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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监管范文

时间:2023-10-07 08:55:47

序论:在您撰写金融管理监管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金融管理监管

第1篇

混业经营是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

混业经营,允许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有利于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国际综合竞争力

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可以相得益彰

按现行有关法规,我国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分业经营与分类监管的体制,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我们认为,这是在我国市场体制不健全、信贷需求膨胀、不规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过快、金融风险较大等特定条件下的正确选择。近年来,这种选择对规范金融程序、防范金融风险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变化了的情况也在呼唤我们适时作出新的抉择。“十五”时期我国应逐步考虑构建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新型金融管理体制,这是关乎“十五”时期我国金融业能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一个十分重要的。

第一,资金供求的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宏观调节机制基本建立,为混业经营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出现了几次需求过热、信用膨胀、价格涨幅过高的不利局面。总起来看,主要原因是在传统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和短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地方政府忽视结构调整,通过非法融资渠道,盲目扩张投资,从而导致金融秩序混乱,“瓶预”制约突出,供求总量严重失衡。经过6年多来的艰苦努力,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混业经营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是长期困扰我国的短缺经济状况已不复存在,买方市场初步形成,扩大内需已成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战略性选择。二是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三是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较快,整顿金融秩序取得显著成效,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建设明显增强。四是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手段的市场化改革有了实质性突破。如借鉴国际经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取代贷款规模指令性管理,大幅度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适时多次降低存款贷款利率,扩大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稳步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五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

第二,混业经营体现了金融市场内部相互沟通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金融市场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组成,二者之间及其内部各子市场之间必须通过合理渠道相互沟通,协调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目前我国在金融市场领域推行的一些改革措施,如开辟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融资渠道,允许其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以股票质押取得融资;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以及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都直接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了一大步。这可以说是对金融市场认识深化的结果。

第三,混业经营是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金融服务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相应的拓展和创新。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出于业务便利和财务经营保密等方面的考虑,一般都优先选择能够提供优质全能服务的金融机构作为其主办银行。混业经营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发展最为悠久。进入90年代以来,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国、日本等国家也纷纷解除禁令,鼓励其大中银行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资产重组的要求。当然,在混业经营体制下,也不是说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全方位开展业务,除了少数金融寡头外,大部分金融机构仍是以一业为主或单业经营。

第四,混业经营,允许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有利于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国际综合竞争力。我国正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金融保险证券业。虽然我国金融保险证券业竞争力低下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经营体制不健全、不良贷款比例较高、营销方式落后、经营规模偏小等,但实行分业经营体制和不允许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无疑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我国近几年来新组建的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今年以来证券公司的增资扩股主要是允许企业投资入股,即产业资本进军金融资本。这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剥离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债转股。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金融资本进军产业资本。国内外发展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融合,有利于推动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第五,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可以相得益彰。作为金融企业应根据自身优势和客户要求,确定适合各自的经营发展策略和发展重点,以体现灵活、开放的原则;而作为政府分设金融监管机构,同有利于对各类金融业务提出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监管对策。这也是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常见的金融管理体制。

根据以上论述,特提出如下建议:

1.适时修订《商业银行法》,逐步推行混业经营,鼓励产融结合,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混业经营,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一定额定的企业股份,培育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积极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为此,必须重建银行内部机构,大力充实产业和项目评估力量,使金融业人员对产业经济的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合理经济规模、管理模式、国内外竞争与盈利状况、发展趋向等方面都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逐步培育一大批晓市场、懂技术、会管理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企业和银行家,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

2.借鉴国际规范,协调发展货币和资本市场,消除沟通梗阻,提高整体效率。在货币市场方面,一是改革结算方式,大力推广使用资信良好的企业或银行签发的商业票据,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增发短期国债和企业债券,为央行运用再贴现和公开市场业务手段创造条件。当前可考虑允许现有房地产公司和汽车销售商以现有房屋和汽车为抵押,滚动发行商业票据,以消费者分期付款收入为偿还保证。二是继续扩大同业拆借市场参与主体,保持拆借规模较快增长。在资本市场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直接融资的发展一定要以确保间接融资这个大头的稳定为基本前提,避免顾此失彼,得不偿失。二是通过配售、回购等方式,在充分保证原有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逐步平稳解决国有股的上市流通。三是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特别是高风险投资基金,培育高技术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3.积极推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加强银行内控制度创新。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责任终身制。根据绩效原则,减少冗员,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实行职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把防范金融风险与增加盈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资产质量和利润目标的双向考核,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赋予基层信贷机构相应的贷款权限,使金融从业人员既有压力,更有动力,不断开拓新的贷款增长点,改变当前不少银行简单地通过提高贷款条件消极防范风险的不恰当做法。同时,加强以企业为重点的资信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制裁逃废债务行为,探索增强居民个人信用的有效途径和,大力整饬融资的外部环境。

第2篇

走在国家发展的总趋势下,金融行业水涨船高,与国家经济命脉相系,呼吸相关。要想进发发达国家行列,金融行业的发展对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和重大意义,从肯定的角度上来说,金融监管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

金融监管;重要性;发展前景;意义

0 引言

“影子银行产品规模增长,是当前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隐忧。”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表示。加强金融监管离地已经刻不容缓。虽然我国在金融行业寻求和探索了几十年,也取得较好的效果,但是金融行业对于我国来说仍是一个弱项,警钟时刻提醒着,欲发展经济必先强其金融领域。

1 金融监管的定义和范围

1.1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金融监管是罗盘

金融在无形中已经渗透进我们的生活中,小到关系着每个小老百姓的日常收入,大到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无论在财政充裕的情况下还是遇到金融危机或是经济大萧条,金融监管都有相当高的作用地位。从一般理解来说,金融监管具有监督性和管理性。每个国家都从美国07年的金融危机中得到警醒:金融行业的发展需要一种监管的力量来成长,这种力量依靠于金融机构或其他行政机构,通过监督,发现影响金融行业发展的现象,通过管理,制止现象的发生,并运用执法执政机构的法律手段禁止现象的再次发生。金融监管有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有制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手,通过各种手段和渠径维护金融行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创造出良好的氛围。

1.2 金融监管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全面,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平衡金融管理需要专业性知识和实战性经验来支撑。金融监管的实施者主要是执政部门,也包括其他非政府组织或其他从事管理监督的执法机构。各个政府或部门运用执法权利行使执法手段,维护金融行业的合法秩序。金融监管的被实施者涉及金融行业的组织者或参与者。金融监管对象在执法政府的监督管理之下进行合法有序的金融活动。金融管理的主要手段从法律,经济和行政三个方面出发,运用法律执法严明,经济发展战略和行政管理力度确保金融行业的良好环境和美好的发展前景。以整个社会的稳定环境,整个经济主体的稳定发展,保证每一个参与到国民经济的公民享有合理,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为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金融监管渗透入各个金融行业,包括市场交易价格,股票债券市场,汇率和流动资金,业务范围。

2 金融监管的重大意义

飞速发展的金融行业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经济世界,我们像蹒跚学步的孩童对这个新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和开发的动力,掌握了金融管理方法才能征服这个新世界。自20世纪30年代出现金融危机和经济大萧条后,金融监管已经慢慢参与进国间的经济决策中。面对金融带来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以及资金流动风险,有效合理的金融监管成为封锁潘多拉魔盒的锁链。金融监管涉及范围广泛,进行活动时需要各个部门的全力配合。(1)金融行业与国民经济直接挂钩,金融行业的合理运营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状况,行使一定的金融监管制度,保证金融行业的秩序规范同时也保证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2)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联系根深蒂固,一旦金融行业有所偏差,其他所相关的行业领域必然受到影响,整个国家的秩序将会被打,金融监管监督管理金融行业,制止和防治出现偏差现象,避免混乱状况的产生;(3)金融监管保障市场合理有序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各种经济问题时能及时做出预告,并与市场存在的不公平现象和的现象进行削减和抵抗;(4)金融监管的实施者是执法部门和执政部门,通过监管手段,增强了各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利,创造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面对金融监管目标国家更有信心实现。

3 金融监管的历史背景

3.1 国际大背景

20世纪30年代以前,经济学家普遍人为市场具有自序能力,在宏观调控方面缺少专门的研究和管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宏观调控需要政府的参与,通过某些手段维护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在爆发全球性危机后,“自序”理论遭到质疑,继而一个经济学家名叫凯恩斯提出“相机抉择”理论,他主张在经济萧条衰败时采用扩张的经济决策,在经济膨胀时采用紧缩的经济决策,针对“盈满则亏,亏则充盈”的相对理论,两方面对经济体系进行稳定保障,金融监管的萌芽已经生出。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各个国家的金融行业如雨后春笋,茁长成长,在全球经济化的推动下,金融行业进入顶峰时期,随着而来的是逐渐扩大的金融风险,在吃过多次金融风险的苦果后,人们终于认识到金融行业在保证其飞速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其发展秩序,不能自乱阵脚。再重新审视金融体系后,分析所经历的金融风险,人们慢慢摸索出一条适合金融行业安全发展的道路,在保证效率的同时协调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研究的重点。提出金融监管理论,该理论涵盖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管理制度,融合了金融在完成发展任务的允许下,同时兼顾金融行业的稳固进行。金融监管保证金融因素在发展经济的大背景下,形成一个良好,持续,稳定的促进和谐的环境,没有负面影响,全力支持金融发展并为其保驾护航。从金融发展的历史来看,经验是在一次次失败之后总结出来的。在当今的经济发展背景来说,遵循金融监管理论是第一步骤。当下各国竞争激烈,经济战争全面开火,拼的就是金融发展路线。在进行金融事业的发展是,不能忽略监管力度,保障监管责任的行使,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不予余力。

4 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使命

4.1 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经过四个阶段的完美蜕化。在1978年以前,几乎没有人知道“金融监管”的概念,中国那时候没有这方面的觉悟,这与但是的国情是相符合的,当时的中国金融体系并没有健全,实行着“大一统”金融体系,有中国银行所有的业务和责任。一直到1982年,中国经济慢慢觉醒,慢慢恢复,中国政府看到金融行业的重要意义,先后建立了各种银行和保险公司。作为历史性的一幕,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金融监管理论,主要职责是监督立法,检查防范,规定规章制度和进行业务分工。那个时候,行政监管高于专业监管,相对来说削减了金融监管的力度。从82年到92年,整整十年间中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模式确立,各个部门的责任更为专业化,立体化,清晰化,根据行政制度规章,每个部门都有行使权利的权能和管理监督的手段。但是那时候金融监管前景依旧模糊,行政力度高于专业监管水平,金融监管效果被削减,由于没有确切地法律授权和明文规定,金融监管与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并不相吻合。自1993年以后,国家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使得金融监管透明化,为以后适应全球经济发展形势的金融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3年,形成确立了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从制度上改革,中国有落后的“大一统”变身成为“四分天下”的局面。不仅在大方面进行金融监管,在各个分行分业注入金融管理的新鲜血液,带来新的管理监督体制,标志着中国的金融监管已经步入成熟阶段。

4.2 中国现需要的金融监管体系

现在的监管体系缺少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制约,没有相应的金融风险转移机制和金融自控机制。存在“大同小异”的缺点,应该根据不同的行政管理方案和特点制定适合该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监管制度。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使得在进行全面协调时,地方和地方上的金融监管体系不能融合出现偏差。金融监管体系有着“级别分化”,根据级别单位,分化形成以自己单位为中心的监管体系,造成了相互协调工作不流畅,影响监管效率,也因为各个执法部门的追求利益不一样,各个监管部门监管手段不同,已形成利益冲突,影响市场正常运作,增加金融风险的可能。金融监管实施机构形成职能重叠,影响监管机构的协调运行,监管职能形成漏洞。金融监管在人力资源的平衡上缺乏专业性和精简性,一些部门没有专业的监管人才支撑,造成该部门监管体系瘫痪,人才缺乏,人员冗杂,缺乏组织性,没有纪律性,普遍素质低,是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人力资源所面临的挑战。

5 结束语

本文从金融监管的定义和概念出发,涉及了金融监管的范围,谈论总结了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在依据国际的经济背景下,提出中国金融监管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张铮.金融监管理论浅析[J].时代金融,2011年12月30日

第3篇

近几年来,我国地方金融发展非常快,不过,地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给我国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管理带来严峻挑战。为了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我国实施了多轮政府机关简政放权改革,使得金融管理工作主要由地方承担,但是,由于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发展状况不同,导致目前为此依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地方金融管理执行的是“一行三会”管理模式,地方金融管理主体的权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管理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影响了地方金融管理效率。总而言之,根据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缺陷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

在我国不断推进金融行业改革创新的历史条件下,地方金融机构也应该大胆创新。地方金融行业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创新存在盲目性,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仍然还存在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第一,国家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顺畅,比如地方金融机构中包含大量担保公司与典当公司,国家并没有很好地将其纳入管理范畴,增加了地方金融系统风险;第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不健全,国家很难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甚至出现许多金融机构脱离了国家金融监管范畴,增加了金融风险的发生可能。另外,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不同地方立足于本区域利益,制约了地方金融发挥其合力,不利于地方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地方金融管理主体权责有待强化

各省市建立的地方金融管理主体不尽相同,甚至有些省市没有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成立的金融管理部门名称存在权责不清晰、职能不明确、多头管理等问题。比如有的省市对不同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不同的管理部门,省金融办、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负责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头管理的存在,会导致金融管理机构职能交叉情况的出现,对于充分发挥地方资源的优势是很不利的,也容易引发不同金融管理机构互相推诿扯皮,导致金融管理效益低下。

(三)地方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发展不符

当前我国对地方金融机构实施“一行三会”管理模式,对地方金融机构准入严格把关,在抑制地方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过,由于不同省市对金融资源需求不一样,中央政府对各省市地方金融采用“一刀切”管理模式,没有考虑到不同省市金融资源需求的差异性,导致有些省市金融资源严重不足,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建议地方金融监管的权力下放到省市,让各省市能够针对本省市需求情况合理配置地方金融资源。

三、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设的建议

(一)引导建立正确的地方金融发展观

地方政府只有树立正确的地方金融发展观,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现状,切实做好地方金融发展规划。为此,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权责进行规范,中央政府主要对地方金融预算做好管理工作,控制地方金融风险。

(二)对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的边界进行明确规定

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优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需要界定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的边界。中央对地方金融管理发挥总领作用,引导地方金融管理的良性发展,使得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更加协调。中央对地方金融管理领导过程中,要遵循“垂直监管,地方协调”原则,即中央金融机构负责监管工作,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协调工作。总而言之,地方金融管理体系要秉持中央金融机构监管,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总责,理清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职责,规范地方金融日常管理制度以及风险处置流程制度,确保地方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执行统一的监管主体下的分类监管

第4篇

一、金融风险管理的认识

金融风险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对于未来的收益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金融风险管理是各类经济主体在运营和筹集资金的过程中,通过了解各类金融风险,用最低的金融成本来实现金融的最大安全保障,从而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办法。金融风险管理主要是要通过金融风险的控制和处理,减少损失,实现资金的筹集和运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我国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离不开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但相对健全的金融组织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还有一段较远的距离,很多金融机构都还没有建立起风险管理部门,内部管理机制较差。随着不良贷款的增加,风险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将严重阻碍风险管理的整体运行,同时也给金融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2.缺乏对金融风险的范范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金融市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和挑战。在环境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国的很多金融机构对于风险防范和法律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机构甚至都没能很好的了解金融风险的概念。很多机构为了扩大资金规模,没有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就开始盲目的开展各种筹资理财活动,让很多的不良贷款行为有机可乘,增大了金融风险。而许多的投资者们往往只关注最后的经济回报。忽略了整个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由于我国的许多制度还有待完善,使得金融风险的管理制度和监管力度需要再进一度加强,所以,很多人对于金融管理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

3.国内金融资源匮乏

金融资源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基础与保障,然而,国内的金融资源存在多方面的不足,影响了金融风险的正常管理。金融资源的匮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信用制度的供给不足。对于存款的企业,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对于贷款的企业却存在着到期无法还款的风险,这种存贷款不均衡的现象将导致银行不良债权增加,增加其金融风险;第二,产权制度供给不足。金融产权制度的缺陷导致银行和企业的关系混乱,一旦企业运营不良,就会大量的占用着银行的信贷资金,不良贷款增加,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第三,货币制度的供给不足。不均衡的利率制度和过低的利息支出对资金的使用者很难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得银行的呆账不断增加;第四,金融制度的供给不足。金融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金融市场要么没有竞争,要么过度竞争两种不良的竞争局面给投机资金造成生存和活动的余地。第五,金融监管制度供给不足。传统的监管制度已经难以适应金融日趋信息化和电子化的现状,内部监管制度的完善是金融管理的重点。一旦监管制度存在问题,就会迅速造成连环反映,使经济受到一定的威胁。

4.市场信息不透明

金融产品是信息咨询的结合体,金融市场信息的能够帮助投资者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一个全面仔细的评估,还可以积极的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然而,我国的金融市场信息目前还不是非常透明,造成公司的财务信息严重失真,可能会给投资带来一定的风险,造成一定的损失。信息的不透明,还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向被门内部控制,引发金融市场的混乱,如此种种,都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5.风险管理技术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求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导致了很多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管理技术一直比较落后。风险测量工具的落后、资金损失率较高、抗风险能力弱、缺少必要的量化工具等等是制约风险管理制度创新的主要因素。另外,还缺少成熟的风险测量工具,使得风险管理制度失去实施的基础。

三、加强我国风险管理的对策

1.完善风险管理体制

建立和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是加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可以更好的避免外界金融机构的影响,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也将会发挥很大的作用,可以有效的增加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要适当的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其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建立科学严密的金融管理体系,完善结构设置,进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明确规定相关人员的责权范围,强化责任和风险的意识。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加强相关人员的素质,时期具有发现风险的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

2.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

提高风险的管理意识主要是从金融机构和企业单位或者居民个人两方面着手。加强金融机构的防范意识,就是要练就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积极开展金融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加强风险管理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金融市场内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另外,金融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要把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金融机构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同时分析其行为导致利益的变化,要不断自觉的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意识。

3.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

制度创新是金融创新中较为经济的创新,它不仅可以影响其他创新的收益。还可以充分发挥先进制度的激励功能,从而有效的促进金融、经济的快速发展。风险管理制度的创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第一,管理体制的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创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第二,监管制度的创新。监管机构应由“静态”合规性监管向“动态”审慎性监管转变,监管制度的重点在于审查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第三,交易工具制度的创新。虽然我国目前的建议手段和建议风险较为单一,但也应该及时的建立相对应的管理制度,为交易工具的推广打下基础,从而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

4.加强国际合作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是金融市场发展趋势。要不断的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对于国际资本的流向进行严格监管,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还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四、结语

第5篇

第一,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根本上来看都需要运用金融创新的手段加以解决,金融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连续过程。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来看,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我国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体制,取消分业经营限制尚需时日,在既定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约束下,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只有也只能依赖金融创新。从我国金融业的稳定来看,金融体系中大量不良资产的形成,既有政策性、经营性方面的原因,也是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下,各方利益博奕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由于形成机制、存续时间等方面的中国特色,很难采用国外那种集中化、一次性的方式加以解决。同样,由于经营者(人)政治激励与约束的力量在相当长的时期中仍然会大于市场激励与约束,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管理约束、市场退出等方面,简单引入国外的做法很难起到实际效果。只有在客观分析认识我国金融问题形成的基础和深层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外经验,依靠金融创新才能有的放矢。

第二,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以我国金融创新的持续性、连续性和特色性,要求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进应当鼓励而不是限制金融创新,放松而不是加强管制。应当尽快放弃以片面加强监管为主旨的监管体制改革思路,明确金融监管的目的和范围,充分发挥通过金融创新和风险配置所形成的风险市场化管理手段的作用。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影响,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制度背景下,片面地强调加强监管,依然坚持严格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简单地扩充行政监管力量,可能并不会真正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风险管理水平,反而可能会由于部门利益的影响,在监管权力细分并强化后,导致监管协调成本快速上升,社会的综合监管效率与效益下降。同时,在任何社会,金融监管的权力都与金融寻租行为和金融管理的随意性正相关,无论是政治寻租行为或是经济寻租行为,一旦受到偶发因素的激励,就会形成金融管理体系重局部、轻全局,重短期影响、轻基础体系建设,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成为现实,金融体系仍然会保持发展,但这种发展会成为一种累退式改进,最终可能导致中国金融业与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渐拉大,甚至衰败。

相反,按照现代金融创新理论以及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的重新界定,通过金融工具、金融交易方式等创新,积极培育国内风险配置市场,一是有利于行政化的监管方式转变为外部监管与市场约束相结合,利用市场的力量补充和完善现有监管体系的不足,逐步构造可长期依赖的监管体制基础;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其产品结构,丰富社会金融投资工具,逐步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存贷款业务畸形扩张的局面。

第三,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互为补充,规范的监管是创新的制度保障,富有生机的创新是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要利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风险和配置风险,提高监管水平,在监管制度与政策方面,需要解决好交易工具、交易市场和交易主体的规范问题。一是要严格规范金融创新的程序和制度管理,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设计、性质与法律关系的界定、营销、投资管理、统计报告等,都应遵循科学规范的管理规定;应放宽对金融创新业务品种的直接限制,尽可能丰富金融创新产品;二是尽快建立可供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和发展的国内市场,解决诸如利率衍生产品、资产支持债券、次级债券、结构性存款等金融工具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三是逐步放松参与金融创新产品交易的主体限制,提高风险配置的效率。

第6篇

    第一,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从根本上来看都需要运用金融创新的手段加以解决,金融创新是一个长期的连续过程。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来看,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是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我国目前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金融管理体制,取消分业经营限制尚需时日,在既定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约束下,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只有也只能依赖金融创新。从我国金融业的稳定来看,金融体系中大量不良资产的形成,既有政策性、经营性方面的原因,也是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下,各方利益博奕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由于形成机制、存续时间等方面的中国特色,很难采用国外那种集中化、一次性的方式加以解决。同样,由于经营者(人)政治激励与约束的力量在相当长的时期中仍然会大于市场激励与约束,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管理约束、市场退出等方面,简单引入国外的做法很难起到实际效果。只有在客观分析认识我国金融问题形成的基础和深层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国外经验,依靠金融创新才能“有的放矢”。

    第二,金融创新的重要作用,以我国金融创新的持续性、连续性和特色性,要求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演进应当鼓励而不是限制金融创新,放松而不是加强管制。应当尽快放弃以片面加强监管为主旨的监管体制改革思路,明确金融监管的目的和范围,充分发挥通过金融创新和风险配置所形成的风险市场化管理手段的作用。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影响,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制度背景下,片面地强调加强监管,依然坚持严格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简单地扩充行政监管力量,可能并不会真正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风险管理水平,反而可能会由于部门利益的影响,在监管权力细分并强化后,导致监管协调成本快速上升,社会的综合监管效率与效益下降。同时,在任何社会,金融监管的权力都与金融寻租行为和金融管理的随意性正相关,无论是政治寻租行为或是经济寻租行为,一旦受到偶发因素的激励,就会形成金融管理体系“重局部、轻全局”,“重短期影响、轻基础体系建设”,“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成为现实,金融体系仍然会保持发展,但这种发展会成为一种“累退式”改进,最终可能导致中国金融业与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逐渐拉大,甚至衰败。

    相反,按照现代金融创新理论以及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关系的重新界定,通过金融工具、金融交易方式等创新,积极培育国内风险配置市场,一是有利于行政化的监管方式转变为外部监管与市场约束相结合,利用市场的力量补充和完善现有监管体系的不足,逐步构造可长期依赖的监管体制基础;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其产品结构,丰富社会金融投资工具,逐步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存贷款业务畸形扩张的局面。

    第三,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互为补充,规范的监管是创新的制度保障,富有生机的创新是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途径。要利用市场化的手段管理风险和配置风险,提高监管水平,在监管制度与政策方面,需要解决好交易工具、交易市场和交易主体的规范问题。一是要严格规范金融创新的程序和制度管理,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设计、性质与法律关系的界定、营销、投资管理、统计报告等,都应遵循科学规范的管理规定;应放宽对金融创新业务品种的直接限制,尽可能丰富金融创新产品;二是尽快建立可供金融创新产品交易和发展的国内市场,解决诸如利率衍生产品、资产支持债券、次级债券、结构性存款等金融工具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三是逐步放松参与金融创新产品交易的主体限制,提高风险配置的效率。

第7篇

(一)金融机构创新机制监管内容

金融机构创新机制指的是金融管理和监督,是国家对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实施管理与监督的过程,它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合理有效的规避系统风险,减少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损失。目前,较为常见的监管手段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技术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对金融产品相关数据监管,准确评判金融野外风险程度。

(二)金融创新风险

近年来,在金融创新环境影响下,各种金融产品随之涌现,金融风险也相伴而生,运营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相互影响,信用性会加大市场性风险,市场运营风险还会造成市场的不规则波动,造成交易者心理上的恐慌,阻碍经济社会的争?a发展。

二、金融机构监管下风险管理重要性

(一)防范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爆发对金融行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甚至危及到国家和个人,其根本原因就是金融监管力度不足,相较于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说,它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更是十分巨大的,它极大的影响了经济实物和金融行业的正常程序。只有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稳定发展,加强监管力度,才能够有效的避免金融危机,降低金融危机产生的损失。因此,我们应积极发挥金融监管的危机防范功能。

(二)市场失灵补救

由于金融市场中存在一定的内外部信息不对称因素,难以满足资源最优配置原则,金融市场监督十分重要,只有实现市场资源合理化配置才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正常稳步发展,但这一过程中产生着大量的金融风险,任何一部踏错都可能造成经济崩溃,危害社会稳定。因此,政府必须要发挥监管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实行金融市场的科学化治理,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强金融监管制度下的风险管理

(一)完善监管法律体系

完善的金融市场监管法律体系能够保证市场的有效性和灵活性,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完善的监管体系,提升市场交易权威性,才能够满足金融产品需求,营造良好的金融产品发展形势。

(二)提升金融产品法律系统性

建立金融产品法律的系统性,完善相应道德法律法规,进行不同金融产品的监管,更好的满足市场仅以需求,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三)从实际出发,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管模式

不同的金融产品交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需要采取差异化监管模式,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提升监管机构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金融产品在风险防范、交易规则和技术特征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只有根据其特征制定规范性文件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模式,才能够切实解决金融产品发展中的问题。四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能够充分发挥监管主体作用,建立全新的金融市场运行体系,完善金融监控体系。该模式要求实施严格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进行每笔交易的严格审查,结合国内外金融管理经验,落实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将外化监管转变为内在动力,构建和谐的金融市场环境。

四、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健全风险预警和急救机构建设

金融风险无处不在,只有建立风险预警和急救措施,快速将金融风险降至最低,才能够保证各项问题的快速解决。完善的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能够有效的监控、防范风险,做到金融危机的提前预防,更好的保证交易的合法权益,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管理和防范,金融市场在不断的发展变化,我们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金融市场环境,推动社会主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