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7:29:43
序论:在您撰写经济学价值概念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社会总效率 意识形态 效率原则
[中图分类号]F091.349;F0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10―0079―06
一、引言
基于对客观性的强调,现代主流经济学日益偏重于经济问题的实证分析;当然,实证分析本质上仅仅是对事物状态的表述。而不能提供任何政策建议。为了弥补这一不足,现代主流经济学又引入了一个对现状进行评估的原则――效率原则:基于特定的效率概念来对实证结果进行评估;在主流经济学看来,效率概念本身是纯粹技术性,从而也是一个客观的量度。正是出于“无伦理”的考虑,主流经济学把主流福利经济学建立在通常视为是一个纯技术性概念的社会总效率或帕累托效率之上,仅仅是基于某种效率标准来评价市场,从而试图把市场视作无伦理性的。问题是,效率果真是没有意识形态的技术性概念吗?作为一门关系人们切身生活的福利经济学,怎么可能没有意识形态因素呢?显然,把效率视为中性的技术概念仅仅是一种想象:不仅各种效率概念本身总要以某种常常有争议的道德假设为前提。而且,当一个具体的社会安排满足于其中一种效率标准时,要确定我们应该赋予这个事实以多大的意义也不是与道德无关的。正因如此,作为福利经济学核心概念的效率――如总体效率、生产效率、卡尔多效率、常识效率、帕累托效率等――都含有意识形态的考虑,尤其是作为主流福利经济学硬核的帕累托概念更是充盈了意识形态因素。显然,正是通过社会总效率和帕累托效率的分析,主流经济学将社会现实中存在的冲突解释成为一种虚幻的表象而非真实的存在,并把现存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解释成为永恒的存在,从而为既得利益者服务。是以本文就现代主流经济学常用的社会总效率所内含的价值观作一深入剖析。
二、主流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中内含的价值取向
对制度安排的描述和基于效率的评估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研究的基本特性,如按照田国强的看法,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包括这样五个部分或步骤:(1)界定经济环境;(2)设定行为假设;(3)给出制度安排;(4)选择均衡结果;(5)进行评估比较。显然,这条分析路线实际上也就是“是什么”之实证和“应该是什么”之评估的结合:其中,前四个阶段仅仅是对现状的分析,而根本无法对所采用的经济制度和规则作出优劣的结论,也无法给出改进的办法;第五阶段则涉及评估,而评估一个经济机制或制度安排时所采取的两个基本标准就是效率原则和激励相容原则。一般地,效率原则和激励相容原则是内在一致的:效率原则是最重要的评估标志,它强调制度安排是否增进了效率;而激励原则则关注制度安排是否给主观为自己的个人以激励而使他们客观为社会而工作。然而,现代经济学进行制度评估所依赖的效率原则和激励相容原则本身却具有相当的片面性,最终蜕变为对现实制度的维护。一方面,主流经济学主要适用社会总效率和帕累托最优(有效)这两个概念:前者强调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却没有具体关注成本一收益的现实分担;后者强调每个个体利益的增进,但却并不关注利益分配的相对比例问题。事实上,以效率来判断制度的优劣,首先要确定是根据谁的效率?而如果不首先对此加以界定,在基于力量博弈的均衡理论指导下。这些概念在实践应用中往往是体现了作为既得利益的强势者的利益要求;相应地,简单地用这些效率概念来解决现实问题往往会带来荒谬的结果,强化了对资源的剥削和掠夺。另一方面,激励相容也仅仅是在目标设定以后的制度选择问题,如果现实目的已经偏离了其本质,那么也会造成相应激励相容制度的扭曲,例如,一个组织的现实目标如果仅仅是特定个人的利润最大化,那么,由此设计的激励相容制度往往会造成其他群体或社会福利的损失。
同时,随着一群经济法学家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拓展到法规乃至性的高层次的正式制度层面,从而形成了功能主义极强的经济分析法学流派:它采用效率原则来进行社会制度的设计,选择供求的收益一成本分析框架作为法律实践的基本工具,于是,法律的道德思考开始被法律的经济分析所取代,并根据力量博弈均衡来解释和“设计”社会制度。在主流的经济分析法学家看来,法律制度归根到底要受效益原理的支配;因此,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就是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效益,当平等与效率发生冲突时,应该以效率为优先。例如,波斯纳甚至认为,效率即正义,其逻辑是:效率最大化即为财富最大化,而财富最大化必然促进效用最大化,从而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资源浪费对于稀缺社会来说乃是最大不正义,因而效率最大化也就是正义的标准。但显然,波斯纳有关“效率即正义”的论断和推理却存在明显的缺陷:首先,效率最大化并不意味着财富最大化,这里需要对效率的内涵进行事先界定;其次,财富最大化并不必然会促进效用最大化,因为财富仅仅是影响效用的一个方面;再次,财富最大化也并不意味着社会福利最大化,因为社会福利函数本身就有多种形式;其四,尽管浪费对于资源稀缺的社会来说是不正义的,但资源的错误界定可能产生更大的不正义,因为它会对人们的行为造成扭曲。其实。任何对社会的“福利最大化”或“财富最大化”的追求往往都会伴随着有一部分人被牺牲掉或蒙受损失,而波斯纳的法律规范却没有考虑这一点;有学者就指出,波斯纳的理论基本上“不考虑分配正义的,只是在默认既存分配制度已经限定了人们的不同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展开‘谁出钱最多就给谁权利’的计算,这使其成为一种不折不扣的财阀意识形态,远不像其表面所标榜的那样科学”。因此,我们不能直接说,效率最大化就是正义的标准,而是首先要界定何种效率、谁之效率。
其实,效率本身不是一个实义目标而仅是衡量达到特定目标之速度的指标(体系)。显然,谈论任何效率的比较首先必须确定一个基准目标,不清楚界定出效率的内涵,空泛地讨论效率就没有任何意义:特定制度所体现的效率往往会因目的预设不同而差异巨大,而且标的确定本身就是一个价值的取舍问题。一般地,效率至少体现为这样三个层次:最大化个体效用的效率,如工资、利润、租金等;最大化集体效用的效率,如社会福利;最大化组织机构自身目标的效率,如有效性。因此,在进行效率判断时,首先必须界定是对谁而言的效率。而这又涉及到利益的归属问题。譬如,我们在谈论企业的效率时,首先要界定这个效率主要是指利润最大化还是社会效用最大化,同时要考虑企业盈利的剩余究竟是股东、管理者还是生产者。因此。针对主流经济学认为社会选择的结果必然是有效率的观点,Dow,G.K就指出,单纯的存在本身并不能证明组织的效率,主流的功能主义分析缺乏一个因果基础。事实上,
组织的选择过程中并不仅仅是总的交易费用问题,还有这些费用在人之间的分配;如果考虑了后一问题,那么就可以说明,即使劳动者管理的企业(LMFs)更有效率,资本家管理的企业(CMFs)也可能更容易生存下来。这是因为,如果我们假设,无论是CMF还是LMF,任何一个结构的治理的好处都流向了那个结构中有管理权威的人,那么,较少管理者的CMF将会战胜拥有很多管理者的LMF,甚至当后者有一个较高的总量数额来分配时仍然如此。
可见,我们在进行效率的比较时,首先要对效率的内含进行界定;实际上,效率的衡量首先以目标的确定为前提,而目标的选择则涉及到正义问题,因而效率评价本身就内含了特定的价值判断。但不幸的是,现代经济学往往想当然地把效率等同于掌控监督权和剩余索取权的者的效用最大化为前提,而被现代经济学赋予者角色的往往是社会上的强势者:相对于子女,父母是强者,相对于妇女,男人是强者,相对于黑人,白人是强者,相对于穷人,富人是强者,相对于工人,企业主是强者,相对于百姓,官员是强者,相对于少数,多数是强者;因此,子女、女性、黑人、穷人、工人、百姓以及少数都是父母、男人、白人、富人、企业主、官员乃至多数为了获得效益最大化而可以任意配置的工具或投人品。正因如此,现代经济学的效率分析往往蜕变成为强者行为提供理论基础,为现实社会制度进行辩护,从而把社会等级和固化的剥夺合理化。譬如,根据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企业效率往往等同于厂商的利润最大化,因而企业主不但可以不顾工人的工资恶化,也可以不考虑环境污染等社会成本:但这样的企业竟然被认为是有效率的,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国内那些“山寨厂”的竞争力之所在。更为甚者,这种学说往往可以为社会中的各种歧视行为提供合理化的理论支持。事实上,按照主流经济学的理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可以有效解决歧视问题,而存在的歧视肯定符合社会总体利益的,因此不存在真正的歧视;正是基于这种意识,主流经济学家认为,黑人之所以失业率高,根本上在于其自身的教育和能力问题,而不是社会问题。但是,根据博弈理论,我们完全可以证明,基于市场行为多数派完全可以把少数派排除出市场而独享社会资源,因为歧视对少数一方造成的损害远远超过对多数一方造成的损害;这意味着,基于纯粹供求决定的市场本身是不规范的,而这种不规范的市场本身可以滋生出歧视问题。
三、社会总效率原则的实践后果及科斯中性定理的反思
经济学对效率的关注和强调,起源于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其判断制度好坏的标准就在于它能否“为最大多数人谋得最大的幸福”。正是继承了这种功利原理,波斯纳等强调,只要能使财富最大化,就是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大意义上实现了公平和正义,至于具体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是否得到了公正的判决和对待则变得无关紧要了。当然,在如何实现财富最大化这一问题上,波斯纳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交换原则:那些愿意为一项权利支付最多的人被认为是对该权利估价最高的,因而权利应当赋予那些愿意为其支付更多的人。正因如此,主流经济学把实现社会的“财富最大化”视为法律制度的规范性目标,并以交易成本和理性人为前提构筑了他那基于理性选择的新实用主义法学体系,从而把旨在追求手段和目的的经济理论运用于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改善。与此同时,主流经济学对效率原则的推崇还建立在科斯定理的基础之上:根据科斯中性定理,只要产权清晰,交易费用为零,资源配置的最终结果与权利的初始配置无关,最终都会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而在一个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里能够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才是最适当的法律。
然而,科斯定理本身却内在着深刻的缺陷:即使在一个零交易费用的世界里法律对资源配置也未必不发生影响,更不要说现实世界完全不是科斯所抽象的虚拟世界。姑且不说在现实社会中,多数交易中因外部性而存在的搭便车现象,少数交易中因利益分配而陷入无休止的讨价还价现象,从而导致有价值的交易并不能达成协议;即使在零交易成本下,科斯的产权界定也不一定可以实现财富的最大化。更不意味着可以实现社会正义。首先,科斯定理没有考虑到收入分配效应以及良心效应等。例如,在火车与农场主的案例中,科斯定理认为,不管立法者无论选择哪一种法规对整个社会的财富不产生影响,但显然,如果界定铁路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责任,那么铁路公司就会更穷而农场主更富。其次,科斯定理撇开社会现实考虑而界定的法律往往是专断而不合理的法,从而将会导致社会正义的丧失以及长期效率的下降。譬如,在土地私有化过程中,如果一个立法机关通过一项法案,规定只有获取一定文凭(譬如大学本科学位)的人才能被授予一定土地产权,而其他人员只能成为佃农或者从这些土地所有者手中二次购买土地,那么,这种土地私有化制度有效吗?特别是,这种私有化符合社会正义吗?事实上,科斯定理的一个根本性偏误在于,它着眼于社会总体效率的考虑,而没有剖析收益一成本的具体承担;而且。它错误地将收益和成本等同起来,从而没有考虑购买能力对交易结果的影响。
一般地,“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无关”的科斯中性定理是与西方经济学中原子主义个体分析思维相适应的,这种分析思维把人视为没有差异的平等个体,具有同等的信息和机会,只是由于各人的偏好不一致而产生交易的诉求,从而存在一定的交易剩余,并在无形的手的牵引下就会出现交易。但问题是,现实中的人本身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偏好上,更主要体现在资源的占有以及天生的能力上;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差异,导致了不同的产权界定会带来完全不同的交易情形,从而对社会资源的配置也产生重大差异。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生产三聚氰胺毒奶粉富有厂主可以获益正80元,而作为穷人的消费者对之所承担的成本则为负100元;现法律将是否生产的权利界定为富有的企业主所有,那么,此时,双方之间可以通过交易而实现社会效用的最大化吗?显然,不一定,譬如穷人只有20元,他又如何能够购买这个权利呢?他只能以额外的代价继续忍受三聚氰胺造成的恶果。相反,如果将产权界定为作为穷人的消费者所有。无论是否可以通过产权交易,都可以实现社会效用的增进:当存在通过资源配置而促进社会效用提高时,富人就会促成产权交易;而当不存在通过资源配置而促进社会效用提高时,既定的产权安排就是有效。也就是说,正因为由于富人比穷人往往更能承担谈判成本,因而随机的产权界定总是有利于富人一方;这意味着,在一个可以自由交易的社会中,良性的产权界定应该将产权界定给穷人所有。但不幸的是,由于现实社会的法律往往是强势者制定的,从而倾向于将一些稀缺性资源的产权界定给富裕者,这种产权分配的结果就是:富人享受了超额的资源租金,而穷人则承受更大的损失;显然,这些无效现状却并不产生资源重新配置,这就是当前人类社会的现实,更是国内现状的写照。因此,本文提出了对科斯中性定理的革命:资源配置并不是与初始产权界定无关的,一般地,在一个交易成本为零并可以自由交易的社会中,初始产权界定给穷人将会产生更高的资源配置效率。
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几乎所有的分析和政策都根基于社会财富最大化这一根深蒂固的意识形
态。并且在实践中并不会真正实施的卡尔多一希克斯补偿原则之指导下,想当然地基于成本一收益的分析而认为:任何一个政策或者行为,不管让多少人受益或受害,只要其整体的成本小于其整体的收益,就具有正当性而应该被推行。显然,正是由于补偿原则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而并没有考虑现实世界中的收入分配及其其他效应;结果,简单地基于这种效率原则所采取的政策往往带来严重的恶果。例如,国内有的学者就多次宣称,只要抓总量增加,而不必管分配,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切问题都会解决。但试问,在中国经济总量公认已获得发展的今天,社会矛盾是缓和了还是严重了呢?关于经济学效率原则在应用中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如下例子窥见一斑。
1991年12月12日时任世界银行副总裁兼首席经济学家的萨默斯给他的同事们发了一份备忘录,就主张鼓励将更多的污染工业转移到欠发达国家中去,并列举了三个原因:“首先,污染所带来的健康成本取决于由于更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而不得不放弃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污染所导致的健康损害应该发生在成本最低的,也就是工资最低的国家。……其次,由于在污染水平很低时增加污染的成本可能会非常低,污染成本曲线可能是非线性的。……非洲那些人口稀少的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污染程度不够的,与洛杉矶或者墨西哥城相比,他们的空气质量可能是毫无意义的太好了。……最后,因为审美和健康原因而产生的对清洁环境的需求可能会有非常高的收入弹性。如果一种诱因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会导致前列腺癌,那么在一个人们能够活到得前列腺癌的年纪的国家,人们对这一诱因的关注肯定要高于一个五岁以下幼儿死亡率为千分之二百的国家。……”萨默斯的这封备忘录被公开后引起了一场很大的风波,以致萨默斯被迫辞职。事实上,任何一个第三世界的没有受过主流经济学影响的人,在看见了或者听说了萨默斯的这番言论以后,第一个反应都是愤怒,甚至会斥责他胡说八道,将之视为帝国主义心态或者帝国主义言论。
然而,那些受过主流经济学教育并深信主流经济学的人们却极力为之辩护。因为在他们看来,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经济问题,与道德、伦理以及社会关怀等等没有关系。但问题是,他们的主张果真与价值无涉的吗?如果这样的话,为何又会招致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弱势者的反对呢?其实,尽管污染性产业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对人类社会整体是有利的,但这并不就是对所有人都是有利的。一个明显的结果是,在现实生活中,显然是发达国家的人民享受了绝大部分利益,而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则要完全承担这种成本;正因如此,在没有合理的利益转移机制的情况下,必然会遭到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抵制。那么,为什么现代主流经济学有这样明显不合理的主张呢?这就与它赋予其所使用的效率概念的内涵有关。
一般地,主流经济学所崇尚的社会总效率概念关注的是社会总财富的最大化,却几乎不对成本的承担和收益的具体享受进行分析,相反,在供求均衡和财富最大化原理的支配下为那些既得利益者进行辩护。这种分析充斥在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几乎所有方面。例如,现代经济学在比较一个制度的优劣时往往使用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但正如格里高利・道指出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一个核心教条是,对可能采用那一种结构产生影响的只是一个治理结构的总成本,而不是这些成本在行为人中如何负担。……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效率前提的正当性可以在选择的意义上得到证明之前,我们必须在这样的事实面前让步,那就是选择的力量不会对专断的时候集合体所感受到的成本和收益发挥作用。”显然,这种分析得出的结论在现实社会中往往并不可行:一者,任何社会经济活动都具有公共性,都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因而任何经济政策都要考虑其利益享有和责任承担的主体,而不能忽视具体的个体来谈论抽象的整体;二者,人类社会并不是只有经济一个方面,而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综合体,因而任何政策都不能仅仅考虑经济这单一层次,而是要考虑人类社会合理而可持续的发展。
可见,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强调价值无涉,并将效率原则视为评估制度的客观依据,但实际上,它使用的所有效率概念、术语都存在着价值判断;究其原因,福利经济学本身关注的是个体或社会福利状况,它必然会涉及到利益关系的调整,从而必然不能离开伦理因素。事实上,诸如交易的规则、产权的安排、福利设施的建立、投票的比例等无一不暗含了意识形态的因素,因为它们都涉及到利益的分配问题;布罗姆利就指出,“判断资源的每一种配置是否有效率得取决于经济深层的制度结构――产品的所有权、经济主体的财富状况和其他界定交换领域和范围的‘博弈’规则”。就社会总效率而言,它以社会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并以市场的自然和谐为信条,认为在无形的手之引导下,私恶可以通向公意。显然,主流经济学对市场的推崇本身就内含了意识形态取向,它是建立在单一的原子个体主义意识形态之上的;而且,主流福利经济学基于市场为基准的效率概念明显就是一种同义反复,因为“西方经济学――它强调的是‘市场’――发展了一个分析框架,它既定义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同样用这个框架判定资源的某种具体配置是有效率的”。正是基于单一价值观和原子主义的意识形态。现代主流经济学不但无法理解真实的人类行为,而且也根本找不到解决社会非正义现象的办法。因此,经济理论本身离不开价值判断和意识形态,同时又不能像主流经济学那样蜕化为单一的意识形态或简单的世界观;否则,经济学理论将离现实越来越远,造成经济学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呈现出日益贫困化的倾向,甚至带来非道德或的后果。
关键词:劳动;劳动(客观)价值论;效用(主观)价值论;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2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6-0013-03
一、经济学关键词的演变
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随着时代变迁而有所变化调整,这一变化可分成3个阶段。第一阶段,古老的经济学研究国家财富如何增长。比如,亚里士多德、阿奎那、圣托马斯等先哲,将集体、国家的财富置于其研究的重心,对个人追逐财富增长的行为采取贬损、谴责的态度,突出表现在他们对利息的合理性的否定上。第二阶段,到了近代,国民财富的增长成为经济学注目的焦点。经济学所研究的财富从国家转移到个人。近现代经济学开山鼻祖亚当·斯密以其令人叹服的洞察力揭示并证明了自利行为的合理性、正当性。第三阶段,19世纪后期,效用价值论(主观价值论)引起经济学的一场革命(又称“边际革命”),将经济学引向一个新方向——人类行为学的基础研究,经济学研究核心问题从财富、价值创造、增长问题,逐渐转向个人偏好(价值取向)或个人行为选择及其制度安排(制度环境)。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财富的增长为经济学研究的目的。无论是国家、集体财富,还是个人财富,经济学注目的焦点是财富增长的途径,劳动自然成为研究的重点、核心。从威廉·配第的“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的朴素客观(劳动)价值论,到李嘉图的单一纯粹的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论述,劳动价值论基本完成。约翰·穆勒甚至断言,劳动价值论是价值论的终结形态,没有继续研究的必要,更无另辟蹊径的可能。
第三阶段,“(边际)效用论”(主观价值论)的出现,完全颠覆了客观价值论(劳动价值论)。这种学说当然不是者所谓的经济学的“庸俗化”,而是严肃考察现实、理性探索理论的结果,是对以往理论的必要且可贵的突破、发展。主观(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完全属于人对物的评价,是个人赋予物的意义,而非物自身的性质。这种定义(观念)将人的意志、偏好、需求(欲望)、选择等因素纳入价值的产生、决定、实现、运动之领域,将“劳动”驱逐出价值体系。主观价值论为现代经济学发展开辟了道路,人的行为及其制度环境遂成为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供求均衡,边际成本(利润),机会成本,博弈论,交易成本,企业与契约性质等制度经济学的进展与繁荣,才有了可能。而反观以“劳动”范畴为基石从而形成与资本主义经济学截然不同的话语体系的经济学或者社会主义经济学,则日益走向贫困、衰竭。
二、“劳动”范畴的逻辑问题
(一)概念的界定问题
一个内涵不清、外延不明的概念,是难以成为科学范畴的。“劳动”概念过于笼统模糊,难以界定,必须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归类、剖析,不然便流于虚泛。
1.“劳动”的一个定义是:劳动是人类体力、脑力的支出,是人生命力的耗费
人的几乎所有活动无不是脑力、体力的支出,无不是生命力的耗费。在工厂车间、农田耕地中的劳作,在写字楼里打字整理文件书写的工作,开会、聚会、研讨,参加培训进修,这些都是脑力体力的支出,是生命力的耗费;做饭、洗衣服、带孩子、做家务也是脑力体力支出;休闲、旅游、散步、度假、郊游、交谈,也可算是脑力体力付出;看书、思考、冥想也都有脑力体力付出和生命力耗费……在即使躺在床上以为啥都没干,也都在耗费生命。可见,如此理解的话,劳动跟“人的活动”、“人的行为”其实没多大差别。但事实上,几乎没有人将劳动与“活动”、“行为”等同起来,而是认为“劳动”乃是人类“活动”、“行为”中比较特殊、重要的部分。于是有了下面的定义。
2.“劳动”的另一个定义是:劳动是人类创造(形成)价值的活动
这里把另一个概念——价值——带进来。那么,我们就需要明白什么是价值。在古典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学采用的客观价值论(劳动价值论)下,价值被定义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于是,这里出现了循环定义,用劳动定义价值,又用价值定义劳动,是同义反复,是用自己定义自己(自我定义)。如果采用西方经济学主观价值论(效用价值论),虽可以避免这种循环定义,但由此引出的“创造价值的活动”的劳动概念的外延将非常宽泛,以至于跟人类的“行为”、“活动”概念重叠,而回到前述第一个定义下的困境。
由于劳动范畴的复杂、模糊,难以界定,也由于先入为主的客观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误导,曾经的传统社会主义国家一度在“劳动”、“价值”的定义、界定问题上,理论界莫衷一是,实践中缺乏依据,只有唯领导(强权)意志是瞻。错谬的“劳动”、“价值”认定,逼得人们在车间、地头耗时间、磨洋工。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工程设计、产品开发、风险管理、资源配置等等领域的劳动被忽视、弃置,导致整个经济运行质量差、效率低。
(二)方法论上的误区
量化分析,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域中的重要性不可等同视之。一个对象、概念的可度量(计量)性,是自然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而包括经济学在内的人文科学,重在定性研究,重在对一个事实或现象进行解释,即使涉及到量的问题,也往往采取模糊数量概念(多少、大小、密疏、轻重,或者先后、早迟、首末等)来表述。量化研究,尤其精确、细密的计量研究,并非人类行为科学的基本要求。可量化性并非经济学,尤其理论经济学概念的必不可少的要求。
主观价值学说把价值的来源、本质归结为不同的个人主观上赋予物品(服务)对自己的效用的评价,而不归结为物品本质蕴含的属性。这种学说否定了价值的客观实体性、标准的一致性,及可计量性或者确量性。但这并不影响其对事实的解释力、理性说服力,也不妨碍它成为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基础概念。
而对于客观价值论的劳动价值论,它把价值的来源、本质归结为物品本身所具有的“客观”属性,而与人的主观评价无关。价值,就像物体具有的重量、颜色、味道一样,并非因人而异的主观判断,而是一视同仁的客观实在——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对于这种描述纯粹客体属性的概念,与纯粹主观性的概念相比,更靠近自然科学的思维、研究方法,即概念必须具备可观测性、可度量性及确量性。
于是,对劳动的计量,并找到一个稳定、统一的劳动计量标准,成了劳动价值论的必须解决的问题。马克思的解决方案是弄出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即在现有正常的社会生产条件下、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生产某一产品所需要的人类劳动(时间)”。但很显然,这对问题的解决毫无帮助。要得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得到一个“一般人类劳动”的标准单位。这又必须将人类所有形式的劳动(包括简单劳动、复杂劳动,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物质生产劳动与服务性劳动,甚至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等等)都实行通分化约,使之成为一个同一标准单位的倍数。事实证明,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因为劳动太复杂、太多样、太多变了。人的智能与技术工具不仅目前而且在未来也无望达到完成这个任务的水平。客观价值论可谓作茧自缚、自掘坟墓。
(三)劳动与价值的关系
“价值”是经济学核心基础概念。有人高抬,或者难以割舍“劳动”概念,是因为他们认定劳动与“价值”概念有直接的、重要的联系,即古典经济学所认定的“劳动价值论”——劳动创造了价值,价值是由劳动构成的。
一个社会理论最主要的功能是能合理解释事实。劳动价值论的困难在于它遭遇到大量难以解释的事实。首先,一些没有劳动凝结或者极少劳动凝结的物品,如自然金块、钻石、矿石、木料等等,具有价值甚至极高的价值。其二,同一样物品,在识货者与不识货者眼中,评价极不相同。一个物品在渴求程度不同者眼里的价值也不同。拍卖场的事实是一个典型。其三,同一物品,在不同的时空下,具有不同价值。冬衣,在寒带地区值钱,但在热带不值钱。沙漠地的淡水,比其他地区的淡水值钱。假如是劳动凝结产生价值,并且劳动量决定价值量,那么上述事实就无法解释。
另外,由于劳动计量的不可行,客观劳动量、价值量无法确定和计量。物品中含有多少劳动量,不同物品之间,甚至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类物品之间的劳动量、价值量的比较,也是不可能的。由于劳动量的不可计量,在劳动价值论盛行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的衡量、劳动报酬的认定往往与劳动无关,而与领导意志相关。“劳动好不如与领导关系好”,甚至“关系就是生产力”。“按劳分配”的潜台词实际上是“按领导意志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的真意是“不听话者不得食”。
19世纪后期应运而生的主观价值论对我们观察到的价值、价格事实所做的解释更为合理。它认为,价值其实不是物品“内在”的属性,而是人们各自赋予某物的对于各人自己的效用的评价。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独立作出对世界万物对于自己效用的评价,赋予每一物品(服务)以独特的价值。这种主观价值论,对价格现象竟有更加合理、到位的解释,也为包括供求规律、价格规律、均衡分析、市场机制、自由竞争、契约信用、机会成本、风险评估、博弈等概念、理论的拓展进深提供基础铺垫。主观价值论的产生,彻底突破了禁锢古典经济学发展的桎梏,使现代经济学的发展繁荣有了可能。
三、“劳动”,难为经济学之利器
经济学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效率、公平及其关系的问题。在处理这一经济学基本问题上,“劳动”概念及其理论不是一个好工具。
(一)效率问题
常识告诉我们,要分配,先得有可分配的物品(财富)。先生产,后分配与消费。画饼不能裹腹,取卵焉可杀鸡。应当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问题是关乎稀缺资源下资源最佳配置与运用的问题,是投入产出、成本收益比率问题,也是关乎生产最佳组织问题。这里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
首先,是动力或目的问题——人为什么要追求效率?动力或目的,乃关乎人的利益,人的利益(这种“利益”不可单纯理解为货币收入)又以自利为根基。故此,对自利、需求、偏好等概念,以及对人的需求(利益)、行为偏好(目的、目标)的研究乃是经济学的重要基础,而劳动概念对此是不得其门的。
其次,效率问题涉及人的行为方式与行为目的之关联性研究,这里涉及经济过程的制度性安排,所谓人的行为的制度环境,如产权分立,货币、交易、契约、企业组织、贸易政策等等。这里属于制度经济学领域,更没“劳动”什么事。
再接下来,是对人的行为方式本身的研究。这便涉及效率的另一重要内容——如何以最佳方式达成人已设定的目标,如分工、比较利益规律、泰罗制、福特生产流水线、规模经济、熊彼特创新、投入产出模型等等。在这里,“劳动”概念也太抽象,对此类有关生产力的具体问题的研究并无切实帮助。
(二)公平问题
公平问题也就是所谓分配问题。分配问题并不是一个独立问题,它与效率问题紧密相关。真正的公平必须是在效率优先的条件下的公平,缺乏效率的“公平”,是伪公平。往往在处理、解决效率问题过程中,分配(公平)问题也随之得到基本的处理、解决(可分配之物)。
在处理动力问题时,自利原则即为分配的基本原则,即人之所以采取行动,付出劳动,乃是为了自己的需求、利益得到最大满足。谁投资、付出,谁得回报,自己劳动成果属于自己,这是公平分配、天经地义的第一法则。假如要求人们不为了自己的好处、利益,而为了他人而采取行动、付出劳动,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公正、不公平的。
其次,根据效率问题第二层面的制度性安排,劳动成果是在市场中得到价值实现,其价值实现(分配)乃是受制于市场规律,由市场机制调节的。因此自由竞争、自愿选择、对等谈判、尊重契约等市场原则,成为公平分配的第二法则,这也是合理分配的制度安排。
再次,跟效率问题的第三层面相关,人的智慧与汗水的付出必定影响到其收益(分配),所谓天道酬勤,天道酬智。无论作为投资者、生产经营者,还是受雇者、自雇者,都是依靠自己的智慧与辛劳获取报酬。巧干加勤奋者,必得公平回报。这算分配(公平)问题的第三层面。这里,“劳动”挨点边,但也是太笼统、空泛,难及实质。
由此看来,效率、公平问题的关键依然是制度问题,跟产权制度(确保自利原则的落实)、市场环境(确保价值实现的公平机制)及生产组织安排(确保人行为的微观层面之果效)相关,“劳动”概念及其理论基本派不上用场。
综上所述,“劳动”概念之所以在西方经济学发展中走向式微,乃是由于它自身概念在逻辑上的缺陷以及其处理经济问题上缺乏功效所致。笔者拾人牙慧,套用维克多·雨果在《悲惨世界》中的 “无神论,人类不称职的向导” 这句著名警语格式,将此文的结论也用这样的句式表述:“劳动,经济学不称职的向导”。
参考文献:
[1] 大卫·鲍兹.古典自由主义——入门读本[M].北京:同心出版社,2009.
[2]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 亚当·斯密.国富论[M].高格,译.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1.
关键词: 自然价值 GDP主义 低碳经济
“自然价值”是为了应对生态危机而提出的新经济学念。20世纪中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在思考这个问题时,学术界提出“自然价值”的概念,并试图以它为基础建构一种新的经济学。
一、现代经济学否认自然价值
虽然东西方现代经济学的出发点不一样.但都认为自然资源是没有经济价值的。这是现代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产生的一个理论根源。西方社会认为,自然资源是无限的,人类对它的使用非常方便.唾手可得.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因而是没有经济价值的.它的使用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东方社会则依据自然资源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认为它作为未经劳动作用的天然存在物,是没有经济价值的,它的使用同样可以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因此,东西方社会的经济活动.都认为自然资源没有经济价值,人们对它的使用时大自然的恩赐.自然资源作为大自然的“赠品”,对它的使用从来都是不用付费的。
依据这种理论,社会物质生产采用一种简便的生产方式。它的模式是:“资源—产品—废物”。这是一种线性非循环的生产方式.以排放大量废物为特征。据有关资料显示,投入生产过程的资源只有约10%转变为产品,其余90%都作为废物排放掉了。因为它的前提示“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对它的消耗可以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在否认自然价值的前提下,采用最简便、排放大量废物的生产工艺,这是现代生态危机的直接根源。
在人类经济活动中,由于认为自然资源没有经济价值,把它作为大自然的赠品,你可以开发利用,我也可以开发利用,实际上是你可以掠夺,我也可以掠夺.都无须付出代价,结果鼓励了资源的掠夺、浪费和滥用,从而导致资源枯竭和破坏,资源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严重因素。哈丁把这种现象称为“公有的悲剧。他形象地把地球比作公有草地,大家竞相在这里放牧,为了增加自己畜产品的收入,都拼命增加牛羊的头数,但是所有的人都不对恢复草地进行投资,由于长期的过度放牧,最后完全毁了这块草地。这是公有草地的悲剧。
这足否认自然价值的悲剧。
二、关于“自然价值”问题的思考
为了避免这一悲剧,学术界开始了关于自然界经济价值问题的思考,认为需要肯定自然价值.为自然资源消耗制定价格,实行付费使用自然资源的经济政策。
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经济学家阿伦•康特尔认为,自然资源有经济价值,“必须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给资源制定价格,以便限制消费和给予保护”。
美国学者安德森发表《改善环境的经济动力》(1977)一书认为,需要为资源制定价格,在经济系统中的市场功能正常运行时,每种资源应用的价格等于生产该种资源所消耗的资源的价值。
贾里尼在《关于财富和福利的对话》(1980)一书中,主张把海里的鱼的总量作为经济价值来计算。他认为,自然价值是“天赋遗产”,因为财富和福利是由自然的天赋遗产与人类努力的结合组成的。
美国学者克鲁蒂拉《自然环境经济学》(1975)一书中,把资源价值分为商品性资源价值和舒适性资源价值。
美国学者罗伯特•雷佩托发表《自然资源同样是生产性资产》(1989)一文,认为自然资源是经济资产,即生产性资产,它的价值不在于投资成本,而在于其所能产生的潜在收入。
美国学者罗尔斯顿在《生态伦理学是否存在?》(1975)一文中,提出生命和自然界是有价值的,包括它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人们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对生命和自然界讲道德。此后他发表一系列论文和著作,论证了自然价值是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中国学术界也大体同时展开有关自然界经济价值问题的讨论。笔者在《生态学中的价值概念》(1987)一文中,主张把“价值”和“功利”概念引入生态学的研究和实践,确认生命和自然界有经济价值,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的消耗进行经济计算,并出版了《自然价值论》一书(2003)。
三、“自然价值”至今没有被现代主流经济学认可
摘要:公允价值会计基于价值和现值理念、兼容历史成本会计,不仅能够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且促使了会计学要素向经济学概念实质的回归。公允价值自身具有的性质特征以及表达会计要素的经济学价值的能力,赋予了扩展公允价值在财务会计学之外其他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应用的条件和空间。本文以公允价值的理论基础为切入点,讨论了在企业内部建立公允价值计量体系的必要性。将公允价值引入理财学以及管理会计学中,能够为企业财务及其他管理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高质量信息作为决策和管理的依据。
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运用已经成为当代国际会计改革的一个主要特征,同时也体现了会计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着财务会计未来的发展方向。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组织提倡在会计和报告中运用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实证会计理论“计量观”认为,把公允价值体现在财务报表中以提交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已经日益成为会计人员的目标。更进一步,根据公允价值自身的概念和属性将公允价值概念引入管理会计学和理财学,能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更真实、有用和相关的信息,从而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能力。
一、公允价值计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
虽然不同国家和组织都对公允价值作出了自己的定义,但定义的内容却是大同小异。FASB在第七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 (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中对公允价值的概念的定义是“在当前的非强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2004年6月在颁布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征求意见稿中,FASB重新修订了公允价值概念,对交易各方增加“熟悉情况和非关联”两个限定条件。近年来,FASB已经把公允价值作为大多数会计计量的目的,包括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和以后期间所进行的新起点计量。可见,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大,但是也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使用难度。
从公允价值的定义以及目前研究成果分析,公允价值实际上是一个很广的概念范畴,一方面,从广义上说,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涵盖其他几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计量,现行成本计量、现行市价计量、短期的可变现净值计量和以公允价值为目的的现值计量 (谢诗芬 ,2002)。公允价值反映了发生在交易和事项中公平、允当的价格,同时兼具可靠、相关的信息质量特征,已经成为企业外界相关利益者、特别是大多数的决策者对会计计量属性的内在要求。因此,公允价值应当作为所有计量属性所提供信息质量特征的衡量标准――是否公允地表达了计量对象的价值。另一方面,狭义地讲,公允价值又可以作为独立的一个计量属性能够反映模拟的市场价格,即在尚未交易和非清算的情况下,采用各种估价技术对缺乏有效市场的资产或负债项目的价值以近似市场定价的方式进行评估,从而试图得到相对公允、合理的价格,反映报表截止日各项资产或负债项目的静态价值。
公允价值会计基于价值和现值理念、兼容历史成本会计,因其能提供面向现在、未来、市场、风险等在历史成本计量为主的情况下被认为是具有不确定性而无法确认、计量的会计信息;相比之下,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以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原则为主要特征,提供的信息更多的是面向过去,因而显得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也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FASB在第7号财务公告中大力推荐公允价值的运用,并且提出应由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估计公允价值,特别是当某项资产或负债不存在可观察的市场价格,但具有和约规定或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就成为获取公允价值的重要技术手段。
二、公允价值的逻辑起点
“价值”是现值和公允价值共同的逻辑起点,也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中重要的基本概念。公允价值计量符合经济学的资产、收益概念和现值计量要求,成为会计学资产、收益要素向经济学概念回归的重要手段,所以公允价值是实现价值型会计模式计量的关键。在经济学的定义中,资产是根据企业使用这些资产在未来所实现的预期收益的现值来计量的,收益是企业在某一期间净资产价值变动的结果—-实质上,二者都建立在面向现在和未来、强调与经济决策相关的经济学“价值”概念上。所以从经济学层面来讲,作为价值信息提供者价值计量是财务会计的责任,而价值的直接计量就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然而,在现值计量难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之前,会计学收益和资产概念不得不建立在面向过去、强调计量客观可靠的会计学“成本”概念上。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逐渐变化,因为这种信息不及时和不能完整反映企业价值而日益遭受社会各界的诟病。但是,随着FASB第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颁布以及对于公允价值以及现值会计研究成果的出现,为在初始确认或新起点计量时使用未来现金流量作为会计计量基础、以及现值计量在会计摊配中的作用提供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指导框架,为公允价值和现值的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公司理财观点的创新:公允价值计量与延展
通过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分析,公允价值应当发生和存在于交易中,是一种交易价格――不论该交易客体或其同类产品是否存在活跃的市场。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公允价值的根本特征在于“真实与公允”(谢诗芬,2004),其他特征如:公允价值计量具有公平性,是交易双方平等议价的结果;公允价值计量对象具有全面性,其计量对象不仅包括资产也包括负债;公允价值得以存在的交易市场具有兼容性,不仅包括活跃市场也包括非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反映虚拟的市场价格,即交易和交易双方可以是假定的;公允价值概念具有动态性;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信息及时充分、能够面向市场而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并且全能够全面反映管理层决策水平。虽然公允价值作为一个财务会计学概念产生于交易之中,但是以上各种特征及其“价值”属性还是为将公允价值引入经济学和管理学其他相关学科提供了天然的条件和基础。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下,在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其他许多学科领域中,如金融、保险、精算、投资、资产评估、资信评估、价值评估等,公允价值都得到重视和运用。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已经成为许多经济管理学科变革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尤其是对于和财务会计息息相关的管理会计及理财学,将公允价值计量概念及方法引入管理会计及理财学对于企业本身具有重大意义。
(一)公允价值与理财学
所谓理财目标,是指财务主体在特定的理财环境中,通过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成熟,目前股东财富最大化已成为理论界比较公认的企业理财目标――以股票价格代表特定利益主体的价值创造。不论理论界对于理财学目标的争论如何,它始终是建立在对企业价值客观评价的基础之上的。价值是联结理财学和会计学的根本纽带,作为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分支学科,可以肯定的是价值是现财学的核心概念,因此,正确地进行企业价值及其组成部分的计量和评估就成为了理财学目标实现的基本前提。将公允价值和现值计量应用于理财学当中,意味着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及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对资产、负债和收益进行计量的同时能够得到反映企业真实价值的相关信息。
有些相关文献中曾提出,因为企业的价值是企业全部资产(包括会计上已确认与未确认的资产,如人力资源与自创商誉)共同协调作用的结果,因此对企业估价绝不是将其全部资产的价值简单加总那么简单,这也决定了对那些共同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采用现行市价与可变现净值进行计量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从整体与部分的加总不相等的角度来看,以上的观点是可接受的。但是必须承认的是,企业整体价值的正确评估和反映必须建立在能够对于其组成部分,也就是各项资产、负债以及权益价值的正确评估的基础上;反之,不了解整体之中各组成部分真实的价值特征也就不能正确了解整体的价值情况。从另一个方面说,在运用企业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企业价值所应用的现值理论及技术,与广义上公允价值会计中的现值计量拥有共同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或者说可以将评价企业整体价值作为对单项资产项目进行价值评估的延伸。
(二)公允价值与管理会计学
管理会计的基本目标是向企业管理人员提供经营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因此被称为“对内报告会计”。从其演进过程和应用现状来看,管理会计作为一门综合性的交叉学科,企业管理学、应用经济学等在现代管理会计体系中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并且已经成为企业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财务会计相比,现代管理会计侧重于预测未来,为了有效地帮助企业管理当局作出正确的经营管理决策,需要进行定量分析和科学的预测――预计经济环境和企业条件的变化,提出各种经营方案供企业选择。所以说,管理会计已经“从传统的只重视以财务导向的决策分析和预算控制,转变为强调股东价值关键财务和经营动因的确认、计量和管理的众多战略性方法在内的复杂体系”(IFA,1998;IMA,1999),价值管理已经成为管理会计关注的重点。不论用什么方法和指标来衡量和评估价值,其中都必然会涉及到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问题。这里实际上再一次提出了价值的计量问题,提供面向现值和未来的信息的价值计量绝不是仅仅依靠企业中占主导地位历史成本计量体系所能胜任的,所以必须引入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
四、结论与展望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公允价值概念的出现反映了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今后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促进了财务会计正从过去提倡成本计量向经济学家所要求的价值计量的转变。同时,公允价值自身具有的性质特征以及表达会计要素的经济学价值的能力,赋予了扩展公允价值在财务会计学之外其他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应用的条件和空间。作为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分支学科,理财学、管理会计学和财务会计学由“价值”这一核心概念作为纽带而相互联系,将公允价值引入理财学以及管理会计学中,能够为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以及企业管理者提供更为真实、有用和相关的信息。更进一步说,在考虑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一套可行的公允价值的计量体系,为企业财务及其他管理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高质量信息作为决策和管理的依据,因此,扩大公允价值的使用范围必然对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具有重大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FASB. 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 No.7, 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 Feb.2000, Published by the FASB.
[2] 谢诗芬, 戴子礼. 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21 世纪财务变革的重要前提.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5;9;12~18
[3] 于永生. 美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研究. 财经论丛, 2005;9;90~97
[4] 黄中生. 论资产计量. 会计研究, 2005;4;15~21
[5] 黄学敏. 公允价值:理论内涵与准则运用[J]. 会计研究, 2004;6;17~22
关键词:资本一般;“1861-1863年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辩证法
“1861-1863年手稿”是马克思最早出版的一部手稿,“资本一般[Das Capital im Allemeinen]”是马克思为这部手稿拟定的总标题。“1861-1863年手稿”发表之后马上受到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般被当作是《资本论》的第二稿和《资本论》第4卷的唯一草稿。然而,由于这部手稿的篇幅巨大、内容庞杂,对“1861-1863年手稿”的理论研究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的成果。一个世纪过去了,“1861-1863年手稿”仍然被视为一部杂乱的手稿,缺乏哲学上的整体研究。随着MEGA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二版的出版,“1861-1863年手稿”首次大体上以原始状态公开发表。新的编排方式不仅保留了过去发表过的全部内容,而且马克思为了整理思路而写下的插入部分也得到了完整的呈现,为“1861-1863年手稿”的哲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文本依据。
一、“1861-1863年手稿”与“资本一般”
“1861-1863年手稿”的内容虽然看起来较为杂乱,但马克思的写作过程始终没有脱离他1861年初为“资本一般”理论所制定的提纲,而且最终完成了提纲中的大部分内容。“资本一般”不仅是“1861-1863年手稿”拟定的总标题,同r也是马克思1857-1863年间频繁使用的一个范畴。1857年6月到1863年6月,马克思致力于分两册完成题为“资本一般”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以此来批评当时流行的各种政治经济学观点。“1861-1863手稿”是最后一部以“资本一般”为题的文本,标志着“资本一般”创作期的完结。因此,为了完整地呈现和理解“1861-1863年手稿”中“资本一般”理论的理论结构和逻辑线索,需要综合考虑马克思在1857年6月到1863年6月间创作的与“资本一般”相关的全部文本。
“资本一般”是马克思自己发明的概念,由两个范畴组成:“资本”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指的是资产者预付的、用于营利的货币;“一般”是一个哲学概念,是黑格尔的辩证法体系中概念论的第一个环节,指的是获得了自身全部规定性的概念。“资本一般”将两个概念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运用辩证法对资本概念的批判。
在十九世纪,经济学理论对资产阶级社会中经济关系的抽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只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的资本,另一种是存在于一切社会形式中的价值;而经济学研究的内容,就是用从价值理论出发解释资本的形成原理。由于资本是一种既成的现象,经济学内部的争论就主要集中在关于价值概念的界定方面。在价值理论上,政治经济学就表现出了其方法论的共同缺陷;他们都把价值当作了一种客观存在的属性来进行研究,而没有考虑到价值本来只是人的一种观念,价值的客观性本身才是需要被说明的东西。马克思指出,价值本身是一种观念,而不是物本身具有的自然属性,通过对物的考察无法理解价值的真实含义。从具体到抽象的还原论方法无法认识价值的规定性,对价值的科学理解只有运用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逻辑方法才能实现。
在“资本一般”理论中,马克思完整地运用辩证法批评了将价值作为既定前提的各种经济学理论。价值――作为一种观念――是人的创造物,它如何能获得一种客观性的外表呢?为了解决这个难题,马克思将黑格尔哲学引入到了经济学的讨论之中。在黑格尔哲学的解释框架内,如果一种抽象观念完成了辩证演绎并返回自身,那么这种抽象观念以及它演绎出来的所有规定就都了具有客观的必然性。马克思将黑格尔的方法颠倒了过来,提出了批判政治经济学的独特思路:作为观念的价值在现实中表现为一种客观的存在者,恰恰意味着价值概念已经完成了辩证演绎并返回自身。因此,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任务就是对抽象的价值概念进行辩证演绎,从而呈现价值概念全部的具体规定;马克思认为,这些具体规定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即价值观念存在的历史前提――的科学表述。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完成了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黑格尔运用辩证法的目的,是要证明某些观念具有现实的必然性;而马克思运用辩证法的目的,则是要揭示这些具有“客观”外表的观念的历史性前提。
按照大致的写作时间顺序,“资本一般”文本群由七个独立文本共同组成,它们分别是:(1)一个编号为“M”的单独笔记本、(2)编号为A-C的序列笔记本、(3)已经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4)一个标题为“引文笔记”的单独笔记本、(5)一个标题为“资本章计划草稿”的单独笔记本、(6)标题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一般”的序列笔记本I-XXIII、(7)标题为“补充笔记”的序列笔记本A-H。
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研究转向了资源配置的技术关系,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代表的新古典理论成为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其对经济学研究的统治迄今已近一个半世纪。在今天主流经济学的教科书中,“资本主义”已完全消失,资本成为一种生产要素,工资、利息与利润只是生产要素的价格,并取决于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率。当然,对于新古典的资源配置理论,我们可以认为它是完全正确的,主流经济学往往也把这种理论应用于对现实的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解释。然而问题是,现实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工资率和利息率(利润率)究竟是不是表示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品呢?新古典理论中的资本、工资、利息和利润等概念与现实中以货币价值或价格表示的这些概念是相同的吗?
现代国民收人核算统计开始于1929年,同一年美国爆发了严重的金融危机。可以说,1929—1933年的“大萧条”孕育了“凯恩斯革命”的诞生,但在新古典理论强大的思想意识所形成的观念和教条的无情统治下,凯恩斯的理论很快被融人到新古典经济学,并成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宏观经济学。其中,新古典经济学家通过“总量生产函数”把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完全纳人到新古典的技术关系分析之中,最典型的是把国民收人的统计变量截然划分为实际变量和名义变量两个部分,如实际GDP和价格水平、实际工资与名义工资、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当然还可能有实际资本和名义资本。也就是说,新古典理论把国民收人的统计变量完全套用到总量生产函数之中,再加上决定名义变量的货币数量论,由此成为研究反映宏观经济波动的各种统计数据的基础。
然而,这些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是不是表示新古典生产函数技术关系的变量或概念呢?经济学家们至今似乎对此没有提出过疑问。在上个世纪50—80年代那场空前激烈的“剑桥资本争论”中,作为争论双方的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那些争论的焦点在这些现实的国民收人核算统计概念中与新古典理论中同样称呼的概念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实际上,剑桥资本争论的结果所表明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国民收人核算体系中以货币量值表示的所有统计变量与新古典理论的生产函数或技术分析是完全无关的,而是来自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或特定的货币金融关系。”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熏陶造就了人们天然地认为这些统计变量是“真”的,即表示实物的要素投人和产出的关系,并把这种由生产函数表示的资源配置作为经济学研究的主题和宏观经济学的基础。然而事实上,这些统计变量所表示的只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或“比谁挣钱多的游戏”,与技术是完全无关的。马克思经济学所要研究的正是由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目前国民收人核算体系中统计变量的性质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恰恰是目前主流经济学教科书中所要研究和解释的现实问题;而主流经济学从技术关系角度对这些问题的解释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这些问题只是由马克思经济学所研究的社会关系决定的。
价值理论不仅是马克思经济学中最富争议的领域,同时也是理论经济学中最具争议的问题。1951年,斯拉法在其编纂的《李嘉图著作和通信全集》的序言中,提到了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终生想要寻找的“绝对价值”,以表示国民收人中工资与利润的分配份额。这个绝对价值,用今天的语言来讲,实际上就是国民收人(GDP)的测量单位。作为总量指标的国民收人,如果面对的是各种异质的产品,比如小麦和燕麦,我们需要一个同质的单位进行加总,以获得一个同质的总量。当然,如果采用劳动这种同质的单位来计量,虽然可以进行加总,但却不能表示劳动生产率和实物产品产量的变化;而且当两个部门的“资本构成”(资本劳动比率)不同时,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和利润率的变动都会影响到相对价格和收人分配,这使李嘉图在1817年采用单一产品的“谷物模型”所证明的命题不再成立。
1953年,新剑桥学者罗宾逊提出了异质资本品的加总问题,并由此引发了著名的“剑桥资本争论”。1960年,斯拉法在其名著《用商品生产商品》一书中把李嘉图的难题套用到新古典理论中,表明新古典的相对价格一旦加总为总量将导致严重的逻辑矛盾。进而,这一问题在20世纪70年代很快被延伸到有关马克思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比如,斯蒂德曼用一个资本劳动比例不同的异质品模型进行证明,得出了在某种假设条件下劳动价值可以是负值的结论,萨缪尔森则重新提出了关于马克思的转型问题在逻辑上不可能成立的问题。实际上,斯拉法的模型已经证明,由于在异质品模型中利润率的变动会影响相对价格,从而收人分配的变动将使由相对价格加总的总量(国民收人)发生变动,这使古典学派和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工资率(工资)的上升将使利润率(利润)下降的命题不再成立。显然,“剑桥资本争论”中存在的新古典理论的加总问题在古典学派和马克思经济学中是同样存在的。由此,当“剑桥资本争论”中的问题不能得到解释时,20世纪70年代马克思经济学的复兴被完全终止了。
面对那场以失败告终的极其激烈和复杂的“剑桥资本争论”以及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争论,人们是否应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问题的复杂性可能并不在于问题本身,而在于观念上出了问题,而经济学家们可能并不十分清楚地知道争论的问题所在。长期以来,统治经济学界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新古典理论的观念一直顽强地盘踞在人们的头脑中,禁锢着经济学家的思维,这就是统治经济学研究的“实物”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新古典经济学家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生产,古典经济学家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分配,而国民收人的计量似乎不能离开这种实物产品。那么,在经济学研究中是否存在完全脱离这种实物产品的生产与分配的价值概念呢?实际上,这个价值概念就是国民收人(GDP)和国民收人核算中的统计变量。在“剑桥资本争论”中,作为争论双方的新剑桥学派和新古典经济学家都没有意识到,GDP和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可以完全不依赖于实物。这场争论起因于罗宾逊对总量生产函数的批评,当然也涉及到总量生产函数对国民收人核算统计变量的解释,即新古典增长理论。但在罗宾逊1973年出版的那本试图取代新古典教科书的《现代经济学导论》中,作为新古典理论核心的实际GDP和价格水平依然充斥着全书,这正是问题所在。
对于实物产品的生产,新古典的相对价格理论显然是一个完美体系,比如通过表示产品和生产要素稀缺性的相对价格可以使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然而,我们却不能把构成GDP的各种产品和劳务的价格相加以得到一个表示实物总量的GDP。一方面,新古典的相对价格是一种稀缺的指数,把两个表示稀缺的指数加在一起是毫无意义的;特别是产品的稀缺性取决于人们的偏好,那么随着人们偏好的改变,相对价格和GDP的总量也会随之变动。另一方面,对于新古典的资源配置而言,这里只需要相对价格而根本就不需要总量,即国民收人或GDP的总量对新古典理论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其理论中也不可能得到这个总量。
对于李嘉图的分配理论而言,如果讨论的是实物产品的分配,采用简单的劳动价值论是可以解决这种异质产品加总问题的;如马克思采用劳动时间的计量,通过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即可解决工资与利润的分配问题。作为一个“思想练习”,这种劳动价值论的推论完全可以采用新古典理论的多种要素模型。比如,必要劳动时间取决于劳动的边际产品,剩余劳动时间是其它生产要素边际产品(如利息和地租)的加总。然而,当我们这样进行逻辑推论时会发现,如果马克思的分配和剥削理论是建立在这种实物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话,那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只是新古典理论的单一生产要素模型,它根本无法战胜新古典理论。因为新古典异质品模型中包含着一个强烈的命题,即如果要使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或使可以分配的面包做到最大,就必须按照新古典的要素边际产品等于要素价格来形成市场的相对价格,从而也决定了要素“初次分配”的新古典边际生产率分配理论,这被称为经济学的“实证分析”;随后的“规范分析”认为利息和地租是不劳而获的剥削收人,则完全可以通过政府对利息和地租征收100%的税进行收人再分配。这样,新古典理论对马克思经济学的攻击在逻辑上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然而,新古典理论遇到了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这就是现实国民收人核算统计的国民收人(GDP)和其中工资与利润(利息)的分配问题。当新古典经济学家采用总量生产函数说明现实国民收人统计中的经济增长和收人分配时,其逻辑一致性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GDP和国民收人核算中的统计变量根本不是新古典理论中的实物,也根本不表示新古典理论的资源配置。这些以货币量值表示的国民收人核算的统计变量(包括GDP)所表示的只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而这正是马克思价值理论所要揭示的。
采用人们熟悉的语言,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一种“抽象”。那么,马克思对价值的定义究竟抽象掉了什么呢?显然,马克思抽象掉了所有与技术关系或实物有关的因素,只留下了“抽象劳动”所体现的社会关系。马克思表明,这种“价值”与使用价值无关,或与实物的“效用”无关;另一方面,针对李嘉图的混乱,马克思明确表明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无关,即与实物的生产无关。进一步,当马克思把这种“价值”与实物的生产、消费和占有完全抽象掉,或表明价值与技术关系无关时,那么马克思的“价值”所体现的社会关系究竟是什么呢?
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原始社会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庭、氏族关系,奴隶社会对他人的直接占有和支配关系,封建社会以土地占有为基础的人身依附关系等等。在14一15世纪的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提出了“自由、平等、民主”等理念,以构造新的社会关系或社会制度的基础,而这种“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理念直接联系到“劳动价值论”。比如在神学家阿奎那的宗教理念中,劳动价值论体现着公平与正义,是人们之间商品交换“平等”的基础。那些早期劳动价值论的阐述者,如配弟、魁奈、康替龙等古典学派的前辈们,把劳动价值论联系到“自然秩序”或私有财产的基础;如洛克对劳动价值论的说明是“财产是自然的权利,它来自劳动”。显然,这种对劳动价值论的阐述似乎联系到新生的资本主义制度,如美国政治家富兰克林就把劳动价值论联系到“自由、民主与公平”。然而,资本主义的产生和资本主义制度却是与这些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的劳动价值论理念背道而驰的。
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涵盖非常广泛的概念,由于研究对象不一样,各种科学领域的价值观是很不相同的。然而,只要仔细分析,除去某些肤浅之论,各种学说的价值概念还是存在着共通之处。文化经济学无暇顾及历史上和现实中关于价值问题的争论,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寻找不同价值观的交汇之点。
文化经济学认为,价值是客观对象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这个价值概念是普适的,不仅在商品社会中适用,其他社会中也适用;不仅在经济学领域适用,在伦理学、哲学、美学等领域也适用;不仅适用于人类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也适用于同一历史时期不同的人类生活领域。
这个价值概念是一个阴阳统一体,一面是主体(人),另一面是客体(客观对象),主体和客体通过“意义”联合为一,构成一个价值形态。
价值形态的主体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人对价值形态的客体,即客观对象有某种需求;客体身上内含着某种属性,也可以满足主体的需求。
价值形态表明,价值是主客统一之物。其中,作为主体的人处于中心位置。如果没有人,没有主体的需求,那就无所谓价值。只有当主体的某种需求同客体的某种属性相互吻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时候,才有意义、才有价值。
价值形态也表明,价值是一个矛盾之物。按照辩证法的规律,价值形态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的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价值是一个文化之物。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人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东西,都是文化,价值从根源上说天生是一个文化之物。
在价值形态中,客体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是客体身上存在着的,同时又是主体感受到、认识到的,这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现象。实际上,价值是文化的内在特性。任何文化,对人的生存和发展都是有意义的。这种文化涵义在价值的展开中显露得更清楚。
经济科学家的大师们,从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到马克思,都在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伟大成就,使后世之人对他们一直怀着崇高的敬意。
但是,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两百年来,劳动价值论始终不能成为贯通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也不能指导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市场机制的运行,而且在各派经济学家之间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例外,它使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登上很高的境界,并且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没有终结价值科学的真理,而只是为后人打开了深入认识商品价值的科学之门。
文化经济学认为,商品的两重性不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是价值和价格(交换价值)。
商品,包括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因为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有意义,因而有价值;因为能够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某种需要而在市场上被交换,因而有价格。价值是商品内在的,价格的是价值的表现。价值和价格构成商品的两重性。
商品的价值从何而来?是社会的人生产出来,“生产”这两个字在新的价值论中具有枢纽的意义。文化经济学将直接用“生产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
用“生产”代替“劳动”,用“生产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有几个好处:继承劳动价值论的传统,高度肯定价值创造者的崇高地位;可以把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贯通起来;使价值理论变得相当简明,文化经济学主张的生产价值论,只保留生产、价值、价格、货币等很少的几个概念;克服了劳动价值论遇到的难题;突出了价值理论对经济实践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