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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09-09 03:04:50

序论:在您撰写消防工作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消防工作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夏季消防检查专项领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以之前成立的为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群众生活、生产经常性集聚场所(诸如各类超市、宾馆、槟榔橡胶加工厂,网吧、娱乐活动广场等)

1.检查其是否存在着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

2.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

3.是否存在着电器、插头、电线等由于老化而容易引起火灾的安全隐患。

(二)各个机关单位的办公场地、生活区域,敬老院

1.是否存在着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无阻。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3.必要的地方是否配备的消防设施,这些消防设施是否能有效使用。

(三)建筑施工地

1.其施工过程中是否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建筑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标。

3.施工地是否设置了必要的消防水源及消防管道,并保持充足的网管及压力,是否配置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才。

4.建筑材料的安放是否合理,存不存在着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0—22日)

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消防安全具体方案,部署具体工作分工,成立组织领导小组,落实任务、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6月23日—7月23日)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政府综治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对辖区内所有的场所进行全面的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进行逐一的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其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排查出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对其挂牌督办,并责令限期整改销案。

第2篇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防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平安厦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消除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冬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冬季防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形势,掌握冬季火灾的规律和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严加防范,把防火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认真落实到基层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环节。

二、突出重点,开展大规模火灾隐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六查”要求,明确检查的重点、检查的任务和整改的责任,紧紧抓住眼前一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亟待解决的火灾隐患问题,出重拳、下猛药,限期彻底解决问题。要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四个方面,迅速展开“猎鼠”行动。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领导责任和专门人员,按照三级管理责任制分级管理,分级备案,并从中筛选出重点隐患,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三、落实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要坚决纠正执法偏软、督促不力的现象,敢于碰硬,敢于解决棘手问题,紧紧抓住容易酿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隐患,追踪到底,彻底清理火灾隐患。对违法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久拖不改、抗拒整改的场所,要动用执法手段,该查封的就要查封,该取缔的就要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继续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倒查,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系列决策部署,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车站实际,在全站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依法管控、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确保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港口消防安全平稳。

二、工作小组

车站成立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书记

成员:副站长、各车间正、副主任及安全员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部署发动。(4月4日起至4月7日前)。

各车间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宣传、部署,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利用宣传栏、交接班会、工前会、专项会议等形式,将消防安全、火灾防范、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火灾危险性;提示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逃生、自救方法;提示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等相关知识广泛传达到基层班组、员工及相关外来作业人员,增强员工及相关外来人员的火灾防范和人员自救能力。

(二)组织实施(4月8日至12月15日)。

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开展查找问题,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车站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一是成立车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二是利用点名交班会传达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号召全员参与到整治工作中;三是各车间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开展消防整治工作,让员工人人了解工作方案,积极投入防消工作中。

(二)分类排查整治。

1.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车站电动车充电管理规定,严禁电动车与摩托车混放,在规定的充电点进行充电,充电时间设置不能超过240分钟;二是严查使用无安全合格证书的充电器,一经查出,立即没收充电器,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三是各车间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执行日常的安检和一班三检制度,防范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存放不当引发火灾事故。

2.加强检查各岗点用电安全。一是加强各岗点的电暖器使用管理,检查员工是否按照使用规定开关电暖器,严禁在取暖器上烤任何物件,严禁出现长开不关现象;二是强化照明电气使用管理,严格落实人走灯灭等安全用电制度。

3.严查劳务人员擅自使用电焊机、切割机等,外来施工使用明火作业时,要办理动火证,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做到规范监管、过程受控,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三)强化督导问责。

车站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车间的主要领导实施安全警示谈话。因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

(四)落实信息报送。

车站制定的工作方案于4月9日前报安保部。于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2天内上报工作总结。

第4篇

2014年,全镇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15号文件、《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继续深化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扎实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全民消防科普教育宣传,切实加强我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社会预防、控制、处置火灾整体能力,不断提高消防信息化、现代化、正规化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工作责任

1、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到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层层明确消防工作责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保消防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考评、有总结、有奖惩。

2、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年终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将年度社会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向镇政府专题报告。

二、坚决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

1、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火灾隐患要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并切实加以整改,整改率要达到90%。派出所要狠抓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整治工作,严格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合格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结合季节性火灾高发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共同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工商部门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一律停发营业执照或不进行年审。派出所要把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延伸监管,抓好出租房屋和农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普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决不姑息;对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对不符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危险源,整改率达到100%。

三、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现规范化。积极推行8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达标计划,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内30%达标,人员聚集场所和宾馆饭店年内60%达标;认真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了理规定》,全面深化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

2、落实社会消防执业资格制度。结合全省社会消防执业资格登记认定管理制度,大力推动消防执业资格制度,年内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四、深入推进农村和集镇消防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有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落实“七户联防”等防火措施;把消防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着力解决好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2、将消防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内容,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组建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对集镇老弱病残弱势群体的定期上门警醒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集镇街道消防栓布局不合理的局面得到改变。

3、开展消防安全村、安全集镇创建工作。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村、安全集镇创建活动,提升农村、集镇防范火灾水平,年内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达标率达到50%以上。

4、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组建消防义务消防队,并搞好管理及训练,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加强派出所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加强消防摩托车日常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提高处置农村火灾事故能力。各村(居)民委员会义务消防队、联防队要分别达到50%,并投入灭火执勤。

五、进一步加大农村、集镇消防规划建设力度

1、精心制定消防规划。要将消防规划纳入集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并随集镇总体规划的修编而修编,保证消防规划与集镇发展水平相适应。要适时组织集镇、自来水等单位实地调查、认真研讨、多方论证、制定消防规划,提高消防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

2、认真制定消防规划。落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与集镇建设同步实施。加快老街的消防改造。对与集镇总体规划不相适应的消防规划,不得实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场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并下达年度整改任务,并确保实施。

六、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教育

推进社会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要制订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推动消防宣传“进集镇、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工作;要在镇村、集镇、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室。教育部门要组织编写中小学生消防常识读本,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课程,各学校每学期开展消防教育不少于3-4课时。文化服务中心要组建文艺宣传队,创作消防文艺节目,开展文艺演出,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阳光培训内容;共青团、妇联、工商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七、提高灭火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处置能力

第5篇

(一)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文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46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开展《省消防条例》执行一周年情况调研,组织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制定消防工作行政责任问责办法,结合《省消防条例》执行情况,对各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年终进行考核。

(二)强化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制定出台《社会消防目标责任考评细则》,将社会消防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要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各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实施细则,分解、细化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确保《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逐年稳步推进。

(三)落实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公安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警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落实“防火防盗一体化”工作模式,深入推进“全警消防”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要做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设施维护等经费预算安排;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物业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管理;国土规划、城乡建设部门要从源头上严控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各环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尤其是商场的消防安全监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广播影视等部门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及新闻媒体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宣传、教学、培训内容;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评星、评级考评内容;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单位按照程序办理暂扣、取缔或吊销相关证照;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产品市场专项联合检查行动;城管部门要将是否影响消防部门灭火救援、人员疏散逃生纳入户外广告审批的重要内容,对影响公安消防部门灭火救援、人员疏散逃生的户外广告不予以行政许可;水务集团、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市政消火栓联合管理和应急联动工作制度,有效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四)做好党的十期间我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周密部署党的十期间我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强化现场熟悉和实地实战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着力夯实抗御火灾基础

(一)加强消防经费和装备保障。严格执行《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330号),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及增长机制,提高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各区消防经费增幅不得低于本区财政收入增幅,与年相比增幅不低于20%。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完成25米载液高喷车、32米以上进口举高车、水罐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等装备的配备任务。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5个普通消防站开工建设;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含消防指挥中心、消防教育馆)主体工程完工;特勤训练基地完成立项、征地、规划等手续。继续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完成社区300辆消防摩托车配置任务。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年内新增市政消火栓335个。将消防基础建设与老旧居民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相结合,全面改善消防基础薄弱地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强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工作。2012年,新招录消防文员267名,其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招录40名,公安派出所招录227名;按照每个新建消防站配备20—35名的标准招录合同制消防员,以弥补现役消防警力不足。2012年,新建江夏郑店、新洲辛冲、蔡甸索河3支专职消防队。加强保安消防队建设,公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纳入保安服务合同,明确各个岗位保安员消防工作职责。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村)至少建立1支志愿者消防队,鼓励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群众自发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三、推行消防安全管理新模式,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一)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2012年内全市80%的街(乡、镇、场)以及社区(村)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组织质监、公安消防部门将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立消防产品信息库,定期本市企业生产的消防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和质量信息,从源头上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二)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2年底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达标;全市一级物业服务企业100%达标,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基本达标。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分步骤推进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的落实。2012年内,每个社区(村)设置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的“十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员。

(三)开展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治理,逐一制订整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加快火灾隐患整改。严格执行省、市、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制度,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率达到100%。

(四)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积极拓展中介机构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执业资格培训等服务功能。探索开展消防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将评定结果纳入全市中介机构星级管理工作,搭建诚信平台,建立市场竞争和准入机制,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和执业能力。

四、巩固应急救援建设成果,全力提高战勤保障水平

(一)巩固基层应急救援试点成效。推广基层应急救援轮值执勤、混编执勤、分点执勤等三种模式,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应急救援机制。推进应急救援建设,2012年底各区综合应急救援队执勤力量全部达到30人以上,装备配备达到《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要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部达标。加强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综合实战演练。

(二)加强战勤保障能力建设。建立进口消防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建立跨区域运输保障车队,物资储备量同比增长10%以上。积极整合全市应急物资、重型工程机械等灭火救援资源,建立应急抢险救援联动机制,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能力,满足重大灾害事故处置的增援需要。

五、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

根据档案工作特点,明确重点区域。按照工作职责,划定消防安全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创建“划定区域、重点防控,群防群治、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

1.开展消防宣传教育:①在明显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志、图画等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学习县直消防先进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2015年1月)。结合“6.9”国际档案日、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档案消防知识“六进”活动。②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专业培训(2015年3月)。③在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设备器材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悬挂张贴各类认识标识、操作使用标识和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标识;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设置疏散警示、指示标识。

2.消除火灾隐患:①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干部职工对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用火用电等情况,按照消防工作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处置。②坚持领导值周制度。每天由一位值班领导带领两名工作人员对重点部位和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和消防台账的登记。③坚持月例会制度。每月由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责任人,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每日防火巡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调度,并进行通报。

3.扑救初起火灾:建立志愿消防队,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志愿消防队由消防专业技能相对熟练的干部职工组成,配备相关专业设备,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条件。商请县消防大队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2015年4月)。

4.组织疏散逃生:①组织不少于2次全员性的疏散逃生演练(2015年4月、10月)。②公共场所配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出入口处悬挂一块单位总平面图,每个楼层醒目位置张贴一块提示标牌,配备便携式应急手电、火场逃生面罩、门上张贴一副房间疏散示意图。

(三)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要求进行自查评估,查找薄弱环节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三项申报”制度(即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变更申报备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申报备案、消防安全自评申报备案)。

(四)深入开展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消防控制室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置齐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功能完整,运行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畅,手动启动功能够正常实现。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正常运行。落实维保公司定期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2015年2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冬春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务必要提高警惕,以“不起火、不冒烟”为首要工作目标,牢牢抓住工作的主动性,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切忌工作浮在表面、流于形式,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第7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中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构建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质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

全区中小型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

四、整治重点

(一)凡上述场所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要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

(二)凡上述场所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实施当场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对疏散条件差,特别是仅有一个楼梯的,要增加救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设施。严禁在窗口设置铁栅栏,已设置的必须限期拆除。

(三)凡上述场所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的,要限期配备、设置到位。

(四)凡上述场所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的,要责令业主委托电工按照要求规范敷设电器线路。

(五)凡未开展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或已经开展但未达到要求的场所,要在检查中进行现场辅导、培训,做到检查一个,培训一个,演练一个,普及一个。

(六)凡上述场所未按规定使用或超量存放液化石油气瓶、气瓶与炉灶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隔离的,责令业主立即改正。

(七)凡上述场所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培训的,要限期改正。

五、整治要求

(一)切实把好消防安全检查源头关。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场所,必须由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手续;上述标准以下的场所由公安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进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今后,凡对上述场所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业。

(二)合理增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范围。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的摸排工作,消防大队对规模稍大、人员集中、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或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虽达不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也要适当增加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直接负责监管;对规模较小、易发生多人死亡火灾的场所,可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关注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力争做到有计划的前往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把消防安全的理念和技能渗透到这些弱势群体。

(三)将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中的重点关注单位纳入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错时制的范围。要按照“错时工作制”的要求,对夜间营业的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等场所,按照消防大队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天的要求,组织实施夜间消防安全检查。

(四)加大对饭店、酒店、咖啡厅、酒吧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两个能力”的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员工掌握“四会”: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会排查整改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