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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9月,__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饶监发[__]2号),决定集中利用2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__县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扎实认真开展了此项检查。在检查中我们特别发现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随着投资建设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和问题,这些弊端和问题的产生,直接影响到了水利项目的健康发展。本文将就农村规模以下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现状及存在问题入手,分析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粗浅建议。
一、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现状及存在问题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小、工期短、见效快等特点,是稳定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20__年至__年,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34个,总投资11264.17万元,涉及乡镇20个,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三合一”的政策和“谁投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投资,项目均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建,应该说,我县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从无到(文秘站:)有,发展趋势很好。然而,从我县目前招投标管理的情况看,还存在不少弊端和问题,主要是:
1、寻找客观理由,规避公开招标。一是一些建设单位或部门,为了自身利益,以项目资金少、时间紧、赶进度、招标费用过高为由,想方设法找借口规避招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直接找建筑公司进行议标发包。二是通过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阶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以达到直接发包逃避招投标的目的。三是隐瞒工程量,骗取议标报批,或是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
2、缺少专业人才,不能适应招投标工作。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缺乏招标业务知识,也没有很多心思专研业务知识。有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没有随机抽取专家评委而是由象征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评标专家,他们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难以真正达到监督管理的效果。
3、重节省资金,轻质量要求。水利工程是一种特殊工程,规划、设计必须考虑其在破坏性较强的洪水冲击下依然完好,要抗拒强渗透力和破坏力。因此对质量要求一般很高。但是,许多单位和领导仅从节约资金和减轻农民负担出发,任意降低标底,造成工程造价过低,施工质量难以达到设计要求,产生了建造—冲毁—再建造—再冲毁的恶性循环。
4、招标文件不严谨,不能适应招标要求。水利工程经常建设在地质条件复杂,地形差的环境中,工程施工条件艰难、复杂,因此我县对招标项目技术要求一般很高,要求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在具体工作中,个别业主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十分马虎,东抄一点,西挪一点,有的甚至前后矛盾。
5、信息不统一,随意性大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因为投资小,往往没有达到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下线,采取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方式进行交易,受乡镇工作条件的影响,只能利用本县报纸或在镇、村公告栏张贴招标公告的方式对外招标信息,县域外的企业无法获得招标信息,造成了小型水利工程“招来招去都是几家老面孔”的实际问题,在一定程度给串标、围标行为提供了条件。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问题的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宣传力度不够。近年来,省、市、县出台了相关的文件规范水利行业的招投标工作。我县水利行业的招投标制度得到了逐步建立,推行的范围不断拓宽,发挥的作用也日益明显。大部分乡镇在贯彻执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做得比较好,有少部分乡镇却由于宣传没有到位、推行的力度不够,使得干部、群众对实行公开招投标的意识不强,同时部分农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思想观念落后,带头致富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个别人认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小、施工简单,实不实行招投标也无所谓。思想观念仍停留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旧框框里,对实行招投标的目的、意义理解不深,认识不足。
2、规章制度尚不健全。为进一步维护好全县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严格规范交易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20__年,我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饶县府办[20__]64号)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的管辖、建立简易招标制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变更的监管和建设工程招标收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我县规范规模以下招投标行为提供了依据。但随着工作实践的深入,文件也暴露出了不足,如预算审计时间无作具体规定、预算审计质量无监督部门,容易产生一些拖、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3、行业监管体制不顺。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的主管部门,担负着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规划、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职责,规范和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是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由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投资、融资的多元化、多渠道及一些管理体制上的不顺,致使水利部门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难以真正到位。
三、几点对策
针对我县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治理腐败,提出如下几点对策:
1、尽快改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模式。我县每年都有很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仅靠水利局招标办的监督管理,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应建立由发改委牵头,水利、监察、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程监督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通报水利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难题,形成以水利监督为主,相关部门监督为辅,定期通报,定期研究工作的监督模式。
2、制订适应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目前适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范性文件往往是宏观性的文件,在施工队伍资质审查、信誉评定、编标、确定标底、中标以后的合同签定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为规范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发改委、监察局、水利局等部门应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行业管理,在肯定和采纳各地招投标较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制订出一套适应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以制度来规范招标活动。
3、健全水利工程招投标事务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是增加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防止腐败发生的关键措施。各级、各单位及相关的行业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在对工程项目计划、评定、审批、决策、管理等权力的行使和运行的情况,必须公开。有的必须向班子公开,有的必须向相关部门公开,有的必须向当事人公开,还有的必须向社会公开。凡是涉及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问题,各乡镇应切实规范招投标行为,招标方式上尽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网站等新闻媒体招标公告,使招标活动更加公开透明,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招投标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关键词:水改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的历史背景
“城中村”和涉农社区即“都市里的村庄”,它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城市建设急剧扩张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造成的,是我国大中城市中的普遍现象。
配套供水设施落后是“城中村”的普遍问题。汕头市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共有153个,虽然现在所有“城中村”和涉农社区已全部用上城市自来水,但其供水模式基本是承包供水或者设置水站转供水,其弊端不断显现:一是社区内供水管网材质低劣,长期得不到正常维护和更新改造,水损大、水质差。社区居民的饮用水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影响居民的健康和生活;二是供水管理不规范,承包者在总表后层层加价,增加用水户负担,群众投诉多;三是一些承包者拖欠水费,甚至偷水盗水,严重违反供水法规,影响城市供水管理和造成国有企业经济损失。
因此,实施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实行同城同类同价,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二、材料选择
1.管材
汕头地区天然水体中铁含量不高,采用现有水处理工艺的出厂水和管网水根据水质部门检测结果显示,铁含量符合我国卫生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不得高于03m/L的标准。但是,过去普遍采用的金属给水管道因为运行时间长而出现老化,金属管中的铁锈氧化产生铁锈。当管中的铁锈超过一定浓度时,会使水变成黄色或红褐色。铁锈在金属管中产生沉淀,特别是在流速偏低或管网的末端更为严重,一旦管内水流速度发生变化时,即可被带出,导致水质收到二次污染;加上现在多数家庭一般用水都是从水龙头直接取用,影响人体健康。
目前,针对管网锈蚀引起水质二次污染问题,有效的措施就是使用非金属管材,控制金属管材的使用,不得不使用的部位,也尽量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以PE管为代表的非金属管道,具有耐腐蚀、不生锈、不结垢、重量轻(仅为金属管道的1/6~1/10)、水流阻力小(输水能耗降低5%以上)、综合节能性好(制造能耗降低75%)、运输安装方便、使用寿命长的特点。我国现行规定的聚乙烯给水管道的设计使用寿命不小于50年。同时应该在使用中注意塑料管受紫外线辐射老化较快,不宜在露天敷设。
综上所述,社区内小管径配水支管尽可能使用公称压力较高的PE管,行车道路下埋设的给水管道及管径较大的配水干管,则可采用球墨铸铁管,以降低造价;地面以上装表工程采用内涂塑镀锌管。
2.水表
我国是水资源贫乏的国家,根据广东省水利局调查,目前广东省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开源与节水以及提倡节约用水已成为一个战略性问题。针对我市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涉农社区供水直抄到户改造工程特点,水表选型是供水计量的重要方面。从节水、节能的角度,节水型水表的应用定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进,警示人们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为建设节水型社会做出贡献。
另一方面,从能源消耗的角度考虑,供水企业是能耗大户,在大多数水司的制水成本中电费是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为贯彻落实国家提倡的“节能降耗”精神,供水企业也应使用节水型水表。
水表选型涉及节能降耗,同时又是供水企业收费依据,是供水企业的经济命脉。节水型水表通过专项设计,可使始动流量达到2升/小时以下,由于其始动流量很小,基本达到滴水计量,所以选用建设部推广的科技成果——始动流量达到2升/小时的节水型水表。
三、招投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采购实践中,采购需求的提出已经不再只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的工作。项目经办人应与采购人充分沟通,邀请总工室、技术科、管网科、供应科、管网维修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对采购需求进行认真研究,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行业标准、管理需要的特殊要求制订详细的技术标准,避免个别采购人设置技术壁垒,并按规范要求草拟招标文件、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在招投标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物资需求的内容,不应无计划采购物资,也不能超计划采购物资。经技术人员确认农村水改工程主要设备及其他物资需求后,制定一个详细的、完备的采购实施方案。针对农村水改工程这个项目社区多的特点,采取和中标的材料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然后,每个社区开工前独立签订子合同。施工过程中,按现场施工需要增减材料,等社区工程完工后,按工程实际用料,比较开工前独立签订的子合同,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结算,签订补充协议。
2.详细列明物资清单,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是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采购规则及采购合同条款,是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为进行投标工作所必需的文件,可以根据农村水改工程的具体内容和选择的采购方式制定不同的条款。招标采购文件应可能详细地介绍整个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条件、要求和标准,包括完整的采购程序以及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采购单位将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具体组织实施,同时也要求愿意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和采购单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交易。
3.加强信息化建设,公开采购信息,形成良性竞争。通过信息,可以让尽可能多的潜在供应商了解农村水改工程的概况,并积极参与该采购项目,促进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的目的。采购信息的方式主要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函等。在招投标中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减少人为因素,为招投标活动提供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4.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这是减少工程建设事故的重要方法。资格审查包括对参加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资金、信誉、管理等多方面的评估审查。一些资格不符的供应商正是靠着串标而取得农村水改工程的承包权,所以在招标时,必须加强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要严格剔除。一个工程开标时几十个参标供应商,是对投标供应商时间、精力、物力的浪费,而加强资格审查可以有效地节约社会资源。
5.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为保证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专家评审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步骤。提高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能保证公正、公平的评标,科学合理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在审查过程中认真对待,发现其标书中的数据线索,或者标价浮动规律,或者标价相近,这都需要专家发现其中的规律而阻止串标发生。发现有串标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作用。
6.加强监管人员的管理,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监管人员是招投标过程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应对招投标进行全过程监督,更应加强事后检查,应随机抽查招投标备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这要求我们监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自身的判断力和洞察功能,避免我们在监管过程中“盲人骑瞎马”的现象发生。
关键词 农村集体“三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5-0327-01
1 存在的问题
1.1 乡镇招投标体制不够健全
虽然大多数乡镇成立了招投标委托中心领导小组,但个别乡镇还存在任命纪委干部为招投标中心主任的现象,这实际上是集运动员与监督员于一体,不利于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县(区)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缺乏有效的领导管理和必要的业务指导。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也缺乏对村(居)应上报县或镇招投标的项目工程进行指导、编制招标方案[1-2]。
1.2 乡镇招投标人员素质不高
乡镇招投标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缺乏招投标业务知识,兼职人员也没有很多心思钻研业务知识。乡镇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领导也不固定,有纪委分管的、有农业分管的、有企业分管的等,造成部门管理混乱,没有具体的上级主管部门来指导和规范招投标工作。很多乡镇招投标中心没有随机抽调专家评委而是由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评标专家。
1.3 乡镇招投标环节存在弊端
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按程序和时间节点规范操作,存在招标公告信息不及时的现象,有的没有在相关网站;有的把不该公开的信息透露;有的村(居)业主把工程预算书和预算审核书由同一家单位编制和审核或直接指定招标人(企业)代办编制“两书”;有的招标书及合同书编制不规范;有的标后工程质量管理跟踪监管不到位;有的投标人存在开具多家挂靠企业委托书进行围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等违标行为;有的中标后将工程整体肢解拆包、转包,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
2 主要原因
2.1 领导干部不管
有的乡镇领导未将招投标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他们认为招投标工作交给招投标委托中心处理即可,往往把招投标工作看作是一种应付形式,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时未配备专业人员充实队伍。未真正关心和支持招投标这项工作,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平时也较少过问招投标的相关事宜。
2.2 工作人员不专
大多数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工作人员是非专业的兼职人员,他们主要把时间和精力花在系统内的本职工作,较少花在兼职工作上。他们对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等缺乏深入研究,更少有创新可言。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为方便,经常采取过于简单的程序,如邀请标的方式。虽然邀请3家有资质的公司参加招投标,而实际上多数是由同一个承包商去开具的委托书。无论哪家公司中标都是同一个承包商,只不过是管理费给哪家公司的问题。甚至也有直接指定某一家公司中标的现象。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工程未经过招投标程序是违法的,但通过以上的“招投标”即可披上合法的外衣,这样显然无法有效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导致腐败滋生。
2.3 投标人员不遵
投标人员为了能够揽下工程,想方设法地逃避监督管理。他们本身就不够重视,千方百计地促使项目不招标或招标不成功,有的甚至发展成阻挠招投标,或者通过人际关系或行贿等手段取得中标单位。他们往往认为村级工程还是由村里自己负责的好,习惯于采取老思路、老方法。但实际上,近几年来,全市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腐败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已充分地说明了莆田市乡镇招投标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漏洞和问题,亟待从更高要求上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而认识的提高则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保障。
3 对策
仙游县为规范村(居)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村级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基层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招投标程序“三坚持”,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3.1 坚持简化环节、提高效能的原则
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前提下,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能,不能增加基层负担。利用电子监察进行科技防腐,试行无纸化的电子招投标,以省时、省力、省钱、增效能。规定单项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批量采购在5万元以下(含年累计),单位可自行采购。单项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批量采购在5万~20万元(含5万元和20万元)(含年累计),应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超过限额的需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3.2 坚持统一委托、集中招标的原则
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签订“招投标委托协议书”,实行统一委托、集中招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村集体的招投标活动,加强县、镇两级招投标活动的联动管理。县招投标中心对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咨询等。规定投资估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万~3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或经报批的总额在30万~100万元的一事一议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超过以上最高限额的必须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3.3 坚持自主决策、权益不变的原则
在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自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不断规范招投标行为,为实现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经济效益。规定镇村两级所有企事业股权及房屋、车辆、林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转让或出租,海域、土地、山林果场及其他集体资产使用权、经营权的发包、出租等的产权交易都要进入乡镇招投标委托中心进行委托招投标[3-4]。
4 参考文献
[1] 李秋珍.浅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东建材,2008(2):136-138.
[2] 张广源,黎章玉,王凤超.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平顶山工学院学报,2006,14(3):14-15.
1.设计质量是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
没有好的设计,就没有好的成果,好的工程质量,设计必须先行。回顾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建设,国家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工程质量监理和社会监督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认真处理好工程质量、进度、费用三大关系,打造了不少的优良工程和精品工程。但因设计不完善,也存在一些后发质量问题,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病害,影响了农村建设,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在工程建设初期,由于建设方在设计准备阶段准备不充足,没有认真做好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工作,对设计单位资质和技术人员的工作落实不到位,设计程序简单,致使设计勘察不细致,缺少路基复杂状况资料和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出的设计只具有一般性和统一性。设计缺陷及造成的后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设计标准低
由于大部分农村公路的修建是在一些乡间的生产路上直接加宽、加高,原有路基压实不够。农村公路断面设计大多采用标准较低的面层和基层,道路断面结构单一,结构整体抗破坏的能力较弱。而且设计人员未能预测道路修通后部分重载车辆的使用,使得部分路面的结构不合理,路面结构厚度不够,致使路面较早地出现了病害,降低了道路的使用寿命,造成了经济损失。
1.2设计缺乏针对性
通常农村公路的设计图纸内容简单,没有工程现场的详细调查资料和勘察数据,对于原路基的弯沉、水文等资料的调查尤其不全面,使得部分断面设计不合理,施工单位未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造成了后期的质量缺陷。
1.3配套设施设计不完善
由于农村公路配套资金少,在道路设计中,大部分建设方只考虑了主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没有同时考虑村街两侧的排水,部分路肩的硬化、绿化问题,以及必要的安全设施的设计与建设,使得道路通行后,不能及时配套道路设施,导致道路病害发生和形成安全隐患。
2.严把工程招投标是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
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必须系统有效地应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使农村公路工程的高质量、快进度、低费用三大目标的顺利达成的前提,除了必要的工程监理和社会监督外,施工单位的整体素质非常必要,只有具有相应资质和信誉的施工企业才能顺利地完成项目工程,并且降低成本,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和不必要的损失。在已实施过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一定的招投标不规范的情况,一是由于农村公路工程造价低,资金筹措有难度,有实力的施工单位不想介入;二是公路工程同一时间内亟需开工的项目多,为完成计划任务,建设单位放松了严把尺度;三是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足,缺少必要的人员;四是一些社会非相关人员的介入。以上问题的存在,使得一些资质低、信誉差的施工企业和一些个人趁虚而入,存在着中标企业有挂靠资质和不正当竞标的现象,造成了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能力不足,施工管理力度不够,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机械设备严重不足和设备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施工人员素质低和质量意识不高,经常出现材料把关不严,操作违规或不规范,试验员弄虚作假和偷工减料等现象。存在以上情况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尽管实施了工程监理和社会监督,仍然容易产生质量隐患。所以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农村公路工程招投标非常必要,通过招投标,将有实力、有信誉的施工队伍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上来,将会推动工程质量的大提高。
本文作者:刘晓丽工作单位:山东省即墨市交通运输局
投标过程中,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资质较低的单位为了中标而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表面上投标主体是一个施工企业,但真正的投标者可能是个人(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借资质,任人挂靠,收管理费了事),这种“高资质投标,低资质进场,无资质施工”的现象是当前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一些企业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会选择互相陪标,还有一些施工队伍为承揽工程,肆意拿来多家企业证件进行围标、买标,由于招投标过程中这类行为隐蔽性强,使得出现招投标还未进行,就有某某人已中标的传言,对一些真心想投标的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围标陪标行为扰乱了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并且监督机关难以监控,容易给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留下隐患。招标程序不规范、领导干部行政干预一些业主认为农村公路是小工程,没有必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招投标不重视,甚至为谋私利简化程序,不公开招投标工作,采用邀标议标方式,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扰乱了招标的正常程序。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许多项目招投标表面上看招投标双方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各项工作也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上是在招标前便已“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了,其他投标单位只是做个“陪衬”,招投标工作只是流于形式。资金筹措困难,招标投标不能公平、公正、准确进行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交通建设是靠中央定量补助,其余的由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投入,目前多数农村公路的修建资金是各地方政府自筹的,而乡镇地区资金不够充足,资金筹集难,经费十分紧张,资金到位能力相对较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有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垫资,一些资质和信誉较好的施工单位认为无利可图而不进行投标,一些信誉较差的施工队伍乘虚而入,极大地影响了工程质量。
健全招投标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应健全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这一法律法规。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法制经济竞争下的产物,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有一套完整的法制体系才能约束各方,保证工程市场的有序稳健开展。目前国家已经有了工程施工相关管理法规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地确定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和合理中标价。同时,要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加强相关部门对《招标投标法》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把招投标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各部门相互监督,杜绝不法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各部门共同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好招投标的政府、社会公开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使招投标活动透明化、公开化,避免暗箱操作,杜绝索贿受贿卖人情账等腐败现象的蔓延,严禁擅自简化程序和压价招标,防范“围标”“陪标”现象出现,对于“围标”“陪标”等恶意破坏招投标工作的行为,规定期限内应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使农村公路招投标公开公正,健康稳健发展。强化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规范中介机构对施工从业单位,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施工单位的资信履行情况以及他们的工程质量,以优惠政策吸引素质高、信誉好的公路施工队伍参加农村公路的招投标工作,对于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工程质量差、浑水摸鱼的施工从业单位应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规范发展。同时,对招投标中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对出现不按法律规定程序实施招投标,素质低下的中介机构,以及那些与不良施工队伍沆瀣一气,联手坑害业主从中谋利的中介机构,要予以坚决打击,责令其退出市场。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评标质量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宣传,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以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资金充足,避免因出现垫资情况而使优秀施工队伍不愿投标,那些素质差、资信差的施工队伍恶意压价抢标,导致施工速度缓慢、工程质量不过关的现象发生。目前农村公路就是普遍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在这个基础上增加施工单位的质量、信誉评价因素,综合评价选定最优施工队伍。总之,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工作只有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强化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保证农村公路建设快步稳健发展,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关键词:农村公路;招投标管理;监督
中图分类号:U41 文献标识码:A
农村公路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它对于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招投标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源头工作,从源头工作加强监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合格完成的关键。规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更快更好发展的制度性保证。下面简要分析我国农村公路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一、农村公路的特点
1 设计资料不规范,招投标的基准不稳定。当前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受资金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大多数未经具有正规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通常只是由几个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简单的测量和绘制简单的图纸,设计所考虑的因素不够齐全,工程量不够准确,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变更,给招投标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
2 规模小、投资少、建设标准低,投标单位参差不齐。农村公路通常里程短、路幅窄、建设标准低,其投资规模和施工利润也较低,使得一些资质高、信誉好、施工技术实力雄厚的施工单位不愿参与到农村公路工程的投标活动,严重制约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正常发展。
3 招投标过程简单,过于形式化。通常农村公路工程的招投标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范本要求的过程进行,程序和文件资料上都不是很规范,有的仅仅是为应付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检查而搞一个形式而已,而主要是由领导来决定中标单位。
二、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建筑市场行为欠规范,行政干预大。《招投标法》对招投标的一些环节缺乏强制性规定,尤其对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关键环节规定过粗,标底的地位和作用没有明确,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如利用资格预审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入围,利用评标办法中的人为因素操纵评标结果或控制中标单位。有的行政领导为突出政绩和节约资金,直接干预招投标活动,要求招标活动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有的甚至要求施工队伍先进场施工后补招投标手续。或部分领导与投标人有着某种联系,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利用职权之便使之中标,从中谋取暴利的现象比比皆是。
2 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现象严重。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农村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普遍存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现象,一些行政领导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有的直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的地域、行业,还有的暗地里阻止外地域的企业参与投标或中标,还有的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采用某厂家的材料。这种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现象,不仅会制约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会影响农村公路建设队伍的选择,从而影响农村公路的顺利建设。
3 招投标中“围标”与“陪标”现象较严重。在一些农村公路招投标过程中,有部分资质较低或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为了中标,投标时挂靠在资质较高的施工单位,借用别人的资质进行投标,还有的施工单位选择互相陪标,以便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还有的施工队伍肆意拿来多家企业证件进行围标、买标,严重扰乱了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并且监督机关难以监控,容易给农村公路的施工质量留下隐患。
4 资金筹措困难。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农村公路交通建设是靠中央定量补助,其余的由地方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投入,目前多数农村公路的修建资金是各地方政府自筹的,而很多地方的区县、乡镇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资金筹集难,资金到位能力相对较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有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垫资,一些资质和信誉较好的施工单位认为无利可图而不进行投标,一些信誉较差的施工队伍乘虚而入,极大地影响了工程质量。
三、加强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1 建立有效监督机制,监督招投标全过程。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农村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以解决农村公路招投标活动不规范、地方干预大等弊端。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或县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完善管理机制,成立相关的监督小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农村公路招标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重点监督和防范行贿受贿、地方保护和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得干预招标人正当的招标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确保农村公路招投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强化社会的监督,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加大宣传,让农民群众明白他们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受益者,让他们关心、关注、支持招投标工作,及时发现和举报公路招投标及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 建立农村公路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由于县乡政府机构缺乏公路建设相关的专家和技术人才,大多是由行政人员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的评标,使得评标过程和结果均缺乏合理性和公平性。因而交通主管部门应以县或较小市为单位,组织一批专业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素质高的公路工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市级或县级农村公路专家库,并要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根据规模来从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人。为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可让县级专家库人员采取异地评标的办法,这样能有效避免评标过程中不法行为。
3强化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各部门相互监督,杜绝不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施工从业单位应定期进行信誉评价,公布其资信履约情况,加大政策优惠,吸引更多信誉好、技术质量雄厚的公路施工队伍参与到农村公路的招投标中,对那些工程施工质量差、信誉低、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的施工队伍,应禁止其参与到投标当中,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促使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规范发展。政府相关各部门共同参与农村公路招投标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严禁擅自简化程序和压价招标,做到招投标活动透明化公开化,杜绝“围标”“陪标”现象出现,并且对于出现的这类恶意破坏招投标工作的行为,应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参与到农村公路的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4 多渠道落实资金,保证评标质量及工程的建设质量。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一般通过政府补助,当地乡镇以及村委自筹来进行解决,为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应尽可能的整合其他部门政策,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如国土部门的土地整理项目、水利小流域整治项目、农开办的农业开发项目、林业部门林道建设等,多渠道落实资金,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率,以确保农村公路工程资金充足,保障施工企业的生产效益,防止因出现垫资而使优秀施工队伍不愿投标,信誉差、素质差的施工队伍恶意压价抢标,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结语
总之,上述农村公路招投标中所存在的问题严重扰乱了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制约了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一定要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寻求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招投标工作再跨新台阶。
参考文献
[1]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初探[J].西南公路,2006(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推进民主公开和规范操作,促进基层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县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随着新农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农村集体资产已经形成相当规模,对改善农业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尽管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社区(村、村组)在资产、资源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发包集体资产、资源不签订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面,档案资料保管不完整,出现矛盾纠纷缺乏解决问题的依据;二是购置或处理集体资产、资源时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或低价承包、出售;三是存在集体资产被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现象,引发干群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立足于管理机制创新,着眼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全程监管,全力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挖掘增值潜力,增加集体积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建立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
各乡镇(包括街道办、红云高新区,下同)要依托各自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成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乡镇招投标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信息;
(二)审核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方案和民主决策会议纪要,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三)组织、参与、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
(四)监督项目交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五)调解招投标活动纠纷;
(六)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档案;
(七)处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其他事务。
三、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范围和程序
(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的范围。
1.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水电等公用事业项目,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2.集体固定资产购建、经营、处置项目。
3.集体林木、机动地、“四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承包经营。
4.大宗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采购项目。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工作程序。
1.实施招投标的项目,其项目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经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批。
2.投标项目确立后,社区(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与乡镇招投标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组织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要签订书面合同。
3.对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获得的资金收益,由乡镇“三资”中心直接收取,纳入代管。对完成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乡镇招投标中心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或工程验收结果,由施工方开据发票,经村民小组、社区(村、村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乡镇招投标中心向乡镇“三资”中心开据付款通知书,将资金直接拨付给中标单位。
4.乡镇纪检、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全程参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的监督。
四、完善制度,努力实现全程监管
(一)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各乡镇在摸清各社区(村、村组)集体资产、资源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管理台账。集体经济组织要如实逐项登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经营使用及变动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已承包经营的,要将有关审批文件、会议记录、承包合同书等资料或复印件移交乡镇招投标中心备案。
(二)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施跟踪巡查监管,特别是对村民小组集体资源的发包,要及时跟踪记录变化情况,做到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信息登记经常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和管理实际,及时编制和修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计划,乡镇招投标中心根据计划安排组织招投标活动。
(三)建立民主管理与公开制度。社区(村、村组)根据实际需要,实施招投标前,要依法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定期将资金、资产、资源运营情况,全面详细地向成员公布,听取成员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经营及管理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对其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
(四)建立专项审计制度。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等进行专项审计,做到事前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对基础工程设施建设等进行跟踪审计,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违规操作。
(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乡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杜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出现的应纳入招投标而未实行招投标、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集体资金应纳入代管而未代管等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