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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防治范文

时间:2023-10-08 10:21:30

序论:在您撰写气象灾害防治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气象灾害防治

第1篇

【关键词】:汛前;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治措施;

[Abstract]: the meteorological modernization is the modernization of the country as one of important signs. Improving the meteorological service quality and service level,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meteorological modernization, is the comprehensive construction well-off society needs. This article on how to do well the preparation work before the flood season presented working target, and on this important preparation work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and to enhance meteorological services,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Key words]: before the flood season; meteorological services,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measures;

引言

根据中国气象局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达5000万公顷,受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达2000多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80%在农村。因此,做好汛期前气象服务准备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然而,建设气象事业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气象事业现代化体系,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因此,我们气象工作人员对气象服务工作应当准备充分,充分并及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气象灾害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后果。

一、做好汛前各项业务检查和准备工作

(一)组织准备

成立局汛期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值、带班制度和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的值、守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及应对突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服务、应急值班工作制度;落实汛期气象服务各岗位的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要求全体员工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坚决杜绝各类责任性事故发生。

(二)人员准备

一是业务骨干人员全部在汛期气象服务第一线上。二是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解除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汛期气象服务工作上来。三是遇重大过程,全体人员将全力以赴地汛期气象服务工作中去。

(三)物质准备

对宽带网、电话、计算机网络、区域自动站、电子显示屏等进行检测、维护,确保了信息传输畅通无阻;各种仪器、备份仪器、器材完备无缺,对超检仪器进行了清理;为了确保安全渡汛,照明电路得到了安全可靠地落实,各种后勤供给也已落到实处。

(四)技术准备

1、预报服务。针对重大性、转折性、突发性天气形势的特点进行交流学习,并对气候状况、产生降水的环流特点及影响系统进行查阅和收集,对汛期所用的业务系统、预报方法、技术指标等进行学习、演练,做到牢记气象灾害天气发生的背景和分布状况;为汛期决策服务打好基础。

2、监测。认真检查所有仪器的安装、性能、储备、鉴定情况,尤其是自动站采集器和区域站设备不能有带病现象存在,并把自动站设备巡视、区域站网页监视作为每个值班员常规工作内容固定下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迅速解决,保证做到万无一失;强化提高测报人员对业务规范和汛期业务制度的掌握以及观测员对自动化设备维护、故障处理和在应急情况下人工补测和发报的能力;

3.防雷检测。汛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精力对全市易燃易爆场所、企事业单位的防雷安全隐患进行检测排查。建立健全防雷检测排查的长效机制,有力的保障安全渡过汛期万无一失。

二、汛期重点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高度负责,把决策服务放在首位

对防汛防旱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把水库、河道、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旅游景区、海上运输等做为防汛工程的重点,因此,气象部门要安排周密,准备充分,能参善谋,做好及时主动向领导提供领导想要知道的天气问题。并将保障人民财产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做为汛期的重点工作和任务。

(二)遵章守纪,做好天气监测工作

汛期间,测报的发报种类和发报数量将明显增加,工作任务加重。因此,为切实做好汛期测报工作,首先要做好技术准备到位,测报人员要做好重要天气报、地面天气报、即使天气报的编发,充分掌握本地天气变化的特征现象,提高应变能力。

要切实加强自动站场地、仪器设备的维护、故障处理和在应急情况下人工补测和编发报能力等方面的学习。

要严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天气变化,保证记录的真实、有效,确保测报准确无误,坚决杜绝责任性错情和事故。

(三)加强气象信息传播和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在汛期气象服务工作中,要充分调动全体气象助理员和气象信息员的积极性,做好气象预报预警的传播和收集,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气象局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灾情和气象情报的收集上报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增强情报信息收集的敏锐性,凡观测到灾害性天气或雷达监测到所辖区域出现强回波,或其它任何信息反映有可能出现灾情,均应立即联想到灾情收集;二是要将观测和收集到的气象灾情、气象情报通过灾情直报系统、电话、传真、网络等渠道上报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提供决策分析。

(四)加强网络维护,确保信息畅通

实时对网络设备、各自动气象站、电视会商等系统设备及软件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业务人员能迅速接收上级台站的气象预报预警产品、上传数据、灾情,为各级领导和部门工作决策提供保障。

(五)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人工影响天气是汛期气象服务中一项重要工作,要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水利、农业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汛期水情、旱情,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科学地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和防雹作业。

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人影工作制度,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作业方法;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确保人影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增强气象服务,防治气象灾害

(一)、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国家与地方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台风、暴雨(雪)、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完善和扩充气象频道、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数字卫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制定台风、暴雨(雪)、大雾等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号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

第2篇

一、充分认识编制《防御规划》的重大意义

我县属于气象灾害多发区。近年来,由于台风、暴雨、雷电、大风、冰雹、干旱、高温、冻害等气象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编制《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是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系统性工作。编制科学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逐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应急机制,可以更加有效地应对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趋利避害,促进可持续发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

气象灾害普查是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前提。只有摸清本地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影响程度,才能制定科学的防御规划,提供有效的气象灾害防御服务。气象灾害种类多、分布广,涉及各行各业,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必须加强协调,精心组织。气象灾害的普查由县气象局牵头,县发改、财政、民政、农业、林业、水利、建设、国土、交通、统计、电力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乡镇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

1、普查时间:普查工作从年9月21日开始,至9月30日完成,相关普查资料应于9月30日前报送县气象局。

2、普查种类:台风、暴雨、冰雹、大风、洪涝、雷电、低温冻害、干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病虫害等气象灾害(含衍生灾害)。

3、普查方式:普查以乡镇为调查大单元,以行政村作为调查小单元。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所辖行政村及所辖企业历史记载发生的气象灾害,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出现时间、灾害损失等,认真填写上报《气象灾害报灾登记表》。县民政、农业、林业、水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等部门根据气象灾害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掌握的灾害记录、灾害的设防条件等向县气象局提供有关资料。气象局在查阅有关气象灾害记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深入实地进行调查,以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切实做好气象灾害影响分析和风险性评估

在做好气象灾害普查的基础上,县气象局要认真总结各类气象灾害的影响区域、影响行业、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等情况,做好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具体分析各类气象灾害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基础设施、人民生命财产等的不同影响。

四、普查工作职责及分工

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普查工作的组织、指导,灾害收集、资料汇总整理、录入建档、规划编制等;认真编写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以防御规划为依据,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服务工作。

统计局:负责提供各乡镇人口及经济数据。

民政局:负责提供本局收集掌握的分类气象灾种的灾害资料。

农业局:负责提供历年农业气象灾害发生的灾情数据(主要是农业病虫害灾情数据);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地理位置分布;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的属性数据(包括致使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受灾的气象条件);对台风、旱涝、低温冷害、大风、冰雹、连阴雨等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

林业局:负责提供森林火灾时空分布特征、历年发生的灾情数据及森林火灾的防御措施;油茶种植的主要致灾气象条件以及主要防御措施。

规划建设局:负责提供城乡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市政规划、城市管理、市政设施建设对气象条件(抗风、防雷)的设防标准及防御措施,提供城区气象灾害等资料。

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对气象条件的设防标准及暴雨洪涝、山洪、干旱防御措施,县现有洪涝易发区、山洪易发区图;历年气象灾害记录等资料。

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的现状以及时空分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程度分区图以及划分依据、地质灾害防御措施;提供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点居民环境和滑坡的土方量等灾情资料。

交通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对气象条件(道路结冰、雾霾、暴雨)的设防标准及防御措施;历年气象灾害对交通运输的影响的灾情资料。

第3篇

为切实做好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感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对于避免或减少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根据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周密安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新局面。

二、协调联动,全面建立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

(一)建立事故灾害预警信息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及时向气象部门传送相关气象灾害信息,气象部门接到信息经核实无误后,按照预定流程,通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进行。

(二)建立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机制。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以便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避免重大责任性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气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向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通报预警信息。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灾情的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行动,尽全力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直至警报解除。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气象部门要为事故抢险救援提供及时可靠的气象应急保障。

(四)建立气象灾害调查分析及灾情评估制度。气象灾害出现后,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分析、灾情评估工作。仔细查找应急处置工作和应急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处置能力。

三、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各项机制,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交换与共享,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顺利开展。

国土局:负责提供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情况和由气象灾害引发的灾情信息。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工作。

水务局:负责提供全市重点防汛部位水文资料,地下水文变化和气象灾害引发的灾情信息。

气象局:负责向各部门提供天气预报、预警、森林火险预报、地质灾害预报等各类气象信息。

安监局:负责提供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情况。

第4篇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等活动。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趋利避害、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气象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将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服务水平。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实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

第十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范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城市气象灾害信息。

第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和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四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气象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三章建设与保护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监测站点。

气象主管机构对监测网络的气象监测业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预警信息与传播渠道。

新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

第十九条依法保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第四章监测与预报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监测信息,并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及时提供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根据可能造成气象灾害的监测信息和天气变化趋势,按照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

第二十三条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公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并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第五章防灾与减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

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采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应当及时动员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

对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二十九条重大气象灾害发生过程中,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气象台站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天气实况和变化趋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设施,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大型水库、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区域,森林火灾频发区,干旱和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并适时组织作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组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未按规定的程序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履行相关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应当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未组织论证,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未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未及时增播、插播重大灾害性天气补充、订正预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导致漏报、错报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出具虚假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

(三)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

(四)其他、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雪)、连阴雨、干旱、台风、龙卷风、大风、寒潮、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结(积)冰、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灾害。

第5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气候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flash floods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meteorological suppor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guidance program in conjunction with local business layout, system functions and related equipment technical indicators and give full consideration to the actual development needs of the future business of the unit.

Key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 climate

中图分类号:P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随着恶劣天气的增加,我县受沂蒙山区特有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的影响,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不可预见性日益突出,导致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区域的党政部门和民众迫切需要第一时间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以便争取宝贵时间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目前防治区内由于缺乏必备的预警信息手段,现有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网络覆盖范围有限,部门间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尚需完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尚需健全。所以应尽快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健全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和气象灾害联防协防机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的要求十分迫切。

沂水县气象局根据中国气象局《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指导方案》中的相关内容,结合本地当前业务布局、系统功能及相关设备技术指标,充分考虑未来本单位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力争用五年时间内建立和完善山洪重点防治区域自动雨量站、数据处理中心、预警系统、预报服务系统、综合气象业务平台。来实现该区域由气象要素暴雨等诱发山洪地质灾害能够及时准确的监测和数据快速收集处理,提高流域灾害性、突发性天气的监测能力;通过预报业务平台和预警服务系统的建设,提升省级和县级台站的流域灾害性天气预报精细化、短时临近暴雨预报预警能力和预警信息的直通能力,将预警信息直接发送到相关决策部门和受影响人群当中。增强防御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第6篇

关键词柑桔生产;气候条件;气象灾害;影响;防御对策;广东德庆

德庆县位于广东省西北部,西江中游北岸,处于东经111°31′~112°15′,北纬23°04′~23°30′,北回归线在县境东北部通过,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东西北三面环山,地势北高南低,由北向南倾斜,低山丘陵居多,土壤中富含有机质,且昼夜温差比周边地区大。复杂的地势条件形成了德庆县多种多样的农业气候资源[1]。柑桔是亚热带常绿果树,性喜温暖怕低温、干旱,地上部分要求阴凉、湿润的环境;地下部则要求肥沃、湿润、疏松的环境。温度、日照、降水等气候情况与柑桔的生产种植有很大的关系[2]。德庆县得天独厚的地理、地形、气候和土壤环境,孕育出德庆贡柑、砂糖桔(以下简称柑桔)无与伦比的品质,造就了人见人爱的柑桔极品[1-3]。

目前,全县柑桔种植面积已由2002年的3 333.3 hm2迅速扩展至1.77万hm2,全县超过9成的农户种植了柑桔。2009年投产面积约1.3 hm2,柑桔总产量达50万t,总收入超过20亿元,农民人均收入突破5 000元,柑桔成为德庆县农民的“摇钱树”。但每年都有不同面积的柑桔受到不同程度的冻灾、日灼病、暴雨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的危害,给该县柑桔产业的发展造成影响。本文总结分析了德庆县柑桔种植的气候条件、气象灾害及防御措施,以期为充分利用当地气候资源,科学防御柑桔种植过程中出现的气象灾害提供参考依据。

1德庆县种植柑桔的气候条件

1.1气温

不同地区出产的柑桔由于气候生态环境和生产管理水平不同,其产量和品质有较大差异。温度是影响柑桔生存分布和关系柑桔发育与产量品质的主要因素之一。柑桔对温度有一定的最高、最低和最适宜的界限,超过这个温度界限就会给柑桔生长发育带来不利影响[3]。在年平均气温15 ℃以上、极端最低气温-5 ℃以上的地区栽种柑桔比较安全,柑桔最适宜生长的温度为23~31 ℃,生长停止的最高温度为37 ℃,低于-2.2 ℃柑桔则会受到冻害。根据多年观测资料发现,影响柑桔产量和质量的关键气候条件是≥10 ℃的年积温(ΣT≥10 ℃)的数量。年活动积温作为柑桔生长或能否种植的气温指标,是以柑桔能萌发、生长的最低温度12.8 ℃为依据,但为了计算方便,一般不用12.8 ℃而是用每日平均温度≥10 ℃的有效温度逐日相加,得到≥10 ℃的年有效积温。桔柑多数在≥10 ℃年积温为5 500~8 000 ℃的地区栽培,以在≥10 ℃年积温为6 500~7 700 ℃的南亚热带地区栽培效果最好。德庆县年平均气温21.5 ℃,≥10 ℃年积温随海拔高度的增加而下降,海拔200 m以下为6 500~7 500 ℃,海拔300 m以上在6 500 ℃以下,历年极端最低温度为-2.2 ℃。因此,德庆县丘陵地区总体气温条件适宜柑桔的生产种植。

1.2降水

柑桔是需水量较大的树种,在进行光合作用时,每制成1份干物质需耗水300~500份,所以柑桔喜湿润的气候生态环境。柑桔生长一般要求年降雨量1 000~1 500 mm,土壤的相对湿度60%~80%,土壤干燥或空气湿度小均显著影响光合效能。由于特殊的地形条件,德庆县降水量除受季节、天气系统影响外,还受地热力和动力作用,各地降水在不同季节有很大的差异。冬春季当锋面南下受到山脉地形的抬升作用,使该县北部的锋面降雨大于南部的丘陵区;而夏季、秋季受台风低压的影响降雨则南部沿江地区大于北部山区,年雨量也是西北部山区多于东南部沿江一带,海拔150 m以下,年降水量1 520~1 600 mm;海拔150~500 m,年降水量1 600~1 900 mm。

1.3日照

柑桔是短日照果树,喜漫射光,较耐阴,一般要求年日照时数为1 200~1 500 h。丰富的日照有利于枝、叶、花芽生长发育良好,可以提高果实的坐果、结实和着色品质;光照不足,会引起落果,使叶片增大变薄,叶色变淡,内膛枝条枯死,果实品质下降。德庆县全年日照时数在1 600 h以上,各地日照分布随高度的增加而减少,海拔100 m以下,全年日照时数为1 550~1 800 h;海拔200~500 m,为1 000~1 500 h。

2 气象灾害对柑桔生产的影响

2.1冻害

柑桔忌霜冻,冬春的极端低温往往成为该地区柑桔栽培的限制因子。因此,易受冻害威胁的地区,极端最低温度也是重要的气温指标。一般认为柑桔能耐-5 ℃低温。由于冻害轻重程度与果园的小气候、气象、自然地理条件、立地条件以及不同柑桔品种、砧木、树势、挂果量、管理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故有冻害程度不一的情况。受冻柑桔叶子发黄、树枝干枯,甚至有的柑桔树根腐烂。德庆县从11月至翌年3月都可能出现霜,其中以1月出现的机会最多,平均每年有6.8 d霜日,1月平均就占了3.6 d。初霜的平均日期为12月26日,最早霜日出现在11月16日;终霜的平均日期为1月29日,最晚的结束期为3月3日;平均初终霜间隔日数35.7 d,平均无霜期328 d。德庆县1999 年12月、2008年1—2月出现的持续低温霜冻天气使全县柑桔大面积受冻,造成严重减产。

2.2低温阴雨

春季持续低温阴雨天气为柑桔病虫害的繁殖、入侵和传播提供了条件,适宜病菌生长繁殖的温度为21~ 28 ℃。如2007年2月下半月开始至3月一直维持多雨寡照天气,3月降水量90.3 mm,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偏多1成;日照时数只有历年同期平均值的5成,德庆贡柑在官圩镇和马圩镇主产区,大面积暴发炭疽病,园内嫩叶、枝梢、花穗病发生严重,落叶、落花、烂果遍地。据不完全统计,发病面积近500 hm2,其中中等病区200 hm2之多,重病区约150 hm2,损失严重,个别果园失收甚至绝收,果园损失2 000多万元[4]。春季持续低温阴雨的气候条件有利于炭疽病等病菌的大量繁殖、入侵和传播,进入夏季的高温多雨季节,病菌反复侵染和传播,加速病害流行发展。

2.3强对流天气

强对流天气是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龙卷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在汛期(4—9月)表现最活跃,它发生在对流云系或单体对流云块中,在气象上属于中小尺度天气系统。强对流天气因其持续时间短、作用面积小、强度和破坏力强等特点,并可能伴随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出现,常导致出现灾情和损失[5]。强对流天气是阵发性的,且风力大,所以破坏性很强,往往对柑桔造成严重的危害。轻则折断枝条,吹折幼龄或初生树,刮落果实;重者折裂主枝、主干,甚至连根拔起。同时,常伴随着暴雨,使桔园遭受水害,引起涝害,导致柑桔植株出现黄叶、卷叶、焦叶甚至全树死亡,有的枝叶断裂撕破,易诱发溃疡病、树脂病、炭疽病等;还会造成桔园水土流失,带走一层表土,导致土壤板结,使桔果干瘪、腐烂、脱落;吸收根系淹水数小时后,根开始出现坏死,随淹水时间的延长,根系坏死率不断增加。

2.4高温

柑桔日灼病是高温季节的一种常见的生理性病害,主要危害叶片、果实和树皮。该病的发生主要是由高温烈日曝晒引起的。在高温天气的中午和下午,受到阳光直射的桔树局部温度急剧上升,当上升到40 ℃以上时,叶片的叶绿素便逐渐分解,导致叶色变浅或发黄,雨后大量落叶,果实表皮出现不正常的颜色。如高温连续多日,柑桔果面呈现焦黄色或变为褐色,变色处果皮下陷变硬,枝干表皮变黄、变红,产生龟裂,以后深入皮层,直至皮层组织坏死。日灼病通常7月开始发生,8—9月发生最多,一般发生在树体西南部的向阳面果实。日照时间长、土壤水分不足可加剧日灼病的发生。

2.5干旱

干旱是在当前的农业生产条件下,较长时段内因降水量比常年平均值特别偏少,影响农作物正常生长发育而造成损害的一种农业气象灾害。尤其在生长发育需水期,干旱往往给农作物带来严重危害。夏季,特别是7—9月,都会出现一段高温干旱天气,这种气候不仅抑制柑桔叶片光合作用,减弱养分的积累,而且还会导致落叶、落果和缩果,从而严重影响柑桔的产量和品质。

3防御对策

3.1开展种植布局区划

德庆县东西北三面环山,地势北高南低,按气候分布情况将德庆县分为西北部丘陵温凉适雨区、东北部低山丘陵温凉多雨区和东南部沿江丘陵温暖适雨区。有关部门应充分论证,综合当地温度、日照、降水等气候分布情况,区划适宜种植区域和不适宜种植区域,如德庆县西北部在冬季受冷空气直接侵入,在三面环山的丘陵停留较久,气温一般比南部沿江低0.5~2.0 ℃,冬季极端最低温度低,霜日比南部多,为柑桔的不适宜种植区;而中部和南部区域地势平坦,气候适宜,适合推广种植柑桔。

3.2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

德庆柑桔种植面分布广,全县超过9成的农户种植了柑桔,柑桔的生长依赖一定的气候条件,而在出现霜冻、高温干旱、强对流天气等自然灾害时,果农若不加以防御,柑桔就会出现减产甚至绝收的情况,而防御得当,就能将气象灾害的影响减少到最低,从而夺取丰产。因此,气象部门、农业管理部门、果农应加强合作,气象部门要进一步积累研究该地气候情况,加强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提高气象预警水平,拓宽气象信息发播的途径;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作物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普及,农户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科学的防御措施,减少损失。

3.3掌握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3.3.1霜冻。一是涂干、包扎主干。树干用石灰水涂白,或用鲜牛粪加黄泥涂干。也可用稻草包扎树干再外扎塑料薄膜,幼龄树可用稻草将树全部包裹起来,这些措施有保温防冻作用,但是在大冻后要及时解除包扎材料。二是覆盖。用稻草、秸秆、杂草、遮阳网等覆盖柑桔树,或用塑料薄膜覆盖地面,用塑料大棚覆盖柑园,都有防冻作用。三是熏烟。熏烟防冻的原理是发烟物燃烧增温,烟雾覆盖保温。熏烟一般可使温度增加2 ℃左右。用树枝落叶、杂草、木屑、锯末、垃圾等,还可用沥青、油毡等做成烟堆。在有冻害的夜间、无风或微风的条件下进行,烟堆配置在桔园上风处或四周,配置60~90个/hm2,每个烟堆用柴草30~50 kg。四是灌溉。对干燥的桔园进行灌水,可提高地温,减轻冻害的发生。五是培土。有条件的可在树干处培土50 cm左右,这样就使主干处于0 ℃以上的土壤环境中,而不致受冻。但当早春气温回升,气温稳定在12 ℃左右时,应及时扒开所培之土,露出柑桔树的根颈部,以免根颈部腐烂。

3.3.2高温干旱。一是灌水降温。当连续出现气温在35 ℃以上的天气时,桔园必须定期灌水,以水调温,补充蒸腾作用消耗的水分,改善园内的小气候。但忌猛灌和串灌,以免冲刷园土,宜细流入园慢慢渗入土壤内。每次灌水或降雨之后,对园地进行全面松土,以便切断土壤中的毛细管,大大减少土壤水分的蒸发量,有利于减少裂果、落果。二是喷水降温。当气温上升到33 ℃以上时,于早晨连续对树体喷水3~ 4次,可降温增湿防日灼。喷水时以全树叶片滴水为止。三是中耕松土,园内覆草。在干旱季节锄园松土,保墒抗旱,消除板结,切断毛细管,减少地面蒸发失水,提高抗旱能力。结合中耕松土后,用稻草、油菜杆、绿肥或杂草覆盖在根际周围的土壤上,厚度为10~12 cm,可以保持土壤疏松,降低地表温度,减少地面蒸发,从而使根系吸水功能不被破坏。四是抹芽、扭梢、修剪。高温干旱时及时抹除树冠外部过多的嫩梢,以减少水分的蒸发和营养物质的浪费,缓解梢果矛盾,使养分能尽量向果实集中,满足果实生长需要,从而防止或减少落果。对过密枝、细弱枝、丛生枝、徒长枝、病虫害枝进行修剪。此外,还要摘除部分病虫害果、小型果、畸形果,可减少水、肥的消耗量和裂果、落果的数量,从而促进果实膨大。五是合理施肥。8月既是柑桔果实迅速膨大期,又是秋梢开始抽生期,此时易出现缺肥落果现象。对于当年结果数量大,且往年也有严重裂果、落果现象的柑桔园,在施壮果肥时应减少磷肥的施用量,增施氮肥和钾肥。高温下施壮果肥应与水有机地结合,可用腐熟粪水或速效化肥对成稀肥分次施用。此外,每2~3 d喷1次草木灰浸出液,连喷2~3次。因为草木灰含有氯化钾,喷后可提高柑桔叶片、果实中的钾离子。而钾离子具有较高的水合能力,故可减少高温干旱对柑桔的危害,达到增厚果皮、增加韧性的效果,从而减少落果、缩果,促进果实膨大。选择阴天喷施,晴天应在10:00之前或16:00之后喷施,以确保喷施的效果。

3.3.3低温阴雨。一是科学修剪,防止树冠郁蔽。改变不修剪的习惯,果园栽植过密,成园后树冠密蔽交叉,有利于病虫害的滋生繁殖,且防治难度大,收果后要及时修剪枝条,通过合理、科学修剪,防止树冠郁蔽,使树形呈开窗型,以利通风采光,恶化病害的滋生繁殖条件,提高光合作用效率以及果实内含物中有机养分的积累。二是加强排灌渠道建设。低温阴雨为病虫害提供了适宜的条件,因而地势低洼的水田、平地桔园要特别加强排灌渠道建设,以降低湿度,控制病害发生,水田建园最好起垄栽植,平地果园应根据地势挖深40 cm纵横交错的排水沟,以有效地防止积水危害。三是加强喷药保护和防治。改变盲目用药、滥用农药、超常用药的不良习惯,科学使用农药,预防为主、对症下药,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地杀灭病原菌,控制病害发生和流行。

3.3.4洪涝。对受涝的柑桔,要尽量予以恢复补救。一是开沟排水、清理污泥杂物。对水淹园地,要开沟疏渠,迅速排除园内积水,降低地下水位,加速表土干燥。对水淹过的果树及时将叶片洗净,可于晴天喷水,以防果树脱水死亡。淹水时间较长的植株,要及时剪除水灾引起的病枝、病叶和病果,进行深埋或焚烧。另外,在修剪时把伤口剪平,减小伤口面积,以利于伤口愈合。二是对被洪水冲倒的果树要尽快扶正树体,并设支架支撑固定,对外露的根系要重新埋入土中,搞好培土覆盖。对伤根严重的果树,要疏枝剪叶,减少叶片蒸发。树枝已经断裂的,要及时剪除。三是适时松土。由于暴雨洪涝灾害过后地面常常被压实,土壤板结,地温急剧下降,土壤的通透性差,果树根系的呼吸作用减弱,容易引起根系缺氧,特别是柑桔等果树极易烂根死亡,待园地表土基本干燥时,要及时进行松土。四是根外追肥。树体受涝后根系受损,吸收肥水的能力较弱,不宜立即根施肥料,宜待树势恢复后,再土施充分腐熟的人畜粪尿、饼肥或尿素,促发新根。五是暴雨洪涝灾害过后易诱发柑桔各种病虫害的暴发,应及时选用对口农药喷药防治。

4参考文献

[1] 张接云,郑荣辉.德庆县农业区划报告集[R].广东:德庆县农业区划办公室,1984:67.

[2] 广州市气象局,广州市农业局.水果与气象[M].广州:广东省地图出版社,2004:324-331.

[3] 黄忠智.建瓯芦柑生产气象灾害及其预防[J].现代农业科技,2009(20):302-304.

第7篇

关键词灾害性气候;种植业;影响;防灾减灾;江苏海门

中图分类号S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11-0160-03

海门市地处中纬地带,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季风气候,季风环流是支配境内气候的主要因素。在太阳辐射、大气环流和海门特定的地理位置的共同作用下,海门市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充沛、雨量集中、雨热同季、冬冷夏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光能充足、热量富余。年平均气温15.2℃,自1960年有记录以来,极端最高气温为38.0℃,出现在1966年8月7日和1992年7月31日,极端最低气温为-9.3℃,出现在1977年1月31日;年均日照时数2 122.5h,年最多日照时数2 529h(1967年),年最少日照时数1 821h(1988年);年平均降水量1 033.3mm,年最大降水量1 500.7mm(1975年),年最小降水量654.6mm(1978年);年均蒸发量1 278.3 mm,年最大蒸发量1 466.3mm,年最少蒸发量1 127.2mm;年平均相对湿度80%,月际变化呈夏半年高于冬半年,最大月平均相对湿度为85%(8月),最小月平均相对湿度为75%(12月)。

1海门地区主要农业气象灾害

海门市优越的气候资源为当地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由于地处中纬度地带,是海陆相和气候的过渡带,是典型气象灾害的频发区。常见的气象灾害有暴雨、洪涝、干旱、连阴雨、热带气旋(台风)、高温、冰雹与龙卷、雷暴、寒潮、低温、大雾、大(暴)雪等,其中对海门地区农业生产(种植业)常年造成一定损失的农业气象灾害主要有常发性的旱灾、涝灾、连阴雨、台风、寒潮(冻害),另外,冰雹、龙卷、雪灾等则属于偶发性或间歇性灾害性天气。据农业受灾记录资料不完全统计显示,1960年至今,海门地区常发性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累计达到了2.30万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累计7 793.12hm2,农作物绝收面积累计59.19 hm2,农业经济损失5.77亿万元。

2主要灾害性气候对种植业的影响

2.1旱灾

旱灾指由干旱性气候引起种植业在田作物因为缺乏必需的水分而产生生理性破坏,对农作物产质量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干旱以降水距平百分率为标准划分成偏旱、大旱及特旱,依此划分,海门地区1960~2008年大旱年份有1年(1978年),偏旱年份有13年。资料显示,海门地区一年四季均有干旱性天气出现,从发生时间上可以分为春旱、伏旱、秋旱和干冬4种类型。

2.1.1春旱。春旱主要发生在3月下旬至5月上旬,影响春玉米播种与出苗,设施瓜蔬作物的开花、坐果以及油菜、蚕豆、马铃薯等生长。1960~2008年历年气象资料显示:春旱年发生率25%,其中最严重年份为2005年。

2.1.2伏旱。伏旱一般发生于盛夏7~8月,资料显示,海门历史上伏旱最严重的为1967年、1978年及2005年。1967年7月23日至9月20日,历时60d总雨量仅20.3mm;1978年出现空梅现象,初夏干旱连伏旱,6月1日至7月12日,只有6月24日下雨18mm;2005年也出现空梅,春旱连着伏旱,自5月1日至7月4日,历时65d降雨量仅25.6mm。伏旱对种植业影响较大,主要影响夏茬玉米、棉花、水稻、花生、大豆、瓜果、蔬菜的生长,造成受害作物萎蔫、产量减少、品质降低,并且伏旱能导致棉花等作物红蜘蛛大发生。

2.1.3秋旱。秋旱发生在秋季9~11月,一般在海门地区发生较为普遍,主要影响棉花结铃与吐絮,水稻灌溉,油菜育秧及移栽活棵,蚕豆、三麦和部分秋露地蔬菜播种与培管。尽管如此,秋旱有时也利于棉花铃裂吐絮,并且对秋季作物成熟收获也较为有利。

2.1.4干冬。干冬指发生在冬季的旱象,一般以12月至翌年2月为主,如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遍布中国北部区域的干旱就是典型的干冬,造成农田浅土层土壤湿度下降,如再遇冷空气侵袭,则易使油菜、小麦等越冬作物遭受冻害致死。海门地区对越冬农作物威胁最大的农业气象灾害就是干冬。

2.2涝灾

涝灾主要是由于短时降雨量超过一定程度使得农田积水被淹,作物根系土壤郁闭程度加大,致使在田农作物根系吸收营养物质受抑制,大大削弱作物长势,出现叶片枯黄、落花、落铃落荚甚至作物植株萎蔫死亡,形成严重的产质量损失。暴雨或者持续大雨是涝灾的成因,而暴雨是主要诱发因子,暴雨依据划分标准分为暴雨、大暴雨以及特大暴雨3种。海门地区由于滨江临海且地势平坦,地表平均海拔高度仅4.96m,最低处仅3.8m,频降暴雨时江海出现位,积水难以排泄,极易造成洪涝灾害。据海门历年气象资料显示,出现大涝年份均为暴雨较多年份,如1991年7月1~2日,受台风倒槽影响,出现连续暴雨甚至大暴雨,造成海门境内河水水位急速上涨,85%以上农田被淹,造成巨大的农业经济损失。从涝灾发生时间看,海门地区暴雨量与频次月际变化表现为6~7月暴雨全年最多,至10月暴雨日显著减少。因此,涝灾主要发生于6~10月。

2.3连阴雨

与暴雨造成涝灾不同,连阴雨(连续性降雨)对农作物造成的负面影响不是急速的,而是迟缓发生的。根据连阴雨划分标准,7d以上连续阴雨过程且日雨量≥0.1mm的天数达到或超过70%,若含无雨日,则该日日照时数少于5h视为连阴雨;此外,一次过程的总雨量在10mm以上,连续5~10d为短连阴雨,连续11~15d为中连阴雨,连续16d以上则为长连阴雨。当连续3d无0.1mm或者以上降水则视为连阴雨结束。按照发生时间连阴雨又可以分为春季连阴雨、初夏连阴雨及秋季连阴雨。

2.3.1春季连阴雨。海门地区春季绝大多数年份易出现连阴雨,最多年份出现4次,平均每年出现1.5次,而其中以短连阴雨居多,16d以上的长连阴雨较少,最长1次为1963年4月27日至6月3日累计38d连阴雨。从发生月份看,主要在3~5月,其中4月居多,占57%。春季连阴雨期间田间湿度大、渍害重,造成三麦赤霉病、蚕豆赤斑病、油菜菌核病以及保护地设施瓜蔬灰霉病、菌核病等普遍加重发生,导致露地小麦、油菜等作物大面积倒伏受灾、产量减少、品质降低。

2.3.2初夏连阴雨(梅雨)。初夏连阴雨主要指梅雨期,一般年份均有发生,仅个别年份出现空梅现象。初夏连阴雨或梅雨季节在海门地区主要集中在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此时连续性阴雨天气常常造成在田露地农作物及保护地设施内瓜蔬作物病害加重发生,田间杂草生长旺盛,削弱目标作物的生长优势,同样会造成农产品、瓜蔬的产质量损失。

2.3.3秋季连阴雨。秋季连阴雨一般出现在9~10月,11~12月偶发。海门地区年平均1.5次,最多年份出现5次,并且仅6年未出现连阴雨,在出现的秋季连阴雨中也以短连阴雨为主,占59%;16d以上的长连阴雨较少,最长1次为1968年11月27日至12月20日,累计24d连阴雨。秋季连续阴雨常造成秋季露地种植的西甜瓜、大白菜等感染软腐病菌而出现腐烂症状,在田棉花亦大量出现烂铃烂桃现象,水稻因连续阴雨而易发稻曲病,秋玉米、大豆、花生等发芽霉烂,造成农作物大大减产,品质降低。

2.4台风(热带气旋)

台风是历年来影响农业生产最为频繁的灾害性气候,据历年气象资料显示,影响海门地区的热带气旋主要有登陆北上型、登陆消失型、正面登陆型、近海活动型和南海穿出型五大类型。从台风影响海门时间看,每年5月中旬至11月上旬均有可能出现强度不等、类型不同的热带气旋,但7月上旬至9月中旬相对集中,为其多发期,而8月则为热带气旋影响海门地区最为频繁和严重的月份;从数量上看,影响海门地区的热带气旋年均2.7个,最多年份达到7个(1985年),其中影响时间最早的台风为2006年1号台风珍珠(2006年5月19日),最迟的则为1972年20号台风(1972年11月8日)。台风过境对海门造成影响主要表现为2种类型:一是热带气旋本身环流影响;二是热带气旋和西风带共同影响。影响的天气主要表现为7~9月出现暴雨甚至大暴雨与8级以上大风,常常引发花生等矮型农作物被水淹没、玉米等高秆农作物大量倒伏、保护地大棚等设施被吹垮倒塌,使种植户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2.5寒潮(低温冻害)

寒潮是冬半年影响海门市的主要灾害性天气之一,当冷空气影响后48h内最低气温降温≥10℃,同时最低气温≤4℃,陆上平均风力5~7级(海区平均风力7级以上)即为1次寒潮过程。寒潮侵袭时不仅有偏北大风、剧烈降温,还常伴有雨雪和冻害,影响海门的寒潮按照季节可以划分为秋季寒潮(10~11月)、冬季寒潮(12月至翌年2月)和春季寒潮(3~4月),其中,春季还常发生倒春寒。寒潮侵袭多以低温冻害形式伤害在田农作物,越冬农作物在遇到0℃以下的低温,使植株体结冰或者丧失一切生理活力,造成作物植株死亡或者部分死亡。伴随寒潮低温的霜冻主要有秋霜冻和春霜冻,其对农作物造成的伤害也十分严重。春霜冻对拔节后的三麦、抽薹的油菜、露地蔬菜表现出极大的杀伤性,原因在于拔节期三麦、抽薹油菜正处于低温敏感期;并且随着近年暖冬现象的出现,越冬三麦及油菜生长势渐强,生育期提前,可以说春寒潮出现越晚对农作物影响越大。而秋霜冻则出现越早对秋季在田作物影响越大,一旦发生秋霜冻,未吐絮的棉桃棉绒变黄,出现烂桃,产量减少,品质下降;山芋等其他喜温作物后期成熟受到抑制,秋玉米易失收,部分露地叶菜类蔬菜也常被冻伤萎蔫枯死。

2.6偶发性农业气象灾害

相对于上述5类主要常发性农业气象灾害,冰雹、龙卷、雪灾等则属于偶发性或者年度间间歇发生的灾害性气候,前两者突发性大、破坏力重,但是影响范围小;而雪灾在海门地区发生概率更小,近年来只有2008年中国南方各省出现的持续冰雪灾害波及海门全境。目前,对海门种植业影响巨大的主要为冰雹与龙卷。冰雹与龙卷均是局地性天气,影响范围都不大,持续时间短,气象观测难以记录,预测预报更有难度,但是一旦小范围发生则对农作物造成毁灭性灾害,对保护地大棚设施、林果树木等造成严重损坏。据海门气象资料显示,自1960年至今海门地区龙卷风(包括飑线)、冰雹记载共有49次,其中4月、5月、9月各4次,占比8.2%;6月为8次,占比16.3%;8月10次,占比20.4%;7月19次,占比38.8%,可见海门地区冰雹、龙卷发生活跃期为6~8月,7月为发生高峰期。而雪灾则主要由于强降雪、持续大雪对农作物造成机械伤害、低温冻害等。海门市年平均降雪日5.2d,平均积雪日3.8d,历史上海门地区冬季最多降雪日为17d(1976~1977年),最多积雪日为14d(1968~1969年),累年平均降雪初日为1月28日,最早初日11月27日,最迟初日3月18日;累年平均降雪终日为3月2日,最早终日1月5日,最迟终日为4月2日。在农业种植业生产中,雪灾造成危害主要集中在3~4月,但是作物越冬期出现持续暴雪或大雪也能造成农作物严重受害。如3~4月正值三麦拔节抽穗、油菜抽薹开花期,耐寒性下降,此时若春雪迟到,加上大雪融化使气温进一步下降,则直接导致夏粮作物减产;而冬季若出现类似持续的强降雪,也同样对种植业生产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2008年海门地区遭遇了“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与“2月1日午后至3日”2次大范围强降雪天气,累计持续7d,过程雨雪量近41.9mm,农田最大积雪深度超过23cm,造成油菜出现机械伤口与茎杆裂缝,融雪出现的低温冻害加重油菜的受灾程度,使得当年海门地区油菜生长势与抗逆性削弱;加之种植的油菜品种抗病性普遍较差,最终导致当年油菜菌核病呈现大发生至个别品种局部特大暴发成灾,使广大油菜种植户蒙受了近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此外,强降雪还造成众多保护地大棚设施被严重压塌压坏。当然,强降雪后出现的持续冰雪严寒天气冻死了大量农业害虫,尤其使2007年在海门地区达到大发生至局部暴发的外来入侵害虫烟粉虱种群激增与扩散危害态势受到了明显抑制,2008年至2009年入春以来烟粉虱在海门地区的发生都呈现中等偏轻趋势。

3预防措施

3.1在气象上加强预测预报

针对海门地区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在统计分析历年气象观测资料的基础上,抓住常发性农业气象灾害预报着眼点,做好区域性农业气象灾害中长期及短期预测。争取更多的政府资金和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对当地农业种植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防御农业气象灾害的课题研究,提高预报准确程度;并将准确的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当地农林种植业部门,以起到事前防备的作用,增强防御农业气象灾害性的主动性。加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以尽早在龙卷、冰雹出现之前开展好一系列防范工作。

3.2在农业种植业生产上加强防范

3.2.1提高对农业气象灾害的认识程度。农业气象灾害事关农业种植业生产安全,必须得到当地政府与农林部门高度重视,以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交流,尽早了解与掌握每一年度、每一季、每一茬作物不同区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灾害性气候特征;尽可能做到事前介入防范,启动相应的防御措施,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宣传、农民参与的农业气象灾害群防群治运行机制,让规避灾害、防灾减灾的行动成为一种自觉防范行为。

3.2.2各项防范措施运作到位,起到实效。一是应对旱灾防范措施。为了应对春旱在春玉米、马铃薯播种时可以采取地膜覆盖,不仅可以增温、保墒,而且有利于作物提早近10d上市,增产10%;在保护地设施条件下,栽培大棚西甜瓜时使用膜下滴灌,控制水滴流量;喷施叶面肥,提高作物植株的抗旱能力。应对伏旱,在玉米摆果肥、棉花花铃肥上可加大施肥的对水量。应对秋旱,可对秋熟作物施足基肥,特别对棉花、水稻等作物早期施好钾肥,可以大大提高其抗逆性;油菜育苗、三麦播种时,可以采取前天上水,第2天播种,下籽播种时可以适当深播。此外,应对旱灾,可以引进新栽培技术,如西北农大新近研发的保水剂,确保旱期作物根系始终有必需水分吸收。当发生旱情后,必须尽快组织群众采取多种方式抗旱。注意利用早晚抗旱;避免漫灌;加大田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机电抗旱机械设备;对于棉田等作物上由干旱导致的红蜘蛛普遍大发生,要及时选用杀螨剂喷雾防治,以减少次生害虫危害。二是应对涝灾防范措施。应对暴雨等强降雨造成的涝灾,可以事前选择地势较高的田块种植,搞好田间一套沟建设,深挖排水通畅的沟渠,做到能排能灌;在汛期、暴雨来前开闸降低内河水位。当发生涝灾后,及时组织群众排干田间积水,确保在田作物不淹水,对于根系吸收受影响较轻的作物及时喷施叶面肥,增强生长势。三是应对连阴雨防范措施。应对连阴雨,部分作物可以采用高垄栽培,此外要开挖田间一套沟,确保田间与保护地内不积水。对棉花苗床则要抬高床位,防止烂种。当出现连阴雨后,要利用晴好天气及时对玉米等春播作物进行松土、施肥,以提高抗逆性。对于田间由于连阴雨滋生的病害,如小麦赤霉病、油菜菌核病需要及时加以必要防治。尤其在大棚等保护地设施内,瓜蔬类病害防治在阴雨季节应该换用施药方法,改原先喷雾法为棚内烟熏剂熏蒸防治,以免再度增加棚内相对湿度而加重病害发生。四是应对台风防范措施。由于台风来势迅猛,事前对农作物无法进行防范,只能对一些保护地大棚设施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当台风侵袭过后,则要及时扶理倒伏的玉米、棉花等作物,排除田间积水,施好补伤肥,对折断严重的田块则立即改(重)种。五是应对寒潮防范措施。应对春寒(包括倒春寒),对玉米、棉花春播作物采用地膜覆盖;对春播四青作物、瓜蔬则利用小棚、大中棚设施栽培;适当推迟和提前每天早、晚开关棚门时间;对露地作物利用晴好天气松土,以提高作物根系土壤温度。为了应对秋播低温冻害,应严格掌握秋季收青玉米的播种期,最迟不得迟于8月10日;推广早、中熟棉花品种,按照“早增、早发、早收”进行相应培管,以提高优质铃比例;适当提早大棚草莓、越冬蔬菜的地膜及大棚棚膜的覆盖时间。应对冬季寒潮,在寒潮来临之前,对露地越冬蔬菜采用作物秸秆、地膜等覆盖,在冷暖尾头天气搞好露地其他作物的中耕,不断提高地温;对保护地设施蔬菜,及时抓好大棚棚门管理,在大棚内采取多层膜覆盖,夜晚在大棚外加盖草帘御寒;采用电热丝育苗,提早早春瓜蔬作物苗的移栽期,并提高秧苗质量。应对霜冻,在早秋霜冻发生前,及时收获秋熟作物,对越冬作物,特别是瓜蔬秧苗,及时采用地膜覆盖,大棚盖严棚膜;在春霜冻之前,对春玉米、棉花苗及时施好苗肥,提高其抗寒能力,对所有苗床覆盖好地膜;春季霜冻之后对三麦、蚕豆、油菜等夏熟作物迅速喷施好叶面肥,以增强生长势。六是应对偶发性气象灾害防范措施。由于小区域范围内冰雹、龙卷风等偶发性气象灾害(雪灾除外)无法及时准确预测,所以事前的防范工作不能发挥作用,而只有在偶发性气象灾害突发后,第一时间采取抢险补救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如发生冰雹、龙卷风之后,应该迅速组织群众扶理倒伏作物,喷施叶面肥,对受害严重作物田块则拔除改种或重种,以减少经济损失。

4参考文献

[1]吴富宁,刘洪伟.气象灾害系统成灾分析及应急管理[J].中国水利,2009(3):45-46.

[2] 邵末兰,谢萍.2004年湖北省主要气象灾害的影响评价[J].湖北气象,2005(3):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