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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背景范文

时间:2023-09-27 09:30:33

序论:在您撰写农产品背景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农产品背景

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品牌营销

1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现状及问题

1.1现状概述

当前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我国农产品销售量增长迅速:首先,中国农业市场空间巨大,但产业链的形成以及销售模式依旧比较传统,整个产业链的环节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问题,而互联网能够拉近各个环节的距离,提升农业产业链的效率;其次,中国当前散户更重的现象依旧没有得到改善,其生产规模、技术应用等方面仍需要进行整合,而互联网则在农业生产营销中充分发挥其聚集资源和实时对接市场的优势;第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的配套信息化建设正在全面铺开,互联网、手机移动通信等技术为“互联网+农业”创造了基础条件。

1.2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存在问题

1.2.1品牌意识模糊,缺乏定位理念。当前许多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观念受到信息局限性、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对创建品牌的意识仍然较为落后,缺乏一定的创新思维与品牌意识,缺乏依托品牌提升企业发展的意识,导致农产品生产企业停留在注重产品轻品牌、重视数量轻质量的阶段。

1.2.2营销模式单一。由于农业市场发育程度、市场发展环境、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与流通秩序仍不完善,信息渠道不畅通,使得农产品企业营销模式较为单一,仍然是以批发商、生产商、零售商与消费者共同组成的传统营销体系。

1.2.3顾客维护缺乏,顾客粘性差。品牌忠诚度是企业价值和顾客价值的重要载体,缺乏品牌忠诚度的农产品容易使消费者更加容易受到同类竞品的营销活动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缺乏顾客的认可,另一方面是农产品企业忽视对内部企业员工品牌忠诚度的培养。

2“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品牌营销策略探索

2.1品牌定位

树立品牌意识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观念,其包含市场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商标意识等,树立品牌意识是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前提。

2.2整合推广

通过媒体广告、招商会、展销、网络营销等多种手段,推进农产品的营销,进行整合化的品牌宣传,提升用户群体对农产品的辨识与认知,特别是在运用网络平台营销进行宣传。一方面,当地政府在相关农业信息建立本地区的农产品宣传栏;另一方面,品牌农产品企业通过建立自己线上平台,对农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介绍。

2.3顾客维护

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品牌能够为企业创造巨大的边际收益,但品牌资产应当以消费者的行为为核心。客户忠诚度不仅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品牌价值的体现。维持并不断提升顾客对品牌的忠诚度,对农产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这要求农产品企业确保产品的品质与服务,同时培养忠实顾客。

3基于广西富川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品牌营销案例

广西富川农业科技园区对旗下农产品线上销售进行统一化管理,对农产品的信息推广进行规范,有效促进其网络销售品牌的建立。富川农业科技园区的脐橙电商品牌“富瑶”于2013年正式创立和运营,不断拓宽脐橙的销售与推广道路。2013年,“富瑶”完成了60t的销量,2014年则达到了150t,增量达到了1倍以上。一方面,“富瑶”的品牌营销注重采用硬广作为网络平台的推广手段,在建立“农业信息网中心一站通”的同时,通过软文对富川特色农产品进行推广,不断推送高质量的农产品信息;另一方面,“富瑶”还在线上品牌营销的过程中与C2C、B2C等电子商务模式结合,进一步加快脐橙的线上销售规模扩大速度。通过对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的投入,牢牢抓住两种线上推广的模式,富川脐橙的网销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也是当地农产品生产者和商家走上了致富道路。

4结束语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变“坐商”为“行商”,积极进行农产品品牌营销是迫切而必要的。农产品品牌营销还需结合产品特点进行品牌定位,结合多渠道进行整合推广,并持续对顾客进行维护,保持顾客粘性,传播品牌价值。

作者:王意日格乐吐 单位: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 农产品 销售模式

2015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极大的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的融合。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的转型与升级带来了无限的商机,为其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驱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进军。

一、 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

1、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的概述

我国传统农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有:

(1) 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销售模式。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通过自由组织、小商贩、集体组织等方式运往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则将收集到的各地农产品经过再包装到大型超市、个体户等零售终端。

(2) 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的销售方式。整个供应链由农产品原料供应体系、农产品加工体系、农产品分销体系构成,这种销售方式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3)以农产品大型零售企业为核心的销售模式。农产品从零散农户和合同农户手中生产出来后,再由批发市场和各级加工企业通过终端销售超市到达消费者手中。

2、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的缺点

(1)中间商层层加价,推高了农产品的终端售价。农产品具有季节性,同类农产品的销售时间比较集中,所以销售模式在农民实现增收中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2)农产品N售渠道单一,农民必须通过批发市场与中间商来与消费者对接,因而缺少议价权,在整个交易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农产品收购价格低,损害了农户的切实利益,打击了农户生产积极性。

(3)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信息闭塞,不能实现同步化。近年来“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大型食品安全问题引发了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而传统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很难使消费者直观的了解到农产品的来源、生长环境、种植和收获过程等,消费者分散、孤立、消极被动的参与购买环节,缺乏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信赖。

二、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销售模式

1、“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销售模式概述

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销售模式是对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的一个升级。在互联网的带动作用下,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形式的新型销售模式快速崛起,在销售主体、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呈现出积极的创新和改变,使传统农业向信息化、规模化、智能化转型,最终实现农产品销售模式与互联网的紧密结合。

2、互联网+背景下销售模式的优点

(1)互联网化销售,有助于农民及时了解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增加了农民对于风险的防范能力;扩大了农产品的销售途径,使农户在销售农产品时拥有更多的选择权,更好的解决了农产品的滞销问题,促进了农产品的去库存化;减少了农产品供应链的中间环节,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为农民和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利益;有利于吸引更多年轻人回乡创业,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农户与消费者的直接对接、生产与销售的直接对接。

(2)互联网化经营,有利于将当地农产品的品牌推广开来,将农产品更加快捷、高效的销售出去,带来更多的销量;有利于农户资金回流,使农户可以更好的利用资金,同时可以吸引了更多企业和客户投资,促进农产品销售方式的转变,带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3)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在互联网背景下的销售模式中,可以通过互联网对国外市场及国内市场的需求、风险、信息、政策、标准等进行了解和综合的评估,从而选择出最佳出口国,降低风险,增加收益。

3、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销售模式目前遇到的障碍

(1)物流成本高,缺乏冷链物流

目前我国的物流企业呈现出一家独大的现象,市场上虽然有圆通、申通、韵达、汇通等多家物流运输公司,但这些物流公司之间存在密切的家族联系,物流市场缺乏竞争力。其次,农产品以kg为单位的售卖方式,以及生鲜类农产品不易保存的特点使得严重依赖电子物流运输的农产品电商行业发展缓慢。相较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我国冷链基础设施十分短缺,约有7万辆冷藏车,平均两万人一辆冷藏车,生鲜类产品的损耗高达30%。

(2)政府对于大数据的开放程度较低

虽然各级政府也在一定范围内开放大数据,但是由于政府有自己的顾虑,担心大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可能会限制本部门履职的自由,部门行为可能会引发民众的舆论批评甚至诉讼,因而开放大数据的主动性低。其次,公共信息中有许多属于监管信息,各级政府对这些信息的披露比较慎重。并且在大数据时代下信息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开发成本较高,因此一些部门不愿意免费向企业或社会主体提供大数据。

(3)农村新型人才缺失

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民的文化水平整体偏低,缺乏真正懂得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农业供应链管理方法、农业大数据的收集、提取、整理、运用等各方面知识的人才。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就业岗位及就业机会少,年轻人大多选择外出打工,老龄化现象严重,农村地区现有的人才及劳动力大量流失,又很难吸引到外地的人才,新型人才严重缺失。

(4)缺乏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少。2015年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额在1500亿元以上,比2013年增长2倍以上。2016年我国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总额达到2200亿元,比2015年增长46%。尽管我国最近几年已经加大了对农业电子商务的资金投入,但还是难以满足农业电商迅猛发展的需求。

融资难。首先,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价格浮动较大,回报率低,很难吸引企业及客户的大量投资;其次,我国农业粗放、分散的发展特点,不利于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的发展,农民群体的收入在国内普遍偏低,缺乏一定的资金来源,而其自身经济能力薄弱,缺乏可抵押物品,因此农民向银行借贷非常困难;最后,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民间借贷行为不规范,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模式正处在摸索阶段,农业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局面。

(5)缺乏统一的质量监督标准

通过电商平台可以直接购买到农户所种植的农产品,大大减少了农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交易环节的减少,使得农产品从农户手中送达消费者处这一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环节。由于农产品分散化经营的特点,若要对每个处于物流运输环节的农产品进行检疫必然会极大地耗费人力物力,加之许多生鲜类农产品不宜保存和运输,当这些农产品运送到顾客手中时,每个人的评判标准不同,对农产品新鲜度或质量的认定也会因人而异,容易造成农户与消费者之间意思表示不一致,不利于农产品市场交易的发展。

三、构建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销售模式的若干建议

1、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培育具有互联网思维的新型销售人才

(1)第一,由政府牵头制定农产品销售的战略计划,促使企业与一些电商巨头达成合作,扩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加大农产品的销售量,与电商巨头一起推进农产品的品牌建设。第二,积极利用自身现有的品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扩大现有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第三,对于现在刚刚起步的一些小网店或还未形成自己品牌的农产品可以通过互联网不断积累的信誉度和人气,结合自己的消费群体和当下社会的流行元素,打造适合自己农产品特色的品牌,并利用互联网将自己的品牌进行推广。

(2)各级政府应积极制定互联网+助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行动,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性农民,加大对当地农产品销售行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外来人员在本地进行创业和发展。

(3)拥有互联网销售思维,要做到以人为核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倾听用户的心声,进行精准化、合理化的分析,从而制定出可以满足顾客需求的销售方案。第二,要有顾客参与意识,可以邀请用户一起参与设计创新,更好的实现产品的升级与创造。第三,要有将产品做到极致的理念追求,最好的产品是永远会受到消费者的追捧的。

2、转变销售模式,促进农产品行业产业结构升级

(1)平台化道路。在地方建立农产品特色馆,借助政府的支持和自身体系的聚合力,集合当地众多的小卖家共谋发展,对这些小卖家进行统一的专业培训,并制定统一的上游供货标准,由该平台的专业团队进行统一操作,线下则按照统一包装、统一配送、统一售后等标准化操作执行。

(2) 资源整合道路。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结合当地的特色农产品,依托网点进行销售。对于有开网店想法的人进行电商培训,使他们掌握必要的营销技巧,并通过微博、微信等免费的社交工具进行农产品的推广。

(3)品牌化道路。结合地方特色,对当地的农产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包装、统一配送等诸多标准化尝试,通过大型的电商平台进行运作,呈现商品的品牌化。在2015年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周至猕猴桃品牌价值以36.23亿元列为中国猕猴桃区域品牌价值排行榜第一位。其猕猴桃一产收入超26亿元,年收入高出10万元果农达到1.2万户,产品远销26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周至县大力推广“互联网+”模式,通过与正大、右下方等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形成产地与销售企业间的良性联络。

3、加强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标准化建设

(1) 对农产品进行细分,根据不同农产品所需要的环境不同,选择不同的储藏、运输方式,尤其是对于设施要求极高的冷链物流要加大科技及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产品行业的物流服务水平和物流配送效率,节约物流成本。

(2)加强农产品在物流运输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构建农产品物流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广大公众对于物流行业的监督,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

(3)政府应制定适应物流行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及法规,规范物流行业的运营情况,并引导年轻人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加大农产品物流要求的经营和管理方面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加大对物流行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的物流信息开发系统,实现农产品物流信息的对称,从而增强物流行业的竞争力,扩大农产品物流市场的规模。

4、构建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平台

(1)加大大数据开放程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合理的范围内积极开放农业大数据,使农业信息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2)不断完善农业咨询平台的建设:农业咨询类网站的运营模式是将线下渠道的咨询信息到线上平台。随着企业对农业咨询需求的增多,过去仅仅售卖数据的模式已不足以支撑这类网站的运营,网站应该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根据企业面临的问题为企业设计出一套完整的咨询方案。

(3)加强农业信息服务类网站建设:我国信息服务类网站起步较早,大大小小的网站已经有3万多个,但真正具有影响力的网站并不多,各级农业部门应这类网站的的资金投入,挖掘具有长远目光的行业领导者,整合资源,提高网站资源的利用率。

5、开拓融资渠道,加强诚信建设

(1)各地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当地农业的投资力度,为农户农产品的销售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

(2)创新融资方式,通过众筹这一在互联网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新型融资方式,农户可以借助互联网向公众展示他们的农产品所独有的市场优势,获取网友的关注和支持,筹得自己所需的资金,从而解决农户融资成本高、门槛高,融资无门等难题。

(3)加快农村诚实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户向银行借贷以及民间借贷的发展。政府可以鼓钜行机构或者其它支付机构向农户宣传分期付款按时还款这一支付方式,增加农户的信用记录,从而促进农村城市信用体系的建立,帮助解决农户借贷资金拒之门外这一难题。

参考文献:

第3篇

农产品流通始终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要内容,将会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农产品流通总量与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农产品流通的流量与流向的变化,而农产品流通能否高效实现产品价值则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从而影响农村日用工业品市场的繁荣程度,因此,农产品流通是农村商品流通的核心;另一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背景下如何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日益增长的农村消费需要,已经成为研究的重点职称论文。

由于受到传统重生产、轻流通思想的影响,我国商品流通渠道、方式、体系建设一直处于落后的局面,农产品商品流通水平低于平均水平。在流通渠道方面,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渠道成员之间的资源占有不平衡,导致渠道间成员的依赖关系呈现出多种形态,从而影响流通渠道的效率,致使农产品流通的低效率、高成本;农产品流通渠道受农村基础设施的影响,如交通、通信、技术等落后,物流供应链建设和市场信息难以准确对接;农村流通渠道中介主体过多与发育滞后,产销流通链过长,每个流通环节的交易费用和交易时间严重超长,导致农产品流通的牛鞭效应,影响农产品的流通效能。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年普通性、多样性、变化性,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要。农产品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限制了农产品的流通半径,提高了流通费用,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贱价销售,而在销地市场却供不应求。在新农村建设形式下,研究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创新问题,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价值,使市场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同时可以提升农村产业结构,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有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一般分析

农产品流通规模分析。农产品商品流通中,农产品物流占有重要位置。农产品物流数量大、品种多,这些农产品的70%-90%均要通过流通渠道进入全国消费市场,需要强大的流通渠道和完善的流通网络来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农产品的商品化率。所谓农产品商品率即农产品总量中进入流通与交换的比例,商品化率的高低一方面决定了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模和效率,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又影响其商品化率的水平和速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的商品化率不断提高,截止2009年底,东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达到了90%(顾二雄,2007),西部地区农产品商品化率平均水平仅仅60%。

农产品商品化率与流通渠道效率的互动分析

农产品流通包括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和销售五大环节,流通渠道成员均为流通主体,流通产品的规模、质量和品种等是流通渠道的客体,各个环节的运行都将影响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农产品市场客体的发育成熟度实质上是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随着农村剩余产品的增多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推动着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同时,不同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顺序,基本上遵循需求弹性和渠道导向的原则。需求弹性大的产品先行商品化;需求弹性较小的农产品后行商品化。农产品商品化后要实现其价值必须有合适的流通渠道将其输向市场,不同品种农产品的商品化率还取决于该农产品后向关联产业的市场化程度。棉花、蚕茧的商品化率仅仅50%多,而粮油为80%,仅仅从需求弹性性质上难以解释,其主要原因在于两者的加工工业和流通渠道建设的差别上。渠道导向型的农产品的商品化率高达90%,而农户自身消费比例高的非渠道导向的农产品商品化率仅仅30%(王合庆、严建科,2005)。

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的实证分析

流通渠道主体规模问题。作为流通主体进入市场、开拓市场、沟通供求关系,需要规模、质量、品牌以及各种营销手段,需要能够把握农产品的市场状况,显然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的农户往往不具备这样的实力和条件。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个体户,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企业依然较少。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单位进行,经营规模小,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为7.94亩,户均销售粮食为1047.34公斤、猪肉97.62公斤、禽蛋55.48公斤,是世界上最小的农户(艾云航,2004)。这种规模无论是农产品的生产还是流通均不具备抗风险的能力。

流通渠道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的组织化程度又可以理解为渠道系统化,任何一条流通渠道,都包括若干的渠道成员,这些成员合作完成商品的传递过程,而这些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状况就表现为流通渠道的组织化。因此,流通渠道基本要素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构成了渠道的组织形态,决定了其组织化程度。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成员数量众多,规模层次不齐,以小规模为主,且各自孤立,呈现低组织化程度,承担主要责任的农村经纪人组织规模较小。

流通渠道效率低。渠道效率是指一定量的渠道投资所带来的销售额和利润额。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效率可以从时间和空间角度进行研究,从时间继起的角度看流通效率用流通时间的长短来测算,从空间并存的角度看流通效率可以用流通的资源配置情况,即流通的半径和流通的费用来测算。首先,农村流通时间总体偏高。从工业产品和农产品的流通时间比较来看,农产品的流通时间呈下降趋势,但是从绝对值上仍然处于高位,主要是由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中介成员过多,产销流通链条过长,且流通渠道各成员之间的配合不力引起的,每个流通环节都要耗费交易时间,所以流通时间长。其次,农产品的流通半径小。农产品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和分散性等特点,而消费者对农产品具有全面普遍性、多样性、变化性的需求,因此各种农产品需要经常在不同区域进行运输流通以满足各地消费者的需求。这些特点限制了流通半径,造成农产品在产地市场供过于求,而在销地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上升的市场分割局面经常出现。

流通费用高与费用结构不合理并存。如图1、图2所示,农产品流通费用总量可以通过与其它非农产品流通费用的基本情况对比分析,流通费用的结构状况从运输费用、保管费用和管理费用三个主要方面占比情况测算。总量来看,农产品流通费用增长率较快,与其绝对额发生增长矛盾,属于偏快性低效率增长。如我国粮食产品的生产价格跟国际市场比较有很大的竞争优势,但是他们在流通、外贸领域中至少增加了30%的成本;而对于非粮食类的生鲜农产品,中间渠道费用远远大于生产成本。结构对比可以说明,农产品流通费用中的运输费用和保管费用偏高,说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管理存在问题。

农产品流通渠道所依赖的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道路建设滞后。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村道路的70%以上属于路面宽7米以下、没有任何交通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或坑洼不平等各种隐患的乡村道路,在西部一些偏远的农村甚至没有公路建设。总体来讲,农村交通运输线路短少,农用专用线配备欠缺。二是农产品运力不足。首先是农村总运力不足,农村机动力运输量约占总运输量的20%;其次缺乏农业运输专用技术设备、技术装备落后。专用运输工具极为缺乏,致使一部分易腐产品积压在产地,造成20%的货物交付前腐烂变质。集装箱运输是一种较好的运输方式,适宜于农产品运输,但我国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无法大规模运用。三是储存条件不足。有些农产品从生产、采购到终端消费需要多次储存,以调节产需和供求平衡。目前,我国农业仓储容量不足,库点分布不合理、不科学、规模小,且仓型与机械设备水平低,储存方式与运输方式不适应,统一调度管理难度大。四是流通加工水平低、设施落后。农产品流通渠道中大多数产品需要进行整理、分级、分类、烘干、散热、消毒、防腐包装等处理,而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在这些方面的作业能力不足。以烘干为例,国家每年收购的高水分原粮,利用干燥设备仅仅能够处理四分之一,大部分原粮依靠人工晾晒,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受天气等自然因素的制约,效率低下。

基于重庆市研究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及城市大中型连锁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的加盟,使农产品流通正逐渐培育起现代化方式,但是重庆市农村各个流通环节的主体组织化程度偏低、批发市场发育水平低的局面,抑制了农产品现代化流通的步伐。传统的农产品流通虽然已经实现了比较细致的分工,但是流通环节过多、规模偏小与农产品的自然属性不相称。因此,构建并完善农产品流通模式至关重要,对此重庆市进行了具体探索。

模式一:启动了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渠道模式。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新模式主要是采用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农超对接方式,大中型流通参与农产品收购,或者直接建立基地并贴牌,同时通过消费需求信息指导农产品生产结构的调整,逐步实现产销一体化的流通模式。2008年全市万村千乡承办龙头企业通过基地直采、直建基地、贴牌销售、引导农民以物易物等方式,共收购价值5000多万元的农副产品;从2008年开始,组织开展各类农商对接推介洽谈会、网上农产品购销对接会,通过产销直接见面,达成各类意向成交金额11.6亿元,实际成交3.8亿元,深受农产品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欢迎。

模式二: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的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流通方式包括综合配套服务体系是否完善。重庆市正在逐步完善农产品流通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立了农产品各种检测和信息制度,如农产品价格交易库存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为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化等提供了条件和基础保障;物流配送以及冷链中心的逐步完善,使得农产品的鲜活程度逐步提高,并与周边省市进行交通方面的接轨,如相互减免相关产品运输的路桥费等。

模式三:加强流通主体培育,促进了农村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多样化。农产品可以通过批发交易市场、农村经纪人和贩运大户等进行销售和流通,重庆市农产品流通中着重于各类方式和各种主体的培养,使农产品流通多样化,这样可以促进农产品销售。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底,重庆市各类批发市场48家,交易额340亿元,较上年增长24.8%。全市各类农贸市场达到1500个左右,城市鲜活农产品消费的主渠道依然是农贸市场。同时,农村经纪人对重庆市农产品流通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些经纪人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专门从事农产品收购和长途贩运,全市各种农产品经纪人和贩运大户共达到31698户,某些地区的某些农产品销售中经纪人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R].中国合作经济,2004.8

2.万典武.对发展我国农村商品流通的五点看法[J].中国供销合作经济,2003.12

3.程国强.中国农产品贸易[J].管理世界,2005.10

4.丁声俊.以民为本统筹发展农村商品流通[J].中国供销合作社,2004.11

5.黎元生.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6.李飞.分销渠道设计与管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第4篇

 

一、引言和文献综述

 

我国在加入WTO后便启动了包括亚太自由贸易区在内的自贸区进程,目前在建自贸区20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2015年6月17日中澳正式签署FTA(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将降低中澳双方的市场准入度,澳对中所有产品的关税最终降为零,中对澳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最终降为零,这将有利于中澳两国开展更加深度的经贸合作。根据UN Comtrade 数据,2013年中澳农产品贸易总额为87.96亿美元,较1996年的16.29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我国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国,而澳大利亚是我国农产品第16大出口国和第6大进口来源国,两国农产品贸易方兴未艾,因此对中澳农产品贸易发展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目前关于中澳FTA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贸易效应、贸易结构以及FTA对双方的经济影响等方面展开。刘(Liu,2004)应用引力模型对中澳FTA引起的贸易创造和转移效应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FTA能明显增加两国的经济福利;杨军等(2005)运用GTAP模型对中澳FTA进行模拟分析,结论是建立FTA将增进两国和世界总福利,澳方农业部门受益大于工业部门;邱晓丹(2008)、张婧(2009)相继分析了中澳FTA的贸易效应,测算了贸易创造效应和转移效应的大小;徐进亮等(2012)定量验证原产地规则对中澳自由贸易区经济效应的影响;何昱(2007)利用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研究了澳大利亚的关税削减对我国纺织业和国民经济的影响;李慧燕(2011)等通过引力模型分析了关税降低对我国乳品进口的影响以及中澳FTA的贸易转移效应;郝瑞玲(2010)利用 CMS模型,从结构效应、需求效应和竞争力效应角度分析了影响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羊毛的因素;王莉等(2012)运用 GTAP模型对中澳自贸区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影响进行定量评估;刘李峰等(2006)利用相关贸易指数分析了中澳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和特征,结果表明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低、产品集中度高、具有明显互补性;黄照影(2007)、王春玉(2008)、王仕勤(2011)也相继研究了中澳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和竞争性;王贝贝(2014)运用CMS模型,对1996—2012年中澳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原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中对澳农产品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方农产品竞争力提高和澳方进口需求增加,澳对中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农产品进口需求增加。综上,对于FTA条件下中澳农产品贸易发展问题的综合研究较少,因此本文拟从贸易关系(竞争性和互补性)、贸易非均衡性和贸易增长潜力三方面综合分析FTA背景下中澳农产品的贸易发展。

 

二、研究思路和数据来源

 

(一)研究思路

 

中澳两国农业生产在资源禀赋、技术水平、产业结构、国际分工方面存在差异性,这将导致两国农产品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这是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重要基础。在考量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关系时,如果两国之间出口产品结构和类别相似,说明两国贸易竞争性强,反之互补性强,因此可以用产业内贸易指数来衡量贸易的互补性。在考量两国农产品在第三方市场的竞争关系时,如果两国产品存在较大差异,说明互补性较强,反之竞争性强,因此用出口相似度指数分析。

 

分析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时,要关注两国农产品贸易的顺逆差,即贸易的均衡性问题。从数据上看,自1996年以来我国对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都是逆差,逆差数额从1996年的 14.39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67.7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接近10%,逆差有持续扩大趋势。贸易非均衡性反映了一国面临的贸易压力。现实中,由于多数国家偏好贸易顺差,这里仅将贸易逆差作为贸易压力,文中将用贸易特化指数分析两国农产品的非均衡贸易压力。

 

对于中澳农产品的贸易增长问题进行分析,主要涉及增长原因和增长潜力两方面。鉴于目前很多学者借助CMS等模型利用多年的贸易数据对贸易增长的原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因此,本文仅分析中澳农产品贸易增长的潜力。

 

(二)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源为UN Comtrade数据库中HS96编码下农产品贸易数据,样本选择期限为1996—2013年,具体包括五大类26章(01章—24章、51和52章)。其中,第一大类是活动物和动物产品(01—05章);第二大类是植物产品(06—14章);第三大类是动植物油脂及分解产品(15章);第四大类是食品、饮料、酒类及蜡、烟草及其制品(16—24章);第五大类为其他农产品,包括棉花等(51和52章)。

 

三、中澳农产品贸易关系的测度

 

(一)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1. 贸易结构。考量贸易结构,这里主要分析中澳农产品双边的出口结构变化。从农产品大类别上看, 1996—2013年我国对澳大利亚农产品出口第四大类的增长幅度最大,尤其是在2005年中澳自贸区谈判启动之后,2013年的出口额是1996年的20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9.33%;第二和第一大类增长幅度相对小一些;第三和第五大类基本持平。1996—2013年澳大利亚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第五大类增长最快,特别是2009年之后,出口额由1996年的6.02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36.62亿美元,2009—2013年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31.59%;第二和第一大类增长次之;第三和第四大类增长最慢。由此看出,中对澳出口增长最快的是第四大类,第四大类恰恰是澳对中出口增长最慢的;澳对中出口增长最快的是第五大类,而中对澳增长最慢的正好是第五大类,这说明了中澳农产品出口具有互补性特征

 

从农产品细分类别上看,中国与澳大利亚贸易往来前十位的农产品在不同年份排序不同。从表1可看出,中对澳出口排名前五位的农产品在2010年之前不断变化,但是在2010—2013年没有变化。1996年,中对澳农产品出口排名前五位分别为HS52(棉花),占到当年出口总额的27.94%;HS20(水果类),占比为16.15%;HS51(羊毛等动物毛),占比为10%;HS12(油籽等)占比为7.76%;HS19(谷物粉、淀粉及乳制品),占比为6.7%。到了2000年,HS52(棉花)占比下降到24.35%,HS51(羊毛等动物毛)和HS12(种子等)则被HS24(烟草及其制品)和HS07(食用蔬菜等)替代。2005年HS20(蔬菜、水果等)占据第一位、占比为18.62%,HS03(鱼、甲壳动物等)和HS16(肉、鱼类及海鲜等)挤掉HS52(棉花)和HS24(烟草及其制品)进入前五名。2010年之后,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HS20(蔬菜、水果等)、HS16(肉、鱼类及海鲜等)、HS03(鱼、甲壳动物等)、HS19(谷物粉、淀粉及乳制品)和HS21(杂项食品),这些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1996—2013年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农产品排名前五位的变化相对小些;在2005年之后排名前十位的农产品中有8种相同, 分别是HS51(羊毛等动物毛)、HS52(棉花)、HS10(谷物)、HS15(动植物油脂及分解产品)、HS12(种子等)、HS04(乳制品、蛋、蜂蜜及食用动物产品)、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1(活动物),这些产品大都是土地密集型产品。从中可以看出,中澳两国间农产品出口前几位的产品类别并不相同,说明两国农产品贸易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2. 产业内贸易指数。业内通常采用产业内贸易指数 (Intra-Industrial Trade ,IIT)来衡量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强弱。产业内贸易指数是测度贸易伙伴关系的重要指标,虽然IIT常用来分析工业制成品贸易,但近年来也被用于分析农产品贸易。测度产业内贸易的指标很多,较常用的是格鲁贝尔—劳埃(G-L)指数形式,其表达式是:

 

式(1)中,表示a国与b国在k产业(或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和分别是a国对b国在k产品上的出口额和进口额;的取值范围在[0,1]。该值越接近0,表示a、b两国在k产品双边贸易上越接近产业间贸易,其互补性越大、竞争性越小,意味着资源禀赋的差异越大。该值越接近1,则两国间k产品贸易越接近产业内贸易,其互补性越小、竞争性越大,意味着资源禀赋越接近。

 

表2显示了1996—2013年中澳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情况。总体来看,中澳农产品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因为各年度总体G-L指数最大值为0.42,最小值为0.12,平均值(0.26)小于0.3,产业间贸易特征说明中澳农产品互补性强。分类产品来看,中澳双边贸易的26类农产品的各年度G-L指数绝大多数小于0.5,平均个数为20;G-L指数小于0.3的平均个数为17;如果从1996—2013年各类农产品平均G-L指数来看,大于0.5的仅有HS03(鱼、甲壳动物等,0.677)、HS08(食用瓜果、坚果等,0.594)、HS22(饮料、酒等,0.533)三类,但其数值都没有超过0.7,说明这三类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差、竞争性强一些。从最近的2013年来看,G-L指数大于0.5的有HS03、HS08、HS17、HS18、HS19、HS23六类农产品,该六种农产品没有出现在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排名前十位的农产品中,说明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以互补性为主。

 

(二)中澳农产品贸易竞争性

 

为了能更好地衡量中澳两国农产品出口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情况,以下引入出口相似性指数来进行分析。出口相似性指数分为产品相似性指数和市场相似性指数,但这里采用修正的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格利克和罗斯,1999)来分析两国农产品的出口相似度。其公式表示为:

 

式(2)中,表示a国和b国出口产品在w市场上的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和分别表示a国和b国在w市场上k产品的出口额;和分别表示a国和b国在w市场上所有产品的出口额。一般地,当时,认为a、b两国的出口产品在w市场上分布结构完全相同,意味着竞争性强;当时,认为a、b两国的出口产品在w市场上分布结构完全不同,意味着竞争性差。

 

表3列出了中澳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相似性指数的大小。可以看出,总体而言,1998—2000年,中澳农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的数值都小于50,说明此期间中澳两国农产品出口结构差异性较大,相似性较弱,两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互相竞争性不强;2003年之前的值较大,均大于40,2003年之后的值变小(小于40)且有下降的趋势,说明今后中澳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性将会继续减弱,互补性逐步增强。这昭示着中澳自贸区背景下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的前景。

 

四、中澳农产品贸易非均衡性分析

 

在分析过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关系之后,还要考虑两国之间的贸易差额,即贸易的非均衡性问题。从1996—2003年间数据来看,我国对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一直是逆差且差距在持续拉大,面临着较大的贸易压力。为了全面考量两国各类农产品的贸易非均衡性,本文用贸易特化指数(TSI)分析中澳农产品的非均衡贸易压力,贸易特化指数(TSI)公式为:

 

式(3)中,表示a国和b国关于k产品的贸易特化指数,表示a国对b国在k产品上的出口和进口额,当然与的值相反。的取值区间为。一般认为,当时,表示a国在ab两国间k产品贸易上处于逆差地位,b国则处于顺差地位;当时,表示a国在k产品双边贸易上处于顺差地位,b国则处于逆差地位。越接近于-1,表明a国逆差越大,面临的贸易压力越大,贸易非均衡性越强。

 

表4显示了1996—2013年我国对澳大利亚各类农产品贸易特化指数的平均值。可见,我国对澳大利亚各类农产品贸易中有14个指数小于0,表明我国在1996—2013年间平均有14种农产品处于贸易逆差地位,12种农产品处于贸易顺差地位。我国处于贸易逆差地位的产品至少有8种是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排名前十位的产品,它们分别是HS01(活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4(乳制品、蛋、蜂蜜及食用动物产品)、HS10(谷物)、HS12(种子等)、HS15(动植物油脂及分解产品)、HS51(羊毛等动物毛)和HS52(棉花)。这恰恰说明了澳大利亚在这几种产品上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出口的优势。此外,我国处于较大贸易逆差程度()的农产品有9个,其中的农产品有3个;我国处于较大顺差的农产品()有8个,只有1个农产品的,这8种产品基本上是我国出口到澳大利亚排名前十位的产品,这说明中国对澳大利亚的出口顺差主要是由具有出口优势的产品造成的。由此可知,中澳两国都是在自己各具优势的农产品出口上给对方造成逆差压力,这也显示了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结构的合理性。另外,我国的逆差压力大于澳大利亚的逆差压力,这可从我国的贸易逆差和顺差的农产品种类和值的大小上看出来。

 

表5显示了1996—2013年我国对澳大利亚农产品总体贸易特化指数,可以看出,中对澳农产品总体贸易特化指数()的值都小于0(),

 

说明我国在中澳农产品的总体贸易中一直处于显著的逆差地位,澳大利亚则处于有利的顺差地位。从时序上看, 1996—2002年我国农产品的总体贸易逆差较大,2003年逆差有所下降,2004年逆差却增加了,之后逆差逐渐下降,在2009年降到最低点,之后又开始上升直到2013年,这说明我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逆差的波动有扩大之势。

 

五、中澳农产品贸易增长潜力分析

 

以下采用贸易强度指数(儿岛,1964)分析中澳农产品贸易增长潜力,贸易强度指数的表达式为:

 

式(4)中,表示a、b两国在k产品上的贸易强度指数;和分别表示a国k产品在b国和世界(world)上的出口总额;和分别表示a国和b国从世界进口的k产品总额;表示世界k产品的进口总额;如果,表示a国对b国在k产品上的出口水平()大于b国在世界市场上k产品的进口水平(),意味着两国k产品的贸易强度高、贸易关系紧密,两国在k产品上贸易互补性强,因此两国k产品贸易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一般而言,越大意味着a、b两国在k产品贸易上的互补性越强。

 

由表6可知,近几年来我国与澳大利亚在HS04、HS06、HS08、HS14、HS15、HS17、HS18、HS19、HS20、HS21这几种农产品的相互贸易强度指数都大于1,说明中澳两国向对方的出口水平高于同期对方向世界其他市场进口水平。我国在HS03、HS07、HS11、HS12、HS24上对澳大利亚的贸易强度指数大于1,说明我国在这几种农产品上对澳大利亚的出口水平高于同期澳大利亚从世界其他市场上的进口水平。澳大利亚在HS01、HS02、HS05、HS09、HS10、HS13、HS22、HS51、HS52上对我国的贸易强度指数大于1,表明澳大利亚在这些农产品上与我国具有密切的贸易关系。综合来看,近几年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中除HS16和HS23外,其他的农产品均具有单项或双向的密切贸易关系,说明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关系紧密,中澳自贸区将极大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

 

六、结论

 

本文利用1996—2013年UN Comtrade数据库中的HS96编码下的农产品贸易数据,计算出我国与澳大利亚两国农产品双边贸易结构和相关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出口相似性指数、贸易特化指数、贸易强度指数),从贸易关系、贸易非均衡性和贸易增长潜力三个方面分析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研究结论如下:

 

(一)中澳两国农产品的互补性强

 

首先,从农产品双边贸易结构看,中对澳农产品出口增长最快的是第四大类,第四大类恰恰是澳对中出口增长最慢的;澳对中出口增长最快的是第五大类,而中对澳增长最慢的正好是第五大类,这说明中澳农产品出口具有互补性特征。其次,从产业内贸易指数来看(1996—2013年),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属于产业间贸易,因为各年度总体G-L指数最大值为0.42,最小值为0.12,平均值(0.26)小于0.3,产业间贸易特征说明中澳农产品互补性强。因此,两国实际上都在出口各自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我国出口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澳大利亚出口产品表现为土地密集型,两国农产品贸易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二)中澳两国农产品在双边贸易和世界市场上不存在激烈的相互竞争

 

一方面,中澳两国农产品双边贸易互补性较强即意味着相互竞争性较差。另一方面,中澳两国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也不存在激烈的相互竞争。从两国农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大小来看,1998年以来(除个别年份),两国农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的数值都小于50,说明中澳两国农产品的出口相似性较弱、结构差异较大。2003年之后两国农产品出口相似性指数值变小(小于40)且有下降的趋势,说明未来中澳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相互竞争将会继续减弱,也意味着中澳自贸区建设将为两国农产品贸易带来美好的前景。

 

(三)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具有很强的不均衡性

 

从分类贸易特化指数来看,我国对澳大利亚的农产品出口,在1996—2013年间平均有14种农产品处于贸易逆差地位、12种农产品处于贸易顺差地位。中澳两国都是在自己各具优势的农产品出口上给对方造成逆差压力,且我国的逆差压力大于澳大利亚的逆差压力。从总体贸易特化指数来看,中对澳农产品总体贸易特化指数的值都是小于0的,说明我国在总体贸易中一直处于显著的贸易逆差地位;从时序上看,1996—2002年我国农产品的总体贸易逆差较大,2005—2009年逆差逐渐下降,2010—2013年又开始上升,说明我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逆差的波动有扩大之势。

 

(四)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具有较好的增长潜力

 

从贸易强度指数看,近几年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中除HS16和HS23外,其他农产品均具有单项或双向的密切贸易关系,说明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关系紧密,具有良好的增长和发展潜力,中澳FTA的建立会大大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第5篇

农产品物流不仅仅意味着农产品的流通,农产品商流和农产品物流都是其组成部分。农产品商流主要是为实现农产品价值而以货币为媒介的一种买卖交易,而农产品物流则是通过提供高效的农产品存储、运输、加工等服务,创造农产品的时空价值。为了确保农产品物流的顺利进行,实现农产品从供应地到销售地的实体流动,需要农产品商流与农产品物流相互作用并统一于农产品流通之中。农产品物流在发展中具有以下特色:

1.1农产品物流量巨大

畜牧业、渔业、副业、林业等产业部门构成了农业。而这些产业部门下的产物包括畜牧产品、水产品、经济作物等,商品率较高,为其他工业部门提供原料,从而使农产品物流的需求十分巨大,所涉及的范围特别广泛。

1.2农产品物流技术难度较大且落后

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比较容易腐烂变质,不容易储存,因而对于保鲜程度要求较高。农产品季节运量不均衡,运输的中间环节多且较复杂,因而提高了对物流中间环节的专业技术性要求,加大了农产品物流的难度。而在冷链技术上,我国与发达国家也存在较大的差距。2011年,我国的冷库容量为900万吨、美国为2200万吨、日本为1660万吨。按照人均鲜冷食品消费需求来计算,我国与美日差距甚远;易腐冷藏运输率我国仅为30%,而美国、日本分别达到了100%和90%;冷藏运输完好率我国为70%,而美国、日本分别为95%和90%。

1.3加工增值为其提供利润空间

为了使农产品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部分农产品需要进行加工增值来延长其保存期限,通过农产品深加工实现产品空间价值和时间价值,可以提供更广阔的利润空间。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自然资源丰厚,耕地面积广阔,农产品产量极为丰富,粮食产量居全国首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网络逐步完善,向全国各地乃至国外输出农产品,农产品物流网络不断完善,物流规模不断扩大。

2产业化背景下黑龙江省农产品物流发展的现状

2.1农产品物流资源种类丰富

黑龙江省农产品物流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同时包括鲜活产品和其他农产品。其中农产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同时生产玉米、大豆、水稻等作物。几大粮库在黑龙江省粮食运作中发挥巨大作用,粮食物流量90%是通过铁路和公路进行运输。黑龙江省境内水域众多,湖泊良多,具有丰富的水产资源,大马哈、大白鱼等多种水产品供应全国各地。畜牧产品包括鸡、鸭、猪、牛、羊等牲畜的养殖、屠宰加工,鲜奶和乳制品产量居全国第一,物流需求量较大。其他物流产品包括麻类、油料等经济作物。

2.2农产品物流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丰富

黑龙江省发展农产品物流是基于自然地理优势的一种良性发展模式,农业资源丰富,幅员辽阔、土地众多,耕地面积广且土地肥沃,以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为主。河流众多,可提供农作物生长所需的灌溉水资源。

2.3农产品物流的主体类型单一

黑龙江省物流节点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类型较单一。农产品物流主体主要以农户行为为主,生产经营规模小、效益水平较低、运作分散、抗冲击水平较差。物流技术落后,大大阻碍了农产品的流通和价值的实现。黑龙江省本土农产品生产企业对农产品物流这一概念的理论认识水平有限,只考虑到农产品的价值,忽略了农产品的增值功能,对农产品物流概念只停留在产品运输上,忽略了物流的其他职能的实现。

2.4农产品物流的基础设施

黑龙江省交通十分便利,交通运输网络初步建立,运输方式以铁路运输为主,公路运输和船舶运输为辅。依靠通讯事业的快速发展,黑龙江省农业信息网等大型网站的逐步建立为农产品物流提供了动力。但由于技术条件有限,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比较缓慢。黑龙江省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以及基础设施尚未与国际接轨,与国内其他省、市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农产品物流专项网络建设还未开启,农产品物流没有明确的物流标准,自动化信息网络应用匮乏,信息化服务专项人才稀缺等原因,造成农产品信息流通不顺畅。

3产业化背景下黑龙江省农产品物流未来发展的思考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在社会主义新形势下提出来的发展现代农业主要方式之一。加快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黑龙江省农产品物流发展存在许多制约因素,若想长期良性发展下去应作出如下调整:

3.1统一规划,促进农业产业化、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协同发展

在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农产品现代物流作为农业产业化、城镇居民生活的重要基础支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它与农业产业化的协同促进作用。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提前进行统一规划,构建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物流现代化两者的协同促进机制。一方面,综合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地挖掘农业产业优势,培育或引进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构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之间的协作机制,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另一方面,整合与培养农产品物流资源,培育或引进农产品物流龙头企业,与农业龙头企业、物流园区完成对接,构建协作机制,大力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

3.2国家宏观政策支持

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物流业的发展,为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应当充分认识到供应链化的重要性,并出台一系列与农产品物流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并制订专业化标准,规范农户组织生产以及物流运作的行为。加快制订农产品物流供应链体系实施办法,促进农产品物流向供应链方向快速发展。政府努力建设宽松适度的市场环境,促进农产品大批量进驻市场,并保障市场走规范化、健康化、科学化道路。根据黑龙江省农产品物流主体以大型龙头企业为主,物流中心数目少、规模小的特点,各级政府应当鼓励建立大型的农业企业及零售超市,对于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予以扶持和政策优惠,改变目前市场上物流主体单一现状,鼓励农户与大型企业合作,促使农产品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

3.3加快建设农产品物流所需的基础设施

目前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严重制约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加强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规划与整合农产品物流供应链。黑龙江省交通运输设备较差,尤其是农村交通运输网络不发达,农村公路交通通达度较低,部分偏远农村没有达到村村通车,许多农产品不能顺畅地及时运出,造成农产品供应链断裂。政府应当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设,促使农产品供、产、销顺利进行。

3.4加强农产品储运过程中的冷链和保鲜技术

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为了降低运费并保障产品品质,必须大力发展冷冻保鲜技术,扩大冷藏设备和车辆的开发生产。建立现代化冷链运输系统,建立冷藏库,增加温控设备和防潮设备,保证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变质。

3.5应用先进的物流技术

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信息化管理,为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促使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顺利流通,应当建立黑龙江省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质量保障体系,在农产品供应链中采用POS技术、EDI技术、GPS技术,促使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运输各环节信息量化,确保供应链顺利运作。

3.6培养物流专项人才

第6篇

关键词:网络营销;互联网技术;农产品;创新发展

伴随着中国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2015年地中国政府报告中将“互联网+”这一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然成为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报告显示,互联网+开展实际中,会推动着互联网本身、数据计算能力与制造活动多方面的全新发展。所以,借助于对互联网+的利用,能够有效地帮助农产品产业完成新一轮的产业建设促使农产品的销售活动得以取得更大的经济利润,完成对发展建设战略的报告。

一、中国农产品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活动的开展成效将会直接决定我国的社会稳定程度与国际竞争力的表现。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农产品销售活动本身的开展,也应做到不断变化与发展,即,加强过往传统模式单一性、阻碍性的认识,在降低销售成本的同时,提高销售业绩,进而更好地适应这样的销售需求。在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中,农产品首先应当建立其品牌形象,其次,构建稳定的销售渠道,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交流沟通,以客户的需求作为销售活动、生产活动的开展前提,促使企业与农民能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得到更多的经济利润。在这个过程中,还应充分地认识到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型的销售模式是能够切实提高农产品销售业绩的。虽然,目前,其在我国的发展规模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但是只要能够做到研究结合实践,也就能够更快地实现农产品供销一体化,突出产业链条的建设优越性来。并且,中国网络购物市场本身也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而逐步提高着自身的市场影响力,其主要表现在网购销售额的逐年增长,与网购用户人数的不断增加,其增长速度快且销售利润十分可观。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网购这一新型生活方式的认识正在以一种较快地速度转变着,而农产品通过这样的网络销售活动是能够帮助自身得到更好发展的,其市场领域势必会受此影响而得以有效拓展。

二、农产品实施网络营销必然性

农产品在以往的销售活动中,一直以来都是采用的传统销售模式,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市场的需求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农产品的传统销售活动本身的开展也就面临着来自于市场竞争体制所带来的活力削弱。所以,加强对网络营销活动的重视,借助于互联网的优势,来让其为销售活动提供帮助,促使网络营销能够成为农产品销售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生活方式,通过对这一销售方式的使用,让农产品销售的范围得以有效拓展,并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地降低产品销售成本,促使企业在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前提下,能够做到与客户的广泛交流,使得这样的销售活动能够成为农产品销售市场的积极影响因素。具体来说,影响新型农产品营销模式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

1.农产品供需矛盾的日益激烈

就目前我国的农产品销售活动来说,其受销售渠道的阻碍因素影响,使得供需矛盾显得较为突出,这也就为网络营销活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契机。特别是,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总值的逐年稳步提升,这样的供需矛盾有了更好地产品资源得以弥补。无论是单纯地粮食需求还是对各类食物原材料的需求,都有着较大的缺口,这样的矛盾存在,使得农产品网络销售有着极为广阔的市场。可是在实际情况中,虽然,这一缺口切实存在着,但是,农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还是有着大量的滞销,影响到了农民经济效益,也不利于农业的产业化发展,集约化经营。造成这样现象产生的原因,可以说是信息流通的不畅,使得农产品信息难以做到及时地传播。因此,网络营销活动本身的信息传播能力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保障,也是缓解这一供需矛盾的有效举措。

2.农产品网络营销环境良好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影响地不仅仅是社会大众的生活习惯,更多地也是在对社会大众的生活思维进行转变。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超过了8亿的网民,其中,以和农村地区的人数增长最为迅猛,同时,在对网民结构进行探究的时候,可以发现,无论是从年龄层面来说,还是网民分布数量来看,我国已然进入了网上购物发展的黄金时期。特别是,移动电子客户端与网上销售平台自身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的网上销售活动能够更加方便地被运用起来,农民本身也能使用这样有利因素来推动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在降低销售成本的同时,有效地提高了自身的生产经营利润。再者,物流行业的内部改革,为农产品的运输与配送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即冷冻链条的有效建立,使得农产品可以在较短时间地配送到客户身边,且其新鲜程度也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这是十分可喜的事情。当然,我国的物流配送行业的发展现状与发达国家之间还有着一定差距,对网络营销活动的开展水平也还需进一步地提高,但是,就销售前景来说,我国处于高速上升时期,只要能够采取有效地方式方法,想要拉近这样的差距还是极有可能的。

三、农产品网络营销问题分析

因为信息技术与物流链的影响存在,在我国网络营销这一购物模式正越来越多地被社会大众认识,其中,以京东、天猫等为代表的电商为网络营销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助力,这也就为农产品的销售创造了良好的提高机会。但是,从其未来的发展前景来说,想要让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得以多样化、全面化,其需要地是就农产品自身的不足因素来具体思考、具体分析。

1.农产品销售主体的定位存在偏差

虽然,现在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进入到了网络销售平台,但是,就其所占整体的比例来说还是较低的。这是因为,农产品销售者自身认识与知识水平的不足进而影响到了网络营销活动的开展。比如,网络营销活动开展需要销售者能够基本掌握对计算机的操场技术,这也就使得销售平台的与使用需要注重于对互联网技术、销售技巧的有效掌握,而这些技术需求对大多数的农产品销售者来说是一个具有难度的挑战,这样的困境存在,也就给网络销售本身带来了一系列的制约因素与发展风险。

2.电商销售配套环境有待提升

农产品销售活动的开展受季节因素的影响较大,所以,产品运输的配套设施的选择与使用需要根据产品的特征存在,来做好保鲜工作,即,注重于对冷冻技术的使。可是,在市场的实际运营中,因为物流技术与市场调节能力的不足,使得这样的销售环境难以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销售人才无法到位,销售针对性有待加强、销售产品又显的单一而缺乏竞争力,进而阻碍了农产品的网上营销活动。虽然,以移动客户端为代表的新型购物平台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模式,但是,总的来说,农产品网上销售活动的开展依旧面临着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新形势下绿色农产品营销模式

在2015年的两会之后,互联网一时成为了全民热议的词汇,想要让网络销售成为农产品提高销量的重要举措,需要让农产品可以更好地适应网络销售的特征存在与销售需求,做到与传统销售渠道的有效结合,以此来实现对绿色农产品供应链条的建设。

1.绿色农产品营销

绿色农产品营销实质上就是农产品绿色生产和绿色经营的长期过程。这一方面,指的是农业生产活动的无污染生产,降低农产品的在生产互活动中可能面临的生产污染影响,提高农产品本身的质量;另一方面,指的是销售活动中受绿色农产品的特征存在,而得以开展的一系列销售活动,其内容能够满足新型的销售模式,在降低营销成本的同时,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

2.增强绿色认知,加大绿色营销推广力度

通过对社会大众的有效宣传,使得社会大众能够更好地认识绿色农业。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来作为引导政策,进而扶持企业的宣传工作得以落实到位,同时,也能让农产品的销售者更好地去认识绿色农产品、投入到这个生产活动中,在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信心的同时,让这样的产品能够拓宽销售渠道,实现销售业绩的有效提高。当然,借助于网络销售平台可以让传统销售活动与网上销售活动紧密结合,帮助企业可以占据更多的市场占有率。

3.增强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标准,树立产品品牌

在对生产基地进行选址建设的时候,应当选择在污染较低,适合于绿色农产品生产的地区。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做到对现代农业的高效利用,严格地按照绿色产品的生产需求来做到对生产活动的严格把控。同时,也要将这些生产数据运用到销售渠道中去,以此来提高消费者对其的了解与认可,实现品牌效应的突出作用,让产品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着更加优异地表现。

4.建立新型的价格策略和供应链模式

在销售活动中,针对于价格制定来说,可以使用高价策略以及对差异化定价。因为,绿色农产品自身的生产过程有着较为复杂的程序,其生产成本较高,通过对这些策略的使用可以让消费者提高对产品的信任,伴以不同产品的包装与质量可以让差价策略得以落实到位,进而让不同的消费者选择适合其的农产品,促使产品销量得以提高。

5.对现代化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

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首先,需要地是对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比如,对农村道路与铁路的建设与维护、对运输设备的配置以及对存储设备的升级用户完善,促使市场需求可以得到更好地满足。其次,加强对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让农产品信息得以较快传递,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能做到针对性发展,特别是,当有假冒产品出现的时候,可以及时发现、打击。再者,设立直营的店面,在提高产品销售业绩的基础上,降低中间物流费,提高配送效率。当然,伴以互联网技术,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下单模式供其选择,与配送方强强结合,形成自身的销售渠道,形成一个完整的销售链条。

五、总结

针对于农产品自身的营销特征与销售表现,农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需要结合互联网基础、电子商务模式以及客户关系等方面来实现网络营销效率的提高、做到在拓宽网销渠道的同时,降低营销活动的开展成本,真正意义上地让农产品成为网络营销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参考文献:

[1]李珊珊,赵h,孙腾飞.烟台大樱桃网络营销模式研究[J].农业网络信息,2014(10).

第7篇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农产品;营销;模式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农村上网人数得到了飞速增长,但是因为我国不同地域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有所不同,农民群众使用电脑的水平普遍较为有限,导致农村地区信息化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随着由于手机设备的日趋普及,我国农村群众的手机使用已经得到了普及,而手机具备了普遍性以及便捷性的优势,能够为解决农村信息化条件不高的问题以新的机遇。当前,我国农产品销售的势头良好,已经初步形成了不同渠道、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体系,让农村地区市场得到了很好的开发。但是,因为一直以来受到农村地区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我国农产品流通还是处在消耗偏高与效益较低的低层次环境之下,这显然难以适应于当前阶段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在此情况下,通过将移动电子商务与农产品营销进行结合,能够切实削减过多的中间环节,这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控制与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的健全完善,从而能够切实解决以往农产品销售模式之下的大量问题。

1.移动电子商务的基本含义

所谓移动电子商务,主要是指运用手机、IPAD等移动设备,联结无线网络技术所构建而成的移动电子商务运转机制。通过移动电子商务,能够提供包括个人信息服务、金融交易、网上买卖等各类商务活动。

2.农产品营销中引入移动电子商务的可行性

一是农产品电子商务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近些年来我国电子商务飞速发展,已使用电子商务手段来开展农产品营销工作。如今,我国移动电商的交易额度不断增长,而且推动了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引入电商的状况变得愈加频繁起来,例如,四川地区的农民擅长于销售辣椒,而云南地^的农民则擅长于销售鲜花,以上均为运用网络进行农产品销售的榜样与典范。二是农产品移动电商具备了非常大的市场发展潜力。鉴于基础设施的持续健全,我国农村地区使用台式电脑上网的人数尽管已经有了极大的提升,然而因为购置电脑以及上网的费用相当高,造成了使用台式电脑的人数增加相当慢。在此情况下,手机等移动终端却能够极好地解决该难题。因为手机上网极为便利,且资费相对来说较为便宜,性价比相当高,让农民群众觉得十分便捷,故而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普及。如今,智能机已经是十分适宜于经常在室外劳作的农民群众使用,这已成为农产品电商的重要载体之一。当今,中青年农民群众利用移动终端的人数在快速提升,这是推动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之中的潜在的非常大的客户群体。三是具有非常强的移动网络信息的支持。农民群众们运用移动终端就能够得到诸多高效化、实用化的营销信息,其所依托的主要是强大的移动信息网络体系。以上信息主要有农产品供应、需求以及价格等信息。农民群众还可运用网络平台以订制相应的农产品信息。运用网络平台之中的信息,可以用于指导农民群众的生产计划,进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四是移动网络的运用门槛不断下降。在以往的农产品电商营销之中,农产品的买卖门槛相当高,主要包含了硬件与软件,且农产品网站的信息调整速度偏慢,买卖双方无法做到在线实时交易,从而导致传统农产品电商发展速度缓慢。在移动电子商务条件下,买卖双方能够随时随地进行相互沟通交流,而且移动终端设备的价格还在持续下降,加之各大移动运营平台所实施的各类促销与优惠等活动,让农民群众充分体验到了移动商务所具有的好处,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农产品移动电商的良性发展循环。

3.移动电子商务背景下的农产品营销的主要模式

一是农产品营销的现货交易模式。农产品移动电商的现货交易,主要是指以移动电商平台为主要依托,农产品销售与购置的双方,通过电子订单与电子汇款等形式来开展农产品配送与交割等活动。在移动电子商务平台之中,买方与卖方均为系统之中的用户,在用户用自己的账号登录之后,即可轻松自如地在交易栏目当中选择自身需要的各类农产品。双方还可使用电子邮件形式来实施商务方面的交流活动,一旦双方谈好之后即可实施现货交易。为切实避免今后产生合约纠纷等情况,买卖双方的信息往来,系统不会进行物理上的删除,只是实施逻辑上的删除,且所发送的货物可以由用户所选的物流企业实施配送,购买者可随时进行跟踪。二是农产品营销的远期合约交易。远期合约交易可以称得上是移动电商农产品所具有的特征。利用这一平台,买方与卖方可以签定远期买卖合同,该合同可以由系统实施统一化、标准化的管理。为推动移动电子商务交易,交易合同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可进行彼此交换,也就是不同的合约拥有人士可实施合同的交换。自然,合同之交换一定要经过双方的许可,且交换记录一定要具备合法性,双方一定要签订明确的合同,从而避免今后出现经济上的纠纷,而系统所提供的标准化电子合同具备了法律上的效力,能够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性。三是农产品营销的涉农服务。农产品移动电商主要是以农产品为依托的,所针对的是农产品信息技术方面的服务。电子商务中最为重要的涉农服务是进行招商引资,为企业在农村地区开展农产品项目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运用注册用户信息以及发送短信等各类形式即可快速完成。同时,在农产品生产之时,肯定会产生技术上的不足,这就需要建立起专家服务制度,一旦农作物生产过程中产生了问题,即可和技术专家们进行在线交流,力求圆满地解决问题。四是农产品营销的信息。农产品移动电商的主要营销目标是推动农产品的销售工作,因而及时农产品显得必不可缺,主要信息包括了农产品价格、走势和不同农产品之介绍等内容,从而为买方与卖方提供涉农产品的各项信息,用户可使用手机以实现农产品信息的查阅与交流。

4.移动电子商务下推动农产品营销事业发展的几点对策

4.1积极开展绿色农产品营销

在移动电子商务下,实施绿色农产品营销是一条很好的销售途径。主要应当顾及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怎样让绿色农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到市场之中;另一方面是一定要把绿色农产品之中的绿色标志全面展现出来。对鲜活绿色农产品或者大批量绿色农产品来说,应当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环节甚至采用直销的方式,切实缩短流通的途径以及时间,降低绿色农产品被破坏的情形。所以,农产品企业一定要全面拓展绿色农产品销售的方法。具体来说,应当依据绿色农产品的产业链之延伸以及流通环节之多寡以挑选农产品营销的方式。一是要切实加快移动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工作。政府要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地区移动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进程,从而形成覆盖广大农村的移动网络和与之相配合的组织,大力培训农民群众运用各种信息化设施的实用技能。二是要认真实施农产品信息化方面知识的培训,积极培养高素质农民人才。要全力发挥出移动电子商务通信的突出优点,指导农民群众在移动电子商务背景下开展农产品贸易营销类活动。三是要不断强化农产品数据库创建工作。要不断提升农产品数据库资源的开发能力,各地要依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及时而顺利地开展信息化数据交换以及信息化资源的共享。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创建现代农产品供应链机制、物流监控平台,从而推动绿色农产品营销取得更好的成效。

4.2努力建设移动电子商务终端第三方物流体系

积极组建农村地区的移动电商第三方物流体系,农民群众以及农产品企业只需要在移动网络商务平台之中物流信息即可。购买者可以选择其中自己认为最合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这些企业只要被选中,即可开展农产品物流。这一物流运行方式,能够让农产品的生产、包装、保存以及营售等诸多环节均变得更为系统化,以求抑制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成本,最终实现买卖双方与第三方物流等三方的共赢。

4.3持续扩大农产品移动电子商务客户群体

移动电子商务平台唯有掌握了数量最多的用户,才能让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为了能够实现该目的,就应当不断强化对移动电商的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普及有关知识,并且致力于提升移动电商在广大农户之中的信赖度,不但如此,应当致力于提升对农民群众的素质教育,提升农民群体的信息化水平,从而让农民们能够掌握与之有关的专业技术,让其切实理解移动电商的重要性以及可靠性。这样才能培养起新一代农民,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实现全面普及。

4.4努力解决移动电子商务关键技术

虽然我国的移动网络技术正在不断进步,但是因为移动设备的屏幕过小、移动网络技术不够稳定以及上网速度偏慢等成为了影响农产品移动电商发展的重要技术制约因素。笔者觉得,可运用以下形式来提高移动电子商务终端的效能:首先是要面向农民生产与销售农产品之特点来提供各类移动互联网终端服务措施,从而让农民群众能运用移动终端来免费得到各类实用性信息;其次是积极开发与利用无线频谱并且发挥出其功能,通过不断拓展农村地区的无线网络覆盖的地区,提高移动网络的传输速度;最后是积极改进移动终端类产品的功能性设计,形成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移动终端体系,比如,更为便利的文字输入等功能,更为快捷地得到农业类APP具有的功能等,从而让移动设备能够真正成为农民群众发家致富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