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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监管范文

时间:2023-09-21 17:54:05

序论:在您撰写农产品质量监管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农产品质量监管

第1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方面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围绕种植业产品及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环节,按照“狠抓源头、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完善“三品”生产企业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监测力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生产、文明生活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健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伴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的全过程。要实现“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关键是要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政策、科技、投入等方面切实加强。

第2篇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全监管服务为出发点,以监管服务职责正常履行、监管服务工作明确到位为标准,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队伍、条件、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全监管服务能力,为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全提供有力、有效的支撑。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目标。到年11月底,乡农产品质量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完成机构挂牌、人员、经费、检测设备和岗位职责“五到位”。

(二)建设方式。主要依托现有的乡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实施联合建设。鼓励涉农村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全监管服务站点,赋予村级动物防疫员或村级专职农技员村级农产品质量全监管职责,成为乡农产品质量全监管站的延伸和有效补充。

(三)建设标准。一是“四化”标准:即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二是“六有”标准:即有一块专门机构牌子、有2名以上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专业人员并实行实名制管理、有确保正常工作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有一台可上互联网的电脑设备、有一间20平方米以上且配备必要检测设备的标准化检测室、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三、职责任务

乡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主要是:依法承担区域内农民农产品质量全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和产地准出制度落实等职责,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全。

四、建设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要把农产品质量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财政部门要保证农产品质量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3篇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人大、政协会议也将陆续举行。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流通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流通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流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实行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落实,措施到位,确保“两节”、“两会”期间食用农产品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农产品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二、切实抓好冬季农产品生产供应。要强化“菜篮子”产品

生产,利用当前较好墒情,扩种耐寒蔬菜,加强白菜、萝卜、菠菜、乌菜等大宗露地蔬菜田间管理,增加大棚蔬菜覆盖面积和品种,促进上市品种多样化,变集中上市为分散上市,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和市场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积极实施畜牧“千区万场”工程,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大力推进“渔业三进”工程,发展水产健康养殖,保证节日期间肉食和水产品市场供应。

三、努力搞好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要收集、分析及时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行情等信息,积极开展“冬季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主动配合交通、铁路等部门优先安排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绿色通道”,切实做好产销运衔接。协助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和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安全优质农产品直销专销区,促进产销直接见面,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

四、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农产品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突出重点,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实施全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和冬季大培训活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种植养殖技术、科学用药等知识培训,提高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为目标,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推广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消除监管盲点;

——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100%,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经营企业80%纳入监控范围,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五种高毒农药的在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上的使用;

——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养殖投入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畜产品中违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本地畜产品中违禁化合物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三、整治任务

(一)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管理。对全区7处标准化生产基地(含“三品一标”基地)的生产方式环节实行重点监控,进行包括农药使用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和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制度等方面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杜绝在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禁用农药行为,生产基地蔬菜、水果、茶叶等农残监测平均合格率保持98%以上,不合格样品中无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发生。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

此项工作由植保果树站牵头负责。

(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更加规范,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提高。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禁用药物查处活动。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

此项工作由执法大队负责。

(三)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一是加大对区内各主要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抽检密度,严把各基地生产的蔬菜、果品等农产品出园上市前的检测关口;

二是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检测室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测室对上市蔬菜实施全批次抽检,并严格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销毁制度。

此项工作由检测站负责。

(四)完善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化合物行为。以生猪、肉羊、肉牛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养殖及相关环节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瘦肉精”中毒等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畜产品消费安全。

二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监管。要将养殖场和饲料生产企业使用的饲料原料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使用者落实原料质量安全监控措施,做到来源明确、检测到位、使用有记录、产品可追溯,切实把好原料质量关。

三是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严厉打击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不法行为。加强许可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核查“两证一单”(收购许可证、车辆准运证、生鲜接单),加大抽检覆盖面和抽检频次,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对生鲜乳质量安全举报投诉,要接到一起,受理一起,通报一起,从重处罚,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四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加强派驻监管和例行检查,督促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兽药GMP进行生产;强化兽药使用监管,落实兽药使用台账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和经营使用违禁、假劣兽药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卫监所和疫控中心负责。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6月3日-20日)。

1.6月8-14日,由各街道对辖区内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以下简称监管对象)进行自查,监管对象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基地(园区)、畜禽养殖小区(养殖场)、农资生产或经营单位(种子、农药、化肥和兽药、饲料等的生产经营点)以及各类散户(蔬菜、果树种植、畜禽养殖),要落实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农户,在摸清情况的前提下,建立详细档案,做到每个监管对象,信息真实齐全,为实施网格化和分类管理打好基础。

2.6月15-20日,组织农技站、植保果树站、执法大队、卫监所、疫控中心、动监站对各街道上报的监管对象进行实地查看,确保监管对象信息真实齐全。

3.6月13-20日,在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农技、植保果树、执法大队、检测站、卫监所等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农技人员现场指导,邀请青农大、市农科院的专家会诊、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形式,使种植户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律诚信道德观念。同时,宣传周期间与移动公司合作,有效开展送安全农资下乡活动。其中:6月14日,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区政府在街道举行“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宣传、知识咨询等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6月15日,组织60余名居民和社会监督员走访西红柿专业合作社、村草莓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主要参观两基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以及宣传二维码追溯使用查询知识。

(二)实施阶段(年6月21日-年4月21日)。

1.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管理。

(1)年6-10月,对符合条件的基地和园区鼓励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全面检查全区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对不完善的基地下发整改通知书。

(2)年10-12月,对全区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记录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下发整改通知书而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罚。举办2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提高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年12月-年4月,重点对全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基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年6月-8月主要对辖区内的主要商场、超市销售的气雾杀虫剂、卫生球、水剂、片剂进行执法检查。

(2)年9-10月份联合区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大检查。并结合中秋、国庆节重大节日活动开展农资产品执法检查。

(3)年11-12月积极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农资执法检查活动。

(4)年1-4月联合区工商、质检等部门积极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五一”节期间的农资打假执法检查工作。

3.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1)年6-9月采取桃、葡萄、杏等果蔬品种样品26个进行检测。

(2)年10-12月采取草莓、芹菜、番茄、黄瓜、辣椒大白菜等果蔬品种样品56个进行检测。

(3)年1-4月采取草莓、芹菜、番茄、黄瓜、辣椒大白菜等果蔬品种样品74个进行检测。

4.完善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

(1)加大对畜禽养殖投入品的监管力度。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是畜禽养殖的主要投入品。要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安全。深入推进兽药认证工作,高质量完成兽药生产企业GMP复验,从源头上提高畜产品质量;全面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创建放心兽药经营企业;启动骨干养殖企业GUP认证,推广“一卡三档三书”兽药使用模式,杜绝未经审核的兽药产品进入养殖环节;加大抽检力度,减少违规用药事件发生。

(2)强化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首先,配合、协助农业部、省对我区的例行监督抽检任务;其次,按照市局要求,完成畜产品抽样检测任务;第三,争取区财政支持,扩大抽检数量和频次;第四,依据检测结果,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有的放矢地制定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进程。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工作思路,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地认定力度,进一步扩大认证、认定覆盖面,提高我区初级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总结评估阶段(年4月21-30日)。

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活动结束后,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巩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整治方案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本方案,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要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监督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督促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积极发展“三品一标”,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素质。

(三)推进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要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要加强和改进执法作风,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第5篇

传统中秋佳节和国庆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7]25号)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上市食用农产品数量充足、品种丰富、放心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源头监管,把好产地准出。各地要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关口,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的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做好法律法规和国家禁用、限用和淘汰农业投入品目录和范围的宣传工作;要加大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监管,加快实施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加快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统一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强制推行;加强基地农产品上市前监测,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产品进入市场。

二、突出关键环节,严格市场准入。各地要根据省政府通告要求,大力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有“三品”证书或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证明)的外省农产品实行免检,其他外省产品必须经市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场销售。同时,要深入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工作,各市场要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三、强化例行监测,抓好产品溯源。各地要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重点要加强对生产、流通环节的蔬菜农药、畜产品“瘦肉精”残留开展定量定点的检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问题产品及时追溯源头,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四、完善应急机制,防控突发事件。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不断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关情况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涉及跨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各地要及时沟通,加强协调,保证事件及时处理。要严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活动,确保公众充分享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知情权、监督权。

第6篇

为推动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为,按照职能职责规定,要及时组织召开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安排布置2013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及局属相关单位,结合目标责任和岗位的相关要求,细化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管目标责任和考核内容,与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三品一标”企业签订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通过细化目标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整治重点目标明确、服务监管对象满意。

二、深入舆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舆论宣传报道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

1、深入田间地头宣传。深入田间地头服务群众,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通过上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发放科普类书籍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提高科学使用农资的能力,维护群众自身权益。利用“科技下乡”,结合各乡镇的逢集日,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及田间地头,设立固定咨询点,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三品一标”相关知识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特点和识别方法等,指导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引导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合组织积极申报“三品一标”。

2、利用重大节日宣传。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会同农业执法队、植保站、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等相关科站在县城区人流集中的广场、部分乡镇、基地设置宣传站,对《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三品一标”相关知识等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荧光增白剂的危害、如何挑选食用菌等知识。

3、开展专项集中宣传。会同植保、执法、经作等方面的专家和企业参与全县“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暨重点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公开承诺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组织相关科站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提升”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八周年纪念”宣传活动。主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三品一标”、经济作物栽培技术、食品安全辨别等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进行集中宣传;现场与“三品一标”获证单位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4、开展培训宣传。配合农技校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执法队开展农资经营知识更新培训,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农资经营户业务和政策水平,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把好源头关。

5、利用传媒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三农服务热线,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农资经营、用药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指导群众科学用药,切实提高各门店规范经营,定期农产品安全信息。

三、强化基地建设,组织标准化生产

始终坚持把“创优秀,争先进,真实干,见成效”作为标准化基地建设工作的方针,着重突出规模化和标准化,力求把工作做好、做实。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强化标准化基地创建工作。建成省级柠檬标准化生产示范乡4万亩;省级精品杂柑农业标黄园区5万亩;国家级、省级清见桔橙标准化示范区5万亩;省级杂交、玉米种子标准化示范乡3900亩;国家级抗虫杂交棉标准化园区7.5万亩;核桃标准化示范基地5400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榨菜、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6万亩;青菜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万亩;青花椒、泡椒标准化生产基地5万亩。

四、狠抓“三品”认证,控制安全风险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落脚点就是如何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2013年要重点通过抓规程制度、技术指导、申报服务等方式,扩大“三品一标”基地及产品总量,有效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力争组织完成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有机食品1个。

五、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在抓重要岗位工作中始终要把监管服务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服务与监管并举”的指导思想,在推动“三品一标”发展的同时,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1、建立投入品监管机制。主动联系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在农业生产关键时期,常态化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综合执法,从源头上严控假劣农资、高毒、高残留、禁用、限用农资流入“三品”生产基地,保证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2、建立生产过程监管机制。严控基地农户外购投入品,结合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创建工作,不定期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明察暗访,严格监控基地农户农资使用情况,年度开展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专项巡查不少于4次,对违规使用投入品的基地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发现一户取消一村,发现二村取消一乡(镇)。

3、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继续在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超强开展追溯机制试点工作,统一制定生产记录本模版,统一印发到相关企业及基地农户,要求生产上怎么操作就怎么记录,并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收购企业严格凭农事记录收购产品,确保产品质量。

4、建立流通环节监管机制。在日常监管中,每月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抽检。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与工商、公安、技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防问题农产品上市销售。

5、建立企业自律承诺机制。规范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三品”生产企业作出在生产中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承诺,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6、建立基地、市场、企业自检机制。帮助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三品一标”企业建立检测室,在主要基地乡镇建立快速检测点,培训检测人员,进一步完善相关各企业、业主的产品质量自律检测制度。

7、建立监督抽检机制。除国、省例行监测外,还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区的6个农贸市场、各大乡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汇星百货、美好家园、永佳超市等大型超市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进行监督抽检,全年全县计划共检测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700个,通过多方位全覆盖检测监控,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8、建立“三品一标”年检机制。为保证“三品一标”产品质量,维护其品牌形象,对“三品一标”产品开展常态化的年度检查。

六、严格产地准出,深化市场准入

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市场准入,强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和服务,以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农事记录档案和自律性检测制度,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规范制作产地准出证,印发有关基地乡镇、基地村,并委托其严格按照《产地准出管理办法》向相关企业及合作社开具准出证明,做到产品上市有源可溯,有效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第7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为尽快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农市发[]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意义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就是在现有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体系中,通过培训考核,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了农业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全新职能,迫切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转变;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转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已成为农业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任务。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确保消费安全。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最近一段时期引发的“红心鸭蛋”、多宝鱼等事件,也为农产品的消费安全敲响了警钟。建立一支能够贴近基层、深入田间地头、深入销售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对农业生产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可以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提高农业部门的综合服务能力。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拓宽工作思路、转变工作职能、提升服务能力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净化产地环境,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可以有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树立各级农业部门和推广单位的崭新形象。

二、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职责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就是在省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技术推广队伍中,选择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通过培训、考核,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原则上每个乡镇均有1-2名专、兼职监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监督管理。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严格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市场准入工作;监督“三品”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加强标识管理,规范使用农产品标识和防伪标志;对已获证产品,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二)宣传指导。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指导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对限用的根据限用范围指导合理使用。

(三)技术培训。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推广对增产增效增收作用显著的新品种、新技术,特别是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设施农业和工厂化种养技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引导对上市产品主动检测。

(四)协调配合。向农业生产者、经营者传递、有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向管理部门反馈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协助农产品质量追溯,查找问题根源。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组织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基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督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者。各地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严格培训。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重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安全农业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素质,建立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

(二)规范管理。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管理,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做到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