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0 18:16:10
序论:在您撰写公共场所安全小常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牵头,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牵头,教育、安监、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整治活动。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长(园长)直接负责,明确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确定重点整治内容,落实经费,坚决治理各种隐患。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责任制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二)对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教学设施、供电、供水、运动场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在校园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存在的隐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问题。
(七)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周边饮食店管理中的问题。
(八)校园周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况。
(九)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经营场所,以及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管理情况等。
(十)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情况。 五、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进行集中整治。
(二)教体局 :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宿舍、教学附属设施以及实验室安全等进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学校、幼儿园附近交通秩序进行整治。
(四)消防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及各类社会职业文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经营的营业场所进行整治,职缔违法经营。
(六)交通局 :对接送学生的运营客车进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闻出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场所的监管工作。
(八)卫生局 :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及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强化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落实防控措施。 (九)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城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十一)质监局:对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整治。
(十二)安监局:对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14日—1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组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牵头,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牵头,教育、安监、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整治活动。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长(园长)直接负责,明确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确定重点整治内容,落实经费,坚决治理各种隐患。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责任制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二)对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教学设施、供电、供水、运动场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在校园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存在的隐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问题。
(七)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周边饮食店管理中的问题。
(八)校园周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况。
(九)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经营场所,以及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管理情况等。
(十)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情况。
五、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进行集中整治。
(二)教体局 :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宿舍、教学附属设施以及实验室安全等进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学校、幼儿园附近交通秩序进行整治。
(四)消防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及各类社会职业文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经营的营业场所进行整治,职缔违法经营。
(六)交通局 :对接送学生的运营客车进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闻出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场所的监管工作。
(八)卫生局 :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及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强化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落实防控措施。
(九)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城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十一)质监局:对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整治。
(十二)安监局:对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14日—1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组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关键词: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安全隐患 预防措施
1.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形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文化娱乐生活的需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大量新兴公共娱乐场所也随之应运而生。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目前仅歌厅、舞厅就有20多万家。根据公安部现行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是指:(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和其它公共娱乐场所等;(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加上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重视不够,整改不力,致使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系数降低,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机率增大。因此,如何有效的遏制和减少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已经成为城市消防工作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2.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2.1 建筑防火设计不符合要求
目前,我国的许多公共娱乐场所都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重新装修、改建而成,还有的娱乐场所由于建设较早,当时还没有专门针对娱乐场所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因此,这些场所的建筑防火设计无法满足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普遍存在:(1)建筑耐火等级较低,建筑构件未经防火处理,发生火灾容易倒塌、破坏;(2)没有划分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降低了建筑防御火灾的能力;(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计不合理,宽度、长度、数量不符合要求,发生火灾不能保证人员及时安全疏散;(4)选址不符合要求,与周围建筑防火间距过小,发生火灾容易蔓延到邻近的建筑。
2.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
公共娱乐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是十分普遍的现象。许多公共娱乐场所常年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为了自身安全或为了方便从事非法娱乐活动,营业时常将安全出口锁闭。冬季为了室内保温,不负责任的将安全门关闭上锁。一旦发生火灾,由于人员集中,一时将很难全部疏散出去,根本不能满足在安全疏散时间内疏散的要求。有的场所还在出入口设有几级台阶,在紧急情况下很容易使人摔倒而影响疏散。
2.3 消防设施设备存在各种问题
消防设施设备作为扑救火灾尤其是初期火灾的重要工具,起着致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不少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却存在数量不足,维护保养不力,不能正常使用等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1)室内消火栓箱缺少水枪、水带,消火栓不能出水或水压不足,有的还被杂物和营业用的桌椅阻挡;(2)灭火器数量不足、型号与使用场所不符、压力不够、使用年限已过期失效、放置位置隐蔽不便取用;(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没有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4)应急照明灯损坏,照度达不到0.5lx,没有插电源充电;(5)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错误,设置高度远大于1米,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没有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报警或误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只有报警部分起作用,联动部分(消防泵、声光报警、防排烟风机、非消防电源切换)无反应;(7)大部分改建的娱乐场所没有安装机械防排烟系统。
2.4 室内装饰、装修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为了招揽顾客,谋取更多的利润,内部装潢都十分美观漂亮,大面积或整体进行装饰、装修,但是往往忽略了消防安全。装饰、装修中使用的大部分材料都是对火十分敏感的普通可燃、易燃木材、塑料、胶合板和纤维织品。这些材料没有经过阻燃处理,在较低的辐射热值作用下就会燃烧,导致建筑物的耐火性能降低,加大了火灾从室内发生蔓延的机率。一旦起火,大量可燃材料还会加快轰然的发生,给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带来不利影响。另外,可燃性材料受高温即容易释放大量的浓烟和有毒气体(一氧化碳、氰化氢、二氧化碳等),造成人员中毒窒息伤亡,阻碍正常的疏散和外部救援。因此,室内装修材料的耐燃性已经成为公共娱乐场所火灾是否会造成严重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2.5 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宜控制
2.5.1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都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使电气线路发热,绝缘层加速老化损坏,发生漏电、短路引起火灾。
2.5.2灯具等用电设备与可燃物的距离过近,因温度过高而考燃可燃物引起火灾。
2.5.3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在舞台上使用的移动电线,经常被碾轧、摩擦,可能破坏导线绝缘层而引起短路火灾。
2.5.4网吧的电脑长时间处于连续工作状态,若发生故障,会造成绝缘被击穿,稳压电源短路或高阻抗元件接触不良等发热而着火。
2.5.5 违章使用电、气焊,没有采取安全措施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2.6 用火不慎
2.6.1 影剧院、俱乐部在演出时,为了增强演出效果,使用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当引起火灾。
2.6.2 公共娱乐场所可燃物较多,如幕布,地毯,固定家具、沙发、各种道具、服装等。如果工作人员或娱乐人员乱扔烟头,随意点火很可能引起火灾。
2.7 人员集中,疏散困难,发生火灾容易造成重大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相对集中,如影剧院、礼堂满座时可达几千人,而迪高厅、酒吧、夜总会、舞厅、网吧等场所,一般都不用入场券,因此顾客的随意性比较大,场所内人员经常超过额定容纳人数。加上场所内结构复杂,灯光较暗,自然通风采光条件差,初期火灾一般不宜被发现。由于多数人员只是前来娱乐,一般不会留意或不熟悉逃生路线,加之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少简单的消防安全知识,不会利用消防设施设备自防自救。一旦发生火灾,即便是小火也会导致人们惊慌失措,次序混乱,争先逃生,互相推挤,造成无谓的伤亡。如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
将因不能及时疏散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8 火灾蔓延快,扑救难度大
公共娱乐场所的歌舞厅、影剧院、礼堂、卡拉OK厅、夜总会等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室内空间宽敞,门窗孔洞较多,空气流通,易燃物品多,火灾发展迅猛、蔓延快,极易造成房屋变形,倒塌,往往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2.9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
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单位的法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然而,许多公共娱乐场所的法人却不能很好的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仍就不强。错误的认为消防安全工作应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与自己无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承担者。对员工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致使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低,不具备自防自救能力,发生火灾后,不会使用灭火器救火,甚至不会报警,不但不能救助他人,还无法自救。 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整改不力,导致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3.1 严把审批发证关,消除产生火灾隐患的源头
这是一项治本措施,重点应把好“四关”。一要严把审批关,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坚决不批;二要严把施工检查关,坚决制止减、缓、砍消防工程项目的发生;三要严把验收关,坚决禁止未经消防审核和验收的不合格公共娱乐场所投入使用;四要严把消防安全检查关,坚决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开业或举办活动。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验收、发证和安全检查的责任,从源头消除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3.2 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保证建筑防火设计符合要求
3.2.1 选址
公共娱乐场所多设在闹市区,因此,选址有严格要求。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影剧院、礼堂应单独建造,严禁与其它建筑毗邻,周围还应留出消防通道,消防车道净宽不应小于4m。不应设置在下列地点:1.建筑物地下二层以下(含二层);2.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内;3.毗连重要仓库或危险物品仓库;4.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5.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3.2.2 耐火等级
多数公共娱乐场所都是重要的公共建筑,因此对耐火等级要求较高。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娱乐场所应符合特定的防火规范要求。
3.2.3 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它建筑相毗连或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时,应增设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水幕进行分隔,成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进行防火分隔时,应将吊顶也纳入防火分隔,否则,一旦吊顶起火,火势会蔓延到其它的防火分区。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的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影剧院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舞台与观众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5h的不燃烧体隔墙,舞台与观众厅闷顶之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公共娱乐场所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应大于500m2,并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2.4 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数量: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为了防止人员拥挤,安全出口要分散布置,相邻2个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安全出口设置: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窗、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3)事故照明: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3.2.5 内部装饰、装修防火
(1)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4)的相关规定。
(2)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网吧等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建筑内部装修不得影响疏散指示标志和出口的辨认与使用,不应遮掩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否则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4)内部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也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2.6 消防设施设备
(1)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140―9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的规定配置相应消防设施设备。
(2)下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①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②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③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3)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场所: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单层、多层建筑,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或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5)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的场所:设置在地下、半地下的,或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
(6)应设置警报装置的场所: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7)建筑灭火器配置:公共娱乐场所应配置适合扑救该类场所火灾的建筑灭火器。配置数量根据保护单元的建筑面积、设置部位和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情况和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等因素确定,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
3.3 用非燃烧材料、难燃烧材料代替易燃可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吊顶、墙面、地面、隔断、幕布、窗帘、固定家具、空调机组的风管及各类保温隔音材料均应采用非燃、难燃烧材料.如果采用可燃材料,必须进行阻燃处理,如在材料表面涂刷各种阻燃剂、防火涂料,以达到防火要求。
3.4 电气线路的敷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安装规程,并应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
通过吊顶、墙壁和地板的电线宜采用钢管或阻燃PVC 管穿管敷设;电线的截面积应适当选大,空调等大容量电器应单独敷设;灯具不能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使用塑料灯罩的灯具和安装在门顶内的灯具,灯泡功率不可大于60w;超过60w的白炽灯、碘钨灯、荧光高压贡灯以及荧光灯的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饰材料上;照明系统中的每一个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6安培,灯具为单相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25个;动力、照明、电热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或接触可燃物时,应采用岩棉玻璃等非燃烧材料隔热,其周围应采用散热等措施。
3.5 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切实负起职责,严格执法,确保将各类公共娱乐场所都纳入到消防监督管理的范围。做到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尤其是要将大量存在于城市大街小巷的小录像厅、小游戏厅、小网吧等娱乐场所纳入到管理的范围。因为,这些看上去很“小”的场所,其实隐藏着重重的危机。由于隐蔽,并不招眼,这些小网吧、小游戏厅几十平方米的地方竟能坐满几十人,甚至上百人,一旦发生火灾,群死群伤的惨剧将在所难免。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的重点是:(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2)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器材和装备是否配置齐全、完好有效;(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是否认真执行、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4)重点岗位、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员工的定期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是否正常开展;(5)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是否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娱乐场所的物业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自身也应当组织自查。做到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3.6 加大《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共娱乐场所人员的消防法律意识
加大《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宣传力度,对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和工作人员的消防法律意识,明确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责任,自觉维护消防安全,规范自身消防安全行为,积极防范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消防部门应当采取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直观的形式,把《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宣传覆盖到公共娱乐场所,广泛宣传和普及消防法律法规。通过该类场所人员关注的消防热点问题,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达到教育和警示效果。从而提高公共娱乐场所人员的守法意识。
3.7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在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参考文献:
[1]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2001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
[2]洪利川、陈祖朝.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指南.云南科技出版社,2002.6
[3]王学谦.建筑防火禁忌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7
[4]建筑装修防火设计材料手册.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5
[5]王学谦、唐永国.建筑消防安全必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12
[6]第二届消防科学技术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消防科学与技术编辑部出版社,2001.5
关键词:消防安保; 防火工作; 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选派安保人员
重点场所开展驻点消防保卫,安保人员必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到位,消防宣传措施到位,坚决实现保卫对象“不冒烟”。安保工作必须选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强的消防监督员,2-4人为宜。
二、工作时间阶段划分
根据历年消防安保工作实际情况,对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大致划分为三个工作阶段,一是前期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熟悉保卫对象;二是隐患整改及跟踪督办阶段,主要任务是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开展人员培训演练;三是攻坚决战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巡查防范,消除动态火灾隐患。三个阶段任务各不相同,层层推进,必须扎实完成每一步,才能为安保成功打下坚实的保障。
(一)前期准备阶段,实现重点保卫场所“四熟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保工作必须建立在熟悉掌握保卫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内部架构的基础上,只有对保卫对象的各项资料数据了然于心,才是安保工作成功与否的根本保障。总结起来,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熟悉保卫对象范围内的交通道路情况,水源及总平面分布情况,比如:场所有多少主要出入口,方位在哪里;二是熟悉保卫对象内各建筑物使用及重点部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比如:重点房间、重点楼层位置,临近区域情况等;三是熟悉保卫对象内部的消防设施类型及运行情况,比如:控制中心设备型号,室内消防给水设备、防排烟设备操作规程等;四是熟悉保卫对象内部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比如:应急疏散预案的联络人和组成人员,内部启动方式,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二)火灾隐患整改及跟踪督办阶段,实现重点保卫场所“八个一”。根据近几年的实际情况,重要活动举办的场所一般是高星级酒店,使得我们的保卫对象具有建筑体量大、结构复杂、其设施设备多、重点管控部位多、内部工作人员数量多等特点,必须每天有不少于一个半天的监督检查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指导及人员培训,落实重点保卫场所“六个一”。 一是制定一份防火检查任务表。主要是根据时间段把保卫对象合理划分若干区域,使每个区域的防火检查、员工教育培训任务表格化、步骤化,确保每天有任务,每天有落实。
二是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状。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第61号,落实单位自身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在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有利于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引起思想重视,能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接受监督。
三是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配合下,对整个保卫对象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尤其是重点部位,包括各重点楼层重点房间等客人居住场所、厨房餐厅等用油用电用气用火的餐饮场所、水泵房风机房等设备机房、宴会厅等会议场所。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按验收标准检查测试,值得注意的是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照相记录、列表登记,并有陪同检查人员签名。将排查出来的所有火灾隐患按类别归类,合理确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不把“硬伤”带入下一个实战阶段,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是开展一次全面消防检测。检测是指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所做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电气设备检测。检测必须遵循相关的检测规定,选择有检测资格的人员使用专业器材按照比例抽查检测,基本上不少于点数的20%,有条件的应该达到100%,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备查。值得注意的是检测过程必须有消防监督员陪同操作,一方面可以对检测人员的工作程度实际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走过场;另一方面也是防火监督人员的跟班学习的好机会,了解系统的性能和检查方法,学会装备器材的使用。
五是开展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和维护保养,尤其是重点防护区域、平时误报率较高的区域作为维保的重点。维保一定保存原始的检查测试记录,最终由维保公司出具正式的报告,存档备查。
六是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培训既要全面,又要有针对性,坚持抓好“点”和“线”的结合。“点”上的培训是指重点人群、重点部位员工的培训。结合近两年的工作实践,参加安保的警卫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是不能忽视的。“线”上的培训是指分岗位、分部门的培训。实践证明,根据不同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知识培训教育是行之有效的。这样点线结合的培训避免了上大课人人上没人学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七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演练邀请辖区消防中队参与,要注重随机性,着重演练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八是开展一次油烟管道清洗。众多厨房的排油烟管道是检查容易忽略的地方,恰恰也是容易出事故的高发地方。每季度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清洗,并填写清洗记录,有专人验收签字,确保万物一失。
(三)攻坚决战阶段,主要任务是开展巡查防范,消除动态火灾隐患。
一是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主要保卫目标入住之后,驻点保卫人员开展24小时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表。
二是安排维保单位人员入驻。维保人员有其专业优势,做到随时有问题随时解决。
三是抓好人防与技防的结合。三亚经过探索,率先在保卫酒店安装无缝化管理系统,实现第三方监管,使人防和技防相结合,达到很好效果。
结束语:总之,重要场所消防安保必需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关键是注重工作细节。只要我们善于总结利用各种防护措施,以100%的努力去开展保卫工作,必定做到万无一失。■
关键词:公众聚集场所 安全隐患 消防措施
近几年来, 通过火灾分析可以看到, 经过连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火灾起数呈下降趋势, 但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仍很突出, 仍是群死群伤损失重大火灾的高发场所。因此治理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火灾隐患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是消防工作重点, 笔者针对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特点, 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
1、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
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涉及公共娱乐中心、商场商厦、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影院等单位和场所, 其主要特点是人群密集、聚集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障碍多、隐患多、阻力大、难控管, 一般为火灾易发和频发场所, 经调查分析, 主要存在以下隐患问题。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轻视和忽视消防安全教育, 相关工作人员消防意识和责任心淡薄, 平时不注重安全检查和整治, 发生火灾后又不愿承担相关消防责任, 大部分人认为损失是集体的, 责任是领导的, 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 缺乏维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人翁意识, 整体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大打折扣。
(2)建筑设计不规范, 安全通道不畅。不少单位和场所对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建筑规定不懂或知之甚少, 个别单位出于节省设计费和地盘的考虑, 初建时并不向消防部门申报, 随心所欲自行设计, 也有临时以其他建筑改变经营用途而建立的公众场所, 因地制宜私拆滥建, 将消防安全统统置于脑后, 均不预留或违规少留安全出口, 有的虽有通道但设置不合理, 有的临时改建或乱堆乱放杂物堵塞通道, 使安全出口名存实亡, 给紧急疏散人群带来困难。
(3)电器线路乱拉滥接现象严重。主要表现有: 用电制度不严格、不规范, 电管人员技能水平相对较低, 责任心较差;电器线路铺设不合理, 乱拉滥接严重; 电线老化破损, 绝缘率下降, 漏电严重, 得不到及时更换和维修; 线路超负荷运行, 有时有的地方还经常有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现象。
2、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成因分析
2.1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是产生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的主要原因
各地现在存积的 “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大多数是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 或者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消防设计, 或降低消防标准, 而留下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法制观念不强, 片面强调为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创造宽松环境, 置法律要求于不顾, 盲目扩大再生产和投资规模, 放任、纵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甚至对根本不具备开业条件的单位要求各部门一律放行, 边整改、边经营, 致使一些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 而且长期得不到整改。
2.2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管理不到位是
产生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的直接原因
从总体上看, 大部分单位都能依法实施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但仍然有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 造成大量的火灾隐患。一是单位还没有完全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有的单位还没有从原来的管理方式中解脱出来, 总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 单位的消防责任制不落实, 消防工作无人抓, 消防管理无人问, 以至养患成灾。二是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 没有落实逐级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流于形式, 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三是单位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严重。一些单位没有把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位置上, 把经济效益看得高于一切, 置消防安全于不顾; 一些单位为节省消防投入, 在工程建设之初不按消防设计进行施工, 偷工减料, 有的工程项目由于投资缺口较大,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首先就砍掉消防设施建设投资, 给建筑物留下.. 先天性..的重大火灾隐患; 有的商场、宾馆、酒店、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为了追求豪华高档, 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规定, 任意修改或取消防火设计, 疏散通道狭窄或堵塞占用, 又人为地造成了大量火灾隐患。四是有的单位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维护保养, 使原来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建筑, 由于设置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损坏, 产生了新的火灾隐患。五是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经济活动中的租赁承包活动大量增加, 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有的改变原有建筑结构和用途, 有的擅自在建筑上加层, 扩大建筑面积, 造成重大火灾隐患。
3、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设计和相关设施的监督管理。既要加强建筑施工前期设计规划的消防技术指导, 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科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 合理铺设电器线路; 又要加强施工中有关消防技术问题的监督和指导, 严禁擅自降低技术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更要加强建筑施工结束后投入使用前的消防设备检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监督管理, 严禁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 公共娱乐场所 消防安全 消防管理监督 措施
我国各个地方经济的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收入的不断增长,一些城市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运而生。练歌厅、剧院、演艺厅、商业会馆、大众舞厅、水疗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大量涌现,现已迅速普及我国各地的大、中城市。这些公共娱乐场所为各地活跃群众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集中开展了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公安、消防、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积极动员部署、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检查、监督火灾隐患,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整治摸清底数、消除隐患、健全制度、形成机制、教育员工、提高了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但是,公共娱乐场所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如违规开业、违章装修、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消防安全管理薄弱、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1 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的原因分析
(1)个别业主法制意识淡薄。有的业主不懂法,有的业主千方百计钻法律的空子、逃避监管,有的抱临时想法,在消防安全上不肯多投入。如有些场所未经审核、验收或开业检查合格擅自开张,往往以试营业名义搞违法经营;有些场所在二次装修、改变内部使用性质或分隔时未向消防部门申请,以原有的审批意见搪塞;有些场所由于设置在老建筑内,明知对照新规范标准不能满足,故意拖延不到消防部门办理手续;有些规模较小的场所领取工商或文化部门相关证书后就开始经营,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
(2)载体消防基础薄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较好,隐患较多的主要集中在一些规模较小场所或建造较早的建筑内,这些场所在设计、施工时就留下了先天患,消防安全投入不足,偷工减料、不按设计施工等。造成防火、防烟分区面积过大或根本没有分区,随意进行分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的选用和设置不符合要求,内装修材料过分讲究美观和隔音,其燃烧性能无法满足防火要求;有些消防安全设施形同虚设.如报警器不接大系统、防排烟管道堵塞或风机选型不当、消防水管大小无法满足供水要求、消防用电线路看似两路实际一路、黑暗环境下使用蓄光型疏散标志等等。
(3)安全监督管理缺位。一些经营者对安全管理不重视不关心、不到位也是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原因之一。如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或将制度束之高阁,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实用性和操作性不强、流于形式;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走过场,少数场所内的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泵房间管理混乱;有些场所内为了经营需要违章用电、用火、用气还存在边装修边营业的现象,有些场所内员工流动性较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落实,员工不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缺乏实战训练;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就上岗,有的即使参加培训但实际操作控制程序半知不解,发生火灾只能束手无策;不少场所对火灾隐患的整改不彻底,能拖则拖、敷衍了事.找出各种借口逃避整改,造成隐患久拖不改。
(4)消防监管缺乏联动。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涉及文化、工商、公安、消防等各部门基本上根据相关规定各自实行监督检查。但从现实情况看,这样的监管模式存在不联动的地方,造成有些场所违章开业或对火灾隐患拒不改正。尤其是在场所设置条件上不统一,发生问题后再沟通为时已晚,整改难度加大。如某场所投资数千万开业数年,消防审核通过,但文化部门却不能发证,主要涉及周围居民有意见,使经营者、管理部门进退两难。
2 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
2.1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与监督检查的措施
严格审核、验收、开业检查。要确保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一定要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不留后患。审核验收或开业检查必须根据国家或地方消防安全标准执行。对场所开业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也应作为检查审核内容,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具体措施如下:
(1)监督检查娱乐场所建筑防火类隐患。①内装修、改建、扩建工程是否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许可;②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标准;③防火分区面积是否过大;④分隔、装修材料是否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⑤防烟分区面积是否过大;⑥周围搭建违章建筑是否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2)监督检查娱乐场所设施保养类隐患。①自动灭火系统故障能否运行;②防排烟系统故障能否运行;③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无故障;⑤室内消火栓系统故障是否能运行。
(3)监督检查娱乐场所安全通道类隐患。①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够数、有无损坏或被遮挡、覆盖;②在外窗、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是否安装栅栏;③应急照明如何。
(4)监督检查娱乐场所消防管理类隐患。①是否违章动用明火;④有无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⑤是否违章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⑥室内是否燃放烟花爆竹。
2.2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监督的策略
(1)强化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监督。根据《消防法》,督促公共娱乐场所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消防管理人员,从上到下建立起层层问责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规范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不能马上消除的,要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消除,把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强化消防宣传和培训。公共娱乐场所至少6个月组织一次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的员工在上岗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消防基本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自救基本方法。消防队要与娱乐场所定期组织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消防人员和娱乐场所员工处置初起火灾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强化公安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不定期开展检查,对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疏散通道不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对同一场所连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0)29-0096-02
室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密切,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抓好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笔者结合多年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经验对如何改进和加强室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论述。
1、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1.1 临时性建筑多。可燃物品类别多
大型集会、灯会、展销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也有些是在固定性建筑中举行的,但更多的是在临时搭建的建筑中进行的。临时搭建的建筑多采用可燃性材料,加上摊位大多相邻较近,防火分隔差,耐火能力极低。易着火、易蔓延。
临时性集贸市场和展销会一般都是综合性的,经营的商品包罗人们生活所需的吃、穿、用各种物品。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燃物品。并且绝大部分未设置专用的库房,有的也仅以板棚、偏厦暂存,因而物品混杂堆放现象十分严重,大多不能分类存放和隔离存放,不能保持堆放的间距。火灾负荷大,隐患比较严重。
1.2 人员众多密集、流动性大,消防安全意识差
大型集会、灯会、展销会的参观人员众多,且密度大,吸烟者有之,乱丢废弃物者有之,因此而埋下火灾隐患。一且发生火灾,众多的人群易惊慌失措,一片混乱,因而给疏散带来难度。
临时性集贸市场和展销会大都是由成百上千的小摊位构成的,很难进行统一的管理,摊位多各自为战,有些经商者又带有临时思想和经常流动或更替经商主人,摊商之间无密切的整体关系和全盘思想,构成了一个各顾各的松散临时性整体,通常只顾经济效益而防火安全意识淡薄。很多摊商文化水平不高,极为缺乏消防业务知识,发生火灾后应变能力亦差。
1.3 用电负荷量大、电器线路不规范,违章用火现象较普遍
汽车电影院、大型集会、临时性集贸市场、展销会、灯会,尤其是灯会用电量极大,往往临时安装一些照明灯具、装饰性的彩灯、霓虹灯和电动模型等,用电负荷量增多。由于具有临时的特点,电器设备施工安装往往比较粗糙,达不到规范的要求,因而带来了一定的火灾危险陛。另外,由于电器线路的敷设除了装修布置时安装进去的以外,营业后临时接拉的电线、插座很多,有的棚摊内液化气罐、火炉“同室操戈”;有的棚摊从附近居民家或单位拉线“代电”;还有的直接从附近的高压线或配电盘上私自接线,无任何保险装置,用电量大,易超负荷运载,起火的危险性很大;违章用火现象普遍,因此,明火烧火煮饭,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等用火用电器具以至液化石油气应有尽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火灾隐患。
1.4 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消防设施薄弱
室外群众性活动一般都有主办单位、出租场地单位、承租单位、参展单位和参展个体等。参加单位众多,且思想素质不一,给消防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同时部分室外公众聚集场所无消防组织,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也不健全,形同虚设;另外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平时只是进行业务管理,而消防安全却无人过问,造成消防安全失控漏管。
由于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缺乏统一规划,形成乱搭乱建,影响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火栓情况严重;集贸(展销)摊位无消防器材或数量不足,摆放的位置比较“冷僻”;室外消火栓没有明显标志,遇有火情,水源很难保证。加上经营者消防意识差,不能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容易造成重大损失。
1.5 装修布置期间,材料种类多,工序复杂,火灾危险性大
举办大型集会、灯会及展销会等往往需要制作各种展板、展台、展柜、展箱、模型和展览厅的间隔装饰等,这些设施多数采用可燃材料制作。布置期间,有木工、电工、焊接、油漆、喷漆、粉刷等多种工序交叉作业,火灾危险性较大。
2、切实加强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1明确消防管理职责,措施步步到位
1)大型集会、灯会、展销会、临时性集贸市场、汽车电影院等的消防安全工作应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监督,公安机关对大型集会、灯会、展销会进行审批。主办单位负责人为法人代表暨消防责任人,其主要措施是: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3)组织人员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组织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5)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7)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2)分级管理、落实责任
依据室外公众聚集场所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应按照自然区(片)划成管理区(片)或组。同时消防监督部门应与主办单位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主办单位要与区(片)或组负责人签订消防责任书,区(片)组负责人应与摊(店)主签订消防责任书(状),做到层层签订,层层落实,并与奖罚挂钩。
2.2 完善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1 成立防火管理机构
每个室外公众聚集场所都应成立防火管理机构,并由公安派出所或治安管理小组配合.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防火管理机构的领导应由主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并由工商、治安及区(片)或组的负责人组成。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2.2.2 组建义务消防队
组建义务消防队,并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等,从组织上形成防火和灭火的完整体系,并明确其职责,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训练。
2.2.3 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
室外公众聚集场所应根据活动性质和物资种类的防火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消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