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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秩序是指市场经济中用以约束和调整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和准则的总和。规范的市场秩序是市场顺利运行的基础。市场秩序主要体现为信用秩序和法律秩序。不论是信用秩序还是法律秩序的建立和维护,都以诚信为基础。在所有的诚信中,政府诚信是最关键的。本文就政府诚信在市场秩序形成中的作用做一简要论述。
一、政府诚信在社会信用秩序形成中的作用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政府的诚信则是整个社会诚信的基础。在一个政府信用失范的社会,不可能建立起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不可能实现政府的有效职能。因为政府信用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良性运行具有主导作用。
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契约既包括社会内部各公民之间的契约,也包括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契约。按照在民的基本理念,人民把权力委托给政府并承诺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是有条件的——政府和国家权力机构必须守信。如果政府和国家权力机构带头失信,不遵守承诺,那就必然失去人民的信任,更为严重的是,还会进一步导致人们彼此之间,以及人们对政府和国家的失信,比如相互欺骗,违法乱纪。如果出现大规模的政府官员的、失信于民的现象,而人们对此又无可奈何的话,那就会使政府陷入严重的信用危机,而且,人们会学习、模仿政府,导致整个社会信用崩溃,诚信全无,最终危及到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社会信用秩序的建立。
政府在市场中的身份是双重的。一方面它是市场主体,也就是人们说的“运动员”,另一方面它更是社会经济运行的管理者,也就是人们说的“裁判员”。政府的这种特殊身份,决定了它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也正由于此,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政府诚信就是关键的一环了。源于它在市场中的双重身份,政府诚信也可以概括为两种情况:一是作为市场主体,必须以身作则,遵循市场规则,树立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观念;二是作为管理者,制定和执行游戏规则时必须讲信用,不能朝令夕改,随意行政。这是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中主导作用的具体体现,也是规范的市场秩序得以建立和维护的关键。
政府诚信还具有公权效益,这会极大地促进市场秩序的形成。由于政府的特殊位置,它的诚信得到认可和尊重的话,公共政策的诚信就顺利和成功。相反如果它的诚信受到质疑和挑战,那么公共政策的贯彻就大打折扣,公权的合法性就受到威胁。这就是政府公信力。在市场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中,政府要求公民遵守一定的规范,通过倡导良好的社会风俗和道德习惯等非正式规范使公民行为自觉遵从一定的社会约束。作为倡导者,政府应该是实践这些规范的榜样。一个本身假、大、空的政府,人们是不会遵从其倡导的文明守信的规范的。
二、政府诚信在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确立市场游戏规则,用这些规则惩恶扬善,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制基础。因此,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维护者,也是市场规则的执行者和监督者。所以不仅要求市场主体要讲信用,恪守诚信原则,而且作为具有双重身份的政府自身更要率先垂范,依法行政,充分尊重和保护各市场主体的自,使各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交易和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政府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除了通过倡导良好的社会风俗和道德习惯等非正式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之外,还要通过制定法律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作为正式规范的法律法规制定者的政府来说,诚信与否就关系到正式规范——法律法规的公平与公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整个社会秩序当然也包括市场秩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一个本身违法乱纪、目无章法的政府,当然不能胜任法律法规制定者的角色,完成市场秩序的构建。
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
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是指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各经济行为人(生产者、消费者和中间商)和政府必须遵守的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规范准则和法律制度。本质上,市场经济秩序的核心是市场竞争秩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竞争的结果是留存效率最高的企业,从而使社会的资源实现最优配置,使全社会的福利实现最大化。因此,进行市场经济建设,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并且要确保市场竞争机制高效运行。
经过2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了一定的绩效,但是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我国市场竞争秩序目前出现混乱,而且比较严峻。其原因并不在于市场经济秩序本身,而是在于参与市场竞争的人(生产者、中间商、消费者和政府官员),种种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的。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和名优标志;公用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强买强卖;政府及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分割市场,搞地方保护;经营者以回扣等形式贿赂当事人,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盗窃竞争对手商业秘密;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恶意挤跨对手;以及形形的合同欺诈,等等。所有这些不正当的手段和歪曲的市场交易行为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损害了合法经营厂商的利益,扰乱了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可见,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局面的出现,并不在于市场经济本身,完全在于行为人。
但是,建立在极端假设基础上的新古典经济学的竞争理论却强调,市场经济秩序之所以出现混乱,完全由于市场经济本身。该理论认为,市场竞争只有建立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也只有这样,才能完全履行市场竞争规则,才能真正实现公平的自由竞争,才能彻底实现个人欲望的最大满足,而且,只有个人欲望得到了最大满足及实现利益最大化,整个社会利益就会达到最大化,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的繁荣。其实不然,这是对市场经济的误解,必须予以澄清。
市场竞争秩序要建立在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上
市场竞争机制并不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竞争机制引致的无序只是暂时现象。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成熟,或者说真正地建立起来,市场竞争秩序必将归于正常和有序,而要达到这个正常和有序的阶段,关键的是要各个经济行为人有诚实守信的修养。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就是一种信用经济,就是一种公平、合作的经济模式,没有诚实守信原则,即使新古典经济学的各个假设都变为现实,也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市场经济模式。其实,从世界上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经验看,市场竞争并不是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竞争,而是合作的竞争,诚实守信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也并不是无条件地提倡竞争和私利,而是以诚信、公平、互利、合作等道德为基础,如果没有诚信、公平、互利、合作的伦理道德维系,市场经济大厦就有倾覆的危险。可见,市场经济建设需要规范、完善的市场竞争秩序,而规范、完善的市场竞争秩序需要人们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的遵循需要加强伦理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人们趋利心切,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而新古典经济学推崇的“看不见的手”又无法克服之,即使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但也无法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笔者认为,一个根本的原因是一些人们在市场竞争中丧失伦理道德,不择手段追求个人欲望的满足和利益的最大化。因而,必须加强伦理道德建设,重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伦理道德观,唤醒那些泯灭良知的人们树立起正确的伦理道德,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说到底是人的行为失范问题,是人的伦理道德沦丧所致。以往人们往往只注意到道德被经济因素所决定的方面,而忽略了道德制约、规范、引导人们经济行为从而维护社会、经济以及市场的正常秩序的作用。其实,按照的哲学观,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又反过来影响着物质。伦理道德是一种意识,是由客观的物质世界――经济建设所决定的,但它对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反作用。这种重要的反作用曾被经济界称作“第三只手”(市场调节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政府调节是一只“看得见的手”,伦理道德调节为“第三只手”),这只手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似乎有扩大的倾向。如前所述,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信用经济,而这个信用大厦必须有伦理道德的基石才能架起。因此,加强人们的伦理道德建设,加强人们诚实守信的修养,在市场经济中履行公平竞争机制,那么,市场经济秩序一定会更加规范和完善。
我们把市场经济比作无人售票公交。因为,无人售票公交的开通和营运被公认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哪座城市的无人售票公交开通的线路和车辆(相对数)越多,足见该座城市文明程度高,反映该座城市市民的道德水准高,可见无人售票公交与市民的道德水准有着相对应的关系。再从市场经济建设经验看,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竞争秩序则越规范、越完善,参与市场竞争的人的伦理道德水准则越高,可见,市场经济秩序与伦理道德也有着相对应的关系,而且,伦理道德已被称为市场经济调节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人们没有加强伦理道德修养,人们之间将无信用,彼此只有竞争,只有利益的争夺,而且不择手段,长此以往,市场经济大厦必将倾覆。因此,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加强人们的伦理道德建设。
加强伦理道德建设的相关对策
伦理道德范畴非常广泛,加强伦理道德建设需要方方面面的工作,笔者认为,在加强伦理道德建设,规范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方面主要应该采取如下三方面对策。
第一,强化伦理道德功能,避免出现伦理道德真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的伦理道德规范、评价、取向和道德观念曾一时呈现出困惑、迷乱,一些人的经济行为有失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一些人心中缺乏道德感,而且对别人不道德的行为采取消极麻木的态度,反映了社会道德功能弱化、个人道德意识退化的现象。所以,我们必须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使之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力工具。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大力遏制公开租售违法音像制品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现象,维护著作权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到全面消除黄、毒、赌和无证经营、做到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无超时经营、无有效身份证登记、无治安案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网吧。要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加大监管力度和密度,绝不能放松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网吧的监管,在完全抓好禁止未成年的同时要继续抓好网吧实名登记,按规定安装文化智能监控软件等工作,在处理上严格按照每接纳一名未成年人,给予警告,并处3000无罚款,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要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通知通信管理部门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凡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例罚款3000元。
(二)音像制品。要严格按照《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规定,彻底关闭不符合条件的音像门店;彻底整治批发,零售出租店铺经营侵权盗版音像制品;严格规范音像制品进货渠道,坚持每月审验购货清单并签名制度,要以文化部公布的《违法音像制品查缴名录》为依据,重点清理和政治性非法音像制品,加大查缴力度;协调当地工商、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场所和坐商、游商。
(三)书报刊点。以查找盗版和政治性非法物为重点,规范进货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商,同时与教育部门配合,对全县教辅法物进行认真治理。
(四)娱乐场所。主要做到“六清理”:一是清理长期无证经营娱乐场所;二是清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娱乐场所;三是清理娱乐场所私雇黑保安;四是清理噪声扰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娱乐场所;五是清理超时经营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六是清理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状况普通较差的娱乐场所。
三、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摸底阶段,时间:4月17日—6月17日。各文化经营户要在第一阶段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一是音像制品购货清单要健全,非法音像制品要自觉清理销毁;二是网吧做到不接纳未成年人、不超时经营、进行有效身份证登记;三是对擅自转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网吧擅自搬迁经营地址的立即纠正、归位;四是乡镇网吧要求全部申报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是文化稽查队要对本辖区内的网吧和音像门店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情况。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时间:6月18日—9月18日。在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实施全面清理整治。对本辖区内非法经营场所实施重点打击和依法整治,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场所,打击坐商和游商,切实做到市场天天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快案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网吧的处罚严格按照规定的处罚标准执行,音像制品严格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件》、《行政执法机关移关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发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上诉标准的规定》,对经营违法音像制品500张(盒)以上的个人和1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必须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9月10日前对擅自转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网吧擅自搬迁经营地址的必须归位,乡镇网吧申报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对不申报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年审核证、并函告相关部门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9月19日—12月19日。一是由文体局组织工作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城区与乡镇并重的办法,对文化市场整治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整治不彻底,责令重新整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治好的要通报表扬。二是做好工作总结,迎接组织交叉检查。
四、强化领导,责任落实
一、整治任务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1、全面开展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三级责任体系。切实加大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四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开展农村市场食品专项整治,阻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推进农村“政府责任网、部门监管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净化农村市场。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经贸委、区卫生局、区商务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2、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管理,整治虚假药械广告,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品种。全面检查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执行情况,对年期间地标升国标和换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行全面普查,淘汰无法保证安全性、有效性的品种。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完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GMP认证和中药材产业化牵头工作,继续整顿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积极开展药品再评价工作。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经贸委、区监察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一手抓专项行动和重大案件督办,一手抓对外宣传和对内教育,力争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取得进展。启动新一轮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对假冒、仿冒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加大专利侵权及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选择部分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加强重点保护。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区科技局、区文化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1、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等类别广告,着力打击假借特许加盟、投资招商等名目和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开展的商品、服务促销等领域的涉众欺诈行为。加强广告动态监测,完善广告企业信用监管制度、违法主体市场退出制度,净化重点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实施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协助建立媒体单位违法责任人问责制。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卫生局、区监察局、区广电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配合。
2、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围绕投资、招商、外贸、中介服务、商品房交易、出国劳务、特许经营和商业促销等重点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等方式散布涉税违法信息的行为,切断或堵截不法分子发送涉税违法信息的源头和渠道。建立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认真查办群众的投诉举报,提供反商业欺诈公共信息服务,及时预警。加强对商业欺诈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的研究,完善法律制度。
此项工作由区经贸委、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区建设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国税局、区公安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3、整顿医疗卫生市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医疗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计生委、区科技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
(四)严厉打击和查禁传销活动
把打击传销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完善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和居委会、村委会为基础的“打控防”体系,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和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道)、村(居)等单位配合。
(五)统筹抓好其他各项重点整治
1、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化妆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纤维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的反弹势头,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与经营秩序,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行为。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镇(街道)、村(居)农资集散地的整顿治理,严肃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坑农害农行为。
此项工作由区农委、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2、整顿和规范交通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做好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等。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发改委、区经贸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3、整顿和规范建筑、房地产及装修、装潢建材市场。坚决制止工程转包、挂靠和非法分包,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巩固拓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成果。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坚决制止房产交易和住宅装修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规范装潢建材商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制售有损人身健康的劣质试剂、涂料和建筑材料的行为。规范家庭住宅装修服务市场,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下等行为。
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房产分局、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配合。
4、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和收费秩序。开展涉农、涉企、医药、教育、资源、环保、房地产、司法服务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涨价行为。
此项工作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区监察局等单位配合。
5、整顿和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继续加大网吧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问题,取缔黑网吧。加强对旅游市场运营秩序的监督,探索并逐步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监控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文化局牵头组织实施,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市质监局经济分局****工作站等单位配合。
二、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增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要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整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克服麻痹松劲情绪,克服畏难退缩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切实将我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1、推动“信用****”建设。围绕政府、企业、个人3大信用主体,逐步建立以区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服务信息公开披露体系、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等。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评价的社会化。
刚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全面总结了*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回顾总结了过去5年来整规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吴仪同志的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我们做好今年的整规工作提供了经验,指明了方向。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全国整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同志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切实把中央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下面,围绕我省去年以来整规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重点,我讲三点意见。
一、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年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国务院《*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要求,严格执行全国整规办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思路,健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牵头制定《泛珠三角区域整规工作联席会议章程》,搭建泛珠三角区域整规工作交流平台,区域联动、部门互动机制进一步畅顺,有力促进了整规各项工作的开展。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
(一)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在食品安全方面,食品安全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全省50%的餐饮单位实施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抽查的12.25万家有关单位,符合卫生许可要求的达到96.80%。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共检测蔬菜样品9.25万份,其中定性(快速)检测阴性率达到94.18%,瘦肉精检测1.72万份,定性检测阴性率为99.07%。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启动。去年已有352个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全省已建成省级农家店项目5500个,县级配送中心项目40个,完成国家商务部试点农家店项目5442个。在药品安全方面,妥善处理了“齐二药”、“鱼腥草”和“欣弗”等药品突发事件,降低了事故危害程度,表现突出。医疗器械市场日益规范。全省87%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注销了176个不合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检查了525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50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发出整改通知书228份;检查了全省现有的全部9家疫苗批发企业;GSP认证工作全面铺开,收回GSP认证证书14家。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深化,建立了药品供应网1.78万个,覆盖面达到91.1%,基本满足了农村用药需要。
(二)知识产权保护取得重大进展。正式成立*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印发了《*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实施方案》。保护知识产权网工程全面启动。成立了省一级、深圳、汕头和湛江4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通了1231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公益电话和保护知识产权网*子站。保护知识产权涉外能力明显加强。与欧盟商会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承办了全国重点地区保护知识产权涉外工作座谈会、首届中德(*)知识产权执法培训班。积极参加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知识产权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全省版权部门共查处案件数量1060件;省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194件,审结161件;*海关系统共查获走私盗版光盘约19亿张。
(三)打击商业欺诈全面展开。加大打击商贸领域欺诈行为力度,开展了“制止欺诈月”活动,重点查处利用互联网、手机,虚假商品、服务信息等欺诈消费者、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积极整治商业零售企业各种违规促销行为,规范美容美发服务业。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打击价格欺诈行为。我省各级工商部门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351宗,涉案金额2.7亿元,罚款167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61万元。打击非法广告成效明显。全省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559宗,广告违法率持续下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年5月至*年底,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35万人次,取缔无证行医场所1.68万户次,查处违规违法医疗机构、计生机构3282间次。
(四)打击传销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完善了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省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查处了中国药科大学学生洪启梅被骗入传销组织事件,受到国务院吴仪副总理的表扬。查处了亿霖集团传销案件,涉及全国16个省市,涉案金额20多亿元。全省共有1036个社区(村)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对594.7万多人次的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省捣毁传销窝点4924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3.3万多人次,刑事拘留、治安拘留传销头目631个,依法判刑78人,解救受骗群众1136人。
(五)其他领域市场整治工作不断深化。继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卷烟专卖、外经贸、保险、金融、文化、证券、建筑、交通、土地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继续组织开展汽配、二手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酒类打假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外汇交易行为,不断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行动。
(六)信用体系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积极推进信用建设基础工作。加快《*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举办企业“诚信兴商”签约仪式,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和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鼓励和扶持信用中介发展,大力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继续发挥“企业信用信息网”作用。目前企业信用信息网省级系统已收集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省属共约200万条企业信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体系发育还不健全,我省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依然让人担忧,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还经常发生,各类商业欺诈手段花样百出,规模不一的传销组织仍然存在等等。同时,我们的市场监管水平和能力还不高,执法惩治力度不足,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年全省整规工作
今年是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化专项整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实现“三年规划”各项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保障食品餐饮安全。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快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尽快出台《*省食品安全条例》。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推行种植养殖集约化和规模化,大力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推动强制出厂检验。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力度严查无证生产行为。继续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在重点抓好节日食品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鼓励推行新型食品流通模式,加大对批发市场和超市的检测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鼓励支持个体私营餐饮企业提高食品卫生软硬件条件。
(二)大力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严格药品生产准入管理,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检查GMP执行情况。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从重追究药品安全违法责任。继续抓好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力度。继续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知识宣传培训,增强群众科学、安全用药能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事故预警反应机制,提高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深入查处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充分发挥省内4个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作用,推进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进会展进园区工作。大力贯彻落实《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年)》,制定*年*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大力打击地下光盘生产线。继续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办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知识产权涉外能力,与欧盟商会就知识产权保护进行深入合作,鼓励企业海外维权行为,支持企业应对国外知识产权诉讼,积极协助企业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四)严厉打击各类商业欺诈。重点抓好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手机虚假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积极整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行为。着力解决医疗服务供需矛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非法行医。坚决取缔非法医疗机构,加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管理,清理非法医疗机构,加大打击涉“黑”非法医疗诊所力度。大力打击美容美发、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打击特许经营欺诈行为。加强媒体监管,督促各主流媒体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广告审批制度,实行广告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制止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对把关不严、违法广告媒体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炒作、哄抬商品房价格行为。
(五)严厉查禁传销。继续完善“打控防”体系,充分发挥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落实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组织实施《*省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坚决打击重大案件,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从重打击诱骗学生、农民工参加传销的行为,加大对传销组织者打击力度,严惩传销组织头目。注意教育传销受害者,引导和支持受骗群众回归正常生活。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深入学校、工业区开展宣传,大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扎实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大力创建“无传销街道”、“无传销镇”、“无传销区”。
(六)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农村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继续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食品“三网”建设,鼓励连锁经营,扶持农家店建设。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村食品检测设备投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散装”食品监管。开展针对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支持放心农资下乡。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捣毁制假窝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深入开展其他各项整治。大力开展酒类打假工作,重点整治假冒国产名优酒,着力规范酒类专卖市场秩序,打击以次充好、以劣代优行为。严厉打击卷烟制假售假行为,加大力度整治假烟集散地,摧毁假烟分销渠道,集中力量捣毁假烟生产基地。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大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力度。继续保持打击走私贩私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抓好土地、文化、货币、证券、外汇等市场整治工作,大力打击“血头”、“血霸”。推进其他专项整治工作。
(八)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深入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支持和监督行业协会开展各类信用创建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尽快出台《*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的意见》,完善备案登记、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推动建立经济犯罪奖励基金和情报交流、案件移送表彰、移送督促监察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人员、设备和手段,善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府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繁荣、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调控手段,既要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又要抓好正面典型的宣传。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我省整规工作取得实效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努力创造条件,协调配合,综合治理,保障整规各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消除整规工作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错误思想,充分认识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落实必要的“场地、机构、人员、经费”,切实提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整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责任,相互配合。职责不清、监管不严是影响整规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的重要原因。最近,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课题研究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省整规办要抓紧组织力量开展调研,促进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尽快出台,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责任追究机制缺失的局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明晰监管分工,层层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形成市场监管合力,对于推诿扯皮,监管不力,不履行部门、岗位职责的,要严厉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三)建章立制,强化执法。要坚持依法行政,首先必须不断完善法规、政策。目前,我们仍存在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个别领域往往无法可依,造成执法机关缺乏实施打击的法律依据,违法分子逍遥法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压力不断加大。为此,要不断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填补法律空白,实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同时要切实强化执法,坚决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行为,使法律成为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切实起到预防和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作用。
一、20*年整规工作情况
(一)继续深入抓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促进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建设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最基本工作,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我市积极开展多项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使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了一个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
今年以来,我市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工作中,主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雷雨”、“天网”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共查处假冒、冒充专利案件5件,依托省保护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案件9件。在侵权纠纷案件中,涉及发明类有2件,实用新型3件,外观设计14件。除日常执法工作外,对展会的执法工作也逐步强化,派出执法人员参加省组织的103、104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另外,在本市举办的各大会展活动中,也派出专业执法人员到会执法。例如,在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中,共接受投诉案件14件,认定和处理涉嫌侵权7件,不但维护了市场正常经济秩序,也为国际展会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在宣传工作方面,我市紧紧围绕一年一度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工作的开展,由市整规办牵头,联手市知识产权局等单位,认真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并在镇区、企业和中小学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在中小学内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与当前学校提倡的素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从小培育,使保知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氛围
根据省对诚信兴商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推进中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在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结合专项整治,积极推进“诚信兴商”的专项宣传工作,在全市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一是通过《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国际网、中山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加大“诚信兴商”方面的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正面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的典型事迹,曝光当前商业欺诈的行为和案例,提高消费者识假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二是通过继续开展我市“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示范点、评选20*年度中山市诚信单位及评选我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深入推进我市“诚信兴商”的整治活动。
在日常工作中,我市集中力量,针对破坏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点环节,重拳出击。今年以来,在打击无证照经营、价格欺诈和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等工作上,开展了多次的专门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除了重点打击外,我市努力开展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夯实行业的诚信经营理念。在汽车销售行业(包括二手车),机动车报废拆解业,以及典当、拍卖等特种行业中,充分利用各种创新手段,通过行业本身各项规范工作的开展,使各行业的诚信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相信通过发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只有持之以恒,一定能将这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继续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下,勇于开拓创新,继续扎实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市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做到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着力提高打假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了针对农村药品市场、医疗机构用药用械、无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和保化品流通市场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有效地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讨科学监管方式方法,全面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的打假力度,紧扣药械研制、注册、流通和使用环节,突出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狠抓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争取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区支持配合,合力推进打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30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200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45宗,涉案金额107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商户96家,吊销5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立案144宗,结案133宗,结案率达92.4%。全市“三品一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更加安全有效。
(四)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整治工作
20*年,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思想不松、机构不散、力度不减、声势不弱”的要求,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切实巩固提高治贿工作成效。截至10月底,全市共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56宗,涉案金额361.28万元。
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二是全面部署治理工作,在年初就对全年工作重点进行统筹,确保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成果;三是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治贿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市场诚信体系宣传活动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稳步推进治贿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大治贿的针对性,紧紧抓住商业贿赂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相关工作;五是积极推进社团组织、非公企业的治贿工作,以点带面拓宽治贿工作层面,打破治贿工作的局限性。
(五)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为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为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我市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等多项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工作,对违法经营分子给予有力的打击的同时,也为我市农业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进行保驾护航。
为防止违禁农资产品的使用,确保我市农资市场的诚信经营,我市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夏日百日行动、秋季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各镇区的农药、化肥、种子经营店铺进行了逐一检查。农药方面,一是检查农药经营分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是突出治理销售无“三证”登记农药产品、甲胺磷等5种违禁高毒有机磷农药和标签不合格农药等行为;三是杀鼠剂清查工作,重点打击非法经营、使用违禁杀鼠剂和无证经营杀鼠剂行为。化肥方面,全面开展复混肥、配方肥有效成份的检测工作,检查上述肥料是否通过农业部或省农业厅登记,是否具备《肥料登记证》、外省厂家生产的肥料是否在广东省农业厅备案,以及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检查组对480多间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店铺进行了检查,共出动市镇两级执法人员1600人次,车辆240车次,查处违法案件50多宗,其中对42宗进行了立案处理,涉案货值105000元。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农资市场依然存在一些破坏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个别不法行为,但总体上,农资市场的整个经营秩序还是比较规范,市场诚信体系依然得到保障。
(六)继续开展扫黄打非的工作,确保出版市场的健康发展
今年以年,我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奥运会的举办,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实际行动继续加强出版物市场的整治工作,探索地开展工作,保持“扫黄打非”的高压态势,使“扫黄打非”的工作力度加大、工作范围拓宽、社会参与度增强、大案发生率减少、群众满意度提高、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据统计,截止10月底,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64368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6531家次,其中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2011家次、书报刊经营单位1984家次,印刷企业3661家次,共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17881册(盘),其中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179254多盘、非法书报刊38627册(件)、取缔无证游商和无证经营摊点3394家,销毁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40多万盘。
为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出版物,整治印刷企业经营秩序,实施奥运前夕出版物和音像市场清理工作,为奥运期间市场的平稳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在今年的扫黄打非工作中,我市主要着重下面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以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的第一阶段活动,确保“两会”期间出版物市场的良好秩序;二是开展以整治印刷、复制和运输环节为重点的第二阶段专项行动;三是开展整治印刷、复制企业的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印刷企业的经营行为;四是开展奥运前夕出版物和音像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五是探索开展网上“扫黄打非”活动,提高网络文化执法水平。通过这五项工作的开展,我市文化出版物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七)坚决打击传销活动,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的活动
今年以来,我市从构建平安和谐中山高度,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工作方针,认真贯彻省打传工作“两个转变”精神,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机制建设。全市进一步加强了对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了多次全市打传联席会议,调整、增设了联席会议领导和成员单位,并发动了打传春季宣传攻势。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制订了20*年《中山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在开展好传销活动日常清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3·11”“6·11”、“7·23”、“9·22”四次全市性的打传统一行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34人次,检查场所4202个次,取缔传销活动场所46个,清查、教育、遣散传销人员517人次,解救受骗群众16人,刑事拘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确保了奥运会顺利举办,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自200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工作部署,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中山”建设各镇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稳步推进了以“五个一”为重点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推进“创无”工作,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社区(村)抓紧时间,及时启动未开展创建活动的社区、村的创建活动,确保在11月10日前,辖区100%社区(村)开展创建活动;对前期已开展创建工作的社区(村),要求定期上门回访,加强协调沟通,健全相关创建制度,努力构建全市打击传销立体网络,为实现全市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三无”标准,构建“平安和谐”中山,夯实社区基础。
(八)大力开展查处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
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综合整治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日常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府办[2007]8号)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积极牵头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市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一是综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建立并逐渐完善;二是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综合整治无照经营;三是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得到稳步推进。通过大力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及时消除了各种不法行为,有力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截止20*年11初,我市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702人次,车辆15373车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4064户,取缔无证无照经营8533户,立案查处8446宗。其中餐饮业964户,食杂店1159户,非煤矿山开采业1户,烟花爆竹经营业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业5户,成品油经营业9户,娱乐场所67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79户,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48户,其他行业(不涉及前置审批的普通经营行业)5972户,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综合整治工作生力军作用。共立案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8446户,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维护了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
(九)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烟草制假贩假行为
在上级部门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烟草专卖监管部门和打击烟草制假贩假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卷烟制售假及零售户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行动,整治成效显著。至10底止,全市共立案查处假烟案件42宗(捣毁制假网络1个,生产制假窝点4个),查获违法卷烟1025.09万支,其中假烟872.25万支,私烟28.5万支,非烟124.34万支,上缴财政罚没款32.18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卷烟价值330.65万元,查获制假烟机5套,抓获涉案人员38人,刑拘16人,逮捕13人,判刑7人。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953个。
在加强专项打击的同时,市烟草专卖等有关部门多采取正面的渠道,规范烟草行业的合法经营行为。市烟草局在把好“发证关”的基础上,加强“三清理,一推进”工作,将诚信化管理引入日常规范。在审核发放零售许可证的过程中,市烟草专卖局严格遵守规划的发展目标及发放依据,把好零售户的“准入关”,确保了办证入网的零售户符合规划要求且具备销售潜力。在开展无证户整治清理过程中,该局主要采取“逐个击破”的工作方法,在全市范围内逐个取缔。同时,稽查员在日常管理的过程中,对个体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未办理零售许可证的不得销售卷烟,由于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取缔工作力度加强,我市卷烟无证户与年初相比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取缔数量多于新增数量,截至10月31日全市持有专卖零售许可证客户共有7306户,卷烟零售市场净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推行“诚信化”市场管理进程中,根据零售户的经营情况,与营销中心一道,共同打造零售户“示范街”。通过一系列奖励、惩罚措施,引导卷烟零售户自觉、诚信、守法的开展经营活动,从而全面提高消费者对我市持证卷烟零售户的认同度,提高零售许可证的含金量。
(十)开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我市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价格诚信宣传工作,通过对各镇区派发价格法律汇编等方式,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大力倡导经营者诚实守信的理念,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守法经营理念,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价格诚信评选活动,加强价格诚信制度的建设;借助“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我们还加大了对企业的服务力度,如在大信新都汇建立了价格监督服务点,建立和完善了价格制度,通过一系列活动,使价格诚信、诚信兴商上升为经营者的自觉行为。
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期间,适逢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为了保障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安排了值班人员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规范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连锁超市、车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旅游景点等的价格秩序,提醒、告诫经营者不得趁节日之机,趁机涨价、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同时,在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群众价格咨询投诉,调解价费矛盾。另外,针对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确保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根据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关于加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价格巡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迅速行动,组成3个检查组,联合各镇区物价所,出动了近60人次,对超市、商场及奶粉批发点、专卖店等近100家经营单位进行价格巡查,告诫各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对趁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从严查处,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由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我市婴幼儿配方奶粉价格稳定,未发现趁机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十一)继续不断深化其他领域的各项整治工作
20*年,我市除开展以上各项专项整治外,对其他的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也决不放松:继续力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好转,保持高压打击走私活动,对金融、保险、土地、建设、食盐、矿产资源、交通运输等领域,我市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及省市对整规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的开展有关工作。对严重影响我市“三个适宜”创建工作,以及损害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的行为,都加大了惩治力度,使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管理工作逐步由整治向规范方向迈进。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发育还不健全,广大公民法律观念较为淡薄,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规范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监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市场规范的长效机制有待确立。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问题,使目前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工作形成执法盲区,法律的真空,使违法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没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没能因犯罪成本高而产生顾忌。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市场经济秩序的整治缺乏一种长效监管机制,也大大增加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成本。
二是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工作水平仍有待提高,突出表现在有的专项行动耗费人力、物力、时间多,但成效不明显,宣传声势不够大,教育力度和震慑力度有待加大,更好地发挥宣传舆论作用。
三、下阶段工作意见
(一)通过整规工作自评评价的开展,加强整规工作力度
按照省整规办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整规工作自评评价工作,通过自评评价工作的开展,使整规办的一些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和加强,使职能部门对整规工作的主动性得到进一步的增强。根据省整规工作综合评价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都有自我评价要点和评价标准,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对应日常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确认相关工作的绩效,查出工作的不足之处,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加强。
(二)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的建设,杜绝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依法行政,是国家规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行为的基本要求。目前,由于法制建设仍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要求,在市场经济领域的监管上,不断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现有法律法规未能很好界定和规范,造成了处罚上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使市场违法行为的执法和司法受到很大的制约,形成了不少的监管盲区,一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此起彼伏,较难得到有效的控制。因此,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成为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的关键,只有法律法规的健全,才能使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使行政处罚的警示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才能在法治的环境中,杜绝犯罪分子的可乘之机,建设好市场经济秩序。
(三)建立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使整规工作的开展事半功倍
一、市场经济秩序
所谓秩序,是指一定规范下的社会运行状况,而规范是由一定法规及社会伦理道德构成的,用以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或标准。市场经济秩序就是为保证社会经济系统顺畅运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社会共同约定,即一种上升为法律、法规的经济制度安排。因而,市场经济秩序如何,取决于制度安排是否完善、合理即是否“有法可依,有法能依”;取决于诸如政府、企业、个体等市场参与者的行为是否“有法不依”;取决于执法者是否“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市场经济秩序是一个系统性概念,具体由其各子系统,如宏观、微观经济运行秩序、财税及金融市场秩序、商品和要素市场秩序、社会信用秩序、投融资秩序以及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体经济行为秩序等众多方面表现出来。
市场经济秩序包含多方面的规范,这些规范及其运行状况的有机构成,就形成了较完整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包括市场准入秩序、市场行为秩序、市场结构秩序、市场退出秩序、影响消费者利益的商品销售秩序、维护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交换关系秩序、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涉外经济关系的规范秩序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作用有五点:一是对经济利益关系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市场法规的实施状况,而市场法规是为了有效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交易行为,达到规范和调整市场主体经济利益关系,使市场有序运行的目的。因此, 市场经济秩序的实质, 就是以规范经济利益关系为手段,促进市场有序运行为目的。二是对良好法律环境的规范。市场经济要求平等竞争、等价交换,只有通过市场行为法律制度和行政执法才能使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才能得到合理、稳定的规范。良好的市场经济秩为各市场主体的市场活动创造共同平等的法律环境。三是对不可控因素的调控。市场经济运行是动态变化的,其发展状态常常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商品供求、合同的履行、价格的波动、消费者权益实现、经济利益关系等,都是影响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对这些因素的控制有效与否,是维持经济持续、协调、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四是对维护政治稳定的作用。政治秩序和经济秩序是往往紧密相关,经济发展是政治稳定的重要基础。因此,欲求政治环境的稳定,必须首先求得经济的安定和发展。五是反映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宏观经济管理是:总量控制,经济协调发展,管而不死。微观经济管理是:个量发展,活而有序。对经济运行的有效管理,必须将这两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正反映了这种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经济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市场制度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中国不断加强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制度,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序运行。
(一)民事法律制度
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国把财产权的确认、变更、行使、流转、消灭和保护规则作为民事法律制度的核心。《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和《物权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物权制度和债权制度,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共存、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二)市场主体的法律制度
中国市场主体法律制度适应了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确认其合法地位。《企业破产法》建立了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破产制度。中国还建立了法律、财务、信息咨询等大批市场服务组织,完善了市场中介组织法律制度。
(三)市场管理的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促进了垄断行业的改革,加强了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建立了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保证产品质量的法律制度。
(四)宏观调控的法律制度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大特点就是运用法律手段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对相关领域进行宏观调控依法作出规定。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建设,有效地发挥了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提高了宏观调控水平。
(五)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通过制定《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法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国采取了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机制。
(六)对外经贸合作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