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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范文

时间:2023-10-02 09:01:34

序论:在您撰写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

第1篇

关键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副产品;品牌;市场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发展。

山东章丘市的大葱在注册并使用“章丘大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其经济价值突显,价格由注册保护前的每公斤0.2—0.6元上升到1.2—5元,注册保护后的价格是注册前的2—5倍,每亩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陕西洛川县苹果产业协会作为商标持有人,把“洛川苹果”注册成为成为全县的公用品牌,强化品牌经营管理,政府支持协会全面负责有关品牌形象的塑造、标准制订、品牌推广和宣传保护等工作,按照“品牌、质量、包装、渠道四统一”的要求,授权使用品牌。经过多方努力,目前 “洛川苹果”品牌评估价值已达30.36亿元人民币。这些市场事实足以说明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副产品能够提高品牌附加值,增加农副产品的经济效益,推广地区精品,提高地理标志商标所在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地理标志带动特色经济及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提升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吉林省农副产品立足地方优势,紧紧围绕优势特色效益农副产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截止到2013年6月吉林省已拥有榆树大米、集安边条参、扶余老醋、万昌大米、白城的草原红牛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件①。“抚松人参”地理标志商标在通过正式注册后,其品牌效应得到了发挥,“抚松人参”产品的价格平均上涨了两成,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虽然近些年来吉林省农副产品的商标数量增加的较快,但同吉林省特色的地理环境相比还相差很多,尤其是地理标志农副产品。目前,还有一部分管理部门和人员对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重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轻视运用和管理的现象,同时应给予农副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展建设的扶持和培育的工作不到位。少数企业经营者对农副产品商标的自我保护意思弱,维权意识淡薄,很多地理标志注册人没有主动维权,不知如何维权,这对于吉林省农副产品品牌的建设极为不利。吉林省的农副产品是好,但知道的人群少,需求空间局限在国内,局限在东北,局限在本省,有的仅仅局限在本县,对特色农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化水平低,使得需求空间没有得到充分扩展。在宣传上缺乏力度支持,地理标志商标的市场知晓度还有待提高。宣传投入的各种资源数量不足,力度不够,品牌应该起到的的辐射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很多特色农产品没有大规模的统一的策划方案,没有大范围进行系统宣传,对商家和消费者的影响面不能有效放大,导致社会影响力不大,知名度不高,农业品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能充分体现。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由这方区域的特殊地理因素促成的有这一区域特殊品质的农副产品。要充分发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应该起到的作用,就必须加强管理和保护地理标志的工作,从而实现有效的资源整合,提升吉林省农副业企业的品牌竞争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加大宣传地理标志商标的力度

多渠道宣传造势,可通过召开由涉农企业、行业协会、农户参加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培育会,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关知识和重大意义,提高申请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普及商标及地理标志知识,开展品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注册意识和保护意识。

有针对性地进行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知识传播,以提高全社会的品牌意识和知识。同时还可以借助于散发宣传单、印制知识手册,设立咨询台,制作展板等方式,在公共场合广泛宣传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人们对地理标志商标的认识程度,深入理解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的积极作用,更多地掌握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方面的知识;同时可以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宣传,逐步建立地理标志工作管理体系。培训可以分为普及培训和提升培训两类,以满足不同的被培训者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宣传工作体系,为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制定发展计划,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申报工作

制定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发展计划,围绕吉林省特色和优势资源,对商标进行整合,促进优势产业资源重组,形成地理标志商标的整体竞争力。同时结合发展实际,本着“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的原则,规划好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工作节奏。所谓的突出重点对象是指那些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悠久历史,产品品质特征突出,生产者数量较多的农副产品,要积极指导申请其尽早申请地理标志,以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后续其他农副产品的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工作的开展。积极鼓励、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等作为申请人积极申报,强化品牌经营管理。

3.完善地理标志商标工作机制

吉林省相关部门完善地理标志商标工作机制建设是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保障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强有力的领导与指导。加强绩效考评,把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纳入对基层部门的绩效考评之中,奖优罚劣。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定期交流农副产品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以促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顺利开展。下放商标监督管理权,建立责任到人的辖区监管责任制。通过这些完善措施使吉林省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得到充分、有效、合理、合法的运用。

4.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指导工作

进一步加大吉林省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力度,安排专人管理地理标志商标,建立地理标志商标档案制度,进行跟踪管理服务,通过指导使企业能够进一步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

引导商标使用者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许可行为,。通过制定完善的证明商标使用规则、逐户签订证明商标使用责任书,进一步规范证明商标的使用,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注册成员的指导力度,要督促注册人尽快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并在使用过程中逐步规范使用行为,帮助其完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质量、价格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以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形象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5.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长远发展

积极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可以通过巡查、集中整治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吉林省农副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地理标志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地理标志商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地理标志产业的有序发展。

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协作,对地理标志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质量监测、备案等监管制度,受到损害,阻碍了地理标志的良性发展。为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美誉度,提升品质和声誉做好保障工作,以促进吉林省地理标志农副产品的长远发展,进而带动吉林省经济的全面腾飞。(作者单位:长春大学)

第2篇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发挥农产品品牌对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促进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升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品牌是现代农业成果的集中体现,是衡量现代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县各级农业部门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推进品牌大县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业和主导产业强势推进,品牌农业在全县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全县已建成市级以上品牌农产品61只,其中省级以上28只,有力地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益。但是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我县农产品品牌仍存在小而散的情况,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品牌发展不平衡,特别是精品名牌缺乏,制约着我县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牌对于提高我县农产品的竞争力和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县委“突出经济转型、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坚持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为核心,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整合做大做强一批同类农产品品牌,全面提升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为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业支撑。

(二)主要目标。以做大做强品牌为目标,努力提高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到2015年,农产品品牌培育、推广和保护机制基本建立。全县培育50个左右(其中新培育20个)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省名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农产品等),培育和建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为主的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在粮食和蔬菜、畜禽、水产、花卉、茶叶、竹笋、干鲜果等七大主导产业中,形成产业集聚高、特色明显、有一定技术领先优势的十大品牌农产品,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

三、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一)夯实农产品品牌创建基础。要围绕优势主导产业,有效提高优势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各种模式的规模基地和示范园区。通过基地、订单、股份合作等途径,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成利益共同体,大力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经营发展模式,实现品牌化经营,提高产品规模效益和市场化水平。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安全化管理。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取得“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质认证和QS、ISO9001、HACCP、GAP等质量管理认证。

(二)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坚持“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的导向,加强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品牌产品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大户、种养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增强商标意识,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积极申报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避免出口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三)培育发展区域品牌。通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农业产业集群基础上促进企业和品牌的合理布局,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品牌。对有明显的产品特色和地方优势的农产品,做好证明商标的培育和推广运用工作。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等加强协作,对有历史文化内涵的传统农产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到成熟一个推荐申报一个。实现培育一个地理标志产品,建设一个农业区域品牌、带动一片产业、富裕一方群众。

(四)加强品牌认定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行业协会申报各类农产品品牌的认定,包括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等。按照认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地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优化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配套服务

(一)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推介。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导、形象推介、广告宣传等,扩大对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展销会、农博会、推介会等公共平台打响农产品品牌。进一步举办好每年一次的全县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开展农产品品牌和农产品包装评选活动,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注重产品质量的同时,重视产品的外观包装。积极推进品牌农产品专卖店、专销柜、放心店建设,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二)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建立市场监控体系,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合作,共亨有关信息,积极开展多部门的联合打假活动,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品牌建设服务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等服务,建立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办好县农产品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方位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研究等工作,提高对市场供求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引导企业、基地、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支持品牌企业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形成互利共赢格局。

(四)积极引导品牌整合。鼓励同类农产品进行品牌整合,小品牌整合成大品牌,促进品牌做大做强,改变品牌小而散的状况。今后,在县内同类产品中,原则上支持重点品牌,在政策上引导品牌整合。

(五)完善保障机制。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对农产品品牌企业给予倾斜。在农业基地建设、区域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科技进步等项目安排实施中,要积极扶持鼓励农产品品牌建设。在用地、人才、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3篇

以质量为核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推进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培育一批特优农产品知名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为载体,以加强主体培育、品牌创建、质量认证等为重点,推动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2013年,新注册农产品商标2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以上,并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农产品。

三、实施内容

(一)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鼓励支持特优农产品品牌创建。强化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鼓励其积极进行商标注册,创建自己的品牌。引导和扶持种类相同、品质相近的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整合农产品品牌资源,统一注册或使用“黄河口”等地理标志商标,统一包装和标识,统一生产、加工和质量标准,解决品牌“乱、杂、弱”的现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强化特优农产品质量认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申报“三品一标”认证以及GAP等出口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HACCP、ISO9001等相关认证,对获得“三品一标”及进口国质量认证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奖励。

(四)着力开拓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国内国际展示、展销等活动开展特优农产品宣传推介,提高“黄河口”特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农业对外贸易与交流合作,提高农业外向度,在保持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的同时,扩大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规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1月——5月,分析我市特优农产品生产现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6月——11月,开展生产主体培育、品牌创建、质量认证和市场开拓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对全市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资金安排

全年安排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资金100万元,其中:

(一)“三品一标”认证及进口国质量认证奖励40万元;

(二)特优农产品市场开拓经费60万元。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3黄河三角洲国际生态农业博览会等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提高特优产品知名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充分挖掘特优农产品资源,加大对特优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帮扶力度,以争创名牌、中国名牌产品为目标,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同时,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单位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注册商标、申报名牌产品、国际认证等提供帮助。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和保护。鼓励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包装标识上市,打好产品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牌,提高消费者认可度,拓宽产品增值空间。组织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使用情况检查,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产品的合法利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调动和保护农业生产主体创名牌的积极性。

第4篇

准确把握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发展方向

掌握基本内涵。要充分明确由政府(政府部门)或非盈利机构管理的质量边界清晰和标志监管严格的公用品牌(质量标识)对企业品牌的支撑作用,坚持走依托公用品牌战略性资源推进企业品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捷径。要充分发挥我国政府管理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等农产品公用品牌作用,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依托“三品一标”品牌发展企业品牌,引导企业品牌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走向国际化。要充分运用现代品牌要素改造提升地方传统优势农产品产业,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区域品牌农产品经济。

理清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以特色农业资源和产业为依托,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美誉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河南农产品品牌。以农产品品牌化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品牌大省转变步伐,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品牌品质和价值链,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走出一条具有河南特色的品牌强农兴农之路。

把握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充分依靠市场手段动员要素、激发活力,主动适应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地域文化、产业特色和发展基础,进行有效的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传播,大力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创建培育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国际化农产品品牌。

坚持企业主体。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依托农业公共品牌创立和培育自身企业品牌,形成公用品牌支撑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丰富公用品牌的良好格局,广泛拓展品牌农产品消费市场,积极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创造有利于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营造依法诚信经营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保护品牌建设的良好格局。

坚持质量效益。围绕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公用品牌认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公用品牌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大力挖掘优势资源。深入挖掘中原五千年农耕文化资源和良好的绿色生态资源,大力培育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优质、安全、个性化农产品生产,大力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品牌”的品牌发展模式,构建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品牌经济链。

大力开展基地创建。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开展规模化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稳步推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示范样板创建。通过示范辐射带动,扩大农产品品牌经济效应。

积极开展农业品牌推进年活动。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农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共识,提振发展信心,加速建设进程,确保农业品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认真落实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推进机制,协调、统筹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格局。各级政府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议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定期研究品牌建设工作。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搞好顶层设计。按照“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河南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制订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乡(镇)要结合本区域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分别做好各自的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品牌布局,做到全省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

优化扶持政策。坚持公共财政导向,积极整合现有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发改、食药、国土、交通、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搞好服务。金融机构要向企业提供以农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公用品牌农产品生产。河南全省农业生产经营投资项目,要投向获得农产品公用品牌认证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级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场等,申报和评价过程中都要把获得农产品公共品牌认证作为前置条件。各类涉农培训,都要把农产品品牌创建纳入教学内容。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品牌创建意识和拓展能力,促进品牌农业发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省长质量奖”评选办法,扩大品牌农业在“省长质量奖”中所占比例,推进河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提升。

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学苏北精神、促济宁跨越”动员大会和中央、省委今年1号文件精神,整合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打造地方名优农产品品牌群体,提升名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在全市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品牌是衡量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标签。在农产品市场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全面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发展品牌农业,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农产品消费结构换代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作为加快发展和提升现代农业整体水平的关键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务求取得新突破。

二、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产品、打造知名品牌”的要求,以微山渔湖产品、鱼台大米和杞柳编织品、金乡大蒜和小米、嘉祥小尾寒羊和山药、邹城食用菌和黄金梨、任城苗木和甜瓜、泗水优质西瓜、汶上芦花鸡、梁山鲁西黄牛等传统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特色优质和传统优势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为载体,以市内外经贸洽谈会和农产品展销博览会为平台,以培养农民经纪人、经销商和搞好农产品营销推介为手段,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重点培育,创保并举”的原则,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牌上市率,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附加值、市场竞争力,打造享誉海内外的孔孟之乡农产品品牌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任务目标。通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培育更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到20__年,全市新增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30个以上,新增全国驰名商标2个,新完成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50个,在淡水产品、大蒜圆葱、食用菌、肉鸭蛋鸭、苗木杞柳等十大优势产业产品中形成4—6个区域性优势农产品大品牌,培育出一批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知名品牌和农业龙头企业。

三、工作措施

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发展品牌农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应从创建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多个层次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八个环节的工作。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业品牌基础。质量是品牌农业的根本。以健全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程质量标准控制。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把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推进农业品牌培育战略有机结合。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范、过程有监测、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管,打牢农业品牌发展基础。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业品牌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各地要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把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业品牌培育的重要基础。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四)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是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种养专业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重视特色农产品商标注册,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推荐认定工作,树立良好品牌信誉和形象。积极组织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推荐工作。严格操作规范和程序,确保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整合现有地方农产品品牌资源,通过评选认定,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名牌农产品。

(六)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品牌营销推介是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各地对认定的名牌农产品,通过参加博览会和展销等系列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推介和宣传品牌,扩大地方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品牌培育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是保障农产品品牌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曝光,依法惩处;对恪守信用者进行表彰奖励。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八)建立农村经济信息网络,构筑农产品信息平台。为不断提高我市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快建立功能齐全、高效快捷、覆盖面广的市、县(市区)、乡三级农村经济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名优农产品资源、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经纪人与经销商队伍数据库;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国内外名优农产品市场需求动态;定期各地名优农产品生产情况和供求信息,宣传推介名优农产品知名品牌,指导品牌农产品生产,促进品牌农产品产销有效对接,促进品牌农产品顺畅销售。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

第6篇

关键词: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5-17 -02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长期的农业生产和百姓生活中形成的地方优良物质文化财富,实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制度,对优质、特色的农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是合理利用与保护农业资源、农耕文化的现实要求,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入世后国际组织都必须保证地理标志的使用应遵循的既定法规。2014年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注册数量已达4576个,其中绝大部分是农产品。南京是六朝古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形成了许多具有浓厚地域特点的农副土特产品。在南京已获得的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有5个属农产品范围。

南京市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的保护和培育并不理想,与同类的省会城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除去地理位置外,也还有不足之处,存在的现状应引起重视。

一、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和维护,内在动力不足

经政府和一些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的努力,南京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已有一定的品牌效应,但是还缺乏共同维护地理标志品牌而应付出的主动性。一些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企业和农户只着眼于眼前利益,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意识不充分,也不积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仅仅靠政府扶持,没有全体生产者的主动参与,已经很难对不断增长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进行有效的维护和培育。

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重叠,政出多门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有三个部门都在管理:国家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这三个部门均依据各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地理标志产品的资质认定,各自的认定又出现交叉重叠,形成地理标志产品的多头认定、多头管理的现象。

三、市场诚信机制缺乏,消费环境不健全,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不力,导致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形象受损

消费者无从鉴别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优劣、真假,存在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也无法关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品牌建设,市场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认可度尚不尽人意。

四、地理标志缺乏严格有效的行政执法打假管理机制,打击假冒侵权措施不力是制约我国实施及利用地理标志的最大障碍之一

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上面受管理权限影响,三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管理部门,目前还没有有效的协调机制,在打击假冒侵权上形不成合力。打假不力,直接影响了地理标志产品在市场上的声誉。

五、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评价体系及质量监管体系缺乏,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由于我市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利益个体众多,质量把关一般都不严,很难进行标准化生产。各生产、销售环节还没有形成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也缺乏相应的组织进行规范化管理,影响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声誉。

另外南京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土地的经营规模不断缩小,加之很多农产品生产费用居高不下,也对相关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保护逐渐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规定了“符合规定产地及生产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保护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国家又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并在国家相关农业发展的文件中提出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和培育名牌农产品,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等要求。

农产品地理标志属于涉农知识产权范畴,代表着农产品的独特质量和信誉等与原产地相关的产品特征,在市场上有很大吸引力,容易引起消费者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牌认可,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一个新的亮点和增长点。作为中国六大古都之一的南京,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众多,文化积淀深厚。历代“南京人”在这块土地上辛勤劳动,创造了不少具有特色的自然与人文的地方民俗及与饮食文化相关的优秀农副产品,除已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盐水鸭、雨花茶等几个优良产品外,还有南京湖熟板鸭,江宁横溪西瓜,高淳炻器,六合的猪头肉、富硒米、活珠子、水芹、龙袍蟹黄包,溧水洪蓝玉带糕,江浦桥林茶干等。培育和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是促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有效培育南京市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明确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管理的牵头部门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和保护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农业主管部门无论是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地域的认定、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技术规范的制定和评价方面,还是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上,都已基本配套齐全,且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不收取使用费。故建议由农业部门牵头统一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二)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鼓励和扶持发展优质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政府行为,是农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首先,地理标志产品大都是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受益主体是广大农民。其次,地理标志产品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和产业化进程。再有,地理标志是一个巨大的无形资产,其地域内涵还会成为宣传城市形象的名片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亮点。因此培育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对于保护当地特色产品,发展农业自主品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制定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申报规划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要求地方政府应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中,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市农业部门可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进行梳理,摸清本市“地理标志”资源的状况,对农副土特产品的产、销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发掘、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会同市相关部门拟定本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规划和鼓励政策,形成促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政策体系。

(四)加大对培育申报地理标志的农产品经费扶持

农业部门应加大财政补贴,列出专项资金,作为加强对“地理标志”这类具有知识产权的农副品牌产品的引导、扶持、培育的专项经费,一旦地理标志农产品申报成功,将使农民长期受益。同时对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户应给予一定的扶持补贴,以调动企业和农户使用专用地理产品标志、创品牌农产品的积极性。

(五)维护农产品生产者利益,做好综合管理和服务引导。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在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相关的保护措施和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何有效地培育和保护我市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维护“地方特色产品”在消费者中的良好声誉,还需政府各相关部门形成抓好综合管理的合力。只有强化管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一要严格打假和依法实施保护。农业部门应协同公安、工商、质检、行业协会等各部门的力量,运用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制度,联动打假,信息共享,重拳打击伪造假冒和侵权,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模式的有效性,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诚信收益。

二要加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管理。质量是品牌的生命线,没有优质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就培育不出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品牌。农业部门应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评价体系及质量监管体系,同时还应提高地理标志农产品企业和农户的质量意识、品牌质量意识,强化精品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积极申请使用专用地理标志,严格按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工和生产,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及其他原产地特征,维护我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声誉。

三要深化服务,分类引导。农业部门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要加强指导,配套“农产品公司+农户+标准化”的产业化模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和农民转变观念,鼓励差异化竞争,以效益促发展,不断提高品牌经营的自主意识,通过集体努力来培育和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发挥电子商务互联网效应,开发地理标志农产品旅游休闲功能,以南京特殊人文历史文化和生态景观作为开发旅游业的优势,实现产业综合创收。

四要加大宣传,营造农产品创品牌氛围。政府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特点进行宣传,可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上开设本市地理标志农产品小专栏,发掘南京地区特色农产品的历史和民俗文化内涵。农业和商贸部门还要搭好地理标志特色农副产品与市场消费者信息沟通的桥梁。如高淳区政府搭台,每年举办固城湖螃蟹节,螃蟹产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156吨增加到如今的1.6万吨,螃蟹销售收入从966万元增加到16亿多。螃蟹养殖业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政府的宣传推动影响力很大。

让具备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维护农产品品牌,彰显独特品质,不仅可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增值增收,还有利于深入开发南京农业地理资源,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收入水平。愿培育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能为南京市创造出更多的农产品增值、企业获利、农民增收受益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

参考文献:

[1]陈学中.论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化管理[J].山西:经济师,2011,(11):66.

[2]陈敏.浅析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J].长春: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01).

[3]曹琳.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化机制与策略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2.

[4]修文彦.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对策探讨[J].黑龙江: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2010,(03).

[5]杨鹏程,周应恒.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声誉衰退及治理策略[J].南京:现代经济探讨,2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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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品牌是衡量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标签。

在农产品市场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全面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发展品牌农业,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农产品消费结构换代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作为加快发展和提升现代农业整体水平的关键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务求取得新突破。

二、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产品、打造知名品牌”的要求,以微山渔湖产品、鱼台大米和杞柳编织品、金乡大蒜和小米、嘉祥小尾寒羊和山药、邹城食用菌和黄金梨、任城苗木和甜瓜、泗水优质西瓜、汶上芦花鸡、梁山鲁西黄牛等传统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特色优质和传统优势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为载体,以市内外经贸洽谈会和农产品展销博览会为平台,以培养农民经纪人、经销商和搞好农产品营销推介为手段,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重点培育,创保并举”的原则,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牌上市率,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附加值、市场竞争力,打造享誉海内外的孔孟之乡农产品品牌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任务目标。通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培育更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到2010年,全市新增*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个以上,新增全国驰名商标*个,新完成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个,在淡水产品、大蒜圆葱、食用菌、肉鸭蛋鸭、苗木杞柳等十大优势产业产品中形成4—*个区域性优势农产品大品牌,培育出一批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知名品牌和农业龙头企业。

三、工作措施

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发展品牌农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应从创建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多个层次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八个环节的工作。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业品牌基础。质量是品牌农业的根本。以健全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程质量标准控制。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把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推进农业品牌培育战略有机结合。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范、过程有监测、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管,打牢农业品牌发展基础。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业品牌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各地要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把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业品牌培育的重要基础。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四)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是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种养专业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重视特色农产品商标注册,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推荐认定工作,树立良好品牌信誉和形象。积极组织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推荐工作。严格操作规范和程序,确保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整合现有地方农产品品牌资源,通过评选认定,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名牌农产品。

(六)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品牌营销推介是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各地对认定的名牌农产品,通过参加博览会和展销等系列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推介和宣传品牌,扩大地方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品牌培育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是保障农产品品牌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曝光,依法惩处;对恪守信用者进行表彰奖励。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八)建立农村经济信息网络,构筑农产品信息平台。为不断提高我市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快建立功能齐全、高效快捷、覆盖面广的市、县(市区)、乡三级农村经济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名优农产品资源、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经纪人与经销商队伍数据库;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国内外名优农产品市场需求动态;定期各地名优农产品生产情况和供求信息,宣传推介名优农产品知名品牌,指导品牌农产品生产,促进品牌农产品产销有效对接,促进品牌农产品顺畅销售。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市渔业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和有关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产品品牌培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市政府农办)。

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建立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拉动,以品牌促营销、以营销兴产业、以产业促增收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