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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制教育;教育队伍;教育阵地;教育方式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7)08-0207-02
DOI:10.16657/ki.issn1673-9132.2017.08.134
近些年来在应试教育的冲击下,许多学校重视知识教育,轻视法制与规则教育,忽视生命、尊重与心理教育,导致一些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近日,国务院总理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近年来,我们在中小学法制教育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实施了“三个一”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了和谐校园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一个目标三支队伍
学校以“要成材 先成人”为永恒的追求,把德育摆在学校工作首位。以“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定基础”为信念,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特别是在“六五”普法活动中,提出了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工作目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工作落实,提升了师生的法治观念。
学校建立并完善了“法制进学校”领导机构及办公室领导成员职责,制定了《学校教师学法制度》《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等一系列法制学习管理制度,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为主体的校内法律宣传队伍,进行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并下设办公室,有政教处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并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制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办公室工作制度,政教处具体负责落实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
学校十分注重与社区加强联系,每学年聘请当地派出所所长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并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学校还与当地交警队、消防大队等社区单位领导组织全校师生开展自护自救、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在校园内进行大型图片讲解,生动的讲述、现场的演练、震撼的图片,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学校定期向家长发放家校联系卡、法律宣传材料及开展共答一份法律试卷等活动,提高了家庭中的法律意识与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逐步形成了以法制副校长为组长、社区领导为成员、家长参与的校外法制辅导队伍。
学校依法修改了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各项工作都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形成了特有的、规范的管理流程,并成立了以学校各级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辅的监督队伍,并设立监督电话,定期向学生、社会各界发放问卷调查,对学校、教师进行监督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地促进了学校依法治校的力度。
二、一条主线三个阵地
学校以重大节日为宣传主线,以学校橱窗、班级多媒w设施与学校广播站、班级课前一分钟演讲为主阵地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学校学年开学初就制定了以重大节日为主线的宣传内容,通过三月份的植树节、世界水日、安全教育日;四月份的知识产权日、法律日;六月份的禁毒日、环境日;九月份的抗战胜利日、教师节;十月份的国庆节;十二月份的中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日等国家重大节日,分别对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法》《禁毒管理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宪法》等与学生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学校实际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逐步形成系列化、制度化。
学校充分发挥宣传橱窗,发挥黑板报这一主要宣传阵地的作用,规定班级每月出一期内容丰富翔实,以法律宣传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充分发挥宣传橱窗的宣传功能,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此外,充分利用学校的班级多媒体设施放电视录像或放碟片等对全校师生进行道德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广播设施的作用;利用下午及周一国旗下讲话,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班主任利用课前一分钟演讲活动,组织学生讲法制、道德故事,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使学生通过通俗易懂的法制小故事受到法制氛围的感染,通过活动,增强了学生的法律观念,培养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学法、用法的意识。
三、一本教材三种方式
学校制定了以“《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国防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环境保护法》《禁毒禁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中学法制教育读本》,作为教师、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依据。
学校购买了以安全、道德、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光盘,作为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教材,通过组织学生观看以安全、道德、法制为题材,以学生容易接受发生在身边的小故事,形象地感知法制知识,收到良好的效果。
学校通过QQ和微信群开辟了“法制学习专栏”,为每位教师、家长、学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了网上阵地。教师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依法执教、依法生活的能力,并提高了自己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意识。
学校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校在开展手抄报、漫画、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文艺汇演、献爱心等活动中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渗透,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使学生从中受到思想熏陶,来激励号召学生,激起他们的时代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强烈意识。
总之,法制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是教育发展的必然,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刻不容缓。当然,法制教育不是一时风一时雨,而是要坚持不懈,长期开展,做到持之以恒,这样我们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才会有生气、有动力、有成果。
参考文献:
问:9岁的小陈在甲小学上学,有一天因迟到被老师找去谈话,离校后在有选择回家的能力和条件的情况下离家出走了,导致身体健康受到极大损伤。学校及时了解情况并通知了小陈的家人,同时采取了登报寻人等积极的补救措施。小陈的父母能否以侵权为由请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小陈在甲小学期间,不满10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对其在校期间的行为,负有必要的管理、监督、教育的责任。小陈因上学迟到,老师找其谈话,就谈话的内容、方式而言,虽属于教育范畴,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但如超出教育范围,如用打骂、体罚、恐吓等违法方式,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老师在与小陈谈话中,可能会有些不恰当的地方,但老师的本意是好的,并没有过错;就学校的管理而言,由于甲小学在出入校门管理中存在疏忽,造成小陈离校,对此学校应承担疏忽管理之责。小陈虽系未成年人,但根据其日常独立往返学校的行为及其具有的心理状态、识别能力,其在离校后,在有选择回家的能力和条件的情况下,选择了出走,校方对此无法预见,故不能推断校方的管理过失之责与小陈的出走流浪的事实及引起的相应的损害后果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小陈父母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理由不能成立。根据对小陈出走原因的分析认定及学校应负的管理责任和对于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同时,也考虑到该事件给小陈的家人带来的精神痛苦及经济损失的实际情况,甲小学应当给付小陈一定的经济补偿。
学校学生上课期间私自外出,不慎死亡,学校是否应承担一定责任?
关键词: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校园安全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状况与校园安全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8日
一、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状况及原因分析
(一)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在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存在欠缺。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一个人掌握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其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可能像法律专业学生那样掌握得有深度和广度。但从自身的综合素质方面来讲,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还是应该掌握多一些法律知识。虽然可以通过法律基础课和专业法律课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但这些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是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一是学校在课程设置时专业课设置太多,挤占了相关法律课的课时;二是学生从就业的角度上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相关法律课重视不够,学习法律课程的目的不是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而是为了应对考试;三是相关法律课程中有关法律的知识虽然全面,但都过于笼统概括,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刻,对法律的认识一知半解,处于感性阶段,缺乏理性的认识,很难有效地掌握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法律意识。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在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欠缺。目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是通过课堂式的学习,在课堂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完之后,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遇到问题时,如何维护合法权利就慌了手脚。例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不假思索,就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最终造成比较的严重后果;有的学生在购物消费时不知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有的学生毕业找工作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等等。这些情况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学生平时不注重维权权意识的培养;二是学校在学生权利维护方面缺少引导;三是社会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存在欠缺。因此,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还存在一定欠缺。
(三)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基于规则行为意识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当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即使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都不关注,他们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其实人在社会中生存,时时刻刻都与法律及其法律相关的问题紧密联系。另外,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这都非常容易使这些学生脱离法制的生存环境,产生错误的观点,对事务缺乏冷静、理智的判断,例如有些学生在毕业找工作时,不能明确地作出判断,曾出现过大学生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组织的现象;有些学生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时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出现法制观念淡薄的主要原因:一是学校里法制宣传活动近乎冷淡;二是学生自身缺乏培养法制意识,无论是在平时的学习中,还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学校疏于学生法制意识方面的培养;三是有些学生参与法律实践活动少,甚至几乎为零。因此,帮助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势在必行。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当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还很贫乏,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还很淡薄,因此,从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强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二、通过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来维护校园安全的对策
中高职院校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环境。
(一)高度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常识水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我国普通高校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它以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为核心,是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最直接、最主要的课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依靠传统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是难以达到让学生认识、接受和认同法律知识的,所以任课教师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一些能激发中高职学生情感的教学方式、方法,将封闭式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互动式教学模式,让学生融入到法律知识中。一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中高职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根本保证。中高职学生法律情感的发展依赖于教育工作者个人的人格魅力及其与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学校法律课程的教师,应首先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感染学生;二是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不局限于教材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善于利用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三是在教学方法上要突出案例分析法的地位和作用,以案例分析法为主,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讲授法、讨论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贴近生活,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并对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促进作用;四是在教学手段上,应运用多媒体技术和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使教学过程充满动感和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常识。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只靠法律基础课的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教育形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是在课外多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可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以及今后就业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举办法律专题讲座,通过法律讲座解答学生所关心的疑难和热点问题,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以及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提高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安排学生通过电视或网络收看媒体播出的各类法制节目。例如,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道德观察》等法制栏目。
三是通过举办法律知识演讲、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讨论会、专题论坛或利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等方式来提高学生的法律常识。
四是走出课堂,旁听审判,通过这一途径取得的效果远比老师在课堂上泛泛讲解更有感染力和现实意义;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会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五是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掌握一些诉讼法程序,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使得法律的预测作用得以发挥,进而促使学生提高守法的警惕性。
六是在普法宣传日,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到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活动中去。如组织学生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等。这样,不但提高了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也对提高其他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作用。
(三)学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为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创造条件。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因此学校要很重视学生的心理需求,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设立心理辅导机构,让学生随时都能够了解自己,很好地进行解压和宣泄压抑在心中的不良情绪,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一项研究表明:有1/4的大学生有心理障碍,尤以焦虑不安、强迫症等为主。因此,中高职院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使其能够全面认识自我,并且正确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同时学校应积极开展心理咨询,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帮助其提高法律修养。
(四)学校要为学生法律知识的提高提供和谐的内部环境。一个学校的法制状况将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因此学校应从各个方面着手,努力营造一个依法治校的氛围。
一是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学生手册》的制定,不仅要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而且要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近年来,学生状告母校的事件时有发生,引起这种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学生因违反校规而受到学校的惩罚,包括不发毕业证、开除、勒令退学等。学生被学校处分后觉得过于严厉,于是提讼,这说明随着学生和社会公众法制意识的增强,要求学校管理进一步法制化。
二是依法管理,逐步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采取各种手段,对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使管理者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明确管理者的法律责任,避免管理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从而确保学生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的实现。
三是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对学生普遍关注的奖学金的发放、优秀生的评选、贫困生的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和管理,要照章办事,不能因人而异,做到有法必依。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占据了高校的半壁江山,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职学生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且是法制观念的传播者,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主力军,因此,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技能的同时,必须培养和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1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1.1法律知识欠缺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只有具备丰富的法律的知识,才能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才能在自身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做到运用正确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高职院校学生李某,为了出行方便,自己买了一辆电动车。某个下雨天,李某骑电动车外出买东西,在人行道上直行时候,经过一个路口,一辆汽车突然转弯,李某避让不及摔倒在地。汽车司机非但没理会李某的摔伤,还责怪李某不知躲让,并且在责骂之后扬长而去,李某只是自认倒霉。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出,高职院校的学生因不懂法,不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而在自身利益受损的时候没有维权意识,不能很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2法制观念淡薄
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在现实的学习与生活当中,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形成了亵渎法律的意识,往往难以做到自觉的遵守法律制度,没有义务观念,随意的践踏他人的权利,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1]高职院校学生夏某因与寝室同学发生矛盾,而产生报复的心理。在报复的手段上,她采取偷拿室友财物的方式,想以此方式让室友着急难过,达到自己报复的目的。虽知盗窃是一种不好的行为,甚至可能造成犯罪,但夏某对此并不在意,法制观念极其淡薄。
1.3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是人们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理想的信念。[2]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只有对法律有所信仰,在心里时刻保持着对于法律的尊重,才能在实际生活中实现对于法律价值的正确追求及自觉促进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然而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法律信仰方面存在严重的误区。受社会上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有些学生认为权力大于法律,认为打官司打的是“关系”,依靠的是“票子”,因此,在处理问题时就简单以为用钱就可以摆平问题,藐视法律的权威性。
2解决高职院校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对策
2.1加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力度,补充法律知识
加强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课堂教学不失为一种快捷高效的方式,因此,高职院校应重视法律基础课建设,优化师资队伍,聘请专业素质较强的教师,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通过有效的课堂教学学习和掌握比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另外,除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外,还应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在第二课堂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自主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成立学生自治学法组织,鼓励学生定期开展活动,如“模拟法庭”活动,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守法演讲比赛等,学生可通过这些活动主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拓宽自己法律知识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3]
2.2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教育环境,增强法制观念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对人的影响可见一斑。特别是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高职学生,环境的影响力更不容忽视,良好的校园法律教育环境更有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因此,高职院校应实行依法治校,用法制观念指导学校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出依法办事的氛围,使学生认同法律的权威性,并内化为自己的意志和信念,自觉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4]
2.3加强实践活动,提高法律信仰
高职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仰,不信任法律,很大程度都是受个别不良社会现象的影响,片面理解法律,对法律产生误解。要消除学生的误解,就要鼓励学生勇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学生只有参加实践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所学到的法律知识,才能学会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权利遭到侵害或是遭遇纠纷时,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自己用法的亲身经历,进一步熟识法律,建立对法的信任,提高对法的信仰。[5]
2.4建立学校与社会、家庭的有效联系,提高法律意识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不仅仅是学校一方的责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系统工程。[6]因此,学校在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的同时,社会和家庭也要发挥自身力量,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社会方面,要注重优化法制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另外,家庭教育的力量也不容忽视,大学生最早接触的环境就是家庭环境,家庭环境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学校教育,注重给孩子良好的熏陶。
参考文献:
[1]李荣兵.新时期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现状及对策研究[J].企业文化,2015.
[2]杨丽芳.浅谈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法制博览,2015.
[3]杜冰.增强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路径探讨[J].河北师范大学,2008.
[4]李丹梅.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
[5]于桂凤.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缺失及解决策略[J].法制博览,2015.
(一)从学生角度看。大学生因为缺乏社会经验,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首先,当遇到常见的消费法律纠纷时,他们往往选择自认倒霉、忍气吞声的解决方式,不知道如何维权。甚至连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了都不知道。其次,当大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实习或者将来走向正式的工作岗位时,往往都要面临劳动纠纷问题,面对强势的用人单位,很容易遭遇各种法律风险,例如人身损害、劳动权益受损等,从而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最后,有些学生因为不懂法,误入传销或者组织,其人身安全受到严重损害和威胁。因此,学校开展法律通识教育,能让学生知法守法,提高法律维权技能,无论是对将来的生活还是工作都有很大的益处。
(二)从学校角度看。首先,学校开展法律通识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校园犯罪率。近年来,高职院校校园中的违法犯罪案件有所上升,有些受侵害者采取了非常过激的方式来处理,引发新的犯罪。这里面都不同程度地折射出部分学生法制意识不强、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其次,促进工学结合模式在高职院校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工学结合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学生是工学结合中最重要的主体,学生权益受损,牵连实习单位,学生和家长方面会产生对实习制度的抵触情绪,实习单位对校企合作模式也会有所顾虑,这将导致工学结合模式的发展进程受阻。只有强化学生的法律教育与提高预防功能,才能有效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得工学结合模式健康发展。
(三)从社会角度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全民知法守法是前提、关键。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因此,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其法律素质对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高职院校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现状
目前,法律通识教育课程越来越受到高职院校的重视,其得到了大力的推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情况如下:第一,高职院校中很多公共必修课都涉及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例如,关于宪法以及作为中国公民应享有的最基本权利的法律知识被纳入到了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中。关于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法律知识被纳入到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这门课程中。而关于违法犯罪法律知识被纳入到了大学生安全教育这门课程中。这些课程中的法律章节让课程更完整,从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法律通识教育的重要性。但是,这种混合体设计让法律通识教育成为这些课程的附属品,最终被轻描淡写,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第二,有的高职学院新开了“法律理念与法律意识”等法律通识课程,它主要侧重从精神程度上来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同,让学生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从法律思想和精神方面使学生获得启迪。但笔者认为这门课程并不适合高职学生,而更适合本科院校的学生。第三,一般作为高职院校的公共必修课主要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和大学生安全教育这三门课程。而从事这些课程教授的老师,其专业很多都是非法学专业毕业的。从教师的主体角度上来说,法律通识教育是缺乏专业性的。一部分老师基于自己专业的限制无法从更专业的角度传授法律知识。这极有可能导致这些课程中的法律知识被弱化。总体上来说,我国高职院校的法律通识教育仍处在探索和实践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三、高职院校法律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思路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的提高对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很大。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有赖于法制教育,因此,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植应该成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关心的问题和重要的任务。以下对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初步提以下几点设想。
(一)凸显法律通识教育课程地位的独立性。首先,学校要意识到开展法律通识教育的必要性,将法律通识教育课与其他课程独立开来,形成一门独立的课程。这是高职院校法律通识课程改革的前提和关键。高职院校可以先鼓励法律教师开设法律通识教育方面的课程,并以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形式推出,供学生选择学习。待课程体系逐渐完善后,再逐步向全校公共必修课的方向转变。其次,法律教师要尽快完善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之前法律与其他课程混合体的设计使法律通识课程的教学内容呈分散状态,没有形成完整独立的体系。因此,法律通识教育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具体内容和课程目标等很多方面都需要重新构建。
(二)提高法律通识教育课程设置的科学性。首先,明确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对象。法律通识课程是面向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开设的。而将国际经济法、经济法等专业性较强的课程作为法律通识课程来开设是缺乏科学性的。因此,法律通识课程的内容应以基础性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的普及为主,不应涉及专业性很强的法律知识。其次,明确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名称。例如,有些高职院校开设“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这样的课程名称好像更能体现法律通识教育的本质,而且名称相对科学些,更接地气些。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这门课程又没有体现出专门为大学生量身定制的色彩。笔者认为,确定一个合适的准确的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名称是完善这门课程的重要点睛之笔。最后,明确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目标。课程目标是课程建设的灵魂,它决定了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的组织形态、教程的安排、课程标准的制定等。法律通识教育不仅是对非法律专业学生一般基础性的普及法律知识,重点应放在提高法律维权的技能上,但又要注意避免机械的、专业化的训练。从更深层上来说,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学生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学生法律维权技能,这才是法律通识教育的最终目标。
(三)注重法律通识教育课程内容的实用性。课程内容是实现课程目标的重要载体和保证,课程内容的确定要以课程目标为核心。因此,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内容一定要具有实用性和可发展性。笔者认为,劳动维权方面、投资方面、消费维权方面、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及侵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应该成为高职院校法律通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其中,劳动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是为高职学生在企业实习和将来工作服务的。投资方面的法律知识是为高职学生在校或将来自主创业服务的。而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婚姻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和侵权方面的法律知识都是高职学生在校和将来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法律知识。从学科知识的角度分析,这些课程内容更能体现法律知识的工具性,使高职学生基本完成法律维权知识的储备。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分析,无论学生是在学校还是在将来的生活工作中,这些都是常用好用管用的法律知识。从学生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些法律知识基本能满足学生终身学习法律的愿望和学习法律能力的培养,可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
(四)加强法律通识教育课程教学组织的多样性。目前,相对专业教师,高职院校法律教师的数量是非常少的。面临短时间法律教师数量的短缺问题,让少数的法律专业教师承担全校的法律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任务是不可能的。其解决的方法,一是加快培养和扩建一批专业的法律教师队伍。二是加强法律通识教育课程教学组织的多样性。例如,高职院校应多请一些法律学者来校作学术报告,通过学术报告会可以加强学术交流,促进交叉学科的发展,对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治观念都能起到重要作用。或者请一些有实践经验的律师来校开讲座,从而形成一个多方位的教学模式。让听报告和讲座成为考核学生的一个重要的指标。最后,在教学模式上,可将法律通识课程以慕课形式呈现,大部分时间让学生到网上自学做题,并结合少量合理的课堂探讨,从而有效解决高职院校法律教师紧缺的压力。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心理、思想与评价的统称,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制度的态度,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对自己和他人的权利、义务的认识等。我国正在努力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此进程中,需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时社会群体法律意识的提升亦是同样重要。职业院校每年为社会输送大量的技能人才,他们作为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要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更要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此,职业院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还必须注重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当前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现状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职业教育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一些发达国家更将职业教育视为“民族生存的基础”和“经济发展的柱石”。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以来非常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特别是近20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迅速发展,学校数量增加,办学规模和层次不断提升,造就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在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存在的诸多问题。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型,职业院校,无论是高职院校,还是中职院校,入学门槛不断降低,入学途径也发生了变化,这虽然有利于保障学校生源的数量,但是生源质量大大降低,职业院校成了很多学生因为成绩较差而担心难以升学,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选,社会公众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评价也相对较低。作为一名职业院校的教师,在与学生接触的过程中,我关注着他们身上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学生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家庭,有着各自的性格和行为习惯,若想他们在学校里和谐相处,必须提升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特别是法律意识。当前,职业院校学生身上发生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影响校园和谐的主要原因。
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一是偷窃钱物,遭偷窃的钱物少则几十,多则成百上千,有时是现金,有时是诸如手机、衣服、鞋子之类的物品,顺手牵羊之事频频发生,同学之间因此类事件相互猜忌,摩擦不断。二是打架斗殴伤人,职业院校学生学习积极性较差,加之年轻气盛,常因琐事不和大打出手,有的甚至纠集社会不良青年来校“帮助”自己,进而弄得场面不可收拾,伤人伤己。三是敲诈勒索,个别学生罔顾法纪,仗着自己身强力壮,欺负敲诈弱小同学,并且加以恐吓,所涉钱物价值虽然不大,但此行为的性质极其恶劣。四是涉赌涉黄,一些学生为了寻求金钱的刺激,在宿舍里摆起了“赌局”,不仅污染学校的风气,而且极易引发同学之间的矛盾;当前网络信息发达,上网已成为学生生活中极其重要的活动,一些学生自制力差,喜欢浏览黄色网站,甚至将黄色影音制品在同学间传播。以上种种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危害了校园,同时对学生自身的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分析个中原因,最根本即在于,当前职业院校学生的法律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我国职业教育的长足发展,提升职业院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已经迫在眉睫。
三、提升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可行性举措
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理解,逐步将这些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思想意识,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而言,从法律知识的学习到法律意识的产生,再到以法律意识指导实践活动,是一个潜移默化、复杂的综合过程。对职业院校而言,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结合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力求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将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相结合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升华,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我们可以先从找回道德开始,学校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学生规范自身行为,譬如,考试不作弊,求职材料不造假,做人做事诚实守信;组织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在加强道德要求的前提下,使责任、正义、诚信意识深入学生内心,以道德信仰为基础,激发他们的法律意识。
(二)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环节,激发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兴趣
目前,职业院校大都未开设专门性的法律课程,而是将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到德育教学体系中,高职院校开设的相关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职院校开设的是《德育》,其中第一册名为《道德法律与人生》,因此这些课程的课堂教学就成为学生在校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法律知识专业性强,学生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单纯的说教式教学难以让学生理解法律、信服法律,必须对课堂教学方式予以改革,变单纯的理论说教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针对相关知识点辅以案例。在教学方式上,利用多媒体授课更为直观,图文并茂,生动形象,能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授课教师可以以教材为中心,自行设计制作课件,在使用案例教学时,学生可通过观看课件了解案情,便于学生参与到案情的讨论中来。与传统的“黑板粉笔”式的授课形式相比,多媒体授课教学效果更显著。教师可以针对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从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总结、提炼经典案例,这样的案例更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加深他们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进而对其法律意识的提升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三)适当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实践活动,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升法律意识
关键词:职业院校 法律意识 调查 研究
一、案件叙述
先看两起在学校发生的案件。
案件一,事情经过:叶某,万安县人,是学校2013级数控班3班学生。某年9月1日晚10时许,叶某与8名同学翻围墙出校上网,在围墙外与学院4名萍乡籍老生相遇,双方发生争吵和打斗。事后,感到吃了亏的叶某与同学等8人找正在网吧上网的4名萍乡籍老生报复,但叶某一方遭对方10余人追打,终寡不敌众,落荒而逃。在逃跑中,叶某被对方追上并打倒在地,之后被对方数人用棍子和砖头围殴。叶某身受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不治身亡。
案件二,事情经过:在实习期间一名谭姓学生由于不遵守实习场所秩序,遭到一名习姓教师的殴打。这名谭姓学生感觉受到委屈,同时又受到女学生的嘲笑,自尊心受到伤害,于是纠集另一名老乡唐某到实习场所对那名习姓教师进行报复。针对这起事件,学校做出了严肃处理,这两名学生一名开除,另一名留校察看。
教训是惨痛的!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这些学生处理问题都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法律意识相当淡薄。为了较精准找到学生法律意识的盲点,分析学院学生法律意识状况,为以后的教学和学生管理提供方向,笔者设计了反映职业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是学院中职和高职学生,各500人,调查的内容包括对我国现行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了解程度,有守法程度、法制观念、解决矛盾的方式等6个小问题。
二、学生法律意识调查
1.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
高职生法律意识明显优于中职学生。问卷调查显示,“如何评价你对法律的认知”问题,高职生“程度很好”占47.2%,而中职生仅有30%;在看待打群架事件中,中职生认为事件违法仅占25%,而高职生普遍认为违法。
2.学生了解法律的途径
反映出学校在法制宣传方面方式比较单一。在调查问卷中,回答“违反校规后,你有什么感受”这个问题时,高职生和中职生“无所谓”的感受程度都占到60%。
3.解决矛盾方式
高职生和中职学生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普遍表现出较强的报复心理。如解决同学受欺负的问题,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帮忙报复”。这说明高职生法律意识在行动上有较大的落差。
三、对策建议
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定性思维。因此,学院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学生在哪方面欠缺,就应该加大哪方面的培养力度。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笔者对学院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教学内容改革力度,突出法律知识的讲授
学院中职和高职的教材目前都突出学生思想道德层面的要求,法律知识少之又少;而且在课时有限的情况下,老师很难做到精细讲解。
2.增强学生维权意识,突出对学生维权方式的引导
中国历代教育家都重视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孔子认为“疑是思之始,学之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方法的运用直接决定维权的结果,学生血气方刚或者自以为正义在手,难免会做出愚蠢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要让学生明白:人间虽有正义,但必须争取。争取的好与坏,与方式方法直接有关。
3.开设法律咨询机构,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
从问卷调查表的结果来看,高职学生在法律认知方面良好,但在行动上却存在巨大的落差,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学生在情绪控制和调节方面存在问题。学院有必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让学生在获取新的法律知识的同时,学会自我调控。
4.依法育人,推进校园法制文化建设
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离不开学校的教育。因此,作为教育行为的实施者,学校一要不断完善依法治校管理机制,推进校园法制文化制度建设。二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夯实校园制度文化建设的基础。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要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教师行为。学校教育任务的承担者是教师,如果教师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就成了一句空话,更谈不上教育质量的提高。要把有关法规落实到教学实践中去,对于教师违规违法现象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