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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含义在于:在政府政策的指导和管理下,在法律和法规约束和规范的制度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实行价值规律基础上的供求关系决定自由竞争和竞争关系,自由竞争和竞争关系决定经济的发展方向、规模和程度,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说,它兼备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特点与宏观调控的优越性。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特征
1.市场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德国认为自己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此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2.建立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这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但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予以调节。
3.具有特殊调控作用的德国联邦银行。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其资本归联邦政府所有,只有联邦银行才有权发行货币。联邦银行又是一个具有公共法人资格的联邦直接法人,独立于联邦政府。
4.完善周密的社会保障体系。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事故保险等,社会保险网络遍布全国。这套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强调自给原则,不以政府为主体,以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
5.完备的法律体系。二战后,为了重建国家,德国议会制定了《基本法》,确定了国家制度的几项基本原则,即民主制、联邦制、福利制国家和法治国家的原则。《基本法》把建立和发展社会市场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
6.重视教育和科研。德国是一个公认的重视教育、科学、文化的国家。一是学校多;二是专职教师多,平均每两个学生就有一名专职教师;三是国家投入教育的经费多;四是实行小学和中学12年全民义务教育;五是重视技能和职业培训。
二、社会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
我国一直奉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宏观调控一直是我国强有力的国家干预手段。这与社会市场经济是有很大不同的,主要体现在:
首先,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本质上的区别是所有制基础不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无论冠以怎样的定语,其本质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通过实现以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产权多元化来引入市场机制的经济。在这一新的经济体系下仍以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谋求共同富裕的本质为根本目标。德国以私有制为基础,可以允许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但根本目标上是个人性的。
另外,从阶级立场来看,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仍是在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艾哈德在论述工会的工资要求问题上,就工资和通货膨胀的关系、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关系、经济发展和福利国家关系等问题,提出一系列论点来论证,工会的工资要求和过多的福利支出是造成通货膨胀和威胁物价稳定的主要因素。以后的西德自由主义者又以反对垄断为名,将工会组织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一起视同私有垄断公司加以反对,其资产阶级立场亦愈发鲜明。
三、社会市场经济带给我国的经验和启示
1.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
公有企业运营效益不佳的直接原因是对人的选拔、监督、激励和制约机制不科学和不完善,导致内部管理混乱、经营动力不足、败德行为丛生等弊端。在此方面,德国更尊重每个人平等权利的观念,让市场主体更加充分的竞争,使市场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政府在经济运行中仅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即可。只有这样,才能够防止资源配置低效率的运行,和社会不平等现象的出现。
2.法制文明度高。
个人权利的平等客观上就要求完善、健全的法律体系。除了这个体系本身,更进一步要求全民知法、懂法,并依照法律法规办事。法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要标志。他们崇尚法律的原因正是由于法律本身的约束性和公平公正的特点。而德国对于法律的贯彻落实,更加完善的是它在促进全民知法懂法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显然,为了与国际接轨,制定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也可以使我国更好的适应国际经济准则,提高竞争力。
3.重视对教育和科研的投入
问题的症结很明显:第一阶段,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医疗体制是完全的计划及公有模式,优点是平民化、均等化,照顾到社会公平:缺点是缺乏效率,难求品质。于是,这才有90年代的医改,医改的方向是将计划转向市场,将公有逐步开放为多种成分。由于政府投入大幅缩减,加上医药未能分业,导致前述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于是,这一次,重点当然是放在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
新改革方案明确:(1)政府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两方面的主导地位,前者主要由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服务,后者则由政府、社会、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减轻个人医疗成本,(2)今后3年,政府将为新医改投入8500亿元人民币,并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及农村的医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医疗产业及服务,在全世界各国无分资本主义及社会主义,都是一个麻烦问题,美国也没搞好、因为它的复杂涉及了好几个相关而又不相等的领域:(1)医疗体系及产业,这又包括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营利性医疗企业;(2)保险体系与产业;(3)制药业及其与医药体系之间的分业合作关系。在这样的庞杂系统之中,又穿插了政府、企业与个人三种角色的互动。当然,最核心而又关键的角色,就是政府。
为了要体现社会公益,也就是社会主义,让社会中的弱势者也能平均地分享的医疗资源,政府的角色至少要做到以下四点:
(1)在公共卫生及基础医疗服务两方面承担全部或主要的角色――因为这些领域缺乏足够的市场诱因来吸引营利性的民营企业投入,政府必须当仁不让、责无旁贷地一肩挑起;
(2)规划建立有效率的、普及率高的全民健康保险体系;
(3)建立医药分业制度,严格执行医与药的分开;
(4)认真做好对医疗品质及药品质的监督管理。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和谐社会 和谐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和谐的社会,其中经济的和谐是基础。因为,和谐社会的实质是要处理好社会中的各种关系,协调好人们的各种利益,使人们和谐相处, 充分激发社会活力, 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在各种社会关系中, 经济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首先协调好经济利益关系,满足了物质生活这一最基本的需求,人民才能更好地追求和享受其他利益。因此,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它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外,还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以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既要促进效率的提高,发展生产力,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注重社会公平;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竞争的作用要受到社会和谐目标的约束;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竞争都要受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协调和相应政策的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效率与公平、竞争与和谐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经济。
3.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在促进经济增长、带来高效率的同时,其自发性、盲目性的缺陷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从而引发恶性竞争、短期行为、道德缺失,带来经济增长的盲目性、收入分配的悬殊,乃至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以及其他不和谐因素。市场经济的缺陷不仅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对立,而且同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要求相对立。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虽然使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这就为市场经济消极性、缺陷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更多空隙,从而产生竞争无序和失范、不讲诚信、假冒伪劣、欺诈活动等不和谐现象,而这一切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迫切需要和谐机制来引导、规范、推进和保障,以维护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秩序。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
2005年2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这些要求与市场经济的某些属性有着共通的地方,因而是可以相容的。
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保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不能够运行良好的。同时,完善的法治体系也需要民主作为保障。发展市场经济,能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增强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促使国家民主法治体系的完善。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尽管由于每个人的条件不同,在公平竞争中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公平,但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生产者经营者都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实现优胜劣汰。因此,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平等意识和公平竞争观念,从而能较好地解决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
再次,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诚信友爱的建立。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通过契约为纽带来维系的,“诚信为本”是现代市场经济长期生存的法则,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如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调节着商品运动,一切商品的价值和质量都要通过市场来检验,这有利于树立人们的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为和谐社会的诚信友爱的建立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通过发展市场经济,还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要求创造必要的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充满活力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了追求利益,相互竞争,不仅使社会充满着活力,而且也能很好地解决效率问题。同时市场经济不仅能优化资源配置,还能促使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这就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另外,市场经济承认并肯定人的利益,而对人的利益的承认和肯定,有利于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和谐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长,没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增长,和谐社会将无从谈起。尽管物质财富的增长不会自发地导致社会和谐,但社会和谐却离不开物质条件。因为和谐与贫穷落后是不相容的,一个贫穷落后的社会永远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和谐。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机制的核心,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有的道德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而新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形成,因此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的关系,营造扶正去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在人类的道德体系中,诚信友爱对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最有价值,要建立企业、个人的信用档案,完善现代信用体系,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3.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证。要建立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界定各市场主体的产权,明确各自的活动规范,使市场活动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展开,引导人们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目标,自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解决所遇到的矛盾;要坚决打击市场不法行为,真正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运行。
4.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社会公平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和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表现。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促进社会公平,就必须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要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在科学发展观提出的“统筹规划”方法指导下,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制定社会普遍能够接受的分配政策;要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并以法律形式来调控收入分配差距。
同时还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因此,必须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者给予资助、对困难群众给予保护,实现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的经济,也应该是和谐的经济,既具有竞争机制,也应该有和谐机制,只有把竞争机制与和谐机制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永昌:《坚持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的有机统一》.《北方经贸》,2005年第10期
[2]顾枉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纵横》,2008年第1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哪些相异和相同呢?要明确这个问题,首先就需要把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相异和相同来分清。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不明确他们基础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相异和相同,也就不能明确他们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相异和相同。由此可见,明确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相异和相同也就是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内容和形式上相异和相同的首要问题。
二、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内容上的相异和相同
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内容上有哪些相异和相同呢?
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母腹之内。他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有产者剥削,无产者贫穷,生产盲目和经济危机等。但所有这些都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所以建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消灭剥削,消灭贫穷,消灭生产的盲目和经济危机等等,也就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容。同此可见,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内容上的区别,首先就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和私有;其次就是有无剥削,有无贫穷,有无生产的盲目和经济危机等等。
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内容上有哪些相同呢?首先在于他们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其次就是无论人类社会发展的哪一个阶段都是由一个一个活着的人来组成的。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要生活,生活着的人都要活动,每一个人的活动虽有不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面向富裕,背对贫穷。富裕使人安定,贫穷使人不宁。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内容上的相同。
三、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上的相异和相同
那么他们在形式上有哪些相异和相同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用他们在内容上的私有和公有来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由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私有所决定。所谓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私有,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没有公有生产资料,只有私有生产资料。所有生产资料都为个人和国家所占有,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生产资料可使用。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私有制。
第一,没有生产资料的人,迫于生活,不得不去出卖自已的劳动力,这就给私有生产资料者的剥削造成了条件。由此可见,私有生产资料者的剥削,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整体形式中的第一种形式。
第二,任何产品都有更新换代或不再为社会需要的可能。因此,减产或停产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减产或停产后的工人,由于自已没有生产资料,所以也就不能不失业和贫穷。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整体形式中的第二种形式。
第三,为了消灭贫困,资本主义社会采取了社会保险。可是社会保险却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又一种形式的剥削。正如美国总统克林顿所指出的“社会保险总是依赖于年轻一代人的纳税,一般退休人员在不到六年的时间内就能收回他或她所支付的所有保险税。但是,此后,他还要继续领取这笔保险金。那么现金从何而来?实际上政府一直靠借贷为社会保险制度提供资金,而把债务转嫁给纳税人。”由此可见,社会保险的剥削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所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整体形式中的第三种形式。
第四,对失业者劳动力的浪费,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所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整体形式中的第四种形式。
通过上述四种形式,我们可以看见,剥削、失业和贫困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所不可避免的。以美国为例,号称富甲天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美国,现在就有“1200万户人家为柴米发愁”。设每户有人三口,为柴米发愁的人就是3600万,这在美国两亿四千九百五十一万人口中,要占13%左右。这就是剥削、失业和贫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
在资本主义社会剥削、失业和贫困的条件下,由于剥削和被剥削的对立,富有和贫穷的不同,失业者的生活没有保障。这就使资本主义社会没有进行科学组织的可能。正因如此,所以社会的负面现象,如:民族纠纷、宗教矛盾、贸易摩擦、资源分配、生态平衡、财政赤字、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伪劣假冒产品等等,都如影随行,成了不可避免的事。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决定和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形式。
社会主义社会的形式,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决定的。所谓公有,也就是说,这些生产资料是用于为每一个人平均分配的。正因如此,所以社会中也就没有了没有生产资料的人,从而也就没有了有人迫于生活去出卖自已的劳动力。这样私有生产资料的剥削也就可以得到了避免,失业和贫困的现象也就可以不再发生。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话虽如此,可是要把公有生产资料平均分配给每一个人,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生产资料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河流、湖泊、海洋等等;一类是“劳动生产”的生产资料,如:各式各样的生产工具和设备。在这两类生产资料中,前一类是可以为每一个人平均分配的。后一类则不能。因为式样繁多,用途不同。每一个人需要的也不一样。所以是不能为每一个人平均去分配的。这该怎么办呢?方法是:用“公有生产资金”去代替对这类生产资料的公有。为每一个人分配一定数量的公有生产资料的“贷权”,让每一个人自已去购买这类生产资料去使用。这样,这类生产资料也就平均分配给每一个人去使用了。
在每一个人都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公有生产资金“贷权”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社会也就可以进行科学的组织了。
首先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得到培养和教育。在每一个成年人都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公有生产资金“贷权”的条件下,他们也就有了储存自已养老基金的能力。这时国家也就可以把他们储存的养老基金转变为每一个儿童生活和学习的贷款,从而使每一个儿童都能得到培养和教育。
在这个方法下,设每一个人的儿童期为19年(包括胎儿期),偿还儿时贷款期为12年,那么每一个人一生的贷、还、存、取过程就会是这样的:从被孕育的时候起,到18岁成年的时候止(19年),每年从银行(或专设机构)贷取一定数量的生活和学习费用;从19岁起,到30岁止(12年),每年向银行偿还一定数量的儿时贷款;从31岁起,到49岁止(19年),每年向银行储存一定数量的养老基金;从50岁起,到61岁止(12年),每年从银行取回一定数量的养老基金。
具体实施方法是这样的:
以一定的行政区划为单位,设某单位有儿童(胎儿-18岁)1000名,有壮年男女(31-49岁)2000名,儿童基本平均每人需要生活和学习费用1200元,那么每一个壮年男女本年平均各向银行储存养老基金600元供儿童来贷用。
青年人(19-30岁)本年各向银行偿还一定数量的儿时贷款;老年人(50-61岁)本年各从银行取回一定数量的养老基金,年年如是。
在这个方法下,社会也就可以组成这样三个组织和系统:
1.抚幼组织和系统
包括计划生育、产院、孕妇、乳母、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技和职中,是生育,养育和教育儿童的组织和系统。从儿童的生活和学习费用中为孕妇、乳母、保育员和教师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把年满18岁的儿童转入青壮年男女的劳动组织和系统。
2.青壮年男女的劳动组织和系统
接收抚幼组织转来的男女青年,为每一个人平均分配一定数量的土地和贷权,让每一个人自主去劳动。组织青壮年人的进修,培训和生产;监督他们偿还儿时的贷款和储存养老基金;回收老年人的土地和贷权,把老年人转入老年人的组织和系统。
3.老年人的组织和系统
接收青壮年组织转来的老年人,为老人年提供保护和服务。
接收死亡者的遗产,用遗产为夭亡和残疾者偿还不能和无力偿还的儿时和公有生产资金的贷款。保证每一个人储存的养老基金和公有生产资金的放贷得以如数回收。把所剩遗产转入公有生产资金之中。
随着公有生产资金的增加,每一个人对公有生产资金的贷权也就可以扩大到生活费用之中,如住房和家庭用具等等。从而让每一个青壮年男女都有条件组成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使他们得以愉快生活,安心劳动。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组织情形。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组织下,由于抚幼组织从儿童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中支付了教育经费;劳动组织为每一个青壮年男女分配了土地和贷权。使他们不被剥削、失业和贫困;老年组织用老年人自己的养老基金保护和服务了老年人,所以国家财政开支中的教育经费和社会保险费用也就不再需用。这对节约国家财政开支,精简国家管理机构,消除民族纠纷、宗教矛盾、贸易摩擦、资源分配、环境保护、人口控制、生态平衡、财政赤子、老年生活、儿童教育以及人类社会生活的走向统一,都是十分重要的事。
不但如此,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三大组织下,由于每一个人从被孕育的时候起,到生命结束的时候止,都生活在三大组织的关怀之中,接受三大组织的管理,所以,他们的言语和行动自然也就会高尚和文明。正因如此,资本主义社会的负面现象,如诈骗抢劫、恐怖暴力、贪污盗窃、赌毒妓等等,在这里也就不会发生。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产生的社会主义社会整体形式。
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上有哪些相同呢?
第一,生产资料私有的相同。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是私有的,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把公有生产资料平均分配给每一个去使用之后,这是的生产资料也是私有的。所以,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私有生产资料上相同。
第二,私有生产资料的作用相同。私有生产资料有保持和发挥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自觉性的作用。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生产资料是这样,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生产资料也是这样。所以,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生产资料在作用上完全相同。
第三,总体来说,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上的相异和相同是这样一种情形,即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公有。它的作用是让每一个人都有生产资料可使用,消灭私有生产资料的剥削、失业和贫穷,使社会得以科学地组织。资本主义社会的负面现象不再发生。换句话说,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和公平。第二层是平均分配给每一个人之后的私有。它的作用在于保持和发挥每一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自觉性。
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权”则不同。它只有生产资料的私有,没有生产资料公有一这层。所以,它只能保持和发挥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自觉性,而不能消灭剥削、失业、贫穷和社会和负面现象。换句话说,它不能保证社会的平等和公平。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上相异和相同的根本情形。
通过上述,我们可以看见,社会主义社会较资本主义社会前进了一个时代。它前进的标志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诞生。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相异
在资本主义社会形式下,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剥削、失业、贫困和社会负面的现象的不可避免,所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就难于顺利发展和运行。
第一,由于生产者不知道社会对产品所需要的数量,反之,消费者也不知道社会中有什么产品可供自己计划来使用,这就使社会中产品的过剩和短缺都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换句话说,盲目生产和盲目消费所产生的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一个特征。
第二,社会产品过剩时,物价下滑,生产者受损;短缺时物价上涨,消费者负担加重,加上投机倒把,买空卖空,囤积居奇,垄断操纵,从而使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也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这就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时常都处于惶惑不安的生活之中,精神压力沉重。这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二个特征。
第三,以新奇刺激消费,以炫耀购买使用,这不仅浪费社会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使不能再生资源的节约使用成了不可能的事情。这就给人类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亮起了红灯。这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第三个特征。
通过上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三个特征,我们可以看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对人类社会生活的消极影响,已失去了存在的可能。
在社会主义社会形式下,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三大组织系统中人员的年龄和需要基本相同,所以各系统也就可以统计本系统人员的需要,然后报请国家招标定购生产来供应。这样不但每个人的需要都可以得到了满足,而且盲目生产,盲目消费,换句话说,社会产品过剩和短缺的经济危机也就可以不再发生。与此同时,由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联系,所以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买空卖空、垄断资源以及伪劣假冒产品等等,也就没有了产生的可能,这就使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的现象也可以不再发生。在招标生产中,国家还可以把保护生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条件列入中标条件之中,从而使环境得到保护,资源得到节约,生态得到平衡。不但如此,由于夺标的竞争,还会使物价合理,市场稳定,人民生活康乐安宁。这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不同。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相同
1.都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要遵守价值规律的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也是这样的。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不能消灭剥削,这与社会主义社会要消灭剥削的内容不能相容。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遵守价值规律性上是相同。
2.市场中运行的都是私有资金
资本主义市场中运行的是私有资金,社会主义市场中运行的也是私有资金!因为,第一,社会主义社会中公有生产资金的作用在于为每一个人平均去分配,以便消灭剥削、消除失业、消除贫穷。使社会得以科学的组织,社会的负面现象不再发生。保证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平等和公开。所以不会直接进入市场中去运行。第二,在社会主义社会把公有生产资金平均分贷给每一个成年人去使用之后,这时的公有生产资金也就成了私有生产资金。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中运行的也只能是私有资金。而不能是公有资金。这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和资本主义市场中运行的都是私有资金的原因。
现代社会的兴起是以现代国家、市场和社会的相继形成并按照各自不同的逻辑运行为前提的,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构成了一个和谐的社会秩序。我在此前的专栏文章中曾讨论过国家(一般也被称之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接下来我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市场与社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作为一种制度建构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完善的体系,在建设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强调对市场主体权利的承认,强调政府须提供并维护公正的市场规则。凡此种种都是建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条件。此类论说因为强调的是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为人们所熟知。在对市场经济加以完整性勾勒的诸多向度中,有一个向度往往被忽略,这就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也必须有健全的市民社会作为基础。
在学理层面上,市民社会分析的是国家与社会相对立的二元关系,关注的是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者说不能被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市民社会的提出与现实的制度建构,其基本目的是通过对国家权力范围的限定,以及对社会不受国家权力渗透的规定,来抵御可能为国家所主导的无所不及的政治专制,使社会和人民获得一定程度上的政治自由。因此,“市民社会”是一个古老的社会形态,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城邦的政治生活,在今天强调市民社会建设,不过是对这一古老社会理想的继承和发展。
然而,与这种理想观念相对立的或许历史也更为悠久的,是对国家或政府力量的绝对化强调。如英国16世纪的政治学家霍布斯就认为,国家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这种论说受到了英国17世纪的政治学家洛克的批评,洛克发展出了一种“社会应先于或外在于国家”的社会理论,确立了有限政府和人民原则。而在洛克之后的18世纪,斯密建构了自由竞争的经济理论,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这为洛克的社会理论注入了实质性内容,即通过国家保证市民社会的经济平等和契约自由,使得洛克的社会理论可以获得实现。据此,无论是在学理脉络还是在现实制度建构上,市民社会都是先于市场经济而存在的。
有必要对市民社会给出一个广为接受的定义。德国当代大哲哈贝马斯提出,市民社会是一种独立于国家的“私人自治领域”,包括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其中私人领域是指私人企业之间自由竞争、自由提供经济产品的经济活动;公共领域是由各自非官方的组织或机构构成的私人团体,诸如各种俱乐部、沙龙、新闻传媒,乃至政治党派。在市民社会的这两种构成要件中,前者正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内容,而后者则是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
众所周知,若是以“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为运行规则,会出现所谓“市场失灵”;其次,在提供如国防、道路等公共产品上,也会出现市场失灵。一般的看法是,化解市场失灵需要依赖于政府行为,但事实上,正如当代的公共选择理论深刻地分析过的,政府也会出现所谓“政府失灵”,且在很多情况下由政府来矫正市场失灵并不是最优选择,政府主导的行为往往成本太高。于是在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之间的中间地带,由社会自主解决此类问题是必然选择。如温州等地区的企业自主组织的民间商会,在约束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协调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冲突等领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真正的高效率运行,根本离不开一个良性的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的兴起,一方面是维系经济高效运行之必要,另一方面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知识分子为主导的社会各界对抗恶法的社会行为,最终使得收容条例被废除,实实在在地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市民社会的具体内容,正是体现于它的一系列的核心价值之下的现实社会活动。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终极性价值;现世性价值
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形态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以理性化、自由竞争和利润最大化为标志的市场经济转变。先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利益格局被逐渐打破,而新的利益格局尚未完全确立,各种利益关系因而变得错综复杂,人们对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的关注空前地敏感和突出;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和展开在诱发新的经济伦理观念的同时,也促使我们对市场经济制度本身作出价值判断,市场经济在伦理道德方面的优劣成败成为经济学界和伦理学界共同的话题。理论和实践都需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这一课题作出回答。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坚持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终极性价值判断的统一,应该成为我们始终坚持的原则。
一、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
现世性价值判断,是指以稀缺资源配置和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分配为核心,以“自然形成”的既定制度的合理性作为标准的判断方法。市场经济与这种对资源配置和财富生产分配的关注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它强调效率和效益,强调合理的市场规则对市场个体的制约,以理性和实用主义为基础。在人们对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异常关注的现实条件下,离开现世性价值判断,不顾人们日益增长的提高收入、改善经济生活的愿望,对公众提出的任何“清高的”伦理要求,只会成为空中楼阁似的玄谈,对于解决形形的经济伦理问题无能为力。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时,“利”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因素,而是义利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义利矛盾运动中动力源泉的核心。在这种背景下,可以用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指导原则。
功利主义的萌芽,在人类历史上,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并在西方奠基于近代社会前期,最终形成于19世纪。然而,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主导精神是“先义后利”、“重义轻利”的尚义精神,具有反功利的倾向,而这一切是与自然经济的运作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市场经济推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巨大威力,是通过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来发挥作用的。这三大法则与规律无不体现着市场经济最基本也最核心的客观精神——效益精神。效益精神反映了市场经济求利性本质的根本要求,效益精神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生命。
功利主义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无疑有着重要的社会价值。在利益关系成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时,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成为现代伦理学的主要任务之一;重视人们的行为后果,不仅使道德评价具有比较客观的标准,而且对于人们的务实精神具有促进意义;强调趋利避害,不仅符合现代社会复杂的生活本质,也符合现代人的基本心理趋向。当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与资本主义功利主义既有着因共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而产生的共同要求,又有着因所有制的特殊性而产生的特殊要求。这种特殊的伦理精神主要是:其一,它把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作为道德的基础;其二,它虽然侧重以行为后果作为评价道德现象的标准,但也兼顾行为动机的评价意义;其三,既反对重义轻利,也反对重利轻义,而主张义利统一,既求效率,更讲公平。
经济伦理在市场经济中的现世性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经济伦理可以规范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市场经济社会中,市场运行的主体是有着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人。要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离不开完善的法制对企业和个人的规范。法制是建立市场经济的第一种规范,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客观上要求市场活动的主体以及市场经济的各种行为,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秩序中进行活动,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没有有序化的市场,就不可能有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仅有法律的维持是不够的,市场经济还必须有自己的道德基础。经济伦理在这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
与传统的自然经济相比,市场经济是通过交换来实现资源的配置,来实现人们之间的经济联系,因此,交易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方式。交易打破了传统封闭的生活,也在根本上改变着人们的道德世界。与传统的非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相适应的道德世界,其核心在于“忠诚”。血缘纽带、宗法制度以及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严格的上下级层次结构都要求某种人身依附的“忠诚”。市场经济作为对传统自然经济的历史对立,在经济伦理上所要求的核心在于“信任”,以及由此衍生的平等和自由。所以,它最重要的道德基础是“责任感”。这种责任感缘于每个人对自己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感。没有基于道德基础上的责任感,对于社会,它不能有效地实现职业职能、创造效益、组织社会结构、稳定社会价值;对于个人,它不能进行个人技能的积累,为社会创造服务与作出贡献。离开了这种责任感,市场经济的活动基础——契约伦理和经济信用就难以为继,分工合作的价值前提也会丧失殆尽,交易成本费用将会大大上升。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大量经济信用失常、权钱交易中的“寻租”等违反市场经济伦理的行为极大地危害着正常的市场秩序,也使得分工合作和规模经营的效益难以实现。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伦理要求个人和企业坚持平等、自由等经济正义原则,这些经济正义原则构筑了人类分工合作的秩序。因此,强调经济伦理对个人和企业的规范行为对于建立和维系健全的经济秩序大有裨益。
第二,经济伦理可以有效地推动经济增长。认为,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但同时又承认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在马克思看来,“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及其“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既是“人们物质关系的产物”,更是非物质生产即“精神生产领域”。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文动力即精神生产力可以作为第二种动力,推动经济的增长。经济伦理是这种人文动力中一种现实的、强大的力量。西方著名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近代以来的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得益于新教伦理的推动,新教伦理构成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内在的人文动力,其中“天职”观念形成的职业伦理,“蒙恩”观念构成的经济合理主义,“节欲”观念构成的积累精神,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的人文动力,它通过“资本主义精神”的中介,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率的制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是构成经济发展的内生的变量。由此我们也可以判定,与经济发展要求相契合的伦理道德,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并对经济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现代经济发展,首先来自于社会生产率的提高。社会生产率的提高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分工和专业化;二是个人和组织的积极性。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分工和专业化已成为普遍的现实,人们的积极性或进行投资、创新、经营和创造的经济努力,对于经济增长无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人们的经济努力,尤其是涉及长远利益的投资与创新,需要社会激励提供心理与舆论支持。由于人类行为具有寻求合理性依据的偏好,经济伦理的激励就不仅是不可或缺的,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合乎市场经济需求的经济伦理可以为人们的经济努力提供合理性辩护,使人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从事各种创造性的经济活动,它也可以唤起人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人们的热情和信心,推动人们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终极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
终极性价值判断是指在物质资料生产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存在的意义为标准的判别方法。它认为制度的变迁或替代是必然的,它要求把对于现行经济制度的价值判断作为其他价值判断的基础,在整体上引导着制度的前进方向。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行,一些具有根本性价值意义的经济伦理问题的出现,比如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公平与效率、先富与共富的关系等有关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问题,以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价值判断问题等使我们认识到,经济发展必须以终极性价值判断为导向,使其拥有对人类的终极关怀,使其富有人文精神。在这种思考的指导之下,我们在坚持社会主义功利主义的同时,还要弘扬以人为本的精神。
以人为本的精神,就是主张人的价值是最高的价值,要把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其他见物不见人的价值判断均不符合以人为本精神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人为本精神有着双重的道德价值:
一方面,以人为本精神对于市场经济逐利性具有矫正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本质—·逐利性。这种逐利性,既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又是导致人的异化的重要根源。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将人从对自然的依赖关系和对人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但是又把人推向了对物的依赖中,从而造成了人本主义精神的沉沦。因而,坚持以人为本,有利于引导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本质要求不谋而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为人民谋利益,它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把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的和最终目标,因而在本质上以人为本。这种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和集中反映,又是抵制和抑制市场经济反人本主义精神负面效应的有力武器。这种新的经济伦理精神,把是否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衡量经济工作、经济行为的最根本和最高的价值标准。
同样,认识终极性价值判断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关系,还必须考虑经济伦理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意义。
第一,经济伦理可以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进步需要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将社会发展主要看作是一种经济现象,把经济增长视为目的。其战略目标追求的是国民生产总值(GNP)或国民收入的增加,将经济效率视为社会发展水平的尺度。实践证明,这种发展模式并不令人满意:不仅造成对有限资源的掠夺性浪费,而且无法使人得到整体幸福。对这种模式弊端的反思,人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中心是“物”(生产效率的提高),社会发展的中心是“人”(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发展虽然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但决不能顾此失彼。于是,社会发展模式发生向社会全面发展为宗旨的转变。这种模式以“人”为本,是一种面向人类追求真善美统一境界的全新发展观,它要求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寻找合理的平衡。
第二,经济伦理可以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马克思说:“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这是从哲学高度对人的需要的思考。在他看来,人的需要是人追求自己的对象的一种本质力量。这种“力量”一方面由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实践活动和人们的社会关系本身,又构成需要的主要内容。因此,“需要”体现了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及社会实践活动主体这两方面的规定,所以也就是人的本性。需要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推动着生产的扩大和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运动和前进。而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以人为本的要求体现了人类需要的这种全面性和多层次性。
从经济发展的趋势和人类社会的进步来看,市场经济不是人类最理想的经济形式,与未来的产品经济形式相比,它有一定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以社会分工为前提,必然造成人的片面发展;市场经济以市场主体的利益差异为前提,必然造成人与人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局限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具有必然性。然而,它又必然会被人类社会发展的更高形态——产品经济形态所克服。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产品经济形态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以人为本要求即终极性的价值要求体现了这种发展趋势。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是现世性价值判断与终极性价值判断的统一
现世性价值判断所要求的社会主义功利主义和终极性价值判断所要求的以人为本精神不是两种性质对立的道德要求,而是同一道德体系中的两个不同层次的道德。
第一,现代市场经济对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的确立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与前市场经济相比,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已被历史的实践所证实,并成为我们的共识。与此相联系,市场经济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信任的不断完善,同样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众所周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是金字塔式的等级关系,社会通过强制力保护等级制度及其对财产的任意占有和使用。而在市场经济的市场中,每一个参与市场活动的人都是有着自利的主体,人们之间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的,彼此有着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公平竞争地参与市场活动,享有相互对应的公正的权利与义务,从而熔解了自然经济社会遗留下来的人身支配关系和奴役关系。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使每个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都成为具有独立利益、独立目标、独立价值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他们可以自主地使用属己的生产资料并决定经济行为,并对自己的活动承担道德与法律的责任,从而形成了有一定经济基础支持的经济领域的独立个体。因此,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提供了客观的价值尺度,把人从过去的自然经济时代的超经济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把个人从以往等级的社会身份中分离出来。不仅如此,市场经济也破除了计划经济中人为的分割和封锁,使市场走向开放。全面开放的市场日益强化着国家之间、民族之间、部门之间、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从而使人在平等的多层次的交往中形成较为丰富的社会关系,同时获得了自由发展的机遇。市场经济打破了血缘、地缘对个人的限制与束缚,使人们的流动性增大,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不断增强,人们不必再长期依附于某一个特定的地方,而是可以有所选择并建立起更广泛的社会联系,人的存在模式必将经历从“家庭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过渡,而越来越成为“社会人”。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回归到哈耶克所谓“扩展秩序”的过程中的社会,人们已经从被毫无弹性的制度焊接在组织的网络中解脱出来,不再只是按照组织系统为其规定的方式进行行为或思想。在这样一种开放、多元的社会环境下和自主自愿的契约关系中,真正意义的主体间关系即平等的主体之间对彼此主体地位、利益、权利给予理解和尊重,以及在相互沟通、相互理解中形成的对双方都有效的原则和规范,才被真正确立起来,这是形成人类社会共同感的根本前提,也是社会成员相互信任关系建立的真正前提。它是一种自主性责任性的信任,而不是过去的义务性的被动性的遵守规范,这就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第二,市场经济培养锻炼提高了主体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也养成了主体必须学会信任别人与生人打交道的能力以及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迷失在国家迷雾中的多元利益主体重新获得自我发现,被泯灭的权利意识亦因利益的不断刺激而被唤醒并逐步发育成熟。然而权利与责任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也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利,权利总是内在地包涵着连带着相应的责任,只想享受权利带来的自由和好处,而不愿负担义务和责任的“自由骑士”,不会成为现实的权利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经济自由权利和政治自由权利的普遍享有,从责任的角度意味着个人一旦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必须自己为自己选择的结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再将自身行为的责任推给集体、国家和社会。具体说来,在经济领域,个人有了经济的自由选择权利,就要自己承担经济的风险:个人经营失败,不论有多少客观原因,政府也不再有责任伸出援助之手,而只能自己吞咽破产倒闭的苦果;合作合资不成功,政府不会去承担责任,甚至连出面调停的角色都不会充当。在政治领域,个人在享有政治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政治选择负责:既然政治权力的承担者都是通过公民选举产生的,那么对于这些掌权者所做出的政治选择,无论其适当与否,选民都不能完全推脱自己的责任。在社会领域,个人自由选择机会的增加使得个人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人的从业、收入、医疗、住房、养老等工作和生活的几乎一切问题都完全依赖于工作单位加以安排和解决,而必须对自身生活的保障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文化领域,个人在文化创作方面的自由权利,也使得个人必须对自己创作的文化作品及其所负载的信息传播行为承担责任。对于个人来说,这种责任无疑是一种沉重的压力,但同时也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它反向强化了人的风险意识,也锻炼了责任主体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以有效规避风险从而在陌生人社会建立信任关系的能力,这也对社会信任的建立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和正强化作用。
第三,市场经济使得交往普遍化,节约交易成本的内在要求对社会信任提出了普遍的要求,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历史阶段,使人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在非市场经济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是基于血缘或类血缘(地缘、职缘)共同体基础上的,这种交往方式的狭隘性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只能是一种如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因此,传统社会人的日常生活总是要受到“在场”的域际性活动的支配。而进入市场经济社会后则是通过对“缺场”活动要求的培育,将人的活动日益地从地方性场景中“提离”出来,放在了一个脱域的环境中。特别是通过人的交往手段的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乃至否定了传统的熟人间的社会交往方式,将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垠的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的,并跨越距离时空分离基础之上的交往世界之中。在这种“缺场”的全球背景下,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并不要求每一个人与世界上所有他人面对面的“在场”直接交往,而是通过信息化的媒体符号标志系统的不在场的“在场交往”。这种时空分离基础上的交往方式的改变,扩大了人际交往的空间与范围,使得交往普遍化,“相逢何必曾相识”成为了活生生的现实。这是现代人个体社会化程度提高的标志,它为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全面发展创造了优越的现实条件。但与此同时,节约交易费用的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而如上所述,社会信任度与社会交易成本之间成正比关系,高度的社会信任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社会运行效率、节约交易费用的最有效途径,这就决定了建立高信任度的社会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进而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第四,讲求信任和诚信是自由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自发作用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运作是通过市场竞争来推动的,是凭借竞争来完成其资源配置优化功能的,而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是全面、持续和公平的,即所有参与竞争的主体都必须承认和接受竞争的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凭借社会特权取得收益“附加权”和亏损“豁免权”。竞争对市场主体既是压力,又是动力,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社会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方面,竞争是推动个体不断前进的一种巨大精神力量,它充分调动起人们的智慧和潜能,有助于其树立必要的自信心。而自信无疑属于信任的一个层面,即信任自我。何谓自信呢?自信,是人对自我的一种肯定。自信心就是积极地、有效地表达自我价值、自我尊重、自我理解这些内在情感。它是人的内在的力量与品格,它往往使人保持一种“心理的自由”和永不枯竭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而这也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另一方面,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对人们的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约束,要求信息公开、遵守游戏规则,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这些都自发地促进了社会信任的提高。诚如美国伦理学家R.T.诺兰所指出的:“没有不断的竞争威胁,生产者就会固步自封,其产品就会以次充好,他们也就再无降低商品价格的积极性。竞争是对自由道德意识的强烈刺激,它鼓励而不是阻止个人对其行为负责,培养一种切实可行的责任体系,并给人强加一种道德责任感,以作为维持生活标准的一种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规范的自由竞争市场中,拥有最终的“裁判权”的是广大消费者,而消费者只会把货币“选票”投给最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所以他们之间的竞争从本质上看正是在竞争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竞争诚实守信。这样一来,诚实守信就会从大多数市场主体在自由竞争中被迫做出的一种被动选择和被动接受变成他们战胜对手赢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和自觉行动。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不仅会产生对信任的强烈内在需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