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6 09:30:30
序论:在您撰写消防工程审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当前消防行政审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缺少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2009年5月1日新《消防法》施行,其中关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变化较大,即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实行审核和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而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与设计备案需要提供的要件不同,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而依法应当进行备案抽查的项目,则需要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由此,负责审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与消防部门之间出现了一个误区,致使相当一段时期内,给建设单位造成了两头跑的尴尬局面。
(二)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
一是办事人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结果公开不够及时,留有死角。
二是消防部门不能全面了解掌握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不能做到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政务公开。
(三)行政审批受理环节存在问题
一是受理人员业务不熟练,敬业精神不强,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或是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服务质量不够高,存在推、拖等不良倾向。
二是办事人员文化程度低,或是领会理解能力差,这也和专业性问题有关,所谓隔行如隔山,有些消防行政审批要件需要提供城建、规划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前置条件,而办事人员不能一次性带齐带全,或是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往返多趟的现象发生。
(四)行政审批环节存在问题
虽然新《消防法》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但是在具体的工程建设项目中,这些单位往往不能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审批项目时,耗费大量审批人员的精力和时间帮助企业和单位进行相应的整改,直至消除火灾隐患。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政府部门之间联席会议制度
对于行政审批事项涉及多部门的,消防部门应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讨解决方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定
一是完善消防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立足消防特点,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入手,真正把办事人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结果予以公开,做到“应当公开的事项全公开,不留死角,不留自留地”。
二是把政务公开与消防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实现服务提速。要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采取办事人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办事人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行得具体。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增强消防政务公开的有效性。拓宽消防政务公开的途径,要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坚持传统方式和新型方式并举,不断拓展和畅通政务公开的渠道,可以通过互联网、地方报纸、公告告知等多种载体,努力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提高影响力。
(三)提升审批受理环节服务质量,尝试中介服务模式
从短期来看,提高审批效能治标的方法为提升受理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提高窗口受理人员为民意识,为办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但是受部队编制限制,消防受理窗口人员少,业务量大,很难面面俱到,所以从长期来看,提高审批效能治本的方法可以借鉴发达城市的做法,引入中介机构,由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消防中介服务。
(四)加大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监管力度
消防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可以尝试在消防门户网站上对其进行曝光。同时,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对消防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理,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对在辖区内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消防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实行绩效考查制度,对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消防工程质量检测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信用评价,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
一是 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定期召开新闻会,通报审批工作情况。定期走访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其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聘请执法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设立投诉电话、信箱,征求群众意见。建立执法活动当事人回访制度,采取发放含邮资信笺、电话回访、发放问卷、网络投票等形式,接受企业和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问题
作为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主要是依托于公安消防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所报送图纸加以审核,对设计中的不足之处加以纠正,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当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安消防机构等多个方面。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安消防机构
很多地方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保留了本该公示、公布、公告等诸多问题,致使执法过程未考虑到时限的要求,导致审批时限难以保证。对于审批效率而言,多数消防机构在审批过程中都能够严格根据所规定的工作流程展开,但存在部分部门的审批仍借助于传统纸质文书进行办理,如此执法极易导致差错,也容易引起“暗箱操作”等情况。就审批服务而言,由于受到传统特权主义思想的影响,导致服务质量低下,给人以傲慢、无理的印象。
1.2 建设方
很多建设单位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所组织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不重视,由于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很多单位选择最大化地减少消防工程投资,导致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消防工程中隐患连连,而这也不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纸验收合格意见书所能完全预见的。由于认识不足,导致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问题不重视,仅仅为了通过消防审核与验收而隐瞒应付,致使本应承担消防工程质量监管的建设方发生了角色的错误变换。
1.3 设计方
有些设计单位虽然能够做到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但出于竞争的需求,存在过分迁就建设方要求等情况,部分设计单位甚至不考虑建设工程规范的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中所明确的消防设计要求在具体施工中无法实现,导致隐患重重,难以通过消防验收。
1.4 施工方
很多施工单位并不根据设计图纸、防火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擅自缩小消防水管的管径,涂薄防火涂料,部分施工方为了得到工程,甚至冒着违法违规之嫌,偷工减料、降低标准。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迁就建设方而违规作业,导致建设工程防火防灾系统先天不足。
1.5 监理方
部分监理单位会定期、不定期地就所承接项目中各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各项目监理部也会对安全监理行为加以考核,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无论在内部安全教育方面,还是项目总监岗前考核方面,亦或安全监理程序制定与规范方面都亟待改善,因而导致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管效果不佳。
2 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对策
2.1 明确各单位的责任
对于公安消防部门而言,其担负着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应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虽然建设工程备案分为“人员密集场所”、“普通工程”两种,验收主体方面存在不同,但是,公安消防机构并不参与建设中,而是负责监督工程建设消防部分的开展,为此,公安消防部门无直接责任。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应对消防检测的结果承担直接责任,全面推行备案制度,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在竣工之后进行严格抽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公共场所,公安消防机构直接参与审核和验收的,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依然在建设方。作为监督部门,存在消防安全事故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承担失职之责。
2.2 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统一
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属于一项专项验收制度,因此,应当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持良好衔接。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设方验收之后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建设工程还未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消防备案的情况。很多建设方缺乏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设置消防设施只是为了取得消防验收手续。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再进行消防验收备案这一环节,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及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应注重协调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单位,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促进消防工程顺利实施。
2.3 改进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必须做好备案,对于特定工程而言应推行验收许可,公共场所审核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其他工程应在取得施工许可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由其负责抽查。同时,应注重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技术规范,履行安全责任,保障施工质量。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而言,应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监督,树立服务意识,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力求实现公正、合理与高效,严禁利用该方法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应引入公民监督制,防止腐败问题滋生。对于施工方而言,必须严格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防止拖延隐患实施与整改,提升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从根源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对于监理方而言,应明确责任,加强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在限期之内进行复查,根据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加以抽查,明确其实施情况。对于设计单位而言,由公安消防机构定期向其通报审核情况,并在业务受理窗口公布其设计质量情况,对连续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单位,应将其情况抄报建设方,并函告招投标办公室,作为警示。
3 结束语
一言以概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已经成为消防审核的重要防线之一,因此,如何促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可靠性、安全性十分关键,必须加强各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装;施工问题;解决措施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口数量的日益增加,为了满足人们居住需求,加快高层建筑开发建设,是建筑领域当今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消防安装工程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重要项目,特别高层建筑的消防安装工程,如果高层建筑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出现问题,消防工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旦高层建筑物发生火灾,将给人们的生民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高层建筑同普通建筑的最大区别是高层建筑楼层高,供水较难,这也给消防工程的施工技术及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严格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充分地发挥出消防工程的火灾防御功能,为人们的生活、生产活动有效开展保驾护航。但就我国的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对提高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动喷淋和消火栓是消防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目前的高层建筑消防工程自动喷淋和消防栓安装施工中却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1.1 自动喷淋系统存在问题
(1)高层建筑自动喷淋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安装,存在喷淋感温头距离物体较远问题,喷淋系统中的感温元件不能很好地感知到火情,延误喷水时间,造成火势蔓延难以控制,造成更大的灾害。
(2)喷淋头安装时未设置在通风管道下,同时在粉刷建筑天花板时没有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使得一些涂料掉落到喷淋头上,制约喷淋头感温功能发挥,一旦遇到火灾,无法及时感知动作,保护范围缩小。
(3)水力警铃安装位置不符要求,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在公共通道或者是消防值班室外墙。当建筑内发生火灾自动喷淋系统启动发出警报后,消防工作人员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延误最佳救火时机,造成火势的蔓延扩大。
(4)高层建筑屋顶的消防水箱未按相关要求安装。通常在工程施工是未设置独立的消防水箱,存在消防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箱现象。此外,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现象普遍存在。消防给水管未设置逆止阀,消防水箱水量无法正常补给,造成火灾发生时因消防水箱缺水无法防御火灾。
1.2 消火栓问题
(1)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时,部分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预留消火栓箱底孔洞位置,此外在安装过程中为了工程进度采用气焊切割的方式割孔,出现箱底孔洞位置不标准现象,导致安装完成后消火栓出水口方向不能同墙面呈直角,或者是栓口出水位同周边空间位置过小,消防水带难以安装在消火栓上。
(2)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投入,往往是对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设计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高层建筑消防系统通常按照普通建筑消防系统设计,其目的主要是减少高层建筑消防设备的购置,如加压消防水泵、屋顶水箱、联动控制装置等。高层建筑消防系统按照普通建筑消防系统设计安装发挥不出应有功效。
(3)在消防箱的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现象较为普遍,消火栓箱门的颜色同周边装饰材料颜色未有明显区别;消防水带同消火栓接口处卡簧未安装或者安装较随意,水带同消火栓连接不密实,存在漏水或者水带脱落现象。
2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中常见问题解决对策
2.1 细致区分高层建筑同普通建筑消防安装的不同
高层建筑同普通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的区别是:①供水压力不同。高层建筑消防水箱供水压力要远大于普通建筑,高层建筑消防水箱及其他设备的配置要求不同;②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思想上区别于普通建筑,高层建筑通常是楼层较高,为了能够使水在压力的作用下输送到楼顶消防水箱,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消防系统供水方式通常是分区供水,而普通建筑消防供水不需采用分区供水。因此在高层建筑消防安装时要结合高层建筑的供水特点进行设计,选取合理的安装施工方法。
2.2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全过程
有关监理部门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施工全过程,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职责,保证施工质量。①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将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概念传输给安装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提高施工单位及个人对消防工程的关注度及重视度。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同施工单位的联系及协作,工程审批阶段就应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未经消防部门审批,工程不得进行施工。从源头上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报审、不审批违法施工现象。③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让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认识到消防工程安装施工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施工责任意识,打造精品消防工程。
2.3 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建筑消防施工单位应制定消防设维护保养制度,使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走向制度化,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消防系统中存在故障及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确保消防系统的安全运行;同具有一定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或者是在企业内部选拔一批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负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内部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地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水平及安全施工意识。
3 结 语
总之,高层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在施工前做好消防系统的设计工作,施工中控制好每一个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定期对其进行检查维修,才能确保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关键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问题
作为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重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主要是依托于公安消防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所报送图纸加以审核,对设计中的不足之处加以纠正,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当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安消防机构等多个方面。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公安消防机构
很多地方消防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保留了本该公示、公布、公告等诸多问题,致使执法过程未考虑到时限的要求,导致审批时限难以保证。对于审批效率而言,多数消防机构在审批过程中都能够严格根据所规定的工作流程展开,但存在部分部门的审批仍借助于传统纸质文书进行办理,如此执法极易导致差错,也容易引起“暗箱操作”等情况。就审批服务而言,由于受到传统特权主义思想的影响,导致服务质量低下,给人以傲慢、无理的印象。
1.2建设方
很多建设单位对于公安消防机构所组织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不重视,由于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很多单位选择最大化地减少消防工程投资,导致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消防工程中隐患连连,而这也不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一纸验收合格意见书所能完全预见的。由于认识不足,导致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中的问题不重视,仅仅为了通过消防审核与验收而隐瞒应付,致使本应承担消防工程质量监管的建设方发生了角色的错误变换。1.3设计方有些设计单位虽然能够做到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但出于竞争的需求,存在过分迁就建设方要求等情况,部分设计单位甚至不考虑建设工程规范的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中所明确的消防设计要求在具体施工中无法实现,导致隐患重重,难以通过消防验收。
1.4施工方
很多施工单位并不根据设计图纸、防火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擅自缩小消防水管的管径,涂薄防火涂料,部分施工方为了得到工程,甚至冒着违法违规之嫌,偷工减料、降低标准。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迁就建设方而违规作业,导致建设工程防火防灾系统先天不足。1.5监理方部分监理单位会定期、不定期地就所承接项目中各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各项目监理部也会对安全监理行为加以考核,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无论在内部安全教育方面,还是项目总监岗前考核方面,亦或安全监理程序制定与规范方面都亟待改善,因而导致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管效果不佳。
2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的对策
2.1明确各单位的责任
对于公安消防部门而言,其担负着安全责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应坚持“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虽然建设工程备案分为“人员密集场所”、“普通工程”两种,验收主体方面存在不同,但是,公安消防机构并不参与建设中,而是负责监督工程建设消防部分的开展,为此,公安消防部门无直接责任。设计方、建设方、施工方应对消防检测的结果承担直接责任,全面推行备案制度,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在竣工之后进行严格抽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于公共场所,公安消防机构直接参与审核和验收的,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依然在建设方。作为监督部门,存在消防安全事故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承担失职之责。
2.2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统一
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属于一项专项验收制度,因此,应当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持良好衔接。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设方验收之后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建设工程还未竣工验收,已经进行了消防备案的情况。很多建设方缺乏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设置消防设施只是为了取得消防验收手续。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再进行消防验收备案这一环节,同时,加强对各单位及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将安全隐患消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应注重协调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单位,加强其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促进消防工程顺利实施。
2.3改进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工作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必须做好备案,对于特定工程而言应推行验收许可,公共场所审核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其他工程应在取得施工许可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备案,由其负责抽查。同时,应注重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技术规范,履行安全责任,保障施工质量。对于公安消防机构而言,应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监督,树立服务意识,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力求实现公正、合理与高效,严禁利用该方法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应引入公民监督制,防止腐败问题滋生。对于施工方而言,必须严格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防止拖延隐患实施与整改,提升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从根源上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对于监理方而言,应明确责任,加强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监督与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并在限期之内进行复查,根据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加以抽查,明确其实施情况。对于设计单位而言,由公安消防机构定期向其通报审核情况,并在业务受理窗口公布其设计质量情况,对连续出现设计质量问题的设计单位,应将其情况抄报建设方,并函告招投标办公室,作为警示。
3结束语
一言以概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已经成为消防审核的重要防线之一,因此,如何促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规范性、可靠性、安全性十分关键,必须加强各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防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赵金水,王海祥.关于建筑工程防火审核与验收工作的研究与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13,22(12):245-247.
关键词: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研究
建筑消防工程建设是系统化的工作,其中涉及到很多学科知识,随着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新能源的出现使用,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内容更加广泛,并且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的复杂性也逐渐提升。因此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对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得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以及效果得到提升,防止建筑中出现火灾事故,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
1 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中,消防工程是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消防设计监督管理是比较复杂的,其中涉及消火栓、消防给水等系统[1],这对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如果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一旦建筑出现火灾事故,就不能及时灭火扑救,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建筑工程结构形式的不同,使得建筑消防设计也存在不同的形式,技术水平也面临着的不同的要求,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要科学的使用技术措施,如消防设备的管理、机械检查保养、估算消防水枪喷嘴压力、战斗力量计算及准备、火场供水力量计算等[2],提高其质量以及安全性,保证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实现技术层面的要求。
做好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避免工程建设中使用劣质的消防产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不能偷工减料,工程建设过程中还需要注重质量问题,使得消防工程具备户火灾预防以及处理能力,出现火灾事故后,能够保证现场人员安全撤离,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
2 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的现状分析
首先,建筑消防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没有严格依照相关的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设计人员的素质水平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对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了解不到位,只是单纯按照建设单位的需要进行设计,消防工程部门与相关的消防规律以及技术标准等不相适应,使得消防工程设计需要降低,对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其次,消防工程建设中,一些建设单位对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认识不足,认为消防工程建设不过就是安装灭火器、消火栓等,根本没有必要审核设计图纸,有些建设单位甚至在工程建设后还没有将相关的设计图纸资料等交给消防部门进行审核[3],或者是将资料送交到消防部门,但是对于消防部门给出的意见并不理会,导致建筑消防工程图纸审核形式化,没有起到真正的监督管理作用。
第三,建筑消防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变更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导致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效果不能顺利实现。工程建设施工中,消防意识不足,资金缺乏,存在擅自变更建筑消防工程的情况,或者是将原有的消防工程设计取消,导致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出来。如原本消防栓需要每一层都设计,但是一些建筑单位却要求隔层设计,减少疏散楼梯等[4]。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不到位,不能定期按时检查,使得建筑消防工程一直存在安全隐患。
最后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够认真负责。实际的建筑消防工程中不可避免存在着建筑单位人员贿赂消防工程检测、监督人员的行为,让检测监督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放松标准,不严格认真的对消防工程设计进行检查,同时消防设施、工程结构、耐火性以及消防电源和应急预案等也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或者是在验收过程中降低标准。由于检查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旦出现安全火灾隐患就将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并且使建设单位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3 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的有效策略
3.1 积极强化消防行政审批
为了更好地提高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效果,必须要强化消防行政审批力度,并且提高审核部门的人员数量以及整体水平。审核过程中要转变单纯由消防部门进行建筑消防情况的检查,可以允许社会中的中介机构与消防部门一同对建筑消防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政府部门的宏观监督保证消防工程的质量。完善管理模式,明确建筑物的整体构造和性能,审核防火系统以及分区情况[5],保证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3.2 实现消防设计自主审核
建筑消防工程设计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消防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开展工作,并对消防工程设计质量承担责任。同时还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使得消防工程设计责任得到有效的落实。设计单位应实现消防设计自主审核制度,消防设计图纸要先有设计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送交给消防部门进行审核,在此过程中,还可以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消防设计交给公安消防部门,获得相关意见后交给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建设。
3.3 及时检验工程建设材料
工程材料的质量将直接对工程建设的质量产生影响,很多豆腐渣工程都是由于建设中使用的材料不达标,或者施工中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导致的。如果出现火灾事故,由于材料的隔火以及防御能力不强,容易出现损毁,不能发挥安全保障的作用。因此消防部门以及公安部门需要对建筑消防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的管理,明_其抗火性能,避免发生火灾隐患[6]。管理部门需要及时督促建设单位上交施工材料的安全报告,对材料安全性进行及时的了解,保证建筑消防工程的整体质量达标。
3.4 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价值
在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还应积极发挥中介组织的价值以及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到消防工程监督管理中,承担责任,并实行有偿服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中需要完善中介服务制度,中介组织结构对建筑消防设计的图纸、设施等进行审核检测,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实行有偿服务,做到守法经营,中介组织能够承担起相关的法律责任,使得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水平得到真正的提升。
3.5 强化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
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对于消防工程建设的质量也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需要全面提升强化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教育培训,强化其消防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全面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能够有效的对建筑消防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还需要将岗位责任制进行有效的落实,避免建设单位与消防单位之间存在技术上的断层问题[7],提高消防部门的技术水平。只有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得到提升,才能够使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水平得到真正的提升。
4 结束语
如今社会快速发展,建筑行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建筑工程数量逐渐增多,但是建筑火灾事故也频繁发生,因此为了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就需要强化建筑消防工程的建设,并强化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筑消防工程建设中,安全、质量是其主要内容,只有保证这两者落实到位能够使得整个消防工程的作用得到发挥,出现火灾事故时能够有效的处理。因此在工作中需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识到消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明确其中存在的不足,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充分发挥政府、消防部门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得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李坤峰.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和合法性[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02:189-190.
[2]白军.试论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5,01:158.
[3]彭华伟,院琛.探析如何做好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6,16:128-129.
[4]张二熊.论建筑消防工程的监督管理[J].河南科技,2014,11:254.
[5]王玲.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研究[J].科技与企业,
2014,15:118.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口向城市转移,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超高层建筑由于其自身的优势仍将是缓解我国城市居住问题的有效手段。因此,做好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尤为重要。以下便是对我国当前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探讨,便提相关预防措施。
1 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1.1建筑消防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对于一些超高层建筑来说,人们对消防工程施工专业性要求高也越来越高。目前情况看,由于学习系统在消防工程知识的缺乏,大部分的设计、施工人员的消防工程技术知识相对缺乏,存在不同程度的国家高层建筑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不够了解,掌握的不够彻底,理解不透等现象,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太过于注重美观与功能以及速度和经济效益,随意降低标准或不按规范要求设计及施工,导致违反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的现象出现;另一个是部分单位自身没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但却挂靠在有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造成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偏低;其次是层层转包,存在同一个工程有多个施工队伍或是由一级资质的企业中标却由三级资质甚至没有资质的企业施工等现象;还有就是在招标过程中,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恶意压价竞争,以致存在降低施工材料质量甚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五是施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熟练工人跳槽频繁,施工质量无法保证。
1.2消防电子产品兼容性差更新频繁
随着生产企业的不断增多,市场上流通的消防电子产品,特别是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样式、规格、型号不断丰富,虽然给使用单位带来了较大的选择余地,但不同厂家的产品互不兼容,给消防电子产品的维护、更换带来了很大困扰。同时,现代电子科技的快速发展,消防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频率越来越快,消防电子产品的使用寿命与换代速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对仍在使用但却已经停产的产品,不管是后期零配件供给,还是维护保养,都极为困难,导致出现问题后要么立即淘汰,要么故障始终得不到彻底消除。如果因为某一个零部件的故障而将整套设备全部更换,使用单位无疑投入巨大,且始终无法跟上消防电子产品的更新速度。但如果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则又可能导致火灾情况下建筑消防设施无法及时、正常投入运行,这种两难的局面在当前社会单位中较为常见。
1.3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
在现代超高层建筑中,由于的消防设施广泛,管理要求高,难度大。目前,无论是职能部门还是社会上往往重视高层建筑的设计和建设,而在投入使用后管理不到位,体制上也不完善。同时,对高层建筑内部管理而言,一是多产权、多使用人、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无法落实;二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复杂,需要具有较高管理能力且精通消防安全知识的专业管理人员,但现实情况却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往往都是兼职人员,且缺乏专门培训,欠缺专业知识,工作精力和水平都不能适应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高层建筑设置的现代消防设施涉及电气、控制等多方面知识,但常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由保安兼任,其文化水平和知识结构都有所欠缺,能力和素质都无法胜任日常工作的需要。
2 超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的措施
2.1严格审批管控
要强化高层建筑审批工作,规划、建设、消防、市政、质监、工商、供水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联动,可采取“并联审批”的模式,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再分发给其他有关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和验收。各有关并联审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最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所有审批部门出具最后审批结论,切实避免各自为政。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共同限制其申报和审批,加大建设单位的违法成本,强化执法威慑力。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从源头做起,齐抓共管,共同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其中,规划部门要合理规划高层建筑布局,满足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等的要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市政部门要将市政道路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供水部门或企业要确保市政消防水源满足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需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要严格消防产品质量管理,消防部门要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日常监督管理。
2.2规范建设监管
要以强化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为手段,加大对高层建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力度。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资质评价体系和获取程序,对不具备设计、施工、监理能力的企业坚决不予发放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要强化高层建筑招投标管理,对挂靠投标、层层转包、恶意压价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取消其投标资质。要建立高层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体系,将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承建工程的质量与其资质挂钩,并对设计、施工企业未按国家消防工程技术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失职、渎职等现象依法予以严处,并视情限制、降低或取消其设计、施工、监理资质。要汲取央视火灾教训,加强高层建筑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防范纳入监管范围,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各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3建立标准模式
首先,要在体制上、机制上进行创新,对高层建筑后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范,落实和细化镇乡街道、政府部门和村(居)委会的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尤其是多产权、多使用人、无物业管理这类属于监管边沿的高层建筑,要落实所在地街道、社区的管理责任,严防失控漏管。其次,参照各种质量体系认证和管理认证模式,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新模式,全面规范高层建筑日常管理、消防控制室运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和内部消防宣传培训等各种程序。同时,以标准化管理为依托,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等级评定体系,并将消防安全管理等级与其申报行政许可、评先评优和日常经营活动挂钩,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流程,全面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然后,建立职能部门消防执法联动机制。
2.4做好宣传培训
要分别针对普通公众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分层普及”的工作方针,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要以人为本,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形式,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普及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逃生知识,努力提高全民避险防灾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要分层普及,重点根据高层建筑消防设计、施工人员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工作人员从事不同消防工作的实际需求,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门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人员素质。特别是要强化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行业准入管理,依托国家消防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加大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职业化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队伍,培养形成一个新的有竞争力和稳定性的蓝领阶层,从提升人员素质上全面增强高层建筑自我管理能力。
1.1设计人员资格的确认。设计人员必须是经消防监督部门考核并获得合格证者,不仅要全面掌握国家现行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还要熟悉、了解各生产消防产品厂家所提供的经国家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认可的产品功能、特点及产品更新情况。设计时,要针对不同用户特点、场所环境,合理选用消防产品,既要维护用户权益,又要体现设计者的职业道德,以取得最大社会效益。
1.2制订最佳设计方案,设计人员要根据建筑物分类,明确消防系统设计内容,并结合用户设计要求和基本建设结构,建筑装饰材料的耐火性能,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各防火区内房间的用途,电缆井、管道井、电梯井及疏散通道、避难场所的布置,一般客梯、货梯及消防电梯的配置及管理方式,各类机房、库房、变配电室等重要防火部位的布置、性质和用途。全面了解建筑物内用电设备布局和各类室内放置易燃物的性质,分析在火灾初级阶段可能出现的情况,明确火灾参数(烟雾、温度和光)中的主要方面,了解有关专业消防设施及其要求,如空调系统和送风机、排风机等设备设置,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送风阀、排烟阀的设置及其控制要求,防火卷帘门、防火门和防火阀设置及其控制要求,对供配电系统的控制及其与防火分区的配合,消防电源配置等,各专业人员要根据上述要求,集思广益,达到规范和使用要求,制订出最佳设计方案。
1.3将建筑平面布置图、系统图、接线图、安装图等及时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签署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后,才能成为有法律效果的施工图。
1.4火灾探测器是系统中早期探测火灾信号功能的关键部件,探测器的品种规格繁多,设置的范围又点多面广。因此在设计中要针对不同的使用场所,选择合适的探测器。
1.5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应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不得更改。
2精心施工,严格按图、按有关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从施工准备到每一工序,都应认真操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并着重控制以下几个方面
2.1从事消防工程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业务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统一颁发的《消防工程许可证》,在凭证核定的范围内承接消防施工业务,不得超越允许范围承接工程业务,也不得许可证租借、转让、挂靠。
2.2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若确需修改,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后,才能实施,并将联系单内容在设计图中标注清楚。
2.3应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图纸及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中内容,认真组织编写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目标,施工组织网络、人员、资金、设备等资源配置,施工方案,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及所依据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等,并在安装、调试全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
2.4严格消防产品的采购和到货产品的验证。必须按设计要求,做到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并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鉴定批准或认可范围内采购。到货产品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证,凡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货。
施工单位应当对消防工程中选用的消防产品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实行不少于一年的保修。
2.5施工过程中,尤其应注意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对埋入混凝土中的管线及吊顶内的管线和设施,在混凝土浇捣前和吊顶封闭前都要进行由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
2.6要把握好调试全过程。(1)对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如对探测器、报警控制器、风机、泵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和性能检查,以保证不使有故障的或功能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产品存在消防系统内。(2)对照有关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分别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按调试步骤逐一进行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也应按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调试。确保各系统运作畅通,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2.7要重视消防系统各类资料的积累、整理,以提供竣工验收和交工,这些资料至少应包括:(1)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3)系统试压、冲洗记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4)系统调试记录;(5)系统联动试验记录;(6)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明或现场检查验证资料;(7)各类施工记录及质量评定记录。
3重视消防系统的管理,是消防系统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
使用单位应深刻领会《消防法》,并严格执行。工程未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使用;其次,应充分认识到消防系统验收合格只是系统可以开始运行的标志,系统运行是专业性极强,责任重大的工作为了使消防系统可靠运行,使用单位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条:
3.1在消防工程验收之前,使用单位必须配备好管理、维护、操作人员,这些人员都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组织考试合格,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的操作规程。
3.2各使用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3.3制定定期检查验收程序,组织定期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3.5对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
4充分发挥监督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作用,是消防系统可靠运行的有力保障
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企业除了自检外,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监理,重点监理是否执行了有关消防法规、有关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实际的施工质量公安消防工程监督机构重点是对图纸进行审核,消防产品的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及最终测试和竣工验收。
监理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监督中还应着重把好下列几道关:
4.1监理单位人员应对从预埋开始到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资料进行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系统功能的形成。
4.2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是国家授权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从消防工程的设计开始就介入监督工作。各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出具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4.3在进行消防工程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对消防设施先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其复查结果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复查时提出的问题,应督促整改,未作整改的,不得进行功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