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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是全球最为普遍的活动,是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基础而开展的大规模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和发挥工程效益的主要途径,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不仅关系到建设单位的根本利益,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具有深远意义。
二、当前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现状
如何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一直是个难题,据统计,我国每年都会发生300多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问题更是举不胜举。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教师公寓在外墙保温施工时发生特大火灾事故,58人死亡,70多人受伤,震惊全国。2012年9月13日,武汉市“东湖景园”施工升降机在升至100米处时突然坠落,造成19人全部死亡。这些安全事故给无数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更是成千上万,难以统计。
三、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难以保证的原因剖析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难以保证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客观原因主要是建筑业本身的因素,主观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现予以详细分析。
一是施工企业流动性较大。建筑业和制造业都属于第二产业,但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建筑业是一种发包、承包的生产方式,甲方(建设单位)招标、发包,乙方(施工企业)投标、承包,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地方施工,属于一种上门生产模式;而制造业企业则是在某个固定的地方制造产品,然后由销售部门通过火车、轮船等货运工具销往各地的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因此,大部分施工企业是全国性流动的,增加了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施工企业的管理难度,也增加了本地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难度。二是施工队伍流动性很大。承包的两个工程之间经常会有一个较长的空档期,因此施工企业往往只配备固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而建筑工人要等新的工程中标、项目落实后再临时招聘。所以,建筑工人都是农民工,上一天班就拿一天的工资,他们对劳务分包公司和项目经理没有忠诚度,喜欢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流动性很大。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农民工都不熟悉,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三是施工过程复杂多变。与制造业的生产过程相比,建设工程的施工模式要复杂得多。制造业是在固定的厂房里进行,只要按部就班操纵机器即可。建设工程则无法用固定的流水线来统一建造,必须因地因时,灵活操作,很多环节都需要手工完成,技术要求非常高,因此更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
四是施工过程容易受天气影响。制造业在厂房内进行工作,建设工程则往往在露天场地进行施工,容易受到狂风、暴雨、冰雪、雷电等多种恶劣天气的影响,导致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总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是建设单位的主观原因。受利益驱动,某些建设单位存在压低造价、压缩工期、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肢解发包、订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极大地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可以说,这是质量与安全问题的最大根源。但是,我国对建设单位的制约措施、惩罚措施非常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许多建设单位本身就是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国有投资企业,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这些建设单位进行制约和惩罚比较困难。
六是施工企业的主观原因。受利益驱动和体制影响,某些施工企业存在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偷工减料、资质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有的施工企业为了维持利润,不愿意配备安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也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从而埋下了安全生产隐患。有的施工企业以包代管,把工程包给项目经理后,就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种下了质量与安全方面的苦果。
七是监理企业的主观原因。受利益驱动,某些监理单位存在多头监理、他们和某些施工企业一样,低价抢标,争得监理项目后,又去争抢另外的监理项目,导致人手远远不够,无法有效地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最终纵容施工企业偷工减料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建设程序施工。
四、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对策
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流动性大、施工过程复杂多变、施工过程容易受天气影响这些原因是客观原因,属于建筑业的固有特性,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作为建筑业主管部门,着力点应该放在进一步严格管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上,想方设法规范这三方主体,使他们严格按照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去开展工程建设,最大程度地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基于这个认识,我认为具体对策主要如下:
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实现震慑效应。要管好数量庞大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主要应该从加大惩罚力度着手,震慑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多年来,我国对它们的处罚力度太轻了,导致我们经常开展检查、督察、宣传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效果,不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出了质量与安全问题,就交一点罚款了事,从而埋下了质量与安全隐患。
关键词:监督管理;质量安全;建设工程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镇化不断深入也有效带动了我国建设工程事业的发展,而后者工作的不断完善也为前者提供了基本保障,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然而,随着建筑工程事业的不断发展,随着其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技术难度的不断增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刺激社会公众的神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在现有条件下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保障民生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不同于其他产品的生产,建筑工程生产由于位置固定、建筑结构复杂、产品多样化、施工作业非标准化以及动态性特点,决定了其安全管理问题呈现复杂多变的特点[1]。此外,项目部与公司相分离、多个建设主体共存以及建筑单位目标导向的安全管理都会对建设工程安全问题造成比较大影响。在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实践中,为有效保障项目质量施工安全,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监督注册,由质量监督站审核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确认可行后方能施工,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安全隐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建设、施工及监理等各环节的工作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环环紧扣、滴水不漏;图纸会审及材料把关,确保图纸设计符合施工实践需求,对于建筑材料也应该使用现代检测技术确保质量达标;施工管理,在做好上述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具体施工环节的操作实践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从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实践看,对于其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存在如下一些不足:
1、安全监督保障不力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保障,主要是从宏观政策的角度加以控制和实现的,主要表现在:1)法律法规政策,在安全卫生管理领域,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在建筑工程工程领域,《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也起到了非常积极的规范作用[2],但是随着建筑工程事业的不断深入发展,其存在缺陷和问题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体系不健全、可操作性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交叉、重复和漏项问题,需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进行逐步完善。同时,政府在相关工作管理中,重事故处理而轻过程防范,导致很难为建筑工程提供安全保障。
2、企业安全管理薄弱
从企业管理层面看,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突破解决,如技术安全问题,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诸如卢浦大桥、奥运场馆等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工程也给企业施工带来了严峻挑战[3],如果后者不能做到与时俱进的革新发展,也很难有效保障项目质量安全。此外,很多企业安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依赖于管理层的综合素质,未能从体系建设和技术培训的角度加以规范调整,特别是缺少对具体施工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培训,使很多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有效付诸实践。
3、违法惩罚效率低下
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地方保护以及人情关系的影响,很多建筑工程的信用档案和信息记录与实际信息管理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导致在对社会公布相关问题时也是蜻蜓点水,点到为止,查证、认定和公布程序的不规范也使得对相关施工项目及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很难做到科学规范。此外,即使曝光了一些违法问题,对相关管理单位和人员的处罚也未能做到客观公正,违法成本较低,没有起到有效的震慑规范作用。
三、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建议
1、完善监管法律制度
需要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加以规范,结合建筑施工生产实践,由相关专业机构组织调研论证,针对《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工程建设实践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不足提出修正意见,并结合建筑工程施工实践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正,使其具备更好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可操作性,应切实听取了解现场施工人员的意见想法,对相关观点看法进行综合整理,做好去伪存真,去粗存精,使相关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
2、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作为建成工程项目的实施者,企业需要要加强技术研发力度,加强对该领域内新工艺、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通过不断技术革新来为项目施工安全提供支持保障。在有效提供技术保障的基础上,施工企业更应梳理工作流程,强化贯彻安全管理意识。对于管理层,应将质量与效益放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甚至应突出质量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从整体宏观角度对项目质量安全隐患做到合理把握,并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对于操作实践层,应将相关安全意识落实至具体实践操作中,注重做好每一环节的细节工作。
3、加大违法惩罚成本
法律政策是前提,管理规范是指引,而惩罚措施则是最好的保障。规范检查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针对违反《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行为和相关安全事故,应从而处罚,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来增加相应的违法成本,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工作实践也能起到很好的震慑和规范作用。
结语
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也带动了建设工程事业的日益繁荣,随着建设工程数量以及技术难度的不断增加,其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文章在简要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一些改进建议,旨在有效促进相关工作的更好开展。
参考文献
[1]潘健生.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强化管理[J].民营科技,2012(04):300.
关键词:工程建设 ;工程质量 ;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social market economy gradually matur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lso have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bu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management there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that cannot be ignored.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 relation to the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an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 closely related. So, must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work,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nice and fast development, the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of the people, and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The article mainl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and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effective measures, for the following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to provide the reference.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Quality management;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某一部位或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近年来,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得到党、政府及有关建设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定位不明确
现在出现较多监督工作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的现象。有关于政府和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内容、监督性质、监督方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可由政府有关机构实行,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究竟该有哪一个机构去执行,现阶段仍然存在着误区:该专业技术部门或专业技术执行人员执行,还是政府雇佣人员,这些不确定因素都影响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此外,监督管理机构只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检查权,而缺乏对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权,存在着行政职能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工程建设单位只能停工整顿。可见,如果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的性质不能准确的定位,就会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导致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效率下降。
2 . 相关法律政策不够完善
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大部分依据国家或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进行,然而很多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出现变动范围大和变动周期短的问题,且缺乏连续性。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三点:
首先,随着信息技术和新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很多建筑新工艺和新技术被广泛地应用到该领域和行业,由于有关单位没有制定相应的新标准和新规范,难免使得有关质量管理的旧规范和标准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其次,有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对那些违法的施工企业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力度还比较欠缺,所遵循的规章制度与实际施工过程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再次,由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建设企业、施工企业施工的范围不断扩大,企业的规模也逐渐加大,施工的地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变动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追究责任,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形式单一
地方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采取的形式单一,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手段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当前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采取巡回监督的单一方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也只采取简单处罚这一单一模式。没有及时建立和运用一些有效保障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例如采用信用体制,就会造成施工企业、建设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有关政府部门的依赖性,从而导致建筑单位缺乏提高质量水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现在很多质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比较低,高级职称人员较少,人才结构存在缺陷,新进人员又缺乏施工现场的工作经验,很多工作人员未能发挥出自身的实际作用和价值。其主要表现在人员行为不规范、素质和专业技能不高、把关不严格和工作不到位四个方面。此外,很多建筑单位在招用人才方面存在着严重专业不对口的问题,且专业结构配置不齐全,对建筑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还不全面。
二、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
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县要针对当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不断创新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监管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经济手段制约,建设主体自控,社会舆论监督,政府加强监管”的管理体制,真正提高全县的工程质量水平。
关键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随着我国建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市场管理要求日趋严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卓越的成就。但是,在实际的安全管理中,还是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需要采取综合解决方案,才能切实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在建筑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1.1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缺乏准确的定位
在长期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大多只是完成现场检查、验收、评定等表面工作。部分工作人员认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的监督执法机构,部分意见认为应该在中介组织范围中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由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性质非常模糊,降低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
1.2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比较讲究原则性,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质量安全标准不够健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无法真正实行在工程管理中。现行质量验收范围过广,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编制原则过于看重结果,忽视实际的过程。政府指示要求符合工艺标准,但是企业无法制定合理的企业标准,过程控制缺乏真正的约束。
1.3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化
由于市场不够规范,引发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部分建筑工程存在擅自施工的情况,尤其是各个偏远地区缺乏强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甚至一些工程无法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定,履行正确的建设程序,导致政府无法监管质量安全,引发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管理程序,出现违法分包、减少安全经费投入、随意压缩工程等问题,增加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风险[1]。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措施
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非常广泛,对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均具有重大意义,它直接关系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关系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影响因素多种多样,需要采取各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转变管理方式,才能从源头上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质量。
2.1改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第一,拓展监管范围。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现在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行为过程中,应该全面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责任、施工企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履行情况等。第二,安全应用市场信誉杠杆管理。在改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模式中,可建立诚信档案信息库[2],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行为,为企业资质升级、年检、招投标和承揽业务提供充分的依据。第三,全面落实质量、安全、监理。在管理过程中,全面整合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进行科学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2.2采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对策
第一,完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本体与周围建筑物面临各种风险,应该提前识别各种工程风险,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深入分析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建设单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工程建设出现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科学指导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等。第三,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由工程建设的各个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揽子”的建设工程保险[3]。保险公司对风险评估结果实行费率浮动,将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模式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第三,推广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应该积极参与各方与保险公司订立建设工程保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转移各种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时,通过引入费率浮动机制,全面落实营造主体对工程安全质量责任。
2.3提高制度机制建设水平
第一,完善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推广程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在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内真正纳入所有建设工程,实现覆盖性管理。同时,实行“差别化”管理[41,强化巡查抽查,重点监查与控制低资质企业、重大项目、技术复杂工程以及安全隐患比较多的施工现场。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针对建设工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各个环节,采取风险监控对策,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第二,健全动态监管机制。长期的在安全管理中,针对本地企业和从业人员,应该强化资质资格培训,实施动态化管理,提供合理科学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整齐有序施工现场管理,整改资质资格证书,针对不达标情况,应该清出建筑市场。同时,实施质量安全业绩考核制度,对外埠企业和从业人员实施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大力推广质量安全业绩考核制度,及时清除业绩不良单位,及时向级主管部门反馈情况。
2.4优化教育培训、诚信体系
第一,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在长期的教育培训中,不断完善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教育培训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教育培训考核办法,特别是需要加强对各级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原则[5]。落实政府支持政策,立足于实际的市场运行中,以企业作为中心,加强农民工培训力度,增强施工单位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教育的规范性,真正做到在上岗之前先培训。第二,提高诚信体系建设水平。首先,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增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程度,定期公布工程履行法定制度具体情况,同时通报各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制约工程质量不安全行为,使合法管理、信息共享真正形成一体。
3 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涉及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对共同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要坚持质量标准优先、安全预防以及安全管理理念,采取多样化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模式,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对策,健全与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建设水平,从而优化优化教育培训、诚信体系,以增强安全管理的时效性,维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管平,吴纪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J].建筑,2011,12(7):15-18.
[2]王恒玲.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华建设,2013,10(4):110-111.
[3]张常庆.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的理解和思考[J].建筑施工,2013,5(6):565-566.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不断增多,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推广应用,要求建筑技术管理人员,跟上形势的发展,在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要善于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学习掌握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创新监管手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建设施工管理工作,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质量、安全能真正得到控制。
一 质量监督管理
1、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因素
首要因素就是施工企业和队伍的质量,包括领导者的素质、操作人员的理论知识、技术水平以及操作人员的不合理行为。高级工程师素质高,决策能力就强,就有较强的质量规划、目标管理、施工组织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的能力,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措施得力,工程质量就高。反之,工程质量就低。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有很多,首先是工程技术环境,例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其次是工程管理环境,例如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制度等;最后是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劳动工具、工作面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是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我们要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法
(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要完善,就要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①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②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③切实做到现场检查;④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2)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及时调整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针对结构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反映多的屋面、外墙渗漏通病,实行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制度。
(3)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4)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应从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两方面入手。所谓思想政治素质是指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所谓业务技术素质是指质量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精通专业技术规范外,还要掌握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5)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二 注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建筑安全的重要性
建筑业作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以及文化观念、社会发展水平等社会现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更应该强调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就,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重视安全
安全工作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有人在工作就存着安全问题。它不分地表还是地下,不分大单位还是小单位。也就是说安全工作的普遍性要求各级人员心中要时刻装着安全。特别是管理层要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给予高度重视。对安全的重视着重体现在:责任,把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意识,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敏感;落实,发现问题就要紧抓不放;督查,要经常亲临现场检查安全;引导,要善于用典型来抓安全,从正反两方面来加以引导、启发。从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领导对安全不重视或重视不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频率较大。
(2)落实到位
事故的发生尽管有许多不同的客观原因,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在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走马观花看现场,拿着记录抓落实,因此,要反复强调抓落实要在基层、在现场、在作业面、在职工群众中。这是抓安全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狠抓落实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建筑工程而言,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建筑技能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改进培训方法,扩大培训内容,以提高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力量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突出重点工种,强调专业化,尽快培育出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队伍,确保新形势下质量安全生产的需要。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集成管理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2(c)-0167-02
因为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不同的法律法规与准则作为引导,进行监督的同时也构成了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部门,各个部门分别针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进行落实。因为组织分离、技术屏蔽以及流程分离的诸多原因也间接导致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二者在工作上的分离,进而构成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双轨制的现象[1]。将二者进行集成管理,即将二者共同拥有的属性要素进行集合,并且将各单元中元素互相联系。也就是说建设工程质量以及安全监督二者务必要具备其中一种公共性质,否则该元素则不会被集成体容纳,这样也阻碍了集成体的形成。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基层管理进行分析,事先要对二者是否存在共通属性进行了解,也就是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相容性,同时这也是集成管理的基本要求。文章中针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集成管理,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1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度存在相容性
1.1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发展目标相同
所谓发展目标一般是形成制度的必要前提,发展目标部件决定了制度本身的既有属性,同时也限制了制度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同时这也是制度的灵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主要是针对工程日后使用的安全性而言,以免在使用的过程中导致安全事故。安全监督主要是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性,其根本目的是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以免出现生产事故。尽管二者在工作时关注内容有所不同,然而其服务对象却是相同的,为此,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发展目标,均是为了对社会公共利益与安全提供保证。
1.2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基本准则相同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在处理问题时,方法体现了一致性,一般情况下,我国在工程责任主体处罚时,分别设置了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两种不同的形式,其中行政处罚主要包含了罚款、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财物以及吊销相关证书等一些形式[2];而行政措施则主要是责令改正,也就是通过下达相关命令使当事人终止违法行为,限期将其改正的行政教育的具体行为。一般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会针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处以行政措施或是行政处罚。
2 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之间存在相容性
2.1 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时间相同
建筑工程施工的具体过程即工程实体生产的流程,所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安全性,其主要关注的内容是在质量实体构成阶段中如何运用有效措施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以免出现安全事故。为此,只要发生于施工现场中的安全问题,均可被视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生产问题贯穿施工的全过程,所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生产二者均开始于工程开工,结束于工程竣工。
2.2 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空间相同
为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扰民现象进行合理有效的解决,同时为美化环境、文明施工发挥积极作用,可以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在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期间内,也可以将现场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区域――施工区与办公区。施工区和办公区之间要有极为明确的隔离带,同时在该隔离带上设置防护措施,使其能够保持安全距离。结合住建部之前所统计的数据,建设施工过程中,多数施工人员均是因为安全事故的原因导致死亡,施工人员极易在施工现场由于高处物体坠落、触电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而这一现象均发生于施工区域内。在施工区实体质量的构成与安全生产在空间上体现了相同的特点,尤其是生人员操作的过程中,对于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不仅会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对机械本身造成极大的伤害,在这一方面,二者也存在一致性。相关人员可以在洞口以及缘地带设置防护,以此为施工人员创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使其可以在施工的同时保证人身安全,进而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保证,这也体现了二者在操作方面的相同性。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防护网等一系列防护措施,对于操作人员而言,是保护其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以免因为高出物体坠落造成人身伤害,同时这也是二者在空间方面的相同性。
2.3 质量实体构成流程与安全生产措施呈现相对性
建设工程质量实体的形成,一般是在施工现场的操作与安装过程中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安全操作与安全管理者其主要是针对生产的安全性以及施工过程安全而言。其一,在实际操作与施工的过程中,工程质量与安全性,二者之间存在极为密切的联系,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要用到基本的机械设备,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进行保障。从人机环系统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导致出现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自身不安全行为以及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合理运用相应的机械设备等一些生产工具进行工程施工,准确地使用机械设备,或是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均会造成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与此同时,施工人员对于机械设备的准确操作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转,也是保证实体质量的重要前提。在该形式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与施工过程均具有一致性,且造成的事故也极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隐患。为此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二者在过程上具有一致性。其二,安全施工人员也为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这便是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环节,这一环节中的基本内容包含了建筑施工的现场围挡、工程的封闭式管理、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住宿情况以及生活中所需的基本设备等。
3 结语
文章中针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尝试管理的可行性,分别从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度存在相容性、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之间存在相容性两方面都起可行性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通过文章中的分析,全面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以此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金灿,李国臣.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集成管理的可行性[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09(Z1):48-51.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集成管理;可行性
因为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不同的法律法规与准则作为引导,进行监督的同时也构成了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部门,各个部门分别针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进行落实。因为组织分离、技术屏蔽以及流程分离的诸多原因也间接导致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二者在工作上的分离,进而构成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双轨制的现象[1]。将二者进行集成管理,即将二者共同拥有的属性要素进行集合,并且将各单元中元素互相联系。也就是说建设工程质量以及安全监督二者务必要具备其中一种公共性质,否则该元素则不会被集成体容纳,这样也阻碍了集成体的形成。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基层管理进行分析,事先要对二者是否存在共通属性进行了解,也就是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相容性,同时这也是集成管理的基本要求。文章中针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集成管理,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1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度存在相容性
1.1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发展目标相同
所谓发展目标一般是形成制度的必要前提,发展目标部件决定了制度本身的既有属性,同时也限制了制度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同时这也是制度的灵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主要是针对工程日后使用的安全性而言,以免在使用的过程中导致安全事故。安全监督主要是针对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性,其根本目的是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以免出现生产事故。尽管二者在工作时关注内容有所不同,然而其服务对象却是相同的,为此,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发展目标,均是为了对社会公共利益与安全提供保证。
1.2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基本准则相同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在处理问题时,方法体现了一致性,一般情况下,我国在工程责任主体处罚时,分别设置了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两种不同的形式,其中行政处罚主要包含了罚款、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财物以及吊销相关证书等一些形式[2];而行政措施则主要是责令改正,也就是通过下达相关命令使当事人终止违法行为,限期将其改正的行政教育的具体行为。一般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会针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处以行政措施或是行政处罚。
2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之间存在相容性
2.1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时间相同
建筑工程施工的具体过程即工程实体生产的流程,所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安全性,其主要关注的内容是在质量实体构成阶段中如何运用有效措施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以免出现安全事故。为此,只要发生于施工现场中的安全问题,均可被视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生产问题贯穿施工的全过程,所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生产二者均开始于工程开工,结束于工程竣工。
2.2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空间相同
为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扰民现象进行合理有效的解决,同时为美化环境、文明施工发挥积极作用,可以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在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的期间内,也可以将现场划分为两个不同的区域——施工区与办公区。施工区和办公区之间要有极为明确的隔离带,同时在该隔离带上设置防护措施,使其能够保持安全距离。结合住建部之前所统计的数据,建设施工过程中,多数施工人员均是因为安全事故的原因导致死亡,施工人员极易在施工现场由于高处物体坠落、触电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而这一现象均发生于施工区域内。在施工区实体质量的构成与安全生产在空间上体现了相同的特点,尤其是生人员操作的过程中,对于机械设备的正确操作,不仅会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同时也会对机械本身造成极大的伤害,在这一方面,二者也存在一致性。相关人员可以在洞口以及边缘地带设置防护,以此为施工人员创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使其可以在施工的同时保证人身安全,进而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保证,这也体现了二者在操作方面的相同性。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防护网等一系列防护措施,对于操作人员而言,是保护其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以免因为高出物体坠落造成人身伤害,同时这也是二者在空间方面的相同性。
2.3质量实体构成流程与安全生产措施呈现相对性
建设工程质量实体的形成,一般是在施工现场的操作与安装过程中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安全操作与安全管理者其主要是针对生产的安全性以及施工过程安全而言。其一,在实际操作与施工的过程中,工程质量与安全性,二者之间存在极为密切的联系,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要用到基本的机械设备,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进行保障。从人机环系统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导致出现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自身不安全行为以及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合理运用相应的机械设备等一些生产工具进行工程施工,准确地使用机械设备,或是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均会造成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与此同时,施工人员对于机械设备的准确操作以及设备的正常运转,也是保证实体质量的重要前提。在该形式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与施工过程均具有一致性,且造成的事故也极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隐患。为此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二者在过程上具有一致性。其二,安全施工人员也为建设工程施工的现场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这便是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环节,这一环节中的基本内容包含了建筑施工的现场围挡、工程的封闭式管理、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住宿情况以及生活中所需的基本设备等。
3结语
文章中针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尝试管理的可行性,分别从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制度存在相容性、质量实体构成与安全生产之间存在相容性两方面都起可行性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通过文章中的分析,全面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以此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金灿,李国臣.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集成管理的可行性[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09(Z1):48-51.
[2]朱万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低碳世界,2016(19):1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