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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建设新农村的意义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涉及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等五个方面,五者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统一体。这五者都与土地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土地与农民、农村的联系,进一步分析土地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定的建议。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关于土地的主要政策与法规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农用地要转为建设用地,越来越多的农民会全部或部分地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因此建设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妥善解决好这部分农民的生计和社会保障问题,在政策和法规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严格保护耕地政策。主要表现在所有农村耕地转为城市工业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只有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才有权力,而且基本农田必须由中央政府来审批。
(二)土地承包经营制不动摇,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
(三)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改革征地制度,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
(五)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建立以城带乡的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
(六)调整土地收益的取得、分配和使用格局,建立和完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
(七)开展农用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八)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地推进村庄治理。
(九)强化对城乡土地用途的统一管制,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
(十)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促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有序转移就业的社会安全保障机制。
二、土地对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影响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劳动对象和经营基础,在农业中,土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资料。农业生产首先要表现为一种土地规模,即在具有一定肥力的土地空间上进行。其次,土地规模是其他生产要素规模的基础,即只有在一定的土地规模上,才能决定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规模,其规模的大小最终取决于土地规模的受容力。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土地对农民的影响作用将会越来越大。
合理利用土地不仅是增加农民收入、安排农村劳动就业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粮食安全、支持城镇化的必要条件。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养活的人口数量大,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人口数量还会继续缓慢增长,而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都是建立在土地基础之上的。只有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才能为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土地及土地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间接影响
(一)土地征用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集体用地被征用为国家建设用地,但由于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其不适应性和滞后性日益彰显,在现实中表现出一系列制度绩效低下的问题。
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改革这种不合理的征地制度。当然,由于征地制度改革涉及耕地保护、城镇建设、工业发展、农民权益、政府利益等诸多方面,因此只能渐进推进。但是新农村建设中首先必须修改完善征地补偿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和征地补偿费的确定办法,切实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从中长期看,理顺农地转用中的经济关系,实现土地征收中的公正补偿,需要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化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将土地征收严格限定在公共目的,并在发展农用地内部流转市场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同时,适度开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经营性农地转用市场,形成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为公共目的的土地征收补偿提供客观的市场参照,从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区分公共目的和私人目的、公益性用地和私人性用地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土地征用制度一直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土地所有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我国以国家和集体二元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与城乡企业、居民的身份相挂钩,依赖城乡分割管理的路径形成了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上的双轨制和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包括乡镇企业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等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流转长期受到限制,直接阻滞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和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有加快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开通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才能吸引城镇企业和居民投资农村、实现以城带乡式发展,促进农村的快速发展。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奠定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同时,我国农民家庭经营的承包地,是农民重要的基本生活保障来源,因此土地所有制、土地承包经营制也是我国农村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础。因而要在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培育、发展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市场的基础上,开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市场,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土地收益分配体系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调整土地收益的取得、分配和使用格局,建立和完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之一。在我国现行土地价、税、费体系下,政府土地收益在农地转用和土地供应环节取得的多、在土地保有环节取得的少,以土地出让价款和费的形式取得的多、以税收形取得的少;在分配上,绝大部分土地收益集中在市、县级财政,中央、省和乡村两头得到的少;在使用上,投向城市地区的多、投向农村地区的少,投向经济建设的多、投向社会事业的少。这种格局加剧了城乡发展差距和征地引起的矛盾冲突,同时也驱使地方政府盲目扩张建设用地。
新农村建设,要对这种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比如,提高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加大力度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制定和完善全国性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以及使用、转移和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对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偿;在明确界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的基础上,应进一步细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对于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可比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创设集体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允许其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效力地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对于农村公益性用地和农民无偿取得的宅基地,可比照国有划拨土地设立集体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交易许可管制下对其进行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具体标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更好更快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建议
(一)发展集约用地、规模用地,走内涵发展的路子
建设新农村应当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以提高土地效益为根本宗旨。将住宅分散、容积率低的住点,集中到一起,挖掘土地存量优势。变外延性扩张为内涵挖潜方式,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在经济比较发达和交通便捷的地方,进行科学的城镇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产业和人口的集聚。鼓励土地置换,对按规划向城镇迁建的农村居民点,做好退宅还耕。
(二)注重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是精细化、集约化、节约化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国土整治、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方式。通过规整农田灌溉渠系,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改良土壤,能够提高土、水、肥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平田整地、归并零散地块、修筑梯田,能够促进土地集中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农业集约化程度创造条件;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条件;通过合理安排田、水、路、林、村,能够有效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农用地整理,无疑将是未来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1.1农村的教育水平低下
在教育是中国第一大业的今天,农村的教育条件落后,教育设施不全,教师资源不好。在农村,只有百分之十几的人能够上大学,大部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很不错的了,即使考上大学的孩子,也很少回来教书,农村的教育得不到提高。教育不好导致文化的宣传得不到作用,农民的思想落后,文化建设发展不开,一些政策得不到理解,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
1.2农村的文化管理不到位
农村的文化建设缺少人才,配套的娱乐设施不健全,没有长远的文化建设规划,发挥不出文化建设的作用。
2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和方法
2.1文化建设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
农村的基层民主关键在于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农民对于民主的理解。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农民教育程度变高,知识了解更多和视野变的更加开阔,能够更加了解国家的政策,也能够更好地执行国家政策,学会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积极的参加民主活动,实现村民的自治。农村的文化建设的重点是培育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农民应该知道法律、了解法律、使用法律。过去农民不懂法,邻里之间出现矛盾,往往会采用争吵和打架的方式解决。村里出现了违法的事情,也私下解决,知法使农民有传统的公民变为现代公民。民主意识是农村政治建设的重点,农民有了民主意识,基层的民主建设更加顺利。文化和政治相互作用,文化的进步是农村民主的推进器。文化建设成功,农村基层民主发展和扩大,建立村民自治制度,自己服务,自己管理,自己监督。农民使用民利,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保证农民的合法权利。
2.2文化建设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密不可分。经济建设给文化建设提供物资基础,文化建设给经济建设起推动作用。文化事业已经可以影响经济的增长方式,是必不可少的软实力。“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是现今的农村流行增长经济的方式,一些农村利用自己的旅游资源,拉动游客,增加收入,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新方式。我国农村众多,农民基本素质不高,这就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增长。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文化道德素质不高,没有专业的农业知识,靠的是世代积累的经验,也不适应时代的进步,面对于新的农业机器,农业种植方式,都不积极接受,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农村文化建设可以提高农民的基本素质,知识水平,可以使农民快速适应时代的发展,采用新型的种植方式。
2.3文化建设有利于农村的精神风貌的进步
农村的农民生活内容贫乏,精神贫瘠,农村存在很多陋习,比如迷信,赌博等,尤其是农闲季节,农民没有事情可以做,娱乐活动少,大部分都赌博过日,农民日夜增长的文化需求得不到满足。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才能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增强精神力量,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使农民全面健康的发展。经济的富裕不能够证明农村建设的成功,新农村的建设农民的精神水平,环保意识,健康的生活习惯都要提高,这是农民文化建设的任务。
3结束语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新农村建设;教育问题;老人赡养
中图分类号:F32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14-0188-03
由于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日益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三农”问题的一个分支,它的成败关乎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力资源利用率、土地资源利用率等问题,从而对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影响
1.增加农民收入。在农村建设中,增加农民收入一直是重中之重。事实上,近些年来农民的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逐渐增加,而工资性收入主要就来自于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通过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为新农村建设积累资金。此外,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一定条件,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使农业生产的效率与效益得以显著提高,从而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推进的作用。
2.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也是劳动者的素质逐步得到提高的过程。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城镇用人单位吸收劳动力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这种机制决定了农村劳动力要实现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为了适应市场竞争,这就迫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在转移的过程中,通过工作、学习和生活,不但掌握了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也受到了城市文化的影响,拓宽了他们的视野,培养了新的意识和观念。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同时,也提高了人力资本的存量:第一,获得非农就业机会,为农民能获得更高的劳动收入,这意味着他们的家庭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教育投入;第二,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受现代工业和城市文明的洗礼,开阔了他们的视野,获得了职业锻炼机会,这种边干边学的方式,可以使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使普通人力资本转变为专业人力资本及企业家人力资本。
3.优化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有计划、有组织地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它的意义在于不仅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人力资本存量的提高,而且在于能够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从而优化新农村建设的宏观环境。目前农民的资本积累还没有完成,单纯地依靠农村自身发展来改变落后面貌,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同时,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限制比较多,服务很少,公共资源配置向城市倾斜比较大,对农村投入过低,是造成城乡差距的主要原因。[1]增加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业,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二、三产业发展,缓解农村的人口压力、就业压力和生态压力,也可减少闲置人员造成的社会不安定的隐患。这些作用和效益正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可以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特别是农民进城务工,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沿海发达地区带动中西部落后地区的有效方式。
4.为工业提供廉价劳动力,开拓消费市场。在“三农”问题中,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水平低,从而导致消费不足,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当大量剩余劳动力滞留于农业部门时,农业生产的自给自足的特性就难以突破,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都难以提高;只有剩余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出来,现代工业才有更广泛和更加稳固的农村市场。因此,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全方位、多层次地开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采取一系列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措施,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新农村建设的消极影响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具有提高农民收入,增加人力资本,开拓消费市场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农村劳动力的长期流动性,决定了这部分人群的行为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对我国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措施的实施无疑会产生不利影响。[2]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造成农业发展的瓶颈。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后,大多从事非农产业,工作重心的转移导致这部分群体对农业本身失去了原有的热情。对农作物的种植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使用化肥数量的增加,灌溉、除草、杀虫等的次数减少,逐渐造成农产品质量不高,数量下降的问题,甚至还出现土地抛荒,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问题。另外,大部分转移的劳动力,为了力求稳定或者降低生活成本,并不愿放弃对土地的承包权。他们宁愿自己种植粮食而不愿意出去购买,而且他们视土地为失业后的保障,更不愿意转让土地承包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不利于组织体系的建设。
2.影响农村的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各级领导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因地制宜的具体要求,比如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对农村道路、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建设以及法制建设等等。但是作为农村劳动主力军的青年劳动力,通过劳动转移已经转化为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很多已移居外地,这无疑造成了农村建设的主体性缺失,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的有效进行。
3.教育问题及老人赡养问题的凸显。在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下,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欲将其子女带在身边与其他城市儿童一样接受同等教育的想法几乎是很难实现的。迫于各种压力,他们中的大多数不得不将子女交给已年老的父母抚养。留在农村的老年农民,平均要照看1~2个孩子,最多要照看4个孩子。[3]众所周知,老年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加上年老体弱,若要让孩子接受优良的家庭教育是何等困难。有些孩子缺乏父母的管教与督导,常常参加打架斗殴、网吧游戏等不良活动,早早就辍学在家。不仅儿童的教育问题难以解决,而且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也是困扰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难题,这就要求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要不断健全。
4.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农村主力的缺失给一些不法分子制造了偷、抢、骗的机会。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中央综治委2006年第2次全体会议上说,目前我国农村犯罪案件日趋突出,发生率明显高于城市,尤其是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多发。[4]由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不得不引起政府的重视,只有稳定才是能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做到乡风文明,和谐发展。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农村建设相辅相成
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新农村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将两者分开,新农村的建设是不可能顺利进行的。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并为农村发展注入资金,同时农村劳动力从城市带回来的技术和观念,会大大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农村建设自身也需要高素质劳动力,转移的数量和质量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命脉,一旦农业这个基础产业削弱了,社会稳定的系数便会随之降低,农村社会的稳定必然会受到威胁,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没有农民就没有农业生产,也就没有社会意义上的农村,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不能以牺牲农业为代价。
因此,我们既不能人为地限制农村劳动力必要的、合理的流动,也不能放任自流,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进一步发挥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作用,同时对出现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进行认真解决。一方面,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补救性措施加以消解,以把其负面效应降到最低点。
参考文献:
[1]牛有成.加大城乡统筹力度[J].求是,2006,(2).
[2]刘国炳,黄大学.农村劳动力转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广西社会科学,2006,(12).
[3]王兴仓.农村劳动力转移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河北农业科学,2009,(13).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乡村文化
我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了社会新农村的概念,随着国家实力的增长,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新农村的文化建设,因为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关键和保障。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要求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乡村文明就是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由此可见,我国对于农村文化建设是极为重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意义也极为重大。在本文中,笔者将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汇集各方力量不断推动新农村建设两个角度入手,对我国新农村建设进行探讨。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作为其中一个重要部分的农村文化建设而言,是满足广大农民朋友全方位、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民生、社会管理进程来说意义重大。
1.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与思想道德素质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主体,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直接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民的先进知识和道德素质对于实现新农村的文化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在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对农民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培养,利用先进知识来影响、陶冶农民朋友们,从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采用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同时还能够促进农民朋友们主动学习的意识和动力。
2.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已经进入了小康社会,但是还存在些许农村,其生活水平还只限于温饱线上,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通过提高农民知识水平,利用科学的种养殖方式来进行农业作业,同时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加快城镇建设,通过再就业培训增强农民们的在就业机会,这有利于农民们增加收入,从而实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方针。
3.可以加快民生、社会管理的进程
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部分。提高农村的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农村的社会化管理,而这就要通过新农村文化建设来实现。通过进行适当的民主宣传活动、基层教育活动、科技普及活动、文艺演出活动,不但能够提高农民朋友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技术技能,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农民朋友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激发农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对农民在宣传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又能够从侧面了解到农民朋友的困惑与矛盾,有利于及时解决,对于加强农村的民生、社会管理进程,维护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来说意义非凡。
二、汇集各方力量不断推动新农村建设
农业人口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情,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头绪多、任务重是肯定的,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将各方面的工作完整有序的串联在一起,相互衔接,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协调各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的建设?笔者这里列出几点意见。
1.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文化职能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一项重要职能,政府部门应在其上投入相应的精力进行建设,保证文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首先,各级政府要提高对新农村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领导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职责,切实把新农村文化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可以将文化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考核范围,从而促进文化建设。其次,要加大政府投入农村文化建设的力度。再次,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最后,要强化政府文化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职能。
2.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农民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题部分,若能够调动农民朋友在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那么对于农村文化建设来说将不再是难事。农村不是沙漠,很多人认为这里的文化比较单一,殊不知,其实很多农民朋友也都是身怀绝技,培养和激励“乡土艺术家”,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让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唱主角,同时积极扶持农民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组织和文化活动方式,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文化产业。促使文化向农民组织以及个体的每个角落蔓延,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就近方便、快捷的文化需求,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3.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助推作用
农村文化建设不仅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更要有社会上的力量去支持、参与农村的文化建设,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农村的推动作用。第一,要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第二,应坚持实施文化扶贫工程,不断地给农民朋友输血不如让其造血,坚持文化扶贫将从根源上解决文化建设的瓶颈。第三,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赞助农村文化事业。当前,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
综上所述,新农村的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实现新文化建设对于提高我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思想道德素养、合理科学的使用资源、促进基层组织的管理都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部分地方已经实现了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但是新农村的文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一点,本文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能够对读者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陈冲,李新中.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几
个问题 [J]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
报.2009.02.
[2]梁红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农民的文化
农村变革的新起点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提出。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农村变革的一个新起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的第三次重大调整。第一次调整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实施的,土地承包给农民,分权是其核心。2003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为第二次调整,调整的核心是减负。
而站在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看这个“新起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则更加清晰。国际经验表明,农业衰落和农村凋敝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比较普遍的现象。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三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矛盾累积到今天已演化成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大局的焦点。
正是在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2.6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这样的宏观背景,催生出跳出“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农业用地减少了数千万亩,突破了应该稳定在2010年的18.8亿亩的耕地指标,导致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到15亿亩以下。在这种情况下,粮食短缺造成基本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进而带动物价上涨,导致2004年年初物价指数突破5%。
“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林毅夫由此进一步分析认为,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对于保证农业作为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粮食安全,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而且对于预防通缩、拉动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动,将成为未来我国投资和消费的最大市场。
农村进步的新理念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短短20字的定位,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政策,体现了我党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全新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温铁军分析说,新农村至少具有三个“新”特点:一是新在城乡之间的统筹良性互动上,体现出一种城乡之间的和谐;二是新在农村的发展重在农村的社会制度建设,体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要求;三是新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仍保持充满田园风光的良好生态型社会。
全新的建设理念来源于这样一个现实: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1997年之后连年扩大,目前仍维持在3.21∶1。全国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通电话,2%的村庄还没有通电,60%以上的农户还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由于农民手中没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投入明显不足,不仅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甚至连基本的看病就医、读书上学也难以满足。据卫生部估计,全国有40%到60%的农村人口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湖南的一项调查则表明,农村孩子从进学校到高中毕业,在上世纪80年代共需支出108元,90年代需支出约8000元,到2004年则需支出约3万元。
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仅仅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也不能止于增加农民收入,而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也将进入加速发展期。
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也正是国务院总理挂牵的事。今年4月在四川巴中考察时对乡亲们说:“我心里始终有三件事放不下,一是让农村孩子能上学,二是让农民看得起病,三是让农民过上好日子。”
农村建设的新发展
过去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经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我国农村建设正迎来一次新的发展。
——各地种粮农民首次享受到直接补贴的好处,2004年全国共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16亿元;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实行转移支付。
——农村教育方面,中央明确提出,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十一五”期间农村中小学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医疗卫生方面,中央财政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预计涉及中央集中采购的金额将有30多亿元,这个金额明显高于2004年招标采购总计22亿元的总值。
来自农业部的统计显示,全国已有1540万农户用上了沼气。以沼气等新能源为代表的一批生态项目,如今已在各地农村积极推进。山东、浙江等省提出了“生态立省”的口号,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河北省从2004年开始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确定把“道路硬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作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主要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则被确定为“十一五”规划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向。
农村变革的新起点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已提出。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农村变革的一个新起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的第三次重大调整。第一次调整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实施的,土地承包给农民,分权是其核心。2003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为第二次调整,调整的核心是减负。
而站在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看这个“新起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则更加清晰。国际经验表明,农业衰落和农村凋敝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比较普遍的现象。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三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矛盾累积到今天已演化成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大局的焦点。
正是在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2.6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这样的宏观背景,催生出跳出“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农业用地减少了数千万亩,突破了应该稳定在2010年的18.8亿亩的耕地指标,导致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到15亿亩以下。在这种情况下,粮食短缺造成基本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进而带动物价上涨,导致2004年年初物价指数突破5%。
“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林毅夫由此进一步分析认为,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对于保证农业作为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粮食安全,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而且对于预防通缩、拉动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动,将成为未来我国投资和消费的最大市场。
农村进步的新理念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短短20字的定位,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政策,体现了我党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全新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温铁军分析说,新农村至少具有三个“新”特点:一是新在城乡之间的统筹良性互动上,体现出一种城乡之间的和谐;二是新在农村的发展重在农村的社会制度建设,体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要求;三是新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仍保持充满田园风光的良好生态型社会。
全新的建设理念来源于这样一个现实: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1997年之后连年扩大,目前仍维持在3.21∶1。全国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通电话,2%的村庄还没有通电,60%以上的农户还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由于农民手中没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投入明显不足,不仅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甚至连基本的看病就医、读书上学也难以满足。据卫生部估计,全国有40%到60%的农村人口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湖南的一项调查则表明,农村孩子从进学校到高中毕业,在上世纪80年代共需支出108元,90年代需支出约8000元,到2004年则需支出约3万元。
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仅仅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也不能止于增加农民收入,而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也将进入加速发展期。
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也正是国务院总理挂牵的事。今年4月在四川巴中考察时对乡亲们说:“我心里始终有三件事放不下,一是让农村孩子能上学,二是让农民看得起病,三是让农民过上好日子。”
农村建设的新发展
过去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经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我国农村建设正迎来一次新的发展。
——各地种粮农民首次享受到直接补贴的好处,2004年全国共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16亿元;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实行转移支付。
——农村教育方面,中央明确提出,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十一五”期间农村中小学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医疗卫生方面,中央财政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预计涉及中央集中采购的金额将有30多亿元,这个金额明显高于2004年招标采购总计22亿元的总值。
来自农业部的统计显示,全国已有1540万农户用上了沼气。以沼气等新能源为代表的一批生态项目,如今已在各地农村积极推进。山东、浙江等省提出了“生态立省”的口号,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河北省从2004年开始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确定把“道路硬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作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主要目标。
引领改革开放大潮之先的广东省围绕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实施了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城乡居民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体制改革等五项具体措施,已经初步探索出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的发展路子。
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这也在不断地验证说明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是一项从根本上破解我国“三农”问题的正确的战略决策。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民参与
1 公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我国多数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较差,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党和中央越来越重视农村建设和鼓励农民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和村民自治制度的普遍推行,农民参与的方式趋于多样化,参与的范围不断扩大,参与人数也有明显增加。农民参与新农村的建设是制度化与非制度化并存,农民的参与已不是服从性参与,而是转变为具有主张权利的形态。[1]农民参与的总体水平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参与过程中的自主意识不断增强。并且有越来越多的干部在农民参与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2 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
公众参与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并蕴含着丰富的民主理念。作为服务型政府本质是以民为本,宗旨是以为公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目标。因此,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不仅在理论上有合法性,在现实上更具合理性。
2.1 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民权利实现的重要途径。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有其自己的权利,但是却不会自动实现。而农民参与到其中来,是农民争取自身权利实现的最主要的途径。各级政府要按照农民的需求提供符合他们的充足而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2.2 农民参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 由于传统行政观念的影响,政府拥有着特殊地位和自我运作能力,这决定了政府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唯一性。政府提供给农村的公共产品和服务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配给方式,忽视了农民的利益。农民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有助于改变传统的配给方式,将自上而下配给与自下而上诉求结合起来。
2.3 农民参与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 农民参与可以保证新农村建设的合法性。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各级政府能够按照农民的需求办事,真正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农民的利益作为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并且最终还要以此为落脚点,有效地实现政府提供的各类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基本职能,进而促进农民、农村各个项目的全面发展。
3 我国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很容易忽视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农民的真实需求,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1 政府服务意识较弱 政府的服务理念直接影响着农民参与新农村的建设。受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使部分官员形成了“官本位”的意识。强调以政府为中心,忽略了农民的感受;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使我国公民仍没有实质性的参与权。这样农民只能被动的接受公共产品和服务,并不能满足农民的自身利益。另外,受官僚主义的影响,部分政府更注重的是自己的政治绩效,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限制农民的参与,使新农村建设变得不切实际。
3.2 农民参与意识薄弱 农民本身的参与意识不强制约了自身参与新农村的建设。一方面,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导致农民形成对政治权利的依附性,缺乏独立自主的意识。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许多农民不会去主动地了解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活动,更不会积极的加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来,没有认识到自己有参与的权利。另一方面,农民自身素质低,文化水平低,限制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而“教育程度越高,对体制和规范的了解越深,越倾向于采取体制内的参与方式”。[2]在我国,多数农民缺乏相应的科学技术和法律知识使其很难加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3.3 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低 在农村,社区是以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口为主体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我国农村的组织化程度偏低,社会成员分布较分散,各自利益不集中,讨论公共问题的机制也比较薄弱。使得农民不能够共同管理村内事物,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各项民主权利。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社区建设更加不足,物质基础缺乏,温饱没有保障,更是无心参与到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决策中来。
3.4 农民参与机制不健全 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完善各种民主机制。目前在我国,信息公开机制、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时,所得到的信息是不完整的,存在着与政府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政府出于自身的考虑,往往是要保留一部分信息,特别是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这样导致了农民对政府的不信任。缺乏问责制和激励机制,使得政府方面缺少对自己的责任约束,不能明确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而缺少激励机制,使得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能够积极努力的与农民一起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3.5 法律制度不完善 农民的参与同样需要法律的保护。在我国,宪法为公民参与政府管理提供了法律上的根本保障,而且国家也制定了关于农民参与的规章制度,但是关于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法律并不健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由于缺乏规范,使得着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民参与过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使农民缺乏积极性。
4 完善我国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正视农民参与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农民参与水平,进而促进农村的民主建设。
4.1 转变政府执政理念 在农村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适合农村的服务型政府,加强农民的参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在我国在城市建设的同时不能忘记农村的建设。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服务好农民,增强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更好的服务于农民,为农民着想,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改善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忌浮夸和不切实际。这样可以实现农民主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从而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尊重农民意愿以及对公共物品及服务的选择。
4.2 提高农民素质 “当人们的知识文化素养遍提高的时候,就会提高对政治方面内容的敏感度,意识到与自我利益相关的务责任,增强自我的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到国家的政治事务和地方事务”。[3]十七大报告指出,为了发挥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作用,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使广大农民能够更加了解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的相关决策、法律法规,更加了解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农民的素质就要结合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对农民的专业技能的培训。对于不同层次的农民,采用不同的培训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发展体系。
4.3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农村社区农村社区既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环境,也包括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推进农村服务社区化,是保障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的现实需要。[4]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而这些需要满足了,农民会积极要求加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来。社区组织职能的完善,服务能力的增强,是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参与的基础。因此,要建立符合农村的社区管理体制,要尊重、重视和充分利用农村社区的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充分发挥社区在扩大农民参与方面的积极作用,进而促进新农村的文化建设。
4.4 健全农民参与机制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建立农民公众参与、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首先要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保障农民的知情权。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机制的可操作性,加强电子政务的建设。政府信息自由使用,确保农民合法有效地利用信息。另外,还要不断健全政府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服务性政府应是一个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应把问责机制、激励机制与农民的参与机制紧密结合在一起,使政府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向导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
4.5 完善法律制度 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应从法律上确立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主体地位,确保其参与农村建设,促进政府提高管理水平。并且要注意树立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权威性,而不仅仅是一种形式,给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一个法律保障。这样可以鼓励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大胆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对政府服务质量提出合理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可以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方式、具体内容等固定下来,使农民参与农村建设有法可依,并能够引导农民正确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对于妨碍和破坏农民参与农村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进而为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参与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昊.浅谈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J].甘肃农业.2005.12.
[2]李强等.生命的历程:重大社会事件与中国人的生命轨迹[M].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则被确定为“十一五”规划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向。
农村变革的新起点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年代就已提出。上世纪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农村变革的一个新起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的第三次重大调整。第一次调整始于上世纪年代末实施的,土地承包给农民,分权是其核心。××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为第二次调整,调整的核心是减负。
而站在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看这个“新起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则更加清晰。国际经验表明,农业衰落和农村凋敝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比较普遍的现象。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三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矛盾累积到今天已演化成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大局的焦点。
正是在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以上,财政收入.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这样的宏观背景,催生出跳出“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资料显示,××年我国农业用地减少了数千万亩,突破了应该稳定在年的亿亩的耕地指标,导致粮食播种面积减少到亿亩以下。在这种情况下,粮食短缺造成基本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进而带动物价上涨,导致××年年初物价指数突破。
“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林毅夫由此进一步分析认为,对于像中国这样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对于保证农业作为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粮食安全,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而且对于预防通缩、拉动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动,将成为未来我国投资和消费的最大市场。
农村进步的新理念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短短字的定位,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政策,体现了我党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全新理念。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温铁军分析说,新农村至少具有三个“新”特点:一是新在城乡之间的统筹良性互动上,体现出一种城乡之间的和谐;二是新在农村的发展重在农村的社会制度建设,体现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要求;三是新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仍保持充满田园风光的良好生态型社会。
全新的建设理念来源于这样一个现实: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年之后连年扩大,目前仍维持在∶。全国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通电话,的村庄还没有通电,以上的农户还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由于农民手中没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投入明显不足,不仅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甚至连基本的看病就医、读书上学也难以满足。据卫生部估计,全国有到的农村人口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湖南的一项调查则表明,农村孩子从进学校到高中毕业,在上世纪年代共需支出元,年代需支出约元,到××年则需支出约万元。
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仅仅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也不能止于增加农民收入,而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也将进入加速发展期。
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也正是国务院总理挂牵的事。今年月在四川巴中考察时对乡亲们说:“我心里始终有三件事放不下,一是让农村孩子能上学,二是让农民看得起病,三是让农民过上好日子。”
农村建设的新发展
过去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经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我国农村建设正迎来一次新的发展。
——各地种粮农民首次享受到直接补贴的好处,××年全国共安排粮食直补资金亿元;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实行转移支付。
——农村教育方面,中央明确提出,到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十一五”期间农村中小学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医疗卫生方面,中央财政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预计涉及中央集中采购的金额将有多亿元,这个金额明显高于××年招标采购总计亿元的总值。
来自农业部的统计显示,全国已有万农户用上了沼气。以沼气等新能源为代表的一批生态项目,如今已在各地农村积极推进。山东、浙江等省提出了“生态立省”的口号,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河北省从××年开始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确定把“道路硬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作为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