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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的行为规范范文

时间:2023-09-18 17:03:58

序论:在您撰写教师职业的行为规范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教师职业的行为规范

第1篇

近期学习了刚出台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让我感觉现在做老师越来越难了。在细读之后,我发现这十不为,二不说,条条都是那么的真实和细致,具体规范到教师的具体言行。熟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教师在约束学生行为规范的同时,也要认真审视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当今社会、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越来越重视,许多家长真是动用一切资源为自己的孩子选择最优质的学校。这一点,我自己也心有感触。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以前我读书的时候,没有择校概念呢!唯一的答案就是,社会竞争太激烈了,大家只有一个孩子都输不起。如今的孩子不好教,在家一付老子天下最大的态度,而到学校却四处碰壁少了一些优越感。导致孩子多了一些抵触与叛逆。很多家长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家里三四个大人管一个还不容易管好,而到学校教师一教就是四十多人,可想要管好现在的学生难度很大。现在教师这个职业被社会的关注度越来越大,不仅要教好书,而且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加强自己的师德。要想成为一名的合格教师,我想应当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一个有爱心的教师

一个教师没有爱心,那他就没有资格谈教育。我在网上看到过很多关于教师殴打、虐待幼儿的视频。身为一名教师,我也为教师队伍中拥有这样的败类感到耻辱。我们教育对象是孩子,祖国的花朵。如果我们教师都用这种恶劣行为去处理很多事情的话,你如何期待这些思想上未成熟的孩子在未来有一个良好的行为规范。教师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所以说一个有爱心的教师,才能培养出一批有爱心的学生。

二、做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

我认为教师这项工作,体现师德的意识是很强的。为人师,不仅要对学生负责,也要对社会、对自己所教的学科负责。如果马马虎虎教学,以应付的态度敷衍自己的教学工作,你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教师。家长把孩子交给我们,学校把教学任务交给我们,我们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同时也要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如何让学生喜欢自己的课堂,如何让学生快乐地掌握相关知识,都是作为教师应该去反思总结的。所以只有带着一份责任去教书,才能教好书。

三、做一个会激励孩子的教师

第2篇

【关 键 词】专业化视角;教师素养;教师行为规范;关系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1)06-0072-02

教师职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是当今教师教育改革的基本趋势,专业化不仅是提高教师地位的现实选择,也是教师职业通向未来的必由之路。教师要实现从职业向专业的转变,需要有多重的保障,而其中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就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然而,通过文献研究发现,虽然现在关于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的研究浩如烟海,但却鲜有在专业化视角下对它们的关系进行探究的。本文拟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对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的相关概念进行简要的探讨,进而揭示它们的相互关系。

一、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

(一)教师素养

对教师素养最直接的理解是教师具有的素质和修养。顾明远老师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对“素质”的定义是:公民或某种专门人才的基本品质。[1]而“修养”不管见于哪本辞书,都大多与道德品质和人生态度有关。由此,我们可以说教师素养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条件。在素质层面是以一定的能力来表现的,在修养层面则为一定的道德品质或者说是对教育生活的一种态度。作为一个专门的群体,也就是一个专业团队,教师素养是教师职业最核心的部分,作为一个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的工作者,教师素养是教师顺利进行教学生活的内在支撑,是做好教师的根本保障。在通往专业的道路上,教师素养无疑是一块很重要的领地,我们可以通过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师教育,提升教师的职业素养,从而增强教师职业的不可替代性。

(二)教师行为规范

“规”是规矩,“范”是范围和模范,既有约束又有示范的意思。教师行为规范是指教师在教育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教师具有约束和示范的作用。教师行为规范的内容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法律的层次,这是硬性的规定,它由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守则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它们具有法律的效力,不容违反;二是非法律的层次,由社会的道德规范及特定的职业特点所构成的。与法律层次不同的是,它不具有强制性,是通过习惯、人心、道德、舆论、个人羞耻感等形式来实行的。同样,教师行为规范也是教师职业通向专业化之路的一大保障,加强教师行为规范的建设不仅有利于外部人员对教师职业形成统一的共识,还能加强教师内部的自觉、自律,从而增强教师职业存在的特殊性。

二、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的关系

(一)和谐统一,相生相伴

不管是作为群体的教师,还是作为教师个人,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都和谐的统一于“教师”这一主体。一般来说,教师素养包含着教育知识、教育技能和对教育生活的态度。教育知识和教育技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是教师作为一门专业的内在依据和核心要素,也是一个普通人进入教师专业的门槛。而对教育生活的态度,以前一般不见于各种研究,大家提的比较多的是师德,但其实态度比师德的内涵和外延都要深刻和广泛,它决定教师能做到哪一个层次和教师的幸福感,它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源性动力。而对于教师行为规范,大家普遍认为它是对教师的行为进行约束的,不容许教师有些许的僭越,否则会招致法律的惩处和道德良心的谴责。但其实它还具有示范的作用,是教师行为的模范,从深层意义上来说,示范作用才是行为规范的本质,因为任何的规范在制定之初肯定不是为了惩处某人,而是为了更好的引导某人的。

从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教师行为规范是教师素养的外化,教师素养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内在依托,它们一同推动着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发展,和谐的统一于教师专业化这个大背景之下。教师素养的高低会体现在教师行为上,而教师行为规范的建设也会提升教师素养。教师专业化发展不仅需要教师素养的提高,同样也有赖于教师行为规范的建设。

(二)和而不同,有所差异

虽然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都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力保障,都指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但它们还是有所差异的。首先,相对于“教师”这一主体而言,它们“内外有别”。教师素养主要是对教师职业内在的要求,只有具备一定的教师素养,才能胜任教师这个专业领域的工作,而教师行为规范却是某人成为教师后,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以一定的约束和引导表现出来的。其次,教师素养和教师行为规范的内涵大不相同。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把教师素养归结为“精通自己所教的学科、了解自己的学生、具备较高的语言修养”[2]等三个方面。国内的叶澜老师认为,教师的基本素养包括“基础性素养和专业素养”,[3]其中基础素养由价值―动力系统、文化素养系统、实践创生的思维能力的三维结构构成;专业素养由学科专业素养和教育专业素养构成。而教师行为规范是指教师在“师”这一个角色支配下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教学行为规范、人际行为规范、道德行为规范等多方面,很多时候它是不分校内、校外的,只要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老师,就应该自觉地注意言行举止,遵守教师行为规范。第三、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的培养途径不同。教师素养的提升主要是靠教师的修习和涵养,教师素养的有些内容可以靠学习获得,如专业知识和一些基本的教育技能,有些素养则需要教师通过个人的涵养、修炼而得到,主要是靠个人揣摩、提升。而行为规范的建设却是通过外部的约束和个人内部的自觉达到的。

教师素养和行为规范不是分离的,它们和谐的统一于“教师”这一主体,共同推动着教师专业化的发展。

注释:

[1]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1494.

第3篇

选择当教师,就意味着必须履行教师的职责,它关系到教师职业的崇高价值,关系到社会尊师和教师自尊的内在依据,关系到教师群体的职业自我意识这样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修订后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计六条,内容很丰富,这里我想就当前社会上讨论较多的“关爱学生”谈谈看法。

在我看来,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所有社会职业的地方就在于,他所面对的对象不是物,而是活生生的人类个体。这些个体各各不同,但都具有独特的价值;这些个体起先都是柔弱的,但只要有阳光雨露,就会长成参天大树。因此,从根本上说,教师职业的神圣就在于它的从弱者出发的意识。传道、授业、解惑并不等于教师职责的全部,教师的职责首先表现在维护每一个弱小生命的独特价值,引领他们实现源于精神内部的,具有个性色彩的社会化过程,激励他们不断地去追求比当前更高、更完善、更美好的自我。因此保护和扶助弱者的意识也就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职责。其实教师的这一职责不仅属于自己,而且属于整个社会。在人类生生不息的发展历程中,每一个体都是从一个弱者开始迈开自己的人生之路的,他要经历各种艰难困苦的磨练、承受各种精神的和身体的辛劳,然后才能服务社会,担负起传递历史和人类文明的责任。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活动应当成为一种最富有希望和生机的活动,因为教师承载着全社会的期望,凝聚着弱者的梦想。为此,做一名教师,就应以自己的人生,化作蜡炬照亮社会,甘作春蚕温暖他人,这是任何一个时代教师永恒不变的使命;为此,作为一名教师就应秉承和发扬强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实践“以人为本”的伟大信念,接纳并引导来自各种不同背景、具有独特个性的每一个体,帮助他们由弱者变为强者,以教师博大的情怀托起希望的明天。

保护和扶助学生,这是教师职业必须坚守的精神底线,也是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任何一种职业的特征。物的生产可以有次品或废品,可以回炉,但教育的结果则具有唯一性和不可重复性,因此绝不容许出现次品、废品。为此教师的职责应包含一种区别于一般历史眼光的人文关怀,对于少年儿童,教师更应有一种天然的敏感。因为作为弱者的少年儿童更易受到来自外界的侵犯。呵护他们、引导他们,为他们除草灭害,让他们茁壮成长,这是每一个教师不容回避的社会责任。只有如此,教育才能成为一种历史的助力,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人类的进步。

第4篇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一)强烈的责任性

(1)把人类世代创造积累起来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认真负责地传授给下一代。

(2)主动、积极努力地塑造学生的灵魂,培养他们的思想和品德,激励自身在提高人类素质中起表率作用,在提高人的能力上起引导作用,在促进社会发展中起推动作用。

(二)鲜明的继承性

教师职业道德是从教师的职业劳动和教育的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是教师在长期的教书育人过程中不断总结提炼出来的,是世世代代的教师调整与学生、同行、上级、学生家长等关系中最一般关系的经验和结晶。

(三)独特的示范性

教师劳动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本身不仅仅是一种行为准则,同时还是一种教育的手段。 教师职业道德具有教育人和感化人的作用,无论是教师个人的道德品质,还是教师的集体风貌,都具有独特的示范性。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这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明显标志,对学生行为转变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引导作用。

(四)严格的标准性

教师劳动的性质和特点,不仅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示范性,因此,对教师职业道德应具有更严格的标准。

(1)教师在工作中,不仅要用自己丰富渊博的学识教人,更重要的是要用自己高尚的思想品质去影响人;

(2)教师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不仅通过语言传授知识,而且以自己的品格去陶冶学生的品格。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义务权利。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敬业”是所有职业对从业者的共同要求,“爱岗”是人们在职业工作中取得成就的前提条件。

【例题】 教师职业道德的本质要求是( )。

A.爱国守法 B.爱岗敬业

C.关爱学生 D.教书育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敬业”是所有职业对从业者的共同要求,

“爱岗”是人们在职业工作中取得成就的前提条件。

1.对工作高度负责。

2.认真备课上课。

3.认真批改作业。作业批改是教学相互沟通的重要形式之一。

4.认真辅导学生。

5.不得敷衍塞责。

【国考2014上-中综-职德-单选-15】迟老师编写的校本教材出现了不少错误,遭到同事的质疑,迟老师说:“这不过是一本校本教材而已,没必要那么认真”迟老师的做法( )。

A.不合理,违背了终身教育的师德规范

B.不合理,违背了勤恳敬业的师德规范

C.合理,精心用于校本教材编写不值得

D.合理,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把课上好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教师编写教材态度不端庄,还敷衍了事,违反爱岗敬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国考2013上-幼综、小综-职德-单选-15】对于学习困难的学生,优秀教师总是耐心地进行个别辅导,支持他们这样做的关键因素是其( )。

A.敬业精神

B.教学水平

C.知识水平

D.教学风格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是对于工作的奉献精神,也就是敬业精神,所以选择A。

(三)“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核心。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的本质和真谛都是爱。教师只有充满爱心,才会热爱教育事业,才会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而无私奉献。“关爱学生”是本质性的要求。

【国考2012上-小综-职德-单选-3】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和精髓是( )。

A.爱岗敬业

B.依法执教

C.为人师表

D.关爱学生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核心。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的本质和真 谛都是爱。教师只有充满爱心,才会热爱教育事业,才会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而无私奉献。“关爱学生”是本质性的要求。所以选择D。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2.平等公正的对待学生。

3.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5.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是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禁止性”规定。

【国考2012上-中综-职德-单选-14】小宇上课时经常插话,老师生气地说:“管住你的嘴,不然我就封住你的嘴。”老师的做法( )。

A.错误,应该杜绝当堂批评

B.正确,应该严格要求学识

C.错误,应该尊重学生人格

D.正确,应该加强课堂管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教师应当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所以这句话是错误的;应该批评

的时候还是需要批评的,但是不能侮辱学生,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所以选择C。

【国考2014上-小综-职德-单选-14】小丽考试不理想,发卷子时,刘老师对她说:“你还穿‘耐克’,赶紧回家换‘特步’吧。”耐克的标志是√,特步的标志是×。小丽顿时羞红了脸。这表明刘老师( )。

A.教学语言有失严谨 B.无视学生人格尊严

C.批评学生严而有格 D.教育学生严慈相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老师不能侮辱和挖苦学生,应该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尊严和人格。所以选择B。

【国考2013上-中综-职德-单选-11】刘老师很少留意那些考试成绩一般的学生,而把主要精力用于培养成绩优秀的学生,刘老师的做法( )。

A.有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

B.有助于教学任务完成

C.违背了公正施教的要求

D.违背了严慈相济的要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老师应该平等公正的对待学生。所以选择C。

(四)“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目的。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2.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教师,要注意层次性,选择科学合理的方法,讲究智慧,充满热情和耐心。

3.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国考2013上-幼综、小综-职德-单选-5】对于课堂上有的能引发争议的问题,高老师总是事先进行试验,检验各种假设,这突出体现了高老师具有( )。

A.求真务实的精神 B.团队协作的意识

C.独立自主意识 D.人文关怀意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高老师对待课堂上有可能引发争议的问题,事先运用试验、检验假设请教学者等

方式以求得到问题的正确解答。这是一种求真务实的精神。

【国考2012上-小综-职德-单选-4】要做到严谨治学,最重要的是要( )。

A.一视同仁

B.实事求是

C.宽宏大量

D.以书为本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实事求是是教师严谨治学的基本原则。

(五)“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4.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5.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国考2013下-幼综/小综/中综-职德-单选-14】有位学生将几片纸屑随意扔在走廊上,王老师路过时顺手捡起并丢进垃圾桶,该学生满脸羞愧。王老师的行为体现的职业道德是( )。

A.廉洁奉公 B.为人师表

C.爱岗敬业 D.热爱学生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考查考生对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认识。教师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

言得体,举止文明。

【国考2014上-幼综-职德-单选-14】朱教师一边要求幼儿安静地玩玩具,一边和同事聊天说笑。该教师的行为( )。

A.正确,应该培养幼儿习惯

B.错误,应该小声聊天

C.正确,利用融洽同事关系

D.错误,应该以身作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错误,教师不应该聊天,应该以身作则。

(六)“终身学习”是教师行为规范中教师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1.提高内在素质。

2.提高教学水平。

3.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教学发展的需要。

5.带动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6.累计专业知识。

【国考2014上-幼综-标准-单选-4】李老师认真学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并制定了自己的专业发展规划。李老师的做法体现了( )。

A.终身学习的理念

B.先进的管理策略

C.良好的沟通能力

D.高超的教育技能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终身学习”是教师行为规范中教师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定专业发展规划,

积累专业知识,是终身学习的理念。

【例题】“活到老,学到老”,要求教师坚持( )的职业道德规范。

A.为人师表

B.关爱学生

C.终身学习

D.教书育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终身学习”是教师行为规范中教师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教师职业道德之主观题

如何阅读材料

1.认真仔细逐句阅读材料

2.人——找出关系

3.动词

4.情感态度

【国考2013上-中综-职德-材料分析-31】材料:

莉莉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直在班上借读。订教材时,考虑到家里的经济条件以及马上要转回老家读书的实际情况,我没有为她订新教材,而是帮她找了一套用过的教材。有几个同学看到她的教材,不禁问道:“怎么新书上写了这么多字?”“你的教材怎么是旧的?”她也以为是我弄错了,跑过来换新教材,我没多想,就当着大家的面讲明了原委。她嘟囔了几句,用力把教材扔进了课桌。我心里有一丝不高兴,但也没计较。

没想到,下课后,她气冲冲地来到我的办公室,当着许多同事的面,把教材甩到了我的办公桌上,并说道:“我不要你的怜悯!”我非常尴尬,一气之下,说了她“不仅不知恩图报,还不知好歹”一类的话。她当即哭了,一口咬定我歧视她,嫌弃她是农村来的,是在想方设法赶她走。 摘自一位中学教师的教学札记

问题: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材料中“我”的教育行为。

【答题思路】

1.开门见山表明观点

2.逐件事情进行分析

(1)积极——赞同,意义

(2)消极——不赞同,不赞同的原因(违反师德的哪一条),(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指出正确做法。

3.结论或结合自身进行表述

『正确答案

1.在这则材料中,教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手段欠妥,因而起到了相反的效果。

2.(1)在本则材料中“我”考虑到莉莉家里的经济条件以及马上要转回老家读书的实际情况,我没有为莉莉订新教材,而是帮她找了一套用过的教材。体现了“我”关爱学生,对学生有仁慈之心。

(2)材料中“我没多想,就当着大家的面讲明了原委”体现了“我”虽然关爱学生,但是并没有注意学生的的身心发展特点,中学阶段的学生自尊心强,教师当着大家的面讲明了原委没有保护好学生的自尊心,在莉莉听来就是讽刺挖苦。“我”的正确做法应当是在发课本前单独跟莉莉说明;如果在课堂上发生这样的情况,教师可以表扬莉莉环保、节约资源才用旧课本,课后找个无人的地方向莉莉说明原委。

(3)材料中莉莉气冲冲地来到我的办公室,我尴尬,一气之下,说了她“不仅不知恩图报,还不知好歹”一类的话。“我”一气之下的做法说明“我”没有控制好自己的不良情绪。在学生与教师发生冲突时,尤其是像材料中由于教师的不当行为引起师生冲突时,教师要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根据实际情况,适应各种变化,进行自我调控和自我反思,运用教育机智来解决问题。

第5篇

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道德规范;文本;分析;道德品质;职业规范

中图分类号:G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9841(2012)05—0056—06

人是社会关系的存在,必然与各种人建立起人际关系,形成各自的利益与冲突,尽管如此,人也总会遵循某种美好意愿选择自己的行动方向,并依据自己所认同的律令行事。为此,道德,这种既蕴涵着人们对善的行为的认识,也能促使人们依照形成的律令行事的滋生物,就成了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康德认为,道德就是出自“善良意志”的“绝对命令”。因而,道德不仅以意识、情感、理想和信念反映人类社会精神,还以规范、准则、律令等形式调整人的行为,并以道德评价、道德教育、道德修养等方式提升人的德性品质。教师职业道德,在我国,简称师德,是一般社会道德或职业道德在教师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它在教师的职业实践中形成,反过来又指导着教师正确地处理教育工作中的各种关系,成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美国的全国教育协会制定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都属于教师应遵循的行为准则的载体。透过这两者,我们可以窥见中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教师职业道德发展期待、职业道德内涵、职业道德品质等内容。通过对文本的比较分析,笔者认为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状况和方向,改善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文本表现形态;完善我国的师德建设体制并有效地指导教师自我道德修养水平的提升。

一、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文本特征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版)的文本特征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版)(以下简称《道德规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不断修订的过程。1985年由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文本,这是其最初的形态。1991年,全国教育工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修订,更名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又分别于1997年和2008年两次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道德规范》(1997年版)由8条目(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和51条行为准则(略)组成。《道德规范》(2008年版)由6条目(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和59条行为准则(略)组成。《道德规范》(2008年版)的文本特征为:

第一,从形式上看,精简了原有版本的条目,但内涵更加丰富;增加了“教书育人”和“终身学习”条目,旨在强化教师职业的专门性。尽管条目从1997年版的8条减为6条,但涵盖了1997年版的所有内容,如1997年版中的条目:“依法执教”、“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和“严谨治学”分别成为2008年版“爱国守法”、“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中的行为准则。所增加的“教书育人”条目和相应的准则:“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很显然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职业性和专门性的强化。

第二,从内容上看,较为完整地辐射到了教师职业中的各类人际关系,具体是:教师如何对待教育事业,对待学生、对待教师群体、对待家长以及自己。《道德规范》对教师如何处理这些关系有明确的规定,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等。

第三,从任务上看,力求使教师职业道德理想和信念、职业道德原则和教学活动行为准则融为一体,所发挥的是思想境界提升,个人道德修养水平提高和行为准则遵循的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功能。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体现的是教师应具有的职业道德理想和信念,“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体现的是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原则;“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体现的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第四,从表述用语上看,《道德规范》的每一条款用的都是短语,采用的是以正面引导和行为建议为主的表达方式,如“关爱学生”条目下的各款:“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都是对教师行为具有引导性和建设性的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般的强制性。

(二)美国《教育专业伦理规范》(1975年版)(Code of Ethics of the Education Profession)的文本特征

美国现行的《教育专业伦理规范》(1975年版)(以下简称《伦理规范》)是在1929年的《全国教育协会的全美伦理规范》(Code of Ethics of the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of the UnitedStates)的基础上不断修改形成的。从1929年版到1975年版,历时50余年,美国教育协会先后对其进行过六次修订,版本变化七次:1941年版、1952年版、1963年版、1968年版和1972年版。总体上看,各版本关注的焦点始终在学生的责任和教育专业责任两大方面,时有对教师在处理与家长、与社区的关系和其他关系方面的规定。1975年版沿用至今,它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导言:对教师职责性质和该规范所具有的法律效力的阐释和相应的行为准则;对学生的义务及规范(阐释和8条款);对教育专业的义务及规范(阐释和8条款)。其文本特征表现为:

第一,从形式上看,《伦理规范》三大部分都由阐释和具体行为准则构成,包括:阐明行为理由,明确行动原则,规定应该或不应该的行为准则,如:导言首先以教师职责的性质为理由:“因为相信每个人享有其价值和尊严,所以教师的第一天职即为求索真理,达至卓越,享有民主”,然后明确指出教师的行动原则:“要达成这些目标,核心是确保学与教的自由,让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再规定教师应有的行为准则:“为人师者的责任就是以最高的标准恪守这些伦理原则”;在对学生的义务条款中,先阐释应尽的职责:“教师应努力帮助每一位学生,挖掘其潜力,实现其理想,成为有价值的公民”,然后明确提出工作的原则:“因此,教师工作就是要激发他们的质疑精神,提高其理解和获取知识的能力,精心设计出有价值的目标”,再规定教师不应有的行为,如:“不应该毫无理由地限制学生的独立学习和探索;不能毫无理由地阻止学生获得不同的观点”等共8条款。

第二,从内容上看,《伦理规范》是基于社会对教师职业的期待以及教师在职场中涉及到的人际关系两大维度的考虑制定出来的,彰显的是教师职业的社会性和专业性,如,在对教育的义务条款中指出:“公众普遍认为教育职业是值得信任的,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这就要求教师具备最高的专业服务理想。公众认为,教育职业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发展和公民素质的提高,教师应该尽力提升专业标准,积极营造氛围,鼓励教师进行职业判断的训练,创造条件吸引值得信任的人加入到教师队伍当中,力争将不合格的人阻挡在教育专业门外”;导言中指出:“教师无不认为其责任蕴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之所以要追求并维持高标准的道德行为,动机便是出于对同事、家长和社区的尊重和信赖。”因此,在教师对教育的义务中,对涉及学校教学活动中的人和事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不应该在申请教师职位时故意作虚假的陈述或者隐藏与其能力和资格相关的事实”;“不应该利用工作之便公开同事信息,除非是出于专业需求或者为法律所允许;不应该故意对同事发表错误的或者恶意的言论。不应该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专业决定或行动的馈赠、礼品或恩惠”。

第三,从任务上看,《伦理规范》强调指出它只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底线行为的规定,是教师不良行为受到处罚的依据。如导言中阐释:《教育专业伦理规范》既是全体教师的抱负,也为其行为提供了评判依据。全美教育协会提出的具体条款及因为违反条款而应受到惩罚的补充规定具有全部法律效力。未经协会许可,不得擅自变更。”也即,尽管《伦理规范》有对各条款的制定理由的阐释,但其意图是在推出具体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为了避免教师在职业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并使对各种教师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时有据可依。

第四,从表述用语上看,《伦理规范》的用语清楚、明了、针对性和专业性强。每一条款以“不应该”引起一个完整句子,每一条款只针对一类行为进行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如:“不应该故意羞辱或贬低学生;不应利用专业关系之便,谋取私利;不应该帮助不合格教师从事未经授权的教学活动;不应该故意对同事发表错误的或者恶意的言论等”。每一款规定都蕴涵着法律般的强制力,而且专业性强,表述的方式是完全把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与一般公民道德规范和其他职业的道德规范区别开来了的。

二、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本的意蕴解读

我们选取了四个维度对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行文本特征进行了描述,可以看出两者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两者差异的根源在哪里?哪种文本表现形态更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实践上的实效性?这就需要对其深藏的意蕴进行揭示和解读。

(一)侧重职业道德与职业品质的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我国的《道德规范》更多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的要求,而不像美国《伦理规范》的重心是在行为“规范”上,这一核心的文本特征差异显而易见。这与我国社会历来对教师职业的认识以及现代学者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学理上的探讨有关。在我国的传统与现代社会中,人们对教师职业有很高的期待,教师不仅是一项一般意义上的职业,更被认为是一项崇高的事业,《道德规范》中要求教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表述就是这一认识的集中体现。社会对教师也有着“榜样”和“模范”的期待,因此,要求从业者具有的个人修养和人格魅力远超于其他职业。我国《道德规范》侧重职业道德与职业品质的文本意蕴也是社会对这一职业道德的诉求。

在理论上,我国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了探讨,如顾明远的界定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处理各种关系、问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教师的道德品质、思想信念、对事业的态度和情感、有关的行为规范等。”朱小蔓的界定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必须具备的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中、同事交往中和师生交往中表现出来的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创新性表现。”张行涛、郭东歧将教师职业道德界定为“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一定社会条件下对教师这一职业的概括与基本要求,是调节教师与集体、他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唐凯麟、刘铁芳的界定是:“指教师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

显然,我国学者都强调师德由外在的职业规范和内在的教师德性组成。师德的目标应既包含更好地服务于教师职业的规范和准则,也应包含有助于完善教师个人品质,提升教师个体修为等任务;师德的具体内容包括对待学生、教育事业、自身以及教师集体中需要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道德规范》无论在形式、内容、任务上还是在表现形态上都是这些理论认识的体现。但应该注意的是由于我国《道德规范》强调的重心是在道德而不是规范上,由于道德成就的是“好”、“善”的理想,它对主体的道德实践只具有建设性和自愿性的性质因此,因此,它不像美国的《伦理规范》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二)专业性与约束力均强的美国教师专业伦理属性

美国《伦理规范》中有两个核心词的蕴意是其文本特征形态的重要形成因素,即:伦理规范和专业伦理。在美国,伦理规范与伦理准则通用,关于这一概念,美国学者皮滕杰认为:“一项伦理准则,或者说行为规范,是一套由一群人建立起来同时也规范着这一人群的准则。”迪布(Dibb,1991)等人则认为,伦理规范“与对决策和行为的道德评价有关,是在社会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的基础上的是非判断”。可以认为,在他们看来,伦理规范就是基于群体道德评价之后而形成的群体应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关于“专业伦理”概念,美国学者费尼(Feeney)称其为某一专业的道德规则,“是指在工作领域中判断行为对或错的标准,同时也能帮助个体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道德困境。”显然,他们所理解的无论是伦理规范还是专业伦理都最终指向行为,并强调对行为的约束,在他们看来人的思想是无法掌控的,也无法判定其好与坏,善与恶,唯有表现出的行为是可以有好恶之分的,也是可以调控和约束的,这不难理解为什么其专业伦理规范以各种明确的行为准则来表现。另外,在西方国家的人士看来,专业是职业发展到专业化的阶段,本质上还是职业,在他们看来与某种职业相联系而形成的伦理规范就具有强制性,因为职业与义务相连,而不与人的喜好相关。马克斯·韦伯认为:“每一项职业者有它自己‘内在的准则’,并且应当据此准则来完成。在履行其工作职责时,一个人应当专心致志,要排除任何不是严格适合其职业的内容——特别是他自己的爱和恨。有影响的人格并不会通过试图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对每一件事情都提出‘个人感受’的方式来显示自身的存在。”一旦主体承诺了某种义务,他就有责任或“应当”履行这种义务。义务既可以取得道德的形态(应当),也往往以法律形式(强制)表现出来。法律强制下的义务,每每以“必须”为其形式,其重心就是对行为的约束。在强调义务上,我国的规范强调“应当”而美国则强调“必须”。

显然,西方国家人士对规范的理解通常指适切与不适行为的规则(rules),它告诉实践者什么可以做、应当做、必须做,以及什么不可以做、不应该做或不能做。在西方人看来,尽管现代社会中教师越来越有着其特有的专业性,但教师工作本质上还是一项职业而非我们理解的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因此,他们理解的职业道德更倾向于强调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对教师专业伦理的规定中更主要以“必须”的形式表现,重视的是“规范”而不是“伦理”(道德),而教师的伦理品质或道德水平通常强调通过一般公民道德或教师个体道德品质来提升,因此,他们在《伦理规范》中只强调最低层次的职业行为准则也是符合他们的理论认识和社会现实需要的。

(三)神、形相离与神、形相聚的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我国的现行《道德规范》属于神、形相离的状态。该文本把道德与道德规范完全混同。严格地说,规范就是行为准则,就应该是不能违背的行为底线,但我国的《道德规范》却被赋予了更崇高的任务,力图把传统的道、德、行都用规范的形式表现出来,既破坏了道德的意蕴,又失了应有的“范”。中国传统认识中的“道德”概念是“道”与“德”的分别含义。“道”是指人的一切行为应当遵循的基本的、最高的准则;“德”则指人对“道”的领会与理解。具有路向和规律的涵义;“德”与“得”相通。所谓德,实际上反映的就是个体的“得”,就是“得道”。道是德的根据,因此,道德应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实践中,我国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待远远超越规范的范畴,因而,《道德规范》无法承载如此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取了规范之形作为“道”与“德”的外形,必然出现神、形难守的局面。道、德、行需要与其内涵相匹配的外在形态。而《道德规范》既要服务于“师道”,又要对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品行——“师德”负责,还要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有所指导,实在很牵强。

在美国,专业伦理也被认为是一种专业不可或缺的行为指标。公众和学者们所期待和认识的《伦理规范》就是用于指引学校教育工作者如何担负起专业上的义务,使教育专业人员的权利和责任相配合,规范其专业行为并获得社会对此专业的依赖和认可。事实上,其文本形态和其能发挥的功能是与其内在的规定性完全吻合的,因此,我们认为美国的《伦理规范》所获取的外在形态是与其内在的规定性一致的,也即《伦理规范》取得了神形相聚的形态。

道、德、行与责、权、利,这些伦理学范畴在中美两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都分别有所侧重,我们在此无意对其进行价值判断,我们认为两国的文本表现形式、关注的内容和需要完成的任务都是各国一定时期和条件下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认识和期待的产物,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三、中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本分析建议

合理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文本表现形态应该是神形相聚的,这就需要首先明确规范的目标和任务,然后结合传统的认识和现实需求形成良好的构想,再以有效的形式和内容,特别是科学的表达方式进行呈现。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职业道德的外在形式,应具有普遍的律令特性

尽管任何职业道德规范都应是其道德观念、思想、信念和原则的反映,但既然它取得的是职业道德的外在形式,因此,它就应以具有强制性的律令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的面目出现,如此才与规范的作用相匹配。另外,职业道德与一般道德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其对责任和义务的强化,这就要求道德主体理所当然地“必须”尽职尽责地完成相应的任务。既然规范的作用在于强制和约束,因此,它的责任范围就是对职业道德底线准则的规定和失范行为的避免。我国现行的《道德规范》存在如下主要问题:第一,一般社会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混同。如在“为人师表”条目下:“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这一规定也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实际上属于一般社会道德。第二,崇高的“师道”境界与为师的“师德”底线并存,如“爱岗敬业”条目中:“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师道”,与“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的任职基本要求并列在一个条目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准则特性体现不明显,其行为约束的功能也很难有效发挥。第三,一般公民的修养与教师群体的修养兼顾,如“终身学习”条目和其行为准则:“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属于每个现代社会公民和每种职业人都应具有的修养和品质,出现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很难体现教师职业的专门性。就此来说,我们不应泛化对《道德规范》功能的要求,而让它负担起规范应负的责任即可,在这点上,美国的《伦理规范》的制定原则、方法和表现形态值得借鉴。

(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替代职业道德品质及养成任务

如果说“规范”是基于义务和社会对职业的现实需要而取得的职业道德的外在形式,那么“品质”就是道德主体基于对职业道德的认识、价值判断和情感认同而对职业道德的内在确认,是职业道德的内在形式。完整的教师职业道德的建立既需要通过外在的行为约束而达到形的具备,更需要通过教师主体内在的确认而聚敛相应的品质,达成神的具备。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应是内外皆修,神形兼具的。就此来说,我国的《道德规范》无力也不应完成内在的职业道德品质与个人道德修养的任务。教师法、教师任职资格和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各种类型的文本形态应携手完成师德的“形”的塑造任务,而师资的培养、师德建设和教师个人修养等教师内力提升的途径和方式应完成教师“神”的具备任务。当前,我国《道德规范》无法有效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根源在于它被赋予了较多无力承担的重任,它更不能替代职业道德品质及养成应具有的独有渠道和途径。

第6篇

关键词:教师道德;职业道德;道德建设

中图分类号:G4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2)06-0024-01

一、教师职业道德内涵界定

从国内现有的研究来看,研究者对“教师职业道德”界定是多种多样的。在此,笔者试对相关学者的观点作一综述。顾明远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处理各种关系、问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包括教师的道德品质、思想信念、对事业的态度和情感、有关的行为规范等”。鲁洁认为,“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整个道德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对待教育事业的道德、对待学生的道德、对待教师集体的道德、对待自己的道德”。朱小蔓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必须具备的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职业道德、师生交往中的教师职业道德、同事交往中的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表现”。 费海娟认为,“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关系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一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王正平认为,“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是调节教师与他人、与集体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定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与概括”。

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1.国内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传统师德规范上。有学者认为一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定缺乏深入的研究,条文表述较为原则,二是职业特征把握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三是没有处理好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檀传宝认为对师德现状的估价存在不公正、不正确、不客观、不真实的情况,师德建设缺少有效机制;朱小蔓等认为一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职业特性把握不具体、不细致、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师德建设没有和教师专业化结合起来 ,没有和教师的自主发展结合起来;三是师德建设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还没有处理好。其次,新时期“转型”上。基于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郅庭瑾和吴慧蕾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应从“职业”走向“专业;于红认为须把握“四师为范”的新教师职业道德内涵,即塑造优秀的师表风范、树立模范的师爱形象、具有高超的师识本领和精湛的师艺才能。最后,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上。杨芷英在《教师职业道德》一书中写道:师发展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学校发展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直接标准。而朱金香认为,在进行教师道德评价时,应坚持动机与效果统一的原则。

2.国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普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全美教育协会在1975 年对《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做出重大修改, 并沿用至今。日本在创办近代学校以后,大力发展师范学校,其《伦理纲领》至今仍被广泛运用。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于1954年通过了《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教师》,指出:①教师要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以和平、民主、友谊的精神教育学生。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思想自由等其次,明细师德规范,增强其可操作性。郑金洲、黄向阳研究成果认为美国的师德规范主要分为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三个层面的内容。师德理想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最高要求,师德原则是对教师的中级要求,师德规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或者是教师个人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再次,重视师生关系。美国《教育职业道德规范》强调教师对待学生要以民主平等的方式,不得有意为难或贬低学生等。最后,强调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化养成。主要采取三种方式: (1)间接教育,全方位渗透。他们采取“价值澄清”、隐形教育等方法,将道德教育有机地渗透于各科教学和学生的日常生活。(2)将教师道德与责任义务教育融入“公民教育”与“责任公民”教育之中,培养学生具有爱国精神和尽责尽义务的“公民”。(3)强调道德践行。师德不是几条熟背于心的条款,而是要外化为教师的行为。

综上所述,国外普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他们基于法律和公民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教师职业的特殊性,规范在内容上明细可操作,没有崇高、空洞的道德口号。尽管国外的师德规范及其建设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但其中的精华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师德规范要求的法制性、增强师德教育从“理想”到“现实”的可操作性等上具体落实。

参考文献:

[1] 顾明远教育大词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8

[2] 葛玉瑶.教师职业道德的佑岐分析[J].教育研究,2008(5):35

[3] 朱小蔓.教育职场:教师的道德成长[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85

[4] 费海娟.教师职业道德浅析[J].职业与教,2008,(5) : 79.

第7篇

在与职业承诺密切相关联的变量中,Cooper研究发现与职业承诺相关的主要因素有: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职业倦怠、工作压力、工作卷入、领导行为、离职意向等。教师的情感承诺和规范承诺对教师的组织公民行为、组织承诺、工作绩效和职业满意度等有比较显著的预测力,而继续承诺对组织公民行为有很显著的预测作用。一般而言,强有力的承诺能主观上增加对能量水平的感知并能较有效地利用时间。Mark在探讨职业倦怠现象时,认为涉及倦怠的关键变量既不是时间,也不是能量,而是承诺。他还认为承诺与倦怠相互影响,高承诺可以降低倦怠感,高的倦怠感反映了较低的承诺水平。职业承诺不仅对于教师职业成长不可或缺,而且对于稳定教师队伍也具有重要价值,尤其是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更是意义深远。本调查通过了解在当前教师职业领域内小学体育教师职业承诺水平的高低、不同背景教师职业承诺结构是否一致、教师职业承诺结构是否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等,以期为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建设提供借鉴。

一、调查方法

根据李霞、龙立荣编制的中小学教师职业承诺问卷设计问卷,该问卷包括三个维度:情感承诺、继续承诺、规范承诺,共16个题目,从“完全符合”到“完全不符合”共五个等级,计分分别从1~5。三个维度的同质信度分别为0.82、0.74和0.66,总问卷Cronbach ?琢系数是0.904,各分量表及总问卷都在0.7以上。随机抽样选取了G省的5市小学体育教师215人,以市为单位,利用集中学习的时间统一发放,由研究者当场收回,调查后利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为了考察小学体育教师在本研究当中的总体情况,我们对参与本次调查的215名教师职业承诺总分的平均数和标准差进行了统计。职业承诺问卷采用了“1~5”五级评分方式,以“3”作为得分高低的标准考虑,单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教师职业承诺总分和均分都显著高于理论中值3分,说明小学体育教师的职业承诺处于中等偏高水平。结果见表2。

从研究中可以看出,小学体育教师职业承诺三维度的平均数是有显著性差异的,说明调查对象得分最高的职业态度是规范承诺,其次是情感承诺,而较低的是继续承诺。对不同性别和职称的被试者在职业承诺的各维度上的得分进行独立样本T-test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发现:男性和女性以及不同职称的小学体育教师在情感承诺、继续承诺、规范承诺、职业承诺总分上都不存在显著差异。

为比较不同学历小学体育教师的职业承诺是否存在差异,同样将被试者分为3个学历组,即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以学历为自变量,分别以小学体育教师的职业承诺总分和其中的三个维度得分为因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发现:在情感承诺维度上(F(2,209)=1.145,p=0.017<0.05)、职业承诺总分维度上(F(2,209)=5.054,p=0.007<0.01),3个学历组的小学体育教师存在显著差异,在其他两个维度上不存在显著差异。进一步的多重比较(LSD)发现,在情感承诺和职业承诺总分维度上,呈现相同的趋势,即中专组的小学体育教师的得分高于大专(p<0.05),大专组又高于本科组(p<0.05)。

在教龄方面,不同教龄的小学体育教师在规范承诺维度上存在显著性差异(F(3,209)=5.183,p=0.006<0.05),其他维度上的差异不显著。通过进一步多重比较可以看出,0~4年教龄的教师在规范承诺维度的得分和其他两个教龄组相比都存在显著差异(p<0.05),而5~14年教龄组和15年以上教龄组不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15年以上教师高于5~14年教师,5~14年教师又高于0~4年教师。

三、讨论

本研究发现当前小学体育教师的职业承诺的程度属于中等水平。虽然与前几年相比,小学体育教师的经济收入有较大改善,但由于职业声望、社会地位仍较低,小学体育教师职业与一些高社会声望的职业相比,依旧显得没有优势可言。具体从职业承诺的三个维度来看,本研究发现小学体育教师的规范承诺相对较高,继续承诺相对较低,而情感承诺的程度介于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之间,这与国内徐富明的研究是一致的。小学体育教师对所从事的教师职业所具有的职业精神,突出表现在规范承诺上。小学体育教师在职前的师范教育培养中和在职后的职业操守要求下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范承诺,而且在社会的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的约束下,成为教师职业承诺的主要成分。规范承诺作为个体留在本职业中的一种义务感和约束感,它对于维持教师队伍稳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都是有利的。就监督、控制教师工作的难度来讲,教师自愿承诺对学校至关重要。此外,教师职业承诺对教师职业内化、接受职业变化的思想非常必要。

本研究发现,男性和女性以及不同职称小学体育教师在情感承诺、继续承诺、规范承诺及职业承诺总分上都不存在显著差异。调查还表明,教龄不同的小学教师在职业承诺上存在显著性差异,从业年限越长,承诺水平越高,这种承诺主要表现在规范承诺上。从事教师职业时间较长的个体,由于已经对教师职业投入了感情,这种内化了的教师职业的道德和规范,使得他们的职业承诺水平最高;而具有低教龄的教师则正处于职业波动期,他们在工作中遇到一些职业挫折时往往会质疑自己的职业选择适宜性,离职倾向的发生可能性较高并有可能付诸行动。

参考文献

[1] Blau G Paul.A St John N.“On developing a general index of work commitment”. journal of Vocational Behavior,1993(42).

[2] Lee k Carwell.,J,Allen,N J Ameba-analytic review of occupational commitment: Relations with person-and work-related variales. 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20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