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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范文

时间:2023-10-07 15:44:41

序论:在您撰写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

第1篇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福建泉州362121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影像艺术参与互联网的活动一直持续着,不管是影像视频、图片还是新媒体艺术(如动画),都因其本身所富有的生机与活力,在艺术观念高速发展的今天,带给大众更多美的享受。而电子商务作为当今时下最流行的互联网发展趋势,未来发展的空间是无法预测的,影像艺术与互联网的相互碰撞,给电商市场带来了更多的机遇与挑战。

关键词 大众传播;影像艺术;优化;摄影;电子商务

1 大众传播

大众传播指通过现代化的大众传播媒介,面对极其广泛的受众所进行的公开信息传播。大众传播的主体是一般社会大众,一般社会大众是大众传播过程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对象。一般的社会大众并没有接受大众传播的义务,而接受的主动权在于一般社会大众手里,只有符合一般社会大众的需求,大众传播才有可能发生。

而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图像时代”,这种信息传播的媒介主要是网络传播,网络传播的普及标志着大众传播的崛起。一般社会大众越来越依赖于通过使用网络媒介来满足需求,网络媒介在一般社会大众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因此网络媒介对一般社会大众的影响力也就越大。影像又是网络传播的主要方式,也就是说我们重新确立了图像对于网络传播的作用,通过影像来阐述和分析我们的社会及社会活动也越来越频繁。

2 影像艺术的审美和观赏特性

2.1 影像的来源

近年来,影像成为广泛使用的词汇,鉴于其含义繁杂的状况,加以归纳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这一时髦词汇的内涵。最早使用“影像”一词语大概可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他把世界分为可知世界和可见世界,可知世界就是著名的理式世界,可见世界就是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又分为实物和影像两部分,我们周围的自然物、人造物和一切自然界都是实物,而绘画等则是影响。可见,柏拉图使用的“影像”概念类似于图形和图像。在他之后,中世纪的奥古斯丁也用了“影像”,在他关于美的理论中,将美划分为理智美、精神美和物质美三个等级,其中物质美局部反映上帝美并经常指向上帝美,他的“影像”更像是影子的代称。

2.2 影像艺术的含义和特性

影像艺术是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影像参与的历史传承是不完整的,影像的缺席是一切历史叙述体系中致命的遗憾。而影像作为人类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美学基础,早在20 世纪初就有一些哲学家高度重视影像艺术背后的文化问题。20 世纪60 年代之后,更有法兰克学派的著名理论家马尔库塞提出了体现艺术本质的真正艺术的三个特点:美学形式、自主性、真实性。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影像艺术所具有的美学功能。

一是文化、审美和记录历史的功能,影像艺术本身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一般社会大众都能够参与的艺术,它没有舞台,没有审美界限,有的只是一种记录生活的方式。而观赏影像艺术作品本身就是一个审美的过程,创作者对于影像作品的构图、光线、色彩、影调、叙事结构、情节等都具有一定的审美要求,这样才能够给社会大众以美的享受,唤醒社会大众观赏影像作品时产生愉快的心理体验,从而提高他们的审美经验。

二是影像艺术还具有广泛传播的功能。影像产品作为一种高科技的产物,在网络传播高速发展的今天,其传播活动已经影响到了每一个百姓、每一个家庭。而影像艺术从高雅的殿堂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当中,成为了一种趋势,而且势在必行。

三是影像艺术能够给各个阶层提供服务。影像艺术为各个阶层(上至政府,下到普通老百姓)提供必要的宣传与分享生活等服务。

3 影像艺术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我们在步入“图像时代”的今天,影像艺术作为网络传播的主体,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一张好的图片、一段精彩的视频往往是一套网络营销成功的开始。目前,在国内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包括淘宝网、天猫、京东商城等,展示产品首先要做的就是拍摄产品图片和视频。因此影像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好的影像对于提高产品的销售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而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影像作品在互联网的影响下已经成为了我们网络营销的必要工具。它能够传达产品的重要信息,它不仅仅是一张照片、一段视频或者一个动画,而是具备了产品所具有的核心价值,而这种价值随着受众审美经验的积累,受众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其次,影像在互联网营销中起到了展示商品的重要作用。影像本身真实记录客观事物的本质特征,除了清楚表达产品的外观和形态之外,还能够通过一些特殊的技术手段结合一定的创意,让我们受众感受到心理的愉悦,从而产生强烈的购买欲望。再次,影像艺术作品本身在反映客观事物的同时,也体现了创作者对于生活的态度和评价。当我们在观赏影像的同时,也会潜移默化的受到创作者态度的影响和教育。

4 结语

影像艺术在互联网与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已经逐步改变了我们传统的商务模式,也成为了大众传播的重要的媒介和交流工具,影像艺术的积累受到了新的审美方式的影响,又促进了审美经验的不断提升。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变化,影像艺术和大众的审美需求也在不断的改变,作为影像传播者,我们需要更多的从产品自身实际出发,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媒体展现的影像效果不同这个因素,以便影像作品可以以最好的效果展示并且传播,从而使自己的产品通过影像这种介质得以最佳效果的销售。

参考文献

[1]李彬.大众传播学[J].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0.6.1.

[2]王彬.影像艺术的思考[J].中国摄影家,2007.3.

[3]周兰.论建构影像传播历史的大众意识[J].文化与传媒当代文坛,2007.05.

第2篇

主体性是西方哲学的一个概念,李泽厚于1979年出版的《批判哲学的批判》一书中引入中国。{2}他认为,主体性是“人面对世界进行着自觉自由的实践活动”,“主体性把人的实践作为核心,让客观的对象世界和内在的心理世界围绕人的实践建立、运动、发展”。{3}主体性原则包括人对世界及人自身的实践改造,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发展对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人们的音乐实践中,主体性原则体现在人对音乐本质的体现,即以音乐表现人的内心世界、思想感情以及人的主体价值和主体地位。音乐实践活动是人们积极且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它既是对人们自身主体的发现和发展,也是建构人类主体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众传播时代,音乐传播过程中的时空分离、身体缺场、角色分工专业化等现象,其重要后果则是深刻影响了音乐实践者主体性实现。而以互联网和新媒体媒介的音乐传播,再一次重构了音乐实践者的主体性。

一、“灵韵的消失”:从自然传播到技术传播

在口语传播时代,音乐传播是以口语为媒介的自然传播。音乐从创作到演唱(奏)由一人完成,演唱(奏)的过程,也是传播的过程,甚至可能是集创作和演唱(奏)即传播于同一过程之中。音乐的自然传播属于人际传播的范畴,面对面是其主要特征之一。在音乐的自然传播过程中,传受双方共存于一个地理空间,以共同在场的身体,进行“口传心授”式的传播,并不需要体外化的媒介工具为中介。在面对面、无中介、共同在场、即时反馈的自然传播过程中,传播者(同时也是创作者、演唱者)和受传者(听众)一起完成对音乐的集体创作、集体传播和共同体认,获得对生活、生命一致体验的喜悦感。人们通过这样的音乐实践,建构起人的主体性和主体意识。

文字和纸张出现以后,基于乐谱的音乐二度创作和改编的程度大幅提高。但同时,乐谱的流行和传播加速了作者和演奏者的分离。越来越多的演奏者越来越难以和作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而只是按照乐谱演奏,从而难以获得乐谱文本之外的东西。特别是当印刷术被广泛用于乐谱的复制,音乐传播就从手写复制的技术传播时代进入了机械技术传播的时代,及至后来电子媒介的出现,使得唱片、盒带、CD、MTV等技术传播手段无比丰富,极大地扩展了音乐作品的传播范围和社会影响。但同时,由于音乐作品以各种副本形式出现且被廉价销售,音乐的传播方式也就从精英传播向大众传播转变。对艺术来讲,大众传播开启了一个艺术“灵韵消失”的时代。

德国哲学家、文学评论家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以“灵韵的消失”来形容机械技术传播时代和商品经济社会中的艺术实践。本雅明所说的“灵韵”,是指艺术作品的原真性、膜拜价值和距离感。所谓原真性,即艺术作品的权威性和独一无二性、不可模仿性和独创性。人们对艺术品的崇拜,对艺术家的崇敬,对独一无二性的认可,使得艺术品具有像宗教那样的膜拜价值。正因为艺术品独一无二性和膜拜价值,人们在欣赏艺术时审美上便产生了一种距离感。{4}

就音乐艺术来说,在自然传播时代,艺术家在特定的时空内创作,音乐作品的灵韵由此产生。在手工复制的技术传播时代,原作品(乐谱)的数量增加,但无法将创作者的技法传播出去。在机械复制时代,乐谱、唱片、盒带、CD、MTV等被大批量地生产,音乐作品的社会传播范围扩大,音乐作品变成了物美价廉的文化商品,这些文化商品脱离了原来音乐作品的创作语境,在完全不同的时空环境中被欣赏、消费,音乐作品的灵韵就此被消除了。

再者,由于在创作者(演奏者、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加入了乐谱、唱片等媒介,使得原本因身体在场的、即时的互动而产生的传受双方共同的感悟消失。因为,听众听到的音乐已是一种固化的、程式的、不能形成即时反馈的强制信息。对此,本雅明总结道:“艺术作品的机械复制性改变了大众与艺术的关系”。{5}在本雅明看来,技术复制时代,人们对音乐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从自然传播时代在场的鉴赏、批判到如今的欣赏和消费,音乐作品不再是作为主体的创作者、演唱(奏)者传播者和接受者共同对生活、生命的共同体验,而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文化消费品。

因此,无论是在创作还是传播的层面,机械复制、大众传播消除了音乐作品的灵韵,人与音乐的关系,也就成了人与物、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二、主体性消解:大众传播开启艺术

“粗鄙的时代”

音乐作品灵韵消失的过程,对音乐实践者来说,也是主体性被侵蚀甚至消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大众传播媒介起到了重要作用。

如果将手写复制称作技术传播的第一阶段的话,那么印刷媒介、电子媒介等大众传播可称作技术传播的第二阶段,互联网和新媒体传播则是技术传播的第三阶段。由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之间的根本性区别,导致音乐实践者的主体性在音乐技术传播的后两个阶段中有着不同的表现。

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从传播技术的角度出发,将人类传播划分为第一媒介时代和第二媒介时代两个阶段。所谓第一媒介时代,是指少数当权者和媒体专业人士以一种极少数人说而大多数人听的“播放模式”向大众传播信息的时代。{6}由于少数人掌控了媒介工具,他们便可决定大众应当知道什么、知道多少,大众和信息之间就存在着信息过滤机制。波斯特认为,大众传播媒介的传播模式,将信息制作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严格区分,并将信息传播者和信息受传者对立起来,在这个模式下,单向度、大批量、一元化的信息涌向大众,媒介只不过是一种工具而绝不是人们沟通交往的平台和空间,大众也成为信息的消费者而绝不是具有主体意识的互动主体。

波斯特认为,主体是在交往中被型构的,而并不是在两相对立的观念中对其不同身份预先设定的。现代性或“生产方式”的大众传播将人构建为具有自律性和工具理性的主体,大众传播媒介以一种没有反馈的单向传输把所有参与者都视作、固定为听众,并且以一种强迫性的方式迫使他们接受信息和观点。波斯特的论断完全符合机械复制时代的音乐传播现象,工业化流水线生产的标准化音乐产品,如唱片、盒带、CD、MTV等,是消失了灵韵的文化商品,其对象就是被固化为文化消费者的大众传播的受传者。这些音乐文化商品的消费者被德国另一位文化学者阿多诺视作主体性被消解了的现代性主体,是一群毫无生气的大众。

以中国1990年代的音乐传播为例就很能说明问题。以实物为中介的音乐传播,使人们的音乐实践发生了重大变化。就音乐创作来说,作者追求作品创作的速度而忽视艺术上的思考,大量风格雷同、内容相似、旋律相近的歌曲风靡不止,作品缺乏个性和灵气。就演唱来说,一些歌手缺乏对音乐的表现和演绎能力,缺乏艺术感染力,无法唤起听众对音乐和生活、生命的体验冲动和意识。就传播来说,音乐作品传播已经成为文化商品的市场行为,对音乐商业价值的追逐远超对其艺术价值的追求。总之,大众传播时代和市场经济时代的音乐创作、演唱(奏)、传播,音乐的整体价值已经被异化,音乐作品很难是创作者、演唱(奏)者、传播者和听众共同创作、共同在场的对生活、生命的一致体验,不再是音乐实践者主体性的体现和对主体性的建构。换句话说,大众传播不仅使音乐作品的灵韵消失,而且还生产出大量的缺乏艺术价值的音乐产品,从而将艺术实践粗鄙化,也就将社会生活粗鄙化。更重要的是,人的主体性也就在粗鄙的艺术实践中被侵蚀乃至消解。

三、主体性重构:第二媒介时代的音乐实践

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出现,让我们重新审视音乐的技术传播形式及实质。传统媒体是一种将人群区隔为传播者与受传者的媒体,具有明显的二元对立意味,但新媒体却将传播者和受传者合二为一,互相建构。波斯特认为,互联网和新媒体传播不同于大众传播,它开启的是第二媒介时代。它打破了传播者和受传者之间的二元对立,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不再泾渭分明,信息产品的制作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可能合为一体。互联网和新媒体传播是一种个体化、去中心化、双向互动的传播,不再是单向的言说和信息与获取,而是更注重交往关系的建构。人的主体性,正是在交往中被建构。也就是说,第二媒介时代的传播,将大众传播时代塑造的现代性主体或者说被消解的主体性有重新建构的可能。就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现实来看,的确如此。新媒体传播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的“播放模式”,它是以互动性为机制,以符号和意义交换为目的的“信息方式”,构建了不稳定的、多重的和分散的主体。于是,身体与精神的关系、主体与物的关系以及新的时空适用域的关系已经改变,{7}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形式被解构,个体从原有的集体中脱嵌出来。而脱嵌的过程,就是主体性的重构过程。音乐的新媒体传播过程,正是主体的重新发现之旅。

就音乐创作来说,互联网和新媒体带来了再度创作和改编形式的多样化,例如翻唱、重新填词、改编变奏、肢体模仿、虚拟合作等。而创作、改编和表演形式的变化,对音乐实践者的主体性建构意义重大。以近些年流行于互联网上的“网络神曲”为例,其主题、内容以及表演形式都是非常个人化的,一般不涉及宏大的历史或国家、民族叙事。虽然这种个人化的音乐并不表现大写的人即人民群众集体的思想感情,而是表达个人的情感、内心,但这种感情又是普通人特别是今天的年轻人普遍具有的心理和内心感受,因而它仍然在代表一个群体发声,表达群体的诉求。这些群体,并非计划体制下以工作单位、街道、公社、党群组织、工会为组织方式的人群的集合,而是以共同或相似的兴趣、经历、价值观、生活方式等联结在一起的松散的共同体。在音乐的传播过程中,参与其中的人们重新发现了自身被长期遮蔽的东西,激发了他们对生活和生命的体验,他们进而借助音乐实践表达出自己的感受、诉求。

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广泛应用,使音乐创作充分多元、自由,音乐实践者能“我手写我口”,大胆抒发自己的情绪,表现自己的内心世界。音乐创作和传播的这种现状,不仅源于中国社会的开放和个体化进程,也得益于媒介技术的不断更新。当越来越多的人掌握了互联网和新媒体,音乐创作、改编和表演也就愈发自由,个人和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也就能得到充分表达和传播,群体的主体性得以重构。

结 语

主体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和他人交往的过程。前苏联文艺理论家巴赫金的“主体的哲学建构论”认为,主体的形成需要和他人对话,人的主体性就是在共同在场的交流中建构起来的。可以说,主体是以对话(传播、交往)为存在方式的,对话是主体建构的前提。{8}可见,巴赫金的理论也建立在反对二元对立的哲学的基础上。音乐实践者的主体性建构,自然也应是以对话为基础的。

而音乐传播自从进入第一媒介时代的机械复制传播后,音乐作品的灵韵消失,实践者便被塑造为二元对立中的主体,成为与音乐产品的生产者、传播者相对立的消费者、受传者,而不再是自然传播时代集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接受者于一体的主体。音乐则不再是主体对生活、生命的体验的表达,人和音乐的关系变成了人与物、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这样,音乐实践者的主体性便被消解。

互联网和新媒体的出现,是第二媒介时代开启的标志。因其个体化、互动性等特征,人与物、主体与客体、传播者与受传者的关系被打破,主体不再以二元对立来区分,而是多元的统一。音乐实践亦如此,主体能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自由地创作、传播,与他人共享对音乐、对生命的体验,主体性也就在音乐交往关系中具有了重新建构的可能。

{1}曾遂今《从音乐的自然传播到技术传播(上)――当代音乐传播理论探索思考之一》[J],《黄钟》2003年第3期,第29―36页。

{2}张法《主体性、公民社会、公共性――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思想史上的三个重要概念》[J],《社会科学》2010年第6,第101―108页。

{3}李泽厚《关于主体性的补充说明》[J],《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5年第1期,第14―21页。

{4}[德]瓦尔特・本雅明《迎向灵光消逝的年代》[M],许绮玲、林志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9―66页。

{5}同{4},第92―95页。

{6}[美]马克・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M],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3期。

{7}[美]马克・波斯特《信息方式――后结构主义与社会语境》[M],范静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页。

第3篇

关键词 互联网 交互式平台 Web2.0应用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 西安外国语大学新闻與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西安710128

互联网技术发展到Web2.0阶段,应用的难度逐步降低,从而降低了网络用户主动参與网络内容生产的技术和经济门槛,使技术與用户的需求得以很方便地结合,从而形成了人人制作内容、分享内容的应用模式。Web2.0应用有效利用消费者的自助服务和算法上的数据管理,能够将触角延伸至整个互联网,延伸至各个边缘而不仅仅是中心,延伸至长尾而不仅仅是头部。因此,Web2.0意味着数据的解放、虚拟应用、以用户为中心、用户参與、组件化、共享、社区化、混合、智能化和长尾等等,不仅创造出了超越传统网络页面技术内涵、引发丰富用户体验的网络效应,也促成了互联网交互式平台的形成。

一、Web2.0引致泛传播现象

人类的信息传播类型主要由自我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以及大众传播组成,传播模式则主要有单向、双向以及系统传播等三类。在Web2.0时代之前,这五种传播类型及三种传播模式基本上属于各自为政的情形。虽然也会有交叉、有涵盖,例如所有的传播均以自我传播为前提、组织传播中会包含人际传播活动等,但总体上讲,交叉或涵盖并不鲜明。而在Web2.0时代,互联网的交互性與开放性催生用户参與到了网络传播中,于是情形发生了剧变,各种传播类型、传播模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了高度融合,泛传播现象应运而生。

所谓泛传播现象,是指在网络传播形态中,人类传播的几大主要类型及主要模式均被涵盖其中,它们相互交叉,彼此交融,共同构成了更高层面的传播。泛传播现象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指几大信息传播类型在互联网中的并存,二是指传播模式的并存,三是指信息传播过程中对各种传播类型、传播模式的并用。

首先,人类信息传播类型共居于互联网空间之中。网络环境下最典型的自我传播存在于博客之中。自我传播是人体内部的信息处理过程,思考是自我传播的核心。博客的实质是网络日志,是人们利用互联网页面记录自己内心活动、所思所想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不仅真实地反映了博主的心境、情绪、思想,而且也反映了外界事物在其人其心所形成的刺激與映射。博文的撰写过程就是博主对相关信息的处理过程;其次,网络传播环境中存在着人际传播。网络人际传播既可以是文字形式,也可以是语音形式,甚至可以通过视频,形成一种类似于面对面的交流。它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可以在时间、空间上弥补现实人际传播的不足,将时间和空间造成的鸿沟最大程度地消弭,因而具有高度的广泛性。人们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网络传播工具,可以随时、随地地與他人保持畅通的联络,进行实时的交谈,任何一次从发出方到接收方的信息传递都可以在一瞬间完成;而且由于互联网实现了在全球范围内的高度联通,使得跨越空间的交流变得轻而易举。毫无疑问,群体传播和组织传播在互联网中也不鲜见。BBS、网络论坛、QQ群等社区性质的网络传播介质下的传播大都属于群体传播,具有身份隐匿、表达自由等特点;各级政府利用自身的官方网站、企业利用网站及品牌社区所进行的对内與对外传播,都属于组织传播的范畴。大众传播更是借助于互联网实践着传统媒介的网络化生存。从1994年11月网景公司推出因特网浏览器Netscape Navigator1.0之后,就激发了全球性的传统媒体上网热潮。在我国,1995年出现第一家全国性电子日报《中国贸易报,电子版》。之后至今,报社、电台、电视台大举兴办网站,传统大众媒介的网络化生存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此外,网络内容服务商所开办并经营的网站,也即通常所说的商业网站也具备大众媒体的特征。它们共同构成了互联网上的大众传播。

其次,三种主要的传播模式共生于网络传播环境之中,共同型构了网络传播模式。在Web2.0的网络环境之下,网络用户的互动参與越发频繁和活跃,用户生成内容已经成为网络内容生产與传播的重要方式,单向的、自上而下的传播难以继续维持其主流地位,代之而起的是以互动为前提的复合型传播。有研究者主张以“泛传播模式”这一指称来概括性描述网络传播中的过程,认为二级的或多级的传播模式变成了不确定的泛层级模式,线性的、双向的、明晰的大众传播模式变成了非线性的、多向的、混沌的泛传播模式。不管怎样,以往的主要传播模式在互联网环境下共生共存,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交融,这已然成为事实。

第三,信息传播活动对各种传播类型、传播模式的复合运用。由于Web2.0带给用户的是可以全方位参與互动的传播,它采用一种放权、自定义的方法倡导用户自己主导信息的生产和传播,自己定制和管理所需的传播内容和传播形式,让用户参與其中。这就使传播活动可以最先发生于个体内部或个体之间,形成自我传播或人际传播,一定规模(3人以上)的人际间传播就构成了群体传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群体传播往往会被具有大众媒体性质的网站所注意并转载或深度报道,于是就形成了大众传播。这一过程中,会有“相对于一个节点的”局部传播现象,也会有“总体的传播”现象,而无论哪种,都会是单向、双向及系统传播模式的复合。例如,由博客尤其是名人博客所发轫的网络传播事件、起自于社区论坛进而蔓延到其他网络传播介质的传播现象中都不再是单纯某种传播模式发生作用。2005年的伦敦地铁爆炸事件就是首先由博客网站将信息报出,属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等类型复合的泛传播现象。

第4篇

关键词 网络传播;人际关系;变革;再造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 李炜,民族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讲师,博士,陕西成阳712082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等基本传播形态。这几种传播形态在网络诞生以前往往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在具体的传播过程中,不同形态虽有交叉,但就个人而言,往往只能利用有限的传播工具与他人或其他群体展开沟通和交往,如个人最常借助于人际传播与他人建立关系,却没有办法利用大众传播媒体与大量个体进行持续的双向交流;大众传播固然拓展了个人或组织传播的能力和时空范围,但却未能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具体关系。

互联网的出现一举打破了各类传播形态的界限。借助互联网,人们不仅能够还原各类传播形态的具体功用,而且将各种传播形态有机交融于一体。不仅拓展了人际交往的广度,也使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形态体现出新的特点。

一、从单一到立体:围绕关系变革的网络传播

互联网成长为承载各种传播形态的综合媒介并不是一蹴而就,没有目标的。如果我们认真梳理网络世界信息传播形态演化的历史,便会发现网络对改造人类关系世界一以贯之的重视。

从历史上看,当网络开始以一种传播媒介的身份进入人类的生活时,最早承载的传播形态便是“人际传播”。互联网的前身ARPANET将不同个人,不同群体的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及外部设施连接起来,通过点对点的通信,实现指令、文件和情报资料的传输与交换。在因特网普及到大众生活的早期,多数人上网的目的是收发电子邮件。这时互联网的传播方式依旧是点对点式的人际传播。但与网下人际传播所不同的是,交流双方很可能是彼此陌生的,是虚拟的“面”对“面”沟通。

建立在点对点的人际传播基础之上的互联网,由于传统的大众传媒纷纷上网,才开始发挥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传统媒体环境中的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泾渭分明,最大区别表现就是大众传播的信息是单向流动的,而人际传播是双向互动的。在大众传播过程中,掌握丰富信息的传播者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受众总是处于被动接收的地位,缺乏反馈。尽管在受众在面对大量的媒体时可以选择某一份报纸、某一家电台或是某一个电视频道,但处于大众媒体包围的受众常常只是“容器中的人”。但在人际传播的过程中,处于信息两端的个人是平等的、互动的,能够及时反馈,并可随时调节传播的方向与内容。

网络消解了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界限,赋予传播者和接收者以平等的地位。一旦登陆网络,无论是大众传媒的职业传播者还是一般网络用户,都能够向不确定的受众传播信息,并及时、全面的获得反馈,甚至直接与信息接收者对话。

网络的大众传播对于网络人际关系的意义在于它拓展了人际交往的机遇,给人类的交往创造出广阔的空间。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传受双方的地位差异。人际传播发生在个体与个体之间,人与人之间是没有中心的。但在大众传播过程中,传播者永远处于天然的中心位置,占据着主动地位。网络扭转了这一传统形式,网络是无中心的传播结构,传播形式可以是一点对一点的,也可以是一点对多点或者多点对多点。并且,网状的结构是可以无限延展的,这也意味着传播覆盖面的放大。

网络中的很多应用都促进了人群之间频繁的交流互动,为现实社会的人们提供了新的互动环境与空间,人们在新的互动环境中以网结缘和因网结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种各样的群体,BBS、博客、网络游戏等都可能成为孕育新型社会群体的土壤。网络是一种属于成员的虚拟空间。网络中的群体传播较之传统社会,对人际关系的作用突出表现为,一方面,网络使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关系正在发生,或是对超越现实世界的人际关系基础进行关系的重新组合。用户每一次的点击或者登录,首先从量上改变虚拟社群中的潜在关系。同时,任何人基于自身需要从一个交往平台转移至另一个交往平台的网络行动,也可能引发更多社群中潜在关系的变化,并且不同平台的社群由于个人的运动会得以链接,从而生成更为广阔的、互联互通的关系网络结构。这既是数字化时代人类生存的特有现象,又反映出网络社会发展的风貌和格调。另一方面,网络群体的互动特点也直接决定了成员之间的人际关系水平。“在这个世界里,匿名性带来的是人们充分的自我暴露,虚拟性带来的是人们身份与角色的不断转换。这时网络是人们的另一种生存状态。”

网络的出现同样提升了组织信息传播的效率。组织传播中的人际关系就其本质而言,表现为组织成员以共同的利益目标而发生的互动行为。满足组织管理需求的多样化的网络传播技术为组织成员间关系的变革创造了前提。约翰・奈斯比特在其著作《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方向》中提到,网络的存在可以促成自助,交换信息,改变社会,提高生产力和工作环境的质量,并且分享资源。网络的结构可比任何其他现有的组织以更快速、更富有情感、更节省能源的方式传递信息。如今越来越多的组织成员更加偏向于电子邮件、MSN等方式而非面对面的交流方式来解决工作中的沟通问题,组织的内联网成为增强成员间交流的热情,拓宽交流范围的重要渠道,而在对外传播中,组织可以通过邮件列表、消费者社区、投资者社区、组织的FAQ(你问我答)等方式实现与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部门、投资者等公众的互动,同时为公众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提供平台。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我们分别讨论各类传播形态对于人的社会关系延伸作用,仅仅是处于一种分析的视角,实际上,互联网对于人际关系变革的根本意义更在于将传播的权利交还给个人,使个人成为信息传播活动的绝对主体。正如施拉姆所言,“这个革命的信息时代的一个趋势,便是更加着重点对点而不是点对面的传播,个人越来越大的媒介使用能力而不是被媒介所使用。”

二、回归人际化:网络传播的媒介意义

网络中丰富的人际传播通道使用户间人际关系的介质更为丰富,内容更加多元,情绪也更为多彩。中国人民大学彭兰教授曾提出,人们对于网络人际传播的需求,甚至可能超过对网络大众传播的需求。

如今的网络不仅是所有传播媒体中发展速度最快的,而且其人际传播的特征也较为明显,甚至可以说,网络是经过人际传播格式化的大众传播,网络的大众传播是建立在人际传播基础上的。最为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传统媒体借助网络大举拓展自身的传播空间,许多媒体在信息的同时往往给用户提供了多样化的反馈渠道和影响力扩展空间,他们或是直接给用户提供传递信息、发表意见的平台,或是对用户意见进行优化整合,再利用各种媒体通道引发新一轮的热点互动。而对用户而言,倘若对某一信息感兴趣,认为有价值,便可以进行个人对个人的转播(如通过E-MAIL、SNS转帖等)或是个人对群体(如BBS转帖)的转播,与更多的用户共享。

可见,互联网已将越来越多的传播形式交融在一起,网络人际关系的完整谱系是内向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及大众传播共同作用的结果。但就其本质而言,无论是哪种形态的网络传播都离不开网络的互动本质,互动将传播两头的个体链接了起来,提供了网络所有传播形态由单项转化为双向的可能,是互动让处于传播的两端的个体开始发生主动或被动的关联,形成或强或弱的人际关系。

对于人际关系的个体而言,网络传播的多种形态赋予网络传播的多重“性格”,使网络传播凸显出更加个人化和个性化的诉求,一个用户不仅可以通过网络来延伸自己的感官,更能够主动延伸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

首先,即信息呈现方式的多媒体化和个性化传播需求所带来的诸如“我与你”,“个性化”,“交互性”和“共时性”等传播特征。MSN、ICO等即时通讯工具不仅能够实现存在一定空间距离的个体间同步或是异步的文字聊天,也可以进行音频、视频聊天,而WEB2.0时代的博客、SNS网站等更是大大拓展了网民发展人际关系的时空和能力,关系“微内容”是人们在不经意间就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交往对象。

其次,网络中各种各样的传播工具和传播界面大大调动了人的情感表达和社会化参与的积极性。人类传播时用相同的语词既进行陈述又激发态度。“技术的影响不是发生在意见和观念的层面上,而是要坚定不移、不可抗拒地改变人的感觉比率和感知模式”。人际关系最重要的特点是它具有情感(或情绪)的基础。网络在为人们打开一个利用大众媒介进行人际传播的突破口时,使人与人之间表达情感的方式也日渐丰富。

美国学者华尔瑟提出的“社会信息处理理论”认为,人们可以在“计算机中介传播”中发展近距离的情感关系,人们持续地互动经过一段时间便会累积关于对方的信息与认知,于是,亲密情感、信任情感都会被加强。以微博客中的@现象为例,这一传播行为至少可以在三个层面上体现出粉丝和博主之间的关系状态。首先,@行为的明确终点表明粉丝是关注博主的;其次,@的具体内容是一种自我开放和自我传播的努力;再次,@行为发生的频率会反映出双方关系渴望的程度。

最后,网络之于人际交往的媒介意义还在于通过提供选择、强调与规避某种传播形式的可能(例如通过文字而不用照片、视频)实现“面”对“面”的调整。正是这样的可能为人们的情感表达与社会参与提供了空间与动力。同时,网络信息生态也正是在从表面的信息传递转向更深层次的受众参与、互动和舆论的形成过程中,逐步实现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中的对接与融合,并在此基础上扩大了各类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1][3]彭兰.“重新认识网络”,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TR)网站

[2](美)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传播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362

第5篇

[关键词]舞蹈传播;舞蹈交流;舞蹈审美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舞蹈这门跨越时空的视听艺术,逐渐摆脱舞台、音乐、灯光、地域、时间等的限制,在传承、发展、创新、交流等方面打破传统,形成以信息为主,全新的跨国界、跨文化、跨语言的空间传播形式。互联网的普及,给舞蹈的传播与交流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冲击着传统的舞蹈传播方式,使得舞蹈的传统传播方式已不能完全适用于舞蹈的广泛传播,一种全新的、广泛快捷的、现代化的大众传播方式———网络传播应运而生。舞蹈网络传播的发展,超越了时空的局限,融合了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传播特征,使舞蹈艺术日益显现出文化传递、沟通、共享的强大功能。舞蹈网络传播既拓宽了舞蹈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又打破了以往的传统传播形式的界限;既可以面对面传播,又可以点对点传播;既有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优势,又突破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局限。不仅如此,网络传播的波及范围和快捷程度,远远超过传统舞台传播的形式,为专业舞蹈工作者和业余舞蹈爱好者的学习和交流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成为当今舞蹈传播方式中最为普遍的大众传播媒介并呈现出自身的特征。

一、舞蹈网络传播的时代性

随着现代大众传媒技术的发展,大众传播逐渐成为主要的传播方式,尤其是互联网对舞蹈艺术领域的渗透,拓宽了舞蹈传播的发展空间,为舞蹈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无论是专业舞蹈工作者,还是业余舞蹈爱好者,也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只要有网络连接,能熟练地操作网络,很快就可以实现舞蹈的网络传播。所以,舞蹈网络传播不仅是一种舞蹈传播方式,而是一个时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标志。互联网不仅给人们提供大量的舞蹈教学资源,还提供舞蹈讨论、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满足上网群众对舞蹈资源多方面的需求,这种集多种交互功能于一体的形式,让广大舞蹈爱好者体验舞蹈传播的全新形式,为舞蹈的普及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在线播放和传输技术之上的远程舞蹈教学,使几个在不同地域的舞者同时发生舞蹈表演和交流的关系。现场投射的远程影像和现场表演的舞者,在这里发生时间和空间上的某种错变和重组,使舞蹈表演不再是简单的概念,而是新时代舞者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结合时代需要发展的全新舞蹈传播形式。

二、舞蹈网络交流的便捷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成了人们进行日常交流的主要平台,舞蹈教学资料的搜集和查阅、舞蹈视频的欣赏、舞蹈信息的以及舞蹈的交流与互动等,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完成。互联网的普及,给舞蹈的传播与交流提供了便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传播快捷。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使人们习惯于通过网络查阅相关舞蹈资料、观看舞蹈视频影像等。由于舞蹈的网络传播方式波及范围和快捷程度都远远超过了传统的传播形式,并且省去了传统传播中印刷、制作、运输、发行等中间环节,给专业舞蹈工作者和业余舞蹈爱好者的学习和交流,提供了经济、快捷的服务,因此受到广大舞蹈网民的青睐。2.资料搜索便利。网络时代,各种网站多如牛毛,做得较全面的舞蹈网站有:中国舞蹈网、舞蹈之家、舞动舞蹈论坛等。这些形式丰富多样的网站,为舞蹈交流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在这些网站上,不仅可以欣赏各种类型的舞蹈作品和查阅相关的舞蹈文字资料,还可以通过网络的多种检索方式,快速获取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正是由于舞蹈网站检索的便利,才吸引了众多专业舞者和舞蹈爱好者的目光。3.网站选择自由。网络传播突破了人际传播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限制,接受者享有极大的选择权和主动权。在网络传播中,舞蹈接受者可以自由选择合适的网站,可以自主选取自己感兴趣的舞蹈内容和接受形式,以及接受时间和顺序;由于网络资源的容量非常大,有些网站又没有地域、国界、身份等限制,大家可以自由地进行舞蹈审美;可以在网上自由地舞蹈信息,不仅可以文字,还能显示图像、声音,不仅可以同步传播,还可以异地传播,总之就是自由地选择合适的网站,按照自己喜爱的方式浏览舞蹈或下载舞蹈视频等。4.交流互动方便。当下通过舞蹈网络游戏互动的形式传播舞蹈文化,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舞蹈网络游戏作为一种新兴的娱乐消遣方式,已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成为一种舞蹈文化传播的时尚。舞蹈类的网络游戏集音乐、节奏、指令编排和操作于一体,为世界各地的玩家提供了一个虚拟现实的交往平台,形成一个基于现实社会而又开放于现实社会、虚拟的互动交流平台。人们可以通过这个舞蹈交流平台进行互动和交流,人和人之间的交流不再受到空间和距离的限制。所以,舞蹈网络游戏中的人际传播方式与交往,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面对面的传播形式,而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如:跳舞毯、跳舞机,或者是用Shockwave软件制成的互动动画网站,无论哪种形式的舞蹈互动游戏,其目的就是通过虚拟现实(VR)的交互与感知,在虚与实的环境中尽情体验舞蹈互动与交流带来的快乐,达到舞蹈传播的目的。

三、舞蹈网络资源的共享性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逐渐改变,一种全新的分享经济的观念深得人心,推动了舞蹈传播的发展,即通过网络软件实现网络中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达到共享舞蹈资源的目的。如:世界各地有大量中国民间舞蹈的爱好者,众所周知,在国外很难购买到中国民间舞蹈的影音资料及教材,甚至没有相关的舞蹈教师,这个时候传统的舞蹈传播局限性就出来了。网络传播恰好可以克服这一弊端,一套完整的中国民间舞教学视频或一部完整的中国民间舞蹈剧目,通过网络传播或网络资源的共享,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不限地点的传播。又如:一些舞蹈网站把当代舞蹈家的舞蹈作品片断和舞蹈教学的片断,以不断更新的舞蹈组合形式,吸引舞者和学习者;也有舞蹈网站也曾经用简单的三维人物,不停地重复每一个基本的舞蹈动作;等等。诸如此类的网络资源,在网上都是颇为流行的共享资源。四、舞蹈网络信息的再生性互联网之所以受到广大舞蹈民众的喜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再生功能。舞蹈网络信息以数据为中心,不仅信息存储容量大、传播速度快、便捷,而且波及范围也远远超过传统的传播方式。如:舞蹈类的电子书籍不仅可以反复地翻阅,还可以复制、打印、下载;舞蹈视频可以在线观看,也可以下载反复地欣赏。不仅如此,舞蹈网络信息还可以对抗人为破坏、网络攻击、硬件故障以及自然灾害等,无论是人为还是非人为的因素,导致舞蹈信息数据丢失,它都能在短期内迅速进行恢复;即使电脑存储设备不工作,舞蹈信息数据也基本不会丢失,可以采用修复功能进行快速恢复。这种具有再生功能的舞蹈资料和信息,是传统的传播形式比不了的。

结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舞蹈网络传播越来越普遍,舞蹈视频点播、在线视频欣赏越来越常见,这种科技支持下的舞蹈传播方式,为舞蹈的传承、发展和繁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互联网在为人际传播和交流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存在的一些隐患也让人忧心,如:舞蹈网站的维护、舞蹈知识传播的准确性、舞蹈资讯的真实性以及舞蹈信息资料的更新等。如何应用好这种新兴的传播方式进行舞蹈传播,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研究网络传播的方式和表现形式,不仅是对传播理论研究的重要补充,也是对近几年来舞蹈大众传播媒介迅速发展的认识和剖析。目前,舞蹈学术界对网络传播应用问题的研究并不多,没有实质性的指导意见或建议,所以在舞蹈网络传播这一新的传播方式的发展过程中,只有扬长避短不断进步,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大众传媒时代舞蹈网络传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隆荫培,徐尔充.舞蹈艺术概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2]孙晓梅.舞蹈多媒体技术及其应用[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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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芬.舞蹈教育的大众传播媒介———电视与舞蹈[J].大众文艺(理论),2008(08).

[5]祝嘉怡.当舞蹈面对网络———互联网对传统交流模式的挑战[J].舞蹈,2007(04).

[6]黄倩.从网络看数字媒体对舞蹈的影响[J].大众文艺,2010(14).

[7]杨璇.新媒体艺术语境中的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J].艺术评论,2010(07).

[8]李佼佼.“电视舞蹈”与大众传播[J].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12(02).

第6篇

关键词 :传播 大众传播 音乐传播

人类的社会音乐实践,其本质就是音乐的传播实践。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动力,又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当代大众传播环境中,音乐的传播已呈现出诸多新的特点和状态,并正在深刻地改变着音乐艺术的方方面面。弄清音乐传播的新特点和新状态,对于理解和探究当代音乐艺术的现实状况,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所谓传播,从广义上说,就是“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移动和变化”;人类的传播活动则是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的过程,它一般包括传播者、传播内容、受传者、反馈信息四个基本要素。作为音乐文化传承原动力的音乐传播,是指“乐音音响符号所负载的音乐艺术意图、音乐思想等音乐信息为人们所分享或共享的过程,是音乐现象得以存在、音乐作品得以实现其功能的人的一种社会行为”(曾遂今《音乐社会学概论》)。由于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音乐传播与其他信息传播有着较大的差异性。比如在音乐传播中,传播的信息即乐音音响符号,是一种在时间中展开的、具有非语义性特征的听觉性符号。由此使得音乐传播的各过程凸显其特有的品质。但与此同时,作为传播子系统的音乐传播,注定会受到社会整体传播环境的巨大影响,而这种影响力又是持久的、革命性的。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人类的传播活动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原始形态到现代数字多媒体时代的历史演进过程。而且传播的发展和进步总是受到传播媒介的制约,一部传播史就是一部媒介发展的历史。从媒介技术的发展来看,人类的传播可大致划分为五个时期,即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网络数字化传播时期。从传播类型和功能来划分,又可分为人内传播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以及大众传播等几种模式。在不同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模式中,传播活动具有不同的状态和特点,并直接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以及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

毫无疑问,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数字化技术的广泛运用,当代社会已经进入由广播、电影、报刊,尤其是电视、互联网及摄录音像制品等大众传播媒介强力控制的文化时代,即所谓的大众传播时代。作为“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内容”的大众传播,正在经常而全面地诱导和制约今天人类的日常生活;各种政治的、经济的和思想的信息,包括艺术活动的多样现象,纷纷随同大众传播的巨大辐射力及其快捷、直接、形象具体的方式而漂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逐渐形成为一种新的文化模式和生活方式,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如上所述,我们已进入一个传播媒介丰富多彩、大众传播强力控制的文化时代。与其他传播类型相比,大众传播模式更加成熟,其功能更加突出,使得它已成为当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传播形态和信息系统。其一,大众传播的传播者是包括报刊、电台、电视、网络、音像公司等在内的专业化媒介组织;其二,大众传播是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大量生产、复制和传播信息的活动;其三,大众传播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即传播学术语中的“受众”;其四,大众传播的信息既有商品属性,又具有文化属性;其五,大众传播属于单向性很强的传播;其六,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在这样强势的大众传播环境下,当代音乐艺术传播又具有哪些新的特点和状态呢?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究。

第一,传播者和受传者(受众)。在大众传播环境下,尽管仍然存在“口传心授”“口头接力”等个体式的、人际式的音乐传播方式,但传播的主体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电台、电视台、网络、音像公司、唱片公司等专业化媒介组织完全掌握了传播的主导权,成为了社会音乐艺术的传播主体。在当代音乐传播活动中,创作者与表演者所共同阐释的音乐作品,或被记录、还原、复制的音乐音响信息,都不是直接呈现给受众,而是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音像公司等专业化媒介组织进行传送和传播。也正因为大众传媒的强大复制功能和传播效应,昔日笼罩在“艺术”之上的神秘光彩开始褪色,艺术成为当代大众可以共享的日常生活对象而非少部分人的纯粹精神领地。其受传对象也从精英分子、专业人士走向了一般大众和普通平民,从而使音乐受众成为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音乐接受群体,真正开创音乐艺术传播的“大众化”时代。

第二,传播方式和传播形态。“艺术作为审美体验的一种结构性活动,总是同人的活动及其技术联系在一起的。”(杜夫海纳《当代艺术科学主潮》)从最早的“留声机”到今天的各种摄录设备,从磁带、唱片到光盘,从广播电视到MP3及互联网,当代音乐艺术传播的技术性质变得日益突出,甚至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技术的成功运用使得音乐传播能够有组织、大规模、专业化地进行,但同时也加深了人们对技术的依赖性和技术的控制力。在当代音乐传播活动中,虽然口语传播(现场传播)和乐谱媒介传播仍然发挥着其独特的传承作用,但传播的主要形态却是以电子媒介和网络数字化媒介为主体的大众传播,由此给当代音乐文化的传承、发展带来深远影响。比如,一次音乐会或歌会的传播,既有演奏者(演唱者)与听众(观众)之间的现场传播和共同参与,又有电台、电视台或网络进行的同步直播,还有广播电台、电视台采录编辑的专题节目以及音像公司加工复制的音响音像制品。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音乐传播也呈现出一种综合性、市场化、产业化的特点。

第7篇

摘 要:随着数字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在媒介中的广泛应用,各种媒介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媒介融合是大势所趋。而微博打破了移动通信网络与互联网的壁垒,具有媒介融合时代的典型特征。微博多极化的传播样式改善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效果,同时,传统媒体的微博应用开启了媒介融合之路。

关键词:微博 传播样式 媒介融合 传统媒体

2010年称作微博元年。自2006年创建“博客”的伊万.威廉姆斯开发出可以即时信息的系统——“Twitter”(即微博)到现在,从国外的“Twitter”到国内的新浪、腾讯微博,一场“微博力”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大范围蔓延,“碎碎念”式的“语录体”开始浸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微博创始人伊万.威廉姆斯说“一个人可以用140个字改变世界”。

而在1999年,美国学者史蒂文.查菲就曾发表过关于“大众传播的终结”的演讲,提出了“新媒介正令大众传播走向终结”的观点。在当前,微博、即时通讯工具和社交网站迅速发展,新技术发展加速、新的媒介形态不断涌现和媒介融合加剧的情况下,以微博为代表的新的传播媒介以其鲜明的传播特质和模式已经对传统的基于大众传播的传播模式提出了挑战。

一、微薄的特点和传播模式

与其他信息交流模式不同,微博最大的特点在于技术上的便捷性。2009年,3G牌照的发放标志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移动手机和互联网这两种在中国发展最为迅速的媒介开始融合在一起,为微博的快速扩张做了技术上的准备。与传统博客相比,微博对用户能够产生很强黏性的原因,就在于其在技术上无可比拟的优势。用户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登录微博,尤其是手机和微博的绑定使得这一新媒介对微博用户的接近性满足了4A的元素,即Anytime、Anywhere、Anyone、Anything,任何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内容。

随着媒介融合的进一步发展,配备网络浏览器的移动设备越来越多,更多新的可以实现信息及时传播的技术的出现,已成为各大门户网站标配服务的微博,必将成为改变人们信息传播行为的一股新的强劲推动力。

当然,一个新的传播形态的出现不仅是生产技术、生产方式的转变,更是一种传播理念的转变。微博中的信息传播模式既不同于传统媒体中的线性传播模式,也不同于网络媒体中的网状传播模式,而是呈现出一种多极化的传播样式:第一级的传播由于其传播文本的碎片化和传播形式的针对性,呈现出一种分众传播的状态;第二级的传播由于与网络大众媒体的深度链接和融合,其传播模式逐渐升级为大众传播状态,达到更大的传播效果。

从微博的“微”到传播力巨大的“大”,最初在微博平台上传播的话题或者事件由分众传播最后转化形成了大众传播,这种从“小众”到“大众”的积极升级,显示出微博在进行信息传播时的多级传播模式,这种多级传播模式即为第一级的分众传播,具体表现为个人——个人、个人——群体。在第一级的分众传播阶段采取大众传播方式和大众传播平台后,微博 的分众传播模式即开始实现分众传播向大众传播的过渡,随着在微博上的话题或者信息开始在进一步关注中被介绍、链接到内容更为丰富的大众传播媒体,微博第一次传播时承载 的内容和信息开始进行第二级的传播,而这种第二级的传播在借助大众传播的平台时即转变为大众传播,从而实现传播内容、范围、深度、广度和效果的几何状扩大,达到和第一次个人与个人传播、个人与群体传播时对比鲜明的传播范围和传播效果,体现出了微博更大的作用和价值。

二、微博传播加快媒介融合

近几年,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迅猛发展,受众的信息需求发生了新的变化,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壁垒逐渐被打破,媒体传统生态发生根本改变,整个社会进入媒介融合时代。而微博的出现打破了移动通信网与互联网的界限,其多级传播模式实现了几大类传统传播模式的深度融合,具有媒介融合时代的典型特征。

有些研究者认为,一个媒体的全媒体产品未必一定要完全通过自己的平台,多维度的合作可能是媒介融合带来的产业重组与流程再造的更深层含义,全媒体实验的目标是实现真正的媒介融合,而全媒体试验中的种种改革都需要从媒介融合时代新的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律出发。因此,新媒体的崛起使得传媒格局发生了大变化,并加快了产业加速融合的趋势。

截至2010年10月12日,已有561家主流新闻机构开通了新浪微博,其中包括了136家报纸、307家杂志、41家电视台和77家电台。可以说,传统媒体的微博应用正式开启了媒介融合之门,微博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对媒体传统生态的嬗变起到了推动作用,其媒介融合意义不容小觑。

三、微博传播时代媒介融合的特点

媒介融合随新媒体的兴盛而出现,是世界上多个国家所共有的现象。当今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在新媒体方面的差距,较之在历史上、在传统媒介发展过程中存在过的差距要小。虽然媒介融合的实践由西方率先进行,此概念由西方学者先行提出,但是媒介融合的现实在中国业已存在,并且逐渐形成了蔚为大观之势。

微博以信息的数字化技术为基础,使用数字通讯和数字广播技术,融合了音频、视频、文字和图像等多种信息格式。微博让用户不仅可以通过网页,还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IM软件等诸多渠道信息,这一过程将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紧密地融合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