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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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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综合性的网络化基础设施缺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经济圈以小时覆盖。从甘肃来看,经济一体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一是在铁路运力方面,铁路运力难以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铁路交通运力分布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二是高铁方面,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之下,甘肃形成了“兰新高铁”“、成兰高铁”“、兰渝高铁”和“宝兰高铁”,但这显然无法满足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求;三是在机场方面,机场的航班、客流相对较小,出现供需失衡的问题。
(二)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经济一体化进程受阻
甘肃紧跟时展的步伐,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区域内部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导致经济一体化进程受阻。首先,区域经济发展的立足点不同,甘肃有国家级贫困县四十余个,且主要分布在陇南边远地区、庆阳老区等地区,这就导致区域经济发展失衡问题比较显著;其次,以兰州为中心城市的发展模式,缺乏良好的带动力和辐射性,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比较被动;再次,资源发展不平衡,交通资源、水资源的补偿失衡,成为制约甘肃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如图1所示,2014年甘肃各设区市人均工资情况。作为省会城市的兰州,相比于天水、酒泉和张掖,人均工资反而出现严重偏低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兰州在充足资源的情况下,比较欠缺发展的带动能力,影响了以兰州为中心,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推进。
(三)城市体系不完善,结构梯度不合理
甘肃处于欠发展省份,本身具有强劲的发展潜力,但就当前的发展形态来看,既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一定的发展瓶颈。一方面,城市体系不完善,导致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吃紧;另一方面,城市结构梯度不合理,产业规模化、产业链尚不完善,一体化经济发展的扩散,周边落后地区难以有足够的能力接收。
二、深化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对策
当前,甘肃正处于发展的新阶段,如何抓住发展的新机遇,是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也是促进甘肃经济腾飞的关键。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优化与调整,关键在于如何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区域协调规划,从本质上夯实发展的基础。那么,具体而言,深化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应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化体系,创建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基础
完善的交通设施网络化体系,是当前甘肃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纽带。交通网络化体系的形成,缩小了区域内的空间距离,却扩大了区域内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空间。一是通过以兰州为中心的交通一体化,实现甘肃区域经济发展的联动性。二是高铁建设步伐应加快,在已有的四条高铁线的基础之上,形成幅员更加广阔的高铁覆盖。充分依托高铁建设,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步伐,让经济发展圈在良好的联动机制下,获得长足的发展。三是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最大的问题就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一点又集中体现在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落后性。在深化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要针对各区域经济体的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下,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增强区域的协调规划,实现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
甘肃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推进,应进一步退出以市场为主导下的发展模式。甘肃作为西南欠发展省份,在“弱市场”的格局之下,应进一步增强区域的协调规划,着力打造“强政府、强市场”格局之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良性铺展,这更符合甘肃省的省情和发展的需求。此外,甘肃省要成立由省政府、发改委为牵头的区域协调发展联席会,让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以一体化战略合作的方式具体体现并深化推进,更具有长远的发展意义。
(三)完善城市等级体系建设,扩大中心城市的带动力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点,在于中心城市带动力、辐射力的有效体现。因此,甘肃在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应进一步完善城市等级体系建设,确保以中心城市为辐射圈的发展动力。并且,区域经济要以整个城市群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强调各方利益的有效协调。甘肃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但发展的空间巨大,这就决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同样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一是甘肃经济发展与产业转移应该从甘肃整体城市群的发展厨房,做到各方利益的协调;二是甘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应注重产业格局的优化发展,充分利用区域经济内丰富的资源,以及良好的经济基础,深化经济一体化的内涵;三是重点区域进行城市群功能定位的协商,明确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定位以及布局。
三、结束语
关键词:京津冀
区城经济一体化 区域合作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0-208-01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不同的空间经济主体之间为了生产、消费、贸易等利益的获取,产生市场一体化的过程。包括从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劳动力、资本、技术、信鼠)到经济政策统一的逐步演化。它是状态与过程、手段与目的的统一,是在区域战略的指导下,通过区域规划、区域政策,加强区域间的协调,实现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格局优化。
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阶段的判断
区域经济一体化一般包含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取消对商品流动的限制,实现贸易一体化;第二阶段: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要素一体化;第三阶段:区域内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达到政策一体化;第四阶段:所有贸易、要素和政策全面统一,实现完全一体化。那么,京津冀都市圈目前处在哪个阶段呢?我们的基本判断是:京津冀都市圈已经走过了贸易一体化这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初级阶段。作为国内的三个一级行政区,本身并不存在贸易的壁垒,市场开放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达成共识,发挥整体功能,增强整体实力,成为共同的发展目标。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看京津冀都市圈区域合作的表现:
1 近年来,受市场力量的驱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京津冀都市圈跨行政区的产业转移频繁。一些不再符合北京的功能定位、资源财富和环境要求的产业,因此搬迁到河北具有较强产业基础的地区。2002年以来,已有近500家北京企业搬迁到了周边河北各市。最具代表性的产业转移,当然是首钢的搬迁。作为北京最大企业之一的首钢公司,将其钢铁生产迁移到河北省唐山的曹妃甸,在渤海之滨新建起一座中国最现代化的钢铁企业,并与唐山的其他钢铁企业一起,形成中国最大的钢铁工业生产基地。
2 产业链在京津冀跨行政区布局,是要素一体化的另一个表现。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使产业价值链发生了重大变化,现代企业的运作模式是将研发、营销等产业链上的高能级生产要素放在高梯度地区,而将产品加工等低能级生产工序放在低梯度地区。目前,京津冀都市圈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总部在北京,生产基地在天津、河北的聚集趋势。例如,天津的“摩托罗拉”公司把北亚地区总部设在北京,河北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公司等企业相继把研发机构设立在北京。
3 从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看,加强京津冀都市圈的合作,是区域经济空间格局演变规律的必然要求。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规律,当一个区域达到中等发达水平后,必然会产生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的要求,也就是说,必然进入要素一体化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阶段。我们从京津冀都市圈的区域合作的现实中看到:人员自由往来已经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初步展开,产业转移已经开始。所以,我们对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判断是目前阶段为要素一体化阶段。
二、继续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途径探讨
继续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使之向更高的一体化阶段演化,就是进入到政策一体化阶段。所谓政策一体化,就是在京津冀都市圈中,根据发展的现实要求,在一些政策上寻求三地的共同性或一致性。在此,我们提出实现政策一体化的途径:
1 坚持科学发展观,整合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经济社会的综合目标。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首先是要对目前各区域的发展目标进行整合,形成京津冀在发展目标上的共识。目标整合的导向是实现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追求社会公平。为缩小区域差距,应发挥经济扶持与财政优惠政策的积极效应,建立财政转移、产业转移、人才转移和科技转移的四个机制。发挥京津和河北省的中心城市经济实力方面的优势,对河北省边穷落后地区给予财政补助,以平衡该地区经济的自我积累能力与整个区域的协调能力。加大向落后地区公共卫生、医疗和社会救助的扶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 注重规划协调,提升京津冀都市圈的区域整体竞争力。区域规划是政府对经济活动和资源利用的空间安排。推进京津冀都市圈的一体化必须规划先行,通过规划明确一体化的总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目前,国家层面的《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已经进人审议阶段,将为京津冀一体化奠定了政策基础。加强京津冀都市圈产业发展的规划协调。包括协调产业结构。协调项目安排等。要使京津冀区域经济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强劲的发展势头,就必须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出发,统一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与此同时,要加强各地区产业发展的规划协调,京津冀都市圈重大的生产力布局,要在正确认识区域差异和地区优势问题的前提下,从全局出发合理布局重大的工业项目、农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以及城镇和其他方面的建设项目,使区域经济能够均衡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竞争中进行产业整合,在竞争中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和产业结构安排,逐渐形成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区域性产业网络,进而形成整体竞争优势。
3 以构建和谐的区域关系为目标,建立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区域利益协调的长效机制,是构建京津冀都市圈和谐区域经济关系的核心内容。这些机制包括市场开放、政策优惠、区域援助、转移支付等多方面。其中,制定京津冀生态环境改善的建设和补偿方案,保护生态环境,是目前建立区域利益协调的长效机制的当务之急。为确保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应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京津冀都市圈生态环境整治补偿机制。一是对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并尽快设立补偿基金;二是对该地区环境质量下降、负载量迅速增加等问题,加大投入力度进行综合治理与规划建设;三是合理配置水资源,补偿三省市水资源分配以及由此引发的移民、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洪损失问题。
4 加强各层次主体之间的密切配合,强化政府间协作的机制。实现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主体是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是当前区域经济合作的必由之路,从长远看,京津冀都市圈的整合应当由市场力量来推进,但由于目前我们仍处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转型时期,政府的推动和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在现有的政府协商机制的框架下,面对诸多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的契机,各地政府要齐心协力。相互依托,优势互补,共谋合作发展大计。各层次主体之间要彼此协作。密切配合,构筑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总体框架,实现区域的腾飞,使京津冀成为拉动我国经济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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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流与区域物流概述
根据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上的定义现代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可以看出,现代物流是一个系统性的概念,它囊括了生产过程中几乎每一个环节,它可以通过缩短原材料及产品送达及库存的时间和优良无差错的运送等提高企业效率,从而实现企业效益的增长。
区域物流是指区域之间及区域内部的物流活动,它的一般含义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地理环境中,以大中型城市为中心,以区域经济规模和范围为基础,结合物流辐射的有效范围,将区域内外的各类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进行有效的实体流动。根据区域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将多种运输方式及物流节点有机衔接,并将物流基本活动有机集成,以服务于本区域的经济发展,提高本区域物流活动的水平和效率,扩大物流活动的规模和范围,辐射其他区域,提高本区域的综合经济实力。区域物流侧重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从供应者到需求者的物品的运输与集散一体化的过程,目的是运用区域概念和战略的手法解决有关大范围物流的
二、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及对区域经济的作用
首先,区域物流一体化是全球流通产业革命的必然结果
物流一体化打破单一企业、行业乃至区域的界线,在竞争中通过相互协调和统一,创造出最适宜的物流运行结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区域物流一体化,不是靠产权关系或任何行政关系维系的,而是按照现代流通规律整合成的一个虚拟企业群体,竞争模式也由过去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转为一个群体企业与另一个群体企业之间的竞争,一个供应链与另一个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一个物流配送体系与另一个物流配送体系之间的竞争。可以说,参与的群体规模越大、流通效率越高,流通成本越低,企业的竞争力就越强。因此,以供应链为核心的区域物流一体化正是流通领域不断革命化的必然结果。
其次,从国内区域经济自身发展来看,区域物流一体化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来,为应对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严峻形势,国内区域合作渐渐出现了以产业联动为交往机制的新模式,他们旨在打造一体化的区域内“交通同制、规划同网、铁路同轨、乘车同卡”的现代物流支持平台,以制度协调、资源互补和需求放大效应为目标,以物流一体化推动整个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达到降低成本、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的目的,至此物流一体化呼声日高。
再次,从国外区域物流一体化的成功范例来看,物流一体化在区域经济合作和行业一体化的进程中,从一开始就担当起助推器和开路先锋的重任
物流行业跨区域的合作与经营,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货物的快速流动,从而使区域内各经济主体在经济贸易上形成了很大的互补性。北美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成立北美经济圈后,区域经济开始明朗起来,物流即是其经济圈内最早实行横向合作的行业之一;欧盟辖区国家间形成了统一的物流市场后,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聚散快捷的航运枢纽,国民待遇的市场规则,使区域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最终使欧洲区域经济走上了快车道。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前提下,具有强大流通能力的区域或国家就会成为主导经济的主体。而作为构成社会流通能力之一的物流产业,不仅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而且影响和制约着整个区域经济运行的速度和效益,即决定着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强弱。其优势表现在:
第一,降低运行成本,促进规模效应,优化区域经济增长模式。一个结构稳定、高效运作的物流网络,既可以有效地降低区域内物流运行的交易成本和商务成本,提高整个区域经济运行的速度和效益,带动经济增长。又可以促使区域内信息、技术、人才、资金以及政策等一系列资源要素的流动和整合,有利于形成区域竞争优势。
第二,优化产业结构,丰富产业形态。现代物流产业的本质是第三产业,因而它的发展将直接对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现代物流业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所有生产领域和部门,不仅能够加快区域内商务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的集聚。而且,依托现代物流中先进的区域信息网络对经济的协调和管理,能改变产业发展的资产结构、技术结构、劳动力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和优化,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促进作用。
第三,激发区域经济体内城市的“极核”作用,强化城市作为先进生产力载体的扩散作用。依据增长极理论,区域中心城市毫无疑问应该成为区域经济的一个强有力的增长极,区域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一个高效的区域物流系统能促进一个中心城市的形成,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具体来讲,区域物流的建设对区域经济的重要作用,体现在现代物流区域化能促进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形成,加强区域内部的协作与分工,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有利于区域经济体的内部分工和参与国际分工。
三、我国区域物流一体化现状分析
(一)整体概况
近几年,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国的物流业也随之高速增长。2004年上半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了18.1万亿元,同比增长32%,物流业增加值1969亿元,同比增长10.1%。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有近千个物流园区,有20多个省市和30多个中心城市都制定了自己的区域性物流发展规划,并将开发物流园区作为发展物流的品牌。北京、上海、沈阳、天津都把发展现代区域物流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措施并编制了相应的《现代物流发展纲要》;山东省更是由省经委牵头,从启动工商企业的物流需求人手,改变传统物流运作模式,培育现代物流企业。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区域物流理论严重滞后于实践发展的今天,物流业“遍地开花”,重复建设严重;物流企业内部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低;此外由于资源的分布不均衡,造成物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跨度极大,“北煤南运”“南粮北调”“西气东输”等,导致我国物流费用较高。因此,从整体上来讲,我国物流区域化发展仍然
处于初级阶段,大力发展区域物流是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具体问题
首先,管理体制落后,缺乏系统规划。在中国传统计划经济条件的限制下,中国物流业的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严重。从管理体制讲,主要表现为没有一个统一协调的产业管理机构,从整体上对物流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加以引导和协调,而是由不同的政府部门,不同的部委,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规划与投资,其结果只能是布局不尽合理,资源浪费,管理效率下降,难以形成统一的物流市场。
其次,经营理念落后。我国物流业基本上还是沿用了原来的一套管理模式和组织形式。许多企业涵盖产供销全部内容,物流专业化程度低,物流过程浪费惊人。据统计,我国物流成本占产品成本比重的30%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重仅为15%左右。
再次,物流硬件设施落后。具体表现在仓储设施,装卸设备,运输工具,信息处理技术等都比较落后。此外,我国物流标准化程度低,严重影响到信息的共享和作业效率。目前,我国物流标准化基础薄弱,物流标准的制、・修订跟不上经济发展需要,已经出台的与物流业相关的标准总体质量不高,制约了物流的协调运作,造成了人力、时间、空间等资源的极大浪费,已经成为导致我国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我国物流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府对策分析
(一)合理规划区域物流体系,搭建区域物流发展平台
区域物流规划是物流区域化发展的首要条件,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区域物流规划应制定以区域物流基础平台为重点的包括铁路、公路和水路在内的综合干线网络,同时还要有相应的信息平台规划建设。物流区域规划应着重于解决地区的物流规模布局和发展顺序,提供融资、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在统筹考虑交通干线、主枢纽规划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调查生产和销售布局、物流现状,根据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的可能,在区域范围内规划物流园区的空间布局、用地规模与未来发展,引导区域内各经济主体按统一规划建设物流园区。
第一,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城市自身的交通运输能力和城市之间的联运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加强物流信息系统的建设。现代物流的发展必然与IT技术的应用紧密相连,CP贴、EDI、POS等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了物流产业快速的发展,因此,建设完善、顺畅的信息系统是建设物流中心城市的基础条件。
第二,统一物流标准。区域物流平台的构建实际上是其各构成要素的项目建设。由于区域物流平台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系统,涉及诸多因素,实现统筹管理相当不易。因此,必须遵循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日本作为物流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在20世纪70年代,为推进物流产业一体化发展,就公布了“物流成本算定统一基准”,统一了不同企业的成本核算标准和整理方法,加快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物流一体化的进程。
(二)优化物流发展的法规政策,营造区域物流发展环境
第一,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整个物流行业的运行和发展。研究和制定规范的物流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改进对物流相关领域的管理方式,对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各类规定和政策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美国在1991年通过了《陆运多式联运效率法》,为物流综合运输方式的有效联运提供了重要指导;为确保综合物流政策得以实施、落实,上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制定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物流施策大纲》,以确保中央部门、地方政府、物流企业、货主等各方面能够合作实施有关政策;澳大利亚联邦政府2002年7月正式《货物运输行业行动纲要》;韩国制定了五年规划。这些国家加快发展物流的法律法规等各项政策措施对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第二,放宽物流业准入条件,规范物流企业扶持标准,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各类所有制物流企业公平竞争。
第三,加大物流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现代物流业。
(三)建立推进现代物流区域化发展的统一协调机制
国外区域一体化的经验说明,区域物流一体化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协商机制。因此,中央和各地方政府的物流管理部门必须牵头组成物流区域发展协调小组,就协同区域物流发展产业政策,整合区域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产业链条,合作建设区域内大型物流基础设施、消灭地方保护主义等共同重大课题进行全面的交流、磋商与共同发展,实现产业对接、交通对接和规则对接。并将协商内容由过去的对话、交流、协商等非制度性安排逐渐向组织、协议、地方立法等制度性安排转变。通过协调机制,逐渐实现区域和区域之间、线路和结点之间、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合理配置,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消除贸易壁垒和商品流通的地区障碍,共同打造区域商品流通一体化格局,建立功能完善、覆盖面广的区域物流网络。
第一,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机构,共同研究和制定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全局性政策和战略性规划。
第二,建立现代物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物流行业
第三,实现优势互补,区域内部要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比较优势,提供最有效率的组合方式,降低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成本。
五、小结
【关键词】行政区划 行政区经济 区域经济一体化 长三角
所谓行政区划,是指国家按照一定的原则将国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以便在各级行政区域内设置相应的地方政府管理地方公共行政事务。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越来越明显,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等,可是行政区划界线却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省、市、县的经济发展。如长江三角洲是一个具有共同文化基础、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有特殊地缘关系和社会经济内在紧密联系的自然区域,是一个相对完整和独立的经济地域单元,其经济运行格局理应呈现一体化特征。而恰恰相反,在当前我国经济转轨的行政区经济运行时期,行政区划界线制约着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省、市、县的经济发展。
一 行政区经济的内涵及产生原因
1.行政区经济的内涵
行政区经济亦称行政区经济现象,主要是由于行政区划导致的利益主体差别,各行政区以自己所在行政区为单位,追求GDP的增长,盲目致力于本地区经济快速增长而形成的区域经济。
目前,我国正在进入以大经济区域来协调和整合各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以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乃至西部大开发为区域背景的经济一体化发展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然而由于遭遇到现行行政区划的阻碍(典型地表现为行政区经济),由于行政区经济的存在,形成以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引发了各地方行政区之间为了追求自身经济的发展,缺乏协作,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边界资源争夺等弊端不断出现。
2.行政区经济产生的原因
第一,地方政府过于注重政绩——行政区GDP的增长,致使行政区经济的产生。行政区经济发展情况、GDP增长情况等可以量化的指标已成为评估政府绩效、官员政绩的直接依据,这也使得政府官员任期内盲目追求本地区GDP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引进外来投资额的增加等方面的短期行为。地方政府官员在对上拼政绩、对下赢口碑的眼前利益驱动下,必然想方设法扩大本地的经济赶超,甚至采取反市场的手段,保护本地企业和产品、歧视外地企业和产品、并阻止本地资源、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最终导致了市场的割裂和行政区经济的产生。
第二,地方政府过分追求自身发展的最优策略。21世纪的经济发展方式应是协同与合作,而对于行政区而言,地方政府往往注重自身经济发展的最优策略。当一个新兴产业崛起时,各地政府就会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该产品的进驻。这导致每个行政区都是一个小型的综合体——“五脏虽俱全,但整体实力不够”,远不及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优势,差异布
局来得合算。也正是这种追求对各自行政区而言的最优发展策略,促使行政区经济的形成。
第三,地方保护主义催生行政区经济。正如刘福垣所言,“现在的长三角,十几个城市,说是推进经济合作,实际上还没到那一步。十几个城市就像十几个土豆堆在一起,没有内在联系,还没真正融合。那层皮是什么?就是行政区划。大家都在为自己的外资、GDP忙活”。目前,地方政府最大的目标是追求地方财政最大化,GDP增长快速化。这就使得各个地方政府有可能演变成凭借行政权力以外部资金、相关发展所需资源来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对本地企业更是加大资金的投入,对其给予多方的政策优惠,而对外来企业则盲目限制其发展,生怕其发展将威胁到本地企业的发展,从而影响地方财政的收入,由此必然形成市场的分割,进而形成市场壁垒,阻碍外来企业的发展。也正是这种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使得行政区经济日益明显。
二 行政区经济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冲突——以长三角为例
1.行政区划边界阻碍了区域经济学上的溢出效应
目前,长三角各中心城市既是两省一市的经济增长中心,也是利益分配和民生安排的最基本的边界,从而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中心,以行政区划为界限的行政区经济。现行的长三角行政区划边界的硬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的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而从区域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上海可谓是长三角地区的增长极,而目前上海的经济发展已进入了后工业时代,其他地区相对于上海而言,发展速度较慢。因此,本来应流向上海的优势资源会由于溢出效应的存在而向临近地区汇集。然而由于行政区划边界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溢出效应的发生,导致地方经济的发展走了弯路,浪费了相关的资源和可能的经济发展助力。
2.行政区之间缺乏分工合作意识,导致产业同构化
由于各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能、目标与任务相同,各个地方都力求形成门类齐全的独立体系,这就难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地方政府在为了追求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竞争中,利用产业政策制定层面、招商引资、利用外资的直接干预能力,谋求各自地区利益最大化,其结果是各自为战、产业同构化(长江三角洲三地尤其以制造业结构高度趋同化最为突出)现象十分严重。也正是因为产业的同构化而非差异化发展,一旦一个行业饱和时,就会出现供给过剩,导致恶性的价格战;而当出现经济危机时,则可能导致该行业最终崩溃,致使区域间经济受到严重负面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在随着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关注度日益增加,它在各国发展经济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其他欠发达国家发展经济的重要法宝。
2区域经济与城市群
2.1区域经济与城市群的含义
所谓区域经济就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通过资源的优化与科学整合,发挥不同城市各自地理或原材料等发展经济必要条件的优势,集中优势人才,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建立一个在经济方面拥有比较优势的区域集团。发展的关键:(1)中心城市的带动和战略支点作用;(2)充分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的选择,打破行政壁垒,实现中部区域经济的联动、协调发展;(3)充分利用产业集群所形成区域竞争优势的特性,构筑中部区域经济联动发展的支撑平台。所谓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高密度的聚落;(2)一国乃至全球的发展枢纽;(3)拥有发达的网络结构;(4)合理的城市职能分工。目前,一般认为世界上有五大城市群,分别是:(1)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大城市群;(2)美国五大湖大城市群;(3)日本东海岸大城市群;(4)英国大城市群;(5)欧洲西北部大城市群。其中,以美国东北部的“波士华”城市群和日本东海岸城市群最为典型。从涵义上看,建立城市群是发展区域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二者的共同的目的就是发展经济,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2.2长三角城市群基本概况
长三角城市群的空间地域范围涉及两省一市,包括1个直辖市:上海;3个副省级市:南京、杭州、宁波;11个地级市:江苏省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和浙江省的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共16个城市。土地面积1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人口7570万,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9%。其中科技人员占区域总人口的3.8%。
3长三角发展区域经济建立城市群的优势
长三角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升势头特别明显。2008年前三季度,长三角16城市GDP总计2.8万亿元,在全国经济总量中占到近五分之一,成为东部地区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目前是全国发展速度最快、投资环境优良、创新能力突出的地区之一。
对照国际上五大城市群,我们认为长江三角洲地区构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面向海洋、依托长江、倚靠内陆发达交通联系世界各地的区位优势;(2)经济实力雄厚;(3)外向型经济蓬勃发展;(4)交通网络发达;(5)以上海为中心的龙头城市;(6)专业批发市场的迅速发展。
4长江三角洲构建城市群的问题与劣势分析
4.1核心城市现代化功能不完善
上海作为长江三角洲都市连绵区的核心城市,在现代化功能的发挥方面与纽约、伦敦、东京等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第三产业比重不足与落后,上海金融中心虽已建立但还不成熟,在资金筹集、对外贸易领域,上海与一般大城市地位相似,国家级或跨区域的大银行、大集团数量较少。城市内部交通信息体系尚不发达,影响了城市功能的组织。
4.2行政区划分,各区矛盾日益尖锐
地区之间各自为政,阻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区域的经济合作。长江三角洲分属二省一市的16个城市,行政隶属关系非常复杂,地区之间的协调难度很大。再加上长期的条块分割管理,更助长了各自为政、甚至以邻为壑的不良风气。这种不良风气严重干扰了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4.3城市产业结构趋同严重,城市间分工不明确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收入,各地在发展经济时,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少数几个税大利高的产业上,再加上长江三角洲地区内部自然禀赋比较相似,因而本区的产业结构趋同问题十分严重。产业结构趋同使得各地区不能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同时也使得投资和生产分散,不能发挥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了国家的整体经济效益;更为严重的是会形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导致生产能力闲置和资源的浪费。
4.4生态环境污染严重
本区域人口密度高,土地承载压力本来就很大。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迅猛发展,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急剧增加,更加恶化了生态环境,使本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
4.5城市建设用地较为紧张,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近年来,由于经济迅猛发展,长江三角洲一些地方在用地上出现不尽如意的现象。江苏省每年用地总量达几十万亩,且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工业用地增加迅速,但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粗放利用现象严重。一些地方土地大量转用、征用后又得不到及时充分利用,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在城市建设中,不顾实际搞“大马路”“大广场”,使原本十分紧张的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5对长江三角洲构建世界城市群的对策建议
5.1把龙头城市-上海建成世界级城市上海举办2011年世博会的成功,为上海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既要以现代化世界级城市标准来建设上海,把上海建设成国际经济、贸易、金融和航运中心,又要不断强化上海对外的辐射功能,因此未来上海发展应围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这一主线。除了充分发挥已有的自身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科技实力、管理水平、开放环境等优势,还要不断强化创新和服务功能,成为长江三角洲区域的“三个中心”。
5.2各地加强合作,构建统一、开放、规范的市场体系,推进经济一体化进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合作显得尤为重要。面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单靠一个城市将显得力不从心,合作则可以取得双赢和多赢,倘若各城市能加大合作力度,我们得到的将不是“1+1=2”,而是一个发挥城市群的集合能量的过程。
5.3加强重点基础设施的协调建设基础设施是发展经济的硬件,应该在充分发挥长江内河航道能力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航空、铁路、高速公路和管道运输,建成合理的现代化集疏运体系,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发展创造高效、便捷、安全的综合运输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第一,开发长江深水航道和深水港。第二,加强一系列高速公路、铁路和大桥的建设。
5.4强化产业整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产业群落世界经济发展越来越呈现出一体化的趋势,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们必须在全球层面即世界经济一体化上看待长江三角洲产业结构整合。要根据各城市的资源禀赋特征,深化产业分工,分工和专业化的增进是现代生产方式变革的主要特征。
5.5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提出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5.6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政府职能改革是诸多建议中最重要的一条,也是上述建议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首先,政府应弱化经济功能,强化社会服务功能。
1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原因
1.1区域产业合作和产业转移的加快哲学观指出,矛盾具有特殊性。而我国地大物博,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上,每个不同地区都具有自身的天然地理特征和自然区位优势以及自然资源优势,也不例外的都具有各自的区域短板和发展局限性。于是区域合作便应运而生了,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迅速实现不同地区之间的优势互补,提高经济总量。并以此为引导实现区域间其他各个方面的发展交流。
1.2交通通讯的快速发展交通通讯是城市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大动脉。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交通建设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是区域协调发展和优势互补的血脉联接。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开展提供了便捷之路。截止到目前根据资料显示,我国高铁里程达到世界总里程的一半,高速公路里程居世界第一,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50%,交通通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1.3政府政策的支持除了近期的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区以及长江经济带以外,我国三十年来发展成熟的深圳、厦门、珠海、汕头等国家级特区,上海浦东、重庆两江、甘肃兰州等国家级新区,武汉两型社会建设、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这些区域经济的发展都受到了国家各种优惠政策的支持,促进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1.4人口的跨区域性流动人口流动是自古以来都有的“天然”现象,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科技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样化和频繁,而人口流动也越来越容易和便捷,尤其是农民群体在城乡间的往来流动占绝大多数。这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和人力支持,为较落后地区带来了思想变革的先兆。
2我国区域一体化及法律治理中的问题
国内经济一体化主要通过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各种政策性支持和调控,例如逐步取消和打破阻隔各地区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壁垒,建立统一市场等等。同时根据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特点和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人口、资源等问题,但是仅仅依靠政府是无法圆满地从彻底上解决问题的,除了政策性支持和引导之外,政府应寻求和积极力促各地区间的更普遍和更深层次上的互补双赢与合作,建立我国区域一体化进程中的法律治理模式,但是我国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治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2.1缺乏统一遵守的合作协议或章程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没有根据各地方的利益诉求去建立各地共同遵守的区域合作协议或章程。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个区域的政府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并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但在发展过程中常常出现各地政府为了各自政绩而忽略区域全局的建设,强化各地方的资源配置和重复建设,造成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市场分割的盛行,由此可见利益分配问题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发展问题[2]。我国当前区域合作主要通过区域合作协议,但是这些协议基本上是单一领域的合作协议,缺乏基于共同利益诉求的协议约定,因此难以形成真正有效并可持续性的区域合作机制,最终难以实现共同利益。
2.2缺乏区域政府间的长期合作机制我国部分区域间的经济合作主要通过制定行政协议来推进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虽然引导和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但是这种措施代表的只是发展的方向与发展的具体内容,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可持续性的、长期制度化的机制,更遑论符合法律精神的违约责任认定机制和解决纠纷机制[3]。如果缺乏区域间争议解决机制,会严重限制政府间的合作。
2.3限制了社会公权力的作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忽视了公民参与治理的作用,区域一体化的建设并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与民众息息相关,公开是区域一体化法律治理的重要要求。法律治理的公开机制能够有效地保证各区域之间政策运行的透明度,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促使各地区之间及时获取信息,学习实践经验,形成合作和互动。通过发展区域中多元素和多主体的参与,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管理体,充分发挥社会公共权力的作用。
3法律治理模式理论
公共治理理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有利于实现区域合作效益的最大化,而法律是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法律治理模式指导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治理是行政管理中的新型沟通合作理性,在权利运行方面,治理是关系到上下、水平方向的互动管理过程,各地方政府进行协商与合作,制定共同目标,共同实施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与职责[5]。每一种社会治理模式都离不开与之相对应的法律结构,法律治理模式中主要分为三种模式。
3.1硬法治模式区域治理中的硬法治模式指的是确定的、可预期的法律,能够保障社会的秩序和基本价值观念,从而满足社会法治化的需求[6]。但在区域法律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完全运用硬法,也没有必要进行全面的硬法治理。在自由、民主、平等的社会中硬法很多时候是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
3.2软法治模式区域治理中的软法治模式指的是由区域各地方成员协商一致,共同制定发展经济的规章制度,软法律虽然不具备强制力,但是各个地方成员必须遵守,具有约束力[7]。软法律模式的缺陷就是过于理想化,在当下社会无法真正实现民主与法治,各个成员从自身利益出发,如果一方不遵守协议,会造成其他损失。
3.3混合治理模式混合治理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软法和硬法的优势,能够充分实现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治理。硬法和软法的有效结合使法律治理更具多元化和有机化,软法有利于回应社会对公平、法制的需求,硬法能够确保区域中各个地方的遵守程度,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推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法律治理的重要手段。
4构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法律治理
4.1法律治理的实践轨迹区域行政协议和区域性组织是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初期的法律治理机制,其中行政协议指的是各个政府机关之间缔结的协议,行政协议不仅用于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其内容也逐渐向合作和发展转变,逐渐成为重要的法律治理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是进行统一市场、优化产业结构的改革,破除各地方立法,因此我国在改革法律治理的过程中对地性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和协同立法,并采取区域行政规划和区域行政指导的领导方式,在不断地实践中形成了区域行政协议、区域合作组织、区域协作立法、区域行政规划和区域行政指导等五种法律治理方式。
4.2法律治理中的政府首先要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体系,借鉴国际上欧盟的成功经验,注重基础条约的重要保障作用,并广泛运用于我国区域中各地方内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制度进行引导,各个区域内的各地方是公平、平等的关系,要充分利用各地政府之间的合作,以及中央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立法进程,明确各个地方政府在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职责,避免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法加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促进区域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要建立有效的区域一体化领导组织机构,加强各区域间各个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各区域的领导集体组织,并形成长期的合作机制。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应要相互协调,逐步建立区域经济发展的领导协调机构,并制定符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逐渐形成本区域长期的发展模式。最后要不断完善司法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地化解我国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中的各项矛盾,如果无法有效地确定责任的承担主体就会阻碍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司法纠纷解决机制中建立有效的司法纠纷化解机制,及时解决各地方政府、公民与政府在区域发展中的矛盾与纠纷,促进矛盾的有效解决。
4.3法律治理中的公权关系法律的制定在于反映民意,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治理应充分体现社会公权关系,充分体现民主协商性在法律治理中的作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主题更加多元化,公民能够代表公共自治区的广泛民意,与此同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过程应更加开放,向社会与公民的各项利益诉求开放,最终法律治理机制更加注重商谈、合作,注重与各个地方的沟通与对话,强调共同的认同和共识,促进区域各个地方的共赢。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