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6 17:29:06
序论:在您撰写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为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民饮用水问题,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稳定发展,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意见》(绍政发[20*]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是一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近几年来,我市积极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及现实条件的限制,目前全市还有14万左右农村人口的饮水条件有待改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水量不足、饮用水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山区农村,由于基础设施不配套,一遇到持续高温干旱就会造成饮用水困难,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甚至引起农村社会不稳定。
因此,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已成为全市上下当前和今后若干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
二、明确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和建设标准
1、建设目标
我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重点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问题,基本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证广大农村群众有水喝、喝上安全洁净水。
主要任务是:用二年时间(20*年至20*年)基本改善14万人口的饮水条件,重点解决9万人口饮水困难问题。
2、建设原则
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高效、分类解决的原则,主要通过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乡镇集中供水、小型水源三类工程建设来改善与解决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要与“千库保安”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相给合,与调整水库用水功能相结合,与我市目前开展的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村镇供水管网和水源工程建设扩大水库供水范围,提供优质水源,以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3、建设标准
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工程,水量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和乡镇工业发展用水需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水量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基本满足乡镇工业发展用水需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小型水源工程,水量基本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三、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抓好工程报批和建设
要重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估算投资在5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估算投资在3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估算投资在10—30万元的工程,其设计文件必须经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核。初步设计方案必须经市水利局审批,其他设计文件必须经市水利局审核同意。
单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申请列入市计划的项目,由各乡镇、街道在每年9月底前向市水利局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设计文件与批复文件;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将按照轻重缓急、稳步推进的原则,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千方百计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市财政将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实行专项扶持。对列入市建设计划的农村饮用水建设项目,市财政原则上按工程直接费的30%给予资金补助。工程完工后,各项目单位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提出补助方案,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市财政补助部分在部门切块经费中解决。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不论项目大小,都应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工程费用必须实行预决算审价,部门联合验收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制度。
四、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1、供水水价。凡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供水水价,严格执行市定水价;乡镇集中供水水价要在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保证供水企业正常运营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由物价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审批确定;小型水源工程供水价按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核算,由工程管理单位自主确定;制定和调整供水水价要实行听证制和公告制。农村生活用水不收取水资源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原则上不计收污水处理费。
2、工程管理。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大供水水源的保护力度,对乡镇、街道集中供水及小型水源供水的水源要划定保护区;对乡镇、街道集中供水和小型水源供水工程,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护、水源保护及用水、节水、水费计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破坏水源及供水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
3、水质监测。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质和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领导,市成立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为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民饮用水问题,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稳定发展,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意见》(绍政发[20*]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是一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近几年来,我市积极实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及现实条件的限制,目前全市还有14万左右农村人口的饮水条件有待改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水量不足、饮用水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山区农村,由于基础设施不配套,一遇到持续高温干旱就会造成饮用水困难,严重影响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甚至引起农村社会不稳定。
因此,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已成为全市上下当前和今后若干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
二、明确农村饮用水工程的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和建设标准
1、建设目标
我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农民饮用水安全,重点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问题,基本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保证广大农村群众有水喝、喝上安全洁净水。
主要任务是:用二年时间(20*年至20*年)基本改善14万人口的饮水条件,重点解决9万人口饮水困难问题。
2、建设原则
开展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高效、分类解决的原则,主要通过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乡镇集中供水、小型水源三类工程建设来改善与解决农民饮用水安全问题。要与“千库保安”和山塘水库除险加固相给合,与调整水库用水功能相结合,与我市目前开展的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村镇供水管网和水源工程建设扩大水库供水范围,提供优质水源,以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3、建设标准
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工程,水量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和乡镇工业发展用水需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水量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基本满足乡镇工业发展用水需求,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小型水源工程,水量基本满足供水区域内生活需要,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三、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抓好工程报批和建设
要重视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估算投资在5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估算投资在30万元以上工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估算投资在10—30万元的工程,其设计文件必须经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核。初步设计方案必须经市水利局审批,其他设计文件必须经市水利局审核同意。
单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施工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申请列入市计划的项目,由各乡镇、街道在每年9月底前向市水利局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设计文件与批复文件;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将按照轻重缓急、稳步推进的原则,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各有关乡镇、街道必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千方百计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市财政将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实行专项扶持。对列入市建设计划的农村饮用水建设项目,市财政原则上按工程直接费的30%给予资金补助。工程完工后,各项目单位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提出补助方案,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市财政补助部分在部门切块经费中解决。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不论项目大小,都应做到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工程费用必须实行预决算审价,部门联合验收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制度。
四、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1、供水水价。凡市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供水水价,严格执行市定水价;乡镇集中供水水价要在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保证供水企业正常运营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由物价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审批确定;小型水源工程供水价按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核算,由工程管理单位自主确定;制定和调整供水水价要实行听证制和公告制。农村生活用水不收取水资源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等,原则上不计收污水处理费。
2、工程管理。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大供水水源的保护力度,对乡镇、街道集中供水及小型水源供水的水源要划定保护区;对乡镇、街道集中供水和小型水源供水工程,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护、水源保护及用水、节水、水费计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破坏水源及供水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
3、水质监测。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加大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质和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领导,市成立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 安全工程 管理措施
2011年的“十二五”规划指出国家应加大对农村引用水安全方面的投入力度。从2011-2013年,3年内我国共完成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投资1067亿元,2014年国家水利部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投资240亿元,解决了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这标志着我国农村饮水工程的巨大成功,但也意味着我们还有一段路要走。
1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意义
目前,我国仍有很多偏远的农村地区严重缺水,山间的流水达不到饮用水的安全标准,如山间的流水和农村自打井水常常伴有细菌微生物,有很多井水比较苦咸是因为水里含有毒的化学物质等,长期的引用这些水将对人们的身体造成不利影响。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的饮用水的质量得到了改善,饮用水量也在不断的增加。但是农村饮用水的安全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很多农村出现传染病。由于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对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宣传,很多农村居民开始意识到了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必须从饮用水的根源出发,将那些不合格的供水单位关闭或者重修,从源头上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2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国一直都很重视农村的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就当前农村饮用水的现状来看,我国的2/3的人口解决了基本的安全用水问题。但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村饮用水工程还需要不断的改善和提高。在高标准的饮用水安全要求之下,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工程的建设标准较低
一直以来,我国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都是由乡镇的水利工程负责,但是负责水利工程的施工人员大多是临时招募的,缺少专业的工程知识和技术,没有制定具体有效的措施,没有形成统一的工程管理体系。水利工程的监督制度也不完善,水利工程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督标准、严格的施工规范,影响了工程的总体建设,间接地影响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达成。
1.2工程的管理水平较低
我国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存在专业水平低、管理水平低、运行机制不顺畅、监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的饮水工程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的农村饮水工程是以村为单位建设水利工程,由几个村联合起来共同管理,虽然设有专门水利工程的管理机构,但是这些管理机构较为落后,管理人员的素质整体偏低,无法管理好日常水利工程出现的问题。再加上农村没有专门的治理水利工程的费用,使部分工程由于得不到修复,机器老化、设备破损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被停滞,最终导致了水利工程的废弃。
1.3排水系统尚不完善
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使很多农村的用水标准得到了提高,饮用水量也不断得到增加,但是紧接着出现了排水问题。由于农村的排水系统不完善,生活污水排出不能及时的渗透到地下,从而造成了新的水污染,阻碍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1.4水资源保护不到位
已建成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虽然已经规划好了水源保护的范围,但是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导致水资源保护不到位。此外,水资源的检测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水利工程只在建成时进行过一次水质检测,从此再没有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使农民饮用水的质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措施
2.1明确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定位
当前,我国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并不是简单地解决农民的吃水困难的问题,而是使农村居民要和城镇居民的一样能够及时、方便的喝上健康安全的水,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政府应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加强农村建设,通过改善农村居民的饮用水的安全问题来改善农村的卫生建设;通过淋浴器和太阳能等设施的使用,使农村的生活卫生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促进农村的健康发展。
2.2统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标准
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标准,水利部门应该对已经建成的饮水工程进行分析和总结,并且结合城市的供水工程建设的设施标准,制定一个符合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标准,用来指导和规范农村的饮用水工程的建设。
2.3采取新措施建设与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农村的饮水工程难度大、范围广、地点分散,使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难度加大,所以我们要采取新的措施建设和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应该建立一个由县级领导带头,由财政、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小组,小组的各部门要进行明确的分工,设立工程指导、财政监管、技术指导、环境监督等机构,并且将管理责任分到具体的部门,各部门要按照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2.4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与人员培训
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和管理监督机制,在饮水工程管理中,采用科学的工程核算方法,要做到科学的管理。政府要不断的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奖惩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定期的对管理机构进行考核,在平时也要对饮用工程进行管理,做到管理和建设相结合。在我国偏远的地区仍然有很多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为了使我国的饮水工程能够顺利的进行,政府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不仅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而且要培训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以此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在培训过程中要采取奖惩制度,不断的调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
3结语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广泛关注,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问题成为国家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不断的完善我国的农村饮用工程建设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项目。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必将得到妥善解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施元吉.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探索[J].水利经济,2009(05).
[2]张杰.五河强化农村引用水安全工程建设[J].北京农业,2014(30).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 质量 安全 施工管理
安全工程建设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既要保障农村用水基本需求,又要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对既是党和人民群众交给水利人的重大历史责任也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惠及百万民众的“民心工程”。因此,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势在必行。
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施工管理体系,通过法律和法规等手段对项目施工进行监管。针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特殊性,要严格按照基本的建设程序,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实际工作中我认为给水工程就是一个在建项目施工中最重要的工程,给水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用户使用的便利。
但是在实际的建筑施工过程中,给水工程的质量问题却屡见不鲜,给排水的渗漏问题甚至成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一个通病,为此,我认为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
施工企业作为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体,对于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将施工管理的重心放在施工企业身上,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健全施工管理机制。企业必须树立全新的科学质量观,要建立质量保证控制体系,推动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把企业所有的质量管理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职有责有权、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形成由线到面、环环相扣、连结紧密的有机整体。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是按科学程序运行,基本方式是PDCA循环。其中P为plan(计划)、D为do(实施)、C为check(检查)、A为action(处理)。
2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对施工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和现场管理标准化要全面负责,在完成项目任务的同时,还应考虑质量安全责任的实施,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使每个管理者都有质量安全管理意识。从原材料进场到施工都要严格控制。
2.1 原材料控制
很多工程渗漏都是由于原材料的质量不过关而引起,如:管材和管件的强度不合格;管道和管件有砂眼;主管道管材、管件弯头、三通等和附件阀门、水嘴等本身质量不合格或在运输、装卸、组装等环节发生破损。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每批材料进场时项目部材料员、质检员必须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向现场监理报验。监理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排水管材料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选用管材时应严格把关,要求包装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整根管的外观应光滑,无色泽不均现象,杜绝不合格品应用于工程。
施工阶段是给排水产生渗漏问题的主要阶段,主要包括:①安装人员操作不当或者技术不熟练,如:镀锌钢管的螺纹加工不合格;管道接口连接不严密造成渗漏。②管理上存在漏洞,施工人员不按照施工程序和规范操作,监理人员工作疏忽,责任意识不强引起渗漏。
2.2 施工阶段的技术管控
①材料检验。首先依据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安装前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核对其材质、型号、规格,并进行外观检查。注意是否有砂眼、裂痕,包括管件的承插口及存水管、检查口、清扫口等配件质量情况,发现有缺陷,或有疑虑,则可通水试验,严格控制施工用的原材料质量。②施工现场管理。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统一协调指导,各施工单位在同一时期内在各自承担的施工区域内完成施工任务。组织协调各施工单位对在相邻施工区分界处的同类管线碰头事宜,要具体落实施工日期、施工地点、施工人员、质量检验等事项。③施工质量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对每道工序均进行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进行跟踪监控督促承包商坚持实行工序施工活动前的操作技术交底制度,向所有参与者明确施工质量要求,由全员自觉维护工程质量,提高质量水平。④施工技术控制。要加强施工中的技术控制,如发现有违反合同、施工规范的行为,如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工艺或操作不符合要求。同时由于环境对质量也会产生影响,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力度。⑤管道试验。给水及循环水管道要及时进行分区段的水压试验,即每完成一个自然段,就应进行一次试压,直至全部合格。
农村饮水安全是农村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农村的生动体现,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疾苦,为老百姓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反映,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要将农村饮用水工程中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工作做好,深入分析农村饮用水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同时加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就一定能提高农村饮用水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质量,保障农民饮水安全。
参考文献:
[1]帕尔哈提·衣力亚司,阿力木江·阿吉汗.如何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民营科技,2008-01-20.
[2]杨柔,孙求.浅谈农村饮用水安全运行管理体制的建设,价值工程,2010-03-28.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 质量 安全 施工管理
安全工程建设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既要保障农村用水基本需求,又要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对既是党和人民群众交给水利人的重大历史责任也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惠及百万民众的“民心工程”。因此,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势在必行。
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施工管理体系,通过法律和法规等手段对项目施工进行监管。针对农村饮用水工程的特殊性,要严格按照基本的建设程序,实施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实际工作中我认为给水工程就是一个在建项目施工中最重要的工程,给水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饮用水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用户使用的便利。
但是在实际的建筑施工过程中,给水工程的质量问题却屡见不鲜,给排水的渗漏问题甚至成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一个通病,为此,我认为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管理施工企业作为饮用水工程建设的主体,对于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将施工管理的重心放在施工企业身上,提高项目施工管理水平,健全施工管理机制。企业必须树立全新的科学质量观,要建立质量保证控制体系,推动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把企业所有的质量管理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职有责有权、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形成由线到面、环环相扣、连结紧密的有机整体。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是按科学程序运行,基本方式是PDCA循环。其中P为plan(计划)、D为do(实施)、C为check(检查)、A为action(处理)。
2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对施工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和现场管理标准化要全面负责,在完成项目任务的同时,还应考虑质量安全责任的实施,进一步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使每个管理者都有质量安全管理意识。从原材料进场到施工都要严格控制。
2.1原材料控制
很多工程渗漏都是由于原材料的质量不过关而引起,如:管材和管件的强度不合格;管道和管件有砂眼;主管道管材、管件弯头、三通等和附件阀门、水嘴等本身质量不合格或在运输、装卸、组装等环节发生破损。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每批材料进场时项目部材料员、质检员必须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向现场监理报验。监理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排水管材料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选用管材时应严格把关,要求包装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整根管的外观应光滑,无色泽不均现象,杜绝不合格品应用于工程。
施工阶段是给排水产生渗漏问题的主要阶段,主要包括:①安装人员操作不当或者技术不熟练,如:镀锌钢管的螺纹加工不合格;管道接口连接不严密造成渗漏。②管理上存在漏洞,施工人员不按照施工程序和规范操作,监理人员工作疏忽,责任意识不强引起渗漏。
2.2施工阶段的技术管控
①材料检验。首先依据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安装前要严格按设计要求核对其材质、型号、规格,并进行外观检查。注意是否有砂眼、裂痕,包括管件的承插口及存水管、检查口、清扫口等配件质量情况,发现有缺陷,或有疑虑,则可通水试验,严格控制施工用的原材料质量。②施工现场管理。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统一协调指导,各施工单位在同一时期内在各自承担的施工区域内完成施工任务。组织协调各施工单位对在相邻施工区分界处的同类管线碰头事宜,要具体落实施工日期、施工地点、施工人员、质量检验等事项。③施工质量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对每道工序均进行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进行跟踪监控督促承包商坚持实行工序施工活动前的操作技术交底制度,向所有参与者明确施工质量要求,由全员自觉维护工程质量,提高质量水平。④施工技术控制。要加强施工中的技术控制,如发现有违反合同、施工规范的行为,如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工艺或操作不符合要求。同时由于环境对质量也会产生影响,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力度。⑤管道试验。给水及循环水管道要及时进行分区段的水压试验,即每完成一个自然段,就应进行一次试压,直至全部合格。
农村饮水安全是农村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农村的生动体现,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疾苦,为老百姓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的具体反映,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要将农村饮用水工程中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工作做好,深入分析农村饮用水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同时加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就一定能提高农村饮用水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提高农村饮用水工程的质量,保障农民饮水安全。
参考文献
[1]帕尔哈提·衣力亚司,阿力木江·阿吉汗.如何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民营科技,2008-01-20.
[2]杨柔,孙求.浅谈农村饮用水安全运行管理体制的建设,价值工程,2010-03-28.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
2005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以来,在上级部分的大力支持下,全县规划内完成投资10453万元,解决了205个村庄、39所农村学校,19.08万人、3.49万名师生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这些工程的建成有效的缓解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全县除发展单村供水工程外,还积极探索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迈向了新的台阶,开创了农村饮水工作的新局面,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目前已建成南纪城、北洼、南寨、安定等4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涉及三圣院乡、北洼乡、南寨乡、灵寿镇等4个乡镇的27个村,供水人口6.4万人。联村水厂的管理模式为以水厂职工为主,当地参与的原则,目前水费收取率95%以上,群众满意度高。随着县城周边联村供水工程的不断扩大,近年我们开始谋划将农村联村水厂与县城自来水实现联网(南寨、安定两座联村水厂已实现与县城自来水联网),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使饮水工程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更好的服务于全县群众。
“十二五”期间,全县规划内完成投资78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82万元,省配套资金1561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561万元,解决了138个村庄、36所农村学校,13.63万人、3.29万名师生的饮水问题。
二、农村供水消毒技术应用现状
2010年,灵寿县开始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备消毒设备,经过6年的努力,共安装消毒设备99台,包括紫外线消毒设备81台,臭氧消毒设备13台,二氧化氯消毒设备5台。尽管通过大规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对新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配备了消毒设备,但由于农村饮用水消毒技术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导致部分消毒设备消毒效率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和群众生活质量。具体有,一是运行管理水平较低,存在着消毒设备运行管理及消毒检测工作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二是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的消毒管理水平有限,运行效果不理想。三是消毒设备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消毒设备不能稳定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四是管理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对消毒设备运行维护不及时。
三、消毒设备选取
为提高灵寿县农村饮水消毒水平和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以及消毒设备的使用效率为今后农村饮水消毒技术推广应用奠定基础,在深入分析各饮水工程所处地形、水源类型以及供水模式的基础上,确定了3处联村供水工程(均在平原区)、8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平原区1处、丘陵区6处、山区1处)和11处分散供水工程(平原区2处、丘陵区5处、山区4处)。经认真研究讨论,明确各示范点的消毒设备类型,其中,高纯型二氧化氯消毒3处、次氯酸钠消毒1处、臭氧消毒8处、紫外线消毒10处。
四、农村供水工程消毒技术模式
1、高纯二氧化氯消毒设备。高纯二氧化氯消毒设备以工业合成盐酸和亚氯酸钠为原料,通过发生器反应生成消毒剂进行消毒,为使消毒药液与水混合均匀,实现最大消毒效果,消毒液适合投加入蓄水池,并根据上水泵上水量调节消毒设备加药量。该设备消毒剂持续消毒时间长,且需要与水有30min的接触时间,运行管理及消毒水检测技术要求较高,适合在供水范围较大,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的联村水厂安装。该模式中的消毒设备应满足《二氧化氯消毒剂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GB 28931-2012)的要求。通过运行检测消毒剂余量按照末梢水合格来控制,根据采集数据分析,消毒剂余量、微生物学指标、消毒剂副产物全部合格,设备运行稳定,成本低,消毒效果较好。
2、次氯酸钠消毒设备。次氯酸钠消毒设备以无碘食用精制盐为原料,通过电解食盐水生成次氯酸钠溶液进行消毒。为使消毒药液与水混合均匀,实现最大消毒效果,药液适合投加入蓄水池,并根据上水泵上水量调节消毒设备加药量。在消毒原料方面考虑,无碘食用精制盐购买、运输及保管方便,消毒剂持续消毒时间较长,且需要与水有30min的接触时间,但消毒设备运行管理及消毒水检测技术要求较高,适用于供水范围较大,供水管网较远的供水工程。该模式中的消毒设备应满足《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HJ/T 258-2006)、《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卫生标准》(GB28233-2011)的要求。通过运行检测消毒剂余量按照末梢水合格来控制,根据采集数据分析,消毒剂余量、微生物学指标、消毒剂副产物全部合格,设备运行稳定,成本低,消毒效果较好。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饮用水工程是指为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和改善饮用水水质,需要新建或改建以村(自然村)为单位的小型农村饮用水工程。城市供水管网规划区除外。
第三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采取“财政补助,村民自筹”的筹资方式,鼓励采用股份制、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筹资。通过项目实施,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区农村的饮用水改善和解困任务,逐步实现“水源可靠、水质洁净、用水方便、管理科学”的目标。
第四条区政府成立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
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项目上报、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中的监管工作;
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全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监管,以及建设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筹措、使用,以及建设资金监管等工作;
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项目建成前后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林业部门负责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的植被恢复和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五条申报农村饮用水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凡在莲都区范围内(城区供水管网规划区除外),水源可靠、水质达标,自筹资金落实,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的农村饮用水项目均可申报。项目申报以村为单位。
第六条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第七条项目村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乡镇(街道)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
2.水源水质化验报告单;
3.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概算;
4.自筹资金落实情况;
5.村民“一事一议”决议;
6.工程呈报表。
第八条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水源工程和管网工程两部分,其中:水源工程主要指山塘水库的修建扩建,修建新建堰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提水泵站等;管网工程包括管网槽开挖及回填、管材采购及安装等。
第九条申请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饮用水项目,各乡镇(街道)应于当年3月底前报送到所在区域基层水利服务中心站,中心站汇总后报区水利局。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本年度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区水利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后,下达年度实施计划。村民自筹资金落实,村民建设积极性高的,优先列入年度实施计划。
第十条农村饮用水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应以《莲都区乡镇供水水源规划》、《莲都区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划为依据,由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三章项目建设和验收
第十一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由项目申报村自主建设为主,对限额以上的项目按区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制。管网材料及安装实行全区统一招投标。水源工程的土建(提水设施)、管网槽开挖及回填工程在限额以下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公开发包。
第十二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水利局应加强对项目建设施工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并对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项目村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处理,组织开展施工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建成投产。
第十四条饮用水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村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并向区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区水利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爱卫办等单位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应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村应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下列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单;2、项目竣工结算和竣工图纸;3、村用水管理组织及用水管护制度文件;4、分户水表安装情况。
第十六条凡饮用水管理组织和用水管护制度不健全,分户水表安装不落实或者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予验收通过,并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七条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费用、水源工程、管网工程直接费用的补助,其余资金由项目村自筹。进户支管、水表等费用由用水户承担。
第十八条农村饮用水项目资金补助采取两种方式拨付:管网材料及安装补助资金按照区招投标合同统一拨付承包单位;土建等其他工程补助资金按小农水工程资金拨付程序拨付到项目村。
第十九条各村应根据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建设的施工管理,确保项目在一年内完成,逾期未能建成,取消补助资金。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数退回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并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由有关单位给予处理:
(一)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专项资金的;
(二)项目自筹资金不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
(三)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资金的,除如数退回财政拨付的资金外,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建后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