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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工作范文

时间:2023-09-18 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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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工作

第1篇

2013年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戒虚务实”工作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强化税源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进税收不断增长,有力推进了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营业税、城建税税收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提升,使州直税收收入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2013年度伊犁州直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536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2.48%,增收98472万元,较好的完成全年税收入。现就一年来营业税、城建税税收征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收入基本情况

全年共组织入库营业税2563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55530万元,增长27.65%。增长幅度较大的行业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业、金融保险业和建筑业。分别增长了45.56%、29.76%和23.03%。

(一)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67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245万元,增长了45.56%。增收的主要原因是各县的房地产开发销售明显升温,部分县商品房销售价量齐升,带动房地产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如霍城县房地产三季度入库营业税1047.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19.48万元,增长了144.8%;又如察布查尔县房地产业营业税三季度实收820.57万元,同比增收649.31万元,增长了379.14%;如巩留县全年房地产业入库营业税455.25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41.64万元,增长113.12%;新源县三季度房地产业营业税入库1341.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82.98万元,增幅为103.68%。

(二)建筑业:征收营业税__8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1503万元,增长23.03%。增长的主要原因:从税收征管方面看,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控,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企业重点工程项目监控台帐,并对其进行后续跟踪检查,严格实行“以票控税”制度,对堵塞建筑业税收流失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投资方面来看,房地产开发明显升温,带动建筑业繁荣,促进建筑业营业税大幅增长。各县房地产开发明显繁荣;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步伐加快,促进了建筑业税款的稳步增长;如察布查尔县建筑业营业税三季度入库营业税2437万元,同比增收1113.1万元,增加84.08%;如巩留县全年入库建筑业营业税1704.1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88.97万元,增长20.42%。

(三)金融保险业:征收营业税209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806万元,增长29.76%。金融保险业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是银行业,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使得银行各项贷款余额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二是随着国家对小额信贷公司的优惠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小企业的贷款,使得贷款余额大幅增加,使得营业税增长;三是农发行改变纳税地点使我州金融业营业税有所增长。如尼勒克县尼勒克金融保险业第三季度共入库营业税25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9.56元,增长102.56%,。

(四)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6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744万元,减少了22.49%。主要原因是从8月份起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增值税。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共组织入库:3571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721万元,增长了19.08%。随着增值税、营业税的增长带动城建税的增长。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营业税税收征管

(一)强化税源分析,促进科学管理。为确保州直2013年度营业税征收任务的完成,首先,我们从税源分析入手,年初,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全年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在各县、市上报的预测分析基础上,研究税收收入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同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分析预测工作。深入各县(市)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了解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分析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化的原因,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分析工作,掌握了税收的基本状况。为营业税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考核、检查工作。为了全面提升我州税收执法质量,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和部分基层局业务骨干成立考核检查组,于2013年11月深入各基层局对20__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和督察。对各基层局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讨论,确定整改方案,正式文件下发整改要求,有力的促进了州直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质量的提升,进而促进营业税政策的认真执行。

(三)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税收的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建筑业项目登记制度。各基层局在为建安企业项目办理报验登记时,均详细登记工程项目名称、建设方、承包方、施工方、合同金额、外管证期限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一表一账的登记工作。认真落实区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所有建筑企业,必须按月进行申报。逐步纠正了以往纳税人零申报,结算工程款时“以票收税”的错误征管方式。二是加强对大型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税收的征管。对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监控。建立、健全建筑业管理台帐和重点工程信息资料档案,及时掌握建筑企业的纳

税情况,并要求纳税人严格按照工程进度申报纳税,做好工程完工后税款的清算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外来施工企业的监控台帐,对其进行及时跟踪检查,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督促使其及时足额纳税;四是不断规范建筑业发票管理,为纳税人代开发票时,认真审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招标合同等相关的资料,切实起到以票控税的作用,实现足额纳税的目标。

(四)加强税收稽查,提高营业税征管质量。我州地税稽查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检查,开展了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专项检查,还根据我州工作实际对银行业、住宿餐饮业和部分营改增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安排检查纳税企业152户,查结143户,共查补营业税3616万元,对营业税征管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五)加强对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

1.认真开展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要求,我局及早安排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工作和货运业代开票中介机构初审工作,于20__年12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20__年度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2号),对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中介机构年审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布置。2月份开展对自开票纳税人提供的年审资料和纳税人的营运车辆、办公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发票使用等情况实地进行审核检查;对代开票中介机构经实地审核,检查发票的开具、领用、保管、缴销等情况,写出年审报告。认真总结,按时向区局上报审核报告。

2.加强货运业税收征管,提高服务质量。2013年8月份之前,州直货运业自开票企业只有2户,大多数汽车货运纳税人都是到代开票点索取货运业发票。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取得运输发票,各县、市地方税务局积极安排落实,在办税服务厅都设置了货运业税务机关代开票点,方便纳税人开具发票。对一些大税源企业协商专门的时间为其代开发票,大大方便纳税人。对一些大税源要地,协商中介机构设置代开票点,做到方便纳税人又为国家足额征收了税款。

(六)认真做好营业税政策调研。

根据区局《关于征求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公告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于9月组织我州建筑业较发达的伊宁市、奎屯市、霍城县、巩留县、霍尔果斯口岸地税局开展对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公司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有关事宜的调研工作。通过对建筑企业、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的走访调研,总结归纳出我州建筑工程管理以及分包形式的现状,同时对《关于建筑工程分包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州建议,按时报送区局,共制定建筑业营业税管理政策参考。通过这次调研我们还对我州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研究,制定下发了《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136号),明确要求各基层局:1.认真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制度;2.依法加强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申报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建筑业营业税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的政策规定;4.认真开展建筑业营业税税款清算工作;5.认真做好建筑业发票管理工作;6.认真做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征收工作。有力的促进了州直建筑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根据区局《关于征求<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我局由税政一处牵头组织法规处、征管处对我州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在伊宁市、奎屯市、新源县、霍城县、巩留县、伊宁县局开展调研。将我州车辆的现状、税收征管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向区局上报《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对制定《关于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建议》。为区局制定道路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政策参考资料。

三、认真贯彻落实营业税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确保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政策的贯彻实施,我局与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督促各基层局认真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再就业人员、大学生等纳税人必须不折不扣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这项工作作为执法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了掌握我州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我局组织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和抽调部分基层局业务骨干成立考核检查组,于2013年11月深入各基层局对20__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税收执法情况开展考核、检查和督察中,对各基层局减 免税政策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减免税工作的进一步规范提出更高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为了解掌握小微企营业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我局税政一处深入各县市局做好政策跟踪检查,及时总结评估政策执行效果。通过督促检查,各县市局对小微企业享受备案减免税的,均能及时办理。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不知道有此项优惠政策。我们及时督促基层局进行整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要求各基层局做到:加强认识重民生,加强宣传重效果,加强走访重服务,加强审核严把关。

四、认真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营改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后,局党组立即行动成立州地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州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顺利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开展,于5月21日召开了伊犁州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先后两次召开州直国、地税“营改增”工作联席会议。互通州直国、地税工作开展情况,反馈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要求。为认真落实“营改增”工作,及时研究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操作要求,下发《伊犁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伊州地税函〔2013〕159号)。组织各县(市)局对试点纳税人的户籍信息进行清查、核对,填写《新疆“营改增”纳税人确认表》,确认户数,截至7月22日,我州直确认移交国税局“营改增”纳税人1466户。

五、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问题

1.在建筑业税收征管中,目前,配套的征管软件还未全面运行,按照建设项目登记管理的相关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营业税登记台账,全面认真地开展纳税人项目开工、变更或停、缓建情况、工程分包情况和项目注销纳税情况等登记工作以及营业税申报和缴纳情况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工程价款的结算等情况,全面监控每个工程项目和每个纳税人营业税的申报和缴纳情况。只有靠手工登记,工作量大繁琐,基层局感到操作起来困难较多。建议尽快要求全面应运计算机征管软件。

第2篇

一、以深化落实管理员制度为重点,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应用平台为主要任务,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1.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平台。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应用平台,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自动推出、自动记录、自动考核的功能和业务流程固定化、监控预警自动化、绩效考核科学化的目标,有效提高管理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及对税源的监控能力。上半年,在石家庄、秦皇岛、衡水、邯郸4个市推行,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5个市选择时机推行。

2.有计划地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协同有关处室,总结完善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有计划地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在稽查、征收人员中试行能级管理。

(二)以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为主要任务,提高户籍管理水平

1.试点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工作。按照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内网、外网都能受理,谁受理谁负责办理的原则,上半年制定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相关办法、进行软件开发,下半年进行联合办证试点。

2.推进工商、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上半年,选择一个市开展工商、国、地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进行登记信息全面比对,查找户籍差异主要原因,总结比对经验。同时,建立工商、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工商、税务登记信息的省级之间交换与共享工作。下半年,在全省开展工商、税务登记信息比对工作,核实三方登记信息,减少漏征漏管。

(三)以矿产品采选业治理规范为主要任务,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1.开展矿产品采选业治理规范工作。年初,在各市分别调研基础上,省局组成3个调研组,对全省矿产品采选业税收管理状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之后,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矿产品采选业税收管理治理规范活动。年底前,向省政府汇报治理规范成果。

2.强化重点税源管理。一是完善和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对特大型企业派驻驻厂组,直接进驻企业进行税源管理。上半年,省局研究制定驻厂组管理办法。二是强化分类管理。协同有关处制定重点行业和税收高风险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

3.总结和完善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总局开发的个体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完善个体定额“双公开”(在纳税人经营场所公开定额、征税情况)试点工作。

(四)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为主要任务,提高纳税评估水平

1.完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责任追究协调联动工作制度》,督促各地落实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重视纳税评估征管建议、稽查结果反馈对强化税源管理的促进作用、加强上级与下级、税种管理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征税部门与退税部门的协调联动,促进联动机制的良性互动、顺畅运行。

2.牵头组织修改完善《纳税评估办法》,改进评估方法,规范评估程序,简化评估环节,提高评估效率。积极探索实行分类、分级评估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交流,注重纳税评估人才的培养和评估专业队伍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要求推广总局开发的纳税评估数学模型。

(五)以细化工作标准为主要任务,提高征管工作效率

1.制定税收业务工作标准。上半年,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规律,以流程为导向,对业务事项进行调整、取消或减并,研究制定《税收业务工作标准》,构建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三位一体”的业务工作标准化体系,明晰各项业务的操作内容、权限、方法和流向。

2.协助做好基层机构整合工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整合规范基层机构的意见》(冀国税发〔2007〕243号)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减并、规范税务分局(所)的数量和名称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基层机构整合。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责的原则,合理确定征、管、查以及基层和机关的人员比例,落实轮岗交流制度,特别是加大办税服务厅人员交流力度,年底前,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普遍交流办税服务厅人员。

(六)以税控收款机试点推行为主要任务,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

1.提请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启动税控收款机推广工作,上半年完成税控收款机的选型招标工作,下半年进行试点推行。

2.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总结和完善农产品收购发票远程监控试点以及定额发票管理试行工作。落实总局《普通发票有奖管理办法》,下半年,结合税控收款机试点,选择部分市开展有奖发票管理信息系统试点。

二、以建立健全机构机制为重点,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1.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设立省局纳税服务中心的通知》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细化服务标准。按照《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纳税服务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加强纳税需求分析,建立和完善纳税人正当诉求收集和分析处理机制,以纳税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不断改进工作。

3。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核心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评价和监督机制。

4.逐步建立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

5.落实“两个减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等有关“两个减负”的文件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6.加大办税公开推行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和我省《办税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重点、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按照《办法》规定的内容、形式、流程和时限,进行全面公开。发挥好电子触摸屏的作用,实时更新公开内容,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

(二)总结完善和试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创新纳税服务方式

1.推行“一窗通办”服务方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行涉税事项“一窗通办”,对办税服务窗口的设置和职能进行调整、归并,统一为全职能窗口(发票发售、代开除外),有效解决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量不均衡和纳税人排队的问题,提高办税效率。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同城通办”试点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财税库银联网有关工作。

(三)以门户网站二期建设为主要任务,提升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

1.实施门户网站二期建设。按照“大集中、大网络、大平台”的目标,启动“河北国税门户网站”二期建设,年底基本完成“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功能。逐步搭建起“四个平台”:搭建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申报等服务;搭建网上涉税业务办理平台,实现申报纳税、发票认证、涉税申请、涉税查询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力争50%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现网上办理;搭建内网办公应用平台,整合税务机关内部的各种资源和系统,方便内部办公;搭建部门间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国税部门与地税、工商、海关、银行、国库、外汇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

2.实施12366服务热线建设,建立省局集中模式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坐席制度。

3.整合纳税服务资源。拓展网上办税业务和网站功能,实现与12366热线、多元化报税平台、短信服务系统的有效链接。建立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共同应用的税收法规库和纳税咨询问题库。实现纳税服务的资源共享,效率提高,方便快捷。

三、引进树立风险管理理念

(一)拓展管理思路,引进风险管理理念

通过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网络、视频等多种途径,使广大税务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风险管理的概念、税收风险的识别和分析、税收风险评估主要任务和方法、税收风险处理策略以及对税收风险策略的评估等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逐步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

第3篇

一、全面推行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分类管理的措施

基于上述经过调研发现的问题,2009年初,我局对于如何有效开展企业税源征收管理工作进行研究与探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在实际的重点行业税收征管中予以贯彻执行。

(一)健全企业管理体系,实行重点行业的集中专业化管理

为加强税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管理、规范管理员的行为,我局经过研究,基于我县企业发展现状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管理政策:《税收日常检查管理办法》、《税务执行管理办法》、《管理员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定《简化办税、优化税务的通知》、《改革税务服务管理模式办法》等制度,简化了办税的程序,强化分局、业务科、服务厅之间的衔接。基于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及企业现状,为利于加强对企业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而对煤炭、房地产、建筑业等进行“一户制”的单档建案。依据合理的分析频率,对重点行业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税收分析。

(二)理清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实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税收征管税基

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就是对各种税基的管理。2008年,我局在对税收征管的现状进行调研时,就针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依据纳税人的不同特征,对全县的435户纳税人进行划分,对全县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全面的理清:对全县范围内的纳税人进行全面的理清:按经营规模的大小将纳税人分为一般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按照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企业。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将全县的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予以理清,进而核实税收征管的税基,这样就为贯彻实施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有效利用财务管理数据,强化税源的动态监管

在日常的有关企业税收征管中,我局就十分注重财务管理数据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实行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税收征管的分类管理后,逐渐形成了“以重点行业重点检查为基础,扩大对新办企业税收征管纳税人的检查比例,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加强企业税收征管检查,对企业税收的真实性进行分析评估”的动态税务管理体系。我局为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动态化管理,明确了三条工作纪律:首先保证政令的畅通化。分局要落实分类管理的各项措施,不得相互之间推卸责任。其次加强监督管理的工作。纪检、监察在进行汇算清缴税收征管期间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与查处并行,不予拖沓;最后要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任务。一定的时间内必须要完成各分项管理任务,对于未按时完成的,要查出原因追究责任。

(四)提高征、纳双方的素质,加强税收管理力度

为加强税收征管的监管力度,针对一些新办企业、小规模企业中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我局从宣传、培训入手,逐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税收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自觉性。

1.加强企业税收征管的分类管理宣传力度。我局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向重点行业宣传新的税收征管法律,提高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税法宣传定期化、经常化举行,使纳税人知法、懂法、守法,发挥宣传对促进税收的作用,引导纳税人能够自觉纳税。

2.积极开展征纳双方的培训力度。一是开展思想整顿。利用座谈会向全局的税收管理人员分析有关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统一思想,激发工作的热情;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由于企业重点税源的税收征管工作需要一批具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参与,因而我局采取集中化学习、不定期的抽取考试等方式,开展税收管理人员各方面知识与能力的培训,培养了一批既精通税源征管政策,又能熟练掌握财务会计管理的人才。

二、实行重点企业税源征管分类管理的成效

我县是全省唯一实行分行业管理的:大中型企业为一分局;个体工商业户和行政事业单位为二分局;房地产与建筑安装企业为三分局;煤炭与交通运输为四分局;农村税收为五分局。通过将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分类管理落实于实际经济活动中,有关企业税收征管的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促进了企业税收征管科学化与规范化,具体表现为:

(一)转变了税务管理人员管理意识

通过对财务管理人员税收知识及能力的培训,管理员在实施税收征管中的主观随意降低,开始从经验性管理向科学化管理转变、从人管理思维向团队式管理转变,更有效地利用集体智慧,依据法律、政策等进行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税收征管的征纳工作。管理意识的转变有效地提高了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深化税源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管理员意识的转变促进了企业税收征管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缓解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实行企业税收征管分类管理后,逐渐形成了动态的税务管理体系。经过第三方信息的采集,逐步加强内外部信息的处理,形成可实时动态管理的信息库。原本单一的纳税申报信息处理转向综合化的信息处理,解决了以往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引发的税收管理失效问题,有效地促进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管理。

(三)纳税服务渠道拓宽,企业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行业分类管理使税务机关在掌握同行业纳税人的服务需求上更加得心应手,通过统一的纳税评估标准,从个别行业发现同一行业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让同行业的纳税人进行自查完善,将事后的查处变为事前的税收服务,尊重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纳税渠道的拓宽促进了企业税收征管的精细化发展,2009年,我局分行业对435户纳税人开展了企业税收征管的纳税评估,其中存在问题的137户,评估入库税款375万元;15户房地产、建筑业实行专项检查,查补入库税款为78万元。通过实施企业1收入分类管理方式,实现了我县企业1收入的持续增长,2009年企业重点税源的税收征管累计入库306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01万元,增幅为19.54%。

第4篇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现状

按照“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原则构建的征管体制,经过多年的深化和实践,取得全面成功,从运行成效看,较为科学和严密。不仅促进了征管科技含量和征管质量逐步提高,同时也促进了税务部门勤政、廉洁、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现。主要表现为:一是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税务执法明显优化。通过征、管、查职能机构间的分离,在执法权力的合理分解制约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现代化进程。特别是在ctais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后,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已广泛运用于征管的全过程,基本实现了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格局。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收征管体系,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基础管理,使税收征管踏上良性循环的轨道。五是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明显提升。

二、当前基层税收征管遇到的问题

近年来,税收征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突破性进展,但面临新形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税源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指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税务系统要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多管齐下,把税源管理抓紧、抓实、抓好。由此可见税源管理的重要性。基层国税机关面临新形势,在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几个薄弱环节:一是在外部,国地税之间的税源管理关系不够协调。在分税制财税体制下,为解决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力和管理权限方面的矛盾,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把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是非常必要的。但国地分设,在税源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矛盾,主要体现在所得税管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__〕8号)文件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而征管对象的划分却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部分相同性质、类型的企业,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对于所得税管理的问题,实际上是因为在税收收入任务的压力之下,充分“挖掘”税源的结果,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税、地税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争抢税源的现状。结果导致国、地税在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中,对于好管的,税收效益明显的双方争着管,而对于效益不明显甚至亏损的企业,就双方都少管甚至不管,无形中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二是在系统与系统之间,税源管理标准有待统一。具体表现在双定户定额标准方面,从目前情况看,虽然推行了电脑核定定额,由于局与局之间掌握的定税标准不一致,造成某些交叉管理地段的行业相同、规模相近业户的核定税额差距较大。特别是对于地处市、县、区的双定户,核定定额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极易引起争议。三是在系统内部,税源管理力量不协调。由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的相对独立,分析、监控、评估和稽查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征、管、查之间信息不通畅、力量不协调,制约了税源管理质量的提高,成为对税源进行深度分析、对税源进行精细化管理的瓶颈。

(二)信息化的依托作用不明显

近年来,国税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成功推行应用了如ctais征管信息系统,并相继配套完善了辅助系统和税收执法考核系统等,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的税收实践与信息化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化系统的程序设计,是严格按照税法的程序和要求设计的,特别是涉及执法程序的执行,是非常严谨的,这是严格依法治税的体现,无可厚非。但从整个国家的国情、法制化的进程以及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方面,却跟不上信息系统的步伐。基层面临的实际操作困难较多。二是系统功能存在缺陷,影响了征管效率。在计算机运用上,其科技含量没有充分挖掘,计算机功能远远没有发挥,不少计算机只停留在用于开票、打字等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和文件处理、信息收集等较低层面上,其信息处理、管理监督等功能大量被闲置,税收征管的基本手段仍然靠传统的“人海战术”,还远没有实现税收征管手段的现代化。如应用系统缺乏税收收入统计分析、征管行为的统计分析及自动预警功能等,部分系统数据均需要通过导出数据结合手工操作完成,增加了税收成本高,加重了基层负担。三是仅在系统内实现了网络化,且数据综合利用率不高。工商、 公安、财政、银行、劳动、统计等经济部门的信息与税源管理密切相关,虽然新税收征管法对政府和部门支持税收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由于缺乏硬性的法律责任约束和具体的工作机制,这些要求往往很难落实到位。即便税务部门能够取得数据,但在数据的准确度上和时效性上也往往不能满足管理的要求。同时,内外信息不兼容。各经济管理部门由于管理内容和要求的差异,在数据的统计口径、分类方法、信息化应用平台上都各具特色,致使内外信息互不兼容,税务部门难以将外部信息直接应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三)税务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突出

税务稽查作为依法治税、保证征收的重要手段和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税收征管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作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稽查独立性欠缺,办案干扰因素多,案件查处和处罚力度不平衡。

(四)基层征管队伍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一是队伍现代管理意识不强。还没有真正确立现代管理意识,对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手段认识不足。特别是计算机操作不够熟练的人员,仍习惯于长期的传统管理方式,即使“人手一机”的条件已经具备,却缺乏熟悉应用信息系统处理日常税收业务的能力。二是队伍有老化趋势,复合型人才缺乏。以梅江区局为例,国税人员中40岁以上的占50%以上,30岁以下的不到20%,队伍年龄结构呈倒金字塔形。队伍年龄偏大,对推行以高科技为依托的现代税收管理形成了制约。缺乏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电脑的复合型人才。部分税务人员技术应用水平低,造成信息的时效差、传递不及时和数据不准确或过时现象,从而,工作效率不能得到明显改观。三是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考核评价机制虽然推行了计算机管理,但是依然没有摆脱“做多错多”的局面,使重要岗位和业务骨干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同时,缺乏激励机制使得人才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对策

(一)强化税源管理。一是探索委托代征制度。两税合并后,内外资所得税管理机构在管理职能上需要在国地税内部进行衔接和重新调整。在国地税机关之间,重新调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范围,按照主体税种的归属来划分征管范围,即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交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征收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如果出现既征收增值税业务又有营业税业务的企业,可以比照增值税混合销售业务或者兼营业务来处理。这样,既避免征收范围交叉重复征收管理,也避免国地税务机关争税源的问题,同时,主体税种全部由一个税务部门管理,可以降低税收管理成本,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税源监控,便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建立市县区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相互之间的征管标准。三是实施专业化管理。在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和检查职能基础上,增强征管查的协作性,重点是加强信息流的传递、交换和共享。征收、管理、稽查部门之间应该建立一套规范的联系制度,设置统一的信息传递文书,定期将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相互传递,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格局,建立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管理机制。

(二)依托科技手段,最大程度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以信息化为支撑是新一轮征管改革的主要特征,其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在税收征管各环节中的依托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关注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二是要充实完善系统功能,大力推进信息系统的深层次应用,减轻基层负担。要把日常的数据逻辑分析、比对、预警等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的工作,依托计算机进行处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积极纳入政府上网工程,在国税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的专用网络,将外系统其他部门所掌握的经济信息及时导入ctais中,丰富系统资源的内容和应用方式,实现安全、快速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准确掌握纳税人的信息,确认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程度,从而更加有效地对税源进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第5篇

全区范围内房屋租赁过程中应依法缴纳的各项税收。

二、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徐鼓政办[2015]19号文件,区政府成立了鼓楼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范围内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协调工作。

三、明确职责分工

1、市房屋租赁监理处在地方税务局委托下统一代征我区房屋租赁税收(包括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统一扎口管理《房屋租赁专用发票》,负责我区房屋租赁税收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2、区财源办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全面摸清鼓楼辖区房屋租赁情况,全面纳入征收管理;负责衔接房屋租赁监理处和区房产服务中心、税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协税工作的经费保障。

3、区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房屋租赁信息的调查、登记,建立房屋租赁信息管理档案,协助送达税务法律文书,催报、催缴税款。

4、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采取逐户走访、个别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税法知识,对辖区出租房屋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造册,建立纳税人房屋租赁税征收台账,及时将房屋租赁情况向区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协调工作办公室报告。

5、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偷税漏税及抗税案件的打击处理。抽调专职人员参与房屋出租出赁清查工作。

6、区工商分局严格负责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查处取缔非法房屋中介机构。在办理营业执照或年检工作中,对于生产经营场所为出租房屋的,依法严格查验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对无证经营或未按规定异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按工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

(2)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识大局、顾整体,通力协作与配合,全力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税收征管协调工作。

第6篇

随着房地产业的社会需求增大,及其在国家产业结构中的位置日渐突出,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新的税源增长点。但由于部分房地产企业纳税人纳税意识不高,财务管理混乱等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税情况比较严重,如何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抑制房地产业投机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实现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税务部门日常管理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

目前房地产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大致可以归结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企业财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办法不熟悉,对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理解有误,导致乱用会计科目,不计或少计收入,随意结转成本费用情况普遍,比如对物业费、收视费、绿化费等代收款项不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另一类是不少房地产企业存在有意隐瞒利润逃避税收的现象。比如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与建筑安装企业相互勾结做假虚增成本,多计成本偷逃税款。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开具建安发票,用支付营业税及附加、附征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代价,就可以轻松偷逃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再如,房地产企业利用项目开发前期投入资金大、周期长,收益主要集中在开发中后期的特点,对收取的预收款和银行按揭款不进行纳税申报或少申报,长期将这样的收入挂往来账,把挤占税款后的资金用于滚动开发经营中或弥补注册资金的不足,这样以来,一部分税款就此流失。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复杂,涉及税种多、征管难度大,房地产行业税收基础管理工作同样存在较多的缺失。首先,税务人员管理的不衔接。如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前期主要涉及施工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开发中期主要涉及到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而在开发中后期涉及企业所得税。在通常的税收日常管理中,税务人员偏重于营业税的征管,而忽视了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多,时间长,现行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收法规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对收入与成本的认定上分歧较大。其次发票控管力度不强。主要表现在:施工企业结算不开具建安发票,无法确定工程成本;房地产公司不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在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时,难以确认收入,从而影响税款征收;房地产公司与施工企业大量使用白条结算,混淆纳税义务时间,少申报收入。第三,社会综合治税协调乏力。房地产税收的征管,需要房管、土地、规划等诸多部门协助配合。但在实际征管工作中,由于涉及部门众多,缺乏相应的激励制约手段,未能实现信息共享,各部门管理程序不同,很难形成合力。目前相互之间的合作仍处于相互约定和协商的状态,遇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难以实现房地产行业税源的源泉控制。

针对以上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提前介入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减少房地产业的税收流失。首先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送政策上门、纳税辅导上门、组织培训等方式理顺、沟通征纳关系有针对、有重点地进行宣传,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纳税意识,营造房地产行业税收良好的征收环境。其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一是加强日常税收辅导。针对当前房地产行业纳税人普遍存在的纳税意识不高的现状,税务人员要经常深入房地产企业做好纳税辅导工作,如帮助企业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帮助企业审查其实现收入是否结转以及纳税申报是否正确等。二是加强发票管理工作,把房地产企业向用户收取订金、预售房款的票据全部纳入地税发票管理,定期检查房地产企业发票使用情况,核对发票的金额是否与房屋实际销售的价格一致,对违规操作填开的发票,严格进行处罚。三是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源信息的监控。按规定向纳税人收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资料,包括承受土地使用权批文、计委立项审批计划、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表、房屋拆迁批文及拆迁还房合同、房屋销售合同清单等资料。四是加大税收检查力度,打击房地产业涉税违法行为。要切实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强化其管理职责,及时掌握纳税人在开发经营、财务核算以及纳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情节、性质及时处理或移送稽查部门处理,及时有效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加大对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最后,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工作与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对房地产行业税收实施一体化管理的问题上,要加强税务人员对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政策的学习,要有针对的开展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培训,让税收征管人员熟悉掌握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制度,明确其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方式,了解整个房地产开发交易的全过程,能够掌握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方式,进行纳税调整和查账检查工作,适应复杂的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

第7篇

一、着力解决“四管”问题

(一)整合业务流程,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将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政策咨询等日常业务流程进行整合归并,制定了内部征管业务传递衔接程序,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具体事项,集中归口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将纳税评估、信息采集、纳税人约谈等业务岗责到人,建立起以税源管理为主,辅之以综合申报管理等有效运行的岗责体系。

(二)明确岗位职责,解决管什么的问题。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类管理税源并负有管户责任的税务人员。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可归纳为“五管”,即管户、管事、管税、管评、管指导,并要求他们能做到“五清”,即管户及相应基本情况清、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清、申报纳税及欠税情况清、发票领购及使用情况清、适用税收政策清。

(三)完善税源管理制度,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建立纳税评估制度与重点税源管控机制,细化分类管理和实行属地管理相结合,逐步完善税源管理制度。主要以行业作为分类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和交通运输业由税收管理三科集中管理,建安房地产业和农业“两税”由税收管理四科集中管理,其他企业、个体户由税收管理一科、二科划片管理。

(四)落实岗责考评机制,解决管得怎么样的问题。为了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税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是进一步优化重组业务流程;二是建立岗责考核制度;三是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

二、落实“三化”与“三提高”

(一)税收管理员工作的规范化和税源管理质量的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落实,使管理员的工作从繁忙无序状态趋向规范化。将管户和管事有机结合起来,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如对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全员全额申报管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率达到90%以上。

(二)税收管理员工作考核的量化和税收服务质量的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后,规范了征管工作流程,细化、量化了管理员岗位职责,做到按月考核,奖惩兑现。通过抓“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以及上门服务、约谈制度的落实,办税服务水平和税收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税收收入增长的良性化和管理员责任感的提高。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推行,将管理员的责任分解到岗、到户,量化、细化到具体标准,管理员明确了工作方向,种好“责任田”、管好“自留地”成为大家的共识,从而加强了征管基础工作,堵塞了征管漏洞,保证了各项收入的及时均衡入库。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健全配套制度。管理员工作职责确定后,还需制定管理员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增强管理员文明、规范、廉洁从税意识;建立健全征管机构与稽查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制度,达到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和良性互动。

(二)强化信息网络功能。目前的税收管理手段还停留在层次较低的人机结合上,现行征管软件在业务覆盖面、信息集中程度、监控管理方面还很薄弱,管理手段信息化程度不高成为管理员制度有效实施的“瓶颈”。因此,一是要提升征管软件的功能;二是要扩大计算机信息来源渠道和覆盖面,以便于对管户的动态监控分析和评估。

(三)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东城分局现有在职干部85人,其中35岁以下的只有15人,既懂业务又懂计算机的人员比例较低,知识更新慢,学习动力不足。因此,要创新培训方式和方法,使税收管理员做到“五知五会”,即知悉税收法律法规,会解答和处理一般的税收业务问题;知悉财会知识,会检查账表;知悉计算机应用技能,会计算机操作和征管软件的应用;知悉管户的基本情况,会帮助纳税人提高财务管理和办税能力;知悉管片基本情况,会进行税源监探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