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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土壤环境污染的特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土壤环境学”是环境科学专业一门重要课程,它主要通过介绍土壤环境污染的概况和评价方法,建立土壤污染动力学模型,并探讨了修复土壤污染的方法和研究进展[1]。通过对土壤环境学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土壤污染的现状和特点,认识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方法,从而达到掌握土壤环境污染与防治的基本专业知识的目的。笔者在课程教学实践过程中认识到,“土壤环境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它不仅重视土壤污染的特点和污染物动力学模型的建立,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学生能更深刻认识土壤污染的内在特征及其防治方法,并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具备防治土壤污染的能力。要培养符合课程要求的学生,就要依照课程的内容和要求,在教学中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法,灵活采样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对专业知识不断探索,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本文围绕笔者的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几点体会,就怎样培养合格的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的人才展开讨论,希望为广大从事土壤环境学教学的同行提供一点有用的经验。
1.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学习“土壤环境学”的兴趣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土壤环境学这门学科也不断在进步。在新的世纪里,土壤污染呈现两个显著特点:一个是土壤污染情况越来越严重,污染物种类越来越多,消除的难度越来越大;另一个特点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消除土壤污染的方法也日趋先进和成熟。要讲好土壤环境学这门课程,一方面要紧靠教材的内容,以教学大纲为依托,捉住重点和难点,打好基础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要不断融入土壤环境学科前沿成果,介绍最新的发展趋势,并将教师的研究成果与课本的理论知识中综合起来,这样可以使学生不仅学习到教材的内容,还能了解目前最新的科研成果,调动了学生对课程学习的兴趣。例如,在讲到“土壤环境中的重金属污染特点”这一节时,笔者结合自己的科研情况,介绍了潮州市主要工业区土壤重金属的污染情况和特点,分析了污染来源和污染的方式,提出了防治污染的意见和建议。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例子,能够充分提起学生学习的兴趣,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书本的内容,从而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2.运用“互动学习”学习模式,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思考能力
除了理论联系实际之外,笔者还探讨了“互动学习”的学习模式。所谓“互动学习”是指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不再是单纯的教师教授知识,学生接受知识,而是充分调动学生自学的能力,围绕教材里的某一个课题,引导学生思考,并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给出各自的观点。例如在讲解到“典型的土壤环境污染”这个内容时,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你身边有没有出现土壤环境污染的例子?如果有,思考一下污染源是什么,通过怎样的方式污染土壤,造成的后果是什么?学生围绕这个论题,3-4个人为一组进行了讨论,并且将讨论的结果写下来,推选出代表进行回答。这样一来,使本来比较枯燥的内容变得生动起来,学生们不断提出身边土壤污染的例子,并且总结出比较完整的污染特征,这样的学习方法,突破了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充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思考能力,使学生在“思考-交流-提出观点”的学习中掌握教材知识,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
3.开展与课程相关的课外科研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引导学生进行课外科研也是提高学习效果的方法之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此,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更好地证明理论的知识。在课堂教学实践过程中,除了给学生讲解教材内容外,笔者还组织部分学生组成兴趣小组,在粤东凤凰山茶园的采集土壤和茶叶样品,并通过消解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定土壤和茶叶中铅、镉、铜和铬等重金属元素含量,并对实验结果进行讨论,并得出相应结论。通过课外科研的平台,使学生们能够亲身地经历“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土壤环境质量评价”这样一个流程,能够把课本中的知识运用到实践过程中,大大加深了学生对教材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学习效果明显提高。除此之外,笔者还组织部分学生参观了城市的垃圾堆埋厂,了解垃圾堆埋厂周边土壤污染情况,加深学生对垃圾污染土壤的感性认识。另外,笔者主要从事改良剂消除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实验研究,为了让同学能够更好的理论联系实践,笔者邀请了部分有兴趣的同学加入课题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和同学们较好地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改良剂消除土壤污染的实践研究方法,加深了对土壤修复这一部分内容的学习。
4.灵活使用多媒体教学平台,丰富课程的教学方式
土壤是种养殖农产品主要的环境要素,其承担着产地环境中大约90%来自各方的污染物[1]。近年来,由于产地土壤环境受到污染而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逐渐增多,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和研究[2]。土壤污染具有多源性、隐蔽性、累积性等特性,决定了它对生长在其中的农产品危害的复杂性、长期性、潜在性和突发性[3]。因此,研究产地土壤环境中主要污染物的来源、特点以及污染现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对有效保护我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产地土壤环境污染的定义及分类
土壤污染的定义目前不统一,主要有3种不同观点。(1)“绝对性”定义,即部分学者认为由人类向土壤添加有害物质,土壤中该有害物质含量超过了土壤背景值,土壤就受到了污染。(2)“相对性”定义,即有学者以特定的参照数据来加以判断,如以土壤背景值加2倍标准值为临界值,如果超过临界值,则认为土壤已被污染。(3)“综合性”定义,即定义为不但要看含量的增加,还要看后果,即当加入土壤的污染物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或污染物在土壤中累积量超过土壤基准值,而给生态系统造成危害,此时才能被称为污染。由于第3种定义更具有实际意义,而被使用的最多。土壤污染主要可分为无机物污染(重金属、化肥、盐碱类),有机物污染(主要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多环芳烃、多氯联苯以及难降解的农药等有机物质),生物污染(带有病菌的城市垃圾、厩肥等)以及放射性污染(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等类型,污染物可单独对土壤的污染起作用,但多数是多种污染物共存的复合污染。产地土壤环境的污染物来源复杂,但主要来自工矿企业“三废”污染和污水灌溉两个方面。据统计,我国耕地污染退化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10,其中工业“三废”污染的耕地近1000万hm2,使用污水灌溉的耕地已达330多万hm2[4]。近年来,农业面源污染也开始成为引起土壤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主要的产地土壤环境污染物
(一)重金属类物质
目前,国际上公认影响比较大、毒性较高的重金属类物质一般有5种,即汞、镉、铅、铬、砷。20世纪50-70年代,日本富士县的“骨痛病”就是由于镉污染而导致糙米中镉超标而引起的,患者数千人,其中数百人死亡,至今还有人不断提出和索赔。随着我国工业和农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由于污水灌溉和工矿企业排污引起的产地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问题也逐渐显现。如我国20世纪70年代,就有学者研究发现辽宁省沈阳张士灌区的土壤重金属超标严重,污染面积达2500多hm2,造成农产品无法食用[5]。雷鸣等人对湖南工矿污染区的调查也显示,株洲和湘潭等地工矿污染地区的镉、砷和铅污染面积占当地耕地总面积的90%以上[6]。在各类农产品中,水稻和叶菜类蔬菜是最易富集重金属元素的农作物[7~8],因此,当土壤被环境中的重金属污染后,稻米和叶菜类蔬菜中重金属残留问题值得关注。重金属污染普遍具有以下共同点:(1)污染面积逐渐扩大。由于重金属类物质与污染排放密不可分,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工业的地域性转移,重金属元素威胁的范围逐渐加大。(2)污染治理耗时较长。土壤中的重金属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化作用来消除,即使通过生物修复等手段,某些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也可能要100~200年时间才能够恢复。(3)累积性和不可逆性。土壤中的重金属会被农作物吸收,通过食物链逐级放大和改变存在形态,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比如,汞被生物体甲基化后形成甲基汞,其具有神经毒性的环境污染物,主要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语言和记忆能力障碍等严重问题。人体长期摄入重金属,会蓄积于内脏和骨骼中,引起多种疾病。如在人体内,镉的半衰期长达7~30年,可蓄积50年之久,能对多种器官和组织造成损害[9]。如此长的半衰期,对人体来说甚至是不可逆的,一旦进入体内就难以排出。
(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
POPs是指一类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蓄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能够在大气环境中长距离迁移并能沉积回地球,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物质。目前,我国污染较为严重的POPs物质主要有:(1)多环芳烃(PAHs)。我国已有学者开展了对京津及附近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及东南沿海等区域的研究。结果表明,土壤中的PAHs主要来源于燃烧源(包括工业燃煤、汽车尾气排放等)。对北京郊区土壤中16种PAHs的研究表明,土壤中16种PAHs的平均浓度为1350μg/kg,其含量范围在16~3880μg/kg之间[10]。(2)有机氯农药(OCPs)。OCPs具有高效的杀虫力,1950-1970年被广泛用于农业生产,但是由于OCPs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质,其难以被化学降解和生物降解,在土壤中半衰期可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由于OCPs严重对环境的影响,从20世纪80年代起许多国家开始禁止或限制使用OCPs。据统计,我国多年来累计施用滴滴涕40多万t,六六六等OCPs19万余t,虽然OCPs目前已被禁止使用,但是由于降解缓慢,其对土壤的污染仍不容小视[11~12]。(3)二英(Dioxin)。二英是一类物质的简称,包括210多种化合物。焚烧垃圾和塑料制品,以及有机物和氯的热处理过程,都会释放二英类物质。它们通过大气干湿沉降、污水污泥农用以及废弃物堆放等多种途径进入土壤环境[13]。我国有学者对一些地区土壤中二英含量的调查显示,部分省份土壤存在二英污染问题,其中钢铁厂和垃圾焚烧厂周围土壤污染尤为明显[14~16]。(4)多氯联苯(PCBs)。PCBs不但具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高毒、难降解的共同特点,同时还是内分泌干扰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目前,在工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已发现有较高浓度的PCBs。在不发达国家和地区、人迹罕至的海洋、大气、水、土壤中也发现了PCBs。我国从1965年开始生产PCBs,到20世纪80年代初停产,共生产上万t,多年的使用造成一些地区环境污染严重[17],已经在局部地区酿出了严重污染事件。POPs污染的主要特点:(1)高毒性。主要表现为它的“三致性”,即致癌、致畸、致突变效应。它还具有遗传毒性,能造成人体内分泌系统紊乱,使生殖和免疫系统受到破坏,并诱发癌症和神经性疾病。(2)持久性。POPs类有机污染物结构稳定,在自然条件下很难被降解。研究表明,即使是很多年前使用过,在许多地方依然能够发现它们的残留物,POPs分子结构中化学键具有相对较高的键能,可以抵御光解、化学和生物降解。一旦它们释放进入环境,将有可能在环境中持久存在。(3)生物蓄积性。POPs类有机污染物分子结构中通常含有卤素原子,具有低水溶性、高脂溶性的特征,因而能够在脂肪组织中发生生物蓄积,从而导致从周围介质迁移、富集到生物体内,并通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达到中毒浓度。(4)迁移性。POPs具有半挥发性,能够从水体或土壤中以蒸汽形式进入大气环境或被大气颗粒物吸附,通过大气环流远距离迁移。在较冷或高海拔地方会重新沉降到地面上。而后在温度升高时,它们会再次挥发进入大气,进行迁移。如今在地球两极以及珠穆朗玛峰地区都已监测到POPs物质的存在。
(三)农业面源污染物质
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滥施化肥、农药和农用地膜所致。(1)化肥。自从1843年人类开始生产化肥以来,化肥的使用已有165年的历史,随着农业的发展,全球化肥施用量将不断增加。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化肥施用量逐年增长。农业部数据显示,目前使用量约稳定在5460万t(折纯量),平均施用量达500kg/hm2以上,远远超出发达国家225kg/hm2的安全上限。由于化肥主要来源于矿物,其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类物质,比如用作磷肥的矿石中通常含有一定量的镉元素,过量施用必然会造成间接污染。(2)农药。虽然有机氯等高残留农药目前已被禁止,但其他农药使用问题也非常突出。据统计,2006年我国农药年产量约130万t,使用面积约2.8亿hm2,只有约20%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18~19]。除有效成分外,农药中的助剂等其他成分也会长期残留于产地土壤环境中,形成持续污染。(3)农用地膜。由于设施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10年地膜覆盖面积约为1.8×1011m2,年用量约为130万t,年均约有50万t农膜残留于土壤中,残膜率达40%。而且在全部农膜市场中,高档农膜仅占2%,中低档农膜高达98%[20]。残留土壤中的劣质地膜不但破坏土壤结构,减低土壤肥力,还会在分解过程中析出铅、锡等有毒物质,影响作物安全。面源污染的主要特点:(1)影响面积大。与重金属污染等集中于工矿企业周边不同,面源污染物质影响面积非常大[21]。据统计,我国化肥利用率不到4成,在施用过程中,大量肥料未被有效利用并流失,这在我国几乎所有耕地中都会产生。(2)直接危害小。大多数面源污染物主要影响水体环境,对产地土壤环境的直接危害较小,其危害主要表现在间接方面,即长期过量使用化肥会出现土壤孔隙堵塞、板结甚至酸化,降低微生物活性,从而降低农作物产量,同时能活化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3)污染控制难。农业面源污染的污染源并不具体,同时在给定的区域内它们的排放是相互交叉的,加之不同的地理、气象、水文条件对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影响很大,因此很难具体监测单个污染源的排放并加以控制。
三、我国产地土壤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污染源头控制不到位
由于我国部分企业环保意识不强,污染控制技术不达标,工业“三废”和污水灌溉造成的产地土壤环境污染并未禁绝,污染事故仍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我国环境管理体系主要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对面源污染重视不够,导致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严重滞后。加之农业投入品使用方式粗放,缺乏科学引导,特别容易导致农业面源污染,使目前畜禽养殖业和矿物肥料大量施用造成的产地土壤环境污染问题逐步显现。
(二)污染底数不清楚
目前我国产地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而现在已开展的污染监测工作覆盖范围较窄,对产地土壤污染的范围、程度甚至污染物种类缺乏整体的掌握,导致防治缺乏针对性。
(三)污染治理缺乏有效手段
产地土壤环境污染治理的难度较大,其主要原因在于土壤本身的结构复杂,且各地土壤背景情况各不相同,对污染物的结合情况多变,加之复合污染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得快速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难以实现。土壤污染修复的方法多种多样[22],包括物理方法,如客土法、热处理法等,缺点在于费用昂贵,难以用于大规模污染土壤的改良。化学方法,如化学固定或化学淋洗等,但前者只能降低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后者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生物修复方法,其中植物修复以运行成本低,回收和处理富集重金属的植物较为容易,成为了近年来发展的热点,但该方法的主要问题在于超积累植物较难获得,同时植物对重金属一季累积的绝对量并不可观。
四、产地土壤环境污染的防治对策建议
(一)杜绝污染源头
消除工业“三废”对产地的污染排放,严格污灌管理。加大环保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污染排放标准,杜绝超标排放现象。特别注重产地环境的保护工作,设立定位监测点,健全农业环境监测网络。同时,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应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视程度,加强农业环境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农村环境管理机构。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农业技术,鼓励使用农家肥或其他有机肥料,提高化肥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化肥流失造成的面源污染。
(二)做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治理规划和分级工作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污染往往呈现时空变异性,同时由于污染物种类繁多,潜在的相互作用等因素,难以简单界定。因此,应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的小比例尺详细普查数据,摸清污染原因、污染种类和范围程度,做好治理的规划计划。同时,健全产地土壤环境标准,组织开展污染等级划分工作,对未污染的土壤,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对轻度污染的土壤,应抓紧修复治理或种植替代作物;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严重的土壤,应坚决设立禁止生产区,或科学调整种植其他非食用农作物。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壤环境质量;相关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S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1-0011-2
环境和农产品污染问题已受到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持续关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市场的全球化,以及消费者对农产品关注程度的提高,使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1相关性研究的意义
1.1 土壤环境质量安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保证
由于人类一些不合理经济活动的影响,土壤环境质量及其安全性能日益下降,直接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而危害群众健康。我国耕地资源极其匮乏,所面临的粮食和土壤环境问题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严峻得多,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迫在眉睫。另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不强。
2008年1月8日,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
1.2 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质量之间的辩证关系
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并且二者之间一定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并不一定如人们所理解的那样,即,土壤污染,相应农产品一定污染。土壤污染,某种类型的农产品却未被污染;土壤未被污染,相应农产品也未必安全。
有些生产环境适合这类农作物或植物的生长,相关农产品质量也好。有些生产环境适合另外一类农作物的生长。生产环境对农产品种类及对农产品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关系。因此调查生产环境中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指导农业生产,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土壤环境质量。
1.3 科学研究及生产发展的理论基础
调查生产环境中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质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了解污染物在农作物体内富集规律,为无公害蔬菜基地的选址和污染土壤的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
调查生产环境中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与农产品质量之间对应的数据库。为以后的科学研究、生产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支持。
项目的研究为相关性理论研究,但实际意义是如果确定农作物的产地,便可知其相应农产品的质量是否安全,为后续农产品的进出口等做了前期工作。并可进一步进行拓展实验:被环境污染物污染的农产品与生物体之间的慢性毒理学研究;食物链累积关系。
2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土壤环境质量之间的相关性研究,通过文献查找,相关资料并不多见。较多的是研究环境污染物与人体健康的影响关系或是只是调查土壤环境污染与农产品中含有污染物的多少,对其深入的相关性研究并不多见。
2008年,赵勇、李红娟、魏婷婷、孙志强等人对土壤重金属污染和蔬菜污染的相关性进行了研究,为绿色蔬菜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以郑州市常见的 5种叶菜类蔬菜为试验材料,采用温室盆栽土培的方法研究了土壤 Pb浓度与蔬菜污染的相关性,并对绿色蔬菜生产要求的土壤 Pb污染阈限值进行了预测。
2008年,李东坡、武志杰、梁成华等人通过分析土壤污染的原因、特点、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以及与农产品质量关系 ,提出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积极研究土壤环境污染的控制方法与修复技术;加强无污染生产资料的开发技术研究,减轻土壤环境污染;走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减少污染的绿色农业发展之路 ,确保粮食生产和农产品食用安全。并指出土壤污染是土壤环境恶化因素中对农产品质量影响最大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2005年,徐明岗、李菊梅、张青对土壤环境改善和食品安全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专题论述。
从上述文献来看,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与土壤环境质量及其他相关环境之间有必然的相关性,但对其相关性的理论研究很少,大多数文献报道的是环境污染物对农产品的直接影响或是环境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或是对生物、生态效应的影响关系做实验研究。其实三者即: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体生态生理健康,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非常密切的。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否与对人体健康关系密切。
3相关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其他问题
3.1 主要研究内容
确定农产品实验基地或者是农作物培育实验室,选择现今流行的一些环境污染物:如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确定几种环境污染物的种类:如Pb、Hg、Cd或有机有毒物质。用其污染土壤,然后再栽种相应的农作物,待生产成熟后,采收,确定农作物的果实或是其他可食部分,采用分析测试方法确定污染物的富集程度,根据土壤污染物的浓度和农产品中污染物浓度的数据,采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分析其相关性,明确污染物在农作物体内富集规律,为无公害蔬菜基地的选址和污染土壤的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也就是实验和理论相结合,通过实验获取分析数据,采用数学理论对数据进行深层信息的挖掘,获取我们想要的信息。
3.2 关键问题
在确定污染指标的选择上是项目的一个关键问题,因为曾经有文献报道过,有些污染指标在土壤环境中大量存在,但是在其相应的农产品当中未能体现出来,可能与农产品种类对该项污染指标的耐受机制有关。就象人们所能理解的,土壤污染严重,种出来的果实也一定有问题。有些污染指标在土壤环境或水体环境中含量很小,但是在农产品当中却表现得含量很高,这就需要不光考虑土壤单一方面的因素,还要考虑水体、大气等周围的环境以及农产品本身的种类等问题。
还有一个就是污染指标的浓度问题。
模型的建立也是关键,模型建立得适合,会真实地反映本质问题,反映出二者之间的相关性,如果模型选择得不合理,未必得出真实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与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之间的相关性问题很复杂,并不是相关或不相关两个答案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多方面、多角度考虑影响问题的因素,才有可能得出客观的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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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手段;土壤污染;国际经验;借鉴
目前,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有着非常鲜明的特征,主要包括防治的面积非常广、基础薄弱等,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在此条件下,土壤环境的污染问题出现了很严重的交织,多种行业呈现着相应的上升趋势,同时,多个地区的土壤污染状况是非常严重的,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甚至出现了伤亡的情况,所以,土壤污染的防治是势在必行的。而对市场调查的结果进行充分分析,对土壤污染的防治经济政策进行创新应用,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土壤生态环境安全建构的措施,对于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转型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和影响。
1 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状况
1.1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不容乐观
2014 年,环保部联合国土资源部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其中的数据对我国的土壤环境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展现。我国土壤环境的整体状况是非常严峻的。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很大比例的土壤超标状况;多个区域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土壤的类型不同,超标率有着一定的差异。通过相应的调查可以看出两方面的内容:其一,从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来看,耕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是最高的,然后就是利用地、草地和林地,耕地土壤环境污染问题是非常突出的;其二,工矿业废弃地和重污染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的质量是非常差的。同时,存在很严重的重金属超标的情况,其中,镉污染所占的比重最大。以镉、汞、镍等为主的无机物超标点数在总的超标点数中占据较多的比重。
1.2土壤污染的责任还是比较不明确的
在土壤污染工作的防治过程中,没有深入开展,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土壤污染修复的责任体系存在问题,对其产生了很多的阻碍作用,在此基础上,需要将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机制改革作为最重要的内容去开展。不能明确判定土壤污染的责任人。同时,土壤污染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主要是潜伏期长,在被污染到发现污染有着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不利于土壤污染者的判定。就算土壤污染者能够得到相应的判定,但是也可能不存在了,不能对其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相应的追究,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使实际被大量污染的土壤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这所造成的社会环境的风险是不可估量的。在判定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过程中,必定要和我国的土地国情进行相应的结合和联系,但是我国的土地国情对于责任的判定是非常不利的,使其难度不断增加。在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中,最多的就是国有企业,同时,我国有着相应的土地国有制等制度,在此影响下,我国的土壤管理法规不能对其中的责任进行有效的判定和处理。
1.3土壤污染防治的资金问题非常严重
要实现土壤污染治理的目标,需要将资金作为其基础和前提,那么,在此条件下,保证资金的供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当下的土壤修复资金不能和土壤污染治理的要求相适应。土壤污染治理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笔者对国际经验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探索,从中发现相比于水和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的资金需求更大。同时,我国存在严重的遗留土壤污染状况,在此条件下,只是通过想削减相应的存量是不能有效处理的,需要在风险的防范等方面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有着相应的特点,主要是资金的来源有限,同时不能得到持续的保障。现如今,在我国的土壤污染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资金的提供中,政府相关部门和土地开发商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是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这也体现出一定的劣势,即资金的来源是非常单一的。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是非常突出的,需要多种资金来源的参与,其中,土壤污染的治理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资金的需求是非常大的。资金的缺乏对于土壤污染的防治是非常不利的。
1.4土壤污染的社会治理机制没有形成
在我国土壤污染的防治过程中,主要的资金提供者是政府,那么,在此过程中,土壤的经济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同时,为政府增加了非常大的负担。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相应的转变,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形式得到了充分的深化,在此条件下,土壤污染治理费用的承担者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目前的主要承担者是企业、政府和开发商,与此同时,将社会治理机制融入到土壤污染的治理中是非常必要的。
2 发达国家土壤立法中市场经济手段的运用经验
(1)进一步强调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并将其作为基本的要求. 通过这样的措施可以对土壤污染的责任进行有效的判定,避免出现无法判定的状况,对于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美国制定并颁布了《综合环境污染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对土壤污染“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明确,不断突出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具体内容是,造成污染问题的各责任主体有义务对其行为进行经济赔偿,利用所赔付的资金进行相应的修复工作,履行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当责任主体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时,需要通过相应的超级资金提供修复的资金,政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没有承担起相应责任的主体有着相应的被追究责任,可以要求其支付应付费用的 3 倍以内罚款。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英国的土壤污染的防治立法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应用。其立法规定,土壤表面和地下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个人等都有一定的承担污染责任的义务。在德国,实行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此应对土壤修复的高额费用。当没有做好土壤污染责任人的判定工作时,土壤的修复费用是由政府垫付的。通过相应的追查,可以判定相应的责任人时,相关的土壤污染费用还是要由相关的责任人付费。
(2)通过对污染者责任延伸原则的应用,实现经济政策拓展的目标。美国颁布了《超级基金法》,其连带责任为污染场地治理提供了更大的追责空间。同时,其中第 9 607 条规定污染场地的潜在责任主体涵盖场地被污染时的所有者、污染场地现在的所有者、产生废物工业活动的操作者、废物运输者和废物商人、废物处理设备原有的所有者或运营人、参与有害物质处理或有关管理决策的公司人员等,主体范围包含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同时,对所有的主体实行连带责任,明确了在责任主体已经不存在或者不确定的情况下的责任。在英国,对于污染的场地实行了相应的等级责任制。所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中的第 78 条进一步明确了土壤污染责任主体,且将相应的责任主体进行了分类,主要分成了两个级别 : 第一级主要指的是把污染物排放到土地中的个人或者公司,或者是容许污染行为发生的知情人;第二级主要指的是土地的当前所有者。从原则上讲,需要第一级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污染责任,当找不到原始污染者时,由第二级责任主体承担。
(3)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过程中,需要明确政府的责任,这是非常重要的保障。在污染防治立法的过程中,各个发达国家对相关政府的责任都进行了相应的明确。在我国,在污染防治的立法中需要将管理部门的不同职能作为重要的依据,通过对法律形式的应用来明确其责任,为土壤污染的防治提供重要的保障。美国对土壤污染防治中环境署的政府职责是非常重视的。美国环境署的办事机构在不同的州都有相应的设置,同时,将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权原则作为重要的基础和依据,其主要的权力集中在环境署,与此同时,各州的权力也是相对独立的,对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做到责任到人。2000 年时,美国出台了正式的棕色地块经济振兴计划,同时,将相关的权力赋予各州、社区等,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价、清洁,实现其可持续的发展,为城市棕色地块的治理提供新的可能性。
(4)在土壤立法的过程中,建立起相应的土壤防治基金。这也是土壤立法中的一般的做法。足够的治理资金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是其重要的保障,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美国,所使用的超级基金制度,对污染土壤的治理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其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在土壤污染的治理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没有判定相应的污染责任人,那么,治理工作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在这种情况下,超级基金的建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处理目前的状况,为其提供足够的治理资金。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超级基金的来源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主要是多元化,其具体的来源包括 6 个方面:其一是一般的财政拨款;其二是潜在的责任人追回的治理费用;其三是基金利息;其四是年收入过 200 万美元公司缴纳的环境税;其五是石油和化工原料的原料税;其六是不愿意承担相关环境责任的公司或个人罚款。
(5)在对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市场化强化的过程中,对市场手段进行充分的应用。土壤的污染防治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多的,如果只是依靠一种资金来源,那么,相应的土壤污染治理的目标是不能实现的,所以,需要对各种资金的来源进行相应的探索和发现。在美国,对相关的税费手段进行了充分的应用,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促进污染主体主动作为。在其颁布的《纳税人减税法》中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并提出了多种税收的优惠政策,从而对私人资本发挥重要的鼓励作用,使他们加大对棕色地块的治理开支。除此之外,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融资的渠道,将市场化管理的手段应用到了土壤污染的防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影响,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的有效性。美国的棕色地块计划对于污染场地治理的激励政策是非常重视的,同时,其资金支持模式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主要是多元化和立体化。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很多国家对投资和融资机制的创新越来越重视,并通过这种方式对土壤环境的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在巴西,建立起了相应的国家基金,主要目的是对高风险的污染场地进行有效的治理和修复。巴西央行通过对绿色信贷的实施,将环境风险纳入了场地评估的要素中,并不断突出其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有着潜在风险的商业和工业场地建设等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对具有严重土壤污染的地块进行确认,并对其进行优先治理,政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承担着资金投入的职责,并积极鼓励成立私人基金,由此对高经济价值的地区进行开发。
3 结语
土地对于人类来说是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人们必须要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土壤的开发、利用等都和国家、民族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土壤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且量大、面广,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我国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土壤污染进行有效防治,以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全 , 葛察忠 , 璩爱玉 , 等 . 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防治土壤环境污染的国际经验分析及借鉴[J]. 环境保护 ,2016(18).
[2]杜锦华 . 浅议土壤环境污染[J]. 内蒙古农业科技 ,2010(6).
[3]李玉国 , 陈风琴 , 史秀娟 . 土壤环境污染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z2).
[4]刘彩霞 . 土壤环境污染及防治对策[J]. 现代农业科技 ,2011(3).
[5]王春梅 , 张朝霞 . 陕北地区土壤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J]. 内蒙古农业科技 ,2011(5).
[6]苏彬 . 浅谈土壤环境污染原因与防治[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2(2).
[关键词]市场经济手段;土壤污染;国际经验;借鉴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8.114
[中图分类号]X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8-0-02
目前,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有着非常鲜明的特征,主要包括防治的面积非常广、基础薄弱等,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在此条件下,土壤环境的污染问题出现了很严重的交织,多种行业呈现着相应的上升趋势,同时,多个地区的土壤污染状况是非常严重的,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甚至出现了伤亡的情况,所以,土壤污染的防治是势在必行的。而对市场调查的结果进行充分分析,对土壤污染的防治经济政策进行创新应用,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土壤生态环境安全建构的措施,对于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转型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和影响。
1 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状况
1.1 我国土壤污染现状不容乐观
2014年,环保部联合国土资源部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其中的数据对我国的土壤环境的现状进行了充分的展现。
我国土壤环境的整体状况是非常严峻的。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很大比例的土壤超标状况;多个区域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土壤的类型不同,超标率有着一定的差异。通过相应的调查可以看出两方面的内容:其一,从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来看,耕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是最高的,然后就是利用地、草地和林地,耕地土壤环境污染问题是非常突出的;其二,工矿业废弃地和重污染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的质量是非常差的。
同时,存在很严重的重金属超标的情况,其中,镉污染所占的比重最大。以镉、汞、镍等为主的无机物超标点数在总的超标点数中占据较多的比重。
1.2 土壤污染的责任还是比较不明确的
在土壤污染工作的防治过程中,没有深入开展,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土壤污染修复的责任体系存在问题,对其产生了很多的阻碍作用,在此基础上,需要将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机制改革作为最重要的内容去开展。
不能明确判定土壤污染的责任人。同时,土壤污染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主要是潜伏期长,在被污染到发现污染有着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不利于土壤污染者的判定。就算土壤污染者能够得到相应的判定,但是也可能不存在了,不能对其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相应的追究,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使实际被大量污染的土壤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这所造成的社会环境的风险是不可估量的。
在判定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过程中,必定要和我国的土地国情进行相应的结合和联系,但是我国的土地国情对于责任的判定是非常不利的,使其难度不断增加。在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中,最多的就是国有企业,同时,我国有着相应的土地国有制等制度,在此影响下,我国的土壤管理法规不能对其中的责任进行有效的判定和处理。
1.3 土壤污染防治的资金问题非常严重
要实现土壤污染治理的目标,需要将资金作为其基础和前提,那么,在此条件下,保证资金的供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
当下的土壤修复资金不能和土壤污染治理的要求相适应。土壤污染治理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笔者对国际经验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探索,从中发现相比于水和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的资金需求更大。同时,我国存在严重的遗留土壤污染状况,在此条件下,只是通过想削减相应的存量是不能有效处理的,需要在风险的防范等方面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
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来源有着相应的特点,主要是资金的来源有限,同时不能得到持续的保障。现如今,在我国的土壤污染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资金的提供中,政府相关部门和土地开发商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位置,是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这也体现出一定的劣势,即资金的来源是非常单一的。土壤污染防治的系统性是非常突出的,需要多种资金来源的参与,其中,土壤污染的治理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资金的需求是非常大的。资金的缺乏对于土壤污染的防治是非常不利的。
1.4 土壤污染的社会治理机制没有形成
在我国土壤污染的防治过程中,主要的资金提供者是政府,那么,在此过程中,土壤的经济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同时,为政府增加了非常大的负担。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相应的转变,从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形式得到了充分的深化,在此条件下,土壤污染治理费用的承担者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目前的主要承担者是企业、政府和开发商,与此同时,将社会治理机制融入到土壤污染的治理中是非常必要的。
2 发达国家土壤立法中市场经济手段的运用经验
(1)进一步强调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并将其作为基本的要求。通过这样的措施可以对土壤污染的责任进行有效的判定,避免出现无法判定的状况,对于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美国制定并颁布了《综合环境污染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对土壤污染“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明确,不断突出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具体内容是,造成污染问题的各责任主体有义务对其行为进行经济赔偿,利用所赔付的资金进行相应的修复工作,履行相P的法律责任。同时,当责任主体没有履行相应的责任时,需要通过相应的超级资金提供修复的资金,政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没有承担起相应责任的主体有着相应的被追究责任,可以要求其支付应付费用的3倍以内罚款。
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在英国的土壤污染的防治立法中也得到了充分的应用。其立法规定,土壤表面和地下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个人等都有一定的承担污染责任的义务。
在德国,实行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由此应对土壤修复的高额费用。当没有做好土壤污染责任人的判定工作时,土壤的修复费用是由政府垫付的。通过相应的追查,可以判定相应的责任人时,相关的土壤污染费用还是要由相关的责任人付费。
(2)通过对污染者责任延伸原则的应用,实现经济政策拓展的目标。美国颁布了《超级基金法》,其连带责任为污染场地治理提供了更大的追责空间。同时,其中第9 607条规定污染场地的潜在责任主体涵盖场地被污染时的所有者、污染场地F在的所有者、产生废物工业活动的操作者、废物运输者和废物商人、废物处理设备原有的所有者或运营人、参与有害物质处理或有关管理决策的公司人员等,主体范围包含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同时,对所有的主体实行连带责任,明确了在责任主体已经不存在或者不确定的情况下的责任。
在英国,对于污染的场地实行了相应的等级责任制。所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中的第78条进一步明确了土壤污染责任主体,且将相应的责任主体进行了分类,主要分成了两个级别:第一级主要指的是把污染物排放到土地中的个人或者公司,或者是容许污染行为发生的知情人;第二级主要指的是土地的当前所有者。从原则上讲,需要第一级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污染责任,当找不到原始污染者时,由第二级责任主体承担。
(3)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过程中,需要明确政府的责任,这是非常重要的保障。在污染防治立法的过程中,各个发达国家对相关政府的责任都进行了相应的明确。在我国,在污染防治的立法中需要将管理部门的不同职能作为重要的依据,通过对法律形式的应用来明确其责任,为土壤污染的防治提供重要的保障。
美国对土壤污染防治中环境署的政府职责是非常重视的。美国环境署的办事机构在不同的州都有相应的设置,同时,将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权原则作为重要的基础和依据,其主要的权力集中在环境署,与此同时,各州的权力也是相对独立的,对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并做到责任到人。2000年时,美国出台了正式的棕色地块经济振兴计划,同时,将相关的权力赋予各州、社区等,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价、清洁,实现其可持续的发展,为城市棕色地块的治理提供新的可能性。
(4)在土壤立法的过程中,建立起相应的土壤防治基金。这也是土壤立法中的一般的做法。足够的治理资金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是其重要的保障,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美国,所使用的超级基金制度,对污染土壤的治理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其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在土壤污染的治理中,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没有判定相应的污染责任人,那么,治理工作会受到很大的阻碍。在这种情况下,超级基金的建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处理目前的状况,为其提供足够的治理资金。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超级基金的来源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主要是多元化,其具体的来源包括6个方面:其一是一般的财政拨款;其二是潜在的责任人追回的治理费用;其三是基金利息;其四是年收入过200万美元公司缴纳的环境税;其五是石油和化工原料的原料税;其六是不愿意承担相关环境责任的公司或个人罚款。
(5)在对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市场化强化的过程中,对市场手段进行充分的应用。土壤的污染防治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多的,如果只是依靠一种资金来源,那么,相应的土壤污染治理的目标是不能实现的,所以,需要对各种资金的来源进行相应的探索和发现。
在美国,对相关的税费手段进行了充分的应用,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促进污染主体主动作为。在其颁布的《纳税人减税法》中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并提出了多种税收的优惠政策,从而对私人资本发挥重要的鼓励作用,使他们加大对棕色地块的治理开支。
除此之外,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融资的渠道,将市场化管理的手段应用到了土壤污染的防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影响,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的有效性。美国的棕色地块计划对于污染场地治理的激励政策是非常重视的,同时,其资金支持模式有着非常鲜明的特点,主要是多元化和立体化。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很多国家对投资和融资机制的创新越来越重视,并通过这种方式对土壤环境的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在巴西,建立起了相应的国家基金,主要目的是对高风险的污染场地进行有效的治理和修复。巴西央行通过对绿色信贷的实施,将环境风险纳入了场地评估的要素中,并不断突出其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有着潜在风险的商业和工业场地建设等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对具有严重土壤污染的地块进行确认,并对其进行优先治理,政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承担着资金投入的职责,并积极鼓励成立私人基金,由此对高经济价值的地区进行开发。
3 结 语
土地对于人类来说是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人们必须要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土壤的开发、利用等都和国家、民族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土壤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且量大、面广,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所以,我国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土壤污染进行有效防治,以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全,葛察忠,璩爱玉,等.运用市场经济手段防治土壤环境污染的国际经验分析及借鉴[J].环境保护,2016(18).
[2]杜锦华.浅议土壤环境污染[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0(6).
[3]李玉国,陈风琴,史秀娟.土壤环境污染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z2).
[4]刘彩霞.土壤环境污染及防治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3).
[5]王春梅,张朝霞.陕北地区土壤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1(5).
关键词:农业环境;污染;对策
Abstract: the agriculture environment has been very severe, the agricultural environment pollution and ecological destruction not only to limit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in our country, even more serious direct threat to the health, life and property safety of the farmers.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the agricultural environment, it must find the reasons for the 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environmental issues, to seek solution for China's agricultur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ust from a multi-pronged approach.Key words: agricultural environment; pollu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5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呈现出新面貌,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业环境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各种污染与生态问题交织在一起,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业环境受到严重冲击,农民利益受到极大伤害。同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一样,农业环境问题也处于某种弱势。由于城乡差距大以及政府过多地把精力放在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保护上,导致农村的环境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和严重。
一、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现状
(一)我国目前近3亿农民都在饮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其中一些地区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涩、污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长期饮用这样的水,将严重的影响农民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农村有6300多万人在饮用含氟量严重超标的水。长期饮用高氟水,轻者造成氟斑牙,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等问题。水污染不仅仅严重影响农民的身体健康,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它可以导致农作物减产、含有毒物质、渔业受损等一系列的问题。
导致农村水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工业污染。为了实现对城市的环境治理,许多外地工业污染正在源源不断地向农村转移。工业企业排放出的工业废水,都直接流入水域,使河流、湖泊、水库遭受污染。农民再取这样的水来灌溉、饮用。其次,农业废弃物也在对水体造成越来越大的污染。大量的垃圾、秸秆、人畜粪便进入水体,以及水产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导致水质不断恶化。化学肥料施于土壤中,被作物吸收的只是其中的极小部分,大部分在雨水的作用下或者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者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稻田、池塘。地下水是人们生活饮用水的主要来源,化学肥料将导致水中的硝酸盐、亚硝酸盐过多。硝酸盐可直接引起婴儿缺氧甚至死亡。硝酸盐进入人体后,还会在口腔及肠道中迅速转化成亚硝酸盐,并形成亚硝酸基化合物,引起食道癌、胃癌等消化系统的癌症。人们喝了这样的水,就容易生病。目前有大量的化肥随着农田径流流入了江河湖泊。
(二)农村土壤污染严重
当前,我国农业土壤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耕地、城市农业土壤环境、矿区农业土壤环境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农业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呈多样化的特点。农业土壤环境污染的总体情况可以用“四个增加”来概括:农业土壤环境污染的面积在增加,农业土壤环境污染物种类在增加,农业土壤环境污染的类型在增加,农业土壤环境污染物的含量在增加。
导致农业土壤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有:
1、工业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
工业“三废”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直接排放,将会污染环境,并最终归于污染农业土壤环境。
2、污水灌溉
不少地区用污水灌溉农田,且多数污水未经处理,所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物质会在农业土壤环境中累积,造成严重后果。
3、农药、化肥等化学制品。
许多地区单纯地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制品,造成农业土壤环境过酸,使农业土壤的团粒结构遭到破坏,导致农业土壤板结。
4、重金属污染
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废水进行灌溉是重金属进入农业土壤环境的一个重要途径。重金属进入农业土壤环境的另一条途径是随大气沉降。
5、非降解农膜的大面积使用
残留在农业土壤环境中的农膜阻碍了农业土壤中水分和气体的交换,破坏农业土壤环境的物理性状,甚至使农业土壤的性质改变而不宜耕作。
二、导致农业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
(一)粗放式现代化农业生产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由过去的传统农业迅速向现代化农业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生产过程污染较重而又治理不善,以及高耗低产等问题。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过去自然和谐型转变成现在的自然危害型。首先,过量施用化肥、农药导致的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中国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二)环境立法缺位
首先,我国目前的环境法律体系,是以城市污染和工业污染为目标而建立起来的。而农村的面源污染与城市污染、工业污染相比有着极大的差异。如前所述,农业环境污染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二是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三是不易监测性。这与城市和工业的点源污染相比更加难以掌握、监控和防治。
(三)农村人口压力过大
我国农村地区人口的迅速膨胀,加大了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压力。特别是在文化、教育十分落后的贫困农村地区,人口、环境、经济的发展已经形成人口膨胀―-生态恶化―-经济贫困―-人口素质低下―-人口再膨胀的怪圈。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
(四)农业环境问题宣传不足
我们国家的环保宣传设计是以城市为重点的,而对农民的环保需求,往往缺乏有针对性的宣传。农民对农村污染危害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农民本身文化水平较低,对环境危害问题认识不够到位,大多数农民都认为只有工厂排放的污染物才叫污染,而化肥、农药、畜禽排放的粪便等都不属于污染。另外,相对于环境问题而言,农民更看重的是经济利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生活水平提高了,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农民环境意识的淡薄,也是导致农业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一。
三、解决农业环境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我国尚未有专门针对农业环境问题的立法,现有的环境立法也难以用来解决日益严重的农业环境问题。因此,我国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台一系列针对农业环境问题的法律法规。对农村的有关防治畜禽污染,农村化肥、农药、农膜污染以及“白色污染”等方面的问题作出专门性规定。
(二)加强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
针对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必须一改往日的粗放型农业生产方式,走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生态农业是以生态学原理为理论基础,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平衡与发展,将农业安全与人类健康列为首位,是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是多资源利用的生产体系。
(三)控制农村人口数量
要在农村大力推行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通过对人口的控制,减少总需求量的增长。从而达到减轻自然生态环境压力的目的。同时,还应当在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在农村切实有效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以及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环境意识教育。要使农民认识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现状及其严重的危害,要有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心。
(四)加大对农业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要在广大农村干部中树立“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科学发展观,将环境保护摆在促进发展的重要位置。使公众成为中国环境保护的主力军,环境保护工作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1.1废弃塑料污染
在很多农业种植中都会应用到地膜,但是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地膜残留以及废弃塑料的污染情况。对于旱作农业种植来说,选择全膜双垄沟播种技术可以有效提高粮食产量,但同时随着塑料制品应用数量的增多,而农民环保意识不高的情况下,白色污染情况日益严重。另外,日常生活中应用到的塑料包装盒、塑料袋等也会经过多重途径进入到农田中,对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在农业种植过程中,不能有效解决塑料污染问题,经过长时间的循环就会使得土壤环境恶化,涵水能力降低,与常规土壤相比作物抗旱能力明显降低,严重的甚至会因为板结程度贵高影响作物的正常生长。
1.2化肥农药污染
为提高农业生产总量,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化肥农药被应用到作物种植上,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基于化肥材料特性,其自身的利用效率比较低,如果盲目增加用量,作物不但不会有效吸收,甚至会因为化肥大量的流失而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另外,农药作为提高作物抵抗力的辅助措施,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当散落到土壤或者水环境中,或者是施加量过多蒸发进入大气环境中,都会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并且农药存在的残留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重点关注的内容,通过环境、食物链等因素最终传递给人,会对人的健康产生威胁。
2农业生态污染监测指标分析
2.1大气环境污染监测点
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是由于秸秆燃烧以及周围化工厂生产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等,按照各类污染物对农产品产生影响程度不同可以将其分为:氧化性危害、还原性危害、酸性危害、碱性危害、生理危害以及残留性危害等,其中氧化性危害污染物常见的有二氧化氮、臭氧以及氯气等;酸性危害污染物主要包括氯化氢、氟化氢、硝酸雾等;碱性危害污染物常见的有氨气等。大气环境中存在能够对农产品造成危害的污染物种类众多,但是就我国农业大气污染监测与控制方面来说,仅仅只规定了常见污染物的监测指标。因此,想要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的控制管理,就需要合理全面的确定监测指标,并以此为基础来选择相应的监测技术。
2.2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点
农业土壤污染主要是因为化肥流失、农药残留以及塑料污染等造成,还存在部分重金属污染的情况。与大气环境污染监测相比,土壤污染环境监测指标以及监测点的确定过程更为复杂,在监测过程中对化学试剂、分析设备、分析技术以及分析人员等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在农业种植过程中长时间使用含有重金属火车持久性有机物的农药化肥,或者是浇水灌溉时有重金属流入农田等。在确定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点时,应结合大气以及水环境监测点同步设定,数量也应与其他两项检测项目相同。
2.3水环境污染监测点
水环境污染是影响农业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而造成其污染的因素包括多个方面,如大气环境中存有的污染物在降水作用下进入到水环境;化肥农药流失在地表水带动下进入周围水环境;工业、农业以及日常生活垃圾中存有的污染物随地表流水进入水环境。一般情况下对水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需要确定全盐量、水温、化学需氧量、溶解氧以及pH等内容。即在采集待检测水样后用将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定性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水环境污染定量监测的标准。在确定其监测点时,对于同一农业区域地下水源,应选择不同深度机井设置多个监测点。而对于使用地表水源的农业区域,则应将监测点设置在水泵站位置;最后对于应用处理后养殖业废水为水源的农业区域,则应将监测点设置在排水总口位置。
3农业生态污染监测次数分析
通过对农业生态污染的监测,可以更好的掌握农业下一步发展的节奏,对存在严重污染情况的区域进行综合治理,争取以有效的措施来遏制污染源,逐渐降低污染严重程度。但是农业生态污染监测环节众多,在分析与治理上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为了能够从综合角度来做好对生态环境污染的控制,并提高其综合效益,就需要合理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大气环境污染监测频次应由农产品生长期与生产期来决定,并且要保证大气环境污染监测与大气环境污染监测频次的一致性。而土壤环境污染监测频次的确定应由农业区域土壤质量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因为土壤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再加上土壤样品监测实验受样品采集、处理以及监测分析影响比较大。因此在对其进行监测前,应确定土壤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每年增长量。对于长期处于常规状态,没有受到工业废水、废渣以及废气等污染物影响的农业区域,监测频次可以为5~10/次,来监测土壤重金属与持久性有机物含有率。而对于部分处于工厂周边的农业区域,其受到工业污染的概率非常大,因此监测频次比较多,一般为2~3年/次。并且因为工业污染过程变化性比较大,具体的监测频次还需要结合土壤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可以在标准上适当的缩短监测间隔时间。
4农业生态污染治理优化措施
4.1加强生态监测重视
当地政府应从本地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出发,以国家相关标准为基础,准确定位当地农业生态污染程度,并自此基础上来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站,成立专业管理小组,并制定完善监测管理方案。并且要确定重点监测区域,尤其是临近工业区的农业区域,对原有污染监测频次进行合理的调整,争取能够准确掌握不同农业区域的污染情况,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避免污染程度的进一步加深,降低因污染问题对农业产率的影响。
4.2制定相应管理方案
第一,加强面源污染防治。做好农药化肥的管理,利用新型无毒无污染农药化肥来代替传统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并且应积极推行生物治理以及机械物理治理方法,减少各类农药的使用。第二,积极推进循环农业。还应将循环农业发展模式贯彻到底,即以农作物秸秆为基础资源,建设沼气池以及养殖业等,推行多个环节和谐运行的农业发展模式,如“种-养-气”以及“种-气-肥”等循环生产模式,对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第三,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应做好塑料污染所具危害性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都能树立起保护环境的主观意识,这样不但可以逐渐降低“白色污染”带来的危害,还可以回收利用来降低成本。
4.3加大环保生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以及报刊等媒体具有的功能,做好农业生产环保管理的宣传工作,使所有农民都可以意识到加强农业生态污染管理的重要性,并积极投入到循环生产、绿色生产中,在降低对环境污染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另外,政府还可以建立农业循环经济示范点,因地制宜选择污染监测技术以及管理方案,做好对各类污染因素的控制,更有效的实现农业循环生产。
5结语