路范文

时间:2023-10-08 15:32:55

序论:在您撰写保险公司县域发展思路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保险公司县域发展思路

第1篇

【关键词】涉农信贷;困境;思路

我国金融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城市与农村的不平衡尤为突出。要推动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系,就需要弥补农村金融这块短板。本文结合黔南州实际,探讨在内陆不发达地区涉农信贷发展的有关问题。

一、涉农信贷发展面临的困境

1.从农业生产层面

(1)农业经营风险高,农业信贷风险大

农业生产的经营风险高,农业生产对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差,导致农业信贷不敢轻易介入,农业信贷面临自然和市场风险导致的信贷损失机会很大。

(2)农业组织化程度低,农业承贷能力弱

我州农业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体系未能形成,龙头企业与经营农户的关系不紧密,专业化合作社运转低效。农业组织化程度低,经营实力有限,抗风险能力不足,在银行的信用评估中,很难获得高的评级,导致获得的授信额度小。

(3)农业收益率低,农业承担高利率能力弱

农业是技术进步比较缓慢的行业,农业的收益率比较低。但从国外比较成功的农业信贷的实施经验看,只有高利率,才能弥补农业信贷的高成本,才能维持从事农业信贷的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4)农民信用意识淡薄,涉农贷款不良率高

农业的商业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的商业意识不强。因此,导致信用意识比较淡薄,不能按时归还本息,不良贷款多,导致涉农银行不能大胆的发放贷款。

2.从农业服务体制层面

(1)农业要素流动性差,有效抵押物不足

要获得银行信贷就必须能提供有效的担保和抵押物,在目前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土地不能转让,不能成为农民的有效资产。农村房屋交易困难,流动性差,不能成为有效抵押物,这就限制了农业信贷的发放。

(2)农业担保缺失,农业信贷风险可控度差

有效抵押物不足,就需要农业担保的介入,来转移和承接银行的信贷风险,调动银行发放信贷的积极性。目前,我州没有专业的农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主要限于农产品的加工环节,且农户也无法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

(3)农业保险薄弱,农业信贷风险转嫁能力差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没有农业保险的介入,农业的风险保障能力差,农业信贷就无法有效的转移风险,也极大的限制了农业信贷的发展。

3.从金融机构制度层面

(1)合作金融机构成空白,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

农村金融体系中合作金融占有重要的地位,但现阶段,我国由农民自身组织参与的合作金融机构尚处于空白,我州合作金融机构欠缺,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2)农业信贷成本高,涉农银行积极性不高

对于单笔小额的涉农贷款,商业银行从事同样的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款回收等工作,导致农业信贷成本高昂。因此,涉农银行在盈利的压力下,对于从事涉农信贷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二、涉农信贷发展思路1.农业产业化是基础

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实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的企业,才能承接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银行才能更好的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控,从而愿意加大涉农信贷的投放。

2.合作金融是关键

目前,我州的涉农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因多种因素,开展涉农金融业务困难重重。如果农民能够组建合作金融组织,将本地储蓄资金留在本地,农业资金短缺的状况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

3.农业担保保险体系是保障

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是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的一环,它的重要作用不仅仅在于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和保障能力,更重要的作用是可以与涉农信贷进行合作,提高涉农信贷的风险控制能力。

4.抵押物创新是突破

一方面,目前我州仅有林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等少数抵押方式,抵押方式较为单一;另一方面,这些资源交易不易,也很难成为有效抵押物。因此,如何把这些资源转化成信贷的有效抵押物,是涉农信贷突破的关键。

三、加快涉农信贷发展的建议

一是扶持龙头企业成为信贷的主体。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带动种养殖大户,形成种养殖、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的农业产业链,提升我州农业的竞争力。

二是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农业市场。通过探索新的交易模式,真正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林权以及农村住房纳入其中,为这些产品能够充当有效抵押物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是组建专业化的农业担保公司。农业担保是农村金融体系重要的一环,农业担保的缺失,是涉农信贷不能做大的一个制约性环节,应该尽快组建我州专业化的农业担保公司,为涉农信贷的发展解决担保不足的问题。

四是积极参与筹建农业保险公司。目前,必须由政府组建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贵州省政府从全局农业发展的战略高度,组建农业保险公司,我州要积极参与,寻求省农业保险公司对我州发展的支持,尽快在我州开展业务。

五是培育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引导,选择发展前景好、监管有力、具有高素质的管理者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积极的引导和培育,条件成熟时组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发展农民自己的“银行”。

参考文献:

[1]李强,简洁,梁锐锋. 基于信贷配给视角对金融支持涉农经济发展的思考[J]. 西南金融,2012,01:35-37.

[2]农业银行产险业务服务”三农”课题组,鲁蔚. 有效服务“三农”信贷业务 助推县域农行经营转型――加快农行产险业务发展的思考[J]. 农村金融研究,2008,02:72-77.

[3]汤洪. 基于县域视角的湖南农行涉农信贷服务体系优化研究[D].中南大学,2012.

第2篇

关键词:保险营销;市场规范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0)-0041-03

随着保险业务的迅速发展,甘肃镇原县域保险主体如同雨后春笋般急剧增加。据调查,至2012年6月,镇原县共有保险机构8家,网点21个,从业人员632人,比2009年增加5家机构、16个网点、339人,增长率分别为166.7%、250%、114.2%。2011年保费收入8245.8万元,比2009年增长191.7%。为了在这个经济欠发达地区谋求生存和发展空间,一些新入驻公司普遍存在重收费、轻理赔、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致使保险消费者投诉案件越来越多,群众对保险业的满意度越来越低。笔者开展了保险业满意度问卷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消费者对保险业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24%,感觉一般的占36%,不满意的占40%。据调查,宣传不实或存在销售误导是消费者对保险业不满意的首要原因,占比达到48%;有32%的消费者对保险推销方式不满意;有20%的消费者对保险理赔服务不满意或不太满意。这说明,基层保险机构的服务质量离广大消费者的期望和要求还相距较远。

一、县域保险市场中不规范行为的表现

(一)投保人知情权被侵害。近几年,保险业在县域的发展虽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却严重滞后,多数人对保险业务了解的途径主要是保险营销人员介绍或保险公司宣传。因此,保险营销人员在投保人投保时告知说明就显的尤为重要。然而,不少营销人员在做保险时不仅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还对产品进行失实宣传和介绍,片面夸大收益,诱导消费者购买。如,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宋某登门对年近六旬的谢某说,投了“人寿保险”不但感冒吃药、打针可以报销,以后还可以拿养老金等。谢某经不住诱惑,当即拿出735元投了保,半年后,当她拿着感冒后在医院治疗的单据到保险公司报销时才被告知她的投的“人寿保险”,感冒吃药、打针是不能报销的。谢某找宋业务员理论,此人已离开保险公司。谢某要求退保,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保要扣76%,只能退还24%,谢某后悔莫及。

(二)公平交易权被侵害。按照现行保险制度,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后,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与其收取的保费相适应的责任,另外,财产保险合同还约定,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保险公司应尽量修复,不能修复的作价赔偿,但保险公司往往利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来免除或减轻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如,王某驾驶的一辆新轿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损,修理厂初步估算的维修费为1.3万元,而这家保险公司认定的损失却为6000元,双方估价相差甚远,王某认为保险公司认定的损失不公平,多次交涉未果。最后修车花了1.2万元,其中6000元王某只能自掏腰包。

(三)投保人保险金请求权被侵害。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消费者享有要求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权利。但在基层,投保人保险金请求权被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李女士于1998年为其女儿购买《66鸿运保险A型》保险一份,合同约定交费期满后,在被保险人18、19、20、21周岁期间每年给付教育保险金1128元,在22周岁时给付创业保险金2256元,在25周岁给付结婚保险金4513元。但李女士在保险期满后领保险费时,给付成为1000元,2000及4000元。李女士请求按合同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以当时保单出错为由拒不执行合同约定。

(四)方便救济权被侵害。人们投保的意愿是在出险后能够得到保险公司迅速、快捷的救助和保障,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愿望常常得不到满足。王某购置一辆价值5万元的面包车,并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了“全险”。一年后,王的汽车出险,他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及交警报了案。但保险公司在事后12小时后才到,并要求王某将车拖到外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王某认为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很不方便,要求在当地维修的请求遭到了拒绝。还有诸如“到银行存款,事后发现存单变成了保单”;隔三差五接到自称“某某保险公司”的营销来电;发生事故后满心期待保险公司的理赔,得到的却是不断拖延甚至是一纸“拒赔通知书”等等,保险机构的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投保人利益,也损害了保险行业的信誉。以致保险业给大众留下了“最不保险的事就是买保险”这样的印象。

二、成因分析

(一)保险营销人员佣金确定不合理。目前,保险机构对保险营销人员佣金的确定以保费收入依据,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特别是首期佣金高而续期佣金低,在很大程度上诱发了营销人员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行为,这种特殊的营销体制导致本应作为“诚实守信”代言人的保险业成为讨伐失信的“众矢之的”。

(二)公司与营销人员的关系松散。据了解,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在用人上“唯保费收入论英雄”,卖一单保险就赚一单保险收入,不卖就没有收入,他们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没有主人翁意识,只想取得更多的收入而不顾维护公司的形象,个别人在这家公司制造的维权纠纷多了就跳槽到另一家公司,这种现象不仅直接侵害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引发了公众对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损害了行业形象,己危机到了行业的发展。

(三)保险公司粗放化经营。部分保险公司热衷于发展速度和规模,只追求自身利益,没有真正围绕保险消费者制定和执行公司发展战略,对营销人员的欺诈行为不制定硬性约束和处罚措施,导致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反复发生。

三、对策建议

目前,保险市场的侵权行为,责任虽在营销人员,根子却在营销体制上。因此,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应标本兼治,既要改革营销体制,又要强化监管,治理保险市场的乱象,只有这样,保险业的发展道路才会越走越宽、越走越顺。

(一)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体制改革。一要稳妥变革保险营销人员身份。在充分考虑转型成本和工作强度的基础上,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制定转雇佣的目标、计划、标准,并将此项制度作为保险营销体制变革的基础,定期确定转雇佣的人员。对转制人员采用员工管理,为其提供相应的福利条件;二要改变现行的营销增效模式。保险公司不能一味地依托销售人员的增加来推动业务发展,而应通过提高营销人员营销能力及工作积极性来达到增效目的。可将费用佣金向一线营销人员倾斜,并改变销售佣金集中于首付支付的做法,把消费者的满意度、退保率与销售佣金挂钩,这样,既能调动营销人员的工作热情又能使其更好地维护公司形象;三是规范营销培训制度。要逐步增加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难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确保保险从业人员具备全面扎实的保险法规基础和保险业务营运能力。

(二)强化透明监管,保障投保人的知情权。一是在日常宣传环节。要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发放《新〈保险法〉实用知识问答》、媒体报道、街头宣传、座谈会、联谊会、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活动,提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维权意识。二是在承保环节,要通过保险宣传提示语和投保前提示制度,让投保人明明白白买保险。三是在理赔环节,要通过建立健全理赔各环节全流程监测系统,为消费者提供理赔风险提示、定损标准、赔案信息查询服务,让投保人清清楚楚地算好自己的帐。

(三)强化问责监管,保障投保人的公平交易权。一是要明晰保险机构、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对于因保险营销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侵害投保人利益的行为,保险公司首先要承担相关责任,然后再追究业务人员的责任,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业务人员,一旦业务人员离职,就形成了投保人的损失;二是规范保险销售行为。要强化对保险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规范其保险营销行为,严禁他们在保险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混淆保险产品概念、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篡改客户信息资料、提供虚假产品信息,同时,要对他们营销的保险产品定期进行回访,一旦发生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强化对相关行为的有效监督。要把群众的满意度做为保险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对保险服务情况进行回访,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侵害投保人公平交易权的行为要进行问责和处罚。

(四)建立标准、规范、高效的理赔机制,保障投保人的保险金请求权。一是保险监管机构要建立理赔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各公司理赔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理赔服务类指标对理赔服务质量进行分类评价、考核,向行业通报,向社会披露,在行业内树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良性竞争机制。二是保险公司的上级机构要建立积压赔案定期清理机制,每年一季度在公司内部抽调人员对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查勘、立案、定损、理赔的未决赔案进行清理,督促公司严格履行赔偿义务,并针对积压案件反映出的管理和服务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建立小额赔付快速处理机制,提高车险、财损等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速度。四是建立理赔案件跟踪监测机制,对理赔案件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要分清责任,及时解决。五是合理满足投保人的保险金请求权。现在人们购买保险,买的不仅是一份保障,还有预期收益,因此,对保险合同载明预期收益,保险公司应无条件予以满足。

参考文献

[1]陈栋,张俊岩.保险营销模式的转变与发展-电话营销与网络营销模式的互补[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1,(3):46-50。

[2]胡慧娟,王婧.浅谈保险公司营销运营模式[J].现代商业,2011,(21):57。

[3]刘辉.保险营销策略问题初探[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2,(2):63-67。

第3篇

一、我县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一)市场主体发展迅速。截止年7月底,全县共有10家商业保险公司进入我县设立分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其中,财险公司有中国财保、太平洋财保、中华联合财保、大地财保等4家,寿险公司有中国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生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等6家。10家保险机构中,以分公司形式设立的有4家,其中财险有中国财保、大地财保、中华联合财保3家,寿险有中国人寿1家。全县共有保险从业人员1800余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116人。从业人员中,从事财险人员800余人,从事寿险人员1000余人。当前,另有等5家财险公司正在我县筹建设立分公司(营销服务部),年底,全县商业保险机构将达到15家,比年新增9家。

(二)保险产品日益丰富。人寿保险产品主要包括普通寿险、分红保险、一年期以上健康险和短期险。规模较大的主要有“康宁终身”、“千禧理财”、“国寿鸿泰”、“国寿鸿新”、“学生平安”保险、“校方责任险”等30多个险种。各财险公司主要经营机动车辆险、家财险、企业财产险、货运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险等。有的公司还积极探索涉农保险业务。如中华联合财保、大地财保公司分别推出了“家家乐”、“农家乐”系列组合产品,正在农村推广。

(三)经营管理日臻完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家保险机构不断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控制体系,改善内部管理,增强服务能力,赢得客户认可,保费收入、上缴利税逐年增长。年,全县实现保费收入7540.3万元,上缴利税237.47万元;年,全县实现保费收入9763.8万元,上缴利税262.82万元,分别增长29.49%、10.68%。今年元至6月,全县实现保费收入就达10293.7万元,上缴利税269.2万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87%;保险密度(人均保费金额)为101.02元/人,已超过年全年保费收入和利税。元至6月的保费收入中,财险收入1600.7万元,占15.55%,寿险收入8693万元,占84.45%。中国财保、中国人寿两家老牌公司虽稳居主导地位,占有财产险和人寿险89.66%左右的市场份额,始终领跑全县保险市场,但也明显感觉到了来自保险市场开放的竞争压力。

(四)保险功能逐步增强。全县保险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保费逐年递增,保险所提供的制度安排,如参与社会体制管理、减少社会成员间的经济纠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等,已开始渗透到社会经济的多个层面、多个环节,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明显提升,促进了全县保险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年,全县各保险机构共受理理赔6047起,赔款兑现1905.2万元;年,全县各保险机构共受理理赔5549起,赔付兑现1532.4万元,今年元至6月,全县共受理理赔2827起,理赔兑现952.162万元。今年,我县“4•2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太平洋保险公司积极主动介入,并按合同约定,进行顶线赔付,向县审计局原副局长肖国辛的家属快速理赔23.4559万元,为政府减轻了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年,中华联合财保公司为56家涉农企业开办了小额保险业务,及时化解了这些公司在恢复性发展中的资金困难。

二、我县商业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一直以来,县、乡两级政府很少把商业保险工作纳入到议事日程,对《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等方面的宣传组织不力。各保险公司只注重对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产品推介宣传,很少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知识、案例等的宣传。加之,不少保险从业人员在进行保险展业推介时,重理财功能的宣传,轻风险保障功能的宣传,宣传方向不对,导致消费者对保险的风险防范功能认识不深、保险意识不强。社会的保险意识与保险业的发展态势还存在很大差距,被动接受保险活动较多,主动参与保险活动较少。

(二)同业无序竞争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高薪挖引同业公司人员。随着我县机构的增加,全县保险从业人员需求量逐步增大,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手中掌握着一定客户资源的业务经理,成为新保险机构争夺的重点,在高薪、高位的诱惑下,不少管理人员走马灯一样,频繁跳槽,导致保险队伍管理混乱,也直接增加了相关保险机构的人员培养和管理成本。二是不计风险成本低价“揽保”。相比之下,财产险比人身险竞争更趋激烈,主要以车辆险、责任险、意外险竞争为主。违规竞争导致费率严重走低,经营濒临亏损,承保潜在风险加大。特别是机动车辆保险,各家公司相互压价,费率折扣超过约定标准的现象比较普遍。个别新公司急于抢占市场,“低价”揽保。年城区的士车辆台均保费为6600多元,现已降至4500-4800元,降幅达46.67%,而责任保额未降,仍为66万元。县大地财保测算,今年该公司承保的士40辆,共收取保费18万元左右,如有1辆的士需全额赔付,该公司将所有保费全赔进去还不够。这种局面得不到遏制,势必将保险经营推向险境。部分公司、部分险种已经开始出现亏损。三是旁落责任拉拢客户。今年,车船税开征后,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财险公司在开展车辆保险业务的同时,必须代征车辆、船舶使用税。但是,有少数财险公司不顾国家利益,只管拉拢客户,不代收车船税,导致少数“听话”的公司因代收车船税而客户减少保费下降,“不听话”的公司不收车船税而拉拢客户,客户增多保费增加,责任与利益出现了倒挂现象。

(三)营销人员素质偏低。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有待加强。从全县保险从业人员的组成和来源看,以待岗、下岗、离岗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兼职人员为主,专修保险专业的人员比较少。不少人员本着就业和谋取“二职业”的想法进入保险行业,对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了解不多。特别是有不少管理层人员和具体人员对公司推出的新产品条款理解不透,宣传解释不清,有上下标准不一致、口径不统一的现象。二是少数从业人员道德、诚信素质有待提高。有不少从业人员短期行为严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利用客户对自己的信任,过分夸大产品的保障功能,对限制性条款和免除责任没有如实告知客户,误导投保人做出非理性选择,为以后客户与保险公司在理赔问题上发生纠纷埋下隐患。三是从业人员中“临时就业”的现象较为普遍,队伍流动性大。各家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更新换代较为频繁,营销队伍不稳定,导致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服务断档,续保业务开展困难,投保对象“投后撤保”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涉农保险发展缓慢。我县是农业大县,农业是我县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弱质产业。从目前农村保险保费收入情况看,增速有所加快,但覆盖面和保费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农业在我县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农村人口数极不相称。特别是近些年,我县农村自然灾害、疫虫病害频发,农民损失严重。“国十条”和省“八条”出台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保监局《关于加快全省“三农”保险发展的意见》,但是,我县“三农”保险特别是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大局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还未引起县、乡两级政府和相关保险部门的重视。目前,涉农保险也仅限于农房险、家财险、医疗、养老、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常规险种,涉及农业的只有变压器、耕牛、棉花储运之类的财产保险,真正为农户种植、养殖排忧解难的险种较少,或者说保险公司虽有相关的险种,但由于受农户经济条件、收入状况、保险意识、风险难预测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农户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的两难现象。

(五)行业监督管理缺失。目前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监管明显不到位。国家设立了保监会,对保险业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保监会向下只延伸到省一级。省保监局面对庞大的保险市场,显得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市一级虽然成立了保险行业协会,制订了《保险自律公约》、《营销员流动自律公约》、《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违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但协会是一个行业组织,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所以,面对各种违规行为也无能为力,对行业违约行为的处罚很难执行到位;县一级则什么机构也没有,个别保险公司只顾快速扩张,不顾自律公约,违约经营问题时有发生,但无人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我县商业保险市场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保险意识。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保险,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保险,理性进行保险消费,扩大保险消费需求,拓展保险的资源空间。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发挥正确的主体导向作用,宣传、支持并引导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发挥保险支农、助农、扶农的功能。要充分发挥各保险公司自身的作用和行业优势,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保险的重要性;要“抱团”宣传,避免单打独斗,降低宣传成本,提高宣传效果。特别是要通过正面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向公众宣传保险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宣传的可信度,提高人们的参与意识。各保险公司还要利用保险营销人员点多面广的优势,加大保险产品的宣传解释工作,加深人们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和认识,为扩大保险市场储备客户资源。

(二)加强内控建设,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一是要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控力度。建立并完善保险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要严把准入关,防止一味追求扩充市场占有份额,盲目吸纳从业人员;要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彻底杜绝无证上岗。二是要切实加强保险行业的诚信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把“诚信保险”的各项教育和创建活动作为“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杜绝误导、欺诈等违规行为;要坚持向社会投保风险提示,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理性消费;要克服保险服务过程中“重承保、轻理赔,重保前服务、轻售后服务”等现象。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车险、健康险等领域,要细化理赔服务内容,明确理赔程序和时限,突出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要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保险人诚信记录信息库,与从业资格证书一同管理,实现各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保险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加大对保险从业人员失信的惩戒力度,对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要坚决辞退,并记录在案,终身不得从事保险业务。三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规程。各保险机构要认真研究制定业务操作规程,明确重要岗位的职责分工,实行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要设立内部稽核、事后监督岗位,作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降低并规避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的利益风险。四是要细分市场,找准市场定位。各保险公司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围绕城乡居民的消费习惯和热点、围绕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发挥自身优势,细化我县保险市场,选择好各自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出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服务项目,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群对保险产品多样化的需求,避免同质竞争、争夺同一市场带来的不良后果。

(三)拓宽服务领域,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一是要创新县域保险发展思路。各保险机构要着眼县域实际,立足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发展涉农保险。要在进一步探索开展农民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家庭财产保险、涉农企业小额保险等常规险种的同时,不断开发新的“三农”保险产品,突出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要积极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要坚持“有效需求”的原则,确定种植业、养殖业“两业”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特别是要尽快启动生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起“政府推动、共保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体制。县政府要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者,主动承担农业保险发展的责任,积极向省、市争取,落实资金支持,引导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尽早启动。三是要完善农村保险网络体系。要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改善和加强乡镇保险服务网络建设,力争建立起网络到乡镇、延伸到村组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四是要建立健全县级保险服务机构。各营销服务部要不断拓展自身业务空间,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之逐步达到分公司设立标准,做到纳税到县级,参与服务县级经济发展。

第4篇

2.彩票公益金管理的国际比较刘寒波,苏知立

3.电子商务条件下的金融创新张刚

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世界金融业购并对我国的启示文世英

5.浅议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李琼

6.对湖南体育经济及人才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唐竞成

7.市场经济下的财富观贺飞跃

8.关于我国民工潮问题的反思朱思文

9.非营利组织的绿色营销策略陈晓春,张彪

10.企业商标保护战略研究王小飞

11.绿色贸易壁垒之成因分析梁辉煌

12.新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减值若干问题研究庞碧霞,罗胜

13.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后的收入确认及会计核算问题--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南北联网收费后的会计处理方法邓迟

14.完善集团公司会计合并报表的建议范年茂,翟志华

15.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固定资产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周晓存

16."假帐"现象的伦理学思考郑谊英

17.组织变革:创建学习型组织刘铁明

18.国企改革中政府行为与交易成本洪联英,胡舜

19.试论通过体制创新提高政策执行质量谢廷文

20.人大财政预算监督权有效实现的制度保障全承相

21.高校网络学科导航系统建设初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翁菊梅

22.SPSS与大学英语测试统计分析平

23.《哲学原理》多媒体教学的思考贺福安

24.论网络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与对策罗利维

1."六慎"解读李友志,LIYou-zhi

2.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防治"小金库"曹建辉,欧阳赞友,CAOJian-hui,OUYANGZan-you

3.构建我国纳税人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的思考胡海,HUHai

4.纳税人权利保护视野下的一般反避税条款探讨詹卫星,李志春

5.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相机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孙祥和,SUNXiang-he

6.试论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启示伍洪杏,WUHong-xing

7.城镇化进程中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创新初探李会美

8.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初探李春才,LIChun-cai

9.二元经济结构与城乡差异的消除王飏,WANGYang

10.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研究综述蒋满元,JIANGMan-yuan

11.中部崛起过程中新型工业化之路:发展低碳经济游达明,刘海运,尹惠斌

12.我国政府投资的挤出效应分析卓越,杨嵘,ZHUOYue,YANGRong

13.浅论同工同酬原则柏刚HttP://

14.乡村旅游消费行为的年龄分异研究——以长沙市为例粟路军,郑旗,彭耀根,方贤寨,SULu-jun,ZHENQi,PENGYao-gen,FANGXian-zai

15.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展红色影视旅游探析方世敏,赵金金,FANGShi-min,ZHAOJin-jin

16.创新发展瑞金市红色旅游的思考易弘键

17.社会资本视域下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探讨——以甘肃省青城镇为例卢丽

18.试论金融控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刘元发,LIUYuan-fa

19.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郭兰兰,沈发昌

20.基于CSI模型的中资保险公司品牌建设探析吕延华,张虹,沈建美,LVYan-hua,ZHANGHong,SHENJian-mei

21.转股价修正条款价值与可转债定价研究王春发,张庆华,WANGChun-fa,ZHANGOing-hua

22.我国股票市场波动性的实证分析王卫涛,李平西

23.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以辽宁省为例周勇,ZHOUYong

2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我国纳税信用激励制度设计的实验经济学分析张磊,韦霄青,ZHANGLei,WEIXiao-qing

25.邵东民营经济发展的思考彭仲文,PENGZhong-wen

26.促进县域农业发展的创新路径探讨黄平,HUANGPing

27.益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思路探讨姜晓萍,刘子瑜,JIANGXiao-ping,LIUZi-yu

28.县域经济视角下的永州工业园区建设探析蒋秧生,杨立新,JIANGYang-sheng,YANGLI-xin

第5篇

一、订单富农

××市工商局立足职能,通过加强宣传发动、强化执法监管和完善各项机制等措施,全力支持订单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目前,全市“订单”面积 230多万亩,“订单”农户18.6万户,先后发展各类订单 10000余份,涉及肉牛养殖及辣椒、甘蓝、胡萝卜等种植产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订单农业的浓厚氛围。采取区别对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上门走访等形式,深入到“订单”农户中,与农户广泛接触和交流,宣传订单农业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引导教育。通过举行订单农业知识培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以此为突破,加速订单农业的发展。例如××乐陵市飞达集团,本是一家以辣椒和蔬菜种植、加工、出口为主导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由于产品质量好,受到市场青睐。但其主要原料辣椒,市场价格忽高忽低,导致其发展举步维艰。工商人员一方面多次与企业进行座谈,鼓励企业建立基地,实行合同价收购;一方面派专人陪同企业到村里进行宣传,赢得农户信任,提升农户种植辣椒的热情,有效促进企业与农户的“双赢”。

(二)强化执法监管,促使订单农业规范有序。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作用,对农业订单实行全程监管。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订单农业合同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合同欺诈行为,提高订单履约率。重点抓住订单农业的履约环节,对农业龙头企业订单合同的履约进行跟踪,提高订单合同履约率。如对××庆云县中澳集团与农户签订的“收购合同”进行监管,共检查合同122份,合同金额20__余万元,督促合同双方当事人提高合同履约率。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规范了订单农业经营秩序,促进了订单农业健康发展。

(三)完善各项机制,推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首先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推行订单农业工作作为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列入年度各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各单位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和定期上门走访制度。其次是构建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市局、县局、工商所三级监管体系,将订单农业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合作强农

在当前形势下,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文秘站 ×市工商局认真把握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重点环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截至11月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256户,出资总额1.3亿元,成员总数1.7万户,较去年实现翻倍增长。

(一)事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民了解法律,增强合作意识和市场观念。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消费者协会投诉站的双向联络作用,宣传法律法规,并收集农民的意见,反馈给工商部门。

(二)事中做好登记注册工作。开辟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在行政办事大厅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窗口,向前来办理登记的农民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为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提供登记辅导、政策咨询。大力推行“四办措施”,即资料齐全当场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大项目跟踪办。

(三)事后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各个工商所对自己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回访,了解其运行状况和遇到的困难。每个季度各工商所所长向局里汇报情况,局里根据汇报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20__年年初,通过回访“平原县玉峰生猪专业合作社”了解到,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剧,生猪价格下降,很多社员对养殖生猪兴趣不高,合作社运行受阻,社长张玉锋一筹莫展。经过深入调查,该局建议合作社自办市场。去掉了中间环节,实际收益更高,从而拓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路。同时,运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帮助自办市场创建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很快就赢得了群众的口碑,一些学校食堂还有超市也纷纷找到张玉锋,希望和他们签订购买合同。销路不愁了,社员们的信心更足了。

三、 经纪活农

为帮助广大农民增产增收,积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工商局抓住有利时机,采取三大措施:“营造一个环境、实现两个联合、做好三个加强”,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据统计,截止20__年11月底,全市农村经纪人总数(含临时性、季节性)4070户,其中,注册登记农村经纪人1737户,临时性、季节性农村经纪人2333户。

(一)营造一个环境,引领农村经纪人健康发展。积极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认真落实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开辟了经纪人进入市场的“绿色通道”。××市工商局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经纪人,给予登记发照,规范其经营行为。并在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时,给予优惠扶持,促进了经纪人队伍的发展。

(二)实现两个联合,推动农村经纪人快速发展。一是与行业协会联合,以典型引导发展。较好解决“单打独斗,散兵作战 ”,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帮助农村经纪人依托各乡镇、各行业创建农村经纪人协会,通过场地、人员固定化,经费保证稳定化,运作模式多样化,使经纪人协会真正运作起来,并逐步走上规范化,成为当地服务三农的 “正规军”。二是与当地企业联合,以龙头带动发展。针对××市农村经纪人整体规模较小的现状,××市工商局通过穿线搭桥、强强联合、帮扶并举的方式,走“龙头企业+经纪人+农户”合作形式,采取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思路。

(三)做好三个加强,促进农村经纪人规范发展。一是加强监管,维护经纪秩序。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活动,及时解决经纪引发的投诉。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依法查处经纪投诉、举报的侵权行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压级压价、合同欺诈、克扣农户、勒索客户等违法经纪行为,维护正常的经纪秩序。二是加强教育,提高执业素质。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经纪人进行《经纪人管理办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分门别类地对各类农村经纪人进行相应的业务知识培训,帮助农村经纪人改变传统的购销方式和服务方式,使他们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加强引导,创造经济效益。定期组织他们召开现场会或座谈会,协调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为他们讲授与农产品生产、流通、经纪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经纪信息,积极为他们打造信息咨询、业务交流的平台,以帮助他们有效规避风险,树立诚信形象,提高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保险护农

由于自然灾害的不可预防、不可预测性,明显制约了“订单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市工商局借鉴试点县先进经验,选准项目,加大力度,全力推进,“订单农业”保险工作有了很好落实。20__年以来,××中华财险禹城、平原、武城三个公司共承保能繁母猪4.9万头,承担保险金额4900万元,现已支付赔款32万元;承保种植业小麦、玉米、棉花192万亩,承担保险金额5.5亿元。由于20__年的特大暴雨,承保的禹城、武城两个县的小麦和玉米受灾面积近16万亩。保险公司已支付赔款70万余元。

(一)加大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入保积极性。联合保险部门利用座谈会、讲座以及发放材料等方式对企业、农户进行宣传。制发了《合同服务明白纸》,对“订单农业”保险做好说明,利用登记注册“窗口”、“一会两站”、年检时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同时,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开展农业保险知识讲座,宣传大灾之后农民受益的典型实例,消除农民的思想顾虑,提高投保信心。

(二)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方案。从20__年1月份开始,××市工商局联合畜牧局、农业局、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分公司,对59家企业、10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通过调研,制定出两种保险措施:一种是鼓励有条件的涉农企业和农户自愿加入商业保险,增加险种,并联系保险公司在险率上给予最大优惠;另一种是通过涉农企业给农户作担保,农户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建起养殖大棚,并将大棚投保给保险公司,使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建立起银保互动机制。

(三)加大帮扶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深入企业、深入农户,随时掌握农、企的要求,并提供良好服务;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协调,在农、企与保险部门之间“引好路”、“搭好桥”;注重与县直农口部门的协调沟通,为“订单农业”保险的推广赢得支持,争取宽松的政策环境。

第6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 广西 现状 对策

近年来,广西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各种大型金融机构扩展了涉农金融业务,同时成立一些新型农村金融结构。现有金融体系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同层次的资金需要,但是依然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研究广西农村金融现状,以探讨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覆盖全面、治理灵活、种类多样、服务高效的金融服务格局,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广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田东县等14个县(市、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明显提高了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三农”的能力。2011年,涉农新增贷款占全自治区新增贷款的40%,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达18%左右,高于全自治区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广西采取引导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创新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等方式,着力构建起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初步规范和创新了农户评级授信、涉农担保信用制度及担保资产评估、管理、处置的操作流程。同时在政府配套政策的扶持下,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及商业保险,目前主要以甘蔗、香蕉、芒果、森林以及能繁母猪、奶牛和养鸡为标的开展农业保险试点。

二、广西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广西初步形成了分工、合作又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广西农业发展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仍然较为普遍,农业贷款及农业投资比例及农村金融发展创新不足、资金外流的“虹吸现象”仍然阻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普遍存在问题。政策性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缺乏灵活性,难以发挥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功能以满足农产品经济主体日益多元化对金融创新的要求。近些年,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为防范金融风险及追逐利益,大面积抛弃了运营成本高、盈利较差的农村市场。一方面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对部分县域存款达不到经营要求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整合与撤销,营业网点数量逐年下降,以至于平均113个行政村才拥有一个网点。另一方面信贷收缩,信贷投入正在退出农村。2008年邮政储蓄银行开办农村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但贷款额度较小,同时存在转移农村资金的问题。相对而言,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金融主力军作用,但其经营管理、资金实力,服务及业务品种等方面尚不能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同时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过于强调商业化,无法实现服务三农的宗旨。从2008年开始广西先后在田东县等14个县(市、区)进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但是由于在成立的初期,总体数量仍然有限,服务地域范围较窄,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其金融服务的能力有限。

(二)农村存贷比例偏低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负债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2年~2010年,同期涉农金融机构存款由22.37%上升到37.3%,而同期广西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存款市场占有率由77.71%下降到57.7%,贷款市场占有率则由75.28%下降到50.3%。由此可见资金实力的增长,并没有带动农村信贷投放的增加,存贷比例偏低等农村资金运用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在流动性过剩、农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背景下,商业性金融在农村市场定位上强调负债业务发展,其机构网点基本把农村存款资金转移到收益率较高,资本充足的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农村资金“虹吸现象”突出,对农村金融供给形成一个很大的缺口。

(三)农村金融创新不足,无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

第一,没有规范和完善适合“三农”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过于繁琐的农业信贷申请程序不符合农村经济“点多、面广、小额、流动”的资金需求特点。第二,农村信贷资金投放范围较窄,大部分仍局限于经济发展

较好的地区或者一些龙头企业,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小规模资金需求;第三,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不足。目前以提供存、贷、汇业务为主的广西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期限、额度、品种等基本与目前广西农业周期性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第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农村企业、个人融资模式及融资工具急需开发与推广。第五,信贷、证券、保险的联动机制不完善,各个金融业务只是在业务范围内发展,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

三、广西农村金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相对薄弱的农村经济基础,滞后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不完善的金融配套政策等问题很难承载信贷资金的投入。

(一)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信贷资金承载力不强

广西农村经济发展中既有总量问题,也有结构性问题,各地农业也存在资源禀赋、发展现状等不和谐因素。广西农业人均耕地水平低于全国,而且发展相对分散,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再者中央惠农政策以及农产品价格上涨无法弥补农资价格的大幅上涨,农民增收仍然困难。受农村经济薄弱的制约,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金运作成本高、客户信用风险大等诸多问题,无法使资金有效地配置,从而制约农村资金回流以及农村金融发展。

(二)财政投入比例相对偏低,对商业金融的吸引力不足

广西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在投资理念以及农业对地方财税贡献度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对农村的直接投入偏低、投入方向不对,扶持力度不够。而且国家对广西农业投资补助资金到位缓慢,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低,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完善。与此同时广西财政对农村金融在税收、贴息等方面缺乏补偿机制,在政策上没有解决农村金融供给高成本、低收益的问题。

(三)农村担保机制不完善,金融发展受抵押担保瓶颈制约

一是农村资源担保的法律支持缺位,农村物权流转法规不健全,农村土地、沿海滩涂以及农作物收益权等资源的担保价值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农村信用手段缺失,使农民的资金需求无法转化为现实金融需求;二是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缺位,使银行信贷供给与农户、涉农企业间缺乏对接枢纽;三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由于农业投资风险大,因此农业保险业务单一,且服务领域窄,服务网点缺乏。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支持,农贷风险补偿机制及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广西尚处于起步阶段。

四、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路径探讨

针对广西农村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下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金融体系

广西政府应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组成一个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体系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银行应运用货币政策如放宽利率管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应主导为农业生产有关的活动提供信贷资金和服务,并且通过信贷活动,调节农业生产规模和发展方向,使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农村资源配置。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对其提供优惠政策,为其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更好地解决“三农”发展的资金供给问题。同时广西政府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配合协作,引导和推动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如近些年成立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另外,广西政府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快农业保险经营体制的改革,配合信贷制度为“三农”发展提供多方位的风险保障。

(二)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广西政府应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建立灵活高效,服务多样化、特色化的农村金融经营格局。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农村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例如扶贫贴息贷款、农户小额信贷、农业科技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同时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完善担保流程,丰富贷款抵质押形式,探索实行农村集体用地、林地、宅基地以及多种动产抵押、质押形式。另一方面加快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转型,加大中间业务拓展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表外业务发展,有效增加农村社会信用总量,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同时,实现自身盈利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加大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力

为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广西政府必须出台相关的财政政策,完善农村财政投入机制,强化信贷政策的指导和引导作用,积极运用发放支农再贷款、减少存款准备金等手段,提升农村金融主体支农的实力。同时建立财政贴息、政策补贴和税收减免等制度,以补偿商业信贷成本高的不足,吸引信贷资金回流农村。在政府主导下,完善农村担保体系:政府可以出资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也可以进行财政扶持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充分发挥农村经济主体间信息公开、监督便利的优势,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及行业协会担保或组织会员互保的方式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广西应加强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主要负责农业险种的创新,风险的掌控,向商业保险公司及信贷机构提供保险或再保险等,利用财政杠杆作用,鼓励和支持商业性保险公司介入农业生产等高风险领域。

(四)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吸引信贷资金回流农村,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根本途径。一是发挥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巩固农村金融运行的制度基础。二是改进对农村金融组织的管制方式,建立一个安全、公平、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三是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针对不同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的特点,适当放宽注册资金和资产规模的大小,逐步放松业务及贷款利率限制。同时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四是建立农村金融突发性支付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摊信贷机构产生的存款与财产损失。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政府加快出台征信资料开放的法律,积极倡导宣传诚信意识,完善信贷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培植“信用村”、“信用互助组”等信用主体,加强信贷政策与社会信用建设的结合。

参考文献

[1]黄良波.西农村金融供给问题研究[j].广西金融研究,2008第1期.

[2]李梦茹.谈广西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成效及发展思路[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第12期.

[3]刘明显.于广西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思考[j].特区经济,2006年12月.

[4]姜霞.西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探究[j].经济研究,2011年第1期.

[5]黄予慧.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展望[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23卷第07期.

第7篇

2010年末,全州51个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42个银行业机构网点加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银行业机构网点80%以上实现电子通汇。以“三票一卡”为主体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得到广泛应用,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电子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覆盖全州18个县,信息涉及银行信贷、住房公积金、法院、环保等多个领域,收录企业信用信息427户,收录中小企业信息1224户,为4739户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对2711户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为银行业机构贷前调查提供便利,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农户贷款难问题发挥着积极作用。截止2010年末,银行业机构网点184个,其中“十一五”期间新增设2个,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美化,经营管理全面信息化,ATM机、POS等自助银行机具达到520台,新增107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从无到有,户数已达15.66万户,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极大的提升了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效率。“十一五”期间新进驻1家保险公司,已经拥有各类保险网点14个,其中“十一五”期间新增设7个。(一)金融改革成效显著一是农业发展银行加快业务转型,在确保政策性信贷业务的同时,逐渐加快向开发性金融业务转变;二是建、农两大国有银行顺利完成股改上市工作,整体资产质量大幅提高,营运能力持续增强;三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信贷资产结构得到优化。全辖18县农村信用社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兑付工作全面完成,累计兑付专项票据11118万元,置换历年亏损4759.86万元,不良贷款6358.14万元;四是农业银行以“三农”事业部制建设的内控机构设置完成②,突出了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五是甘孜州邮政储蓄银行挂牌营业,业务由储蓄汇兑向综合转变。(二)金融运行质量提高2010年末,全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2.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7%③,较“十五”末下降22.68个百分点;2010年全州银行类金融机构实现拨备后利润总额1.93亿元,较“十五”末增长6.12倍,平均资产利润率0.44%,银行业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十一五”以来,全州保险机构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保险业稳健运行,盈利水平不断提高,保险业由“十一五”末的亏损实现整体盈利。(三)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州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相关政策和手段,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一是银行信贷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持续增强,特别是对基本项目建设、水电能源等支柱产业以及农牧业、牧民定居、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幅提升,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以及民生领域的持续发展和改善,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保险业加强与发展地方经济的结合,加强与完善社会保障的结合,结合辖区实际探索青稞、牦牛、能繁母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充分发挥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和保障稳定的功能。三是担保公司从无到有,担保融资为增强中小企业、“三农”等领域的信贷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金融业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同时,本身创造的增加值也在不断增长。2010年,甘孜州金融业增加值4.7亿元①,较2005年增长90.2%,在全州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为9.6%,占全州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为3.8%,“十一五”时期我州金融业增加值及在GDP中占比走势。

存在的问题

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截至2010年12末,全州各项存款余额243.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1.61亿元,分别占全省的0.8%、0.57%,均位列全省第21名(四川省辖21个地、市、州);人均存贷款分别为2.3万元、1.06万元,相当于省平均水平的67.85%、48.85%。货币市场发展迟缓,目前尚无金融机构具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会员资格③,目前同业拆借主要以金融机构之间网下拆借为主。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4家公司仅收保费1.3亿多,“小、散、弱、乱”现象突出。资本市场发展滞后,上市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与省内其他市(州)相比差距较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种类不齐全,城乡布局不平衡。目前,全州银行业机构设置种类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缺少地方性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地域分布上,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主要布局在县城,县以下以农村信用社为主。甘孜州184个网点中,县城网点85个,占机构总数的46.19%、县以下农村机构99个,占机构总数的53.81%,辖内325个乡镇中有226个乡镇金融服务缺失,占乡镇总数的69.54%。城乡布局不平衡导致县域及农村金融服务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效率不足。(三)金融资源利用率偏低甘孜州城乡经济二元结构明显,县域、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经济金融资源有限,同时城市形成的金融洼地,导致县域、农村金融资源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不能够对县域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有力持续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受到抑制较多,不利于金融深化,提高农村金融效率。2010年末全州银行业存贷比为45.8%,低于全省银行业机构存贷比18.08%个百分点,特别是康南、康北金融资源利用率较低,康东地区银行业机构存贷比为66.16%,康南地区银行业机构存贷比为25.6%,康北地区银行业机构存贷比仅为6.27%(四)经济对金融业的提升和带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经济规模、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质量有待加快扩大、转变和提高,特别是一些规模大的优质大项目进展缓慢,影响和制约了金融的支持力度。

发展思路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