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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性范文

时间:2023-09-27 09:30:36

序论:在您撰写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性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性

第1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1)11-0015-03

为了进一步了解当前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现状,我们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文试图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提高尽些微薄之力。此次调查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分解为法律素质、法律学习与培训、对法治的认知、对法治建设的评价和依法办事能力五个方面,围绕这五个方面设计了包括40个问题的问卷,随后对辽宁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240份,收回201份,收回率83.75%,在201位被调查者中,从职务级别看,厅局级干部52人,处级干部149人,分别占被调查者的21.67%、62.08%;从被调查者的年龄构成看,多数处于35-55岁之间。此次调查数据可能有不科学的地方,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辽宁省中高层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具体分析。

一、对法治的认知度普遍较高,个别较低

1.多数领导干部清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调查表明,多数领导干部清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宪法原则,只有少数人不清楚。对国家机关的权力是谁授予的这个问题,有74%的人认为是人民赋予的,但有20%的人认为是人大,有6%的人认为是执政党,还有极个别的人认为是上级机关赋予的。从本质上讲,领导干部的权力是来源于人民,是人民赋予其代表人民行使国家各项权力。

2.多数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国的理解是正确的,但还存在不小的偏差。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宪法修正案也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加以确认,但从调查问卷来看,还有的领导干部把法律仅仅看做是工具。对于依法治国首要任务的理解,76%的人认为是依法治理社会事务,只有23%的人认为是依法治官,还有1%的人认为是依法治民。事实上,依法治国的本质所在是依法治官和依法治理社会事务。尽管大部分人选择依法治理社会事务,这的确不算错,但二者相比较,依法治官重于依法治理社会事务。由此可以看出回答者在理解依法治国这个问题上的价值立场。值得注意的是仍然有1%的回答者选择依法治民,这种理解实际上与依法治国的本质含义是相悖的。

3.普遍认识到法律的广泛作用,但对法律的具体作用认识上有差别。法律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明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法的社会作用包括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对外开放,维护国际和平和发展。对于法律的作用,62%的人认为是保护公民的权利,47%的人认为是调整社会秩序,33%的人则认为是处罚违法犯罪,而有13%的人认为是政府管理的工具。由于这是一项多选题,领导干部对法律的作用选择又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在这方面的认识差别。但就法律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92%的人认为法律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有4.9%的人认为有作用,0.9%的人认为作用不大,还有些人不清楚。可见,绝大多数人认识到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4.普遍树立了“法律至上”的理念,极个别人有“权大于法”的观念。法律至上是指在所有社会规范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政府、组织及个人的行为要符合法律要求。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理念。对权与法的关系,91%的人认为法律至上,但还有少数人认为权大于法或法的权威不能大于人的权威。树立法律至上理念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有的内涵或精神。而权大于法的观念与此是相背离的。

5.普遍信仰法律,但少数人不信仰法律或法律信仰不坚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信仰是法治的精神要件,法律是信仰的理性形式。信仰法律是西方法治的传统。西方人非常信仰法律,甚至为信仰法律而献身。古希腊的思想家苏格拉底就是为法律而献身的人。对法的生命在于法律被人们信赖和信仰,80%的人持肯定态度,15%的人持否认态度,其他人则为不清楚。可见,大多数领导干部是信仰法律的,极少数人法律信仰不坚定也是基于现实中存在的“权大于法”的现象导致法律的权威被践踏等缘故。

二、对提高法律素质的需求度普遍较高,个别较低

1.普遍认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但知识准备不足。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调查显示,对于领导干部当前最缺乏的知识,排在第一位的是法律知识,其次是公共管理知识,最后是经济知识。即58%的人认为缺乏法律知识,38%的人认为缺乏公共管理知识,有21%的人认为缺乏经济知识(这是一项多选题)。对法律知识是否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有65%的人认为基本适应,16%的人认为适应,15%的人认为不适应,还有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多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能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报纸上刊载的新法律是否关注,84%的人回答关注,仅有14%的人回答不关注,极少数人不清楚。对所有法律知识中最重要的法律知识,38%的人认为是行政法,31%的人认为是宪法,22%的人认为是法理学,18%的人认为是经济法,14%的人认为是民法(这是一项多选题)。在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行为中,这些法律知识都很重要,宪法、行政法、经济法都属于公法,是维护公权力的重要法律保障。法理学是法学基础学科,掌握任何法律知识都离不开法理学知识。民法是维护私权利的基本法,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懂得民法,因为在其工作中会出现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如何保证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不侵害私权利,掌握民法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法律知识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但从被调查者对法律知识的不同需求来看,体现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的不同及相关知识准备不足。

2.普遍认识到法律培训重要性,但培训机会少。法律培训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渠道。从调查来看,被调查者普遍认识到法律培训的重要性。在对待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途径选择上,67%的人认为通过法律培训,33%的人认为通过自学,29%的人认为通过法律实践,8%的人认为通过法律报告。可见,法律培训则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主渠道。然而,现实中对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机会太少,难以满足领导干部对法律培训的需求。普法教育是法律培训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成效并不理想。在对我国每年对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效果进行评价时,60%的人认为有成效,28%的人认为没效果,8%的人认为效果良好,4%的人认为难评定。这说明我们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在对今后领导干部普法的重点理解上,49%的人认为是依法办事能力,42%的人认为是法律意识的培养,29%的人认为是学习法律知识,8%的人认为是遵守法律程序。可见,目前的法律培训还缺乏针对性,不能满足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在师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机制等方面都亟须改进。

三、对法治建设评价度普遍不高,认识上差别较大

1.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问题也不少。针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状况,我们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领导干部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但同时,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在对影响我国法律执行状况的主要原因分析上,65%的人认为是执法不严,31%的人认为是法律不完善,25%的人认为是领导干部不守法,18%的人认为是多数人不信法。在这项多选题中,多数人选择了执法不严。这说明领导干部普遍认为执法不严是影响我国法律执行状况的最主要原因。在对我国公民行使民利,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状况的评价上,41%的人不太满意,仅有41%的人满意或比较满意,其他为不满意或不清楚。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的权利意识还不太强。在怎么看待“不信法”这个问题时,46%的人认为缺乏法律权威,40%的人认为法治效果不好,14%的人认为“闹的孩子有奶吃”,13%的人认为法律意识淡薄。在这项多选题中反映出多数领导干部看到法律的权威性在实践中被践踏以及法律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实施,特别是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的“闹的孩子有奶吃”的惯性思维及解决问题的习惯,使得一些人看准了,而且抱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特闹特解决”的态度,而政府为了维稳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合理或不太合理的要求。这使陷入了一个怪圈。此外,在对生活中哪些问题最不满意的回答上,78%的人认为是食品不安全,30%的人认为是虚假广告泛滥,23%的人认为是空气噪声污染,10%的人认为是税赋不合理。这说明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也反映了我国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为谋取暴利而不惜以身试法和政府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而监管失控。

2.对辽宁省政府法治建设的总体评价不高。针对辽宁省政府法治建设的状况,我们也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领导干部对辽宁省的法治建设评价不高。在对我省行政执法状况的评价上,47%的人认为一般,42%的人认为较好,9%的人认为不好,2%的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执法还存在不令人满意的问题。而在对辽宁省各级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上,43%的人认为一般,39%的人认为较好,9%的人认为不好,6%的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辽宁省政府公信力与老百姓的期望值还是有差距的。在对辽宁省各级政府行政公开的评价上,50%的人认为一般,35%的人认为较好,8%的人认为不好,5%的人认为很好,其他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辽宁省各级政府行政公开的程度还可以,但还有许多需要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还有待改进。

四、普遍认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所提高,但问题不少

针对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我们设计了几个问题进行抽样调查。调查表明,被调查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所提高,但问题不少。

1.普遍认识到法律在自身工作中的重要性,但个别人认为不重要或不清楚。调查表明,领导干部非常清楚自己工作中最需要的是法律。在法律对您的工作是否重要的回答上,92%的人认为重要,仅有6%的人认为不重要,还有极少数人不清楚。这说明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认识到法律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而在对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的法律的回答上,46%的人认为是行政法,30%的人认为是民法,27%的人认为是经济法,23%的人认为是其他法。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法律,排在第一位的是行政法、第二位的是民法、第三位的是经济法。

2.普遍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具体认识上有差距。调查表明,领导干部普遍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对依法行政的目的认识上,56%的人认为是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手段,44%的人认为是为了控制政府的行政权力。二种选择都对,但二者相比后者更为重要。而我们领导干部选择更多的是前者即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手段,这反映了有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目的认识上还有差距。而在对行政管理主要依靠的理解上,61%的人认为依据法律规定,33%的人认为依靠政策,还有7%的人认为依据领导命令。法律排在第一位意味着多数领导干部认识到行政管理主要依靠法律,但也有一定数量的人选择政策和命令。在对法律与政策发生冲突的理解上,81%的人认为依法办事,16%的人认为请示领导,但仍有4%的人认为依政策办事。在对依法行政是否会束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手脚的认识上,80%的人认为不会,但还有10%的人认为有时会和8%的人认为会,此外,极少数人认为说不清。在对行政决策时是否需要考虑法律程序的理解上,83%的人认为需要,15%的人认为有时需要,极少数人认为不需要。在看待民告官现象上,有96%的人认为民告官有利于监督、制约政府权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他认为,民告官损害了政府的权威,不利于政府管理;民告官降低了政府行政效率;民告官强化了双方的矛盾,不利于矛盾的真正解决。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反映出有些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的价值观上的差别。

第2篇

作者:何晓璐 唐英姿 李芳 阳娟 单位: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讨论

法律知识方面1993年3月26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对护士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及执业资格等一些事宜作了规定。2002年2月20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施行,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性和处理等原则,是卫生行政处理和法律裁决的依据。该条例中增加和改变了许多内容。2002年,4月1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本属于原告应负的部分举证责任分担给被告承担,举证倒置不但把责任的行为转移给了被告,而且也把举证的结果责任转移给了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被告拿不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护理人员在临床工作中一定要熟知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1]。大部分护生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如医疗事故的处理办法回答问题正确率大专仅为19.1%,中专更低,仅为13%,在所调查的十个问题中,回答问题正确率达到50%以上的仅有三个问题:护理侵权行为与犯罪、疏忽大意与渎职罪和品与物品的管理,而这个问题是《护理学基础》课程中涉及的重点及考点,因此护生掌握程度较好。而其他问题课堂内容涉及比较少,不是课程的重点与难点,学生不重视,因此调查中护生掌握程度低。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明显学历差异,学历不同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也不同,专科护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比中专护生好,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学历层次不同,护生年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均有所差别。一般情况下,中专护生由于起点较低,且学校护理专业教育时间有限,其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度较差,另外中专护生年龄偏小,责任心也欠佳,故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较低。而专科护生大多已成年,学习能力及意识均优于中专护生,并关心专业相关知识,故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掌握程度较高。大部分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需求从表2中可以看出,大部分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需求,但也存在明显的学历差异。在所调查的护生中,大专护生仅有3个、中专护生仅有6个持无所谓态度,而大专护生有61.7%表示有强烈需求,中专护生仅有27%有强烈需求。这说明学历层次高的护生对工作质量要求高,学历层次低的护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欲比较低。同时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有学习的欲望,只要有合适的途径,会取得良好的效果。护生希望增加法律教育在调查中,如表3所示,护生获取相关法律知识现有的途径及希望获取途径排前三位的均为:课堂教育、讲座及医院培训。这说明调查的护生中,大部分喜欢采取被动的受教育方式,这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而主动的通过关注新闻媒体、法律法规来获取相关知识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

建议

课堂授课增加相关法律知识目前,护理专业学生只开设了《法律基本知识》,而没有专门的与护理有关的法律课程,只有在《护理学基础》基础中涉及一些散在的、不系统的相关法律知识。而在德国护理基础教育中设有《与职业有关的法律》、《公民法》两门法学课程,总共140个学时,占全部理论课学时的5%[2]。因此,在护理专业授课过程中,增加护理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定期举办护理法律相关讲座大学学习生活应该是多样化的,讲座已成为现在大学学习的一种重要形式,通过讲座可以让学生学习到很多专业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了让护生认识到护理相关法律的重要性,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可以定期举办护理相关法律讲座,这是护生获取护理相关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实习医院定期法律知识进行培训要提高护生对护理相关法律的掌握程度,医院与学校有着同等重要的作用。在护生进入医院前,可以进行岗前培训,不仅培训护生的护理专业知识及护理操作实践,同时也要注重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实习期间,可以不定期的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使护生明确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已降低实习期间法律纠纷的发生率。

第3篇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重点开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学习宣传方案,掀起法制学习宣传的新,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减低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随意性,在全区营造出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采取法制知识讲座、集中培训和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今年至少举办一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并积极参加区委法治办举办的行政基本法律知识培训班。每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15天;公务员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几点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实施。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指派专人、划拨专项经费开展此项工作,力争把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行政基本法律以及行政执法各专业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充分运用座谈会、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第4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为主线,以增强农业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保证农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市农业中心工作,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保障。

二、目标任务

落实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农业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明确执法职权,强化执法责任,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农业执法队伍,实现全市所有农业执法人员(含每年新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接受培训的目标。

三、培训范围

全市从事农业执法、普法和行使执法监督职责的人员。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组织,市农委负责委属执法人员以及各辖市、区执法骨干、师资人员、普法和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其它执法人员的培训由各辖市、区农委和新区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学法和技能训练由各级农委和新区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培训内容

(一)取得执法主体资格的培训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实行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农业执法工作的人员,由各级农业法制部门负责资格审验工作,并参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颁发的执法人员资格证件。

(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是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年检的重要依据。各级农业执法人员原则上每年都要参加由本级政府法制办或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农业法制部门也要适时组织通用法律知识培训。2012年培训的通用法律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

(三)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

市农委法规处要组织全系统执法骨干和负责普法、执法监督人员参加的农业法律法规培训,各辖市、区农委和新区行政执法局也要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参加有关专业法律法规、新法律法规的轮训或专题培训。2012年培训的专门法律有《农业法》、《林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加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是提高农业执法队伍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农业执法队伍,是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农业农村目标任务、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培训经费,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突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

对农业执法人员既要进行法律知识、业务素质培训,又要进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培训。重点进行与农业执法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特别是近几年新颁布的涉农法律、法规、规章都要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第5篇

关键词: 初中政治 法制教育 教学渗透

1999年3月15日,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诚然,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武器,在每个人生活中都扮演着重要作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初中阶段教学中,思想是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需要教师在教学中重视法律知识的渗透,发挥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功能。但是在实际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缺乏、法律知识教学不健全成为当前初中思想政治教学面临的难题。本文结合这些问题探讨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渗透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缺乏是一个比较普遍和常见的问题。究其原因,教师在教学中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应试化教育现象严重,影响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总结下来,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渗透存在的问题如下:

1.教师法律知识体系不健全。

对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笔者认为需要教师在教学中有健全的法律知识,尤其对《法律基础知识》有系统的了解。但是,实际教学情况却是这样的:对于很多初中思想政治教师而言,他们并没有经过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很多教师的法律基础薄弱,连教师都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何谈在教学中渗透法律知识呢?教师法律知识的空白,影响了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从而影响了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全面发展。

2.应试教育理念影响法制教育渗透。

当前,对于绝大部分学校而言,“升学率”依然是衡量学校教学效果好坏的重要标准。对于升学率的重视,不仅是学校,还有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和家长的关注。因此,为了迎合当前社会的需要,很多学校在教学中将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师教学效果的标准。这就使得很多教师在教学中面对日益激昂的素质教育呼声置若罔闻,教师只能将教学核心和重点放在提升学生考试成绩上,而对于所谓的全面发展,所谓的素质教育则一般视而不见。教师这种教学理念影响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并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3.教学内容狭隘,难以实施有效的法制教育。

近年来,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运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同时,网络暴力及各种消极信息盛行,影响了很多青少年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教师在教学中更加应当强化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情感。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很多教师的教学重点都是放在课本内容上,教师根本不结合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和丰富初中思想政治教学,难以实施有效的法制教育,从而影响初中思想政治教学全面发展。

二、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对策

针对当前法制教育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存在的问题,以及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的趋势,笔者认为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初中思想政治教师应当自觉承担起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法制教育渗透,全面增长学生的法律知识,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懂得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同时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结下来,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渗透法制教育:

1.加强学习,夯实教师的法律基础知识。

对于初中生而言,他们需要了解的不过是法律一些常识和基础知识,教师不可能给学生讲解多么深奥的法律知识。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加强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水平。此外,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学校还应当强化对教师的培训,而法律知识培训应当是思想政治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教师法律基础知识的夯实有利于促进教师在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进行相应的法律知识教育,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2.培养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好习惯。

好的习惯可以让人受益终身。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应当培养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好习惯。因为对于在校学生而言,最能约束他们日常行为习惯的,无非就是学校的校规校纪。如果学生连最基本的校规校纪都遵守不了,何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要培养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习惯,为法制教育的渗透奠定基础。

3.结合时事热点渗透法制教育。

时事热点是思想政治教学的重点,也是难点。相比较快速发展的社会而言,任何一门教材都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对于思想政治这种需要关注时事热点的课程,需要教师在教学中紧密结合时事热点渗透法制教育。例如,教师在教学中要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发生的大事,尤其一些颇有争议的话题,教师要结合法律常识在给学生讲解时事热点的过程中灌输法律知识,让学生用全面眼光看待问题,提升学生的法律修养。

4.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制观。

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教师要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和课本教材,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在课堂中创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让学生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纪律,遵守班规班纪,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

总而言之,法制教育是初中思想政治教学的重中之重。初中思想政治教师要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当前初中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善于结合当前最新教学理念,结合新课程改革要求,重视法制教育渗透,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第6篇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05-0165-02

养成教育是把一种意识、思想、行为经过培养逐渐内化的过程。高校辅导员职业的特殊性,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高校辅导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然而当前我国高校辅导员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

一、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的重任大部分由辅导员来承担,然而大多数辅导员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并没有进行过多少相关培训。他们对于如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法办事没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因此他们在开展学生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侵犯学生正当权益,或者在遇到突发事件r不能依法保护学生也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现象。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财产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作为高校辅导员要从两个方面来正确对待学生财产权问题。

首先是学生财物被盗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高校辅导员不但要提醒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还要及时正确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笔者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遇到的学生财产被盗事件80%的作案者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有在校大学生的间接参与。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其次,作为经常和学生直接接触的高校辅导员,有更多可能与学生发生财产纠纷。有的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索取收受财物;更有甚者私自制定规则,对违规的学生或者班级进行罚款。这些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在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高校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辅导员的违法行为不但对自己有害,还会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引起不必要的冲突与麻烦。

(二)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

近年来,高校学生与高校教师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有不少高校教师在带领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让学生在论文著作署上教师其本人的名字。大部分学生因碍于导师的面子或者是对导师在学业上的指导的感恩之情而默默地接受。高校辅导员应当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但自己要知道窃取学生劳动成果是违法的行为,尊重学生的知识产权,更要帮助学生增强依法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处理学生被处分问题不恰当

对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校对学生进行警示、引导、规范的重要手段,对高校优良学风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校辅导员是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管理者,在对学生进行处分的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原则,对违纪违规的学生给予帮助,实事求是,并告知其享有申诉权,允许其对处分决定进行申诉。总之,高校辅导员在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时应当注意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

二、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高等教育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作为在教育管理一线工作的高校辅导员,应当充分认识到依法开展本职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在选聘辅导员时,最注重的是应聘者的学生干部经历、应变能力、学历等方面,而对应聘者的法律素养没有明确要求。大部分辅导员并不具备法律知识,虽然在上岗之前或者工作的过程中,学校会对辅导员进行职业培训,但是其培训内容对法律知识的重视不够,辅导员的法律素养依然是参差不齐。

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忽视、漠视、侵犯学生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2003年7月17日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校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必然选择。增强辅导员队伍的法律意识是依法治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1]

三、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举措建言

当前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的提高更多的是依赖于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但辅导员的个人学习欠缺系统性和实效性。高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辅导员依法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与有效性。高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加大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培训力度

目前高校辅导员通常为“杂牌军”,他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包括法律、教育、职业规划、心理学、就业指导等,其中法律知识是他们最为缺乏的知识。作为学生工作管理者的辅导员,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还是奖惩等都受法律的约束。高校应当尽力加强对辅导员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培训班,并将他们日常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细化、具体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教育与考核,使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成为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加大培养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渠道对提升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进行宣传教育,把一些经典案例放在法律知识研修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沙龙上进行研讨等多种方式来培养辅导员的法律意识,使辅导员从知道哪些是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将相关法律知识内化为其自身的行为准则甚至习惯。这也正是当今教育界经常提到的“养成教育”。只有这样,才能让辅导员真正做到依法律己、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理有力地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加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力度

高校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学生,学校加大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使学生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水涨船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无形中对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成为辅导员自己的迫切需求。

四、结语

新形势对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要求不断提高,他们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能够自觉地依法办事,这也是做好其本职工作的基本保证。依法治校是必然趋势,高校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有效办法,促使辅导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良性发展。

高校辅导员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宪法》《刑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等,还有所在院校的《学生手册》,切实明确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高校辅导员只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树立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随机应变,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效果,提升高校的社会形象。[2]

无论我们在哪里,无论我们在干什么,当国歌响起、国旗升起的时候,我们都会停止正在做的事情,静静地注视着国旗的冉冉升起,直到国歌停止、国旗升旗仪式结束。这种行为即是一种潜意识,也是一种观念内化的结果。依法从事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也需要内化为高校辅导员的潜意识,使法治观念在其心中生根发芽。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不但自己应该具备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也应该通过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依法办事的能力。

[ 参 考 文 献 ]

第7篇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

养成教育是把一种意识、思想、行为经过培养逐渐内化的过程。高校辅导员职业的特殊性,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的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高校辅导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然而当前我国高校辅导员在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

一、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的重任大部分由辅导员来承担,然而大多数辅导员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并没有进行过多少相关培训。他们对于如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依法办事没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因此他们在开展学生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因法律意识淡薄而侵犯学生正当权益,或者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能依法保护学生也不能依法保护自己的现象。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学生的财产权

财产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作为高校辅导员要从两个方面来正确对待学生财产权问题。首先是学生财物被盗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高校辅导员不但要提醒学生注意财产安全,还要及时正确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笔者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遇到的学生财产被盗事件80%的作案者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有在校大学生的间接参与。这就要求辅导员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向学生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其次,作为经常和学生直接接触的高校辅导员,有更多可能与学生发生财产纠纷。有的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索取收受财物;更有甚者私自制定规则,对违规的学生或者班级进行罚款。这些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在当前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高校学生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辅导员的违法行为不但对自己有害,还会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引起不必要的冲突与麻烦。

(二)侵犯学生的知识产权

近年来,高校学生与高校教师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有不少高校教师在带领学生进行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让学生在论文著作署上教师其本人的名字。大部分学生因碍于导师的面子或者是对导师在学业上的指导的感恩之情而默默地接受。高校辅导员应当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但自己要知道窃取学生劳动成果是违法的行为,尊重学生的知识产权,更要帮助学生增强依法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与能力。

(三)处理学生被处分问题不恰当

对违反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校对学生进行警示、引导、规范的重要手段,对高校优良学风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校辅导员是学生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管理者,在对学生进行处分的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原则,对违纪违规的学生给予帮助,实事求是,并告知其享有申诉权,允许其对处分决定进行申诉。总之,高校辅导员在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时应当注意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

二、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高等教育规范化管理迫在眉睫。作为在教育管理一线工作的高校辅导员,应当充分认识到依法开展本职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但是目前我国高校在选聘辅导员时,最注重的是应聘者的学生干部经历、应变能力、学历等方面,而对应聘者的法律素养没有明确要求。大部分辅导员并不具备法律知识,虽然在上岗之前或者工作的过程中,学校会对辅导员进行职业培训,但是其培训内容对法律知识的重视不够,辅导员的法律素养依然是参差不齐。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忽视、漠视、侵犯学生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2003年7月17日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校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必然选择。增强辅导员队伍的法律意识是依法治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1]

三、对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举措建言

当前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的提高更多的是依赖于辅导员自身的学习,但辅导员的个人学习欠缺系统性和实效性。高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辅导员依法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与有效性。高校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辅导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加大高校辅导员专业化培训力度

目前高校辅导员通常为“杂牌军”,他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知识,包括法律、教育、职业规划、心理学、就业指导等,其中法律知识是他们最为缺乏的知识。作为学生工作管理者的辅导员,法律知识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还是奖惩等都受法律的约束。高校应当尽力加强对辅导员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培训班,并将他们日常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细化、具体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他们进行培训教育与考核,使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成为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加大培养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渠道对提升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进行宣传教育,把一些经典案例放在法律知识研修班、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沙龙上进行研讨等多种方式来培养辅导员的法律意识,使辅导员从知道哪些是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哪些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将相关法律知识内化为其自身的行为准则甚至习惯。这也正是当今教育界经常提到的“养成教育”。只有这样,才能让辅导员真正做到依法律己、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有理有力地开展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师生关系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加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力度

高校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学生,学校加大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使学生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水涨船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无形中对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从而使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成为辅导员自己的迫切需求。

四、结语

新形势对高校辅导员的法律素养要求不断提高,他们必须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能够自觉地依法办事,这也是做好其本职工作的基本保证。依法治校是必然趋势,高校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辅导员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有效办法,促使辅导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良性发展。高校辅导员需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宪法》《刑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等,还有所在院校的《学生手册》,切实明确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高校辅导员只有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树立依法管理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随机应变,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增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效果,提升高校的社会形象。[2]无论我们在哪里,无论我们在干什么,当国歌响起、国旗升起的时候,我们都会停止正在做的事情,静静地注视着国旗的冉冉升起,直到国歌停止、国旗升旗仪式结束。这种行为即是一种潜意识,也是一种观念内化的结果。依法从事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也需要内化为高校辅导员的潜意识,使法治观念在其心中生根发芽。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辅导员作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不但自己应该具备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也应该通过日常管理工作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依法办事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覃壮才.高等教育法规实用教程[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