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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高中历史提分方法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初中历史;课堂教学;质量;方法
中图分类号:G633.5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3-0256-01
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给教师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变课堂主角为配角,变灌输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师生互动,合作互助,共同解决问题。然而,目前的历史教学却未能实现上述要求,教学现状依然不太乐观:课堂教学氛围沉闷、师生关系紧张,以致于造成了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究其根源,关键在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教师习惯于运用传统的以自己为主体的教学方法。面对这一现状,我们如何做才能提高初中历史课堂教学质量呢?对此,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
1.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日常的授课中,我发现如果学生学习动机明确、兴趣浓厚,自然就能产生求知欲,课堂教学质量就高。既然兴趣如此重要,那么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要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
1.1巧妙导入,激发兴趣。导入是一节课的起始环节,具有温故知新、承上启下和启发、诱导的作用。一个成功的导入不仅能够引发学生的好奇心、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还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快速进入学习状态。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应重视导入的设计,根据教学内容,找准切入点,或运用歌曲导入,或运用故事导入,或运用悬念导入,刺激学生的感性认识,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从而使学生的思维能够顺势进入新课的轨道,产生"欲知而后快"的期待心理。
1.2创设情境,激发兴趣。历史学科所描述的都是学生所不曾经历过的"过去时",学生要认识、理解那些远距离的知识有一定的难度、兴趣不高。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更好地理解历史知识,教师有必要创设历史情境。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应挖掘知识中蕴含的情趣因素,根据教学内容,用充满激情的语言,辅之教学工具,将丰富多彩的历史内容、生动的历史场景展现在学生面前,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的情趣,让学生在真实的历史情境中积极学习。当然,激发学生兴趣的方法还有很多,如竞争激趣、游戏激趣等,只要我们教师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从教学实际出发,选用合适的教学方法,就一定能够调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变"要我学"为"我要学"[1]。
2.新内容设计,深度演绎史实
历史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凝结,历史课堂无疑中包涵大量的史实。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历史事实,如何帮助学生深刻理解并且牢记它们成为初中历史教学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创新教学内容的设计才能改变历史教材繁、难、偏、旧现象的要求,在教学中应该通过对基本史实的讲述,剖析历史发展的脉络,帮助学生明晓历史逐步演进的过程,从而获得科学系统的历史知识。这就要求初中历史任课教师能够对历史知识有一个全面掌握,理清史实间的相互联系,并挑选典型的史实进行直观性讲解,将史实以生动有趣的展现。例如在讲述《凡尔赛一一华盛顿体系下的世界》时,面对抽象的课题,教师可以结合之前学过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主要参战国和发展过程,让学生联系以往知识分析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世界格局。然后,让学生在思考起因和结果中,体会帝国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对世界的重新爪分和战后帝国主义国家间的多极结构,这时可以由教师拿出课前准备好的世界地图让学生圈出相应的帝国主义国家,切实的感受当时的世界格局。让其在史实的真实呈现中,感受历史的继住开来和承前启后。
3.心设计课堂提问
问题是历史教学的心脏。成功的课堂提问,能够"一石头激起千层浪",激活学生思维,引发学生深入思考,有利于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教师一定要重视课堂提问,将其贯穿于历史教学的始终。那么,如何设计课堂提问呢?我认为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提出的问题要难易适度,切合学生实际。既不能太简单,从教材中很容易就能够找出答案,也不能太难,让学生无从下手,而应难易适度,让学生"跳一跳,就够得着"。第二,提出的问题要有梯度,能引导学生循序渐进的思考。教师要把复杂问题条理化、系统化,把深奥的问题明白化、通俗化,且问题要一环扣一环,逐渐深入,从而保证学生能够沿着正确的思路轻松解决问题。第三,提出的问题要具有启发性。教师所提问题不能浮于表面,而应具有一定的思考价值、启发性,能够发散学生思维[2]。
4.导学生的学习方法
科学的学习方法往往能让学生更轻松地掌握所学内容。我个人根据这几年的教学,总结了几点学习历史的方法。
4.1背好知识点。虽然现今强调素质教育,但这并不代表学生不需要背诵、记忆一些知识点,而是要求在理解的情况下记忆知识点,这能够让学生对知识点的印象更加深刻。具体来说,教学中教师应引导明确重难点,背诵、记忆重要的知识点。
4.2建立知识线索。要把所学内容更准确掌握下来,有一定的线索是很有帮助的。线索清楚,往往就知道课本内容的核心意思,想要查阅也就比较迅速。因此,历史教学中一定要给学生渗透知识线索的指导。这要求教师在授课中,必须把课本内容讲清楚,让学生能够有条理地把握相关内容,制作出每一课的相关知识线索,清楚每一课由哪些方面来组成,每一方面又分为几点来讲解。这样,学生的头脑里有了相关线索,需要查阅的时候,只要回想一下,很快就能确定所考内容在哪一课,也就能把答案确定下来,达到了学以致用。
4.3理解具体事件。历史是过去的事,可概括为:原因、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结果、作用、影响、启发等方面。在教学中,我们可指导学生每学习一课之后,就按这个角度去归纳所学内容,概括出相关事件,然后再把这个事件的每个方面写下来。这样做,有利于学生理解所学内容,真正掌握所学知识。
5.结束语
以上仅是笔者对如何提高初中历史课堂教学质量的一些粗浅看法。除此之外,方法还有很多。我坚信广大初中历史教师只要时刻保持对历史老人的敬畏之情,无愧于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良知,对历史课堂教学多一点思考,就一定能够开创历史教学的美好明。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中物理;教学方法;应用
数学方法在高中物理教学中的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不仅仅是因为数学是物理学科的计算基础,更重要的是一些数学的思想,比如其中的数形结合思想、方程思想、函数思想、分类讨论思想等等。而且就当前高中物理试题进行分析,其中的选择题、实验题、计算论述题等都对学生的物理解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中物理教师必须基于高中物理试题进行探究,找到学生物理学习能力提升的新增长点,促进高中学生物理学习能力的有效提升。
一、高中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概述
近年来,为实现对学生综合素养的有效提升,高考考试中对学生的物理学习能力的考核也发生了较大的转变,由单纯的物理知识考核转变为基于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核,而这种转变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高中物理考题的难度,为了能够让学生有效的解决各种物理问题,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加强对数学方法的融入成为了必要的选择。而学生在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能力应当如何提升,还应当基于教师对数学方法在物理试题中运用的理解。就当前高中学生在物理试题中运用数学方法能力的培养而言,其应当基于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将物理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的能力。第二个阶段,将数学问题再回到归物理问题的能力。第三个阶段,将数学方法运用到物理试题中的能力[1]。
二、高中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的局限
数学是物理问题解决的基础,只有让学生具备较高的数学能力才能实现对物理问题的有效解决,而物理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数学的升华,如果学生只是具备较高的数学能力,依然无法实现对物理问题的解决。基于此进行分析,学生在高中物理试题中运用数学方法的局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学生知识迁移能力的掌握不足,要想将数学方法运用到物理教学中,学生需要具备较高的知识迁移能力,只有让学生具备较高的知识迁移能力,才能实现学生对物理问题和数学问题的有效转换。第二,较高的学科基础,这不只是要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物理学科基础,学生的数学学科基础更是重要,所以在对学生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水平的提升上,教师也需要对学生的数学能力和学科基础进行培养和提升,为学生物理试题中对数学方法的运用打下基础。
三、高中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的策略
(一)基于数学方法,为学生提供思想的途径
对于高中物理试题而言,对于数学方法的运用,教师应当发挥好自身的引导作用,通过教师的引导为学生在物理和数学之间构建出知识的桥梁,让学生能够在解决物理问题的时候能够直接与对应的数学方法进行联系,从而实现物理问题的有效解决,提升学生的物理试题解题能力[2]。为此,在课程教学中,高中物理教师应当基于图像法、函数法、极限法、微元法、数列法等物理试题中常见的数学方法进行思考,从而实现对学生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能力的有效培养。为实现学生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的有效运用,文章就几种常见的数学方法为例进行阐述。1.图像法图像法是物理试题中最常用的一种数学方法,对各种物理问题的求解具有较高的帮助,尤其是在物理问题涉及到运动学、力学、电磁学和光学时,图像法的价值更是无法被忽视,所以在物理教学中,教师应当加强对图像法的运用,在实际运用中提升学生读图和用图的能力,实现对数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如例题:一物体自t=0时开始做直线运动,其速度图线如图所示,卜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0一6s内,物体离出发点最远为30m0B.在0一6秒内,物体经过的路程为40m0C.在0一4内物体的平均速率为7.5s0D.在5一6s内,物体所受合外力做负功。在该题的解题过程中,学生需要的就是数学中的读图能力,学生要基于图像的内容,列出对应的函数方程并结合图像和函数内容明确途中多边形各部分所对应面积的意义,然后再进行问题的求解。2.几何法几何法在高中物理教学中运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物理问题涉及到曲线运动和光学问题时,几何法在物理教学中的价值被进一步提升。所以在物理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几何法的适应性进行考虑,将其与对应的物理知识进行对应,让学生看到对应的物理问题时能够在第一时问想到几何法,从而实现学生物理解题能力和数学方法运用能力的提升。如例题:在半径为R的光滑圆弧槽内,有又两个半径为R/3,重分别为G,,Gz的球A,B,平衡时,槽面圆心0与A球球心的连线与竖直方向的夹角。应为多大,在该题求解的过程中,教师需要基于数学中的几何法对数学问题进行分析,利用图中的内容,构建出ABO,并根据已知条件,构建出等边三角形,将整个问题都置于该等边三角形体系中,并在该体系中进行问题的求解,最终根据题中的信息求出。的值。3.极值法极值法是高中物理试题中不可忽视的数学方法,高中学生需要借助最值法对一些较为复杂的物理过程进行求解,尤其是学生在解决一些运动学、力学和电磁学问题时,学生对于最值法的需求更高。所以高中物理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也需要加强对数学中各种求最值法的渗透和运用,尤其是方程法和函数法的运用。如例题:如图3所示的电路中,电源电动势E=12V,内阻r=0.5Ω,外阻R1=2Ω,R2=3Ω,滑动变阻器在什么位置时,电阻表有最大的数值?为什么?为了能够实现对该问题的有效解决,教师可以将数学中的函数思想和不等式思想融入到该问题的解决中,基于该问题中所涉及的物理知识,构建出不等式组,列出能够满足式子解决的不等式组,并求出问题的答案。4.微元法微元法也是物理试题中常见的一种数学方法,其倾向于将复杂的物理过程中转换成小的物理阶段,并借助一小部分的物理过程进行计算和求解,并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将其运用于整个物理过程中,从而实现对物理问题的有效解决。在使用微元法求解物理问题时,教师需要加强对学生细节的引导,让学生可以正确、科学的把握整个物理过程中的环节和对象,从而实现化曲为直,化变为恒。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必须让学生注意微元法使用的基础是每一个文员所遵循的力过程是相同,这样才能实现微元法的合理运用。如例题:两个半径分别为r1和r2的同心球面上,各均匀带点电荷数量为Q1和Q2,则在球面内部距离球心r(r<r1)处的电势为?在该题的求解过程中,学生必须要明确的是在静电平衡状态下导体是等势体,导体表面是等势面。导体内部的电场强度为零,从而可知球面内部各个点的电势相等,且与球面的电势相等。所以在分析时,学生可以在球面上选取一个微元进行分析,然后在结合具体的物理知识进行问题的求解,从而完成问题的解决。
(二)基于试题需求,提升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
对于高中学生而言,实现高中物理试题中学生数学方法运用能力提升的基础是实现对学生知识迁移能力的提升,而这种知识迁移能力提升的关键在于学生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数学基础,这样才能让学生有东西可以被迁移。所以在高中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的教学中,教师也应当加强对学生数学素养的提升,为学生知识迁移能力的提升打下基础。比如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匀变速直线运动的研究”时,教师在解决一些物理问题时就可以借助数学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引导,从而实现对学生数学素养的提升,而且在这种教学方式下更容易让学生将数学和物理之间的关系构建起来,让学生习惯用数学的方法解决物理问题[3]。如题:有些球类比赛前会用猜硬币正反面的方式来决定由谁来开球,若裁判以5.0m/s的速度竖直向上抛出硬币,在不考虑空气阻力的情况下,则硬币能够上升的最大高度为(A)。A.1.27m、B.1.35m、C.1.40m、D.1.54m。在解决该类问题时,教师就可以将物理问题转化为数学方程的问题,让学生根据已知的条件并结合00vv=+atxv=t+at构建出方程,先求出硬币速度为0m/s的时间,再根据所求出的时间再推出其上升的最大高度约为1.28m,在加上一些阻力的因素,其速度应当是小于1.28m,从而得出答案为A。借助这种方式方式,可以在物理教学中让学生受到数学思想的影响,并在习题练习中尝试从数学的角度去理解物理问题,并用数学的思想和方法对物理的试题进行求解,从而实现学生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能力的提升,做到对学生物理知识与能力的提升。
(三)基于课程需要,提升学生的物理学科基础
为实现对学生物理试题解题能力的有效提升,教师也应当加强对学生物理学科知识的重视,先扎实学生的物理学科基础,为实现科学、合理的在物理试题中运用数学方法打下基础[4]。如例题:两个分别带有电荷量-Q和+5Q的相同金属小球(均可视为点电荷)固定在相聚为r的两处,他们之间的库仑力大小为F,两个小球互相接触后期固定距离变为了2r,则两球间的库仑力大小变为了(D)。A.5F/16、B.F/5、C.4F/5、D.16F/5。在该题的求解过程中,学生仅具备一定的数学基础是不行的,其必须明白一定的物理基础,这样才能实现对该题的有效求解。比如在该题的求解过程中学生需要将两种状态下的库仑力先用物理学科的公式进行表述,再借助数学的代数法进行计算,从而求的1165F=F,从而实现物理问题的有效解决。所以物理教师在对学生物理试题中数学方法运用能力的培养时,不能忽视对学生物理学科基础的重视,要扎实学生物理学科基础知识为工作要点,逐渐提升学生的物理学科基础。结束语数学方法在高中物理试题中的运用是提升学生物理知识解题能力的有效方法,物理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当基于实际教学的需求对学生进行引导,实现学生综合学习能力的提升,真正做到对学生的有效培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任权民、张瑞琪.一元二次方程的数学内涵在高中物理运动学试题中的应用——以“根与系数的关系”为例[J].物理教学探讨,2019,37(11):11-13.
[2]陈霞、孙宝东.数学方法与物理思维的整合应用——以一道几何光学题为例[J].中学物理(高中版),2018,36(3):56-57.
[3]毛水忠.浅谈高考物理复习方法[J].课程教育研究:外语学法教法研究,2018,000(015):P.76-77.
关键词: 初中音乐 音乐鉴赏能力 提高能力的方法
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能力的主要作用是扩大学生的知识量,增强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这对于培养优秀音乐人具有深远意义。而在传统教育中,音乐课作为副课,一直未被重视,由于缺乏对学生音乐知识的培养与教导,导致中学生音乐知识薄弱,缺乏音乐鉴赏能力。因此,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是音乐教学的主要目标。
一、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引导学生用心感受音乐带来的能量。
一般来讲,音乐作为不需要考试的科目而被教师、学生及家长忽略,所以学生在音乐课堂上做一些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譬如看小说、玩手机、睡觉等。学生对音乐课缺乏兴趣的另一原因是音乐教师讲得不够精彩,和学生互动次数少。所以教师应当从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出发,着重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比如在讲到贝多芬的时候,可以讲一讲贝多芬孩童时的趣事。在挑选故事的时候,教师应当给学生讲一些积极向上、学生有兴趣听的、可以让孩子受到教育意义的故事。
在语数外教学中,学生存在差异性,同样的,对于音乐,学生的差异也存在。表现为有的学生天生有音乐细胞,只需要教师稍加引导就会有更大的发展,某些学生完全不懂音乐,缺乏音乐鉴赏能力。针对这样的情况,教师应当在教学中不断地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让他们享受音乐。通过多次聆听,学生会在音乐中感受自己心底的世界,从而开启学生感知音乐的大门。
二、通过多样化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
在传统教学中,教师一般会只运用一种聆听方式,导致教学受限,所以应当打破这种局限,主动培养学生的感性知觉,引导学生聆听音乐,当经过长时间的音乐熏陶,学生对音乐会有自己的感知和认识。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可以通过提问、对比,或者让学生提问,再由其他学生回答的方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譬如,课上有的学生问老师,什么是摇滚乐?这时教师可以问全班学生他们心中的摇滚乐是什么样的。学生踊跃回答,兴趣明显提高。等他们一一论述完自己心中的摇滚乐时,教师再总结学生的观点,并加以引导,从而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最终达到教学目的。
三、由浅至深地阐述音乐知识,升华音乐主题。
深化音乐主题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学生对于音乐主旋律的理解,而且有利于学生熟悉基本的音乐词汇,并对整个音乐脉络有所把握。
处于中学时期的学生对自己不理解的知识会产生排斥心理,所以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注意自己所讲述的内容是否让学生真正理解明白。深化音乐主题可以加深学生对音乐旋律的理解,帮助学生熟悉音乐专业用词,从而真正喜欢上音乐这门课程。音乐是实践机会较多的课程,学生经过实践,注意力会转移到音乐课上。如新学一首歌曲时,可以让一学生自发地站起来为大家哼出歌曲的主旋律,让学生对这首歌曲的旋律上有一个大概的了解,集中注意力聆听教师即将播放的歌曲。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循序渐进地讲述歌曲的背景等,让学生在聆听中感受音乐的力量,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
四、在欣赏经典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
初中对学生人生价值观的培养非常重要,所以在学生聆听音乐时,要引导学生感受、发现音乐带来的美的享受,并接受这种美。教师可以通过音乐剧培养学生的感知能力,使学生更深入地了解音乐。教师也可以在课堂上播放一些音乐剧,让学生挑选喜欢的音乐剧,利用课余时间排练,上课的时候进行表演,使学生排练的时候加深对这部音乐剧的理解,更真切地感受到音乐的内涵,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教师应该耐心地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不急于求成,因为处在青春期的学生会反其道而行,偏离教师的教学预想,所以要不断地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使学生用心感受音乐的真谛。
总之,教师在培养学生音乐鉴赏能力的同时,还要陶冶学生的情操,美化学生的心灵,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在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音乐知识的过程中,教师应当给学生足够的想象空间,调动学生的潜在音乐细胞,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
参考文献:
[1]余利平.音乐欣赏课如何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北方音乐,2010(8).
[2]蒋小燕.音乐欣赏课应注重学生鉴赏能力的培养.管理学家,2010(4).
一、实施“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的必要性
问题是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的出发点.是开启任何一门科学的钥匙。根据教科文组织的21世纪教育报告可以知道.21世纪的四个支柱是:学知、学做、学会与人相处、学会生存。没有问题就不会有解释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和知识;没有问题也就难以诱发和激起学生的求知欲:没有问题学生也就不会主动去深入思考,那么学习也就只能是表层和形式的。问题式教学在激发学生思维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教师必须重视问题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
“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是我国教学改革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的高中历史教学以应试教育为主,极大地局限了教师和学生的思维,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高中历史教学主要是以教师为中心,以分数定优异,严重的抑制了学生创新思维的发展,不符合教学改革的要求。“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启迪求知欲望,点燃智慧火花,追求真知灼识,能够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实施要点
在问题的发现阶段,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的阅读方法,促使学生发现问题。很多学生在阅读教材时往往感觉一切都懂,但是遇到老师提问时却回答不}:来,这说明阅读方法不得法。所以,教会学生阅读方法歪关重要,是学生自主发现问题的基础。正确的阅读方法应包含以下几点:第一。从基础中发现问题。教会学生一些基本的阅读技巧,在基础阅读中带着问题去阅读,遇到不解之处可以向教师提出问题;第二,精读教材,从目录和引言中发现问题。目录明确地展现了教材的编排思路和知识体系,引导学生精读目录和引言,能够促使学生从宏观上把握历史教材的思路,从而在横向和纵向上发现问题;第三,深读教材,从隐性知识中发现问题。高中历史教材中有些知识点是隐藏于字里行间的,教材并未言明,只有通过认真思考、钻研教材、才能把隐藏的知识总结概括出来。
营造和谐的教学氛围是发展“以问题为中心”教学方法不可或缺的条件。“以问题为中心”的历史教学必须建立在民主、公平、和谐、融洽的学习氛嗣中。因为这种教学方法是以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互为载体的。教师必须营造宽松、和谐的课堂教学气氛,给学生一种安全感、信任感,鼓励学生大胆质疑。如教师要认真地倾听学生的话语,给予更多的注视和关怀;对于不善于表达或怕羞的同学,教师可以采用纸条传递信息的方式:对于学生的不同意见、做法、观点不但不予斥责、施压,相反更要给予鼓励和掌声,让其体面坐下。这样,建立一个接纳的、支持的、宽容的课堂气氛,与学生一起分享他们的情感体验和成功喜悦,学生才能逐步消除害怕犯错误的心理,才敢于在课堂中养成积极向上、乐干探究的品质,使学习过程真正成为学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历程。
论文摘要: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咨询法、逻辑分析法对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中学校应承担责任进行了法律层面的分析。认为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产生原因复杂,形式多样。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原则责任)认定应具体条件具体分析。确定责任时要明确高等学校的性质、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有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无责任。
长期以来,学校伤害事故一直影响着学校教育的顺利开展。在学校伤害事故中尤以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出现的频率最高,因此,一直以来法律界、体育界围绕着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确认、赔偿实现争论不休。由于人们对问题认识的模糊,相关的法律法规又存在着诸多盲点,导致实践中的司法处理呈现许多分歧。事实上,体育伤害事故本身就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也因为伤害事故的频频出现导致了学校体育工作健身性、趣味性大大降低,从而失去体育课的本质意义。2002年9月1日,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正式实施,使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有了有力的政策依据,但是体育伤害发生时赔偿主体的确立仍然是难以清晰明确的问题,这也严重制约了高校体育活动的开展。那么究竟学校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本文就此展开讨论与论证。
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范围
1.
1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
高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的一个特殊类型,它是指在高校体育教学、体育课外活动、体育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中发生的致使学生死亡、伤残、组织器官损伤等人身后果。它具有多样性、突发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1.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
2002年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的范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规定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也适用这一范围。
2体育伤害事故之“校方责任”确立的法理分析
2. 1适用于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三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否都适用与解释体育伤害事故呢?有的学者认为三种归责原则均有适用的余地;有的学者认为应适用过错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后者的观点也就是我国法律界目前处理校园体育伤害事故时普遍使用的归责原则。所谓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现代各国的侵权行为法大多是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并存,而公平责任原则是产生于这两个归责原则之后的另一个归责原则,已经逐渐被各国立法所采用。
目前就公平原则的适用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与困境。首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只有国家机关侵权责任、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污染环境等几种情形,其中并没有学校伤害事故责任LZ。因此,由于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学校在体育伤害事故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没有法律依据。此外,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存在着巨大的弊端,也不符合国际上一般做法,因而存在着法律漏洞和适法困境,必须进行全面考察,合理规范。也就是说,学校不应当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其次,从各国立法情况看,公平责任原则虽然与无过错责任一样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承担责任的条件,但公平责任原则又是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着本质的区别。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特别有规定的情况,而公平责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又显失公平的案件。可见,公平责任原则的设定,弥补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缺陷,更有利于受害者。作为高校体育伤害事件的受害人—学生而言,在整个事件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适用公平责任时,法官所要考虑的因素不是当事人的行为,而是当事人的损害程度和负担能力。在学校一般比个人有更强的赔付能力的情况下,即使学校没有责任也应根据公平原则承担一部分赔偿。然而,在应用公平责任原则时,往往会造成学校有无过错都要赔付的局面,从而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其实际效果是对学校的不公平。因此,在当前我国处理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那么随着专项法的产生,是否仍然要使用公平原则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最后,一般来说,我国在处理校园体育伤害事件都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同样,美国也将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性质界定为过错责任,法院并不是对每一起学生伤害事故去追究学校的责任,而仅仅追究由于学校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导致学生受伤害的责任川。简单的说,构成过错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能是过错,而不是损害的结果: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就无责任;过错的大小与责任的范围相一致。
当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如何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成为最棘手也是最为敏感的问题,责任的确立也为后续的赔偿奠定了法律依据。在责任确立的过程中既要遵循《民法》中有关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还涉及到了许多其他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司法解释还有许多分歧的情况下,确定主体的责任大小仍是个难题。
2. 2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之侵权行为的确立
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了原则性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我国在处理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件中是按照一般侵权行为追究学校责任的。但是,高等学校的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与中小学生显然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于是就有人认为这样做一是对学校的责任规定明显过轻,不能使受害人获得完整的赔偿,有违侵权行为法的公平原则川:另外,高校的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受到的伤害或是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时学校应负的责任没有做出规定,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屡屡突破该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所以在确定侵权行为后,就应该根据具体的事故发生情况来进行责任与赔偿确定。
2. 3确定责任之明确高等学校的性质
无论应用哪一种归责原则,有一点我们一定要清楚,那就是当前我国学校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承担过多的责任和行使过多的权利。在某种情况下权利的大小决定了责任的大小,学校作为从事教育活动的公益机构,其民事权利能力是要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的。比如在一些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其财产也不得抵押,其目的就是保护这些公益机构的稳定性CsC。因此,如果一所高校因为体育意外伤害事故不断的赔偿,势必会给体育教学带来不小的影响,而且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体育法》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只字不提,对是否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也未及一笔。显然是为了保护学校这样的公益性教育机构。所以,以此为出发点,在学校无过错的前提下,体育伤害事故中公平原则的适用显然是充满矛盾的。
2. 4确定责任之明确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的场所,其基本职能是实施教育管理,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因此,学校的法律地位较其他法人、单位、机构特殊,这是它鲜明的公益性决定的。所以,高校与学生只能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学校应当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促进学生在体质、品德方面的和谐发展。高校作为教育机构,既要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在学校有人员管理的场所,比如运动会、体育课中受到伤害,学校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一般的说,以享受闲暇时光作为一种兴趣参与体育活动的参与者与学校之间不产生基于合同法上的特别关系。因此若出现伤害时,就要根据我国民法中的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确定赔偿主体。当然,还有许多J情况下,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不能单纯的理解为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如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时受伤,就需要事前签定合同,从而产生基于合同法上的特别关系。因此,有学者认为高校与学生还应该是合同关系,合同一旦生效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s7,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在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引发的民事责任中,存在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关系。日本的《民法》是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经济索赔时依据的主要法律之一。其《民法》第415条是关于债务不履行责任,其中规定:“债务者未能按照其本旨履行债务,债权者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关于这一条文,不少日木学者认为,校方相当于债务者,学生相当于债权者川。因此学校负有保证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健康、生命安全以及对物、人、环境完备的义务,学生在学校中发生包括体育伤害事故在内的事故,说明学校没有完全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因此,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应该是处理体育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前提条件。 2. 5确定责任之明确高校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在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中一般都是根据《民法》的规则进行处理,将伤害事故定为一般侵权责任事故,之后的责任认定原则与赔偿也都是按照侵权责任来进行。对于一般的体育伤害事故而言多数适用于侵权行为解释,但是在判断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时还应有其他法律责任,那就是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a}。刑事责任适用于情节严重,事故后果影响比较大,带有故意人身伤害的事件,具体的司法定义与处理有待于法院的判定。对于行政责任就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行政责任就是有过错的学校及教师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就是高校及其教师因违反《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不履行行政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行政责任的追究也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过错的判断就是看高校及其教师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履行了义务。其中学校有过错的,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 6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分类与责任承担
2.6.1高校体育的特点
高校体育具有群众性、对抗性、人身危险性和开放性。此外,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相当部分都是意外发生,因此根据其特点高校在承担责任时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与无责任事故。
2.6.2高校直接责任事故
学校的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客观依据。对于这类事故,学校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的责任:(1)学校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致使运动场馆倒塌;(2)体育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2. 6. 3高校间接责任事故
这类事故一般不在学校内发生,而是在学生之间,或学生本人,或其他一些非学校因素等,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学校由于某些过错或措施不利,客观上为事故的发生或伤害程度的加重提供了条件,对于这类事故主要由肇事方承担责任,学校可以视具体情况承担责任。此种情况有:(1)学校或有关人员在教育过程中有某些过失,但不直接导致学生伤害:(2)在正常的体育教学时间内,教师让学生随意离开;(3)在学校组织的校外体育活动中,事故的直接责任为校外部门,但是学校组织管理措施有不完善之处;
2. 6. 4学校无责任事故
有些情况之下学校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活动中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2)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复发,学校事先又未得到家长和学生的通知;(3)学生在教学场地内自伤、自杀;(4)学生在往返活动场所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5)无论是学校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还是教学,在学校与教师完全尽到管理监护的条件下,由于校外人员造成学生伤害。
3安全对策
在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缺乏其他社会救济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逐渐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在这样的条件下,再让无过错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显然是不公平的。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应该树立这样的意识:社会是有风险的,体育运动由于特殊性所具有的风险更大,只能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但不能消灭风险。因此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保险,要通过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体育伤害事故所带来的风险C97
学校体育的安全性包括很多方面: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教师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教师对授课内容的充分掌握;体育教学要遵循体育、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等,要定期对涉及学校体育的教学以及活动的场地器材做安全性的检查,教师要避免主观错误带来的伤害事故,同时尽量减少客观造成的风险,引导学生活动时采用正确的活动操作方法。
论文摘要: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咨询法、逻辑分析法对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中学校应承担责任进行了法律层面的分析。认为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产生原因复杂,形式多样。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原则责任)认定应具体条件具体分析。确定责任时要明确高等学校的性质、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有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无责任。
长期以来,学校伤害事故一直影响着学校教育的顺利开展。在学校伤害事故中尤以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出现的频率最高,因此,一直以来法律界、体育界围绕着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确认、赔偿实现争论不休。由于人们对问题认识的模糊,相关的法律法规又存在着诸多盲点,导致实践中的司法处理呈现许多分歧。事实上,体育伤害事故本身就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也因为伤害事故的频频出现导致了学校体育工作健身性、趣味性大大降低,从而失去体育课的本质意义。2002年9月1日,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正式实施,使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有了有力的政策依据,但是体育伤害发生时赔偿主体的确立仍然是难以清晰明确的问题,这也严重制约了高校体育活动的开展。那么究竟学校在此事件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本文就此展开讨论与论证。
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范围
1. 1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概念
高校体育中学生伤害事故属于学生伤害事故的一个特殊类型,它是指在高校体育教学、体育课外活动、体育运动训练和体育竞赛中发生的致使学生死亡、伤残、组织器官损伤等人身后果。它具有多样性、突发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1.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
2002年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了学生伤害事故的范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规定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也适用这一范围。
2体育伤害事故之“校方责任”确立的法理分析
2. 1适用于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三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否都适用与解释体育伤害事故呢?有的学者认为三种归责原则均有适用的余地;有的学者认为应适用过错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后者的观点也就是我国法律界目前处理校园体育伤害事故时普遍使用的归责原则。所谓公平责任原则,又称衡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现代各国的侵权行为法大多是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并存,而公平责任原则是产生于这两个归责原则之后的另一个归责原则,已经逐渐被各国立法所采用。
目前就公平原则的适用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与困境。首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只有国家机关侵权责任、产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污染环境等几种情形,其中并没有学校伤害事故责任LZ。因此,由于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学校在体育伤害事故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没有法律依据。此外,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存在着巨大的弊端,也不符合国际上一般做法,因而存在着法律漏洞和适法困境,必须进行全面考察,合理规范。也就是说,学校不应当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其次,从各国立法情况看,公平责任原则虽然与无过错责任一样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承担责任的条件,但公平责任原则又是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着本质的区别。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特别有规定的情况,而公平责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处理又显失公平的案件。可见,公平责任原则的设定,弥补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缺陷,更有利于受害者。作为高校体育伤害事件的受害人—学生而言,在整个事件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在适用公平责任时,法官所要考虑的因素不是当事人的行为,而是当事人的损害程度和负担能力。在学校一般比个人有更强的赔付能力的情况下,即使学校没有责任也应根据公平原则承担一部分赔偿。然而,在应用公平责任原则时,往往会造成学校有无过错都要赔付的局面,从而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其实际效果是对学校的不公平。因此,在当前我国处理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那么随着专项法的产生,是否仍然要使用公平原则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最后,一般来说,我国在处理校园体育伤害事件都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同样,美国也将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性质界定为过错责任,法院并不是对每一起学生伤害事故去追究学校的责任,而仅仅追究由于学校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导致学生受伤害的责任川。简单的说,构成过错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能是过错,而不是损害的结果: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就无责任;过错的大小与责任的范围相一致。
当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如何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成为最棘手也是最为敏感的问题,责任的确立也为后续的赔偿奠定了法律依据。在责任确立的过程中既要遵循《民法》中有关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还涉及到了许多其他方面的问题,因此在司法解释还有许多分歧的情况下,确定主体的责任大小仍是个难题。
2. 2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之侵权行为的确立
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了原则性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由此可见,我国在处理未成年学生在校人身伤害事件中是按照一般侵权行为追究学校责任的。但是,高等学校的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与中小学生显然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于是就有人认为这样做一是对学校的责任规定明显过轻,不能使受害人获得完整的赔偿,有违侵权行为法的公平原则川:另外,高校的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受到的伤害或是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时学校应负的责任没有做出规定,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屡屡突破该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所以在确定侵权行为后,就应该根据具体的事故发生情况来进行责任与赔偿确定。
2. 3确定责任之明确高等学校的性质
无论应用哪一种归责原则,有一点我们一定要清楚,那就是当前我国学校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承担过多的责任和行使过多的权利。在某种情况下权利的大小决定了责任的大小,学校作为从事教育活动的公益机构,其民事权利能力是要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的。比如在一些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其财产也不得抵押,其目的就是保护这些公益机构的稳定性CsC。因此,如果一所高校因为体育意外伤害事故不断的赔偿,势必会给体育教学带来不小的影响,而且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体育法》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只字不提,对是否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也未及一笔。显然是为了保护学校这样的公益性教育机构。所以,以此为出发点,在学校无过错的前提下,体育伤害事故中公平原则的适用显然是充满矛盾的。
2. 4确定责任之明确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的场所,其基本职能是实施教育管理,传授文化科学知识,因此,学校的法律地位较其他法人、单位、机构特殊,这是它鲜明的公益性决定的。所以,高校与学生只能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关系。学校应当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促进学生在体质、品德方面的和谐发展。高校作为教育机构,既要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在学校有人员管理的场所,比如运动会、体育课中受到伤害,学校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一般的说,以享受闲暇时光作为一种兴趣参与体育活动的参与者与学校之间不产生基于合同法上的特别关系。因此若出现伤害时,就要根据我国民法中的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确定赔偿主体。当然,还有许多J情况下,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不能单纯的理解为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如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比赛时受伤,就需要事前签定合同,从而产生基于合同法上的特别关系。因此,有学者认为高校与学生还应该是合同关系,合同一旦生效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s7,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在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引发的民事责任中,存在着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关系。日本的《民法》是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经济索赔时依据的主要法律之一。其《民法》第415条是关于债务不履行责任,其中规定:“债务者未能按照其本旨履行债务,债权者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关于这一条文,不少日木学者认为,校方相当于债务者,学生相当于债权者川。因此学校负有保证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健康、生命安全以及对物、人、环境完备的义务,学生在学校中发生包括体育伤害事故在内的事故,说明学校没有完全履行义务,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因此,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应该是处理体育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前提条件。
2. 5确定责任之明确高校事故中承担的责任
在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中一般都是根据《民法》的规则进行处理,将伤害事故定为一般侵权责任事故,之后的责任认定原则与赔偿也都是按照侵权责任来进行。对于一般的体育伤害事故而言多数适用于侵权行为解释,但是在判断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时还应有其他法律责任,那就是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a}。刑事责任适用于情节严重,事故后果影响比较大,带有故意人身伤害的事件,具体的司法定义与处理有待于法院的判定。对于行政责任就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行政责任就是有过错的学校及教师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就是高校及其教师因违反《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不履行行政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行政责任的追究也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过错的判断就是看高校及其教师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履行了义务。其中学校有过错的,对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 6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分类与责任承担
2.6.1高校体育的特点
高校体育具有群众性、对抗性、人身危险性和开放性。此外,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相当部分都是意外发生,因此根据其特点高校在承担责任时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与无责任事故。
2.6.2高校直接责任事故
学校的过失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客观依据。对于这类事故,学校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的责任:(1)学校有关人员,致使运动场馆倒塌;(2)体育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3)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学校未能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或教师违反教学大纲、教学常规:<4l在学校组织的课外社会体育实践活动中,指导教师实施了错误的指导:<5)学校体育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或处置不当;<6)在正常体育教学时间内,教育人员撤离工作岗位。
2. 6. 3高校间接责任事故
这类事故一般不在学校内发生,而是在学生之间,或学生本人,或其他一些非学校因素等,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学校由于某些过错或措施不利,客观上为事故的发生或伤害程度的加重提供了条件,对于这类事故主要由肇事方承担责任,学校可以视具体情况承担责任。此种情况有:(1)学校或有关人员在教育过程中有某些过失,但不直接导致学生伤害:(2)在正常的体育教学时间内,教师让学生随意离开;(3)在学校组织的校外体育活动中,事故的直接责任为校外部门,但是学校组织管理措施有不完善之处;<4)有关人员对学校组织的体育活动和场馆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2. 6. 4学校无责任事故
有些情况之下学校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活动中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2)学生体质特殊或疾病复发,学校事先又未得到家长和学生的通知;(3)学生在教学场地内自伤、自杀;(4)学生在往返活动场所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5)无论是学校组织的课外体育活动还是教学,在学校与教师完全尽到管理监护的条件下,由于校外人员造成学生伤害。
3安全对策
在我国传统经济体制下,缺乏其他社会救济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逐渐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在这样的条件下,再让无过错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显然是不公平的。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应该树立这样的意识:社会是有风险的,体育运动由于特殊性所具有的风险更大,只能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但不能消灭风险。因此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保险,要通过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体育伤害事故所带来的风险C97
学校体育的安全性包括很多方面: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教师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教师对授课内容的充分掌握;体育教学要遵循体育、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等,要定期对涉及学校体育的教学以及活动的场地器材做安全性的检查,教师要避免主观错误带来的伤害事故,同时尽量减少客观造成的风险,引导学生活动时采用正确的活动操作方法。
关键词:高中物理;电路知识;学习方法;解题思路
1 高中物理电路知识的学习方法
1.1记忆
就高中课程而言,无论是历史、政治等文科科目,还是物理、化学等理科科目,都需要我们记忆甚至是背诵其中的基础理论知识,这也是我们提升学习成绩的根本。以高中物理中的电路知识为例,像其中的库仑定律、闭合电路的欧姆定律等,是要求我们必须熟练掌握的。我们只有记忆并理解这些基本内容、定理概念的用法,才能够在解题时随取随用。实施上,通过分析物理考试试卷也能够看出,试卷中至少有
1-2积累
是对基本概念的考察,甚至在后面压轴的计算题上,也会考察到一些基本的计算公式。因此,我们只有打好基础,熟练记忆基本知识,才能为下一步的学习奠定坚实基础。1.2积累许多同学之所以认为物理电路知识学习难度大,其中重要的原因是电路知识的考察面广、习题灵活度大,很多同学可能掌握了公式,但是一旦题目内容发生变化,或是换一种表述方式,就又不会解答了。事实上,电路知识的相关问题虽然复杂多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我们只要认真分析题目内容,并尝试从出题者角度看待问题,就会明白这道题想要考察哪方面的内容,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解答。
1.3总结
新课程改革后,高中物理教材在内容设置上也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电路知识被分成若干个章节,每一章节的知识各不相同,但是又有前后联系。我们在学习完一部分内容后,要及时进行回顾和总结,一方面能够从宏观角度找出本章节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训练;另一方面也能够及时总结学习中存在的不足,以便于自己利用课余时间进行补习,保证学习过程中不留任何死角。我们进行知识总结和回顾的过程,其实也是复习所学知识的过程,只有认真完成学结,才能做到“温故而知新”。
1.4提高
高中物理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在完成前述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还必须借助于科学的学习方法,才能实现学习效率和应试成绩的提高。首先,要提高问题分析能力,通过问题分析,能够筛除掉不必要的细枝末节,使问题变得清晰和简单;其次,要灵活选择解题方法。
2 电路相关问题的解题思路
2.1解题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掌握解题的基本方法,并保证解题步骤的完整性,一方面能够帮助学生理清答题思路,另一方面也能够使卷面条理、整洁,给教师留下一个好印象。根据个人学习经验,总结电路问题的解题方法如下:一是依据题意,选定所解答的电路,没有电路图的题目要依据题意画出电路图;二是题目中如果有不规范的电路串并联图可以改画为几个简单的电路图,一目了然,方便解题;三是将题中的已知量标在图中,将未知量进行逐步分析;四是根据欧姆定律,串、并联特性和电功率公式列方程求解。除此之外,在答题完毕后,如果时间较为充裕,还可以从头检查一遍,避免因疏忽大意导致计算错误。
2.2例题解析如图所示的电路中,电阻R1=1Ω,R2=2Ω,R3=3Ω,在A、B间接电源,S1、S2都打开,此时电阻R1、R2、R3消耗的功率之比P1:P2:P3=_;当S1、S2都闭合时,电阻R1、R2、R3消耗的功率之比P'1:P'2:P'3=_这道题是对高中物理电路知识的综合考察,我们在解答此类问题时,需要结合已经学习过的功率计算公式。当S1、S2都打开时,R1、R2、R3相互串联,根据公式P=I2Rt可知,电流I相同,则P1:P2:P3=R1:R2:R3=1:2:3;当S1、S2都闭合时,R1、R2、R3相互并联,此时P'1:P'2:P'3=1/R1:1/R2:1/R3=6:3:2。
3 结束语
高中物理中的电路知识,既是物理考试中考察的重点,也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普遍反映的难点。我们只有养成科学的学习方法,才能熟练掌握课本中的内容。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拥有清晰的解题思路,无论电路相关题型如何变化,都能够抓住考察要点,提高电路相关问题的答题速度和正确率。
参考文献:
[1]汪鸿雁,于洁业.“任务分析”方法应用于中学物理习题教学的实证研究[J].中学生教育论坛,2013(07):164-165.
[2]罗丽琴.肖亚楠.改变低年级大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与实践——结合《电磁学》课程[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16(04):10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