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8 17:00:51
序论:在您撰写行政管理综合知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1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随着研究生扩招,学生人数骤增,学生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学生生活习俗、学习习惯、文化背景上都有差异,致使学生管理有相当大的难度,管理工作量成倍增长,但管理人员却未随之成比例增加。在高校规模急剧膨胀导致其它方面相对滞后、管理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引入研究生参与日常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扩招”后工作量骤增、工作人员疲于奔命的被动局面,提高了工作效率_¨。
1.2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需要目前研究生独生子女占大多数,缺乏吃苦耐劳研究生教育•精神,社会适应能力较差,致使他们在走上社会之时常常显得知识面较狭窄,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较差,人际关系的处理方式也不够成熟。在当代国内研究型大学教育中实行通识教育圆,以培养具备远大眼光、通融识见、博雅精神、广博专业知识的全面人才。通过“助管”工作的实践,研究生在文化素养、人格健全等方面能得到进一步完善,从而促使他们把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提高融为一体,在专业知识教育的基础上,培养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
1.3拓宽师生沟通渠道的需要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学生就业难度Ft益增大,当今研究生特别是医学生的心理状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时间安排上的各不相同,研究生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呈现高度分散的特点,研究生管理部门要实现对研究生个体的详细了解存在一定的困难。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后,学校就多了一个了解研究生的渠道,可以随时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思想问题,早期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及必要的心理干预,促进医学研究生的健康成长。
1.4加强对研究生资助的需要医学专业学制较长,教学成本较高,医学课程内容多,学生任务重,而医学研究生教育实行的是教育成本分担制度,所有研究生都要交纳学费,面对学习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学生如果不能采取有效途径及时缓解,势必影响学业与生活。高校通过为学生提供“助管”岗位,可以使研究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这对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研究生来说是一条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学习效果的良好途径。
1.5顺应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需要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以及各种医疗保险的出现,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病人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医生用药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要想做一名合格医生,促使医疗工作顺利进行,医学生需要了解基本的医保制度。通过参与医院各行政科室的日常管理,医学生可以提前了解各种医保程序,学习在医疗纠纷中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进今后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2医学研究生参与行政管理实习的实践某大学临床学院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医学教育模式和医疗卫生工作,自2007年起试行一种全新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即结合教育大纲和各学科培养计划,对在校研究生实行行政实习制度,实习的处室包括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科研处、研究生办公室、市场部、医疗部等六个主要职能部门。
2.1总体严格要求,具体自愿选择强调“行政事务管理实习”为硕士研究生能力培训的必修课程,2个学分。该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在党政办公室、科研处、医疗部、市场部、人事处、研究生办公室等六个行政科室中选择一个科室实习两周,业满方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审核。具体实习科室的安排遵循自愿的原则,每位学生填报志愿表,由导师签字后交给研究生办公室教师保管。使学生对行政管理实习给予充分的重视,只有如此,他们才能在两周实习中真正学有所得。
2.2系统管理,严明纪律每位学生在行政实习结束后,均需上交一份《研究生行政事务管理实习考核表》,具体内容有本人基本信息、导师签字、本人实习自我评价和实习心得体会、实习科室负责教师对其工作表现进行的综合评价及签字。实习期间,岗位督察小组(成员为班干部4名)和研究生办公室随机查岗并做好查岗记录,请医院行政科室负责教师签字为证。
2.3针对性指导,奖惩分明每位学生在进入科室实习之前,均需参加培训指导,了解实习意义和实习目的,从而在实习过程中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加强自己各方面能力的培训。同时提前到所去行政实习科室与上一轮实习学生进行岗位交接,了解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以便实习期间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习结束时,注意总结经验教训并传承给下一轮实习学生,使行政实习过程得到不断改进和完善。对于圆满完成实习任务且表现优秀者,医院将给予津贴奖励,由岗位督察小组和研究生办公室根据其表现决定津贴金额。对于不认真参加实习的学生,将适当扣除津贴。按照上述实施细则,至2011年7月在该校附属教学医院及临床学院行政处室接受实习培训的研究生近700人
3医学研究生参与行政管理实习的实际效果
3.1职业道德、操守的培养医德、医风是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医疗工作是以人为实践对象的工作,所谓“健康所系,性命相托”。因此医疗工作要求每一名医务工作者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在医院窗口部门的实习,学生有机会接触到各种需要帮助的患者,充分感受到作为“弱势群体”的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在生理和心理上受到的痛楚,以及经济上蒙受的损失,看到一个个家庭可能随着家庭成员的病痛而分崩离析,这种情境会深深触及到每一名学生的心灵,并由此思考在今后的悬壶生涯中,如何加强学习各种相关的医疗法规政策,提升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为患者减轻不必要的痛苦,为饱受病痛折磨的他们带去慰藉。
3.2人际交往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培养研究生的生源多数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从校园到校园,阅历浅,交际圈局限于教师和同学,一旦走上工作岗位,面对的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医患关系,年轻医生往往显得无所适从,处理不得当甚至会造成不良后果。该院在实习部门的设置上充分考虑到不同层面、不同对象人际交流与沟通的需要。在医疗部和市场部的实习,主要是与患者交流沟通,通过言行化解一般的医患矛盾,缓和医患关系,为患者排忧解难,树立医院在患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党政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处面对的是医院中高层领导,因此要学会端正态度,准确定位,处理好上下级关系,积极而适当的帮助领导完成辅工作,这对于将来有可能从事医疗行政管理工作的学生不无裨益;研究生办公室是教学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学位与研究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并筹划、组织、实施研究生的各种教学、文化活动,因此,要做好领导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工作,起到桥梁作用和协同作用,同时也锻炼了组织能力。
3.3一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是具有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级人才,而科研创新需要博闻强识,延伸思路、拓展思维,善于总结他人的研究成果,博采众家之长,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科研处的实习正是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首先,该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的最新研究成果都在此汇总、申报、审批,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各科室的研究动态;其次,依托科研处的信息资源,能够了解到世界上各个科研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成果。综合上述两大优势,学生能够及时、随时地获得各种科研信息,丰富自身的知识结构,在本学科、交叉学科甚或跨专业学科领域摸索出研究方向,这对科研创新有着极大的帮助。
3.4社会人文知识的培养2O世纪70年代,恩格尔(GLEnge1)提出了“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Bio—psycho—socialmedicalmode1)。他指出“为了理解疾病的决定因素以及达到合理的治疗和卫生保健模式,医学模型必须也考虑到病人,病人在其生活的环境以及由社会设计来对付病的破坏作用的补充系统,即医生的作用和卫生保健制度,这就要求一种生物心理社会模型”。以人的健康和疾病为研究对象的医学,是具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双重科学属性的一门科学[31。在市场部和医疗部工作,接触到不仅是患者本人,还有他(她)的家人朋友,以及他们的家庭背景、文化程度、生存质量、生活环境等,在一定的范围内,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阶层,因而在不同程度上引导学生能动地观察社会、了解社会、融人社会、服务社会。
3.5心理素质的培养时代的发展要求医学专业人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服务人民的身心健康,遇到医疗纠纷时,能及时调整好心态,克服不良心理反应,顺利解决问题;还要有坚强的意志品质,从事医学科学研究,不断创新,在失败中进取[4j。行政实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在医疗部和市场部遇到的各种医疗纠纷、冲突,学生由最初的震惊、恐慌到沉着、冷静的处理,考验了学生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等,锻炼了意志品质,为今后的临床、科研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6个人形象气质的培养一个人的形象气质是内部修养,外在的行为谈吐,待人接物的方式等方面的总和。作为医务工作者,除了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要有良好的形象气质,能够起到安抚患者,给患者以值得信赖的印象,积极地配合治疗。同时,在研究生求职的过程中,其能够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得体的穿着打扮、优雅睿智的谈吐、大方的行为举止获得面试考官的青睐。通过在行政部门的实习,学生能够更多地与领导、专家们共事,感受大家风范,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地提升品位和修养。
[关键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合理性
综合执法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产物,依据《行政处罚法》,各地方政府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做了如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法》授权国务院在行政处罚方面进行试验,创新体制,减少重复处罚,提高行政执法效率,防止处罚环节的互相推诿。此后,经授权的部分城市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譹訛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以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执法队伍得到整合,执法水平得以提高,市容市貌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也出现了一些弊端。
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即俗称的“城管局”,是我国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前身为“城管办”,其性质为事业单位。后经体制创新改革,组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纳入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一)发展现状
1997年,北京市宣武区率先进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成立城市监察大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之后,全国各地纷纷推广,开展综合执法试点。从1997年至2002年7月,全国共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譺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这一名词,最早见于2002年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56号)》,2003年2月21日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提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概念,并明确区分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譻訛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全国各地相继设立专门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取得了显著成效,机构实现了常设化,人员实现了稳定化,职权主要通过法律法规直接授权或者是政府文件概括授权的方式获得,行使的职权涉及到城市管理各个领域的行政处罚行为和监督检查。
(二)执法范围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在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道路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城市管理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规定:“根据试点工作的经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城市管理领域可以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但是,在全国各地的具体实践中,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能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范围大小的确定由各省、市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二、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利弊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即把原来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权集中起来,由某个专门机构统一行使,其目的是要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譾訛设立综合执法局对城市进行综合管理,有利也有弊。下文对综合执法局存在的合理性和不足之处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存在的合理性分析
设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我国城市管理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管理城市综合行政事务最佳的方式。通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来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使得行政执法工作更加高效。所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合理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整合执法权限,提高执法效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权由综合执法局集中统一行使,将执法权限进行整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可以行使多种领域的执法职权,避免了以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重复罚款的现象,提高了执法效率,增强了执法的力度。
2.精简机构,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卫生、市政、规划、园林、道路交通、工商、环保等部门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这些部门原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得到精简。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执法力量,聘用具备城市管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较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
3.减少执法环节,降低行政成本城市综合行政管理执法局成立以前,针对一件事情可能出现由多个行政机构处理,多部门参与,各自独立调查、执行等情况。进行重复性工作,需要投入大量成本,造成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现在,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处理,减少执法环节,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现有的框架将若干行政机关分散行使的行政职能集中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在观念上是一个重大改变,在体制改革上是一个重大创新,为有效解决行政管理上纵向的效率和横向的关系问题,解决主体资格乱、处罚依据乱和执法程序乱的问题,探索合理、科学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方式,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不足
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逐渐成熟,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由于质疑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声音开始出现。最典型的例子是广东省东莞市,于2014年撤销综合执法局。在2014年的机构改革中,东莞市综合执法局,不再保留原有建制,职能分配给卫计局、食药监局等部门,仅以城管局内设的综合执法支队形式存在。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作为广东省仅有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全国试点,被摘牌不再保留,意味着近十年的行政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探索终止,重回“谁审批谁监管”的路子。2002年10月,国务院正式确定在广东省和重庆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2005年1月,广东省政府确定东莞市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2007年11月9日东莞市综合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当时,其集110多项执法权于一身,包括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8个行政部门的部分或全部执法职能,80余个执法事项全部或者部分移交给了综合执法局。此次综合执法局被“摘牌”,原因是为了实现“谁审批谁监管”的目的,重新回到了2007年之前综合执法局尚未成立时的原点-行政职能部门集审批、管理、执法于一体。结合东莞市撤销综合执法局的原因,分析综合执法局存在的一些执法问题,具体探讨质疑声音存在的原因。
1.缺乏法律地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从成立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的时间,但全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的独立、系统的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并没有从法律意义上予以确认,用一支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队伍去执法,本身是否合法是个问题。讀訛长期以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都是在“借法执法”。目前,我国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没有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地位进行确认,以致其合法性受到质疑。由于立法的空白,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处境尴尬,开展工作存在较大的困难。
2.体系缺乏系统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县层级设立,其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见,在中央与省级层面未设立相应的主管部门。形成“上无领导、下不统一”的局面,导致各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行其是。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职能交叉、职权分散,使得管理效能低下,给依法管理城市带来诸多障碍。
3.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成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聘用具备城市管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较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一定程度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量大,需要解决大量琐碎的问题,而编制内的人员数量不足,需要招聘协管进行辅助执法工作。这些协管人员没有进行过专业的培训,缺乏城市管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导致一些执法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议
“综合执法更有优势,集中审批是大势所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认为,审批、处罚相分离会导致管理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等诸多问题,应当适当集中。尤其是像城市规划、市容、环境等部门,应当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集中审批,认定违法事实,然后由综合执法部门或城管局进行集中高效执法。所以,综合执法局存在的合理性大于其弊端,就目前我国城市管理发展的状况来看,综合执法局将会继续发挥其作用。推行综合执法权的相对集中,应坚持循序渐进、科学合理的原则。讁訛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执法权的作用,关键是如何兴行利除弊。
(一)完善相关立法
行政权力的设置是权力的第一次分配,行政权力的整合是权力的第二次分配,应该由组织法来规范。行政综合执法的实质是行政权的整合,即行政权力的再次配置,所以完善综合执法必须从行政组织法入手。輥輮訛当前,国家层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立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已经推行多年,积累了一定的立法经验,同时,域外国家也有许多先进经验值得借鉴。因此,可以针对综合执法的问题进行全国统一立法。从法律上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地位,让拥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队伍去执法。
(二)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行政处罚权与其他行政职权多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处理得当,可以提高管理效能,否则,可能会增加行政成本。因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协作制度。
(三)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城市管理中有大量问题等待解决,而招聘协管进行辅助执法工作能有效缓解工作压力,由于协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导致执法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在社会上公开招聘协管时,应提高门槛,要求具备相应的城市管理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一旦聘用之后,在进行执法工作之前,邀请专业人士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四、结语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要性
加强综合执法工作,首要任务是要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提高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意识,对执法队伍进行整理和肃清,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对执法过程进行规范,普及相关执法工作的知识普及,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等方法来提高管理水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强制力弱
法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但在当前的执法活动中,由于缺少具有系统性、可执行性的法规,没有真正形成对执法对象和执法队伍的约束力,使得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政。由于相关规定不明确,对执法对象的要求无法具有强制性,而执法人员只能对这些问题尽心管理,而无法进行执法。在管理过程中,管理的尺度很难界定,经常会有过度执法和暴力执法以及抗法的行为,不仅阻碍了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也使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二)执法方式单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当今社会人们的思想开放,城市管理队伍的管理方式也要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而在当前的执法中,执法方式相当简单,大多仅要求执法对象当时停止违法行为或缴交罚款,这种方法无法从根源上杜绝违法行为,还容易引发抵触心理。
(三)执法成效低下
执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表面上看,城市行政执法是为了维护城市秩序和风貌,但更深来说,还有修正城市发展方向的作用。虽然执法目标是为人民服务,但由于种种原因,执法的成效较差。首先,城市管理的范围较大,内容琐碎,分布领域较广,很难高效的进行统一管理。其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主观的人为因素影响,如被管理者言语威胁或暴力对抗,围观群众舆论等。因为缺乏对执法人员的保护机制,城市管理人员的职能无法充分发挥,这就影响了执法工作成效。
二、问题原因分析
(一)执法法制不健全
我国相关的法律机制起步较晚,目前还没有形成能够独立、完善运行的法律法规。在各地执行的相关法规中,往往只能应对当地的情况,在边界地区或跨地区发生的矛盾中经常出现法规互相矛盾的情况。这是因为这些地方法规在制定时是从本地区的利益出发,而与中央制定的法律在特定条件下存在矛盾,因此地方执法人员在依据地方法规工作时,没有国家正式法律的支持进而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发挥。
(二)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地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这是困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一个急迫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执法队伍的组建方式存在漏洞,“临时工”和“走后门”的现象非常严重,导致最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足够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来应对问题,容易出现暴力执法、等问题;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对于行政综合执法的认识不足,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进行执法。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更新执法方式,坚持人本管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管理部门要积极寻求更多元的执法方式,坚持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让城市发展和人民的利益切实紧密的联系起来,真正做到让城市行政综合管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首先,管理部门要加强和基层民众的沟通,更多的开展城市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向广大群众传递政府的声音,提高群众和城管队伍的配合度,并严厉禁止暴力执法行为。其二,设置场所。针对一些无照经营的游商,在适当的地方设置专卖区、解,并规范其经营,这既能实现管理之目的,又保护了民众利益。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力
建立针对城市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并制定奖惩制度和举报通道。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行为举止,设立不同层次的奖励和惩罚,以激励和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鼓励群众、被管理对象参与到执法监督中,及时、准确、真实的举报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不当行为和被管理对象对执法的配合度,共同约束不文明现象。
(三)提升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专业性
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是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建设。定期对城市执法队伍进行集体学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方式,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合格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对城市执法人员的入选采用竞争上岗制,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择愿意从事该工作的高素质人才。此外,还要注意执法人员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要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正面理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抗压能力,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四、正确处理好文明执法与加大处罚力度的关系
(一)文明执法是时代的呼唤,是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而加大处罚力度是完成城市管理工作的最有效途径、最有利的保证
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必须抛弃两个误区:一是简单的方式方法的误区。暴力执法的行为看似态度强硬,但在实际管理中却非常容易引发被管理对象和其他普通市民的反感和抵触,进而更加激发社会矛盾。在过去几年中,城管一度成为一个政府负面形象集中的名词,普通市民对城管的印象集中在掀摊子、没收货物、殴打摊贩等不良形象上,导致对城管部门的不信任。这是因为执法人员对不恰当行为的管理集中在物质、行为,而不是思想教育上。这些行为不仅无法真正健康的促进城市的文明发展,反而会激发矛盾。二是只教育、不处罚误区。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多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但并不等于不处罚。如果教育只停留在口头上,那么实际能起到的效果也非常有限。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遇到“钉子户”必须采取惩处措施,依照法律规章对被管理人员进行处罚。这样才能真正使管理行为的效果深入,并维护法律的尊馈
(二)栏褚婪ㄖ捶ǎ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既是文明执法与加大处罚力度的前提基础,也是处理好这两者关系的关键
文明执法是依法执法的升华,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受到现实生活中各种因素的影响,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则是必须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必须要严谨、严厉、严格,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序的进行文明执法。这样才能处理好这两者关系的关键。为此,执法机关还应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文明执法是个永恒的课题。管理中无论是执法人员还是被管理人员都要秉持文明的态度,从调查取证,到出发的全部环节,都应该保持着装、言行各个方面的文明,体现对对方的尊重。对于执法来说,文明是永恒的。
第二,加大处罚力度,让文明执法开花结果。执法人员做到了文明执法,树立了政府的形象。行政管理的核心是思想教育,但遇到顽固的违法者,也不能手软,该处罚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出发,维护法律尊严。
第三,充分行使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利,尽量减少与违法违章者的正面冲突。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文明执法,充分收集证据,对执行相对困难的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减少与违章者正面的冲突。
处理好文明执法与加大处罚力度的关系,需要执法人员在依法执法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大胆实践。在工作中有机地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当前的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
五、总结
当今城市中,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城市进入高速发展的时期,执法工作必须与国际接轨,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管理工作中要采取各种手段,科学提高执法效率,不断完善和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合理合法的保护执法人员和被管理人员应有的权利。还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道德和文化素质,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让民众更多的参与到城市综合管理中。
参考文献
[1] 杜黎明. 关于制定《城市管理法》的建议[J]. 前进论坛. 2016(04).
[2] 杨涛. 城市管理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应用研究[J]. 法制与社会. 2016(09).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__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__的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__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__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一、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执法改革
1.出台执法改革方案。制定出台《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优化整合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改革整体推进、如期完成。协调省级有关等部门,制定出台市、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执法队伍编制、职责文件,并认真抓好落实。(厅执法局牵头,政策法规处、干部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教育培训处配合落实)
2.制定执法目录清单。依法依规厘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监管执法职责,制定出台应急管理部门通用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指导各市县应急管理局修订本级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和责任清单,理顺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到2021年底基本形成权责一致、权威高效、执法有力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干部人事处、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执法保障能力。协调财政部门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从改革方案实施年度起,各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制定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规范着装和标志使用。配齐执法装备、执法服装、执法车辆,达到着装统一、标志统一、车辆标识统一。(厅规划财务处、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准军事化管理。坚持政治建队和战斗力标准,落实《执法队伍建设标准规范》,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准军事化模式的执法队伍。落实《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伍条令》《训练条令》等规章,建设健全教育体系,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市县队伍规范化管理。(厅干部人事处、教育培训处、执法局,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从严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5.科学编制执法计划。以安全生产执法为重点,科学编制省级《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对省级明确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进行全覆盖执法。督促市、县两级做好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和报备工作,依法依规实行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执法。(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配合落实)
6.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执法。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尽最大可能化解安全生产领域具体风险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煤矿领域,重点对水、火、瓦斯、冲击地压、大面积悬顶等灾害突出煤矿和列入2021年关闭和引导退出及存在“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及非正规开采、以包代管、违规转包分包的煤矿开展执法;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对《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上的非法违法“小化工”开展执法;烟花爆竹领域,重点对生产环节存在的分包转包、带药检维修、改变工房用途、超量存放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工矿商贸领域,重点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尚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的小矿山、地下矿山及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领域开展执法。安全中介机构,重点对执业行为和安全评价报告公开情况开展执法。(厅执法局综合协调,煤矿监管处、危化监管处、工矿商贸监管处、财务规划处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7.针对短板弱项实施精准执法。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执法的特点,以查处大案要案为主要内容,对近三年发生过安全生产亡人事故、一年内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纳合惩戒名单、停产整顿、技改基建、关闭退出等企业单位和不守规矩、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近五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重点实施动态检查,年度内至少两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精准执法水平。(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配合)
8.严格整治执法“宽松软”问题。通过精准执法、交叉执法、定期督查、警示提醒、约谈追责等督查检查方式,加大对“零立案、零处罚”单位的问责力度,持续整治不会、不想、不敢执法、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切实纠正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不良现象。(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9.持续推进分级分类执法。督促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分级分类执法要求,及时公布本级执法对象目录名单,明确本级执法事权,夯实各级监管责任和执法主体责任,确保一户企业只对应一个执法主体。对纳入本级执法的A、B类企业分别按照占比5%、30%进行执法检查,C、D类企业做到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并负责督办整改到位。(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入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应急部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撤销和更新机制。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综合运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重大法制审核决定范围和审核内容,确定法制审核人员、落实法制审核责任。(厅执法局牵头,政策法规处、煤矿监管处、煤灾防治处、危化监管处、工矿商贸监管处、规划财务处、教育培训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严格规定现场执法程序,持续全面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厅执法局牵头,其他相关职能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切实加强行刑衔接。根据《刑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对执法中发现企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时加大追究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坚决克服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现象。(厅政策法规处牵头,执法局及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四、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13.扎实推进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2021年建设任务书》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执法数据库建设。着力提升高危行业领域违法行为监测能力,坚持现场巡查和大数据检测分析“两条腿”走路,精准圈定违法嫌疑目标,不定期开展网络巡查执法。(厅执法局、科技和信息化处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互联网+执法”工作。加强对各市县配备“互联网+执法”系统执法终端和运用系统开展执法情况的督导,全面深化“互联网+执法”系统与应急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以及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的融合,推进执法程序网络化、活动流程化、卷宗电子化、质量标准化,达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轨迹可寻。(厅执法局牵头,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5.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口。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严禁调用执法人员从事非行政执法工作事项,严禁辅助人员执法,全面清理规范临时和编外聘用人员。(厅干部人事处、教育培训处、政策法规处、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在职培训、入职培训、定期轮训,现有执法人员实行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质后方可上岗,新招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工作。通过在职教育、脱产学习、资格考试、业务培训等方式方法,严格按照应急部“大培训方案”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年内安排不少于2周时间的执法业务轮训。到2021年年底,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少于应急管理在职执法人员的50%。(厅教育培训处、政策法规处、干部人事处、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执法监督检查
17.持续开展执法质量督查。通过执法数据填报督查和案卷质量评查,对发现的执法数据、执法案卷和法制审核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梳理分析,及时采取适当措施,督导市县有效解决执法检查数据填报不及时、执法文书制作不合格、执法调查取证不规范、使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等突出问题。(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认真做好典型案例收集上报。加强重大案件备案管理和典型案例定期上报及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及时逐级备案重大行政处罚事项,省级每半年、市级每季度、县级每2月直接向应急部至少报一个典型执法案例。收集汇编典型执法案例,示范引领市县开展执法。(厅执法局牵头,其他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动员大会,目的就是要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三位一体”的城市创建工作,以实现创“国家生态园林城“的总目标。为开好这个动员大会,会前,杨市长主持召开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题办公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对启动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宋书记也高度重视综合执法工作,要示强力推进此项工作,这足以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也表明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今天的会,既是动员会,也是誓师会。刚才,定明常务副市长宣读了《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胡琳副市长就我市开展“启动综合执法、优化社区环境、迎新春佳节”活动及今年春季绿化工作两个战役作了工作部署,希望大家认真落实。袁州区政府、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等和位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都讲得不错。希望会后大家能够迅速形成合力,大力支持城管综合执法,共同创建文明社区的新局面,按照杨市长专题研究综合执法的会议精神,我在这里谈几点意见。
一、把握时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必然性
目前,在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推选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顾名思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就是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环境保护、公安交通、文化市场、卫生、交通运输、民政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实行统一执法。
我市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农运会后巩固提高创“三城”成果的必然需要。两年多来,为了迎接农运会,我们开展了迎农运、创“三城”工作,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去年,我们取得了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称号,宜春城区的面貌得到了大力改善,品味迅速提升,农运会期间得到全国各地朋友交口称赞。那么,宜春城的面貌如休巩固提升?这是广大市民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课题,也是市委、市政府必须回答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宋书记、杨市长在农运会之前就在思考,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这个问题,并组织有关部门到全国其他城市进行了考察。那么,对外学习考察得出的答案是什么呢?一是加大城市执法的力度;二是提升市民自治的水平。根据全国其他城市的经验,从我市实际出发,市委、市政府及时提出了5年要努力争取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这个更市制创建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先要达到创建国家级的文明、卫生、园林城市这些标准,显然不能维持原有的创建机制了,为此我们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城市管理机制,也就是说,要形成“内外结合、法德并举、三位一体、四级联创”这么一个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迅速提升,确保“国家生态园林城”这个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其中,联创联建是动力,市民自治是基础,综合执法是保证。没有综合执法作保障,就不可能确保城市管理有序,不可能提升城市品位,也难以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的奋斗目标。因此,搞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我们如何巩固提升创“三城”成果一个必然要求。
第二、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载体。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体现了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明的程度。城市要发展,就必须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在加快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尤其要加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跟不上,城市化就是一句空话,城市发展也将会落空。城市的发展首先要表现为人气旺盛,人气不旺,没有足够的人群聚居在这里,怎么能成为城市?因此,必须要创造一个让人民得以安居乐业的良好生活、居住环境。另外,城市的发展必须依托于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推进工业化。没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生产环境,招商引资时就没有人愿意光顾。农运会之后,我们招商引资的形势更好,主要还是因为宜春的城市环境变美了,知名度更大了。过去别人说到宜春,不知道在哪里。现在问起新余在哪里?人家会说在宜春旁边。通过农运会的强势宣传,宜春知名度确实提高了,但只有我们投资环境变好了,才有可能顺利招商引资,才可能促使城市更好地发展。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形成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要构筑一个和谐的社会,靠什么?靠管理,尤其要靠城市管理。随着城市迅速发展,城市管理不能再杂乱无章,必须走向依法治市、依法管理的轨道,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路子。如何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推行城市综合执法,就是一种有效举措,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城市管理机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原来城市管理的部门多,行政执法的部门也多,但往往由于部门多,反而容易造成执法效率低的现象。各相关部门有利的争着办、无利的都不干,“三个和尚没水喝”。同时也容易出现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和扰民执法,执法的成本也高,这些都是已往我们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针对这些弊端,国务院已经下发文件,要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79个市3个直辖市推进了综合执法,实施了相对集中执法权的试点工作。我们正是顺应这种改革大潮,走上了推行综合执法这种新的改革之路。显然,这种改革有利于加大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力度,也有利于建立一个“精简、统一、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更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利益,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一项城市管理的改革,也是国务院要求地方大胆创试的一项工作,更是城市管理规范化的必然选择。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论证。杨市长也特别关注这项改革,作出了深入思考。今天,他在百忙意赶到会上来,这也说明了他对综合执法这项工作寄予很高的期望。因为它是一项实践性工作,也是一个新鲜事物,而且只能做好,不能办坏,这就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同时要有强烈的紧迫感与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抓实。
二、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首先,要更新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尤其是一个新生事物,正处于改革试点过程之中,可以说是一种并不很成熟、很完善的城市管理机制。从全国来看,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范围各不相同,有“7+1”、“8+1”、“12+1”等多种模式。而我们推行的“17+1”模式,范围更广,也更科学,实施管理不够,扎根基层,贴进现实,这在全国也是首创。当然,还需要不断完善,这就要求我们给予足够的关心支持,市委、市政府也应高度重视。杨市长明确指出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后,在工作经费上财政必须给予绝对保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能走以前的老路。我们过去执法一直强调“收支两条线”,但是在全国相当多的地方没有完全取消,都留了不少尾巴,至少有返还,只是返还比例越来越少。但是,这次综合执法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经费上由财政保证,这样才有利于客观、公正执法。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酝酿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而综合执法支队已经确定为今年重点保障单位,每年都要千多万元经费支持,这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充分表明政府下了很大的决心。既然市政府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都给予了倾斜支持,我们就更应该珍惜这次改革成果,不仅可以我们的城市管理好,而且可能成为全国的典型。所以说我们各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大局的高度来认识综合执法问题,支持关心综合执法工作,无条件地服从综合执法行为。被剥离综合执法权的部门更要理解并主动地配合好这项工作,推行综合执法之后,从职能部门转移出来的只是执法权,分离出去只是执行工作,决不是不再让你们管这个事情,相反,是要促使你们腾出更多的精力放在管理和审批等方面,想出更多的办法来,努力把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好。做为袁州区政府和街道更应该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因为推行综合执法,本身就是在帮袁州区和街道做工作。综合执法的平台在街道,对街道做发各项工作都是有利的,所以街道更应该为综合执法支队解决困难,多做落实工作,确保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宣传、新闻单位也应该加大综合执法、联创联建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浓厚的气氛。杨市长提出要开展一个专题宣传月活动,尽量把声势造大,做到家喻户晓,让市民明确我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目的就是让全体市民都参与这项工作,先自己做好,然后监督有关部门与其他人。城市管理就是市民为主体,社会参与,所以宣传部门一定要及时跟进,努力把宣传工作推上去,主动报道,积极组织。总而言之,要树立大局观念,全力以赴地支持好、配合好、服从好综合执法这项工作的开展。
第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一是理顺好市、区两级的关系,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明确区和街道的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袁州区要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工作任务。街道的主要精力要放在城市管理上,放在配合城市综合执法的工作上,放在创建文明社区和引导市民自治上,理顺条与块的关系,做到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立足社区,强化城区。
撤地设市才短短5年时间,我们的工作重心还没有完
全转移到以城市为主上面来,但市委、市政府的思路很清晰,宋书记、杨市长多次强调要把市本级这个“心”做强做大,要求市直各部门务必把工作精力放在市本级,只对县市工作起指导作用,坚决把“心”搞起来。除了市本级,袁州区政府和各街道要明确自己在“心”里的位置。外因是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真正推动城市管理进步的力量还是在袁州区和街道,你们是主体,一定要站在主人翁主场上主动做好这个工作。目前市委、市政府、城管委、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给区里提供了很多的便利条件,给予很大的外力支持,你们要很好借助这些外力,设法把内部因素提高增强。
第二,各个部门要理顺职责,尤其是被剥离了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必肌全力配合综合执法工作。各部门不得重复行使已由城管综合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重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对于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手软。
第三,要理顺综合执法与职能部门的关系,健全运行机制,做好工作衔接。首先,开展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后,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全部或部分被调整给了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这样就可以促使职能部门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来研究如何加强管理的问题,庞大的综合执法机构就是维护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权的生力军。原来几个人、几十个人,现在增至几百人,行政执法只会搞得更好,在省里也肯定会有位置。原来没办法执的事,现在可以执行到位,其他地市还是分散执法,有些行政法规是无法执行到位的,仅仅靠这些人也是管不到位的,前脚执了法,后脚又来了。因此,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不仅不会削弱职能部门的管理力度,还可以使之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思考和提出如何强化管理的策略。其次,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树立执法为民、执法利民的思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执法队员不仅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法律、业务知识,还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同时要注重执法队伍形象,要敢于得罪人。从我们纠风工作调查来看,往往执法任务多的单位,测评的时候排位就会往后靠,原因就在于管理的事多,得罪的人肯定也多。当然,不能排除在执法过程中,确实有少数同志没能做到公正、公平执法,以致影响不够好,所以别人一想到这些,就会以偏概全,测评的时候就打叉。其实老黄牛似的无私奉献的执法工作人员也很多,市民看到的只是坏印象。因此,新队伍一开始就要注意形象,不要让人家形成定型思维,先入为主,务必进一步强化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意识,既要严管重罚,不为利益所驱,不为权势所动,不为困难所却,还要规范执法程序,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打牢基础,养成习惯,做到文明执法,彻底克服和消除各种不文明执法行为。对损害队伍形象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同时,要抓好监督机制建设,把廉洁、文明执法当成综合执法队伍的生命线,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队伍始终保持队伍旺盛的生命力、较强的战斗力,最终把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可靠、思想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
三、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切实把综合执法、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
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开展联创联建文明社区,实施市民自治,是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个有机整体。2003年启动的“迎农运、创三城”,历时一年多,取得了显著成效。指挥部、专项组、四片一区、路段单位的组织框架及“三级负责、三级监管”的运行机制得到了充分发挥,“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民为主”的创建原则也得到了较好体现。农运会结束了,我们推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创联建文明社区和市民自治“三位一体”城市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是一种承前启后的强化城市管理的有效举措,也是一个全新的运作机制,可以概括为“内外结合、德法并重、三位一体、四级联创”十六个字。四级联创具有两层意思,市、区、乡(镇)、居委会四级联创共建是一层意思,帮助、指导、督促、抓落实四项职能齐抓并行是另一层意思,帮助、指导、督促、抓落实四项职能齐抓并行是另一层意思,目的就是要既依靠市民为主的内力奋斗,又依靠外力帮助;既依靠法制管理,又要依靠市民自治,做到相互配合,形成“无隙化”管理城市,做大做强中心城区。今天我们在些召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同时,还要以此为契机,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掀起社区联创联建和市民自治的新,将城市管理与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是要把综合执法与联创联建紧密结合起来。综合执法、联创联建的平台都是在街道和社区,工作的范围与对象是相同的,内容也基本相同,所以综合执法和联创联建应当有机结合起来,联创联建要依靠综合执法的强制力,综合执法要借助联创联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的配合力。凡是要推到社区的战役,都要由城管委办与创建办共同来抓,努力推向社区,真正把社区居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实现无隙化管理,上综合执法顺利推进,让宜春城由内至外焕发出生机与活力,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二是要把综合执法与市民自治紧密结合起来。城市综合执法是他律性管理,市民自治属自律性管理。要加强一个地方的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必须坚持他律和自律有效结合,缺一不可,光有他律,没有自律,你管不过来;光有自律,没有他律,自律不会做好。城市管理就是自律和他律的结合。加强城市综合执法的过程中,各个街道社区要抓好自治工作的建设,这也是个新鲜事物,形式可以多样。我们灵泉、秀江街已经推出一些新的作法,并提出了“辛苦我一人,方便千百家”的口号。一些退休老党员、老同志和下岗、低保人员在自愿、义务的情况下,自学组织起来参加巡逻队,这对督促、检查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都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是我们综合执法的有力补充和延伸。这种群众自律性管理的形式还应该多样化、活跃化,社区建设就是要靠群众自律来支撑。应该看到,在三者关系中,市民自治是基础,联创联建是动力,综合执法是保证。综合执法只有与市民自治真正结合起来,才能取得实效。
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打好春节前后两大战役
一、综合行政执法的内涵综述
在实践中,对综合执法的内涵一直存在较多争论,有观点认为,联合执法就是综合执法,几个部门在一起执法就是一种综合。也有观点认为,综合执法就是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还有人认为,综合执法不可能只等同于综合行政处罚权,还包括行政监督检查权等权力。
张凤德指出,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地方政府将内容相近或程序相似或相对人重复的执法工作或工作内容有密切联系等有条件可以进行综合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适当集中,由专门的行政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从而实现行政执法的综合,最终达到行政执法工作高效化、法治化的目标的制度安排。
刘春禾认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相对于各自执法、分散执法而言的,它实质上是在行政执法的形式层面来说的,综合行政执法是指行政监督、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交由一个部门行使的执法方式。
李国旗认为,综合行政执法是相对于分散执法而言的, 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产物。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和执法方式, 所谓综合行政执法, 是指由依法成立或依法授权的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原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的行政机关所具有的行政权的一种制度, 具体说就是通过依法建立新的执法主体或依法授权一个原有行政机关并购相关行政执法权, 实现行政执法权综合行使的一种新型行政执法体制。
王佳指出,综合行政执法又称为综合执法,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一种制度创新,最初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产物,其综合性表现为对政府部门之间的权限的整合,打破了行业和部门的界限。直接实施跨领域、跨行业的执法活动。执法领域的多样性和综合执法主体单一性是综合执法的基本样态。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现状研究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黄明波(2008)指出,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关系混淆不清,在我国一些省市,虽然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实践已有几年,但在实践中无论是一些领导还是许多管理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二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大量不够规范的现象,由于我国一些城管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尚未牢固树立,经验办事、经验行政的现象还大量存在。
车克欣(2007)指出,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理念相对滞后。面对日益复杂的现实情况,城管单靠行政处罚已经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各部门“分兵把守,各管一摊”的行政管理体制也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那种“一刀切”的观念和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今天城市管理的需要;二是服务意识相对缺乏。城管执法服务意识的欠缺,很难保障让群众了解城管的“辛苦”、理解城管的“难处”、熟悉城管的“法律”、监督城管的“权力”,从而更加有效地加强城市管理;三是城管执法体制。城管综合执法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产物,虽然行政处罚的职能和责任发生了横向转移,但并没有导致原有管理机关的人员、编制、经费和其他职能的转移。综合执法机构获得的权力、人员编制和经费是有限的,但管理职责和义务又是无限的。
李国旗,尤月成(2008)指出,综合行政执法, 特别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过程中, 不断出现很多实践问题, 总的来看,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不完善、不明确;(二)部分集中行政权造成新的权力交叉;(三)沟通协调不通畅;(四)上下隶属关系不对应;(五)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执法水平偏低;(六)程序和监督体制不健全。
贺恺(2008)指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以前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空档现象有了明显改观,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主要反映在:一是违反执法程序现象较普遍;二是城管的职责及权力过于广泛;三是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杨卿(2006)指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 执法手段、强制措施不足, 使执法阻力重重;二是劣执法、执法程序虚置、恶化了执法环境;三是监督体制不健全。同时也指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 并非条条框框我们可以割裂开来一一解决, 它既是一个法律问题, 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由以上文献分析可以看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依据不足、执法手段单一、执法程序不严、执法暴力倾向严重、执法责任脱节、执法经费匮乏、执法队伍不强、执法理念滞后、执法环境不佳等等。
三、关于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