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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分析范文

时间:2023-09-28 15:44:25

序论:在您撰写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分析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分析

第1篇

1.成本不同。传统金融行业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信息传递方面具有较高的成本,相比来看,互联网金融具有完全信息化的特点,在资本运营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往往只需投资者在客户端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完成资金的配置,在金融部门方面也无需大量人力资源盯岗,在金融产品研发、发行、管理、回购等阶段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所以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成本优势的特点。2.效率不同。以前常见的金融部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管是信息传递还是业务运行,都有较长的时滞性,完成一个客户的投资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互联网金融通过电脑、电话、手机等手段,投资者和理财产品直接挂钩,省去了中间不必要的繁琐中介过程,因此具有高效率的特点。3.风险不同。传统商业银行自身具有较高信用,附属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向一般都是国有控股部门的股权、债券等,风险系数较小。自余额宝出现以后,大量互联网金融产品也陆续登上了舞台,这些依附的基金公司和投资方向有太多不确定性,互联网自身具有的虚拟性也赋予了它们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等。

二、以“余额宝”为例金融理财产品盈利模式分析

2013年6月余额宝产生以来,众多类似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也陆续产生,京东的“小金库”、网易的“现金宝”、苏宁的“零钱包”在市场上迅速发展起来,改变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格局。

(一)现有互联网理财产品对应的基金产品

目前,京东、淘宝、苏宁等网站陆续推出与第三方支付挂钩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必须依托相应的基金公司运作,具体如表一

(二)余额宝自身的特点分析

1.收益率高。余额宝在2013年6月份成立时,七日年化收益率从4%上涨到春节期间最高6.7630%,明显要高于银行存款五年定期的存款利率,虽然现在七日年化收益率只有4.63%,但也仍旧高于普通银行存款利率。高收益率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尤其是一些中小投资者,截止到2014年2月份,已经有超过8100万的开户数和5000亿元的筹资规模,因此,高收益率使投资者如此青睐于余额宝这个新兴互联网理财产品。2.流动性强。余额宝只需从淘宝网站使命认证注册就可以投资,只需要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可以轻松将资金转到余额宝账户,投资过程简单方便,投资和赎回规模也没有下限,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理财平台。另外是一种T+0的货币型基金,当投资者赎回时并不需要像股票一样遵循T+1政策,具有即时到账的特点,因此,资金流动性较强,出现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小。3.技术创新。自从20世纪末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出要以“创新”两字贯穿金融市场中以来,余额宝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草根时代引领了一阵狂潮,开创性将互联网应用到金融市场中去,余额宝投资者可以通过客户端随时随地在网上购物并轻松付款。另外,余额宝操作简单灵活,在电脑和手机客户端上可以清晰的看到账户余额、每日收益总额、每日年化收益率等各项指标的数值,技术创新是余额宝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最突出的特点。

(三)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分析

余额宝通过与天弘货币基金公司合作,将货币基金主要投资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低风险证券品种,分享货币市场的投资收益。据天弘基金披露的数据,2500亿规模的余额宝,超过80%投资的是银行的协议存款,因协议存款收益较好,并且可以提前支取,无论是从流动性和收益,都是面向千元投资额的互联网金融T+0货币基金最好的投资选择。余额宝现在有大量融资规模,当与银行进行协议存款谈判时有更大的筹码,就能获得更高额的利息差,在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经营冲击的同时,获取了较大规模的净利润。

三、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目前,我国国内的监管体制主要是“一行三会”模式,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余额宝为首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具有影子银行的性质,在创新和盈利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行为不规范、销售行为不正当,所授权的监管部门监管不严或监管不到的现象出现,因此在监管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周小川曾在2014年全国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提到,并不会取缔余额宝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相反应加强监管。监管层“鼓励支持”的态度已然明确,随之而来的还有监管之手,风险提示不充分和部分领域的监管空白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最大的两个监管问题,现在的党务之急就是把握重点,加快监管步伐。

(二)经营风险

余额宝这类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产物,虚拟性、不可控性是它们与生俱来的特点,对于投资者来说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汇添富的“现金宝”曾因为自身体制不完善,出现盗用投资者信息以非法手段获取本金的案例,另外,今年6月份深圳一家名为“科讯网”的P2P网贷平台超过2700万元的“跑路”事件,青岛港金属贸易融资公司在18家银行的贷款超过160亿元,涉贷的一些核心人员已经外逃,成为近期内最大一起“骗贷”案例。2014年上半年央行曾对支付宝每日投资限额进行了规定,旨在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交易风行,另外还需要对领导者和管理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我们还需要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风险因素的产生。

(三)利率风险

周小川说“,市场上肯定有一种力量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各种新兴的业务方式也都是对利率市场化有推动作用的”。有些学者认为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推高资金利率,转嫁给实体经济,当这类新兴产品出现以后,大量的银行协议存款将传统商业银行置于不利的位置,更多的谈判筹码降低了银行净利润,增加了市场利率风险。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成为解决这一风险因素的关键性措施,在市场一体化的今天,应该放开银行的利率管制,更多的交给市场这张无形的手去解决,余额宝的这类新型理财产品市场将随之萎缩,余额宝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利率风险因素也随之降低。

四、结语

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及措施分析

收录日期:2016年12月26日

互联网金融是新兴起的事物,随着它猛速发展,出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我们不要谈到问题就色变,要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问题,积极地去解决问题,还要思考应如何规避风险,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的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环境。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在学术界至今还没有一个能够达到共识的概念,金融实质就是资金的融通。从广义上来说,与货币相关的就可以成为金融;但是从狭义上来说,金融指的是指资金的融通,也就是所说的资金的融通和转移过程。资金的转移过程,一般可分为两类: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其中,直接融资是需求者向提供者直接进行融资,不需要第三方,股票和债券是最具有代表性的直接融资方式;而间接融资是提供者向第三方(中介机构)提供资金,需求者再通过第三方来获得资金,这就意味着需求者不需要和提供者接触,这也是直接和间接融资的最大区别,商业银行就是典型的间接融资方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业和传统金融业最大的区别就是:不同的金融业务媒介以及不同的思维模式。其主要的特点分为以下几种:

(一)随时随地的进行。随着手机上应用软件的推出,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的通过网络使用手机上的应用软件进行金融活动,比如转账、支付等。

(二)覆盖范围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主要是依托于互联网发展的,还有就是电商平台大范围的覆盖,也使互联网金融有了很大的发展。网络在全球早已经普及,也可以说互联网已经覆盖了全球。基于W络的互联网金融,也必将覆盖全球,打破了地域上的限制,突破了时间的束缚。

(三)很强的互动性和信息透明化。互联网的发展重心,在逐渐地向移动端倾斜,导致了手机应用程序越来越多,许多应用程序的互动性都很强,能够做到实时的交流沟通,以及快速的获取资讯,用户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信息,信息显得更加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四)成本低和工作效率高。几乎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都可以在电脑和手机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省去在银行办理业务时的等候时间,节省了时间成本,与此同时,通过互联网处理业务的效率也大大提升。

三、互联网金融的作用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模式也做出了相应的改变。利率市场化是我国市场改革的主要目的,同时也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一个稳定发展,这一过程可以直接触碰到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思想转变。我国所谓的利率市场化方面都是由市场的好坏来决定的,可以通过利率市场化方面的应用合理化地进行市场竞争。以往传统的利率市场化不够成熟,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管理已经全面开放,除个人存放款以外其他的金融利率都是由市场来衡量。

在我国利率金融的市场化调查中,目前正面临着资本市场的调整过程和互联网金融起步的双重考验。互联网金融现如今已经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品牌形象,并且随着品牌形象的提升,其服务态度也有所改变,已经发展成为互联网的金融主要体系。互联网金融在我国金融当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方便用户们体验,打破传统的理念,对以往传统的金融市场产生巨大的改变。互联网金融市场可以凭借自身的业务进行全面的覆盖,尤其是对小型企业或是民主化的市场等方面进行整顿补充,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利率方面更加民主化。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初期,我国对其监管比较宽松,使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我国完善金融体系贡献了一份力量。但是,在这种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同时这些问题也在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

(一)没有相关的法律规范,行业内缺乏自律。现如今,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出来,加快了互联网和金融结合的进程,但是同时也带来了风险,监管风险是人们最应该注意和防范的。

我国在互联网金融上的监管,目前没有在对联网金融当中的资金管理得到一个明确的认知,科学管理意识还不是十分完善。通过以往传统的法律法规来讲,国家对小型企业没有具体的法律条形,若有需要只能向上级单位进行申请。因此,在互联网金融当中会经常出现资金管理模式的力度不足,致使其对资金处理出现不良的使用情况,或由于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严格,会直接导致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资金亏损情况。我国许多互联网金融市场当中,其金融工作部分不仅仅是对互联网金融资产进行总体核算,而且对资金的实际管理应用进行明确的监督,导致大量的互联网金融对资产在实施管理时,未能够达到在第一时间内进行资产审核登记,在一些情况较为严重的互联网金融中会出现部分资金未能通过审核,对于这些资产就很有可能被其他人利用想要变为个人财产,而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会因缺少相关的登记手续,而给互联网金融造成经济损失。通常对资金的变化情况很难分辨出来,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督力不够,会直接导致金融资金管理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困难。

(二)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金融市场的互动性较强,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互联网的操作更为简单,展示方式也比较直接,随着我国信息时代的发展,很容易造成网络传播信息资料的泄漏和黑客的恶意入侵,相关从业和管理人员对网络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整体管理方式和控制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对网络安全都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互联网信息安全技术企业及相关网络管理监督部门的管理力度不够,很多潜在的网络安全问题直接影响着金融市场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迫切需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监管评估体系,从而减少或避免网络安全对金融市场的破坏。中国传统金融转型,市场创新发展、微信和微博等社会化传播发展得到进一步强化,中国金融利率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利率市场的研究也随之继续深入。金融利率市场风险发展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主要核心,在很多方面来讲,金融利率的风险及技术在金融利率风险的组织结构变换中是令人时刻关注的。在我国信息时代的大数据发展等技术支持下新闻信息资源的结构性变化,也会导致新闻业务源结构的变化,这也将导致新闻业务形态的变化方便,数据形态不断转变。首先,充分地了解互联网的安全性质;其次,需要明确网络安全的稳定或不稳定的根本原因;最后,分析互联网使用的危害性,调查当前部门对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相关技术的专业人员认为大数据时代是金融利率市场面临变化的时代。从而改变了专业媒体与用户之间的操作,也完善了专业金融市场和用户之间的关系模式,简单来讲,金融市场内容就是相互认同的模式。有人认为金融市场实际上是在重新规划新闻的工作场地,事实上这是一个关注角度的误区,在信息时代化的发展中得不到专业的认定,因此金融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程度。

(三)无法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是出于广大人民关注的特点,其问题也出现很多。根据数据研究表明,可以清楚地指导消费群体的日常消费习惯、需求、信誉程度等相关的个人信息,有利于帮助解决我国传统金融市场客户的定位标准,为客户提出更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大数据信息比较集中,可能也会面临着数据被盗的情况,有些非法分子通过盗取个人数据库,泄露个人信息或是更改信息等,势必会对用户的个人隐私或是个人信誉、财产、人身安全等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已经积攒了大量的客户,在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张下,也会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伴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影响和推动,一些新的技术和设备都在不断普及,成为个人、企业甚至是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因素,互联网个人信息泄露经常发生,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基础信息成为网络服务的重点问题。互联网信息安全具备动态性和合法性质,而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形式主要是虚拟化的开展,从而导致了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模式。所以,为了确保我国互联网金融有效地进行,客户个人信息安全要得到重视,避免出现互联网平台的技术水平风险,从而有效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顺利发展。

五、解决措施

(一)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风险性极高的行业,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给金融市场带来了很大的收益,使互联网金融同时具备网络和金融两个特点,所以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工作人员需要熟悉行业内的法律法,不能知法犯法。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后形成统一意见,互联网金融的现状有很多涉及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所以要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监管,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形成良好的典范。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时,需要对各个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与此同时,监管机构需要不断创新和增强,在此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只要创新和监管实现平衡状态,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才能更加增进一步。

(二)推动行业风险控制。随着我国国家风险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国家治理技术的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基于公共治理技术的共识,我国对治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善治”追求,将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新的研究方向。然而,互联网金融安全公司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是不够的,许多网络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正常稳定运行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同时需要合理有效地建立和制定相应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技术监督体系,从而进一步增加和提高网络安全性。存在缺陷的管理,导致信息泄漏,网络传播和恶意的黑客入侵、网络安全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模式不合理对网络安全有很大影响。我国已进入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发展在不断变化,应用技术越来越丰富。在大数据和社会传播方面进一步探索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律,为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三)防范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安全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它所包含的信息安全综合性的特点都需要监督和防范,使互联网金融具备面向大众的虚拟化和透明化。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与先进互联网技术的结合,互联网金融为客户开展了一条较为便捷轻松的消费服务模式,但同时要保证客户的信息安全性,在发展较为成熟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客户信息安全问题还是存在的。只能加强员工的监管措施,实施互联网修复技术,达到安全管理信息加密的目的。

互联网金融是新兴的行业,随着市场体系的完善和技术规模的发展,就会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与此同时对人才要求也会相应提高,这对专业人才来说,面临着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以通过高校或相关教育机构开设与其相关的课程和专业,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学习。这样就可以培养出许多的复合型人才,可以满足当下金融市场上互联网金融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对于企业来说,可以不定期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

六、结束语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但是互联网金融,一直在一个监管较为宽松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这样就给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妨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介绍的是互联网金融在其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主要参考文献:

[1]谢清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31.49.

[2]李国英.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州学刊,2015.32.11.

[3]胡再勇.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风险分析[M].北京:金融出版社,2007.

第3篇

关键词:金融;互联网;风险防范;金融系统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捷。近年来,伴随互联网技术的逐步提高和深入,使金融行业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互联网的认识和了解从陌生渐渐转变到的熟悉并且熟练掌握,如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对于生活在当下的人们而言,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已然成为他们经常使用的消费方式,这正是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的一部分,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为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消费体验,但是,互联网金融为人们提供便捷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交易风险,相关研究人员必须积极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人们的财产安全,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更加安心的使用互联网金融业务,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

1 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即是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中,通过计算机终端利用网络完成金融业务,而我们所说的金融业务大致包含四种:第一,互联网支付,比如我们熟知和广泛使用的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第二,互联网借贷,即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以通过借贷软件进行借款,并在规定时间偿还,例如当前大力推广的借贷宝APP;第三,互联网投资,过去人们将钱存到银行作为一种投资,定期可以收到利息,而现在,人们可以把钱凭借互联网进行投资,还能获得更高的效益,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第四,互联网融资,互联网融资是为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平台,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融资平台,比如网融网,在网上提供企业的各项信息并提出借款申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对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审核后,可以考虑是否为企业提供贷款业务。

总之,互联网金融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透明、公开化的金融交易平台,同样,也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威胁着用户的财产安全和金融体系的构建,国家以及相关部门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以便维护互联网金融业务安全、稳定的运转。

2 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分析

2.1 系统性技术风险

互联网技术之所以能够应用于金融业务中,这本身就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而该项技术的成熟性、可靠性、完善性都将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安全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互联网技术本身对于金融业务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互联网金融技术存在某些漏洞,就会直接降低系统的安全系数,给用户造成巨大的产损失,比如:当前,银行卡莫名被盗刷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经常通过网络支付,而在支付过程中加密技术不完善,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些人一般是利用网络技术盗取用户个人信息,进而达到窃取用户财产的目的。有些人是直接破译用户的登录密码,有些人是通过计算机给用户植入病毒,比如我们在一些平台上收到的有病毒的网址链接,一旦进入用户信息就会遭到窃取,我们将这些人称之为“黑客”。互联网金融技术上的问题对于用户使用构成了巨大的风险,尤其是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一旦数据信息丢失,就将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并且可能形成恶性循环,直接导致金融系统的混乱。

2.2 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业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而说到操作风险我们又可以将其分为两类:第一,用户自身操作问题,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完成需要用户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掌握业务操作程序,而如果用户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操作内容,就很有可能造成财产的丢失和被盗;第二,计算机系统本身存在漏洞,例如互联网金融业务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中的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引起的。其一,互联网本身具有虚拟性,这就给交易双方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也经常存在网络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现象;其二,由于当前信息的不对称,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情况可能会在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当前,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给许多不法分子带来了“商机”,他们正是利用了网络的这一弱点,向人们提供了与实际不符的信息,骗取了用户的信任,给用户造成极大困扰和伤害,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系统和谐稳定的秩序。

2.3 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属于当下比较潮流和新兴的产品,研究人员处于探索和逐步完善的阶段,而用户处于尝试并广泛使用的初级阶段,因而,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尚未确立明确和健全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在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保护,我国法律处于欠缺的状态。这就导致有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借助互联网金融在法律方面的短板,而进行违规操作,达到非法获取他人钱财的目的,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系统的治安;此外,伴随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我国传统的针对金融方面的法律条文显然与当前金融行业的发展模式不相适应,尤其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制约措施,没有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可靠法律保障,不利于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3 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构建互联网的金融安全体系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互联网金融得到了相对应的发展,换言之,只有不断提高互联网技术,构建可靠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才能进一步确保金融业务开展过程的安全性,避免用户资产丢失和被盗现象的发生,这样一来最终确保互联网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当下,我国金融行业内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互联网金融系统进行研究和开发,从而有效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的安全系数,增强用户信息的保密性,使互联网金融系统穿上一层厚厚的防护衣,从而阻挡一切外来病毒的侵入;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了市场规模,一个市场要想稳定、持续的运转,就必须拥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因而,互联网金融市场也要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准入制度,从而保障互联网金融系统内部氛围的健康、和谐,同时,还要对互联网及金融市场实行监督和审查机制,一旦发现不利于系统良好运转的因素要及时准确的查处,从而避免系统遭到破坏。

3.2 健全互联网的金融业务管理

首先,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业,应该被纳入金融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是由商业银行担任管理任务,这种管理模式属于分业管理,实践证明,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今天,分业管理模式已然不能保障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必须将混业管理模式与分业管理相互融合,进而形成一种综合的管理模式,才能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其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各项行为,金融市场可以针对互联网金融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并且制定统一行业标准和科学的风险指标,使互联网金融市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定期对行业内部风险指标进行统计和评定,进而逐步降低行业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普及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强化用户安全意识。当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导致财产损失的案件发生的原因就是用户本身安全意识淡薄,轻易泄露了个人信息,因而,只有不断对用户加强教育,使更多人认识到互联网金融骗局的形式,从而提高警惕,及早识破骗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

3.3 加强互联网的金融风险体系

当下,我们需要对之前我国传统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并优化。互联网金融系统若是想要得到稳定的运转,那么前提条件就是需要把征信系统建立并完善好。当前,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前进的因素之一就是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也就导致了很多互联网借贷交易出现坏账现象频发,给金融机构以及借贷平台造成极大困扰,也产生严重的济损失。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想方设法建立健全、完善的征信体系,使互联网金融交易真正实现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交易双方信息的准确,不仅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交易风险,也为用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其次,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当前,我们生活在信息化的时代,网络系统能够为我们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因为,我们必须对数据和信息加以合理、科学的应用,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风险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从而找出内在规律,最终将风险数据划分等级,形成互联网金融系统特有的风险预警信号,这样一来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直观和有效的信息。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的产生为人们带来的便捷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互联网金融本身存在的特殊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主要有系统性技术风险、业务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要想有效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就必须构建互联网的金融安全体系、健全互联网的金融业务管理,并且加强互联网的金融风险体系,这样一来最终可以确保互联网金融安全、稳定的运行,促进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康欣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及防范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09):36.

[2] 缪灿莹,胡高福.浅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J].北方经济,2014(07):86-88.

[3] 李琳娜.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5(08):32-33.

第4篇

互联网金融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和提供的金融产品都有着较大差异,具有自身特色,并且也在逐渐影响着传统金融机构,倒逼金融业进行改革。

1.互联网金融突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传统金融机构需要顾客在特定时段到指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而互联网技术则使金融服务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相应账户就可以随时随地登陆网络系统进行自助服务,相应账户也只需通过上传信息即可开设。这不仅使金融服务覆盖的范围可以扩大至偏远地区,同时也节约了大量建设实体营业网点的成本。

2.互联网金融的操作简单快捷

传统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手续较为繁琐,顾客等待时间也较长。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用户越来越关注业务办理的简便和快捷。互联网金融在设计产品时就更为关注用户体验,致力于做出界面友好操作简单的产品,完全没有办理过同类业务的用户也可以在页面指引下按步骤完成操作,从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顾客。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加快审批清算的过程,提高经营效率。

3.互联网金融的产品更加多样灵活

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标准化的,形式也较为单一,并不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互联网公司掌握了用户大量的交易数据和消费习惯,而云存储和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使得这些信息可以被更有效地分析利用,细分用户市场,从而提供更具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可以灵活调整的金融产品,更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4.互联网金融填补了传统金融未满足的客户需求

例如,传统金融机构几乎没有提供针对零散资金的产品,而互联网金融企业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空白,并推出了一系列产品为用户闲散的小额资金提供理财业务;传统的金融机构极少为个人提供小额短期贷款,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则针对这一需求搭建了融资平台,使个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成为可能。5.互联网金融产生了不同的信用评价体系。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大多依赖抵押或担保等方式进行,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信用评价。互联网金融企业则根据已掌握的用户消费记录和还款记录等数据构建了一套真正基于用户信用的评价体系,并用于区分客户。

6.互联网金融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余额宝等小额理财产品的出现,联通了货币市场基金利率、银行同业存款利率和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冲击了资金市场上长期存在的利率双轨制。传统金融机构面对存款流失的现状,也不得不加快推出同类活期理财产品并提高利率。这缩窄了银行的存贷利差,迫使传统金融机构逐步开启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7.互联网金融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传统金融机构垄断现象较为严重,规模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挑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利润来源,促使传统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参与竞争,提高了金融市场竞争度。互联网金融企业非常注重客户体验,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提升自身服务态度和水平。互联网金融服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加快了资金流动速度,引导资金合理流动,促进资本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刚刚兴起的金融形态,目前还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并不完善,仍然面临着较多风险。

1.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问题普遍,流动性风险较大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普遍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资金,但是其投资于货币市场或银行同业市场的资产组合期限较长,并不能立刻变现,一旦发生大规模赎回,目前只能依靠互联网金融企业使用自身的流动性资金垫付,存在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也具有内在不稳定性,面临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这就要求监管当局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并提供最后贷款人保护措施。

2.跨业经营普遍,易造成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监管,其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很多互联网企业事实上正在进行跨业经营,而不同业务之间又缺乏必要的防火墙,并不具备混业经营的条件,极易发生风险跨业传播并进一步引发系统性风险。当前金融监管的方式还是分业监管,对越来越趋向于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有效性较低。

3.面临的风险来源复杂,传染性和波动性较高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其风险来源也是传统金融领域的风险与互联网技术风险的叠加。除了传统金融业务固有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外,还需要防范和监管互联网领域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基础技术风险。互联网平台的硬件和软件核心技术主要由国外大型IT公司控制,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没有完全掌握,建立在该平台上的金融活动的技术安全面临一定风险。

(2)黑客和病毒风险。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一直是互联网安全的重要威胁,而互联网金融因为涉及资金交易,更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如果互联网金融使用的信息传输技术手段落后、加密技术不完善,就极有可能被入侵,造成客户信息和资金被盗。

(3)技术外包风险。互联网企业通常会把一些技术问题外包给其它公司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外包服务的质量不一,如果在使用中遇到问题,也容易出现沟通和修复过程更为复杂、解决问题所需时间较长的情况。此外,技术外包容易造成部分信息泄漏,安全性较易受到影响。

4.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波及面较广

互联网金融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针对的是人群的“厚尾”部分,大多为低端客户,其风险接受能力较弱,用户数量较多。如果出现损失,波及范围较为广泛,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较大。

5.未知风险可能增加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是将传统行业和新兴技术结合在一起的形势。随着它进入高速交错发展的第三阶段,传统金融业态的边界不断被拓展,一些未知的、崭新的金融风险也可能伴随这一过程而出现。监管部门应该更加关注其发展过程,加强对其风险的研究和预判并即使加以防范。

三、基于存款保险制度角度的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防范

互联网金融的部分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银行存款的替代品,同样面临挤兑风险,并且涉及到的用户较多,行业波及面广泛,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这些风险特征与传统商业银行非常相像,同样也需要引入存款保险制度来防范其风险。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引入也对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有重要作用。

1.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当前大型传统金融机构实际上享有国家信用为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形成了垄断优势,也造成了服务水平较差,效率较低的后果。建立覆盖互联网金融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使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更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整个金融行业重视自身风险状况,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有利于防范流动性和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目前互联网金融目前小额存款人较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充分减少多数用户的挤兑动机,减少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从而避免单一风险扩散为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3.有利于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盈利模式 风险因素

一、引言

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五次信息革命的进行,高科技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为居民、企业、政府等部门都提供了便利。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年增长率为19.1%。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普及,也成为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催化剂,加速了在传统商业银行基础上移动金融的发展。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传统的商业银行迟早会成为社会的恐龙”,在中国2013年6月份随着“余额宝”的产生,大批互联网理财产品也应运产生,传统金融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相结合,走上“方便、快捷、靠谱”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但对这个词的概念却一直没有统一的界定。马云(2013)认为,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行为称为互联网金融,而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称为金融互联网,这两个概念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我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社会发展必然的结果,它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充分结合,通过投资者和以理财产品为依托基金公司挂钩,基金公司再将资金投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便利、增加收益多赢的目的。

(二)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行业的区别

1.成本不同。传统金融行业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信息传递方面具有较高的成本,相比来看,互联网金融具有完全信息化的特点,在资本运营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往往只需投资者在客户端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完成资金的配置,在金融部门方面也无需大量人力资源盯岗,在金融产品研发、发行、管理、回购等阶段都可以在网上进行,所以相比传统金融具有成本优势的特点。

2.效率不同。以前常见的金融部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管是信息传递还是业务运行,都有较长的时滞性,完成一个客户的投资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互联网金融通过电脑、电话、手机等手段,投资者和理财产品直接挂钩,省去了中间不必要的繁琐中介过程,因此具有高效率的特点。

3.风险不同。传统商业银行自身具有较高信用,附属理财产品的资金流向一般都是国有控股部门的股权、债券等,风险系数较小。自余额宝出现以后,大量互联网金融产品也陆续登上了舞台,这些依附的基金公司和投资方向有太多不确定性,互联网自身具有的虚拟性也赋予了它们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等。

三、以“余额宝”为例金融理财产品盈利模式分析

2013年6月余额宝产生以来,众多类似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也陆续产生,京东的“小金库”、网易的“现金宝”、苏宁的“零钱包”在市场上迅速发展起来,改变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格局。

(一)现有互联网理财产品对应的基金产品

(二)余额宝自身的特点分析

1.收益率高。余额宝在2013年6月份成立时,七日年化收益率从4%上涨到春节期间最高6.7630%,明显要高于银行存款五年定期的存款利率,虽然现在七日年化收益率只有4.63%,但也仍旧高于普通银行存款利率。高收益率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尤其是一些中小投资者,截止到2014年2月份,已经有超过8100万的开户数和5000亿元的筹资规模,因此,高收益率使投资者如此青睐于余额宝这个新兴互联网理财产品。

2.流动性强。余额宝只需从淘宝网站使命认证注册就可以投资,只需要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可以轻松将资金转到余额宝账户,投资过程简单方便,投资和赎回规模也没有下限,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理财平台。另外是一种T+0的货币型基金,当投资者赎回时并不需要像股票一样遵循T+1政策,具有即时到账的特点,因此,资金流动性较强,出现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3.技术创新。自从20世纪末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提出要以“创新”两字贯穿金融市场中以来,余额宝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草根时代引领了一阵狂潮,开创性将互联网应用到金融市场中去,余额宝投资者可以通过客户端随时随地在网上购物并轻松付款。另外,余额宝操作简单灵活,在电脑和手机客户端上可以清晰的看到账户余额、每日收益总额、每日年化收益率等各项指标的数值,技术创新是余额宝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最突出的特点。

(三)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分析

余额宝通过与天弘货币基金公司合作,将货币基金主要投资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低风险证券品种,分享货币市场的投资收益。据天弘基金披露的数据,2500亿规模的余额宝,超过80%投资的是银行的协议存款,因协议存款收益较好,并且可以提前支取,无论是从流动性和收益,都是面向千元投资额的互联网金融T+0货币基金最好的投资选择。

余额宝现在有大量融资规模,当与银行进行协议存款谈判时有更大的筹码,就能获得更高额的利息差,在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经营冲击的同时,获取了较大规模的净利润。

四、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目前,我国国内的监管体制主要是“一行三会”模式,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对现有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余额宝为首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具有影子银行的性质,在创新和盈利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行为不规范、销售行为不正当,所授权的监管部门监管不严或监管不到的现象出现,因此在监管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周小川曾在2014年全国政协小组讨论会上提到,并不会取缔余额宝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相反应加强监管。监管层“鼓励支持”的态度已然明确,随之而来的还有监管之手,风险提示不充分和部分领域的监管空白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最大的两个监管问题,现在的党务之急就是把握重点,加快监管步伐。

(二)经营风险

余额宝这类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产物,虚拟性、不可控性是它们与生俱来的特点,对于投资者来说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汇添富的“现金宝”曾因为自身体制不完善,出现盗用投资者信息以非法手段获取本金的案例,另外,今年6月份深圳一家名为“科讯网”的P2P网贷平台超过2700万元的“跑路”事件,青岛港金属贸易融资公司在18家银行的贷款超过160亿元,涉贷的一些核心人员已经外逃,成为近期内最大一起“骗贷”案例。

2014年上半年央行曾对支付宝每日投资限额进行了规定,旨在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交易风行,另外还需要对领导者和管理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我们还需要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风险因素的产生。

(三)利率风险

周小川说,“市场上肯定有一种力量是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各种新兴的业务方式也都是对利率市场化有推动作用的”。有些学者认为余额宝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推高资金利率,转嫁给实体经济,当这类新兴产品出现以后,大量的银行协议存款将传统商业银行置于不利的位置,更多的谈判筹码降低了银行净利润,增加了市场利率风险。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成为解决这一风险因素的关键性措施,在市场一体化的今天,应该放开银行的利率管制,更多的交给市场这张无形的手去解决,余额宝的这类新型理财产品市场将随之萎缩,余额宝的优势将不复存在,利率风险因素也随之降低。

五、结语

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领军者,将科学技术和金融市场结合到一起,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创新步伐,不仅给融资部门带来了方便,同样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收益,但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因此,这类互联网金融所产生的理财产品未来的发展模式还有待我们去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陈一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现状与发展建议.金融发展评论,2013(12).

[2]郭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趋势与展望.产业与科技论坛(19),2013(12).

[3]刘凯.指尖上的理财产品――余额宝分析.E-BUSINESS JOU RNAL,2013(12).

[4]温济聪.互联网理财产品收益下滑竞争加剧.经济日报(13),2014(05).

[5]陈小欢.互联网理财时代余额宝成功背后的故事.看天下,2013(07).

[6]关仕新.余额宝类理财产品风险几多.检察日报(003),2014(05).

第6篇

【关键词】余额宝;风险分析;对策研究

一、概述

(一)余额宝概况

余额宝,又叫增利宝,于2013 年6 月17 日正式推出,是由阿里巴巴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的一款余额理财服务。余额宝通过推广由天弘基金公司出品的增利宝,吸收用户存在支付宝中的闲散资金,进行资金融通。用户在支付宝官网上将资金转入余额宝被视为自愿购买增利宝货币基金,在享受比银行活期存款高得多的利润同时余额宝内的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转账等支付功能。

(二)余额宝性质与法律地位

余额宝工作人员曾明确表示,余额宝实际上仅仅是支付工具,而天弘基金才是真正的基金销售者。用户在将资金转入余额宝的同时,默认购买了增利宝基金,而在用户消费或转账时,相当于基金的赎回。余额宝服务协议中限定了余额宝只是根据用户委托“进行相关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下同)交易资金的划转、支付及在线进行理财产品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即仅仅是委托支付关系中的受托人。

二、余额宝的风险分析

(一)法律监管风险

“余额宝”在监管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支付宝公司只有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并没有取得基金销售牌照,但在实践上已在扮演第三方代销的角色。即通过把增利宝基金的销售定义为直销,业务流程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从而使资金的所有权在此流程中不会转移给支付宝,并把从基金公司获得的收益作为支付宝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对价,在名称上界定为“管理费”,这样就成功规避了监管风险,打了直销的球。根据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第三方代销行为既不合法也不违法,处于监管的边缘地带。因此,“余额宝”的命运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受央行及其相关监管部门的政策影响的可能性较大。2013年6月7日,央行公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阿里巴巴公司为了规避该条例,减少增资压力,保证支付宝控制权的需要,推出“余额宝”并将原有的沉淀资金转移出银行。从整体上看,支付宝由央行监管,但是央行在实际操作中并无现场检查等监管机制,存在监管真空问题。实际上,沉淀资金从备付金转化为货币基金的投资资金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原有的相关风险,只是形式上的变化而已,监管缺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与传统金融相比其虚拟性、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导致监管难以跟进,这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二)流动性风险

货币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投向货币市场,以投资于债券、央行票据、回购等安全性极高的短期金融品种为主,从而形成杠杆效应来提高基金的整体收益。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估值等相关活动实施细则》规定,货币基金最高融资杠杆限定为20%,一旦出现预期外的紧缩货币政策,收益很可能就低于预期,从而导致市场上大规模的赎回。

在传统的金融市场中货币基金采用T+0的赎回方式是相当普遍的。天弘基金的增利宝从理论上说也应当是T+0的赎回方式。而与增利宝挂钩的余额宝为了使任意时段的T+0赎回得以实现,就必须在非交易时段由天弘基金或余额宝使用其部分头寸先行垫付,然后再在基金交易时间内进行结算,实际上真正结算还是要等到交易时间。余额宝的T+0赎回机制,换一种说法,就是利用天弘基金或余额宝的部分头寸汇聚成了一个“资金池”,在非交易时段,这部分资金不会有任何损失与收益,也不受任何市场风险影响。但是,如果在非交易时段发生大量资金的同时退出,这一部分资金池则有可能难以应对,从而使余额宝难以实现资金的随时支取。在具体的操作中,正是由于余额宝的收益是在每天货币基金收盘以后才能结算,阿里集团的支付宝平台就得在此外其他时段为余额宝垫付。如果天弘基金在结算时没有及时将相应的收益填入支付宝垫付的部分,支付宝的资金流动也会出现风险。

(三)市场风险

余额宝的收益来源于对应的货币基金收益,因此如果货币市场的表现不佳,会导致余额宝收益率随之下降。在金融市场中,货币基金的收益率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产生波动,比如公司的运作是否得当,公司的发展方向是否正确等等,如果金融市场的大环境不利,尤其是当股票市场出现牛市时,相对与股票市场的高风险高回报,货币基金的竞争力会被削弱。货币需求量下降,则也相应地也会使货币基金收益率下降,余额宝的收益也会受影响。此外,由于中国的利率在不断地市场化,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也不再坚挺,如果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大幅度调高,余额宝可能因此流失一部分用户,其收益率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四)互联网安全风险

作为一项收益与其他货币基金相挂钩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余额宝的管理存在着网络技术风险,加上网络上的众多不可控因素,余额宝并非“万无一失”。余额宝上市至今已有多起余额宝被盗问题,金额从1000元到100000元不等,这反映出余额宝的网络确实存在漏洞。互联网支付密钥的技术管理以及TCP/IP 协议的安全性,对承担金融活动中资金主体的资金安全性来说也面临考验。由于余额宝活动的交易信息完全通过网路传输,在这过程中存在着非法盗取、篡改以及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此外,在技术支撑上,国外进口的互联网软硬件设施对我国金融信息安全存在的隐患也不容忽视。

就消费者来说,消费者方面的操作风险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环。4G、无线技术的普及,免费wifi、二维码扫描成为电信欺诈的重灾区。大众缺乏对免费wifi安全情况的识别,不法分子正是掌握了这个薄弱点,假冒wifi站点。一旦客户成功连接这个站点,银行账号以及密码等个人信息就会被盗取。例如近期经常发生的利用银行短信提示要求客户进行密码更改,或是登陆指定网站完成升级,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损失。这一类案件的侦破极其困难,这对消费者资金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三、针对余额宝风险的对策

(一)监管对策

1.加快立法进程。余额宝销售基金的合法性目前仍是疑问,因此应当制定有关互联网金融支付与管理的法律法规,重视网络信用信息的采集并将其纳入到社会征信体系中,并对网络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多重保护。另外,针对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尤其是网络的信息与资金盗窃、泄密、诈骗等行为,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逐渐形成有法律许可、法律约束和法律保障的互联网金融环境。明确相应的立法机关与监管部门以及完善法律制度,对于防止法律风险及监管风险十分有效。

2.互联网安全风险监管。余额宝依托的是发达的互联网,因此互联网的优点和缺点也将相应地被其继承,互联网存在的缺陷也可能给余额宝带来风险。阿里巴巴虽然是较大的商业公司,但是也无力独自承担巨额的资金损失。针对此种互联网风险首先应当健全互联网企业内控机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机构并对互联网金融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和识别,针对风险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对应的监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促成互联网金融企业间建立起防范互联网风险的合作机制,这不仅可以使防范技术的整体水平提高,同时还可降低企业防范风险的成本,实现互联网风险管理的规模效应。

3.流动性风险防范。余额宝里的资金目前暂无强制监管,一旦出现风险则由投资人或消费者承担。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首先要把主要的资金托管从支付网站剥离,根据现有网络交易的流程完善银行的资金托管方式。可以效仿传统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余额宝等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银行存款同样可以设立存款准备金制度,或者可以由各大银行共同设立货币基金托管商业机构,与余额宝签订资金托管合同以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基金保障制度。

(二)投资者应当注意的问题

《余额宝服务协议》规定:“用户须同意且认可支付宝最终的补偿行为并不代表用户资金损失可归责于支付宝,亦不代表支付宝为此承担其他任何责任。此项规定有一个明显不合理的地方在于:支付宝强调自己承担的是补偿责任而不是赔偿责任。由于是格式合同,投资者不得不同意该条款,或者是大部分人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使得支付宝有机可乘。赔偿和补偿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赔偿责任重在对违反义务的惩罚,而补偿责任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支付宝通过这种设计巧妙地规避了自身的责任,实质上是在利用格式化合同实现自身免责,而且在其他规定当中也存在着类似条款。

在有关部门加强对余额宝监管的同时,作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也应当在选择金融产品时,注意了解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企业的信息披露状况,识别虚假宣传;在使用金融产品时,注重安全措施与身份验证措施使用,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防止上当受骗,从根源上避免损失。

参考文献

[1] 周子衡.金融管制的确立及其变革[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 黎四奇,李时琼.对余额宝所引发法律问题的思考――基于金融创新的视角[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

第7篇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和传统金融理财的对比

互联网金融理财在逐步的颠覆传统的金融理财。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与货币市场基金紧密相连,并主要是对同业存款、短期国债和央行票据进行投资,这使得其所获得利息明显高于传统存款的利率,在一定程度上那个推动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形成;而传统金融理财通过银行办理业务,并进行储蓄理财来对资金进行管理,但互联网理财一方面为老百姓带来了方便也更丰富的提供了理财的种类,但在一定程度上传统金融理财在老百姓的心中占有根深蒂固的选择地位。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全新的富有现代化金融理财的时代特性的金融产品,对此,传统所具备的金融监管管理制度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内容已经不能与之相适应,其中以互联网普遍使用的阿里巴巴开发的余额宝,天弘基金通过支付宝设立了账户的余额,而支付宝销售结算专户和天弘基金通过在支付宝平台所形成的基金直销都是在证监会的监管下,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的还包括备付金的账户和基金结算账户的资金监管。根据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是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对是否可以直接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根本上而言,支付宝具有违规的嫌疑,其存在着一些不能被监管的风险。

(二)货币市场风险

对于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虽表面上看起来名目多而杂,但实际上仍是属于货币基金,只是通过电商平台与基金公司相互合作,为客户通过借助理财产品来做增值服务。其所形成的收益会受到利率政策以及货币市场的双重影响,但由于利率政策和货币市场所产生的变化会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一旦具有较高的收益,也就意味着同时具有较高的风险,同时由于目前所存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多数具有收益浮动和不保本的因素,货币市场表现不景气,就会出现货币性基金的收益会相应的下降,最终就有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

(三)系统性的风险

我国目前已经出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准入门的门槛条件低,出现很多不同的网络公司和金融机构通过推出各种高收益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就以最为火热的余额宝来说,它在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就突破了5000亿,这个比例占据了全国总储蓄的百分之一。作为货币市场基金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在如此庞大的规模之下的资金因为缺乏一有效的监管,如果出现市场波动或者投资失误等风险问题,就会减损资金或者破产危机,最终容易形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四)纠纷风险

虽然互联网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理财的产品,在进行对外宣传的时候让理财客户忽略了这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产品规模、运作模式、风险提示等信息情况都只是进行了模糊不清的说明有些信息内容甚至是只字未提。因此在运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时候,在注重其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需要对其可能出现的亏损做出相应的知悉了解,尤其是当下互联网模式下,账户安全容易出现各种金融消费的纠纷问题,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害。

三、应对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的对策

(一)加快对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并完善互联网的金融法律法规

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能够得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加强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建设。具体做法:应加快我国针对互联网的立法进程,通过法律形式将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都按照一定的规范法律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应该对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进行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并在原来已有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补充适应当下互联网金融的新兴发展形式和需要。最后,给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建立一个公平、平等的交易平台,形成有序的交易规则,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交易在识别数字签名、保护消费者个人消息、保存电子交易凭证、明确交易主体的责任等多方面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

随着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蓬勃快速发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也随指有着很高的热情,但由于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速度快,人们对其金融知识的相关学习相对浅薄,缺乏一定的理财风险判断力,因此对于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成为当前重点关注内容之一。具体保护措施首先是国家应该颁布保护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消费者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机构的信息披露等问题作出明确而合理的法律规定,让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参与者可以在统一而规范的流程中进行业务的办理,这样也有利于相关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另外,为消费者建立可以通过咨询而得到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更好的了解的模式,对产品的特点、购买可能出现的风险存在问题的了解,尽量避免因为随意乱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现象。

(三)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存在着主体和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的问题。在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激烈发展的时期,如果出现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不明的情况,极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者监管主体通过钻空子导致的滥用监管权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发生是非常不利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严格规范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主题监管地位,并明确具体人员的监管职责的分配,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相关的具体操作要求来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

对于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其发展也是变化不可控制和估量,由于针对互联网的金融理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监管体系有着严重的监管力度不够和不能与这种互联网发展的变化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就成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重要管理形式。首先必须建立关于互联网的行业协会,并通过自律管理的充分作用发挥,来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同利益与竞争秩序,并加强互联网理财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尽量避免因为恶性竞争带来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努力为互联网金融系统提供一个稳定又规范的管理标准,并通过定期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深入的培训学习,增强其业务操作能力和工作责任感。

(五)构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

互联网本身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扩大,就不断出现着各种安全隐患,包括被病毒入侵或者安全协议密钥不够稳定等问题的出现,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首先,必须建立安全又稳定的数据库,并通过对资金投入的增加来提高硬件设备的防攻击、抗病毒的能力,为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建立一个可靠健康的外部环境;其次,通过加大对信息保密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建设更为安全的监管制度体系,从而更好的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的安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