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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工商管理的性质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企业工商管理理论知识概述
1.企业工商管理的含义。企业工商管理是指以企业管理人员为管理活动的实施主体,以企业经营状况、营运状况为管理内容,以企业管理方法、管理制度为管理手段,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管理指导依据,以企业长期的、稳定的和可持续的发展为管理根本目标的动态化决策管理过程。
2.企业工商管理的类别。在新的经济形式的作用下,企业要加速工商管理改革,制定出适用于经济发展形势和企业自身建设的战略目标,以有效地降低市场波动所带来的各种经济风险。就企业工商管理的类别而言,主要有三方面:第一,基于战略管理属性的企业工商管理,它也是企业工商管理中级别最高的管理形式,具体包括战略目标的制定和执行。第二,基于管理理论属性的企业工商管理,其主要包括企业进行工商管理时,所采用的管理知识、管理工具、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等。第三,基于管理心理学属性的企业工商管理,其主要是对参与企业经济活动的主体进行心理研究,进而准确掌握企业与外部环境的发展动向。
3.企业工商管理的原则。首先,企业工商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应对各项经济业务和活动的过程中,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剖析影响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和规律性,从而提高工商管理的有效性。其次,企业工商管理要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在不断强化工商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对企业管理职能的监督实施动态性分析和追踪。
4.企业工商管理的重要地位。企业在实施工商管理的过程中,工商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不仅能够促进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优化和生产经营模式的改变,从而促进循环发展优势的形成,而且还能够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软实力,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良好基础。总之,企业工商管理的重要地位主要表现在:其一,企业工商管理能够实现对企业运营过程的组织和监管,其二,企业工商管理能够对市场活动进行有效分析和判断。
二、企业工商管理不同职能的关联性分析
1.企业工商管理部门管理职能与引导职能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工商管理部门职能的有效发挥是确保企业良性循环和经营的基础和前提,因此,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必须发挥好对企业战略部署和组织变革的引导。首先,企业工商管理部门要在全面分析市场经济环境、企业资源需求和法律政策变化等要素的基础上,对企业所实施的内部组织形式改革进行强制规范和宽松引导,从而实现管理职能与引导职能的一致性和协同性;其次,企业的发展要和现阶段的市场需求相匹配,一方面加强区域饱和产业向外地发展的引导,另一方面对资金、技术落后的产业采取政策支持和引导。
2.企业工商管理部门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之间的关联性分析。企业工商管理部门所采取的一切管理活动和行为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提高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行为。因此,工商管理部门要在明确部门职能的基础上,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金融服务以及相关的业务办理服务,从而使企业工商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得以全面发挥。
三、我国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在职能发挥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1.我国尚缺乏健全的工商管理体制。工商管理在规范企业经济行为、调整和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缺乏健全的工商管理制度和体系,则企业在进行转型升级、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就会面临较大的问题和阻碍。现阶段,在管理体制上,工商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工商管理制度的内容设计不全面,且内容陈旧,整体更新速度缓慢;第二,工商管理制度中对地域经济的保护非常严格,从而忽视了对区域外部资源的有效利用;第三,工商管理制度中尚存在制度漏洞或空白,从而为经济犯罪活动的猖獗提供了可乘之机。
2.专业素质过硬、创新意识强的工商管理人才大量匮乏。从工商管理的工作性质考虑,其技术含量和专业度较高,而且涉及的管理内容多而广,细而杂,因此,只有专业素质较强的工商管理人才才能够胜任该岗位。据统计,现阶段我国工商管理专业人才极度匮乏,特别是综合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高级工商管理人才更是凤毛麟角。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第一,就工商管理人才培训而言,培训方式单一落后、培训内容陈旧,且实用性差;第二,工商管理人才的培养脱离了市场和企业的发展要求,从而造成人才与岗位的匹配性差。
3.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在执法力度上还有待于提升。工商管理部门对市场和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的力度还有待于完善和提升,现阶段工商管理部门执法力度不足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第一,工商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创新和突破;第二,工商管理部门在执法权威性上,出现了行政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的分离,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执法的有效性;第三,地域保护现象的形成,对工商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能进行了限制,进而影响了执法效果。
4.企业工商管理部门缺乏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做支撑。内部管理体系的健全化也是影响工商管理职能灵活运用的关键指标。良好、有序的内部管理机制在对工商管理活动和部门秩序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提高各部门的配合度,还能够有效地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如果工商管理部门内部管理?C制不健全,不仅会造成部门职能划分的模糊性和交叉性,还会阻碍内部审计工作和职能的顺利执行。
四、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工商管理职能实施的具体措施
1.加强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工商管理意识的培养和训练。在对企业工商管理职能进行完善和运用的过程中,要先树立正确的工商管理意识,从而才能在工商管理意识的作用下,提高企业工商管理职能的执行力度。另外,企业要想突破传统的经济瓶颈的束缚,不仅要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的创新,还要不断对新形势下工商管理职能的健全进行动态研究,从而为实现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和企业发展规划的联动性创造条件。
2.提高企业工商管理职能的发挥,加大职能监督力度。新形势下,积极发挥企业工商管理职能,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准确定位自身发展的不足,从而不断规范和调整企业行为,进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策略,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能够依据工商管理职能的引导,严格监督市场行为,从而避免走上违法经营的道路,以确保企业能够向着更加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3.加强企业工商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岗位知识的培训。为了能够全面发挥企业工商管理职能,积极引进综合素质强、专业知识到位的工商管理复合型人才至关重要。在对企业工商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中,要把握几个要点:第一,就企业工商管理者而言,不仅要具备快速捕捉市场信息和市场行情趋势的能力,还要具备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管理执行能力和计划控制能力;第二,就企业工商管理人员的培训过程而言,不仅要注意培训方式和方法的灵活变通,还要在培训内容上进行精简优化,从而提高培训的可靠性和专业性;第三,对企业工商管理人才的招聘和引进,要以企业发展需求和市场用人标准为导向,从而提高工商管理人才与企业工商管理部门的契合度。
4.改善企业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作风,提高管理职能的规范化。首先,在对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中,工商管理部门的管理者要对一些业务流程进行精简设计和规范化处理,从而在不违背相应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实现业务处理效率的提升;其次,加强对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工作措施的公示,从而实现企业工商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互相监督;最后,加强企业工商管理部门工作作风的建设。
5.以企业实际发展为出发点,加强工商管理部门的协调力度。首先,企业工商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企业经营活动的职责,在办事效率上遵循“三不”原则,即不拖欠、不推迟、不准时;其次,企业工商管理部门要在实事求是原则的指导下,以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为出点,对企业改革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进行具体说明,以降低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最后,提高企业工商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性。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
本文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用型本科工商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的研究成果;曲靖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用型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的研究成果。
一、应用型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的重要性
职业技能是指学生实现就业所需掌握的技术、能力和素质的总和。应用型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包括学生的自我探索技能、职业生涯决策技能、求职技能,以及在职业岗位上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品质、职业知识、专业技术技能和各种通用技能,如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和人际交往技能等。
(一)职业技能培养是应用型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学生专业学习的应有之义
工商管理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工商管理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能在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的背景之下,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不断加大。工商管理专业是我国各类高校中大量设置的专业,其学科和专业性质决定了工商管理专业教育和学习必须重实践,必须从实践中学习和掌握管理。然而,国内高校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着“纸上谈兵”的倾向。工商管理专业课程设置脱离人才市场现状和企业实际需要,理论教学比重越来越重,忽视、弱化实践教学环节,或者由于实践场地、实训基地不足,师资有限,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落后等原因,使实践教学环节流于形式。其后果是:工商管理专业人才越来越难以适应和满足企业和社会需要。因此,加强职业技能培养,是应用型本科工商管理专业学生专业学习本身必须包括的、不可或缺的主要内容。
(二)职业技能培养是满足用人企业对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生能力期望的有效路径
工商管理作为管理学的重要分支,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依据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如何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这就要求管理者不仅需要具备相应的管理学、经济学知识背景,同时也需要拥有判断决策能力和管理经验,而后者往往是应届本科毕业生所欠缺的。企业所青睐的管理者应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能够迅速融入企业的环境,并且一专多能,对企业中各个岗位的运营流程都有一定的了解。工商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往往缺乏有效的管理技能方面的培训和锻炼,很难快速胜任企业的管理工作。
可见,开展工商管理专业学生(本科)职业技能训练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从事工商管理的实践能力,完善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增强其就业能力,为其职业生涯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开展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是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工商管理专业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对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就业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的构成要素
工商管理职业技能训练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我院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从知识结构要求上看,本专业学生应系统掌握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等基本知识;熟悉经济学、心理学及法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具备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方法论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从能力结构要求上看,本专业学生要具有坚实的工商管理专业理论基础,掌握基本的专业技能,初步具备创造性地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工商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适应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工商管理软件,使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尤其是要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社交能力。从素质结构要求上看,本专业学生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效益意识和革新精神,身心健康;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的惯例与规则;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掌握现代人际交往和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具有扎实的工商管理专业职业能力,以及初步的从事工商管理专业理论和实际管理工作研究的能力。
三、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实施办法和检测方式
(一)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训练是在课程教学对学生专业知识和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对学生职业技能进行的综合强化训练和补充训练,重点在于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和职业能力。职业技能训练应与课程教学和其它实践性教学一起共同促进学生形成完整的职业技能结构。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原则上安排在课外及短学期进行,以课外辅导、课外训练、实践教学为主。学生职业技能训练采用多种检测方式。为确保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统筹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工作的计划与具体实施。职业技能训练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必须获得职业技能训练和测试的相应学分方能毕业。未能获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则自动延迟毕业时间,直到取得规定的学分为止。工商管理专业的职业技能训练的总学分原则上为8学分。
为确保顺利完成训练体系中的各项训练内容,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根据训练体系内容分在各个学期进行。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安排《专业导论》、《管理学》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课外辅导,全面负责做好专业解读工作,让学生全面了解所学习专业的基本情况、学习任务和重点、就业前景和学习要求,学习此专业应获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综合应用能力证书,引导学生做好专业学习规划,明确学习目标和学习重点,并培养学生良好的工商管理职业道德和技能意识,开展管理决策技能训练。
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的短学期,结合《职业礼仪与形象训练》、《会计学》等课程,在专业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分小组进行人际交往中的礼仪训练,提高学生阅读财务报表的技能,并着手引导学生参加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考试和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安排《语言表达能力训练》、《市场营销》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课外辅导,组织学生分小组进行人际交往中的语言表达训练,以及市场营销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及市场营销技能。继续引导学生参加相应的专业任职资格考试和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结合《统计学》、《经济应用文写作》、《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在专业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分小组进行市场研究、求职技能的训练。
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结合《管理信息系统》、《运营管理》、《国际市场营销》、《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信息检索与利用》、《人事测评理论与技术》、《服务营销技巧》等课程,在专业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分小组进行运营管理技能(ERP)、信息检索与利用技能、市场营销技能、服务营销技能、人事测评技能的训练。
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结合《企业战略管理》、《ERP沙盘实训》、《市场调查与预测》、《工作分析与劳动定额》、《薪酬理论与绩效管理》、《商务谈判与推销技巧》、《网络营销与实训》、《员工招聘与录用》、《员工培训与开发》等课程,在专业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分小组进行管理决策技能、运营管理技能(ERP)、市场研究技能、工作分析技能、商务谈判与推销技能的训练。
第四学年第一学期,结合《运筹学》、《工商管理综合模拟实训》、《销售渠道管理》等课程,在专业任课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分小组进行工商管理综合模拟实训。
(二)工商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的检测方式
基本技能训练的考核方式以参加和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为考核记入相应学分的依据。专业技能训练考核方式由专业任课教师根据训练内容、要求、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训练过程中学生对训练内容的掌握情况及最终完成的书面报告、口头报告、操作模拟结果给予评分。综合技能训练检测可根据综合训练项目的完成情况、见习单位的评价、参与相关活动(比赛、参与校内外活动次数等)的情况、毕业综合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现以人际交往技能的检测方式为例进行说明。按照训练方案进行训练后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检测:
1.职业礼仪
(1)职业化妆:学生在接受职业化妆师指导后训练一个月左右,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化妆后接受专业人员的检阅,评定该项成绩。
(2)礼仪操:分组进行礼仪操学习和训练,并在最后开展一次表演赛,邀请多位评委对每支参赛队伍进行成绩评定,每支参赛队伍的成绩即为所有成员的成绩。
(3)情景模拟:提供给学生10个左右的生活和工作场景,布置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课外训练为主,训练结束后开展一次表演赛,由抽签决定模拟的情景,邀请多位评委对每支参赛队伍进行成绩评定,每支参赛队伍的成绩即为所有成员的成绩。
2.语言表达
(1)自我介绍(2分钟以内):学生撰写修改2分钟以内自我介绍书面材料工作结束后,提交申请分派到不同的场次进行脱稿介绍,由评委老师给出成绩。
(2)演讲(5分钟以内):提供给学生10个左右的话题,布置学生分组后在教师指导下以课外训练为主,小组成员要开展合作性学习和训练,训练结束后开展测评,由抽签决定演讲的话题,由评委老师给出成绩。
3.成绩构成
(1)总体成绩:职业礼仪和语言表达各占50%。
(2)职业礼仪成绩:女生:职业化妆占30%;礼仪操占30%;情景模拟占40%;
一、高职工商管理专业现有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1.人才培养定位偏高。工商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工商管理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具有较高人文素养,能够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然而随高等教育的普及,社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呈现层次性和阶梯性的特征,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朝硕士或博士生转变,高职院校处于较低的层次,人才培养定位应与社会行业实际需求相吻合。
2.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脱节。从课程设置来看,大部分是理论教学。目前,大多数院校在教学安排上以理论教学为主,教学实践环节很少。国内很多的现行管理方面的教材都是从国外引进过来,然而,外国的教材引进国内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国内院校的部分教材还是国外很陈旧的知识,当代国外最新的管理理论知识,并未及时传播到国内。因此,在课堂教学的这些理论知识,是难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3.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工商管理专业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专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可以完善理论教学的不足。但与院校合作的企业,基于经济角度的考虑,责任大于同报,导致合作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大多数校企合作属于短期的,不规范,靠人脉资源维系较低层次的合作。学生去企业实习,只是仅仅了解企业的工作形式,未能真正深入了解企业的全面工作运作流程,导致学生在企业未能得到有效地锻炼,毕业后,难以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
4.专业设置毫无自身特色工商管理专业不同学历层次间的培养目标设置没有明显区别,从而导致培养人才的特点不够鲜明,没有层次性,缺乏自身的特色。从高校工商管理专业课程设置上看,范围很广但不集中。一般高校工商管理专业都要学习:公司理财、生产运营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等等,即干什么都要学,但干什么都学不精,缺乏知识的纵向深入。很多学生求职非常迷茫,感觉干什么都懂一点点,但具体到某一工作岗位,往往无所适从。因此,专业设置没有自身的特色,这样培养的人才也毫无特色可言。
二、完善现有培养模式的若干建议
当我们的高等教育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由包分配转变成自主择业时,如何培养符合职业发展需要的高职管理类人才,笔者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创新
1.界定高职类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近几年来,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毕业生的素质也在明显下降。高职学生是高招最后批次录取的,分数较低,文化基础比较薄弱,所以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应该有区分,把曾经培养目标为高素质的高端管理类人才,转变为与实际的生源,学生的实际能力和素质相适应的人才培养目标,以此来适应整个高职教育发展的现状,即高职培养目标应界定为在工商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连锁经营、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及管理咨询等中基层市场或销售类岗位。这样培养目标,能够为高职管理类毕业生指明了就业方向,同时能够更好的与本科教育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区分开来。此外,这样的人才培养目标具体详细,使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的实际用人要求相符合,从而使我们高职院校培养人才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和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只有更切合社会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把高职教育对社会的贡献体现出来。
2.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乐于接受,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必然选择。在教学改革实施过程中,要针对工商管理专业不同课程,交叉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具体来说,应从以下三个层面入手:第一层面是课堂教学层面,教师在组织教学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案例分析、多媒体演示、角色演练、专题式研讨、演讲、辩论、情景设置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一个开放式学习环境,突出在课堂上以学生为主角,强化学生与教师的交流与互动。第二层面,课外教学层面,把专业课教学延伸到课堂外,将课堂教学与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潜移默化影响学生,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例如,在《生产与运作管理实务》专业课程第二章选址与设施布置教学中,有课外实践训练模块。假定你所在学校的旁边有一家小餐厅需要改进它的布置(自己观察并选择一家),请收集相关数据以帮助这家小餐厅出谋划策。实训的目的:通过参观小餐厅的服务状况,来规划小餐厅的整体布置,以达到增加收益的目的。我们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周末的时间,做这项实践活动通过在小餐厅,对其客户资源、服务状况进行客观调查,然后画出一张布置图,完成之后,将布置图放在课堂讨论。学生通过这项实践活动,加深对书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了解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同的岗位,为将来求职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教师还可以利用教学信息平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微信等媒介与学生建立互动桥梁,加强师生之间的课外交流,并随时指导学生开展各种课外实践活动。第三个层面,打破传统课程各自为政的格局,加强各个专业课程的良性互动,使管理类学生能更好掌握整个企业运营管理的过程。
根据史前史的研究,在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之前的民族社会中,当时的公共组织有两大职能:社会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以后,政府的职能又细分为四种:阶级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平衡。此外,关于政府职能还有其他的理解,比较典型的有两种:一是具体列举政府应完成的任务;二是以政府的角色来分析政府的职能。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政府有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两大职能。近年来,国内有学者在马克思、恩格斯两职能论的基础上,根据现代社会职能的新变化,提出了政府职能分化和分工的新方法。认为现代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已分化为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和特殊社会职能的三大职能。
实际上,政府职能是政府内在的、本质的权限与责任,是国家的具体执行机构行使国家,负责社会各方面事务的本职工作。政府职能有多种行为表现,并受到人们认识、实施条件的制约。按照大多数专家、学者的意见,政府的职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即建立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为企业和个人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提供公共服务。
在现代社会,经济职能成为政府最重要的职能。就目前的形势分析,政府的经济职能大体又分为三类:一是直接参与商品供给,行使“运动员”职能,作为“供给者”的政府主要是提供经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二是通过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行为,行使“教练员”职能,即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引导、调节企业的活动。三是通过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正,发挥“裁判员”职能,即作为“公共机构”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创造良好的秩序和环境。此外,政府还行使所有权的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其职能随着历史条件、社会发展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局“三定”方案,初步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能;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局“三定”方案,其主要职能是对市场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以及市场退出行为进行综和性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2009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市场监管的责任,增加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行为监管职责,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职责,增设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在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权力、法制的具体实现形式,是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者。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从这个角度看,所有的政府部门都要进行服务,不同的是服务的领域和职能的分工。工商部门维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服务的领域在市场,服务的职能分工是对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及客体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市场监管就是最大的服务。工商行政管理的权力属公权范畴,公权就要公用,一旦公权私用,就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如用公权为本部门牟利、与民争利,就会导致干群关系恶化,损害政府形象,甚至动摇执政根基。如果超越法律规定用公权为特定的人谋利,就会产生新的不正当竞争,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恶化。
二、准确把握工商部门职能量变的运行规律
(一)工商服务职能的“增量”――公共服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中应该是处于“增量”的地位。诸如此类的行政执法行为,是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履行了职责,市场秩序就会不断好起来,消费环境就会不断得到净化,消费信心就会进一步得到提振,广大人民群众就会享受到工商部门履行职能后实实在在的实惠。
(二)工商服务职能的“减量”――对微观经济运行领域放松管制。一是继续精简行政审批,能够通过市场调节的事项或经营项目,就不必履行行政审批手续。二是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三是减少和控制行政征收,防止行政征收在工商部门反弹,尤其要杜绝搭车征收行为的发生。
(三)工商服务职能的“恒量”――对特定领域强化监管。工商部门根据政府的职能分工,对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的监管,网吧的监管,对高污染、高耗能、高安全风险行业的监管,应该尽职尽责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公共服务职能的最终目的
工商部门要把人民的利益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实践中,真正把人民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从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力求做到感情上爱民,实体上护民,程序上便民,形象上亲民,真正把人民满意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最终目的。实现王商行政管理的人民性,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应当在把握市场主体准入关申体现人民性。一是注重审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事项的前置审批手续。工商部门审查这些前置审批手续不仅是一个规避自身行政风险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于是否对人民负责的问题。因为前置审批往往是一些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它需要专业部门把关,把关得好,人民群众受损的可能性就小,安全隐患就少。如果有了这种认识,那么在具体的工作中就会多一份责任,有了这种责任审查起来就会主动、就会认真,出问题、出纰漏的几率就会降低。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遵守对外公开承诺的办事程序和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为投资创业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应当在市场监管中体现人民性。要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工商部门的第一职责。市场监管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监管到位不越位、不缺位,要创新监管机制,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和欺行霸市行为,为消费者创造公平、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三)应当在消费维权实践中体现人民性。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指挥中心和消协的作用,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及时性、便捷性,坚持人民群众利益无大小,真心实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消费争议,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便民利民作用,方便城乡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争议。
(四)应当在行政执法办案中体现人民性。一是要明确执法办案的目的。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能搀杂部门和个人的利益。要防止行政执法产业化现象的发生,跳出“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管制化,管制权力利益化”的怪圈,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执法办案。二是要自觉按法定程序办案。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是实现法律目的的有效保障。三是在执法办案中不能先人为主,带“有色眼镜”,有违法嫌疑不等于有违法行为,要有证据才能证明违法事实的存在。
四、工商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及保障
工商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的重点,就是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核心部分,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保证工商部门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在法律、经费、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一)法律方面的保障。目前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6部法律和204部行政法规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以及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104部。根据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工商部门的职责清晰,关键是要按法定的要求切实履行到位。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人员着装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换发2005式系列工商制服。经过漾濞县工商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县的工商制服换装工作进展顺利,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换装大会。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换装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全县工商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
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健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首先,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就要求政府必须进一步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把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转移到为经济发展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上来,而这些工作正是工商部门的基本职责,因此工商部门的职能将显得越来越重要。其次,工商部门承担着维护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是人民群众的贴心服务者,是政府形象的直接代言人,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道路上,工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明显和重要。第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来看,工商部门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建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秩序中也发挥着主体作用。在对工作准确定位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当前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需要我们继续抓紧整顿治理。因此,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以此次换发新式工商制服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
二、加大执法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近年来,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当前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还不尽如人意,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任重道远。对此,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力军,全县工商系统必须克服松劲厌战情绪,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工作。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以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健康的经济违法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特别要着力解决好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假种子、假农药等坑农、害农的问题;要以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保健品、药品等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医疗行业的药品回扣和商业零售企业的不正当促销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以特殊行业和垄断行业的不公平交易、服务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要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案件,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形象;要以粮食、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为重点,切实加大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市场稳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勇于负责、执法如山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全县工商系统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加大干部学习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象和队伍素质都有了很大的转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更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适应新时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工作需要。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从政治上、组织上、制度上以及廉洁自律方面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要认真抓好各种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信息化工作技能的学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工商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市场监督管理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以及适应信息化建设的能力,切实提高工商机关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要继续深入抓好队伍的教育整顿和廉政工作,使每一个工商干部都能按照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规范执法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关键词: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可行性
一、引言
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全流通时代。顺应时展的潮流,施光耀首次提出市值管理这一全新概念,并做了进一步阐述:市值是衡量上市公司实力大小的一个新标杆;市值是考核经理层绩效好坏的一个新标杆;市值是决定上市公司收购与反收购能力强弱的一个新标杆;市值是决定上市公司融资成本高低的一个新标杆;市值是决定投资者财富大小的一个新标杆[1]。
在强式有效的资本市场当中,市值等同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财富价值。然而在我国这种弱式有效资本市场当中,股本与股价的乘积只是市值的外在表现。朱陵川(2007)认为,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从稳定和提升公司市值出发,提升自身估值水平,致力于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上市公司的一切经营行为,无论是投资、融资及股利政策等等,都要紧紧围绕追求长期、持续的市值最大化这个核心目标来进行[2]。张济建(2010)认为,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通过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将公司创造价值、实现价值和经营价值的活动有机地联系起来,促使股价充分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并努力实现以内在价值为支撑的市值最大化的管理活动[3]。虽然上述表述不同,但都认为市值管理要服从公司整体战略;要运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手段;市值管理离不开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市值管理的基础工作、市值管理中的价值创造活动、市值管理中的价值实现活动和市值管理中的价值经营活动。
市值管理与价值管理都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内容,依据价值增长规律,探索价值创造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技术。不同之处主要有:市值管理以市值最大化为目标,价值管理以内在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市值管理强调价值实现,价值管理强调价值创造;市值管理仅适用于弱式有效资本市场,价值管理对市场环境要求较为宽泛;市值管理只适用于上市公司,价值管理适用于任何企业[4]。
二、山西省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重要意义及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开展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一个重要发展趋向,政府管理部门已经提出要把上市公司市值纳入绩效考核。从利润管理转变为市值管理将是上市公司经营哲学和经营理念的深刻转型,转型的核心是企业经营目标从利润最大化向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过渡。近年来,很多上市公司不断进行市值管理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市值管理是我国资本市场的新事物,许多上市公司对市值管理这一新的管理命题还存在着不少认识和行动上的误区。
(一)山西省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的重要意义
1.开展市值管理有助于上市公司系统性管理思维形成。市值管理不是应急性操纵股价的行为,是一项科学管理的系统性工程[5]。市值管理不仅需要面对牛市,也需要面对熊市,市值管理的定位直接影响市值管理的成效。采取“低买”和“高卖”的策略很大程度上是主观意愿。市值管理意味着要辩证的动态的观察市场形势,需要对反周期理论娴熟运用。反之就有可能实际造成“低卖”和“高买”的后果,削弱价值实现能力。所以,市值管理必须放在公司的战略高度进行系统化考虑。有的公司尽管不断“增持”,但由于没有认识到自身的实际情况,增持方案缺乏科学性,时机选择不当,使得增持行动不但未能提振市场信心,反而导致股价下跌。
2.开展市值管理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依据的关系合约,它规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形成权力制衡、控制与激励并存的机制。资本市场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变化”,收益和损失的边界模糊不稳定,使得现代企业制度所带来的委托风险在资本市场中得到了高度叠加。由于经理人本身对企业财产不具有所有权,目标函数和股东目标函数不同,如果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经理人的风险偏好就会被高度释放出来,其市值管理行为(比如选择不当融资方式)就会偏离股东利益,注重短期效益,当企业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因而,市值管理不仅是单纯意义上的行为实践,也在深层次上推动着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只有股东的偏好等同于经理人的偏好,股东与经理人的利益协调一致,实现良性互动,才能最大程度上做好市值管理。
3.开展市值管理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转型跨越。长期以来,我国把净资产作为衡量企业经营绩效的重要指标,导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不够积极,转型跨越意识不强。以市值来衡量上市公司实力和经营绩效,上市公司自然更关心自身价值的提升和长期增值,会自觉把公司的长期发展和短期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会不断地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维持和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一、行政强制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人身及财产自由、行为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和。包括日常行政管理需要采取的行政手段、对涉嫌违法行为采取暂时控制性的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拒不履行法律规定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和行政决定设定的新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
1、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行政机关依法设定的新的义务为前提。
2、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种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的客体:行政强制执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
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所谓执行和解就是指在指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而终结执行程序。在民事强制执行中,执行和解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行政强制执行,法律则不允许执行和解。
行政强制是推进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行政强制执行是实施行政强制的根本保障,我国现行的行政强制制度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行政机关自己直接执行为辅的制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强制执行只有加处罚,有条件地将查封、扣押财物拍卖抵缴罚款,个别规章规定对拒绝、拒绝行政监督行为实施处罚等少量的措施。
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困惑和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监管市场的重要职责,为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必须确保其行政强制行为的有效实施。笔者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的执法中,感到行政强制执行难,困扰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在制度上和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1、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不明确。设定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强制措施的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门规章中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比较多,行政机关的权力是国家赋予的,行政强制措施作为行政机关重要的职权,在部门规章中自我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显得有些尴尬,如国家工商局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暂停销售,听侯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财物命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视情节给予处罚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就感到有些名不正言不顺,而且在这样一部规章中的条款能否作为执罚的依据尚待商榷。对拒绝、抗拒工商行政管理的给予直接制裁,具有少数部门规章中有规定,法律、法规一般都没有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定该项权利。这种由部门规章自行设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做法,使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权大打折扣。
2、行政强制的设置零乱。工商行政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市场管理部门,涉及法律法规多,工商行政管理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散见于多个法律、法规和规章,由于不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时期和背景的不同,贯穿了不同的立法理念,因此而造成对违反市场秩序的行为,因主体的不同,违反的法律不同,而依法能够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又易造成实际运用的差错。如属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范登记管理的企业,如抗拒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则可以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给予处罚,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不自觉缴罚没款的,可以依据该细则通知银行,予以划拨。其他性质企业的登记管理法规无此类规定,现在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已很少,更多的是公司类企业,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却没有似的规定;《打击投机倒把暂行条例》设定了查封、扣留、冻结银行帐号、强制划拨银行存款等行政强制措施;《无照经营取缔办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设定了查封、扣留的财物的行政强制权,《反不正当竞争法》设定了
对抗拒执法的处罚权,但对拒绝监督检查的予处罚的规定不全面。大量其他法律、法规很少有查封、扣留、冻结银行帐号、银行划拨、对拒绝和抗拒监督检查行为给予处罚等很有必要的行政强制权的设定。《银行法》实施后,实际废止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规章赋予的银行冻结、银行划拨的强制执行权。面对如此零散、零乱的行政强制权的设定和或强或弱的行政强制权,执法人员容易凭经验、凭感觉、凭需要而不是根据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造成乱作为。
3、行政强制行为缺乏应有的法律的保障。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和给予协助,但在实践中拒绝检查、抗拒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实际中登记保全、封存、
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实施,对此有关法律没有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抗拒监督检查行为直接给予制裁的权力,面对这类情况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束手无策、望洋兴叹,使监管无法进行。虽然法律规定对抗拒、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处罚,但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机关感到这种 “移送”是那么的“遥远”,只能是“望梅止渴”。对没有实施暴力的拒绝、抗拒监督检查行为,如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不如同时赋予行政机关直接处罚权力,由行政机关直接依法制裁。另外,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软弱,很难
实现行政强制执行的终结。
4、行政强制的“软”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行政强制的“滥”。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强制执行的局限性和客观因素造成的行政决定的执行难,行政执法人员为了实现行政目的,正门行不通,走偏门强行推进,这种做法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治气氛较浓的国家的实践中显得十分凑效。这就可能造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思想上的错位和手段上的不规范。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常参加的地方政府惯用的组织多个行政机关(甚至包括非行政机关)开展的集中整治行动,就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手段有限,只有靠多部门、多人员的气势强力推进行政监督,在这样的整治行动中,往往强调的是结果,而不顾过程,其中的方式和手段能否确保依法行使是可想而知的。另一方面,行政强制的“软”使行政处罚变成“行政协商”,处罚也流行了“折扣”,因而行政执法中常常出现讨价还价的场面,失去了法律的尊严。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作行政机关最终最有力的强制执行手段,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程序繁琐,时间长,特别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在行政决定的法定起诉期限届后(一般三个月后),时间拉得过长,容易造成执行难,影响行政效率;二是法院在处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中随意性较大,也不能保证行政决定执行的及时和到位,有时客观上实行了执行和解;三是由于部门利益,法院向行政机关收取费用,申请强制执行还可能增加行政机关额外开支,行政成本的增加造成行政机关往往不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不如用“土办法”好。
6、行政处罚文书的有效性与申请强制执行的矛盾。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文书一经下达就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按照《行政处罚法》,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主要依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规定期间不提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就意味着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在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后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显然不利于对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和查处,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并可能造成违法行为的延续危害和违法者逃逸处罚。同时,行政机关为了确保行政处罚的实施,一般都作出了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的决定,三个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金额翻了两番,使本来就难以执行的案件增加了更大的难度,在实际中加处罚一般也难以兑现,这样又失去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不中止行政处罚的执行,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产生矛盾,《行政诉讼法》的这一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否定了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有效性,剥夺了《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法》这一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客观上是放纵了违法者,违法者违法得不到及时查处,侵害了更多人的权益,背离了立法者的本意。
针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强制执行的诸多问题,应本着有利于实现行政目的,保障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从而有效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从法律制度入手,按照行政强制法定的原则(由法律设定强制执行措施),尽快制定行政强制执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组织法,明确赋予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适应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对长期肩负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任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权力上要给足,在使用上要从严,产生后果的责任要分明。从理顺行政强执行机制入手,研究必要的法律规范,加强公安机关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保护,坚决打击拒绝、抗拒行政执法的行为,增强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可操作性,可探索建立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从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入手,强调依法行政,严禁过多过滥使用行政强制权,在实施行政强制之前,只要情况允许,行政机关应当先采取一般管理手段解决,然后才考虑行政强制,要解决行政管理手段单一的问题,拓宽行政管理方式,少动用行政强制手段,强调、鼓励和说服自觉履行;一旦申请法院执行,要积极配合法院,及时掌握违法者的经营动向和资产情况,为法院提供执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