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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是围绕工程三大目标展开,因此,监理工作也主要是实施工程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控制。
1 工程质量的控制
为做好质量控制,实现质量目标,监理人员的工作应围绕影响质量状态的五大因素进行(人、机、料、法、环)。
(1)质量控制的原则
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或经审核其承包资格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不得进行工程分包及工程供货任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承包单位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质量控制中的主要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承包单位可能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对此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调整(补充或变动)后的施工方案,并重新予以审查、签认。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或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详细的方案措施。
施工放样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承包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放样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此外,承包单位应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准用证明、出厂质量证明等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
2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主要内容有: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总分包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
二、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规范化的措施
1 完善监理招标投标制度
针对监理行业招投标的特点,监理招标应重点考察监理的方案、总监及监理人员、企业的信誉度和业绩等内容,并建立专门的监理评标专家组,增强监理招投标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监理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同时恪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准则。评标工作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从交易中心的专家库中随即抽取确定,专家必须是经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注册并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此外,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对监理大纲、人员素质、能力、监理业绩、监理取费以及监理方法、措施等进行全面评审。中标人的监理报价即为合同价。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监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 防范监理责任风险
在当前建筑市场环境条件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监理责任之所在,增强法律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监理责任风险,从而不断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各监理单位应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加强自我控制。
监理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细化“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人的义务、权利、责任”等条款内容,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监理协会应协助监理单位创造条件,参加“监理单位责任保险”,以转移监理责任的风险。
3 健全和完善工程监理的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及工程监理自身发展的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理顺关系,调整现有监理法规,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地应尽快理顺行业管理关系,调整现行监理法规中不适应当前和今后发展要求的条款。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发展的需要。
此外,严格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落实监理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102号部令及其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把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关。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工程监理合同各案和工程监理企业劣迹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规范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由于水利工程种类繁多,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要求无一雷同,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水利工程单靠行政管理规章无法规定具体监理行为,而监理培训教材、监理手册或指导书尽管比较详尽,但不具备约束力。因此,建立一整套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行为,以适应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是极为必要的。
1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基本情况
虽然目前我国实现了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制,但大多水利工程项目业主人员组成依然不完善,多为政府机构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他们大多对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缺乏实际经验,对监理规范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到位,对监理定位认识上存在误区,在工作中大多以一个政府官员的角色出现,行事大多按自己意愿进行,削弱了监理指令在工程建设中的效应,很大程度影响了监理规范的执行力度。一位优秀的监理工程师应该是懂法律、经济、合同管理、技术且具有相当协调能力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而国内目前监理人员的总体情况与国际同行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
2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行为的规范研究
2.1 监理组织规范
监理组织包括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是监理组织单位依据监理合同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临时组织机构,随着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结束而撤销。规范应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的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监理单位应通过投标竞争获取监理业务, 并依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应明确监理范围和任务、服务期限、监理报酬等;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建立监理机构,派出监理人员。
2.2监理工作人员规范
监理工作人员规范应强调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规范,承包人的规范上岗(如“五大员”的到位、特殊工种的持证山岗等)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水平,监理人员的规范影响工程建设的控制力度,发包人的专职、规范有利于工程的有序实施。各方参建人员职责分明、规范上岗是监理规范实施的重要基础。
2.3监理日常工作规范化
(1)水利工程监理应主要划分为设计、施工两大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其主要内容为: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和完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应放在事前监理上,即尽量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2)监理业务规范,就是在进行监理活动时一切事有依据,每项监理活动都有程序,每项监理活动都有标准。无论是监理人员行为的规范和监理业务的规范都要通过程序和标准这两个要素来实现,也就是要通过程序化控制来实现。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原则
3.1合法性原则
规范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及安全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等的规定, 并与其他相关标准和合同示范文本相衔接, 包括水利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评定等.
3.2科学性原则当前建设项目管理已逐渐形成一门融合工程施工、管理、法律、经济等多门学科交叉的边缘性学科,建设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多方面内容。制定监理规范,应首先科学界定建设项目管理学科在规范中应反映的内容和深度,其次应充分反映各相关内容当前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以保证规范的科学性.
3.3可操作性原则
制定监理规范的目的,在于为监理的实施和监理行为的监督提供依据和准则,相对于法律、 法规和规章,在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准则等方面,应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根据实践总结制定的大量表格列入规范,应是一种增加可操作性的有效措。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内容
4.1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从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发包人的准备工作和承包人的准备工。监理规范应明确相关各方的施工准备,以及因施工准备不足造成工程不能如期开工或开工后工程不能顺利进展的责。
4.2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工程验收与移交等方面内容, 是监理的主要阶段,在突出质量、安全的同时,规范应全面规定上述各方面的监理工作内容、职责。
4.3工程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对承包人的人员、设备、材料、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实施全面控制,并贯穿于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包括对上述质量因素的审核、检验以及施工图纸的核查,工程质量检验,工程质量评定,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4工程进度控制
主要包括开工条件的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实际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停工与复。对于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停工等,均应取得发包人的同。
4.5工程投资控制
是指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的工程施工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而不涉及工程本身概算投资的控制和管。主要包括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根据支付内容, 规范应对预付款支付、工程价款月支付、工程变更支付、计日工支付、保留金支付、完工支付、最终支付、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支付、价格调整等分别予以规定;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审核最终付款申请, 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5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化工作的建议
5.1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是工程质量事后控制的重要工作,虽说对工程质量只有“亡羊补牢”的作用,却能避免质量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再发生,同时也能对施工方的违规作业起到警示作用,有利于后续质量控制工作的进行。监理人员应通过检查和检测手段,规范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并对出现的质量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与处理意见工作,指示、监督施工方按照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进行处理,通过严把最后的验收关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2对监理单位体系进一步的改革
尽管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随着市场的发展,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体制改革,但从总体而言,大多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普遍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晰、法人结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科学的现象,缺乏高素质人才和资金积累,缺乏持续发展、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制约了监理事业的进一步发。
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作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的智力密集型服务行业,自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使其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在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方面的控制效果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而且所发挥效益日益显著。如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再进一步规范,将会给水利工程施工带来很多便利之处,继续深化我国水利事业。
参考文献:
[1] 王永胜.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J].山西水利.2007(04)
关键词:质量监理;监理规划;监理单位;工作习惯
古往今来的案例证明一点,做好大事、做成大事的前提之一是能够对事情发展的进程做到有效的把控,不能让事情的发展听之任之、听天由命,应有效地发挥岗位职责的作用。发挥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是做好质量监理的必要条件。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编制。
工程项目监理实施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根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各项内容的要求,依据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编制可靠、可行的监理规划。
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具体实施的监理内容,根据监理工作实际需要,对监理规划中的内容进行必要的细化和延伸,编制监理细则。
第一次工地例会: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做好开工前审查工作。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审查施工项目组织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从基本架构上保证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月报;(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了解、熟悉、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有一定实际工作的经验、经难,遇事有处理问题的科学方法,才能做到对工程质量的有效把控。
第一次工地会议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对监理规划的内容、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施工单位项目组织做一次监理交底。
做好开工报告审查工作。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施工项目组织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审查施工项目组织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从基本架构上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经常性的开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工程中参与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监理工作的统计分析报表、监理例会经常召开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好于不正常召开工程项目的质量。例会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内容,给工程管理人员的意识确实高于日常工作中的交流给工程管理人员产生的意R,例会同时也起到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督促作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
施工方案的审查、批准制度、把好进场材料关、把好工序关。
坚持先施工方案审查批准后实施,坚持进场材料先验收合格后使用、坚持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下道工序的施工,做好每一个细节的质量、累积就形成了一个工程的预期质量。
监理单位发挥团队优势的作用,建立一整套有效的规范管理各项制度,更新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对监理人员的各项细节工作形成统一的、规范化的操作方式方法。现场监理人员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工作意识,形成本监理单位的监理风格。有助于质量监理目标的实现。
日常工作注重对监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方法指导,有助于纠正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给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
工程资料与实体工程量同步进行,监理工作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日常工作的累积形成一个工程的监理工作。工程资料是对监理工作的记录。
旁站、巡视、平行检查。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施工完毕无法用常规方法检查的工序,如:桩基基础的施工、土方施工、后浇带、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结点的隐蔽过程等的施工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活动,旁站时须有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在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时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核查进场材料商品砼的质量检查报告,做好旁站记录等。
做好日常巡视、平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现场通知整改,没能及时整改需要通过项目施工组织落实整改,做好监督记录。
日常工作中重视监理记录的作用,根据情况及时发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对重大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确保工程质量。
按规范处理质量问题。
当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次应重新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次,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分项工程,虽然改变外形的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做好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
按监理工作周期,将工作周期内的监理情况及时做好月报。对监理工作阶段,如:基础完成、主体完成、工程竣工,及时做好监理工作报告。
让工作成为习惯。
学生阶段,让学习成为习惯。成人后走进工作岗位,让工作成为习惯。无数案例表明,让工作成为习惯的人,一生累积会取得很大成就,生命中的工作内容会做得很好、很出色。对于质量监理工作同样如此,用心工作、用足时间,会把质量监理工作做好、做实。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控制[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关键词:内蒙古 石油化学 管理规范 解读
Abstract: For the petrochemical industr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data management practices "I conducted the analysis of interpretation.
Keywords: Inner Mongolia, petroleum chemistry, management practices, interpretation of中图分类号:C93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起草过程
2005年,人民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化学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设大型重化工基地的指导意见》。在自治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的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盐化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随着内蒙古石油和化工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工程项目的不多断增加,加之新技术、新设备的出现和应用,对石油和化工交工技术资料的归档过程中,不适应新要求的诸多问题不断出现。由于没有一套完善的、适用的交工资料整理规范,使得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对交工资料归档的规范和明确,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往往不如人意。为解决这一问题,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各专业的专家组成编写组,通过总结大唐多伦煤基烯烃项目、鄂尔多斯联合化工项目、亿利化学PVC项目等工程交工技术资料整理的经验,参照HG20237-94《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和SH/T3503-2007《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了大量的编写修改完善和补充编写,考虑到目前石油和化工工程特点以及智能化技术和设备的普遍采用,在保留原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资料归档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智能化的归档要求。于2010年1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石油化工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有些省市化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化学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意见。按照反馈的意见,经过认真讨论和详细修改,2011年4月底完成了送审稿。2011年6月18日,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了审定会,审定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标准科学、规范、操作性强,填补了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资料管理的空白,统一了石油化工工程交工资料的管理。”该标准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为自治区地方标准,并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标准号DB15/T489-2011在全区执行。
二、编制的意义
1、适应内蒙古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需要
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工程施工、验收、管理都比过去有较大的改变,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方法和档案文件的整理归档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石油和化工建设项目的特殊性,以市政民用土建项目为主的交工资料整理规范,不能满足其安装工程较多、施工验收规范各异的要求;以传统技术和设备为编制对象的原有化工项目交工资料整理规范也不适应目前石油化工工程新技术、新设备以及智能化技术和设备的普遍采用的现实。为了适应内蒙古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需要,加强对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需要总结内蒙古多年来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经验,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编写标准以规范内蒙古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的行为。
2、促进工程资料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的需要
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内蒙古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上一直没有全区统一的管理规程,过去各参建单位都是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不同深度和内容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但由于内蒙古地域辽阔,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差异比较大,在以往全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中这个问题比较突出。随着网络和电子技术在建设工程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信息化也势在必行,因此,必须规范和统一全区的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以适应信息化发展和要求。
3、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
本标准主要内容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安装开工阶段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终止的顺序进行编排,规范和完善全区工程技术档案的编制方法和管理要求,规定了工程资料的分类、编号原则,完善了资料的整理顺序,统一了安装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用表,明确了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工程报验的原则。对于提高施工企业的档案编制与管理水平,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三、编制的依据
标准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参考了《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文件规定》等行业标准。同时也充分考虑了过去内蒙古各大石油和化工企业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方面的一些习惯性做法和现行施工规范的要求。
四、编制的原则
标准的编制原则是落实责任、规范行为、过程控制、简便易行、适应信息化管理。
落实责任:参建各方应将各自的质量责任落实在各种工程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和审核中。
规范行为:工程参建各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遵循国家、自治区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
过程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检查、验收,融入工程各个环节,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
简便易行:资料的管理应直观、便于操作。
适应信息化管理:资料的管理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实现工程档案电子化。
五、标准简介
本标准是关于内蒙古石油化学工业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地方标准,标准要素设置及构成主要是按照规范要达到的目的进行设立。标准由十一个一级要素组成,主要内容包括:
要素一:范围
本要素意在阐明标准总的规定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使用本标准的前提条件。
要素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要素给出了本标准应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等文件,这些文件对于本标准是必不可少。
要素三:术语和定义
本要素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对术语的要求,给出了20个术语,术语和定义是为了满足标准在表达上的需要,帮助使用者准确地理解规程。这些术语均在有关章节中被引用,因此其主要作用是供标准使用。
要素四: 总则;
本要素由三个二级要素组成,反映的三方面的内容,是标准原则性的规定,反映了本规程制定的目标、统一性、规范性等要求。
要素五: 一般规定
本要素由二个二级要素组成,反映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方面是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填写和整理作出了规定,提出了交工技术文件的整理应具有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溯性的具体要求。第二方面是对安装工程的划分进行规定,包括单位工程的划分依据和构成、分部工程的划分依据以及分项工程的划分依据等。
要素六:管理与职责
本要素共设置了六个二级要素,明确了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的有关各个环节及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对工程技术资料形成应遵循的原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职责给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是本规程的纲领。同时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实际和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性,对施工现场资料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提出持证上岗的要求。
要素七:安装工程技术资料
本要素共设置了四个二级要素为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基本内容及整理要求。
“工程质量管理资料”明确了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包括的内容。
“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一方面对工序质量控制表格进行了说明,并阐明了其使用要求,另一方面是对交工技术文件进行了分类,为了方便组卷,按照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智能化等分为六类并给出了整理要求。
“施工材料设备质量证明资料”阐明了施工材料设备质量证明资料包括的内容,即包括:进场验收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厂家提供的性能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进口设备、材料的商检报告、材料复检报告等。本要素还对质量证明文件原件提出了要求。
“工序质量控制表实施规定”,此部分内容主要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为了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而设置。本要素阐明了工序质量控制表分等级的规定,即分为A(或AR)、B(或BR)、C(或CR)三个等级,并提出相关要求。同时对工序质量控制表在填写和使用、实施过程中作出了规定。
要素八:安装工程交工验收资料
本要素共设置了十三个二级要素,分为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阐述。
规定工程交接时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交付的施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即包括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及所附设计变更以及质量验收等技术文件。
规定施工技术资料应包括的内容,即包括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管道(件)及各种电仪器件等的质量合格证及相关复验报告等。
规定了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包括的内容及使用的表格。
规定了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相关报告及其内容要求,包括“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报告”、“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竣工验收通知书及附件(验收组成员名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规定了工程交接时向建设单位交付的其它技术文件,包括各职能部门的批复文件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他工程竣工验收所需文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的“重大事故报告”等。
要素九: 竣工图
本要素共设置了六个二级要素,给出了竣工图的概念、内容、整理、保管、绘制和图章以及等要求。本要素还对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进行了规定。
要素十:安装工程资料的立卷
本要素共设置了三个二级要素,为工程资料的立卷,给出了立卷的原则和方法、案卷编目、立卷要求等。
要素十一:安装工程资料的归档
本要素共设置了三个二级要素,为安装工程资料的归档,给出了归档的原则和方法,规定了归档的程序,给出了归档的范围等。
另外,标准还列出了规范性附录,对工程中使用的记录表格进行了规定,包括:
附录A:共用类交工技术格式文件目录,从A.01至A.50共50个表格供安装工程共用项目使用;
附录B:设备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B.01至B.67共67个表格供设备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C:管道类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C.01至C.19共19个表格供管道类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D:电气类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D.01至D.58共58个表格供电气类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E:自动化仪表类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E.01至E.33共33个表格供自动化仪表类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F:智能化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从F.01至F.12共12个表格供智能化类安装工程使用;
附录G: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目录,从G.01至G.05共5个表格供工业安装工程验收使用。
六.标准应用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明确了二点:其一,就工程项目而言,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石油化工项目安装工程;其二,从工程项目的专业角度就交工技术文件范围而言,规定了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智能化等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格式和内容。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合同的签订为管理提供了对象,并成为全程管理的基础。签订依据的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以及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等还不能够完全地、调解施工合同各主体之间利益的不对等关系。论文参考网。
一、建设施工合同的特点
建设程施工合同是我国经济合同的一种。它与其它12类相比较,具有一定的共性之外,还有一定的特殊性。共性主要表现在都是法人之间为了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合同标的物特殊、执行周期长、包涵内容多、涉及面广“四个方面。标的物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般建筑物都是定性生产资料或民用设施,一次性造价一般部比较高;合同执行周期长,在绝大部分建筑合同中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从签订合同到交付使用,都需一定时间;要根据工程自身特点增加所需条款,除此以外,合同还有许多具体内容通过附件等形式规定下来;合同主要涉及法令、法规多,签订一项建设施工承包含同时,涉及的有关法令、法律达12个方面、26个具体规定。
二、合同管理的思想基础
“财富的一半是合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都有赖于自身合同管理。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自我约束有赖于自身合同管理。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是企业自我约束的主要体现,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它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是深远的。通过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的管理,可以预防合同欺诈,及时解决合同争议,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合作的诚意是合同正常履行的思想基础。项日合同的签订与实施过程是双方法人合作的过程,而不是互相竞争、互相斗争的过程,任何破坏合作气氛的行为都必将结合同的实施带来困难。
恪守合同,公平合理,平等互利,友好合作是合同双方都应奉守的方针,是忠诚合作精神的体现。对合同管理存在的认识问题必须纠正。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缺乏必要的认识;对合同的强制性,严肃性缺乏认识,对工程合同的执行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教育不够;未能普遍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进行合同的管理。加强法律知识运用经济法律机制管理合同。长期以来,我国项目建设依靠行政手段组织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需要的,但人治代替法治的行为避免不了,合同是经济法律行为必须运用法律机制管理。
三、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机制改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正当竞争,加剧了混乱的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以促进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不适应国际市场规则,施工企业将失去竞争的机会。要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四、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索赔管理
索赔是指承包人根据正当充分的理由,向发包方正式提出要求给以某些方面的补偿。论文参考网。出于工程项目复杂多变,现场环境及气候的变化,标书及施工说明中的错误等因素不可避免,会造成承包方一定的损失,所以索赔在承包施工过程中也是难以避免。索赔一般有两种形式:要求延长工期,要求赔偿款项,当承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并有充分依据向发包方应仔细审定这些依据。索赔应有一定的程序合同双方可以在签约时商定。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既存在承包商的索赔也就有业主的反索赔。论文参考网。由于索赔和反索赔所依据的是合同条款和实际发生的工程情况,因此要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变更及日常工程数据档案等的管理工作。
2、强化施工队伍的管理
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日报、月报和每日例会制度,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由监理和业主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要求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施工队伍,必须在人员配置上满足三班小时不间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安排专人蹲守设计院,协调设计部门加班加点抢设计,只要设计院完成一个单体设计,我们就立即组织实施,做到了不在中间环节上耽搁一分钟;千方百计压缩招投标时间。在不超出国家规定和不影响工程的情况下,我们以最短的时间编写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完成开标评标,把所有合同的开评标过程全部连续进行得一环紧扣一环,白天未评完的,我们说服专家晚上接着进行,直至工程全部招标工作结束。
3、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确定承包商的负责任性时要求查阅调查以下事项:承包商圆满执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其财务资金以及承包商是否拥有要求的政府证书或者许可证;承包商利用自身实力履行合同的意愿和决心;以及承包商是否拥有足够的诚意不折不扣地执行合同。在确定负责任性过程中,给予了合同官员很多判断权力,并且他的决定只有司法机关在检查虚假合同、欺骗、不合理性和不可理解时才能查阅。为防止合同官员滥用职权,对于合同官员有特殊的要求,要求他阅读所有现在和以前的有关承包商业绩的材料,包括不论是中标的还是没有中标的投标情况。合同官员需要收集有关承包商的业绩表现的推荐材料,并且在适当时候要向提名的承包商提交不负责任确定书,这样做时需要约见承包商听取其对合同官员所做的对承包商在执行合同能力方面的不利信息的反驳意见。
施工合同需要良好的信用机制,进行系统化保障,对用户全面保证质量,形成三方制约的保障体系中,合同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各方做好合同的各项管理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培育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对承包商的索赔意识有待解决的问题。根据施工合同进行索赔,合同管理、合同索赔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采取对合同最有效的策略和索赔管理战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以便适应国际工程项目的规范和改进今后的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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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成本管理合同价款
中图分类号:F04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从2003年起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该模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将各种经济、进度、质量等因素充分考虑到“活单价”上来,市场化的价格机制在建设领域不断形成,在国家的工程造价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工程的动态成本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计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出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这是工程造价管理面临的第四次革新。同时首次将工程量计算规范独立出计价规范,形成《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不同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均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13清单规范的施行,开发商对新开发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等建设过程中的成本管理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今后开发的项目都将以 “13规范”为依据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管理、编制招标控制价以及项目成本管理。以下结合项目管理方式对新规范模式下的成本管理变革进行探讨。
一、设计阶段成本管理
一个项目一旦投资决策后,成本控制的工作关键在于设计阶段,据统计,工程项目开发中,设计费约占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的1%-2%,但这不到2%的费用基本决定了后续过程的所有费用。目前,大多数开发商与设计公司所对接的主要前期策划部门采取了钢筋含量限额设计方式,对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3规范”对清单的工程具体项目名称、特征等的描述作了强制性规定。在设计阶段,相应部门应考察委托的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进一步从多种指标来推行限额设计,确保其所设计的产品深度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标准相适应,设计的详细程度达不到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或者清单编制人员没有深化设计的能力,这样编制的清单中会出现未标明的模棱两可的部分,导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可能性增大,后期招投标、项目施工也会受到影响。
建议相关前期策划部门建立和完善施工图会审、发放流程和制度,对图纸的发放、更换按图纸目录、工程类别、图纸编号、版号、出图时间进行备案,编制台账,保证施工图纸的更新无误;对发放的施工图加强审查,尽早通过施工图审,避免清单编制、施工建设时形成较大设计变更,防止施工图设计失误对预算编制、工程施工造成的返工或经济损失,也控制了设计成本。
二、招投标阶段成本管理
项目成本管理是工程建设中的核心内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成本管理是动态的、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工程成本过程管理中的重要意义突出的体现在招投标阶段。
1、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阶段
建筑产品作为一种商品,它的价格计算具有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特征:单件性、多次性、复杂性。“13规范”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且招标过程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同时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造价。所以,在新规范的指导下,为了提高招投标工作管理效率和控制工程造价,预算成本部必需充分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
这里需强调的是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08清单之上强制性的规定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并应该单列。今后项目中工程部可参考“13规范”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有利于监督、管理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2、招投标阶段
关于招标文件,13版清单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强化了开发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度的管理责任,预算成本部需仔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再发送工程部,由工程部对外。
根据13版清单7.1.1款规定:“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因此,在新的清单规范约束下,开发商作为业主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管理,预算成本部应会同工程部、材料部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甲供单价等做出合理的约定,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而且在评标环节中,合理分析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和技术标部分,淘汰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特别是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投标单价)的单位,以防止中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损害开发商的利益。
3、合同签订阶段
工程量清单对合同管理的主要影响体现在计价方式和风险分配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13规范对合同的签订有指导性意见,对开发商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与承包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详细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0)、与履约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另外,13清单规范强化了“合同计价风险分担原则”的强制性效力,规定招标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对比13清单规范和08清单规范,计价风险的承担原则是一致的,可看出:承包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承发包双方人应有限承担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等风险;发包人完全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此外还包括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人工费调整、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的调整。这些计价风险原则应一一体现在合同条款中。
三、工程施工阶段成本管理
由于施工生产的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与合同工程或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未约定的事项,若不结合现场合理进行成本控制,会对最终工程造价产生很大影响。
1、索赔类
工程索赔项目中,“13规范”约定了提前竣工(赶工补偿)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考虑到项目开盘等原因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项目部人员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赶工补偿费确定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应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2、现场签证
从“13规范”可看出,现场签证也是合同价款调整的重要因素之一。处理好现场签证,是衡量项目管理水平高低的标准,是有效减少合同纠纷的手段。13清单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签证的主体,即业主方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提出了签证的前提、处理程序和支付时间,详细说明了现场签证的处理流程与计算规则,见如下流程表1。
表1 现场签证生效程序
时间是变更和签证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签证准确度的基础。要求双方代表就当时或短期内在工程现场实际发生的事情进行准确测量、描述,并办理签证和设计变更确认手续,这样才能避免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避免引起和施工单位的结算纠纷。开发商现场造价人员应当要改进工作方法,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审查,配合项目部在开工前完成成本控制管理程序的交底工作,宣传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成本控制管理程序,让施工单位首先了解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及现场签证管理程序,在事前办理手续,或在事中完善手续;对重大设计变更和签证,要及时了解掌握进行测算、提出程序审核建议;工程部对现场签证项目要及时全面,尽量做到一事一签,及时处理,防止遗漏;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真实,实测实量,要素齐全。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成本控制管理程序上建议作出进一步的调整,在已有的变更签证审批权限要求上,增加办理时限要求,统一结算资料整理、审核文本模式,完善和细化竣工结算审核程序,降低结算资料审核的复杂性,提高结算审核的时效性,也利于及时掌握和反馈工程实际变化情况。对于场地平整、土方挖运、临时道路、管网综合等涉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确定和修改的签证项目,因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施工单位较多,一般在组织论证后,建议由现场项目部统一制图划分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复核确认,避免范围不清造成结算认定困难甚至重复结算。
3、进度款支付
由于建设工程通常具有投资额大,施工期长等特点,工程合同价款的履行顺序主要通过“阶段小结,最终结清”来实现。
根据规范约定,进度款可实行按月支付或分段支付。目前大多数项目主要采用年度编排资金计划,依据工程进度来支付的方式,开发商项目负责人员在审核、支付进度款时,应新增对甲供材料款、索赔及签证款的审核、支付处理。甲供材料金额,应按照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从进度款支付中扣出,列入本期应扣减的金额;现场签证和已确认的索赔应列入本期应增加的金额中。同时,开发商工程部在签发任何支付证书后,发现有错、漏、重复数额,有权予以修正,经发承包双方复核属实的,应在本次到期的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四、结算阶段成本管理
注意依据13规范,不再将招标文件单独列入竣工结算的审核依据中,因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不再局限于索赔、现场签证等,在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的调整都应该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不再将竣工图纸单独列入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依据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不采用竣工图重算法的结算方式。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可以减少后期承包方与预算部、工程部关于结算项目争议的处理事宜,也增强了签证等过程结算的时效性。
五、13清单规范的格式化应用
13清单规范除正式条款外,还有11个附录,共计42个表格或规范性文件,完整的提供了招投标工程计价表、合同价款支付申请表、现场签证表、材料设备表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相关计价表格,具有较大的参考性和可执行性。结合开发商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管理制度和正在实行的成本管理应用软件,适当修改或调整现有表格,达到规范化、信息化处理工程计价资料和档案的目的,使数据资料更具可导入性、实用性和延续性,便于今后成本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
13清单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刚刚实行,对工程的全过程各个阶段都有影响作用,这促使我们造价工作者必须紧跟形势,第一时间熟悉和掌握新规范的精髓和操作要领,未雨绸缪,提前对规范的变化和调整进行分析研究,有利于开发商尽快应对国家规范变革,适应市场变化和发展需要,改进成本管理方式和水平,同时加强新开发工程的全过程成本管理和控制,在13清单规范应用过程中及时总结,形成反馈,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力。
【参考文献】
工程建设监理制是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一起实施的建设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以合同管理为中心,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造价、进度和安全等为目标,以信息管理、协调参加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手段的技术管理行为。建设监理制自1988年实行以来,经历20多年的不断发展完善,在工程建设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控制了工程进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提高了工程质量,使工程建设基本避免了投资无底洞、质量无保证、工期马拉松等现象的出现。为了规范建设监理的行为,有关部门出台了监理工作制度、规范,对建设监理提出了要求,这些制度、规范在规范监理行为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讨论。
二、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1.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的确定是计算合同工期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日期有工程项目开工日期、单位工程开工日期、分部工程开工日期。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下简称《规范》SL288-2003)中,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要检查项目法人的施工准备情况,比如应该由项目法人提供的图纸、征地拆迁等属于项目法人义务的准备工作是否完成,若准备就绪,就可以在征得项目法人同意后发进场通知,通知中载明开工日期,这个日期作为合同工期计算的开始日期。施工单位接到开工通知后就可以组织人员、设备进场,进行临时工程建设和工程开工准备。待主体工程开工后,申请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工程进场通知是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准备情况确定的工程开工日期,这里的开工日期是合同工期的起算日期。而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开工的主动权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需要检查施工的准备情况,比如人员、机械、施工方案、基坑的降水方案等,具备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发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于2015年1月30日实施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以下简称《规范》SL288-2014),作为推荐性规范,取消了进场通知,直接改为开工通知,开工通知上载明开工的时间,然后再合同项目开工和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从合同时间的开始计算上来看,新旧规范具有统一性,但从逻辑性来看,《规范》SL288-2014还有再完善的空间。
2.工程资料工程资料是工程状况的真实反映
和记录。对工程资料的要求,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和作为推荐性规范的《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6)(以下简称《规范》SL176-2006)都有要求。笔者认为,对于工程资料的要求应当是真实、可靠,资料可以反映工程的实际。在满足反映工程实际的条件下尽量减少资料的数量,更应避免重复,尤其是单元工程评定资料,在满足反映工程实际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简化。但是现实中单元评定资料有去简趋繁的倾向。《规范》SL176-2006要求“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检验项目及数量并进行自检,自检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同时结合自检情况如实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在《规范》SL176-2006的条文说明中“施工单位应坚持三检制,一般情况下,由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专职质检机构终检”。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原来的做法是在单元评定表中增加了自检、复检和终检人员的签字栏。而作为推荐标准的《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要求“提供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和施工队专职质检员终检记录”的要求。工程实践表明,过多过繁的资料要求只会减少资料的真实度,因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在对工程检查时应注意这个问题。
3.工程质量检测
检测是了解工程质量的主要手段。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检测,有施工单位的自检、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和见证取样。在工程实施中,施工单位的自检一般没有异议,但是对跟踪检测、平行检验和见证取样的理解存在分歧。对于跟踪检测,《规范》SL288-2003中4.2.5条的定义是“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并对该结果确认”。根据此定义,所谓的跟踪检测就是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监督。但是在6.2.11条第3款中又规定“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此外《规范》SL288-2014第4.2.5条对此的定义是“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和送样进行监督”。送样到施工单位的实验室还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没有明确规定,若是送到施工单位的实验室,似乎又失去了跟踪的意义;若是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这种定义又等同于见证取样。因此,笔者认为跟踪检测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关于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规范》SL288-2003和《规范》SL288-2014定义基本一致,为“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规范中规定了监理的平行检测数量并要求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对于原材料,这样的要求是可行的,但是对土方填筑这样的要求又不可行。原因是若每填一层土方,监理机构都要抽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填下一层土,工程进度将难以保证。若不等待检测结果出来就填下一层土,万一检验结果不合格,返工的成本太大,而且使监理处于被动的地位。除非是选择性取样和选择性送样。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土方填筑的压实情况,这种检查设备和方法都比较简单的检测,还是要求监理机构配备自己的检测设备,在工地即时的检测为好。关于见证取样,《规范》SL176-2006第2.0.11条规定“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有关部门规定了见证取样的数量是规范规定的施工单位应该抽取数量的百分比。其中有这样的争议:是以规范规定的某种材料施工单位总的取样数为基数抽取,还是以每个规格、每个批号作为基数,笔者认为应该为前者。这是由于见证取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施工单位实验室存在系统误差,因此规定见证取样。从工程实际看,以水泥为例,水泥的抽样频度为: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验收批。按照后一种理解,几乎全部水泥都需要见证取样。因此,前一种理解较为正确。
4.观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