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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年重症哮喘;循证护理;生存质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良的饮食结构和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哮喘的发病率。如今的治疗手段多为保守疗法,所用药物也只是起到缓解的作用,无法根治,因而患者会反复发作。长期用药也会让患者感觉治疗无望,产生负性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延误治疗时机。重症支气管哮喘是由急性哮喘发展而来的重症,治疗不及时或者不彻底会危害患者的生命健康。所以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给予科学合理的护理措施是提高治疗有效率的重要保证[1]。作为新型的护理模式,循证护理在我院的开展时间已经是一个较长的阶段,它充分利用了常规的护理优点,使得护理效果更佳[2]。这些年来循证护理在临床上的运用越加广泛,也取得了一般护理无法达到的效果。本文特选择100例老年重症哮喘患者,对其中的50例采用了循证护理,以分析循证护理在改善患者生存质量方面的效果,具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病例选择我院于2012年8月~2013年8月接受诊断、治疗的重症哮喘患者,从中随机选出100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为50例,其中,对照组男性28例,女性22例,年龄为62~81岁,平均年龄为72岁,病程为1w~3年。观察组男性29例,女性21例,年龄为61~83岁,平均年龄为73岁,病程为1.1w~3年。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病程方面存在差异,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
1.2.1预防哮喘,积极治疗 督促患者戒烟,治疗期间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机体抵抗力,做好病房的温度、适度调控,避免患者感冒,进而起到预防哮喘发作的作用。治疗方法:对患者选用了无创正压通气予以治疗,初始IPAP设置为10cmH2O,EPAP为4cmH2O,然后依据患者的呼吸困难状况慢慢调节到合适的水平,即IPAP20cmH2O,EPAP为6cmH2O。对于不配合治疗的患者给予镇静剂,并检查和记录患者治疗前后的身体指标。
1.2.2加强监测 患者需要根据医嘱按时服药,睡觉姿势取半卧位,医护人员建议患者在咳嗽的时候调整节律,不宜用力过大,适当排痰。同时医护人员需要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尤其是夜间和早晨,发作的几率比较大,如果患者的呼吸出现困难,脉搏逐渐加快,护理人员就需要立即报告给治疗医师,给予吸氧等急救处理。
1.2.3缓解期护理 在患者的症状逐渐缓解甚至消失之后,患者仍需要接受医院的进一步观察和治疗,严格控制病情,降低复发的几率。同时护理人员要告知患者家属接受进一步治疗的原因,以保证密切配合。
1.2.4心理疗法发病期间大多数患者都会伴随抑郁、焦虑等消极情绪。上述负性情绪均会对患者的治疗产生影响。因此在治疗期间要对患者进行积极向上的心理疏导,让其了解到重症哮喘是可以得到有效缓解的,只要患者树立起治疗的信心,那么成功率就会较高,同时促进康复的疗效[3]。
1.2.5排痰护理痰多容易阻塞呼吸道,加重支气管哮喘患者的临床症状,所以我们要重视对支气管哮喘患者排痰的护理,观察其痰液的粘稠度。患者发病时,呼吸会明显加快,出汗明显,我们会鼓励患者每日饮水量要达到3000mL,防止水分的过分流失。重症患者则需要接受静脉输液,指导患者定时进行正确的雾化吸入治疗。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组间比较用单因素方差分析和t检验,P
2结果
生存质量表涉及精神、睡眠、心理以及劳动能力,且每项均为5分,观察组出院时、出院后的6个月的生存质量明显比对照组高,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目前哮喘人群是个较大的数字,常常发病于春秋两季,是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临床特点为发作频繁,且发作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因人而异。表1显示,采取循证护理的患者在出院后的6个月的精神、睡眠、心理状况和劳动能力等生存质量指标的评分均比对照组高,说明其生存质量明显改善。老年重症哮喘患者是哮喘患者中的特殊群体,加强护理是提高治疗有效率、减少死亡例数的重要举措。
循证护理乃是临床实践护理的基础,是指以临床实践为基础的护理,循证护理要求医护人员将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科研结论和患者具体的病情相结合,在提出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找出证据,利用这些证据或者例子采取适宜的护理方式。这种护理可提高重症哮喘患者的护理质量,达到更好的治疗成效,加强了护理人员的知识,更明显提高提高了老年重症哮喘患者的生存质量。
综上所述,此次研究中我们采用了循证护理,在这之中,我们发现循证护理可以有效加强护士自身的专业知识,同时促进了护士进一步学习,巩固了理论知识。更为重要的是,循证护理极大地改善了老年重症哮喘患者的生存质量,所以应该大力推广。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9,26(3):132-138.
一、已建工程管理状况
(一)林州市
水利产权改制主要涉及机井、库塘等,形式有拍卖、承包、租赁、股份经营。其中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一种是深井供水约占。管理模式有:、产权归集体所有,村委指定专人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承包,村委核定水价,电费、维修费、人员工资由承包者从水费中支付。第二种是引泉水供水约占。管理模式仍是集体管理,基本上是按人头收费,人均年收费元。第三种是吃旱井水窖水约占,“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受益”,产权全部归个人。
近几年,林州市在省、市水利部门的支持下,依据当地实际,大力兴建以乡镇水利站为主体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走出了一条农村饮水工程的新路子,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林州市东岗镇、姚村镇、城郊乡、合涧镇、桂林镇、茶店乡、原康乡、临淇镇等个乡镇以水利站为主体,建立了乡镇集中供水,解决万余人饮水安全,东岗镇水利站投资万元建成一套水净化处理系统(其中水净化处理设备万元),保证了饮用水的卫生合格。合涧镇投资万元,购置消毒净化水处理设备,保证了供水符合饮用水标准。
(二)汤阴县
年以来水利工程产权改革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竞价拍卖或承包。该方式以宜沟为主,水价由村两委制定,水价包括电费、管理人员工资、少量维修费。第二种方式是所有权归集体,管理人员由村两委指定或村干部或村电工代管,实行按方收费或按人收费。
从林州市和汤阴县饮水工程管理模式调查情况看,无论是个人承包制还是集体管理;无论是按方收费还是按人收费,其水价中都不包含折旧费,有的甚至连人员工资和维修费仍需村集体补贴。通过几年的运行,总的来看,情况基本是好的。首先,基本解决了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基本生存条件的解决,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人民安居;其次,水利基础产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种植业、养殖业、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通过对水利工程产权政策的宣传、实施,水的商品意识,水利工程政策观念正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接受;第四,在农村进行水利工程产改,可盘活水利资产,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水利发展活力;第五,农村水利工程产改后,促进了用水量占的农村节水工作,这个社会效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表达的,对安阳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通过调研活动,也发现了一些在改制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出现的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详情在第三第四个存在问题和几点建议中谈。
二、××年项目区情况
(一)林州市
林州市××年计划围绕东岗镇、合涧镇、原康乡集中供水工程,优先解决项目区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即把项目区饮水安全村庄纳入集中供水范围,扩大现有集中供水规模。思路是:上级补助经费作为国有股埋设主管,建调节池等,村饮水工程经营者筹资建设支管和村内管网,收取的水费除上缴水利站外,即为自己的。
例如:项目区合涧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有弓上水库和淅北渠,淅北渠归水利站管理,弓上水库归林州市水务局管理,从弓上水库引水,水库负责总干管,合涧水利站负责干管和调节池的建设、管理,每方水交弓上水库元。对下放水收元。郭家园村:口人,人均收入元,个自然村,原有深井四眼(米以下),淅河从村南穿过,户户有水窖。深井供吃水,每人年交费元,隔天定时供水。由于村庄地势不平,高差近百米,加深井水量不足,村内高处供水不正常,村民有意见,造成收取水费困难。为解决群众吃水难,决定改引水库供水,村委通过召开群众、党员代表会议,决定把此次饮水工程推向市场,由个人投资,竞价承包。××年冬,由高陆洲、程林虎、李如增人筹资多万元承包村内饮水工程,承包期年。年后,饮水设施仍归集体所有。饮水工程项目是,合涧水利站负责干管和调节池建设,调节池以下米管路和村内管网的完善由承包人负责。目前水费暂按每人每年元计收并详细规定了牛、羊、猪及建房交费标准,如建房用水按一层元,二层元计收,只羊,三头牛顶一个人水费。由于人均每年降低了近元水费支出,村民对饮水工程改制赞同,满意。
(二)汤阴县
项目区宜沟镇后李朱村,半岗半坡,人,亩地,户。拟建工程为:打米的机井眼,埋管到村内,建村内管网等,总投资近万元。拟改制方案一是把上级补助的万,全补助给个人,不再收回,其余部分,由个人竞标筹资,个人负责兴建全部饮水工程。二是如果上面情况没有人有能力建,则村委把修汤伏铁路时卖地款万元再补贴进去,个人再筹万元,工程基本上可完工。该办法,目前正在讨论中,需要通过详细算账才能明了。
五陵镇朱家营村:人,耕地亩,人均收入元,户,目前吃水靠多眼联户小口井解决。新建工程是打井,埋管,村集体没钱。拟招标建设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上级精神,股份制或承包制。
对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市、县、乡是积极的,而且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林州市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模式;临淇镇临淇村农灌工程竞价承包农灌工程经营权,一次交清承包费模式;汤阴县宜沟镇竞标饮水工程经营权,一次交清承包费模式的方法值得推广,虽也存在欠缺,但主流是好的,要给予肯定。
当前,农村正在进行村级换届选举,对饮水工程改制有一定影响,换届结束后要加强工作,加快进度。
三、目前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村干部和群众对饮水工程改制认识模糊,观念陈旧,对改制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不是积极想办法从制度上防止,而是苦等苦熬,要吃不上水都吃不上。对饮水工程,部分人认为自己投工投劳也投过资,吃水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如果进行改制,把集体财产(也包括自己的一部分)卖给个人,成为私有财产,想不通,也担心会不会形成新的水霸。承包期年、年,后期供水工程老化后,投资额增大,在剩余承包期内,回收资金不足以弥补投入,如经营者不再投入,势必造成饮水工程瘫痪。例如:林州东岗镇大河村,人,原吃水工程借用岩峪眼机井解决本村吃水困难,二次提水,年本村群众刘某以元承包金承包,水价定为元立方米,其中元交岩峪村一级提水费,剩余元作为大河村二级提水(扬程米)电费、设备维修费、承包人工资等,该村属山区地势,落差达百米,供水管网经常崩裂、跑水,运行个月后,承包人认为无利,不合算,要求提高水价,或停止承包,追还承包金,都被村委拒绝,承包人不要承包金,也坚决不干了,加上班子不稳定,停止运行年,××年该村利用农村饮水解困资金,又动员原籍大河村的新疆乌鲁木齐市民营企业家李江洪投资万元资金,打井配套埋管,才二次解决饮水困难。现该村饮水工程为集体管理。
(二)有关人员对产改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知道很少。对股份制、承包、租赁等知识学习少,一知半解,对操作程序掌握更少,调研中,普遍发现合同签订过于简单,张稿纸,手写不足页即为合同或协议,一旦发生争议,无章可循。例如:临淇镇前寨村,有个自然村,人,原先个饮用水机井,米深。年承包后,由于合同不规范,对双方约束力不大,导致承包者在设备坏了后,不维修、不更换,××年供水瘫痪。××年村委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开招标,现场测算,重新确定了承包合同,使工程效益得到发挥。前寨村本次承包,注重了承包人的可信度,但从签定合同看,还是过于简单,总共条,不足页稿纸。
(三)单项工程解决人数少,运行成本高,工程效益低。目前,多数饮水工程普遍存在覆盖人数少,运行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经营者投资难以在短时间内收回,这是部分村庄仍实行集体管理、喝大锅水的主要原因。如:茶店乡西沟自然村,人,“八五”期间,以工代赈解决人畜饮水工程,实行“一表一户”制,采取集体管理,由村支书代管(村支书饲养几百头猪)。水费元方,收取的水费不足支付电费、维修费和人员工资,所以不足部分集体给于补贴。茶店乡庙郊村,人,也是“八五”期间,以工代赈人畜饮水工程,年产改时,由于无利润,招标时无人问津,现由集体管理。临淇镇洪土沟村,机井供水,口人,耕地亩,效益太小,没人干,现由村民组长代管。
临淇河东村,人吃水,灌溉面积亩,年,村民张章希个人投资万元,打米深井眼,静水位在米左右,××年月又投资万元建容量方压力池座,现村内未建成管网,群众吃水是用水带从压力池直接放水到院内水窖,灌水窖和浇地都按每小时元收费。××年净收入元,××年净收入元,××年丰水年没有收入,工程运行无效益。用张章希自己的话说:“在农村搞饮水工程,人少,灌溉面积小,投资万元,别说利润,连工资都保不住,回收投资更不知道到猴年马月了”
相类似情况还有:汤阴县菜园镇,几年来解决了个村万多人,村平均人左右;宜沟镇肖下扣人,石庙村人;五陵镇闫庄人等。截至××年底,林州市共建饮水工程处,其中日供水立方以上的处,日供水立方有处,日供水立方有处。汤阴县建饮水工程处,其中日供水立方处,立方处。从调查情况看,人均日用水量在立方左右,按国家规定人均日饮水量是升。
(四)按方收费,单一生活用水,使饮水工程运行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山丘区屋顶接雨水,旱井水窖蓄水,平原区自备联户小口井与使用饮水工程吃水并存、除吃水用自来水外,其余均用旱井水窖水或自备井,使饮水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林州市东岗镇个行政村,除个自然村使用纯旱井水窖水外,其余各村均同时使用饮水工程水和旱井水窖蓄水,全乡共有旱井水窖多处,现在还以年均增长旱井水窖处速度建设,并且有新的发展趋势:南木井村,已有多户在新建宅基地建两座旱井水窖,一座用于蓄住天上水,一座用于蓄积自来水。汤阴菜园镇人,亩耕地,个行政村,个自然村,多数都有小口井汲水。宜沟镇肖下扣村,人,由个人投资元建井房承包年,水费元方,月用水量只有方,日均方,没有利润,村委以七亩半地,免费种植年作为补贴,以保证全村人饮用水。五陵镇朱家营村属氟水区,人,耕地亩,人均收入元,原先全村户联户打小口井多眼解决吃水,新建吃水工程后,吃水条件改变了,群众为节约支出,其他用水还是原来的。汤阴平原项目区,苦、涩、咸水,用于洗衣服、洗澡,吃水才用自来水。
(五)部分县乡领导(包括水利部门)对于涉及多村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认为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麻烦事多,搞不好还会引起纠纷,因此借口中央有文件不能增加农民负担,不能乱摊派,乱集资,怕群众上访为由,不愿管,群众观念不强,为人民服务宗旨不牢。部分村干部都愿自成体系,自立山头,自己说了算,有可能还可以免交水费等,不热心集中供水工程,本位主义、自私自利思想严重。部分群众担心多村集中供水工程能否长远解决问题,水价是否很高,能否承受住,出了问题谁来挑头解决等。以上这些是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展慢的主要原因。
(六)工程改制后若干年,因一些不可抗因素导致一方利益受到损失,在签合同时又无法预见,也不好写入合同,但实际却是发生了,对这类事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比如地下水位下降,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工程报废;小城镇规模扩大,灌溉面积减少,原承包工程效益严重衰减等,使经营者利润降低,甚至无法经营。例如:临淇镇临淇村,年前有亩耕地,由于城镇扩大,现有亩耕地,口人。有眼机井,年拍卖眼,租赁眼,所有权归集体。许栓喜出资万元(包括井,寸泵,变压器)购买眼机井,××年由于水位下降,机井报废,该井涉及个村民小组,多亩地,个人无力兴建新工程,集体又出资万元打了眼多米机井,仍由许栓喜经营。赵宝根租赁的机井,随着临淇城镇规划发展,灌溉面积由原来的亩减少到现在亩,××年全年灌溉个小时,每小时收水费元,共收入元,除去电费、维修费,几乎没有利润。赵五林,年通过拍卖,以万元的价格购买眼米机井,运行年无利润,主要原因是当时电费元,随着电价上涨,水费没变,当时承担着亩灌溉,现减少到亩,承包人无利可图。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承包期是年好、年还是年为好,如果一些不可抗因素发生,如水源变化,耕地减少等,经营者利益减少,如何办?
(七)部分村庄未按计量收费,又全天供水,村民没有节水意识,用水浪费大,另一方面又造成提水费用增大,供水效益差;部分群众用滴水形式收集水,既解决吃水,水表又不走,节约支出。例如,林州市合涧镇郭家园村,从弓上水库引水,水管进户但未安装水表,又常天供水,全村人,今年前几个月试用期,日用水量达,人均达,人均月收费元,收费率,才够交水利站供水水费元。如实行按方收费,人均月用水左右,所收水费除上交元外,还会有剩余元。调研中,一部分村干部反映部分村民采取用滴水形式解决吃水,但水表不走,水费收入不抵支出。有的承包人员为减少亏损,采取倒算形式,即每月能收取多少水费,扣除本人工资,少量维修费后,其余作为电费按天平均,以钱定开泵供水时间。汤阴县瓦岗乡东江窖村,××年以前承包人实行的是这种办法,群众时有吃不上水现象,意见较大,××年该井因水位下降报废,重新打井,供此机会,撤换了承包人,现为集体管理。
(八)林州市、汤阴县“三区一闸”规划正在进行,但速度较慢。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十分担心一个问题:
在××年农村饮水水利工程建设时,部分经济效益低的工程,会不会出现群众没人愿意参与拍卖、承包、租赁和股份制改革?部分县、乡、村为争取到工程建设资金,会不会联合做假搞产改,一旦经费到位工程完工后,仍会回到以前的管理模式上?
四、几点建议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调研组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仅根据我们对林州市、汤阴县少数乡、村的调研提出几点建议。
(一)乡镇水利站是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产改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是水利系统代表政府行使水行政职能的最基层组织,其人员素质高低、政策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水利工程能否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关系到水利基础产业地位正常发挥作用。建议对水利站有关人员定期对水利法规政策、产改政策以及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召开县、乡、村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专题座谈会,请专家从政策到如何按政策具体操作,请搞的好乡、村领导介绍思路、做法、达到效果等。比如请专家讲股份制政策、章程、具体操作程序,应注意问题等;请安阳县白壁镇介绍全镇成立水利协会从创意到实施运作以及起到效果;请白壁镇东北务村支书赵玉生讲现行体制下如何搞农村公益事业,如何建立行业组织协会等。北郭乡龙凤村介绍拍卖荒沟植树经验等。我们认为,通过专题培训或座谈会,人们的思想认识会有不同层次的提高,对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是大有益处的。
(二)创造条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三区一闸”工程进行集中联片建设,以提高工程效益,建议制定相关政策给以扶持,资金运作上给以倾斜。
(三)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在条件具备的乡镇建议以水利站为依托,建设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向外辐射,以此为产业,发展基层水利站的经济实力。
(四)为使产权改革到达群众和经营者双赢,发挥工程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改革的方式建议采取多样并举。工程效益较好的采取拍卖,一次性到位;效益一般(仅能维持人员工作)的采取承包;经济效益是负数的,建议仍由集体来负责管理,加强管护。
(五)建议农水科按不同产改类型,提出指导性意见。
×年月日至日,对林州市合涧镇集中供水工程和郭家园村茶店乡集中供水工程、茶店村和庙郊村,临淇镇临淇村、前寨村,东岗镇集中供水工程和大河村汤阴县菜园镇北街村、广平厂村,宜沟镇肖下扣村、石庙村、后李朱村,瓦岗乡瓦岗村、东江窑村,五陵镇严庄、朱家营等村,共个乡镇,个集中供水工程,个行政村,就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区一闸”工程四年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我们采取听取县(市)、乡、村三级情况介绍,看工程、算经济帐,以及和部分承包人座谈的方式,听取并翔实记录了他们的意见和发展思路。这个村饮水工程所有权全归村集体,其中个村饮水工程采取承包经营,个村饮水工程由村委指派专人管理。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已建工程管理状况
(一)林州市
水利产权改制主要涉及机井、库塘等,形式有拍卖、承包、租赁、股份经营。其中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一种是深井供水约占。管理模式有:、产权归集体所有,村委指定专人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承包,村委核定水价,电费、维修费、人员工资由承包者从水费中支付。第二种是引泉水供水约占。管理模式仍是集体管理,基本上是按人头收费,人均年收费元。第三种是吃旱井水窖水约占,“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受益”,产权全部归个人。
近几年,林州市在省、市水利部门的支持下,依据当地实际,大力兴建以乡镇水利站为主体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走出了一条农村饮水工程的新路子,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林州市东岗镇、姚村镇、城郊乡、合涧镇、桂林镇、茶店乡、原康乡、临淇镇等个乡镇以水利站为主体,建立了乡镇集中供水,解决万余人饮水安全,东岗镇水利站投资万元建成一套水净化处理系统(其中水净化处理设备万元),保证了饮用水的卫生合格。合涧镇投资万元,购置消毒净化水处理设备,保证了供水符合饮用水标准。
(二)汤阴县
年以来水利工程产权改革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竞价拍卖或承包。该方式以宜沟为主,水价由村两委制定,水价包括电费、管理人员工资、少量维修费。第二种方式是所有权归集体,管理人员由村两委指定或村干部或村电工代管,实行按方收费或按人收费。
从林州市和汤阴县饮水工程管理模式调查情况看,无论是个人承包制还是集体管理;无论是按方收费还是按人收费,其水价中都不包含折旧费,有的甚至连人员工资和维修费仍需村集体补贴。通过几年的运行,总的来看,情况基本是好的。首先,基本解决了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基本生存条件的解决,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人民安居;其次,水利基础产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种植业、养殖业、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通过对水利工程产权政策的宣传、实施,水的商品意识,水利工程政策观念正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接受;第四,在农村进行水利工程产改,可盘活水利资产,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水利发展活力;第五,农村水利工程产改后,促进了用水量占的农村节水工作,这个社会效益是无法用金钱来表达的,对安阳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通过调研活动,也发现了一些在改制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出现的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详情在第三第四个存在问题和几点建议中谈。
二、××年项目区情况
(一)林州市
林州市××年计划围绕东岗镇、合涧镇、原康乡集中供水工程,优先解决项目区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即把项目区饮水安全村庄纳入集中供水范围,扩大现有集中供水规模。思路是:上级补助经费作为国有股埋设主管,建调节池等,村饮水工程经营者筹资建设支管和村内管网,收取的水费除上缴水利站外,即为自己的。
例如:项目区合涧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有弓上水库和淅北渠,淅北渠归水利站管理,弓上水库归林州市水务局管理,从弓上水库引水,水库负责总干管,合涧水利站负责干管和调节池的建设、管理,每方水交弓上水库元。对下放水收元。郭家园村:口人,人均收入元,个自然村,原有深井四眼(米以下),淅河从村南穿过,户户有水窖。深井供吃水,每人年交费元,隔天定时供水。由于村庄地势不平,高差近百米,加深井水量不足,村内高处供水不正常,村民有意见,造成收取水费困难。为解决群众吃水难,决定改引水库供水,村委通过召开群众、党员代表会议,决定把此次饮水工程推向市场,由个人投资,竞价承包。××年冬,由高陆洲、程林虎、李如增人筹资多万元承包村内饮水工程,承包期年。年后,饮水设施仍归集体所有。饮水工程项目是,合涧水利站负责干管和调节池建设,调节池以下米管路和村内管网的完善由承包人负责。目前水费暂按每人每年元计收并详细规定了牛、羊、猪及建房交费标准,如建房用水按一层元,二层元计收,只羊,三头牛顶一个人水费。由于人均每年降低了近元水费支出,村民对饮水工程改制赞同,满意。
(二)汤阴县
项目区宜沟镇后李朱村,半岗半坡,人,亩地,户。拟建工程为:打米的机井眼,埋管到村内,建村内管网等,总投资近万元。拟改制方案一是把上级补助的万,全补助给个人,不再收回,其余部分,由个人竞标筹资,个人负责兴建全部饮水工程。二是如果上面情况没有人有能力建,则村委把修汤伏铁路时卖地款万元再补贴进去,个人 再筹万元,工程基本上可完工。该办法,目前正在讨论中,需要通过详细算账才能明了。
五陵镇朱家营村:人,耕地亩,人均收入元,户,目前吃水靠多眼联户小口井解决。新建工程是打井,埋管,村集体没/,!/钱。拟招标建设人畜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上级精神,股份制或承包制。
对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市、县、乡是积极的,而且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林州市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模式;临淇镇临淇村农灌工程竞价承包农灌工程经营权,一次交清承包费模式;汤阴县宜沟镇竞标饮水工程经营权,一次交清承包费模式的方法值得推广,虽也存在欠缺,但主流是好的,要给予肯定。
当前,农村正在进行村级换届选举,对饮水工程改制有一定影响,换届结束后要加强工作,加快进度。
三、目前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村干部和群众对饮水工程改制认识模糊,观念陈旧,对改制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不是积极想办法从制度上防止,而是苦等苦熬,要吃不上水都吃不上。对饮水工程,部分人认为自己投工投劳也投过资,吃水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如果进行改制,把集体财产(也包括自己的一部分)卖给个人,成为私有财产,想不通,也担心会不会形成新的水霸。承包期年、年,后期供水工程老化后,投资额增大,在剩余承包期内,回收资金不足以弥补投入,如经营者不再投入,势必造成饮水工程瘫痪。例如:林州东岗镇大河村,人,原吃水工程借用岩峪眼机井解决本村吃水困难,二次提水,年本村群众刘某以元承包金承包,水价定为元立方米,其中元交岩峪村一级提水费,剩余元作为大河村二级提水(扬程米)电费、设备维修费、承包人工资等,该村属山区地势,落差达百米,供水管网经常崩裂、跑水,运行个月后,承包人认为无利,不合算,要求提高水价,或停止承包,追还承包金,都被村委拒绝,承包人不要承包金,也坚决不干了,加上班子不稳定,停止运行年,××年该村利用农村饮水解困资金,又动员原籍大河村的新疆乌鲁木齐市民营企业家李江洪投资万元资金,打井配套埋管,才二次解决饮水困难。现该村饮水工程为集体管理。
(二)有关人员对产改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知道很少。对股份制、承包、租赁等知识学习少,一知半解,对操作程序掌握更少,调研中,普遍发现合同签订过于简单,张稿纸,手写不足页即为合同或协议,一旦发生争议,无章可循。例如:临淇镇前寨村,有个自然村,人,原先个饮用水机井,米深。年承包后,由于合同不规范,对双方约束力不大,导致承包者在设备坏了后,不维修、不更换,××年供水瘫痪。××年村委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公开招标,现场测算,重新确定了承包合同,使工程效益得到发挥。前寨村本次承包,注重了承包人的可信度,但从签定合同看,还是过于简单,总共条,不足页稿纸。
(三)单项工程解决人数少,运行成本高,工程效益低。目前,多数饮水工程普遍存在覆盖人数少,运行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经营者投资难以在短时间内收回,这是部分村庄仍实行集体管理、喝大锅水的主要原因。如:茶店乡西沟自然村,人,“八五”期间,以工代赈解决人畜饮水工程,实行“一表一户”制,采取集体管理,由村支书代管(村支书饲养几百头猪)。水费元方,收取的水费不足支付电费、维修费和人员工资,所以不足部分集体给于补贴。茶店乡庙郊村,人,也是“八五”期间,以工代赈人畜饮水工程,年产改时,由于无利润,招标时无人问津,现由集体管理。临淇镇洪土沟村,机井供水,口人,耕地亩,效益太小,没人干,现由村民组长代管。
临淇河东村,人吃水,灌溉面积亩,年,村民张章希个人投资万元,打米深井眼,静水位在米左右,××年月又投资万元建容量方压力池座,现村内未建成管网,群众吃水是用水带从压力池直接放水到院内水窖,灌水窖和浇地都按每小时元收费。××年净收入元,××年净收入元,××年丰水年没有收入,工程运行无效益。用张章希自己的话说:“在农村搞饮水工程,人少,灌溉面积小,投资万元,别说利润,连工资都保不住,回收投资更不知道到猴年马月了”
相类似情况还有:汤阴县菜园镇,几年来解决了个村万多人,村平均人左右;宜沟镇肖下扣人,石庙村人;五陵镇闫庄人等。截至××年底,林州市共建饮水工程处,其中日供水立方以上的处,日供水立方有处,日供水立方有处。汤阴县建饮水工程处,其中日供水立方处,立方处。从调查情况看,人均日用水量在立方左右,按国家规定人均日饮水量是升。
(四)按方收费,单一生活用水,使饮水工程运行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山丘区屋顶接雨水,旱井水窖蓄水,平原区自备联户小口井与使用饮水工程吃水并存、除吃水用自来水外,其余均用旱井水窖水或自备井,使饮水工程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林州市东岗镇个行政村,除个自然村使用纯旱井水窖水外,其余各村均同时使用饮水工程水和旱井水窖蓄水,全乡共有旱井水窖多处,现在还以年均增长旱井水窖处速度建设,并且有新的发展趋势:南木井村,已有多户在新建宅基地建两座旱井水窖,一座用于蓄住天上水,一座用于蓄积自来水。汤阴菜园镇人,亩耕地,个行政村,个自然村,多数都有小口井汲水。宜沟镇肖下扣村,人,由个人投资元建井房承包年,水费元方,月用水量只有方,日均方,没有利润,村委以七亩半地,免费种植年作为补贴,以保证全村人饮用水。五陵镇朱家营村属氟水区,人,耕地亩,人均收入元,原先全村户联户打小口井多眼解决吃水,新建吃水工程后,吃水条件改变了,群众为节约支出,其他用水还是原来的。汤阴平原项目区,苦、涩、咸水,用于洗衣服、洗澡,吃水才用自来水。
(五)部分县乡领导(包括水利部门)对于涉及多村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认为工作量大,协调任务重,麻烦事多,搞不好还会引起纠纷,因此借口中央有文件不能增加农民负担,不能乱摊派,乱集资,怕群众上访为由,不愿管,群众观念不强,为人民服务宗旨不牢。部分村干部都愿自成体系,自立山头,自己说了算,有可能还可以免交水费等,不热心集中供水工程,本位主义、自私自利思想严重。部分群众担心多村集中供水工程能否长远解决问题,水价是否很高,能否承受住,出了问题谁来挑头解决等。以上这些是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展慢的主要原因。
(六)工程改制后若干年,因一些不可抗因素导致一方利益受到损失,在签合同时又无法预见,也不好写入合同,但实际却是发生了,对这类事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比如地下水位下降,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工程报废;小城镇规模扩大,灌溉面积减少,原承包工程效益严重衰减等,使经营者利润降低,甚至无法经营。例如:临淇镇临淇村,年前有亩耕地,由于城镇扩大,现有亩耕地,口人。有眼机井,年拍卖眼,租赁眼,所有权归集体。许栓喜出资万元(包括井,寸泵,变压器)购买眼机井,××年由于水位下降,机井报废,该井涉及个村民小组,多亩地,个人无力兴建新工程,集体又出资万元打了眼多米机井,仍由许栓喜经营。赵宝根租赁的机井,随着临淇城镇规划发展,灌溉面积由原来的亩减少到现在亩,××年全年灌溉个小时,每小时收水费元,共收入元,除去电费、维修费,几乎没有利润。赵五林,年通过拍卖,以万元的价格购买眼米机井,运行年无利润,主要原因是当时电费元,随着电价上涨,水费没变,当时承担着亩灌溉,现减少到亩,承包人无利可图。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承包期是年好、年还是年为好,如果一些不可抗因素发生,如水源变化,耕地减少等,经营 者利益减少,如何办?
(七)部分村庄未按计量收费,又全天供水,村民没有节水意识,用水浪费大,另一方面又造成提水费用增大,供水效益差;部分群众用滴水形式收集水,既解决吃水,水表又不走,节约支出。例如,林州市合涧镇郭家园村,从弓上水库引水,水管进户但未安装水表,又常天供水,全村人,今年前几个月试用期,日用水量达,人均达,人均月收费元,收费率,才够交水利站供水水费元。如实行按方收费,人均月用水左右,所收水费除上交元外,还会有剩余元。调研中,一部分村干部反映部分村民采取用滴水形式解决吃水,但水表不走,水费收入不抵支出。有的承包人员为减少亏损,采取倒算形式,即每月能收取多少水费,扣除本人工资,少量维修费后,其余作为电费按天平均,以钱定开泵供水时间。汤阴县瓦岗乡东江窖村,××年以前承包人实行的是这种办法,群众时有吃不上水现象,意见较大,××年该井因水位下降报废,重新打井,供此机会,撤换了承包人,现为集体管理。
(八)林州市、汤阴县“三区一闸”规划正在进行,但速度较慢。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十分担心一个问题:
在××年农村饮水水利工程建设时,部分经济效益低的工程,会不会出现群众没人愿意参与拍卖、承包、租赁和股份制改革?部分县、乡、村为争取到工程建设资金,会不会联合做假搞产改,一旦经费到位工程完工后,仍会回到以前的管理模式上?
四、几点建议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调研组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仅根据我们对林州市、汤阴县少数乡、村的调研提出几点建议。
(一)乡镇水利站是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产改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是水利系统代表政府行使水行政职能的最基层组织,其人员素质高低、政策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水利工程能否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关系到水利基础产业地位正常发挥作用。建议对水利站有关人员定期对水利法规政策、产改政策以及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召开县、乡、村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专题座谈会,请专家从政策到如何按政策具体操作,请搞的好乡、村领导介绍思路、做法、达到效果等。比如请专家讲股份制政策、章程、具体操作程序,应注意问题等;请安阳县白壁镇介绍全镇成立水利协会从创意到实施运作以及起到效果;请白壁镇东北务村支书赵玉生讲现行体制下如何搞农村公益事业,如何建立行业组织协会等。北郭乡龙凤村介绍拍卖荒沟植树经验等。我们认为,通过专题培训或座谈会,人们的思想认识会有不同层次的提高,对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是大有益处的。
(二)创造条件,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三区一闸”工程进行集中联片建设,以提高工程效益,建议制定相关政策给以扶持,资金运作上给以倾斜。
(三)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在条件具备的乡镇建议以水利站为依托,建设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向外辐射,以此为产业,发展基层水利站的经济实力。
(四)为使产权改革到达群众和经营者双赢,发挥工程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改革的方式建议采取多样并举。工程效益较好的采取拍卖,一次性到位;效益一般(仅能维持人员工作)的采取承包;经济效益是负数的,建议仍由集体来负责管理,加强管护。
(五)建议农水科按不同产改类型,提出指导性意见。
【关键词】土地整治;乡村治理;管理办法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载体,它不仅为人们提供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还象征着社会的和平与安宁。那一抹黄土最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财富的源泉,同时是人们社会活动的场所和乡村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要解决农民们最最关注的土地问题。在乡村治理土地中还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难题:如乡镇建筑用地扩张导致可利用土地减少;乡村环境日益恶化导致土地资源的品质下降;调整乡村的农业种植结构最终导致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面积减少。所以土地的整治利用与乡村的治理发展是紧密相连,缺一不可的。因此,我们要在乡镇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强充分利用土地、整治土地,促进乡镇管理。
现在人们对农村的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方面的研究越来越多,例如VanHuylenbroeck指出国家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全力投资于农村的改革或土地整治工程,用以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土地整治在于农村土地的利用和农业的生产,乡村治理在于农民们的生产生活及乡村的发展进步,所以土地整治和乡村发展是攸关整个国家“三农”甚至“四农”问题的全局策略。为了解决当前乡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实现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的目标,我们一定要加强土地整治管理和乡村治理研究,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布局,用以完善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全局。
1 土地整治
1.1 土地整治的概念
土地整治是指治理低生产率、空闲、不合理使用的土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方法策略,是对各类土地进行整理、复垦、开发的总称。土地整治实际上是由最新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辅助服务体系构成的集中空间,是对农村整体布局的优化配置,用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撑乡村的全面发展。
1.2 土地整治的目的
土地整治的目的就是要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争取把土地治理、村庄改造、新农村建设三者密切结合起来,共同协调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用以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
1.3 土地整治的必要性
国家实施土地整治的必要性,主要有几下几个方面:
(1)土地是人们生存的基石,它是关乎整个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所以当前的土地利用形势日益严峻,开展土地整治的行动迫在眉睫。现在,我们的耕地利用形势迫切,粮食生产质量失去了保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快速开展土地整治行动。因为土地的利用会给人们带来巨额的利润,这样就导致了社会对土地的迫切需求,从而造成了建筑用地增加而农用耕地减少的局面。土地使用的现状要求我们迅速开展土地整治活动,加强土地协调管理,确保农用耕地不至于减少并且保证耕地质量,实现土地的物尽其用。
(2)在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土地整治的现实效果和预期的收益度充分表明了应当立即开动土地整治项目。土地的管理利用关系到整个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关系到生态平衡的大问题,同时也是攸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情。通过实施“五个统筹”及其相关的土地政策,土地整治使得农用耕地和建筑用地达到了总量的动态平衡,实现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耕地质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随着农业的机械化和农业经营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及其基础设施薄弱和乡镇环保的意识增强,这就要求土地整治项目的立即实施。
(3)开展土地整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我们的国家现状是人多地少,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就会要求我们转变土地经营模式,转变粗放型经济为集约型经济,也就是进行土地整治。在经济转变的过程中,不仅要促进农村经济增长,还要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真正的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资金密集型的公共服务工程,投资大,周期长。所以,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强土地管理,就要转变乡村的经济发展方式,用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和生活水平,优化利用土地资源。
2 乡村治理
2.1 乡村治理的概念
乡村治理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管理活动,它包含了政府统治,村民自治的治理方式;法定制度,村规民约的治理条例。同时在乡村治理中,要求政府和农民们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从传统的乡村治理类型来说,有文化治理、经济治理和法律治理这三种。其中文化治理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经济治理要依靠利益相关性的基础;而法律治理建立在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意识日趋薄弱,文化治理越来越不稳固,经济治理也不再可靠,摇摇欲坠。同样的,在农村法律治理中,其存在的强制性无法展开。
2.2 乡村治理的变革
乡村治理的模式变革“必须从土地制度的变革做起”,这是最基本的操作平台。土地是最最重要的资源,它为人类提供着物质财富,影响着乡村治理的变革。土地是根本,所以土地制度的变革肯定会影响其他制度,乡村治理必须从土地制度变革开始。土地所有制解决了土地分散问题,还是有效管理土地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上有重大贡献。因此,要在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这样才能顺利进行乡村治理的改革。
3 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相结合
土地整治工程可以提高农用耕地的生产率和产出率,提高了土地质量,优化了农村产业模式,而乡村治理改善了农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到了产业形势一体化。把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土地整治是基础,乡村治理是保障。所以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要遵循“治本为主,指标为辅,标本兼治”的方针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且在市场经济的导向下,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
4 总结
综上所述,进行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的终极目标就是提高农民的国民待遇和生活水平,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基础设施,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所以在土地整治和乡村治理一体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切实把握好农民和土地两者之间的关系;要让农民成为乡村发展的动力,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国家的安定繁荣。
参考文献:
[1]张正峰.土地整治可持续性的标准与评估.农业工程学报,2012(07).
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
贺雪峰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
村庄治理模式,即村治模式,是华中乡土学者乡村治理研究的一个路径探索。2009年1月出版的《中国村治模式研究丛书》(16本),可算作这一学术路径的阶段性成果。丛书作者分别选取湖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浙江、江苏、吉林、福建等重要农业大省15个村庄,驻村调查百余天,从生产生活、弱势群体、村庄政治等角度进行了深入调查。单就16本书的经验材料本身来讲,丛书就是一个不小的学术贡献,是对转型农村社会的一次素描――“描绘巨变中的乡村中国图景”。另外,丛书的出版代表着农村研究“集体学术”的进展。作者均出自一个团队,怀着同样的理念,同样的学术进路。丛书不是16本调查报告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学术理念的集体表达,是一个学术团队集体发出声音,是对村治模式研究的多套经验阐释。其中,贺雪峰所著《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一书,在叙述村庄经验的同时,对村治模式的缘起、研究路径等问题进行了很好的阐释。
一、村治模式研究的缘起
村治模式研究不同于普通的农村田野调研,不是要理解一个村庄,而是要理解中国80%村庄的80%现象。这样的学术抱负自然不能通过“普查”来实现,而只能寻找一种方法,通过广泛调查对中国农村进行区域化、类型化的解剖,或者说是要找到一条路径,对中国农村进行结构性的理解。
在《自序》中,贺雪峰讲述了村治模式研究的缘起。在从事“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研究”过程中,日益关注这样一个现象,即中国农村极其不均衡,相同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在不同地区的村庄会形成不同的过程、机制和后果。中国农村不能一刀切(非均衡性),这虽然几乎成了一个不言自明的集体共识,但是非均衡性的深层原因却一直是个悬而未决的学术难题。伴随着调查的深入,研究者发现,乡村治理形态区域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村庄治理逻辑的不同,必须对“村庄治理的社会基础”进行讨论。
探讨村庄治理的社会基础,就需要对村庄进行一个整体性考察。不是关注家庭结构、老人赡养、村庄舆论、派性宗族等个别现象,而是要把这些小专题放在一起来理解,通过对村庄秩序的总体性考察,揭示复杂政治社会现象之间的关联。这样的调研成果就类似于一个相对翔实的民族志报告。通过村庄经验的总体性意义来呈现村庄的内在机制,进而呈现村庄治理的逻辑。
但另一个问题出来了,是不是1000个村庄有1000个逻辑呢?还是有些村庄治理具有逻辑上的相似性?村治模式研究就是要从根本上回答这个问题,即在呈现个案村庄社会基础和治理逻辑的同时,对个案进行比较,进而将治理逻辑类型化,形成关于村庄治理模式的讨论。
村治模式不仅仅是一种研究策略,同时也是一种调查写作方案,调研者有统一的调研提纲和写作框架,便于不同村庄的资料具有可比较性。这种调研方法与纯粹的人类学对村庄的理解方式不同,是中度调查,不太追求村庄个案的绝对精细化,而是要通过1―3个月的调查呈现出村庄的结构性特征。之所以不是特别注重经验的绝对精细化,是因为在村治模式研究中,比较的不是具体现象,而是逻辑,比较的是村庄各种结构性因素、事件和治理机制的异同。
二、村治模式研究的路径
在村治模式研究过程中,存在以下三条路径:
第一条路径:选取某一个专题或视角,结合不同村庄经验进行比较,理解和呈现村庄治理逻辑的差异性。本书共列示了20个专题:家庭结构与老年人地位;妇女地位及其对公共生活的参与;生育观念与生育行为;农民的闲暇时间及其社会交往;人情往来;红白喜事及其仪式;村庄中的竞争;村庄价值生产能力;地方性规范与地方性共识;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公与私;积极分子与消极分子;村庄公共事务的“搭便车”;土地调整;农民负担、村级债务与农村上访;等等。这些专题,都是在长期农村调查基础上形成的对田野经验的问题意识,即以某些标志性事件为切口,剖析村庄治理的内在逻辑,同时强化对乡村治理区域差异的认知。这正是本书导论中《中国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以在全国九个农村地区调查为例》一文的问题意识和主要内容。
第二条路径:立足一个村庄,做一个相对翔实的调查报告,生动呈现村庄治理的逻辑,形成一个模式表达,同时在其他报告的比较中获得意义。书中九个村庄村治模式报告的写作就属于此条路径,不仅仅是关注村庄治理,还要特别关注村庄治理的社会基础,涉及对村庄政治社会诸多面向的结构性理解,重点关注以下系列主题:
(1)社会关联――家庭结构、分家模式、纠纷及其解决、行动单位、公与私,等等;
(2)生产生活――村庄历史、自然环境、聚居类型、种植结构、闲暇生活、副业、打工经济、电视下乡、人情,等等;
(3)村庄政治――派性、上访、乡村债务、农民负担等,乡村关系,等等;
(4)意义世界――生育观念、面子竞争、丧葬习俗、自杀,等等。
虽然一些问题在第一条路径中也曾涉及,但是此处更关注村庄经验的总体性意义,理解其关联性,进而呈现个案本身的逻辑,呈现乡土秩序的基本特征。这种村治模式的报告,信息量较大,并没有过多的宏大理论解释,而是力图呈现村庄经验的逻辑自洽性。所谓的村庄经验的逻辑,意指村庄政治社会现象是逻辑性地关联在一起并彼此作用,例如农村老人的处境与代际关系、兄弟关系、村庄舆论等命题紧密相关,村庄治理与宗族、派性、选举和乡村关系等主题高度关联。理论可以呈现经验的逻辑,根本原因在于经验本身是自洽的,可以自我阐释。经验研究的最高境界是用经验来理解经验。村治模式报告的写作,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把握农村经验的内容和意义,进而理解村庄经验本身的逻辑和作用机制,这是村治模式研究的重要环节,是村治模式研究的基本功。
第三条路径:将诸多模式进行比较,建构更大范围的模式概念。“村治模式不仅存在具体的小区域差异,而且存在大区域的差异”,而这正是书中关于“北方农村、中部农村和南方农村”的讨论。只是这里要强调,村治模式类型化的标准不完全是“地理区域”。虽然地理空间的不同导致南北方农村的种植结构、社会关联方式、国家权力渗入程度等方面的不同,但是村治模式类型化的根本标准是村庄治理逻辑的相似性。所以书中“南方农村、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的划分并不是地理空间的简单表达,而是依据“离中央权力的远近、地方性规范、开发时期”三个因素对村庄治理逻辑的一种类型化理解。或者说,可以算作是更大范围村治模式的类型建构。
三、村治模式关键词
所谓的村治模式关键词,就是理解村庄治理的关键概念。
一方面,在村庄从事调查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即会有一个或几个因素或事件,它们在纷繁复杂的政治社会现象中非常惹眼,影响着村庄治理的诸多面向,主导着村庄治理的逻辑。如贺雪峰在湖北荆门调查时发现的“原子化”,在关中调查时发现的“户族”,在河南安阳调查时发现的“联合家庭、门子与宗族”,在安徽中部调查时发现的“村民组”,徽州宅坦村的“积极分子”。以“积极分子”为例,安徽宅坦村虽然也有“原子化”的特征,但是在村庄中却活跃着一个由退休人员等组成的“积极分子集团”,他们成立了“公益事业委员会”,还刻了公章,积极行动,使村庄治理呈现为非原子化的特征。积极分子,构成了理解宅坦村治理的关键词。从这样的一些概念出发,就可以很好地理解村庄社会结构和村庄治理的逻辑,进而概括村庄治理的模式。
另外一方面,在超出村庄个案层面,还可以发现一些概念具有更大范围的比较意义,如“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这是一个比户族、原子化、联合家庭、宗族更高一级的关键词。其中“行动单位”探讨了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集体行动的可能性。将农村社会关系的特征概括为“差序格局”,意指中国农村社会关系“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且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但是现实中,不同层次的“波纹”对村庄治理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从核心家庭出发,并不完全是越来越弱,而是在某一个层次表现出来较强的一致行动能力,影响着村庄治理,表现为村庄水利、红白喜事等事务中合作的形成,以及团结一致政治行动的发生,表现为选举中的派性、上访等等。影响“行动单位”的关键因素是“农民认同”。虽然家庭核心化是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的整体趋势,小家庭构成了利益的坚固堡垒,但是除了“原子化”村庄外,我国其他农村地区存在一个超出核心家庭的认同单位,在黄淮海地区和安徽阜阳表现为小亲族,在关中表现为“户族”,在赣南表现为“宗族”。“认同”建构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行动单位”,进而影响村庄治理的形态和模式。
以“农民认同与行动单位”这一村治模式关键词为视角,利用“村庄价值生产能力”等概念,可以建构一个区域比较的村治模型,进而对生育观念、非正常死亡率、住房竞争、老年人地位、村内纠纷等政治社会现象进行区域比较分析,概括出乡村治理区域差异的基本特征。
四、结语
如果说“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的关照代表着纵向对社会变迁进行考察,那么村治模式研究则代表着横向对不同区域农村社会性质及其差异原因的关照。如果说先前以政策、法律的实践为视角来理解村庄治理的区域差异,那么村治模式研究代表着视角从外部到内部的转换,即关注已经不是差异本身,而是差异产生的原因。这种原因不是仅仅在外部,还扎根于村庄内部,是村庄本身的特性决定了不同地区村庄治理的面貌的特殊性,即村治模式。
正像贺雪峰在后记中所表达的:村治模式研究“是一项探索,是经验研究的探险”。在笔者看来,村治模式研究最根本目的并不只是要建构出符合区域治理特征的“模式”――这只是一个过程,关键是要找到一条可操作的路径,对广大的、非均衡的中国农村进行理解。所以完全没有必要苛刻地追问模式准确性及其代表性问题,而应该深入理解这样一种学术路径所蕴含的农村经验研究的战略意义。它不仅为区域比较研究提供了一个方法,还能在区域比较的基础上提炼出一些关键词、关键概念。他们均来自村庄,仿佛从田野中生长出来一般,充满了本土气息,对本土经验很有解释力,为理解中国农村提供了有益的概念和框架参照。
关键词:乡村治理;治理主体;乡村精英;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1-0067-02
20世纪末,治理一词才逐渐为大家所了解。学术界关于治理的概念和定义是这样的: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者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一方面体现公共权力的多元化,政府,非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身都可以作为权力的主体。另一方面,各治理主体之间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协调的关系。而乡村治理界定了治理的主体和范围,很多学者对乡村治理都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雪峰认为,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党英国把乡村治理看作一种制度和系统,涉及选拔优秀干部,变更政府行政规程、监督政府廉政建设等,是多个乡村主体在协商合作的基础上共同管理乡村事务的自主管理,提高村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将村民纳入乡村治理的管理体系融合多方力量对乡村进行共同治理的过程;吴克伟认为,乡村治理主要是运用公共权威对乡村社区进行组织管理,构建乡村秩序,推动乡村发展。简言之,乡村治理是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由国家和社会共同作用形成公共权威,实现对乡村社会的调控、引导和管理,以求最大限度地增进共同利益,实现农村发展的动态过程。
一、乡村治理的概念与内涵
对于乡村治理的定义和概念的不同解读,实质上都包含了以下的共同点:第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条件,国家,政府,社会组织能够获得广大村民的信任与支持,尤其是能够吸引社会与乡村精英参与管理。第二,治理主体能够在思想上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治理方式化解矛盾和危机,做出实质性的工作,构建良好的服务体系。第三,乡村治理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发展现代化农业,使占9亿人口规模的广大农村成为我国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而不是阻力。
二、乡村治理的时代特征和困境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现代化进程,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乡村的治理不同于一般的地方治理,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历来是国家和政府关注的焦点。本文先从现有的乡村治理模式出发加以分析,试着探究新的治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三农问题,政府打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口号,在乡村治理采取村民自治的模式,设立村民委员会,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也得到鼓励,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质量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建设有了一定的进步,然而,在新的形势下乡村治理又面临着新的危机和困境。
1.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缺陷。联产承包制是改革开放后农村的主要制度,虽然带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与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对比之下,小规模,小户生产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物质的要求,因此出现很多空心村现象,很多劳动力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村里只剩下了妇女、老人和儿童,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乡村正在被遗弃,急需发展农业现代化来弥补小规模生产的缺陷。随着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社会出现了很多问题,留守儿童数量多,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村资源闲置,城市拥挤,资源紧缺,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为农村发展寻求新的出路。只有让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缩小城乡差距才能发挥农村的潜力。所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就显得特别重要。农村的资源很丰富,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都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农业发展未形成大规模产业时,政府应该鼓励农民积极进行尝试,养殖业,畜牧业,零售业,旅游业等防止产业单一化,并给予指导和培训。近年来,很多乡村的旅游产业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旅游产业可以带动交通运输业,饮食,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旅游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农村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给予合理的指导和鼓励,让农民动起来,让农村活起来。
2.城乡二元现象严重。二元现象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障碍,若不尽快解决,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将会停滞不前,甚至中断。城市居民、发达地区居民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加大,会引起农村居民的愤怒和不满,导致社会不稳定,为现代化建设埋下隐患。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二元现象的重要手段,仅靠农村本身的力量来促进农村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乡村治理不应该走单纯的“以农治农”“以乡治乡”,乡村与城市在发展模式、生存习惯、生活方式,自然环境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二者是互相依存的关系,乡村治理离不开城乡的统筹发展。城乡的统筹发展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制度支撑。统筹城乡发展,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第一,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的是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简陋,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倾斜,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让农村居民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重视,从而加强对党和国家的信任。第二,统筹城乡文教卫生事业,城市的文教卫生事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村的文教卫生工作由于先天的薄弱更需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与卫生工作要依靠国家政府的监管,让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一样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农村居民能够和城市居民一样在家门口就医,加深农村居民对乡村的归属感。第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收入再分配维护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能够免除后顾之忧,聚精会神搞建设。
3.乡村治理主体存在缺陷,治理资源匮乏,主要包括治理主体单一,农村精英流失。民主建设需要重点加强,要听取多方意见,完善农村选举提拔制度,现在的农村治理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农民处于被动地位,农民积极性低,导致农村公共事务瘫痪,乡村不能作为一个整体齐心协力搞建设。
治理主体单一,农民民主政治素质亟待提高。很多农村中的党委书记连任很多年,农村居民对农村选举比较冷漠,参与民主建设的热情也比较低,这就使得干群之间隔膜加深,不容易团结起来干大事。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较低,没有自主意识,不能够较好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还要积极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引进社会资金和管理经营体制,为乡村建设积累经验和资金。
乡村精英外流。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中起着关键作用,这不是盲目夸大精英的作用,而是重申人才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贺雪峰指出,精英在农村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一方面对国家的政策有理解能力,另一方面与普通村民联系密切,所以农村精英是沟通干群关系的桥梁[2]。我们知道华西村、的乡村治理奇迹,我们在想到华西村的时候就想到了吴仁宝,的发展离不开王宏斌,所以无论什么样的农村社会,无论多特殊的情况,精英的角色都对农村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在过去的二十年间,由于农村经济状况差,农村精英流失严重,这些接受了高等教育有思想的人更愿意去城市打拼,不愿意留在村里担任干部或留在村里发展,精英人群的流失是信息、知识、观念、技术的流失,如何吸引精英人群来建设乡村,减少精英人群流失,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政策鼓励大学生回乡村担任干部,即我们说的大学生村官,在部分地区有了一些影响,但具体情况与预想相差甚远,很多大学生因为农村的条件太差,只是挂名,并没有实质的工作和乡村建设的热情,村民只知有大学生村官,却不知姓名,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乡村精英急需回归。
三、乡村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在当前情况下,乡村治理的推进需要做出如下调整。
首先,最重要的是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主体多样化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使得乡村发展可能性增多。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村民自身都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村干部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建立完善的干部选拔、培训、激励机制,从全局考虑,为村民的利益着想。村民也要提高自身素养,提升自己的主人翁意识,履行自己的义务,享用自身的权利,提高乡村民主建设水平;要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得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可以借鉴这些组织的管理体系,以及吸收农村劳动力,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新的活力。未来的乡村治理将呈现由乡村主导到市场主导转换的趋势。
其次,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继联产承包制后的又一大变革[3],农业产业化的实践使得我国的农业发展及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并将有着长远的生命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对乡村产业结构进行整合和调整,提高乡村的资源利用率。农业现代化要转变只有第一产业的传统,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最后,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文化素质逐渐提高,产业发展刚刚开始,各方面逐渐起步的时刻,政府的指导和政策倾斜是必需的,政府应在乡村治理上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发挥城市对农村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乡村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各地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我们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以理论指导实践,从实践中寻找规律,在国家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乡村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村治理情况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各因素的发展速度不同,我们只能先从紧要处着手,然后逐渐铺展开来。同时寻求多个方面发展的可能性,从而推进新农村建设,影响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23.
关键词:政治效能感 政治参与 乡村治理 村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042-03
我国的乡村治理是一个非常吸引人的领域,学者邓大才认为,研究中国乡村治理的范式主要有三种:结构主义、理性主义和文化理论。这些研究成果纷繁,但并没有重视农民个人及其心理的作用。本文认为从政治效能感的角度看乡村治理,从农民视角出发,沿着“文化――心理”这个研究路线,将政治效能感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并探讨二者的关系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一、村民政治效能感与乡村治理的关系
(一)村民政治效能感与乡村治理的内涵
1.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内涵。最早对政治效能感进行界定的学者是坎贝尔,他认为,“所谓政治功效感,意指个人认为其政治行为对于政治过程必定有或者能够有所影响的感觉,亦即个人认为履行公民责任是值得的。”继坎贝尔之后,学者们的研究使得政治效能感的内涵逐渐丰富与完整:政治效能感是一般民众对自我政治能力和对政治客体回应自身需求的主观感知。
将这一概念置于乡村治理中,即得到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内涵: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村民相信自己能够作用于乡村公共事务,会对治理过程产生影响,并且认为村民委员会、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会对村民的诉求有所回应的一种主观感受和能力判断。
村民政治效能感可分为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与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是指村民认为自己能够参与到乡村治理的过程中,相信自己能够对村委会、政府官员、乡村政治事务及政府行为施加影响。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则是指村民对村委会、政府部门以及相应的政治活动对村民的利益、诉求予以重视并有所回应的主观感知。
2.乡村治理的内涵。本文将乡村治理定义为党和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广大村民、其他社会组织或社会力量在平等参与、协商合作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协商管理的过程,最终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这一概念是对乡村治理的理论诠释,是一种理想状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权力配置的多元性、过程的自主化均为治理的核心要义,多元主体的平等参与、谈判、协商与合作管理是理想状态的乡村治理的关键词。
(二)政治效能感与乡村治理的关系
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治理,必需最重要、最广泛的主体――村民的积极参与,这就需要、也必将导致村民政治效能及其各维度感呈现中等及以上水平。而村民政治效能感,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态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出村民对政府、村委会以及政治事务的认知和情感,因此运用村民政治效能感这一面向来审视我国几十年来乡村治理的成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在:
1.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要求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这就需要、也必将导致作为村民参与基础的内在政治效能感呈现较高水平。
治理主体多元化是治理理论的首要内容,在乡村治理中,村民作为最广泛、最重要的主体,积极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是乡村治理的首要要求。
内在政治效能感是村民主动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基础,同时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水平会在正常的参与过程中得到明显提升。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的这一改变过程与强化理论非常相似。根据强化理论的作用机制,如果村民在协商过程中,能够参与到对公共事物的治理中,并且能够影响决策结果,那他们便增强了自身参与到农村公共事务的信心,这种正强化过程使得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提升;相反,在协商过程中他们的想法和建议得不到重视,那他们的挫败感就会增强。所以,通过对村民政治效能感的分析,即可折射出我国这么多年乡村治理的状态。
2.乡村治理权力配置的多元化要求外在政治体系必须对村民的诉求予以回应,这将导致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呈现较高水平,终至内、外在政治效能感达到均衡状态。
治理理论提出了权力的多元化配置。乡村治理理论的权力配置多元化承认了乡村社会的私权力在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国家权力不可取代的作用。公共权力的运行在政府和社会之间呈现出上下互动的双向运行过程:既有村民自下而上的参与,以影响村委会和政府的决策进程,又有自上而下的重视与回应,村委会和政府对于村民的利益诉求予以回应,在互动中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对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这些反映在村民政治效能感上,均表现为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偏高。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水平是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基础,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强调外在政治体系的回应,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二者均衡,治理的结构方能完善。
3.乡村治理过程的自主化要求、也必将导致村民更为熟悉村级地方政治环境,因而村民村级政治效能感水平高于政府级的政治效能感水平才是乡村治理的正常体现。
根据阿尔蒙德的理论,不同政治层级的公民政治能力感(政治效能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即相对于接触较少或比较陌生的国家层次环境,在地方层次的政治环境中,公民的政治效能感水平更高。因此,本文对政治效能感进行了层次划分,根据我国村民政治环境背景,分为“村级”政治层级和“政府级”政治层级(村级以上的政治环境层次均认为是“政府级”)。同时,在更为熟悉的村级地方环境中,村民的政治效能感应表现得更高。
二、村民政治效能感的特征
为了全面反映农村乡村治理的基本状况,文章从山西省北、中、南部选择了7个村庄进行实地调研。这7个村庄有些是传统型农村,有些是现代化新农村,有些处于过渡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地理位置、文化背景等均不同,村庄的选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随后,通过随机选择,在保证男女比例相当、家庭收入与教育水平等分布均匀的前提下,进入村民家中进行调查和访谈,最后共获得802份有效问卷。基于已获得的调查数据,通过运用spss软件,分析村民政治效能的特征。
(一)村民总体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从表1可以看出,村民整体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4589(<2.5),处于中等偏低水平。
根据西方政治效能感的相关理论,中等水平的政治效能感是最为合适的公民政治效能感的水平。然而我国村民政治效能感较低。而政治效能感作为剖析乡村治理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折射出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村民内在、外在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从表2中可以看出,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3955,处于中等偏低水平,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5108(>2.5),处于中等偏高水平,呈现“内低外高”特征。
这说明村民对政治系统的了解不多,认为自己对政治系统影响力不足,但同时又表现出对政府、村委会极高的信任和极强的依赖,期望他们重视并回应自身的需求。
从表3中可以发现,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较低,村民“影响型”政治效能感(2.3974)与“了解型”政治效能感(2.3940)基本持平,都处于较低的水平。
通常情况下,“了解型”的政治效能感是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知识储备库,是村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动力基础,数据调查的结果说明村民认为自己对规章制度、选举程序、村委会运作方式不甚了解,对乡村公共事务不甚关注。
“影响型”的政治效能感,作为一种较高层次的政治效能感,体现行为意向的特征,会直接导致村民政治行为的发生。而表中数据表明村民对影响政府、村委会干部的主观感知也不甚强烈,由此可推出村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从表4中可以看出,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较高。村民“重视型”(2.5787)明显高于“回应型”(2.3918)。
这说明村民认为政府及村委会比较重视自身的利益诉求,而对于有事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往往是不能让人接受的。在访谈中就会发现,很多村民认为政府出台各项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只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而当具体到政府或者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时,很多村民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精神表示质疑。
(三)村民政府级、村级政治效能感的特征分析
从表5中可以看出,村级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3591,处于中等偏低水平;政府级政治效能感均值为2.5406,政府级的明显高于村级政治效能感水平。
这说明村民对于政府级的环境层次的主观感知更为强烈一些,而对与自身关系更为密切的村级组织则感觉一般,这说明以“乡政”为代表的国家政权已经深入农村,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但是不利于农村农民社会的发育和乡村治理的真正实现。
在表6中,从内、外在政治效能感的角度进行比较,仍然是政府级高于村级。之所以会呈现这种特征,与我国目前“行政化”和“空壳化”的村委会密不可分。这些在社会流动很弱的乡村中,都沉淀在村民的内心世界中,使得村民对政府级更为熟悉,更易感知,而对与自身关系更为密切的村级组织则感觉一般。
三、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看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所形成的“乡政村治”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乡村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乡村政治发展的进程。但是我国乡村治理毕竟还处在发展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从村民政治效能感这个角度出发,审视乡村治理在主体、内容、性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看乡村治理的主体: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有限
我国乡村治理目前仍是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乡政村治”的主要特征。首先,广大村民作为村民自治的主体,其政治效能感整体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即他们认为无力作用于治理过程,自己的利益诉求也不会得到重视与回应,那村民自治制度对于村民来说,只是个与自己无关的、形同虚设的制度。其次,“乡政村治”模式中,“乡政”与“村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政府行政权力与村民自治权力的终极目标应是一致的,但由于二者权力运行方向不一致,在乡政村治的具体运行中,需要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不断博弈,以期达到协商合作,合力共赢的状态,最终实现乡村的良善治理。然而,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村治”本身处于弱势地位,二者已是非均衡博弈,再加上,村民效能感水平整体偏低,认为参与“乡政”的博弈是不值得的,面对一大主体的缺失,那乡村要实现真正的治理,真是任重而道远。
(二)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看乡村治理的内容:内容失衡
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水平是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基础,外在政治效能感水平强调外在政治体系的回应,也是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二者均衡,治理的结构方能完善。通过之前的数据分析,得出村民政治效能感呈现“内低外高”的特征。较低的村民内在政治效能感说明村民认为自己对政治的认知能力和影响能力不足,那么,他们就无法很好地参与到村民自治中,必将影响村民自治的强度和持久性;较高的村民外在政治效能感反映出村民对政府以及村委会干部的信任和依赖,这虽然构成了乡村治理的社会资本,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村庄的自治性。
(三)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看乡村治理的性质:偏离治理性质
乡村治理强调的是治理,而非管理、管制,村民自治强调的是自治,而非“他治”。我国的乡村治理以“乡政村治”为典型特征,融合“他治”与自治,集行政功能和自治功能于一身。根据阿尔蒙德的研究表示,村民在熟悉的村级地方政治环境中,政治效能感的水平应该更高。在农村,无论是作为自然村的熟人社会还是行政村的半数人社会,村民对于村委会和村干部还是比较熟悉的,再加上村民自治制度,本文认为,相比于包括“乡政”在内的政府级的政治环境,村民对于“村治”更为熟悉,更易作用。然而通过之前的数据分析,村民在村级政治效能感的均值以及各维度的得分均低于政府级的。那么,数据统计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目前的乡村治理,行政色彩过于浓厚,有违治理的本质。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已获得的802份有效问卷的量化分析,从村民政治效能感的角度审视乡村治理,发现目前乡村治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从村民政治效能感整体水平偏低可以看出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限;村民政治效能感“内低外高”的特征表明乡村治理内容失衡;村民在政府级的政治效能感水平均要高于在村级上的表现,表明目前的治理行政色彩浓厚,偏离治理性质。总之,村民政治效能感以其复杂的内在结构和不同的测试维度为我们展现出目前乡村治理的全貌,从中折射出我国30多年实践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要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邓大才.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传统及新的尝试.学习与探索,2012(1)
[2] Paul R・Abramson . Political Attitudes in America :Formation and Change .W・H・Freeman and Company, 1983
[3] Angus Campbell ,Gerald Gurin ,and Warren Miller .The Voter Decides. Row ,Peterson and Company,1954
[4] 李蓉蓉.政治效能感研究的学理基础与现实意义.山西大学学报,2012(4)
[5] 李蓉蓉.海外政治效能感研究述评.国外理论动态,2010(9)
[6] 阿尔蒙德,维巴. 公民文化:五国的政治制度和民主.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7] 张志英.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治理路径的选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6(10)
[8] 郭秋永.抽象概念的分析与测量:“政治效能感”的例释.见第二届美国文学与思想研讨会文集,1991
[9] 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0] 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理解村委会选举的一个视角.政治学研究,2000(3)
[11] Shuna Wang,Yao Yang. Grassroots Democracy and Local Governance: Evidence from Rural China. World Development,2007 (10)
[12] Zhang, X,Fan,S,Zhang,L& Huang. Local governance and public goods provision in rural China.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2004(12)
[13] .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14] 巴林・顿莫尔.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
[15] 黄兴豪.台湾民众政治功效意识的持续与变迁.台湾民主季刊,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