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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金融资产的划分依据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金融资产分类的重要意义
在金融活动的分析和参与中,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一向是重要的内容之一。金融分类能够有效的帮助金融从业者在处理金融统计问题中的各类问题,促进金融分类的完善化和精确化。分类金融资产的原因在于:一是它关系到金融资产以及负债数额的计算;二是作为资产结构的风险性、流动性评估的依据;三是它也是金融从业公司会计报表制作的依据。 对于金融资产分类,需要根据使用报表的实际需求来考虑分类的方法,在一些情况下需要更加详细的报告,而对于一些业务面比较广泛的公司而言,对于一些新生的金融工具的分类以及对于金融工具更加细致的划分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93SNA和2000MFS两大标准之间的对比
2000MFS和93SNA在金融资产分类上并没有根本性区别。MFS在金融资产这个本质概念的含义上没有做出改变,也就是“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即为一切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交易,具有显示价格和未来股价的金融工具的统称。”两者的金融资产分类标准也没有区别。两者的实际区别为,MFS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上更加具体,同时也做出了更多的补充与完善,对于存款、金融衍生产品、回购协议等新生分类作出了进一步补充。
具体来看,两者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存在着区别,SNA在分类的类型上显得较多,对于金融资产的大类划分上将金融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分为七种,分别是: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流动资金、股票以外的证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贷款、股票或其他权益、保险专门准备金、其他应收应付账款。SNA对于一些大类划分增加了更加详细的划分,对于保险专门准备金而言,分为投资者对养老保险或保险准备金的所有部分、预付费用和索赔准备,对于贷款和债券则将其依据实践加以分类。
MFS在分类上除了分类细化也有着其他的变化,增加了回购协议和证券出借、金融衍生产品、本币与外币存款、其他非贷款资产等分类。其它改变有如下几点:首先是分出了新的金融衍生品类别,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其次是债券的分类被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新的债券分类方法,分类更加精细与科学,对于其类型加以划分为长期债权、短期债券、抵押担保债券和其他衍生债券;再次是对于股票的划分,对于金融性公司的股票以及其他股权负债方的资产在记录上一同记录,再根据其具体情况按照股权投资、留存收益、各类准备金、价值调整等类型分别划分类型;最后MFS对于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也加以收录,在总体上显得更为精密。
三、SNA2008对金融资产分类方面的改进
93SNA对金融核算体系而言是一件重大更改。93SNA对于全部的金融衍生工具都作为金融资产加以考虑,并根据其具体特性加以分类。
在此基础上,2008年推出的《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2008)》又加以扩展,雇员股票期权也被计入,将此分类变为“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股票期权”,并根据其功能将其划分为期权和远期。其在金融资产分类上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在资产的分类变得更加详细,对非股票证券、贷款、股票和其他股权、保险技术准备金、金融衍生工具和其他应收应付账户这五类资产完善更改其定义,同时也对这几类分类的二次分类进行了概念更改和详细化。
现阶段,SNA2008已正式颁布,它对金融资产分类的更改与补充显得更加细致精密。具体情况包括:对于一级分类的数量增加了,变为八个;对于股票以外的证券这个显得不明确的概念改变为债务证券这个分类(其内容与定义并未改变);股票和其他权益被改为权益和投资基金股票的称呼,而权益的概念包括上市与非上市股票,投资基金股票则作为一类单独的金融资产被划分出去;保险专门准备金的概念被扩大化变为“保险、养恤金和标准担保计划”。
四、我国目前金融分类实施现状
就日前来说,我国在金融资产分类的划分中还是比较落后的。虽然新兴的金融工具已经出现于市场上,在各类金融资产统计的分类中却并不能得到准确的反映,这就是显而易见影响到了金融资产统计工作的开展。而虽说一般对新型工具也有着一定的统计记录,但其归属尚不明确,不能正确的确定其作用与类型。 一方面,在金融分类上并不严谨。根据日前我国的财务准则,企业或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债券既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又可能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甚至还有可能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同的类别计量方法完全不同,会导致不能准确计量财务情况,而准则对这一点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来自二级市场然而持有者打算长期持有的股权资产,也具备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两种不同类别的特性,虽然说这种问题并不常见,但是就造成了可以通过简单的计划改变金融统计情况的问题,显示了目前我国的金融准则还不够严谨,不能完全应对所有情况的不利现状。
另一方面,日前也存在着金融资产统计中的核算范围问题。根据相关法规,金融统计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之下的所有金融活动,但这一标准在实际中执行并不如人意,对市场上实际的金融活动来说,审批和监管的日标是在不断变化的,这也造成金融统计和核算对于不断发生的变化也要跟随变化。
对于我国目前的金融统计情况而言,要加强对国际标准的认识与了解,同时对于各种业务情况精熟于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灵巧的运用金融分类标准,但也不能违背法律与法规。
最后,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不断根据国际标准完善金融资产分类体系,把握国际业界金融产品与类型的不断变化,加强对各类分类本质的认识,促进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 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称《准则》)第十一条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准则》将企业的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时划分为四类:第一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初始计量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第二类,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指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第三类,贷款和应收款项;第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规定金融资产在存续期间重分类的范围为:第一、三、四类不得重分类为其他三类;第二类满足条件时可以重分类为第四类。
从以上重分类的范围可以看出,只有持有至到期投资满足一定条件时可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均不能或未规定可以重分类。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的依据分析
《准则》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定义的关键点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有明确意图,即投资者在取得投资初始计量时意图就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企业不能控制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会持有至到期;第二,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即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其持有至到期。《准则》要求企业应当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估。如果投资意图或能力发生变化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重分类的依据是企业投资意图与能力发生变化。而将企业投资意图与能力改变作为重分类的依据是不充分的。因为:
(一)企业“有明确意图”和“有能力”将投资持有至到期只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
由于企业投资意图和持有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市场利率、投资收益、企业流动资金需求量、外汇风险、可利用的财务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等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而这些外部因素的变化企业是无法控制、无法预料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企业初始投资时“有明确意图”、“有能力”只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由于初始投资时的意图与能力的不确定性,在投资存续期间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估的结果只能是评估当时企业管理层的意图相对投资当时企业管理层意图的修正。因此,重分类的依据并不充分。
(二)重分类范围设定合理性不充分
《准则》规定除持有至到期投资外的其他三类金融资产都不得或未规定可以重分类,如果初始投资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债券投资),在企业改变投资意图准备长期持有、满足设定的条件时是否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呢?又如,初始计量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资产存续期间明确投资意图,满足设定的条件时,是否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呢?为此,显现出金融资产重分类范围设定依据不合理、不充分。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的目的分析
《准则》规定由于出现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料的独立事件所引起的,如重分类日距该项投资到期日较近;根据合同约定几乎收回所有的初始本金;被投资单位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发生重大企业合并或重大处置;相关税收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做出重大调整等情况,使企业的投资改变“明确意图”或“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最初意图时,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存续期间可以不做重分类而可以直接出售。也就是说,在会计核算中“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的贷方不仅反映(1)处置已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2)重分类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时也反映(3)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置。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可以重分类其他三类,因此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只是为了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户中进行处置或等待处置。既然允许持有至到期投资未到期直接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贷方予以冲销,那么,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目的就显得很牵强,同时,使其核算增加了没有必要的程序。
三、相关建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是指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位与核算可以简化进行:
一是企业债券投资初始计量时:若对该项投资有长期持有的目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通过“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核算;若对该项投资为短期持有的目的,可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账户核算。
二是企业债券投资后续计量时:当企业对该项投资长期持有的目的改变时,若直接处置,则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贷方直接进行冲减;若不直接处置,则其余额保留在该账户直到处置。
因此,建议取消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以及相关核算。这样处理的优点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初始计量时对投资按其目的进行长期或短期的划分,因为长期与短期都不是绝对的,因此,不需要再进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划分的考虑,避免企业无法控制、无法预料的诸多因素对企业投资合理性的影响。其二,因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一般较大,重分类时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以及重分类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都会影响到企业净资产变动,取消重分类,将会从很大程度上减少市场变化对企业净资产的影响。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资产分类;会计政策;盈余管理
一项金融资产在尚未确认进入财务报表之前需要进行分类,在2006年我国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企业可以获得的金融资产进行了种类划分和规定,主要划分为以下四个种类:(一)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利润的金融资产,其中包含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指定内容的该类资产;(二)企业持有直至到期的金融投资;(三)企业应收款项和贷款款项;(四)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入账时都是要求以公允价值确认计量,但是在前期两种金融资产如何进行划分并没有明确规定,同时准则允许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管理需求将同一金融资产进行不同分类,金融资产进入不同分类能够影响企业后期利润计量,因此企业为了达到自身盈余管理目标会进行差异化选择,这些选择对后期企业交出的财务报表数额会产生不同影响。
一、两类金融资产分类的涵义和核算过程区别
金融资产是企业有所有权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上文中提到的金融资产能够划分为四类且每一类都有着差异。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包含企业债权和股票及其他金融工具的两类金融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一,有关两类金融资产的定义。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说明,企业取得该类金融资产或者承担该项金融负债,确保该类金融资产短时间需要出售或者购买,即可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在短期内能够依靠其获得经济利润并且在企业手中控制时间较短;有关可出售金融资产的性质确定。在新会计准则中有相关规定,会计管理人员进行初始价值确认时就明确该项资产可供出售并且为非衍生性金融资产,该类资产的范围是除去上文所述其他三项资产类目的其他金融资产。
从会计准则中这两项金融资产的定义分析得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排除法进行定义且没有独立的自身定义,由此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不能明确分清两者。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样拥有可供出售性质,其余方面两者虽然存在不同,但是企业在进行自身盈余管理时拥有一定的选择和操作权利。
第二,两项金融资产在会计核算过程的区别分析。根据定义可以获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性质定义拥有相似板块,同样可以出售但计量时计入不同会计科目,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可以有所选择的进行种类划分,划分的主要依据就是企业的管理需求和财务目标,两者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处置三个会计核算阶段都有核算方式的不同,这些不同能够影响企业财务报表最终利润。
首先,两项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阶段有所不同。会计人员记账进行初始计量阶段,交易性金融资产入账价值是企业获取的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交易费用则作为投资收益进行计量确认并且入账,这种初始计量方式能够影响企业当期利润并直观的在利润表上显现出来。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会将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交易产生费用一同计入账面成为企业成本,因此一项金融资产初期确认阶段被划分为不同金融资产种类会对企业利润产生不同影响。
其次,两项金融资产在会计后续记账阶段有所不同。在后续计量中规定两类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是两者在制作报表过程中却会被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中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资本公积”。前者在财务报表中主要影响当期利润,后者影响的是权益类类目。如果企业需要制作资产负债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减值情况时需要做计提减值计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则不用做计提减值准备。因此两者在后续计量中影响的会计科目有所不同,存在计量差异,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资产划分影响利润表数额。
最后,两类资产在最终处置过程的区别。尽管两类金融资产都可以进行出售处理,存在一定相同点,但是进行后期处置时两者的核算方法存在区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售价和该过程中出现的公允价值变动等全部计入“投资收益”,对企业当期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出售后,资产售价和与账面价值的偏差数额需要计入投资收益,但是公允价值变动额则需要计入“资本公积”,分别计入两个会计科目,不仅如此,后期还需要再结转到“投资收益”科目,因此该类金融资产的变动影响不止存在于当期利润还有所有者权益。由于两者在后期出售过程账面所计科目不同,影响的会计分类不一,对企业盈余管理也有不同影响。
根据以上三个阶段两类资产的差异分析可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是要求公允价值入账,但是当价值变动时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损益类账户,在公司利润表中能够明确看到价值变动方向;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入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对企业的利润表数字产生影响较小。因此企业如果进行盈余管理采用的划分方式不同,最终在利润表上呈现的数字就会不同,当企业需要提供财务业绩报表时,可能会为了让公司的财务业绩更显著,更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定义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是交易性金融资产,这种行为需要进行管束和制约才能有效管理金融市场。
二、企业选择资产划分对企业的影响
由于会计准则给予了企业在金融资产划分方面的自由权利,因此企业在进行盈余管理时会根据自身的业绩要求有所改变,这种政策选择在管理的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影响,以下就是金融资产分类的不同会计政策选择造成的不同影响。对于不同行业而言,其影响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公交集团作为茫茫企业中的一部分,可参照自身实际进行总结。
第一,初始计量阶段进行资产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会影响企业利润数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期计量不会影响利润表的数额。当资本市场繁荣经营状况好时,企业管理者更倾向于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计量以便增加企业利润,有效促进企业的股票增值并且为企业获得更多投资,当企业的运营状况惨淡时,企业可以选择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而为企业运营争取更多空间。
第二,后续计量阶段不同划分产生的影响。在后续计量阶段,交易性金融资企业的持有时间短导致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十分小,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为与其性质不同更容易进行财务管理。后续计量阶段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公允价值变动首先计入所有者权益账户之后结转到其他账户,因此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在记账过程中进行应急管理,假如该企业财务运行状况良好,管理人员选择将公允价值变动首先计入所有者权益,这一行为将利润首先储存到“资本公积”并且能够为后续企业发展助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带来的利润能够为日后公司补充亏空,维系企业运转,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时会倾向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三,资产处置不同划分产生的影响。交易性金融资产一旦有价值变动,无论是价值比之前高还是低,产生的损益数量都会计入当期利润,最终处置资产时能够直观的显现。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出售时,需要将隐藏的价值变动结转,能够较大影响当期利润。企业在进行盈余管理时能够根据企业当前盈利状况选择价值结转数额,从而保证企业利润平稳增长,不至于出现较大的波动。企业在后续处置时也倾向将出售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由此可知,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更倾向于操作空间较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种方式有利有弊,极有可能会出现企业为了粉饰数据过度操作的情况,需要加以适当引导。
三、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建议
在进行企业盈余管理过程中采用不同会计政策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数据,因此为了防止出现财务状况虚假上报的情况,需要对金融资产分类的不同会计政策选择进行规范化管理。以便企业进行盈余管理。而公交集团也应遵循自身发展模式,施行合理的管理策略。
第一,明确会计准则范围。完善有力的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进行工作的依据,因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仍然有待完善,现行会计准则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采用模糊不清的排除法进行定义,让一些管理人员利用纰漏做出不实报表,对我国金融市场运行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会计准则应当明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条件,避免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模糊不清造成企业财务报告失真。明确可行的财务会计准则能够规范我国会计人员会计行为,保障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第二,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提高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许多企业进行招聘时往往忽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由这些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经手,一旦有心术不正的工作人员进入,就会对企业的财务真实性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其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也应当提高,对账目管理和资产分类应该进行业务水平培训,保证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能够在工作中恪尽职守,依法行事,确保企业进行盈余管理能够有据可依,以防出现坏账和假账。
第三,加强对企业的外部监督和管理。实行新的企业外部监督措施,对粉饰财务报表使数据失真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增强对不良财务行为的处罚力度,防止因为公司管理决策者的主观意图导致公司盈余管理出现漏洞。监督管理行为一定要执行到位,对如何处罚虚假财务行为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让监管人员能够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四、结语
摘 要 2
Abstract 3
第1章 绪论 1
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1
1.2文献综述 1
1.3研究方法 3
第2章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概念和变化 3
2.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3
2.1.1金融资产的定义 3
2.1.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4
2.2金融资产的减值 5
第3章 新旧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差异比较 6
3.1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 6
3.1.1“三分类”法 6
3.1.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6
3.1.3资产负债表观主导作用凸显 7
3.1.4注重减少会计错配 7
3.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影响 7
3.2.1 增加了对于金融资产减值项目的计提 7
3.2.2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的难度增加 8
3.2.3新金融工具准则仍留有大量利润调节空间 8
3.3 旧金融资产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 8
3.3.1管理层借助不同类别的划分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8
3.3.2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 9
3.3.4金融资产的计量不一致 10
第4章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影响和意义 10
4.1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10
4.1.1提高了金融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0
4.1.2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11
4.1.3凸显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11
4.1.4提高了会计信息可理解性 11
4.1.5保证会计信息谨慎性 12
4.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2
4.2.1有利于企业加强金融资产管理 12
4.2.2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12
4.2.3促进企业各个部门的合作 13
4.2.4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 13
第5章 企业应对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建议 13
5.1 加强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 13
5.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14
5.3有效利用“大数据”, 14
5.4强化内部控制,完善金融机构组织架构 14
5.5加强审计监督检查 14
参考文献 15
致 谢 17
摘 要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凸显出国际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会计的分类和计提问题,金融工具准则的改革迫在眉睫。因此,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在此之后,我国也开始制定会计准则修改计划。一方面,现行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较为复杂,在金融工具种类确认和计量属性的判断上较为主观,实质上违背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原则,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可操控空间和盈余管理空间;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使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求能够尽快与国际接轨。我国财政部于2017年3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其主要是对金融工具的分类方式进行优化。目前,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将会对金融资产分类计量产生一些影响,而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准则变化以及金融资产减值准则变化也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一些影响。新金融资产准则和旧的会计准则比较下,能对优化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一些新的建议,可以帮助企业加深对新金融工具核算准则的认识,同时提升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
关键词:金融资产准则;会计信息;金融资产减值
Abstract
The financial crisis sweeping the world in 2008 highlights the classification and accounting problems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under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the reform of financial instrument standards is extremely urgent.Therefore, in July 2014, ifrs issued ifrs no. 9 -- financial instruments (IFRS9).After this, our country also begins to make accounting standard to revise a plan.On the one hand, the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in the current accounting standards are complex, and the recognition of the types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the judgment of measurement attributes are subjective. In essence, it violates the principle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brings the controllable space of profit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space to enterprises.On the other hand, in order to make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requirements can b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s soon as possible.In March 2017,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China promulgated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no. 22 -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which is mainly to optimize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At present, the new financial instrument standards will have some impact on the classifica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China's newly issued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the classification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financial asset impairment standards change will also have some impact on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Compared with the old accounting standards, the new financial asset standards can put forward some new Suggestions for optimizing the quality of accounting information, which can help enterprises deepe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new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improve their financial accounting level.
Key words: financial asset criterion;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impairment of asset
第1章 绪论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都产生了负面影响,自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开始修订金融工具准则IAS39。在国际准则的影响下,我国之前以IAS39 为范本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已不能适应金融工具日益多样性的现实情况。为了与国际会计新准则相接轨,也为了给国内企业管理者提供决策的依据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更好更快地发展,我国财政部在2017年3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此项规则对金融工具地分类方式进行了优化。由于其财务报告规则采用国际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来进行编制,境内以及境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和境外上市的公司从2018年开始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而选择在境内上市的公司从2019年开始施行;选用企业会计准则且没有上市的公司从2021年开始施行。
在研究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化的影响时,金融资产是判断这种影响的重点研究对象,并且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新旧规则不同计量方式将会对会计信息在质量方面造成的影响进行讨论,但是不会对新会计准则中对待金融资产做减值处理以及套期处理将可能产生的影响做过多阐述。新会计规则与旧会计规则的比较分析,清楚地说明金融资产新的分类方式对简化会计处理,规范企业管理层行为,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会计信息方面产生有利的影响。
1.2文献综述
David Solomons(1995)从公司的管理人员出发,讨论了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的可行性,最后的结论是在实际中这种分类方式并没有可行性。当划分金融资产的依据是企业管理人员的想法时,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验证准则会出现偏差,这也会增加管理人员用非合理手段操控企业盈余的风险,因此他对美国财务会计准则(SFAS)第115号的金融资产分类方法持否定的态度。
Ivancevich(1996)经过研究认为,当金融资产分类的依据是企业管理层的意愿时,这种分类方式将会对企业的经营盈余管理带来一些可操作的空间,也会为企业利润的平滑性提供一些机会。
Eccher, Rarnesh和Thiagarajan(1996)等人研究了美国200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数据,以此为样本从计量金融资产的角度出发进行实证分析,讨论了会计信息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之间的关联性,用数据说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属性会改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并产生一些积极影响。
Anthony F.Cocco和Jerry W Lin(1997)也讨论和金融资产分类与企业管理层意愿之间的关系,他们用实证研究结果证明了自己的观点。资本市场恰巧处于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时,一些大型企业和公司的管理者会更倾向于将大部分金融资产归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范畴。这种倾向并不是因为管理者想要借出售金融资产来扩大利润,而是因为他们想要借资本市场发展的势头来优化所在公司的财务指标,帮助自己更好地管理企业。
Charles E. Jordan, Stanley J. Clark和RobertSmith (1998)以保险行业为样本,对金融资产分类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们的研究认为,与其他行业不同,保险行业更重视现金储备和资产的变现能力,为了有利于公司储备现金和保证资产的变现能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倾向于把证券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便于在短时间内随时进行所投资证券的交易。
Suberly(2002)研究了会计信息和企业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他收集了大量企业管理者的表现和会计信息情况,发现当管理者更依靠会计信息来管理企业时,他们往往缺少识别盈余并进行管理的能力,这也会使他们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造成误判。
Hooper Keith和Gacsal Tim(2011)认为金融资产的分类方式难以兼顾简单化和客体化两个方面,当分类方式简单化的时候,主观性就难以避免,以一定的原则为导向不可避免地导致主观判断的产生。而对金融资产分类过于客观又会增加分类方式的复杂程度。
国内也有众多学者对金融资产分类和会计信息进行了讨论。王建新(2006)使用数据对金融资产分类的目的进行研究,发现部分企业的管理层会将用市值进行衡量的金融资产归类于可供以出售的金融类资产,因为这些管理层想要借此实现避税的目的。
孙蔓莉(2010)通过借用logistic检验用定量分析的方式来对金融工具的分类模式加以讨论,在进行实证研究的过程中提出“证券周转率”的新概念,来量化分析企业管理层的意图。
林淑娟(2010)通过研究计提资产的减值损失,并对其原因进行了定量分析,认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盈余情况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并发现企业的金融资产减值及其准备的计提金额与这个企业的股价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
毕聪(2010)通过比较IFRS9和FASB's proposed ASU的规则当中对于金融资产分类方面的异同,来分析两种规则在计量企业公允价值的模式和摊余成本的计算方法上有何差异,最后得出的结论是IFRS9的方法更加适合中国的大部分企业,FASB's proposed ASU中规定的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来当作默认的计量属性不符合中国多数企业的发展经营情况。
朱小平和夏璐(2010)通过比较和判断IAS39和IFRS9在金融资产的分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以及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方面的种种不同之处,认为IFRS9规定的两分类法会使得企业的投资收益随着资本市场的变动而变动,随之而来的是对应上市公司股价以及利润的变动,这将带来一定的系统性风险问题。
刘永泽和王珏(2010)通过深入分析金融资产的两分类法,得出两分类法具有一定优越性的判断,提出目前我国对金融类资产根据有所区别的计量模式来对金融类工具做出不同的分类。他们认为,我国应当对非活跃市场情形下企业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做出调整,并对相关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改进,并且引入综合性收益报告,完善财务评价指标。
宣和(2014)认为IFRS9中更新了可供出售的金融类资产类别,分别是FVOCI和IAS39,两种分类方式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对金融类资产的划分基于一定的业务模式,说明企业应当如何运用和管理这个模式;但是后者对于可供出售的金融类资产的划分与剩余类别很相近。两者在可供出售金融类资产的减值方面也有非常明显的区别,前者对其他种类的金融资产也采取的相近的方法,而后者对其他种类金融资产采取的减值计算与可供出售类并不同。
李燕杰(2017)比较了国际与国内对于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的异同点,发现国内对金融资产减值的规定是须在损失发生之后进行计量,只有存在了一定的资产减值事实后,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账面资产总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其中还要另外扣除公允价值变化计量损益的资产项目情况。
1.3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研究的方法,同时使用了定性分析的方法,主要以现行金融资产准则的分类和计量为切入点,探讨了旧的金融资产分类方式和计量准则存在的问题以及新的金融资产分类模式和计量准则的改进,最后以改进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准则为出发点,以为企业提供应对新准则的建议为落脚点。
第2章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概念和变化2.1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2.1.1金融资产的定义
唐纳德·鲁瑟福德编著的《经济学词典》中提到,金融资产主要用来证明资产持有者获得利息和取得红利的一种凭证。金融资产主要指利用金融资产的特性和运作方式从而形成的资产,其中金融工具是为形成一家企业的金融资产,其他企业的金融权益与金融负债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更像是一个天平,在它的两端分别是这家企业的金融资产,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企业拥有了一个金融工具合同之后,第一项任务是确认自身是在天平的哪一端。金融资产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权利的实现,权利的内容包括收取现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这一权利与存货、设备、动产或不动产等一些有形资产有有所区别,更区别于专利或者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对金融工具的含义理解起来有两处难点,其一是金融资产来源于金融工具的使用,其二则是一个企业应当在拥有金融资产的同一时间,也会形成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或金融权益工具。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企业在购买债券时将会形成对外投资,与此同时,也将形成发行债务一方的应付债务。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企业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将会形成应收账款,同一时间购买货物方的应付账款也将产生;企业购买股票形成了形成了对其他企业股份的所有权,也将形成被投资企业的权益。这些例子都说明金融资产在形成过程中建立了双方的合约关系,随之而形成的是合约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也是金融资产定义的核心内涵。
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对称,特指企业或者个人所有的,以一定的价值而存在的资产,实质是一种可以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金融资产也是指所有可以在规范的金融市场上实现交易,拥有现实价格,也可以进行未来股价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最显著的特征是可以为所有者在金融市场交易中带来一定的货币收入,这种收入的实现可以是即期,也可以是远期。
2.1.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对金融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首先要对其进行分类。在目前的准则要求之下,企业可以依照自身业务模式的特点和风险管理水平,在取得金融资产之初就将其划分为几个门类。现行的金融工具准则与传统准则相比,有所保留也有不同之处。首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分类方式有所改进,从之前的四种分类改变为如今的三种。而现行三种金融工具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入损益”。其次,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计量属性方面保留了旧准则的一些要素,没有较大范围的改动,只是增加了金融资产减值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式主要是用信用损失来对金融资产进行一定的会计核算,与传统的金融工具相比,改变了其对于已经发生的减值要做计提减值准备的这一步骤,新准则中规定了需要对金融工具价值要做预判计提减值准备。最后,新金融工具准则当中加入了一个新概念,就是套期会计,其目的是为了能够在财务报告中加入关于金融工具风险的内容,提升财务报告对于风险的把控程度。与传统金融准则相比,新金融工具准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极大地影响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应当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注意。
新金融资产准则当中提到的一点是,企业在进行金融资产分类时应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合同要求、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开展金融资产具体业务的模式来作为划分依据。其中,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其实就是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方式,也包括企业在管理现金流量时采取的方法。总而言之,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其实就是用何种方式出售已有的金融资产,以及用何种方法来收取现金。金融资产管理方式的决策人员主要是企业的高级管理层,管理层在做决定之前要以金融资产管理目标为依据。其次,金融工具合同中也包括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的现金流量的特征,现金流量是一家企业金融资产经营情况的真实反映。依据新的金融资产准则来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规则时,也应当有具体的流程和标准,实务操作当中可以依照两个判定的流程来进行。第一个判定流程是,首先要确认一项金融自然的主体业务模式的目标,主要针对这项业务是否拥有合同规定的现金流量,结果是确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二步主要判定合同规定的现金流量能否代表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如果结果仍然是肯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三步主要针对公司是否使用公允价值的选择权来判定会计错配的消除,如果结果依然是肯定的则进行下一个步骤。第四步主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是不是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同时此项资产的变动是不是计入了当期损益,如果不是,则此项金融资产就是用摊余成本来进行计量的金融资产。
第二种判定流程在第一步和第二步与前者有所不同,第一步主要是确认一项金融自然的主体业务模式的目标,看此项主体的业务模式是否按规则持有合同现金流量,如果不是则进入下一个步骤。第二步主要是判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代表了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如果是则依次进入第三个和第四个步骤,步骤的判定规则同前一个流程相同。
2.2金融资产的减值
新金融资产准则主要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加以规定,比如企业如果损失了预期信用,应当如何对金融资产做减值会计处理。其中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如果企业的金融资产预期信用风险在持续增长,则要确认企业的减值损失;如果企业已经降低了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风险,那么要具体确认减值利得的转回减值损失。企业的预期信用损失主要特指,当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以违约风险作为权重得出的加权平均数。其次,信用损失的实质是企业依照合同所收的现金流量和企业预期的现金流量之差。根据上述说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新金融资产准则在减值会计方面与旧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主要是指,“已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第3章 新旧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差异比较3.1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3.1.1“三分类”法
金融资产的分类方式由之前的“四分类”变成“三分类”,旧的金融资产准则主要是依据持有金融资产的不同目的将其划分为四类,分别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金融资产准则划分金融资产分类的依据是企业获取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还有合同中关于现金流量的特征。其中,新规则划分的三类金融资产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资产准则主要是减少了划分类别,划分的标准更为合理,划分逻辑更为清晰和严格,分类方式更加公正和客观。新准则主要提高了金融资产重分类的标准,只有改变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才能允许计量模式在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变换。
权益性金融资产主要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模式,同时后续的资产变动不能在当期损益以及其他综合收益之间进行转换,如果确定之后进入其他综合收益了,处置资产时也不能进入损益当中。
3.1.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旧金融资产准则使用“已发生损失法”来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只有在证据进行相关说明的情况时,才能证明金融资产确实已遭受损失,并对相应的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与此相对照的是“预期损失法”,它规定企业在金融工具进行初始确认的阶段就要对未来一个年度的信用损失予以确认,同时要持续监控资产的信用风险,看其是否增加,来确认需不需要对整个生命周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做计算。所以,“预期损失法”比“已发生损失法”更具有长远眼光,衡量的标准更加严苛,减值触发的条件也更为科学,可以帮助企业及早确认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程度,使得信用损失可以及早得到确认,解决以往损失计提的“顺周期”问题。
目前金融工具的计量与确认准则主要划分为四类,主要以金融资产持有人的目的为依据,这四类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的方式相对来说比较复杂,具有一些主观色彩,也对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造成极大地影响。新金融资产准则当中对“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及企业所有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当作金融资产分类标准的制定参照,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与之前相比减少了资产的类别,使得会计处理可以更好地保持其一致性。
3.1.3资产负债表观主导作用凸显
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一种是资产负债表观,另一种则是利润表观,两者的主要不同在于是不是用公允价值来计算还未实现的收益。资产负债表观主要是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方式,所以是以资产负债表作为会计核算的中心。利润表观主张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方式,因此以利润表作为会计核算的中心。新准则当中虽然是资产负债表观与利润表观共存,但是其中资产负债表管观的比重更大,也就是使用公允价值来作为计量依据的金融工具所占比重也会增加。这与金融工具的特性和经营业务特征也相符合,说明新准则较为看重资产情况和信用风险情况的及时反映,更好地满足资产负债表观的原则和要求,使得会计信息帮助企业管理者更好地做出决策。
3.1.4注重减少会计错配
“会计错配”主要是指使用各种会计确认方法及不同的计量属性来对资产或者负债进行计量,这些资产和负债一般在经济上具有相关的联系。新准则制定的标准主要对金融资产在开始确认时,假如可以明显减少会计错配情况的发生,则可以把金融资产放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并且其变动也会计入当期损益,只是这种计量方式一经确认便不可以更改。在对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的阶段时,假使可以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情况发生,企业能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来计算金融负债,同时此项变动也会计入当期损益。
3.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影响3.2.1 增加了对于金融资产减值项目的计提
旧的金融工具准则约束之下,一般较少计提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只有在重大事项发生的时候,才有可能对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旧的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对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时,不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计提减值损失,一般只有在持有金融资产到期之时,以及可供出售的资产经历较大变化之时才有可能进行计提减值准备。新的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企业对金融资产评估方式的预判,企业需要按照金融资产的当前账面价值和未来可能发生的机制变化做出判断,根据判断来做计提减值损失的准备。新的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重视对金融资产的价值判断,虽然判断的结果很难保证其正确与否。所以企业需要提升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预判金融资产价值变化的能力,重视金融资产价值,尤其是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实行之后。当前,我国非常缺乏对金融资产进行价值预判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经验,这也使得金融资产在核算工作的开展方面遇到了一些阻力,阻碍了金融资产会计核算水平的提升。
3.2.2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的难度增加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行之后,在核算金融资产时一般都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的方式。所以,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开展金融资产核算工作时,要加深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理解。当金融资产是公平市场交易的情况时,能够比较公平地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但是如果缺少公平市场时,企业应当提升自身对资产的评估能力,以此来提高核算资产的水平,以此来更好地对企业的金融资产做出公正的判断和评估。只是这需要会计人员和财务人员需要很高的评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能力,许多企业都是通过高薪聘请专家的方式来对自身的金融资产做出公允价值评估,但是当企业在应用公允价值的范围持续扩大的时候,聘请专家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所以企业的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人员都应当注重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并提升自身对于判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评估和判断的能力,尽可能使内部人员承担此项工作的需要。
3.2.3新金融工具准则仍留有大量利润调节空间
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主要利用公允价值法进行会计核算,因此企业应用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后,企业操作利润的可能性增加。在利用公允价值的进行资产价值的确定的过程中,企业管理者以及工作人员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个人目的,在日常的工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实现对于利润的操作,在开展会计审计的过程中因为公允价值的不确定性,因此很难对于其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准确新进行精确的判断。因此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提升了企业利润操作的风险,不利于提升财务稳定性,企业应用新的金融工具准确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于财务操作利润的风险防范。
3.3 旧金融资产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3.3.1管理层借助不同类别的划分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在现行准则情况下,企业管理层很可能为了企业自身的利益及自己的经营业绩,利用金融资产的不同分类来调节企业的利润及相关的指标。因为在现行准则情况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根据所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来进行划分的。而管理层可能恰恰是利用了这一划分的缺点而很大程度上按利于企业利益及自己的经营业绩来划分金融资产。虽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从2007年月日才`开始在我国上市公司施行,但利用同样是一种金融资产却进行不同的分类来操纵利润的现象已经出现。我们可以看出,现行准则情况下,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划分的标准,管理层借助这种不同类别的划分,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利润或股东权益,以达到操纵利润的情况。
3.3.2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
当企业取得一项金融资产时,首先要考虑将其划分到哪一类中去,这主要看企业管理层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意图和风险管理是什么。因此,在实务中,往往因为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不同,造成不同企业对同一项金融资产的划分不同,这样就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这样就会使报表使用者造成混这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有的计入到了损益中,`有的计入到了资本公积中。而它们处理的都是同一项金融资产,因此导致了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间不可比。3.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规范存在一些问题
一项金融资产不分类到前三类,则可以被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由此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不明确,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标准。一可供出售债务性工具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须计入当期损益,而它的公允价值变动则需要计入权益。尽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仍然存在减值问题,减值的核心问题就是一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必须将原先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到权益中的转放到损益中去。还有一点要注意,可供出售权益性工具的减值损失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转回。因此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的规范存在一些问题下面从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不明确。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一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到底什么样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很模糊。企业为了让自己的利润表看上去波动性不大,将明明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一类的资产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中去,这样做就可以把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到权益中去了,而不计入到损益中,使企业的利润波动性不大,达到不影响利润的结果,给投资者稳定的感觉。一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自己主观判断是应该计入到损益中去还是计入到权益中去的。这样可能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从这三方面来看,将一项金融资产划分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对企业来说有很大的好处。也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方面的优势,很多家企业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类。
3.3.4金融资产的计量不一致
金融资产的分类是金融资产计量的基础,分类不同计量相应的也不同,现行准则情况下、,对一项金融资产企业可能根据不同的持有的意图,将其分类到不同的类别中去,这样就会使得要用不同类别的计量属性来计量同一项金融资产。明明是同一项金融资产,而却用不同的计量属性来计量,必然会引起会计信息在不同企业之间不可比,这就很可能会误导报表使用者。这样看来,现行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计量属性选择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此外权益工具的计量比较复杂并且存在一些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第号规定对所有的权益工具及衍生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他们没有活跃的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其他的权益工具要以成本计量。此外,国际会计第号准则还规定,持有人要检测投资是否可能己经发生了减值,这一要求很大一部分人对此进行了批评,因为它是一个类似公允价值的计算。这样的减值计算没有达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则,而且它也并没有比用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成本低。
第4章 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影响和意义4.1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4.1.1提高了金融资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出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新金融资产准则更加明确地区分了金融资产分类的两个标准,即主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的具体特征,资产持有目的不再是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变化后的金融资产准则要求金融资产的划分准则应当以业务模式为划分标准,企业应当以事实为严格的划分依据。第二个特点是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就是说合同现金流量必须是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的利息,必须严格符合这个条件才能确认为金融资产。
新修订后的更加严格的分类标准无疑使得金融资产的确认更加严谨有效。一方面,新准则的标准清晰明确,能够让企业对外公布的财务信息报告更加真实可靠,同时也能够有效减少公司管理者基于主观意愿进行不准确分类的情况。金融资产的分类有了更加明确的准则,在确认时都要有真实可靠的凭证和说明资料为依据,公司管理者不再能够轻易凭借自己的主观意愿和判断影响金融资产的分类。另一方面,新金融资产准则还规定了在金融资产的处理过程中,不得将之前已经明确的综合收益转入企业的投资收入,这部分收益只能在资产进行最终处理后再计入留存收益,这样的规定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总量变化,只会导致内部数值之间的变动。通过以上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到:新金融准则极大地加强了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有效减小了经营者操纵企业报表的可能性,操纵企业净利润的空间也变得十分有限,最终实现了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4.1.2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在声明中明确表示新金融资产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各种企业的金融工具,新准则具有普适性。但是,由于之前旧准则在具体规定上与新准则存在着较大区别,两种准则的执行能够产生相互之间的比较。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会计处理以及金融资产的减值等标准中,新旧准则都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区别。简言之,新金融资产准则在金融资产的划分上是以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为基础,而旧准则是以只有资金的意图和能力进行划分,这样的划分标准模糊不清且容易受到外界人为操作的影响。这样一来,各个时期实行的金融资产准则是明确而且有差异的,这就使得人们能够对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进行清晰的判别和对比,从而实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4.1.3凸显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指企业出具的会计信息能够符合新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求,能够为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有效帮助,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体现在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于未来的预测和实践的价值意义。金融资产准则的变化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调整后的金融资产准则实行三分类划分,以公允价值划分。相比于之前旧准则我使用摊余成本进行划分来说,公允价值更能够体现金融资产的真正价值,因而具有更强的价值相关性。在另一方面,调整后的金融资产准则较之前旧准则更加清晰明确,“三分类”消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分类信息同时在类别上更加精简,凸显了公允价值这一核心的重要性。在相关性的体现上来看,这一改变能够使信息使用者进行更加行之有效的决策,一定程度上增加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1.4提高了会计信息可理解性
会计计量的首要目标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用、便于理解的会计信息,因而可理解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一环。在旧准则的实施环境下,“四分类”法的模糊不清往往导致信息使用者混淆相关的金融资产分类,不能够清晰准确地对金融资产进行准确分类或者花费很大的精力去进行识别分析,这不符合会计信息可理解性的要求。新准则的“三分类”法通过实行新的两个识别特性,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分类标准的复杂程度,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达到信息有用的目的。
4.1.5保证会计信息谨慎性
企业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阶段应当实事求是,遵循谨慎、客观原则,这是会计信息谨慎性的要求。在资产减值的划分上,新准则使用“预期损失法”替换之前的“已发生损失法”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分类的精简使得新准则理解起来更加容易,一定程度上减小了高估资产或低估负债的可能性。识别的简化和操作的便利使得在进行企业资产核算时,相关人员能够进行更精准的账目核算,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谨慎性。
4.2新金融资产准则对企业的影响4.2.1有利于企业加强金融资产管理
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上,跟随国际新规,国内新金融资产准则相较于旧准则有了比较大的变动,“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是对新分类准则特点的准确概括。这些新变动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在战略决策和业务管理的层面提升金融资产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的金融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模式。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负债能够有效减少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会计错配,这无疑能够提升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会计准则的调整还能够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
4.2.2有利于推动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金融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过程的重要一环,企业应当逐步加强对于企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管理。与旧准则不同,一方面新准则基于“预期损失法”进行金融资产减值的计提,这会促进企业建立以数据分析为基础的风险防范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从而实现有效防范风险损失和信用损失;另一方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价值计量体系能够紧跟市场,在最短时间内反映市场变动,预警市场风险。新金融资产准则的这些变动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
4.2.3促进企业各个部门的合作
随着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不断改进演变,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实施在企业战略实施和会计管理的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对企业相关部门的配合也提出了新挑战。新金融资产准则的顺利实施需要企业前后台部门的通力合作,对各个部门的协作水平要求较高。例如,新金融准则采用“预期损失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势必会对业务部门造成实质影响,因此业务部门的意见与合作对于准则的整体实施会显得格外重要。总体来看,新准则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企业部门间的协作水平,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效率。
4.2.4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
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对于企业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范的企业信息披露对于提升投资者信心和稳定资本市场具有重要作用。新金融资产准则的实施对于企业信息披露有了更高的规定,新准则要求信息披露企业充分披露相关信用风险,提升信息披露的深度和广度。这一举措对于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全面性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新准则的规定还能够有效强化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监督和管控,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整体透明度和监管效力。
第5章 企业应对新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建议5.1 加强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在财务核算中的作用在不断地凸显,为了能够更好的开展对于金融资产价值的评估与确认,企业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应用大数据技术对于金融资产未来的价值进行科学的核算,提升对于金融资产未来的资产价值预估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了更好的加强对于数据信息的应用,企业应该加强对于数据分析的重视,利用大数据技术针对市场数据以及企业内部数据信息进行更好的分析,发现规律,提升金融资产分类计量的重视,提升金融资产未来价值预判准确性。另外,为了提升预估的准确性,企业应用数据模型,采用违约概率(PD) 衡量债务人发生违约的可能性,以违约损失率 (LGD) 衡量在债务人违约的条件下债项遭受损失的严重程度,再结合债务人违约风险敞口 (EAD) 的大小,通过最新的财务数据手段提升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评估科学性与准确性。
5.2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新的金融工具准则下,企业操作利润风险增加,为了能够更好的防控财务风险,企业应该针对新的金融工具准确设置针对性的财务管理制度,防范财务风险,提升企业财务安全性。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扩大财务管理制度的范围,保证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规范财务人员行为。另一方面应该加强对于财务制度执行的重视,保证财务制度能够被充分的执行,更好的约束财务管理活动,提升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5.3有效利用“大数据”,
通过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新会计准则将“信息”这项要素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信息”既包括历史数据,也包括金融产品在整个业务期间内的相关评估、分析数据。根据目前的情况,全国范围内小型金融机构基本无自身的数据库,数据库使用主要是通过外包或者租赁等方式,数据安全存在一定风险。而大型金融机构通常根据自身IT需求建设有自己的数据库,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数据共享渠道,也缺乏共享意愿,这样金融机构获取与预期损失相关的数据需要花费大量经济和时间成本。这要求监管部门应牵头对诸如宏观经济情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信贷投向行业情况、信贷客户行业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等信息进行广泛采集,通过合理使用“大数据”,搭建信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各期可比,降低金融机构获取信息成本,提高信息透明度。
5.4强化内部控制,完善金融机构组织架构
金融机构要增强对新会计准则的认识,采取转变发展思路,调整业务战略,整合风险管理结构等多重手段,提升内控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相关会计制度、及时调整会计政策,完善对资产减值评估模型的选择;加强内部机构协作,对预算控制、绩效核算、配套系统建设等方面进行梳理;这样才能为准确进行资产减值测算工作提供指引。
5.5加强审计监督检查
审计工作对资产减值有特定的程序、方法、整体上难度较高、风险较大。审计者若无法获得资产减值的必要数据,必然会导致审计结果失真。因此,务必尽快规范资产减值审计程序与准则,发挥出资产减值审计的监督效果。
参考文献
[1] David Solomons. 1995. Criteria for Choosing An Accounting Model [J], Accounting Horizons,March.
[2] lvancevich, D. M.,Cocco, A. F.,Ivancevich, S. H.(1996).The effect of SFAS No.115 on financial statement analysis.The Ohio CPA Journal,55(4),32-37.
[3] Cocco A F, Lin J W. SFAS 1I5: Taking a Closer Look: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auditor to look closely at classification decisions made by managment regarding debt and equity securities[J]. NATTONAL PUBLIC ACCOUNTANT1997, 42:25-27.
[4] Eccher E A, Ramesh K, Thiagarajan S R. Fair value disclosures by bank holding companie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996, 22(1): 79-117.
[5] Earth M E, Landsman W R, Lang M H.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accounting quality[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2008, 46(3): 467-498.
[6] James C. Van Horn, John M. Wachowicz Jr. Fundamental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2001(7): 129-133.
[7] 王建新,熊婷.金融工具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进展[J].财务与会计.,2011.10:60-63.
[8] 邵毅平,金瑶金融资产会计准则的历史演进与最新发展[J].商业会计,2014,03:15-18.
[9] 周荣荣.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变化及对银行业的影响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1.
[10] 林淑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影响因素与对财务报表价值相关性影响之研究[D]复旦大学,2010.
[11] 孙蔓莉,蒋艳霞,毛珊珊.金融资产分类的决定性因素研究—管理者意图是否是真实且唯一标准[J].会计研究,2010,07:27-31.
[12] 宣和.IFRS9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类与计量的变革及应对[J].金融会计,2014, (11):21-24.
[13] 李燕杰.财政部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N].冶金财会,2017,(18)1.
[14] 毕聪.工ASB与FASB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比较与借鉴.[J]财会通讯. 2010, 9:144-145.
[15] 刘永泽,王珏.我国金融工具两分类的适用性探讨.[J]会计研究.2010, 8:16-20.
[16] 朱小平,夏璐.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J]财会通讯. 2010, 11: 125-126.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限;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企业会计准则》颁布至今已超过十年,一些准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发生变化,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在取得时、资产负债表时还是在出售时的会计核算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分析,希望能给相关使用者提供处理的建议。
一、现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记“投资收益”,对买价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按所支付的货款,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等科目。
例1:广州珠江集团为进行投资,于2016年11月22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100000股,共支付1200000元(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0000元),另外支付交易费用30000元。针对该投资,广州珠江集团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0000
应收股利 200000
投资收益 30000
贷:银行存款 123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会计核算存在问题
(一)金融资产的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以上例1中,广州珠江集团的会计核算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并将该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这条会计准则中,只是定性的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但是这四类金融资产并没有定量地规定具体的期限,导致有时候无法准确区分到底属于哪项金融资产。而且一般来说,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期限是不确定的,会随着股票价格的波动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去决定是持有还是交易,那么企业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同的企业或者不同的财务人员就有可能把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处理,而两者的初始计量方法存在一些差异。
例2:承接例1,如果企业将该交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广州珠江集团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30000
应收股利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30000
因此,《企业会计准则》中不规定金融资产分类的具体期限,企业只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分析,财务人员只能根据工作经验来判断,将导致不同企业甚至同一企业的不同会计人员都可能采用不同的会计确认、计量与记录的方法进行账务处理,使得会计信息的质量不能满足需求,也会导致企业的财务信息失去可比性。
(二)金融资产初始计量不符合可比性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成本只是购买价,不包括相关的交易费用,如例1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为1000000万元,但30000元的交易费用不包括在内。然而这样处理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因为这30000元的交易费用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而交易性金融资产相类似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初始确认金额则为买价+交易费用。这两类金融资产同样都按公允价值计量,按理取得时的会计处理应该相同,但却完全不一样,并且在《企业会计准则》中也未解释为何存在着这些差异,使得会计从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惑。而在资产、原材料、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的初始计量中都包括直接相关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也是资产,为何与其他资产的初始确认方式不一样,不便于操作者去理解。
(三)违背了公允价值确认的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买卖的金额。那么在中国目前不完善的证券市场交易中,企业在购买股票、债券时自愿进行买卖的金额是多少呢?根据公允价值的概念,其在确认金额时应包括购买价和相关交易费用,而且在交易过程中,一般交易费用价值较低,很多购买者都将交易费用忽略不计,根据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不用单独反映。而在例1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并没有将30000元的交易费用计入进去,不符合前述公允价值确认原则。
(四)导致存在虚增利润
现行会计准则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交易费用”都计入了投资收益,如例1中,“投资收益”为-30000元,使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购入时,只要存在交易费用就在账面上显示为亏损金额。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损益=出售收入-取得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成本不包括相关的交易费用,导致转让过程中虚增了企业的损益,从而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不符合企I的实际状况。通过对比例1和例2,可以发现,在会计确认中,对金融资产的划分不同,交易费用的会计处理也就不一样,如果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企业所得的利润会低于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所得的利润,差额其实就是交易费用。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不得在本期税前扣除,应该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增加,从而增加了税务处理的难度和工作量。
三、改进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会计核算
(一)定量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限
为了明确地区分某项交易涉及的金融资产到底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具体的划分持有金融资产的期限。如假定将持有时间为X,则X≤6个月的金融资产应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X>6个月的金融资产应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样就使得财务人员有个依据,便于企业进行盈余管理,使会计信息更加清晰明了,当然这个时间的划分可以随着社会变化及国家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应该包含交易费用
为了将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保持一致,应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使取得所有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保持一致、便于理解。如例1,广州珠江集团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30000
应收股利 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30000
这样处理,除了保持金融资产的可比性以外,还能满足公允价值的确认原则,此外还能避免虚增利润的情形。
总之,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会计核算不能一成不变,应该随着市场的变化及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的会计核算更加有利于企业外部和内部信息使用者做出更加有效的决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范婧.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几点思考[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9).
[3]胡苗忠.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若干问题探讨[J].金融视线,2012(11).
关键词:金融资产 盈余管理 会计政策
一、会计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及处理的规定
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公布了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企业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这四类。新准则中提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其他两类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新准则借鉴了2003年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将公允价值引入到对金融资产的计量中。但另一方面,该新会计准则采用管理层风险管理、持有意图作为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的标准,其本身具有一定的模糊性,使得管理层对会计政策的取舍以及进行盈余管理有着较大的可操作性。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对比如下:
表1-1 不同类型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比较
公司持有的权益类金融资产只可能归类于其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文将只针对这两类资产对公司利润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
二、权益类金融资产分类对公司利润影响研究
权益类金融资产分类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总结如下:
取得时,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资产成本,不影响当期损益。
在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体现在当期损益中,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减值以外的其他公允减值变动均不影响当期利润,而是通过资本公积反映。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产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反映在当期利润中。
处置时,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反映的是处置时的价格与上一个资
产负债表日时的公允价值之差。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反映的是处置时的价格与购入时价格的差异,若持有期间发生了减值,还应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考虑在内。
“利润堰塞湖”就是利用非经常性收益进行盈余管理的方法之一。“利润堰塞湖”释放的利润“洪峰”将导致企业的利润突变,使投资者对企业实际盈利能力的判断出现偏差。
权益类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是管理层意图,因此管理层有理由选择使自身利益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划分方法对权益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若将权益类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从初始确认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会被存储起来,形成“利润堰塞湖”,等到需要时将该部分存储在资本公积中的利润释放出来,引起公司的利润突变,既达到美化利润或其他的目的,也避免了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产生的公司利润的不稳定性。同时,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当期损益,因此在股票价格上涨时也可以起到延缓税收的作用。管理层若选择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则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影响公司利润稳定性。鉴于此原因,无论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如何,大多数公司倾向于将权益类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三、研究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1、新会计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及处理的规定的给公司提供了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新会计准则将管理层意图作为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的依据,并对不同类别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做出了不同的规定,这为公司管理层通过对金融资产的分类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2、金融资产的不同划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公司可以利用这一机会制造“利润堰塞湖”,在需要时实现利润突变。公司管理层利用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有损报表的真实性,使报表利润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容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使其做出错误的投资决定。
(二)建议
1、准则制定者应对新会计准则进行进一步完善,减少或消除公司利用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使公司利润能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能力和价值。2、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只有公司真实全面地披露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公允价值等信息,才能让报表使用者清晰地认识到公司利润的组成以及公司对于金融资产的处理对利润的影响,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3、报表使用者应明确公司利用金融资产进行盈余管理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关注公司年报中所披露的有关会计政策和公允价值等相关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对公司的利润进行进一步分析,明确公司利润的增长是由盈利能力的增长还是由公允价值上升形成的未实现收益引起。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更好地分析公司利润,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关键词:股权投资;金融资产;转换
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当某些要素发生改变,不符合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但仍属于权益类投资时,即转换为金融资产,以下将从几个方面对转换过程中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
一、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的情形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文件中有这么一项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项规定明确阐述了对股权投资准则及其所属范围、性质,有利于实现会计准则的规范化。首先,只有符合这四类股权投资的企业才可以适用该规定,其中前三种为:受总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合营性质的合营企业,具有联营性的联营企业等。第四种就是满足这些条件的股权投资:该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所持有的股权比重未达到具有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地步;在公开报价交易市场中没有进行过报价;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不能进行方便的可靠计量。在这些权益性投资过程中,如果存在不满足以上四种规定的情况下,就要放弃这个计量方式,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中第22号里的符合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况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所进行的投资,当投资单位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在某报告期内有所下降的情况下,这时候投资单位就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另外此时的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能够通过会计方式进行可靠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即可转为金融资产;第二种情况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持有的比重不会对其产生重大影响或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公开报过价、其公司的公允价值不可能可靠的被计量,当被投资单位股份在活跃市场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计量模式就从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
二、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可能存在的处理方法及其影响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文件有这样一条针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在最初的会计计量中金融资产可细分为四种类型:(1)如果企业管理层持有该项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并获取收益,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2)企业管理层有意图一直持有某项金融资产,且直到到期才变现的投资;(3)对外的贷款及发生的应收而未收到的款项;(4)预计在报告期内可能出售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应按规定计入企业的资本公积当中,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会计准则》的定义,这四类情况中属于权益类投资的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划分的主要依据在于企业管理者持有该项资产的意图,以近期内出售为目的就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明确确定持有期限的就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此,当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时,企业可以根据持有意图,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然而,企业持有意图是否被真实表达外界难以识别。有研究表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标准会受到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的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为公司利润的“蓄水池”①。当上市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比例较高时,为降低公允价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程度,管理层会将较大比例的金融资产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为了避免利润的下滑,管理层往往违背最初的持有意图,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短期内进行处置②。
三、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的正确处理方法探讨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模糊边界,使企业在将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时,对金融资产的划分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选择空间。
实际上,之所以会出现既可以选择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又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况,是隐含了一个假设条件的,即:在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时,将转换后的资产视同为一项新的金融资产。如果不将其视为一项新的金融资产,而是作为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就只有一种方法,即只能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因为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文件有这样一条针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如果公司一开始就将某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归类为通过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在报告期内发生变动的计算到该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就不能再对其再次划分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了;其他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不能被人为地再次划归为用公允价值来计量且其在报告期内发生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就是说,其他金融资产是不能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那么,这个隐含的假设条件是否成立呢?由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将长期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分别在两个准则中进行规范的,关于金融资产及其重分类方面的规定是在第22号准则中规定的,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方面的规定是在第2号准则,因此,一般情况下,都会认为该假设条件成立,即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不属于金融资产的内部转换,而是产生了一项全新的金融资产。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六条指出,金融资产,是指企业的下列资产:(一)现金;(二)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三)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四)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五)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因此,金融资产包含了长期股权投资,上述隐含的假设条件并不成立。在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金融资产时,应视同一项金融资产转换为另一项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九条的规定,只能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者单位:云南省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叶建芳周兰李丹蒙郭琳管理层动机、会计政策选择与盈余管理——基于新会计准则下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 2009.3
[2]何小杨康冬梅关于两类金融资产划分的实证分析经济经纬 2012.4
[3]孙蔓莉蒋艳霞毛珊珊金融资产分类的决定性因素研究——管理者意图是否是真实且唯一标准会计研究 2010.7
[4]《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及应用指南
[5]《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6]《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