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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启示范文

时间:2023-10-07 15:44:44

序论:在您撰写环境污染的启示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环境污染的启示

第1篇

,由重金属污染事故特别是重大重金属污染事故引发的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就可能成

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因素。我们有必要全面考察剖析国外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形成的根基、发展的

脉络、变化的轨迹,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重点对以下几个问题展开研究:

(1)重金属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个别化与社会化有机结合的法理基础。

传统侵权行为理论偏重于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个别的损害填补关系的调整,而现代侵权行为理论和制度的

一般发展趋势是侵权损害填补责任的社会化。有学者认为,传统的自己责任、个人责任原则下的损失转移

转化为现代的社会责任原则下的损失分配、损失分散,在损害填补功能得以强化的同时,侵权行为法的制

裁、处罚和教育等传统功能均大大弱化。现代侵权行为所关心的基本问题,不是加害人之行为在道德上应

否非难,其所重视的是,加害人是否具有较佳之能力来分散损害.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正是因应了

侵权责任个别化与社会化相统一的趋势。

(2)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与重金属污染责任之间的互动关系。

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的存在为基础,重金属污染责任制度本身的任何变化

,均会引发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变化。同时,重金属环境责任保险对环境责任制度的扩张有促进作

用。由于加害人投有重金属环境责任保险,法官在作出判决时,会充分考虑这一因素,认定加害人的损害

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明确的是,重金属环境责任保险的赔付不能够取代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特别是,

已经有环境法学者提出,在重金属污染侵权损害发生的场合,应当实行惩罚性赔偿。这样,重金属环境责

任保险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限额以外,加害人仍然需要担负赔偿责任。

(3)重金属环境责任保险的两个原则应当重点研究。

一个是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与防灾防损相结合的原则。保险公司根据对污染危险条件、状态的评估,会采

取承保、拒保、调整保费等不同方法,从而可以强化被保险人遵守环境与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控制污染危

害的意识。同时,保险公司会与环保机构密切合作,及时发现被保险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并要求其整改

,以预防重金属污染损害的发生。另一个是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是否适用近因原则。通常而言的环境污染

是指环境因物质和能量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环境功能

及资源的有效利用或危害人体健康和人类生活的现象。由此可见,所谓的环境侵害实质上是以空气、水、

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为介质而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害。

(4)理清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

从美国的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发展过程看,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之所以从公众责任保险中分离出来,其核

心问题就是保险人承保投保人赔偿责任风险的范围。我国保险公司的有限实践表明,这一险种能否顺利设

立、发展完善、推广销售,关键在于恰当地界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所以,对保险责任范围的确定,

一方面要借助于保险的技术手段的运用,另一方面必须从民事责任的角度展开研究。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故

意行为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应当满足三个条件:①被保险人故意为特定的行为;②第三人因被保险

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③被保险人有致使第三人受害的目的。因此,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得否成为除外

责任的抗辩事由,实际上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有致人损害的意图或故意。

(5)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人的代位权问题。

在重金属污染损害案件中,经常遇到数个主体的重金属污染造成对他人环境权益的损害,但无法确定具体

的致害方,而由法律规定由数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向受害人承

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代位被保险人向其他共同加害人要求赔偿。

(6)第三人向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及优先效力。

为保护重金属污染受害人的利益,对于重金属责任保险,应当承认第三人对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立法应

当对直接请求权的行使提供相应的保障。直接请求权的行使,不受被保险人的其他债权人的权利行使的限

制,有必要承认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优先效力。

(7) 赔偿限额。

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的条款设置应当考虑保险人的赔偿限额。一般而言,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单约定而应

当给付的赔偿限额,主要有四种形式:保险期间的累计最高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每人

赔偿限额和被保险人的自负额。在环境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标的不同的状况,结合保险业

务中风险评估技术的运用,在环境责任保单中合理地设置赔偿限额条款。

(8)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承保方式。

在我国开设环境责任保险,应当具体分析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环境污染问题的种类、性质、污染源营运状

况、污染危险的程度及范围来决定采用强制责任保险或自愿责任保险。具体可以先对存在重金属污染重大

风险的行业,如化工、采矿处理等施行强制保险,积累经验以后逐步推开,在重金属污染风险较小的行业

推行自愿保险。

(9)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之再保险与巨灾保险证券化。

由于重金属污染损害对象的广泛性和损害后果的严重性,保险人的风险分散是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面对

巨灾巨损的威胁,保险人一方面通过再保险手段来转移部分危险;另一方面采用"风险金融"的管理方法,

针对巨灾型环境责任保险,通过发行保险证券的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准备金,以应付巨灾巨损的发生

。该证券是一种可转化证券,证券持有人可以从巨额保险的盈利中得到较高的回报。

(10)索赔时效。

如果索赔时效太短,受害人的权利保护就无从落实。30年的时效是不够的,5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应该是我

们的选择。

(11)我国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及完善。

目前我国重金属污染责任保险所涉及的主要是对企业生产等污染造成的废渣责任险、废水渗漏污染责任险

。经济生活的发展对开设新的环境责任保险险种提出了要求,水污染责任险、土壤污染责任险应该是需要

研究的保险。

参考文献

[1] 雷鸣 , 曾敏 , 郑袁明等 . 湖南采矿区和冶炼区水稻土重金属污染及其潜在风险评价. 环境科学

学报,

第2篇

关键词:财政分权;激励扭曲;产业结构;转移支付

一、 引言

20世纪以来,为了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财政分权在世界各国普遍施行。在财政分权体制下,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区域居民公共产品等偏好具有信息优势,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升和地方基础设施供求状况的优化,促进地方环境投资增长(Oates,1972、1977;Adams,1997;Tiebo-ut,1956)。另一方面,财政分权正面激励效应的发挥需要充分健全的配套机制,如社区民主、地方自治等诉求表达和监督机制,但现实中大多数国家难以满足,尤其对民主法制尚未健全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财政分权信息表达传递渠道不畅,地方政府寻租现象严重,导致财政分权的“激励扭曲”,种种制约因素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Felbinger,1984;Frisken,1991;Treisinan,2002)。

1994年中国实施的分税制改革以及我国“晋升锦标赛”的地方官员治理模式,刺激了地方经济的竞争性发展,为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提供了强大动力(Qian & Rol-and,1998;Blanchard & Shleifer,2000;张军等,2007;周黎安,2007)。但是财政分权体制的激励扭曲,引致地区间税收竞争,使得地方政府为吸引外部资源以及企业投资而放松环境规制,极大忽视区域居民对环境公共产品的强烈偏好,导致“三废”快速增长、环境容量超载,事实上加剧了我国整体环境的污染程度。

二、 文献综述

诸多发达国家财政分权体制改革实践较早,对于财政分权下的环境污染内在机制的研究也较为成熟,主要从财政分权与地方环境规制、财政分权下的越界污染等方面进行阐述,国内研究主要从财政分权下的激励扭曲角度看待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的相关问题。

对于财政分权与地方环境规制问题,Felbinger(1984)和Frisken(1991)发现,区域间经济发展的竞争行为,不仅造成环境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足以及无效率,还会带来工业的重复建设以及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得政府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标准。Lopez和Mitra(2000)认为财政分权下的政府寻租行为,也会使得区域环境质量下降。Sigman(2007)指出,财政分权体制下,政府受到税收分成的激励弱化了对环境污染的控制,中央或者地方政府不愿内化外在的污染成本,对环境质量改善不显著。但Oates(1972,1977)、Brennan和Buchanan(1980)研究均认为财政分权会带来地方竞争效应,地方政府将被迫提高环境等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对于财政分权下的越界污染问题,Adams(1997)、Helland和Whitford(2003)、Sigman(2005)认为,边界污染问题随着财政分权程度的提升而越发严重。一方面,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受税收等体制约束对环境治理的投资不足有关。另一方面,各州政府面临政治投票与税收的取舍问题,这涉及到受污染影响的区域居民与污染企业之间的选择与平衡,因此对于边界上的污染,地方政府往往采取放纵的态度。

对于财政分权下的激励扭曲问题,国内诸多研究发现财政分权使地方政府官员的努力向经济增长这一维度倾斜,造成地方政府短期行为严重。一方面,财政分权的改革降低了地方政府对环境管制的努力,从而对环境质量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杨瑞龙、章泉、周业安,2007)。沈坤荣、付文林(2006,2012)认为财政分权不当会加剧区域间的税收竞争,导致地方政府对环境等公共产品的偏好降低、投资显著不足,环境污染加剧。另一方面,财政分权下的税收竞争使得政府干预以及政企交易增多,进一步加剧了地方环境污染程度。张功富(2013)通过省际面板数据和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数据实证分析指出,地方政府会以"区域竞次"来吸引制造业投资,这种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加之政府的不适当干预,企业的环保投资并未有效增加。郭志仪等(2013)认为,财政分权程度越高,在经济增长中地方政府能获得更多的税收,而工业污染则越加严重,其中政企间的寻租交易进一步加大了地区工业“三废”的排放量,此外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起到抑制地方环境污染作用。

因此,在结合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对美国、日本以及印度等国家的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的历史经验和相关问题进行回顾和阐述。在借鉴国际经验教训基础上,对我国财政分权体制下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三、 各国财政分权体制下的环境污染分析

1. 美国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逐渐演变成财政分权式的联邦制国家。反映联邦政府财政分权指标的集中率呈现下降趋势,地方政府的财政支配比率也逐渐下降,财政分权程度呈现上升趋势。其中1992年美国联邦政府财政支出占比为53.9%,州政府20.1%,地方政府占26%。1970年~1990年,美国经济年均增长将近9%,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以及重化工业的发展壮大,使得同期美国的环境污染严重,对经济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

(1)对地方环境基础设施投资支出的约束效应。第一,在联邦集权制的财政分权体制下,联邦中央政府通过掠夺式的行为,收缴州与地方政府大量财政收入,但是把支出责任转移给地方政府,并未与财政收入相匹配,这无疑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压力,增大了纵向的财政差异,造成公共资源的供给短缺。其中,1958年全国对市政排污系统的投资至少短缺69亿元,各州对地方排污管道的需求通常漠不关心。第二,地方政府的换届效应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不一致,加大了区域财政收支差异,导致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扩大公共开支的意愿相违背,进而对环境公共产品供给造成约束。按照1982年不变价格计算,美国用于污染的消除以及研究开发支出均呈现下降趋势,分别由1979年的58.5亿美元和0.9亿美元,逐渐降低到1986年的45.4亿美元和0.2亿美元。第三,在财政分权下,环境规制意味着中央或者地方政府需要内化外在的污染成本,但由于受到税收分成的激励,各州与地方政府进行环境规制的动力弱化,地方政府公共支出低效、环境标准降低,加剧了环境污染程度。

(2)以重化工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固化,导致财政分权下的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重化工业意味着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污染。1970年美国重化工业率高达57.4%,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产业结构重工化以及单位GDP能耗增高。以钢铁工业为例,20世纪50年代美国钢产量超过全球的一半,1973年美国钢产量达到创历史记录的13 680万吨,对资源和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同期,美国大型工业城市再次出现严重的烟尘污染与光化学烟雾污染。

再次,转移支付机制约束了污染的防治。一方面,在联邦制的财政分权转移支付机制中,地方政府对州政府补助金存在极大的依赖,地方政府财政总支出有三分之一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1975年~1976年,美国地方政府的预算赤字达到33亿美元,财政赤字极大地约束了地方政府的公共产品支出。以圣路易城为例,1967年~1978年联邦的转移支付从1%提高至55%,加之转移支付主要用在社会保障项目,而公共福利所占比例一直不超过7%,这直接造成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不足。另一方面,转移支付机制未能解决越界污染问题。由于越界污染的治理成本和收益归属于不同州政府,转移支付机制只是对本州的公共财政支出有直接的补充和调节作用,因而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激励不足,使得单向外部性的越界环境污染问题尤为突出。例如,位于州边界的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量比位于州内部的企业的排放量更高,以及州内河流的水质明显比跨州河流的水质更好(Sigman,2004)。

2. 日本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日本经济在战后的1955年~1973年期间年均增长9.2%,一跃成为资本主义国家中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号经济大国。截至1970年,日本重化学工业化率达到62.4%。同期,日本从平衡预案的财政政策进入了赤字预算的财政政策,企业普遍实行低税率,造成财政收入以及支出规模偏小。财政政策调整与产业结构演化,使公害问题和自然环境破坏问题十分突出。1960年~1970年,日本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9倍,而产业公害索赔受理案件数和酸化物产生量却增长了5倍和2.5倍。

(1)财政分权约束了污染防治投资。日本财政分权改革始于1949年的“夏普劝告”,主要是实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各级政府间有独立税源,明确划分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的事权,并且削减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实行地方平衡交付金制度(石见丰,2004)。1955年实施地方交付税制度,降低地区补助负担金,同时地方债相关费用也由地方税缴付,使得地方财源受到进一步的约束,国库支出金、地方债和地方交付金之间的相互影响变得更加强烈。此外,福利国家理念增加了地方自治体支出的责任,增大了部分地方政府财力负担,必须依靠中央转移支付才能进行有效的公共支出,导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中环境基础设施投资严重滞后于民间投资。以城市下水道设施等环境公共产品供给为例,截至1966年日本城市人口中实际使用下水道的人数只占6%,直到1971年使用下水道的人口也仅有20%,加剧了城市河流与市郊海滨污染程度。

(2)产业结构重化导致污染加剧。日本财政分权体制刺激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重化工产业高速发展使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在原有的四大工业地带和太平洋条形地带集中爆发。1957年~1967年,重要城市二氧化硫污染程度急剧上升,典型案例是“四日市公害”。四日市当时建成的三座石油化工联合企业,排放了大量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飘尘,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截至1972年全市确认812人因此患哮喘病。针对污染,日本根据每个核定的污染地区的不同情况和“煤烟发生设施”的不同种类制定出不同的排放标准,都道府县知事可以勒令排放超标企业进行结构改革。但是由于受到地方交付税制度的约束,地方政府以增加税收为主要目标,对环境等公共基础设施的供给积极性不高,对区域内重污染企业的转型动力不足。

(3)中央转移支付制度弱化了地方对环境污染的干预。一方面,中央转移支付机制下,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共同承担的公共产品供给的事务往往倾向于减少投资,在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使用上,往往产生“道德风险”问题,使其转为其他的特定地方政府利益,造成政府对环境投入的缺口不断扩大。1967年~1973年,全国环境保护相关预算增长了5倍,而国家预算只增长了1.8倍。另一方面,日本在地方授权上采取法律授权,使得地方财政权限保障受制于中央,进一步限制了地方政府自主性治理能力的发挥。地方的公共投资倾向于产业布局建设,进一步约束了环境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和支出,1955年~1960年环境卫生投资占行政投资支出仅有3%~5.6%。

3. 印度的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1992年印度实施财政分权改革,使得邦、乡以及城区政治实体之间形成等级分明的财政分权改革体系。在税收体制方面,区别于其他财政分权体制的联邦、邦以及地方三个层级财政税收体制层次,印度在财政分权中仅分为联邦以及邦两级,但是在税收体制的设置很不合理,税收种类散乱,而且联邦占据大部分的税收份额,归于邦政府的份额较低,同时邦间设置的货物税严重阻碍了印度的贸易发展,进而对邦政府的税收形成了进一步约束。

(1)财政分权造成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匹配,降低了公共支出的效率。在分权的过程中,地方政府面临事权过大,财权过小的状况。在财权与事权的严重失衡状态下,邦政府税收收入不足以支付事权所需支出,造成邦政府通过借贷等预算外途径解决日趋严重的财政赤字问题,造成了地方政府预算外债务增多,进一步降低了对环境等公共支出的效率和水平。此外,由于大部分的邦政府保留了实质性的管理权和财权,进一步束缚了第三级财政的自主性,加剧了环境基础设施的供给短缺状况。

(2)转移支付机制不健全,加剧了地方政府财政公共支出的压力与约束。一方面,在较为完善的转移支付机制中,转移支付的数额应该由既定制度决定,既能解决财政支出的逆向选择问题,又能弥补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确保公共支出符合要求。但是印度复杂的转移支付机制(一般依靠政府间的谈判决定,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使得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的数额存在较大的波动,加剧了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短缺状况。另一方面,由于联邦政府对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的了解不足,使得转移支付与地方需要严重不匹配,造成转移支付的资金低效率配置以及浪费。其中转移支付的分配比例指标主要基于各邦的经济指标,对各邦间的财政赤字重视不足,使得各邦间的财政状况进一步恶化,加之邦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的不足,进一步加大了各地方政府环境公共产品的投资短缺。

四、 国际经验对我国财政分权下环境污染问题的启示

1. 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税,有效降低环保收支的财政约束。环境保护税是国家为加强环境保护而开征的税种,是庇古税在环境领域的体现,这也极大地降低了财政分权对地方政府环境支出的约束。其中国外对环境保护税类别主要分为一般环境保护税与国际贸易中的环境税,1972年美国开征二氧化硫税、1981年德国开征水污染税、2007年日本开征环境税等等。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不仅有效控制了企业环境污染,以及国际贸易中环境污染的转移行为,也为政府的环保支出提供足够的保障。据此,我国可充分借鉴国外的环境保护税体制的设置,有效降低我国环保支出的不足。

2. 健全居民偏好表达诉求机制,发挥地方政府信息优势。在环境保护方面,工业企业利益群体偏好与居民利益偏好存在较大的分歧甚至冲突,需要政府进行环境管制。借鉴日本民间团体积极参与对地方环境保护的经验,健全居民诉求的表达渠道,使得地方居民的环境偏好与政府的环境规制与公共产品的投资相吻合,从而极大地改善区域环境状况。此外,由于地方政府对区域内居民的环境偏好的信息具有相对优势,因此,在转移支付方面要充分考虑和平衡地方政府公共产品支出的区域差异和支出需求,进而有效提升地方政府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和效率。

3. 构建有效的环境保护支出机制。在财政分权体制下,美国环境保护在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公众三者形成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支出机制,形成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首先,政府的环境保护支出在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市县政府进行了有效分配,联邦政府的国家环保局(EPA)不仅进行宏观环保投入,而且还可以对州及各地方政府的环保支出进行有效的调控。其次,企业的环保资助、环保补偿等机制也相对健全。再次,非盈利机构、社区等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动力来源,对环保投资金额巨大。因此,对于我国财政分权下的环境污染而言,要积极构建有效的环保支出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团体参与到环境保护投资中,为环境治理与保护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4. 采取税收减免,促进环境保护和研发投资。从税收激励角度来看,主要可采取税收减免与税收优惠等措施,为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行为创造激励,降低财政分权下税收等对地方政府的约束。一方面,可充分借鉴国外的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税收抵免政策,从而有效刺激企业与政府机构对环保研发的支出;另一方面,该政策可大力促进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对于环保有形资产的投资中,税收的减免往往会影响企业环境设备的安装与购买,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环境污染程度。

参考文献:

1. Fredriksson P G, Svensson J.Political in- stability, corruption and policy formation: the case of environmental policy.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2003,87(7):1383-1405.

2. Oates W E, Schwab R M.Economic competi- tion among jurisdictions: efficiency enhancing or distortion inducing?.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1988,35(3):333-354.

3. Sigman H.Transboundary spillovers and de- central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policies.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2005,50(1):82-101.

4. 付文林,沈坤荣.均等化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经济研究,2012,(5).

5. 徐现祥,王贤彬.任命制下的官员经济增长行为.经济学(季刊),2010,(9).

第3篇

我国环保险起步较晚,但国外此类业务已发展得相当健全。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推动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2010年3月22日《中国保险报》题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模式探讨》一文指出,目前国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有两种模式:以美国、瑞典和德国为代表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以法国和英国为代表的任意责任保险制度为主、强制责任保险为辅的制度。但从目前趋势来看,世界各国都倾向采用强制保险。但就我国具体情况而言,环保压力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频繁,但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同时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意识淡薄且很多企业受经济效益的限制,还不具备全面实行强制保险的基础,建议采用强制保险为主,自愿保险为辅的保险方式。具体企业的投保方式要着眼于其对环境危害的大小: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行业(如石油化工、水泥、造纸)以及地理位置特殊的企业(如临近重要河道)实行强制保险,以使保险公司扩充投保基数,充分分散风险,同时使企业规避环境风险和保障潜在受害者的利益;对污染较轻的行业和企业(如电子科技、食品),应由政府给予其积极引导,促使其自愿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方面使受害者得到有效赔偿,也能减轻企业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同时要引入奖惩费率,对于自动采用高新环保技术,降低污染等级和积极自愿投保的企业给予费率上的优待,激发企业自觉保护环境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积极性。

至于承保机构的体系,国际上主要有三种模式:美国式的专业保险机构,即1988年成立的环境保护保险公司;意大利式的联保集团,即1990年由76家保险公司组成的联合承保集团;英国式的非特殊承保机构,其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由现有的财产保险公司自愿承保。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成立什么样的承保机构,应当根据各行业的风险高低和保险事故的不同性质区别对待。对于高风险行业和连续性的环境事故可以借鉴美国模式,建立专业性的保险机构,或者在一般公司内开展业务的同时政府给予政策或资金上的支持。对于风险较低的行业和突发性环境事故,可以借鉴英国模式,采用一般保险公司自愿承保的方式。

2010年7月1日《中国保险报》题为《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的文章进一步指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还处于试点推广阶段。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表面上看,是企业为易发的污染事故事先支付了费用,一旦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来埋单,以确保生态环境或者受害方能够得到及时补偿。但是,认真分析,企业的环境责任和忧患意识反而需要增强,因为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企业的污染责任是转嫁不出去的,肯定还会落到企业的头上。经济上给予严厉处罚不说,光是评先创优、企业环境行为评定、绿色信贷等给肇事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够企业“吃不了兜着走”的。如果出现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还会追究企业领导的刑事责任。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不是放松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管理,而是更多了一份严格约束排污行为的责任。因此,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必要时应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督促具有排污性的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投保污染责任险视为企业降低环境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对投保企业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扩改项目环评审查、行业准入、排污许可等方面给予优先。

对那些易发生污染事故的高危企业来说,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说到底,还是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负责。一旦出现了重大污染事故,从支付赔偿到经济重罚等,有可能使得企业倾家荡产,甚至被当地政府责令关闭。企业加入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但使企业理赔有了保障,填补了“谁来埋单”的空缺,维护了社会安定秩序,也有利于企业的生存。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该更新观念,改变思路,冷静和理性地看待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第4篇

【关键词】雾霾;空气污染;城市环境;影响

雾霾天气下的能见度非常低,雾指的是能见度小于1km因水汽凝结形成,而霾则是能见度小于10km,其形成是由于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以及其他的干粉尘均匀的分布在大气中,造成空气浑浊,一般都呈灰色以及黄色。近些年随着我国城市的扩张以及经济的发展,城市的雾霾现象越来越多,给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们国家在2013年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大气环境的治理部署了明确的计划。以广西南宁为例,2003年南宁的雾霾天气不到15天,但是在2013年,南宁雾霾天气增加到了57天,短短十年时间增加了2.8倍,面对如此现象,对城市的雾霾天气研究的热点,本文从控制雾霾的影响提出建议。

1 雾霾天气成因及分布分析

1.1 雾霾天气的成因分析

以广西南宁地区为例进行分析,南宁市的雾霾天气主要发生在秋冬季节,由于北方冷高气压的影响,空气比较干燥,且风速较小,造成城市上空的污染物不容易扩散出去,进而形成了雾霾。它的成因比较复杂,受到自然因素以及人为因素等影响。南宁市的地形为盆地式构造,对于空气中的污染物来说,不容易扩散净化。除了东面有开口外,南、西及北侧均为山地地形,在秋冬季节,大气层比较稳定由于空气的不流动,使空气中的微小颗粒聚集,漂浮在空气中,风速小,加上空气湿度大,污染物扩散不及时,雾滴提供了吸附和反应场所加速反应性气态污染物向液态颗粒物成分的转化,同时颗粒物也容易作为凝结核加速雾霾的生成,两者相互作用,迅速形成污染。造成城市出现了雾霾天气。针对目前的雾霾天气研究,我们发现,当下城市中发生的雾霾天气中,汽车尾气是主要的污染物排放,近年来城市的汽车越来越多,排放的汽车尾气是雾霾的一个因素;工业污染的排放能占PM2.5来源的四分之一还要多。因此,近年来,雾霾天气高发的原因从工业角度来说,也占有很大的因素。

1.2 雾与霾区别

在我国,一些严重污染的城市以及地区,霾的出现频率非常高,并且,霾在空气湿度较大时能够形成雾,这也使得两者的区分较为复杂。但是,近年来,人类活动造成的空气污染是霾出现的主要原因,因雾造成的影响少之又少。

雾的厚度一般为几十到一百米之间,且变化速度快且明显,雾滴的浓度分布也不均匀,这也是雾中能见度起伏很大的原因,雾滴的尺度变化很大,从几微米到100微米,常见的雾滴尺度在10~30微米之间,有时候人的肉眼即可见,呈现给人们一种白色或是青白色的状态。对于霾来说,霾的厚度能够达到2km甚至2km以上,并且同晴空区之间的界限不明显,霾粒子均匀的分布在空气中,且霾粒子的尺度特别小,最小的霾粒子直径仅仅为0.001微米,最大直径也就是10微米,一般霾粒子的直径为1微米,人的肉眼不借助仪器是不能观察到空气中的悬浮物颗粒等。组成霾的悬浮颗粒有灰尘、硝酸以及其他的盐类等悬浮物,这些颗粒能够散射波长的光,这也使得人们看到的霾大多都是灰色或是黄色。当前,我们国家的大城市中,雾霾天气非常频繁的出现,在重度污染地区,甚至城市空中悬浮物存在黑炭粒子,也被人们称为黑霾天气。

1.3 雾霾天气分布特征

以南宁天气为例,南宁的霾天气一般出现在秋冬两季,这主要是因为南宁地区的秋季冬季受北方冷空气的影响,在北方冷高压脊的控制下,南宁地区气压比较稳定,并且空气非常干燥,这一时期的降水相当整年来说少很多,加之风力微弱,在近地面常常会形成逆温层,造成城市的污染物扩散较为困难,导致了雾霾天气的产生。在春夏两季,南宁地区的降水活动较为频繁,大气中的各种悬浮物颗粒随空气中的水分子降落到地面,雾霾天气也不易形成。

2 雾霾天气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2.1 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城市的交通本来就比较拥堵,在出现雾霾天气时,能见度下降较大,导致高速公里关闭和城市交通中汽车追尾等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城市交通体系的正常运行;当雾霾天气非常严重时,甚至会影响航空航班的正常起飞与降落,严重危及到了航班的安全,并且空气悬浮物中的粒子同飞机机体摩擦能够产生一定的静电,这也对飞机的无线电系统造成一定的干扰。目前我们国家对机场的各项设施不断的进行完善,加装了大量的先进导航系统以及着陆设备,但是能见度太低时,还是对飞机的起降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根据国内外近几十年的数据统计,直升机因为能见度太低造成的飞行事故达到了所有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的90%以上。

2.2 对城市生活的人群身体健康的影响

雾霾容易引起心脑血管和呼吸系统疾病的高发。雾霾污染物的主要组成物为数百种大气化学颗粒的气溶胶及悬浮颗粒,有害健康的主要是直径小于10微米的气溶胶粒子,如矿物颗粒物、海盐、硫酸盐、硝酸盐、有机气溶胶粒子、燃料和汽车废气等,它能直接进入并粘附在人体呼吸道和肺泡中,对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雾霾天气可使病情急性发作或急性加重。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环境还会诱发肺癌。其中二氧化硫对人影响最大,二氧化硫被人呼吸道肺中会会沉淀到肺泡中,这些灰尘溶解后能进入到血液中,造成人体的血液中毒。没有溶解的部分则会造成尘肺病等疾病。雾霾污染达到一定程度后,能够引起人们的肺水肿以及慢性气管炎等疾病。此外,空气中的悬浮颗粒达到了一定浓度后,会刺进人的呼吸道以及眼睛等。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达到900ppm时,能够造成人们的头疼、眼睛呆滞,达到1200ppm后,就会对人造成生命危险。大气悬浮物中的碳氧化合物能对人的呼吸道系统造成强烈的刺激,并且还能对人的心脑血管造成破坏。我们能够发现,在中等以及重度的雾霾污染下,城市的近地面积聚了大量的气溶胶粒子,并且,人们吸入到呼吸道中后,引起了鼻炎以及支气管炎等,长期下去可能会造成肺癌。

2.3 对区域气候的影响

雾霾天气能影响城市的区域气候,在城市中形成一个自下而上的逆温层,导致近地面的气温高于上空,导致污染物存在近地面的区域,形成城市的大气污染现象。

3 雾霾天气的治理对策

3.1 调整产业结构

雾霾的治理依靠限制经济发展的手段是不可取的,应该对城市的经济结构做出合理的调整。首先,发展清洁化的新兴产业,重污染的产业要做出存量调整;其次,对城市的产业布局进行优化,发展城市循环经济,重污染产业要向周边转移,同时加强污染处理的实施;最后,结合区域地区特点,大力发展旅游业,大力发展城市经济的同时,也为城市环境做出了保障。

3.2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建立起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区域联防、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一要建立由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大气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联动推进。二要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形成区域性的污染预报预警联动机制。

3.3 技术创新

我国目前的能源消耗总量较高,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PM2.5,我们需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创新,降低空气中悬浮颗粒的排放,提高雾霾污染的治理效果。技术的创新一方面需要政府增加经费的投入,另外也要积极引导民间进行污染防治的研究。同时,雾霾的治理需要结合地区因素的影响,有针对性的开展雾霾的治理工作。

4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城市的雾霾污染来说,主要是由于城市化的建设及工业污染等因素造成,随着城市交通的拥挤,大量的汽车尾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城市的大气质量。要从根本上减轻雾霾的污染,走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是必由之路。按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及规划,提升环境监管手段,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预报。尽量降低因雾霾污染造成的危害。

参考文献:

[1]董蕙青,黄海洪,何莉.广西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其与气象条件关系分析[J].广西气象,2001(4).

[2]魏琪嘉.雾霾将加速中国经济转型[J].产业政策与数据分析,2013(3).

[3]吴兑,毕雪岩.珠江三角洲大气灰霾导致能见度降低问题研究[J].气象学报,2006(06).

第5篇

关键词:加油站;污染;防控措施;

一、加油站污染环境的主要途径

(一)油品挥发

加油站经营的油品具有易挥发、易扩散、有毒性的特点。加油站排入大气中的油蒸气还可产生光化学烟雾。大气污染的主要物质是氮氧化合物,空气中氮氧化合物的含量随工业的迅猛发展和汽车数量的剧增而急剧增加,排入大气中的油蒸气更使空气质量雪上加霜。当油蒸气(烃类物质)遇到氮氧化合物时,在阳光中紫外线的作用下,可发生一系列的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一氧乙酰硝酸酯、高活性自由基、醛、酮和有机酸等二次污染物,一次和二次污染物的混合物就构成光化学烟雾。光化学烟雾有很强的氧化性,产生的有毒物质对人体有较大危害,可诱发人体器官尤其是呼吸器官的病变。

(二)油品泄漏

由于储油罐和输油管线长期与地表水、土壤直接接触,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腐蚀和渗漏现象。由于近几年国家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对于一些严重不符合规范的加油站进行了关闭,其地下油罐一般没有运走而继续留在地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地下油罐由于金属材料的锈蚀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泄)漏,污染了油罐周围的土壤,甚至污染物还会渗入土壤,污染附近的地下水。如果污染源与地下取水源较近,这样的污染事故的后果不堪设想。如在某市一起加油站泄漏污染地下水事故中,其水质化验指标高锰酸盐指数为44.6 mg/L,石油类项目结果高达2.8×103mg/L,远远大于地下水的国家标准。

(三)污水排放

加油站的污水主要包括收发区污水、生活污水和污染雨水等。收发区污水主要来自油罐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和辅助设施排水,其中油罐清洗水的污染度与油罐储存油品的性质、检修周期、操作管理等密切相关。生活污水来自厕所、浴室以及洗车排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COD。污染雨水,主要指受污染的地面雨水,来自储油罐区和收发油设施的含油初期雨水。加油站含油污水的排放管道一般采用埋地敷设,检修困难,长期使用后,地基下沉易造成管道接口漏水、检查井开裂,引起雨天外漏、非雨天内漏的恶性循环,既污染环境(土壤、地下水等),又直接加大了含油污水的处理难度。从加油站污水的形成和排放途径可看出,它排放的污水存在着排放不连续,水量变化幅度大,变化规律性差,难以控制等特点。

二、防治加油站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改进作业方法,减少油品蒸发

首先,加油站收油时应尽量选择在早晨或晚上温度较低时进行,用清洗或大修后的油罐进行初次收油时,应加快初次收油的速度。其次,尽量提高油品的罐装率,减少储油罐中的油气空间。试验数据表明,当油罐的罐装率由95%减少至20%后,油气排放量增加到原来的8倍,因此,平时应尽量将罐装量保持在较高值,以降低油气排放量。第三,应尽量在清晨或傍晚进行量油,有条件的加油站应采用密闭式量油工艺,以减少油蒸气的排放给空气造成污染。

(二)利用油气回收系统,收集油蒸气

油气回收,是通过一定的装置将收发油过程中所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防止其排入大气而污

染环境的一种措施。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系统一般可分为独立回收处理型和一、二级联合型两种。独立回收处理型油气回收系统,可直接在加油站将油气处理,并回收为油品。该类油气回收系统适用于大型加油站、独立加油站和无一级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一、二级联合型油气回收系统,必须与一级和二级两套油气回收系统配套使用。一般在加油站安装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在油库或炼油厂安装一级油气回收系统,二级油气回收系统的作用是将油气收集到加油站的地下储油罐中,并由运油槽车将油气运到一级油气回收系统统一处理。该类油气回收系统适用于有一级油气回收系统的石油公司的连锁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不仪对环境保护有利,而且也可以给加油站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据有关资料介绍,油气回收装置加上更换油枪等费用共7~8万元,它的回收率为3~14 kg/h(连续工作时),每年1万t吞量的加油站每月可回收油品2000L,其投资成本一年时间就可以收回[1]。

(三)改造和更新设施设备,防止出现跑、冒、漏油现象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规定,对建在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建在地下建筑物上方的埋地油罐应采取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并应设置渗漏检测设施。目前我国一些加油站的埋地油罐不但防渗漏扩散的保护措施做得不好,并且几乎没有设渗漏检测设施。因此,应积极改造加油站的储油罐,采用混凝土罐室并对其内壁作防渗处理,同时在罐室内安装带有声光报警的检漏装置。有媒体报道,江浙一带的外资、合资加油站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有的已采用玻璃钢槽罐室进行防渗。

另外,还应及时更新一些加油站的设施设备,如输油管线应逐步淘汰抗腐蚀性能差的金属管,

而采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非金属环保地下输油管道。为了防止地下水和土壤被污染,一些有条件的加油站应积极采取措施,主动采用一些环保的设施设备,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四)有效处理污水,避免直接排放

加油站排放的收发区污水、生活污水和污染雨水,不应直接排入排水管道,应在建筑物墙外或围墙内分别设水封井。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0.25 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0.25 m[2]。对那些有污染情况的地点,要采取清理整治行动。例如,对于油罐周围污染的土壤,可以把污染了的土壤运到专门的有害废弃物填埋场填埋,或是将其经过一定的处理后运到一般的废弃物填埋场填埋,然后用新土回填原处。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宠物、环境、污染、防治

宠物一般是指家庭喂养的用于玩赏、给人们做伴的动物。较常见如猫、狗、鸟类、鱼类、龟、蜥蜴等都是目前为人们所广泛饲养的。宠物是人们不是为了经济目的,而是为了精神目的而饲养的动物。

饲养宠物有很多的优点,宠物作为自己感情的寄托及休闲娱乐方式,缓解生活压力,饲养宠物能够降低人的胆固醇和高血压,降低患心脏病和脑血管疾病。英国华威大学研究发现,养狗的人比其他人更快乐和健康和长寿。宠物犬能够促进孩子沟通能力的发展,增强同情心,减轻儿童的自闭症。宠物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本文针对目前城市养宠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对环境可能污染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防止措施。

1、饲养宠物的概况

在许多发达国家,宠物被视为家庭中的一个重要成员,几乎享有家庭成员拥有的所有权利。宠物相关行业市场大力发展,如宠物婚介、宠物丧葬、、宠物服装、、宠物医院、宠物食品、宠物玩具用具、宠物宾馆和宠物交易市场。目前,国外许多国家已经通过了有关动物福利的相关法案,宠物产业市场越来越规范。

我国是一个喜欢饲养宠物的国家,在我国养宠物的历史可以追述到商代。中国的犬、猫和鸟等宠物在古书中早有记载。据最早史书记载:公元前秦代便出现了宫廷养狗。而花、鸟鱼和虫等也出现在宫廷和达官贵人中,随着社会发展宠物逐渐走进了寻常百姓家。

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的封闭性、个性化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突出,人民生活中休闲、消费和情感寄托方式呈多样化,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宠物的数量和品种急剧增加。家庭宠物的饲养已经成为了城乡居民生活消遣的新方式。人与宠物的互动过程中获得了满足和快乐,有些人还把家养宠物看作是身份的象征。

2、饲养宠物存在的问题

2.1 相关管理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关于宠物饲养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全,主要涉及到宠物市场交易市场不规范、宠物医院证照不全、病历档案不健全、宠物伤人、宠物粪便污染、宠物扰民、虐待宠物、宠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2.2 人与宠物共患病的传播

宠物和人都有共患病,宠物很容易给人传染各种疾病。常见的人狗共患病有狂犬病、结核病、霉菌性肺炎、华枝睾吸虫病、线虫病和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人鸟共患病有沙门氏菌病、皮肤真菌病、隐孢子虫病等;人猫共患病有猫抓热、破伤风、弓形虫病等;人与水生动物共患病有副溶血性弧菌感染、链球菌感染、头槽绦虫病等,还包括兔热病等。这些疾病都能通过相应的宠物传染给人类。

2.3 宠物对周围人及环境造成影响

在城市、乡村,人们被宠物抓伤、刮伤和咬伤的扰民事件频频发生,宠物粪便、尿液和死亡尸体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宠物与人类争夺食物,传染宠物与人共患疾病等。这些饲养宠物问题给周围居民、公共卫生防疫、市容市貌管理等方面带来很多问题。

2.4宠物生产规模不高,交易市场不规范

我国宠物生产企业数量很多,规模小、低投入,经济实力不强、在国外产品没有竞争空间。从宠物食品市场;宠物玩具用具;宠物服装;宠物房屋市场都几乎都被洋品牌所占领。

目前宠物交易还处于自发组成状态,基本处于“地下”交易,多位于城区内部,环境不封闭,易污染河水及周边居民区环境。

2.5宠物行业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目前我国宠物美容师、训导师、宠物医生、服饰设计师和建筑设计师及医疗设施等严重缺乏,国家有待于这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宠物行业走上正轨。

3 宠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严重

3.1 空气污染

宠物污染空气的主要成分是臭气,臭气的成分和气味各异。宠物饲养的臭气主要来源是饲料、粪尿、废弃物、废水、尸体腐烂等排放的臭气,主要成分有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碳、酚、吲哚、粪臭素、甲烷和硫酸类等。这些气味物质严重影响周围生活的居民,身心健康受到影响。同时影响附近的农牧业生产水平及产品品质,严重的时候造成酸雨和产生温室效应等。

3.2 水体污染

宠物饲养中有各种因素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包括饲料、粪尿(添加剂、药物、细菌、寄生虫、昆虫、蚊蝇)、废弃物(玩具、服饰、房屋、垫草垫料等)、尸体、废水等。水体污染后危害严重。宠物饲养中这些成分都能够直接和间接的污染地表水,通过地表水的渗透进一步污染地下水,受污染的地下水净化需几百年。

3.3 土壤污染

饲养宠物有很多因素污染土壤。包括饲料、粪尿、废弃物和废水等都可能污染土壤。1只成年金毛犬平均每天产生的废弃物为1.5~4千克,1年排泄的总氮量达9.534 kg,磷达6.5kg,产生的污水相当于2个成年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并且每克犬粪污中还含有78万个大肠杆菌、69万个肠球菌和一定量的寄生虫卵及其他病原微生物。这些污染源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土壤,并通过农作物和动物等食物链危害其他动物的健康和人类安全。

3.4 噪音污染

当物体发出的声音超过60分贝时属于噪音。人正常说话声在55分贝左右。40-60分贝属于我们正常的交谈声音. 70分贝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很吵的,而且开始损害听力神经,90分贝以上就会使听力受损,而呆在100-120分贝的空间内,如无意外,一分钟人类就得暂时性失聪。小型狗吠叫产生的声音30-70分贝,中型狗35-80,大型狗40-90分贝。当宠物狗遇见陌生人或狗及其他动物的时候吠叫,这些叫声从理论上构成噪音,这些噪音对周围人们生活、工作、学习有一定的影响,严重的时候人心血管系统功能失调和诱发多种疾病,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

4 防治措施

4.1制定和完善宠物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着相关法律法规饲养宠物。

4.2宠物饲料的科学配制和正确使用,从源头防止宠物对环境的污染。

4.3做好宠物疾病防控工作,加强人宠物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市民防疫意识,病宠物的隔离饲养,防止传播。

4.4加强宠物市场、宠物医院等从事宠物经营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宠物业专业人才。

4.5宠物粪、尿及其废弃物、病、死宠物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立及使用。

4.6规范宠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饲养环境,改善饲养管理。■

参考文献

1、马英金、我国养犬业的现状及展望,当代畜牧 1990年01期45-47

2、郭芳彬,对发展我国养犬业的思考,天津畜牧兽医 1995年01期 35-36

第7篇

【关键词】城市环境大气污染治理城市建设

中图分类号:X501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由于城市人口密集程度不断增多,生产活动持续加剧,城市大气污染日渐严重,城市面临着更大的环境压力。当前城市大气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逃避的问题,并成为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因此,保护大气环境,特别是保护大气环境问题,降低城市环境污染,促进城市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是政府面临的重中之重的任务。

2城市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和现状剖析

2.1城市大气污染危害性的具体表现

城市大气污染既有微观污染和宏观污染之分。微观污染是指城市居民住房内和住宅环境的大气污染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危害。例如:家具材料和室内装饰材料散发出的甲醛、酚、乙烯等有害性气体,对城市居民居住的小气候产生环境污染,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宏观污染是指整体城市大气污染对城市气候的危害。城市大气污染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气压分布和大气的稳定度。例如:近些年来,由于城市大气环境污染造成的酸雨、酸雾以及城市频发的暴雨等现象。

2.2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剖析

据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仅为3.1%,二级标准的为85.9%,三级以及劣三级标准的城市为11%。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打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占90.8%。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为1.2%。污染较严重的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云南省等省份。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比例为84.1%。与前几年相比较,均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整体上逐年好转。但是,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浅薄,能源结构单一,目前的环境质量还很难满足经济的发展,城市环境质量依然很脆弱,局部地区环境污染非常严重。

由空气质量可知,我国空气质量与国际标准还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将进一步密集,城市污染将更加严重。

3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的途径

随着城市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甚至有恶化的可能性,治理大气污染已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问题。在此,我们可以从以下途径来治理大气污染:

3.1通过法律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由于法律具有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和指导性,所以在环境管理中是一种重要的手段。为了能够更好地治理大气环境污染,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标准,为城市大气环境管理与防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工业锅炉烟尘排放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等。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因此要采用法律措施来治理。

3.2通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治理大气污染

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应该协调各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完成这项巨大的工程。第一,环保部门应统一监督,严格管理和治理;第二,建设部分要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治污能力和水平;第三,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和审批工作,切实抓好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总而言之,各部门要相互协助,齐抓共管,努力做好大气环境治理工作。

3.3通过科技进步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治理大气污染

防治工业废气污染,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采用新工艺和清洁能源,最大幅度的减少能源和能源浪费。从根源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禁止在扩建、改建、新建中使用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超过年限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和推广,采用大气污染纺织的使用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改良人们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使用液化气、电力以及燃气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

3.4通过教育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在我国传统的粗放型经济中,只看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环保问题。绝大数企业部门在组织生产中,只从发展经济观点出发,不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有的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取经济的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生活环境造成了破坏。然而,大气环境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将付出血与泪的代价。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长期以来这种观念并没有被完全的理解和认识。因此,我国应当从教育出发,借助教育推广环保知识,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5通过经济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借助经济手段治理环境即是依照经济规律的客观条件,合理利用信贷、利润、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来治理环境问题。对凡是造成污染的企业,都必须承担污染治理的责任,对违规的企业进行处罚,收取污染治理费。事实上,人们认为环境资源是无价的,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造成人们对大气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认识欠缺,这也是环境问题日渐严重的经济根源。从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现状和企业实状来看,借助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来帮持环保产业和无害企业是非常有力的。

4.科学规划城市,建设生态环保家园

4.1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发展

关于城市的建设,首先,严格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其次,合理规划城市工业布局,充分利用地理环境、大气风向等自然因素。

4.2建设生态城市

植树造林对治理大气污染有其重要的作用。第一,建设森林城市,提高植被覆盖面积;第二,建设生态居民区,打造绿色家园。

5.结束语

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需要采取多种治理途径,只有这样才能综合防治环境污染,建设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

【参考文献】

[1]向敏,韩永翔,邓祖琴.2007年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时空分布特征[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9(3).

[2]方丽娟,姬菊枝.哈尔滨沙尘天气成因及其对城市大气污染的影响[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