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1 16:37:35
序论:在您撰写经济一体化的表现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珠三角 一体化 动力机制 实现标志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8-0008-03
推进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涉及到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诸如什么是经济一体化的内涵?谁来推动经济一体化?推动者的动力在哪里?如何识别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不同,实施经济一体化的方案设计就不同。因此,搞清楚这些问题,对于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有效推进是有重要意义的。
一、谁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概括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历史实践与理论发展的过程,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通过成员之间的产品贸易、要素流动障碍的消除以及对生产活动外部性的共同治理,使得每个经济主体能获得比单一经济体时更大的利益。这种概括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各成员之间就产品贸易、要素流动所涉及到的税收政策与管理制度之间达成的协议是一致的,这是每个成员必须要遵守的。这里所说的税收政策是就一个国家而言的。如果从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来说,税收政策一般是相同的。但是,不同地区涉及到经济活动的管理制度与规则会有所差异,诸如注册企业的资本规定、注销企业的程序与规则、贷款和获得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期限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等等。促进这些制度规则的一致性,减少因为制度差异而引起的资源流动,从而使资源流动更集中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二是各项贸易与要素流动的管理政策与制度所涉及到的交易费用是不断降低的,这两者是缺一不可的。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内涵。如果仅有成员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则的协议一致性,而没有对贸易与要素流动的各项管理费用的降低,那就失去了经济一体化的意义。在对现阶段的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这样一种误解,把经济一体化仅仅看成是地市之间在产品与要素流动以及公共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管理费用与标准形成的一致性,而没有在降低各种收费标准与管理费用上有推进,那么,经济一体化的实施就难以给企业与居民带来实质性的好处。如果仅仅强调了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与管理费用的下调,而缺乏地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管理规则、收费标准以及公共治理等方面的一致性,那么,这会导致成员之间为吸引要素流入而展开的低价竞争和为抑制产品的流入而设置的贸易障碍等。在这种体制下,企业也不能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从而导致社会福利上的一种损失。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21世纪初期,在分权竞争体制下,我国各地方之间为扩大招商引资而在土地价格、税收优惠以及贴息贷款等政策上相互压价以及一些省份为保护本地企业在对外部产品流入设置过高的行政性贸易壁垒的历史事实都印证了这一点。
经济一体化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因为经济一体化需要通过各个成员之间有意识、有组织地协商与谈判,才能得以推进的,而不是通过市场的自发演进就可以自然实现的。因此,这需要花费各个成员的时间、精力等方面的长期投入。但是,从产出来看,它是一种非排他性的、非竞争性产品。换句话说,一部分企业与居民对这种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企业与居民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同时,这种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也不能为某个企业或居民所专有,要将一些企业或个人排斥在这个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正是基于这种产出的性质,追求组织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是不愿意对这种产品进行投资的。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结构
经济一体化的公共性质决定了政府是作为这种制度安排的提供者。从经济一体化的国际经验看,无论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整合,诸如从历经了50多年的欧洲联盟到处于推进中的东盟一体化,还是一个国家内部的经济一体化,无一例外地都是政府作为经济一体化的谈判者,或者说,通过谈判形成了主要由政府参与的各种管理委员会等。那么,政府推动经济一体化的动力从哪里来呢?国家之间与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动力结构是不同的,前者只有来自企业流动与居民消费的市场压力,而后者除了市场压力之外,还包括了可能来自于上级部门的行政推动。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属于后一种类型,所以,这里仅讨论后者的动力结构。无疑,在推动经济一体化的政府行为中,两种动力来源会比一种动力来源更有推动力度。因而与后者相比,前者的经济一体化数量少,实施进展比较缓慢、推进成本较高,推动经济一体化的国内外经验都印证了这一点。
就国家内不同地区的经济一体化来说,解剖这两种动力结构的差异也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两种动力结构对政府实施经济一体化的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从上级部门的行政推动来看,如果不同地区的经济一体化的实施进展由上级部门进行评估,那么这种实施效果就取决于上级部门的决心与持续性。由于经济一体化是一个需要各方长期协调的过程,这种协调都涉及到成员之间的利益再分配,所以这也是一个交易成本很高的过程。当成员之间因利益冲突而难以形成一致意见时,上级部门的仲裁与扶持就变得非常重要,这就是有上级部门与没有上级部门在成员利益协调过程中的差别所在。问题在于,如果上级部门的中心任务经常发生变化,诸如工作重心进行调整或者行政领导者发生变化等,使得上级部门无暇顾及这种仲裁与扶持的角色,那么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经济一体化的实施效果就会受到影响。在现实经济中,受到内外不确定环境的影响,上级部门不容易总是把经济一体化作为下属各个地区发展的中心任务,因而这会影响到下级部门执行的持续性。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许多省份就提出了跨省创办经济协作区的合作思路,但是,30多年过去了,各省份之间的经济协作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其中的原因很多,在分权竞争体制下,一些地方主要领导者的思路变化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因素。
基于企业与居民选择的需求对经济一体化的市场推动是与行政推动不同的。这种市场推动的机制可以用公共财政理论中的蒂博特(Charles M.Tiebout,1956)模型加以解释。这个模型表明,在公共物品的提供确实存在地理差异的情况下,人们就会(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通过选择居住地点来表示他们对公共物品的偏好。这种“用脚投票”的自由迁徙推动了地方政府在地方公共产品供应上的相互竞争。直到各地方公共产品的提供与税收水平之间和地方之间公共产品趋于相等,要素流动与自由迁徙就会在一个地区相对稳定下来。在实施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不断成长起来的企业成为主要的推动者,这种推动机制就是建立在地方政府相互竞争基础上的。当地区之间存在着政策差异时,一个地区的企业会抓住这种差异,对本地政府提出更多的获益要求。如果本地政府不能承诺,企业就会以离开本地区相
威胁。而一旦企业移出,当地的税收收入就会减少,这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增长率,进而影响地方行政官员的政绩。为了抑制一个地区资源的过分流出,鼓励外部资源的大量流入,一个优惠相对较少的地区不得不向政策优惠较大、更有利于吸引资源流入的地区政策看齐,这就将一个地区的优惠政策向更大范围推广开来。基于交易成本不断降低的一体化就成为可能。因此,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消费者自由迁徙是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性动力。这就是说,只要有制度与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就存在着要素与产品的市场流动。只要有市场流动,成本高的地区资源就会向成本低的地区转移。为了减少这种流动,成本较高的地区就会向较低地区的制度环境转变。这就是市场推动与行政推动的不同机制与结果。事实上,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广东省政府制定的《珠三角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2010》中提了出来。然而,十几年来,推进程度有限,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尚未形成一个推动力较强的市场机制。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来自市场的推动力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
三、经济一体化实现的标志
企业自由流动与消费者自由迁徙推动了珠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而经济一体化的实现是否意味着不同地区的资源价格趋于一致,进而使地区之间的资源流动变得缓慢下来呢?按照蒂博特模型的理解,在假设资源分布与产业配置相同条件下,公共产品的供应差异会引起资源的自由流动。随着差异化的减少,这种流动性也会相对缓慢下来。问题在于,在现实经济中,资源分布与产业配置在不同地区是完全不同的,同一种产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异显示了这种资源的稀缺程度,要素流动则是经济主体对这种资源稀缺程度的反应。如果地区之间的制度安排与各项管理政策都存在着差异,那么,这种差异会掩盖或扭曲资源的稀缺程度,进而影响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在假设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产业路径以及制度安排都存在着差异的情况下,只有尽力减少制度安排的差异,才可能使资源流动更加充分地反映各地区资源禀赋的优势或稀缺程度,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如果不降低制度安排上的地区差异,那么,地区之间的要素流动并不一定反映资源稀缺程度,这就会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经济一体化的结果并不意味着资源流动的减弱,应该说,这仅仅减少了由制度安排差异所带来的要素流动,而由产业路径与资源禀赋引致的要素流动不仅不会减弱,相反会大量增加,因为这是要素价格更真实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结果。
【关键词】 Smad4; 转化生长因子β受体Ⅱ; 宫颈腺癌; 诊断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correlation of the expression of Smad4 and TGFβ receptor Ⅱ( TβRⅡ) with clinical pathology in cervical adenocarcinoma, and to explore its possibility as a marker to decide the prognosis of cervical adenocarcinoma.Methods: To detect the expression of Smad4 and TβRⅡin 36 cases of cervical adenocarcinoma and 20 cases of normal cervical glandular epithelium tissue and to investigate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expression of Smad4 with TβRⅡand clinical pathology. Results: The expression of Smad4 and TβRⅡin cervical adenocarcinoma is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normal cervical glandular epithelium tissue(P
[Key words] Smad4; TGFβ receptor Ⅱ ; cervical adenocarcinoma; prognosis
宫颈腺癌近年来在宫颈癌中所占的比例明显增高[1],宫颈腺癌较宫颈鳞癌更易于发生转移,预后差[2]。其主要死亡原因是术后复发和转移。临床尚无可靠方法做到早期预测。因此,对宫颈腺癌复发和转移等预后指标的生物学标志物的研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转化生长因子βⅡ型受体(TβRⅡ)可直接结合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参与细胞增殖分化、血管形成、肿瘤发生等多种生物学过程。Smad4是TGFβ信号转导通路中重要的调控因子,活化的TβR与Smad结合成寡聚物,将TGFβ的信号传递至细胞核内,调节靶基因的转录并诱导下游基因的表达[3]。本研究用免疫组化法检测Smad4和TβRⅡ在宫颈腺癌组织中的表达,探讨Smad4和TβRⅡ在宫颈腺癌组织中表达情况及其相关性,结合临床及病理资料探讨其在评价宫颈腺癌预后中的意义。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 象
收集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共3年间在镇江地区各二级及以上医院收治的宫颈腺癌患者术后存档蜡块共36例,选取同期正常宫颈腺上皮组织20例作为对照。肿瘤组织学类型、分化程度由两位病理专家根据HE染色判断。两组间年龄构成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1.2 试剂与方法
浓缩型Smad4和TβRⅡ单克隆抗体、SP超敏试剂盒及DAB酶底物显色试剂盒均购自北京中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用SP免疫组化法,方法按试剂盒说明进行。Smad4按照1∶50稀释,TβRⅡ按照1∶100稀释。石蜡组织2~3 μm厚度切片,高温高压抗原修复,柠檬酸修复,一抗4℃冰箱过夜,孵育约16 h左右,用试剂公司提供的阳性片做阳性对照,PBS代替一抗做阴性对照,苏木素复染。
1.3 结果判定
在双盲法下进行结果判定,Smad4蛋白表达定位于细胞质内,也可出现于胞核内,TβRⅡ蛋白表达定位于细胞质内,出现淡黄色、棕黄色、棕褐色颗粒为阳性表达。每张切片在高倍镜下随机选取5个视野,每个视野计数100个肿瘤细胞,着色强度分为无着色(-)为0分,浅黄色(+)为1分,黄色及棕黄色(++)为2分。阳性细胞数50%为2分。两项得分相加结果≥2分记为阳性[3]。
1.4 统计方法
运用SPSS11.5软件,采用χ2检验、四格表确切概率法进行统计分析。取双侧α=0.05为检验水准。
2 结 果
2.1 正常宫颈腺上皮组织、宫颈腺癌中Smad4与TβRⅡ的表达
见表1。Smad4和TβRⅡ在正常宫颈腺上皮组织中的表达率高于宫颈腺癌组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59, P
2.2 宫颈腺癌中Smad4,TβRⅡ的表达与临床病理学参数的关系
见表2。Smad4和TβRⅡ的阳性表达率在高、中分化癌组高于未、低分化癌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 宫颈腺癌中Smad4,TβRⅡ表达的关系
见表3。27例Smad4蛋白表达阳性标本TβRⅡ阳性24例,29例Smad4蛋白表达阴性标本TβRⅡ阴性22例,两者明显相关(χ2=23.71, P
3 讨 论
Smad4基因是位于18号染色体长臂上,编码一种552个氨基酸的蛋白,Smad4蛋白是TGFβ信号转导系统中的关键因子。近年来研究证实Smad4与恶性肿瘤的发生发展、浸润、转移有密切关系。TGFβⅡ型受体TβRⅡ是一种存在于细胞膜表面的跨膜糖蛋白,相对分子质量75 ku,属于丝氨酸/苏氨酸蛋白激酶家族,包括配体结合部、跨膜区域、蛋白激酶部。TGFβ的多种生物学功能都由其相应的受体介导,磷酸化后被激活的受体可进一步激活细胞质内的Smads 蛋白,调节靶基因的转录,控制细胞生长、分化和凋亡, 其中Smad4是其胞内重要传导成分[4]。这一通路中的任一环节异常都将导致细胞异常增殖,而Ⅱ型受体和Smad4是TGFβ信号传导系统中最为关键的部分。研究表明[5],在多种肿瘤都有TβRⅡ和(或)Smad4基因缺失,点突变或者功能性灭活。
有研究证实[6],Smad4在胰腺癌中缺失和突变率为50%,并存在TGFβ抵抗。Ijichi等[7]对11种结肠癌细胞系TGFβSmad通路研究发现,91%的细胞系存在TβRⅡ和Smad4的失活导致该通路的受损。Xie等[8]对瑞典600多份结肠癌标本研究提示Smads基因的不表达与肿瘤进展、淋巴结转移和生存时间较短有关。Kim等[9]研究表明,在胃癌中Smad4阳性表达者肿瘤多数分化好、生长速度慢、侵袭和转移能力弱,预后较好。研究认为Smad4的失活一般发生在肿瘤进展的后期,属于晚期分子事件。Zhou等[10]研究了64例子宫内膜癌的染色体缺失图谱,发现20例存在第18染色体的杂合性缺失,14例存在Smad4基因片段的纯合性缺失,6例发生Smad4的转录异常。而在国内未见有宫颈腺癌中Smad4和TβRⅡ表达情况的报道。我们发现Smad4 和TβRⅡ在有淋巴结转移的宫颈腺癌中的阳性率明显低于无淋巴结转移组, 在临床分期ⅢⅣ期的宫颈腺癌中的阳性率明显低于ⅠⅡ期,提示Smad4和 TβRⅡ表达缺失对促进宫颈腺癌细胞侵袭及淋巴结转移具有重要作用。作用机制可能为TβRⅡ及Smad4的表达受到阻遏,使得TGFβ信号传导系统在多个部位阻断,无法介导TGFβ的生长抑制效应,从而促进肿瘤的发生发展。
在本研究中, Smad4和 TβRⅡ在宫颈腺癌中的表达率均明显低于正常宫颈腺上皮组织,两者表达明显相关,且其表达情况与宫颈腺癌分化程度、淋巴结转移及临床分期有关。因此, Smad4和 TβRⅡ的表达缺失可能与宫颈腺癌的恶性程度及转移潜能有关。综上所述,Smad4和 TβRⅡ联合检测能作为一种有效的肿瘤标记物用于宫颈腺癌患者预后的评估。
参考文献
[1] Smith HO, Tiffany MF, Qualls CR, et al.The rising incidence of adenocarcinoma relative to squamous cell carcinoma of the uterine cervix in the United States—a 24year populationbased study[J].Gynecol Oncol,2000,78(2):97-105.
[2] Eifel PJ, Morris M, Oswald MJ, et al.Adenocarcinoma of the uterine cervix .Prognosis and patter of failure in 367 cases[J].Cancer,1990,65(11):2507-2514.
[3] Zhu CQ,Blackhall FH,Pintilie M,et al.Skp2 gene copynumber aberrations are common in nonsmall cell lungcarcinoma,and its overexpression in tumors with rasmutation is a poor prognostic marker[J].Clin Cancer Res,2004,10(6):1984-1991.
[4] Myatt N, Aristodemou P, Neale MH, et al.Abnormalities of the transforming growth factorbeta pathway in ocular melanoma[J].J Pathol, 2000,192(4):511-518.
[5] Hahn SA, Schutte M, Hoque A T,et al.DPC4, a candidate tumor suppressor gene at human chromosome 18q21.1[J].Science,1996, 271(5247): 350-353.
[6] Inamura T, Kanai F, Kawakami T,et al.Proteomic analysis of the TGFbeta signaling pathway in pancreatic carcinoma cells using stable RNA interference to silence Smad4 expression[J].Biochem Biophys Res Commun, 2004, 318(1): 289-296.
[7] Ijichi H, Ikenoue T, Kato N,et al.Systematic analysis of the TGFbetaSmad signaling pathway in gastrointestinal cancer cells[J].Biochem Biophys Res Commun, 2001, 289(2): 350-357.
[8] XieW, Rimm DL, Lin Y,et al.Loss of Smad signaling in human colorectal cancer is associated with advanced disease and poor prognosis[J].Cancer J, 2003, 9(4): 302-312.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 制度性一体化 功能性一体化
一、经济全球化
1. 经济全球化的含义
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经济全球化的定义,但是总结过往学者的研究成果,经济全球化有着这样一层本质的含义,即经济全球化是世界各地区的经济相互融合相互联系,并逐渐形成全球的经济统一体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的这样一个过程。具体包括有三个阶段:贸易的全球化、生产的全球化、金融的全球化。贸易的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起始阶段,时间跨度从19世纪一直到冷战结束;生产的全球化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是在跨国公司的推动下,贸易扩大到世界范围。伴随着贸易的全球化,世界贸易对国际金融体系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并与生产全球化一道催生了金融全球化的发展。
因此,经济全球化也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即世界各国的经济都融合到国际的大循环当中,对外贸易在对外经济交往中的比重大大增加,跨国公司在生产领域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外国货币在金融市场上大量流通,形成了世界货币,并且资本也在国际上加快流动,先进的通信工具与发达的交易网络将世界经济与金融市场联接为一个整体。
2. 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原因
政治经济学通过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分析,得出了经济全球化形成的内在原因,即:
1)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诞生,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也使得一国的市场无法容纳生产出来的大量商品,于是对利润的要求,迫使商品走向世界市场,从此由贸易全球化开始,开启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2)企业的逐利行为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直接原因。不断的新市场是企业低成本高利润运作的良好途径。各个国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政策,造成一种结构性的市场失灵,但是跨国公司可以实现内部化的优势,将产品在地成本的国家生产,在高利润的国家售卖。这就促进了经济向全球化转型的加速。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
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地理上相近的几个国家,为了获得区域内的经济聚集效应和互补效应,为促进生产要素和商品在一定区域进行自由流动和合理互补为宗旨而建立的跨国性的区域经济集团。按照各个组成国对区域经济的调节与干预深度,可以分为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关税同盟、完全的经济一体化等几个部分。
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原因
区域经济一体化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并在80年代获得飞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原因主要包括有以下几个原因。分别为: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要求通过区域联合的方式来增强竞争力;科技革命推动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客观上需要经济走向联合;竞争的加剧,促使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来进行贸易保护。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
1.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区别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发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是不同的两个范畴。区域经济一体化属于制度性一体化,而经济全球化属于功能性一体化。具体地:
1)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于相邻并且经济结构相近的国家,是一种制度安排。是区域范围内的国家突破了国家的界限,以国家出面签订的协议为基础而建立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的组织形式,含有政治因素在内。
经济全球化是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超越了的概念,不含有政治因素。因此,经济全球的政府干预程度最低,这也决定了其缺乏区域经济一体化那样的政府间的相互协作。
2)经济全球化是由企业带动的一种从下至上的微观经济行为,有人称之为是企业逐步走出原有国境的离心运动;区域一体化则是由政府出面商定的,是从上而下的一种政治经济行为,有人称之为企业主体在协定框架内的向心运动。因此,经济全球化又是功能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又是制度性一体化。
3)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理论依据也不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理论依据是关税同盟理论及产业结构相似理论等。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理论则来源于李嘉图的自由贸易理论等。
2.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作用
(1)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的“绊脚石”。从本质上来说,区域化是区域主义的表现形式,全球化则是多边主义的表现形式。区域化行为认可或者默认“歧视原则”;而全球化则倡导“非歧视性原则”。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和结果都是相冲突的。区域化的核心在于强调区域的利益,通过区域间的各个国家的相互合作与协调,共同建立对区域外的一致壁垒,增强了区域内国家与区域外国家的对抗能力。因此,不论是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机及内部协调机制来看,还是从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全球化的影响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只对经济全球化有促进作用。这种客观的机制导致了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在冲突。
(2)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经阶段。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正如矛盾的双方,既有不相容之处,亦有共容之处。这共容之处就在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经阶段。尽管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有着本质的区别,也有着深刻的矛盾,但是两者的目标和方向却是十分一致的,它们在本质上都强调生产要素、产品、服务的跨国界配置,最终都将是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由单个国家向多国家的融合。
由于世界上国家众多,绝不可能同时实现所有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一体化,更不用说更深层次的生产一体化与金融一体化。通过地域上相近、制度上相似国家和地区的首先联合,有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因为由分散的国家组成一个大经济体的可能性极小,但是由几大区域经济体来进化成经济全球化就相对容易一些。譬如说,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化,最终将形成全欧洲的经济一体化,并且全球经济一体化也可以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逐渐扩展。
另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还为经济全球化的进展提供了范例和模式,这也会有助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未来的经济全球化是什么形式?包括一些什么内容?区域经济一体化都已经或正在进行着尝试和探索。在这其中,尤其是欧盟所做的巨大努力,正在为真正全球化指明了方向,并且提供了较为可行的路线。
因此,经济全球化过程首先是在各经济区域实现的。正是有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才有了实际的、超出国界的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发展。
(3)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相互促进。本质上,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实现规模经济、提高经济效率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不同的只是区域范围大小而已。从这个角度来讲,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就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既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经阶段又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以世贸组织所提倡的经济全球化和众多区域组织倡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本质上都是促使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即将世界经济打造成一个超越国界的国际间经济分工,并将世界经济变成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的一个过程。
区域经济一体化会对经济全球化起到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内部实行生产要素、资本的自由流动,不断深化了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分工,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全球贸易、生产和金融的一体化过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也努力在整个世界贸易中追求好处,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地区内的贸易只占三个成员国贸易总额的40%,所以尽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有“歧视性”规则,但是其仍然加速了世界走向全球经济一体化。
并且,区域经济组织还受到世界贸易组织的指导,这样,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将会得到更多的限制,其积极的作用将会得到弘扬,从这个角度来说,经济全球化的努力,也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健康发展,最终有利于经济形态走向更高级的经济全球一体化。
参考文献
[1]田素华.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J].上海经济研究,2000年第4期.
[2]华民,王疆华,周红燕.内部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12).
[3]薛誉华.区域化:全球化的阻力[J].世界经济, 2003, (2): 51-55.
[4]赵海涛.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区别及联系[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4,(09).
[5]袁经荣,康东升.试论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05).
内容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福利来源就是分工经济,反映分工水平和分工地位的贸易结构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福利效应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贸易互补性指数(TCI),对中国与东亚经济体贸易结构的竞争性和互补性进行了实证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了中国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贸易结构 福利效应 路径选择
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早可以追溯到1967年东盟的成立。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随后,韩国和日本先后与东盟签署了自贸区协定,由此形成3个“10+1”的自由贸易区网络(FTA Network)。尽管该网络促进了区域经贸活动的发展,但是其错综复杂的关税优惠政策产生了具有负面影响的“意大利面碗效应”,从而对东亚地区的长期经贸发展造成损害。
因此,各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共同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中国是东亚的重要成员,而且东亚也集中了中国主要经贸伙伴。未来中国需要进一步深化FTA战略的实施内容,如何推动和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贸易结构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福利效应的影响,从理论上确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参与路径,然后利用TCI指数对中国与东亚经贸伙伴之间贸易结构的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测度,最后从政策层面上分析中国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选择。
贸易结构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
福利效应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最重要的问题。例如Smith(1776)就曾因给消费者带来负效应而批评过梅休因条约(英国和葡萄牙于1703年签署了梅休因条约,它以许可葡萄牙的酒按照优惠条件进入英国,换取葡萄牙废除对英国羊毛出口的禁令)。Ricardo(1821)则通过分析母国和殖民地的特殊通商条约对Smith的观点进行了补充,他分别对输入国(殖民地)和输出国(母国)的福利进行了分析,认为这种特殊贸易安排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对整个国家都有负面影响,这样的贸易安排应该最终被完全的自由贸易所取代。
现代经济学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福利效应的研究则始于Viner。Viner以古典经济学家的思想为基础,提出了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这两个重要概念,为现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框架。Viner以古典经济学家的思想为基础,提出了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这两个重要概念,为现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框架。Meade(1955)、Lipsey、Cooper和Massell(1965)、Johnson(1965)、Cordon(1972)、Mundell(1964)、Wooton(1986)、Arndt(1968)、Kemp和Wan(1976)、Wonnacott(1981)等人先后对Viner的理论进行了拓展,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
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是消除区域内的贸易障碍,减少区域内分工的交易成本,为深化区域分工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如果在Smith的古典经济学框架下思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可以发现其主要福利来源就是分工经济。反映分工水平和分工地位的贸易结构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福利效应的重要因素。事实上,专业化分工的差异性和贸易结构的互补性是贸易双方获得分工经济的重要条件。在传统贸易理论中,各国可以利用生产技术、要素禀赋、经济规模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分工,每个国家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从伙伴国进口不具比较优势的产品,通过差异性生产和互补性贸易获得分工经济。在杨小凯的新兴古典贸易理论中,即使参与分工的国家之间不存在生产技术、要素禀赋差异,也可以从分工经济中获益。因此,不管存在外生比较优势,还是存在内生比较优势,分工经济都可以使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国家福利获得提升。
不论分工之前的状况如何,只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员通过分工进行差异性的专业化生产,形成互补性贸易结构,就可增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提高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的福利水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分工结构的调整必然带来生产结构的调整。如果区域经济一体化启动之初,各参与方的贸易结构为互补型,那么它们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化区域分工,可以获得更大的分工收益。如果各参与方的贸易结构为竞争型,在获得分工经济的同时,必然要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因为要素在不同部门和产业间的流动并不能瞬间实现,所以经济结构的调整会衍生出相应的调整成本,最终消减分工经济的好处。
总之,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国家之间组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均可以获得分工经济的好处,只是调整成本大小不同。如果调整成本过大,超过分工经济的好处,那么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毫无意义。一般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之间贸易结构的互补性越强、竞争性越弱,调整成本就越低,各方享受的分工经济就越大;反之,调整成本越高,各方享受的分工经济就越小。
对于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而言,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所有经济政策的主轴。为了获得更大的分工经济、最大限度的减少调整成本,一体化成员会选择与其自身贸易结构形成互补的经济体为一体化伙伴。在一体化伙伴既定的情况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参与方也会加强合作,通过强化产业内分工、推动经济与技术合作等方式,减少相应的协调成本。
中国与东亚经济体的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测度
在测度贸易结构的互补性和竞争性时,贸易互补性指数(Trade Complementarity Index,简称TCI)是一个常用的指标,包括单个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和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单个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可用TCIijk=RCAxik×RCAmjk表示,RCAxik=,表示用出口衡量的i国k产品上的比较优势,RCAmjk=表示用进口衡量的j国在k产品上的比较劣势。其中,Xik和Xwk分别为i国和世界k产品的出口额;Xi和Xw分别为i国和世界的出口总额;Mjk为j国k产品的进口额;Mj为j国的进口总额。当TCIijk>1时,两国在k产品上贸易互补性强,且TCIijk值越大,互补性越强;当TCIijk≤1时,两国在k产品上贸易互补性弱,且TCIijk值越小,互补性越弱。在多种产品并存的情况下,两国的总额和贸易互补性指数可用各种产品的互补性指数加权平均得来。加权系数为世界贸易中各类产品的贸易比重,即Xwk/Xw。综合互补性指数计算公式为TCIij==。当TCIij>1时,两国的贸易互补性强,且TCIij值越大,互补性越强;当TCIij≤1时,两国的贸易互补性弱,且TCIij值越小,互补性越弱。
本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第三次修订标准(SITC Rev.3)为基础,分商品对1998-2007年间中国作为出口方、东亚经济体作为进口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测度,首先可以得到:在中国和日本之间,只有食品和活动物和杂项制品的互补性指数大于1,总体呈互补关系,其余商品的互补性指数小于1,均表现为竞争关系;在中国和韩国之间,只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和杂项制品的互补性指数大于1,呈互补关系,而其他产品主要表现为竞争关系;在中国和东盟之间,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和杂项制品的互补性指数大于1,呈互补关系,而其他产品的互补关系偏弱,主要表现为竞争关系。
其次,中国出口与东亚经济体进口之间的综合互补和竞争关系。中国出口与日本进口整体互补指数在1998年为1.03,随后开始下降。2001年,互补性指数开始降至1以下。在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出口与日本进口整体互补指数平均为0.95,反映出中国出口与日本进口整体呈弱互补性,主要表现为竞争关系。在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出口与韩国进口整体互补指数均小于1,平均互补性指数为0.85,表明中国出口与韩国的进口整体呈弱互补性,更多表现为竞争关系。同样在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出口与东盟进口整体互补指数均小于1,平均互补性指数为0.92,表明中国出口与东盟进口整体呈弱互补性,更多表现为竞争关系。
中国参与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根据以上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到,中国的出口与日本、韩国、东盟都形成竞争关系。如果要进一步推动与东亚经济一体化的FTA合作,中国需要作如下战略选择与政策安排。
第一,渐进式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在近期,中国可以优先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层次与内容。例如,中国与东盟可以优先选择金融领域。中国应该通过参与东亚货币合作,提升人民币的地位,加快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在中期,中国可以切实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工作。
目前,中国正在与韩国开展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双方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也将进行。但是从长远利益来讲,中国应该切实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工作。对于中日韩国而言,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对于三者都有好处。即使在短中期内难以实现,中国也应该将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作为长期努力的目标。
第二,依托产业对接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尽管中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得到较大提升,部分产品的竞争力稳步增强,但是在参与东亚区域贸易安排的过程中,中国部分商品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而产业内分工的调整成本低于产业间分工的调整成本,积极与东亚经济体开展产业内分工,有利于中国与东亚经济体的产业对接与产业分工。
首先政府必须发挥作用。一方面,国家应该使用各种措施打破地区封锁,保证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推动各地区企业间的吸收与兼并,推动联合以达到基本规模,使得中国的大市场优势能够真正发挥出来;另一方面,要选择适当的产业加以保护,使得中国的大市场真正为已所用。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应当重视和加强产品差异化的创造,并力争建立自己的品牌。在国际竞争中,差异化是增加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表现在质量、技术登记上的垂直差异,还体现在商品品牌、营销渠道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差异上。因此,中国的企业应该在包装、广告、销售和售后服务上形成一套统一、完善的机制,强化产品的差异性,从而创造出自己的国际名牌,使已有的产业尽快加入到产业内贸易中去获取应有的利益。
第三,多种形式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国在参与东亚区域贸易安排的进程中需要扩宽合作范围,不要将一体化内容局限于贸易自由化,要将一体化内容扩展到经济技术合作等非贸易合作领域。通过非贸易领域的合作,开展各种能力建设,增强中国企业或产业面临进口竞争的能力,提升它们生产转型的灵活度。非贸易领域的合作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科学技术研发等众多领域。
参考文献:
1.Baldwin,et al.,"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in Grossman,G.,and K.Rogoff (eds.),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III. Elsevier,1995
2.Baldwin,et al.,Economic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McGraw Hill Higher Education,2003
3.Schiff,M.,and L.A.Winters.郭磊译,何帆校.区域一体化与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4.杨小凯.经济学原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5.曹亮,谷克鉴,符大海.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难以形成的原因研究――兼论中国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战略选择.财贸经济,2009(1)
作者简介:
目前,全球究竟有多少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组织,各方的统计口径和数字不一。几年前在世界贸易组织登记的区域协定就有144个。尽管统计口径不同,但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则是无须争论的现实,而且多是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产物,具有成效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实体主要集中在欧美地区。东亚地区称得上真正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实际上只有东南亚国家联盟。
区域经济一体化之所以能促进地区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其原因是:
1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消除地区内各国之间的各种壁垒,简化贸易层交程序,加速货物自由流通,并有利于促使资源跨国界的流动,以便进行更加有效的配置。
2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扩大市场规模和空间,使各成员国有更大的可能获得发挥规模经济和比较优势的效果,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
3区域经济一体化能激化地区内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利用新的管理手段和科技成果,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区域经济一体化能促成各成员国研发与生产的结合,相互贸易与投资的扩大,进而产生各成员国封闭锁国所不能得到的效果。
5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使各成员国以集体的综合力量,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加强和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关系。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内涵;探讨
“一体化”一词,英语为 Integration,原意为“更新”。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一体化最先是指基于协定的企业联合体,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卡特尔、康采恩、托拉斯等,其类别主要可以分为竞争者之间的合并的水平一体化和供需双方的联合的垂直一体化。瑞典经济学家埃利・F.赫克歇尔(Heckscher Eli F)在其 1931 年出版的著作《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中第一次在“将各个独立的经济区结合成为一个更大的区域”这一意义层面上使用了“Integration”一词。但是,直到现在国内外学术界依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没有一个统一的、公认的标准定义。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一、国外学者的主要观点
1954年,第一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第一次对经济一体化下了定义,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通过消除阻碍经济有效运行的人为因素,并通过各国之间的相互协作与统一,创造出最为适宜的国际经济组织。他从政府对经济一体化是积极还是消极的角度,将经济一体化划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消极一体化,即政府消除各种规章制度,具体而言就是要消除存在于各国间的阻碍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二是,积极一体化,即政府要通过建立新的规章制度来对自由市场的错误信号进行纠正,并给自由市场注入正确的信号,来增强自由市场一体化的力量。
1961年,美国经济学家贝拉・巴拉萨在其著作《经济一体化理论》中对经济一体化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认为一体化即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状态,经济一体化就是指产品和生产要素的活动不受政府的经济限制。过程就是在于消除各国经济单元之间的差别待遇的种种措施;而状态就是表现为各国间各种差别待遇的消失。也在这一年,保罗・斯特里坦提出一体化不应该定义为目的、平等、自由繁荣,而不应该按自由贸易、统一市场、可兑换性、自由化等手段来定义,与此不同,皮德・罗波逊则认为国际经济一体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1969年,J・平德为经济一体化下了一个定义,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商品还有生产诸要素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之间自由的流动,基于这样的认识,就必须对各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的各种歧视加以消除,并在政策上做出一定程度的协调。
彼得・罗布森认为,“国际经济一体化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还认为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特征应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成员国在某种条件下消除彼此之间的歧视;二是,对非成员国保持歧视;三是,成员国之间在企图拥有持久的共同特性和限制经济政策工具的单边使用上有一致的结论。
二、国内学者的代表性观点
国内学者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环渤海等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进行了不断深入的研究,积累了大量的有价值的文献,这也意味着对一个国家内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问题的研究也日益丰富,许多学者也为此提出了自己的定义表述。
孟庆民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分属不同空间的经济主体为了获取生产、消费、贸易所产生利益而产生的市场一体化的过程,即从产品和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等)市场到经济政策统一逐步演化过程。显然,区域经济一体化就是手段与目的、状态与过程有机统一。
谭小平和徐杏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地理特征相似或地理分布上较为接近的地区或者城市为了实现互利共赢的发展实行经济联合以及共同调控,在社会再生产的主要领域甚至各个方面形成一个不受地域限制的产品、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区域的动态过程,其目的在于消除行政藩篱所形成的各种障碍,依靠市场的力量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在统一的区域内的合理分工以及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区域经济一体化应当包含产业经济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市场一体化和投资一体化,直至实现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周新宏和沈霁蕾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遵循自然地域经济的内在联系、商品的流向、民族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经济联合体。
张兆安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为了实现功能的互补、资源共享、联动发展和利益共享,以及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就必须推动社会经济资源的区际循环, 形成一种区际分工与协作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
三、结语
总之,学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观点虽然不能达成共识,形成统一而标准的定义,但是有一点的共同的,那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国家(地区)或多个国家(地区)经济的合作,来实现经济的共同发展。本研究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是指一国内部两个地区或城市之间通过经济合作以及各自优势的发挥,来实现双方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经济融合,促进双方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Bela Balassa.The Theory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London:Allen&Unwin,1962.1.
[2] 周八骏.迈向新世纪的国际经济一体化[M].上海:上海海人民出版社,1999.
[3] 景体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03一2004)[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4] 梁双陆.边疆经济学: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中国边疆经济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财政问题,本质上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借鉴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方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可以从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个方面去构建。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转贴于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参考文献:
[1]BelaBalassa1TheTheoryofEconomicIntegration,Allen&UnwinLondon,1962121
[2]樊莹.国际区域一体化的经济效应[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171
[3]MaurriceSchiff,L1AlanWinters.区域一体化与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41
[4]邓力平,陈涛.国际税收竞争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
[5]田青.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421
[6]董勤发.国际财政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14、7、1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