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发表网

购物车(0)

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期刊投稿 出版社 公文范文 精品范文

资产评估的费用范文

时间:2023-09-13 17:06:30

序论:在您撰写资产评估的费用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资产评估的费用

第1篇

[关键词]交易费用;资产评估;产生基础;成本控制

[DOI]10.13939/ki.zgsc.2016.03.022

1 引 言

资产评估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的时间比较短,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资产评估业已显示出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今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与此同时,我国资产评估在这些年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例如理论研究滞后的问题,因此,加强评估理论的研究,完善评估理论体系是我国资产评估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保证。

资产评估和会计、审计等专业服务业一样,其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基础并非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资产评估具有深刻的经济学基础,在其产生和发展的背后,有着经济学理论的支持。

2 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中重要的经济理论,是整个现代产权理论大厦的基础。交易费用是指企业用于寻找交易对象、订立合同、执行交易、洽谈交易、监督交易等方面的费用与支出。1937年,科斯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的思想,后来威廉姆森系统研究了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理论使经济学获得了对现实经济问题的新解释力。

3 交易费用理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解释

3.1 资产评估产生的经济学基础

新制度经济学提出“契约人”的假设,认为人能达到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在无法直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时,只能转而追求交易成本的最小化。人们在进行交易时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包括无法确定资产的合理或公允价值,因此交易方有必要采取措施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而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实现价值发现。交易方在这种条件下只能是自己主动寻找资产价值相关信息,或者寻找一些了解并愿意出售这些信息的人去购买信息。这样对资产进行评估产生一种客观需要。

另外,可以从资产本身所展现出的客观特点来认识对资产评估的需求。交易的标的千差万别,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资产的异质性将更加明显。由于资产自身的特点以及市场的需求不同,不同资产的交易频率也有很大的区别。交易越频繁的资产其市场价格信息就越趋于真实,也易发现。而交易频率低的资产,当事人无法直接从市场获得相关价格信息,如果不借助于专业的评估,则无法做出合理的决策。因此,资产的专用性越强、交易频率越低,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发协调确定资产合理价值的成本就越高,对资产评估这一成本更低的安排的需求就越强。反之,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自发协调确定资产合理价值的成本就越低,对评估的需求就越弱。

总之,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获得有关资产价值的信息是需要成本的,这就是产生资产评估需求的经济学基础。

3.2 交易费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影响

在判定交易成本时,我们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通过市场机制获取资产价值信息,或者通过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信息的搜寻。理性的交易者会比较两种方式的交易成本,选择成本较低的方式,因此对评估潜在需求是否能够转化为真实的需求,取决于交易者对这两种方式的成本比较。

资产评估机构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有关资产的信息,并在其中进行活动。资产评估机构搜寻信息必须支付成本,包括开始搜寻信息前有一定的先期投入成本。因此,交易者委托资产评估服务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为代价。

如果是交易方自己搜寻价格信息,其所负担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为信息搜寻时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金钱等;间接成本则是信息搜寻过程中的待成本及资金或商品的闲置成本等。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自发确定价值的交易成本和进行评估的成本费用,随着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交易的不确定性的增加而增加,但是市场机制成本的增加在达到一定交易难度后要快于进行评估业务的成本的增加。

因此,评估行业必须尽可能地降低成本,才能得以更好地发展。

4 交易费用理论对资产评估行业成本控制的分析

4.1 资产评估活动成本

不管是交易双方自己获得资产交易信息,还是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获得信息,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这部分就是交易费用。资产评估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的成本主要包括事前成本、事中成本和事后成本三个方面。

事前成本主要是指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前准备工作的前期投入,主要有:项目申报费用。该费用指的是在项目申请评估立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合同讨价还价成本。该费用是指就评估范围、评估收费标准等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过程的费用。讨价还价确定的成本费用是评估方意愿支付评估价格与资产占有方意愿接受价格之差的函数。两者的意愿价格相差越大,交易成本越大;信息搜寻成本。信息搜寻成本指的是搜集市场上资产交易、产权交易信息以及资产评估所需信息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此成本受市场的大小、信息技术程度的影响;资产核查费。资产核查费是指在资产核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用类型的资产其核查费用也不尽相同。

事中成本主要为价值评定成本,即评估的主要进行阶段所花费的费用。价值评定成本与所采用的评估理论方法、评估人员的能力水平等相关,资产评估人员的技术越高,成本越小。

事后成本是指评估主要工作完成后,评估报告的撰写、审核和保存的费用。主要包括:评估报告制作费。制作费是指制作评估报告产生的费用,此费用相对较少,也比较固定,对整个交易成本的影响不大;评估结果审核费;存档费用。

4.2 资产评估交易成本构成及控制分析

资产评估成本即上述成本的总和,有时由于评估对象和目的的不同,可能会与上述所列成本有些差异,但是基本上资产评估包括了以上成本。

在上述总和中,项目申报费用、评估报告制作费、评估结果审核费和存档费用这几项成本相对固定,变动影响不大。

合同的讨价还价成本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对信息的掌握程度,各自对交易价格的定位,此项成本不易减少。

信息搜寻成本受市场大小及信息技术程度的影响,市场大小是固定的,但是我们可以将信息技术应用到此环节,构建数据库,降低信息搜寻的难度。

资产核查费,受资产的具置、使用状况、交易频率、评估方占有的资料等的影响,不同的资产其核查费可能差别较大。例如森林资源资产由于相对分散,核查费较高,企业内部固定资产核查难度就较小,费用较低。

价值评定成本,与评估技术以及评估从业人员资质水平有关。评估技术越成熟,评估过程就更简单易行,可以通过构建评估模型,减少评估环节,降低总的评估成本。同时可以对评估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知识储备,这都是可以操作的。在对评估对象选定评估方法的时候,可能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一般会选择比较容易实施、成本较小的评估方法。成本效益原则在资产评估中也具有价值。在实务中,由于成本的限制,我们有时并不需要采用最优的方法,由于条件的限制,有时只能采用次优的方法,这是现实状态。另外,可以开发一些新的实用的评估方法,比如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批量评估方法,它是在评估三大基本方法与财产特征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数理统计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而形成的一种新的评估技术,具有节省工时与成本较低的优势。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资产评估交易成本产生影响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信息搜寻成本、资产核查成本以及价值评定成本,这就是降低交易成本的突破口,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降低这些成本,从而大大降低资产评估交易成本,给资产评估带来更大的优势,促进评估业的迅速发展。

5 结 论

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可以对市场经济国家中资产评估功能的发挥和资产评估行业的产生和发展进行经济学的基础分析,并有针对性的降低资产评估的交易成本,这对我国资产评估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并且有助于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在经历快速的外延式增长之后,认真思考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司明.资产评估理论的经济学分析[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11.

[2]李颜娟,程龙.资产评估成本法的经济学分析[J].湖北工业大学:社会科学版,2007(1).

[3]刘新艳.基于资产评估理论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33).

[4]王诚军.资产评估的功能和资产评估行业产生、发展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资产评估,2008(5).

[5]崔劲.资产评估的经济学分析[R].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2007.

[6]孟威,梁朕凯.不同生命周期下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探析[J].中国市场,2015(39).

第2篇

[关键词] 林木资源资产 资产评估 方法体系 方法选择

林木资源资产作为森林资源资产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资产中产权交易最为频繁的部分,因而它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最主要的内容。森林资源资产交易的大部分是林木资源资产的交易。因此,研究和探讨资产评估理论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的运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林木资产评估要根据不同的林种,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市场法:包括市场价格倒算法、现行市价法;(2)收益法:包括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3)成本法:包括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

一、市场法

1.市场价倒算法

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取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1)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W――销售总收入;

C――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

F――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2.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2)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Kb――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G――参照物单位蓄积的交易价格(元/立方米);

M――被评估林木资产的蓄积量。

二、收益法

1.收益净现值法

收益净现值法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为现值,然后累计求和得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3)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Ai――第i年的收入;

Ci――第i年的年成本支出;

u――经营期;

p――折现率(根据当地营林平均投资收益状况具体确定);

n――林分年龄。

2.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利用收获表预测被评估林木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4)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Au――标准林分 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有关税费、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部分);

Da、Db――标准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

Ci――第i年的营林生产成本;

u――经营期;

n――林分年龄;

p――利率。

3.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的林木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效益,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估算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5)

其中:En――林木资产的评估值;

A――年平均纯收益(扣除地租);

P――投资收益率(根据当地营林平均投资收益状况具体确定)。

三、成本法

1.序列需工数法

序列需工数法是以现时工日生产费用和林木资产经营中各工序的平均需工数估算林木资产重置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6)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Ni――第i年的需工数;

B――评估时以工日为单位计算的生产费用;

P――利率;

R――地租;

n――林分年龄。

2.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7)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Ci――第i年以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各年投入的工资、物质消耗、地租等;

n――林分年龄;

P――利率。

3.历史成本调整法

在会计核算基础较好,账面资料比较齐全,且账面历史成本与行业或地区的平均成本较为接近时,可采用历史成本调整法。

历史成本调整法是以投入时的成本为基础,根据投入时与评估时的物价指数变化情况确定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8)

其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Ci――第i年投入的实际成本;

B――评估时的物价指数;

Bi――投入时的物价指数;

P――利率;

n――林分年龄。

四、不同种类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1.用材林(含薪炭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按森林经营类型分龄组进行:幼龄林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序列需工数法。中龄林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获现值法。在使用收获现值法时必须要有能反映当地生产过程的生长过程表或收获表。在没有这些数表时,也可利用当地的调查材料,拟合当地的林木平均生长过程,以取得预测值。近、成、过熟林主要选用现行市价法中的市场价倒算法。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时,要充分注意各龄组评估值之间的衔接。

2.经济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经济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在选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经济林经营的经济寿命期、各生长发育阶段的经济林产品的产量和成本的差异、经济寿命期末的林木残值。在选用重置成本法时应以盛产期前为重置期确定重置成本。进入盛产期后,还应根据收获年数确定调整系数(折耗系数)。

3.防护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选择

防护林是以国土保安、防风固沙、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等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防护林资产评估包括林木的价值和生态防护效益的评定估算,林木价值评估一般选用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在选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时必须以按防护林经营时所能获的实际经济收益为基础。生态防护效益要通过实际调查确定标准和参数。

参考文献:

第3篇

1.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

对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收费问题,国家林业局出台了有关规定(表1),在此基础上,福建、江西、湖南、湖北等省份相继出台了规定(表2),明确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办法及标准:从上表可以看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分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和森林资源资产勘察费。

1.2森林资源的资产勘察费

①分地类面积勾绘—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地形测量的一半计费用。每平方公里测量费用为14244元,其中难度系数为1-1.3。测量费用为=面积×每平方公里测量费×难度系数;地类面积勾绘费用按照测量费用的50%计算,每亩收费4.5~5元。②林地资源调查—调查内容:分林种、树种的胸径、树高、数量、蓄积;古大珍稀树种、国家保护树种专项调查;风景区、森林公园、野生动物专项调查等。林业行业标准:林业综合调查每亩调查费用为25~35元/亩计(按难度系数取费)。资源调查费=面积×每亩调查费

1.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的案例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各林业省份开始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林权交易平台的搭建。据统计,至2010年末,浙江省抵押贷款累计发生额为36.26亿元,借款农户涉及7.22万户;截止2011年底云南省16个州市的96个县(市、区)都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达74.11亿元。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1200多个林权交易机构。数据表明,林权改革已获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据目前各省及各银行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贷款的额度不超过标的物的50-60%不等。以福建省农业信用社抵押办法为例,贷款额度不超过标的物的50%,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现阶段一至三年的贷款利率为6.15%,农信社的林权抵押贷款利率上浮50%,按国家林业局规定,100万以下费率为9-15‰,森林资源资产勘察费为每亩25-35元(按难度系数取)。假设现有林权估值为50万(面积为500亩),则贷款额度为25万,应付资产评估费为4500-7500元,勘察费为12500-17500元(按30元每亩取),评估费将占到拟获得贷款额度的6.8-10%。如若拟贷款的林权估值较小,对于农户来说,相当不划算。

2.降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费用的途径思考

笔者认为,应从高额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勘察费入手,利用政府协作职能降低费用。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属性,若是对于每个项目的估价对象,都进行逐项核对,无疑这个工程是巨大的,尤其是遇到结构组成复杂的杂种林木,清查工作更为繁琐,若是在此基础上有原始数据可供调用,再结合原始数据对估价对象内的林木进行抽查,再采用系数修正方法测算出结果,工作将大为减轻,费用也会相应减少。政府机构可以借助森林资源普查,对各个林区的资源进行摸底建档,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信息系统。

这样一来,当需要对某一片的森林资源进行评估时,我们可以直接从库里调用数据,结合这些数据抽查估价对象,然后结合各种林木的生长速率等参数,对估价对象进行相应修正,合理估算出估价对象现阶段的价值。政府机构对于调用数据,可以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确定一个收费标准。对于要搞活林木资源,促进其流转,一个方便便捷的系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大大缩短评估工作的周期,使得评估工作更简洁。

3.结语

第4篇

摘要: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后,资产评估行业亟需转型升级,即:市场化,从向法律、法规和政府要业务转为向市场要业务;专业化,从靠资格认证执业转为靠能力水平执业;服务化,从提供评估报告转为提供评估服务。本文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评估师 转型升级 市场化 专业化 服务化

着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资产评估师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这不仅仅是职业资格管理方式的改革,也是还原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本质定位的重要举措,更是对资产评估行业转型升级吹响了冲锋号。为了实现资产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资产评估行业必须实现以市场化、专业化和服务化为特征的转型升级。

一、市场化:从向法律、法规和政府要业务转为向市场要业务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之前,评估业务是法律、法规和政府给予的。这类业务有三个主要特征,其一是报告使用人不承担评估费用;其二是报告使用人(尤其是政府部门)使用评估报告是迫于强制性规定,而非基于经济决策需要,不太关心评估质量;其三是报告使用人指定评估机构。报告使用人与委托人的脱节,并且存在利益冲突(例如在抵押物价值评估业务中,借贷双方对评估结果的要求是相反的),资产评估师必定偏向于承担评估费用的委托人而非报告使用人。委托人选择资产评估师或评估机构的标准是“快”(出报告速度快)、“好”(评估结果迎合委托人要求)、“省”(评估费用低),不考虑其能力水平的高低。在报告使用人不太关心评估质量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师之间就会围绕委托人的选择标准开展恶性竞争,形成“快、好、省”程度与资产评估师能招揽的业务量成正相关关系的“劣币驱逐良币”环境。评估机构为了获取报告使用人的指定,必定使用行贿、利益交换等手段。例如在抵押物价值评估业务中,银行是报告使用人,却要求借款人在指定的评估机构名单内委托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具备法律、法规和政府给予的评估业务的特征)。而银行指定评估机构名单不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公平、公正的形式而是私下悄悄进行的。很多评估机构都不知道银行确定评估机构名单的时间、条件等信息;即使知道信息,因为银行不需要说明理由,评估机构仅仅靠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很难被列入名单的。实践中还出现了不正常的部门垄断,土地管理部门只接受土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房地产管理部门只接受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财政部门只接受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现象。出现了企业并购重组、国有企业改制等经济行为中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整体资产(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的情况下,还需要另行委托土地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再次评估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价值的不良现象。这些现象都是与市场化格格不入的。

在常态下,市场是资产评估业务的唯一来源。但并不是说政府不能使用评估报告,而是报告使用人(包括政府)要自己委托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这种情况下报告使用人就会理性决定是否有必要委托评估,为了降低评估费用就会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形式确定评估机构,此时的评估业务是市场化的。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只要有市场经济,就会有确定价值的需要,就有资产评估专业服务需求。市场化程度越深,资产评估会越发重要,评估业务会越发多样,评估市场空间会越发广阔。在评估业务市场化的情况下,那些能力水平不高,主要靠个人人脉、社会关系获取业务,甚至靠商业贿赂(付回扣、介绍费等)获取和保持业务关系的资产评估师,如果再不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必定被市场淘汰。市场化是资产评估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体现专业价值的前提。市场化有利于资产评估师突出专业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按市场规律办事,努力适应市场需求。

二、专业化:从靠资格认证执业转为靠能力水平执业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之前,资产评估师靠资格认证执业,惯性思维是评估公信力和专业权威是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许可授予,只要考取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后就可以从事资产评估工作,不再需要努力提高能力水平。委托人和报告使用人看重的是执业证书,而不是其能力水平。无论评估质量优劣、评估结果正确与否,评估报告只要经过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就是有用的。实务中,降低收费、在评估程序上“偷工减料”、迎合委托人要求决定评估结果等恶性竞争方式比较常见。在实践中出现了资产评估师不了解评估对象状况和主要特征,采用市场法评估时虚编交易实例(即虚构不存在的交易实例)、虚编交易实例的信息(即虽然交易实例是真实存在的,但是资产评估师没有去实地了解过具体情况)或者篡改交易实例的信息(将成交日期、成交价格、交易情况等信息加以篡改,使交易实例具有或更具有可比性,减工作量);采用收益法评估时随意修改净收益或折现率得出委托人需要的、满意的评估结果等不良行为。

另外,行业内外评价评估机构强弱往往将资产评估师数量作为重要指标,不考虑资产评估师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从199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实行准入(许可)制度后,有一批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并不从事资产评估工作,而是将职业资格挂名在评估机构获取报酬,成为没有执业或者不会执业的在评估报告上签名的工具。在靠资格认证从业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并不需要实际聘任具有专业能力的资产评估师执业。有些评估机构甚至没有专职的资产评估师,而是聘用没有考取或者无法考取职业资格的人从事评估业务(这些人实际工作往往只是打字,专业的评估工作就变异成为简单的打印评估报告),导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制度有名无实。

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后,专业的重要性会突出,专业会成为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乃至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提高执业能力、执业水平和评估报告质量,靠资格认证执业和资产评估师挂名这一不合理现象必定会消失。靠能力水平执业后,能力水平高的资产评估师必定脱颖而出而受到市场欢迎;资产评估师能力水平越高,业务越多,薪酬越高,从而促使资产评估师努力学习,提高能力水平,形成依靠能力水平进行良性竞争的氛围,实现扶优限劣、大浪淘沙的良好效果。

三、服务化:从提供评估报告转为提供评估服务

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之前,委托人委托评估仅仅是为了获取一份评估报告,用以应付政府部门监管等。从当前业务量比较大(构成中小评估机构主要业务)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业务看,由于房地产(特别是住宅)市场发达且公开、透明,借贷关系当事人对房地产价值心中有数,对评估结果准确性要求低(只要估个大概数即可),只要了解市场行情的人都能够评估,实质上是没有专业评估服务需求。抵押物价值评估业务是银行免费使用评估报告(即借款人承担评估费用)的前提下存在的业务,是在目前信贷关系中银行处于类似于政府部门的强势地位状况下特有的业务。如果银行处于劣势地位或者处于与借款人平等地位时,在银行需要自己承担评估费用的情况下,银行必定会考虑放弃这种形式主义的要求。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后,资产评估师如果不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拓展有真正评估服务需求的业务,肯定是没有前途的。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各种类型的评估业务越来越多,只要评估服务却不要评估报告的咨询业务需求也会增多,例如为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提供企业估值咨询,为企业并购中的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提供投资价值咨询,为企业管理提供价值顾问服务,还可以提供财政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和企业内控评价等服务。资产评估师如不能尽快实现知识更新、缺乏应有的执业能力,就会丧失机遇,只能在原地踏步或被市场所淘汰。

取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后,为了还原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本质定位,资产评估师要努力为委托方提供有价值的专业服务,就必须改革评估报告、改变“按模板出报告”的现象。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之前,资格认证赋予了评估公信力和专业权威,资产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内容比较简单,没有说明相关参数确定和各项因素影响值,没有反映评估测算过程,报告缺乏说服力,评估结论欠缺正当性和权威性,严重影响资产评估师客观公正的专业形象。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取消后,资产评估的目的在于为报告使用人提供价值咨询意见,供其做出经济决策时参考;而不是强加给报告使用人一个评估结论。评估的服务化要求资产评估师在报告中实现充分披露,以让报告使用者可以判断评估工作是否尽职尽责,实施了哪些评估程序以及评估程序是否到位,影响评估结论的因素是否得到恰当考虑,相关参数的确定是否谨慎合理,评定估算的计算过程是否明晰与正确。例如采用市场法评估房地产价值中,报告中要充分说明被评估对象与交易实例基本情况和勘查情况,说明被评估对象与交易实例的具体差异,说明哪些因素要修正以及如何确定修正系数,分析交易实例的成交价格是否正常,非正常交易价格(例如卖方的税费由买房负担)如何修正为正常交易价格等。评估的服务化决定了评估收费取决于工作量大小、评估工作难度和复杂程度,而不是取决于评估价值。例如前述简单的、不要求得出准确评估结果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因为工作量很小,收费必然是很低的(据笔者调查,委托人可以接受的收费区间是每项业务500元至800元)。评估的服务化决定了评估机构要招聘和培养人才,完善内部合理使用、考核激励和留住人才的措施,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许德风.论私法上财产的定价――以交易中的估值机制为中心[J].中国法学,2009,(6).

第5篇

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估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根据数次评估同时进行审计的实践。认为评估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包容的需要。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

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

第6篇

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估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根据数次评估同时进行审计的实践。认为评估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包容的需要。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

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

第7篇

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估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根据数次评估同时进行审计的实践。认为评估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包容的需要。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

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