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5 17:12:26
序论:在您撰写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新疆地区各类型企业25.3万家,涉及纺织服装、建材、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加工组装、机电、化工、冶炼、轻工等多个行业。此次调研重点选取样本企业60家,以所有制性质划分:国有企业10家,民营企业50家;以所属行业划分:农林牧渔业7家、采矿业2家、制造业33家、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业3家、建筑业4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家、批发和零售业4家、金融业1家、房地产业1家、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家;以企业规模划分:大型企业10家、中型企业18家、小型企业25家、微型企业7家。
二、企业融资情况分析
(一)政府管理部门和各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融资相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情况。1、政府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引导性的融资政策。近年来新疆各部门相继出台多项引导性的融资政策,搭建PPP融资平台、“四位一体”贷款平台、农民合作社贷款平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互助引导性贷款平台等。出台多项文件,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等,促进辖区内产业快速发展。2、金融机构积极创新融资产品。如中行开办供应链融资业务,为核心客户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兴业银行针对商品流通企业、物流企业,推出控货融资类产品;交通银行针对处于创业初期、经营规模小的企业推出创业一站通,是满足客户短期融资需求的快捷融资产品。
(二)企业融资总体情况。参与调查的60家样本企业中,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开立承兑汇票或票据贴现、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或典当行、企业债券、贸易融资、赊购上游企业产品等融资方式,但仍以银行贷款为主,无互联网金融和风险投资。
(三)企业融资难问题调查。参与调查的60家样本企业中,认为总体融资难易程度与去年同期持平的有26家、认为总体融资难易程度比去年同期困难的有32家。认为融资困难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制造业等行业。
(四)企业融资贵问题调查。参与调查的60家样本企业中,今年上半年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在5%以内的有7家、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在5%-8%的有32家,综合融资成本区间在8%-10%的有14家。
三、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原因分析
(一)部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银行主要通过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的负债和经营情况,部分小微企业财务报表不规范、不愿披露部分关键信息、缺乏专业审计,甚至有多个版本的财务报表,难以反映真实经营情况。
(二)部分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不强。银行对企业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大都以抵押、质押、保证为主。部分小微企业可用于抵押的除了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外,只有抵押率不足的办公用房,甚至部分企业办公房都是租赁而来,缺乏能提供给银行的优质抵押物。
(三)部分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部分企业在经营和发展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在面对行业竞争激烈、市场敏感度较高的市场背景下,由于自身规模小、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分析判断能力弱等因素,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强,客观上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系数。以上原因造成了企业融资困难。
(四)企业融资费用较高。1、担保公司收费高。大部分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必须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部分担保公司是由民间资本设立的商业性担保公司,担保收费标准较高,一般为3%~5%。2、中介机构收费高。一是评估费。目前新疆资产评估公司对土地、房屋评估收费一般为标的物总价值的1‰~5‰。二是抵押登记费。三是保险费。目前按抵押物或贷款金额的0.1‰~0.6‰收取。四是审计费。收费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的0.12‰~0.156‰。以上各项附加费用一般占企业融资成本的20%以上,相当于贷款融资总额的2%~2.5%。
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
(一)加快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一是按照“分层次、广覆盖、低费率、可持续”的原则,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三位一体、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二是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增强担保机构的融资增信及担保实力。三是针对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纺织服装、文化创意等产业,由财政或政府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专项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县地方金融机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我县地方金融业稳健运行、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排查,掌握全县金融风险真实情况和金融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情况;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机构,实现“产权明晰、资本充足,管理科学、内控严密,运营安全、风险可控”的目标;建立健全地方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促进地方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三、排查范围
风险排查的对象为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组织。其中,银行业排查的对象主要是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及财务公司。民间金融组织是指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在辖区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财产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
四、排查内容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排查内容
重点检查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层和高管人员内部控制能力是否具备;内控机制是否健全,各项基础性、系统性建设是否存在缺陷;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到位;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是否依法合规等。
(二)民间融资风险排查内容
重点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各类投资咨询担保公司等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高利贷、非法经营、偷逃税款、暴力追债等严重危害公共利益与金融安全的不法行为。
1、市场主体资格问题。机构方面,是否持证执业;所持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许可是否过期);实际经营状况与登记注册事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违规违法行为。执业人员方面,是否持证执业、挂牌上岗;人员数量是否符合中介机构开办要求;身份是否符合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现职公务员、依法授权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是否在中介机构“兼、挂、靠”领取报酬的问题。
2、经营行为规范问题。是否有超范围提供中介服务行为;是否有超范围提供中介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出资、违规注资、抽逃资本金行为;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违法放贷、恶性竞争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广告、提供虚假信息,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服务,诋毁竞争对手、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时限收费等问题;保证金缴存是否符合监管比例,是否超限额提供担保;是否存在做假帐、逃税漏税、暴力追债等违法问题。
3、行政监管问题。登记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措施是否到位,有无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依法监督投资担保公司在营业场所公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部门投诉电话等内容;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行为规范;是否建立业务台帐和中介业务档案。
五、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县政府成立县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整个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县行业监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县金融办:在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的同时,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排查工作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
人民银行支行:负责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工作,给予政策指导,技术支持。监测担保机构大额以及可疑资金交易活动,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洗钱活动;督促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足额到位,对担保公司偿债能力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对超额担保行为进行预警、整治、受理、移交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银监局办事处:牵头负责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工作;负责对县内投资、咨询公司、理财公司涉嫌非法融资等非法活动进行调查;对担保公司相关违法违规活动进行立项调查,依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对已认定的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予以取缔;严禁银行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借贷领域;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商务局:对典当机构与担保公司的非法交易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工商局:对投资、担保公司等从事超范围经营、违法宣传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实施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会同其他部门对资金融通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为各成员单位查处担保机构业务提供相关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各成员单位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的担保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公安局:对发现涉嫌非法经营的担保机构,组织开展立案侦查工作;对违法经营数额巨大、可能引发群体性挤提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担保机构,按照法律程序对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担保公司在催收账款中的非法行为,会同银监办打击担保公司非法从事金融活动,联合人民银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会同县文广新局剖析担保机构违规经营典型案件,通过媒体开展警示教育,正确引导公众投资行为;受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相应职责。
六、方法步骤
这次排查采取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领导小组召集全体成员会,安排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县政府制定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公布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群众投诉;成员单位明确人员及职责,制定所属投资担保公司具体整顿方案;金融办组织做好调查摸底、建档造册;宣传部、金融办编印宣传提纲,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清理整顿法律法规、工作要求、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县领导小组责成全县所有投资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法人机构对照排查内容和标准,进行拉网式风险自查,全面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自查活动结束后,形成具体的自查整改报告;金融办对各公司自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分类进行汇总统计,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提交领导小组。本次风险排查工作结束前,县工商局不得受理新设投资咨询类公司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注册申请,工商、质监部门不得对原有投资担保咨询中介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手续。
(三)现场检查阶段。根据自查情况和掌握的线索,由金融办牵头,组织工商、地税、公安、审计、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对非银行业金融中介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通过调阅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纳税凭证、传票、对账单、账户余额表、资金往来明细账等资料,对各类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作出判断,统计出违规业务规模,留存相关证据。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事实确认书和处理意见,待县领导小组商定后作出具体的处理决定。
【关键词】欠发达地市 中小企业 融资状况 调查与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费用情况分析
经调查目前欠发达地市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融资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主要有:
(一)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
1.抵(质)押物登记费。以房屋、土地等作为抵押物评估完成后需到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抵押登记,费用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抵押鉴证费两项,收费标准为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鉴证费按抵押资产价值的1‰收取,每宗最高不超过2万元。
2.公正费。公正部门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进行公正,收取公正费。根据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公证费收取为标的额的1%~0.05%之间,随着金额的增加,收取比例递减,实际收取根据双方协商议价,丽江市公正机构通常按照贷款金额的1‰~3‰收取费用,个别也有1‰以下的。
3.工商查询费。为确保中小企业存续的真实性,银行要求企业出具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工商部门的收费标准为纸制件查询每次50元/次,电子文档查询200元/次。
(二)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
1.抵(质)押物评估费。中小企业在办理抵(质)押担保贷款时,需要由中介公司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并按评估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评估费,一般最终为评估金额的0.1‰至5‰。
2.担保费。此项费用适用于由担保公司担保的客户。我市担保公司总体收费标准为贷款金额的2%~3%;部分担保公司与银行协定存入贷款金额相应比例(通常为20%)的保证金,此金额一般由中小企业出资,以担保公司的名义存入银行。
3.财务报告审计费。根据银行要求,中小企业客户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须经审计,审计机构由企业自行选择,审计相关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咨询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目前,各审计机构收费不一,平均收费在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一至六之间。
4.保险费。此项费用适用于抵押物须进行保险的客户,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视抵押物情况收取,费率平均为标的资产的1.5%左右。
(三)银行收取的费用
1.利率上浮居高。根据调查情况大致匡算,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和前期费用三类成本加总,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在20%~30%之间,个别情况可能更高。目前我市银行中小企业客户平均贷款利率一般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10%~50%,2012年末,丽江银行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水平7%。利率上浮幅度与企业规模大小高度正相关,银行机构对逾8成中小型企业贷款利率实施上浮,较上年同期提高幅度接近2成。
2.收费名目较多。目前,银行都是通过尽快做大规模来快速提升利润,常借助对信贷市场的控制力,要求中小企业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额外签订服务合同,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如xx丽江分行贷款相关收费项目达15个,xx银行公司业务相关收费项目28个,个人业务相关收费项目44个。其中,xx分行2013年2月贷款相关手续费收入在当月贷款发放额中的占比为2.9%(当月该行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7.65%),相当于提高利率水平近4成。同时,部分银行机构仍然存在强制企业购买理财产品现象,2012年丽江近2000余户中小企业购买理财产品近1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费率也逐步走高,从2010年的2%左右涨到2012年的10%—11%,涨幅接近5倍。此外,部分银行为还以“财务顾问费”、“对公账户综合管理服务协议”、“投行费”等名义收取费用。
3.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定价能力与中小企业的需求不匹配。调查显示,丽江大多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定价模式仍采用简单的基准利率加点法。定价更多考虑风险因素,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抵质押品,并常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一般采用“一刀切”方式确定利率下限,实行基准利率上浮10%~20%,其中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上浮区间为20%~50%。对中小企业需求较大的信用贷款,缺乏相应的定价技术和金融产品。此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定价的治理结构、经济资本管理制度、信息技术水平、人员储备等方面也都存在不足。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原因分析
当前欠发达地市中小企业碰到的、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资金短缺、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其融资难在主客观方面分析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中小企业企业自身因素不利于融资。相比发达地区大企业,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产业层次较低,基础薄弱,规模较小,抵御市场能力较弱。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存在比较大的风险,管理不规范,部分缺乏现代企业制度,经营随意性比较大。一些企业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状况不透明,财务报表不健全,无法向融资方提供有效信息。同时固定资产积累也比较少,传统可抵押担保资产不足。
二是欠发达地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贡献度比较低,而每次创新都面临巨大风险。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高于平均水平。到2012年末,小企业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了8.06%,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是正常贷款的3倍,高于整个银行业七八个百分点。另外,我国传统的金融体系就是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服务对象而设计的,在银行体系中,大银行由于信息和规模的经济优势,具有天然大企业倾向,股份制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推行了国有大银行的经营策略。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资源占有量少,平均成活期短,在与大型企业的博弈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像丽江这样,即使银行机构把所有短期贷款都投放给中小企业,它所占比重也不足四分之一,这和发达国家50%的比例相比,差距是相当明显的。
三是欠发达地市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有些中小企业本身融资缺乏科学合理的需求安排,造成贷款变成资金后闲置不用或挪作他用,增加了融资成本。有的企业缺乏与银行合作意识,并且在日常大量使用现金交易,与银行交流少,使银行难以为客户选择并提供恰当的授信产品,最终造成企业融资成本增加,加上欠发达地市融资渠道太窄、信用担保机制体制不健全等,鉴于以上原因,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就是能融到资,他们的融资成本也比省会城市与发达地区大型企业高。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建议
要使欠发达地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逐步得到解决,并持续推进健康发展,政府要起主导作用。中小企业处于弱势地位,而关注与扶持弱势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欠发达地市的小微企业,第一责任人就是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问题也需要政府起主导作用或具体帮助解决。政府应如何为中小企业融资搭建平台,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怎样对中小企业实施积极的信贷导向政策,努力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此提如下一些建议。
(一)充分重视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困难
在欠发达地市中小企业充当经济增长主体、创造就业机会以及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方面的独特功能日显重要,因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它不仅是各银行机构当前扩大资产规模和赢利总量的现实需要,也是政府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此要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财税、央行、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要强化规范中介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要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保险费等实施统一收费标准;对银行与企业协商做出的评估报告,登记机关应当认同,并给予办理登记手续。
(二)建立评价机构,健全信用制度
该机构可由人行牵头,汇集商业银行、工商、经贸、司法、税务等部门,建立一套符合不发达地市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级授信体系,对中小企业的合同信用、质量信用、劳动信用、环保信用、纳税信用、司法信用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息进行全面评价,为解决在融资问题中的信息不对称以至产生“逆向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也要尽量减少商业银行贷款审查的难度和监督的成本,减少交易的相关费用,从而逐步建立民营企业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秩序。
(三)创新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
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应实施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拓展金融渠道、努力满足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根据现金流量情况掌握贷款,开发适应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的信贷业务品种,并简化审批环节和审批手续。积极倡导对信用等级优良的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对于经营情况较好、符合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要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方式,减少办理抵押、保证及担保需缴纳的费用;增加多种担保方式,如股权质押、林权质押、摊位权质押、联保等担保方式,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担保方式单一、担保费用高的问题。同时选择资信良好、产品供销状况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四)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
在现有的基础上,不发达地市要积极建立完善政策性与盈利性相结合的担保机构,它可以由政府出资,可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也可以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担保机构应明确服务对象和担保范围,建立评估和决策程序,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担保机构的设立与运行,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减免相关税费,使其能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关键词:融资成本 原因 途径
一、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构成
(一)银行利息及其他费用
利息是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成本的主要部分,其大小取决与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由银行根据内部的利率定价系统结合综合收益率的下限确定,即利率定价系统确定的利率低于综合收益率的,按照最低综合收益率确定贷款利率,如果利率定价系统确定的利率高于综合收益率的,按照利率定价系统确定的利率作为贷款利率,企业在这块费用上几乎没有议价能力。
(二)抵押物评估费
企业在办理贷款抵押物登记时,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需要中间机构对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进行评估确认,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就规定必须经国土部门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价值后才能办理登记,该费用按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费用,该费用由企业与评估公司商定。
(三)抵押物登记费
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由房地产登记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收取,登记费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核定,各地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
(四)担保费
在办理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时需要支付这项费用。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大致是贷款金额的1%-3%,其他商业性担保公司的收费更高,有的商业性担保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共同推出一些短期性融资产品,月利息达到了本金的30%。企业对这部分费用可以进行谈判,但议价能力业很有限。
(五)审计费
企业因报表审计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报表审计费用,该费用的大小取决于审计工作量大小,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了产品创新,部分贷款产品不需要企业提供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这部分费用呈下降趋势。
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成因
(一)资本结构不合理,财务风险高
银行基于收益覆盖风险、收益覆盖成本的要求,提出较高的回报率,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部分银行引入了EVA考核指标,并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抵押物变现能力等确定了各类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占用比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资产运用能力相对较差,流动资产周转率较低,偿债能力也不强,主要表现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较低。因此,在各家银行的信用等级评定中,中小企业的信用登记一般较低,银行在经营中配置的经济资本高,利率定价时一般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实行上浮,国有商业银行的上浮比例在30%―50%之间,农村信用社上浮比例在70%―100%。相对大型企业或集团企业等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贷款实行基准利率下浮,融资成本悬殊较大,是中小企业银行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主要原因。
(二)融资市场的影响
市场同业的融资成本标准高,导致银行贷款利率居高不下。目前,在各地都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这些贷款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远远高于国有银行、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在当前宏观调控形势下,这种现象更加明显,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短期借款利率达到了贷款金额的12%。因此,银行间普遍存在价格攀比现象,银行以此标准作为价格谈判的基础,认为银行贷款利率不高,而企业以此标准作为谈判上线价格,银行贷款利率确实比较合理。在利益驱使下,银行总是期望从客户身上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导致不能通过金融同业的合理竞争,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三)抵押登记费的存在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资产分布都比较分散,具体表现在产权证个数较多,单个产权证的抵押价值低,而目前多数登记部门是按件收取费用的。同时,中小企业的贷款金额远远小于大型企业的贷款金额,导致了单位贷款金额承担的登记费用高于大型企业。
(四)自身财务管理限制了议价能力
一是,中小企业融资时间安排限制了中小企业融资的议价能力。中小企业规模小、市场份额占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资金的需求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难规划年度资金计划。企业大都是在接到订单或出现突发的市场机会的时候才考虑融资问题,时间要求迫切,使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丧失了议价能力,被迫接收高成本的资金;二是,中小企业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接受多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服务,分散了企业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降低了在贷款过程中与银行的议价能力。
三、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路径
(一)调整企业资本结构,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一般大于大型企业,按照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反向搭配的原则,中小企业应该采取稳健的筹资策略,通过股权交换实施同业兼并、吸引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扩大权益融资。在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市场份额占比等问题的同时,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以农业银行为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有规模、资产负债状况、流动比率、周转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总的指导思想是风险越小、信用登等级越高,盈利能力越强,信用等级越高,中小企业通过权益融资后,上述指标将发生积极的变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从而为降低银行贷款成本奠定基础。同时,通过上述调整,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总体风险,偿债能力将明显提高,增强了企业对银行的吸引力,引起银行间的竞争,增强了企业的议价能力。
(二)有效使用财务资源,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议价能力
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都加大了中间业务的营销力度,其中最大的一个策略就是实行综合营销,通过资产业务的开展带动相关中间业务的发展,在办理贷款时向客户推销网上银行、信用卡业务、保险业务等。同时,在银行的利率定价系统中也考虑了企业在办理这些业务时给银行带来的收益,有利于降低利率。但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将上述业务分散在几家银行办理,降低了对贷款银行的综合贡献度,获得的执行利率相对较高。因此,中小企业在选择银行时,要从信贷政策执行的灵活性,银行结算手段的先进性,中间业务品种的实用性等方面入手,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合理选择合作银行,并且将主要业务集中在这家银行办理,将企业的财务资源集中投向贷款银行,从而有效提高对银行的综合贡献度,增强在贷款议价过程中的议价能力。
(三)加强筹资策划,降低担保费用
多数中小企业是通过政府担保公司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的,在办理担保过程中,主要涉及两部分费用,一是银行贷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二是支付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担保公司收取的费用是按照银行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收取的,而银行在执行利率的确定上考虑了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利息转化为中间业务收费”的现象。企业可以利用这个政策,与银行协商,在保证银行综合收益的前提下,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水平,尽量减少利息,减少担保费的计算基数,从而减少担保费用。
(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逐步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对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税率,降低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本,使金融企业保持合理的利润空间。相比对大型企业贷款,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贷款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如果没有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银行势必没有支持中小企业的热情和动力。因此,可以对金融企业办理中小企业贷款形成的业务收入实行差别税率,降低营业税税率,降低银行自身的经营成本,才能保证金融企业实现收益覆盖风险、收益覆盖成本,才有可能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制订差别税率时,可以根据实际执行利率的高低确定优惠税率,比如,利率达到了一定的额度久不再享受优惠税率。二是,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政策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能够有效控制金融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为了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可以通过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方式,对中小企业贷款超过一定比例的银行实施宽松的存款准备金政策,使中小企业贷款保持在总贷款中的合理比例,从而使中小企业获得应有的信贷支持。
【关键词】融资性担保公司 困境 措施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所面临的困境
(一)处于初创期,行业异化严重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融资担保业还处在初创阶段,相关立法还不完备,行业监管也还存在一些漏洞,在实际的操作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打球的情况。这种公司可以向普通的公司那样进行工商注册,尽管从事的是金融业但却游离在银监会的监管之外。这个行业的准入门槛非常低,甚至有了“注册担保公司比开餐馆还容易”的说法。
(二)公司规模小,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众所周知,金融行业是一个非常依赖资本的行业,特别是融资担保业。通常来说,资金的多少就能够决定企业的业务规模以及风险的抵御能力。据统计,广西省在2010年经工信厅批准的担保机构已有1160家,总资本达到397亿元,注册资本在1亿以上和5000万以下的的分别占到总量的5.6%和73%。而由于监管的缺失,违法出资、虚假注资、抽逃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是屡见不鲜。
(三)主业收益低,超范围经营普遍
根据当前我国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金额最大可以放到注册资本的5-10倍,一旦出现了经营问题,就很容易出现坏账与死账。再加上服务对象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艰难、信用也较差,这样就大大提高了自身的经营风险,降低了企业利润。使得银行金融机构往往不愿同其合作。这样就使得,一些担保公司转向民间收益较高的非融资担保业务。
(四)抵御和控制风险能力差
很多中小规模的担保公司由于自身资金、制度的不健全,并没有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风险甄别和分析系统,往往对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主要来自业务员的主观判断,这样就具有非常大的随意性。在实际的操作中,也没有按要求提取尚未到期的风险准备金好责任准备金。同时,担保公司还缺少完善的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摊措施,这样绝大多数的担保公司就只能依靠报废来进行资金的补充。客户集中度过高和银保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从而使担保公司无法真正弄清企业的真实情况,压力也空前加大。
(五)担保公司人才匮乏
融资担保是一项非常专业的行业,涉及面也相当广泛,往往需要一些既具担保专业只是又具信贷管理只是的复合型人才,对担保业务种类的开发设计以及担保风险的控制,也都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队伍来实现。专业性强、涉及范围广,需要具有担保专业知识和信贷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担保品种的设计和开发、担保风险的控制也要靠专业技术和专家队伍来实现。但由于当前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还没有明确规定,一些公司通常会聘用几个有一些金融企业工作经验的人员为企业骨干,再聘请几个非专业人士,显然这是不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的,也就不可避免地为担保公司带来人为风险。
(六)公司内部管理松弛,各种制度不健全
一些担保公司还未形成良好的内控制度,法人治理结构非常混乱,企业内部监事会形同虚设,一些规章制度不到位,各种应公布的信息不透明,相关的风险预警控制机制也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二、完善融资性担保公司制度设计的措施和对策
(一)明确和规范担保业务的操作
首先,应当明确企业的业务目标定位,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扶植中小企业的发展,改善其融资环境,使其走出当前的融资困境,这也是政府制定相关扶植担保行业发展的措施的本意。其次,进一步规范业务的操作流程。就当前反映最为强烈的业务收费问题而言,大型的或者国有的担保公司收费要更加规范,一般只是简单收取担保费,而中小型的担保公司则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不统一,存在一定的差异。最后,加强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立法规范。明确这类企业应当从事哪种营业进行明确的立法。一般来说应当包含五个方面的业务内容:主要是现有《合同法》《担保法》中所规定的担保业务、诉讼保函业务、相关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自有资金的投资以及合作担保业务等。
(二)银企合作,建立风险联动机制
依据市场的公平与诚信原则,通过市场这个大平台在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银行与担保企业共同加强对贷款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在不断的墨盒中,不断创新相互之间的合作方式,推出更多的适合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项目。
(三)加强企业人才建设
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都要依赖于人才,融资担保作为专业性非常强的行业,大量的高素质的技术从业人员是企业发展壮大必不可少的条件。
(四)完善监管体制,加强依法监督
当前我国实行的属地管理原则,这样就使得市场蛋糕分的非常细致,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利用好手中的权力,恰当进行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为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有效的保障。完善具体的监管细则,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创制一系列制度,建立一些行业自律组织,强化政府的监管作用与行业的自律协作作用。
当然,我国当前的担保行业规范大多都是部委规章和地方法规,普遍性较差,立法水平低,制度的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缺少了法律法规应有的效力和权威,不足以发挥出本应有的规范调整市场的作用。因而,立法部门应当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担保行业的法律规范体系,从而使国家的监管能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参考文献
[1]张玲.浅析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之若干条款[J].法制与社会,2010(04).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体系 制度创新 风险分散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191-02
当前,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在金融领域内占重要位置,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促进金融公平,为焕发金融担保市场多元主体活力,增加就业岗位,推动经济整体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从信用担保机构在资金来源、经营管理和作用功能上等方面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探索其主要成因,从而提出弥补缺陷的途径,寻求扩大行业规模和提高行业绩效、保持信用担保体系可持续发展。
一、现阶段信用担保机构的缺陷所在及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短缺,整体实力较弱。目前构成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基本框架的主要是这样三类担保机构:一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属于政府为间接支持中小企业设立的政策性扶植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由中小企业自愿组成、由会员企业出资、以会员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三是民间投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
在上述三类担保机构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占到全部担保机构的90%。从其出资情况来看,据初步统计,地方性财政预算拨款占45%,经贸、科技、计划及主管部门等出资30%左右,会员企业及个人出资等占15%,资产划拨等占10%。
不可否认,目前这种政府一肩挑起几乎全部重任的格局有其形成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尤其是在信用担保体系的导入阶段和推广时期,这一点就显得尤为突出。可以这样说,政府的积极态势是担保事业迅速推开并初步形成体系化的关键力量,另一方面,也正是这样强有力的背景支持,使得我国的担保机构先天地继承了最难具备但又是必须具备的资产——担保机构的信用度。
目前政府对担保体系建设的不遗余力,显然也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希望能够通过建立一套完备的体系和框架,以吸引各种所有制形式特别是民营担保公司的后来居上,但至少从目前来看,这种设想很难在短期里实现。
从现状来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短缺,整体实力较弱,表现在:一是总资本金小,实力弱。截止2011年底,纵观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高,大多的在1亿元至2亿元之间。以这种资金规模,即使全部按1∶5的放大比例最多也只能够办理担保业务10亿元,远远不能适应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二是担保放大倍数小,担保能力未能充分发挥。三是保费收入较低。担保机构自我积累主要来源于保费收入,与担保收费标准直接相关。以担保公司担保收费标准0.8‰~3‰/月计算,按5倍放大系数,最大年收益率一般在5%~15%左右。但是,在目前各银行机构普遍提高中小企业、个私贷款利率的情况下,担保公司盈利空间受到挤压,但提高收费标准则意味着企业贷款成本支出增加及客户对象的减少,因此担保机构收益率普遍较低。受低收益的影响,工商企业也对介入这一领域持审慎态度。四是商业银行对开展担保合作意愿不强。据调查,主要有如下原因:作为银行体系主体的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行信用担保贷款控制从严,一般基层机构无权与担保机构合作;近年来新成立的担保机构以民营资本为主,资本金实力不强,影响了银行对其的认可度;部分银行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有了明晰的市场定位和客户群,可贷的优质对象较多,担保公司的参予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银行利润。因此,银行机构对与担保公司合作意愿不强,即使合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及相关管理要求,在准入条件、承保比率、风险负担比例等方面也规定了较为苛刻的条件。
所以说,目前担保体系的主体——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先天地带有种种弊端,它决不应该成为担保体系今后发展的主流。
在国家相关部委多次发文要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的背景下记者在各地调研发现,政策利好并未改变中小企业贷款成本升高的趋势,尤其是今年以来贷款利率一直在上浮,10%以上的利率已成为普遍现象,而这仅仅是明面上的融资成本,企业要想真正贷到足额款项,最终付出的成本几乎要翻一番。
记者调研发现,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求银行贷款向中小企业倾斜,但企业的贷款成本依旧呈节节攀升之势,除了不断上浮的贷款利率,抵押物、担保费、咨询费、强行搭售理财产品等五花八门的要求也让企业不堪重负。
江苏省徐州市一家机械制造企业的总经理陈军说,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依然以银行抵押贷款为主,而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越来越高。像他们这样的企业,厂房、设备都很难被银行认定为有效抵押物,股东不得不拿出自己的房产做抵押担保,银行却只按房产评估价60%的额度放款,可贷额度往往杯水车薪,还会产生1%左右的评估费用。“如果缺少抵押物,企业必须找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才能从银行贷款,企业就要支付高达4%左右的担保费。”
担保费只是企业贷款过程中各种费用的一种。贵州爱辉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海泉给记者算了一笔细账:公司今年向银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担保费支出45万元,银行理财顾问费约50万元,银行还截留300万元强制要求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再加上贷款过程中疏通关系的费用20万左右,最终企业拿到的贷款只有不到600万元。“表面上只有12%的年利率,企业的实际贷款成本却超过20%。”
多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银行贷款业务的核心是风险控制,由于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控成本高、利润低,企业“融资贵”的板子也不能全打在银行身上。
某大型国有银行四川分行信贷部负责人表示,无论是经济实力、财务状况,还是信用状况、所具有的抵押资产等方面,中小企业都无法与大企业相提并论。“我们出于信用风险考虑,自然不愿放款给中小企业,即使如此,前置条件也会比较多。”
利润因素也是银行的顾虑之一。一些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放一笔几千万的贷款和一笔几百万的贷款,需要走的流程基本一样,但小额贷款的审批要付出更高的贷前调查成本和贷中审查成本,利润远远低于大额贷款,因此银行往往不愿意做中小企业贷款。
受访专家建议,从短期来看,宜规范银行涉企收费标准,并对各大银行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予以监管;从长期来看,必须拓宽融资渠道,逐步改变目前以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为主的局面。
首先,统一规范银行涉企收费标准,加强对银行各种“金融创新”的监管。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同生辉说,银行涉企收费标准的缺失导致各种费用名目繁多,导致各类“理财咨询费”“顾问费”层出不穷。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银行涉企收费标准,取消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其次,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打开中小企业融资的直接渠道。专家建议,应该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肃清主板市场,恢复投资者信心;研究推进扩充中小企业板市场,并优化其运行环境。同时,研究推出场外交易、股权互换等方式,多种措施并进,推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建立。
第三,鼓励小贷公司等非银类金融机构发挥更大作用。国内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小贷担保企业瀚华金控董事长张国祥说,从成本、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单靠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并非长远之计。在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方面,小贷公司比银行更具竞争力,能有效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成为传统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建议从放开小贷公司融资渠道限制、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等方面人手,鼓励小贷公司等非银类金融机构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