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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由于缺少马克思学说所要求的那些物质前提和主体力量,导致苏联模式的“无社会的社会主义”。只有走出这一模式,才能为社会主义开辟健康的发展道路。
因此,当今中国需要的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是更多的市场经济,更多的民主。
最近几年来从“民间”到学术界,从网络到出版物,流行着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二十多年来以市场经济为指向的改革开放背离了原来的社会主义方向,从而带来了巨大的矛盾与冲突,因此现在应该及时“反思”并迅速刹车。这种思潮以为旗帜,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号召,并以此来彰显自己的政治正确性和道德优势。这种思潮还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由国家权力解决公平问题,因为公平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目的。据说这才是对和社会主义的惟一正确解释。在我看来,这种政治主张是肤浅的,不正确的,其理论基础也谈不上是,而只不过是对这一学说所作的道德主义、浪漫主义解释以及对失败的苏联模式之自觉不自觉的美化和留恋而已。把这种“”运用于我国现实,我深信,既不会有利于人民大众和社会进步,也不会给带来任何益处。
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把自己的社会主义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依照他们的历史认识,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自然历史过程的必然方向,是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经济矛盾高度发展的替代物。把社会主义看作客观历史意义上的必然性而不是主观道德层面上的必要性,正是马克思学说区别于其他一切社会主义流派的地方。决定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基本观念的,始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性认识而不是抽象的道德伦理“诉求”。然而,这一马克思学说的实质到后来却经常被人们忽视和遗忘了。20世纪以来,对马克思学说作伦理主义、道德主义的解释,无论在西方和东方的社会主义者队伍里都占据了上风。人们愈来愈热心地大讲特讲、竭力“弘扬”的是马克思学说对资本主义的道德嫌恶和对社会主义的正义追求,而对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唯物主义本来特征避而不谈,这样就完全把马克思恩格斯改造成了伦理社会主义者,描绘成了虽然怀抱对弱者、对劳动者的无限同情但却缺少自己的完整历史理论逻辑的道德家或宗教家。依我看,与其说这是在赞扬马克思,不如说是在侮辱马克思。因为这种做法恰好不是把马克思当作一位立志以科学的检查和医疗方案根治资本主义机体弊病的医生去看待,而是在称颂这位医生时对他的医疗方案闭口不谈甚至毫无兴趣,只是一味啧啧赞美他那颗治病救人的好心;不是依靠我们今天更加发展了的科学手段去检验这位医生的医疗方案,指出其中至今仍有科学价值的部分,同时,如果可能的话,也要发现其中的不足甚至错误之处,以便使之更臻正确和更具有现代水平,而是尽力使人们相信,他的方案正确还是错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对待病人时他志趣高远,目标高尚!你们能够想象如果某位真正的医生受到这样的赞扬,他会作出怎样的反应么?我想他一定会说:对不起,我宁愿要对我的医疗方案的尖锐而实际的批评,也不要这种空洞的赞扬。
二
迄今为止,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那种从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社会矛盾之中自然孕育出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并没有出现过。我们所看到的社会主义革命都不是在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中心地区,而是在经济文化大大落后,刚刚只有资本主义初级发展或干脆就没有资本主义发展的东方国度中发生的。应当承认,这些社会主义革命一般有其特定世界历史意义上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它们是资本主义全球化扩展进程中各种复杂的现实矛盾和精神发展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了的西方社会主义理论与东方各“后发的”或“欠发达”的国度在被动现代化过程中的现实困境交互作用的结果。但是,此必然性非彼必然性,这些地方并没有具备经典马克思学说所要求的那些资本主义物质前提(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和符合现代文明水平的文化)和主体力量(数量和质量上都足够发达、从而能够在革命后对社会生产资料实行自治管理的工人阶级人民大众)。而由于缺少了这些条件,在过去将近90年的历史上,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实验,直接间接地总是引导向苏联类型的“现实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由于能够借助高度集权的巨大政治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完全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迅速取得某些重大的、颇可称道的经济成就,也可以在一些时期或一些情况下凭借管理者的理想信念、本能的同情心和道德自律之类的主观条件,为谋取人民大众的利益实行有利的措施和政策,但所有这些措施和政策都没有得到制度上的客观保证,因而只能视为一种自上而下的、依靠幸运的偶然性去保证的赐予。这一体制的最大弱点在于,由于缺乏民主,在制度安排上并没有保证劳动者大众自己掌握生产资料和实行自我管理,而只是建立了某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对生产资料公有关系的“代管制”(如罗莎·卢森堡在其名作《论俄国革命》中早就富有预见性地指出的那样)。可以简洁地把这种社会主义叫做无社会的社会主义,因为它恰恰是把社会——组成社会的人民大众——的参与管理排除在了整个社会组织的基本运作之外,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公有制,无法防止自己不成为管理者的公有制。这样一种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预言的那种社会主义大异其趣,现实生活早已证明,就长期而言,它既保证不了效率也保证不了公正。这种社会主义的典型——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给国家、人民,同时也给带来了巨大伤害。不走出这种苏联式“社会主义”的藩篱,不但不可能实现什么社会主义理想,甚至也不可能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之列。
三
然而历史也表明,要走出这一藩篱是十分困难的。其原因在于这一体制自身所固有的强大封闭性和顽固性,在于其经济、政治和文化高度一体化的社会结构,在于由这一结构所造就的盘根错节的特殊集团的特殊利益,处处阻碍着任何实质性的自我改革。战后几十年中苏联及东欧各国屡经修修补补式的改革,毫无例外地不是在内部矛盾面前浅尝辄止,就是在外部干涉之下戛然停步,永远是趔趄不前,一次次错失有利的历史时机,以至最终归于失败。在苏联模式最终瓦解,无可挽回地成为历史陈迹的条件下,我们惟一的、也是最后的出路就是通过市场经济所发展起来的客观社会力量——用马克思爱用的话来说,就是物质力量——来摆脱旧有的体制,并为创造未来的健康的社会主义的物质与文化前提打下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完善、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高效率,都是当今中国所特别必需的,因为正是在市场经济的粗糙现实中,隐藏着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未来希望。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不把市场经济和劳动者的社会解放抽象地对立起来。在他们看来,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历史上起着革命的作用,它瓦解旧式的人对人的依附关系,用契约的、形式的平等代替公开的等级制度,而这正是进一步实现社会普遍的、实质的平等和劳动者的彻底解放所必需的历史前提。不错,商品经济远不是美好的,但是,商品是天生的普遍主义者和平等主义者,它会以自己的内在经济力量赋予劳动者捍卫和提高自己利益的物质手段。市场发展的内在逻辑要求民主,而只有在实现了民主体制的条件下,劳动者才有可能合法地、公开地抵制市场的有害后果,争取自身地位和待遇的改善,并逐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政治自治能力。
从这样的观点看,与其说我国现今的市场经济改革太多了,还不如说大大不够。我们现在与其说是
吃市场经济发展之苦,不如说是吃市场经济发展不足之苦。我国是在高度集权的社会政治体制下开始经济和社会改革的。二十多年来,我们的经济固然已经在很大程度上走出了中央集权计划经济而迈上了市场化的道路,但与此同时,政治结构虽有改革,总体看来却仍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由此而来的必然后果是权力介入市场,与资本互相结合和渗透,甚至直接参与经营,从而形成权力寻租、等等现象。与其说这是一种少数人缺少“正确世界观的改造”所犯下的道德过错,不如说它是尚未完成改革的旧体制与市场结合所造就的结果。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犯罪现状成因对策
一、市场经济下经济类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商品的生产、交易、流通和消费环节,经济类犯罪案件的数量日益增多。这一方面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结构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巨大转变,从而产生了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旧的体制尚未被取代之前,新的经济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市场经济的管理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问题和漏洞,使得犯罪分子抓住时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最终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市场经济下经济类犯罪的特点
(一)主观故意性
在经济类犯罪当中,犯罪分子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形态。其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金钱和私欲而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在经济类犯罪当中,有相当一部分犯罪主体具有身份特定性,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贪图钱财,最终走上不归路。
(二)技术性
经济类犯罪案件当中,犯罪分子的行为大多侵犯的是国家、企业或者个人的财产利益,并未对被害者进行人身方面的损害。而且在犯罪的过程中,往往利用高科技为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比如犯罪分子作案的交通工具、手段、和方法,大多甚至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用于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现。从而加大犯罪侦查的成本和时间。
(三)团队性
由于经济类犯罪的复杂性,大多数的犯罪分子为了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往往采取团队协作的方式进行作案。走私罪就是团队协作的一种典型经济犯罪。
三、市场经济下经济类犯罪的成因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特点,极大的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济主体能够通过合法的行为获取最大利益。但是,在市场经济允许下的自由竞争能够谋取到的巨大经济利益却容易导致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因此,市场经济对于经济类犯罪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影响。
(一)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导致市场经济主体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经济,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市场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的经营权,能够承担一定的责任能力才能成为企业法人。而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由于经济的独立性,使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弱化,使得企业内部员工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萌发犯罪意图,最终导致犯罪的发生。
(二)市场经济的营利性助长了犯罪意图
在商品的流通过程中,生产经营者生产商品并不是满足消费者对于物质和精神的需求,而是在买卖的过程中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市场经济的营利性导致许多人趋之若鹜,为了追求巨大的经济效益,不惜铤而走险、采用非法的手段来谋求自己的利益,从而构成犯罪。比如走私犯罪、犯罪、信用卡诈骗罪等,都是由于犯罪分子在市场经济营利性的驱动下,萌生了犯罪的意图。
(三)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导致犯罪分子不法行为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其允许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一定的自由当中展开公平竞争。竞争促使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能够不断的创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争取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正是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时刻威胁着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根本,一旦在竞争中处于弱势,便会被市场所淘汰。因此一些企业就在竞争当中,不惜损害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利益,致使不法行为的产生。
四、预防和控制经济类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由于社会舆论对于公民的行为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我们要通过报纸、电视、讲座和活动宣传的方式,在思想上进行宣传教育,向群众普及国家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和举措,以及预防经济类犯罪的常识,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鼓励公民举报经济类犯罪案件线索,把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相结合,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观念,通过强化社会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最终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减少经济类犯罪的发生。
(二)不断完善经济立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
当前,经济类犯罪案件的层出不穷,使得市场经济受到很大的波动。因此,在经济立法的过程中,应当适当考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性,把握经济类犯罪分子的心理,努力调整立法规范,争取让犯罪分子五可乘之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法律层面上,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和规范性发展。
(三)强化司法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侦查水平
经济类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使得执法机关必须培养一批能够严厉打击经济类犯罪案件的队伍。因此,必须重视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对其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使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法学专业素质。专业的执法司法队伍的建设将对社会形成一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深层上解决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现象。
(四)加大科技手段的投入,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由于现代经济类犯罪大多依托高科技进行犯罪,使得在实际操作中调查取证和侦查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执法机关要主动引入新技术和新设备,主动适应新形势。在案件侦查和取证阶段,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获取犯罪信息和线索,积极探索打击经济犯罪的新思路和新方法,通过对经济类犯罪案件的严厉打击,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五、结语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时期,既存在经济类犯罪案件的经济基础,也存在诱发经济犯罪案件的思想因素。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经济犯罪的客观条件,面对新形势下的经济类犯罪案件的发生,依据市场经济和经济犯罪的共生性原则,充分认识到严厉打击经济类犯罪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经济犯罪知识的教育宣传,强化执法司法队伍建设,利用高科技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从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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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由来
“非市场经济”(英文简称NME)问题,旧称“统制经济”问题,起源于冷战时期西方国家贸易法中处理诸如基本贸易待遇和反倾销问题时,对社会主义国家采取的一种歧视性做法。
1.关于非市场经济问题的规定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及《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1994〉第六条的协定》(又称《反倾销协定》),并没有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作出任何指导性的界定,也没有对涉及到这些国家的倾销问题作出特别规定,仅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附件9的注释和补充规定中解释说,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对于这些贸易完全由国家垄断或实质上由国家垄断的进口产品来说,将进口价格与国内价格作比较是不合适的。由此可见,这一注解所指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是(实质上)完全贸易垄断和全面的价格固定的国家,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与国内的产品价格作严格的比较是不合适的。而事实上,就目前全球经济发展的现况来看,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或完全由国家控制的计划经济。即使是在自称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的美国,其农产品包括谷物、棉花等的价格和产量也是受政府计划和控制的;而在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根据市场供求决定产品价格和产量的自由。由此可见,对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规定是模糊的和不科学的,这造成了各国在对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上的随意性。
欧共体理事会1994年第519号规则和欧盟反倾销法虽然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进口产品如何计算正常价值作了特殊规定,但其既没有对“非市场经济”这一概念作出界定,也没有提供判定的标准,而是简单地在条例的附录中列举了一些非市场经济国家。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有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中国、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朝鲜、吉尔吉斯斯坦、摩尔达维亚、蒙古、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1998年4月30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一个对反倾销法的重要修正案,总体上承认了中国和俄罗斯为“市场经济国家”,但仍然认为中国、俄罗斯两国还处在一个市场机制转型的过渡时期。很明显这是随着欧盟对华反倾销政策上的变化而改变,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与欧盟不同,美国在关税法中规定了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义:商务部认定的任何国家,凡不以成本或价格结构的市场原则运转的、商品的国内销售价格不反映商品的公平价值的任何国家均属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商务部在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属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时考虑的因素有六个方面,一是货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可兑换程度;二是该国工人与政府在工资问题上自由谈判的程度;三是外国公司举办合营企业或作其它投资被允许的程度;四是政府对生产资料所有或控制的程度;五是政府对资源分配以及企业在价格、产量决定权上的控制程度;六是主管当局认为适当的其他因素。
与欧共体主观武断地采取列名单的方式来认定非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较,美国的上述规定似乎较客观些,但实际上,凡是被欧共体列入名单的国家,一般也被美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几乎没有例外。所以,从实际效果来看,倒是美国的办法更富于弹性,主管当局的自由裁量权更大。从认定过程看,美国关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确定因素仍然是非常抽象和模糊的。
总之,对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有很大的随意性――由谁认定、以什么标准认定都没有规则可寻、也没有透明性可言。世贸组织规则中实际上没有专门针对非市场经济的条款。因此,根据申请加入的程序以及世贸组织的决策机制,这种认定往往由一些世贸组织主要缔约方或成员操纵,成为限制申请方的一种手段。
2.关于替代国制度的规定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附件9的注释和补充规定中解释说,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价格不具有可比性,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进口产品的价格与国内价格作比较时存在潜在的困难,但是这一注解并没有建议以其他的标准来作为计算正常价值的基础。然而正是这一规定在欧盟和美国的反倾销政策中被用来作为排除许多国家特别是中国适用通常正常价值规则的理论根据。按照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反倾销法的规定,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正常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所谓的替代国制度,也就是选择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国相类似的属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三国生产的相似产品的成本或出售价格作为基础,来计算正常价值。并且同时也规定:在一个反倾销案件中,如果符合替代条件的国家不止一个,选择哪一个国家作为替代国,完全由进口国决定。显然这种规定具有很大的灵活度和不合理性。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经济发展水平完全相同的两个国家。因此,任何的所谓替代国都是不合适的。替代国价格是在反倾销投诉时,进口国主管当局用来确定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的。因此,被控倾销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在案件发生前甚至在立案过程中也无法预知究竟把出口价格定在何种水平上才不存在倾销。这种替代国国家的人为确定及确定时间的滞后,造成了被控倾销的生产商出口商确定出口价格时无所适从。另外,由于保密,进口国主管当局不会将资料透露给出口国的生产厂家,因此,生产商或出口商无法核实依靠这些资料得出的正常价值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更不知道倾销幅度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只能被动地接受进口国主管当局确定的替代国价格,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3.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之辩
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就中国入世达成协议。中国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问题上作了重大让步,同意在入世后15年内美国可以把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这只是一半,在协议中还有很重要的后一半,即:如中国根据该WTO进口成员国的国内法证实一特定产业或部门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非市场经济条款不得再对该产业或部门适用。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95%的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整个非国有工业增加值的增量占全国新增工业增加值的2/3以上,经济体制改革正在围绕市场经济的建立向深层次发展。 经过十余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指令性计划已全部取消,指导性计划的范围也大为减少,中国已早就不是单一的计划经济国家。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关键要看企业的运行机制。我国的企业无论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早已是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机制在运营,并非由国家来控制。尽管我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但基本上具备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基本要素和条件。因此,西方国家不顾客观事实,宥于僵化的传统观念,认为我国属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而采用不公平的,歧视性的“替代国”价格来确定正常价值,显然是不合适的。
长期以来,欧美等国一直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忽视我国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事实,在反倾销调查中,单方面采用第三国的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来计算我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并沿用以往对计划经济国家的惯例,对我国出口同类产品的企业不分实际出口价格的高低一律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率。应该说正是国外对我国实行的这种歧视性的贸易政策导致我国产品屡屡遭受反倾销的指控。
我国应对的策略
针对国外的对华反倾销,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反倾销不仅是国家用来维护公平贸易和保护国内案例的合法手段,而且是一种在政治、经济关系上的策略。其实倾销与反倾销的过程也是双方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过程,在遇到反倾销指控时,应主动参与到反倾销诉讼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争取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普遍的尊重和公正的待遇。具体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通过政府间谈判,尽快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已基本上实现了大部分行业的市场化运营,然而有些国家却无视客观现实,妄加臆断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不确定的“替代国”标准对中国提起反倾销诉讼。因此,中国政府应利用国内外媒体加强宣传攻势,大力宣传我国市场化进程,并可以委托国内外有关专家或权威机构对我国市场经济转轨程度进行鉴定,增强说服力,避免歧视性待遇。另一方面,我国政府应尽可能发挥发展中大国的作用,通过政府间的谈判,阐述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和改革开放的成果、改变我国现有的不公正待遇。尽管欧盟在取消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同时,对中国企业设立了“市场经济5条标准”和“分别裁决的8条标准”,但是开始对我出口企业实行“个别对待”原则,这已是一个不小的胜利。
2.借助世贸组织规则,有力回击反倾销的滥用
当前,一些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掀起对华反倾销浪潮。一方面,我国应充分利用贸易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积极诉诸世贸组织。另一方面,可以适当时机拿起反倾销武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随着关税的进一步降低,逐步取消对进出口的限制,国外商品必然会以更大数量和速度进入我国。在这些商品中,有些确实是以正常的贸易方式和适当的价格出现在国人面前,但是也有可能会有一些国外公司出于占领市场的目的对我国进行低价倾销,损害我国相关产业。这就需要国内企业和有关部门,依据国际贸易规则,及时拿起反倾销武器对付这些不正当的国际贸易竞争手段。
3.企业积极应诉,积极抗争市场经济地位,争得应得的利益
外国对我国企业的出产品实施反倾销,不仅意味着我国产品在该国的市场份额萎缩甚至丢失,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别国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连锁反应,在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中,约有50%的案件无企业应诉,这样,对方即可采用“最佳可获得信息原则”,利用对其更有利的数据判定我国反倾销成立,迫使我国产品退出该市场。
因此,在遭受反倾销指控时,首先要积极提出有关“市场经济条件”的抗辩,避免替代国制度的适用。我国企业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运作的,才可能获得公平的待遇。根据欧盟给予市场经济待遇的五条标准,我国企业必须能够证实自己已经完成了转制,实行了股份制或责任有限制,产品销售和原材料的采购已不受政府干预,公司财务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记账并经过审计等,才有可能得到市场经济待遇。其次,一旦被戴上非市场经济的帽子就要慎重选择替代国进行抗辩,选择什么样的国家作为替代国对案件的结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欧盟和美国经常选择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我国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国家作为我国出口产品的“替代国”。因此,我国应诉企业要选择与应诉产品情况最相类似的国家作为候选“替代国”依法进行抗辩。并积极提供该国有关价格和成本的资料以证明: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的相似性;由于替代国国内市场存在着有效的竞争或价格机制,其国内价格水平并无不合理之处;替代国对国内工业的保护水平较低,原告所提出的替代国的资料并不充分;等等。
4.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
在反倾销案件中,方的利益往往也是多元化和多层面的,因此,在对外贸易中,应形成了一批稳定的贸易伙伴,增进贸易双方的深层了解与合作,达成相关协议,以求在中国产品被指控倾销时,该国部分相关企业能共同参与诉讼,提供有利于我方的相关证明,甚至说服方撤诉,这已经是化解反倾销调查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
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式出现,对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选择市场、体制等经济关系方面早已有所研究。我国社会主义认识计划同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三个阶段,其一是从“限制论”转化成“补充论”,就是从认为市场同计划经济是相互排斥的,由此应该限制市场的发展,转化成认为市场是能够变成计划经济的相关补充。其二是从“补充论”变化成“结合论”,就是从认为为市场只是计划经济的相关补充变化成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是相互结合的。其三是将“结合论”转换成“基础论”,就是从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是相互结合的转换成将市场能够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宏观控制下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点。计划同市场都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种经济手段。社会主义制度同市场经济这两者之间根本不存在相互矛盾,同时社会主义制度下也是可以进行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也是能够将计划调节同市场调节相互结合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偏向于计划还是市场,这一方面不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之间的本质区别。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其相同点是方法方面,不同点则是在于所有制。如果要防止市场经济向资本主义倾斜,就要保障在社会主义所有制中占到主体地位的是公有制经济,这样就能够坚持社会财富分配保持共同富裕,不会出现两极分化的局面。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是在所有制结构中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经济一起共同发展,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是能够为社会主义而服务的。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在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企业同其他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实现共同发展,但是国有经济仍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在分配制度方面,按劳分配作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方式进行。在此方面国家要采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类调节手段来激励发展,提升效率,合理地拉开收入差距,又要保证不会两极分化,注重社会的公平,逐渐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下,以能够实现民众利益为目标,将民众的各种利益相互结合起来,让市场能够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宏观调控中对资源的配置起着基础性的指向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这两种手段,让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体制改革要真正实现,就必须将其从计划经济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转变。在针对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相互结合的研究中,有的研究梳理了相关的改革内容是改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环节。其改革的任务则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则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变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现都是同国家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指导着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政府职能的相应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在理论十分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马列主义、思想的指导。同时不断发展的经济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价值,也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基础。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是共性同个性、普遍性同特殊性的联系。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相应的特殊性。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其公有的成分占着主导地位。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需要满足民众的需求的,以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值。然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按劳分配作为社会的主要分配原则,追求民众共同富裕。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思想的建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为主导思想的,也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起着主导作用。
(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其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仍然存在着商品生产,在社会主义经济中,集体所有制以及国家所有制这两种制度都是存在的,在社会的生产力没有达到高度发展,市场产品不够丰富的时候,中央的组织还没有权利支配一切产品。商品的流通只是不同的生产方式所共有的现象,在理论上是抽象的,但是离开一定的特殊的经济制度,是没有独立存在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不属于社会基本制度的范畴,是不同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共有现象。市场经济在一定的特殊经济制度中是看作一种经济的运行机制而存在的。作为经济运行的机制,市场经济首先是为经济制度的利益关系而服务的,其次才是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来推动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这样才能让市场经济所依靠的经济制度正常进行再生产过程,能够保证社会主义国家得到相应的经济利益。
(二)生产资料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容
生产资料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相容是以商品经济理论为基础的。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多种生产方式所共有的现象。在许多不同的生产方式中有着商品关系,在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中商品关系也是自然存在的,其是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相互融合。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要造就市场主体就需要市场经济的运行,同理。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行则需要有相适应的市场主体。这样的市场主体就要具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以及相应的经济利益,而且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去积极应对市场信号。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找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一新的实现形式,同时也形成了市场经济运行所需要的市场主体。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实现了将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适当分开的方式,让国有企业能够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发展,变成独立的经济实体,能够作为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义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有着自我改造和发展的能力,变为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企业法人。
(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是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重要条件
当前在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的研究中所提到的公有制经济不只是包涵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涵着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的混合。公有制经济的实现方式是多样化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形式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能够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以及组织形式,同时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实现形式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公司制等等这样的方式都是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并存,也是可以为市场服务的。
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调节和宏观调控
(一)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宏观经济中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都不能反映社会的基本经济特征,但是能够从不同的程度使用计划和市场调节这两种手段影响经济。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职能是保障并调节社会经济的稳步运行,两者之间区别只是在于调节的主体和形式不同。计划调节以政府为主体,政府可以从经济、法律、行政等方面采取措施来调节经济结构,引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提升。市场调节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机制的形式通过价格波动、生产要素流转等方法来调节企业的经济行为,甚至调节着社会的资源配置。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是不同的两种调节经济的力量。社会经济要正常运行就需要采取相应有效的调节手段,这就是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只要是能够推动社会经济保持稳步发展,促进良性循环的,这两种手段都能运用。市场经济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影响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市场调节作用对于市场经济中的其他调节手段,其作用是基础性,能够做出决定性的作用。市场调节对于宏观层次中的高层次调节是从微观的层次上起着基础性的调节作用,能够直接支配企业的经济活动,让企业能够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以及经营者的身份去面向市场。在此政府主要对宏观经济的运行进行调控,这种以高层性的调节方式是以基础性调节为基础的,由此政府在做宏观调控以及计划指导时就必须以市场为基础。
(二)市场调节局限性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于市场经济的当前和长远的利益,整体同局部的利益的最佳调和市场调节不能主动实现。市场调节由其滞后性以及不确定性等因素导致市场经济的震荡,造成社会劳动力不必要的浪费。市场调节其目的是让资源配置达到一种理想的状态,但是对于这样的假设,许多国外的经济学家对此都抱持着怀疑的态度,如果真要实现,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和落后国家要求实现工业化是自相矛盾的。市场调节机制是受到利益驱动的,其促使着市场的主体总是考虑这从市场利润为追求目标,更加愿意去选择盈利大、见效快的企业或者项目并对其投资,很难从社会效益方面来衡量社会事业,不会对像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等这样社会效益大但是经济效益小的非盈利性设施进行投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盈利目标是要做到利益最大化,各个经济的主体都是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战,而且各个企业的生产技术不尽相同,在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方面很难实现公平,导致两极分化严重。
(三)加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
市场经济存在着局限性,由此国家需要以此确立相应的职能,干预市场经济,需要建立同市场经济相符的宏观调控体系,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进行宏观调控,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同时要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的规则,约束好国家行为,为社会提供服务,管理并监督国有资产,让市场起到基础性的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宏观调控的全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已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得到了相关的印证。
(四)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相应理论的升级。这就需要进一步凝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相关内容,明白其外延的界限,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理论实现成长,做到不仅有开放性通道还有稳定性的理论构件来支撑。其次要理清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目标体系同各个目标之间的相互制衡的关系。当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有各方面的研究和解释,这中间存在着一个不同层次的目标以及目标之间存在着的相互关联和制衡的问题。然后要提升社会主义制度来影响市场经济方面的工具性的理论研究,这也是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对负面性的挑战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需,也是确保民众对国家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信任基础。最后要考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民众之间的诉求达到辩证的和谐统一。深化市场经济的改革,要落实到民众以何种形式的精神状态来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去,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众化。
四、总结
【关键词】中职 数学 市场经济 问题 举隅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5B-0100-03
中职教育区别于普通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强调学生的动手能力,这本是正确及必要的。但一直以来,我们许多从事中职教育的教师都以“文化课为专业课服务,专业课为生产实习服务”作为指导思想,过于强调及重视专业课的教学,对中职数学的教学内容能简化则简化,课时能省则省,有的内容甚至干脆取消。现用的中职数学教材又非任何专业都适用(一般都用由张景斌主编,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数学基础模块),这样,中职数学教学似乎成了可有可无之物。目前的中职生刚入学时大多数都普遍存在着“数学基础差”这一特点,所以都有“既然数学课不重要而且又难学,因此就更怕学或不愿意学”的想法。
中职数学教学举步为艰,如何“着眼于中职数学教学的实际,加强教材的基础性、实用性和灵活性,通过‘低起点、巧衔接’的编法,突出数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体现教材的现代性,力求实现学生乐于学,教师便于教的目标”,让学生学有所得、学得实用、能顺应市场经济需求,成为中职数学教研探讨的重点。因此,我们尝试把数学与市场经济相融合,把有关市场经济问题引入,将数学教学转变为为市场经济服务。
一、在中职数学教学内容中引入有关市场经济问题的必要性
早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口号,“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无疑给中职数学教育指明了发展及改革的方向。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已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胜利实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市场经济对中职毕业生提出了新的要求,“中职生要能够顺应当前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需求”。一个人一生中,“一次就业终生不变的情况”已经改变。以前许多下岗人员或辞职人员再就业非常困难,其原因除了专业技术方面因素外,与这些人的市场经济意识不强,经济手法不过硬也有关。因此,在中职数学教育中引入贴近当今现代生活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内容,教会学生适应“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是十分必要的。
中职数学教育应该服从当前市场经济需求考虑编排,把生活中有关的市场经济问题反映到数学教学中去,让教学内容贴切生活、实用,学生又有兴趣的中职数学的素质教育内容,让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身边的经济计算问题。
二、在中职数学教学中引入有关市场经济问题举隅
集合、不等式、函数等知识,是中职任何专业都不可少的数学公共基础知识。现仅就此举隅人们在工作及日常生活中所碰到的一些经济内容实例,供数学教学参考。
(一)利用集合关系式确定简单个数问题
设A为有限集,NA表示集合A中所含元素的个数。
〖例题1〗某商场为了制订今年夏天有关制冷设备的采购量,对一小区进行市场调查。该小区有100户业主,其中78户有冰箱,52户有空调,既有冰箱又有空调的37户。问既无冰箱又无空调的共有多少户?
答:(略)
(二)利用集合的容斥原理确定复杂个数问题
设A为有限集,NA表示集合A中所含元素的个数,则有
NA∪B=NA+NB-NA∩B
NA∪B∪C=NA+NB+NC-NA∩B-NA∩C-NB∩C+NA∩B∩C;
〖例题2〗某市举办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活动。售出第三天即有72人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其中获一等奖8人,获二等奖29人,获三等奖60人。且有4人既获一等奖,又获二等奖;有6人既获一等奖,又获三等奖;有17人既获二等奖,又获三等奖。问:
答:(略)
(三)利用不等式确定范围
〖例题3〗M公司计划明年投产某种新产品P,有关部门向公司提供如下信息。
人事部:明年生产工人不多于80人,每人的年工时按2400小时计算。
市场部:预测明年新产品P的销售量至少是10000件。
技术部:生产产品P平均每件需12小时,且产品P要安装某主要部件A每件需5个。
供应部:部件A今年库存2000个,明年可采购80000个。
问:M公司明年产品P的生产量可能在什么范围?
〖解〗设M公司明年产品P的生产量为x件,则依题意,有
答:(略)
(四)利用不等式决定价格问题
〖例题4〗某杂志若以每本2元的价格出售可以发行10万本,如果每本价格提高0.2元,发行量就少5000本,要使总销售收入不低于22.4万元,那么杂志的最高定价为多少?而要获得最大收入时,价格应定为多少?
〖解〗设价格提高了0.2元的x倍,则总收入y为
y=(100000-5000x)(2+0.2x)=1000(20-x)(10+x)
=1000(200+10x-x2)=-1000(x-5)2+225000
而要使,则
x=6,最高限价为 0.2×6+2=3.2(元)
但要获得最大收入,则应取 x=5,
价格为 0.2×5+2=3(元)
答:(略)
(五)利用分段函数解决纳税问题
〖例题5〗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征收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是按分段计算的,当月总收入(已扣除五险一金)不超过35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500元部分按以下级数
某人2015年9月份工资总收入(已扣除五险一金)为8000元,试计算这个人9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设月应纳税本金为x元,则x=8000-3500=4500(元),依题意得
f(x)={1500×3%+(x-1500)×10%} (1500
又因为x=8000-3500=4500,所以
f(4500)=1500×3%+(4500-1500)×10%=345(元)
答:(略)
(六)利用分段函数解决车费计价问题
〖例题6〗某类出租车起步价定为10元(行程不超过4千米),行程超过4千米但不超过15千米时,超过4千米部分每千米2元车费;行程超过15千米时,超过部分每千米车费2.5元。试求车费与行程之间的函数关系,并求行程10千米时应付多少车费。
〖解〗设行程为x千米,车费为f(x)元,依题意有
f(x)={10+2(x-4)} x∈(4,15]
当x=10时,f(10)=10+2(10-4)=22(元)
答:(略)
(七)利用函数式解决供应与需求的关系
〖例题7〗市场上销售某品牌手表,当价格定为70元/只时,销售量为10000只,若每只价格提高3元,市场需求量将减少3000只,试建立需求函数的关系式。
〖解〗设需求量为y,价格为x,则依题意有
y=10000-[(x-70)÷3]×3000=1000(80-x)
由此可见,该品牌手表的价格不能超过80元,否则无销路。
〖例题8〗市场上销售某品牌手表,当价格定为70元/只时,厂家可提供10000只,若每只价格提高3元,厂家可多提供300只,试建立供应函数的关系式。
〖解〗设供应量为y,价格为x,则依题意有
y=10000+[(x-70)÷3]×300=100(x+30)
答:(略)
〖例题9〗在上面的例题7,8中,如何定价才不会产生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
〖解〗从上面的例7例8知,供应量与需求量均与价格有关,且二者相等时的价格即为市场平衡价。即y供=y求时,价格为x。有
(元)
答:(略)
[注]由于例7的需求函数及例8的供应函数均为一次函数,也可在同一坐标系内作图,两直线的交点即为价格的平衡点。
(八)利用二次函数的最值确定最大利润问题
〖例题10〗某工厂生产一批产品,固定成本为20000元,每生产一个产品,可变成本为60元。若产品出厂价为100元时,销售量为10000件,而价格每提高2元,销售量会减少100件。价格为多少时利润最高?
〖解〗设价格提高了2元的x倍,则销售量单价为100+2x,销售量为10000-100x,因此利润收入为
y=(100+2x)(10000-100x)-[20000+60(10000-100x)]
=-200x2+16000x+380000
=-200(x-40)2+700000
当x=40时,即价格为100+2×40=80 (元)时,利润最高。最高利润达70万元。
答:(略)
(九)利用指数函数解决复利问题
〖例题11〗某项基金1000万元,若按年利率8%计,5年后该项基金的本利和是多少?
〖解〗设本金为a元,每期利率为r,存期为x(年),则本利和为
y=a(1+r)x
将a=1000,r=8%,x=5代入得
y=1000×(1+8%)5=1000×1.085≈1469.32(万元)
答:(略)
(十)利用对数函数确定指数(年限)问题
〖例题12〗仓库库存的某种商品价值是50万元,如果每年的耗损率是4.5%,那么经过多少年,它的价值降为20万元。
〖解〗设经过x年后它的价值降为20万元,则有
20=50(1-4.5%)x
两边取对数得
答:(略)
由上述可知,以上的举隅,都是学生以后走进社会,融入现代生活所经常碰到的问题。通过学习,可以教会他们如何解决此类难题,提高社会的竞争力。同时它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应用意识、增加学生的经济核算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基础”也较为有效。当然如何更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中职数学的教学更生活化,还有很多更好的方法,这在教学上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1]张景斌.数学[M]北京:语文出版社,2010
[2]乔家瑞.数学(基本版)[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1
一、销售利润问题
例1某商品的进价是120元,销售价是150元,则此商品的利润率是 .
解析:设此商品的利润率为x,因为商品利润=商品售价-商品进价,商品利润=商品进价×商品利润率,所以120x=150解得x=25%.
二、存(贷)款利息问题
例2某企业存入银行甲、乙两种不同性质用途的存款20万元,甲种存款年利率为2.5%,乙种存款年利率为2.25%.
(1)该企业一年可获利息收入4850元,求甲、乙两种存款各是多少万元?
(2)若该企业在缴纳20%的利息税后收入3880元,求甲、乙两种存款各是多少万元?
解析:(1)设甲种存款为x万元,则乙种存款为(20-x)万元,甲种存款利息为2.5%x万元,乙种存款利息为2.25%(20-x)万元,由题意得,
2.5%x+2.25%(20-x)=0.485
解得x=14
20-x=6(万元)
所以甲、乙两种存款分别为14万元和6万元.
(2)设甲种存款为x万元,则乙种存款为(20-x)万元,甲种存款利息为2.5%x万元,乙种存款利息为2.25%(20-x)万元,由题意得,
【2.5%x+2.25%(20-x)】×(1-20%)=0.388
解得x=14
20-x=6(万元)
注:利息=本金×利率×期数.
本息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数.
若需要扣除利息税,则利息=本金×利率×期数×(1-利息税).
三、物价涨降问题
例3某件商品提价25%后售价为250元,现要按原价销售,应降价百分之几?这件商品的原销售价是多少?
解析:设商品的原价为x元,则有:
x(1+25/100 )=250,解得x=200
又设按原价销售应降价的百分数为y,则有250(1-y)=200,解得y=20%
即应降价20%,原销售价是200元.
注意:商品提价25%后售价比原价要高,如果降低提价后售价的25%显然其售价要低于原价,因此不能错误地认为提价25%后要恢复原价,就需要降价25%.
四、让利销售问题
例4某商品的进价是1000元,标价是1350元,商店要求以利润不低于8%的售价打折出售,问售货员最低可以打几折出售此商品?
解析:设售货员最低可以打x折(即降价x%)出售此商品,由题意得,
1350x=1000+1000×8%
解得x=0.8=80%
即售货员最低可以打8折出售价此商品.
五、商品定价问题
例5某商品的定价是1530元,按商品标价的9折出售时,利润率是15%,商品的标价是多少元?
解析:设商品的标价是x元,由9折后商品的利润=商品的利润率x商品进价,有:
90% x-1530=15%×1530
解得x=1955
故商品的标价是1955元.
六、盈利亏本问题
例6某个商贩在一次买卖中同时卖出两件上衣,每件都以135元的价格出售,若按成本计算,其中的一件盈利25%,另一件亏本25%,则在这次买卖中,商贩().
(A)不赚不赔 (B)赚9元
(C)赚18元 (D)赔18元
解析:设两件上衣的成本分别为x元和y元,则有
x(1+25%)=135,
解得x=108
y(1-25%)=135,
解得y=180
135+135-x-y=-18(元)
应选D.
七、缴纳税款问题
例7国家规定个人发表文章,出版图书获得稿费的纳税计算方法是:(1)稿费不高于800元的不纳税;(2)稿费高于800元又不高于4000元的应缴纳超过800元的那一部分稿费的14%的税;(3)稿费高于4000元的,应缴纳全部稿费的11%的税,今知周老师获得一笔稿费,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434元,则周老师的这笔稿费是元.
解析:设周老师的这笔稿费是x元,因所缴纳税款为434元
(x-800)×14%=434
解得x=3900,即稿费是3900元.
八、最优方案问题
例8某校校长暑假将带领该校市级“三好学生”去北京旅游,甲旅行社说:“如果校长买全票一张,则其余学生可享受半价优待”;乙旅行社说:“包括校长在内全部按全票价的6折优惠”(即按全票价的60%收费),若全票价为240元.
(1)设学生数为x人,甲旅行社收费为y甲元,乙旅行社收费为y乙元,请分别计算两家旅行社的收费(用含x的式子表示y甲、
y乙);
(2)当学生数是多少时,两家旅行社的收费一样?
(3)就学生数x讨论哪家旅行社更优惠。
解析:(1)由题意易求得y甲、y乙的表达式:y甲=120x+240,
y乙=(1+x)×240×60%=144x+144
(2)当120x+240=144x+144时,解得x=4,即当学生数为4人时,两家旅行社收费一样多.
(3)当y甲>y乙时,
即120x+240>144x+144,
解得x
当y甲
即120x+240
解得x>4.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食品安全;道德建设;法治建设
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我国自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现阶段社会上有这样的传言说:“在计划经济时期人们可能是吃不饱,现在是吃饱了,却冒着中毒的风险。”当然了我们说这是人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误读,却是将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披露的淋漓尽致。
从染色馒头,用石蜡翻新过的陈米饭、到由各种农药和催长素喂大的青菜、各种催熟和膨大的水果,鱼龙混杂地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为什么在媒体报道后,食品安全事故仍频有发生,甚至出现愈演愈烈的情况呢?
一、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市场经济本身的逐利原则。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追逐企业利润仍是最基本的原则。商品生产者参与市场竞争,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现阶段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则暴露了食品行业的一些市场主体一味追求利益,将商品的质量和诚信放在一边。最终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的大量出现。当然问题并不在市场经济本身的逐利原则上,而是人们在追逐利益的方式上,通过各种不正常手段来达到利益最大化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所在。
(二)有些生产经营者职业道德缺失。经过地沟油事件、瘦肉精事件、明胶事件等一连串食品安全危机后,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急剧下滑,所有这些都说明了食品行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缺乏必备的职业道德。欺诈失信,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的投机商,这也许会在短期内发些不义之财,但是终究会有受到惩处的那一天。始终如一坚持诚信经营可能并不那么容易,但是只有具备诚信经营的职业道德,才能把生意做成“百年老店”。
(三)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太大,而造成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行政部门齐抓不管,每一项工作,都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管理现象。这就造成比较好管的,或有一定好处的,大家都抢者管。而责任大,问题多的,难管理的,彼此相互推诿,没有主要部门对其进行管理。由此暴露出了食品监管部门众多,职能交叉现象惊人。
(四)立法滞后导致违法成本低廉。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通常都是生产者或经营者故意违法导致。而且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成本低,因此给违法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面对违法生产或违法经营带来的丰厚的利益,他们选择铤而走险,于是导致了食品安全事故 “前仆后继”现象的出现。虽然媒体频频曝光,但人们还是存有侥幸心理,一次次地挑战人们的心里承受能力。
以上几点共同导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因此,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是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正确途径。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法治建设
(一)道德建设
从前文列举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可以看到,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阶段。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道德体系是我们需要迫切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就该是道德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都必须是能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和承受市场风险的。这就要求他们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完全责任,包括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承担道义上的后果。否则,他们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找到立足之地。现在人们都比较相信品牌的力量,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凡是在经营中坚持诚信为本、注重产品质量、遵守职业道德的商家和企业最终都能做强做大。而那些只注重短期效益,凡是利字当头、违背诚信经营的商家最终定会有翻船的一天。
现如今,对于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有人将其归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这种观点无异于因噎废食、本末倒置。市场经济本身的竞争机制和逐利原则可能引起人们道德观念的淡化,这是市场经济的负效应。这一点是任何一个国家最初进入市场经济都会遇到的问题。这个问题也只能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可得以更好的解决。
因此,对偏离了的道德价值观,如钱本位价值观进行正确引导,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是道德建设的根本要求。从每一个市场主体自身出发,坚持诚信为本,追求长远效益,以重拾人们对食品行业的信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心及对整个社会的信任。
(二)法治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道德建设外,法治建设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的经济。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有利于形成长期稳定的经济环境。使得市场主体不必担心政策的不稳定带来的不可预测的风险,从而可以使人们根据市场规律进行长期决策,稳定市场秩序。法治建设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转的重要保障。
2、法治建设有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由于法治的强制规定性,用严厉的惩罚作为违背诚信经济的代价,会给各市场主体以警示作用。通过完善食品安全立法,严格执法来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
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法治是基础而道德建设则是根本。我们要在加强法治的基础上,注重正确的道德价值观的树立。只有将法治与道德建设相结合,才能解决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傅利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M].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
[2] 司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临的诚信危机[J].经济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