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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范文

时间:2023-09-22 15:31:48

序论:在您撰写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

第1篇

关键词: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建议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最早始于1997年,最近一次,教育部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通知中规定了以下内容:一,高校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职责是进行预算的执行,以及统计其它财政收支的数据,并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负责管理高校内部的投资情况以及统筹高校的财务状况;三,对重要的经济项目具有决策权,可以编订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以及监督其执行状况;对下级单位具有监督权和裁决权。此外,责任人必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国家政策衔接,遵守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执行好上级的指示;并处置重大的经济决策事项以及做好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牢牢树立法律意识,杜绝金钱腐败、权力腐败。

二、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所存在的不足

(一)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存在众多缺陷

尽管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已经在我国推行了十多年了,但是,在实际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说在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或者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重大财产处置方面,没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的执行者的身上,而且对学校内部所谓的经济责任人的监督不够全面,只停留在制度的层面,没有落实好执行情况,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大高校。

(二)高校难以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由于高校的职能部门比较繁琐,不仅涉及到各个学院、食堂、医院、图书馆、后勤集团、科研所等,还涉及到社团、商户、游泳馆等,其组成部分比较冗杂。既有事业单位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私人商户和公司企业参杂其中,有公益性质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盈利性质的成分在里面。由于最近几年高校内部经济制度的改革,导致许多高校内部的管理制度都不尽相同,校内经济更加的多元化,也更加难以管理。

(三)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

虽然我国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与高校有关的财务制度,十多年过去了,管理财务的方式依然没有多大的变革,虽然有一些小小的改进,但整体内容都还是照搬原来的制度,无论是财务报表还是财务审计,早已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的财务要求。所以,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首先是不能够满足现在的财务核算要求,其次是如果责任人卸任,在交接的过程中会出现财务结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拖欠账款,贷款,导致接任人无法处理好问题。再就是,资产折旧不及时,容易导致重复折旧,或者被动折旧。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缺乏有效的管控环节

一般而言,高校的审计人员均是学财务出身,有些人名为“财务管理”出身,实际上却并不通管理之道。因为这些人员往往会从专业知识的角度出发,主要注意力会聚焦在财务统计上,而忽视了管理能力的提升,从而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因为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关注财务使用的过程就是财务管控的过程,二者缺一不可。

三、提升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水平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摸清审计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要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首先要弄清楚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然后后续任务才得以开展。要弄清楚审计对象,细化到高校的各个部门中去,弄清楚不同的部门所使用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完完全全落实到个人,谁负责,谁签字,出了差错该怎么办?谁来制定决策,怎样执行,怎样审核项目等,这都要与责任人进行挂钩,以确保责任制度的顺利执行。

(二)拓宽审计渠道和具体的经济行为,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当前,高校的经济活动主要停留在结果层面,而过程往往被忽略,资金使用的动向,资金使用又没有真正的落实,虚假报账等时有发生。比如项目招标,预算和实际会有出入,但是实际上仅凭发票就能报账等,严重影响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再就是,由于现有的经济责任制度依然沿用的是97年的财务制度,但2011年出了新规,所以高校应当立足新规,引入更加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以提高高校财务的高效性、透明性。

(三)按照高校现有的行政结构,探索全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体系

由于我国的高校具有普遍的特殊性,若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且适用的体系,必须依托高校现行的管理模式,量身定做适合当前高校管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日常考核、廉洁奉公、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依法行政这五个方面入手,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高校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学校领导在做出有关经济责任的重大决策之前,必须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制定科学的方案,切不可,造成经济决策失误,拖累经济责任人。

参考文献:

[1]王亚荣,冯民柱.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及对策探讨[J].当代经济科学,2011.

[2]程海艳.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3]杨晓娜.H大学的经济责任审计改进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第2篇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第3篇

【关键词】 受托责任;评价;控制

2011年8月我国内审协会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五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务指南》,这部指南的颁布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内审实务中的重要地位。事实上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内部审计工作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领导干部进行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审计,其在当今的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有时甚至超越了内审本身的职责范畴。因此,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研究就显得格外有意义。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现代企业制度下联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关系的是受托责任,本文从受托责任角度出发来研究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受托责任是指委托人将资产的经营管理权授予受托人,受托人接受托付后即应承担所托付的责任。受托责任可以分为受托管理责任和受托经济责任两个部分,因此对受托人的审计就分为财务绩效审计和管理审计两个部分(王光远,2004)。英国审计学家戴维·费林特(Flint,1988)认为,“作为一种几乎普遍的真理,凡存在审计的地方,就一定存在一方关系人对另一方或其他关系人负有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义务这样一种关系,此种责任义务关系的存在是审计的重要前提,可能还是最重要的前提。”同时,他还认为,“审计是一种保证受托经济责任有效履行的手段,是一种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以落实的控制机制。”另一位英国的审计学家汤姆·李(Lee,1988)认为,“要求人们的行为对他人负责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共同特征,正是这一特征构成从古至今审计功能之基础。在此意义上,审计正是作为强化受托责任履行过程之手段而被运用的。”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蔡春认为“受托经济责任”乃现代会计、审计之魂,受托经济责任关系(Accountability relationship)的存在乃审计产生、发展的首要前提。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为了检查受托人即单位负责人对经济活动的合规、绩效和控制等方面的实现情况。

在受托责任观看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通过对“事”的审计来达到对“人”的控制。通过对受托责任人在任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经营绩效和决策的有效性、合理性等方面的审计来实现对其受托责任的考察。这点不同于原来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合规审计,原因在于经济责任审计不是只对事的审计,而是通过对事的审计来实现对人的控制,其审计的方式也更为多样化,可以使用财务审计的一般方法,也可采用诸如谈话、举报、对群众进行调查等方法。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应当明确为对受托责任人的特定经济活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为了反映单位负责人的受托责任,需要一套有效的评价体系和标准来度量。从上述的受托管理责任和受托经济责任的视角出发,对受托责任人的评价体系相应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内部控制评价;另一个是财务绩效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是从定性的角度来反映责任人的管理水平,而财务绩效主要是定量地反映负责人任期内的成绩,两者缺一不可。

(一)评价指标

1.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是对受托责任人在任期内对内控制度的建设、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来反映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按照COSO对内部控制五个因素的角度来对其评价:

(1)内部环境。审查被审单位的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合理,部门设置与权责分配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是否能够在日常经营、重大事项等方面发挥作用等。

(2)风险评估。审查被审单位是否能够及时识别经营活动中的内、外部风险,是否能够及时采用定性与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法来分析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等。

(3)控制活动。审查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资产保全控制、预算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有效,以及能否运用有效的控制措施将各种业务和项目的风险有效规避或者是控制在可承受的程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审查上下级和同级之间的信息传递是否及时、顺畅和准确,发生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错误或是舞弊是否及时反映并及时更正。

(5)内部监督。审查是否制定内部的监督制度以及内审机构工作是否得到其他部门的配合。

2.财务绩效评价是对受托责任人任期内的盈利能力、资产管理状况、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情况四个方面来反映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笔者采用2011年颁布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中对财务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来说明。

(1)盈利能力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本及资产报酬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状况等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在任职期间企业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能力。可参考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销售(营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2)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产周转速度、运行状态、结构以及有效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可参考指标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现金回收率等。 在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中应重点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按照受托责任人的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的主观和客观原因等情况来分析企业不良资产产生的责任。

(3)债务风险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债务负担水平、资产负债结构、或有负债情况、现金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的债务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可参考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或有负债比率等。

(4)经营增长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市场拓展、资本积累、效益增长以及技术投入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受托责任人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增长水平、资本增值状况及持续发展能力。可参考指标包括:销售(营业)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任期年均资本增长率、销售(营业)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等。

(二)评价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标准

(1)内部控制完备程度。内部控制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如果内部控制系统残缺不全,缺乏整体系统性,内部控制的整体功能将大打折扣。

(2)内部控制是否科学有效。在完备基础上,内部控制还应做到能够将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内部风险降到最低,不仅需要分工明确,还应做到各部门之间的互相牵制,防止个别环节出现,从而发生有损企业利益的现象。

(3)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评审。在测评内部控制完备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还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通过检查被审单位有关的证据、实质性测试等方法,抽样选取若干项目的若干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点,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测试来发现失控点。内部控制又是一个动态系统,应当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调整,对各种变化作出快速反应。正因为这样,可以根据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测评结果,找到失控或控制不力的原因,并对现有内部控制进行改进,以提高控制效果和经营管理效率。

2.财务绩效评价标准

(1)客观性。如果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没有发现并通过专业判断认为被审单位的审计材料不存在重要的不真实的事项,可以认为其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如果有不客观的现象,程度轻微的应给予指明并要求其改正;严重的应交给上级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2)合法性。根据受托责任人任期内的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如果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未发现受托责任人存在重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可以认为其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否则应当判定违规程度的严重性,如果很严重,需要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并交给相关部门或上级处理。

(3)效益性。评价效益性时,评价标准应当将受托责任人被审期间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历史、同行业指标并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情况进行比较。评价时应当对有关评价标准的选择依据和具体内容作出说明。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控制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与以往的以财务导向审计、业务导向审计、管理导向审计相比,出发点、评价方法和最终的目的都有所不同。经济责任审计更倾向于达到对被审计对象的控制为目的。这是因为: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司控制在逻辑上是一致的,所以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以“控制”为出发点,来实现对相关责任人的控制。公司控制是确认受托责任的关系,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检查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解除。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在评价方法上也是以实现控制为导向的,按照先对受托管理责任后对受托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先对被审单位的内控进行调查,确定其薄弱环节从而找到审计重点,然后再对财务绩效进行审计。由此看来,经济责任审计在于能够保证单位负责人受托责任的履行以及上级对负责人的控制。

最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实现对受托责任人的控制。委托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信息不对称性,受托责任人在对企业的经营、财务、风险等方面信息的掌握要优于委托人。放到经济责任审计来说就是上级对下级的责任履行方面不能够完全掌握,这就需要上级动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手段来控制下级,从而减轻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总而言之,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对象解除受托责任以及从治理的角度出发来考察被审对象的内控和财政、财务效益情况的一种特殊的审计,考察指标既包括了内部控制,也包括了各财务指标,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特殊的审计形式。

【参考文献】

[1] 中国内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5号——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S].2011.

[2] 马冬梅.基于受托责任视角的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 2011(1):100-101.

[3] 孙民.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J].财会研究,2011(1):61-63.

[4] 张黎.基于公司治理的内部审计研究[J].财务金融,2011(5):49-51.

第4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   科学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十分重要,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是审计人员和被审计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矛盾从对立走向统一的必然过程。大家都希望有一套可循的标准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我们对历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审计评价的要求进行分类,并按问题出现的频率实施量化分析。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任何一门学科,只要与数学相联系,其科学化程度就大大提高了”。如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能进行量化,无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并大大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含量。

    一、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原则和要求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意义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的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当地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纪检、人事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明显。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1、重要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重要性原则,关键是要求审计人员运用辩证法,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区别于其他一般性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确定审计重点,运用“重要性概念”进行审计判断。

    2、客观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客观性原则,是指以审计查证的事实为依据,在全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并以此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

    3、谨慎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谨慎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应采取谨慎态度,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审计事项或证据不足的、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对审计难以定性的事项应予如实描述。

    4、科学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科学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的标准、方法要有科学的理论依据。

    5、历史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历史性原则,是指审计评价要考虑当时的政策环境、当地的经济运行环境,要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相适应。

    6、统一性原则  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运用统一性原则,是指“三个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评价内容和范围统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统一。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办法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尤其是在任期内对本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重点工程管理、重要资金运作应负的责任,以科学发展观和专业知识水平,发表客观的审计评价意见,并充分考虑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审计发现问题的数额大小、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审计机关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2、科学设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分配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百分考核表”,实施固定分值与变动分值相结合、主观判断和客观事实相结合、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发展方向。通过设置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使分值的分配趋于合理。由于贴近实际,因而更具科学性。

     3、全面实行集体打分,内外二次修正

    由审计小组将审计发现的情况,在小组内进行集体打分,列出基本得分表;然后由审计机关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组织审计小组以及审计小组以外的审计人员对一些指标和得分进行评定(第一次修正);最后聘请组织、纪检、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定(第二次修正)。

    4、合理划分评分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第5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评价 意义 问题 原则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一、评价意义

1、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十分关注的关键环节。但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 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对评价原则、依据、方法、内容予以确立,能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也能有力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2、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单纯的定性评价受主观因素影响,定量评价又难以量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为经济责任审计注入了科学含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科学化使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充分考虑审计的实际情况,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3、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转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形成的结果为干部使用部门提供了决策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也充分听取干部使用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具有客观性、公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成果较为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1、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以及其他各地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都只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作出了规定,其中两办的《暂行规定》中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但总体看,条文规定较为笼统,内容没有细化,评价的量化指标缺乏,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不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

2、审计评价目。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及事不及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对被审计对象在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是否合理、任期内取得的政绩是否真实等关键性问题无法给以合理界定或比较,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致使经济责任界定不完善,造成评价主次不分,背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评价证据。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应以被审计者所在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不能受主观意识的支配;对那些未经审计,证据不足或未来的经济事项不应予以评价。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审计报告习惯于凭自己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些主观感觉进行评价,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有些事项的提出缺乏相应的取证资料佐证,也有个别照抄照搬被审计单位的年终总结报告或被审计者述职报告的有关内容作为评价内容的情况。

4、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内容多,这就决定了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必须要求审计人员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而目前基层审计机关大多面临审计任务重,审计人员不足,已有人员整体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很难保证人员质量。

三、评价原则

1、法制性原则。坚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能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2、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既不要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又不要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分清责任,既要有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

3、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全面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从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实际工作环境出发去分析问题、评价责任,做到不脱离特定条件,不孤立地看待问题,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脱离实际、妄加评论,做到以理服人。

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必须是从量开始,以量分析;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较全面的审计,不仅要对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还应对其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计。区分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至关重要的内容。违纪违规责任问题,对被审计经济责任人来说应区别情况,进行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即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定性分析。所以,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要定量分析性评价和定性分析性评价结合起来,这样才有助于评价的客观、公正。

第6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 评价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2-0158-02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监督手段,体现了审计结果人格化的特性,它是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执行情况的一项客观、公平的审计鉴证。在给企事业单位领导们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审计部门要适当运用审计评价体系对企业领导们任期内所对应的经济责任执行进展做公平客观的评价。所以,高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作为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们履职情况的主要因素,就是审计工作急需处理解决的问题。

一、理论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绩效审计(performance auditing)是中国与外国国家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最贴近的形式。绩效审计需对采用改正办法和监督等相关方面在调整决策及经营和加强公共责任问题上提供信息,其主要目标是对项目的经济、效率和结果以及法律、内部控制方面和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评估,以及之前的概括信息及分析。绩效审计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还要出具结论及建议。

(二)国内研究现状

1.委托理论。委托理论认为,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会受到所有者精力、专业知识、时间、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当所有者不能在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时,就会委托专业经理人员去执行管理企业的职能。

2.基于利益相关者的绩效评价理论。企业绩效评价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有着密切联系,二者在对企业经营状况评价的内容、指标和方法上是基本一致的,但在评价主体、评价角度、评价范围和结果的使用上却存在不同。

(三)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

财政部2009年1月份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以加强对金融类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监管,规范金融类企业的绩效评估工作。根据金融类企业的特点,新办法设置了盈利能力指标、资产质量指标、经营增长指标、偿付能力指标四大类二十项指标。

国资委在2006年1月份根据《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7号),规范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内容、程序和评价内容。国资委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指出,企业经济的责任审计主要工作有三方面内容: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由企业财务基础审计结果和绩效评价结论对企业的负责人在任职过程中的主要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

审计署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及责任追究等结果应用制度,制定研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的体系,逐步对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以及操作流程进行细化,探究及推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体系逐步地建立起来。

二、金融产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设计

(一)设计原则

1.统一性与适用性相结合。审计署、国资委等有关管理机关已就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提出了指导原则,具体到各个单位有关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将二者结合使用,并具体分析,提高评价指标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2.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统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基建、财务、营销管理等业务活动,应围绕经济责任核心,对相关指标予以甄选,设计能反映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绩效、重大经营决策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

3.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以财务指标评价为主,在衡量经营成果时以数据说话,客观性高,说服力强,易为当事人接受。但是完全以定量指标评价具有一定片面性。定性指标受会计信息局限性较小,可以弥补定量评价指标的不足。将二者结合使用,使得到的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二)层次分析法模型应用

美国运筹学家A.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方法),是对方案的多指标系统进行分析的一种层次化、结构化决策方法,它将决策者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确定各评价指标,在实际应用中利用Excel表格计算经济责任审计各指标的权重。

三、实证研究

本文以国家电网公司金融产业单位的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利用Excel表格计算经济责任审计各指标的权重。

金融产业各单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金融产业单位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产业各单位业务差别大,并面临较为严格的行业监管;金融产业对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有较高要求。

金融控股集团主要指英大国际控股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金融产业单位的控股母公司,结合对控股公司的管理要求,参考财政部《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增加对重大风险事件的控制情况、资金运作安全情况和协同业务完成情况评价指标。共有会计信息质量、重大经营决策情况、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发展能力、经营绩效和外部测评结果九个一级指标构成。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英大国际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

内容 会计

信息

质量 重大经

营决策

情况 法规政

策执行

情况 风险

管理 内部

控制 历史遗留

问题处理

情况 发展

能力 经营

业绩 外部

测评

结果 总分

标准

分值 5 20 10 20 5 5 10 15 10 100

四、结论及建议

综合汇总得分在90分以上,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优秀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80~89分,给予经济责任履行良好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70~79分之间,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中等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60~69分之间,给予经济责任履行一般的评价结论;综合汇总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含),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经济责任履行较差的评价结论。

对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无论任职于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本文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分清其在职期间在本部门、本经济单位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人格化的特点,应采用历史的观点、发展的眼光分析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在具体评价过程中,依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审计人员职业判断力,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判断,灵活运用指标,科学、全面、客观评价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履行情况,提出明确的经济责任履行审计结论,为干部任用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崔孟修.经济责任审计对国家审计的丰富和发展[J].审计研究,2007,6:21-26.

[2]葛笑天.政府职能转变中的政府审计变革初探[J].审计研究,2005,1:75-78.

[3]洪承旭,阎建军.商业银行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初探明[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2,2:18-20.

Study on unit’s economic responsibility audit evaluation index

XU Xiao-me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east Dianli University,Jilin,132012)

第7篇

1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和评价内容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包括各极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三大类,这些对象的管理范围和职责不同,因而在评价内容方面既要有所侧重,又要对其共性方面的内容加以统一和规范,达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的目的。

1.1 不同审计对象的评价侧重点。

1.1.1 对各级党政综合部门的领导干部,重点从宏观管理和效益方面去评价,要重点体现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指标,包括:GDP及其增长水平、财政收支规模及增长水平、人均纯收入及增长水平、社会保障覆盖面等,同时要对上级政绩的真实性进行评价。

1.1.2 对一般行政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干部,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和评价:一是法定职责范围内监督和管理的目标、效果;二是本部门或单位自身的行政行为。

1.1.3 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干部,侧重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实现利税总额、资产报酬率、社会贡献率等。

1.2 不同审计对象评价的共性内容。

1.2.1 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每年度下达的有关经济责任目标,针对不同单位的职责、任务和特点,进行考核和评价。

1.2.2 资产负债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①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主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各项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专业评价。②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无隐瞒收入、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它公款、有无坐支、截留罚没收入、应纳入预算的规费收入和应缴财政专户存储的预算外收入、有无拨款不及时、抵扣、截留基层单位经费问题,有无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及违规发放资金、津贴和实物等问题进行评价。

1.3 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情况。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经过符合性测试和检查,看其健全程度及其执行效果。一是看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科学;二是看能否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三是看能否改善单位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4 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对被审计单位债权债务的合法性及各项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审计,评价资产占用结构是否合理,有无闲置浪费,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同时对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是否安全、完整;其保值增值是否合规、合法,管理制度是否有效,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进行评价。

1.5 投资决策情况。主要看被审单位对外投资,大额支出及在建工程等是否经过集体决策,是否按程序审批,有无挪用或盲目举债问题,有无计划外基建,有无基建超标和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

1.6 任期内遵纪守法及廉政情况。一般应从有无贪污、私分、侵占国有财物的行为及违反规定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挥霍浪费、收受贿赂等方面问题进行评价。

2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2.1 注重可比性。审计评价一般是在事后进行的,在评价中,要考虑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带来的影响和其他不可比因素的影响,使评价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增强说服力。

2.2 把握灵活性。审计对象广泛,单位情况各异,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的界定和评价,要做到定性准确、恰当,对有些问题要考虑法律、法规的层次性,有的问题则要结合实际考虑地方性法规的要求。

2.3 讲求量化性。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坚持以定量考评为主,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采取写实、量化的方法予以评价,即能用数字量化的政绩或问题,一定要用数字来表明。

2.4 保持稳健性。评价要持稳健、谨慎的态度,做到审计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计的职责相统一。就是要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履行经济职责,对财政、财务收支所体现的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行为进行评价,绝不能超出审计的职能范围。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审计事项或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人的其他相关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审计评价可以持保留意见。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