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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安全治理范文

时间:2023-09-24 10: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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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共安全治理

第1篇

[关键词]公共安全;治理理论;社会参与

[中图分类号]D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8-0067-05

社会发展现代进程中,一定会经历一个或多个社会转型期。这些转型期各有特点,但社会问题频发是任何转型期社会的共性。同时,国家政府在治理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问题的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因此对新的问题解决针对性往往较差。而公共安全问题在众多社会问题当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应对公共安全问题不容马虎。由于转型期政府能力、经验的局限,其他社会力量就要分担相应的责任。中国在转型期社会参与治理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与其他国家有着“共性”,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个性”,在治理效果上经验与教训并存。

一、现实挑战: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转型社会是社会发展必须经历的中间期,往往是从传统到现代,从封闭到开放的一个过程。这个时期,社会的结构、体制都将出现改变,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出现多种观念并存的现象。多元化的共存就难免引发社会问题,公共安全问题也包含在其中。而转型社会中的公共安全问题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隐患,同时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可以平稳度过转型期。

(一)转型期社会的特点

关于转型期社会的特点不同的学者研究后都有着各自的结论。研究东欧国家社会转型的外国学者Helga A·Welsh认为,转型期社会应该有以下五大特征:第一,转型是在相对有限的时间的制约下,处理某些相对重要的问题。第二,转型期过程和结果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第三,转型期迅速扩大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需求,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结构。第四,转型是以精英为中心的,大众动员只是临时的。第五,转型包含商讨和谈判[1]。而研究泰国、菲律宾的学者Fred W·Riggs则认为,转型社会有三个特征:异质性、形式主义和重叠性。我国台湾学者金耀基对这三个特征又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解释:“异质性”就是心态意识与物理环境上的广泛混合现象,即在经济上,自足的经济制度与市场制度并存;在政治上,威权主义观念与民主观念并存;在文化上,自由主义西化派与保守派并存;在社会上,传统的家庭制度与现代的社会组织并存。“形式主义”就是“应然”与“实然”的脱节,表现为制度制定与制度实践的背离。“重叠性”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各种特征在转型社会中重叠并存[2]。

综合以上三位学者的观点,很容易得出转型社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家治理能力不足。社会转型必然会挑战原有的国家结构、法规制度,同时也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国家原有的治理能力和经验就显得相对有限。就像Welsh所说的威权主义结构出现了改变。也像金耀基所解释的“形式主义”,也就是制度的制定与实践出现了脱节。第二,社会治理要素多元。转型期的社会就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其治理的主体和对象都存在多样性和可变性。这主要是因为,转型社会既有转型前的传统社会的特征又具备其目标现代社会的一些特点。这就使社会治理要素也要多元和不确定。这种与Welsh认为的转型过程结果不确定性相符。而Riggs认为的“重叠性”和“异质性”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归于这一特点。第三,治理活动参与加强。由于转型国家治理能力有限,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就必然得到加强。这也是新的治理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就是Welsh所讲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的需求扩大,以及转型必然包括的商讨和谈判活动。

(二)公共安全与传统安全

传统安全主要是指国家安全,即以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为核心内容的安全问题,如国家的统治、社会秩序的稳定、领土的完整、核心价值的保护等等。这些安全问题往往是国家来主导。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平和发展成为世界主题。非国家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于是国际社会提出了新的安全概念——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指国家安全以外的安全问题。虽然现阶段学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通常会把公共安全归入非传统安全。而公共安全区别传统安全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公共安全不再是由国家来主导,越来越多的社会参与成分渗透到公共安全当中。那什么是公共安全呢?学界虽没有统一的概念,但其主要内涵应该包括关系公民生命、公民权利、公共财产和公共秩序等问题的安全范畴。区别于传统安全,公共安全更加注重个人的价值,是以人为本思想做指导去思考安全问题。也可以认为国家安全属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国防、主权等),而公共安全则关注低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环境污染、能源危机、恐怖犯罪等)。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公共安全问题,原因是在和平时期公共安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远超过传统安全。而转型期社会问题突现,公共安全问题也处于多发态势。并且如果不重视公共安全问题,有些问题将会被发酵上升到政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层面。

(三)公共安全问题给转型期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

转型期是社会发展的必须经过的过渡期,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社会良性发展,达到预定或者说是期望的目标。但由于转型社会的自身特点。使其必须面对包括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诸多挑战。首先,转型期一定会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的频发期。由于转型期社会的多元性的特点,势必会使社会产生出各种矛盾。文化间的差异,价值观上的分歧使整个社会都陷入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冲突中。在这样转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随着众多矛盾的集合,挑战社会整体的包容极限,社会问题隐患加剧,导致公共安全问题频发。国外一些国家在转型期的数据就能证明这一点。匈牙利在上世纪80年代末 至90年代的转型期中犯罪率激增,仅1988年到1989年人均犯罪率增加了22%,1989年到1990年增加了54%。而波兰在1989年到1990年转型期间,侵害社会财产的人均犯罪率增加了一倍[3]。

二、效果有限:政府单方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困难

国家通过政府进行治理。政府的治理能力与需要其解决的社会问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解决全部的社会问题,有众多理论支持这个观点。但在转型社会,由于社会在该历史阶段存在的特点,政府能力在应对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的能力差距明显加大。政府仅靠自身的努力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成效有限。

(一)政府是有限的政府

“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这也是当今社会对政府内含比较统一的看法。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个无限的政府,特别是在日新月异的当代。关于这一点以往的不同学派的学者都得出相同的诊断。以霍布斯、洛克等人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者认为,为了保障个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权,人们便在理性基础上通过契约结成一个共同体,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一个更高的公共权威——政府。这就不难看出,政府是个人把权利让渡出来一部分形成的,所以其权利和能力就会有边界。而性恶论支撑下的古希腊的学者认为,“一些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利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4]”。也就是说任何权力,包括政府的权力,必须要受到限制。而第三个对有限政府影响深远的理论派别当数西方经济学界的自由主义。该理论认为,在商品经济中,每个人都以追求自己利益为目的,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通过市场机制自发进行调节,因此政府干预是多余的。“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与中国道家的“无为而治”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定的一致性。这种理论不但希望政治是有限政府,甚至希望政府在治理上是一个“没有任何作为”的政府。

(二)以往治理经验不适应转型期

中国虽然有着改革开放30多年的社会治理经验,并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被反复验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但经验永远只代表过去,当今世界发展日新月异,同时中国又进入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世界的大背景下,还是在国内发展的现状下,转型期社会的发展不平衡,多重矛盾并发的现象屡见不鲜。相对传统安全问题对治理的挑战,在现阶段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相应的治理经验,同时以往总结的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可操作性差。公共安全问题成为已当前凸显的重大社会问题。

1.以往的治理经验不是在多变的社会转型期总结出来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前10年,我们取得飞速发展的成绩,也总结出一些宝贵的经验。但那都是在社会相对稳定、世界局势相对简单的历史背景下总结出来的,美国还没有把中国作为主要的竞争对手。考虑到当时中国的经济总量,周边的国家也没有把中国当作“威胁”。随着苏联的解体,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美日的主要竞争对手),中国人均收入进入“中等发达国家陷阱”阶段。以往的经验都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2.转型社会的的特点,及近年的新技术的应用使以往的治理经验失效。转型社会多重矛盾共存,社会要素多元到应对的治理方式要多元,反应迅速。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介入,让治理更加复杂。就以舆情控制为例,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只需管理好传统媒体,就不会出舆情失控的情况,因为离开传统媒体,舆情的传播基本上只能靠口耳相传。但如今在新媒体,“微媒体”的冲击下,任何信息都可能被6亿网民中的一员传到互联网上,也可能被5亿手机网民中的一员用手机即时上传互联网上(数据来源2014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这些信息可以是文字,图片,甚至是视频。以往政治对舆情的治理经验基本上失效。

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的公共安全问题政府要从头开始认识和应对。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新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在转型期有些新问题是没有经验可以遵循的。以外来生物入侵和PM2.5等公共安全问题为例,在社会发展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前提下,这两类问题都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随着环境承载力的饱和,该类问题出现端倪。PM2.5引发的雾霾等环境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亚洲开发银行与清华大学公布的报告称,中国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计为6232亿元人民币,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则达到19734亿元人民币(以2012年中国GDP为基数);而外来物种入侵上仅马铃薯虫等十余种外来有害生物,每年造成的损失超过574亿元人民币(国家环保总局公布数据)。这些新的公共安全类问题,都需要政府在没有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应对。

(三)政府解决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现实困境

转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已被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同时也积极地制定对策。虽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相应的效果,但由于转型社会的特点,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存在以下几点现实困境。

1.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对政府负担较大。公共安全问题涉猎范围广,特别是在转型社会,不仅涉猎广而且频发。这就要求政府各部门要进行联动。仅拿辽宁某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来看,仅反恐这一类公共安全问题就要求51个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来联动配合。虽然这种安排会达到高效,但同时也给相应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带来一定的工作负担。政府治理成本较高。

2.仅靠政府自身对转型社会的信息收集效果不理想。政府治理制定制度要求前期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转型社会的资料信息是多样的,也是多变的。并且有时要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政府用人制度的限制,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很难与转型社会完全匹配。专业知识欠缺同时困扰政府相关部门。这样就对信息的收集时间上出现时滞,质量上也存在缺陷。

3.政府治理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制定脱节。针对转型社会频发的公共安全问题,我国政策的制定速度明显满足不了。我国现在针对公共安全问题的政 策基本停留在《办法》层面,很少有相应的法规、法律与之相适应。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来多发的网络舆情、群体性事件,大都应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几条处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均不强。

三、有效补充: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作用凸显

转型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社会参与意愿强烈。在这个时期里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强大起来,随着其实力的增强,其政治参与愿望也随之强烈。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提出的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也要求国家治理要有一个新的变革。这个变革不可单靠政府单方的力量,还要把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入其中。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将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上的一个有效补充。

(一)治理的内涵

通常意义上,治理是一个国家与公民通过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实现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互动过程。全球治理委员会把“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和采取协作行动的持续过程[5]。在国家转型过程中,社会实际上拥有一种“治理能力”?穴governability?雪[6]。这丰富治理的内涵,治理主体不单单是国家政府,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是治理主体。

(二)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

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除前一部分提到的,国家的补充者、偶尔的竞争者和政策的执行者外。社会组织对治理体系还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社会组织为政策制定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公共政策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在第一手的资料收集方面,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容小视。因为政府只是一个主体,在收集资料上难免出现死角,而社会组织分布广,散布在社会各个部门之间,正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广泛地收集各部门的情况资料为制定更为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了保障。其次,社会组织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欲望。在转型期的社会中,公民参与欲望强烈。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的制度对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原有渠道相对不足,社会组织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最后,社会组织可以缓解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以往的治理主体是政府,对象是人民群众,这样难免出现矛盾,特别是在一些有利害冲突的问题上,这个矛盾出现了激化的现象,如动迁问题,有些地区还出现了严重的官民对立的问题。这时社会组织的介入可以让政府从矛盾主体中脱身。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政府从矛盾的一方,转化为化解矛盾的协调员。政府与群众的矛盾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化解。

(三)社会治理在公共安全问题上的作用

公共安全问题是转型期社会问题的一个方面,社会治理也就同样起到一定的作用。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公共安全问题中有专业方面的问题需要社会第三方机构的介入。现在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环境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往往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政府需要有相对应的专业部门应对,但限于编制、经费等问题,部门设立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这时就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介入。第二,公共安全问题中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通过社会组织进行预警。对所有国家来说,维稳是转型期社会的首要问题。而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安全问题,如群体性事件,伴着新技术的介入,往往有着爆发快、串联快、发酵快等特点,政府在对其进行治理中常常处于被动。如果将社会组织力量应用到这些方面,提前对群众进行疏导,让其以合理的方式反映诉求及政治参与欲望,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该类公共安全问题发生概率,同时也可以在问题出现之前,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预警。最后,在一些极端的公共安全问题上,如恐怖事件中,社会组织联动会提高管控效率、效果,达到全社会安全稳定的目标。

四、协同高效:社会参与下的政府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治理

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上有着一定的效果,但是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组织的参与只是政府治理的补充,两者均不可以被彼此完全取代。真正高效地处理公共安全问题则是需要两者的协同互补,高效运作,这样才能让政府与社会组织发挥其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一)政府为治理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刚性”保障

虽然转型社会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的社会结构,但政府的权威性还是不容易被质疑的。比如说,政府依旧是制定政策制度的主体。在社会治理上还会维持原有的“刚性”特点。这对解决转型期社会含公共安全问题十分重要。首先,政府为解决转型社会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政府可以针对社会频现的公共安全问题制定有效并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使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有“抓手”可以用。对公共安全问题通过制度来分类定性,再有针对性地解决,让治理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师出有名”。其次,政府为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执法权。有了相应的政策法律,就要求还要具备一个拥有执法权的管理队伍。这个队伍必然要归属于政府管理。虽然放权是现阶段政府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但执法权特别是对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上的执法权一定要归属政府,才能保证社会稳定良性的发展,其原因不言而喻。公共安全问题一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加之转型社会的不稳定性,关于公共安全问题的一些行政权力一定要掌握政府手中。最后,政府保障关于公共安全问题政策法规的相对稳定。政府是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就要保证其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指的是,既要保证在一定时期内政策法规是稳定的,又要对政策法规进行一定的调整来适应多变的转型社会。这个相对稳定要在政府的管控下,这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发展。

(二)社会组织为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柔性”支持

在转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参与意愿和能力增强,为解决现实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一系列的支持。首先,社会组织为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转型社会是一个变化快的社会,加之当今社会的技术革命,应对一些公共安全问题需要的技术手段也在迅速革新。社会组织因为没有政府 机关部门相对烦琐的用人程序,所以可以快速地吸纳专业技术人员来应对日益高技术化的公共安全问题。其次,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更为客观的第三方力量,来解决公共安全问题。转型社会政府原有的威权主义受到挑战,加之种种原因造成的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所以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政府治理的可靠性受到质疑。这时就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介入,社会组织往往就可以承担这一任务。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的,所以不受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并且一些专业的社会组织在其专业领域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这对解决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国外的一些咨询公司和民调机构就是个例子。它们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往往是客观而专业的,给出的解决手段也是科学的。最后,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在解决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难免不把政府与群众之间对立起来。比如,城市发展的拆迁改造上,群众与政府意愿和利益预期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如果处理不好轻则影响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重则就会引发更为严重公共安全问题。社会组织的介入就会将政府从这个矛盾对立中解脱出来,由社会组织去做群众的工作,而政府只来协调社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这势必会大大降低公共安问题的发生和发展。总的来说社会组织为解决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柔性”的“软件”支持。

(三)社会参与是在政府监管下进行

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安全问题治理要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虽然治理理论给社会组织很大的自由度,但是由于公共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和转型社会的时代特殊性,政府一定在某种程度上监管治理全过程。首先,公共安全问题是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政府必须有所导向的治理,而不能完全放任给社会组织。这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任的态度。并且政府的监管可以保证在政策支持下的高效,也防止自由化的扩大。其次,转型社会的复杂性要求政府对社会问题有统一的监管。转型社会是多元的,复杂的,也是矛盾交织的。如果政府不加以控制,轻则社会发展出现停滞,如掉进“中等收入陷阱”,重则可能影响到国家的稳定。最后社会组织本身也希望政府对其进行监管。社会组织的运作应该在一定的既定框架之内,这个框架的设计往往是需要政府来考虑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目的性和高效性。就像西方经济学中的“看不见的手”要与政府“看得见的手”配合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总的来说,社会参与治理模式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来应对各类问题。但由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有着自身的特点,这种配合还要以政府为主体或是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

从上述各种分析上来看,社会组织参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治理,是一个解决该类问题的有效途径,也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社会组织快速健康的发展壮大。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来应对和解决转型社会中出现的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各类社会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定度过转型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1]Welsh H A.Political Transition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J].Comparative Politics 1994-4: 381-382.

[2]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73-77

[3]otspeich R.Crime in the Transition Economies[J].Europe.Asia Studies,1995-4:558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第2篇

[关键词]公共安全;治理理论;社会参与

[中图分类号]D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4)08-0067-05

社会发展现代进程中,一定会经历一个或多个社会转型期。这些转型期各有特点,但社会问题频发是任何转型期社会的共性。同时,国家政府在治理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问题的的能力和经验不足,因此对新的问题解决针对性往往较差。而公共安全问题在众多社会问题当中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应对公共安全问题不容马虎。由于转型期政府能力、经验的局限,其他社会力量就要分担相应的责任。中国在转型期社会参与治理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与其他国家有着“共性”,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个性”,在治理效果上经验与教训并存。

一、现实挑战: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转型社会是社会发展必须经历的中间期,往往是从传统到现代,从封闭到开放的一个过程。这个时期,社会的结构、体制都将出现改变,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出现多种观念并存的现象。多元化的共存就难免引发社会问题,公共安全问题也包含在其中。而转型社会中的公共安全问题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隐患,同时也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可以平稳度过转型期。

(一)转型期社会的特点

关于转型期社会的特点不同的学者研究后都有着各自的结论。研究东欧国家社会转型的外国学者Helga A・Welsh认为,转型期社会应该有以下五大特征:第一,转型是在相对有限的时间的制约下,处理某些相对重要的问题。第二,转型期过程和结果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第三,转型期迅速扩大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需求,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结构。第四,转型是以精英为中心的,大众动员只是临时的。第五,转型包含商讨和谈判[1]。而研究泰国、菲律宾的学者Fred W・Riggs则认为,转型社会有三个特征:异质性、形式主义和重叠性。我国台湾学者金耀基对这三个特征又进行了更为具体的解释:“异质性”就是心态意识与物理环境上的广泛混合现象,即在经济上,自足的经济制度与市场制度并存;在政治上,威权主义观念与民主观念并存;在文化上,自由主义西化派与保守派并存;在社会上,传统的家庭制度与现代的社会组织并存。“形式主义”就是“应然”与“实然”的脱节,表现为制度制定与制度实践的背离。“重叠性”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各种特征在转型社会中重叠并存[2]。

综合以上三位学者的观点,很容易得出转型社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国家治理能力不足。社会转型必然会挑战原有的国家结构、法规制度,同时也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国家原有的治理能力和经验就显得相对有限。就像Welsh所说的威权主义结构出现了改变。也像金耀基所解释的“形式主义”,也就是制度的制定与实践出现了脱节。第二,社会治理要素多元。转型期的社会就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其治理的主体和对象都存在多样性和可变性。这主要是因为,转型社会既有转型前的传统社会的特征又具备其目标现代社会的一些特点。这就使社会治理要素也要多元和不确定。这种与Welsh认为的转型过程结果不确定性相符。而Riggs认为的“重叠性”和“异质性”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归于这一特点。第三,治理活动参与加强。由于转型国家治理能力有限,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就必然得到加强。这也是新的治理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就是Welsh所讲的政治参与和政治沟通的需求扩大,以及转型必然包括的商讨和谈判活动。

(二)公共安全与传统安全

传统安全主要是指国家安全,即以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为核心内容的安全问题,如国家的统治、社会秩序的稳定、领土的完整、核心价值的保护等等。这些安全问题往往是国家来主导。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平和发展成为世界主题。非国家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于是国际社会提出了新的安全概念――非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指国家安全以外的安全问题。虽然现阶段学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通常会把公共安全归入非传统安全。而公共安全区别传统安全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公共安全不再是由国家来主导,越来越多的社会参与成分渗透到公共安全当中。那什么是公共安全呢?学界虽没有统一的概念,但其主要内涵应该包括关系公民生命、公民权利、公共财产和公共秩序等问题的安全范畴。区别于传统安全,公共安全更加注重个人的价值,是以人为本思想做指导去思考安全问题。也可以认为国家安全属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国防、等),而公共安全则关注低于政治安全高度的安全范畴(如环境污染、能源危机、恐怖犯罪等)。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公共安全问题,原因是在和平时期公共安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远超过传统安全。而转型期社会问题突现,公共安全问题也处于多发态势。并且如果不重视公共安全问题,有些问题将会被发酵上升到政治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层面。

(三)公共安全问题给转型期社会提出了新的挑战

转型期是社会发展的必须经过的过渡期,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社会良性发展,达到预定或者说是期望的目标。但由于转型社会的自身特点。使其必须面对包括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诸多挑战。首先,转型期一定会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的频发期。由于转型期社会的多元性的特点,势必会使社会产生出各种矛盾。文化间的差异,价值观上的分歧使整个社会都陷入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冲突中。在这样转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随着众多矛盾的集合,挑战社会整体的包容极限,社会问题隐患加剧,导致公共安全问题频发。国外一些国家在转型期的数据就能证明这一点。匈牙利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的转型期中犯罪率激增,仅1988年到1989年人均犯罪率增加了22%,1989年到1990年增加了54%。而波兰在1989年到1990年转型期间,侵害社会财产的人均犯罪率增加了一倍[3]。

二、效果有限:政府单方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困难

国家通过政府进行治理。政府的治理能力与需要其解决的社会问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解决全部的社会问题,有众多理论支持这个观点。但在转型社会,由于社会在该历史阶段存在的特点,政府能力在应对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社会问题上的能力差距明显加大。政府仅靠自身的努力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成效有限。

(一)政府是有限的政府

“有限政府”是指政府自身在规模、职能、权力和行为上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格限制和有效制约。这也是当今社会对政府内含比较统一的看法。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是一个无限的政府,特别是在日新月异的当代。关于这一点以往的不同学派的学者都得出相同的诊断。以霍布斯、洛克等人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者认为,为了保障个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权,人们便在理性基础上通过契约结成一个共同体,把自己的权利委托给一个更高的公共权威――政府。这就不难看出,政府是个人把权利让渡出来一部分形成的,所以其权利和能力就会有边界。而性恶论支撑下的古希腊的学者认为,“一些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利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4]”。也就是说任何权力,包括政府的权力,必须要受到限制。而第三个对有限政府影响深远的理论派别当数西方经济学界的自由主义。该理论认为,在商品经济中,每个人都以追求自己利益为目的,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通过市场机制自发进行调节,因此政府干预是多余的。“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这与中国道家的“无为而治”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定的一致性。这种理论不但希望政治是有限政府,甚至希望政府在治理上是一个“没有任何作为”的政府。

(二)以往治理经验不适应转型期

中国虽然有着改革开放30多年的社会治理经验,并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也被反复验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但经验永远只代表过去,当今世界发展日新月异,同时中国又进入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世界的大背景下,还是在国内发展的现状下,转型期社会的发展不平衡,多重矛盾并发的现象屡见不鲜。相对传统安全问题对治理的挑战,在现阶段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的基础条件较差。缺乏相应的治理经验,同时以往总结的经验教训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可操作性差。公共安全问题成为已当前凸显的重大社会问题。

1.以往的治理经验不是在多变的社会转型期总结出来的。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前10年,我们取得飞速发展的成绩,也总结出一些宝贵的经验。但那都是在社会相对稳定、世界局势相对简单的历史背景下总结出来的,美国还没有把中国作为主要的竞争对手。考虑到当时中国的经济总量,周边的国家也没有把中国当作“威胁”。随着苏联的解体,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美日的主要竞争对手),中国人均收入进入“中等发达国家陷阱”阶段。以往的经验都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所引发的连锁反应。

2.转型社会的的特点,及近年的新技术的应用使以往的治理经验失效。转型社会多重矛盾共存,社会要素多元到应对的治理方式要多元,反应迅速。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介入,让治理更加复杂。就以舆情控制为例,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只需管理好传统媒体,就不会出舆情失控的情况,因为离开传统媒体,舆情的传播基本上只能靠口耳相传。但如今在新媒体,“微媒体”的冲击下,任何信息都可能被6亿网民中的一员传到互联网上,也可能被5亿手机网民中的一员用手机即时上传互联网上(数据来源2014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这些信息可以是文字,图片,甚至是视频。以往政治对舆情的治理经验基本上失效。

3.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的公共安全问题政府要从头开始认识和应对。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新的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在转型期有些新问题是没有经验可以遵循的。以外来生物入侵和PM2.5等公共安全问题为例,在社会发展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前提下,这两类问题都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随着环境承载力的饱和,该类问题出现端倪。PM2.5引发的雾霾等环境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亚洲开发银行与清华大学公布的报告称,中国空气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基于疾病成本估计为6232亿元人民币,基于支付意愿估算则达到19734亿元人民币(以2012年中国GDP为基数);而外来物种入侵上仅马铃薯虫等十余种外来有害生物,每年造成的损失超过574亿元人民币(国家环保总局公布数据)。这些新的公共安全类问题,都需要政府在没有以往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认识应对。

(三)政府解决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现实困境

转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已被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同时也积极地制定对策。虽然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相应的效果,但由于转型社会的特点,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存在以下几点现实困境。

1.政府解决公共安全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对政府负担较大。公共安全问题涉猎范围广,特别是在转型社会,不仅涉猎广而且频发。这就要求政府各部门要进行联动。仅拿辽宁某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来看,仅反恐这一类公共安全问题就要求51个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来联动配合。虽然这种安排会达到高效,但同时也给相应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带来一定的工作负担。政府治理成本较高。

2.仅靠政府自身对转型社会的信息收集效果不理想。政府治理制定制度要求前期的信息收集,资料整理。转型社会的资料信息是多样的,也是多变的。并且有时要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政府用人制度的限制,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素质都很难与转型社会完全匹配。专业知识欠缺同时困扰政府相关部门。这样就对信息的收集时间上出现时滞,质量上也存在缺陷。

3.政府治理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制定脱节。针对转型社会频发的公共安全问题,我国政策的制定速度明显满足不了。我国现在针对公共安全问题的政策基本停留在《办法》层面,很少有相应的法规、法律与之相适应。特别是针对近些年来多发的网络舆情、,大都应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几条处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均不强。

三、有效补充: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作用凸显

转型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社会参与意愿强烈。在这个时期里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强大起来,随着其实力的增强,其政治参与愿望也随之强烈。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提出的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也要求国家治理要有一个新的变革。这个变革不可单靠政府单方的力量,还要把社会组织的力量加入其中。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组织将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上的一个有效补充。

(一)治理的内涵

通常意义上,治理是一个国家与公民通过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实现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互动过程。全球治理委员会把“治理”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和采取协作行动的持续过程[5]。在国家转型过程中,社会实际上拥有一种“治理能力”?穴governability?雪[6]。这丰富治理的内涵,治理主体不单单是国家政府,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是治理主体。

(二)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

社会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意义除前一部分提到的,国家的补充者、偶尔的竞争者和政策的执行者外。社会组织对治理体系还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社会组织为政策制定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公共政策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在第一手的资料收集方面,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容小视。因为政府只是一个主体,在收集资料上难免出现死角,而社会组织分布广,散布在社会各个部门之间,正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广泛地收集各部门的情况资料为制定更为有效的公共政策提供了保障。其次,社会组织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欲望。在转型期的社会中,公民参与欲望强烈。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的制度对公民参与国家治理原有渠道相对不足,社会组织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公民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最后,社会组织可以缓解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以往的治理主体是政府,对象是人民群众,这样难免出现矛盾,特别是在一些有利害冲突的问题上,这个矛盾出现了激化的现象,如动迁问题,有些地区还出现了严重的官民对立的问题。这时社会组织的介入可以让政府从矛盾主体中脱身。形成稳定的三角关系,政府从矛盾的一方,转化为化解矛盾的协调员。政府与群众的矛盾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化解。

(三)社会治理在公共安全问题上的作用

公共安全问题是转型期社会问题的一个方面,社会治理也就同样起到一定的作用。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公共安全问题中有专业方面的问题需要社会第三方机构的介入。现在公共安全问题,特别是环境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往往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政府需要有相对应的专业部门应对,但限于编制、经费等问题,部门设立往往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脚步。这时就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介入。第二,公共安全问题中社会稳定方面的问题通过社会组织进行预警。对所有国家来说,维稳是转型期社会的首要问题。而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安全问题,如,伴着新技术的介入,往往有着爆发快、串联快、发酵快等特点,政府在对其进行治理中常常处于被动。如果将社会组织力量应用到这些方面,提前对群众进行疏导,让其以合理的方式反映诉求及政治参与欲望,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该类公共安全问题发生概率,同时也可以在问题出现之前,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预警。最后,在一些极端的公共安全问题上,如恐怖事件中,社会组织联动会提高管控效率、效果,达到全社会安全稳定的目标。

四、协同高效:社会参与下的政府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治理

社会组织在解决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上有着一定的效果,但是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组织的参与只是政府治理的补充,两者均不可以被彼此完全取代。真正高效地处理公共安全问题则是需要两者的协同互补,高效运作,这样才能让政府与社会组织发挥其各自的特点和优势。

(一)政府为治理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刚性”保障

虽然转型社会改变了原有的威权主义的社会结构,但政府的权威性还是不容易被质疑的。比如说,政府依旧是制定政策制度的主体。在社会治理上还会维持原有的“刚性”特点。这对解决转型期社会含公共安全问题十分重要。首先,政府为解决转型社会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政府可以针对社会频现的公共安全问题制定有效并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使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有“抓手”可以用。对公共安全问题通过制度来分类定性,再有针对性地解决,让治理转型期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师出有名”。其次,政府为预防和应对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执法权。有了相应的政策法律,就要求还要具备一个拥有执法权的管理队伍。这个队伍必然要归属于政府管理。虽然放权是现阶段政府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但执法权特别是对涉及到公共安全问题上的执法权一定要归属政府,才能保证社会稳定良性的发展,其原因不言而喻。公共安全问题一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加之转型社会的不稳定性,关于公共安全问题的一些行政权力一定要掌握政府手中。最后,政府保障关于公共安全问题政策法规的相对稳定。政府是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就要保证其相对稳定性。相对稳定指的是,既要保证在一定时期内政策法规是稳定的,又要对政策法规进行一定的调整来适应多变的转型社会。这个相对稳定要在政府的管控下,这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发展。

(二)社会组织为应对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柔性”支持

在转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参与意愿和能力增强,为解决现实的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一系列的支持。首先,社会组织为转型期公共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转型社会是一个变化快的社会,加之当今社会的技术革命,应对一些公共安全问题需要的技术手段也在迅速革新。社会组织因为没有政府机关部门相对烦琐的用人程序,所以可以快速地吸纳专业技术人员来应对日益高技术化的公共安全问题。其次,社会组织可以提供更为客观的第三方力量,来解决公共安全问题。转型社会政府原有的威权主义受到挑战,加之种种原因造成的政府公信力的下降。所以在处理公共安全问题上,政府治理的可靠性受到质疑。这时就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组织介入,社会组织往往就可以承担这一任务。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体制之外的,所以不受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并且一些专业的社会组织在其专业领域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这对解决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国外的一些咨询公司和民调机构就是个例子。它们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往往是客观而专业的,给出的解决手段也是科学的。最后,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在解决一些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难免不把政府与群众之间对立起来。比如,城市发展的拆迁改造上,群众与政府意愿和利益预期是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如果处理不好轻则影响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地位,重则就会引发更为严重公共安全问题。社会组织的介入就会将政府从这个矛盾对立中解脱出来,由社会组织去做群众的工作,而政府只来协调社会组织与群众之间的关系。这势必会大大降低公共安问题的发生和发展。总的来说社会组织为解决公共安全问题提供了“柔性”的“软件”支持。

(三)社会参与是在政府监管下进行

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共安全问题治理要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虽然治理理论给社会组织很大的自由度,但是由于公共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和转型社会的时代特殊性,政府一定在某种程度上监管治理全过程。首先,公共安全问题是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政府必须有所导向的治理,而不能完全放任给社会组织。这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任的态度。并且政府的监管可以保证在政策支持下的高效,也防止自由化的扩大。其次,转型社会的复杂性要求政府对社会问题有统一的监管。转型社会是多元的,复杂的,也是矛盾交织的。如果政府不加以控制,轻则社会发展出现停滞,如掉进“中等收入陷阱”,重则可能影响到国家的稳定。最后社会组织本身也希望政府对其进行监管。社会组织的运作应该在一定的既定框架之内,这个框架的设计往往是需要政府来考虑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组织的参与治理目的性和高效性。就像西方经济学中的“看不见的手”要与政府“看得见的手”配合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总的来说,社会参与治理模式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来应对各类问题。但由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有着自身的特点,这种配合还要以政府为主体或是在政府的监管下进行。

从上述各种分析上来看,社会组织参与转型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治理,是一个解决该类问题的有效途径,也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社会组织快速健康的发展壮大。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来应对和解决转型社会中出现的含公共安全问题在内的各类社会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定度过转型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参考文献:

[1]Welsh H A.Political Transition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J].Comparative Politics 1994-4: 381-382.

[2]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73-77

[3]otspeich R.Crime in the Transition Economies[J].Europe.Asia Studies,1995-4:558

[4]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第3篇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各项风险层出不穷,其中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尤为突出。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如何高效预防和解决城市风险问题并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公众安全服务已成为政府部门面对的首要问题,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恰恰为我国社会公共安全治理带来了全新的思路和机遇。

二、大数据的概念

所谓的大数据,也就是Big Data,指的是因数量过于庞大而无法使用传统的数据处置方法在一定的时间内对其进行高效分析、比对和整合的海量数据,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并不单单指的是数据规模的庞杂,其也包含了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1]。大数据技术的核心就是预测,即通过数学算法对特定的海量数据实施分析和研究,从而对某一事件的发展规律进行预判。大数据主要具备四大特征,简称为“4V”,Volume、Variety、Velocity和Value。

三、大数据环境下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模式

鉴于大数据技术具有极为深远的社会影响力,因而大数据环境下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就是以大数据为核心,让其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安全治理之中。

(一)大数据收集

要想充分发挥大数据的积极作用,首要环节就是收集大数据,即相关人员应有目的性地去积累各种形式的数据信息,并从中找出事实根据,而整个大数据的主要来源。在这一过程中,即使并未对收集数据进行深入探究,只凭初步证据也可有效发挥大数据的效应。

现阶段,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已转变为预防式治理模式,即工作重点为提供主动性警务服务,在源头上预防犯罪。众所周知,公安工作是建立在大量情报信息基础上的,而信息收集工作则与数据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三者关系为数据转变为信息,信息再转变为情报。从狭义角度看,数据无非是以阿拉伯数字形式呈现的数值,其本质并不具备任何实质性涵义,如175,只有将数据放在一定的环境中,此时其才具备某种现实意义,如数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身高为175cm,而这就是信息,进一步讲,民警在调查过程中,从案发小区居委会负责人口中得知,近段时间入住了一名身高为175cm左右的男性,而且其作息时间基本与案件发生时间存在一致之处,此时的信息也就变成了情报,从而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有力线索,即大数据环境下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模式的起始环节就是收集数据,再探究信息,最后产生情报。通过将数据有效转化为情报,以情报对未来的活动进行预测,以此来达到预防犯罪的预期警务治理目标。

(二)大数据发掘

所谓的大数据发掘,就是指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海量数据,发现数据背后的隐蔽性关系,并以此为依据发掘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对未来的行为趋势做出预测。因此,预测行为的核心为情报,而情报则是明确各个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例如,反恐预警。现阶段,我国反恐斗争形势日益严峻,一旦发生恐怖事件,就会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动荡,由此引发的社会恐慌不可预估,而社会不良影响也会持续蔓延。相较于一般的犯罪活动,恐怖袭击中的犯罪分子往往怀有必死的决心,再加上反恐斗争必将耗费极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反恐斗争必须提高对事先预防和事中应急处理的重视程度,特别是事先预防,即在恐怖事件发生前将其终止,但由于恐怖事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因而事先预防具有较高难度。而通过引入大数据发掘技术,即可从蛛丝马迹中找到恐怖分子的行为趋向。由于犯罪分子往往有着一定的犯罪目标,而其所有的行为都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进行的,无论是资金筹集,还是人员联络,各个环节的数据必会在数据空间中留下痕迹,而大数据发掘技术的核心就是找寻蛛丝马迹,以此来确认犯罪分子。总的来说,通过分析和比较海量数据,再加上监控信息,把握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其后向决策机关上交预测材料,以此来实现反恐预警。

(三)大数据参与

基于大数据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模式改变了传统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的管理形式,重视主体多元化,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安全事件,就会立即形成以公安机关为核心,相关政府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相互协作的治理网络。例如,美国波士顿爆炸案,在这一恐怖袭击事件爆发后,警方立即对现场数据进行了收集,第一,提取袭击现场监控摄像头所录制的视频数据,第二,收集附近居民在案发时拍摄的各类照片或影像数据,第三,社交媒体中的照片或影像数据,第四,建立了一个专门网站,以让广大民众上传案发现场的照片和视频数据[2]。基于以上海量?稻荩?调查人员依据时间顺序对其进行排列,以还原现场情景,并应用了图像处理技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由此可见,通过吸引广大民众参与到公众安全治理中,可发掘更多细节,而更优的治理方案也将被启发。

(四)大数据判断

大数据决策,也就是大数据判断,指的是借助数据统计技术,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以产生符合标准的数据,从而有效发挥大数据的判断作用,而该种功能对于实现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极为有效。从表面上看,安全事件均为突发事件,但其仍可利用大数据对其进行预测,基于大数据平台,对城市区域内的各种数据进行收集,并实施动态监控,以此来有效提升公安机关的快速应答能力,一旦发现某一区域出现异常数据,便立即借助各种现代化通信手段实现提前预警,以此来有效降低安全风险。通过大数据判断技术,实现了公共安全时间的及时应答和快速处理,从而在根本上维护了社会大众的安全。

第4篇

[关键词] 公共安全;公共危机;预警机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2. 064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2- 0103- 02

0 引 言

当前社会进入到一个利益结构多元化,利益差别扩大化以及利益关系显性化的转型时期,社会的迅速变迁和发展使得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一个“风险”甚至“高风险”的社会,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直接降低了人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社会公共安全预警机制是公共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突发性事件(公共危机)管理过程的一个子系统。目前我国学者对公共安全问题的研究集中在公共安全的治理方面,大多偏向研究公共危机的预警机制,缺乏专门针对社会公共安全的预警机制新设计。本文主要思想是设计一整套系统的公共安全预警机制,为我国社会公共安全预警机制的建立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有效地提高公共安全管理的水平。

1 社会公共安全预警机制的设计

社会安全预警管理必须高度重视预防工作[1],传统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是由预警信息搜集子系统、预警信息分析和评估子系统、危机预测子系统、危机预警指标子系统、危机警报子系统、危机预控对策子系统等6个子系统构成[2]。由于社会公共安全的特殊性,本文对社会公共安全预警机制设计应该包括以下方面。

1.1 风险源追溯机制

风险源追溯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可能发生的自然风险源、人为风险源、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的风险源进行溯源分析。社会公共安全预警管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社会组织联系本部门本单位本组织的工作和发展实际,及时准确地发现社会中公共安全隐患和风险源。同时进行信息收集以便准确及时地预测到可能发生危机的征兆,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规避和控制。

1.2 动员保障机制

政府的相关单位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畅通信息的渠道,成立国家门户网站,提供专门的信息服务:建设单一、便利的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网站。最后实行预警信息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汇报制度,让广大公众参与风险防范工作,进行各种演练(如安保反恐演练、平安志愿者演练)和风险防范的宣传活动。

1.3 监测预警机制

对各种因素和安全问题的表象分级(风险等级)、分类(不同人群)、分区(不同区域)实施严密监测,及时掌握社会公共安全变化的一手材料。建立高度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检测手段,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因素和表象进行监测,预测其演变、发展和趋势。加快交通、公共、气象、市政、环保、地震等专业部门的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明确规定各层级汇报公共安全信息的时间期限,以及特大的公共安全问题的特殊汇报方式和责任的追究机制。

1.4 分析评估机制

首先是环境评估,对可能或已经引发危机的经济社会环境进行评价和预测。其次是通过对监测信息的分析和评估,掌握客观环境的发展趋势和动态,敏锐地察觉环境的各种变化,当出现不利因素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趋利避害,各部门及时识别评价组织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外界和内部的不确定性因素,观察、捕捉组织出现公共安全问题前的征兆性信号,及早进行必要的防范,也要确保组织的薄弱环节不会转变为危机。

1.5 会商决策机制

应急决策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先导[3],会商决策在公共安全预警机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涉及公安、消防、交通等各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各机构针对各类安全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讨论相互协作、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全面有序地展开社会风险防范和社会安保。横向的各部门之间以及纵向政府间直接的协调配合方面要做到衔接,以最优最有成效的会商决策来管理公共安全。

1.6 指挥处置机制

整合各部门各支应急处置力量,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尽快建立应急与预警管理合一的常设机构,其主要的功能是社会安全预警和应急管理,在平时发挥预警预报、监测监控、专业咨询、安全教育和业务指导,制订危机应对方案,协调各部门、机构的应急处置,针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件权威的调配资源,在安全事件处理完后发挥协调相关部门的作用,

1.7 沟通监督机制

社会公共安全预警管理各相关部门分别就相关措施与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沟通与交流、提出预警和补救意见和建议,确保各种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并按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机制机构送报相关材料。各公共安全管理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并对每个部门是否履行职责相互监督,确保整个预警系统的活力,遇到险情能够快速做出反应,沟通监督机制是提效的机制,也是内部纠错机制之一。

1.8 反馈审核机制

第5篇

1、安全管理责任制…………………………………………3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9

3、安全检查工作制度………………………………………12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上级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阳泉大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依据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第五条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六条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审要求。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二条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四条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五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第十六条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二十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三条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四条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五条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笫二十六条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员的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第四章 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二十九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第三十条服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参建人员(包括民工)均应纳入安全管理网络;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

系和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二条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三条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责任,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四条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第三十五条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三十六条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大检套,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三十七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管理好现场物资,特别是对危险品的管理,存放、使用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要求。

第三十九条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条业主项目经理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一条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第四十二条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第四十四条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四十五条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及时、准确地汇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落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阳泉大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工程安全工作例会包括:工程安全分析会、工程协调会等)。

第二章 会议的目的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或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第四条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工程项目部经理召集和主持,主项目部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主项目部副经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参建单位,具体地点由项目部确定。

第五条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室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业主项目部相关领导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第七条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第九条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章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第十条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确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安全工作例会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业主项目部经理裁定。

第十二条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项目部发言部分: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各工种;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情况,汇报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监理项目部发言部分: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汇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监理通知单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布置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项目部发言部分: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做出决策。

第六章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十六条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在会后的三日内下发有关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要求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的要求。

第十八条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请假。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 责

第二条业主项目部负责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第三条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四条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五条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

第三章检查制度

第六条实行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第七条定期安全检查:

㈠每月由建设单位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㈢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㈢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施工过程中,公司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㈢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㈢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

第九条专项检查:

公司项目部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

第四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实行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

第十二条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的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四条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第6篇

同志们:刚才,__x副书记全面总结了我县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十百千”工程两年多来的工作,传达了自治区9月20日在桂林召开的有关综治会议精神,并认真分析了我县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对建设平安宁明工作作了部署。__副县长宣读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十百千”工程表彰决定,县委、县政府对工作突出的乡镇、农场和县直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希望大家回去后,把会议精神贯彻好、落实好,切实担负起为官一任造一方平安的责任,不断开创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牢牢把握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主动权

20__年以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秘书网网址:,特别是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紧紧围绕服务经济这个中心,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以创建全区最安全的县份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各类案件持续下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创隹绩,先后获得崇左市“20__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和自治区“20__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9月20日,又被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委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十百千’工程县级一等奖”。在此,我谨代表县四套班子和全县人民,向奋战在政法综治工作一线的政法干警、武警官兵和综治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有些治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意识,真正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抓,并在实际工作中注重把握和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第一,把握好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维护大稳定的关系。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更加注重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不仅要看经济发展,而且要看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不仅要看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且要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看能否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所谓大稳定,是指在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同时,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各类社会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维护大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意和必要前提,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和充分理解“稳定压倒一切”的重要意义,正确对待稳定与发展的关系,真正树立起“不搞改革是保守,不抓发展是倒退,不保稳定是犯罪”的意识,切实肩负起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两种责任,努力形成在发展中确保稳定,在稳定中加快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第二,把握好树立正确政绩观与抓好大综治的关系。应该认识到,抓发展抓经济是政绩,抓综治抓稳定也是政绩。发展是稳定的基础,只有发展了,才能造福广大人民群众,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稳定是发展的保障,只有稳定了,才能为发展搭建广阔的平台,二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决不能一手软、一手硬,抓了发展,丢了稳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各级党委、政府维护稳定的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必须把稳定和发展纳入到一个整体中来考量,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体现到决策里,落实到行动中,不断探索维护稳定的规律,创新维护稳定的机制,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构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政法部门积极努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综治格局,以大综治确保大稳定。

第三,把握好坚持牢固群众观与实现大防范的关系。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群众,一切工作也必须依靠群众。抛开了群众利益,我们的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离开了群众支持,我们的工作就不会做成。建设平安宁明是一项关乎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着力构建坚持主力军防范与全民参与相结合、加强社会面控制与增强防范意识相结合的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大防范体系。综治工作的首要任务是防范,而群众是防范的主体。各级各部门要本着珍惜民力,用好民力的原则,从各自实际出发,想实用的办法,出实用的招数,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提高全民防范水平,努力做到爱惜民力与使用民力相统一,发动群众与保护群众相结合,实事求是地把群众的力量引导到参与防范、促进稳定上,把我县的综合治理工作推向一个全民防范的新阶段,牢牢掌握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

二、深刻认识建设“平安宁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崇尚和谐,企盼平安,追求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在解决了基本生存需求之后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和谐稳定。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要把“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强调。总书记指出,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建设平安宁明,对于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与“稳定压倒一切”思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宁明的全面、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稳定是任何社会正常发展的基础,平安是每个公民最为朴素的愿望。当前人民群众一盼富裕,二盼平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拥有一个稳定和谐、安居乐业、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平安社会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建设平安宁明,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造一个文明法治、平安稳定、谅解宽容的和谐社会,保障人们在政治、法律、体制、机会、权利和分配上的公平,从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这不仅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而且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抓社会稳定就是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确保一方平安,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从而更好地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是优化宁明投资环境,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当前,我县正处于全面建设宽裕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确保社会的平安稳定就显得更加重要。只有通过建设平安宁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和投资者有安全感,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提供保障,才能更好地抓住机遇,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加快我县现代化建设步伐。

三是解决发展中各种问题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了宁明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但是在看到有利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当前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还不够牢固,加之我们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而且还会不断增多。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都影响着我们建设平安宁明、构筑和谐社会工作的开展。要通过建设平安宁明,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安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全方位、系统性、更好地解决好我县在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为加快发展创造平安社会。

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全面领会宁发[20__]13号《关于建设“平安宁明”的决定》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妥善协调各方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富裕与安康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与稳定是领导政治责任”的观念,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共同推进平安宁明的建设,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确保政治稳定、确保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健康、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从根本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开创和谐稳定工作新局面。

三、严格工作责任,确保社会综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讲,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检验一个地方、一名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都要切实承担起肩负的责任,从思想上把政法综治工作高度重视起来,从行动上向政法综治工作全面倾斜。各级各单位要把开展创建活动、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总体规划,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把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这里我再明确一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强化领导责任,7月28日和8月10日,县委、县政府以两办的名誉分别印发了《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查究的实施办法》(宁办发[20__]41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平安宁明活动领导责任的暂行办法》,(宁办发[20__]43号),两份文件已对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责任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希望大家回去后,好好看看,认真贯彻落实,时刻把社会治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自己的工作,共同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完成好。

(二)严格督查,兑现奖惩,促进工作措施的落实

任何一项工作,只安排部署,不跟踪督查,工作就难以落实,不可能取得理想效果。创建平安宁明活动就要靠严格的督查和奖惩来保障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一是领导要亲自督查,县综治委主要领导将亲自参加督查工作,直接掌握创建活动的动态,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主要领导也要亲自过问,督查本乡镇的创建情况,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二是县综治办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到督查、指导上来,采取“四结合”的督查措施,即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督查与调研相结合,督促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是严格奖惩。宁办发[20__]41号和宁办发[20__]43号两份文件的出台,足见了县委、县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视和奖惩的决心,县委、县政府以及县综治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根据督查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坚持做到奖惩到位。其一,褒奖有为者。对在创建活动中工作积极主动,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做到物质上重奖,政治上推荐重用。自20__年我县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十百千”工程以来,我县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奖惩力度也逐年加大,20__年综治工作年度表彰经费为14.1万元,20__年增加到了21.4万元,今年又增加到了27.3万元。我们今天召开的这个总结表彰会,县财政就拨出了4万元,专门奖励“三十百千”工程的有功人员。到20__年,为期三年的创建平安宁明活动结束通过上级验收后,我们同样也要进行总结表彰。

第7篇

社会治安安全工作是公司年度工作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部分,今年计划投入××万元,专项用于安全治理。围绕总体规划,大厦综治领导小组认真展开工作,每月组织检查讲评,评估大厦安全形势,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并认真组织整改。今年,在“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中,投入×××万元购置消防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层层发动,公司上下和全体业主整体联动,大厦安全一直处于良好的势态。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综治领导小组、消防委员会、民调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火灾扑救指挥部,明确各机构工作职责。

二、层层落实综治责任

公司董事长为综合治理责任人,与各部门层层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和《防火责任书》,工贸市场和物业公司分别和业主、使用人签订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大厦的方方面面,形成整体合力。。

三、加强法制教育

根据市场和居住户不同的特点,针对性地进行普法教育。市场的业主和营业员流动频繁,为了普法不留盲区,业主进场和营业员上岗必须参加普法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经营和上岗;居住户难以集中,就利用业主委员会、业主座谈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防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另外,公司还征订《火警杂志》、《中国公安报》、《治安杂志》等,分发给业主、使用人阅读、学习。今年九月和十二月,两次请省安居消防安全培训中心派教官授课,效果甚好。

四、加强保安队伍建设

大厦共有保安×××人,协管员××人,持证上岗率达80%,从而保证保安的基本素质。保安队伍建设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从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作风培养、快速反应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应急处置程序的培训,提高了抗击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11月9日,大厦消防委员会组织大规模消除演练,由于基本功扎实,指挥程序正确,组织疏散有序,灭火作战迅速,后勤保障有力,消防演练取得圆演成功。原创:

五、加强民事调解工作

××大厦是一座综合性大楼,人员成分复杂,容易引发各类纠纷,为及时掌握民调信息,我们注重发展和建设民调信息员队伍,提高民调信息员队伍综合素质,及时掌握民调工作动态。全年调处一般纠纷21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0%,调处疑纠纷2起,比去年同期下防降50%,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100%,有效维护了大厦的稳定。

六、积极配合社区做好“五城同创”工作

我们是社区的一员,支持社区工作是我们尽量的义务。今年,作为提升城市形象的“××××”工作在全市铺开,和平桥街办、仓巷居委会的领导多次亲临××大厦指导工作。物业公司同样十分重视“××××”工作,在经费相当紧的情况下,相续投入近××××元,购置老鼠夹、垃圾箱等,放造排水设施,发放学习材料。有各级政府和我们共同努力,就会取得可喜的成绩,××大厦第一批通过市政府组织的验收。

七、加强消防管理工作

物业公司逐步完善了一系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消防安全管理完全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层层检查、层层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在今年的“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中,我们积极自查自纠,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大厦是高层建筑,消防要求特别高,我们经常提醒自己,消防安全来不得一点马虎,安全是更大的效益。

最后,由衷地感谢各级攻府对××大厦各项工作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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